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达竹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点科技项目实施合同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采用精煤泥分级系统降低精煤泥灰分的应用研究起止年限 2013年1月至2013年12月
承担单位渡市选煤发电厂选煤科
项目负责人王永焰电话0818-*******
项目联系人电话
四川达竹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制
为加强重点科技项目的实施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四川达竹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渡市选煤发电厂(甲方)、项目承担单位渡市选煤发电厂选煤科(乙方),就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采用精煤泥分级系统降低精煤泥灰分的应用研究项目已列入达竹公司2013年度重点科技项目(达竹技【2013】170号文正式下达计划)。乙方是该项目实施与管理的责任主体,必须将该项目的实施列入本单位科技工作年度计划,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条件,并按下列要求完成研发及成果申报任务:
㈠研发内容、技术路线、应实现的目标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项目研究内容和技术路线
1.对精煤磁选机进行改造和增加一台精煤磁选机,提高介质回收效率,减少重介质进入精煤泥中;
2.取消精煤泥振动弧形筛,安装KZ1548振动筛,加强脱介效果。
2.项目应实现的目标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精煤泥灰分12.5%以下。
(二)项目成果拟申报科技进步奖等级
拟申报省科技进步二等奖
二、项目实施进度计划(落实到月)
三、乙方完成项目并通过甲方验收后,甲方给予乙方材料费补助万元,给予乙方项目研究人员劳务费6万元。
四、乙方应加强对项目经费的使用管理,落实项目自筹经费,以项目为核算对象进行单独核算,严格按照《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116号)及相关要求编制技术开发费认定材料。
五、乙方对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如本合同约定的目标、内容、负责人、关键技术方案、完成时间等需进行调整或变更,必须经甲方同意,未经批准,乙方不得擅自变更。
六、乙方必须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及时制订和实施相关安全技术措施,确保项目安全实施。
七、乙方对项目必须实行项目负责制,项目承担单位必须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所需的人、财、物。
八、甲方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管理,有权对项目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或评估,提出检查或评估意见,协调并处理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九、项目负责人不能按照计划有效地履行职责,致使项目进度或质量受到较大影响的,甲方有权责成乙方予以调整,视情节暂停其承担甲方科技项目的资格。
十、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撤销或解除合
同:
㈠项目所需资金、依托工程和技术引进等条件不落实;
㈡项目承担单位执行不力,长期拖延或技术骨干发生重大变动,致使项目无法继续执行;
(三)由于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项目无法完成。
十一、甲、乙双方对技术经济资料负有保密责任。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文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四川达竹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渡市选煤发电厂(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四川达竹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渡市选煤发电厂选煤科(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