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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噪声污染治理方法

环境噪声污染治理方法
环境噪声污染治理方法

环境噪声污染的来源、检测及消减方法

从物理学的角度来看:噪声是发声体做无规则振动时发出的声音。即在一定环境中不应有而有的声音,泛指嘈杂、刺耳的声音。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凡是妨碍到人们正常休息、学习和工作的声音,以及对人们要听的声音产生干扰的声音,都属于噪声。噪声是一类引起人烦躁、或音量过强而危害人体健康的声音。

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环境噪声污染是一种能量污染,与其他工业污染一样,是危害人类环境的公害。

噪声污染主要来源:

交通运输噪声(如车辆鸣笛等)、工业噪声、建筑施工、社会噪音如音乐厅、高音喇叭、早市和人的大声说话等。

环境噪声污染的检测:

环境噪声一般指功能区噪声、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噪声。检测环境噪声时,可有以下几种测点选择:

(1)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的检测:

例如要检测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程度,可将南京市噪声功能区共划分为4类(1类区、2类区、3类区、3类区),每类布点2个,每季度监测1次,该城市布点网格数>200,检测时间为白天6:00-22:00,晚上22:00-6:00。检测仪器均采用AWA6218A、B两种型号噪声仪,监测时尽量使用同型号仪器,以避免产生误差。(2)城市交通噪声的检测:

在每两个交通路口之间的交通线上先设一个测点,在马路边人行道上(一般距马路沿20cm),所测噪声可代表两个路口之间的该段马路的交通噪声。

(3)城市环境噪声的长期检测:

根据可能条件决定测点数目,希望不少于7点。例如,繁华市区1点,典型居民区1点,交通干线2点,工厂区1点,混合区2点。

对于一些区域噪声的测量也可以使用声级计、噪声测试仪等工具。

环境噪声污染的消减治理办法:

1、公路交通减少噪声的措施:

高速公路的环境问题的处理要求是综合性的,一般总希望达到全面减少空气污染,噪声干扰和水、土质恶化等危害,到目前为止,国内、外主要采取了以下几种措施:

(1)降噪绿化林带

选择合适树种、植株的密度、植被的宽度,可以达到吸收二氧化碳及有害气体、吸附微尘的作用,能改善小气候,防止空气污染,同时又能吸纳声波降低噪声,截留公路排水、防眩和美化环境等作用。

(2)声屏障技术

广义来讲,声屏障可以分为声障墙和防噪堤。防噪堤一般用于路堑或有挖方地区,公路的土方不必运走直接用作防噪堤,在土堤上种上植被形成景观。声屏障的另一种方式为声障墙,这又可分为吸声式和反射式两种,吸声式主要采用多孔吸声材料来降低噪音;反射式声障墙主要是对噪声声波的传播进行漫反射,使受保护区域噪声降低。

(3)绿墙技术

所谓绿墙技术就是在高速公路两侧建造防噪堤并进行绿化美化处理来降低交通噪声方法。可以采用堆筑弃方或废弃物作为降噪措施,其技术简单、廉价,能起到对环境综合治理,美化环境的效果。

(4)低噪声路面

低噪声路面,也称多空隙沥青路面,又称为透水(或排水)沥青路面。它是在普通的沥青路面或水泥混凝土路面或其它路面结构层上铺筑一层具有很高空隙率的沥青混合料,其空隙率通常中在15~25%之间,有的甚至高达30%。(5)加宽道路、以立交桥代替平面交叉、在城市的主次干道强化对机动车的禁鸣管理、限制车速、在交道口处安置测声器和数字显示器等措施,均可以降低交通噪声级。

2、社会生活噪声的治理

(1)工商部门加强市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控制自由市场噪声;

(2)公安、文化、环保、工商等部门应联合行动,整顿饮食服务业尤其是歌厅、舞厅、卡拉0K厅等文化娱乐场所,控制噪声扰民;

(3)领先群众力量,管住管好商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的治理。一是按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要求,对施工时间作出严格规定,对违反规定的依法严肃处理;(4)开展创文明工地树文明形象活动。

(5)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的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报导噪声污染防治的先进典型,揭露和批评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以此产生轰动效应,提高企事业单位和个体业户遵守法律的自觉性,采取悬挂过街彩、立公益广告牌等群众乐于接受的方式,突出重点,贴进生活,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和参与意识。

3、工业企业噪声的预防及消减:

预防及消减噪声应从声源、传声途径和受声体(工人)这三个环节采取技术措施。

(1)控制和消除噪声声源是一项根本性措施。通过工艺改革以无声或产生低声的设备和工艺代替高声设备。

(2)合理进行厂区规划和厂房设计。即在产生强噪声车间与非噪声车间及居民区间应有一定的距离或设防护带,噪声车间内应尽可能将噪声源集中并采取隔声措施。

(3)对局部噪声源采取防噪声措施,采用消声装置以隔离和封闭噪声源。

(4)控制噪声的传播和反射:a、吸声:作用多孔材料如玻璃棉、矿渣棉、泡沫塑料、毛毡棉絮等,装饰在室内墙壁上或悬挂在空间,或制成吸声屏;b、消声:适用于降低空气动力性噪声,如各种风机、空压机、内燃机等进、排气噪声;c、隔声:用一定材料、结构和装置将声源封闭起来,如隔声墙、隔声室、隔声罩、隔声门窗地板等。

4、其他方面的几点建议

(1)铁路、公路等交通部门应分别对列车、汽车等运载工具建立噪声排放管理制度,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噪声扰民,不得允许排放噪声超标的交通工具投入运营。

(2)设置停车场时应防止机动车噪声污染,建筑楼宇设置双层隔音窗,使得生活中的环境噪声达到功能区标准。

(3)车站、港口、码头、机场以及主要交通干道交叉口等处,在繁忙时刻应加

强必要的交通疏导活动。

总结来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能否取得成效,关键在于政府的重视程度。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加强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制定并执行强制性的噪声控制和管理法规,保证城市宁静环境。

最新噪声污染防治总结工作方案合集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强化环保宣传,严格环保执法,努力践行党的,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促使全县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和各项目标任务 整体推进。下面是给大家带来的噪声污染防治总结工作方案4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噪声污染防治总结工作方案1 —、主要做法及成效 (―)实施"三大工程",深化污染防治,进一步改善全县环境质量 在实施"蓝天工程"工作中,—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报请县委、县政府批准,印发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县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县委于6月24日组织召县委工作会议,明确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等,会上县政府还与各乡镇、县委有关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二是采取召开专题会议、下发书面通知、联合督促检查、集中行动断电等措施,认真做好城区浴池燃煤锅炉的拆除和清洁能源改造。现已完成清洁能源改造7家,正在改造2家,关闭3家,停止营业的4家,对没有拆改行动的4家浴池采取断电措施。三是扎实做好烧烤油烟治理工作。我县城区有烧烤行业70家,常年经营有30家,以文化路分布较为集中,按照"蓝天工程”计划要求,我局积极组织人员到郑州、开封、驻马店考察,为烧烤业主引进治理技术,目前,90%常年经营烧烤的摊点,都更换使用了带有油烟净化设施的木炭无烟烧烤设备或无油烟型液化气烧烤炉。我县这两项工作的做

法在省、市检查中,受到领导好评。四是积极探索秸秆利用的新路子。我们积极配合县委农办搞好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初步探索出了秸秆还田、秸秆制炭、秸秆青贮、秸秆制沼气、秸秆制菌等多种资源化利用的新路子,为减少农作物秸秆焚烧、减轻大气污染做出了一定的贡献。据环境监测部门统计,前11个月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26天,优良率达96% 在实施"碧水工程"中,我们充分运用监察、监测和监控手段,强化全县排污企业的监管县域内河流水质状况的监控,促使河流水质逐步改善。一是将全县工业企业和畜禽养殖企业的日常环境监管实行网格化管理,将监管责任分解到相关中队和个人,促使所有排污企业合法生产,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将生产废水直接排入河道的现象明显减少。二是针对群众反映的养殖业严重问题,我们积极探索污染治理的新技术、新途径,目前大部分养殖场采取了干清粪措施,部分养殖场采用了沼气发电、沼气供暖、沼渣沼液还田、粪便发酵制成有机肥、养殖种植一体化等多种综合利用的技术,有的技术具有很好的推广前景,为今后治理养殖业污染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三是督促乡镇政府认真落实"河长制” ”定期对各个乡镇河段出境水质进行监测和通报'促使乡镇政府督促企业落实环保管理措施, 改善境内河段水质。四是对小洪河、洪満河、塘江河等几条主要河流进出境水质定期监测,及时掌握河流水质动态状况,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五是针对群众反映多次的小洪河、塘江河污染问题,局主要领导带领监察和监测人员多次徒步溯流而上,排查来自舞阳、舞钢和市的污染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省、市环保部门反映,省环保厅已同意在小洪河洪村铺段设立省级水质自动监控站,并将县、市境内由市、市环保局管理的省级小洪河水质自动监测站交由市环保局管理, 这将有利于我县和上级加强对小洪河上游来水水质的监督控制,有利于小洪河水质的进

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法规知识

《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法规知识 竞赛试题及参考答案 1、《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由何会议于何时通过? 答:由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5年12月1日通过。 2、《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于何时正式实施? 答:2006年3月1日。 3、《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共多少章多少条? 答:8章47条。 4、《条例》所称“环境噪声”的定义是什么? 答: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5、《条例》所称“环境噪声污染”的定义是什么? 答: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6、环境保护部门设置的环境噪声污染举报电话号码是什么? 答:12369。 7、区域声环境质量和重点噪声污染源由哪个部门负责监测? 答:环境保护部门。 8、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逐步在哪些区域合理设置噪声自动监测和显示设施? 答:城市市区主要交通要道、商业区和人口集中区域。 9、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审批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何时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手续? 答: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前。 10、按照国家规定实行核准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何时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手续? 答: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前。

11、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备案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何时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手续? 答:办理备案手续后、项目开工前。 12、对于在城市市区范围内造成严重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由哪个机关责令限期治理? 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13、《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对新建居住组团和住宅楼内建设或者使用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设备,有什么规定? 答:不得建设或者使用。 14、在城市居住区、居住小区内新建按照规划设计要求配套的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生活、消费、娱乐等公共服务设施,与相邻最近的居民住宅边界的直线距离有什么规定? 答:不得小于三十米。 15、在城市居住区、居住小区内已建的公共服务设施以及临街、临路的房屋已经用作经营场所的,产生的环境噪声不符合规定标准的,如何处理? 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排放环境噪声超标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体工商户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或者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停业、搬迁、关闭。 16、已经安装使用的空调器室外机组等设备对相邻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如何处理? 答:应当停止使用、重新安装或者采取隔音等措施,消除噪声污染。 17、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室内装修、制作家具及室外修缮等,哪些时间不得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作业? 答:十二时至十四时、十九时至次日七时。 18、在居住区及其附近街道、广场、公园等区域,哪些时间不得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的体育锻炼、娱乐等活动? 答: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期间。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若干问题解释

1、关于产生环境噪声的工业企业申报登记有关问题的复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函 环函[2002]155号 关于产生环境噪声的工业企业申报登记有关问题的复函 湖北省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产生环境噪声的工业企业是否只有超标才必须向环保部门申报登记的请示》(鄂环办[2002]5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另第二十四条规定:在工业生产中因使用固定设备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根据以上规定,你局请示中所指产生噪声的工业企业,应按照国家监测规范和标准进行厂界噪声监测,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也可对其进行监督性的监测。如果监测企业排放的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造成环境噪声污染,该企业必须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登记。 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2、关于限制营业性饮食服务单位和娱乐场所夜间工作时间的复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函 环函…2004?243号 关于限制营业性饮食服务单位和娱乐场所夜间工作时间的复函 湖北省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限制营业性饮食服务单位和娱乐场所夜间工作时间的请示》(鄂环保文…2004?94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法律及相关规章对营业性饮食服务单位和娱乐场所管理的有关规定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43条规定: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其经营管理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使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国家环保总局、公安部、国家工商局1999年6月25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管理的通知》规定:已建成的位于城镇人口集中区的营业性饮食服务单位和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必须符合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居民区内有噪声排放的单位,必须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噪声排放标准,并严格限制夜间工作时间。 二、对营业性饮食服务单位和娱乐场所夜间工作时间的限定 根据上述国家有关噪声污染防治的规定,营业性饮食服务单位和娱乐场所位于居民区内的,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噪声排放标准。如果此类服务单位和娱乐场所与居民住房紧密相连,虽然其边界噪声达到标准,但仍然引起噪声扰民纠纷的,我局同意你局意见,即在噪声敏感集中区域,限制其夜间工作的时间范围,并可以比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关于建筑施工夜间作业噪声污染防治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四年七月二十七日 3、关于夜间违法进行建筑施工作业处罚问题的复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函 环函…2004?392号 关于夜间违法进行建筑施工作业处罚问题的复函 河南省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对夜间违法超时超标建筑施工作业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问题的请示》(豫环法…2004?8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赋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罚款权,但未规定相应的罚款幅度。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第七条规定,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处罚时,应当在法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综合考虑当事人的过错程度、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改正违法行为的态度和改正措施、以及违法行为是初犯还是再犯等有关具体情节。 根据以上规定,对违反《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综合考虑当事人的过错程度、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改正违法行为的态度和改正措施、以及违法行为是初犯还是再犯等有关具体情节,裁定相应的罚款数额。 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对违法进行夜间建筑施工作业的处罚已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 二○○四年十一月五日 4、关于企业排放环境噪声监管问题的复函 环境保护部函 环函…2009?124号 关于企业排放环境噪声监管问题的复函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原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军工企业偶发噪声环境监管有关问题的请示》(豫环文…2009?45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对于非城市区域从事生产活动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行为的监管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没有明确规定。处理因该类环境噪声问题引发的投诉,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有规定的,适用地方规定;地方没有明确作出规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

工程防尘污染方案

轨道交通六号线二期北段 BT二标段工程龙凤溪车辆段平基工程 防 尘 污 染 控 制 专 项 方 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编制时间: 2011-4-25 目录 一、编制原因、依据: (1) 二、工程概况 (1) 三、组织机构 (1) 四、施工现场环保工作计划 (2) 五、施工现场环保工作制度 (5) 六、施工现场环保措施 (6) 七、应急措施 (8)

一、编制原因、依据 1、编制原因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严格控制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有关要求,保证项目部、社会环境环保,倡导市政府工程计划。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特编制扬尘污染控制方案。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市建设工地施工扬尘控制相关规定 二、工程概况 龙凤溪车辆段基地位于北碚区歇马镇石盘村,由龙凤溪车站接轨引入,距北碚新城区约1KM,其中歇马镇和北碚新城区均有乡村道路通往场地,交通相对便利。整个场地地块形状较为规则,为长条形,呈西南、东北走向。场地东侧有龙凤溪河,西北侧为现有绕城高速,占地约49公顷,场区地形为丘陵地带,植被覆盖较为茂密,地形高差大,有高山深沟,最高高程为281m,沟底最低高程为191m,最大高差90m,场坪设计标高约247m。目前该区域部分为荒山,部分为庄稼地,另有少量孤坟及民房建筑,此外用于浇灌田地及村民饮用水的水系也较为复杂。本项目土石方工程量较大,另外,场鱼塘及水田数量较多。项目工期短,约为10个月,工程的进度受到外界环境及气候的

影响较大。 三、组织机构 1、成立轨道交通六号线二期北段BT二标段工程龙凤溪车辆段平基工程扬尘控制组织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及协调工作,人员组成如下:组长:缪胜全 副组长:朱平 成员:敖富云、丛源、孔令剑、林波、唐路平 2、职责 ⑴、组长、副组长:了解出现污扬尘污染源的原因。 ⑵、其它成员:及时组织人员采取措施进行防治。 四、施工现场环保工作计划 1、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市以及公司的有关环保的法令、法规和条例,达到文明施工现场的要求。 2、积极全面开展环保工作,成立环保领导小组,环保自我保障体系和环保信息网络,并保持运行。 3、加强环保宣传工作,提高全员环保意识。 4、现场采用图片,宣传画册,表扬,奖励等方式普及环保知识,并将环保知识落实到每个人的头上。 5、对每个上岗工人进行环保岗前培训。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与规划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与规划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4 页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与规划 1、施工噪声防治 对施工工地噪声,要严格建设审批,要求其申报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占地面积、施工总期限、各噪声期环境噪声的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以及采取的防治措施,并要求其交纳保证金。 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执行公众参与的监督制度,采用突击抽查或检查方式监督其噪声,限制其施工机械与施工时间,并根据污染范围、强度、时间及建设规模向建筑单位征收建筑噪声排污费,以此对环境、社会和周围居民补偿。 要求建筑单位开工前修建隔声墙,采用低噪声新技术和低噪声施工机械,采用吸声、隔声、隔振降噪技术。 2、交通噪声防治 敏感区域附近设禁鸣区和限速区,对路过的车辆吨位加以限制以改善附近的声环境。 加强交通管理,制定噪声违章收费标准,强化违反交通规则罚款制度。 加强机动车管理,合理分配各交通干道的车流量、车吨位和规定限速要求。 加强道路建设,完善道路系统,改善路况,对破损的道路路面及时修补,必要时交叉口设置立体通道。 实行单车噪声控制,规定单车噪声容许限值,控制机动车辆出厂的噪声指标,对噪声超标的旧车,要求其安装降噪装置,必要时淘汰、更新噪声排放超标旧车。采集者退散采集者退散 3、社会生活噪声防治 第 2 页共 4 页

文化娱乐场所,选择场所前必须到环保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居民区内的娱乐场所,要求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并达到所在功能区的排放标准。不符合标准的娱乐场所,文化部门不得发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部门不得发营业执照。 通过宣传教育和管理对家庭娱乐活动和室内装修进行控制,规定限制音量和作业时间。 4、厂界噪声防治 噪声污染严重的企业,要远离学校、居民区、公建设施区等声敏感区,并要达标排放。因特殊原因距离声敏感区较近的,妥善布置噪声辐射方向,合理布置建筑结构,加强厂区界的立体绿化,必要时修筑隔声墙,尽可能减小噪声。 研制和采用低噪声设备和机械以及加工工艺,对高噪声的设备和机械要加强维护维修,采用隔声、阻尼、吸声、隔振技术加以控制(如设置隔声室、隔声机罩)。 第 3 页共 4 页

扬尘、噪声污染治理专项施工方案

新华公园、麻石烟云公园提升工程项目扬尘、噪声污染治理专项施工方案 成都市第五建筑工程公司 二零一八年四月

目录 一、工程概况及参见单位 (3) 二、编制依据 (3) 三、组织结构 (4) 四、施工准备阶段扬尘防治措施: (5) 五、施工过程中扬尘治理措施 (11) 六、施工现场洒水、喷淋(雾)降尘措施 (15) 七、施工期间噪声污染防止措施 (16) 八、预警措施 (18) 九、监督检查 (18) 十、“六必须"、“六不准” (18) 十一、扬尘、噪声污染治理专项方案的实施宗旨 (19)

施工现场扬尘、噪声污染治理专项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及参见单位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新华公园、麻石烟云公园提升工程项目 项目位于成都市成华区二环路东二段与功博路交叉口北100米,场地整体标高较平坦,总改造面积约40000㎡;该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主题空间重塑,植物设计,建筑立面清洗,夜景照明系统,交通流线梳理,标识标牌系统,室外家具,广场及园路铺装,公共卫生间改造等。 2.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成都成华国资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单位:四川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勘察单位:四川省川建勘察设计院 监理单位:四川亿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成都市第五建筑工程公司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 3、《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4、《防治城市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 5、《成都市扬尘治理管理规定》(成府发〈2014〉8号) 6、《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成府发〈2014〉8号) 7、《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灰霾污染防治的通知》(川办发〔川办发2013〕32号) 8、《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建委【2017】100号文、185号) 三、组织结构 1、建立项目部扬尘、噪声污染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及协调工作,人员组成如下图: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试题及标准答案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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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一、填空题 1.环境噪声,是指在、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答案】工业生产、交通运输 2.因从事、受到噪声危害的防治,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答案】本职生产、经营工作 3. 对全国环境噪声污染 防治 实施统一监督管。 【答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4.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分别对 制定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 【答案】不同的功能区 5.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出,规定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答案】环境影响报告书 6.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当 有。

【答案】该建设项目所在地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7.建设项目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 【答案】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8.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应当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 【答案】超标准排污费 9.征收的超标准排污费必须用于,不得挪作他用。 【答案】污染的防治 10.国家对环境噪声污染严重的落后设备实行 制度。【答案】淘汰 11.国务院经济综合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限期的、、环境噪声污染严重的设备名录。 【答案】禁止生产、禁止销售、禁止进口 12.在城市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确需排放 的,必须事先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当地公安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 【答案】偶发性强烈噪声 13.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 制度,制定监测规范,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监测网络。【答案】环境噪声监测

施工防尘、防噪音施工方案

防尘、防噪音施工方案 为了减少施工对周围居民的影响,不干扰群众正常学习、休息,减少噪音。我项目部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要求和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方案及措施来确保环境不受污染。 一、工程概况 二、项目部建立环境领导小组

1、项目部环境领导小组 组长:余水舟 组员:李刚、易亚华 2、施工班组以施工班组长为小组长,负责自己班组的所有在施工现场的人员,逐级落实责任,将组织、落实、检查、验收一体化。 3、实施方法:由项目部组长容志全领导,项目部组员监督实施各施工班组小组长,各施工班组小组长负责自己班组的所有在施工现场的人员。 三、本工程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根据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和客观存在的因素,本项目有可能出现的主要环境管理因素有:噪声污染、粉尘排放、运输遗撒、污水排放、固体废弃物排放。 四、环境管理目标 1、现场扬尘排放达标,现场施工扬尘排放达到北京市环保机构粉尘排放标准要求。 2、运输遗撒达标:确保运输全过程无遗撒。 3、合理组织施工生产,对于施工中不可避免的声音较大的施工操作,安排在白天进行,夜晚10:00点以后至次日晨6:00时,主要进行无噪音的施工操作。 五、环境保护执行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止法》

六、控制扬尘污染措施 1、建筑材料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划定的区域堆放,黏土、沙、石等散体堆放物料应当采用洒水、遮盖物或喷洒覆盖剂等有效措施压尘、降尘、保证施工现场不扬尘。 2、所有施工现场周围设置不低于2米高的围挡设施,必须达到坚固、美观。围挡设施上可以绘制企业的标志和健康、积极的宣传文字、图案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当明示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工程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开工和计划竣工日期以及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内容的标志牌; 3、工地要中在洒水压尘力度,渣土要在拆除施工完成后3日内清运完毕; 4、施工现场搅拌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作业区应进行封闭作业,因堆放、装卸、运输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应当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措施; 5、风速四级以上天气应停止易产生扬尘的作业,严禁从建筑物内向外抛扬垃圾; 6、施工现场内除作业面外均应进行硬化处理。作业场地应坚实平整,每天应至少洒水2遍,保证无浮土;外檐脚手架一律采用标准密目网封闭。 7. 水泥、干粉等材料,应入库房堆放,砂石材料应集中堆放,注意使用方法、适度避免粉尘飞扬,干燥季节必要时砂石可洒水降尘。 七、控制运输遗撒措施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工业噪声污染管理 第三章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管理 第四章交通噪声污染管理 第五章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管理 第六章罚则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控制环境噪声污染,保障人们有良好的生活环境,保护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环境保护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生活和人们在社会生活活动中产生的影响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本办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排放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妨碍人们工作、学习、生活等正常活动的现象。 第三条凡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县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声环境质量负责,应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合理规划城市、村镇建设,按功能区合理布局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等,防止环境噪声污染,保障生活环境的安静。 第五条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是对辖区内的环境噪声污染控制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机关,并督促、协调其他噪声监督管理部门实施本办法。 第六条对环境噪声污染的日常管理工作,遵照统一监管,分工负责的原则按以下分工实施管理。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负责工业、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日常监督管理。 公安部门负责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日常监督管理。

第七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噪声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对管辖范围内向环境排放噪声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者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 第八条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应当使用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机电设备或器械,减少噪声对生活环境的污染。 第九条凡排放噪声超过规定标准的,应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缴纳超标排污费,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 第十条受到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减轻或排除噪声污染的危害。 各环境噪声监督管理部门应及时受理受害单位和个人的举报和投诉,督促造成噪声污染者减轻或排除噪声污染,采取保护受害人权益的措施。 第二章工业噪声污染管理 第十一条在人口稠密区以及在医院、学校、风景旅游区等区域及其附近,不得规划新建和扩建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或项目。 第十二条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项目必须对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作出环境影响评价,制定防治措施并按照规定程序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其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经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拆除或闲置已安装使用的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应当征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十三条排放噪声污染实行申报制度。 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工业噪声的单位,应当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登记,提供噪声污染的有关资料,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声,使其符合环境噪声厂界排放标准。 使用通风、排风(气)、降温、发电、锅炉等设备,对周围生活环境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应当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登记,并按照审查意见,采取措施降低噪声污染。 第十四条对超标排放噪声,造成严重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责令限期治理。对难于治理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报请县人民政府对其实行关、停、并、转、迁。确因经济和技术条件所限,短期内难于通过治理噪声源消除噪声污染的,必须采用消声、隔音等有效措施,把污染危害减少到最小程度,取得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认可,并与受其污染的居民组织或有关单位协商达成协议,采取其他保护受害人权益的措施。 第三章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管理

噪声污染防治总结工作方案

噪声是指发声体做无规则振动时发出的声音。声音由物体的振动产生,以波的形式在一定的介质(如固体、液体、气体)中进行传播。通常所说的噪声污染是指人为造成的。下面是为大家带来的噪声污染防治总结工作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噪声污染防治总结工作方案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从三方面进行控制:噪声源,传播途径,接收者。 1、控制噪声源,降低声源噪音 ①工业、交通运输业可以选用低噪音的生产设备和改进生产工艺,或者改变噪音源的运动方式(如用阻尼、隔振等措施降低固体发声体的振动)。 ②机动车的数量和流量是产生交通噪声的主要原因,所以严格并且合理控制机动车的数量和流量是降低城市交通噪声的重要途径,车辆在市区禁止鸣高音喇叭,并且积极推进城市公交事业的发展。 ③建筑施工单位采取封闭施工,禁止在夜间施工扰民。 ④娱乐场所降低噪声排放。 ⑤严格控制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值。 2、在传音途径上降低噪音,控制噪音的传播,改变声源已经发出的噪音传播途径 ①声在传播中的能量是随着距离的增加而衰减的,因此使噪声源远离需要安静的地方,可以达到降噪的目的。 ②控制噪声的传播方向(包括改变声源的发射方向)是降低噪声尤其是高频噪声的有效措施。 ③建立隔声屏障,或利用天然屏障(土坡、山丘),以及利用其他隔声材料和隔声结构来阻挡噪声的传播。如采用吸音、隔音、音屏障、隔振等措施。 ④应用吸声材料和吸声结构,将传播中的噪声声能转变为热能等。

⑤在城市建设中,采用合理的城市防噪声规划,以及合理规划城市和建筑布 局等。 ⑥绿化降噪:绿化降噪主要是利用植物对声波的吸收和反射达到一定的降噪 效果。其应选用矮的常绿灌木和常绿乔本植物以实现立体式绿化。绿化降噪的效 果并不明显,但广泛的应用绿化及绿化隔离带,其主要作用在于给人以心理上降噪,美化环境,增加视觉和美学效果。 3、受音者或受音器官的噪音防护。 在声源和传播途径上无法采取措施,或采取的声学措施仍不能达到预期效果时,就需要对受音者或受音器官采取防护措施,如长期职业性噪音暴露的工人可 以戴耳塞、耳罩或头盔等护耳器。 噪声污染防治总结工作方案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环保工作紧紧围绕全县“六化”建设的总体 部署,以优化经济发展、改善环境质量为主线,以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为龙头, 狠抓环境整治、污染减排、生态保护和环境监管,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 得显著成效。 一、主要污染物减排扎实推进。组织完成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建立污 染源排放数据库,为“十二五”减排基数奠定基础。落实结构、工程、管理减排 三大措施,推行减排督查预警,淘汰落后企业2个,完成减排重点项目3个,焦化、电力企业进行了脱硫改造,污水处理厂达标运行,全年共削减二氧化硫191吨、化学需氧量60.5吨,分别比“十一五”末减少1.8%和5%;削减氨氮7.4吨,减少2.9%,氮氧化物增加95吨,上升1.3%,比市控制指标少2.7%;削减烟尘4237吨,粉尘2930吨,分别减少16%和24.7%,“十二五”减排攻坚首战告捷。 二、环境综合整治污染防治效果明显。大力实施蓝天碧水工程,持续推进城 镇环境设施建设,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新增集中供热面积20万平方米,增加污水收集管网3000米,完县城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拆除集中供热区域烟囱锅炉100余台(根),关停工业窑炉6座,治理餐饮业油烟污染40家,烟控区覆盖率达100%,县城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超过360天,一级天数比去年增加121天。开 展沁河水环境整治,封堵沿河排污口10个,取缔违法采砂5家,清理疏浚河道 120公里,沁河水质稳定保持地表水ⅲ类标准,孔家坡、龙头考核断面水质有6 个月份达ⅱ类标准。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设立集中饮用水源地标志3处,搬迁 污染企业3家,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噪声、固废、危废和辐射等污染防

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17年修正)

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17年修正) 第一条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环境噪声的污染防治。 第三条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对本市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部门和港航监督机构,根据各自的职责,对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市、区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协助做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环境噪声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受理群众投诉。 第二章环境噪声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本市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城市建设发展情况,及时划定、调整本市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六条规划部门在确定建设布局时,应当依据本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对建设项目提出相应的规划设计要求。 第七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单位必须制作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登记表,提出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应当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或经审查被否决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登记表实行备案管理,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建成并投入生产运营前,通过网上备案系统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依法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六十日内、报告表三十日内,分别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施工噪音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噪音污染防止措施 深圳市越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典邦科技大厦 施工噪音污染防治措施 一、现场卫生措施 (1)明确施工现场的卫生负责人。 (2)设置足够的垃圾收集点,定期搞好环境卫生、清理垃圾,施药除“四害”。 (3)建筑垃圾必须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 (4)工地应设茶水亭和茶水桶,做到有盖加锁和有标志。 (5)场地出入口做到硬地化,设有洗车槽由专人管理,运输车辆出场前必须经过洗车槽冲洗干净,防止车轮上所带的泥土污染道路。加强现场用水,排污管理,保证供排水畅通无积水,场地整洁无垃圾。 (6)现场组织3人左右的场容清洁队,专门负责场内外的清洁工作,分片管理责任到人,确保场外道路的清洁。 二、现场文明生产管理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落实治安、防火、计划生产管

理责任人。 (2)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工作卡(佩带在胸前外衣上)。上有本人相片、姓名、工种或职务,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的卡应分颜色区别。 (3)进入施工场必须戴安全帽,施工人员上岗必须穿着工作服和工作鞋,做到衣着整洁。严禁赤裸上身或穿短裤、拖鞋在现场作业。 (4)凡进场的材料应按指定的位置堆放整齐,保持施工道路畅通无阻。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要摆放整齐,机身要保持清洁,安全装置灵敏有效,机具要及时清理。 (5)经常对工人进行法纪和文明教育,严禁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及进行黄、赌、毒等非法活动。 (6)讲文明,有礼貌,禁止吵架骂人、打架、大声喧哗等不文明行为。同事要求不随地吐痰、不随地扔垃圾、不破坏绿化、不损坏公务、不说脏话、除允许吸烟区域外的区域不准吸烟、不信手抛杂物。 三、办公、生活设施的管理 (1)不得乱拉乱接电线,宿舍内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等高瓦数电器。 (2)卫生间要用水经常冲洗,便槽要贴面砖,墙壁要刷白,食堂的灶台面要贴瓷砖,各区域要有卫生负责人,不准有异味、臭味。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中心城区噪声污染治理实施方案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中心城区噪声污染治 理实施方案通知 【法规类别】污染防治 【发文字号】宛政办[2010]92号 【发布部门】南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5.19 【实施日期】2010.05.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中心城区噪声污染治理实施方案通知 (宛政办〔2010〕92号) 卧龙、宛城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南阳市中心城区噪声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南阳市中心城区噪声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解决城区噪声扰民问题,给广大市民创造一个安静、祥和的宜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制定噪声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一、整治范围与目标 对南阳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建筑施工、文化娱乐、商业、交通运输、社会生活等噪声进行综合整治,使噪声排放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有效遏制噪声污染,切实改善声环境质量,为市民提供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二、整治内容及责任单位 (一)建筑施工噪声 1.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落实“三同时”(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实行环保审批前置,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项目,规划部门不予办理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未经过环境影响评价或未被批准的建设项目,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 2.建筑施工单位在施工前15日内必须进行排污申报登记,施工过程中应选择低噪音设备,进行打围作业,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22:00至次日6:00之间禁止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环境噪声污染治理方法

环境噪声污染的来源、检测及消减方法 从物理学的角度来看:噪声是发声体做无规则振动时发出的声音。即在一定环境中不应有而有的声音,泛指嘈杂、刺耳的声音。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凡是妨碍到人们正常休息、学习和工作的声音,以及对人们要听的声音产生干扰的声音,都属于噪声。噪声是一类引起人烦躁、或音量过强而危害人体健康的声音。 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环境噪声污染是一种能量污染,与其他工业污染一样,是危害人类环境的公害。 噪声污染主要来源: 交通运输噪声(如车辆鸣笛等)、工业噪声、建筑施工、社会噪音如音乐厅、高音喇叭、早市和人的大声说话等。 环境噪声污染的检测: 环境噪声一般指功能区噪声、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噪声。检测环境噪声时,可有以下几种测点选择: (1)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的检测: 例如要检测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程度,可将南京市噪声功能区共划分为4类(1类区、2类区、3类区、3类区),每类布点2个,每季度监测1次,该城市布点网格数>200,检测时间为白天6:00-22:00,晚上22:00-6:00。检测仪器均采用AWA6218A、B两种型号噪声仪,监测时尽量使用同型号仪器,以避免产生误差。(2)城市交通噪声的检测: 在每两个交通路口之间的交通线上先设一个测点,在马路边人行道上(一般距马路沿20cm),所测噪声可代表两个路口之间的该段马路的交通噪声。 (3)城市环境噪声的长期检测: 根据可能条件决定测点数目,希望不少于7点。例如,繁华市区1点,典型居民区1点,交通干线2点,工厂区1点,混合区2点。 对于一些区域噪声的测量也可以使用声级计、噪声测试仪等工具。 环境噪声污染的消减治理办法: 1、公路交通减少噪声的措施: 高速公路的环境问题的处理要求是综合性的,一般总希望达到全面减少空气污染,噪声干扰和水、土质恶化等危害,到目前为止,国内、外主要采取了以下几种措施: (1)降噪绿化林带 选择合适树种、植株的密度、植被的宽度,可以达到吸收二氧化碳及有害气体、吸附微尘的作用,能改善小气候,防止空气污染,同时又能吸纳声波降低噪声,截留公路排水、防眩和美化环境等作用。 (2)声屏障技术 广义来讲,声屏障可以分为声障墙和防噪堤。防噪堤一般用于路堑或有挖方地区,公路的土方不必运走直接用作防噪堤,在土堤上种上植被形成景观。声屏障的另一种方式为声障墙,这又可分为吸声式和反射式两种,吸声式主要采用多孔吸声材料来降低噪音;反射式声障墙主要是对噪声声波的传播进行漫反射,使受保护区域噪声降低。 (3)绿墙技术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专项方案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专项方案

目录 一、工程概况 (2) 二、本方案指导思想 (2) 三、施工噪音污染防治保证体系 (3) 四、噪声污染控制管理岗位职责 (4) 1、项目经理 (4) 2、项目技术负责人 (4) 3、项目工长 (5) 五、施工噪声的控制 (5) 第一节噪音控制目标、指标 (5) 第二节控制措施及要求 (6) 1、砼施工噪声的控制 (6) 2、模板、脚手架工程噪声控制 . 6 3、机电工程噪声控制 (6) 4、木工机械的噪声控制 (7) 5、混凝土搅拌机、砂浆机的噪声 控制 (7)

六、人文关怀措施 (7)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下一层,地上二十层。地下室建筑层高为4.5米,一层建筑层高为6米,二层建筑层高为5米,标准层建筑层高为4.2米,屋面层建筑层高为3.7米,建筑总高度90.8米,总建筑面积54015.23平方米。 二、本方案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严格控制城区施工噪声污染的有关要求,保证本工程施工工期,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依据以下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特别编制本施工噪声污染控制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深圳市有关法规及强制性标注》 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以达到如下目标:

1、施工噪声污染控制达标; 2、无市民重大投诉; 3、无因施工噪声控制不善造成的上级处罚和通报批评; 4、上及部门检查验收达标; 三、施工噪音污染防治保证体系 在本工程施工中,成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以施工工长、技术负责人为骨干的施工噪音污染防治小组。明确项目经理为施工噪音污染防治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施工噪音污染防治的组织实施。本工程施工噪音污染防治保证体系如下:

施工噪音污染防治方案

1 编制依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3 深圳市有关法规及强制性标注 1.4 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2工程概况2.1建设概况 2.1.1项目概况

施工单位深圳市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质监单位深圳市南山区建设工程质检监督组 安监单位深圳市南山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组 3施工噪音污染防治保证体系 本工程位于南山中英文学校校园内,又属于扩建项目,在原址基础上进行扩建。学校是学生学习知识的地方,理想的声音环境应该是15~40dB。对于正处于长身体、求知识时期的学生来说,他们对于外界有害因素的反应较为敏感。噪声更容易对他们的学习、生活带来干扰,导致他们阅读思维能力下降并可能危害到他们的身体健康,因此施工过程中的噪音防治是必不可少的因此我司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成立以项目经理候茴香为核心,以执行经理邱顺明、技术负责人黄邦昭、施工工长郑永安为骨干的施工噪音污染防治小组。明确项目经理为施工噪音污染防治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施工噪音污染防治的组织实施。本工程施工噪音污染防治保证体系如下: 4 噪声污染控制管理岗位职责 4.1 项目经理 4.1.1 履行承揽合同要求,制定噪声管理目标,健全管理组织,配备必要资源,对工程噪声环境管理全面负责。 4.1.2 贯彻执行务项有关环境管理的法令、法规、标准和制度,落实噪声管理措施和资源的配置。 4.1.3 项目经理负责噪声管理工作的领导,全面管理项目的噪声预防。 4.2 项目技术负责人 4.2.1 全面执行环境噪声控制措施。 4.2.2 检查分包队伍的资质证明、证书,与分包队伍签定噪声管理协议。 4.2.3 组织对职工的噪声管理教育培训工作。 4.2.4 定期检查各项噪声管理记录。 4.2.5 直接负责项目噪声管理工作,协助项目经理项目的噪声预防。 4.3 项目工长 4.3.1 预防噪声污染,保证噪声达标排放。

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_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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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2005年12月1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及其监督管理。 本条例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本条例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环境保护规划,并采取有利于声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划定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建设环境噪声达标区。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交通、城乡建设等专项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声环境质量的要求,合理规划各类功能区域和交通干线走向,并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向审批该专项规划的机关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协调其他依法行使环境噪声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机构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以及餐饮、娱乐等服务行业噪声的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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