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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如何管理驻外销售机构——驻外销售机构的人员分状态管理

谈如何管理驻外销售机构——驻外销售机构的人员分状态管理
谈如何管理驻外销售机构——驻外销售机构的人员分状态管理

谈如何管理驻外销售机构——驻外销售机构的人员分状态管理

驻外销售机构存在的问题是很多的,要说彻底解决几乎是不可能的。要利用传统的咨询诊断方法,恐怕会有许多文本上的套路,但在执行中未必有效。结合多年的市场实践经验以及在为一些大企业提供项目合作时偷得的一些成功技巧,我认为在解决驻外销售机构问题是要抓住三个词——分阶段;分状态;抓落实。

人员须分状态管理

在驻外销售机构的管理方面,让管理者最为头疼的事情就是有一些所谓成功的经验却不能形成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局面。一些市场同样的销售规模,相近的人员构成,却在实际市场营销方面最终形成很大反差,甚至成为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究其原因是不能很好的从生产力形成的最关键因素——人的角度适时、适度的进行针对性地开发与管理。

企业往往会对每个驻外销售机构的负责人有一个自己的评判标准,因为市场开发的需要,企业往往不能将自己认为各方面都很满意的人员派驻到每个市场中去。那么面对根据企业衡量标准所显现出的不同状态的人,企业应该采取因人而异的管理方法与措施。管理者在决定采用哪种领导模式时要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因素:

管理者的特征——包括管理者的背景、教育、知识、经验、价值观、目标和期望等。

员工的特征——包括员工的背景、教育、知识、经验、价值观、目标和期望等。

环境的要求——环境的大小、复杂程度、目标、结构和组织氛围、技术、时间压力和工作的本质等。

情景领导是一种好方法

最近一段时间麦肯特企业顾问有限公司在全国举办的“情景领导”高级研修班,将76岁高龄的“情景领导”创始人保罗·赫塞博士开创的情境领导法在大陆推广,因为推广力度及理论本身的实用性,受到了很多人士的追捧。情境领导法在领导学的领域中是一种生命循环理论,即此理论深信:领导有一轨迹可寻且过程起起伏伏,当领导进行到某一程度时定会导出一种结果——而且领导的目的是希望跟随者在学习过程中一步步的进步、老练、作人处事日臻成熟,使跟随者最终亦能借学习而成为领导者。我认为可以利用这个理论平台对驻外销售人员进行一种分状态管理,紧紧围绕人员的现状展开工作,而不是动不动就用条条框框来套用应该不应该。

赫塞博士将员工的成长过程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没信心,没能力”的阶段,第二阶段为“有信心,没能力”,第三阶段为“没信心,有能力”,第四阶段为“有信心,有能力”。以驻外人员管理为例,在员工刚进入一个新市场时,由于对环境及未来市场前景的担心等因素会使其工作状态基本上为“没信心,没能力”,但经过领导者的激励,可以将员工带入“有信心,没能力”的第二阶段,这就是我曾谈到的士气管理。而随着对市场状况得慢慢熟悉,员工慢慢能胜任工作,到达一个“有信心,有能力”的情况时,作为领导者应该授权更多给此员工,保持人员在不断获得肯定前提下的锐气。接着此员工要渐渐离开领导者的庇护,时常自己作决定,慢慢又会面临一些新的问题、新的困难,又会出现面对新问题信心不足的情况,例如销售队伍的扩大、销售收的剧增、政府关系的衔接等,于是又会进入了“没信心,有能力”的第三阶段。最后这名员工一步步走向成熟,而领导者断定他到了“有信心,有能力”的第四阶段后,就可以完全授权给此员工了。这个过程最为经典的案例就是联想总裁柳传志逐步将企业管理大权授权给杨元庆与郭为。杨元庆与郭为都是曾对市场及管理没有信心、没有能力的纯技术人员,但通过逐步的学习与锻炼,也成功成长为有信心、有能力的领导者。对于驻外销售机构,企业就是应该运用科学的管理办法,驻外销售机构中最终会产生许多在企业今后发展中十分关键的领军人物。因为他们经历考验、逐步成熟、对变化有很强的适应能力。现今社会能应变者赢面最大。

保罗·赫塞博士提出对“没信心没能力”的员工,领导者应采取“告知式”来引导并指示员工;对“有信心没能力”的员工,应采取“推销式”来解释工作从而劝服员工;对“没把握有能力”,要采取“参与式”来激励员工并帮助员工解决问题;对“有信心有能力”的员工,要采取“授权式”来将工作交付给员工,领导者只需做监控和考察工作。

道理讲起来似乎大家都很容易理解,但在实际运用中又有多少能够将理论与实践很好的结合起来呢?我经常讲搞营销的人,不能太理论。目前在中国大谈特谈市场营销的一些所谓“专家”们,有的真正是连一个冰糕都没有卖过就在指手画脚,的确有些误国误民。

七种模式依然有效

我们目前的理论界及营销界都有追风的思潮,似乎不谈些新潮的东西就显得落伍了。其实许多西方经典的营销管理理论至今仍值得我们好好研读,保罗·赫塞博士的情景领导提出的四种解决四种状态人员的办法提得简洁明了,但如何做到“告知式”、“推销式”、“参与式”、“授权式”,我认为1958年坦南鲍姆(R.Tannenbaum)和施米特(W.H.Schmidt)提出了领导行为连续体理论在这个问题上应该能够得到很好的运用。他们认为,经理们在决定何种行为(领导作风)最适合处理某一问题时常常产生困难。他们不知道是应该自己做出决定还是授权给下属做决策。其实总部与驻外销售机构之间最大的问题不也是此吗?为了使人们从决策的角度深刻认识领导作风的意义,他们提出了下面这个连续体模型。

领导风格与领导者运用权威的程度和下属在做决策时享有的自由度有关。在连续体的最左端,表示的领导行为是专制的领导;在连续体的最右端表示的是将决策权授予下属的民主型的领导。在管理工作中,领导者使用的权威和下属拥有的自由度之间是一方扩大另一方缩小的关系。在高度专制和高度民主的领导风格之间,坦南鲍姆和施米特划分出7种主要的领导模式,结合驻外销售机构管理我们共同探讨应如何针对不同状态的人员以及不同的市场状况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

l、总部做出决策并宣布实施。在这种模式中,有总部确定一个问题,并考虑各种可供选择的方案,从中选择一种,然后向驻外销售机构宣布执行,不给驻外销售机构直接参与决策的机会。这主要针对驻外人员能力较弱、驻外人员信心不足并害怕承担责任、市场进入平稳期等时期。

2、总部说服驻外销售机构执行决策。在这种模式中,同前一种模式一样,总部承担确认问题和做出决策的责任。但他不是简单地宣布实施这个决策,而是认识到驻外销售机构中可能会存在反对意见,于是试图通过阐明这个决策可能给驻外销售价购带来的利益来说服分部接受这个决策,消除驻外销售机构的反对。这主要针对企业面对市场突变要对现行政策或是策略做出大调整,或是企业为了获得一些市场机会推出的新政,而此时的决策后果驻外销售机构无力承担或是有所顾虑,此时总部可考虑采用此手段。

3、总部提出计划并征求驻外销售机构的意见。在这种模式中,总部提出了一个决策,并希望驻外销售机构接受这个决策,他向驻外销售机构提出一个有关自己的计划的详细说明,并允许驻外销售机构提出问题。这样,驻外销售机构就能更好地理解总部的计划和意图,总部和驻外销售机构能够共同讨论决策的意义和作用。这主要针对企业一些事关重大的市场决策,例如销售品种调整、引外围政府政策调整所必须做出的调整等。

4、总部提出可修改的计划。在这种模式中,驻外销售机构可以对决策发挥某些影响作用,但确认和分析问题的主动权仍在总部手中。总部先对问题进行思考,提出一个暂时的可修改的计划。并把这个暂定的计划交给有关人员进行征求意见。这主要可以针对每年销售计划及销售指标的制定方面,现在一些企业采取强压式,其实最终不为双方所认同的东西在执行过程中难免走样,最后也失去了当初制定时的初衷。

5、总部提出问题,征求意见做决策。在以上几种模式中,总部在征求下驻外销售机构意见之前就提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案,而在这个模式中,驻外销售机构有机会在决策做出以前就提出自己的建议。总部的主动作用体现在确定问题,驻外销售机构的作用在于提出各种解决的方案,最后,总部从他们自己和驻外销售机构所提出的解决方案中选择一种他认为最好的解决方案。例如针对各驻外销售机构进行的广告投入等问题可以考虑采取这种方式。

6、总部界定问题范围,驻外销售机构集体做出决策。在这种模式中,总部已经将决策权交给了驻外销售机构的群体。总部的工作是弄清所要解决的问题,并为驻外销售机构提出做决策的条件和要求,驻外销售机构按照总部界定的问题范围进行决策。目前在驻外销售机构的销售费用使用、当地人员招聘、一定额度内的销售奖励等,总部也会考虑给与驻外销售机构一定范围的自主决策权。

7、总部允许驻外销售机构在不违反规定的范围内发挥作用。这种模式表示了极度的团体自由。如果总部参加了决策的过程,他应力图使自己与团队中的其他成员处于平等的地位,并事先声明遵守团体所做出的任何决策。例如有些企业近几年搞得人员竞争上岗,总部也只是拥有一张投票权,只不过权重大小各异而已。

驻外销售机构毕竟是企业的一个分支机构,与企业的分权与集权永远都是相对的。总部在对驻外销售机构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尤其是对不断成长发展的驻外销售机构,不能总拿老眼光来看待。要敢于根据不同驻外销售机构的状态、不同的人员磨合发挥状况,积极有效的制定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真正做到“因地制宜、因人而异”。

驻外销售机构存在的问题是很多的,要说彻底解决几乎是不可能的。要利用传统的咨询诊断方法,恐怕会有许多文本上的套路,但在执行中未必有效。结合多年的市场实践经验以及在为一些大企业提供项目合作时偷得的一些成功技巧,我认为在解决驻外销售机构问题是要抓住三个词——分阶段;分状态;抓落实。

人员须分状态管理

在驻外销售机构的管理方面,让管理者最为头疼的事情就是有一些所谓成功的经验却不能形成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局面。一些市场同样的销售规模,相近的人员构成,却在实际市场营销方面最终形成很大反差,甚至成为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究其原因是不能很好的从生产力形成的最关键因素——人的角度适时、适度的进行针对性地开发与管理。

企业往往会对每个驻外销售机构的负责人有一个自己的评判标准,因为市场开发的需要,企业往往不能将自己认为各方面都很满意的人员派驻到每个市场中去。那么面对根据企业衡量标准所显现出的不同状态的人,企业应该采取因人而异的管理方法与措施。管理者在决定采用哪种领导模式时要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因素:

管理者的特征——包括管理者的背景、教育、知识、经验、价值观、目标和期望等。

员工的特征——包括员工的背景、教育、知识、经验、价值观、目标和期望等。

环境的要求——环境的大小、复杂程度、目标、结构和组织氛围、技术、时间压力和工作的本质等。

情景领导是一种好方法

最近一段时间麦肯特企业顾问有限公司在全国举办的“情景领导”高级研修班,将76岁高龄的“情景领

导”创始人保罗·赫塞博士开创的情境领导法在大陆推广,因为推广力度及理论本身的实用性,受到了很多人士的追捧。情境领导法在领导学的领域中是一种生命循环理论,即此理论深信:领导有一轨迹可寻且过程起起伏伏,当领导进行到某一程度时定会导出一种结果——而且领导的目的是希望跟随者在学习过程中一步步的进步、老练、作人处事日臻成熟,使跟随者最终亦能借学习而成为领导者。我认为可以利用这个理论平台对驻外销售人员进行一种分状态管理,紧紧围绕人员的现状展开工作,而不是动不动就用条条框框来套用应该不应该。

赫塞博士将员工的成长过程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没信心,没能力”的阶段,第二阶段为“有信心,没能力”,第三阶段为“没信心,有能力”,第四阶段为“有信心,有能力”。以驻外人员管理为例,在员工刚进入一个新市场时,由于对环境及未来市场前景的担心等因素会使其工作状态基本上为“没信心,没能力”,但经过领导者的激励,可以将员工带入“有信心,没能力”的第二阶段,这就是我曾谈到的士气管理。而随着对市场状况得慢慢熟悉,员工慢慢能胜任工作,到达一个“有信心,有能力”的情况时,作为领导者应该授权更多给此员工,保持人员在不断获得肯定前提下的锐气。接着此员工要渐渐离开领导者的庇护,时常自己作决定,慢慢又会面临一些新的问题、新的困难,又会出现面对新问题信心不足的情况,例如销售队伍的扩大、销售收的剧增、政府关系的衔接等,于是又会进入了“没信心,有能力”的第三阶段。最后这名员工一步步走向成熟,而领导者断定他到了“有信心,有能力”的第四阶段后,就可以完全授权给此员工了。这个过程最为经典的案例就是联想总裁柳传志逐步将企业管理大权授权给杨元庆与郭为。杨元庆与郭为都是曾对市场及管理没有信心、没有能力的纯技术人员,但通过逐步的学习与锻炼,也成功成长为有信心、有能力的领导者。对于驻外销售机构,企业就是应该运用科学的管理办法,驻外销售机构中最终会产生许多在企业今后发展中十分关键的领军人物。因为他们经历考验、逐步成熟、对变化有很强的适应能力。现今社会能应变者赢面最大。

保罗·赫塞博士提出对“没信心没能力”的员工,领导者应采取“告知式”来引导并指示员工;对“有信心没能力”的员工,应采取“推销式”来解释工作从而劝服员工;对“没把握有能力”,要采取“参与式”来激励员工并帮助员工解决问题;对“有信心有能力”的员工,要采取“授权式”来将工作交付给员工,领导者只需做监控和考察工作。

道理讲起来似乎大家都很容易理解,但在实际运用中又有多少能够将理论与实践很好的结合起来呢?我经常讲搞营销的人,不能太理论。目前在中国大谈特谈市场营销的一些所谓“专家”们,有的真正是连一个冰糕都没有卖过就在指手画脚,的确有些误国误民。

七种模式依然有效

我们目前的理论界及营销界都有追风的思潮,似乎不谈些新潮的东西就显得落伍了。其实许多西方经典的营销管理理论至今仍值得我们好好研读,保罗·赫塞博士的情景领导提出的四种解决四种状态人员的办法提得简洁明了,但如何做到“告知式”、“推销式”、“参与式”、“授权式”,我认为1958年坦南鲍姆(R.Tannenbaum)和施米特(W.H.Schmidt)提出了领导行为连续体理论在这个问题上应该能够得到很好的运用。他们认为,经理们在决定何种行为(领导作风)最适合处理某一问题时常常产生困难。他们不知道是应该自己做出决定还是授权给下属做决策。其实总部与驻外销售机构之间最大的问题不也是此吗?为了使人们从决策的角度深刻认识领导作风的意义,他们提出了下面这个连续体模型。

领导风格与领导者运用权威的程度和下属在做决策时享有的自由度有关。在连续体的最左端,表示的领导行为是专制的领导;在连续体的最右端表示的是将决策权授予下属的民主型的领导。在管理工作中,领导者使用的权威和下属拥有的自由度之间是一方扩大另一方缩小的关系。在高度专制和高度民主的领导风格之间,坦南鲍姆和施米特划分出7种主要的领导模式,结合驻外销售机构管理我们共同探讨应如何针对不同状态的人员以及不同的市场状况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

l、总部做出决策并宣布实施。在这种模式中,有总部确定一个问题,并考虑各种可供选择的方案,从中选择一种,然后向驻外销售机构宣布执行,不给驻外销售机构直接参与决策的机会。这主要针对驻外人员能力较弱、驻外人员信心不足并害怕承担责任、市场进入平稳期等时期。

2、总部说服驻外销售机构执行决策。在这种模式中,同前一种模式一样,总部承担确认问题和做出决策的责任。但他不是简单地宣布实施这个决策,而是认识到驻外销售机构中可能会存在反对意见,于是试图通过阐明这个决策可能给驻外销售价购带来的利益来说服分部接受这个决策,消除驻外销售机构的反对。这主要针对企业面对市场突变要对现行政策或是策略做出大调整,或是企业为了获得一些市场机会推出的新政,而此时的决策后果驻外销售机构无力承担或是有所顾虑,此时总部可考虑采用此手段。

3、总部提出计划并征求驻外销售机构的意见。在这种模式中,总部提出了一个决策,并希望驻外销售机构接受这个决策,他向驻外销售机构提出一个有关自己的计划的详细说明,并允许驻外销售机构提出问题。这样,驻外销售机构就能更好地理解总部的计划和意图,总部和驻外销售机构能够共同讨论决策的意义和作用。这主要针对企业一些事关重大的市场决策,例如销售品种调整、引外围政府政策调整所必须做出的调整等。

4、总部提出可修改的计划。在这种模式中,驻外销售机构可以对决策发挥某些影响作用,但确认和分析问题的主动权仍在总部手中。总部先对问题进行思考,提出一个暂时的可修改的计划。并把这个暂定的计划交给有关人员进行征求意见。这主要可以针对每年销售计划及销售指标的制定方面,现在一些企业采取强压式,其实最终不为双方所认同的东西在执行过程中难免走样,最后也失去了当初制定时的初衷。

5、总部提出问题,征求意见做决策。在以上几种模式中,总部在征求下驻外销售机构意见之前就提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案,而在这个模式中,驻外销售机构有机会在决策做出以前就提出自己的建议。总部的主动作用体现在确定问题,驻外销售机构的作用在于提出各种解决的方案,最后,总部从他们自己和驻外销售机构所提出的解决方案中选择一种他认为最好的解决方案。例如针对各驻外销售机构进行的广告投入等问题可以考虑采取这种方式。

6、总部界定问题范围,驻外销售机构集体做出决策。在这种模式中,总部已经将决策权交给了驻外销售机构的群体。总部的工作是弄清所要解决的问题,并为驻外销售机构提出做决策的条件和要求,驻外销售机构按照总部界定的问题范围进行决策。目前在驻外销售机构的销售费用使用、当地人员招聘、一定额度内的销售奖励等,总部也会考虑给与驻外销售机构一定范围的自主决策权。

7、总部允许驻外销售机构在不违反规定的范围内发挥作用。这种模式表示了极度的团体自由。如果总部参加了决策的过程,他应力图使自己与团队中的其他成员处于平等的地位,并事先声明遵守团体所做出的任何决策。例如有些企业近几年搞得人员竞争上岗,总部也只是拥有一张投票权,只不过权重大小各异而已。

驻外销售机构毕竟是企业的一个分支机构,与企业的分权与集权永远都是相对的。总部在对驻外销售机构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尤其是对不断成长发展的驻外销售机构,不能总拿老眼光来看待。要敢于根据不同驻外销售机构的状态、不同的人员磨合发挥状况,积极有效的制定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真正做到“因地制宜、因人而异”。

公司员工外派培训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外派培训管理 规定 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

员工外派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优耐达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培训目的 通过外派培训,使优耐达公司人员学习业界先进技术、专业技术技能。 第三条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特殊的专业知识或技能课程;各种取证考试;海外交流考察;国内外MBA进修培训,企业经理人进修培训等。 第四条培训形式 培训形式分为全脱产、半脱产。 第五条培训计划 优耐达公司人力行政部应于新年度开始前提出外派培训计划并报批核准。临时外派项目,申请人需按正规的程序提出申请,经部门领导、人力行政部经理、主管副总审批后执行。 第二章外派培训人员资格 第六条参加外派培训人员的人事关系应在优耐达公司。 第七条参加外派培训人员应为有长期服务于优耐达公司的意愿。 第八条根据外派项目的具体要求,制定对外派人员关于学历、能力等方面的资格要求,必要时进行考试选择。 第三章外派培训处理程序 第九条外派培训人员分为指定、推荐及个人申请三种情况。

第十条凡参加外派进修培训人员均填写外派培训申请表(附培训通知),由人力行政部审核后,方可报名参加。 第十一条学历教育须根据优耐达公司人才培训计划和工作需要,按照专业对口或相关专业的原则,由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外派培训申请表(附《招生简章》),由优耐达公司人力行政部进行资格审查及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方可报名参加,并签定员工培训协议书。 第十二条外派培训人员与优耐达公司签订培训合同后,其人事关系归人力行政部管理,工资待遇按合同执行。 第十三条外派培训结束后,外派培训人员应于返优耐达公司七日内将外派培训期间所填写的学习日志交公司人力行政部。参加培训学习结束后,须持结业证、考试成绩或其他证明材料到优耐达公司人力行政部备案登记。 第十四条外派培训人员的费用报销须在返公司七日内汇总填写明细,由人力行政部审核登记后办理报销手续。 第四章外派培训工资 第十五条进修人员若申请半脱产、全脱产进修,期间的薪金发放标准依优耐达公司相关薪金制度执行。

规章制度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三一文库(https://www.wendangku.net/doc/e91680467.html,)/公文写作/规章制度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为落实集团公司煤炭销售“六统一”管理要求,提高煤炭销售集中度,加强和规范煤炭买卖(销售)合同(以下简称销售合同)管理,不断优化用户结构,推进公路煤炭物流经销业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年度销售合同签订 年度销售合同由各市公司根据区域资源掌控和煤炭采购、上年度用户合同执行、承运配送情况,初步同用户衔接,提出需求意见,由集团公司统一制定年度煤炭产量衔接方案,确定大客户目录,制定煤炭销售谈判价格,通过年度煤炭产需衔接会,按照“统一订货、统一谈判、统一合同、统一计划、统一调运、统一结算”要求与用户签订销售合同。 二、新增销售合同签订 新开发用户和增量用户销售合同,原则上由集团公司与用户统一谈判,也可由集团授权市公司与用户进行谈判,通过集团煤炭物流信息网进行签订。

新增销售合同网上签订时间定为每月下旬集中办理。贸易类企业必须出具终端用户的委托书。 三、销售合同补充协议签订 年度及新增销售合同执行中,合同有关条款、价格需要调整或增加补充协议的,原则上由集团公司与用户统一谈判,通过集团公司煤炭信息网进行网上签订。各市公司与用户基本形成统一意见的,也必须经集团公司审批,实行网上签订后执行。各市、县公司不得私自签订任何形式的补充协议。 四、销售合同签订审批流程 1、合同签订原则。按照先省内、后省外,先终端用户、后贸易用户的要求,按照统一销售配送制合同、提货制合同文本和条款的要求,统一登陆集团公司煤炭物流信息网签订。 2、用户资质审核。合同签订前,直接用煤类的用户必须提供企业相关附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授权代表或法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贸易公司类的煤炭经销企业,除出具上述“五证”外,还必须出具“煤炭经营资格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持终端用户委托书。 3、用户会员制管理。通过资质审核用户,均需填写《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路煤炭物流信息网会员申请表》,签订入会协议,

公司驻外办事处管理办法Word版

公司驻外办事处招聘人员管理办法: 一、目前,国内大多数的公司对驻外办事处都采取的是办事处负责 人负责制。即办事处负责人直接对公司负责,同时负责本办事 处的人员招聘、工资发放、日常考核等,对驻外办事处招聘人 员总公司拥有监管权,被聘人的个人资料及办事处对他的考核 方案必须报总公司人事部门备案,财务监督执行。总公司对办 事处的主要考核在于业绩考核,根据业绩决定办事外日常的费 用开销。而对于其它方面的管理,如福利、社会保险等,若对 公司利益和对外形象没有影响的话,总公司一般不过多参与。 但对于售后则一般由总公司来做,这样有利于客户资料及市场 资料的收集,不会产生走了一个办事处负责人而丢失一片市场 的情况。 二、另一种方法就是由总公司派人员到驻外办事处工作,派出去人 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均由总公司负责,同时给予外派人 员一定的业务提成。这样,外派办事处人员直接由总公司管理,即人事管理和业绩考核由总公司负责考核管理,而对于日常的 考勤等管理由办事处自行考核。 针对以上两种情况,各有利弊: 有利点: 方法一, 1、由于办事处负责人有绝对的领导权,因此,在日常的管理上总

公司就不需要

再投入过多的精力,总公司要做的就是找到一个优秀的办事处 负责人。 2、由于办事处负责人对当地情况比较熟悉,能够较好的结合当地 的情况对办事处进行管理,特别是人员招聘、工资评定及考核。 3、因公司主要根据业绩决定日常的开销,在费用上更容易控制。方法二: 1、由于办事处人员均为公司外派出去的,因此相对于在外招聘的 来讲,稳定性较好,客户资料及市场也就相对来说比较稳定。 2、此种方法的办事处人员由于各项福利、社会保险待遇都由总公 司负责,各项费用比较好控制 弊端: 方法一: 1、同样,由于办事处负责人拥有绝对的领导权,因此,如果办事 处负责人挑选的不好或办事处负责人离职,会给公司带来较大 的损失。 2、由于采用此方法的话由业绩的决定日常的开销,因此业绩提成 的核算就比较重要,若核算不好的话容易影响到员工的工作积 极性。 方法二: 1、因各地情况不一样,同样外派出去的员工可能会因为所派地区 的业务开展难易程度不同而产生调换工作区域的想法。

驻外人员补贴管理办法

驻外人员补贴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促进公司区域化发展战略的实施,调动外派人员工作积极性,为他们异地顺利开展工作创造条件,结合公司不同区域的实际情况,就公司外派在区域化发展板块基层单位、投资公司工作人员驻外津贴、伙食补贴、休假补贴等费用报销标准予以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建筑企业工程有限公司及所属各基层单位。 3 引用文件 关于设立集团派出人员驻外津贴的通知。 4 管理内容 … 驻外津贴标准 驻外津贴按行政区域和岗位确定: 4.1.1公司在长江以南区域的基层单位 基层经理:/日 基层副经理:元/日 其他岗位:元/日 4.1.2公司在长江以北区域(不含省内单位)的基层单位

基层经理:元/日 ~ 基层副经理:元/日 其他岗位:元/日 4.1.3公司在省内的基层单位 各岗位:元/日 驻外津贴按公司派出人员每月在基层单位所在地的日历天数,从工资总额列支,原则上该驻外津贴含工作所在地所有相关规定的补贴项目。 公司综合部每月对各基层单位上报的日历天数及补助金额进行审核,并将审定的补助金额统计汇总后,经总经理审批后发放。 驻外就餐补贴标准 4.2.1公司在长江以南区域的基层单位 、 4.2.1.1未自办食堂或提供统一供餐的驻外单位,外派人员伙食补贴可按外派人员驻外天数(含往返路途),每人每天补贴50元,驻外天数由公司综合部审核,并在“成本费用--差旅费”中列支。 4.2.1.2设有食堂或单位出资聘专人做饭统一供餐的驻外单位,外派人员伙食补贴可按外派人员驻外天数(含往返路途),每人每天补贴30元,驻外天数由公司综合部审核,并在“成本费用--差旅费”列支。

商贸公司管理制度

东方乾坤商贸有限公司 管 理 制 度 二零一三年二月

东方乾坤商贸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3) 第二章公司办公室管理制度 (3) 第三章印章管理规定 (4) 第四章办公用品购置领用规定 (5) 第五章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6) 第六章安全保卫制度 (6) 第七章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7) 第八章卫生管理制度 (8)

东方乾坤商贸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办公室人员上下班必须严格按照作息时间执行,上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和不请假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出现旷工现象及擅自离岗,超过30分钟作旷工半天处理(无法及时通知等特殊原因除外);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自行安排,节日值班由集团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1天以上的,由副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特殊私事需要中途离岗, 必须向所属单位负责人请假;待领导批准方可离开单位; 六、公司员工因病、因事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上下班的应请假,未经批准而不按时上下班的作旷工处理; 七、上下班途中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杜绝酒后驾车; 第二章公司办公室管理制度 一、员工上班要自觉树立企业形象, 时常保持办公环境整洁, 办公台面文件摆放整齐。不准躺或坐在办公台上; 二、下班后30分钟按《卫生轮流值日表》打扫办公区域内卫生,保持办公场所整洁、干净的工作环境; 三、同事间要相互协作,相互支持,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风貌;外出办公事时要向领导或同事打招呼,说明去向;

驻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中肯实业集团 驻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效激发员工干事创业的激情,切实保障公司利益,积极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增强公司的凝聚力,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非洲中肯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各区域、各项目(简称“区域(项目)”)。 第三条公司原则上实行人力资源属地化管理制度,当地人力资源不能够支撑业务发展需要时,可选择派驻员工方式进行。 第四条派驻人员是指根据工作需要由公司派驻到各区域(项目)工作,或由区域派驻到项目工作、且已经办理完结正式入职手续的人员。 第五条适宜于派驻的人员是指: (一)上述公司总部派驻到各区域(项目)工作的人员; (二)上述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由总部临时派驻到各区域(项目)工作的人员。 第三章驻外时限及岗位调整 第六条由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根据派驻区域(项目)工作进展情况,确定派驻人员工作时限,原则上不超过四年,公司在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的基础上予以安排。 第七条因工作需要驻外人员更换驻外地点的,其驻外时间累计计算。 第四章驻外人员委派工作程序 第八条驻外员工的外派,统一由集团公司行政人事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各业务部门、区域(项目)配合。 第九条外派严格执行以下流程执行: (一)由各业务部门、区域(项目)根据业务发展与项目进度需要向公司提出驻外人员需求;

(二)集团公司行政人事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审定其项目人员编制; (三)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进行派驻人员的推荐; (四)分管领导审核、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 (五)公司行政人事中心对外派决定进行公告、并开具《外派人员报到通知书》,标明姓名、 职务等信息; (六)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督促员工在发布公告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 (七)由公司行政人事中心组织协调各业务部门对派驻人员实行派驻前岗位培训。 第五章派驻人员的管理方式 第十条公司业务管理部门对派驻人员的管理 (一)派驻人员应接受公司业务管理部门重大事件安排,需由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 (二)派驻人员定期参加公司业务管理部门例会和业务交流,需由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 (三)派驻人员及时向公司业务管理部门汇报工作进展(例行工作汇报不得低于每月一次), 反映工作中出现的重大事项和紧急情况; (四)派驻人员的入职、离职手续、人事调动、劳动合同关系由公司行政人事中心统一审核、 办理; (五)公司行政人事中心对派驻人员的薪酬管理、职位晋降实行统一管理; (六)派驻人员出差必须报经派驻区域(项目)审批后执行,审批权限参照《差旅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派驻公司(项目)对派驻人员的管理 (一)派驻人员接受派驻区域(项目)直接领导的日常工作安排并对其负责; (二)派驻区域(项目)对派驻人员的薪酬调整、职位晋降有建议权; (三)派驻区域(项目)负责派驻人员绩效考核,每季一次上报公司行政人事中心(具体见《绩效考核体系》); (四)派驻人员的工资、社保、福利等各项费用由派驻区域(项目)承担。 (五)派驻人员在项目服务期间,项目奖金结算方案另行约定。 第六章纪律约束 第十二条派驻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及派驻区域(项目)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且不限于: (一)派驻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二)派驻人员必须同时遵守派驻区域(项目)的工作流程、办公管理制度及考勤制度;

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三篇

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三篇 篇一: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治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切实保障公司的各项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XXX有限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外派人员”,是指由公司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向公司控股、参股公司委派的董事、监事和高管(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院长、副院长)。第二章外派人员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外派人员必须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熟悉本公司和派驻单位所经营业务,具有经济管理、法律、技术、财务等专业知识;3.公司认为担任外派人员须具备的其它条件。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外派人员: 1.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情形;2.有中国证监会、XXX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情形;3.与派驻单位存在关联关系,或有妨碍其独立履行职责的其它情形。 第三章外派人员的任免程序

第五条外派董事、监事由公司董事局主席提名,外派高管人员由公司总裁办公会提名。上述提名须经董事局主席办公会批准。 第六条董事局主席办公会批准外派人员人选后,董事局办公室负责起草委派文件,由董事局主席签发,作为推荐委派凭证发往派驻单位。派驻单位依据《公司法》、派驻单位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 第七条外派人员的任期根据派驻单位章程执行。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外派人员任期未满,派驻单位不得无故罢免其职务。 第八条外派人员出现下列情形的,公司应当变更外派人员,并向派驻单位出具变更外派人员的公函: 1.外派人员本人提出辞呈; 2.外派人员工作调动或调整; 3.公司对外派人员进行考核后认为其不能胜任的; 4.外派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并对派驻单位或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 第九条变更外派人员时,须按本办法规定的外派人员任免程序,重新推荐外派人员,完成剩余任期。 第四章外派人员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外派人员的责任: 1.忠实执行公司的各项决议和要求,坚决维护公司的利益; 2.审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法》和派驻单位《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各项职权,遵守并督促派驻单位遵守中国证监会、XXX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的各项规定。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以公司利益最大化为行为准则,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3.按公司的有关要求及派驻单位章程相关规定,出席派驻单位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

贸易公司采购管理制度

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山谷蓝/泰科曼公司的采购管理,保证销售所需商品的及时、合理采购,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采购计划的制定: 采购活动必须有计划地进行,采购计划的制定须遵从公司总体战略性目标,并应根据生产厂家的进货要求、根据公司总体的销售业务计划及策略产品的销售计划来确定公司总体的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分为年度采购计划、季度采购计划和月度采购计划。 (一)年度采购计划的制定: 总经理将厂家的年度进货任务交商务部,同时销售总监助理将经过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的年度业务计划交商务部,库存管理员上报库存状况统计表,商务经理根据业务计划、厂家任务、历史数据和库存情况制定年度采购计划,由财务总监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二)季度采购计划的制定: 每季度末,商务部必须制定下个季度的采购计划,季度采购计划主要适用于采购周期较长的商品。制定采购计划之前,商务部须取得如下资料: 1.各地区办事处每季度末上报下个季度的商品订货预估。订货预估应包括商品种类、数量、规格型号等信息,并注明需到货日期,各地区由地区经理审核签字后,交销售总监助理,由销售总监审核后交商务部。(商品订货预估表见附表) 2.市场部每季度末上报策略产品或重点产品的订货预估。订货预估应包括策略产品种类、数量、规格型号等信息,并注明需到货日期,由产品经理审核签字后,交市场总监审核后交商务部。 3.商务经理根据销售部、市场部上报的产品订货预估,并结合库存情况、历史数据及厂家任务的完成情况,制定下个季度的采购计划,报财务总监审核后交总经理审批。 (三)月度采购计划的制定 季度采购计划不足的部分应以月度采购计划作为补充,月度采购计划的制定程序同季度采购计划,月度采购计划主要适用于采购周期较短的商品。 (四)山谷蓝主机设备类产品的采购采取预订方式进行,销售订单签定并经审核后,

外贸公司进出口管理制度

外贸公司出口管理制度(会计资料下载) 一、出口贸易统计制度 第一条出口贸易统计是一项反映公司经营业绩、影响公司发展决策、出口计划以及有关配额、许可证、审批证能否得到批准的重要工作。 第二条要专人负责出口贸易的统计工作。统计人员应按业务管理部的要求如实填报各项统计数据,并报公司业务管理部备案。 第三条统计报表以及时、准确为原则。各种报表应严格按下列规定的时间报送: 1.周报内容为一周内货物实际出口情况,应于每星期六下午报至主管。 2.季报内容为季末月28日到本季末月的27日的实际出口情况,月报应于每季末的28日报至总公司业务管理部。 3.年报应于每年12月25日报至总公司业务管理部,业务管理部累加整理后,于12月30日前报至市政府经济发展局统计处。 第四条已上报表如遇节假日影响,不能当期完成的,影响应提前填报。 第五条商品名称应规范具体,数量和金额应整数填写;金额一律以美元为统计单位。 第六条统计人员若未能按照上述规定填写报表或漏报、延期填报而造成不良后果,应由统计人员负责。业务经理有权对其通报批评,责令其按照要求填报。 二、出口报关管理规定 (一)目的

第一条为加强货物出口报关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二)出口报关 第一条总公司各部门及下属企业虚办理一般贸易出口货物报关的,须凭其财务部门开出的调拨单到业务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无调拨单的,业务管理部有权拒绝报关。 第二条在一般情况下,星期日和节假日停止报关出货。如影情况紧急确需报关出货的,须由业务部门经理于星期三提出书面申请,经业务管理部及主管副总裁同意后,方能报关出货。 第三条报关员在报关出货后,须妥善保管盖有海关印章的报关单,并由报关员到代理报关单位办理报关手续,其他人不得直接到代理报关单位办理报关手续。其他人员直接办理报关的,公司不付报关代理费。 三、一般贸易出口收汇核销管理规定 (一)目的 第一条为加强出口收汇管理,健全出口收汇制度,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二)核销单的领用及管理 第一条公司的一般贸易出口收汇核销单由外贸经理统一向外汇管理局申领,集中保管。 第二条各有关出口企业应配备核销单领用登记本,登记本由财务部保管。 第三条领取核销单须凭财务部开具的调拨单及核销单领用登记本到总公司业务管理部领用,由业务管理部在核销单领用登记本上对领用情况登记后,由领用人将领用登记本交还财务部。

驻外人员管理制度

三明市扬晨食品有限公司 驻外业务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明确驻外人员的工作职责,加强驻外联络机构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对公司一切驻外销售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均适用。 第三条人员配置 1、公司根据区域大小不同,在各区域设立联络处。 2、基本设置:联络处业务主管一名,全面负责该区域销售工作;业务人员若干名,接受业务主管的领导,负责与客户开展业务工作,维护及开拓市场; 3、根据各区域大小、工作量的轻重差异,公司将适当进行人员的增减。 第四条资源配置及使用 1、公司为每个联络处配置办公或住宿房屋一处,传真机一部等相关办公用品。 2、公司配置的设备必须用做办公用途,不得用于私人用途。设备的使用应遵守公司相关的制度规定。注意节约开支,使用费用公司实行限额报销制度,超出部分由驻外人员自行负责。 3、费用规定明细: (1)联络处房屋租赁费用、电话传真费用公司负责。煤水电等日常生活费用自行负担。 (2)联络处所租房屋若无床铺,热水器等生活必需品,则在当地

购买,公司支付费用。 (3)电话费按照公司限额规定报销。超额部分自付。 (4)出租车费用、饭费报销均需注明事由。 (5)正常交通费用公司实报实销,但需说明去往地址,所办事由。 (6)其他费用等报销均需开具正规发票,说明用途。 (7)各项费用统一于每月月底报公司财务人员计算费用。要求驻外业务人员提供正规发票,需要说明事由的费用列清明细,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发票,由部门主管审核确定后签字交付财务部门。 第五条业务工作原则 1、驻外员工开展业务工作应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执行,对发生的退换货等程序均应符合公司有关规定。 2、业务员统一使用公司经销合同与客户签定销售合同,每做一笔签一笔。客户必须将货款汇到公司指定帐户。公司根据经销合同上的指定的送货地点,按照合同规定送货。业务员将订货情况下定单传回公司,变更货物需求内容时业务人员应该及时通知公司业务部门。 3、驻外业务人员薪资待遇与公司本部业务人员相同,具体规定见公司《业务人员薪资管理制度》。驻外业务人员每月领取出差补助300元。 4、驻外业务人员如果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销售任务,公司将考虑调离业务人员岗位,直至解聘。

贸易公司营销人员管理制度

公司营销人员管理制度 为完善营销人员管理,提升其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确保销售工作及时、合理及安全化,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管理机构: 公司营销人员由公司营管部负责管理和调配,在营销部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 第二条营销人员岗位职责要求: 积极宣传、维护公司的品牌和产品、服务形象;进行市场业务拓展,按计划拜访客户,开发、建立并维持稳定的客户关系;确保公司利润率,达到客户需求和公司利益的平衡;按照公司制定的指标积极完成、超额完成销售任务。 第二节基本要求 第三条:严格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严于律己,团结互助,互相学习,积极进取,不进行拉帮结派,不酗酒、不赌博。

第四条:为人正直、坦诚、成熟、友善、自信,思维敏捷,勤奋敬业,积极上进;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进取精神,吃苦耐劳精神,能够在较强的压力下工作,拥有良好的自我管理能力和服务意识。 第五条:观察能力和应变能力强;接受能力强;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强,良好的沟通表达(包括阐述,讲解,基本商务写作,倾听和理解能力)技巧;拥有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一定的团队建设及管理能力。 第六条:具有敏锐的商业意识、市场洞察力;具有良好的市场预测、统筹规划、分析及应变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风险预控能力、谈判能力、公关能力、执行力。 第七条:有开拓、维护客户经验;客户导向,能够倾听、理解、和准确把握客户的真实需求,并客观地影响客户的购买行为与决策; 第八条:营销人员应认真学习营销理论,不断提高营销技巧和电话营销技巧。以目标为导向,理解团队目标并不断提升个人目标以及执行力。

第九条:熟悉企业全面运作,企业运营管理,各部门工作流程;熟记产品知识、功能、作用机理,了解公司基本情况;掌握基本功能及延伸功能,熟知口碑宣传资料以及产品优势,并能形成一套有见解的说服客户的理论。 第十条:实践与理论相结合,勇于探索和创新,善于将自己的工作经验加以归纳和提升,提高销售能力,并向上级提供建设性意见。 第十一条:服从部门经理的安排,增强团队合作精神,协助部门销售计划的完成。 第三节营销人员工作职责 第十二条:收集市场信息,整理市场及行业信息,追踪同行竞争对手及整个行业的发展动态,特别是竞争品牌动向,提交市场分析报告,相关销售的记录和分析,定期撰写行业发展情况及重点客户情况简报,为企业战略调整提供情报,为重大营销决策提供建议和信息支持;从而实现“市场引导制造”的经营理念;为做好产品、市场定位、市场、研发决策提供依据;

华为驻外人员携带配偶的管理办法 (1)

华为公司驻外人员携带配偶的管理办法 暂行规定 公司各部门: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不断扩展,有关驻外人员携带配偶的问题已提到日程上,为便于管理,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驻外人员配偶允许常驻的范围和条件 1. 驻外机构主要指驻海外代表处、合资企业、独资企业、科研机构等;常驻人员指公司驻外机构的常驻外派人员,不含市场拓展、项目调研、项目工程实施等; 2. 合资企业: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特批的业务骨干; 3. 驻外代表处:首席代表、代表、副代表、特批的业务骨干; 4. 驻外人员配偶允许常驻的条件是须在外工作二年(由于公司工作需要例外)。在外工作半年以后可申请配偶陪同。驻外市场及合资企业管理人员在外工作每二年续一次。 二、配偶的聘用 1. 有专长、有工作需要者可以聘用;不具备条件可不聘; 2. 受聘人员主要从事具体业务工作,不承担财务、采购、管理及决策工作; 3. 配偶可以从事一些辅助性工作,公司给予一定的补助。 三、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根据具体聘用情况确定,未被公司聘用或未在外工作的配偶,按公司出国人员规定的生活补贴标准的二分之一支付家属津贴。

四、医疗费用及保险 驻外人员及配偶在工作所在国的医疗及保险,由公司代理购买。其本人在公司的医疗保险基金不足部分,由公司支付。途中的医疗及保险按公司有关文件处理。 五、往返旅程及回国述职 外派人员每年回国一个月述职,其中包括半个月休假,回国时间尽量与当地国长假时间相吻合。从中国派遣到工作地点的机票、每年回国述职的往返机票和任期届满的回程机票由公司负担。休假中配偶的驻外生活补贴停发。 六、探亲问题 有资格携带配偶的人员,如其配偶愿前往陪同长驻,配偶的首次出国及归国机票由公司承担;如不愿陪同前往,在派遣人员在境外工作满一年后,配偶可前去探亲。每年一次,时间为三个月;其往返国际机票由公司承担,在国外期间,其驻外生活补贴与常驻配偶相同。超过三个月部分,不享受驻外生活补贴。 配偶出入境的证件由公司外事部统一办理,回国之后由公司统一管理。 七、驻外人员不允许事项: 1、不许在外申请境外永久居留权; 2、不许泄密,配偶不允许在所在国到同行业或相关行业工作; 3、不许有违反道德的行为; 4、不携带孩子; 5、不许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也不允许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在国外生 小孩;

国际贸易公司规章制度

国际贸易公司规章制度 一、行政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工作日为每周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六上午。每天上班前到经理处填写考勤表。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 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填写请假登记表(附件1),并告知经理。 2、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须写请假登记表,报告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而擅 离工作岗位的按旷班处理。事情紧急的需电话联系经理批准,可事毕回公司补写。 3、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 班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 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班半天论处。迟到早退每次罚款5元;旷班半天扣发 半天基本工资,累犯者加重处罚。罚款由受罚人上级领导报公司财务部执行。 4、公司设立全勤奖金100元,当月没有请假,迟到少于三次者为 全勤。请假两天以内者,不扣除工资。请假超过两天者,按实际请假天数每天扣除100元。 5、公司卫生按照值日表(附件2)进行卫生打扫,由经理负责督 促。当天值日人员需在每天工作之前完成卫生打扫工作,并向第二天值日人员交接。 6、工作时间禁止吃饭、上网打牌、下棋、聊天、玩游戏、听音乐 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上班时应尽量避免拨、接私人电话,严禁打电话聊天;公司员工应避免、减少使用各类无关紧要的查询、声讯电话;严禁私自拆、装公司内的各类通讯设备。如有违反者每次罚款10元;累犯者依情加重处罚。罚款由受罚人上级领导报公司财 务部执行。 7、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经理提出,经总经理同意后填写离职申 请单,若员工与公司签定合同的,则有关离、退职依照合同或有关法律规定进行。 (二)例会制度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外派人员的管理,创造良好的资源信息共享平台,促进多赢局面的形成,加强公司对外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规范外派人员的工作行为,保障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外派人员是指: (一)编制内:由公司派遣并常驻于政府部门或下属企业的各类管理、技术人员(常驻是指驻在时间一般不少于三个月); (二)编制外:公司派驻到出资公司任专职的董事、监事、经营班子成员(原则上派驻时间为三年,如有特殊情况再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第三条外派人员代表公司形象、传递公司文化,在公司与派入单位之间起到桥梁纽带的作用。其中外派到政府部门的人员应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促进相互资源及信息的充分利用与共享,不断推进公司业务在派入单位的开展;外派到下属公司的人员应本着立足于完成派入单位本职岗位工作基础上,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和管理理念,强化相互资源及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不断提升公司系统的管理水平;外派到出资公司的人员应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代表公司行使股东权利。 第四条工作职责 (一)全面完成派入岗位的工作职责。 (二)全面完成公司交办的任务及工作指标。 (三)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形象。 (四)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公司及派入单位秘密。 (五)遵守公司和派入单位的各项管理规定及相关要求。 第五条外派到下属公司人员的工作职责应建立职位说明书,由公司的归属部门与派入单位按照公司统一的标准共同协商确定。各外派人员除自觉履行派入单位的岗位工作职责外,应根据自身岗位特性和公司对外派人员的任务要求,履行其相应职责。 第六条公司向所属各公司派驻的董事、监事以及总经理助理(含)以上行政人员一律由公司任免或推荐,以正式文件发布上述人员的任免或推荐决定。公司向参股企业派驻的上述人员,以函件方式进行推荐,由参股企业正式任免。 第七条编制内的外派人员的劳动关系隶属于公司,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和社保关系由公司统一管理;编制外的外派人员的劳动关系隶属于派入公司,与派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和社保关系由派入公司管理。 第八条对公司派驻的人员,派入单位如果认为不胜任,无权自行更换或调整,应书面向公司提出更换或调整申请,由公司核实情况按规定程序决定调配。公司因工作需要,可在征求派入单位意见后,对外派人员进行调配。 第九条外派人员的考勤管理按照派入单位的考勤管理规定执行,派入单位应负责外派人员的考勤管理,指定专人负责考勤登记,保留完整的考勤记录,编制内的外派人员应由派入单位按规定

销售贸易型公司管理规定

销售贸易型公司管理规定 LELE was finally revised on the morning of December 16, 2020

公司管理制度 总则 1.目的:为规范公司运作与行政管理,规范员工的行为,使公司之发展有制度 上的保证,特制订公司管理制度。 2.制订原则: 可行性原则:公司各项制度的制定讲求务实,不制定过高的标准。 有效性原则: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一旦制定,在被明令废止之前就必须得到一丝不苟的执行,未经特别豁免,任何人不得违背。 标准化原则:力求公司的行政行为和业务行为的标准化; 个性化原则:公司以人性化管理为主,强调员工的自律和自觉,充分尊重员工的个性。 3.效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原制度与本制度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解释权: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企业文化 1.公司的宗旨:通过向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产品服务,实现公司与客户的共同发展;通过充分尊重、挖掘和培养员工的潜能,实现员工与公司的共同成长。2.企业文化: 团队力量与资源共享 积极沟通与全面理解 目标明确与高效运作 专业素质与不断创新 3.员工行为准则: 3.1工作时间,必须称呼同事的职位(无职位者除外),不得直呼其姓名,可以直称其职位,如总经理;或者姓+职位简称,如吴总;或者 以小、老+姓氏,如小张,老王等。 3.2个人形象规范,待人接物文明; 3.3办公秩序严肃、紧张、有序、安静; 3.4学无止境,不断向书本、业务、同事、客户、社会学习; 3.5爱惜公物,勤俭节约,提倡环保; 3.6做事以做人为先,尊重理解他人,如同尊重理解自己; 3.7不以损害公司及同事利益的方式谋取私利; 3.8不断树立、维护与提高公司品牌与形象。 4.工作制度和观念: 4.1首问制:下级必须服从和完成上级的工作安排、指示和督导。若因故无法完成该项安排、指示或有不同意见,必须加以解释,并由上级决定后另行安排或处理。对于上级的另行安排和处理有异议的,可以越级申诉。 4.2复命制:事必有复,复必有时; 4.3时间观念:运用时间表进行时间管理,今日事,今日毕;

驻外人员管理办法

外派人员暂行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明确外派人员的劳动关系、档案、薪酬福利、考核等制度,确保XXXX与调入、调出单位之间的工作能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XXX(下称“XX”)下派到合作企业或合作企业外派到XXXX的管理层、骨干职员、一般职员。 三、定义 外派人员:因工作需要,由XXXX外派至调入单位的人员。 类别: 1、支援人员:XXXX外派到合作企业挂职锻炼、学习、调研、支援的员工,且外派时间为3个月以内(含)的; 2、常驻人员:XXXX外派到合作企业任职的员工,且外派时间为3个月以上的; 3、调派人员:合作企业派员工到XXXX任职。 四、职责 XXXX综合部负责制定外派人员的政策标准和流程的拟定、修改、监督及解释,调入单位对接部门负责外派人员政策的执行。 五、管理规定

1、外派人员的劳动关系 支援人员和常驻人员的劳动关系保留在XXXX。调派人员的劳动关系保留在合作企业。外派人员的人事档案原件由调出单位保存,调入单位留存复印件或传真件。 2、外派人员的手续办理 外派人员到合作企业或XXXX任职,必须按流程进行审批,具体流程表格见附件。外派时间以综合部发布的任命时间为准。外派人员必须要经过劳资双方同意,并且在审批结束后,签订外派协议。 3、外派人员的薪酬福利政策 (1)薪酬福利标准:外派人员的薪酬标准(包括工资、奖金、补贴、社保、住房公积金)均按照XXXX的薪酬福利执行。福利标准:如生日金、节日礼品等按派出单位标准执行。特殊情况,需经双方公司协商一致。 (2)薪酬福利的支付:外派人员的薪酬福利由调出单位继续支付和发放。调入单位不得发放任何薪酬福利费用。 (3)薪酬费用结算: 支援人员:支援人员的薪酬费用统一由XXXX支付,调入公司不需要向XXXX支付费用。如支援人员实际支援时间超过三个月的,超过三个月部分的薪酬费用按常驻人员费用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常驻人员:常驻人员在外派期间的工资、奖金、补贴、社保、公积金等费用由调入公司于每年12月一次性支付给

贸易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贸易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总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 2、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财务管理细则 一、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二、现金管理制度 1、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现金支出证明单》、《现金收入证明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三联的《现金收入证明单》,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 5、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三、支票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银行单据,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 3、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三联的《支票收取登记表》,

企业外派人员管理规定

企业外派人员管理规定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越来越多的企业走出国门,开始在全球范围内寻求最优资源配置。与此相对应的是大量外派人员被派往其他国家或地区,以开拓市场,协调分子机构与母公司之间资源和信息的流动。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企业外派人员管理规定。 企业外派人员管理规定 一、外派对象 1、集团总部及各成员单位优秀管理干部;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可塑性大学生; 3、业务骨干、专业技术人员及其它各类管理人员。 二、外派任务 1、筹建新单位开业与经营; 2、组建培养一支属地化优秀员工团队; 3、聚集品牌商品、开发新项目、倡导星级服务和现代管理理念,实现利润最大化; 4、创建具有友谊特色的优秀企业。 三、外派纪律

1、必须贯彻落实集团的经营理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必须把集团利益放在首位,廉洁自律,作风正派,体现出友谊人的奉献精神与优良品质; 3、必须服从领导,执行决定,严格执行集团的各项规章制度,显示出友谊集团的严明纪律; 4、必须忠于职守,和-谐团结,展现出友谊集团的团队精神。 四、外派管理 1、集团派出、轮换的人员,需经集团主管副总、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各经营单位派出、轮换的人员需经各单位总经理批准,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备案后实施。 2、外派人员由派往单位负责管理,安排日常工作及生活,并实施有效地监督检查。并拥有外派人员提职、降职或处分的建议权。集团中层以上外派干部提职、降职或处分由总部政工部负责;其他外派人员的提职、降职或处分由派出单位负责。 3、外派期间,为企业做出突出贡献者,予以晋升;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按集团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外派待遇 1、外派人员按所任职务级别由派出单位支付工资,并享受保险及相关福利。费用由其派往单位负担。 2、外派人员医疗保险规定:对外派人员因病异地治疗采取市内统筹。

驻外人员管理规定

驻外人员管理规定 公司根据业务开展和发展需要,在外设立办事处或业务部门分支机构,对驻外人员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一、驻外人员考勤、差旅规定: 1、驻外人员前往办事(业务)机构由驻地机构负责人负责考勤,如驻外机构人员在2人以下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考勤,每日8:00用当地固定电话向办公室报到并简要汇报前一天工作,便于办公室进行运行记录统计; 2、驻外人员每月可返家休假1趟计4天(不含路途时间,路途时间不满6小时按半天计算,休假时间当月有效,不得累积或分开进行),休假需提前2天向机构负责人申请,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报办公室备案后方可休假,休假期间不享受生活补助,不记考勤; 3、驻外人员请假,需提前1天向机构负责人申请,按公司考勤制度逐级批准,报公司办公室备案后方可离岗,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按旷工处理; 4、驻外人员因公(含休假)往返公司和驻外机构之间的车船票据实报销(不含出租车、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因公返回公司时按公司作息时间到公司考勤,办理完业务返回驻外机构时需通知办公室; 5、驻外人员因开展业务需到异地出差的,需通知公司

办公室登记备案,报公司领导批准;出差手续和差旅费用报销按公司差旅规定执行,差旅期间不再享受公司生活补助。 二、驻外人员生活补助规定: 1、长期驻外机构,公司以租赁的形式统一安排办公、住宿场所,公司未安排住宿的按公司差旅规定报销差旅费,在此期间不再享受生活补助; 2、驻外人员驻外期间,每天生活补助30元,按当月的考勤据实填写报销单据,不再享受公司差旅补助; 3、短期(10天以内,含10天)驻外行为,公司未安排住宿的按公司差旅规定执行,不再享受驻外人员生活补助。 三、驻外人员职责规定: 1、驻外人员在外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由本人承担所有责任。 2、驻外期间通讯工具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如因通信不畅造成工作延误的扣发当月通信补助,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视情节给予处罚。 3、驻外人员必须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业务工作进展情况,及每周、每月作出相应的工作计划安排(也可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汇报)。 4、驻外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不得对外泄露涉及公司市场政策、策略、管理制度和相关文件、市场促动计划、客户资料和财务信息等内部资料,妥善保管机要文

关于公司外派工作人员管理的规定

关于公司外派工作人员 管理的规定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关于规范公司外派工作人员管理的规定为明确责任,提高效率,保证工作时间,加强对外派工作人员的管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公司外派工作人员管理规定如下:外派人员主要指外派到分公司或项目部的工作人员。 一、外派人员工作纪律: 1、不得向项目部或分公司吃、拿、卡、要; 2、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3、不得让人代替自己工作; 4、不得在不属于自己本职工作范围外乱签字、盖章; 5、不得收受贿赂、损害公司利益; 6、不得不经批准,擅自作出决定; 7、不得随意变更公司的工作安排或其他决定。 二、外派人员工作职责 1、负责完成公司委派的各项工作任务; 2、负责监管项目部或分公司的农民工工资(含管理人员、农民工、劳务分包、工程分包等所有工人的工资)发放到位工作; 3、负责监管项目部或分公司的相关的材料款(含材料费、租赁费、工程分包款等所有应付款项)支付到位工作; 4、负责监管项目部或分公司的质量、安全、生产工作; 5、负责监管项目部或分公司的合同签订、管理及存档工作; 6、负责做好印章的使用、登记、存档工作;

7、负责协助项目部或分公司做好管理、协调工作; 8、负责协调项目部或分公司做好工程创优工作; 9、负责做好项目部或分公司与公司总部的联络沟通工作; 10、负责做好对项目部或分公司的服务工作; 11、负责做好分公司承接项目的报表工作; 12、负责对项目部或分公司合同签订前的手续履行工作。 三、外派人员管理规定: 1、外派人员应对本职岗位工作负责,严格遵守外派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和工作职责,每月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2、外派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和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自脱岗、离岗。若有擅自离岗者,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3、外派人员返回公司,一律将印章等移交办公室备案管理,离开时再签字领取。闲置公司期间,一律在公司待命,根据公司需要统一安排。 4、外派人员因故在合同期间未满离职的,需提前一个月打离职申请报告,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交接手续和账务清理。 5、外派人员通讯工具必须保证24小时通畅。 6、外派人员工资待遇标准均以公司相关规定为准,由分公司或项目部上缴公司账务部,再由公司依据考勤发放。 7、外派人员每月要根据所在工作岗位的具体情况汇报公司(工作内容包括招投标、合同签订情况、委托书、介绍信以及财务支付情况、税务交纳情况、印章使用情况、项目施工进度情况、安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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