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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规范化肠道门诊建设标准

乡镇卫生院规范化肠道门诊建设标准
乡镇卫生院规范化肠道门诊建设标准

乡镇卫生院规范化肠道门诊建设标准

一、建筑及设施要求

1、肠道门诊位置合理,有明显樗,与综合门诊分开或远离一端。

2、肠道门诊必须有独立的诊疗室,附设观察床位或观察室,总面积有得小于15平方米。有专用厕所或便盆,有专用药房或取药窗口或专用药柜。

3、诊疗室内有水池,开关应为脚踏式或红外感应式;有紫外线灯;墙壁、地面光滑,便函于清洗及消毒;室内清洁通风,有纱门、纱窗。抢救药品应包括西地兰、阿拉明、洛贝林、肾上腺素、地塞米松、5%碳酸氢钠、氟哌酸、氯化钾、葡萄糖以及四环素、强力霉素等或其他敏感类抗生素。

5、备有消毒剂(如84消毒液、洁消净、过氧乙酸等或同等效用的其它消毒剂),呕吐盆、消毒盆等浸泡器具,并有污水处理系统。

6、有健全的肠道门诊制度及消毒隔离制度,制度上墙。

二、人员配备

1、各医院应建立霍乱防治领导小组、病人抢救小组、疫情处理小组,各组成员名单公布上墙。

2、有专人负责肠道门诊工作,有专或兼职医生、护士,并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增加人员。医务人员须经专门岗前培训,熟知肠道门诊有关规定及业务知识。

3、医务人员上班衣帽整齐,严格遵守肠道门诊工作制度及消毒隔离制度。

三.工作质量

1、时间规定:每年5月1日开设至10月31日止。根据疫情情况,可以提前或酌情延长,有条件可常年开设。

2、备有肠道门诊的专用登记本,对就诊病人作好详细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业、详细地址、就诊日期、发病日期、主要症状、体征、初诊印象、检验项目与结果、治疗方法等)。

3、对霍乱疑似病人,来自疫区的腹泻病人、来自饮服行业和流动人口中的腹泻病人应列为霍乱检索对象,用金标法快速检测0139及Eltor霍乱弧菌,肠道门诊检索数不应少于腹泻病登记数的10%,年终总人口数的1‰

4、发现霍乱病人立即抢救、隔离,并电话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卫生防疫站。

5、每月逢8对肠道门诊工作情况按旬进行统计(统一表式)上报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卫生防疫站。

发热门诊设置要求内容

发热门诊设置要求 (1)应当设在医疗机构内相对独立的区域,与普通门诊相对隔离,有明显标识。 (2)设立独立的诊室、治疗室、临时留观室和病人独立使用的卫生间。 (3)配备兼职医师、护士各1~2名,医护人员应经过发热/肠道传染病防治知识专门培训,掌握相应的诊疗技术和消毒隔离要求。 (4)应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办公、诊疗、消毒设备、设施、药械和健康教育宣传板等。 (5)建立发热病人门诊登记制度,记录患者姓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及患者主要病情(特别是体温和出疹情况)等,以便追踪观察(包括去向.转归等)。 (6)建立医护人员岗位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医护人员严格按各项规章制度操作。 发热门诊感染管理制度 一、设置要求 (一)根据感染性疾病科门诊的特点,门诊与门诊设立应相对独立,与其他科室的医患间进出无交叉,且根据传染病的传播途径特点,要求发热门诊患者与肠道门诊、肝炎门诊患者无交叉,各功能区做到标记明显,便于患者就医,门诊中布局合理,分区清楚,符合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要求。 (二)设置独立的挂号收费室,候诊区和诊室治疗室、隔离观察室,检验室、放射检查室,药房(或药柜输液等“一条龙”服务模式,并有专用卫生间(配有洗手池抗菌洗手液或含醇手快速消毒剂)。

(三)各室按规范建筑布局。 (四)严格遵守消毒技术规范,严格消毒,严格落实医务人员防护措施,尤其手部卫生。(五)根据呼吸道传播途径,采取空气隔离,飞沫隔离与接触隔离措施,在两种传染病门诊同时开诊时应防止不同区域的患者交叉。 发热门诊工作制度 1.树立对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弘扬救死扶伤的精神,以高尚的品德和优良的技术, 做好发热门诊工作。2.对前来就诊的发热病人详细询问有无流感及其他传染病接触史,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及体格检查,以作出初步诊断,并认真等登记。3.坚持门诊首诊负责制,对禽流感、甲型H1N1 等传染病一旦确诊,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立即转诊或就地进行隔离治疗。在转诊过程中严格执行防护措施。对病人有可能污染的物品,按要求进行消毒处理。4.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出现可疑病人,在第一时间内进行隔离观察、治疗,并立即向疾控中心报告。在该诊室工作得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传染病防治法”和防控期间政府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不漏报一个病人,不错报一个病人,不感染一个医务人员” 。凡发热病人(体温38℃以上者)注留观。5.遇有疑难病症,及时会诊,以免延误病情。6.值班医生要认真做好门诊工作日志、传染病登记本的登记工作,并每日对诊室进行两次紫外线消毒、两次过氧乙酸消毒地面、物品表面。保持发热门诊室内清洁整齐。7.医护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标准预防制度,按防护要求着装,在发热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应按要求穿戴隔离服、工作帽、12 层口罩、防护眼镜、鞋套。离开发热门诊时应按相关隔离要求办理。避免感染。认真执行手卫生规范,下班时,用“84”消毒液浸泡双手,认真清洗。8.对每个发热病人必须首先进行详细的流行病学资料收集及认真检查,根据流行病学资料、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和肺部影像学检查综合判断进行临床诊断,避免漏诊。9.门诊建立相对独立的“发热门诊” ,配有专用留观室,配备合格的专业医生和护士。10. 全面系统的检查患者的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如符合卫生发布的“发热类传染病” 病人诊断标准和疑似、病人诊断标准的要立即报告疾控中心,并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逐级准时上报。及时果断处理。 发热门诊消毒隔离制度 一、发热门诊工作原则1、我院设有发热呼吸道疾病门诊,独立设区,与其它门、 急诊相隔离,有明显标识。设有工作人员及病人通道。2、发热呼吸道疾病门 诊分设有候诊区、诊室、治疗室、检验室等;并具备挂号、收费、取药一条龙 服务。3、发热呼吸道疾病门诊和隔离留观室的消毒、隔离、医务人员防护等, 要按照本《发热门诊消毒隔离制度》和《发热门诊医务人员防护指导原则》的 有关规定执行。4、发热呼吸道疾病门诊需转运临床诊断病人和疑似病人时, 按照《救护车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5、隔离留观病人需戴口罩, 不得离开留观室,严禁病人间相互接触。二、消毒隔离管理1. 根据发热病人 的门诊量,配备足够的体温表,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特殊病原体(EV71)对 醇类消毒剂不敏感,故选择500mg/L 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min,清水冲 净擦干备用;如使用电子体温计,也可采用上述消毒剂擦拭消毒。2. 使用一次性 压舌板。3、空气3.1 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3.2 动态空气消毒机每 日消毒2 次,每次1 小时。4、地面发热门诊候诊室、医护人员办公室等 地面要湿式拖扫,用500mg/L 消毒液拖地每日2 次,污染时随时进行,拖

村卫生室建设标准

村卫生室建设标准 1,房屋要求:每个卫生室占地面积原则上不小于200㎡,建筑面积在60㎡以上。诊断室、治疗室、药房、观察室、值班室五室分设,并与生活区分开独立设置。四室内墙光洁,地面硬化并防潮、卫生。2,设备要求: 诊断室:诊断床1张,诊断桌椅2套,资料柜1个,有体温计、听诊器、压舌板、手电筒、出诊箱、身高体重计、紫外线消毒灯(或车)、有盖污物桶等器械、器物,数量满足需要,有健康教育宣传挂图若干。治疗室(处置室):治疗台、物品柜(药品)各1个,有消毒盛器、有盖方盘、氧气袋、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治疗盘、紫外线灯、地站灯、有盖污物桶等,另有一套一般性外科处置器械。 观察室(健康教育室):观察床2—4张,配备基本床单元设施(床头柜、陪护椅、输液架),被服按观察床数量1:2配套,有基本健康教育设备(电视、VCD)1套。药房:中、西药品柜(厨)至少各1个。值班室。 有与开展诊疗科目相应的其它设备。配有高压消毒容器、电话,有条件的可安装空调及取暖设施。 3,人员要求:至少有1名以上乡村医生。 4,药品要求:严格执行《麻城市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目录》内药品西药160种以上,中药或中成药60种以上。5,卫生环境要求:环境美化,种树栽花,地面平整无垃圾

杂草、墙壁清洁无乱贴乱画、门窗洁净无蜘蛛浮尘、家具整齐无灰尘、器械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 6,制订有各种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及有国家制定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kao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二、卫生室基本职责 ①负责本村村民的合作医疗、计划免疫,传染病、地方病的防治与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及应对方案。 ②开展妇幼保健,实行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进行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③负责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和急、危重病人的初级救护与及时转诊。④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普及卫生科学知识,提高群众自我保健能力。⑤开展以村民户为主的健康状况调查,并建立相应的健康档案。⑥参与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健制度的管理。 ⑦开展以除害灭病和改水改厕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 ⑧完成村级各类卫生信息(四报)收集、记录、统计和上报工作。⑨重大突发事件涉及伤亡的报告。 ⑩听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和管理。完成市乡两级卫生部门交办的指令性医疗卫生工作。 村卫生室基本业务资料目录 1,村卫生室门诊工作日志2,危重病人登记3,交接班登记4,法定传染病登记5,疾病控制相关资料

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

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 (2008年报批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三章建筑面积指标 第四章规划布局与建设用地 第五章建筑标准 第六章主要业务用房技术要求 第一节预防保健用房 第二节门诊用房 第三节住院用房 第四节放射科用房 第五节检验用房 第六节手术室和产房用房 第七节供应(消毒)室用房 第八节药房

第九节辅助用房 第七章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乡镇卫生院建设,提高乡镇卫生院项目决策水平和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合理确定建设规模,正确掌握建设标准,满足乡镇卫生院的基本功能需要,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投资的重要制度,是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确定和审批乡镇卫生院工程项目的重要依据,是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 第四条乡镇卫生院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政策,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现状与发展的关系,做到规模适宜、功能适用、装备适度、经济合理、安全卫生。 第五条乡镇卫生院按功能分为一般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一般卫生院提供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康复等综合性服务;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负责对村级卫生机构技术指导和对乡村医生培训等。中心卫生院是一定区域范围内的预防、保健、医疗技术指导中心,除具有一般卫生院的功能外,还承担协助县级卫生机构开展对区域范围内一般卫生院的技术指导等工作。

第六条乡镇卫生院的建设,应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当地乡镇建设总体规划,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和基础设施,避免重复建设。 第七条乡镇卫生院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和定额、指标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八条按床位规模分为无床、1—20床和21—99床卫生院三种类型。乡镇卫生院床位规模宜控制在100床以内。 第九条乡镇卫生院床位规模应根据其服务人口数量、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服务半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等因素,按照乡镇卫生院的类型、基本任务和功能合理确定,每千服务人口宜设置0.6—1.2张床位。 第十条乡镇卫生院服务人口宜按以下规定确定: 1.一般卫生院按本乡镇常住人口加暂住人口计算。 2.中心卫生院按本乡镇常住人口加暂住人口,再加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辐射乡镇人口的三分之一计算。 第十一条乡镇卫生院项目构成包括房屋建筑、场地和附属设施。其中房屋建筑主要包括预防保键及合作医疗管理用房、医疗(门诊、放射、检验和住院)用房、行政后勤保障用房等。场地包括道路、绿地和停车场等;附属设施包括供电、污水处理、垃圾收集等。 第三章建筑面积指标

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建设要求

规范化乡镇卫生院发热门诊 和肠道门诊设置规范要求 一、发热门诊设置规范 乡镇卫生院及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设立独立的发热门诊 (一)发热门诊要求: 1、通风良好、远离其他门诊、急诊,独立设区,出入口与普通门急诊分开,要设立醒目的标识。 2、诊疗场所:10m2以上,水泥地面,有自来水,有专用桌椅、检查台,门窗要相对大一些。有专用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压舌板,专用面盆、毛巾、拖把、痰盂等。 3、消毒用品:肥皂、84消毒液、0.2%-0.5%过氧乙酸、0.3%-0.5%碘伏、紫外线灯。 4、防护用品:隔离衣、帽、口罩、手套、鞋套。 5、挂号、就诊、检验、检查、取药等能全部在该区域完成。 6、设置隔离留观室。 7、发热门(急)诊承担接诊工作的医务人员按一级防护着装(戴医用防护口罩,穿工作服、鞋套,戴手套、工作帽),对就诊的发热病人要立即给其戴防护口罩,诊室内不得同时进入多人,候疹者需在诊室外指定位置等候就诊。进入隔离留观室按二级防护着装(戴医用防护口罩,穿工作服、隔离衣或防护服、鞋套,戴手套、工作帽、护目镜或防护面罩)。

(二)隔离留观室设置要求: 1、标识明显,与其他诊室保持一定距离。 2、分别设立医务人员和病人专用通道。 3、留观患者单间隔离,房间内设卫生间。 4、患者病情允许时,应当戴外科口罩,并限制在留观室内活动。 (三)建立接诊病人登记本。内容包括:接诊时间、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诊断、患者去向及接诊医生签名。 (四)建立终末消毒登记本。内容包括:空气、地面、物体表面及使用过的医疗用品等消毒方式及持续时间、医疗废物及污染衣物的处理等,最后有实施消毒人和记录者的签名,并注明记录时间。 (五)发热门诊(室)医务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 三、肠道门诊设置规范 (一)建筑及设施要求 1、肠道门诊位置合理,有明显樗,与综合门诊分开或远离一端。 2、肠道门诊必须有独立的诊疗室,附设观察床位或观察室,总面积有得小于 15平方米。有专用厕所或便盆,有专用药房或取药窗口或专用药柜。 3、诊疗室内有水池,开关应为脚踏式或红外感应式;有紫外线灯;墙壁、地面光滑,便函于清洗及消毒;室内清洁通风,有纱门、纱窗。抢救药品应包括西地兰、

发热门诊工作制度

发热门诊工作制度 1. 树立对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弘扬救死扶伤的精神,以高 尚的品德和优良的技术,做好发热门诊工作。 2. 对前来就诊的发热病人详细询问有无流感及其他传染病接触 史,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及体格检查,以作出初步诊断,并认真等登记。 3. 坚持门诊首诊负责制,对非典型肺炎、禽流感、甲型H1N1等传 染病一旦确诊,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立即转诊或就地进行隔离治疗。在转诊过程中严格执行防护措施。对病人有可能污染的物品,按要求进行消毒处理。 4. 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出现可疑病人,在第一时间内进 行隔离观察、治疗,并立即向疾控中心报告。在该诊室工作得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传染病防治法”和防控期间政府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不漏报一个病人,不错报一个病人,不感染一个医务人员”。凡发热病人(体温38℃以上者)注留观。 5. 遇有疑难病症,及时会诊,以免延误病情。 6. 值班医生要认真做好门诊工作日志、传染病登记本的登记工作, 并每日对诊室进行两次紫外线消毒、两次使用含氯消毒剂消毒地面、物品表面。保持发热门诊室内清洁、整齐。 7. 医护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标准预防制度,按防护要求着装,在发

热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应按要求穿戴隔离服、工作帽、口罩、防护眼镜、鞋套。离开发热门诊时应按相关隔离要求办理。避免感染。认真执行手卫生规范,下班时,用手消毒剂进行消毒,然后认真清洗。 8. 对每个发热病人必须首先进行详细的流行病学资料收集及认真 检查,根据流行病学资料、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和肺部影像学检查综合判断进行临床诊断,避免漏诊。 9. 门诊建立相对独立的“发热门诊”,配有专用留观室,配备经培 训的专业医生和护士。 10. 全面系统的检查患者的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如符合卫生 发布的“发热类传染病”病人诊断标准和疑似、病人诊断标准的要立即报告疾控中心,并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逐级准时上报。及时果断处理。

医疗急救站设置原则和建设标准、乡镇卫生院建设和设备配备标准

医疗急救站设置原则和建设标准 为加强和规范医疗急救工作,实现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院前急救网络,提高医疗急救质量,为广大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急救服务,提制定医疗急救站建设标准。 一、急救站设置原则 (一)急救网络体系设置原则 急救体系建设以医院为依托,通过人员培训、设配配置、房屋建设,建成以120应急救护站的急救网络体系。按照“就近、及时、考虑医院救护能力、尊重病人意愿“的原则,对急救站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管理。 (二)急救站建立模式 急救站依托条件较好的综合医院,急救分为院前急救和院内急救。院前急救由急救通讯设备、急救车辆、急救医疗设备、急救药品和相应的急救人员组成,能够单独完成院前急救任务。院内急救依托医疗机构急诊等相应科室进行专业救治。 二、急救站 (一)急救站建设标准 1、业务用房:布局合理,各室独立,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应有停放救护车辆的专用场地和急救专用通道。 2、床位设置:设观察床位2张以上,观察床易用移动式观

察床,且每观察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3、科室设置:至少设有诊室、处置室、治疗室、抢救室、观察室(病房)、接警室等科室。化验室和药房可与医院共用,但必须保证急诊24小时畅通。 4、人员配置:医院内、外、妇、儿科医生配备齐全,相对稳定。其负责人应由1名在急诊室工作至少半年以上、接受过急救知识培训、取得主治医师以上职称担任。按医生、护士1:2的比例配备医护人员,并配备护师或在急诊室工作3年以上的护士担任护士长。医生必须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护理人员必须有护士执业资格。 5、急救车辆:至少有1辆车况良好、装备齐全、运行正常的值班救护车。车身两侧喷涂国际通用“蛇杖”和120急救标志,配有急救警灯、警报器。 6、医疗设备:配备有呼吸机、心电图机、除颤仪、洗胃机、吸痰器和气管切开包、静脉切开包、缝合包、胸穿包、腹穿包、导尿包、接生包。 7、急救药品:备用满足医疗急救工作需要的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 8、急救指挥系统终端设备:微机、打印机、UPS电源齐全,120急救车辆安装GPS定位系统。 9、急救站各项工作制度健全,医疗护理诊疗规范落实到位。 10、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肠道门诊工作制度

肠道门诊工作制度 1.开诊时间:每年4月20日—10月31日,每日24小时开 诊。 2.接诊程序:问诊、登记、查体、化验、诊断、治疗。 3.来诊登记:认真填写〈肠道门诊登记表〉,字迹清楚、不 漏项。 4.疫情报告:开诊后每月向区防疫站月报1次;有典型的急 性肠道感染临床症状,流行病史,动力阳性,制动试验阳性,葛兰氏染色为弧菌或培养血清凝集阳性的可疑患者应立即报告单位领导(保健科及主管院长),并用电话报告区防疫站,区站核实后补报卡,报卡时限:城镇不得超过2小时,农村不得超过6小时,卡附诊断依据,项目要填写齐全。 5.用药规则:抗菌素使用率在40%以下,ORS使用率达80%. 6.工作要求: 一更换:接诊后每日更换床单。 一保密:讲话、诊断、报告疫情卡均为“急性肠道感染”。 三会:保护现场、报告疫情、初步消毒。 三知:疫情、症状、肠道门诊工作要求。 四固定:诊室、人员、时间、器械。 四消毒:地面、诊桌、病例、诊室每日消毒一次。 五早:发现、隔离、诊断、治疗、报告。

六分开:挂号、候诊、交费、取药、化验、厕所 与普通门诊分开。 7.保持室内清洁、整齐、布局合理。 8.医务人员仪表端庄、服装整齐、语言文明、热情对待患者。 9.常用消毒隔离药品、器具齐全,接诊患者加穿隔离衣,离 开时脱掉,防止交叉感染。 10本诊室产生的废物,严格按照医用垃圾处理规定,使用双层黄塑料袋包装,集中收集。患者的吐泻物,经20000PPM含氯消毒液浸泡消毒2小时后方可倒掉。 11每日紫外线消毒一小时。

肠道门诊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肠道门诊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坚持首诊负责,不得推委病人,遵守请示原则。 2服务主动热情,使用文明用语,遵照双规,树立良好职业形象。 3监守岗位,作好本职,工作有序、接诊程序规范,不得随意会客或做与工作无关之事。 4保持各诊室清洁、整齐、通风良好。肠道诊室、留观室和呼吸诊室每日进行2次消毒,坚持每人一消毒制。 5肠道就诊登记准确、清晰、详细,报卡及时,严格执行报卡制度,防止漏报,迟报。 6严格执行治疗室制度、医疗废物处理制度、留观制度、呼吸诊室制度以及各种消毒制度。

河北省医疗机构肠道门诊工作规范(试行)

河北省医疗机构肠道门诊工作规范(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医疗机构肠道门诊的监测哨点作用,预防和控制霍乱等肠道传染病的传播蔓延,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第二条各级医疗机构应加强肠道门诊的规范化建设,认真履行疾病预防控制职责,做好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 第三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肠道门诊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人员开展对肠道门诊的督导检查。 第二章工作要求 第四条医疗机构要认真贯彻《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建立并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制度,设立肠道门诊,做好肠道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 第五条肠道传染病的预检、分诊 (一)医疗机构应当根据肠道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和流行趋势做好肠道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在适当位置设置预检、分诊点(台),并有醒目标志。 (二)经预检为肠道传染病或者疑似肠道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到肠道门诊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第六条肠道门诊应严格执行腹泻病例登记制度,建立门诊日志,登记项目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主要症状、病名(诊断)、发病日期、就诊日期、诊断时间、初诊或复诊、联系方式等基本项目。对外地病例,住址要进行双登记(登记现住址、单位名称及原住址),做到“每例必登”,字迹清楚,项目齐全。 第七条实验室标本检测 (一)对就诊的每一例腹泻病患者进行粪便直接镜检。对临床症状可疑霍乱的患者、外地就诊者、有流行病学史者实行“逢疑必检”,尽量在抗菌素使用前采集粪便标本,做霍乱弧菌等快速诊断和细菌培养检查。 (二)肠道门诊实验室应有标本检测登记本,登记项目应包括姓名、采样日期、送检日期、送检科室和医师、检验方法、检验结果、检验医生、检验日期、报告日期等。患者便检结果要及时进行登记,并将阳性结果及时向相关科室反馈。 第八条疫情报告 (一)发现霍乱等法定报告肠道传染病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实验室确诊病例,要按规定的时限和方式进行报告。 (二)发现某种肠道传染病就诊人数突然增多、或发现历史上未曾出现过或本地罕见的传染病,或数天内就诊多例同一病症不明原因的急性肠道疾病时,医务人员应立即报告医院相关部门,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卫生院的建设标准

附件3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项目 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指导意见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的管理,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标准,满足中心乡镇卫生院基本功能需要,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发挥最大投资效益,依照《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制定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项目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第二条中心乡镇卫生院是一定区域范围内的预防、保健、医疗技术指导中心,负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负责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以及乡村医生培训等;协助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对区域范围内一般卫生院的技术指导等工作。 第三条建设总体目标是:通过加大政府投入和深化改革,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使中心乡镇卫生院成为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医疗卫生中心,为当地人民群众提供便捷、安全、有效、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第四条本指导意见所称建设项目,是指经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黑龙江农垦总局)发展改革委、卫生厅局审定列入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支持的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 第五条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除执行本指导意见外,还应符合国

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建设原则 第六条中央支持建设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必须为政府举办。要统筹规划中心乡镇卫生院布局,以形成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医疗卫生中心为目标,选择居民集中、覆盖人口多、距离县城较远的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展建设。县城周边的乡镇不安排建设项目。 第七条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和有关建筑技术规范,正确处理现状与发展、需求与可能的关系,努力做到布局合理、流程科学、规模适度、功能完善、装备适宜、经济合理。 第八条本次建设要加强急诊、产科等功能,完善给排水、厕所、供电、采暖和通风、污水污物处理、垃圾处理、院区环境等辅助设施。 第九条建设项目设计、监理、施工等应以县为单位统一组织。要从规划设计、建筑材料、工程施工等各个环节和方面严把质量关,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 第十条应贯彻安全、环保的原则,充分考虑节地、节能、节水、环保和可持续发展需要。 第十一条应符合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基本原则,避免交叉感染,保障安全。 三、床位标准 第十二条应根据其服务人口数量、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服务半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等因素,按照其承担的基本任务和功能合理确定床位规模。每千服务人口宜设置1.2张床位,不得盲目扩大,原则上不超

肠道门诊培训试题(含答案)

肠道门诊培训试题(含答案) 一、是非题(20题)3/5/9/11/12/15/20错 1、肠道门诊是发现霍乱等烈性传染病的第一线,对于早期发现疫情,控制疫情蔓延、扩散起着关键 作用,是做好防治肠道传染病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 2、一类肠道门诊设置要求门诊内部应严格设置防护分区,严格区分人流、物流的清洁与污染路线流 程,采取安全隔离措施,严防环境污染和交叉感染。() 3、一类肠道门诊不要求设置在医疗机构内的独立区域,但要与普通门诊相隔离。() 4、一类肠道门诊要求门诊分设病人专用出入口和医务人员专门通道;设有污染、半污染和清洁区, 三区划分明确,相互无交叉。() 5、三类肠道门诊设立专用的诊疗室、输液抢救室、专用观察室、专用厕所、专窗取药、医务人员更 衣室等业务用房。() 6、一类肠道门诊诊室内安装紫外线灯,非手触式洗手装置等消毒设施,配备痰盂、医疗废弃物收集箱 等卫生设施。() 7、二类肠道门诊要求医院门诊区域内设置专用的腹泻病诊室,诊室位置相对独立。腹泻病人与其他病 人的就诊路线相对分离。() 8、三类肠道门诊的设计原则是具备腹泻病例监测基本条件,通过加强诊治和消毒管理,提高监测敏 感性,防止交叉感染。() 9、三类肠道门诊要求所有内科门诊兼治腹泻病例。() 10、儿科肠道门诊要对前来就诊的儿童实行登记,对甲、乙类法定传染病及O157:H7病人(含疑 似病人)应针对相应病原采便检验,并在规定时限内报告;在有霍乱发生的地区,对所有疑似霍乱患儿及腹泻病人均需做霍乱采便培养。() 11、肠道门诊要求所有可疑传染病病例(包括初诊和复诊病例)必须登记,而非所有腹泻症状病例。 () 12、肠道门诊要求腹泻病人标本必须在肠道门诊内由病人采集,做好标本登记,实行有泻必采、有 样必送(对发现有明显血便的患者采样要及时送检并做大肠杆菌O157:H7的培养检查)。() 13、肠道门诊要求公用诊疗器械在腹泻病人使用后应及时消毒,医护人员手部要及时消毒,医院门 诊厕所进行随时消毒,有专人负责肠道门诊的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14、肠道门诊医生、护士、检验等工作人员都要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15、设立肠道门诊的医疗机构无必要对本单位内的急诊、内科、儿科及中医科等所有涉岗医务人员 进行全员肠道传染病诊治培训。() 16、设立肠道门诊的医疗机构要按规定将菌株逐级上送鉴定。() 17、肠道门诊应指定部门或个人,每旬做好腹泻病人统计工作,每旬3号前以《肠道门诊旬报表》 的形式上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8、各医疗机构根据要求与自身特点制定本机构的《肠道门诊工作制度》与《消毒隔离制度》,并将 这些制度和要求挂在肠道门诊醒目的地方,以便大家遵照执行。() 19、腹泻病例归口管理,即由肠道门诊专诊,其他医护人员和诊室不得诊治腹泻病例。() 20、医疗机构应指定肠道门诊的管理部门或负责管理人员,管理部门或负责管理人员应每年至少对 肠道门诊自查一次,并有检查记录。对于违反规定的现象或人员按要求进行改正与处理。() 二、填空题(10题) 1、在修订后的传染病防治法中,甲类肠道传染病有霍乱、乙类肠道传染病有细菌性痢疾、伤寒 副伤寒、甲肝,脊髓灰质炎,丙类肠道传染病有其它感染性腹泻病。 2、一类肠道门诊分设病人专用出入口和医务人员专门通道;设有污染、半污染和清洁区,三区

肠道门诊培训试题(含答案)

2016年大同区疾控中心肠道门诊培训试题 单位:姓名:成绩: 一、是非题(20题)3/5/9/11/12/15/20错 1、肠道门诊是发现霍乱等烈性传染病的第一线,对于早期发现疫情,控制疫情蔓延、扩散起着关键 作用,是做好防治肠道传染病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 2、一类肠道门诊设置要求门诊内部应严格设置防护分区,严格区分人流、物流的清洁和污染路线流 程,采取安全隔离措施,严防环境污染和交叉感染。() 3、一类肠道门诊不要求设置在医疗机构内的独立区域,但要和普通门诊相隔离。() 4、一类肠道门诊要求门诊分设病人专用出入口和医务人员专门通道;设有污染、半污染和清洁区, 三区划分明确,相互无交叉。() 5、三类肠道门诊设立专用的诊疗室、输液抢救室、专用观察室、专用厕所、专窗取药、医务人员更 衣室等业务用房。() 6、一类肠道门诊诊室内安装紫外线灯,非手触式洗手装置等消毒设施,配备痰盂、医疗废弃物收集箱 等卫生设施。() 7、二类肠道门诊要求医院门诊区域内设置专用的腹泻病诊室,诊室位置相对独立。腹泻病人和其他病 人的就诊路线相对分离。() 8、三类肠道门诊的设计原则是具备腹泻病例监测基本条件,通过加强诊治和消毒管理,提高监测敏 感性,防止交叉感染。() 9、三类肠道门诊要求所有内科门诊兼治腹泻病例。() 10、儿科肠道门诊要对前来就诊的儿童实行登记,对甲、乙类法定传染病及O157:H7病人(含疑 似病人)应针对相应病原采便检验,并在规定时限内报告;在有霍乱发生的地区,对所有疑似霍乱患儿及腹泻病人均需做霍乱采便培养。() 11、肠道门诊要求所有可疑传染病病例(包括初诊和复诊病例)必须登记,而非所有腹泻症状病例。 () 12、肠道门诊要求腹泻病人标本必须在肠道门诊内由病人采集,做好标本登记,实行有泻必采、有 样必送(对发现有明显血便的患者采样要及时送检并做大肠杆菌O157:H7的培养检查)。() 13、肠道门诊要求公用诊疗器械在腹泻病人使用后应及时消毒,医护人员手部要及时消毒,医院门 诊厕所进行随时消毒,有专人负责肠道门诊的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14、肠道门诊医生、护士、检验等工作人员都要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15、设立肠道门诊的医疗机构无必要对本单位内的急诊、内科、儿科及中医科等所有涉岗医务人员 进行全员肠道传染病诊治培训。() 16、设立肠道门诊的医疗机构要按规定将菌株逐级上送鉴定。() 17、肠道门诊应指定部门或个人,每旬做好腹泻病人统计工作,每旬3号前以《肠道门诊旬报表》 的形式上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8、各医疗机构根据要求和自身特点制定本机构的《肠道门诊工作制度》和《消毒隔离制度》,并将 这些制度和要求挂在肠道门诊醒目的地方,以便大家遵照执行。() 19、腹泻病例归口管理,即由肠道门诊专诊,其他医护人员和诊室不得诊治腹泻病例。() 20、医疗机构应指定肠道门诊的管理部门或负责管理人员,管理部门或负责管理人员应每年至少对 肠道门诊自查一次,并有检查记录。对于违反规定的现象或人员按要求进行改正和处理。() 二、填空题(10题) 1、在修订后的传染病防治法中,甲类肠道传染病有霍乱、乙类肠道传染病有细菌性痢疾、伤寒

医疗机构肠道门诊设置标准1

医疗机构肠道门诊设置标准1 医疗机构肠道门诊设置规范 一类二类三类 设立感染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无感染科的县级以上医院乡镇卫生院 适用范围 1、门诊内部应设置防护分区,病人和污染路线1、肠道门诊设置应纳入感染科建设规划,根据功相对分离。具备腹泻病例监测基本条件,通能需要统一安排布局。设计原则 2、门诊内部应采取安全隔离措施,严防环境污过加强诊治和消毒管理,提高监2、门诊内部应采取安全隔离措施,严防环境污染染和交叉感染。 测敏感性,防止交叉感染。和交叉感染。 3、加强诊疗场所消毒管理、防止交叉感染发生。 设置在医疗机构内的独立区域,与普通门诊相隔医院门诊区域内设置专用的腹泻病诊室,诊室位选址固定内科门诊兼治腹泻病例。离。置相对独立。 1、肠道门诊设立专用的诊疗室、输液抢救室、专1、医院有导引标志,腹泻病诊室门口有醒目的1、卫生院有导引标志,接诊室门用观察室、专用厕所、专窗取药、医务人员更衣室标志。口有醒目的标志。等业务用房。 2、门诊所有业务用房安装纱门纱窗等防蝇、防2、诊室安装纱门纱窗等防蝇、防2、医院有分诊标志,肠道门诊各诊室或业务用房蚊设施。蚊设施。门口有醒目的标志。 3、肠道门诊有专用的观察室、厕所等。 3、诊室内安装非手触式洗手装置总体3、门诊所有业务用房安装纱门纱窗等防蝇、防蚊 4、诊室内安装非手触式洗手装置等设施,配备等洗消毒设施,配备便器和医疗卫生设施。便器、医疗废除物收集箱等卫生设施。废除物收集箱。要求设施 4、诊室内安装非手触式洗手装置等设施,配备便 5、诊室内配备诊疗桌椅、诊疗床、专用诊疗设4、诊室通风条件差的,宜配

备空器、医疗废弃物收集箱等卫生设施。备等。气消毒设施(最好为动态消毒机,5、诊室内配备诊疗桌椅、诊疗床、专用诊疗设备6、诊室通风条件差的,宜配备空气消毒设施(最也可配备紫外线灯用于静态空气等。好为动态消毒机,也可配备紫外线灯用于静态空消毒)。 6、诊室通风条件差的,宜配备空气消毒设施(最气消毒)。 好为动态消毒机,也可配备紫外线灯用于终末空气 消毒)。 开设 4-10月开设,各地可根据疫情适当延长。 4-10月开设,各地可根据疫情适当延长。 4-10月开设;可根据疫情适当延长。时间 肠道门诊应严格执行腹泻病例登记制肠道门诊应严格执行腹泻病例登记制度,建立肠道门诊应严格执行腹泻病例登记制度,建立度,建立门诊日志,登记项目包括姓名、门诊日志,登记项目包括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日志,登记项目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性别、年龄、职业、住址、主要症状、职业、住址、主要症状、病名(诊断)、发病职业、住址、主要症状、病名(诊断)、发病日病名(诊断)、发病日期、就诊日期、诊登记日期、就诊日期、诊断时间、初诊或复诊、联期、就诊日期、诊断时间、初诊或复诊、联系断时间、初诊或复诊、联系方式等基本系方式等基本项目。对外地病例,住址要进行方式等基本项目。对外地病例,住址要进行双项目。对外地病例,住址要进行双登记双登记(登记现住址、单位名称及原住址),登记(登记现住址、单位名称及原住址),做到(登记现住址、单位名称及原住址),做做到“每例必登”,字迹清楚,项目齐全。“每例必登”,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到“每例必登”,字迹清楚,项目齐全。 对就诊的每一例腹泻病患者进行粪便直接镜对就诊的每一例腹泻病患者进行粪便直接镜对感染性腹泻疑似病例采集标本,必须操作检,做好标本登记。对临床

发热门诊及肠道门诊规章制度流程

肠道门诊工作制度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落实传染病预防控制的各项措施,每年5月至10月开设肠道门诊,要求专人、专室、专设备,认真做好腹泻门诊病人的隔离、观察、诊治、消毒、报告等工作,对漏报、瞒报、缓报疫情的,依法追究个人责任。。 二、全面系统掌握肠道传染病的临床特征、诊断标准、治疗原则和防护措施,准确、快捷发现病人,避免漏诊、误诊。 三、认真登记就诊腹泻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家庭详细地址、电话号码等信息。 四、对就诊患者应详尽询问流行病学史及其周围是否有聚集性发病现象、询问症状、检测体温,仔细查体、化验血象和胸片检查。对诊断为霍乱病例必须立即报告医务部及相关部门,由医院组织专家组对报告的霍乱病例进行会诊。 五、协助有关部门对腹泻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六、保持诊室良好的通风,做好室内清洁区、潜在污染区、污染区及病人送往病房时沿途的消毒、清洁工作。定期对空调设备进行清洁、消毒,病人的标本、排污物和污染物的处理按有关消毒隔离规范执行。 七、医护人员要加强自身防护,接诊病人时必须严格执行各种操作规程,配戴医用防护口罩、帽子、手套、鞋套、穿隔离衣,并注意呼吸道和粘膜的防护。注意手的清洁和消毒。 八、护理人员要充分作好各项药品、器械、物品的准备工作,定量、定点、定位放置,并注意检查、补充、消毒、更换,严防差错事故。

肠道门诊消毒制度 1、严格执行肠道门诊隔离制度,肠道门诊的清洁消毒有专人负责,并做好记录。 2、肠道门诊医务人员工作是须穿工作服,戴帽子,检查和护理病人时须戴口罩。 3、肠道门诊医务人员接诊处理完病人后应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诊室内安装非手触式洗手装置等洗消毒设施,检查每一患者前后都必须进行手卫生。 4、诊疗器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听诊器、血压计等用品专室专用,用后消毒(如用75%酒精擦拭等方法消毒)。体温表用后清洗,消毒(如用500mg/L 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冲洗后备用。诊疗桌等物体表面,每日清洁消毒每日2次(如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抹布用后5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清洗后晾干备用),有污染时及时消毒。 5、地面每日清洁消毒(如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拖地一次,其余无污染时采用湿式清扫;有可见血液体液污染物时,先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作用30分钟,擦拭后,再湿式清扫。拖把用后5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冲洗后备用)。 6、便器用2000mg/L含氯消毒剂作用30分钟,冲洗后备用。 7、空气消毒:开窗通风,加强空气流通,并根据气候条件适时调节,必要时安装通风设备,加强通风。在诊室通风不良的情况下,可使用紫外线灯对空气进行消毒,每日用空气消毒机消毒2次,每次1小时。 8、对病人的污水、污物经二次消毒后排放。若有周围环境或物品被污染,均必须严格消毒。 9、检查疑似霍乱患者后,更换隔离衣和床单。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擦拭诊室的桌椅、门把手、门窗、诊查床及诊疗器械,并浸泡被污染物品1小时。患者呕吐物、排泄物,可用200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消毒,放置

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建设 实施方案 Document serial number【LGGKGB-LGG98YT-LGGT8CB-LGUT-

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AA县建设黔东北区域性医疗中心实施方案》(县办通〔2013〕20号)精神,进一步完善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设备配备、规范内部设置和管理,提高乡镇卫生院的综合服务能力,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县情出发,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以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目的,明确乡镇卫生院功能定位,加大投入,提升能力,深化改革,增强活力,群策群力建设规范化乡镇卫生院,促进我县乡镇卫生院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15年全部乡镇卫生院达到《乡镇卫生院建设和设备配备标准》,基本实现规范化。具体分三批实现:AA、AA、AA等3个乡镇卫生院2013年底前实现;AA、AA、AA、AA、AA、AA、AA等7个乡镇2014年底前实现;其余AA、AA、AA等3个乡镇2015年底前实现。 (二)具体目标。

1、硬件设施:按《乡镇卫生院建设和设备配备标准》要求,每个乡镇卫生院按辖区每千人口1.2张配置床位,业务用房面积按每张床位60 m2建设,总面积不低于 1500m2。设备配备基本达到《乡镇卫生院建设和设备配备标准》要求。即公共卫生服务设备较完善;急救抢救设备基本完善;诊断类设备具备开展B超、X光机、心电图等影像检查和常规、生化等检验需求;治疗类设备达到基本能开展常见病多发病治疗需求。条件较好的乡镇卫生院向中心乡镇卫生院标准发展,力争AA、AA两个乡镇卫生院率先达到中心乡镇卫生院标准。 2、人员配备与人才培养:按每床1.5人配备人员。其中,从事公卫计生人员按每万人口4人配备;卫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80%以上,医师与护士之比为1:0.5左右,中医药人员应占卫技人员20%以上;力争30%卫技人员达到中级职称以上(其中至少有1名中级职称的中医师)。 3、功能齐全:按《乡镇卫生院建设和设备配备标准》,设置行政部(包括院长室、副院长室、办公室、财务科、药具科、公卫计生科、医务科、护理科等)、门诊部(包括导诊台、挂号收费室、药房、妇产科诊室、妇科检查室、妇科治疗室、内科诊室、外科诊室、外科处置室、中医诊室、理疗室、儿科(儿保)诊室、治疗室、留观室、X光室、B超室、检验室等)、住院部(包括手术

医疗机构肠道门诊设置标准1

医疗机构肠道门诊设置规范 一类二类三类适用范围设立感染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无感染科的县级以上医院乡镇卫生院 设计原则1、肠道门诊设置应纳入感染科建设规划,根据功 能需要统一安排布局。 2、门诊内部应采取安全隔离措施,严防环境污染 和交叉感染。 1、门诊内部应设置防护分区,病人和污染路线 相对分离。 2、门诊内部应采取安全隔离措施,严防环境污 染和交叉感染。 3、加强诊疗场所消毒管理、防止交叉感染发生。 具备腹泻病例监测基本条件,通 过加强诊治和消毒管理,提高监 测敏感性,防止交叉感染。 总体卫生要求选址 设置在医疗机构内的独立区域,与普通门诊相隔 离。 医院门诊区域内设置专用的腹泻病诊室,诊室位 置相对独立。 固定内科门诊兼治腹泻病例。 设施 1、肠道门诊设立专用的诊疗室、输液抢救室、专 用观察室、专用厕所、专窗取药、医务人员更衣室 等业务用房。 2、医院有分诊标志,肠道门诊各诊室或业务用房 门口有醒目的标志。 3、门诊所有业务用房安装纱门纱窗等防蝇、防蚊 设施。 4、诊室内安装非手触式洗手装置等设施,配备便 器、医疗废弃物收集箱等卫生设施。 5、诊室内配备诊疗桌椅、诊疗床、专用诊疗设备 等。 6、诊室通风条件差的,宜配备空气消毒设施(最 好为动态消毒机,也可配备紫外线灯用于终末空气 消毒)。 1、医院有导引标志,腹泻病诊室门口有醒目的 标志。 2、门诊所有业务用房安装纱门纱窗等防蝇、防 蚊设施。 3、肠道门诊有专用的观察室、厕所等。 4、诊室内安装非手触式洗手装置等设施,配备 便器、医疗废除物收集箱等卫生设施。 5、诊室内配备诊疗桌椅、诊疗床、专用诊疗设 备等。 6、诊室通风条件差的,宜配备空气消毒设施(最 好为动态消毒机,也可配备紫外线灯用于静态空 气消毒)。 1、卫生院有导引标志,接诊室门 口有醒目的标志。 2、诊室安装纱门纱窗等防蝇、防 蚊设施。 3、诊室内安装非手触式洗手装置 等洗消毒设施,配备便器和医疗 废除物收集箱。 4、诊室通风条件差的,宜配备空 气消毒设施(最好为动态消毒机, 也可配备紫外线灯用于静态空气 消毒)。

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

前言 《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以下简称“建设标准”)是根据《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程序规定》和《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按照建设部《关于印发<二〇〇三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4〕43号)的安排,由卫生部主编,具体由卫生部规划财务司组织山东、河南、浙江、云南等省卫生厅和中国医院协会医院建筑系统研究分会共同编制。 编制组在认真分析全国1000多所不同规模乡镇卫生院的现状资料的基础上,总结了多年来乡镇卫生院建设的经验教训,本着以人为本、方便患者的原则制定了建设标准。编制组完成建设标准初稿后,在网上广泛征求意见,并由我部召开了全国审查会,会同各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建设标准共分总则、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建筑面积指标、规划布局与建设用地、建筑标准、主要业务用房技术要求、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七章。 请各单位在执行建设标准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至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邮政编码:100044),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卫生部规划财务司 参编单位:中国医院协会医院建筑系统研究分会 浙江省卫生厅 山东省卫生厅 河南省卫生厅 云南省卫生厅 主要参编人员:于冬、刘钟明、宗玲、谢双保、于德志、刘魁、吴翔天、杨旭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08年10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三章建筑面积指标……………………………………第四章规划布局与建设用地……………………………第五章建筑标准…………………………………………第六章主要业务用房技术要求………………………… 第一节预防保健用房………………………… 第二节门诊用房……………………………… 第三节住院用房……………………………… 第四节放射科用房…………………………… 第五节检验用房……………………………… 第六节手术室和产房用房…………………… 第七节供应(消毒)室用房…………………… 第八节药房…………………………………… 第九节辅助用房………………………………第七章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附件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乡镇卫生院建设,提高乡镇卫生院项目决策水平和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合理确定建设规模,正确掌握建设标准,满足乡镇卫生院的基本功能需要,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投资的重要制度,是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确定和审批乡镇卫生院工程项目的重要依据,是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 第四条乡镇卫生院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政策,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现状与发展的关系,做到规模适宜、功能适用、装备适度、经济合理、安全卫生。 第五条乡镇卫生院按功能分为一般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一般卫生院提供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康复等综合性服务;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负责对村级卫生机构技术指导和对乡村医生培训等。中心卫生院是一定区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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