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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诊负责制制度(20200515184939)

首诊负责制制度(20200515184939)
首诊负责制制度(20200515184939)

首诊负责制制度

一、首先接诊的科室为首诊责任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责任人。

二、首诊医师对病人进行初步诊断,并做出相应处理,不允许任何推诿或变相推诿现象。

三、遇到需要急诊抢救的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治疗;如设备、条件有限,首诊医师在应急对症处理的同

时,与上级医院或120联系,并护送病人到上级医院。

四、遇危重、疑难病人处理困难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它科会诊,或转诊,并上报业务主管部门。

五、病人病情涉及多个科室,原则上首诊科室先处理,必要时请其他科室协同处理,各科室经治医师

均应详细记录处理经过。

六、病人因病情需要住院或观察室留观,门诊医师须与有关科室医师取得联系并做好交接,以保证医疗安

全。危重病人进行检查、转科、留观、住院,均需有医护人员护送。

七、因病情需要转院治疗的病人,严格按照双向转诊制度执行。

八、病人病情变化或需要进行特殊检查治疗时,医生必须尽到告知义务。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

查房制度。

二、上级医师查房时,下级医师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影像学检查片,各项检查报告及所需用的检查

器材。经治的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

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明确的指示。上级医师的分析和处理意见,应及时记录在病程记录中,并

请上级医师签名。

(一)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护士长等有关人员参加。住院期间,对一般病情

的新入院患者,首次查房应在其入院1周内完成。对危重患者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应即时查房。

(二)主治医师查房对一般病情的新入院患者,首次查房应在其入院24小时内完成,每周至少2次,应有住院医师及有关人员参加,由住院医师负责记录和落实诊疗计划。对危重患者应随时查房,但至少不少

于2次。

(三)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要全面负责,对一般患者每日至少查房1次,危重患者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

时检查处理,执行上级医师指示,书写整理病历,及时完成病程记录,汇总、归纳、整理、分析各种检查

化验结果,出现情况及时报告上级医师,负责检查医嘱执行情况。

三、查房内容

(一)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应及时解决疑难病例的诊断和治疗;审查对新入院、危重患者的诊断、诊疗

计划和重大手术的适应证及术前准备情况;决定患者出院及转院等;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包括对各级医

师的指导,重点帮助主治医师解决在诊疗中未能解决的问题;抽查医嘱和护理执行情况及病历书写质量。

(二)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新入院、危重、诊断未明、分型不清、治疗效果不好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听

取医生、护士的反映、倾听患者陈述,对出、转院标准进行判断并及时上报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对下级医

师的病历书写和病程记录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给予具体帮助和指导,检查医嘱执行情况。

(三)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危重、疑难、新入院、诊断不清者及手术患者,同时有计划地巡视一般

患者。审查各种检查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和治疗意见。听取患者对治疗和生活方面的

意见并提出建议。负责修改实习医师书写的病历,帮助实习医师做好新入院患者的体格检查及病历书写工

作。住院医师要详细记录上级医师的诊疗意见,认真执行上级医师的指示,并及时向上级医师报告。负责

书写病历相关内容,要求对危重患者随时检查并记录。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一、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

二、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

提出治疗方案。

三、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

四、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

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

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一、死亡病例讨论必须在病人死亡后一周内进行,不得超过两周。

二、死亡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讨论结果要详细记录在专用本上,由科主任决定收录于病案中的内容。

三、讨论内容包括:患者死因、评估及诊治抢救的过程、经讨论确认在诊治及抢救过程中存在明显缺陷时,

讨论记录应上报办公室,必要时进行院死亡病例讨论。

四、死亡病例讨论记入病历部分按死亡病例讨论格式书写。

会诊制度

一、会诊主要是解决患者的诊断与治疗。凡遇下列情况,应及时申请会诊:疑难危重病例需要有关科室协

助诊治;危急病人需要及时抢救;重大手术前因病情复杂,涉及专科知识,需要提供咨询或协助;医疗纠

纷需要分析判断;错收病人或有合并症,需要转科治疗等。

二、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主治医师决定,填写会诊申请单,提出会诊要求和目的,送往会诊科室。

应邀科室会诊医师应是主治医师或高年资住院医师、急诊会诊可由经治医师申请,在会诊申请单上注明

“急”字,特别紧急或抢救性会诊可用电话邀请,应邀科室会诊医师可以是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实习进

修医师一律不得单独应邀会诊。会诊时经治医师陪同,必要时主治医师参加。如病人需要专科特殊检查,

经治医师应亲自参加协同检查。

三、一般会诊,应邀医师应在一天内完成。急诊会诊,被邀科室医师必须突出“急”字,及时会诊,不得

借故延误。必须随请随到。

四、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人员参加,与会人员广泛讨论,对已决定的

诊疗方案,经治医师必须服从,认真执行。

五、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会诊时一般由申请

科主任主持,业务副院长和医务科长参加,经治医师做好会诊记录。

六、院外会诊: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医务科同意报请业务副院长,由医务科与有关

医院联系,确定会诊时间,会诊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业务副院长、医务科长参加,经治医师做好会诊

记录。

七、科内、科间、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诊记录,会诊

时要详细检查,发扬技术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术前讨论制度

一、凡重大、疑难、新开展手术,均需进行术前讨论,一级急诊手术也要在术前准备时,由手术负责医师

召集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讨论。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主(副主)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

长及有关人员参加,新开展的手术邀请医务科负责人参加

二、术前讨论时经治医师应做到对术前讨论患者准备必要、充足的材料,包括化验、造影、CT等。重点的介绍病情,并提出自己或专业小组的诊断及治疗方案。必要时检索有关资料。

三、术前讨论的内容包括:诊断、手术适应症、手术方案、术中术后并发症、意外以及防范处理预案、术

前准备、麻醉方式、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点等。

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一. 临床科室危重患者抢救应在科主任或副主任以上医师统一指挥下有条不紊地进行。科主任或正(副)

主任医师不在时由职称最高的医师(主治医师资格及以上人员)主持抢救工作,但必须及时通知科主任或

正(副)主任医师。

二. 抢救过程中如需请他科会诊或协助抢救,相关科室医务人员应积极配合,全力支持,不得延误或推诿。必要时抢救科室可指名要求有关科室正(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参加抢救。

三. 参加抢救医务人员应做到严肃认真、服从指挥、分工明确、配合密切、分秒必争、操作娴熟、观察严

密。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原则和三查八对制度,注意采取保护性医疗措施,严防差错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发生。

四. 抢救过程中应坚持告知同意原则,如需进行具有危险性或有可能造成意外伤害的检查或治疗时,应向

患者或其家属解释说明,在征得同意并签字认可后方可实施。

五、新入院或病情突变的危重病人,应及时电话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并填写病危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

交病人家属,一份贴在病历上。

六、抢救记录应详实、准确、完整,保存完好,避免遗失。抢救过程中来不及记录的,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应及时补记,抢救记录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书写。

七、各临床科室应做到抢救器材、设备、药品定人管理、定点放置、定品种数量、定期检修保养,及时消

毒灭菌,及时整理补充,班班清点交接,确保齐全完备,随时可用。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一、手术及有创操作分级

手术及有创操作是指各种开放性手术、腔镜手术及介入治疗(以下统称手术)。依据其技术难度、复杂性

和风险度,将手术分为四级:

(一)四级手术:技术难度较低、手术过程简单、风险度较小的各种手术。

(二)三级手术:技术难度一般、手术过程不复杂、风险度中等的各种手术。

(三)二级手术:技术难度较大、手术过程较复杂、风险度较大的各种手术。

(四)一级手术:技术难度大、手术过程复杂、风险度大的各种手术。

二、手术医师分级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所有手术

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一)住院医师

(二)主治医师

(三)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者。

(四)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工作者。

三、各级医师手术权限

(一)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并熟练掌握四级手术。

(二) 主治医师:可主持三、四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二级手术。

(三) 低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二、三、四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一级手术。

(四) 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二、三、四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开展一级手术;根据实际

情况可主持部分一类手术和新项目手术。

(五) 主任医师:可主持各级手术以及一般新技术、新项目手术或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高风险科研项目手术。

四、手术审批权限

手术审批权限是指对拟施行的不同级别手术以及不同情况、不同类别手术的审批权限。

(一)常规手术

1、四级手术: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批,并可签发手术通知单。

2、三级手术:科主任审批,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报批手术通知单。

3、二级手术:科主任审批,由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报批手术通知单。

4、一级手术:科主任审批,由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报批手术通知单。

(二)高度风险手术

高度风险手术是指手术科室质控小组科主任认定的存在高度风险的任何级别的手术,须经科内讨论,科主

任签字同意后报医务科,由医务科科长决定自行审批或提交业务副院长或必要时报院长审批,获准后,手

术科室科主任负责签发手术通知单。

(三)急诊手术

预期手术的级别在值班医生手术权限级别内时,可通知并施行手术。若属高风险手术或预期手术超出自己

手术权限级别时,应紧急报责任规定的上级医师审批,需要时再逐级上报。原则上应由具备实施手术的相

应级别的医师主持手术。但在需紧急抢救生命的情况下,在上级医生暂时不能到场主持手术期间,任何级

别的值班医生在不违背上级医生口头指示的前提下,有权、也必须按具体情况主持其认为合理的抢救手术,

不得延误抢救时机。急诊手术中如发现需施行的手术超出自己的手术权限时,应立即口头上报请示。

(四)新技术、新项目、科研手术

1、一般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及重大手术、致残手术须经科内讨论,在科主任填写《手术审批单》,签署同意意见后报医务科,由医务科备案并提交业务副院长或院长审批。

2、高风险的新技术、新项目、科研手术应提交院技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对重大的涉及生命安全和

社会环境的手术项目还需按规定上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五)外出会诊手术

本院医师受邀请到下级医院指导手术,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外出手术医生所主持的手术不

得超出其按本规范规定的相应手术级别。

分级护理制度

病员入院后由医师根据病情决定护理等级,下达医嘱。

一、特级护理

(一)病情依据

1、病情危重,随时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2、各种复杂或新开展的大手术后的患者

3、严重外伤和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二)护理要求

1、除患者突然发生病情变化外,必须进入抢救室或监护室,根据医嘱由监护护士或特护人员护理。

2、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保持呼吸道及各种管道的通畅,准确记录24小时出入量。

3、制定护理计划,有完整的特护记录,详细记录患者的病情变化。

4、重症患者的生活护理均由护理人员完成。

5、备齐急救药品和器材,用物定期更换和消毒,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二、一级护理

(一)病情依据

1、重症患者、各种大手术后尚需严格卧床休息以及生活不能自理患者。

2、生活一部分可以自理、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二)护理要求

1、随时观察病情变化,根据病情,定期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

2、重症患者的生活护理应由护理人员完成。

3、定时巡视病房,随时做好各种应急准备。

三、二级护理

(一)病情依据

1、急性症状消失,病情趋于稳定,仍需卧床休息的患者。

2、慢性病限制活动或生活大部分可以自理的患者。

(二)护理要求

1、定时巡视患者,掌握患者的病情变化,按常规给患者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

2、协助、督促、指导患者进行生活护理。

四、三级护理

(一)病情依据

生活完全可以自理的、病情较轻或恢复期的患者。

(二)护理要求

1、常规为患者测体温、脉搏、呼吸、血压。

2、定期巡视患者,掌握患者的治疗效果及精神状态。

查对制度

一、临床科室

(一)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二)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八对”:加药前查、加药中查、加药后查;对床号、姓名、药名、有效期、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三)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四)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

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药物配伍禁忌。

(五)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二、手术室

(一)接病员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术前用药。

(二)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三)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三、药房

(一)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

(二)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

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四、血库

(一)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

(二)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合试验结果、血瓶(袋)号、

血液种类和剂量、采血日期、血液的有效期、血液质量。

五、检验科

(一)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二)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三)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四)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五)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一)收集标本时,查对单位、姓名、性别、联号、标本、固定液。

(二)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和质量。

(三)诊断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

(四)发报告时,查对单位。

七、放射科

(一)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二)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

(三)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八、理疗科及针灸室

(一)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

(二)低频治疗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三)高频治疗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常。

(四)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九、供应室

(一)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二)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三)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十、特殊检查室(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基础代谢等)

(一)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

(二)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三)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其他科室亦应根据上述要求精神,制定本科室工作的查对制度。

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各临床、医技科室必须安排专人严密妥善地安排好昼夜值班医师(技师),值班医师必须本着严肃认

真的态度和对病人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禁擅离职守,以确保医疗工作连续有效地进行。

二、值班医师必须具备独立处理医疗突发事件的能力。实习医师不得独立承担值班任务。具有执业医师资

格的来院进修医师必须经所在科室带教、考查3—6个月,经考核合格报医务科审批,获得处方权后方可

独立值班。在职轮转医师必须经所在科室带教、考核合格,科主任认可同意后方可独立值班。

三、医师应按照《医师排班表》轮流值班。节假日应将《排班表》抄报医务科。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班

换班者,应向排班医师说明,并在《医师排班表》上注明。调换双方应协调清楚,严禁出现塌班、空岗现

象。下一班医师未到,上一班医师不得离开岗位。

四、临床值班医师负责班外时间(午间、夜间、节假日)全科临时性医疗处置,急危重症病人的观察、治

疗和抢救,急会诊,急诊入院病人的检诊与处理及首次病程记录书写等,同时应协助值班护士做好病区管

理工作。医技科室值班医师(技师)应做好本专业所负责之各项检查、检验工作(如X光、CT、MRI、各种血液检查等),以保证配合临床诊疗抢救需要。

五、病区值班应设“三线医师负责制”。即:

(一)一线:住院医师;二线:主治医师;三线:主任(副主任)医师。

(二)一线医师必须在病区留宿;二、三线医师可在家待班。

(三)值班医师实行“逐级报告负责制”。即一线医师无法处理时请二线医师,二线医师仍无法处理请三

线医师,以此类推。

(四)二、三线医师均必须保证值班时间内通讯工具(移动电话、住宅电话、传呼机)畅通有效,随叫随

到。

(五)一线医师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有急诊抢救、会诊等需离开病区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

六、值班医师应认真完成值班记录,做好每班交接工作。病区每日晨早会集体交班一次。值班医师应详实

汇报急诊入院、手术、危重、抢救、特殊检查和治疗等病人的病情变化、处理转归等情况。危重病人还应

做到床边交班。

新技术准入制度

一、新技术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二、制定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建立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

三、对新开展的医疗技术建立档案资料,包括申请、审批、实施及监控情况的记录等。

四、对新开展的医疗技术的安全、质量、疗效、费用等情况进行全程追踪管理与评价,并有相应的文字记

录资料。

五、开展的每一项新技术、新项目均应有相应的技术力量、设备与设施的支持。当新技术、新项目的技术

力量、设备、设施发生改变,可能会影响到医疗技术的安全和质量时,应当中止此项技术;按规定进行评

估后,符合规定的,方可重新开展。

六、项目负责人应对新开展技术开展过程中各个关键环节进行风险预测与评估,一旦意外发生,应积极采

取相应措施,将风险降到最低限度。

七、制定医疗技术科研审批制度,进行医疗技术科研,必须符合伦理道德规范,在科研过程中,充分尊重

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并注意保护患者安全。同时,不得向患者收取相关费用。

八、不得应用未经批准的或安全性和有效性未经临床实践证明的技术。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一、医院检验科(血库)在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临床用血的

计划申报,储存血液,对本单位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参与临床有关疾病的诊断、治疗与科

研。

二、遵循输血原则,严格掌握适应症

(一)临床输血应当遵照合理、科学的原则,杜绝浪费、滥用血液,确保临床用血的质量和安全。

(二)对一般性输血,可输可不输的一般不输。对血红蛋白在﹥100克以上、血色素﹥30%者,原则上不得申请用血。

(三)提倡成分输血。成分输血具有疗效好、副作用小、节约血液资源以及便于保存和运输等优点,应积

极推广,成分输血率应高于50%。

三、用血申请、审批程序

(一)临床用血前,应当向患者或其家属告之输血目的、可能发生的输血反应和经血液途径感染疾病的可

能性,根据输血技术规范进行相关项目的检验,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后

归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报医务科或总值班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二)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并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

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血库备血。

(三)临床用血适应症根据《输血技术规范》执行。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2000毫升时要履行报批手续。急诊、抢救用血经主管医师以上同意后可随时向输血科申请,但事后应当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四、检验科(血库)必须优先、重点保证每次输血量在600ml以上的大型手术用血或急救治疗用血。

五、临床用血应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一、病历是对疾病发生、发展的客观、全面、系统的科学记载,是医务人员进行正确诊断、治疗和护理的

科学依据,是医务人员将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等方式获得的有关资料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后形成

的医疗活动记录。它体现着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水平和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为临床、教学、科研、预

防及法律诉讼工作提供客观资料和重要依据,医务人员必须以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书写病历。

二、病历包括门诊病历、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如下:

(一)住院病历书写应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整份病历应尽量保持同一颜色,需要复写、修改的除外)。门(急)诊病历和需要复写的资料可以使用蓝色或黑色圆珠笔。

(二)病历书写应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部分可用外文缩写)。尚无正式译名的外文可用外文原名。药名

使用中文书写,确无译名时方可使用拉丁文或英文书写。简化字按1964年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文化部

和教育部联合公布的《简化汉字总表》之规定书写,不得自行杜撰。数字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三)各项记录必须有完整日期。统一使用公历,按“年、月、日”顺序填写,必要时注明时刻。时刻的

书写采用24小时制。

(四)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重点突出,逻辑性强,文字工整,字迹清晰,标点

正确。书写过程出现错字时,应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五)病案首页和各种表格记录的栏目,必须逐项认真填写,不得遗漏。无内容者划“/”。每张记录表格

楣栏的病员姓名、住院号、科别、床号和用纸页数均需填写齐全。

(六)病历应按规定内容书写,并由医务人员签全名。

1、实习、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经过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2、进修医务人员应由其接收科室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经分管主任(副主任)医师认定后

书写病历。

(七)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和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修改时应注明修改日期,修改人员姓

名,并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修改内容和签名必须用红色钢笔或水笔。

(八)各种症状和体征要用医学术语记录。对病员提及的既往疾病名称应加引号。疾病诊断为通用的疾病

名称,译名应以《英汉医学词汇》和全国高等医学院校统一教材的名称为准,不得写不恰当的简称(如支

扩、高心等)。

(九)计量单位: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十)诊断名称应确切,要符合疾病命名规定的标准。疾病名称要分清主次,按顺序排列。主要疾病应列

于最前,其他诊断列于主要疾病之后。诊断应写疾病全称,应尽可能包括病因、病理和病理生理的诊断。

1、诊断名称使用“初步诊断”、“入院诊断”与“出院诊断”。住院医师书写入院记录时的诊断为“初步诊断”,主治医师首次查房所确定的诊断为“入院诊断”。

2、若初步诊断与入院诊断一致,主治医师应在初步诊断后签上姓名和日期。若不一致,主治医师应在初

步诊断后写出入院诊断,并签上姓名与日期。

3、若入院诊断与出院诊断不符者,应有充分依据并做出出院诊断,并写明年、月、日。所作诊断必须经

主治医师或主任(副主任)医师确认并签名。

(十一)凡药物过敏者,应在病历及首页药物过敏栏内用红色钢笔或水笔注明过敏药物的名称。无药物过

敏者,应在栏内写“未发现”。

(十二)化验报告单应按报告日期顺序呈叠瓦状粘贴整齐,其他检查报告应分门别类另纸粘贴。

(十三)因抢救急危重症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

加以注明。

三、出院病历一般应在3天内归档,特殊病历(如死亡病历、典型教学病历)归档时间不超过一周,并及

时报病案室登记备案。

四、加强病历安全保管,任何人不得涂改、隐匿、销毁病历,防止抢夺、损坏、窃取、丢失病历。

五、公安、司法机关、保险公司、患者或其代理人需查阅或复印病历时,持规定的相关证件,到病案室调

阅及复印病历。本院医师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经医务科审批后,在病案室查阅,查阅后立即归还,不得带出病案室。

医院传染病管理制度

医院传染病管理制度 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一、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二、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三、各科室的医护人员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传染病专治医院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四、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五、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及时上报区疾控中心,转相应的传染病医院救治。

传染病诊断及转诊制度 一、医院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二、对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区规定的分诊点进行初诊;三、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按照传染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报告,将患者转到定点传染病医院归口治疗,危重病人先就地在隔离室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到传染病医院进一步治疗。 四、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五、不外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六、对肺结核病人应按相关规定转诊到规定医院归口治疗,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结核病人转诊三联卡。

医院传染病诊断、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为加强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提高报告质量,也为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提供 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我院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一、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突发传染病疫情信息,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 二、各科室应当建立门诊日志、住院登记簿和传染病疫情登记簿,责任报 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检验科、放射科发 现病人异常检验结果时,应做好登记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及时上报。 三、坚持首诊负责制,严格门诊全员登记制度,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甲型H1N流感的病人和疑似病人时立即报告防保科,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上报,疫情报告人员应在 2小时通过网络直报,同时报告疾病预防 控制中心。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 带者,应于24小时通过网络直报。 报告的程序为:传染病病例的报告由首诊医生或其它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 填写报告卡(按要求报告)—>疫情管理人员收卡、登记—>网络直报(需报告 属地CDC的按要求报告)。 四、疫情管理、直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其 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性技术指导文件,严格按要求进行本院的疫情报告管理 工作,在接到辖区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卡片或)后,做好登记,按规定进行网络直报,传染病报告卡片保存3年。 五、防保科负责传染病计算机网络维护工作,安装杀毒软件,定期查杀病毒,保证网络系统正常运转。

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贵溪精神病医院首诊医师负责制度医师首诊负责制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其所接诊患者,特别是对危、急、重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会诊、转诊、转科、转院、病情告知等医疗工作负责到底的制度。 (一)首诊医师须按照要求进行病史采集、体格检查、做好必要的辅助检查及病历记录等,对诊断已明确的患者应及时治疗。若病情需要应收住观察室或收住入院进一步治疗。特别是危、急、重病人,必须收住入院治疗。 (二)对已接诊的非本科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后,耐心向患者介绍其病种及应去的就诊科室。 (三)对已接诊的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首诊医师应在写好病历、做好检查后,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及时转有关科室治疗。诊断仍不明确者,收住主要临床表现相关科室。若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四)如遇危重患者需抢救时,首诊医师必须先抢救病人并及时报告相关诊疗组、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参与抢救工作。首诊医师下班前应与接班医师做好床旁交接班,并认真写好交接班记录后方能下班。对已接诊的非本科室范畴的重危病人,首诊医师首先对病人进行一般抢救,并马上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在接诊医师到来后,向其介绍病情及抢救措施后方可离开。如提前离开,在此期间发生问题,由首诊医师负责。被邀请的医师,应立即赶到现场,明确为本科疾病后应接过病员按首诊医师的责任进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 (五)对复合伤或涉及多学科的危、急、重病人,首诊医师应积极抢救病人,同时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并及时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协同抢救。必要时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人员,以便立即调集各有关科室值班医师、护士等有关人员参与抢救。诊断明确后及时转主要疾病相关科室继续治疗。在未明确收治科室之前,首诊医师应负责到底,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拖延抢救。 (六)对群发病例或者成批伤员,首诊医师首先实行必要的抢救,及时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分流病人、组织各相关科室医师、护士等共同参与抢救。 (七)对危重、体弱、残疾的病人,若需要进一步检查或转科或入院治疗,首诊医生应与有关科室联系并亲自或安排其它医务人员做好病人的护送及交接手续。 各科首诊医师均应将患者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严禁在患者及家属面前争执、推诿。因不执行首诊负责制而造成医疗差错、医疗争议、医疗事故,按医院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医师首诊负责制

医师首诊负责制 医师首诊负责制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其所接诊患者,特别是对危、急、重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会诊、转诊、转科、转院、病情告知等医疗工作负责到底的制度。 (一)首诊医师须按照要求进行病史采集、体格检查、做好必要的辅助检查及病历记录等,对诊断已明确的患者应及时治疗。若病情需要应收住观察室或收住入院进一步治疗。特别是危、急、重病人,必须收住入院治疗。 (二)对已接诊的非本科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后,耐心向患者介绍其病种及应去的就诊科室。 (三)对已接诊的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首诊医师应在写好病历、做好检查后,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及时转有关科室治疗。诊断仍不明确者,收住主要临床表现相关科室。若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四)如遇危重患者需抢救时,首诊医师必须先抢救病人并及时报告相关诊疗组、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参与抢救工作。首诊医师下班前应与接班医师做好床旁交接班,并认真写好交接班记录后方能下班。对已接诊的非本科室范畴的重危病人,首诊医师首先对病人进行一般抢救,并马上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在接诊医师到来后,向其介绍病情及抢救措施后方可离开。如提前离开,在此期间发生问题,

由首诊医师负责。被邀请的医师,应立即赶到现场,明确为本科疾病后应接过病员按首诊医师的责任进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

(五)对复合伤或涉及多学科的危、急、重病人,首诊医师应积极抢救病人,同时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并及时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协同抢救。必要时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人员,以便立即调集各有关科室值班医师、护士等有关人员参与抢救。诊断明确后及时转主要疾病相关科室继续治疗。在未明确收治科室之前,首诊医师应负责到底,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拖延抢救。 (六)对群发病例或者成批伤员,首诊医师首先实行必要的抢救,及时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分流病人、组织各相关科室医师、护士等共同参与抢救。 (七)对危重、体弱、残疾的病人,若需要进一步检查或转科或入院治疗,首诊医生应与有关科室联系并亲自或安排其它医务人员做好病人的护送及交接手续。 各科首诊医师均应将患者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严禁在患者及家属面前争执、推诿。因不执行首诊负责制而造成医疗差错、医疗争议、医疗事故,按医院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注:专业文档是经验性极强的领域,无法思考和涵盖全面,素材和资料部分 来自网络,供参考。可复制、编制,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门诊部首诊负责制度

门诊部首诊负责制度 一、门诊部实行首诊负责制度。 二、门诊患者经分诊台分诊、挂号后到相关科室就诊,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认真进行体格检查和必要的辅助检查,并及时规范书写病历。 三、首诊医师检诊患者后,判断患者病情属于本专业疾病的,首诊医师应对患者进行处理。 四、首诊医师经检诊患者后,判断患者病情属于他科疾病的,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认真书写门诊病历,给予认真处理,并耐心向患者介绍其病情及应去就诊的科室。 五、如遇到边缘性疾病患者或遇到诊疗有困难、涉及多学科的患者,首诊医师应先完成病历记录和体格检查,及时请上级医师进行指导,必要时邀请其他科室会诊或上报门诊部办公室或医务科进行疑难病会诊。 六、当首诊医师邀请其他科室会诊时,被邀请科室应派出高年资医师及时参加会诊,将会诊意见当面向首诊科室医师交代清楚,必要时协助首诊科室进行诊治。 七、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给接班医师,并当面交接清楚病情,做好交班记录后方可离去。 八、对来院的急、危、重症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有效的抢救措施。如不属本专业疾病,应先行抢救并及时邀请有关科室专科医师接诊,在接诊医师赶到现场后,向其介绍患者病情和所采取的抢救措施并做好记录后,方可移交至接诊医师。九、经检诊或抢救后,需住院治疗的患者,首诊医师应负责向病区联系,病区不得拒收。病情涉及两科以上的患者,住院治疗时应按照“专病专治”原则,依据患者的主要病情安排住院。 十、本院病区收住条件不足时,应及时转院。

内科门急诊工作制度 一、内科急诊医师在门诊部和急诊科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要遵守门诊部和急诊科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急诊科医师要坚持首诊负责制,24小时值班制度等医疗核心制度。急诊科医师兼接诊普通内科门诊患者。 三、急诊科医师要按照急诊科专业相关诊疗指南和操作规范及内科专业相关诊疗指南及操作规范,对病人进行规范诊疗。仔细问诊,耐心查体,合理检查,合理治疗。评估判断轻重缓急,果断处置。对急危重症患者采取优先处置措施,畅通急诊绿色通道。 四、对疑难重病人不能确诊,病人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查看。解决疑难病例。上级医师仍不能确诊者,要向科主任汇报,科主任要向医务科报告,请求全院会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收住院进一步诊疗或转院。 五、对伤残军人、复员军人、现役军人、高烧病人、重病人、60岁以上老人及来自远地的病人,应优先安排就诊。 六、急诊科医师要及时书写门急诊病历、规范填写检查申请单、合理开具处方。做好门诊日志等各种登记记录。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七、对外科急症要及时请外科病房医师会诊,被邀医师应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由外科会诊医师出具诊疗方案。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和不良后果由被邀医师承担。 八、急诊科医师应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人情况,有计划地收容病人住院治疗。 九、加强检诊与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急诊科诊室应建立慢病、传染病登记本和报告卡。做好疫情报告。法定传染病不能与普通病例混记。 十、要保持诊室清洁整齐。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和手卫生规范,采取消毒隔离措施,防止交叉感染。 十一、要及时主动报告医疗不良事件并做好记录。 十二、急诊科医师要做好保护患者隐私工作。

首诊负责制及流程

首诊负责制及流程 1、病人首先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须及时对病人进行必要的检查、作出初步诊断与处理,并认真书写病历。诊断为非本科疾患,需请其它科室会诊。若属危重抢救病人,首诊医师必须及时抢救病人,同时向上级医师汇报。坚决杜绝科室间、医师间推诿病人。 2、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须按时会诊,执行医院会诊制度。会诊意见必须向邀请科室医师书面交待。 3、首诊医师请其它科室会诊必须先经本科上级医师查看病人并同意。被邀科室须有二线医师以上人员参加会诊。 4、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须分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直至本科主任。如果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首诊医师负责处理并上报医疗工作管理部门或总值班协调解决,不得推诿。 5、涉及多科室的危重病人抢救,在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所有的有关科室须执行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各科室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做病历记录。 6、首诊医师对需要紧急抢救的病人,须先抢救,同时由病人陪同人员办理挂号和交费等手续,不得因强调挂号、交费等手续延误抢救时机。 7、首诊医师抢救急、危、重症病人,在病人稳定之前不得转院,因医院病床、设备和技术条件所限,须由二线医师亲自察看病情,决定是否可以转院,对需要转院而病情允许转院的病人,须由责任医师(必要时由医务处或总值班)先与接收医院联系,对病情记录、途中注意事项、护送等均须作好交代和妥善安排。 8、首诊医师应对病人的去向或转归进行登记备查。 9、凡在接诊、诊治、抢救病人或转院过程中未执行上述规定、推诿病人者,要追究首诊医师、当事人和科室的责任。 以上规定及流程要求全院医务人员遵照执行。 北京京城皮肤病医院 2010.11.20

首诊负责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 1、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2、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3、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4、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务科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5、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1、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副行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科室主任、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2、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科室主任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科室主任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3、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科室主任临时检查患者。 4、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科室主任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5、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首诊负责制度考核试卷答案

首诊负责制度考核试 卷答案 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首诊负责制度考试题答案科室:姓名:得分: 一、填空题 1、凡经挂号的病人,各科医务人员均需做到“谁首诊,谁负责”,不得相互推诿。 2、首诊医师经检查,诊断,发现该病人为非本科疾病患者,应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并耐心向患者介绍其病种及应去就诊的科室。 3、对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应负责诊疗。必要时,可请有关科室会诊。 4、对危重、体弱、残疾的病人,若需转科,由首诊医师与有关科室联系并做好转科的护送及交接病人的工作。 5、需转院治疗的病人,经科主任同意,同时上报医务科同意后与转入医院联系或电话邀请会诊。 6、若发现医师推诿病人而延误病情或导致对传染病的误诊漏诊者,必须追究首诊医师的责任。 7、首诊医师应对病人的去向、转归进行登记备查。 8、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会诊、转诊、转科、转院等工作负责。 9、首诊医师对患者应进行全面检查、及时确诊、合理治疗,并要求书写门(急)诊病历,做到不推不诿。 10、对涉及两科以上疾病的患者,应以影响患者生命安全的主要疾病为主,首诊医师负责护送患者转科 二、选择题: 1、首诊医师接诊患者后,如刚好要下班,可以将患者做何处理(B) A、让患者到其他医院诊治 B、移交给接班医师 C、等上班后再继续诊治 2、下列关于首诊负责制,理解正确的是(A) A、谁首诊,谁负责;首诊医生应仔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认真进行诊治,做好病历记录。

B、首诊医生发现患者所患疾病不属于本专业范畴,可以建议转相关科室,无需做病历记录。 C、对于新入院患者必须在1小时内诊治;危、急、重患者必须立即接诊,并报告上级医生。 3、入院3天未确诊,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的患者应(B) A、转入上级医院诊疗 B、组织会诊讨论 C、上报院领导处理 4、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医师每周查访至少(B) A、1次 B、2次 C、3次 D、4次 5、不属于医疗核心制度的是(D) A、会诊制度 B、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C、新技术准入制度 D、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三、判断题: 1、一般急诊病人,参照门诊首诊负责制度执行,由急诊科护士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应诊。 (√) 2、危重病人如非本科室范畴,首诊医师应首先对病人进行一般抢救,并立刻通知有关值班医生,在接诊医师到来后,向其介绍病情及抢救措施后方可离开。如提前离开,在此期间发生问题,由首诊医师负责。(×) 3、首诊医师对需要紧急抢救的病人,须先抢救,后补办手续或病人家属办理交费手续,不得因挂号、缴费等延误抢救时机。(√) 四、简答题: 1、如遇到复杂病例,需两个科室或多个科室协同抢救时,首诊医师应如何处理答:首诊医师应首先实行必要的抢救,并逐级上报医务科或总值班人员,以便立即调集各有关科室值班医师、护士等有关人员参与抢救。当调集人员到达后,以其中职务或职称最最高者负责组织抢救工作。对不服从安排的人员,按医院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首诊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具体应作哪些工作 答: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首诊

首诊医师负责制度实施细则(20200515184930)

首诊负责制度 1.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或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2.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3.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积极对症 治疗的同时,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4.对急、危、重症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对非所属专业疾病或 多科疾病,应报告科主任及医院主管部门及时组织相关科室医师进行会诊。 5.对危重症患者需要检查、住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 6.对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至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7.首诊医生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给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代清楚, 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8.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时,特别是急、危、重症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 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首诊负责制度的关键指标与要求 及时及时接诊;抢救5分钟内,急诊10分钟内 首诊负责认真履行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职责 治疗诊断明确的患者,予以及时正确的诊疗处理;诊断未明确的患者,在对症治疗的同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会诊 交接班履行交接班制度,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给接班医师护送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护送危重患者检查、住院或转院 转院联系需要转院者,首诊医师负责与所转至医院联系安排转院事宜 权利拥有负责组织会诊、决定患者收治科室或转院的权利,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推诿

妇产科首诊负责制度实施细则 1.本科专业病种较多,包含产科及妇科各系统疾病,要求本科医师必须掌握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常规。按诊疗常规及诊疗指南处理本科疾病。 2.首诊医师对病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及时、认真地进行诊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 好各项记录。 3.首诊医师遇疑难、危重病例,在诊断、治疗上有困难时,需要住院的陪同患者收住入 院,不需要住院的书写好门诊病历,并注明请上级医师会诊,白班请二线医生、必要时请科 主任会诊,值班期间急诊病人请二线医师会诊,疑难非急诊病人可安排白班时间请上级医生、 必要时请科主任会诊,不得让患者重新挂号就诊。 4.对不属于首诊科室诊治的患者:①.非急诊病人书写好门诊病历及初步诊断,并在病历上注明请相关科室会诊,指导就诊路线,并向患者说明并做好相应解释。②.急诊病人首先判断儿病情的危重程度:如非危重患者挂错了妇产科,应认真首诊患者,书写病历并提出自己的初步诊断后,指引患者到相应科室就诊;如患者病情危急,生命体征不稳定的,不管是 挂错号还是未挂号的,均应立即就地进行积极的抢救处理,同时呼叫急诊护士和专科医生到 场一起抢救,病情允许转运时,可转运到急诊抢救室或疾病所属的专科救治。 5.凡是患有多科疾病的病人,首诊医生拥有负责组织会诊、决定患者收治科室或转院的 权利,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推诿,应当经所有相关专科医生会诊后,根据此次发作的主要疾病,确定转入科室,相关专科医生负责继续诊治。首诊医生应负责对接手诊治的医生进行交班。 6.对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至医院联系安排好后再予转院。 7.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首班医师需完成已挂号待诊病人的就诊工作,一般情况下不得留给下一班医师,有特殊情况需认真交班,并有记录。必要时向科主任或二线医生请假。 8.凡违反首诊负责制、影响病人诊治,按医院奖惩条例处理。

首诊负责制试题及答案解析

首诊负责制度考试题 科室:姓名:得分: 一、填空题 1、凡经挂号的病人,各科医务人员均需做到“,”,不得相互推诿。 2、首诊医师经,,发现该病人为非本科疾病患者,应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并耐心向患者介绍其病种及应去就诊的科室。 3、对患者,首诊医师应负责诊疗。必要时,可请有关科室。 4、对、、的病人,若需转科,由首诊医师与有关科室联系并做好转科的护送及交接病人的工作。 5、需转院治疗的病人,经同意,同时上报同意后与转入医院联系或电话邀请会诊。 6、若发现医师推诿病人而延误病情或导致对传染病的误诊漏诊者,必须追究的责任。 7、首诊医师应对病人的、进行登记备查。 8、首诊医师对患者的、、、、、 、、等工作负责。 9、首诊医师对患者应进行全面检查、、合理治疗,并要求书写,做到不推不诿。 10、对涉及两科以上疾病的患者,应以主要疾病为主,首诊医师负责护送患者转科 二、选择题: 1、首诊医师接诊患者后,如刚好要下班,可以将患者做何处理?() A、让患者到其他医院诊治 B、移交给接班医师 C、等上班后再继续诊治 2、下列关于首诊负责制,理解正确的是() A、谁首诊,谁负责;首诊医生应仔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认真进行诊治,做好病历记录。 B、首诊医生发现患者所患疾病不属于本专业范畴,可以建议转相关科室,无需做病历记录。 C、对于新入院患者必须在1小时内诊治;危、急、重患者必须立即接诊,并报告上级医生。

3、入院3天未确诊,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的患者应() A、转入上级医院诊疗 B、组织会诊讨论 C、上报院领导处理 4、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医师每周查访至少() A、1次 B、2次 C、3次 D、4次 5、不属于医疗核心制度的是() A、会诊制度 B、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C、新技术准入制度 D、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三、判断题: 1、一般急诊病人,参照门诊首诊负责制度执行,由急诊科护士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应诊。() 2、危重病人如非本科室范畴,首诊医师应首先对病人进行一般抢救,并立刻通知有关值班医生,在接诊医师到来后,向其介绍病情及抢救措施后方可离开。如提前离开,在此期间发生问题,由首诊医师负责。() 3、首诊医师对需要紧急抢救的病人,须先抢救,后补办手续或病人家属办理交费手续,不得因挂号、缴费等延误抢救时机。() 四、简答题: 1、如遇到复杂病例,需两个科室或多个科室协同抢救时,首诊医师应如何处理? 答: 2、首诊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具体应作哪些工作? 答:

传染病首诊医生负责制度

传染病首诊医生负责制度 1、按首诊医生负责制规定,凡发现传染病人,疑似病人病源携带者的均由首诊医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作好记录备查。 2、转归、订正报告卡,均由经治医生确诊或排除,出院后填写报告卡,并作好记录备查。 3、凡报告责任人必须认真填写,其中有一项不合格者均按不合格卡论处。 4、凡不按规定报告时间报告卡者,均由迟报或漏报论处。 5、任何人不得接受或胁迫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下面是赠送的合同范本,不需要的可以编辑删除~~~~~~ 教育机构劳动合同范本 为大家整理提供,希望对大家有一定帮助。 一、_________ 培训学校聘请_________ 籍_________ (外文姓名)_________ (中文姓名)先生/女士/小姐为_________ 语教师,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自愿签订本合同并保证认真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各项义务。 二、合同期自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起_________ 年 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止。 三、受聘方的工作任务(另附件1 ) 四、受聘方的薪金按小时计,全部以人民币支付。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1.聘方向受聘方提供意外保险。(另附2 ) 2.每年聘方向受聘期满的教师提供一张_________ 至_________ 的来回机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 元整)或教师凭机票报销_________ 元人民币。 六、聘方的义务:

1.向受聘方介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聘方有关工作制度以及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 2.对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对受聘方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 4.按时支付受聘方的报酬。 七、受聘方的义务: 1.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干预中国的内部事务。 2.遵守聘方的工作制度和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接受聘方的工作安排、业务指导、检查和评估。未经聘方同意,不得兼任与聘方无关的其他劳务。 3.按期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 4.遵守中国的宗教政策,不从事与专家身份不符的活动。 5.遵守中国人民的道德规范和风俗习惯。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双方应信守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合同。 2.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在未达成一致意见前,仍应当严格履行合同。 3.聘放在下述条件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方解除合同: a 、受聘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经聘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b 、根据医生诊断,受聘放在病假连续30天不能恢复正常工作的。 4.受聘方在下述条件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聘方解除合同: a 、聘方未经合同约定提供受聘方必要的工作条件。 b 、聘方未按时支付受聘方报酬。

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一、首诊科室是指患者来院就诊的第一个科室,该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首诊负责 制是指首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诊治患者,而应热情接待,详细检查,认真书写病历和各种检查申请单元、,提出诊断和处理意见。 二、门诊患者经分诊、挂号后到相关科室就诊,首诊医师应以对患者高度负责的态度, 详细询问病史,精心进行诊治。如首诊医师经诊查患者后,判断患者病情属其它科疾患,应给予认真处理,耐心解释,介绍患者到他科就诊。 三、如遇到诊疗有困难或涉及多学科的患者,首诊医师应先完成病历记录和体格检查, 及时请上级医师进行指导,必要时报告门诊部进行疑难病会诊。 四、首诊医师邀请其他科室会诊时,被邀请科室应安排高年资医师及时参加会诊,将会 诊意见向首诊科室医师交代并做病历记录,必要时协助首诊科室进行诊治。 五、病情涉及到两科以上的患者,如需住院治疗,应按照“专病专治”原则根据患者的 主要病情收住院,科室不得拒收患者或抢收患者,在未确定接收科室前,首诊科室医师要对患者全面负责,如有争议由门诊部主任根据病情决定。 六、急诊患者经挂号后,到相关诊室就诊(危重或特殊患者应先入抢救室救治后挂号), 各科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患者,护士应对患者基本情况和生命体征进行检查,对于危重患者应在医师到来之前给予基本抢救处理。 七、凡遇到不能明确诊断,诊断、治疗有困难,涉及多科室的患者,首诊科室和首诊医 师应先承担诊治责任,及时请示上级医师,上级医师应亲临现场看患者,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记录病历,必要时牵头邀请有关科室会诊,各科在做出“排队本专业疾病” 的结论时均应慎重,在未确定接收科室前,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要对患者全面负责。 八、首诊医师邀请其他科室会诊需先经本科主任同意,被邀请科室应安排医师及时到场 参加会诊,将会诊意见当面向请会诊科室医师交代,并做病历记录,必要时协助首诊科室进行相关诊治 九、如不同科室的医师对急诊病人的会诊意见不一致时,应分别请本科上级医师直至主 任会诊,如意见仍不一致时,由急诊科主任裁决负责科室,急诊科主任不在或裁决有困难时,正常工作时间由医务科裁决,夜间或节假日及时请示值班院长或分管院领导裁决,在尚未作出裁决前,由首诊科室负责诊治,不得推诿。 十、凡属涉及多科室的危重抢救患者,相关科室必须以患者为中心,协同抢救,不得推 诿,不得擅自离开,各科室所做的相应检查和处理由当事医师及时记录并签字或由其他医师记录由当事医师严格审核后签字,首诊科室在抢救过程中始终负责患者的生命体征,并起主要协调作用, 十一、对急诊病人急诊科严格限制以“共管”形式管理跨科、跨系统患者,应根据本次入院的主诉与病情程序分清主次,指定一科为主管科室,其他科室以会诊形式协助诊治,若无法分清主次,由首诊科室全面负责,其它相关科室会诊。 十二、急诊一线医师无权将患者转院,如患者病情确需要转院治疗,必须经科主任诊查患者同意后方可转院,转院前必须与接诊医院邓得联系和同意,正常工作时间通过医务科联系,节假日、夜间通过医院总值班联系,患者生命体征不平稳或在转院途中可能出现生命危险时不得转院,必要时请120协助。 十三、各科首诊医师均应以患者为中心,将患者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以医院整体利益为重,通力协作,严禁在患者及家属面前争执、抢治、抢收或推诿,否则追究当事人的相应责任。

精品范文-门诊管理工作制度和流程图_门诊管理工作制度和流程

精品范文-门诊管理工作制度和流程图_门诊管理工作 制度和流程 门诊管理工作制度和流程 门诊管理工作制度 (一)、门诊部实行主任负责制。门诊部主任在分管院长领导下,由副主任和护士长配合,负责门诊流程管理和急诊绿色通道管理。 (二)、门诊部兼管急诊科、预防保健科、妇产科门诊、中医门诊、儿科门诊、外科门诊行政管理工作。 (三)、急诊科相对独立,由门诊部副主任兼急诊科主任分管。急诊科医师由具有一定临床经验的内科医师担任。急诊科护理工作由门诊部护理组承担急诊科护理工作。参加门(急)诊工作的医护人员,上岗前进行急诊科医护专业培训及内科门诊工作流程的培训。 (四)、急诊科医师兼管接诊普通内科门诊患者。除外科门诊医师外,其他专业的门诊医师服从急诊科主任统一调配。以保证急诊科24小时值班制度的落实和内科急诊室普通门诊工作需要。(五)、护士长除负责护理单元的管理外,负责抢救药品、器械等财、物管理。并参与门诊部及急诊科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 (六)、门诊部成立由主任任组长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抗菌药物与合理用药管理小组、医院感染管理小组,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小组、继续学习小组、三基三严学习培训小组、消防安全管理小组,健康教育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其他医护人员共同参与,各自有职责,有活动,有记录,有检查,有分析评价和持续改进措施。 (七)、急诊科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急诊科医师要按照急诊科专业相关诊疗指南和操作规范及内科专业相关诊疗指南及操作规范,对病人进行规范诊疗。按照轻重缓急判断评估,仔细问诊,耐心查体,合理检查,合理治疗,果断处置。对急危重症采取优先处置方案,畅通急诊绿色通道。 (八)、对疑难重病人不能确诊,病人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查看。解决疑难病例。上级医师仍不能确诊者,要向科主任汇报,科主任再向医务科报告,请求全院会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收住院进一步诊疗或转院 (九)、对伤残军人、复员军人、现役军人、高烧病人、重病人、60岁以上老人及来自远地的病人,应优先安排就诊。 (十)、各科医师要及时书写门急诊病历、规范填写检查申请单、合理开具处方。做好门诊日志等各种登记记录。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十(一)、对外科急症要及时请外科病房医师会诊,被邀医师应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由外科会诊医师出具诊疗方案。 十(二)、门诊部、急诊科应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人情况,有计划地收容病人住院治疗。 十(三)、加强检诊与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各诊室应建立传染病登记本和报告卡。做好疫情报告。法定传染病不能与普通病例混记。 十(四)、门急诊标示清晰明白,应设有导诊服务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入,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人就诊。提供方便病人就诊服务措施。并做好相关记录。 十(五)、门诊保洁员应经常保持责任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洁,改善候诊环境。 十(六)、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医师在口头健康教育的同时,及时填写健康教育记录。十(七)、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人要认真诊治,在转回基层或原地时要提出诊治意见。 十(八)、做好慢病监测、死因监测、疫情监测报告和管理工作。 十(九)、急诊科医护人员要与保安及时沟通,牢记总值班电话,灵活预防和控制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医护患三方安全。

首诊负责制试题

影像科交接班学习六 首诊负责制 姓名:成绩: 一、填空题: 1、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 2、首诊医师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_____ ___或_______ ___会诊; 3、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________________,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 4、对急、危、重患者,________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5、________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________,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________________ 或________。 二、不定项选择题: 1.关于首诊负责制,哪项是错误的( ) A.首诊医师对急危重病人应立即实施抢救B.首诊医师先行诊治,取得转入院、科同意后方可转院、科C.如不属于本科疾病应一面抢救,一面请他科会诊 D.因医师去他科会诊,首诊护士拒绝接待病人 2.首诊医师接诊患者后,如刚好要下班,可以将患者做何处理?() A、让患者到它院诊治。 B、移交给接班医师。 C、等上班后再继续诊治。 3.下列关于首诊负责制,理解正确的是:() A、谁首诊,谁负责;首诊医生应仔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认真进行诊治,做好病历记录。 B、首诊医生发现患者所患疾病不属于本专业范畴,可以建议转相关科室,无需做病历记录。 C、对于新入院患者必须在1小时内诊治;危、急、重患者必须立即接诊,并报告上级医生。4.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A 组织相关人员会诊B、决定患者收住科室C、组织讨论D、选择麻醉方式 2014年9月6

传染病首诊负责制

传染病首诊负责制 1、预防保健科具体负责传染病管理工作,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订全院传染病管理的工作计划及相应制度,收集、积累、整理工作台帐及信息资料,进行档案化管理 2、门诊部主任及急诊科主任应是医院传染病疫情管理组织的成员,应对轮转医师、进修医师宣传、介绍疫情报告制度。 3、首诊传染病医师应负责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下称传报卡)和转诊工作,并指定高年资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相对固定)对每天的门诊日志与传报卡进行核查,发现漏报应及时督促当事人补报。首诊传染病医师应负责填写传报卡和转诊工作。 4、各科室设置传染病报告登记本,及时发送传报卡至预防保健科,预防保健科负责各病区所有传报卡的签收、分类登记并进行网络直报。 传染病疫情发现报告制度 做好疫情报告工作是疫情管理的基础,疫情报告是国家法定的制度。疫情报告的管理是为了使疫情报告全面符合法律规定,为分析疫情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疫情报告资料。 1、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包括城乡基层防保人员)、个体开业医生是法律规定的责任报告人。 2、医务人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必须依法向当地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页脚内容1

3、对城乡居民、机关团体等任何单位或个人报告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当地的医疗保健机构或人员(包括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或卫生防保人员有责任赶赴现场诊查病人,治疗处置,并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当地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4、疫情报告的病种、时限:责任报告人发现法定传染病,应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第一章第三条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时限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系统进行网络报告。 5、法定传染病报告率应达100%,传染病报告及时率应达100%。 传染病人及密切接触者管理制度 ⑴对传染病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应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⑵对疑似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 ⑶对传染病病人、携带者、疑似传染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和密切接触的人员,应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 ⑷每个单位和个人,必须配合接受疾控机构有关传染病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以及预防、控制措施。有责任、有权检查、控告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对拒绝隔离治疗或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治疗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医院传染病病例登记和转诊制度 页脚内容2

首诊科室与首诊医生负责制度

首诊三级三讨论 会诊手术要分级 查对病历要交接 抢救技术要用血 患者身份识别管理制度 首诊科室与首诊医生负责制度 1、首诊科室就是指经预检护士或挂号人员分诊后,第一个接诊病员得科室,实行首诊负责制,就是为了杜绝各科室互相推诿病员。首诊科医师应从病号得利益出发,积极主动为病员解除病痛,不得推诿。 2、医院应安排临床经验丰富得护士担任分诊工作,遇有疑难病员可请医师协助。如出现明显分诊错误,首诊科室医师可及时与预检护士协商,酌情更改其她科室。 3、首诊医师接诊病员时,应详细询问病史,认真检查,拟定初步诊断,做出恰当处理,同时按病历要求书写门诊、急诊病历。 4、首诊医师如怀疑病员患有其她科疾病,应先请示科内上级医师后,再决定请有关科室会诊。会诊后不需转科得病员,仍由首诊科室负责治疗。如会诊已明确为她科疾病,应邀会诊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员。 5、为避免病员往返于科室间会诊,首诊科室医师可针对病情酌情给予一次性处理。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1、医院实行三级医师,即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三级医师负责制。 2、科主任负责全科得医疗、教学、科研等项工作。每周必须查房1-2次,出专科门诊1-2次,以解决本科病房及门诊疑难与重症病人得诊断、治疗问题。对新入院得病人必须在72小时内作出诊断及治疗意见。 3、主治医师在科主任得领导下,协助科主任做好本科得医疗、教学、科研工作,领导治疗组完成医疗任务。每日查房1-2次,及时查瞧新入院及危重病人,决定本治疗组病人得治疗方案,手术实施。对于新入院得病人,必须在48小时内做出诊断及治疗方案。根据本科得实际,每周可安排出专科门诊1-2次。 4、住院医师受主治医师及总住院医师得领导,每日对所管得病人至少查房2次。及时查瞧新入院及危重病人,做好病情记录,对于新入院病人,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住院病历及各项检查,做出初步诊断与必要得 治疗,并及时向主治医师汇报。8小时以内? 主任医师每周2次主治医生每日1次住院医师每日早晚查房,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8小时主治医师﹤48小时主任医师﹤72小时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凡遇到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疑难病例讨论,通知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分析,争取尽早明确诊断,并提出治疗方案。对诊断有争议或治疗确有难度得病人可提交医教科组织会诊或全院病例讨论,以确定诊疗措施。 1疑难病例2入院三天内未能明确诊断3治疗疗效不佳4病情严重等 会诊制度 一、凡遇疑难病例,及时申请会诊。 二、会诊形式及组织方法: 1、急诊会诊:被邀请人员接到会诊通知后,必须立即前往会诊科室,如遇值班人员不能解决会诊问题时,值班医师立即转请上级医师。10分钟内 2、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由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人员参加。 3、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主治医师以上签字。送会诊单时注明送到时间,应邀医师应于24小时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注明完成会诊时间。48小时?p23应该为24小时内p73 4、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教科同意。由提出会诊科室将会诊时间、地点通知有关人员。会诊时申请科主任主持,医教科派人参加。

传染病首诊医生负责制度传染病首诊负责制

传染病首诊医生负责制度传染病首诊负责制 传染病首诊负责制 1、预防保健科具体负责传染病管理工作,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订全院传染病管理的工作计划及相应制度,收集、积累、整理工作台帐及信息资料,进行档案化管理 2、门诊部主任及急诊科主任应是医院传染病疫情管理组织的成员,应对轮转医师、进修医师宣传、介绍疫情报告制度。 3、首诊传染病医师应负责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下称传报卡)和转诊工作,并指定高年资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相对固定)对每天的门诊日志与传报卡进行核查,发现漏报应及时督促当事人补报。首诊传染病医师应负责填写传报卡和转诊工作。 4、各科室设置传染病报告登记本,及时发送传报卡至预防保健科,预防保健科负责各病区所有传报卡的签收、分类登记并进行网络直报。 传染病疫情发现报告制度做好疫情报告工作是疫情管理的基础,疫情报告是国家法定的制度。疫情报告的管理是为了使疫情报告全面符合法律规定,为分析疫情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疫情报告资料。 1、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包括城乡基层防保人员)、个体开业医生是法律规定的责任报告人。

2、医务人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必须依法向当地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对城乡居民、机关团体等任何单位或个人报告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当地的医疗保健机构或人员(包括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或卫生防保人员有责任赶赴现场诊查病人,治疗处置,并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当地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4、疫情报告的病种、时限:责任报告人发现法定传染病,应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第一章第三条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时限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系统进行网络报告。 5、法定传染病报告率应达100%,传染病报告及时率应达100%。 传染病人及密切接触者管理制度⑴对传染病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应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⑵对疑似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 ⑶对传染病病人、携带者、疑似传染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和密切接触的人员,应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 ⑷每个单位和个人,必须配合接受疾控机构有关传染病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以及预防、控制措施。有责任、有权检查、控告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对拒绝隔离治疗或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治疗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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