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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职能税收的公平原则与效率原则

税收职能税收的公平原则与效率原则
税收职能税收的公平原则与效率原则

税收职能税收的公平原则与效率原则

税收职能是指税收所具有的内在功能,其具体表现则为税收的作用。税收作为政府的一种分配行为,在性质上属于经济活动中的分配范畴,因此,税收的职能作用,也只能从税收与经济的关系中来考察。

一、税收与经济的关系

税收实践证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越发展,税收越重要。税收与经济的紧密关系表现在两个方

面:经济决定税收和税收对经济的反作用。

经济决定税收,这是前提。经济是税收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经济发展的广度和深度决定了税收分配的范围和程度,并从根本上决定新税种的产生、发展和更替。商品生产、贸易的发展和繁荣,使商品课税成为可能,而跨国经济的发展又促使税收分配范围的国际延伸,国际税收也随之产生和发展。不仅如此,不同税种的构成、不同税制模式的选择,也在很大程度上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如今,经济发展的全球化趋势日益加快,知识经济发展迅速,这些无疑都预示着税制将随经济的发展而面临新的创新和发展。

税收依赖于经济,只是一个方面。从税收研究角度讲,更重要的还在于另一方面,即税收对经济具有反作用。随着税收分配的广度和深度的增加,税收职能也随之拓展,税收对经济的影响和作用也不断扩大。这主要表现在税收的财政地位的不断提高和税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作用的日益加强。正因为如此,税收也

随经济的发展而日益受到世界各国政府的重视。

二、税收筹集国家财政收入的职能

筹集国家财政收入是税收的首要职能,有的将其简称为税收的财政职能或财政收入职能。由于税收分配是一种无偿分配,税收收入又具有及时、充裕、稳定、可靠的特点,因此,税收一直都是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特别是在现代经济中,绝大多数国家的财政收入的80%以上都是通过税收筹集的。

税收的财政职能决定了税收在财政中的重要地位。税收与财政同属于分配范畴。虽然税收是财政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但它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在财政分配关系中具有独特的地位。这种独特的地位,不仅表现在税收具有独特的调控功能,而且税收活动对财政的意义重大。首先,税收是财政最重要、最稳定的收入来源。税收分配具有无偿性、固定性、强制性的特点,收入可靠稳定,也无须像国债收入那样还要偿还。而多税种、多税目、多层次全方位的课税制度,为广泛地大量地聚集财政资金提供了条件;税收的按年、按月、按旬、甚至按日征收,均匀入库,也有利于财力调度,满足日常财政支出。其次,税收有利于规范、明确政府与企业之间的财政分配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应是政府参与企业利益分配的最根本最规范的分配方式。税收分配,不仅有利于政企分开,而且也有利于企业进行公平竞争。第三,多税种多层次的税源分布,有利于各级政府之间的财源分享,如今分税制已成为世界通行的财政管理体制模式。

三、税收宏观调控的职能

税收对经济的反作用,反映了税收所具有的调节功能,即通常所说的税收调节职能。它使税收成为政

府宏观调控的重要政策工具。

(一)税收调控目标

税收作为政府调控手段之一,其调控目标自然与政府的总体经济目标相一致。经济增长、稳定物价、充分就业和国际收支平衡是传统的四大宏观经济调控目标,因此,它们也往往成为重要的税收调控目标。当然,诚如诸多宏观经济学方面的论著所说的,这四大经济目标之间是存在一定矛盾的,因此,同时实现四大目标一般认为是不现实的。实际上,在不同时期经济环境不同,政府的调控目标自然也有所侧重,如在通货膨胀严重的情况下,稳定物价往往就成为主要的调控目标,而在经济衰退的情况下,如何刺激经济增长则往往成为政府关注的焦点。因此,就税收政策而言,其要实现的目标在不同时期也是有所侧重的。

上述四大经济目标,其提出的时间并不长,是在凯恩斯主张政府干预经济而出现宏观经济学上所谓的“凯恩斯革命”之后,但我们在这里之所以说它们是“传统”的经济目标,是基于近年提出的“可持续发展”目标而言的。上述经济目标是建立在以国民生产总值为主要考核指标的工业发展观的基础之上的。这种发展观存在一个重要缺陷,即其所指的经济增长没有考虑环境成本。随着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日益严重,环

境问题已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可持续发展”观的提出,正是对原来狭隘的经济增长目标的一种校正。也就是说,我们的经济目标不应再局限于以经济增长为核心,而应提高到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为核心。因此,可持续发展就应成为现代经济政策的最高目标。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是保护环境,促使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这又在根本上有赖于先进技术的开发与运用。因此,可持续发展以及由此而需要强调的环境保护和促进科技进步,就成为了现代经济政策因而也是税收政策的新目标。

此外,调节收入分配和协调地区间经济的均衡发展,也是税收调控的重要目标。至于通过涉外税收政策鼓励吸引、利用外资,也通常是各国特别是经济发展中国家所追求的经济目标之一。

(二)税收调控手段

为实现调控目标而可供利用的税收手段很多,但从原则上说,不外乎两种:增税和减税。而具体的增税、减税措施则五花八门:开征新税、扩大征收范围、提高税率、减少优惠等等都能起到增税的效果;而税种停征、提高起征点或免征额、调低税率及实行各种各样的税收优惠等等都具有减税作用。

无论是增税还是减税,都是一个相对概念,具体可以通过税负这一量化指标来衡量:税负提高,则增税;税负下降,则减税。税收总量政策通过宏观税负的增减变化来反映,税收的结构政策则通过税负的区

别对待来实现。

(三)税收调控机理

调控政策之所以能起作用,是因为政策手段与政策目标之间存在内在的必然的联系。这种联系的实现过程就是通常所谓的传导机制。税收调控手段——增税或减税,与各种税收调控目标之间也存在内在的必然的联系。简言之,增税,在总量上具有紧缩效应,在结构上表现为抑制性调节;减税,在总量上具有扩张效应,在结构上则表现为鼓励性调节。税收之所以具有这种内在作用,是因为:第一,政府的储蓄、消费倾向与企业、个人的不同,因此,税款从企业、个人手中转向政府,势必影响社会的总储蓄、总消费水平,从而影响社会总供求水平。第二,税收影响纳税人的切身利益,增税使纳税人税后可支配收入减少,减税则意味着税后可支配收入的相对增加。因此,增税和减税所引起的税收成本的增减(对投资而言,无论是间接税还是直接税,税收实质上都是投资成本的一部分;就消费而言,无论是价内税还是价外税,税收都是消费者承担的价格的一部分),势必直接影响纳税人的投资或消费行为。第三,税收调控政策本身具有示范和引导效应,政府采取增税措施来实施调控,表明政府在总量上欲实行紧缩政策,或在结构上实施限制性政策,从而引导企业和居民的投资和消费行为。特别是在对外开放、吸引外资的起步阶段,涉外税收政策的示范作用更为明显;涉外税收优惠往往成了实行对外开放,鼓励外资引进的象征。第四,在宏观税负不变的情况下,对某一方面开征新税或增税,意味着可以相应降低其他方面的税负;反之,对某一方面停征税收或减税,则其他方面需负担更多的税收。因此,利用税收可以有效地校正经济的外部性问题,即通过征税(或增税)可以使外部成本内在化,如对污染征收污染税可以增加排污成本;通过税收优惠可以使外部性效益内在化,譬如对植树造林方面的税收鼓励,与正常税负相比,就相当于得到一笔补贴而增加收益。从中也可以说明,税收政策对环境保护,进而对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都具有重要意义。

(四)税收的调控作用

经济决定税收,税收又反作用于经济。正是由于与经济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必然的联系,税收才谈得上反作用于经济。但这种反作用并不是被动的、消极的。只有认识、掌握了税收与经济之间的内在规律,认清了税收调控的作用机理,才完全可以运用税收手段来调控经济,实现预定的政策目标。

现在,税收具有调控作用,已基本为人们所共识,税收也已成为政府的重要调控工具。但对税收调控的作用范围还存在着不同的认识。其中一种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认为,税收调控的范围只局限于“市场失效”领域,在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运作的领域则无须税收调控的存在。但实际上,税收调控不仅在市场配置资源失效的领域发生作用,而且在市场能正常进行资源配置的领域也可以发挥作用。那么,具体如何确认税收的调控范围呢?也就是说,究竟在什么情况下应由市场来配置资源,在什么情况下则需通过税收调控来引导资源的配置?在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领域,即在市场失效的情况下,需要税收调控发挥作用并不难理解,问题在于市场能正常配置资源的领域,是否需要税收调控。从理论上说,选择配置资源的方式,从根本上取决于资源配置的效果和配置成本的比较。在市场失效领域,市场配置资源往往效果不佳,因此需要政府

调控;而在市场能正常配置资源的领域,通过市场配置资源和通过政府调控配置资源,在理论上都可以达到良好的效果。因此,问题在于资源的配置成本。市场配置资源是存在成本的,它就是市场交易费用;同样,政府调控,包括税收调控也存在成本。因此,资源配置方式的选择,或者说,政府调控范围的确定,在理论上取决于资源配置所取得的效果和耗费的成本的相互比较。但在现实中,税收中性与税收调控的关系远没有理论上所讲的那么简单。因为,从理论上说,税收中性和税收调控,都是围绕更有效地配置资源,以使经济效率最高。但现实情况错综复杂,评价某一税收调控措施对经济活动所起的作用是相当困难的,换句话说,对不采取调控措施所出现的情况很难作出估计。反之也一样。也许,正由于这种复杂性,才没有使调控成为一种简单的机械控制,相反使税收调控体现出较大的弹性和艺术性。

通常,根据税收调控所涉及的范围的不同,税收调控政策可分为总量政策和结构政策。税收总量政策旨在通过调节宏观税负来影响宏观经济总量,这类政策通常有:高(重)税政策、低(轻)税政策;增税政策、减税政策;扩张性税收政策、紧缩性税收政策、中性税收政策等。税收结构政策则是通过有条件的税负差别对待来影响经济,以实现结构性调整,这类政策主要通过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来实现。不过,税收总量政策与税收结构政策所产生的调控作用是不同的。税收总量政策的调控作用主要体现在稳定经济增长方面:当经济增长过快、过热,出现通货膨胀时,通过提高宏观税负,实施紧缩型税收政策,以控制物价上涨水平,促进经济稳步增长;反之,当经济出现衰退;失业率过高时,通过各种减税措施实施扩张性税收政策,以刺激经济的发展,扩大就业。税收政策的稳定作用,一方面表现在税收对经济具有内在稳定器的作用。由于累进税率等因素的存在,当经济高涨时,实际税负会自动上升,从而产生紧缩的效果;当经济低落时,则税负会相应下降,产生扩张性效果。另一方面,政府通过相机抉择,在经济高涨时主动采取紧缩性税收政策,在经济低落时,采取扩张性政策,以此来调节社会总供求水平,熨平经济的周期性波动,使经济处

于相对稳定的增长状态。

此外,在经济全球化发展迅速的今天,国内经济发展深受国际市场的影响,特别是一年多来的亚洲金融危机波及世界各地,影响深远,因此,如何避免国内经济遭受国际市场的震荡,以保证开放型经济的稳步发展是现代政府宏观管理所面临的重要课题。而税收调控在这方面也具有稳定作用;一国的总体税负水平不仅影响其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因为税收成本是产品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是资本流动的重要因素;而关税政策和出口退税政策对进出口贸易产生直接影响。因此,有效的税收政策无疑有利于国际收支平衡,

有利于金融市场稳定。

总之,总量政策的作用具有全面性、整体性,因而影响面大,而税收结构政策的作用相对而言,则呈现出局部性、多样性的特点。当然,经济的总量平衡,也需要以结构平衡为前提,因此,税收结构政策也间接地影响总量目标。税收结构政策的局部性是由其调控对象的局部性决定的。同时,调控对象的局部性决定了其调控对象的复杂性,因而使结构政策的作用呈现多样性:可以通过税收优惠,促进科技进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税收可以调节级差收入,为企业公平竞争创造条件;税收可以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分配公平;税收可以引导资源的地区间流动,促进区域经济的平衡发展;税收还可以校正经济的外部性问题,有利于环境保护,有利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等等。

(五)税收调控的局限性

税收具有较强的调控功能,但税收不是万能的,税收调控不仅受到诸多外部条件的影响,而且其本身

也存在局限性。这种内在局限性主要表现在:

1.税收成本是投资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税收是投资决策时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而税收调控是通过具体的税收法律、法规体现出来的,法律、法规有其内在的稳定性和严肃性,这决定了税收调控政策不宜(也不易)多变,应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因此,一般只适合于中长期的调节,而不宜用于短期调节和

临时调节。

2.税收调控空间有限。税收调控由于受纳税人的承受能力和政府的财政能力的双重制约,因此,现实

中增税或减税的政策出台都须慎重考虑。

3.税收调控在操作上的制约。一般来说,税收调控政策的干预性越强,其调控内容和调控过程也越复

杂,其所带来的负效应也越大,其直接操作成本往往也随之激剧增加。

税收调控的局限性决定了税收政策的运用还需要与其他宏观经济政策进行有机地配合。

浅议税收的公平原则与效率原则

发布时间:2009年02月13日信息来源:江苏省地方税务局作者:项明字体:【大中小】

效率和公平是现代社会追求的两大目标,但它们又是人类经济生活中的一对基本矛盾。这是因为:社会经济资源的最佳配置和有效使用是人类谋求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而人在社会生产中的起点、机会、过程和结果的公平,也是人类经济活动追求的目标。作为政府所追求的目标,这两者间的内在关联和制度安排,必然会在国家上层建筑包括税收中加以表现。一个良好的税收制度,也应当充分体现效率原则和公平原则。但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和社会制度下,对于公平和效率的认识是不同的。笔者试从以下几个方面粗浅地谈谈对于税收公平和税收效率关系的认识。

一、税收效率和税收公平的基本含义

税收的效率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经济效率,一是行政效率。税收的经济效率是指税收对经济资源配置,对经济机制运行的影响。税收的经济效率原则要求税收政策要有利于经济机制运行的有效运行,促进经济资源配置,使税收超额负担最小。如果税收的课征将使社会付出的代价超过了政府从纳税人那里实际得到的好处,并使生产和消费蒙受损失,就会形成税收的超额负担。税收的行政效率是指征税过程中所支出的费用占收入的比例。这些费用包括:税务行政费用和纳税人的奉行纳税的费用 ( 按税法纳税时所支出的费用,如为个人缴款,公司、个人雇佣律师、顾问应付的酬金,以及避税所花费的时间、金钱以及所受的惩罚等 ) 。税收的行政效率要求“最少征税费用原则”。鉴于文章的主旨,对于税收的行政效率将不展开论述,而着重探讨税收公平和税收经济效率的关系问题。

在税收中,公平主要体现在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两方面。前者是指以同等方式对待在同等情况下的同等

的人,有同等支付能力的人应当缴纳同等数量的税收。后者是指对不同条件的人必须区别对待,不同支付能力的人缴纳不等数量的税收。笔者以为,作为调控经济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税收应当符合提供平等制度、权利、机会和结果的要求。但平等是否意味着人们在收入、支出、财富、总效用以及人们从政府的支出中得到的利益都一致,或者是各种因素综合后相一致 ? 同时用什么样的标准来判定同等情况、同等条件以及同等的人以衡量税收达到公平,是一件困难的事。

二、分配中的税收效率和税收公平

党的十六大报告承接十五大指出,要“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再分配注重公平,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

在初次分配中,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注重于效率,并不意味着税收一定要保持中性。税收效率并不意味着税收的中性。按照亚当·斯密的理论,要让市场“看不见的手”自由和自发地发挥作用,政府不干预经济,从而促进公平竞争,为国民财富的增长创造条件;而政府对市场机制运行的任何干预,都势必会破坏市场规范和市场秩序,破坏资源的最佳配置,因而税收应当保持中性。但我们应该看到,首先,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还处于发育阶段,市场体系尚不健全,市场机制还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因此,扭曲和失真的市场信号常常需要外部措施加以校正。其次,即便是在成熟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本身也不能自发地纠正外部影响对社会经济的影响。消除外部影响特别是消极外部影响对社会经济的影响的重要措施之一,便是通过税收手段。再次,调节经济调节是税收的基本职能之一,不论税制设计的初衷如何,税收客观上必然会对经济运行产生不同的影响,不起调节经济运行作用的税收是少有的,在设计上也是困难的。

在再分配中注重公平,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但也决不能忽略效率的

作用。譬如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求参与收益的分配,但如果在税收上对于这些资本利得和劳务报酬或财产转让所得采取与劳动所得不一样的税收负担,同样会影响资本与技术投入到经济活动中来。生产遗产税和赠与的开征,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经济人创造财富的欲望,从而影响社会经济效率的提高。所以在税制设置时,必须要考虑适当的税负水平,从而既在再次分配中把公平的因素放在首位,同时也要防止对经济运行的过多干预。

三、税收立法和执法中的效率与公平

有学者认为,公平的税制是有效率的,有效率的税制是公平的。笔者以为,这个观点在很大程度上是正确的,但一定不能将其绝对化,否则就是片面的。

首先,公平的税制并不一定是有效率的。如果制定的税收政策本身不是有效率的,那么即使其是公平的,也不能导致效率的出现。譬如,目前实行生产型的增值税,对国内所有的增值税纳税人来说,总体是一致的政策,可以说是公平的。但由于其不允许对购进的固定资产给予抵扣,因此不利于资本投入生产领域,所以说,与消费型增值相比,并非是有效率的。

其次,有效率的税制不一定是公平的,不公平的税制未必一定是无效率的。通常意义上,对一部分地区、产业或纳税人的优惠就是对另一部分地区、产业或纳税人的歧视,它使市场的竞争机制无法完全正常发挥作用,部分效率较高的地区、产业或纳税人可能会因不平等的税收待遇而败在效率较低的竞争对手脚下,从而最终导致全社会的效率损失。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有效率的税制要求税收公平。但笔者认为经济主体在社会生产中起点、机会、过程和结果的公平,具有客观性、历史性和相对性。对本国有益的税收安排未必对其它国家有益,同样,对部分地区、产业、纳税人实行的优惠政策,从一个角度看,是对其他地区、产业、纳税人的不公平,但从社会整体来说可能是有效率的。采取什么样的税制模式,必须从国家的宏观发展战略

出发,根据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不同的发展目标的具体情况来对税收效率和税收公平间的安排作出权衡。如:改革开发后,国家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实行“两免三减半”等所得税优惠政策,对深圳、珠海等经济区内的企业实行 15 %的企业所得税率,以及最近实施的对西部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都促进了国家经济的总体发展,符合国家长远的发展战略,因而,我们认为相关的税收政策安排是有效率的。

再次,笔者认为,某些税收待遇上暂时的不公平,并不意味着社会公正的缺失。事实上,不同地区、不同产业、不同纳税人的起点并不相同,因此,通过这些鼓励措施,可以鼓励资本、技术和人才流向这些地区和产业,促进这部分地区或产业和纳税人的发展,在某种程度上,帮助这些地区、产业或纳税人取得平等发展的机会,反而是更深层次上的公平。

四、税收效率和税收公平的再思考

1 、税收效率和税收公平属于相对的、历史的范畴,任何性质的公平和效率都不能与历史发展阶段相割裂。不论是为了公平还是为了效率,都应该立足于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2 、效率和公平是社会的不同目标,对税收有不同的要求,但两者又密切联系,相互影响。从总体上而言,税收效率要求税制保持公平,税收公平也不应排斥税收效率。但从另一个层次上看,公平的税制却未必是有效率的,有效率的税制也未必是公平的。两者的结合点,就是上述第 1 点的观点。

3 、对于税收体制的效率和公平,也必须要从两个方面来考虑,即:首先,要在税收体制制定时侧重考虑税收的效率。虽然税制中的少数税种,可能会更加地注重于公平,但对税制总体而言,应当是追求效率的。其次,要在税收政策的执行中侧重于税收的公平。税制确定后,必须加以严格地执行,要保证税制的统一性、

严肃性,从而在对待纳税人的权利、义务和程序上保持一致性。

税收具有三种主要职能:

1.筹集国家财政收入是税收的基本职能。国家凭借政权,运用税收从国民收入中提取一部分

社会纯收入,以保障国民经济的再生产。

2.经济的职能。税收在筹集国家收入的同时,可以调节社会资源在不同经济成分,不同地区,

不同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分配,以实现社会发展的经济目标。

3.监督职能。税收分配涉及生产、流通、分配各个领域,通过收入增减,税源变

化灵敏地反映国民经济的发展变化趋势,并以各种有效措施促进社会生产的正常

进行。

税收职能税收的公平原则与效率原则

税收职能税收的公平原则与效率原则 税收职能税收的公平原则与效率原则 税收职能是指税收所具有的内在功能,其具体表现则为税收的作用。税收作为政府的一种分配行为, 在性质上属于经济活动中的分配范畴,因此,税收的职能作用,也只能从税收与经济的关系中来考察。 一、税收与经济的关系 税收实践证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越发展,税收越重要。税收与经济的紧密关系表现在两个方 面:经济决定税收和税收对经济的反作用。 经济决定税收,这是前提。经济是税收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经济发展的广度和深度决定了税收分 配的范围和程度,并从根本上决定新税种的产生、发展和更替。商品生产、贸易的发展和繁荣,使商品课 税成为可能,而跨国经济的发展又促使税收分配范围的国际延伸,国际税收也随之产生和发展。不仅如此, 不同税种的构成、不同税制模式的选择,也在很大程度上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如今,经济发展的全球 化趋势日益加快,知识经济发展迅速,这些无疑都预示着税制将随经济的发展而面临新的创新和发展。 税收依赖于经济,只是一个方面。从税收研究角度讲,更重要的还在于另一方面,即税收对经济具有 反作用。随着税收分配的广度和深度的增加,税收职能也随之拓展,税收对经济的影响和作用也不断扩大。 这主要表现在税收的财政地位的不断提高和税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作用的日益加强。正因为如此,税收也 随经济的发展而日益受到世界各国政府的重视。 二、税收筹集国家财政收入的职能

筹集国家财政收入是税收的首要职能,有的将其简称为税收的财政职能或财政收入职能。由于税收分 配是一种无偿分配,税收收入又具有及时、充裕、稳定、可靠的特点,因此,税收一 直都是政府财政收入 的主要来源。特别是在现代经济中,绝大多数国家的财政收入的80%以上都是通过税 收筹集的。 税收的财政职能决定了税收在财政中的重要地位。税收与财政同属于分配范畴。虽然 税收是财政的一 个有机组成部分,但它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在财政分配关系中具有独特的地位。这 种独特的地位,不仅 表现在税收具有独特的调控功能,而且税收活动对财政的意义重大。首先,税收是财 政最重要、最稳定的 收入来源。税收分配具有无偿性、固定性、强制性的特点,收入可靠稳定,也无须像 国债收入那样还要偿 还。而多税种、多税目、多层次全方位的课税制度,为广泛地大量地聚集财政资金提 供了条件;税收的按 年、按月、按旬、甚至按日征收,均匀入库,也有利于财力调度,满足日常财政支出。其次,税收有利于 规范、明确政府与企业之间的财政分配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应是政府参与 企业利益分配的最根 本最规范的分配方式。税收分配,不仅有利于政企分开,而且也有利于企业进行公平 竞争。第三,多税种 多层次的税源分布,有利于各级政府之间的财源分享,如今分税制已成为世界通行的 财政管理体制模式。 三、税收宏观调控的职能 税收对经济的反作用,反映了税收所具有的调节功能,即通常所说的税收调节职能。 它使税收成为政 府宏观调控的重要政策工具。 (一)税收调控目标

税法答案

期末作业考核 《税法》 满分100分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0分) 1.税收概念 答:税收是以实现国家公共财政职能为目的,基于政治权力和法律规定,由政府专门机构向居民和非居民就其财产或特定行为实施的强制、非罚与不直接偿还的金钱课征,是一种财政收人的形式。 2.超额累进税率 答:超额累进税率是根据课税客体数额的不同级距规定不同的税率,对同一纳税人的课税客体数额按照不同的等级税率计税。 3.法定增值额 答:所谓法定增值额,是指各国政府根据各自的国情、政策需要,在其增值税法中明确规定的增值额。 4.劳务报酬所得 答:劳务报酬所得,指个人独立从事非雇用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即个人从事设计、装演、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济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5.契税 答: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在我国,契税是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买卖、赠与或交换而发生产权转移或变动订立契约时,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 二、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30分) 1.税法解释应当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1)实质课税原则 实质课税原则是指在税法解释过程中,对于一项税法规范是否应适用于某一特定情况,除考虑该情况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的课税要素外,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尤其要结合经济目的和经济生活的实质,来判断该种情况是否符合税法所规定的课税要素,以决定是否征税。 (2)有利于纳税人原则 根据传统税法理论,税法解释的价值取向因此偏重于“有利于国库”原则。随着纳税人权利的勃兴和私有财产保护的盛行,税法解释的原则逐渐转向“有利于纳税人”原则的价值取向。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保护纳税人权利的根本价值。 2.增值税有哪些作用

税收学论文-浅析税收的公平与效率

税收学论文-浅析税收的公平与效率

浅析税收的公平与效率 摘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工作必须遵循公平与效率原则,而这两大原则的贯彻是在税收作为经济杠杆不断对经济进行调控的过程中最终得到实现的。资源的最优配置意味着效率,国民收入分配的均等化意味着公平 ,税收对于资源配置与国民收入合理分配这两方面的调节作用直接影响到效率与公平的实现, 进而影响到国民的福利。 关键词:税收;效率;公平 一、税收公平、效率原则的理论内涵 1、公平是税收的基本原则 在亚当·斯密的税收四原则中,公平原则列为首位。在现代经济中,各类经济组织成为重要的纳税主体,与个人相比,它们要求经济方面的公平比社会公平更迫切、更现实。而且,经济公平也是税收效率原则的必然要求。税收公平,特别是经济公平,对我国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的税制建设与完善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如何使税制更具公平,为市场经济发展创造一个公平合理的税收环境,是我国进一步改革税制的重要研究课题。 2、税收不仅应是公平的,而且应是有效率的 这里的效率,通常有两层含义:一是行政效率,也就是征税过程本身的效率,它要求税收在征收和缴纳过程中耗费成本最小;二是经济效率,就是征税应有利于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或者对经济效率的不利影响最小。遵循行政效率是征税最基本、最直接的要求,而追求经济效率,则是税收的高层次要求,它同时也反映了人们对税收调控作用认识的提高。 二、税收公平与效率的矛盾关系 1、信息不对称下所得税公平与效率的矛盾 所得税因为最能体现量能纳税原则且不会扭曲市场价格也不存在商品税的超额负担问题,由此被认为是兼具公平与效率的优质税种。但是莫里斯教授

税收效率与公平原则浅析

税收效率与公平原则浅析 税收作为财政收入的主体,随着经济的发展,所起的作用越来越重要。而作为税收基本原则的税收公平与效率原则,也伴随着税收制度的不断深化改革,在经济发展中的矛盾逐渐呈现出来。二者如何协调发展,促进经济增长,也愈来愈引起经济工作者的关注。本文重点就人们对税收效率与公平原则的理解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探讨。 一、税收基本原则 税收原则,就是政府征税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包括税制的建立和税收政策的运用。税收原则的思想萌芽可以追溯到很早以前。如在中国先秦时期,就已提出平均税负的朴素思想,对土地划分等级分别征税;春秋时代的政治家管仲则更明确提出“相地而衰征”的税收原则,按照土地的肥沃程度来确定税负的轻重。西方则在16、17世纪的重商主义时期提出了比较明确的税收原则,如英国经济学家威廉〃配第就初步提出了“公平、便利、节省”等税收原则。但一般认为,最先系统、明确提出的税收原则是亚当〃斯密的“税收四原则”,即“税收公平原则,税收确实原则、税收便利原则、税收节省原则”。此后,税收原则的内容不断得到补充

和发展,其中影响最大的当属集大成者阿道夫〃瓦格纳提出的“税收四方面九原则”,即财政原则,包括充分原则和弹性原则;国民经济原则,包括税源的选择原则和税种的选择原则;社会公正原则,包括普遍原则和公平原则;税务行政原则,包括确实原则、便利原则、最少征收费原则即节省原则。而在现代西方财政学中,通常又把税收原则归结为“公平、效率、稳定经济”三原则。 综合关于税法基本原则的论述,均是围绕财政收入、国民经济和社会政策三方面而论,他们认为的最高原则就是“效率”和“公平”。我国经济学界也认同此种观点,并且税收效率与公平原则也是我国税法基本原则。 二、税收效率原则 税收效率原则指税收活动要有利于经济效率的提高。它要求以最小的费用获得最大的税收收入,并利用税收的经济调控作用最大限度地促进经济的发展,或者最大限度地减轻对经济发展的妨碍。其主要内容:一是提高税务行政效率,使征税费用最少;二是对经济活动的干预最小,使税收的超额负担尽可能小;三是要有利于资源的最佳配臵,达到帕累托最优。 税收效率原则可以分为税收的经济效率原则和税收本身的效率原则两个方面。税收的经济效率原则是指税收对经济资源配臵和经济机制运行的影响,要使税收超额负担最小

第一章税法总论习题与答案

第一章税法总论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税种中,属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的是()。 A、关税 B、消费税 C、土地增值税 D、个人所得税 2、下列属于商品和劳务税类的税种有()。 A、房产税 B、增值税 C、土地增值税 D、城镇土地使用税 3、下列属于财产和行为税类的税种是()。 A、资源税 B、城市维护建设税 C、营业税 D、房产税 4、我国目前税制基本上是()的税制结构。 A、直接税为主体 B、间接税为主体 C、间接税和直接税为双主体 D、无主体 5、以下关于我国税法体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A、我国现行的税法体系是由税收实体法构成的 B、车船税属于特定目的税类 C、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征收管理,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实施的《税收征收管理法》执行 D、由海关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征收管理,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实施的《税收征收管理法》执行 6、一部新法实施后,对新法实施之前人们的行为不得适用新法,而只能沿用旧法,这体现了税法适用原则中的()。 A、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B、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C、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D、程序法优于实体法原则 7、下列税种中,征税对象与计税依据一致的是()。 A、企业所得税 B、耕地占用税 C、车船税 D、房产税 8、以下选项中,不属于税法的适用原则的有()。 A、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B、法律优位原则 C、税收效率原则 D、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9、下列税种中,属于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并由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是()。 A、增值税 B、车辆购置税 C、印花税 D、城市维护建设税 10、全国性地方税种的开征、停征权在于()。 A、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B、国家税务总局 C、财政部 D、海关总署 11、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属于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的是()。 A、《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B、《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C、《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D、《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税种中,属于资源税类的有()。 A、城镇土地使用税 B、土地增值税 C、车船税 D、资源税 2、征税对象又称为()。

第一章 税法总论(课后作业)

第一章税法总论(课后作业) 一、单项选择题 1.税法的本质是()。 A.正确处理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因税收而产生的税收法律关系和社会关系 B.保证征税机关的权利 C.一种分配关系 D.为纳税人和征税单位履行义务给出规范 2.下列关于税法的地位及与其他法律的关系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税法在性质上属于公法,但具有一些私法的属性 B.税法属于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部门法 C.涉及税收征纳关系的问题,如果符合民法中的规定,可以按照民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D.税法是国家法律的组成部分,是依据宪法的原则制定的 3.下列关于征税对象、税目、税基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征税对象又叫课税对象,决定着某一种税的基本征税范围,也决定了各个不同税种的名称 B.税基又叫计税依据,是据以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款的直接数量依据,它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是对课税对象的量的规定 C.税目是在税法中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的征税项目,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是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 D.我国对所有的税种都设置了税目 4.税法在实施过程中,禁止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对特定纳税人给予特别优惠,这体现了税法基本原则中的()原则。 A.税收法定 B.税收公平 C.税收效率 D.实质课税 5.下列选项中,属于税法适用原则的是()。 A.税收公平原则 B.实质课税原则 C.税收效率原则 D.法律优位原则 6.按照法律优位原则的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但是,下列()打破了税法效力等级的限制。 A.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B.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 C.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D.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7.从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来看,()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的东西,也是税法的灵魂。 A.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 B.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 C.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 D.税收法律关系中的纳税人 8.在税法的构成要素中,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是()。 A.税目 B.征税对象

南开19春学期(1709、1803、1809、1903)《税法》在线作业[标准答案]

(单选题)1: 关于税收法律关系的表述,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在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力主体双方的权力与义务是平等的 B: 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权力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应承担的义务 C: 税法是引起税收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 D: 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是由税收法律事实来决定的 正确答案: (单选题)2: 甲建筑公司(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承包了一栋办公楼的施工工程,承包价款1000万元,其中包括提供的自产辅助材料的价款200万元。问甲建筑公司就该项业务应该缴纳增值税()万元。 A: 0 B: 5.83 C: 136 D: 170 正确答案: (单选题)3: 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缴纳消费税税款。 A: 15日内 B: 30日内 C: 60日内 D: 90日内 正确答案: (单选题)4: 某明星2013年11月因“走穴”演出,取得不含税劳务报酬100000元,按照合同约定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报酬的单位负担。在不考虑其他税费的情况下,支付报酬的单位应为该明星负担的个人所得税为()元。 A: 22000 B: 25000 C: 29141.18 D: 36764.70 正确答案: (单选题)5: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12月因管理不善丢失一批外购材料(该批材料系企业从某一般纳税人企业购入,进项税额已在购进当月抵扣),账面成本100万元。保险公司审理后同意赔付10万元,责任人支付赔偿金5万元。该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损失为()万元。A: 85 B: 102 C: 107 D: 117 正确答案: (单选题)6: 某市保险公司保险营销员2014年3月取得佣金25000元,则其当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A: 1264 B: 2176 C: 2400 D: 4000 正确答案: (单选题)7: 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管理不善毁损一批以往购入的材料(该材料已经抵扣了增值税的进项税额),该批原材料账面成本为24465元(含运费465元),则该批材料当期应转出的增值税进项税为()元。 A: 4159.05 B: 4115 C: 4112.55 D: 1778.59 正确答案: (单选题)8: 某建筑公司2014年3月接受甲公司委托进行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并代甲公司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拆迁补偿费,建筑公司从甲公司取得收入3000万元,其中含支付给原土地使用权人的拆迁补偿费2000万元,拆除建筑物、平整土地劳务费800万元。则对于此项业务该建筑公司应缴纳营业税()万元。

税收作业

1、试述我国税收的作用,并举例说明。 税收的作用是税收职能在一定经济条件下的外在表现。在不同的历史阶段,税收职能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在现阶段,税收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人的主要形式和工具 税收在保证和实现财政收人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由于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因而能保证收人的稳定;同时,税收的征收十分广泛,能从多方筹集财政收人。 2.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的重要杠杆之一 国家通过税种的设置以及在税目、税率、加成征收或减免税等方面的规定,可以调节社会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3.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 国家政权是税收产生和存在的必要条件,而国家政权的存在又依赖于税收的存在。没有税收,国家机器就不可能有效运转。同时,税收分配不是按照等价原则和所有权原则分配的?而是凭借政治权利?对物质利益进行调节,体现国家支持什么、限制什么,从而达到维护和巩固国家政权的目的。 4.税收具有监督经济活动的作用 国家在征收税款过程中,一方面要查明情况,正确计算并征收税款;另一方面又能发现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或是在缴纳税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国家税务机关对征税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可以采取措施纠正,也可以通知纳税人或政府有关部门及时解决。 税收的作用就是税收职能在一定经济条件下,具体表现出来的效果。税收的作用具体表现为能够体现公平税负,促进平等竞争;调节经济总量,保持经济稳定;体现产业政策,促进结构调整;合理调节分配,促进共同富裕;维护国家权益,促进对外开放等。 关于我国税收的作用,把握以下几点: 第一,税收是组织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积累资金。这就是说,一方面,税收收入占国家财政收入的绝大部分(90%以上);另一方面,由于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执行税收政策,依法纳税,这使财政收入有了稳固的保证。 第二,税收是调节经济的重要杠杆。例如,对价格高于价值的一些商品多征税,平衡商品之间的利润水平,避免片面地生产价高利大的产品,而不生产价低利小的产品;同时,还可以合理调节消费行为,避免因过度消费某些商品而损害人们的健康。又如,为鼓励农村经济的发展,改善农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国家对乡镇企业采取低税或减税政策。 第三,税收是国家实现经济监督的重要手段。从宏观方面看,税收可以反映国家经济的运行状况,据此,国家可以及时采取相应的对策。例如,从各地个人所得税的缴纳状况,可以大致了解地区之间收入水平的差距,从而采取必要的调节政策和措施,防止地区间的收入过于悬殊。从微观方面看,国家各级税务部门通过征管工作,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及时发现或防止企业违反税法的行为,促进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2、试述税收的公平与效率原则。 一、税收公平、效率原则的理论内涵 (一)公平是税收的基本原则,在亚当·斯密的税收四原则中,公平原则列为首位。税收公平,首先是作为社会公平问题而受到重视的。税收本来就是政府向纳税人的无偿征收,虽然有种种应该征税的理由,但从利益的角度看,征税毕竟是纳税人利益的直接减少,因此,纳税人对征税是否公平、合理,自然就分外关注。在现代经济中,税收公平原则事实上不仅包括社会公平,还包括经济公平。税收的经济公平包括两个层次的内容:首先是要求税收保持中性,即对所有纳税人同等对待,以便为其创造一个合理的税收环境,促进经营者进行公平竞争。其次是对于客观上存在的不公平因素,如资源禀赋差异等,需要通过差别征

试论税收公平原则2

试论税收的公平 班级 商A1043班 学号 23号 姓名 万坚坚 一公平正义:税收公平的精神内核 从税收公平原则的发展历史来看,税收公平经历了一个从绝对公平到相对公平,从社会公平到经济公平的发展过程。税额的绝对公平,即要求每个纳税人都应缴纳相同数额的税。税收公平就是要考虑纳税人的纳税能力,纳税能力大的,应多纳税,纳税能力小的则少纳税,它要求税制应实行累进税率。如今,在理论上,相对公平又分为“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在西方税收中,公平通常是指社会公平。而在现实中,税收原则事实上不仅包括社会公平,还包括经济公平。税收的经济公平包括两个层次的内容:首先是要求税收保持中性。其次是对于客观上存在不公平的因素,需要通过差别征税实施调节,以创造大体同等或说大体公平的客观的竞争环境。同时,税收公平原则在发展的过程中兼顾了形式公平与实质公平。税收的形式公平从抽象的法律人格的意义上来要求国家平等地对待一切纳税人,而税收的实质公平则要求在税收的制定与实施中国家要充分考虑到纳税人的具体情况,追求个案的公平。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公平正义是形式的,进入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后,形式的平等带来了强势经济群体与弱势经济群体在利益分配上的极大失衡以及弱势经济群体在意思表达上的阻碍,即形式上的公平正义带来了严重的社会问题。此时,人们开始通过推进实质上的公平正义对形式的公平正义加以修正和限制,税法上的实质课税原则可谓实质公平正义对形式公平

正义的修正。当然由于自由是法的首要价值,而形式上的公平是与自由相连的,因而在税收的形式公平与税收的实质公平关系上,税收形式公平是处于主导地位的,税收的实质公平是处于辅助地位的。 由此可见,在税收公平原则的发展过程中,“公平正义”的内涵虽然不断丰富和完善,但是其精神内核的地位是从未改变的。  二诚实信用:税收公平的现实要求 就诚实信用的本质而言是为了维护某种秩序,这种秩序体现为一定的利益平衡,或体现为一定道德基础的可供依赖,其核心是公平。诚实信用原则起源于罗马法的诚信契约,诚实信用原则作为私法的重要原则也被引入到公法领域,成为对社会利益保护的重要原则。诚信原则的重要法理在于不能背叛对方对自己言行的信赖,将其引伸到税法领域可以认为是一种合理期待原则,即只要纳税人对政府有一种出于自然正义的合理期待,那么政府就不得随意变更或剥夺这种信赖,同样道理,政府获得纳税人诚实信用的对待也是政府的一项权利,政府可以依据这项原则排除追求不正当利益的纳税人的行为。可见,在税法领域诚实信用原则的核心是诚实信守税法,征税机关在征税时要严格地按照其法定权限和法律规定的程序做出征税行为,纳税人则应诚实守信,心存善意,自主自愿纳税。总之,税收公平原则的实现以税收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共同遵守诚信义务为前提,惟有此,形式上的公平正义才能得到彰显,偷税、漏税、骗税等违法行为才能在源头上得以阻却,社会公共利益才能得以实现。 三构建和谐社会与我国税收公平原则的完善 税收公平原则作为税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贯穿税法的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全过程的具有普遍性指导意义的法律准则。 对照构

税法公平原则简论

税法公平原则简论 发表时间:2009-10-13T16:01:38.217Z 来源:《企业技术开发》第6期供稿作者:谭蕊1,王东平2,张宏辉3 [导读] 公平原则对社会的分配、个人权益、各方利益乃至社会的发展都会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1.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 100031;2.中国银行北京分行,北京 100020;3.新华出版社,北京 100043) 作者简介:谭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摘要:文章对税法公平进行简述。我国目前税法学界多照搬西方税收公平原则,直接将其作为税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这是片面的。实际上,税收公平原则仅是一项经济上的原则,法律上的税法公平原则不仅包括税收公平原则所揭示的税负公平,还包括征纳税公平和用税公平等多方面内容,最终要实现更高层次的社会公平。 关键词:税收公平;税法公平;社会公平 税法基本原则是指规定于或寓意于税收法律之中对税收立法、税收执法、税收司法及税法学研究具有指导和适用解释的根本指导思想或规则。税法基本原则是税法本质的集中体现,是税收立法和执法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则。研究税法的基本原则,不仅具有理论上的知识意义,而且具有应用意义。它对于指导税收立法、规范税法解释、克服成文税法之缺陷、发挥税法的功能等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确立税法的基本原则对于完善税法体系、规范税法功能、保障税法实施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公平原则对社会的分配、个人权益、各方利益乃至社会的发展都会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古今中外,各国政府都非常重视这一关系国计民生的问题。我国的税法学研究虽然也接受了公平原则作为税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但是学者们基本上是照搬西方的“税收公平原则”,直接将其作为税法的基本原则,从而严重弱化了该原则对税收理论及实践的指导意义,导致税法不公平现象严重。笔者认为,有必要澄清税法公平原则的应有含义,实际上,税法上公平原则的内涵要远大于“税收公平原则”这一表述所包含的内容,笔者将其表述为“税法公平原则”而不是“税收公平原则”。原因有二:第一,“税收”更体现的是一种经济学或者说是财政学上的概念,而不是严谨意义上的法学概念,直接将“税收公平原则”作为税法基本原则之一,容易引起概念上的混乱。第二,税法上公平原则的内涵要远大于税收公平原则。公平是一个涉及面广、涵盖内容丰富的概念。真正的、完整的公平,既渗透于经济活动的全过程,又融会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所以要用具有更大包容性的“税法公平原则”这一称谓。 实际上,税法公平不仅包括纳税人与纳税人之间的税负公平(即传统上所说的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而且还应该包括纳税人与征税人之间的征纳税公平和纳税人与国家之间的用税公平。由此上升至一种更高层次的社会公平。本文先从误导税法学界多年的税收公平原则谈起,然后论述税法公平原则与税收公平原则的区别,最后详细阐述税法公平原则的内涵。 1税收公平原则的演进及含义 税收公平原则起源于17世纪的英国。历史上第一个提出税收公平原则的是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创始人威廉?配弟(William Petty),他认为,税收应尽量公平合理,对纳税人要一视同仁,税收负担要相对稳定,不能超过劳动者的承受能力。但是第一次明确、系统的阐述税收公平原则的是亚当?斯密(Adam Smith),在其代表作《国富论》中,他明确提出了税法的四原则,其中之一即是具有公平内涵的平等原则。他指出平等原则是指“一切国民,都须在可能的范围内,按照各自能力的比例,即按照各自在国家保护下享得的收入的比例,交纳国赋,维持政府。”19世纪后期德国的阿道夫?瓦格纳(Adolf Wagner)提出了税法的社会正义原则,这一原则又分为两个具体原则,一是普遍原则,即一切有收入的公民都要普遍纳税;二是平等原则,即根据纳税能力大小课税,税收负担力求公平合理。进入20世纪后,资本主义社会进入了垄断阶段,经济危机的爆发,使得凯恩斯学派进一步发展了税收公平理论。此后,西方学者一致认为当代税法的最高原则就是“效率”和“公平”。 税收公平原则在西方的演进有其合理性,我国税法学者也普遍接受了这一原则。对于这一原则,中外学者已经形成了共识,即所谓税收公平“是指不同纳税人之间税收负担程度的比较,纳税条件或纳税能力相同的纳同样的税,条件或纳税能力不同的纳不同的税。”因此,“公平是相对于纳税人的课税条件说的,不单税收本身的绝对负担问题。”由此看来,将传统上所说的税收公平原则表述为“税负公平原则”更为科学一些,因为它表示的是纳税人之间的税负公平分配。这一原则包含两层含义: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 ①横向公平。是指经济能力或纳税能力相同的人应缴纳数额相同的税收,即税制应以同等的方式对待条件相同的人。横向公平强调的是情况相同,则税收相同。例如:我国现在正在立法进程中的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就是为了实现横向公平。税收横向公平包含了三个方面的具体内容:第一,税法应当从法律的高度,排除对任何社会组织或者公民个人不应有的免除纳税义务,只要发生税法规定的应纳税的行为或事实,都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第二,税法对任何社会组织或者公民个人履行纳税义务的规定应当一视同仁,排除对不同的社会组织或者公民个人实行差别待遇;第三,税法应当保证国家税收管辖权范围内的一切社会组织或者公民个人都应尽纳税义务,不论收入取于本国还是外国,只要在国家税收管辖权范围之内,都要尽纳税义务。 ②纵向公平。是指经济能力或纳税能力不同的人应缴纳数额不同的税收,即税制如何对待条件不同的人。例如:高收入者应当比低收入者多纳税。现在各国在个人所得税上采用的累进税率制就是为了实现纵向公平。一般来说,采用累进税率可以实现对初次分配不公平的再分配公平,体现税负的公平原则。 怎样才能做到税负公平呢,西方学者先后有“利益说”和“能力说”。“利益说”亦称“受益标准说”,即纳税人应纳多少税,应根据每个人从政府提供的服务中所享受的利益多少来确定,没有享受利益的人就不纳税。但是,“利益说”将税收视为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的自愿支付,即纳税是建立在个人的边际效用评价上,因此个人容易低估实际收益,而且对免费搭车的策略行为无能为力。所以现在它被“能力说”取代。“能力说”亦称“能力标准”,是指以纳税人的纳税能力为依据纳税。纳税能力大者应多纳税,纳税能力小者少纳税,无纳税能力者则不纳税。目前多是以纳税人的所得为主衡量纳税人的纳税能力,对纳税人所得适用累进税率制。 2税法公平原则与税收公平原则的比较 虽然在事实上,税收公平原则与税法公平原则具有紧密的联系,是税法公平原则部分实质性内容的来源,但它在本质上是一种经济分配关系或经济杠杆作用的体现或表现,因此,它是一种经济原则。而税法公平原则的基本内容虽然包含税收公平原则,是对税收公平原则内容的反应或体现,但它在本质上是一种法律原则,是经济分配关系的法律表现,属于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并且,税法公平原则的内涵远大于税收公平原则。税收公平只是税法公平的一个结果,只有税法公平了,税收才能公平。因此,他们两者之间的区别是明显的,也是根本的。只有把握了两者之间的这种根本的区别,才能真正从本质上把握税法公平原则的本质。二者之间的区别主要有:

税收公平原则包括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两个层面

税收公平原则包括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两个层面。所谓横向公平( Horizontal Equity ) 是 指税收应使境遇相同的人承担相同的税负, 以体现在税法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所谓纵向公平( Vert ical Equity) 是指税收应使境遇不同的人承担不同的税负 把税收原则概括为两个方面: 一是效率原则; 二是公平原则 。所谓税收中性, 是指政府课税不应影响私人部门原有的资源配置状况。西方税收学界认为, 税收作为一种强制性和无偿性的国家占有, 在征税过程中, 总会对经济发生影响, 若这种影响仅限于征税数额本身, 则为税收的正常负担; 若征税干扰或阻碍了经济活动的运行, 便产生了税收的额外负担。税收的额外负担通常可归纳为两大类: 一是资源配置方面的额外 负担, 一是经济运行机制方面的额外负担。理论上, 把不产生额外负担的税收称为?中性税收( Neut ral Taxa t ion) #, 也即不产生扭曲性作用的税收。从福利经济学的观点看, 税收中性原则的内涵 是说税收不应影响消费者和生产者的偏好, 税收不应干扰消费者对商品的选择, 也不应干扰生产者对生产要素的选择, 开征新税, 应能使社会总福利最大化, 至少不应使社会的福利蒙受损失 本题中电商交易是对现在电子商务交易模式的泛指,向谁征税、征收税种、征收比例、征税方式等,可能都是辩手们需要讨论的问题。所征税目可以为法律规定但在实践中尚未征收的税目,也允许正方对电子商务开征新税种。 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体系研究 所有涉及电子商务的商户均有缴纳税费的义务,都有缴纳税费的可能性,赚达标则交,不够则免。 那么 , 从90 年代初我国政 府实施?三金工程( 金桥、金卡、金关) #到98 年7 月1 日?中国电子商务网#推出?中国商品市 场#正式进入因特网, 可以说我国以CNINANET 为核心的互联网体系已初具规模, 该网已在 全国33 个城市建立了网络节点, 实现了与外贸部的内部网、国务院有关机构及联合国全球贸 易中心等机构的数据专线互联, 为我国外贸企业进入国际贸易市场提供了电子商务环境。

税法总论习题答案

税法总论习题答案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第一章税法总论习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税法在实施过程中,禁止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对特定纳税人给予特别优惠,这体现了税法基本原则中的()原则。 A.税收法定 B.税收公平 C.税收效率 D.实质课税 1.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税收公平原则源于法律上的平等性原则,所以许多国家的税法在贯彻税收公平原则时,都特别强调“禁止不平等对待”的法理,禁止对特定纳税人给予歧视性对待,也禁止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对特定纳税人给予特别优惠。 2.关于税法的分类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税收征收管理法属于税收程序法 B.商品和劳务税税法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等 C.城市维护建设税属于资源税税法 D.财产、行为税税法主要是对财产的价值或某种行为课税,包括房产税.印花税等 2.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

特定目的税税法,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烟叶税等。其目的是对某些特定对象和特定行为发挥特定调节作用。 3.下列有关税法概念的表述正确的是()。 A.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来调整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B.税法只具有义务性法规的特点 C.税法的综合性特点是由税收的无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决定的 D.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核心内容 3.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 选项A,税法调整的对象是国家和纳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不是税务机关和纳税人这两个税法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选项B,税法具有义务性法规和综合性法规的特点;选项C,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的这一特点是由税收的无偿性和强制性特点所决定的。 4.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部门规章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B.《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C.《营业税暂行条例》 D.《企业所得税法》 4. 【正确答案】A

论税法的基本原则(上)

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论税法的基本原则(上) 徐孟洲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目次 一、法律原则和税法原则的考察与分析 二、税法基本原则的功能分析 三、税法基本原则分类的新思考 四、税法公平原则研究 五、税法效率原则研究 六、税法的无偿性财政收入原则探讨 七、税法的宏观调控原则探讨 八、税法的税收法定原则 税法基本原则是税法精神最集中的体现,是指导税法的创制和实施的根本规则。税法基本原则不仅表现为一种立法的精神,而且在税法规范性文件中以具体法律条文的形式存在着,它具有税法其他规范

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所不同的调整功能与作用。税法基本原则对税收立法有指导作用,它是促使税法内容协调统一的保障。税法基本原则是税法解释的依据,是克服税收成文法局限,弥补税法规定之不足的重要措施。税法基本原则是守法的行为准则和进行税法宣传教育的思想武器。因此,研究税法基本原则不仅是掌握税法基本理论之必需,并且对于自觉贯彻执行税法有着重要的实践价值。 一、法律原则和税法原则的考察与分析 “原则”一词的汉语的词义是指“说话、行事所依据的准则。” [1]在英语中“原则”的对应词是“principle”,法文的对应词是“un principe” ,其主要词义是指根源、起因;假设;原理;定律、原则;根本的、本原的或一般的真理,为其他真理所凭借,等等。 通过对“原则”一词中、西文语义的考察,我们可以将“原则”理解为人们观察事物、处理事物所依据的本原性准则。 从哲学意义上讲的原则,是指一定现象的出发点、初始点。原则不取决于人的意识,但人们可以认识它、提出它、利用它。没有永恒的原理、原则,原理、原则是随着时代而变的。原则的内容归根到底是由物质决定的。社会生活和社会制度的原则,离开人们的观点和活动是不存在的。原则作为行动的根本准则,对人们的自觉活动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原则一旦被认识和提出,它就能成为组织并指导个人、

论税收的公平与效率原则及税制设计

!" 理论导刊#$$%&!! 一、税收公平原则 如何征税对纳税人才是公平的,首先应该界定公平的涵义。一般而言,公平是与价值判断相联系的社会伦理道德范畴,是国家想要达到的社会目标之一,对公平的追求是以承认现有社会分配“不合适”为前提的。按要素分配是市场经济下的分配原则,要素的价格即是该要素获得的报酬,而要素的价格是要素市场供给和需求共同作用的结果。在这种分配原则下,要素所有者在初始禀赋上的差异必然导致分配结果上的差异,因而市场经济下不可避免的存在着公平与效率的矛盾,通过国家的再分配对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进行调整是协调这一矛盾的主要方式。 税收作为国家再分配的基本工具,自然应该体现国家追求社会公平的意图。体现税制设计公平原则的“纳税能力说”正是这一意图的表现。“纳税能力说”指就某一确定的财政总收入,每个纳税者应按他的纳税能力纳税,拥有相同能力的人必须缴纳相同的税收,而具有较高能力的人则必须缴纳更多,前者称之为横向公平,后者则称之为纵向公平。无论是横向公平还是纵向公平,都要求有一种对纳税能力进行衡量的数量标准。理想的标准应能反映每个人在所有可供选择的机会中得到的全部福利,包括消费、财富的占有和对闲暇的享受,但这种全面的衡量标准不太现实,因为纳税能力高低是纳税者私有的信息,或者说征税者与纳税者在纳税能力高低方面存在着信息的不对称。征税者只能通过观察纳税人的行动来大致地确定其能力高低,在实践中,收入水平是一种次佳但又可用的标准,因而成为“纳税能力说”中最适用的纳税依据,个人所得税是最能反映“纳税能力说”的典型税种。但收入作为衡量纳税能力的次佳标准产生了一个问题:纳税人收入水平的高低不仅取决于他的纳税能力,而且取决于其工作的努力程度,而纳税人是否努力工作,则又取决于其税后收入水平。假定其税前收入不变,此时,政府税率的高低将影响纳税人工作的努力。如果税率过高,纳税人宁愿多休闲而少工作。此时,个人所得税在公平原则与效率原则上出现了后文所说的矛盾,税制设计特别是边际税率的确定变得重要。 税收的公平原则不仅体现在“纳税能力说”中,同时还体现在“受益原则”中。即每个纳税人根据其从公共劳务中得到的受益而相应纳税,谁受益,谁纳税。在该原则下,公平的税制依支出结构的不同而不同。“受益说”仅适用于缴纳的税收直接对应着某项公共品服务,其应用的范围如对汽油课税等很窄的领域。在市场经济下,税收往往并不直接对应某项公共品,人们缴纳税收的多寡也并不必然与其享受到的公共品成比例,这正是税收三性“无偿性”所隐含的意义:无偿性并非意味着人们纳税是无偿的,从广义上来讲,人们向政府缴纳了税收,同时享受了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如国防、司法、教育等服务,因而,税收是人们享受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代价。从这个意义上说,纳税并非是无 摘要:税收是市场经济下政府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手段,一国税制设计应在满足财政收入前提下,尽量满足税 收的公平与效率原则。税制设计如何在这二者之间取舍,经常引起经济学家和政策制定者的争议。发达国家关于最优所得税制的理论应该对我们有所借鉴。 关键词:税收公平;税收效率;税制设计;信息不对称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 文章编号:!$$#*+%$(,#$$%-!!*$$!"*$" 论税收的公平与效率原则及税制设计 王 宇 (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西安+!$$.%) 改革研究

税收公平原则

税收公平原则

税收公平原则 一、税收公平原则的提出及其含义 早在17世纪,古典经济学家威廉·配第就提出了公平、便利、节省的税收原则,18世纪尤斯蒂提出的六大税收原则就包括了“平等课税”,亚当·斯密从经济自由主义立场出发,提出了平等、确实、便利、最少征收费用四大课税原则。德国经济学家瓦格纳提出的税收原则是财政政策原则、国民经济原则、社会公正原则、税务行政原则。其中社会公正原则包含普遍原则和平等原则,普遍原则是指课税应毫无遗漏地遍及社会上的每个人,不能因身份、地位等而有所区别,平等原则是指社会上的所有人都应当按其能力的大小纳税,能力大的多纳,能力小的少纳,无能力的(贫困者)不纳,实行累进税率。1美国当代著名财政学家理查·穆斯格雷夫也提出:“税负的分配应该是公平的,应使每个人支付他合理的份额。”2穆斯格雷夫进一步指出:“根据纳税能力原则的要求,拥有相同能力的人们必须交纳相同的税收。而具有较高能力的人们则必须交纳更多一些。前者即称之为横向公平,后者则称之为纵向公平。在这一原则下,横向公平只适用于最基本的平等方面。”3 我国有学者对税收公平原则作了如下定义:税收公平原则通常是指纳税人的法律地位必须平等,税收负担在纳税人之间公平分配。4那么,如何衡量税负的公平呢?通常所说的衡量税负公平的准则或标准有三种不同的观点:机会原则、受益原则和负担能力原则。机会原则要求以纳税人获利机会的多少来分担税收。获利机会相同的纳税人纳相同的税,获利机会多的纳税人多纳税。进一步来说,纳税人获利机会的多少是由其拥有的经济资源决定的。受益原则要求按纳税人从政府公共支出中获得的受益程度大小来分担税收。负担能力原则要求按照纳税人的负担能力来分担税收。5 笔者认为,不同性质的税收衡量税负公平的标准并不相同,受益税以受益 1郭庆旺等编著:《当代西方税收学》,第209-217页,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7。 2[美]理查·A·穆斯格雷夫、皮吉·B·穆斯格雷夫:《美国财政理论与实践》,邓子基、邓力平编译,第188页,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7。 3[美]理查·A·穆斯格雷夫、皮吉·B·穆斯格雷夫:《美国财政理论与实践》,邓子基、邓力平编译,第195-196页,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7。 4刘剑文:《财税法专题研究》(第2版),第196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5袁振宇等编著:《税收经济学》,第30-35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

试分析税收的公平与效率原则

鱼与熊掌可以兼得 —浅谈税收的公平与效率原则 摘要:“公平”和“效率”是税收两大基本原则,然而,税收的公平与效率并不是根本对立、互相矛盾的,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可以做到公平与效率相互促进,强调“公平”但绝不能忽视“效率”;在坚持“公平”与“效率”原则的前提下,充分发挥税收的调控功能,有效地促进经济、社会、自然等各组成部分统筹协调发展。 关键词:税收;公平;效率。 前言 税,国家的基石;税收,乃国之血脉。税收作为政府进行调控宏观和国民收入分配与再分配的重要手段,对整个社会经济运行以及个人生活有着重要影响。如何保证税收调控作用发挥关键在于解决公平与效率问题这两个重大课题。不仅因为公平和效率是征税中必须遵循的两个原则,而且因为公平与效率之间经常发生矛盾,使征税人经常处于鱼与熊掌不能兼得的两难境地。然而,税收的公平与效率并不是根本对立、互相矛盾的,两者存在着密切的关系,是互相促进、互为条件的统一体。正确认识效率是公平的前提,公平是效率的必要条件,就会调动企业和个人的积极性,使社会生产充

满动力和活力,促进经济的蓬勃发展。 一、税收以公平为本的内涵 古人云,“天公平而无私,故美恶莫不覆;地公平而无私,故小大莫不载。”公平,是当今法治社会的价值追求。税收公平原则是指政府征税要使纳税人所承受的负担与其经济状况相适应,并且在纳税人之间保持均衡。税收公平是税收制度的重要原则,能对税收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作出合理的评判。在最早由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创始人威廉?配第提出的税收三原则中,公平原则为其核心。英国古典经济学奠基人亚当?斯密在税收四原则中,公平原则列为首位。税收作为政府进行调控宏观和国民收入分配与再分配的重要手段,对整个社会经济运行以及个人生活有着重要影响。税收公平与否,将直接影响到市场公平和社会公平,特别是个人所得税的公平将直接影响到每一个公民的“社会平等感”,进而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稳定。 一般认为,税收公平包括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横向公平又称水平公平,是指纳税能力相同的人应缴纳相同的税收,亦指应以同等的课税标准对待经济条件相同的人;纵向公平又称垂直公平,是指不同纳税能力的人应缴纳不同的税收,亦指应以不同的课税标准对待不同经济条件的人。因此,税收公平不仅要求税收是普遍的,而且要求税收对于高收入者、负税能力强者采用更加严格的课税标准,即负税能力越强的人纳税应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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