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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安全检查存在的常见缺陷

船舶安全检查存在的常见缺陷
船舶安全检查存在的常见缺陷

船舶安全检查存在的常见缺陷

船舶安全检查存在的常见缺陷

一、基础管理方面

1、文件管理标识不清,更改不及时;一些船用产品合格证书、检验报告等未集中存放保管或找不到,不便查阅;文件摆放不整齐,没有分类存放;一些法定文件记录不规范。

2、台帐记录管理未引起重视,错记、漏记、涂改或不符合实际现象较为普遍,有的未检查就作记录,有的未按规定时限和程序检查和记录,有的检查了没有记录;一些船舶领导、部门长监督、审核、签阅不到位或没有认真审核就签字,起不到监控作用。

3、标识粘贴不规范、不醒目,破旧、褪色、脱落、污损、湿损等现象较为普遍,尤其是IMO标识、安全警示标识、管系识别和流向标识、开关和名称标识等不完整,操作规程(规则)不完善。

二、船员管理方面

1、部分船员对职责、公司的质量方针、公司指定人员、紧急情况下的联系方式等不熟悉;船舶体系培训没有真正落实,培训计划与实际不相符,没有验证或评估培训效果。

2、有不遵守作息制度的现象;药品管理不严格;劳动保护用品检查、养护或使用不当,特别是安全帽不起保护作用较为普遍,工作时有忘记戴的,有不系绳的,有松松垮垮的,一旦弯腰安全帽就落地;船员提升、考核没有填写相应的表格。

三、安全操作方面

1、航次计划船长未认真审核,没有注明关键航区和注意事项;航次所需配备的图书资料不是最新或未改正到最新,海图作业不认真,接图标识不准确,危险警示标识不完整;忘记校对天文钟,没有及时发现和消除罗经差;未按公约规定(至少每3个月一次)进行应急操舵演习;《船舶雾航安全制度》、《大风浪中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船舶进出港安全制度》、《船舶系泊安全制度》等关键措施记录不完整。

2、货物配载积载、重大件货的系固绑扎计算不准确;监装、监卸没有到位;装前、装后的检查没有落实,途中保管的失误;货运单证批注不严谨,与货运质量相关的记录、报告不全。这些往往是造成货损、货差的直接或间接原因。

3、多数轮机长没有夜航命令;个别轮机员不熟悉主机、辅机、舵机及供电失灵时的应急操作;对机电设备的运行参数记录不完整;个别船员进行车钳焊作业时没有遵守安全规定。

4、《油类记录簿》和《垃圾记录簿》记录有错漏;设备有滴漏油现象,机舱底污水过多;加装燃油、滑油时没有严格遵守移油操作程序;垃圾公告牌腐蚀后看不清,垃圾没有分类收集、存放和处理。

5、劳保用品不全;电源接头、插座、电线状态不良,照明不足或灯具状态不良;缆绳磨损严重,缆绳上桩没有挽成“8”字形;开关舱检查不到位;危险作业时,值班人员、责任人、安全监督员的检查监督制度没有落实好。

四、应急反应方面

1、部分干部船员不熟练弃船、消防、溢油、应急舵等四种强制性演习程序以及公约要求的相关规定;个别驾驶员不熟练遇险、紧急、安全的报警或有效通信;对18种紧急情况下所采取的应急措施、责任分工和注意事项不清楚或不全面;防火控制图上标识与实物存放地点不一致;应变部署表编制有遗漏或缺少英文版的应变部署表;《训练手册》、《船舶防火安全培训与操作手册》没有满足人手一册或仍使用旧版本的《训练手册》;《船上油污应急计划》记录不规范。

2、弃船演习救生衣穿着不规范,演习过程步骤不协调,动作不熟练,物品携带不齐全,

甚至有危险动作或以往的演习记录有作假现象;消防演习缺乏实战性,穿消防服和探火动作不熟练,灭火方法错误;不能区别应急舵试验与演习,其中试验或应急操舵的项目不能满足要求;没有结合本船实际完成各种消防救生训练和授课,对未能接受培训和听课的船员没有标识补课;部分船员不熟悉通用报警系统或识别报警信号;对消防救生设备的使用方法不熟练。

五、设备维护方面

1、通信设备操作不熟练,产生误报警;对ARPA雷达不能正确有效地使用;电罗经、磁罗经产生较大误差;发射天线没有“高压危险”警示标志或标志不醒目;航行灯箱门打不开,遮光挡板锈损,信号灯内积水,手提摩斯灯失效;汽笛拉索缺保养,号钟丢失;烟火探测器局部失效,号型、信号旗、国旗破损或严重污损。

2、船体、上层甲板、桅房、信号桅等有保养死角;舷墙肘板裂损,栏杆、直梯变形或断损、踏板、风筒、水密门、灯架锈损等未及时修复;管系阀门开关锈死或有滴漏现象;锚机、绞缆机、起货机和升降机底座锈蚀,刹车部件状况不良,轴封或液压系统漏油;司多间、工作间、油漆间内不整洁,照明不足,有漏水或油污;加油嘴长期不加油,锈损或被油漆封堵。

3、老旧船货舱内锈蚀较严重,双层底、前后尖舱、污水井未定期检查;货灯检查保管不善;舱盖水槽、边板、铰链锈损;起货设备活动部件加油不足,绳索缺乏整理,磨损超极限部位没有及时修复。

4、主、辅机安全保护试验无记录,设备的外观清洁、备件的管理和保养不足;主、辅机油压、水温、排烟温度、油雾浓度、舱底污水警报测试等记录不全;锅炉水位表考克不灵活或有漏汽现象,烟腔人孔盖密封不严;马达转换功能试验记录不完整;管系、阀门标识不全、不规范,锈烂部位未作永久性修理。

5、污水处理场所告示牌没有中文或英文;油水分离器出海管有拆装痕迹;焚烧炉使用记录不正确;集油槽内有杂物或闷头旋塞不全。

6、救生筏检验日期看不清,易断绳连接错误;救生艇筏架锈蚀或烂穿;系固钢索、止晃索锈损;救生艇内属具、部件失效,标识不清;救生圈裂损、边索断损、反光带脱落,自亮灯浮失效;救生衣霉烂、绳断,哨笛、衣灯失效或丢失;国际通岸接头螺栓配备不全或不匹配;应急照明缺保养和标识;消防栓胶圈老化失效,皮龙箱锈烂或内有杂物,皮龙破损,水枪变形损坏;CO2灭火系统标识不全,配件不足,三通阀不活络,瓶头阀松动,操作不熟练;手提式灭火器固定不当,胶管老化,瓶体锈蚀;应急通道堆放有杂物。

六、综合管理方面

1、部分高级船员对如何监控理解不足,自查自纠没有完全落实;对一些不符合情况没有及时报告,甚至分不清哪些是不符合;对已发生的事故或险情未能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记录或证据不全;没有定期组织管理评审。

2、部分船员优质服务意识还不够,在缩短在港停时、提高装卸效率、组织扩大自修、节省各项费用、开展技术革新、组织QC活动等方面仍还没有完全投入。

3、党支部工作计划、学创活动计划不全,船舶管理不严,学习制度不落实,放松对船员的政治思想教育,记录不详,争先创优意识不强,民主管理、船舶文化气氛不浓厚,安全保卫防范时紧时松,伙食管理、卫生状况较差等现象仍有不同程度的存在。

船舶管理要想符合ISM规则、满足PSC检查要求、达到国际化标准,单靠一个人或几个人是不够的,而是要靠全体船岸员工的不懈努力。因此,全体船员应当引起高度重视,统一认识,注重实效,做好本职工作,做好身边的每一件事;在实际工作中要按体系程序去做,有计划、有实施、有检查、有记录;在各项操作中要按规章制度去做,不要盲目操作,不要主观操作,不要违章操作,不要单凭经验操作,共同促进船舶的规范化管理和全面建设。

北海海事局船舶安全检查员情况一览表

北海海事局船舶安全检查员情况一览表 序号姓名持证类别和编号所在单位/部门/职务 1 耿富海A类北海海事局副局长 2 李平A类A3610 北海海事局铁山港海事处处长 3 莫斌珍A类A3627 北海海事局通航处科员 4 徐辉A类A3623 北海海事局党群工作部主任 5 秦晓斐A3624 北海海事局政务中心主任 6 余飞A类已培训未持证北海海事局铁山港海事处副处长 7 沈睿A类已培训未持证北海海事局铁山港海事处副处长 8 陈文华B类北海海事局合浦海事处处长 9 刘军B类北海海事局合浦海事处副处长 10 吴志禄B类北海海事局侨港海事处主任科员 11 刘亦舒B类北海海事局装备办主任 12 周君球B类北海海事局侨港海事处副处长 13 周怀集B360003 北海海事局合浦海事处科员 14 蔡传耿B360005 北海海事局涠洲海事处科员 15 蔡振隆B360004 北海海事局合浦海事处科员 16 梁云浩B类北海海事局铁山港海事处科员

17 郑锋B36000 北海海事局铁山港海事处科员 19 龙光俊C级北海海事局执法督察处处长 20 匡锐C级北海海事局职务中心副主任 21 吴子能C360004 北海海事局通航处副处长 22 王洪显C级北海海事局船舶处科员 23 陈建明C360111 北海海事局装备办副主任 24 陈东华C360262 北海海事局督察处副主任科员 25 刘兴党C360110 北海海事局侨港海事处处长 26 胡犊C360113 北海海事局铁山港海事处科员 27 罗欢C360053 北海海事局船舶处科员 28 冯锦棉C360116 北海海事局侨港海事处科员 29 王伟C360114 北海海事局指挥中心科员 30 徐啸鸣C360117 北海海事局指挥中心科员 31 许国钊C级北海海事局指挥中心科员 32 赵裕桁C360051 北海海事局船舶处科员 33 张明华C360003 北海海事局侨港港海事处副处长 34 朱中兵C360048 北海海事局涠洲海事处副处长 35 朱立C级北海海事局执法督察处副主任

船舶安全检查工作程序

编号:SM-ZD-27766 船舶安全检查工作程序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船舶安全检查工作程序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规范船舶安全检查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制定本程序。 A 部分通用部分 1 船舶安全检查员(以下简称“检查员”)登轮实施检查前,应根据船舶种类、建造时间、尺度、吨位、航区确定适用的我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强制性规范以及我国缔结、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的要求。 2 检查员实施船舶安全检查时,应当向船方出示能够显示其身份和对应资质的检查员证件,表明来意。尚未取得相应资质的见习人员应向船方出示《海事行政执法证》。 3 船舶安全检查对船舶适用项目实施抽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3.1 船舶配员; 3.2 船舶和船员有关证书、文书、文件、资料; 3.3 船舶结构、设施和设备;

船岸安全检查表

船/岸安全检查表 船名 泊位港口 抵达日期抵达时间 填表须知 为保证安全作业,下列所有问题的答复均是肯定的,可在相应的方格内清楚地打上(√)标号。如果不能给予肯定回答,应说明理由,而且船舶和码头之间均达成关于应采取的适当预防措施的协议。如果认为有的问题不适用,应在备注栏里加以说明。 ―船舶‖和―码头‖栏目下的方格,表示由负责方实施检查。 在―代码‖栏目里的A,P或R字母,分别表示如下的意义: A –(协议)表示该检查项应通过协议或程序来处理,并在检查表中的―备注‖栏中明确或者通过其它一些双方可接受的表格来交流这些协议和程序。 P—(批准)在否定回答的情况下,未经主管当局的书面许可,不可进行作业。R—(复查)表示在不超出声明同意的时间间隔须重复检查的项目。 仅在所有方检查和接受他们分配的职责和责任后方可签署共同声明

我们, 下面签名者, 已经对本安全检查表内A/B部分的各个项目,如果适用, 包括C或D部分的项目,根据指导进行了检查,并确信就我们所了解的情况,我们所填写的内容是正确的。 我们对协议进行复查的项目也已作好安排,并同意在不超过时间间隔必须对那些―代号‖栏中标有―R‖的项目进行复查。 如果我们获知任何项目的状态发生变化,将立即通知另一方。

船/岸安全检查重复检查表 船名:泊位: 到港日期:开始装/卸作业时间: 时间 项目 A1(共) A2(共) A3(共) A4(共) A5(码) A6(船) A1(码) A1(码) A1(船) A1(码) B1(码) B2(共) B3(共) B4(共) B6(共) B9(共) B1(共) B1(共) B1(码) B1(船) B1(船) B1(共) B1(共) B1(共) B2(码) 码头方面 签字 船舶方面 签字 备注: 填写说明: 1、重复检查间隔时间以船岸双方申明约定为准,表中―共‖表示船岸共同检查项目,―码‖表示仅码头检查项目,―船‖表示船舶检查项目。 2、检查正常打√,有异常情况打×,并在备注栏注明处理措施。

船舶安全检查员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船舶安全检查员管理制度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3912-26 船舶安全检查员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局船舶安全检查员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船舶安全检查员应贯彻执行国家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参与船舶安全检查相关法规、文件的拟订工作; 第三条船舶安全检查员应热爱船舶安全检查工作,服从工作安排,完成领导布置的安检工作任务; 第四条熟悉并掌握与船舶安检有关的法规、规范和国际公约,工作中坚持公正、严谨、准确的原则; 第五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和工作程序,不得超越自身职权作出决定; 第六条廉洁奉公、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不吃请、不受贿,不利用职权索取或变相索取钱、财、物; 第七条船舶安全检查员应做好所在单位安检工作的各项台帐、档案等基础管理工作; 第八条船舶安全检查站为船舶安全检查员配备船舶安全检查员工作记录簿,由各安检员自行记录日常船舶安检数据,作为船舶安全检查站考核安检员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船舶安全检查站建立奖励机制,在年终对安检工作突出的安检员进行奖励,同时也作为安检员升等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局船舶安全检查站建立船舶安全检查员档案,加强船舶安全检查员的日常管理;

船舶修造企业安全检查表

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专业检查表 (现场安全参考) 被检查单位检查日期 地址参加人员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1、起重机械1、有资质部门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2、定期的检查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3、专人指挥使用起吊(重)设备。 4、安全标志与消防器材配备齐全。 5、各类吊索具管理有序,状态良好。 2、电焊 机1、电源线、焊接电缆与焊机连接处有可靠屏护。 2、焊机外壳PE线接线正确,连接可靠。 3、焊机一次侧电源线不得拖地或跨越通道使用,拖地时要加装保护装置。 4、焊机二次线连接良好,一根线不超过3个,接头部位要符合规定要求。 5、焊机使用场所清洁,无严重粉尘,周围无易燃易爆物。 3、气瓶1、气瓶状况: ①在检验周期内使用;要具有检测检验部门的检验合格证。 ②外观无缺陷及腐蚀,气瓶外观无缺陷,无机械性损伤和严重腐蚀。 ③漆色及标志正确、明显。 ④安全附件齐全、完好(气瓶专用爆破片、安全阀、易熔合金塞、瓶阀、瓶帽、防震圈等)。 2、储存要求 ①仓库状况良好,安全标志完善(气瓶应储存于专用库内,库房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它热源,有防止阳光直射库内的措施,库内应通风良好及保持干燥,库房门口应有醒目的安全标志)。 ②标记明显,间距合理(空、实瓶的存放处应有明显标识,并保持间距1.5M 以上)。 ③各种瓶及空、实瓶应分开存放,存放量符合规定(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的气瓶必须规定储存期限,应避开放射性射线源,存放量应参照“危险化学品库”存放规定,气瓶放置应整齐并戴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卧放时头部朝同一方向)。 ④各种护具及消防器材齐全、可靠(库内及附近应设置防毒护具或消防器材,灭火器的配置参照“危险化学品库”的有关规定)。 3、安全使用 ①防倾倒措施可靠(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不少于5M。两者均应设立专用

船舶安全检查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1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15号2009年12月1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已于2009年10月29日经第10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盛霖 二○○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船舶安全检查活动,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防止船舶造成水域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我国缔结、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对中国籍船舶以及航行、停泊、作业于我国港口(包括海上系泊点)、内水和领海的外国籍船舶实施的安全检查活动。 本规则不适用于军事船舶、公安船舶、渔业船舶和体育运动船艇。 本规则所称“船舶安全检查”,是指海事管理机构按照本规则规定的程序,对船舶技术状况、船员配备及适任状况等进行监督检查,以督促船舶、船员、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以及船舶检验机构、发证机构、认可组织等有效执行

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范,以及我国缔结、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 第三条船舶安全检查遵循依法、公正、诚信、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统一管理全国的船舶安全检查工作。 其他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开展船舶安全检查工作。 第二章船舶安全检查和处理 第五条船舶安全检查分为船旗国监督检查和港口国监督检查。 船旗国监督检查是指对中国籍船舶实施的船舶安全检查;港口国监督检查是指对航行、停泊、作业于我国港口(包括海上系泊点)、内水和领海的外国籍船舶实施的船舶安全检查。 第六条船舶安全检查,应当由至少两名安全检查人员于船舶停泊或者作业期间实施。 禁止对在航船舶进行安全检查,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从事船舶安全检查的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船舶安全检查知识和技能,并取得相应等级的船舶安全检查资格证书。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配备足够、合格的船舶安全检查人员和必要的装备、资料等,以满足船舶安全检查工作的需要。

船舶安全检查工作程序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2879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船舶安全检查工作程序详 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船舶安全检查工作程序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为规范船舶安全检查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制定本程序。 A 部分通用部分 1 船舶安全检查员(以下简称“检查员”)登轮实施检查前,应根据船舶种类、建造时间、尺度、吨位、航区确定适用的我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强制性规范以及我国缔结、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的要求。 2 检查员实施船舶安全检查时,应当向船方出示能够显示其身份和对应资质的检查员证件,表明来意。尚未取得相应资质的见习人员应向船方出示《海

事行政执法证》。 3 船舶安全检查对船舶适用项目实施抽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3.1 船舶配员; 3.2 船舶和船员有关证书、文书、文件、资料; 3.3 船舶结构、设施和设备; 3.4 载重线要求; 3.5 货物积载及其装卸设备; 3.6 船舶保安相关内容; 3.7 船员对与其岗位职责相关的设施、设备的实际操作能力以及中国籍船员所持适任证书所对应的适任能力; 3.8 船员人身安全、卫生健康条件; 3.9 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体系的运行有效性; 3.10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国际公约要求

船舶安全检查制度

船舶安全检查制度 Ship Safety Inspection System 1.船舶安全检查的目的是促使船舶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符合船舶检验证书所载的各项要 求,满足船舶的适航条件,促进各项安全规章和操作规程的切实执行,保障船舶安全营运。The purpose of Ship Security Examination is to promote ship to maintain good technical status, accord with vessel inspection certificate contained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ship seaworthy, satisfy the conditions, to promote all safety rules and operating rules for the practical implementation, safeguard shipping safety operation. 2.船舶安全检查分为:港口国检查、主管机关实施的船舶安全检查、公司各职能部门组织 的定期安全检查以及船舶按期进行的自查。 The Ship Security Examination are divided: port state inspection, the implementation of ship security inspection done by competent authority, the regular safety inspection done by company each department organization's and Marine undergo the self-examination. 3.主管机关实施的船舶安全检查由公司安监部负责联络,结束后船长将主管机关的船舶 “安全检查通知书”及时反馈公司安监部,岸基各职能部门指导船方对本部门业务相关的缺陷实施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The competent authority of the ship security examination implementation by the company control safety department is responsible to contact, after such examination the captain will "safety inspection notice" timely feedback to company control safety department, each shore-based department should guide relevant vessel to rectify and reform, and implemented corrective completed within the prescribed time. 4.公司对船舶的定期安全检查 Companies in the vessel’s regular safety inspection 4.1.检查部门:安监部、SMS办公室、机务部、船员部。 Inspection Dep.: Safety Supervision Dep.; SMS Office; Technical Dep.; Crew Dep. 4.2.检查周期为每6个月一次。如船舶不回国内港口,安监部可委托船长进行检查,并把 检查结果反馈给安监部。 Inspection cycle is once every 6 months time. If vessel didn't return domestic ports, Safety Supervision Dep. may entrust the captain for inspection, and the results feedback to the Safety Supervision Dep. 4.3.各个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各自管理内容的检查,内容参照(SMI-0102-1)船舶安全检查/ 自查记录/报告表的标识进行,但也不限于现有的标识内容。 Each department is responsible for respective according to function division management content of check, content reference (SMI–0102-1)ship safety inspection/self-inspection record/report form., but which is azonic present marked contents. 4.4.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检查人员要及时向船上指出,填写(SMI-0102-2)公司主管人 员登轮检查情况记录/处理表,重大问题应按SMP-0910不符合规定情况、事故和险情的报告分析和纠正程序的规定执行。 For the problem found in inspection, the check personnel should promptly points out to the ship, fill in(SMI-0102-2)Inspection record/disposal table for supervisor aboard ship, the severe problem would execute the regulation as per the SMP - 0910 unconformity with the provisions, accidents and danger report analysis and corrective procedures hereof. 4.5.船长应组织各部门人员按整改要求实施整改,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 The captain should organize personnel of all departments to rectification as per requirements, and made within the prescribed time limit. 4.6.下次公司检查时,应对上次检查中发现的缺陷进行复查。 The company inspect relevant vessel next time, should review the deficiencies which discovered during last inspection. 5.船舶安全检查的自查 Self-check of vessel safety inspection

船舶检查表

船舶检查表 证书资料及文件 1.消防设备及属具证书 序号证书名称备注 1.1 CO2/1211灭火系统钢瓶检验及管路畅通检验证书 1.2 泡沫液检验证书 1.3 灭火机检验证书 1.4 舟车式灭火机检验证书 1.5 手提泡沫装置检验证书 1.6 消防栓、水龙带、水枪、水龙带箱等检验证书 1.7 消防员装备(呼吸器、空气瓶、防火服、电筒、防火绳、太平斧等)检验证书 2.救生设备及属具证书 序号证书名称备注 2.1 气涨救生筏、静水释放器检验证书 2.2 救生烟雾信号检验证书 2.3 压缩饼干检验证书 2.4 淡水检验证书 2.5 急救药品检验证书 2.6 救生艇罗经检验证书(后备的) 2.7 保温救生服及保温用具检验证书 2.8 抛绳器(枪、绳、弹头)检验证书 2.9 救生衣、救生圈自亮浮灯检验证书 2.10 救生衣、救生圈检验证书 2.11 救生艇空气箱检验证书 2.12 封闭式救生艇空气瓶检验证书 2.13 救生艇检验证书(无专门检验证书时应查检验记录) 2.14 绞艇装置检验证书(无专门检验证书时应查检验记录) 2.15 登艇软梯检验证书 2.16 吊艇索及放艇钢丝(有此装置的救生艇)检验证书 2.17 EEBD检验证书 3.手册、指南、资料(不限于此) 序号证书名称备注 3.1 消防、救生相关的IMO标志 3.2 分管设备技术资料及操作说明书:有序存放

航行 1.班作业会 序号检查内容备注 1.1 航行接班前由接班驾驶员组织召开 1.2 会议前接班驾驶员应查阅“班作业会记录簿”、“航道通电记录簿”、“航海安全信息簿”、“夜航命令簿”(夜航时)等 1.3 根据本工班的计划航段的船舶密度、活动规律、航道环境、航行条件(天气、能见度)、航次会决定及船长对本班的安全指令亲自制定安全措施,并在会议上布置 2.海图作业与定位 序号检查内容备注 2.1 定位方法和定位间隔时间是否符合航行计划和当时环境的要求,环境许可应用两种定位方法(GPS / 陆标) 2.2 定位时应同时准确在《航海日志》上记录和海图上划船位 3.船长监航 序号检查内容备注 3.1 船长监航段是否在航行计划中标注 3.2 是否在班作业会上明确监航水域和要求 3.3 是否提前15分钟通知船长 3.4 是否按规定在《航海/ 行日志》进行记录 4.利用随船进行动态检查以下航行操作规定(不限于此)是否有效执行 序号检查内容备注 4.1 能见度不良时的操作规定 4.2 锚泊、系离泊、掉头安全操作要求 4.3 驾驶台规则 4.4 航行值班规定 4.5 海图作业规定(海船) 4.6 船舶防台操作规定 4.7 船舶冰区操作规定 4.8 海上限制水域航行规定(海船) 4.9 恶劣天气航行操作特殊要求 4.10 液货船防污染管理规定 4.11 关键性设备和系统故障时的行动 4.12 VTS报告规定 4.13 长江水域航行操作规定 4.14 长江下游分道航行规则及其它有关水域(海域)分道航行规则 4.15 长江航段船舶定线制规定 4.16 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和内河避碰规则 4.17 航次会、班作业会 4.18 应急演习与训练 4.19 航行中洗舱操作及货物保管

船舶安全检查员管理制度(新编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船舶安全检查员管理制度(新编 版)

船舶安全检查员管理制度(新编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局船舶安全检查员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船舶安全检查员应贯彻执行国家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参与船舶安全检查相关法规、文件的拟订工作; 第三条船舶安全检查员应热爱船舶安全检查工作,服从工作安排,完成领导布置的安检工作任务; 第四条熟悉并掌握与船舶安检有关的法规、规范和国际公约,工作中坚持公正、严谨、准确的原则; 第五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工作程序,不得超越自身职权作出决定; 第六条廉洁奉公、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不吃请、不受贿,不利用职权索取或变相索取钱、财、物; 第七条船舶安全检查员应做好所在单位安检工作的各项台帐、档案等基础管理工作; 第八条船舶安全检查站为船舶安全检查员配备船舶安全检查员工

船舶安全检查员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2592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船舶安全检查员管理制 度标准版本

船舶安全检查员管理制度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局船舶安全检查员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船舶安全检查员应贯彻执行国家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参与船舶安全检查相关法规、文件的拟订工作; 第三条船舶安全检查员应热爱船舶安全检查工作,服从工作安排,完成领导布置的安检工作任务; 第四条熟悉并掌握与船舶安检有关的法规、规范

和国际公约,工作中坚持公正、严谨、准确的原则; 第五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工作程序,不得超越自身职权作出决定; 第六条廉洁奉公、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不吃请、不受贿,不利用职权索取或变相索取钱、财、物; 第七条船舶安全检查员应做好所在单位安检工作的各项台帐、档案等基础管理工作; 第八条船舶安全检查站为船舶安全检查员配备船舶安全检查员工作记录簿,由各安检员自行记录日常船舶安检数据,作为船舶安全检查站考核安检员工作

业绩的重要依据,船舶安全检查站建立奖励机制,在年终对安检工作突出的安检员进行奖励,同时也作为安检员升等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局船舶安全检查站建立船舶安全检查员档案,加强船舶安全检查员的日常管理; 第十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这里写地址或者组织名称 Write Your Company Address Or Phone Number Here

船舶安全检查记录使用表.doc

柘木乡船舶安全检查记录表 船舶名称:船主:电话: 检查 检查内容是否存在 检查部位 项目 安全隐患 1. 电缆电缆是否老化,是否裸露 2.使用明火 3.机舱、住宿安全 4. 甲板堆放杂 物 5.扶梯 6.洒水系统 7.消防系统 救生 1. 救生衣 设备 2. 救生圈 1.设备 防污 2. 排水 染 3. 管线 4. 附属设备是否有使用液化气灶,明火使用痕迹,检查液化气灶是否 藏在柜子 是否有临时拉电线现象,灯具、线板是否防爆 甲板是否有可移动的铁制品、危险物(油桶,自行车,铁 制的梯子等) 岗位扶梯是否状态良好(泵舱油舱扶梯是固定的,其他 不固定的是否铺绝缘垫) 甲板洒水系统是否正常,是否覆盖要求区域 消防栓,消防箱是否使用正常,标识是否清楚 是否按规范配备,是否按规定地方安放 是否按规定放妥,是否双面标识,重量符合规定,是否有 带救生索的救生圈 船舶是否按照国家船舶防污染的要求配置相关设备,是否 具有有效的防污染能力 排水、排污的部署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令人满意 船壳、舱壁、阀门和管线包括液压管线是否完好无渗漏并 定期检查 是否备妥有效物品来处理少量溢油,如吸油毡、集油桶等 证书 1. 船员证书证书是否齐全,持证人是否签字,服务簿是否填写正确

检查 检查部位项目 记录检查内容 是否存在 安全隐患 2. 航行日志 3. 轮机日志 4. 油类记录 1. 甲板,船壳 2. 机舱 船舶 3. 生活区 保养 4. 泵间 5. 系泊设备 6. 附属设备 1. 设备 通信 2. 电源 设备 3. 定位系统 4. 联络方式现场负责人签字:检查组人员签字:填写是否规范(日志填写贯连,时间不间断,签名) 填写是否规范(日志填写贯连,时间不间断,签名) (机器处所)填写是否规范(装燃料油数量,时间、地点, 机舱油污水排放记录) 船壳、甲板油漆是否整洁,整齐,铁锈是否严重,船体是 否没有裂痕或凹陷 排气管是否隔热包扎,机器外观是否良好,是否有油污、 存在脏乱等安全隐患 安全标识张贴是否齐全,房间住所是否整洁 泵间舱底是否有油污,舱底是否整洁整齐,排气管是否隔 热包扎 系泊装置及其他设备是否良好,放置是否杂乱 所挂缓冲轮胎等防撞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所系缆绳 是否符合 通信设备及操作是否符合最低要求,信号灯是否好用 应急电瓶是否处于良好状态且已经充满电 GPS等定位设备是否运行良好 遇有应急情况,对联系人、联系电话是否明确 电话: 检查时间:单位盖章:

船舶安全检查工作程序

船舶安全检查工作程序 为规范船舶安全检查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制定本程序。 A 部分通用部分 1 船舶安全检查员(以下简称“检查员”)登轮实施检查前,应根据船舶 种类、建造时间、尺度、吨位、航区确定适用的我国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强制性规范以及我国缔结、加入的 有关国际公约的要求。 2 检查员实施船舶安全检查时,应当向船方出示能够显示其身份和对应资 质的检查员证件,表明来意。尚未取得相应资质的见习人员应向船方出 示《海事行政执法证》。 3 船舶安全检查对船舶适用项目实施抽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 容: 船舶配员; 船舶和船员有关证书、文书、文件、资料; 船舶结构、设施和设备; 载重线要求; 货物积载及其装卸设备;

船舶保安相关内容; 船员对与其岗位职责相关的设施、设备的实际操作能力以及中国籍船员所持适任证书所对应的适任能力; 船员人身安全、卫生健康条件; 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体系的运行有效性;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国际公约要求的其它检查内容。 4 检查员可以根据需要,采取以下方式对船舶进行检查: 查阅证书、文书以及相关记录; 现场核查; 询问; 要求船员测试或操纵船舶设施、设备; 要求船方进行相关演习。 5 检查员在检查过程中应注意搜集相关缺陷,特别是滞留缺陷的支持证 据。检查员可采取摄像、录影、录音,扫描、复印、探测、记录等一切 有效手段收集证据。 6 除特定原因外,选择目标船实施船舶安全检查应尽量避免以下情形:

船舶拟定开航前2小时内; 对在航船舶进行检查或拦截在航船舶驶往指定地点接受检查。 7 船方可就船舶安全检查时发现的缺陷及处理意见进行陈述和申辩,检查 员应充分听取。如缺陷及处理意见不合理,检查员可当场调整或撤销有 关缺陷及处理意见。 B 部分港口国监督检查 第1条目标船选择 海事管理机构应收集在本辖区停泊、作业船舶的信息。船舶信息的收集,可结合港口国监督计算机信息系统、船舶动态管理系统等相关信息系统 进行。 经《亚太地区港口国监督谅解备忘录》成员当局检查的外国籍船舶,自检查完毕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进行检查,但下列船舶除外:客船、油船、液化气船、散装化学品船; 发生水上交通事故或者污染事故的船舶; 被举报低于安全、防污染、保安、劳工条件等要求的船舶; 新发现存在若干缺陷的船舶; 依选船标准核算具有较高安全风险指数的船舶;

船舶安全检查员管理制度

编号:SY-AQ-00551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船舶安全检查员管理制度 Ship safety inspector management system

船舶安全检查员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局船舶安全检查员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船舶安全检查员应贯彻执行国家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参与船舶安全检查相关法规、文件的拟订工作; 第三条船舶安全检查员应热爱船舶安全检查工作,服从工作安排,完成领导布置的安检工作任务; 第四条熟悉并掌握与船舶安检有关的法规、规范和国际公约,工作中坚持公正、严谨、准确的原则; 第五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工作程序,不得超越自身职权作出决定; 第六条廉洁奉公、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不吃请、不受贿,不利用职权索取或变相索取钱、财、物; 第七条船舶安全检查员应做好所在单位安检工作的各项台帐、档案等基础管理工作;

第八条船舶安全检查站为船舶安全检查员配备船舶安全检查员工作记录簿,由各安检员自行记录日常船舶安检数据,作为船舶安全检查站考核安检员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船舶安全检查站建立奖励机制,在年终对安检工作突出的安检员进行奖励,同时也作为安检员升等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局船舶安全检查站建立船舶安全检查员档案,加强船舶安全检查员的日常管理; 第十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船舶安全检查员考试答案(题库版)

船舶安全检查员考试答案(题库版) 1、判断题外部恶劣天气(诸如狂风、急流等)影响将导致艇筏严重漂移。() 点击查看答案 2、判断题随着船舶技术的不断进步,船舶的安全性、可靠性不断提高,故可以减少航海知识、技能方面的学习。() 点击查看答案 3、判断题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救生设备更为先进,因此海上遇险者一定会脱险获救。() 点击查看答案 4、判断题随着现代航海科技的发展,救生设备也将更为先进,船与岸、船与船之间的通信也将更为便捷,海上搜救更为快速。() 点击查看答案 5、判断题求生者晕浪会动摇求生意志。() 点击查看答案 6、判断题遇难者位置不明,是弃船求生过程中将会遇到的危险之一。() 点击查看答案 7、判断题救生艇筏体积较小,导致其在海上剧烈的摇摆,必然会使人员出现晕浪症状。() 点击查看答案 8、判断题海上求生训练的目的是锻炼每个人员,提高其求生的意志,增强生存的信心。() 点击查看答案 9、判断题当听到船舶发出弃船信号时,船上人员应等待船长明确的通知。() 点击查看答案 10、问答题船舶舵角指示器有何要求?

点击查看答案 11、单项选择题通过海上求生的训练,要使每个受训者达到()。①清楚地知道各种救生设备在船舶上的配置情况;②能正确进行船舶弃船演习并掌握弃船求生信号;③熟悉和掌握海上漂流待救中的求生知识和技能;④锻炼受训者海上求生的意志,增强海上求生时的生存信心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③④ 点击查看答案 12、判断题海上求生的三个要素是救生设备、食物和淡水。() 点击查看答案 13、判断题船舶垂直装设两盏及以上的号灯时,长度为50m及以上的船舶,号灯间距应不小于2.5m。 点击查看答案 14、判断题从遇难者自身角度来看,生存时间越长获救机会越大。() 点击查看答案 15、单项选择题雷达由天线、显示器、雷达中频电源和()四个分机组成。 A.收发机 B.接收机 C.收发开关 点击查看答案 16、单项选择题海难是一种()事故。 A.普通 B.人为 C.灾难性 点击查看答案 17、填空题船舶垂直装设两盏及以上的号灯时,长度为50m及以上的船舶,号灯间距应不小于(),其中最低一盏应装设在船体以上高度不小于()处。 点击查看答案

港口、码头船岸检查表

船/岸安全检查表 SHIP/SHORE SAFETY CHECK LIST Ship’s Name 船 名………………………………………. Berth 泊位………………………………………Port 港 口………………………………………. Date of Arrival 抵达日期…………………………………….. Time of Arrival 抵达时间……………………………………... 填表须知 INSTRUCTIONS FOR COMPLETION: 为保证安全作业,下列所有问题的答复均是肯定的,可在相应的方格清楚地打上(√)标号。如果不能给予肯定回答,应说明理由,而且船舶和码头之间均达成关于应采取的适当预防措施的协议。如果认为有的问题不适用,应在备注栏里加以说明。 The safety of operations requires that all questions should be answered affirmatively by clearly ticking (√) in the appropriate box. If an affirmative answer is not available, the reason should be given and agreement reached upon appropriate precautions to be taken between the ship and the terminal. Where any question is considered to be not applicable, then a note to that effect should be inserted in the remarks column. “船舶”和“码头”栏目下的方格,表示由负责方实施检查。 A box in the column ‘ship’ and ‘terminal’ indicates that the party concerned should carry out checks. 在“代码”栏目里的A,P或R字母,分别表示如下的意义: The presence of the letters A, P or R in the column ‘Code’ indicates the follow ing: A –(协议)表示该检查项应通过协议或程序来处理,并在检查表中的“备注”栏中明确或者通过其它一些双方可接受的表格来交流这些协议和程序。 A–(‘Agreement’). This indicates that the referenced consideration should be addressed by an agreement or procedure that should be identified in the ‘Remarks’ column of the Check List, or communicated in some other mutually acceptable form. P—(批准)在否定回答的情况下,未经主管当局的书面许可,不可进行作业。 P–(‘Permission’). In the case of a negative answer to the statements coded ‘P’, no operations are to be conducted without the written permission from the appropriate authority. R—(复查)表示在不超出声明同意的时间间隔须重复检查的项目。 R–(‘Re-check’).This indicates items to be re-checked at appropriate intervals, as agreed between both parties and stated in the declaration.

17-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 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1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已于2009年10月29日经第10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盛霖 二○○九年十一月三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船舶安全检查活动,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防止船舶造成水域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我国缔结、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对中国籍船舶以及航行、停泊、作业于我国港口(包括海上系泊点)、内水和领海的外国籍船舶实施的安全检查活动。 本规则不适用于军事船舶、公安船舶、渔业船舶和体育运动船艇。 本规则所称“船舶安全检查”,是指海事管理机构按照本规则规定的程序,对船舶技术状况、船员配备及适任状况等进行监督检查,以督促船舶、船员、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以及船舶检验机构、发证机构、认可组织等有效执行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范,以及我国缔结、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 第三条船舶安全检查遵循依法、公正、诚信、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统一管理全国的船舶安全检查工作。 其他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开展船舶安全检查工作。 第二章船舶安全检查和处理 第五条船舶安全检查分为船旗国监督检查和港口国监督检查。 船旗国监督检查是指对中国籍船舶实施的船舶安全检查;港口国监督检查是指对航行、停泊、作业于我国港口(包括海上系泊点)、内水和领海的外国籍船舶实施的船舶安全检查。 第六条船舶安全检查,应当由至少两名安全检查人员于船舶停泊或者作业期间实施。 禁止对在航船舶进行安全检查,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从事船舶安全检查的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船舶安全检查知识和技能,并取得相应等级的船舶安全检查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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