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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指数

2008年2月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指数
2008年2月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指数

2008年2月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指数

注:同比以去年同月价格为100,环比以上月价格为100。

“90平方米住房价格指数”指90平方米及以下新建住房价格指数。

2008年2月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指数续表

注:同比以去年同月价格为100,环比以上月价格为100。

“90平方米住房价格指数”指90平方米及以下新建住房价格指数。

⒈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的计算方法。

○V房地产价格统计 报表制度 (简明版本) (2018年定期统计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制定 20XX年11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 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录 一、总说明1 二、报表目录3 三、调查表式4 四、主要指标解释7 五、附录8

一、总说明 (一)调查目的 为了解和掌握相关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及其变动情况,为做好国民经济核算和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满足社会公众需要提供基础数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特制定本调查制度。 (二)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是商品住宅销售价格、面积、金额等相关基础资料。其中新建商品住宅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住宅所在项目(楼盘)名称、项目地址、幢号、总层数、所在层数、住宅结构、建筑面积、成交总价(合同金额)、签约时间等;二手住宅调查内容主要包括:成交住宅所在小区或社区名称、位置、住宅类型、住宅所在区域、住宅所在地段、本月销售面积、本月销售金额、样本住宅上月销售单价、样本住宅本月销售单价等。 (三)调查方法 ⒈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的调查方法。 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调查为全面调查,基础数据直接采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签数据。 ⒉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的调查方法。 二手住宅销售价格调查为非全面调查,采用重点调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按照房地产经纪机构上报、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与调查员实地采价相结合的方式收集基础数据。 为保证二手住宅销售价格调查的科学性和可靠性,在选取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二手住宅样本时遵循以下原则: ⑴选取房地产经纪机构要注重代表性。为保证调查资料的可靠性和连续性,要统筹考虑各种因素,选择规模大、实力强、营业额占当地总营业额比重较大、经营状况比较稳定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并尽量兼顾内资、港澳台商投资、外商投资等不同注册登记类型。选取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总营业额一般应占当地二手住宅总营业额的75%以上。房地产经纪机构应按规定内容和要求填报调查表。 ⑵选取住宅样本要兼顾不同地理位置。综合考虑住宅类型、区域、地段、结构等统计口径的一致性,保证上月、本月价格同质可比。由于存在级差地租,不同地理位置的住宅单位面积价格差异较大。在选取住宅样本时,要分区域(辖区)、分类型从上月及本月销售的住宅中分别选取销售量(套数)所占比重最(较)大、同质可比性和代表性强且交易时间最接近每月15日的一套住宅。如每月15日前、后两日均有同质可比住宅时,选取后者作为样本住宅。 (四)调查对象 房地产管理部门和房地产经纪机构等。 (五)调查范围 调查城市包括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城市(不含拉萨市)和计划单列市(共35个),以及唐山、秦皇岛等其他35个城市(以下简称“其他35个城市”)。调查范围为70个大中城市的市辖区,不包括县。 (六)调查组织方式 ⒈新建商品住宅基础数据。 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城市(不含拉萨市)、计划单列市等35个城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按照《关于加强协作共同做好房地产价格统计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XX〕93号)规定的内容与时间向当地国家统计局调查总队或调查队提供自然月度基础数据。唐山、秦皇岛等其他35个城市房地产管理部门依照《关于加强协作共同做好房地产价格统计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XX〕93号)要求,向当地国家统计局调查总队或调查队提供自然月度基础数据。相关调查总队、调查队将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的上个自然月新建住宅交易网签数据用专用存储设备拷贝,确保数据安全,并按照统一规则进行标识。 ⒉二手住宅基础数据。

毕业论文之房地产价格分析

在房地产行业飞速发展的今天,如何确定商品房的价格成为开发商关注的热点问 题。房地产价格是购房者、开发商以及竞争同行最敏感因素。房地产企业为了实现预定的价格目标,必须在充分了解定价方法的基础上找出较优的方法,得出合理的定价,以保证企业利润的实现。 第一章影响XX市商品房定价的因素分析 1.1 一般性因素 1.1.1 供求分析 2008年1-4月,XX市房地产开发投资继续保持增长,共完成投资35.0亿元,同比增长27.3%;商品房施工面积763.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8.3%;商品房竣工面积98 . 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2.6%;商品房销售面积84.3万平方米,XX 市商品房的开发并没有受到大城市房价回落的影响。房屋的供给略大于需求,从供求关系上来说,商品房价格应该下跌或者保持不变,但由于商品房投资的特殊性,XX 市商品房价格总体处于上升趋势。没有与供求关系成正比。 1.1.2 直接开发成本 原则上,房价=成本+开发商利润+税金,所以直接开发成本是房价的基本构成部分。直接开发成本主要由土地出让价格和建筑成本两部分构成,据称,土地价格可以达到房价的30%,而在不同区域和不同土地来源,成本波动较大。建筑 成本中,建筑原材料成本是最大的一块,这部分一般占到建筑成本的60%,而且 受宏观经济环境和经济政策影响较大,波动较为明显,特别是这两年物价飞速上升,建材价格比前几年也上涨很多,人工费也占了很大的比例。 由于XX 是有关土地转让数据的不完善,难以计算土地的平均价格,但从近年XX市商住土地拍卖最高价来看,已达到6650元/M2,按其容积率3.5来算,已达到1900元/M2,也就是说,XX市住宅用地价格应该不超过1900元/M2。 1.1.3 宏观政策环境 国家GDP 高速增长,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对房价起到了良好的支撑作用。在政策上,国家限制房价上涨,提高按揭利率,适度建设两限房,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和集资房.对经济而言,也采取了相关措施,如有效抑制泡沫房产经济,防止通货膨

房地产指数指标

房地产指数指标 指标内容包括了房地产业按地区、经济类型、规模分类的行业发展经济指标,房地产供销、景气指数、开发投资情况以及房地产投资资金来源等方面的月度和年度统计数据,综合反映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运行态势及消费结构变化情况。 框架内容 (一)行业发展指标 1.房地产景气指数 全国房屋销售价格指数 全国房屋租赁价格指数 全国土地交易价格指数 全国土地交易价格指数 三十五个大中城市房屋租赁价格指数(1998年开始) 三十五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指数 三十五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指数 三十五个大中城市土地交易价格指数 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指数(2005年7月开始) 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 70个大中城市90平方米及以下新建住房销售价格(2008年1月开始)

70个大中城市二手住宅价格指数 月度数据长度:2000年起 2.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 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办公楼投资完成额 西部地区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额 中部地区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额 住宅投资额 经济适用房投资总额 月度数据长度:2000年起 年度数据长度:1990年起 3.房地产投资资金来源 房地产开发投资本年资金来源小计 各地区房地产开发投资本年资金来源小计 国内贷款 利用外资 其他资金 自筹资金 月度数据长度:2003年起年度数据长度:1997年起(二)房地产供销 1.竣工价值

月度数据:2004年起年度数据:1990年起 2.竣工面积(全国及全国分地区) 全国办公楼竣工面积及增速 各地区商业营业用房竣工面积 月度数据长度:2000年起年度数据长度:1990年起3.施工面积 全国商业营业用房施工面积及增速 商品房施工面积 月度数据长度:2000年起年度数据长度:1990年起4.土地开发 完成开发土地面积 土地购置费 月度数据长度:2000年起年度数据长度:1990年起5.销售额 全国办公楼销售额及增速 各地区住宅销售额 月度数据长度:2000年起年度数据长度:1990年起6.销售面积 全国办公楼销售面积及增速 各地区办公楼销售面积 月度数据长度:2000年起年度数据长度:1990年起7.新开工面积

房地产价格谈判技巧(共5篇)

篇一:房地产价格谈判技巧 房地产价格谈判技巧 价格谈判简单的讲就是讨价还价,最终确定双方都满意的价格。聪明的销售人员会将简单的问题变得复杂,复杂的问题变得简单。 一、谈判的过程简单讲分为报价、讨价、守价、成交 (1)客户询问价格时,要认真准确的把价格介绍给客户 (2)客户要求让价时,你要肯定公司的价格制定的非常合格,不轻易让价并让客户开价。 (3)客户开价后,你要努力抬价。 有以下几种策略:表示客户开出的价格很离谱表示低于底价,是肯定不同能的,即使是高于底价的价格,也要表示低于本价,是不可能的。可强调产品的优点,来化解客户价格谈判,让其再次感觉物有所值。 同等产品相比较,产品的价值。 (4)客户表示喜欢该房,但要求降价时,此时就要准备让价。 (5)让价时,可单价打折,可总价打折,或去零留整,并可向买房提出相应的要求。比如要求客户多付定金,签约速度,或全部支付现金,以此来作为让价的相反要求。 二、折扣的谈判技巧 第一原则:作销售时,给客户多少折扣并不重要,但要让客户感觉成交价格是最低的,而且是你尽自己最大努力帮其争取的。 第二原则:你要懂得守价,但又要留讨价的余地,不要在同等情况下给客户折扣,要把握好客户的满意程度。 第三原则:同等级的让步是没有必要的,不要做无谓的让步,每次让步都要让客户感激。 策略 1换产品给折扣比如:从低到高等 买房多给折扣如:拉朋友 3改变付款方式有折扣: 以退为进 (1)给自己留下讨价还价的余地 (2)有时先隐藏自己的要求,让对方提出要求后,再作决定。 (3)要让对方在重要的问题上先让步(4)如果谈判的关键点,你碰到比较棘手的问题,就说我帮你问一下 (5)学会吊味口 (6)不要掉以轻心,要保持高度的警惕。(7)假如你让步后又有些后悔,请不要不好意思,不要马上开始谈判。 (8)不要太快或过多的作出让步,以免对方坚持自己的意向。三、价格谈判的方式要站在客户立场上,给客户你是真心真意帮助他的感觉,用你的诚恳热心打动他在价格上的坚持。 1. 确认客户喜欢本产品 2. 告诉客户我不是要为难你,我只是一名业务员,在和你同等价格和付款方式下,我帮助朋友向经理或老总申请降低都没有成功。 3. 表示为客户做了极大努力,以情感动人,让他有所让步才行。 4. 避免客户的预期心理,不轻易承诺,善用拒绝又保存体面。 5. 给客户表达自己最后一搏。比如:公司开会时提出来,由几个老总决定。 6. 神秘告诉客户,让他觉得他是唯一享受此价的人。买房人砍价30招 (一)避免流露出特别强烈的购买欲望 1. 为要表露出特别的好感,要以一种漫不经心的态度对待,越是这样卖房者越是想拉拢你的。 2. 告知卖房者,已看中其他物业并准备付定金,但对此处物

房地产价格指数编制方法与改进

房地产价格指数编制方法与改进 董晓明1,汪应宏1,2 1.中国矿业大学环境与测绘学院,江苏徐州 221116; 2.江苏省资源环境信息工程重点实验室,江苏徐州 221116 E-mail :stevendong_521@https://www.wendangku.net/doc/e211984568.html, 摘 要:在当今社会的房地产市场中,房地产价格指数对于消费者,投资者亦或是政府来说都是一种很重要的市场信息。介绍了国内外关于房地产价格指数的研究现状,其中主要介绍了房地产价格指数的编制理论与方法评价,以及国内外主要房地产价格指数,通过与国外房地产价格指数的对比,找出了国内几种主要房地产价格指数存在的不足之处,并由此提出了改进我国房地产价格指数的一些建议。 关键词:房地产价格指数;地价指数;改进 1 引言 在当今社会的房地产市场中,房地产价格指数对于消费者,投资者亦或是政府来说都是一种很重要的市场信息。本文对国内外流行的几种房地产价格指数编制理论进行了介绍,分析了我国现有房地产指数在编制方法上存在的缺陷,并提出使之完善的若干建议。 2 房地产价格指数的编制理论与方法评价 2.1 简单方法 ⑴平均值法(Mean Price Method )。平均值法以房地产样本的平均价格来编制指数。计算公式为: 01t P I N P =×∑ 该方法较为简单,但在样本数据缺乏的情况下,仍可反映房地产市场的一般变动状况。 ⑵中值法(Median Price Method )。中值法选取房地产样本价格的中位数来编制指数价格。计算公式为: 1 02t N p I p +??=???? ⑶成本投入法(Input Cost Method )。成本投入法根据各项营造投入成本(包括材料及人 工费用等)的变化情况,以算术平均法来计算房地产价格指数,它是早期编制房地产价格指数的重要方法。在规范的市场运作背景下,成本投入法对新建房屋价格的走势分析有一定的适用性,能够反映出房地产价格变化的某些规律。 ⑷拉氏指数(Laspeyes Index )。拉氏指数也称拉斯贝尔指数或拉斯贝尔指数公式。计算公式为: 00t P A I P A = ∑∑ 拉氏指数是一种固定权重的综合指数法,其最大的特点是将权重固定在基期,以单纯反映房地产价格的综合变动。 ⑸帕式指数(Paasche Index )。计算公式为:

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的计算方法。

—— ○V房地产价格统计 报表制度 (简明版本) (2018年定期统计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制定 20XX年11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 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录 一、总说明 1 二、报表目录 3 三、调查表式4 四、主要指标解释7 五、附录8

一、总说明 (一)调查目的 为了解和掌握相关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及其变动情况,为做好国民经济核算和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满足社会公众需要提供基础数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特制定本调查制度。 (二)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是商品住宅销售价格、面积、金额等相关基础资料。其中新建商品住宅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住宅所在项目(楼盘)名称、项目地址、幢号、总层数、所在层数、住宅结构、建筑面积、成交总价(合同金额)、签约时间等;二手住宅调查内容主要包括:成交住宅所在小区或社区名称、位置、住宅类型、住宅所在区域、住宅所在地段、本月销售面积、本月销售金额、样本住宅上月销售单价、样本住宅本月销售单价等。 (三)调查方法 ⒈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的调查方法。 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调查为全面调查,基础数据直接采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签数据。 ⒉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的调查方法。 二手住宅销售价格调查为非全面调查,采用重点调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按照房地产经纪机构上报、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与调查员实地采价相结合的方式收集基础数据。 为保证二手住宅销售价格调查的科学性和可靠性,在选取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二手住宅样本时遵循以下原则: ⑴选取房地产经纪机构要注重代表性。为保证调查资料的可靠性和连续性,要统筹考虑各种因素,选择规模大、实力强、营业额占当地总营业额比重较大、经营状况比较稳定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并尽量兼顾内资、港澳台商投资、外商投资等不同注册登记类型。选取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总营业额一般应占当地二手住宅总营业额的75%以上。房地产经纪机构应按规定内容和要求填报调查表。 ⑵选取住宅样本要兼顾不同地理位置。综合考虑住宅类型、区域、地段、结构等统计口径的一致性,保证上月、本月价格同质可比。由于存在级差地租,不同地理位置的住宅单位面积价格差异较大。在选取住宅样本时,要分区域(辖区)、分类型从上月及本月销售的住宅中分别选取销售量(套数)所占比重最(较)大、同质可比性和代表性强且交易时间最接近每月15日的一套住宅。如每月15日前、后两日均有同质可比住宅时,选取后者作为样本住宅。 (四)调查对象 房地产管理部门和房地产经纪机构等。 (五)调查范围 调查城市包括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城市(不含拉萨市)和计划单列市(共35个),以及唐山、秦皇岛等其他35个城市(以下简称“其他35个城市”)。调查范围为70个大中城市的市辖区,不包括县。 (六)调查组织方式 ⒈新建商品住宅基础数据。 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城市(不含拉萨市)、计划单列市等35个城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按照《关于加强协作共同做好房地产价格统计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XX〕93号)规定的内容与时间向当地国家统计局调查总队或调查队提供自然月度基础数据。唐山、秦皇岛等其他35个城市房地产管理部门依照《关于加强协作共同做好房地产价格统计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XX〕93号)要求,向当地国家统计局调查总队或调查队提供自然月度基础数据。相关调查总队、调查队将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的上个自然月新建住宅交易网签数据用专用存储设备拷贝,确保数据安全,并按照统一规则进行标识。 ⒉二手住宅基础数据。

房地产价格指数的计算

房地产价格指数是怎样计算的? https://www.wendangku.net/doc/e211984568.html, 时间:2009-03-24 14:09:42 来源:中国甘肃网进入论坛>> 一、什么是房地产价格指数? 从定义上来讲,房地产价格指数是反映一定时期房地产价格变动程度和趋势的相对数,它是通过百分数的形式来反映房价在不同时期的涨跌幅度。 1998年,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包括北京、上海在内的35个城市正式开始按季度编制房地产价格指数。2005年7月扩大到70个调查城市,并按月编制和对外公布价格指数。 二、房地产价格指数的计算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房地产价格统计调查方案》的要求,房地产价格指数的汇总计算要通过以下4个步骤完成: 1、抽选调查样本 房地产价格调查采用重点调查和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在选择调查样本时要充分考虑其代表性并兼顾各种房屋类型,如,调查的商品房中包括经济适用房、普通住宅、高档住宅(别墅、公寓)、写字楼、商业用房;选择的调查样本要均匀分布于所调查地区的范围内,其营业额应占本地区全部房地产企业营业总额的70%以上。目前北京这一比例达到81%,超过了国家统计局对调查样本数量的要求,保正了调查样本的代表性。 2、权数(比重)的确定 根据国家制度的要求,房地产价格指数的取得是采用固定权数加权平均的计算方法。权数一般用上一年全市房屋的销售额推算。如,将商品房、二手房的销售额占全市房屋总销售额的比重作为这两类房屋的权数(权数每年更新一次)。 3、采集价格 房屋是个体差异性非常大的特殊商品。一套房子的价值,不仅取决于其直接包含的面积大小、房型结构、建筑材料等内部因素,更在于其所处地段位置、小区环境、配套设施等外部因素。同样面积和结构的房子,仅仅因为地段的不同,价值也许会相差数倍。因此,在考察房屋的价格变化时,就要遵循同质可比的原则,所谓同质,就是选择同一区域、同一地段同样建材和结构的房子,剔除品质变化对价格的影响,反映真正的市场需求变化引发价格产生的波动,传达正确的市场信号。 4、价格指数的计算

房地产价格统计调查方案

房地产价格统计调 查方案

房地产价格统计调查方案 一、总说明

(一)调查目的 房地产价格调查的目的,一是以翔实的数据资料反映房地产市场的价格变化趋势,服务于各级党政决策,服务于国民经济核算,服务于企业和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引导和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二是满足国民经济宏观调控及预警和完善中国价格统计指标体系的需要。 (二)调查任务 1.调查和搜集房地产市场中各种价格,及时、准确地掌握各种价格资料。 2.编制房屋销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和土地交易等价格指数,科学地计算各种房地产价格,准确反映房地产价格变动幅度和市场发展趋势。 3.结合房地产投资规模、投资效益和市场变化情况等主要指标,积极开展统计分析,及时客观地反映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合理的政策建议,为党政宏观决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服务。 4.定期向各级党政部门和全社会公布各种房地产价格统计信息。 (三)调查城市和调查范围 当前,房地产价格调查在全国70个大中城市进行,调查范围为市辖区。调查城市名单及其辖区区划编码见附录。 (四)调查内容和调查对象 1.调查内容

(1)房屋销售价格。房屋销售价格主要包括新建房销售价格、二手房销售价格两部分。 (2)房屋租赁价格。房屋租赁价格是指各类房屋的市场租金,主要包括住宅(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普通住宅和高档住宅)租金和非住宅(办公楼、商业营业用房和其它用房)租金等。 (3)物业管理价格。物业管理价格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物业管理价格主要包括住宅、办公楼和商业营业用房物业管理价格等。 (4)土地交易价格。土地交易价格是指房地产开发商或其它建设单位在开发之前,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实际支付的价格,不包括土地的后续开发费用、税费、各种手续费和拆迁费等。土地交易价格主要包括居住用地价格、工业用地价格、商业营业用地价格和其它用地价格等,土地交易方式主要包括拍卖、招标、挂牌销售、市场转让、市场抵押等。 2.调查对象 (1)各级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如房地产管理局、土地管理局、房屋土地交易中心等。 (2)房地产企业。 (3)房地产经营机构。 (4)物业管理企业。 (5)有关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及部分居民。

厦门市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商品房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城市房地产交易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厦门市价格管理条例》、《福建省制止商品房销售价格欺诈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从事商品房销售(包括现售和预售)的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商品房销售的价格行为,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和诚实信用原则,遵守国家价格政策和法规。 第四条商品房销售价格管理采取直接管理与间接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保护正当竞争,禁止垄断价格。 第二章价格的制定 第五条商品房销售价格根据不同情况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经营者定价。 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以行政划拨或协议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接受政府委托开发建设的住宅实行政府定价。 普通商品住宅(不含高级公寓、别墅等高档商品住宅)实行政府指导价。 不属前款规定的房屋实行经营者定价。 第六条商品房销售价格应以建设成本为基础,加上法定的税金和合理的利润,结合市场供求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 第七条政府定价的房屋销售价格构成包括: (一)成本 1.征地拆迁补偿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前期工程费,指开发项目前期发生的费用,包括规划、设计、勘察、测绘和“三通一平”等费用。 3.房屋建设、安装工程费:指按建筑安装预算价格计算的房屋本身的土建、设施设备安装造价。 4.小区内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配套建设费,指按小区规划要求的非营业性公共配套设施、基础设施的建设费用。

5.管理费,按成本费的1?4项之和为基数提取3%。 6.利息,按实际发生数审定。开发经营单位向购房者预收购房款的利息按实际抵扣。 (二)政府定价的房屋分为成本房和微利房。成本房不计利润,微利房利润率以本条中1?4项之和为基数,按不超过7%计算(按工程实际情况具体核定)。 (三)税费,按税法和有权机关规定计征或减免。 第八条城镇公有住房的出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其成本测算按《福建省出售公有住房成本价测算办法》执行。 第九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经营者定价的房屋销售价格构成包括: (一)成本构成,包括地价(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征地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小区内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配套建设费、利息。 (二)税费 (三)利润 第十条水、电、气、邮电通讯等属房屋配套性质的建设费用按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入房屋建设成本,一并计入房价,不得以任何借口重复计费。 第十一条普通商品住宅的政府指导价格是市物价局会同有关部门在掌握全市各区域商品住宅开发建设成本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面向全市定期发布的商品住宅的销售指导价格。 第十二条商品房销售合同中应明确载明购房者所购置的房屋的建筑面积,并注明该商品房的套内建筑面积(实得建筑面积)及应合理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应按建设部颁发的《商品房销售面积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执行。 第十三条实行政府定价的房屋,开发经营单位必须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价格构成项目报送市物价局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由市物价局批准。 第十四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经营者定价的房屋,开发经营单位按第九条规定的价格构成项目制定销售价格,并按本办法第五章具体要求履行申报备案手续。 第十五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房屋,销售价格在指导价格规定的浮动幅度内的,备案后可自行销售;特殊情况下销售价格超过指导价格规定的浮动幅度的,须经市物价局审批后销售。

[2020年](定价策略)房地产价格指数精编

(定价策略)房地产价格指 数

房地产价格指数 百科名片 房地产价格指数(Realestatepriceindex)是反映房地产价格变动趋势和变动程度的相对数。它是通过百分数的形式来反映房价在不同时期的涨跌幅度。 目录[隐藏] 指数种类 指数编制 国内外指数编制方法比较 关于最小二乘法 最大似然估计 指数种类 指数编制 国内外指数编制方法比较 关于最小二乘法 最大似然估计 指数种类 房屋销售价格指数 房屋销售价格指数是反映一定时期房屋销售价格变动程度和趋势的相对数,它是通过百分数的形式来反映房价在不同时期的涨跌幅度。包括商品房、公有房屋和私有房屋各大类房屋的销售价格的变动情况。 房屋销售价格指数的优点是“同质可比”,这种方法反映的是排

除房屋质量、建筑结构、地理位置、销售结构因素影响之后,由于供求关系及成本波动等因素带来的价格变动。 我爱我家3月房屋租赁指数 房屋租赁价格指数 房屋租赁价格指数房屋租赁价格指数,是反映一定时期内房屋租赁价格总水平变动趋势和变动程度的相对数。 房地产租赁价格是指房屋所有人出租房屋使用权所取得租金的价格。 房屋租赁指以支付租金形式取得房屋使用权。它包括住宅租赁、办公用房租赁、商业用房租赁、厂房仓库租赁部分和旅馆饭店客房租赁五部分。 土地交易 土地交易价格指数 土地交易价格指数指房地产开发商或其他建设单位在进行商品房开发之前,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实际支付的价格的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土地交易价格是指房地产开发商或其他建设单位在进行商品房开发之前,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实际支付的价格,不包括土地的后继开发费用、税费、各种手续费和拆迁费等。它包括居民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商业旅游和娱乐用地及用于建造办公、教育、医疗科研、服务用房等其他综合用地四部分。土地交易价格指数,就是指反映一定时期内土地交易价格变动趋势和变动程度的相对数。

住宅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的多元线性回归模型

××大学《应用数理统计》课程课外报告 学号:0000000000 姓名:××× 学院:××× 专业:技术经济及管理 成绩:日期:2011年12月8日

重庆市住宅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的多元线性回归模型 摘要 住宅商品房的销售价格成为影响人民幸福指数的重要因素。以多元线性回归为出发点,选取重庆市2001年至2010年连续十年的住宅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为因变量,同时选取四个影响因素,利用统计软件SPSS 对各因素的影响情况进行分析和筛选,最终确定住宅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与其中的因素之间的回归方程为: 31299.34292.0149.2456X X Y -+= 其中Y 表示住宅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X 1 表示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X 2表示建材类购进价格指数。 最后进行了检验,得出的结果在误差范围内,表明这个模型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重庆市住宅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与选取的各因素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多元线性回归,SPSS ,逐步分析

正文 一、问题提出,问题分析 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和消费热点。作为四个直辖市之一的重庆是一个大城市大农村:城市建设和房地产开发主要集中在九个主城区,一共有四十个区市县;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三分之二。今后随重庆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人口的转移,住宅商品房的销售价格成为影响重庆人民幸福指数的重要因素。因此,对重庆住宅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的研究与预测是十分必要的。 为了研究影响住宅商品房销售价格,有必要找出与之相关的因素及其他们之间的关系。由于住房是必需品,人们有购买这种商品的欲望,住宅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必定与重庆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有关系。此外,还有许多与商品房价格相关的因素,如商品房竣工面积、销售面积、建筑业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建材价格等。这里选取了之中有代表性数据来源可靠的四个影响因素,采用逐步分析法处理数据,得出因素对住宅商品房销售价格影响的多元线性回归模型。 二、数据描述 进行样本数据的选取与统计时,查阅《中国统计年鉴数据库》中收录的2001年至2010年的住宅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为因变量,考虑一些与商品房价格密切相关且数据来源可靠的因素,选取2001年至2010年重庆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商品房销售面积、2001年至2010年中国建材类购进价格指数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四个因素为自变量,分析它们之间的关系。从《中国统计年鉴数据库》查选的数据及其变量符号说明整理如表2-1和2-2所示。 表2-1 符号说明

房地产销售价格指数_1995年至今月度数据.

房地产销售价格指数 _当月 (- 1995-03105.723 1995-04105.3734 1995-05106.6328 1995-06108.7435 1995-07110.5922 1995-08111.6073 1995-09111.8614 1995-10112.0466 1995-11113.1762 1995-12116.2354 1996-01120.9958 1996-02126.0599 1996-03129.589 1996-04129.8838 1996-05126.4687 1996-06120.8159 1996-07115.0094 1996-08110.4646 1996-09107.8907 1996-10107.3662 1996-11108.2333 1996-12109.4517 1997-01110.1661 1997-02109.9867 1997-03108.9404 1997-04107.6472 1997-05106.8352 1997-06106.831 1997-07107.6116 1997-08108.7002 1997-09109.3721 1997-10109.1104 1997-11107.9513 1997-12106.3418 1998-01104.925 1998-02104.127 1998-03104.1216 1998-04104.6242 1998-05105.1898 1998-07105.0737 1998-08104.2567 1998-09103.268 1998-10102.2135 1998-11101.0526 1998-1299.6476 1999-0197.9254 1999-0296.0358 1999-0394.2747 1999-0493.0023 1999-0592.4836 1999-0692.7092 1999-0793.5448 1999-0894.7302 1999-0995.9588 1999-1097.107 1999-1198.1509 1999-1299.083 2000-0199.8419 2000-02100.325 2000-03100.5251 2000-04100.5131 2000-05100.308 2000-0699.9902 2000-0799.6026 2000-0899.2301 2000-0999.0611 2000-1099.298 2000-11100.0316 2000-12101.2732 2001-01102.8708 2001-02104.5911 2001-03106.0965 2001-04107.0582 2001-05107.3697 2001-06107.087 2001-07106.4193 2001-08105.6363 2001-09104.8318 2001-10103.9466 2001-12101.6774 2002-01100.3061 2002-0298.9949 2002-0397.9528 2002-0497.4153 2002-0597.5264 2002-0698.2733 2002-0799.4229 2002-08100.5781 2002-09101.4517 2002-10101.8818 2002-11101.9251 2002-12101.8153 2003-01101.8133 2003-02101.995 2003-03102.3177 2003-04102.5942 2003-05102.6121 2003-06102.3482 2003-07101.9564 2003-08101.5937 2003-09101.3293 2003-10101.2071 2003-11101.1939 2003-12101.2747 2004-01101.5424 2004-02102.096 2004-03102.9785 2004-04104.1321 2004-05105.3722 2004-06106.4093 2004-07107.0602 2004-

(市场分析)房地产市场价格分析报告最全版

区域房地产市场价格月度分析报告(2010年10-11月) (市场分析)房地产市场价 格分析报告

内部报告仅供参考 未经允许不得引用 房地产市场价格分析报告 (2010年10-11月)2010.12 目录 章节目录 一、全国房地产市场概况9 (一)房地产政策导向9 (二)主要指数分析11 (三)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分析12 二、全国房地产增量房市场交易情况分析22 三、重点城市存量房市场交易情况40 (一)11月份存量房房价指数40 (二)重点城市分析:11个监测城市二手房价格指数全部上涨41

(三)其他分析46 四、重点城市分析50 (一)11月份重点城市房地产市场概况50 (二)2010年重点城市房地产市场状况小结51 五、房价综述和政策导向分析56 (一)政策导向及预测56 (二)房地产市场走势预测58 表目录 表1:2010年11月长三角地区房屋销售价格指数变化情况22 表2:2010年11月长三角地区部分城市商品房成交情况22 表3:2010年11月珠三角地区房屋销售价格指数变化情况25 表4:2010年11月珠三角地区部分城市商品房成交情况26 表5:2010年11月环渤海地区房屋销售价格指数变化情况28 表6:2010年11月环渤海地区部分城市商品房成交情况29

表7:2010年11月中原地区房屋销售价格指数变化情况31 表8:2010年11月沿江经济圈房屋销售价格指数变化情况33 表9:2010年11月东北经济圈房屋销售价格指数变化情况35 表10:2010年11月西南地区房屋销售价格指数变化情况36 表11:2010年11月西北地区房屋销售价格指数变化情况38 表12:房屋销售价格同比增幅前十名的城市39 表13:房屋销售价格同比增幅后五名的城市39 表14:新建住房价格同比增幅前十名的城市40 表15:新建住房价格同比增幅后五名的城市40 表16:2010年11月全国11个城市二手房价格指数变化情况41 表17:2010年11月中国主要城市住宅市场交易情报50 图目录 图1:2009-2010年11月全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11 图2:2008-2010年1-10月固定资产投资与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率12

我国商品房屋平均销售价格的预测

学校:邯郸职业技术学院成员: xx 学号:37号 系别:经济系 年级:08级 专业 :经济信息管理

目录 前言 (1) 一、调查背景 (1) 二、分析目的 (1) 三、分析内容 (1) 四、预测与分析技术的选择 (2)

我国商品房屋平均销售价格的预测 08级经济信息管理 37号任哲 经济快速发展,房地产市场如火如荼,居民可支配收入大幅提升,可还是有很多居民买不起商品房.这是目前我国的一个现实问题。本文将运用时间序列分析技术来分析预测我国商品房屋平均销售价格的问题,并揭示房地产作为一个特殊的行业在市场化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调查背景 经济快速发展,房地产市场如火如荼,居民可支配收入大幅提升,可还是有很多居民买不起商品房.这是目前我国的一个现实问题。深入研究房地产价格与宏观经济的关系,我们不难看出,目前我国房地产价格已经明显脱离了宏观经济因素决定的基本面,居民收入总体增长速度显然低于房价增长速度。 二、分析目的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业特别是商品住宅呈现出迅速发展之势,全国商品房价格保持持续上扬或维持在高住运行。如何正确面对高涨的商品住宅这一特殊消费品,促进我国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加强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真正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的住宅环境,是政府和个人都应认真分析思考的问题。 三、分析内容 本次的我们分析是: 搜集1997年到2008年商品房屋平均销售价格数据,利用时间

序列分析技术预测2009年及2010年商品房午平均价格。 四、预测分析技术的选择与操作 正确时间序列分析预测技术的选择与操作对本次分析预测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对于本次预测可采用移动平均分析法和指数平滑分析法进行分析。在实际操作中采用相对误差较小的方法来预测。 1.移动平均法的概念及使用方法 一次移动平均法是指将观察期的数据由远而近按一定跨越期进行一次移动平均,以最后一个移动平均值为确定预测值的依据的一种预测方法。其过程可表述为:1.计算观察期的移动平均值;2.各以上年的移动平均值为基准,计算各年移动平均值的趋势变动值;3.将最后一年的移动平均值加上趋势增长值求出预测期的预测值。 在确定趋势变动值时,如果每年的趋势变动值较平稳,可以采用最后一年的趋势变动值作为每年趋势变动平均值;如果各年之间的趋势变动差别较大,则可将趋势变动值再进行一次移动平均,并以最后的一个趋势值堆积为趋势变动平均值,或采用算术平均法求其平均值。 简单移动平均分析技术一般适用于时间序列变动趋势基本平稳的情况,也就是预测目标的基本趋势是在某一水平线上下波动的较平稳的情况。二次移动平均技术适用于预测具有线性变动趋势的经济变量,它是以最近实际值的一次移动平均值的

2000~2008年上海市房地产价格指数

2000~2008年上海市房地产价格指数(以上年价格为100) 本条内容在以下年鉴中被提到 新闻发布:中国年鉴网发布日期:2009年8月23日浏览量:155 2000~2008年上海市房地产价格指数(以上年价格为100) 资料来源:《上海统计年鉴2009》 类别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房屋销售价格指数 98.6 104.4 107.3 120.1 115.9 109.7 98.7 103.4 105.9 新建房 98.5 101.8 108.2 120.5 115.8 109.2 97.0 103.1 105.3 住宅 98.5 102.1 108.7 121.4 115.8 109.2 96.8 103.4 105.7 非住宅 98.2 98.3 103.8 111.7 116.1 108.5 98.6 102.1 103.9 二手房 99.1 110.8 105.7 121.6 117.5 110.6 101.8 103.8 106.8 房屋租赁价格指数 95.8 104.9 99.0 102.1 105.5 103.6 104.0 105.1 104.6 住宅 104.1 107.4 100.0 101.2 101.3 103.3 102.3 106.5 104.2 办公楼 87.6 98.6 99.3 105.2 106.9 106.4 103.8 104.5 105.6 商业营业用房 103.6 107.2 97.0 98.9 107.3 101.0 106.1 105.8 104.9 其他 92.3 118.8 102.0 103.6 105.0 101.4 101.1 101.5 100.0 土地交易价格指数 91.9 97.2 106.3 115.1 120.3 106.9 101.2 107.8 107.9 # 居住用地 86.3 92.2 111.0 122.2 129.4 105.4 99.5 104.4 106.9 工业用地 93.3 91.6 90.3 101.5 101.4 103.7 102.9 113.8 107.3 注:本表数据由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提供。

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构成管理办法

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构成管理办法商品住宅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建设并出售、出租给使用者,仅供居住用的房屋。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构成是怎么样的呢?下文是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构成管理办法全文,欢迎阅读! 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构成管理办法最新版 第一条为规范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构成,促进商品住宅建设和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的制定,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的主管机关,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区、县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商品住宅销售价格行为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建设、财政、税务、审计、规划、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实施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商品住宅的销售价格,由住宅开发经营者(以下简称开发经营者)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确定。市或者区、县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进行抽查审核。被抽查的开发经营者应当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依法取得的资料或者了解的情况用于依法进行价格管理以外的任何其他不得泄露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确定。 第五条开发经营者要加强管理,提高效率,严格成本核算降低商品住宅的成本和价格。

第六条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由以下部分构成: (一)住宅开发成本费用,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征地费、房屋拆迁补偿补助费、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附属工程费和间接费用。 (二)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 (三)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 (四)依法应当缴纳的其他行政性事业性收费。 (五)利润。 第七条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构成的具体项目,由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予以公布。 第八条下列费用不得计入商品住宅成本: (一)各种集资、赞助、捐赠和其他与开发经营无关的费用。 (二)各种赔偿金、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款。 (三)土地闲置费。 (四)开发经营者自留的房屋建设费用。 (五)营业性用房和设施的建设费用。 (六)由市或者区、县财政拨款建设的非营业性公共建筑、配套设施的建设费用。 第九条配套建设的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其建设开发费用已经计入商品住宅成本后又出售、出租的,应当相应冲减商品住宅成本。 第十条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公布向建设项目收费的项目目录。经公布的收费项目可以计入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构成,凡未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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