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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审计师的思路去做授信尽职调查

借鉴审计师的思路去做授信尽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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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审计师的思路去做授信尽职调查

信贷经验| 审贷感悟| 案例解析| 行业宏观| PPP专栏点击上方蓝色字体免费订阅

作者| 石索君

我是一名银行风险经理,由于在学校时的专业为会计学,且是非执业CPA,因此在日常的授信项目尽职调查工作中,喜欢将某些审计的思路和方法应用进去。

之所以可以借鉴审计思路,是我认为尽职调查与审计有相通之处:其一,审计强调保持“合理怀疑”的态度,而银行授信尽职调查面对的数据,常常也是鱼龙混杂,真假不一,需要我们保持合理怀疑的态度;其二,审计工作主要思路有两点:一是进行跟踪核实,即从表至账,再至证;二是看各种数据间的勾稽关系。而银行授信尽职调查要对客户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分析。可以借鉴审计工作的思路。以下是我工作中总结的一些粗糙的想法,和大家分享:

在报表的核实方面,审计规范是要做到“帐、表、证”相符。由于时间、精力所限,目前银行还只能尽量做到“报表、帐套验证相符”。当然,如果通过其他维度的验证,对帐套也产生疑问,就有必要再进行追索,从帐至证,简单抽取,进行凭证验证。

我在现场核实时,要求导出科目余额表,到三级科目明细,

且要求上年度年初至年末,本年度年初至期末,不仅看到时点数,且看到发生数。同时导出6个往来账款辅助账。在报表与帐套验证、核对的基础上,再结合其他核实方法进行验证。

以下从主要核实参数的角度进行说明:

一、收入

在报表、帐套验证后,再核实纳税信息,纳税信息除取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外,还需现场进税控系统,统计开票信息,将各月开票收入加总,验证纳税申报表销项收入的真实性,因为实践中发现有的企业提供的纳税申报表是假的。

报表、帐套、纳税信息的相互验证中,实务中主要存在下述两种情况:第一种,三个信息完全相符;第二种,报表收入大于帐套收入,帐套收入与增值税销项收入相符。在民营企业中较普遍,即:帐套是面对税务的帐套,可以认可;但报表存在虚增或者存在帐外销售(个人账销售)两种可能,因此需进一步验证。要求企业务必提供帐外销售的证明材料。现场看到的帐外部分,往往有纸质个人帐,或单独电脑、单独帐套,我在实践中,简要从帐套抽取到凭证,同时索取个人账流水验证(注:由于目前银票结算占比大,对手中的银票也验证)。对于个人账占比较大的企业,通过已授信客户的贷后跟踪看,难以跟踪其资金用途,包括授信资金的用途,

因此,对于此类客户建议谨慎介入。

二、产量

对于产量数据,之前客户经理往往是直接与企业要一个统计数据,效力较差,应该现场取得第一手数据。比如某焦煤企业的焦炭产量,我是通过至焦化厂中控室日统计本上的数据进行验证;原煤产量是通过磅房系统进行验证。对于有色矿,我们会核算其与承包队的结算单据,因为根据承包合同,按提升量、掘进米数定价,因此结算单据上有相关数据;当然,有的企业也存在结算单据也是虚造出的,有必要再核实到银行流水的支出项。

另外,存在对外承包的,现场要求与承包方的负责人见面,除了解目前产量,也可了解到对后期产量的判断,持续性如何,矿下可采条件如何等。比如,某客户调查时,承包方对后期产量所述比企业方所述保守,但对产量稳定性较有信心。

三、成本

对于成本数据,包括成本明细,之前客户经理习惯于直接拿银行模板给企业填,因此也需要核实。

在成本核实方面,我一方面是遵循制度要求、模板要求,针对细项索取资料;另一方面是自己个性化的方面,就是还是利用帐套数据。目前,本地区企业的帐套往往是纳税帐套,因为是纳税,从动机上说,纳税利润尽可能得要少,成本尽

可能得核算完整,成本数据相对可信。所以,将帐套数据中的成本数据列出,较企业提供的证明效力更强。比如,客户A给我提供的成本明细,原煤生产成本仅50元\吨,但从帐套数据看,为79元\吨,而且经沟通,预期后续也没有能下调的合适理由,因此认定成本数据为帐套数据。

帐套数据中,可能有一些企业调整的痕迹存在。比如,某煤业客户,虽然是上市公司,但现场导出的“科目余额表”中,发现“生产成本”借方结转至“库存商品”1.7亿元,但“库存商品”结转至“营业成本”仅1.4亿元,同时库存商品存货没有新增,所以有0.3亿元“丢失”。企业回复:审计调整,将成本0.31亿元资本化,调整的理由为巷道开拓,按会计准则可予做资本化,分期摊销。由于信息不对称,此调整是否合适不好判断;且从同业数据的角度,按1.4亿元至吨成本,仅50元\吨多,相对不合理,因此从风险评价的角度,按谨慎原则,我在估算成本时,仍按1.7亿元。

四、往来款项

企业出于不同目的,提供的往来账款的数额、科目明细、主要上下游表均可能存在“修饰”,因此,从帐套数据的验证,更为真实。比如,客户B,放的是项目贷款,在做贷后、看帐套时,发现预付账款中有“XX”,数额也较大,与当时授信审批所述施工方不符,与受托支付对象不符。经进一步了解,大额受托支付后,又转回企业,根据企业安排,再零星

支付,因此后续需对包括支付XX的各项支付进行跟踪,搜集资金用途凭证。

另外,关于应收账款的账龄,企业往往都填在一年以内。从帐套数据也能看出应收账款的账龄、可回收性。比如,有的应收账款年初是那个数,年末还是那个数,看发生额也没变动,自然可回收性较差。

五、对于第三方资料

由于我国中介行业自律性较差,违规的处罚成本低,做不到真正的独立、客观,因此第三方数据的合理性我们需进一步判断,包括: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抵质押物评估报告、项目可研报告。

对于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对于尽职调查比较重要,我们的很多判断都是基于财务数据,虽然报表均经审计,但由于年报审计业务的委托人为授信企业,对于年度审计报告数据的合理性我们需进一步判断。比如:授信客户A,虽然核算已相对规范,收入完全开票,但在帐套中的在建工程明细中,发现了A有1.1亿元的资本化利息,企业本身利用到工程中的借款资金才2亿元,根据利息资本化的会计准则要求,仅能核算不到2000万元,因此企业有9000万元属于“利润调整手段”,经了解,是会计事务所给他们出的实质上违规的“调整”建议,经此调整从“微亏”到“盈利”。

对于抵质押物评估报告,比如采矿权评估报告,我们利用自

己在核实过程中取得的数据,与评估报告撰写人电话沟通,分析采用数据的合理性。比如,客户C,抵押物为金矿,采矿权评估报告所用参数较低,单位总成本“300元\吨”,但2014年实际成本数据为:单位生产成本为475元\吨(采矿平均360元\吨,采准平均347元\吨,按三年摊销,年平均115元\吨),选厂处理成本150元\吨,期间费用按32元\吨,合计单位完全成本657元\吨。将上述差异问询事务所,其回复:认同我方观点。但之所以在评估时将成本数据调低,原因有三:其一,按评估行业规范,评估所用“实际产量”不可以超“证载产量”太多,而客户C实际产量近5万吨(注:日提升能力160吨),事务所解释:之所以2014年实际产量在3万吨,原因为目前选厂处理技术较差,品位5克/吨之下废弃,集中提取富矿石。其二,实际生产中有部分富矿石,而评估规范要求,必须用备案平均品位。其三,实际储量大于备案,从目前探矿情况,增储空间较大。因此综合上述因素,事务所认为参照其同类矿山,此矿评为5.97亿元,为合理值。对于项目的可研报告,我们在实务中,也与设计方进行电话沟通,主要核实的点包括:技术方案的成熟度,国内已投产的公司有哪些,运行情况怎样;经济评价和财务评价所用参数的合理性。比如,客户A目前焦化联产LNG,我们见到了设计院,面谈时,我们确认了目前“焦炉煤气分离所制氢,必须就近与下游建立稳定供气的合作关系,否则存在产品消

化问题”。后来和A确认,确实也未签订相应合同。我们后续跟踪此情况,该因素一直未解决,技术方案更改为氢气甲烷化,均销往XX。还比如,经济评价所采用参数,单价、成本等与我们设定的不一致,单价采用近三年,从银行授信的角度,可能过于乐观;成本有的也有可能配合企业,采用的不太合理等。

按银监会《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调查指引》,尽职调查是业务受理、风险分析、授信决策三个环节共同的事情,各环节都有自己的责任。如果我们的风险关口能够前移,如果第三方的审计评估报告值得信任,那么授信的报批和审查会顺畅和快捷许多。------白博主

关于兴业银行的尽职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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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尽职调查报告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泉州监管分局: 根据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泉州分行”)与我行签订的系列理财产品托管合同,由兴业银行泉州分行作为我行系列型理财产品募集资金的托管人。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行本着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精神,对兴业银行泉州分行的基本情况、公司的主要业务及内部风险管理等方面的材料进行了相关核查。核查主要依据兴业银行泉州分行提供的文件资料。现就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兴业银行成立于1988年8月,是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首批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总行设在福建省福州市,注册资本107.86亿元,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邮政编码350003,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兴业银行2007年2月5日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166),截至2011年6月末,兴业银行前十大股东依次为:福建省财政厅、恒生银行有限公司、新政泰达投资有限公司、福建烟草海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龙岩市财政局、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截至2011年6月末,兴业银行资产总额突破2万亿元,达到20899.06亿元,股东权益1011.73亿元,不良贷款比率为0.35%,上半年累计实现净利润122.32亿元。根据英国《银行家》杂志2011年7月发布的全球银行1000强排名,兴业银行按总资产排名列第75位,按一级资本排名第83位。根据美国《福布斯》2010年发布的全球上市公司2000强排名,兴业银行综合排名第245位,在113家上榜的中国内地企业中排名第14位。 二、治理结构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商业银行法》的有关规定制订了《公司章程》及配套的管理制度,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为主体的法人治理结构。实行统一法人

银行授信业务尽职调查报告(2014年版)

附件2 **银行授信业务尽职调查报告(2014年版)(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

第一部分工作底稿 尽职调查应用的主要方法包括查阅、访谈、列席会议、实地调查、信息分析、印证和讨论等。需要指出的是,并不是所有的方法都适用于所有的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主承销商需要根据发行人的行业特征、组织特性、业务特点选择适当的方法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尽职调查报告应在收集资料和债券承销业务尽职调查工作底稿的基础上撰写。尽职调查工作底稿按照《**银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尽职调查和注册材料撰写工作细则》(招银发【2013】446号)要求办理。 尽职调查报告应层次分明、条理清晰、具体明确,突出体现尽职调查的重点及结论,充分反映尽职调查的过程和结果,包括尽职调查的计划、步骤、时间、内容及结论性意见。 一、尽职调查资料清单

二、调查人员尽职调查声明 本调查报告的内容是按照**银行债券承销业务有关制度、规章和操作规程的要求,由(杨**)与(张**)共同对发行申请人、增信方的主体资格、财务状况以及抵(质)押物的权属、状态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核实,取得了相关凭据,并

对所取得的资料凭据进行了理性分析与判断。 本调查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没有隐瞒已经知道的风险因素,申请人及担保人的实际控制人、高层管理层人员不是我们的关系人。 主办客户经理姓名:杨** 协办人姓名:张** 调查时间:2014年3月3日至 2014年3月17日

第二部分授信调查报告 一、业务往来与合作情况 1.简述客户关系建立历史 客户上门、我行开发、他人介绍等;与我行人员有无特殊关系。 申请人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推荐客户,2013年**月**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上证债备字【2013】***号文《接受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备案通知书》,拟以非公开方式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30000万元人民币,自通知书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申请人为我分行辖内企业,浙商证券作为承销商向我行推荐认购该笔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申请人与我行人员无特殊关系。 2. 客户授信要求及我行预计收益 3.申请人及其关联企业在我行授信历史 申请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我行的授信历史、目前有效的授信内容和审批条件,以及授信使用情况。如果是集团客户,应说明集团客户在我行的总体授信情况,以及额度切分情况。 申请人为我行新客户,无授信历史。

银监会_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

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商业银行审慎经营,进一步完善授信工作机制,规授信管理,明确授信工作尽职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中的授信指对非自然人客户的表外授信。表授信包括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购等;表外授信包括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 授信按期限分为短期授信和中长期授信。短期授信指一年以(含一年)的授信,中长期授信指一年以上的授信。 第三条本指引中的授信工作、授信工作人员、授信工作尽职和授信工作尽职调查是指: (一)授信工作指商业银行从事客户调查、业务受理、分析评价、授信决策与实施、授信后管理与问题授信管理等各项授信业务活动。 (二)授信工作人员指商业银行参与授信工作的相关人员。 (三)授信工作尽职指商业银行授信工作人员按照本指引规定履行了最基本的尽职要求。 (四)授信工作尽职调查指商业银行总行及分支机构授信工作尽职调查人员对授信工作人员的尽职情况进行独立地验证、评价和报告。 第四条授信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的关系人申请的客户授信业务,应申请回避。 第五条商业银行应建立严格的授信风险垂直管理体制,对授信进行统一管理。 第六条商业银行应建立完整的授信政策、决策机制、管理信息系统和统一的授信业务操作程序,明确尽职要求,定期或在有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及时对授信业务规章制度进行评审和修订。 第七条商业银行应创造良好的授信工作环境,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和途径,使授信工作人员明确授信风险控制要求,熟悉授信工作职责和尽职要求,不断提高授信工作能力,并确保授信工作人员独立履行职责。 第八条商业银行应加强授信文档管理,对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各种形式的往来及违约纠正措施记录并存档。 第九条商业银行应建立授信工作尽职问责制,明确规定各个授信部门、岗位的职责,对、违规造成的授信风险进行责任认定,并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十条本指引的《附录》列举了有关风险提示,商业银行应结合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风险防工作要求。 第二章客户调查和业务受理尽职要求 第十一条商业银行应根据本行确定的业务发展规划及风险战略,拟定明确的目标客户,包括已建立业务关系的客户和潜在客户。

银行尽职调查清单

银行尽职调查清单 第一部分公司基本情况 1.1 公司的主体资格 1.1.1 请提供由公司注册地主管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盖有“工商档案查询专用章” 的 公司(包括公司前身)成立至今的所有工商底档,以及《公司注册登记资料查询 单》/《公司变更登记情况查询单》 1.1.2 按以下顺序提供相关文件: (1)公司(包括公司前身)自成立以来(包括设立、历次变更)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及最新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包括正本和副本) (2)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时的改制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级政府及主 管部门的批复及指导性文件、股改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发起人 协议、创立大会决议、股东签名册等 (3)公司自设立至今历次增资发起人/股东出资方式、资产来源及有关凭证; 历次股权转让作价依据及受让方资金来源 (4)请提供能证明清单中每项变更的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变更前 后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公告、相关的 各种决议、协议(如该等文件与其他条款项下要求的文件重复,请注 明已经提供文件的情况) (5)公司正在进行的股权调整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权重组方案/ 改制方案、股权调整涉及的相关协议、政府部门关于股权调整的批复/ 证明/登记/备案文件、股权调整涉及的相关公司的内部决议、有关股东 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同意函、拟注销公司的工商底档文件、拟注销公司 获得的政府部门的注销证明 (6)公司出资人签署的出资人协议、股东投资协议或出资人为设立公司而 签署的其他类似协议,以及出资人为设立公司而作出的决议(7)公司股东关于利润/利益分配的特别约定(如有) (8)公司成立及历次变更时的政府主管部门(如行业主管部门、国有资产 主管部门、外商投资主管部门)或上级主管单位的批文或批准证书(9)公司成立以及历次注册资本变动所需的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 (10)公司成立时及历次变更的公司章程以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11)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2016年至今召开的所有会议的会议 记录和会议决议

授信尽职调查制度

附件 授信尽职调查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行信贷业务的运作和管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明确授信调查尽职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等法律法规和总行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的授信尽职调查(以下简称尽职调查)指在信贷业务批准之前,尽职调查人员(以下简称调查人)对客户有关信息进行独立的调查和分析,作为业务审查和批准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制度中的授信指对非自然人客户的表内外授信业务。表内授信包括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回购、资产受让等;表外授信包括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 第四条本制度规定了尽职调查的基本要求和一般程序,对于贴现、承兑、保函、贸易融资、同业授信和金融资产受让等各类业务,须按照具体业务的风险控制要点,按照审慎的原则,适当增加或简化相关内容。 第五条调查人是指我行认可或授权负责对客户进行全面调查的人员,其必须具备 一定的素质和专业技能。 第六条调查人必须严格遵照本制度规定的内容和程序,独立履行其职责,对未尽责行为,将按照总行有关分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章尽职调查基本要求

第七条尽职调查实行双人(多人)共同调查制度。主调查人,以及对重要/ 关键事项调查的人员,必须具备如下素质: (一)从事商业银行信贷工作1 年以上。 (二)具备较完备的授信、法律、财务、管理等知识。 (三)品德良好,能依诚信原则独立进行调查。 第八条市场营销和调查人应根据我行确定的发展规划和信贷政策指引,拟定明确的目标客户,并对其进行业务营销和调查。 第九条尽职调查的基本方式,包括: (一)实地调查。到客户的营业场地和生产场地,直接观察企业的经营运作情况。 (二)资料核查。核对客户提供的身份证明、业务主体资格、财务状况等资料的真实、完整、合法性和有效性,并将核实过程和结果以书面形式记载。对于客户提供的复印件,调查人员须在核对无误并与原件一致的情况下签署“经核对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签名。 (三)面谈。探访客户经营领导人、关键部门负责人或生产员工等,把同一问题从不同的角度及同一问题向不同的对象调查咨询。 (四)外部调查。获取资信评级机构评定的信用等级,股票行情,银行同业的评价,政府机关与行业团体的评价,同行客户的评价,权威机构公布的排名名次,经济年鉴,行业年报,新闻媒介的报道等。 第十条调查人应格守“独立调查”原则 (一)按照制度规定程序进行调查,不得按照他人倾向性意见进行授信调查。 (二)以实地调查为主,间接调查为辅。必要时,可借助外部信息对调查要素进行核实、辅

银行小企业授信业务尽职调查报告

小企业授信业务尽职调查报告 (适用符合国家统计局确定的小企业标准且在本行授信风险敞口在500万元 (含)以下的小企业) 申报单位:经办人: (续授信要求描述我行授信后变化及限制性条款落实情况)

2.其他资产或对外投资情况:金额: 0 万元, 详细说明:无对外投资 3.主要负债分布情况:合计 1600 万元, 其中: (1)本行借款 0 万元,票据余额 0 万元,保证金比例 0 %, 其他金融机构融资敞口1600万元,按揭 0万元。 (2)应付帐款189万元,其它应付款82万元。 (3)其他负债0万元,详情说明:无 (4)信用记录情况:信用记录良好 (5)或有负债情况:无对外担保 4.其他非财务因素分析:

1、主要优势 2、主要风险:公司目前经营现状来看,其主要风险如下: 政策风险。与大多数外销企业一样,出口退税在企业利润中的占的份额较大,如果国家对出口退税政策发生变化将直接影响企业的最终利润。 行业风险。安吉作为转椅生产基地,相关产品生产厂家较多,企业的模仿能力较强,产品的替代性较强,如果不能拥有自己的专利产品,将面临较大的行业风险。 经营风险。从公司货款回笼及支付情况来看,企业与上、下游客户关系较好,其美元收汇速度较快,同时对上游企业也能及时支付原材料款,表明企业与上、下游客户合作诚信度高。同时其应收、应付账款主要客户无重大变化,表明企业与上下游合作关系稳定,不存在重大贸易纠纷;产品销路较好,产销基本平衡。 汇率风险。由于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持续升温,汇率变动的风险相对较大。 担保风险。保证人 六、担保人简介及生产经营情况(包括电费、工资、税收等支付情况):

XX银行国内信用证授信业务管理办法

XX银行国内信用证授信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内信用证授信业务,防范业务风险,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同业代付业务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12]237号)、《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银发[2014]127号)等监管规定,以及《XX银行国内信用证结算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内信用证项下授信业务包括授信开立国内信用证、买方押汇、打包贷款、卖方押汇、议付、国内信用证项下福费廷等。 第三条授信开立国内信用证,买方押汇、打包贷款占用客户在本行的授信额度;卖方押汇、议付一般占用同业(开证行/承兑行)在本行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福费廷业务占用同业在本行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 第四条国内信用证授信业务纳入本行统一授信管理。国内信用证授信业务的授信额度的审查、审批、使用及管理,应符合本行相关授信管理制度规定。客户办理国内信用证授信业务,应按规定在获批的授信额度内申请。 第二章术语与定义 第五条术语与定义

(一)授信开立国内信用证系指本行根据客户(开证申请人)的申请为其开出国内信用证,并且在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后即期付款,或承诺于信用证规定的到期日付款的业务。 (二)国内信用证买方押汇系指本行作为开证行收到信用证项下单据且须对受益人付款时,根据开证申请人的申请,为其提供资金融通,用于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的业务。 (三)国内信用证打包贷款系指基于本行可接受的国内信用证发放的,用于该信用证项下货物采购、生产、装运的专项贷款。 (四)国内信用证卖方押汇系指卖方发运货物后,本行凭卖方交来的符合国内信用证要求的单据,或单据虽有不符点,但经开证行确认到期付款,保留追索权地向其提供的短期资金融通。 (五)国内信用证议付系指在议付信用证结算方式下,本行作为议付行,在单证相符情况下扣除议付利息后向受益人给付对价的行为。只审核单据而未付出对价的,不构成议付。议付仅限于延期付款信用证。 (六)议付行系指接受议付申请人申请,向受益人办理国内信用证议付的银行。 (七)国内信用证项下福费廷系指在延期付款信用证结算方式项下,本行收到开证行真实、有效的到期付款确认书后,从卖方无追索权地买入未到期债权。 第三章业务受理及审查、审批 第六条客户准入 本行办理国内信用证授信业务的申请人应满足本行一般法人客户授信业务管理等相关授信管理制度所规定的基本准入条件。

银行授信业务尽职调查报告记录(2014年版)

银行授信业务尽职调查报告记录(201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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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银行授信业务尽职调查报告(2014年版)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 申报机构:**银行徐州分行 申请人全称:**市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 所属集团公司:**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行业性质:√国营□集体□股份制□民营□三资□其他 申报类型√首笔□新增□续发 我行角色□主承销□联合主承销□副主承销 发行方式□公开发行√非公开定向发行 承销业务品种□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含区域 集优)□资产支持票据□超短期融资券√其他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代销 增信方式□信用√保证√抵押□质押□流动性支持函□安慰函 注册期内计划发行次数2次 计息方式√固定□浮动□其他 保证人名称: 抵(质)押品名称:**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 申请币种:人民币金额(折人民币,万元):20000万元 期限(月):24个月 承销费率(‰): 申请人上年信用评级:自动评级级,审核评级级 申请人今年信用评级:自动评级 5B级,审核评级5B级 保证人上年信用评级:自动评级级,审核评级级 保证人今年信用评级:自动评级 3B级,审核评级3B 级 申请人外部评级级别:无评级机构的名称: 保证人外部评级级别:AA 评级机构的名称: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关注事项: 1. 申请人或担保人是否为总行或监管部门预警客户□是√否 查询“特别关注客户系统、不良客户信息系统、信用风险预警管理系统”或其他信息渠道 如是,预警发布时间:主要预警事项: 2. 申请人或担保人是否符合我行现行信贷政策的投向、边界和底线√是□否 3. 异地客户,是否经过公司银行部核准□是□否 4. 是否是**银行的关联方□是√否 如是,是否已取得《**银行关联方身份声明函》□是□否 第一部分工作底稿 尽职调查应用的主要方法包括查阅、访谈、列席会议、实地调查、信息分析、印证和讨论等。需要指出的是,并不是所有的方法都适用于所有的债务融资工具 发行人,主承销商需要根据发行人的行业特征、组织特性、业务特点选择适当的 方法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尽职调查报告应在收集资料和债券承销业务尽职调查工作底稿的基础上撰写。尽职调查工作底稿按照《**银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尽职调查 和注册材料撰写工作细则》(招银发【2013】446号)要求办理。 尽职调查报告应层次分明、条理清晰、具体明确,突出体现尽职调查的重点及结论,充分反映尽职调查的过程和结果,包括尽职调查的计划、步骤、时间、内容及结论性意见。 一、尽职调查资料清单 分类资料内容 基础资料客户授信申请书(不能取得应说明理由) 工商部门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和工商注册登记信息表 法人代码证书或主管机构的批文 税务部门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明和近二年税务部门纳税证明资料复印件(如增值税纳税

信贷业务中的尽职调查报告

信贷业务中的尽职调查报告信贷员的尽职调查,是对贷款人和借款人双方负责任的重要体现,借款人能清晰了解到自己的贷款能力,贷款人能有效防范风险,双赢的模式下将有助于银行也健康有序的发展。 信贷业务中的尽职调查报告有的员工说柜员是银行最重要的岗位,每天接待客户的现金和资金的来去;但也有人认为信贷员是为银行创造利润的群体,没有信贷员日晒雨淋的调查和催收贷款,哪里来的银行利润。其实,存贷款工作一并重要。 存款是银行生存之基础,贷款是银行发展之本。银行内每一个岗位都有其固有的重要性和特殊性,或许存在接触存款业务的客户很多,但是对于贷款业务的认识的还是比较陌生,现在就信贷业务做个简单了解。 尽管在信贷业务品种不同、对象各异上,但都有其内在的、本质的、共同的管理流程。科学合理的信贷业务管理实质上是规避风险、获取收益,以确保信贷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的过程。 每一笔信贷业务都会面临诸多风险,基本操作流程就是要通过既定的操作程序,通过每一个环节的层层控制达到防范风险、实现收益的目的。一般来说,一笔贷款的管理流程

分为九个环节,分别是:贷款申请、受理与调查、风险评价、贷款审批、合同签订、贷款发放、贷款支付、贷后管理、回收与处置。 衡量一个从事信贷业务的专业人员工作效能,关键在于看他对每一笔贷款申请的尽职调查程度。因为尽职调查作为贷款全流程风险管理的关键环节,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全面深入、细致严谨、高质量的尽职调查工作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信贷业务、管理信贷风险的基本保障,其工作质量直接决定了贷款质量和风险承担水平。其次,尽职调查是降低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信息不对称,减少贷款风险隐患的重要手段。最后,通过揭示可能影响贷款安全的风险信息,有助于银行也金融机构作出正确的决策。 勤勉尽责地履行调查义务,尽可能掌握借款人及业务的各方面情况,揭示分析潜在的风险因素,是信贷员尽职调查工作的基本要求。信贷员必须遵循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原则,通过各种途径开展调查工作,全面掌握客户及项目信息。 信贷员可以通过现场调查和非现场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展开调查。现场调查包括现场会谈和实地考察,非现场调查包括搜寻调差和委托调查等方式。 尽职调查最终体现在调查报告中,个人贷款尽职、调查报告侧重于对借款人的资信水平、偿债能力,贷款具体用途

授信尽职调查制度

.. . 附件 授信尽职调查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我行信贷业务的运作和管理,提高风险防能力,明确授信调查尽职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等法律法规和总行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的授信尽职调查(以下简称尽职调查)指在信贷业务批准之前,尽职调查人员(以下简称调查人)对客户有关信息进行独立的调查和分析,作为业务审查和批准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制度中的授信指对非自然人客户的表外授信业务。表授信包括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回购、资产受让等;表外授信包括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 第四条本制度规定了尽职调查的基本要求和一般程序,对于贴现、承兑、保函、贸易融资、同业授信和金融资产受让等各类业务,须按照具体业务的风险控制要点,按照审慎的原则,适当增加或简化相关容。 第五条调查人是指我行认可或授权负责对客户进行全面调查的人员,其必须具备一定的素质和专业技能。 第六条调查人必须严格遵照本制度规定的容和程序,独立履行其职责,对未尽责行为,将按照总行有关分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章尽职调查基本要求

第七条尽职调查实行双人(多人)共同调查制度。主调查人,以及对重要/关键事项调查的人员,必须具备如下素质: (一)从事商业银行信贷工作1年以上。 (二)具备较完备的授信、法律、财务、管理等知识。 (三)品德良好,能依诚信原则独立进行调查。 第八条市场营销和调查人应根据我行确定的发展规划和信贷政策指引,拟定明确的目标客户,并对其进行业务营销和调查。 第九条尽职调查的基本方式,包括: (一)实地调查。到客户的营业场地和生产场地,直接观察企业的经营运作情况。 (二)资料核查。核对客户提供的身份证明、业务主体资格、财务状况等资料的真实、完整、合法性和有效性,并将核实过程和结果以书面形式记载。对于客户提供的复印件,调查人员须在核对无误并与原件一致的情况下签署“经核对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签名。 (三)面谈。探访客户经营领导人、关键部门负责人或生产员工等,把同一问题从不同的角度及同一问题向不同的对象调查咨询。 (四)外部调查。获取资信评级机构评定的信用等级,股票行情,银行同业的评价,政府机关与行业团体的评价,同行客户的评价,权威机构公布的排名名次,经济年鉴,行业年报,新闻媒介的报道等。 第十条调查人应格守“独立调查”原则。 (一)按照制度规定程序进行调查,不得按照他人倾向性意见进行授信调查。 (二)以实地调查为主,间接调查为辅。必要时,可借助外部信息

授信尽职调查管理办法.doc

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授信尽职调查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授信行为,在源头上控制信贷风险,明确和落实授信工作尽职要求,切实防范授信业务风险,促进我行中小企业信贷业务稳健、审慎经营,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晋商银行信贷工作人员尽职规定(试行)》和我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特制定我行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授信尽职调查管理办法。具体办法如下: 第一条中心应根据全行中小企业业务发展规划及风险战略,结合当地经济发展趋势并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授信业务发展规划及风险控制措施;根据客户及业务准入标准与条件,拟定明确的目标客户和业务范围。中心营销部门应根据总行有关规定组织与实施授信,不得受理不符合国家及本行信贷政策规定的授信业务申请。 第二条授信调查的目的是获取真实、全面、客观的客户及担保信息,提出授信实施的可行性意见和建议,为授信审查、审议、审批提供基本依据。 第三条营销部门应根据授信事项的复杂程度和难易程度配备具有相应能力和资质的调查人员或成立调查组。对大额授信根据需要可由中心客户人员和支行共同组成联合调查组。中心应为授信调查人员履行调查职责创造必要条件,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妨碍调查人员独立、客观、公正的履行调查程序和发表调查意见。 第四条授信调查人员应根据授信种类搜集客户(包括授信申请人和保证担保人)的基本资料和用信资料,主要包括:

(一)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须提供有权部门的许可证、核准书或备案文件;按规定需取得环保许可证明的,必须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环保许可证明; (二)公司章程、验资证明、股权证明、工商注册登记证明等; (三)有权部门颁发的贷款卡(证); (四)税务部门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明,必要时应要求客户提供近三年税务部门纳税证明资料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主管部门任命书及必要的个人信息;对委托办理授信业务的,须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预留客户公章与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签字样本,授信调查人员应现场督签; (六)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合作企业客户,要求按公司章程规定提供同意申请授信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证明,承包经营客户应要求提供发包人同意申请授信的决议、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证明; (七)近三年财务年报与近期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客户,提交自成立以来年度的报表;根据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财务报告须经审计的,应提供具有相应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国家法律法规虽无明确规定,但中心认为申请人的财务报告有必要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也可以要求客户聘请具有相应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进行审计; (八)授信用途及还款来源证明,如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资金来源与使用计划、购销合同或其他经济、商务合同书、招投标

个人贷款尽职调查报告

个人贷款尽职调查报告 衡量一个从事贷款业务的专业人员工作效能,关键在于看他对每一笔贷款申请的尽职调查程度。为大家的个人贷款尽职调查报告,欢迎大家来查阅。 有的员工说柜员是银行最重要的岗位,每天接待客户的现金和资金的来去;但也有人认为信贷员是为银行创造利润的群体,没有信贷员日晒雨淋的调查和催收贷款,哪里来的银行利润。其实,存贷款工作一并重要。 存款是银行生存之基础,贷款是银行发展之本。银行内每一个岗位都有其固有的重要性和特殊性,或许存在接触存款业务的客户很多,但是对于贷款业务的认识的还是比较陌生,现在就信贷业务做个简单了解。 尽管在信贷业务品种不同、对象各异上,但都有其内在的、本质的、共同的管理流程。科学合理的信贷业务管理实质上是规避风险、获取收益,以确保信贷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的过程。 每一笔信贷业务都会面临诸多风险,基本操作流程就是要通过既定的操作程序,通过每一个环节的层层控制达到防范风险、实现收益的目的。一般来说,一笔贷款的管理流程分为九个环节,分别是:贷款申请、受理与调查、风险评价、贷款审批、合同签订、贷款发放、贷款支付、贷后管理、回收与处置。 衡量一个从事信贷业务的专业人员工作效能,关键在于看他对每一笔贷款申请的尽职调查程度。因为尽职调查作为贷款全流程风险

管理的关键环节,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全面深入、细致严谨、高质量的尽职调查工作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信贷业务、管理信贷风险的基本保障,其工作质量直接决定了贷款质量和风险承担水平。其次,尽职调查是降低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信息不对称,减少贷款风险隐患的重要手段。最后,通过揭示可能影响贷款安全的风险信息,有助于银行也金融机构作出正确的决策。 勤勉尽责地履行调查义务,尽可能掌握借款人及业务的各方面 情况,揭示分析潜在的风险因素,是信贷员尽职调查工作的基本要求。信贷员必须遵循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原则,通过各种途径开展调查工作,全面掌握客户及项目信息。 信贷员可以通过现场调查和非现场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展开调查。现场调查包括现场会谈和实地考察,非现场调查包括搜寻调差和委托调查等方式。 尽职调查最终体现在调查报告中,个人贷款尽职、调查报告侧 重于对借款人的资信水平、偿债能力,贷款具体用途及还款等请款的分析,确保借款人交易、借款用途、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真实,防范虚假按揭等现象的发生。 信贷员的尽职调查,是对贷款人和借款人双方负责任的重要体现,借款人能清晰了解到自己的贷款能力,贷款人能有效防范风险,双赢的模式下将有助于银行也健康有序的发展。 一、小额信用贷款贷前调查的重要性

关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尽职调查报告

关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尽职调查报告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泉州监管分局: 根据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泉州分行”)与我行签订的系列理财产品托管合同,由兴业银行泉州分行作为我行系列型理财产品募集资金的托管人。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行本着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精神,对兴业银行泉州分行的基本情况、公司的主要业务及内部风险管理等方面的材料进行了相关核查。核查主要依据兴业银行泉州分行提供的文件资料。现就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兴业银行成立于1988年8月,是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首批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总行设在福建省福州市,注册资本107.86亿元,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邮政编码350003,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兴业银行2007年2月5日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166),截至2011年6月末,兴业银行前十大股东依次为:福建省财政厅、恒生银行有限公司、新政泰达投资有限公司、福建烟草海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龙岩市财政局、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截至2011年6月末,兴业银行资产总额突破2万亿元,达到

20899.06亿元,股东权益1011.73亿元,不良贷款比率为0.35%,上半年累计实现净利润122.32亿元。根据英国《银行家》杂志2011年7月发布的全球银行1000强排名,兴业银行按总资产排名列第75位,按一级资本排名第83位。根据美国《福布斯》2010年发布的全球上市公司2000强排名,兴业银行综合排名第245位,在113家上榜的中国内地企业中排名第14位。 二、治理结构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商业银行法》的有关规定制订了《公司章程》及配套的管理制度,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为主体的法人治理结构。实行统一法人的总分行体制,坚持“三会一层”的规范化运作,形成了在监事会监督和董事会领导下的行长负责制。 三、股东 截至2010年末,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12.40%,其母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股份比例合计为18.58%;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代理的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交易平台上交易的招商银行H 股股东账户的股份总持股17.83%位列第二。 四、招商银行泉州分行基本情况 兴业银行泉州分行成立于1988年9月,现有网点25家,其中分行本部位于泉州市丰泽街兴业大厦,其余网点合理布局于中心市区、泉港区、晋江、石狮、南安、惠安、安溪等区域。

授信尽职调查的基本思路与方法

授信尽职调查的基本思路和方法 ——授信尽职调查参考系列一 授信调查是信贷业务的起点,既是信贷程序的第一步,也是信贷决策的发源地。授信调查是最接近“客户端”的银行信贷业务活动,其地位与重要性非常突出,因此,在授信过程中必须要求调查人员勤勉尽职以确保调查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何进行授信尽职调查,调查人员应具备整体的、基本的思路和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授信尽职调查的主要任务: 客户调查,评估客户的资信,包括企业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 业务调查,分析信贷用途及还款来源并涉及信贷解决方案。 担保调查,落实担保措施,并评估保证能力,或抵质押物的真实性与价值。 收集客户资料,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撰写调查报告,对认可的客户,明确调查意见并上报书面报告。 二、尽职调查的原则

1、实地调查原则,授信尽职调查采用现场、非现场调查相结合的方式以现场调查为主。现场调查可采用抽样、核对、审阅、询问等方法,利用与客户口头、书面沟通,生产、经营现场考察,第三方查证等多种方式,力求调查的真实性。同时,必须现场查核主要抵、质押物 2、多维调查原则 (1)授信调查包含客户调查与业务调查两个层面的内容:授信调查不限于对客户本身的资信评估,还要调查特定业务的活动。要了解贷款用途,这就关系到客户业务的特征。信贷资金只有参与到“合适客户”的“合适业务”中才能真正实现增值。调查人员只有对业务的调查才能区分贷款用途的合理性;只有深入了解客户的业务,才能真正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 (2)授信调查获取企业信息的渠道有两种:一是“硬信息”,即依据相关文件(如财务报表、商业计划及相关资料等)来获取信息;二是“软信息”,通过询问企业管理人员进行搜集,或者是企业员工、上下游客户,同行等所反映的信息来掌握第一手材料,即“员工的看法”和“圈内人的评价”是“软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 (3)不同类型的授信具有不同的调查侧重点 普通制造类客户,侧重于主营业务、销售收入及资产负债等情况的调查; 贸易融资客户,不特别倚重于客户本身的评价,侧重于客户债项的结构和控制情况的调查;

银行尽职调查清单

银行尽职调查清单

银行尽职调查清单 第一部分公司基本情况 1.1 公司的主体资格 1.1.1 请提供由公司注册地主管工商行政管理局 出具的、盖有“工商档案查询专用章” 的公 司(包括公司前身)成立至今的所有工商 底档,以及《公司注册登记资料查询单》/ 《公司变更登记情况查询单》 1.1.2 按以下顺序提供相关文件: (1)公司(包括公司前身)自成立以来(包括设立、历次变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最新 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包括正本和副 本) (2)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时的改制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的批复及指 导性文件、股改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 发起人协议、创立大会决议、股东签名册等

(3)公司自设立至今历次增资发起人/股东出资方式、资产来源及有关凭证;历次股权转让 作价依据及受让方资金来源 (4)请提供能证明清单中每项变更的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变更前后的营业执照、公 司章程、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公告、 相关的各种决议、协议(如该等文件与其他 条款项下要求的文件重复,请注明已经提供 文件的情况) (5)公司正在进行的股权调整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权重组方案/改制方案、股权调整 涉及的相关协议、政府部门关于股权调整的 批复/证明/登记/备案文件、股权调整涉及的 相关公司的内部决议、有关股东放弃优先购 买权的同意函、拟注销公司的工商底档文件、 拟注销公司获得的政府部门的注销证明 (6)公司出资人签署的出资人协议、股东投资协议或出资人为设立公司而签署的其他类似协 议,以及出资人为设立公司而作出的决议(7)公司股东关于利润/利益分配的特别约定(如有)

银行授信业务尽职调查报告

附件2 **银行授信业务尽职调查报告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

第一部分工作底稿 尽职调查应用的主要方法包括查阅、访谈、列席会议、实地调查、信息分析、印证和讨论等。需要指出的是,并不是所有的方法都适用于所有的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主承销商需要根据发行人的行业特征、组织特性、业务特点选择适当的方法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尽职调查报告应在收集资料和债券承销业务尽职调查工作底稿的基础上撰写。尽职调查工作底稿按照《**银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尽职调查和注册材料撰写工作细则》(招银发【2013】446号)要求办理。 尽职调查报告应层次分明、条理清晰、具体明确,突出体现尽职调查的重点及结论,充分反映尽职调查的过程和结果,包括尽职调查的计划、步骤、时间、内容及结论性意见。 一、尽职调查资料清单

二、调查人员尽职调查声明 本调查报告的内容是按照**银行债券承销业务有关制度、规章和操作规程的要求,由(杨**)与(张**)共同对发行申请人、增信方的主体资格、财务状况以及抵(质)押物的权属、状态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核实,取得了相关凭据,并

对所取得的资料凭据进行了理性分析与判断。 本调查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没有隐瞒已经知道的风险因素,申请人及担保人的实际控制人、高层管理层人员不是我们的关系人。 主办客户经理姓名:杨** 协办人姓名:张** 调查时间:2014年3月3日至 2014年3月17日

第二部分授信调查报告 一、业务往来与合作情况 1.简述客户关系建立历史 客户上门、我行开发、他人介绍等;与我行人员有无特殊关系。 申请人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推荐客户,2013年**月**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上证债备字【2013】***号文《接受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备案通知书》,拟以非公开方式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30000万元人民币,自通知书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申请人为我分行辖内企业,浙商证券作为承销商向我行推荐认购该笔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申请人与我行人员无特殊关系。 2. 客户授信要求及我行预计收益 3.申请人及其关联企业在我行授信历史 申请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我行的授信历史、目前有效的授信内容和审批条件,以及授信使用情况。如果是集团客户,应说明集团客户在我行的总体授信情况,以及额度切分情况。 申请人为我行新客户,无授信历史。

分行管理办法

某某分行 公司客户分层集中营销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增强我行公司业务市场竞争力,提升营销层次,切实为高端客户提供高效、快捷的专享服务,最大限度满足客户需求,帮助高端客户实现财富增值,加强省分行对大型优质客户的集中营销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公司客户实力、前景和对我行的综合贡献,公司客户分为省行重点客户(含总行级客户)、省分行和支行共管客户(以下简称分支行共管客户)、支行级客户三个层级。其中,省行重点客户和分支行共管客户统称为省行级客户。 第三条省行级客户是指规模大、实力雄厚,处于国民经济重点行业,以及处于行业龙头地位的省、部直属企事业法人;发展前景好、竞争实力强的跨区域经营集团客户;对我行有较高风险回报和忠诚度的高端公司和机构类客户。 第四条省行重点客户实行以省行为主、支行为辅的集中营销管理模式;分支行共管客户实行以省行为辅、支行为主的集中营销管理模式;支行级客户由支行自行负责客户的日常管理和关系维护。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支行是指省行营业部、辖属各分行、各 —1 —

支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六条省行成立公司业务推动委员会(以下简称“推委会”)。“推委会”实行委员制,设委员若干名。主任由省分行行长担任,副主任由主管授信和营销的副行长担任,委员由省行公司部、授信部、风险部、电银部、国际部、个金部、零售部、预算部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及熟悉营销和行业政策的专家型人员组成。“推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行公司部,办公室主任由公司部高级经理担任。 第七条“推委会”主要职责: 1、解决全省公司业务营销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和现有规章制度无法解决的各种营销问题; 2、协调解决省行级客户在产品和服务等方面提出的个性化需求; 3、加快省行级客户授信业务审批速度,优先、尽快安排审查、审批; 4、协调行内各种资源,讨论审定对省行级客户综合化、差异化及一揽子营销服务方案; 5、研究解决省行级客户管理和业务合作中的问题,协调解决省行级客户营销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6、审议并确定省行重点客户名单。 —2 —

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

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商业银行审慎经营,进一步完善授信工作机制,规范授信管理,明确授信工作尽职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中的授信指对非自然人客户的表内外授信。表内授信包括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购等;表外授信包括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 授信按期限分为短期授信和中长期授信。短期授信指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授信,中长期授信指一年以上的授信。 第三条本指引中的授信工作、授信工作人员、授信工作尽职和授信工作尽职调查是指:(一)授信工作指商业银行从事客户调查、业务受理、分析评价、授信决策与实施、授 信后管理与问题授信管理等各项授信业务活动。 (二)授信工作人员指商业银行参与授信工作的相关人员。 (三)授信工作尽职指商业银行授信工作人员按照本指引规定履行了最基本的尽职要 求。 (四)授信工作尽职调查指商业银行总行及分支机构授信工作尽职调查人员对授信工作 人员的尽职情况进行独立地验证、评价和报告。 第四条授信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的关系人申请的客户授信 业务,应申请回避。 第五条商业银行应建立严格的授信风险垂直管理体制,对授信进行统一管理。 第六条商业银行应建立完整的授信政策、决策机制、管理信息系统和统一的授信业务 操作程序,明确尽职要求,定期或在有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及时对授信业务规章制度进 行评审和修订。 第七条商业银行应创造良好的授信工作环境,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和途径,使授信工作人员明确授信风险控制要求,熟悉授信工作职责和尽职要求,不断提高授信工作能力,并确保授信工作人员独立履行职责。 第八条商业银行应加强授信文档管理,对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各种形式的往来及违约纠正措施记录并存档。 第九条商业银行应建立授信工作尽职问责制,明确规定各个授信部门、岗位的职责, 对违法、违规造成的授信风险进行责任认定,并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十条本指引的《附录》列举了有关风险提示,商业银行应结合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 风险防范工作要求。 第二章客户调查和业务受理尽职要求 第十一条商业银行应根据本行确定的业务发展规划及风险战略,拟定明确的目标客 户,包括已建立业务关系的客户和潜在客户。 第十二条商业银行确定目标客户时应明确所期望的客户特征,并确定可受理客户的基 本要求。商业银行受理的所有客户原则上必须满足或高于这些要求。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尽职调查清单——简版

XX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尽职调查清单 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七月

致XXX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尽职调查清单提出之目的仅限于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证券”)对XXX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尽职调查之目的。 为使相关工作及时、顺利展开,请公司按照本清单的要求收集整理有关法律文件和资料并存放于公司资料库,并为项目组成员开放公司业务客户及知识管理系统的部分权限,以供查阅。同时,请公司指定一位尽职调查联系人,以协调公司各部门提供材料。 鉴于目前阶段仅供XX证券对贵公司调查情况进行初步了解,贵公司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尽可能多地提供资料,对于不适用的资料请注明并无需提供。另外,由于我们目前对公司的情况了解十分有限,故随着本项目工作的不断深入和具体情况的变化,我们可能对本清单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补充,届时请公司根据调整和补充的文件清单进一步提供相关资料。 XX证券承诺对所获取资料及掌握的贵公司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且不作为其他用途。感谢公司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如公司对问题清单存在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第一部分公司基本情况 1.1 公司的主体资格 1.1.1 请提供由公司注册地主管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盖有“工商档案查询专用章” 的 公司(包括公司前身)成立至今的所有工商底档,以及《公司注册登记资料查询 单》/《公司变更登记情况查询单》 1.1.2 按以下顺序提供相关文件: (1)公司(包括公司前身)自成立以来(包括设立、历次变更)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及最新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包括正本和副本) (2)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时的改制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级政府及主 管部门的批复及指导性文件、股改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发起人 协议、创立大会决议、股东签名册等 (3)公司自设立至今历次增资发起人/股东出资方式、资产来源及有关凭证; 历次股权转让作价依据及受让方资金来源 (4)请提供能证明清单中每项变更的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变更前 后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公告、相关的 各种决议、协议(如该等文件与其他条款项下要求的文件重复,请注 明已经提供文件的情况) (5)公司正在进行的股权调整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权重组方案/ 改制方案、股权调整涉及的相关协议、政府部门关于股权调整的批复/ 证明/登记/备案文件、股权调整涉及的相关公司的内部决议、有关股东 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同意函、拟注销公司的工商底档文件、拟注销公司 获得的政府部门的注销证明 (6)公司出资人签署的出资人协议、股东投资协议或出资人为设立公司而 签署的其他类似协议,以及出资人为设立公司而作出的决议(7)公司股东关于利润/利益分配的特别约定(如有) (8)公司成立及历次变更时的政府主管部门(如行业主管部门、国有资产 主管部门、外商投资主管部门)或上级主管单位的批文或批准证书(9)公司成立以及历次注册资本变动所需的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 (10)公司成立时及历次变更的公司章程以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11)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2012年至今召开的所有会议的会议 记录和会议决议 1.2 公司的各项法律资格、登记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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