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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实用质量手册控制程序汇编

压力容器质量手册控制程序汇编

质量手册管理控制程序

1.目的

保证质量手册的运行过程中得以控制。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制造的全过程。

3.手册编制

《手册》由质保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质保工程师审核,法人批准。

4.手册的发放

4.1《手册》分为“受控本”和“非受控本”两种。“非受控本”仅供参考,不在公司内使用。

4.2“受控本”手册持有人名单由质保工程师确定,技术部资料室负责按名单发放和登记。

4.3“非受控本”手册根据用户的要求,经质保工程师批准,技术部负责按名单发放和登记。

4.4公司应给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提供一本“受控本”手册,并做好登记记录。

5.手册修改

5.1当压力容器法规、标准及国家有关标准、法规新发布(修改)或公司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变更时,对手册进行相应的修改。以使手册符合最新版本压力容器法规、标准及国家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

5.2手册修改由质保工程师组织实施,修改后的手册经质保工程师批准。按照“手册发放”内容执行。

5.3手册修改采用整章更换的方式进行。

5.4手册的修改章、前言章由技术部资料室发放到每一个“受控本”手册的持有人。同时回收手册中作废各章,并登记签收。

5.5公司办公室应将每次修改前的一个旧版本手册存档。

6.质量文件

6.1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分类编码规定》 Q/TX.RQGW—01—2008

6.2 《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Q/TX.RQCW—04—2008

7.记录

7.1 《质量手册持有人名单表》 Q/TX.RQJL—001—2008 7.2 《质量手册发放登记表》 Q/TX.RQJL—002—2008 7.3 《受控文件清单》 Q/TX.RQJL—003—2008 7.4 《文件发放/回收记录》 Q/TX.RQJL—004—2008 7.5 《文件/图样更改通知单》 Q/TX.RQJL—008—2008 7.6 《失效、作废文件目录》 Q/TX.RQJL—009—2008 7.7 《失效、作废文件保留目录》 Q/TX.RQJL—010—2008 7.8 《文件销毁记录》 Q/TX.RQJL—011—2008

质量方针和目标控制程序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目的

确定本企业质量方针,明确质量目标,满足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并保持有效运行。1.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的制定、批准、贯彻、分解考核的控制。2.职责

2.1 质量保证工程师负责拟定质量方针、目标和承诺。

2.2 总经理负责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承诺的确定、批准和发布。

2.3 办公室负责向各部门贯彻落实,包括教育培训、检查和考核,负责督促和监督。

2.4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学习,每个员工必须接受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的教育、培训和考核。

3.工作程序

3.1 制定依据

a) 国家颁布的有关质量法规;

b) 顾客对产品质量的要求和期望;

c) 本公司的发展规划和市场定位。

3.2 制定程序

3.2.1 质量保证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依据3.1 项进行策划、起草、拟定质量方针、目标和承诺的内容,做到同企业经营宗旨一致,体现满足顾客要求及持续改进两个承诺,并做到文字精练,易于理解。质量目标与质量方针保持一致,满足产品的要求,并做到目标明确,易于贯彻,可以测量。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由总经理审定并批准。

3.2.2 将质量目标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并将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检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

3.3 质量方针、目标和承诺的贯彻程序

3.3.1 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承诺批准后,由办公室向全体员工进行宣贯,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人员要认真学习,作为全体员工的行为准则。

3.3.2 办公室负责将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承诺以标牌形式悬挂在厂区、门厅、车间明显

之处,向全体员工进行宣传。

3.3.3 办公室依据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承诺的内容负责对各部门和人员进行培训,做好培

训记录,并对各部门和人员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考核。

3.3.4 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本公司各级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具体规定见质量手册:“1.0管理职责:1.4职责和权限”。

3.3.5 办公室对以上程序进行督促和监督,并在进行管理评审时要对员工对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承诺的掌握和理解进行抽查。

3.3.6 办公室若发现员工有违背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承诺的行为时,应在公司例会上公布,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落实到各部门和个人,限期纠正,并跟踪检查。

3.4 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的修订

3.4.1 质量方针、质量目标依据3.1 项中制定依据的变化趋势,以及管理评审结果认为需要修订时,可随时考虑修订。

3.4.2 修订时,由质量保证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按3.2 项要求进行,评审、修订后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由总经理审核批准。

3.5 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承诺贯彻执行的考核办法。

各部门及全体员工在质量活动中有违反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承诺的行为,由办公室按公司的有关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目的

通过管理评审以保持质量保证体系持续适宜性和有效性地运行,以便质量保证体系持续改进,保证企业质量方针得到贯彻执行。

1.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应于总经理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对本厂质量方针和质量保证体系的评审。

2.职责

2.1 总经理主持和实施管理评审。

2.2 质量保证工程师负责制定管理评审计划和提出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报告。

2.3 办公室负责管理评审的活动安排和记录,起草评审报告,保存评审记录。

3.工作程序

3.1 管理评审时机

3.1.1 管理评审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时间间隔不超过十二个月。

3.1.2 当企业内部或外部环境发生下述重大变化时,可随时进行评审:

a) 本厂的有关标准和规定等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时;

b) 当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顾客有关质量申诉连续发生时;

c) 当厂内部组织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时;

d) 对质量方针需要进行重新修订时。

3.2 管理评审输入内容

a) 满足《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的要求及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总体有效性;

b) 对质量保证体系的内部和外部审核结果,及国家、行业对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的抽查结果;

c) 随着内外环境条件的变化,质量保证体系运行的效果与计划的程度,以及与顾客要求的符合程度;

d) 顾客满意度的调查及顾客的反馈意见或投诉;

e) 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以及以往管理评审所确定的措施实施情况。

f) 可能影响质量保证体系的因素。

3.3 管理评审步骤

3.3.1 评审组成员由总经理决定,由公司中层以上领导组成评审组并确定参加评审会议的列席代表名单。

3.3.2 总经理向评审组表明评审意图及评审要点。

3.3.3 质量保证工程师根据总经理提出的评审目的,制定相应的《管理评审实施计划表》。

3.3.4 《管理评审实施计划表》内容包括:评审目的、评审内容、评审准备工作及要求、评审时间、日程及参加人员。

3.3.5 办公室根据评审计划安排,针对评审的要求向各部门下达通知,各部门在评审前一周将本部门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汇报以书面形式提交质量保证工程师,质量保证工程师在评审前三天向总经理、评审组成员提供《管理评审实施计划表》及有关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报告。

3.3.6 总经理审查评审计划和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报告,并主持实施管理评审。

3.3.7 评审时由质量保证工程师指定专人做《管理评审记录表》。评审记录原稿由办公室妥善保管。

3.3.8 评审后由办公室编制《管理评审报告》,经总经理审批,作为正式文件下发各职能部门,报告中应明确评审结果,并对质量保证体系运行的适宜性和有效性作出结论,对责任部门提出改进的建议和进度要求。

3.3.9 根据评审结果,由质量保证工程师组织责任部门制定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按《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并将完成情况向总经理报告。

3.4 管理评审输出内容

3.4.1 质量保证体系运行过程有效性存在的问题,提出并确定改进质量体系的措施。

3.4.2 产品达到顾客满意的程度和产品要求的符合程度,确定改进产品质量的措施。

3.4.3 确认质量保证体系运行过程中的资源配置及新的要求,确定技术改造等资源的配置计划。

4 相关文件

4.1 《文件资料管理程序》 Q/TX.RQCW—05—2008

4.2 《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Q/TX.RQCW—06—2008

5 质量记录

5.1 《管理评审实施计划表》 Q/TX.RQJL—012—2008

5.2 《管理评审资料目录》 Q/TX.RQJL—013—2008

5.3 《管理评审记录表》 Q/TX.RQJL—014—2008

5.4 《管理评审报告》 Q/TX.RQJL—015—2008

5.5 《管理评审质量跟踪表》 Q/TX.RQJL—016—2008

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目的

文件和资料是企业指导生产和管理活动的依据和证实材料,本程序的制定将保证技术文件的系统、协调、完整和适用,保证现场使用的均为有效版本。

1.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与质量体系有关的文件和资料的控制。

2.职责

2.1 技术部是技术文件(检验文件除外)和技术资料控制的责任部门。

2.2 检验部是检验文件控制的责任部门。

2.3 各部门设专职或兼职技术文件管理员,负责发放到本部门技术文件和资料的管理工作。

2.4产品工艺技术文件由技术部门工艺技术人员负责收集和整理,产品竣工后由技术部门移交质量检验部门。

2.5生产过程中的检验技术文件和记录由检验部门技术人员收集和整理。

2.6无损检测报告和记录由无损检测责任人负责收集、整理后,移交质量检验部门。

2.7焊工考试档案由焊接责任人保管。

2.8焊接工艺评定技术文件由焊接责任人负责整理和保管。

2.9材料原始合格证及材料复验报告由材料部门技术人员负责收集、整理,移交质量检验部保管。

2.10各有关部门移交质检部门的技术文件、报告、记录由质量检验部门收

集、整理。

3.工作程序

3.1文件和资料分受控文件和非受控文件。受控文件的目录由各类文件控制部门提出,质保工程师批准,受控文件应加盖“受控”印章,以防复印件的流传,造成文件和资料的失控。非受控文件和资料只进行编号,受控文件处于非受控状态时,应加盖“非受控”印章。

3.2企业内需受控的文件和资料

3.2.1质量手册、程序控制文件;

3.2.2设计图纸、规范、管理制度、采购文件、检验和试验文件、工艺文件、设备文件等;

3.2.3外来文件和资料

a)工作中使用的外来标准。

b)工作中使用的法律法规。

c)需执行的上级组织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文件。

d)顾客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等。

e)作为工作依据的外来资料

f)其他与质量和质量体系有关的管理性文件和资料等。

3.3文件和资料的批准和发布

3.3.1压力容器文件和资料的批准和使用

a)质量手册由质保工程师审定,公司法人批准。

b)其它质保体系文件由各责任人提出,质保工程师批准。

c)技术文件和资料由总工程师批准。

d)产品检验文件和资料由检验责任人审核,质保工程师批准。

e)压力容器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文件、记录表式由公司办公室统一编号。

3.3.2文件和资料的发布

a)文件和资料发布前,应对发放范围、印数进行审批。质量体系文件和资料发放前由质保工程师审批,技术类文件和资料发放前由总工程师审批,工艺类文件和资料发放前由总工程师审批,检验类文件和资料发放前由质保工程师审批。发放记录统一见《文件/图纸领用登记表》。

b)文件和资料发放时,文件和资料领用人要在《文件/图纸领用登记表》签名后,领取文件和资料。

c)本公司内不得使用未加盖“受控本”印章的复印件,一经发现立即由文件和资料发放部门收回。

d)当使用人的文件和资料破损严重,影响使用时,应到文件发放部门办理更换手续,交回破损文件,补发新文件。新文件的编号仍沿用原文件的编号。

e)当使用人将文件丢失后,应办理领用手续,但必须对领用原因作出说明。文件发放

部门在补发文件时,应给与新的受控编号,并注明丢失文件的受控编号作废,必要时将作废文件编号通知各部门,防止误用。

3.4文件的更改

3.4.1文件需要更改时,文件更改的批准由原批准人进行,当更改人不在职时,可由接替其职位的人员或授权人员批准。

3.4.2文件更改批准后,由文件发放部门按《文件/图纸领用登记表》上的名单发放更改后的文件和资料给文件使用人。文件更改适应注明更改标记和更改生效时间。

3.5文件的换版和作废

3.5.1文件经多次更改(修订状态由0到9)或者文件要大量修改时,应进行换版(技术图纸需要进行大量修改时,也应换版)。原版次文件作废,换发新版本。

3.5.2作废的文件由文件发放部门按《文件/图纸领用登记表》收回并记录,作废文件应加盖“作废”印章。需做资料保存的作废文件,应加盖“保留”印章方可留用。工作现场不得留用作废的文件。

3.5.3作废文件(除留作资料保存的以外),经文件发放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统一销毁,不得将作废文件留作他用。

3.6文件和资料的管理

3.6.1文件经批准后,原版文件由文件发放部门保管,保存期至少叁年,或按规定的保存期保存。企业内部受控文件,各部门应建立相关的收文发文记录。

3.6.2需临时借阅文件和资料的人员,应填写《借阅单》,并经文件发放部门按有关规定批准后,方可借阅。借阅者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归还借阅的文件和资料,到期不还由文件和资料发放部门收回。原版文件和资料一律不外借,以防文件丢失或损坏。

3.6.3文件的复制

除文件控制部门可以复制文件外,其他部门不得擅自复制文件。

3.7外来文件的控制

文件发放部门对发放到企业的外来受控文件(如委托加工的图纸、技术规范、有关标准等)按照本公司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进行控制。

4 质量记录

4.1 《受控文件清单》 Q/TX.RQCW—003—2008 4.2 《文件发放/回收记录》 Q/TX.RQCW—004—2008 4.3 《文件、记录借阅登记表》 Q/TX.RQCW—005—2008 4.4 《文件/图样更改通知单》 Q/TX.RQCW—008—2008 4.5 《失效、作废文件目录》 Q/TX.RQCW—009—2008 4.6 《失效、作废文件保留目录》 Q/TX.RQCW—010—2008 4.7 《文件销毁记录》 Q/TX.RQCW—011—2008 4.8 《文件修订一览表》 Q/TX.RQCW—019—2008 4.9 《文件、记录查阅、复印登记表》 Q/TX.RQCW—020—2008

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目的

通过对质量记录的控制,为产品质量状况和质量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行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据;为有追溯性要求的场合和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提供证实。

1.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企业质量保证体系运行中质量记录的控制和管理(包括来自供方的质量记录)。

2.职责

2.1 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各种质量记录的设计、编目、查阅、储存,确保在用质量记录表格为有效版本。

2.2 各职能部门应对本部门的质量记录进行编制、填写、收集和保存,并对记录的真实、可靠、完整负责。

2.3 各责任工程师是负责本系统质量记录控制程序管理的专业技术负责人。

2.4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质量保证体系各项质量记录的管理和控制。

3.工作程序

3.1 质量记录表格版面的设计与编号规定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分类编码规定》执行,办公室对所有质量记录样本进行汇编和保存。

3.2 质量记录的填写

3.2.1 各职能部门的职能人员填写质量记录时应按表格要求的项目和内容用钢笔或碳素笔

填写。填写的内容和数据应真实准确,字迹清晰,签字手续齐全,不得使用铅笔,不允许私自涂改。

3.2.2 合同规定备查的记录项目要按要求填写,专册存放,以便提供给顾客或代表评价查阅。

3.3 质量记录收集和保管

各部门自行管理本部门的质量记录,设专人整理保存,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包括:防火、防盗、防光、防潮、防水、防虫蛀等),防止资料的损坏变质和丢失。

3.4 质量记录的归档和查阅

3.4.1 管理评审、内部质量审核报告由办公室归档保存;产品质量记录由检验部归档保存;其他质量记录均由各职能部门归档保存。

3.4.2 各职能部门对本部门保存的质量记录,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定期归档,并作好归档管

理,以便于查阅。

3.4.3 供方的质量记录,由相应部门作接收记录后转检验部。

3.5 质量记录的保存期限

3.5.1 各职能部门根据需要规定质量记录的保存期限,在质量记录清单中确定。

3.5.2 合同内规定需要提供或备查的记录项目,由相应职能部门按合同规定的保存期定期保存。

3.6 质量记录表格修改

凡是需要增加、撤消、修改质量记录表格形式时,均由各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文件/图样修改申请单》,并按《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执行。

3.7 质量记录的处理

过期的质量记录由职能部门填写《文件销毁记录》,由所在部门领导批准后统一销毁。

4 质量文件

4.1《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分类编码规定》 Q/TX.RQGW—01—2008

4.2《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Q/TX.RQGW—09—2008

4.3《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Q/TX.RQCW—05—2008

5 质量记录

5.1《质量记录归档清单》 Q/TX.RQJL—106—2008

5.2《文件/图样更改申请单》 Q/TX.RQJL—006—2008

5.3《文件销毁记录》 Q/TX.RQJL—011—2008

合同控制程序

1. 目的

对每份招标(投标)书中的合同和待签合同进行评审,对准备投标或承揽的容器制造信息进行评审,以确保有能力满足合同的各项要求。

2. 适用范围

2.1 适用于本公司全部压力容器制造合同的评审(包括标书、协议和口头电话、订单等)。

2.2 适用于本公司未中标合同及信息评审。

3. 职责

3.1 销售服务部是合同评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合同评审工作。

3.2 质量保证工程师是合同评审的主管领导,重大合同由经理组织评审。

3.3 质量保证工程师、项目经理、工程经营部长、各质量责任人员按评审要求参加评审。

4. 工作程序

4.1 产品信息和招标文件由销售部责任人接收后进行分析,并报经质量保证工程师决策。

4.2 召开招标会议,由质量保证工程师、经营部长、各质量责任人和项目经理参加。

4.3 签收正式招标文件、领取标书和施工图。

4.4 由销售服务部对中外文标书(招标文件)进行翻译、复印,对责任部门进行工作范围划分。

4.5 由销售服务部收集各有关部门对容器制造投标的意见,上报质量保证工程师决定是否参加与招标。

4.6 招标书(含合同)的评审内容。

4.6.1 对合同条件的评审,查对合同条件是否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要求;

4.6.2 对合同协议条款的评审。

4.7 招标书(含合同)的评审,由销售服务部组织,并做好评审记录。

4.7.1 各质量责任人按各自专业评审职权范围,认真评审,并对评审的符合性负责。

4.7.2 评审一般采用集中评审形式,各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在评社记录上签署评审意见。

4.8 合同审批

合同造价在10 万元以下由销售服务部负责人审批,在10—50 万(含50万)以下由质量保证工程师审批,合同造价在50 万元以上由质量保证工程师审核后,报公司经理审批。4.9 合同洽谈

4.9.1 合同洽谈和草签由销售服务部责任人负责其他相关人员参加。

4.9.2 双方明确承包范围,承包方式、材料供应方式涉及到一些具体细节。

4.9.3 制造与供货日期的商定、合同造价、拨款方式、绪款方式、产品更改及经济责任,成品验收,产品的奖罚及保修的洽谈。

4.9.4 制造过程中的分工及相互应承担的责任。

4.9.5 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某些条款发生纠纷时,经协商未能解决由上级主管部门仲裁。

4.9.6 合同经甲、乙双方商付,取得共识后,公司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审,评审后由销售服务部再次与甲方洽谈。

4.10 签署合同

销售服务部责任人把合同文本进行整理,并与甲方签定合同。

4.11 合同的修改

合同需要修改时,建议方提出正当理由,并以书面形式交给对方,双方按签定合同程序进行合同修改洽谈,更改后的信息通知各有关部门和质量责任人员,洽谈工作由销售服务部责任人负责。

4.12 评审记录

评审记录、合同及其他资料应及时归档,并由办公室保存和管理。

5. 相关记录

5.1 《合同评审记录表》 Q/TX.RQJL—023—2008

销售管理控制程序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目的

按照顾客规定的产品要求,进行管理控制,保证向顾客提供满意的产品。

1.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压力容器产品的销售管理控制。

2.职责

2.1 销售部负责市场调研,合同、订单的管理和组织评审。

2.2 财务部对价格及结算方式进行评审。

2.3 技术部负责对顾客要求的产品性能、结构等技术性评审工作,并负责向销售部提供顾客所需的技术资料。

2.4 生产部负责对交货期、生产能力、辅机配套能否满足进行评审。

2.5 检验部对能否满足顾客提出的质量要求和监视和测量能力能否保证进行评审,并负责向销售部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和监检证。

3.工作程序

3.1 市场调研

销售部根据市场预测和需求,以及国内外压力容器行业状况进行归纳、整理,并派员参加订货会,访问有关产业部门和地区,了解产品需求状况,经总结后以书面形式向公司领导汇报。

3.2 合同评审

本公司确保在接受每一份合同、订单、标书之前,都按本程序规定进行评审。每一份产品的定货合同、标书、订单必须在通过合同评审后方可签定。

3.2.1 合同签约人资格:合同签约人必须经过上级工商部门组织的培训考核,取得结业证书或由总经理书面授权的人员担任,合同签约人必须坚持合同签定之前进行慎重评审。

3.2.2 合同的分类

3.2.2.1 一般合同

a)压力容器:公司产品样本规定的定型产品,单台价格五万元以下,且须符合公司对各地区产品销售的要求;

b)协作加工:来图、来料加工及产品改造的合同。

3.2.2.2 特殊合同

a)压力容器:超出本厂产品样本规定的新产品,变型产品,单台价格伍万元以上或单台伍万元以下,但有特殊要求的;

b)工程成套设备项目,金属结构产品;

c)出口合同;

d)不符合本公司对各地区有销售要求的产品。

3.2.3 合同评审内容

3.2.3.1 合同、订单中的技术和经济方面的要求是否恰当。

3.2.3.2 技术、质量、经济方面的要求是否完善,是否含糊不清。

3.2.3.3 各项技术指标的验证方面是否有明确规定。

3.2.3.4 衡量本公司的人员、设备、工艺、设计和管理能力是否满足合同、订单的所有要求规定。

3.2.3.5 顾客未作规定,而与产品有关的义务,包括法律、法规的要求。

3.2.3.6 估计采购、生产和研制周期能否保证交货日期。

3.2.3.7 经过经济分析,核算成本和利润。

3.2.3.8 对特殊要求、风险程度和文字含义不清之处进行重点评审。

3.2.4 合同评审的最终目的

3.2.

4.1 顾客的各项要求都有明确规定并形成文件。

3.2.

4.2 签约前任何与投标不一致的合同或订单的要求已得到解决。

3.2.

4.3 各责任职能部门确认本公司具有满足合同的能力。

3.2.5 合同评审方式与批准

3.2.5.1 会议评审:由总经理组织有关人员召开会议,对新产品开发合同、顾客有特殊要求的重要合同、标书、订单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讨论评审,确认能够满足合同要求,并填写《合同评审记录表》,由总经理授权销售部批准签定合同。

3.2.5.2 参加投标的评审:由销售部会同有关部门准备标书资料(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营业执照、产品许可证、企业概况等),总经理授权代表负责竞标,签定合同。

3.2.5.3 会签评审

a)一般合同评审

销售人员对每一份一般合同的意向要求进行初审,获取合同编号后填写《合同评审记录表》,注明评审人及日期,按3.2.3 项的评审内容流转到技术部、生产部、检验部及财务部,由各部门负责人评审签字。如某合同的意向有不符合本公司规定之处,销售人应向责任职能部门进行反馈,予以确定,并由确定部门负责人在《合同评审记录表》中签字认可。

b)特殊合同评审

销售人员对顾客提出的要求,应详细记录其内容,并提出相应的技术协议及附件,由营销及售后服务质量负责人审阅后,销售部管理人员负责由技术部、生产部、检验部及财务部各部门负责人按3.2.3 项的内容要求进行评审,并填写《合同评审记录表》。当评审中发生疑义或各部门意见不一致时,由营销及售后服务质量负责人将分歧点向总经理报告,由总经理决定处理方案。

3.2.5.4 销售人员在外地与顾客洽谈的特殊意向合同,可以以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销售部,并按3.2.5.3b 项执行。

3.3 合同的执行

3.3.1 当合同生效时

a)销售人员应将《合同评审记录表》、合同(正、副合同各一套)及相应合同附件(包括技术协议)转入销售部,由合同管理员对文件进行整理编号、保存。

b)销售人员将合同转至生产管理人员阅知,并由管理人员记录下合同中的内容。销售人员同时将合同中的技术协议及附件转让给生产等各职能部门,以便合同的顺利实施。

3.3.2 合同在执行过程当中,销售部按合同中的内容要求下发《生产任务通知单》至各部门。

3.3.3 销售部负责验证合同的履行情况,以便及时处理合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执行完毕或终止的合同,销售部负责在合同台帐上注明。

3.4 合同的修订

3.4.1 合同修订有两种:本公司提出合同修订或顾客提出修订,或合同有重大修定时,应

重新组织评审。

3.4.2 合同修订必须经双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合同修订后销售部填写《生产经营活动变更联络单》,并转达到履行合同的各职能部门,将《生产经营活动变更联络单》一式五分传递给技术部、生产部、检验部、财务部,另一份由销售部存档,各职能部门按修订后的合同执行。

3.5 顾客沟通

3.5.1 通过走访、信函、接待多种方式,获取顾客对产品的意见,接受顾客投诉。

3.5.2 对产品质量问题,必要时要派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及时处理,并写出处理报告。

3.5.3 对严重质量问题或顾客连续投诉时,应予记录,并上报总工程师。

3.5.4 对顾客过分要求和期望,以及非本公司因素造成的过错,进行了解,取得谅解。

3.5.5 销售部将顾客反馈意见处理均应记录。

3.6 合同评审的会议纪录、评审报告、审批纪录、合同或订单、执行和修订合同记录、与顾

客沟通记录及其他相关文件,由销售部保存。

4.质量记录

4.1 《合同评审记录表》 Q/TX.RQJL—023—2008 4.2 《生产经营活动变更联络单》 Q/TX.RQJL—024—2008 4.3 《生产任务通知单》 Q/TX.RQJL—098—2008

顾客财产控制程序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目的

对顾客提供财产的接受验证、储存和防护进行控制,以使顾客提供产品和图样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

1.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对顾客提供的产品及图样的验证、储存、防护的控制。

2.职责

2.1 销售部负责在销售合同中明确顾客提供产品。

2.2 生产部负责顾客提供产品的接收、标识、投产、储存和防护。

2.3 检验部负责对顾客提供的产品进行检验和试验。

2.4 技术部负责顾客提供图样的发放和回收。

3.工作程序

3.1 销售部负责顾客提供产品的验收,并在合同中明确顾客提供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和验收标准,对顾客所提供产品的有关质量、技术文件转发到检验部或技术部。对顾客所提供的产品转交到生产部。

3.2 顾客提供的产品由生产部负责接收,存放在相应仓库内,标明待检状态,由库管人员填写《材料入库清单》向检验部报验。

3.3 检验部接到《材料入库清单》后,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入厂检验。并在将检验结

果填写在《材料检验单》上,反馈给库管人员。

3.4 合格材料由库管人员负责入库,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3.5 不合格产品由库管人员隔离存放,进行不合格标识,通知营销部与顾客联系

协商解决。

3.6 顾客提供产品如有丢失、损坏,应作好记录,并由出现丢失、损坏部门填写《供方分包方质量跟踪反馈记录》一式三份。一份交营销部,一份交生产部,一份留底。

3.7 营销部接到《供方分包方质量跟踪反馈记录》后,与三天内与顾客取得联系,协商解决。

3.8 当顾客提供的产品按合同要求完成后,在《供方分包方评定表》中注明。

3.9 顾客提供的图样按《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的规定进行控制。

4.质量记录

4.1 《供方分包方评定表》 Q/TX.RQJL—036—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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