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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返工报废管理规定

产品返工报废管理规定
产品返工报废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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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

为有效控制不良产品的报废,使不良产品的报废做到合理、快捷的处理,特制定本规定。

2.0范围

对不合格产品的处置方式为报废的产品。

3.0职责

3.1质管部负责不合格品处置方式判定;

3.2质管部负责对有争议的返工、报废产品进行技术鉴定;

3.3管理者代表负责对返工/报废产品的批准。

4.0工作程序

4.1返工/报废流程

4.1.1生产过程产品的返工/报废

4.1.1.1.生产管理部出具《不合格品处理单》,质管部判定产品报废,生产

管理部负责人根据《不合格品处理单》的返工/报废要求,出具

《产品返工/报废单》,经工艺工程部负责人核准后报请管理者代表

批准后返工/报废。

4.1.1.2.产品返工/报废后,按记录控制程序保留记录(生产/检验过程记录、

不合格品处理单、产品返工/报废单)。

4.1.2交付后产品的返工/报废

4.1.2.1.经营部按质管部发放的《不合格品处理单》的返工/报废要求,出

具《产品返工/报废单》,经质管部负责人核准后报请管理者代表批

准后返工/报废。同时在产品销售记录中注明产品返工/报废。

4.1.2.2.产品返工/报废后,按记录控制程序保留记录(生产/检验过程记录、

不合格品处理单、产品返工/报废单)。

5.0相关文件

6.0相关记录

6.1QA-FM-028《不合格品处理单》

6.2PD-FM-008《产品返工/报废单》

6.3对应的“生产/检验过程记录”

产品报废管理办法

质量管理体系操作文件 编号:FX.05.505/02 版本号/修改次:D/0 页次:第 1 页共4页实施日期:2004.3.15 产品报废管理办法 编制/日期:谭小亮2004.3.1 审核/日期:湛先好2004.3.2 批准/日期:李立忠2004.3.6 文件版本号文件更改单编号提出部门修改人备注

1、目的  1.1为控制产品的报废活动,加强对报废品的处置管理和产品成本的控制。    2、范围  2.1适用于质量保证部下达产品项目批准决定,投入批量生产(包括批量引导)阶段,产品生产以及技术更改过程中产生的自制件、外协件、外购件报废的处置管理。  2.2适用于销售公司在奇瑞公司内部产品报废的管理;不适用于销售公司售后退回的索赔件。 2.3适用于报废品的产生、判定、定置到清理出生产现场,直到回收、销毁的全过程。    3、术语  3.1报废品:无法通过返工、返修恢复其预期功效,且不能作为让步处理继续使用的不合格品。 3.2报废:对报废品进行申报、评审判定、处置、处理等一系列管理活动。    4、职责  4.1质量保证部归口管理不合格品的报废,制定工废、料废判定标准及产品报废破坏标准; 4.2材料实验人员负责对涂装车间槽液、胶、油漆的报废品及其责任单位进行最终判定;  4.3质量保证部回收鉴定人员负责对除槽液、胶、油漆以外的其它报废品及其责任单位进行最终判定;  4.4报废品所在单位负责报废品的标识、集中存放、保管、记录、定期申报,并对产生报废的责任单位进行初步判定;  4.5生产管理部负责制定各种零部件返工工时的计算;负责编制由于产品工废而需增加的物料补充计划;  4.6物流部门负责编制由于产品料废而需增加的物料补充计划;负责各类已判报废品的转运和管理;  4.7采购部参与外协件、外购件料废的判定,并负责料废品向供应商的索赔工作;  4.8废品场负责全部工废品及供应商不愿退回的料废品的接收和处理;  4.9财务部负责废品损失及向供应商索赔的核算和资金回笼工作。    5、工作流程  5.1报废品的预判定:发现不合格品的各单位负责人根据不合格品的状态对其进行预判定,并及时通知最终判定人员对其进行最终判定(一般在发现不合格品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最终判定工作)。通常对不合格产品采取的处理方式有:a)拒收;b)返工;c)返修;d)让步;e)报废。5.2报废品的判定及记录:  5.2.1料废品由发现单位填写《料废通知单》报材料实验人员或回收鉴定人员对其进行最终判定,《料废通知单》上应注明料废品的生产厂家、数量、损失工时及损失费用,如果产生连带件损失,应将连带件的数量、损失工时及损失费用加上;最终判定后由发现单位将所有报废品运送至回收指定位置。《料废通知单》共五联,第一联质量保证部留存、第二联财务部留存、第三联物流部门留存、第四联采购部留存、第五联交供应商留存。  注:发现单位必须将料废品及连带报废品拆解成最小的供货状态。  5.2.2工废品由发现单位填写《工废通知单》,交由责任单位主管以上领导或其授权人签字认可后(如果责任单位不认可,由材料实验人员或回收鉴定人员对责任单位进行最终确认),报材料实验人员或回收鉴定人员对其进行最终判定,《工废通知单》上应注明造成工废的责任单位、工废

产品返工返修控制程序

产品返工返修控制程序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产品返工/返修控制程序 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对生产制程中或客退不合格产品进行返工以提高客户满意度的过程,提供返工方案。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不合格产品返工过程的作业管理。 职责 . 品质部负责返修品的抽样检验和统计返修品不良原因,提出纠正/预防措施.;应对返工产品进行品质及返工/返修的过程监督,应确保有效追溯及隔离任何不合格产品及可疑产品。 . 生产部负责对不合格品进行隔离和返工/返修,返修计划的落实并做好相关记录。 技术部负责主导生产,品质技术人员商议分析不良原因并制定工艺问题的有效纠正(返修方案)/预防措施,重新进行工艺评估,控制后续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市场部负责顾客退回产品的分类入库管理,客诉信息的收集、产品品质测试结果的反馈,主持生产,品质,仓库部门会议,讨论返修事宜,使用《产品返修跟踪表》登记产品返修情况,并跟进产品订单计划达成。 仓库负责返修品的分类保管和返修计划的提交。 程序 . 对于客退或生产中的需返工的产品,品质部应对其进行检验及提供《客户退货处理报告》或产品《检验报告》,以便对返工产品进行合理的评估及流程制定,并对需返工的产品用《产品返修指示卡》进行明细标识。 . 技术部工程师需对返工产品提供返工的技术要求、技术资料及技术支持。如有必要,须对返工的可行性及潜在问题进行分析并形成书面的报告,并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 技术部工程师依照产品返工要求、技术资料及检验报告等编制《临时工艺卡》或者《临时作业指导书》,标注返工重点要求或者返工方法;列出返工所需人员、工装夹具、仪器设备、物料;合理评估所需工时、物料损耗等。 . 仓库依照产品订单完成情况准备返工物料并提交返工生产计划。

报废管理制度

物料报废管理制度封面版本号: A 修改号: 0页次: 1/1 物料报废管理制度 编制: 会签: 审核: 批准: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青岛通宝控制器有限公司

物料报废管理制度版本号: A 修改号: 0 页次: 1/2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公司物资报废的管理,防止公司资产的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报废物料 3、职责 3.1申请报废的部门:负责填写《废品通知单》 3.2质量部:负责对报废的产品及物料进行判定 3.3企管部:负责对报废的产品及物料进行审核 4、程序 4.1报废品类型 4.1.1不良来料报废 4.1.2客户退回成品造成的报废 4.1.3车间内生产原因造成不可回收的废铜、废件、改型、拆零等造成的报废4.1.4因呆滞太久或特定订单的余料,后续无法继续使用或退货的 4.1.5质量及设备部在试样、试机时产生的报废 4.2报废管理 4.2.1不良来料报废 4.2.1.1已入仓的物料经质量部检测后判定为不合格品,并已填写《退货单》但经采购部与供应商沟通后供应商同意报废的,由零件仓库填写《废品通知单》进行报废。 4.2.1.2来料检验时,质量部作出的破坏性试验零件,由仓库按照正常入库办理,入库后由零件仓填写《废品通知单》进行报废。 4.2.2客户退货造成的报废 4.2.2.1客户处退回产品,成品仓接收后需填写《库存品定期确认申请处理表》经质量部确认产品已无可修复价值,确认后转由成品仓报废。 4.2.2.2成品仓接确认后的《库存品定期确认申请处理表》重新填写《废品通知单》进行报废 4.2.2.3成品报废需对产品进行拆零处理,确保产品组件无可回收利用价值,由返工组填写《废品通知单》进行报废。 4.2.3车间生产报废 4.2.3.1生产车间正常生产时所产生的废铜、废件,在确认已无可回收价值后由车间班长直接填写《废品通知单》 4.2.3.2生产车间正常生产时产生的组件报废需由填写《废品通知单》后由质量部确认组件已无回收利用价值方可进行报废,组件有可回收价值的需把组件拆分后进行报废。 4.2.3.3生产车间改型、拆零的产品由质量部下发《技术问题处理单》,需报废零部件按照质量部下发的《技术问题处理单》进行报废。 4.2.3.4质量部、设备部因试样、试机等所造成的报废由各班组班长填写《废品通知单》进行报废。 4.2.4呆滞品报废

产品报废处理流程

产品(物料)报废管理办法 一、报废品的定位 1.0 报废品:产品出现不合格,无法修复或修复后无法达到品质要求或不能继续使用投入生产的物品。 1.1 经销售、品管改版定性为不在投入生产的物品。 1.2 长期库存、锈蚀、磕伤且无法修复的物品。 1.3 因车间、库存其他原因造成的物品。 二、目的 为降低仓储成本、真实地反映公司存货资产、保证报废物料程序畅通、控制产品不良、加强车间对不良产品的认识、杜绝批量质量事故的发生、及时对不良产品的报废做到规范、合理、快捷,特制定本办法。 三、适用范围 凡本车间物料/产品报废(含半成品和成品、退货产品、包装物料)均按此办法作业。(适应车间小型易耗品的报废处理) 3.0 实施细则 3.1 申请报废的部门:车间各小班组负责组织对本部报废产品物料的清理及负责报废品的原因分析、填写《产品报废申请单》,并将《产品报废申请单》原件转交相关岗位审核单据;如报废物料是组件,则由车间将可用配件拆解后,方可报废。可用件退还仓库,作为采购物料冲销物料成本。 3.2 质检部门:负责对报废产品及物料的品质鉴定。如产品物料与《产品报废申请单》所示内容不符或认为报废不合理,则将单据退回申请部门,要求其重新清理或重写单据。 3.3 实施部门:实施部门依据有效《产品报废申请单》核准的“处理方法”将产品/物料送到相关的执行地点进行报废处理。

3.4财务部门、行政部门接获有效的《产品报废申请单》后,即安排人员对产品物料进行产品物料与单据的核对,共同实施并在单据上签字。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由签单,单位共同协助完成报废产品的报废处理。 附一:1、不良的外购产品、物料放于指定区域,由仓库统计数据后,报采购部门,再有采购部门通过供应商联络办理退化。(如有相关指令报废的则即时处理)。 2、由客户退回的产品由售后出具申请单,走报废流程。 附二:报废审批表1

超期库存成品返工处理管理办法

超期库存成品返工处理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对超期库存成品进行有效、规范地管理,确保只有合格成品才能被销售,以进一步提高我司产品在消费者心中的美誉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使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成品库库存期超过三个月及以上的所有成品。 3.职责 3.1 运营部负责每月对库存超期(充电式产品三个月、非充电式产品六个月)的成品进行醒目标示,并填报下月《超期库存成品返工处理申报表》 3.2二厂负责对超期库存充电式产品按要求进行返工处理。 3.3品保部(上海公司)对库存超期的非充电式产品进行抽查。并视抽查结果做出相应处理决定。不定期对库存超期产品标识的规范性进行监督检查。 3.4包装厂检验员负责对超期返工处理成品进行检验和对超期成品的处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4.返工处理操作要求 4.1运营部要严格按“先进先出”原则进行发货,避免正常流转产品库存期限超期的现象发生。 4.2运营部要对库存超期成品进行醒目标示,明确标示出产品型号、生产日期、数量,并根据返工处理情况进行及时的更新。

4.3运营部根据发货需求于每月9日(星期天顺延一天)填报当月10日到下月9日《超期库存成品返工处理申报表》一式三份(运营部、品保部、二厂各一份)。 4.4品保部接到《超期库存成品返工处理申报表》后,对充电式成品安排二厂进行返工处理,非充电式成品安排QC人员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所有需返工处理的成品要求在当月20日(含)之前全部按运营部所要求的型号、数量返工处理完毕,不能按时完成的要书面告知原因并通知运营部和品保部经理,品保部经理负责未完成超期产品的协调处理。 4.5产品库存超期半年及半年以上的,返工处理时要更换合格证或信誉卡,合格证、信誉卡要盖返工的日期及检验人员章,更换下来的合格证或信誉卡作报废处理。 4.6所有返工处理产品的包装物(含彩盒、中包装、大包装)上要更换成新的物流码,产品外箱旧的日期章要全部贴标覆盖,重新印上新的日期章,且统一水平盖于外箱物流码的下面1cm处。 4.7二厂对返工处理好的产品报检后,由包装厂检验人员对其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同时包装厂检验员负责跟踪超期产品的返工处理情况并上报。 4.8运营部对已返工处理好的产品与未处理产品应作醒目标示和隔离,确保只有经处理检验合格的产品才能出成品库。 4.9二厂返工所发生的易耗品及报废费用单列营销事业部费用,二厂要如实每月列出报批。

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制度

1 内容与范围为做好固定资产的报废及报废资产的后期管理工作,特制定本 制度。1.1 有限公司所属的固定资产。本制度适用于xxxxxxxxxxx1.2 本制度规 定了固定资产报废的申请、鉴定、报批、销账等流程。1.3报废资产涵盖范围2 类设备)。2.1设备类:生产设备(含特种设备)、办公设备(含IT 2.2不动产类:厂房、建(构)筑物、围墙等。 2.3其他类:软件系统等,也按照固定资 产报废流程执行。 3 固定资产申请报废需满足的条件设备类:3.1设备在生 产或使用中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主要使用性能丧失,不能满足生产工艺要求, 3.1.1 且无修理价值,可申请报废处理。国家明文规定强制淘汰的性能落后、 高风险、高能耗、不符合国家环保政策的设备。3.1.2 产品或工艺变化后无法再 利用的闲置设备。3.1.3 不动产类:3.2产品规划、设计变化,现有房产、建筑 物不能匹配,需要拆除重新建设,可申请报废3.2.1 处理。 3.2.2达到规定使 用年限,可申请报废处理。未达到报废年限,但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坍塌、松垮等 重大安全隐患,需要拆除重新建3.2.3 设,可申请报废处理。其他类:视具体 情况而定3.3固定资产报废审批程序及相关部门职责4 类设备)IT4.1设备类:生产设备(含特种设备)、办公设备(含由使用单位 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报送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4.1.1/ 18 4.1.2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对申请报废设备进行现场鉴定,经参加鉴定人员签署意见(特种设备必须有安全环科签定意见),报公司领导批

准后,交归口管理部门,由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按要求行文请示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4.2不动产类:厂房、建筑物、围墙 4.2.1由产权单位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报送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 4.2.2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对申请报废不动产进行现场鉴定,经参加鉴定人员签署意见,报分管领导批准后,交归口管理部门,由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按要求行文请示公司主管部门批准。 4.3其他类:软件系统等 4.3.1由使用单位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分管领导批准后,报送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 4.3.2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依据《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中资产类别,组织相关部门评审、会签后,上报公司领导批准,并按要求行文请示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4.4固定资产报废归口主审部门: 4.4.1非标生产线、烘箱、空压机、锅炉等大型生产设备和工艺变更后无法利用的闲置设备,归口报废主审部门由工艺技术部负责。 4.4.2软件系统、 IT等办公类设备的归口报废主审部门由综合管理部负责。4.4.3计量检测设备、定扭工具、风动工具、电动工具类设备的归口报废主审由质量部负责。 4.4.4不动产类(含厂房、建筑物、围墙)归口报废主审部门由综合管理部负责。 4.4.5以上四类以外设备的归口报废主审由生产制造部负责。 4.5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将上报的报废资产批文及报废资产清单、核准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转交公司财务部、使用部门,并存档保存。财务部、资产归口管理部门依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批文和《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做销账处理,使用部门依据《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进行部分台账销账处理,同时将报废的固定资产纳入报废资产台账管理。 4.6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申报的报废资产批文、《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及相关资料的存档;综合管理部档案室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或存放报废资产的档案材料。 4.7各相关部门应本着对企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把关,做好固定资产报废前的认定和审核工作,资产管理部门将不定期组织技术人员对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跟踪抽查,对不负责任申报和审核的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和考核处理。 5 报废固定资产残值回收 2 / 8 5.1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报废固定资产残值回收。报废固定资产实行对外有偿转让,并依照公司固定资产转移、调拨、处置管理规定执行。 5.2自申请固定资产纳入报废资产台账管理时起,原则上应处于封存状态,由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保管,未经归口管理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启用。如需再利用,请参照6“固定资产报废再利用申报程序”执行。 5.3对于报废的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 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处理给国家 核准的有资质的物资回收部门,进行残值回收,并报上级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备案,核销特种设备检测台账,相关部门负责协助监督设备现场的实物分解工作。 6 固定资产报废再利用申报程序 6.1对已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原则上不再使用,使用单位如果确实需要再利用

车辆报废管理制度

这个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中,不需要打 印,能找到就行。 车辆报废管理制度 一、制定依据 为加强车辆安全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为运输生产提供安全、优质、高效、低耗、及时的运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汽车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要求,为了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营运载客汽车。 三、实施主体 安全技术部是公司运输车辆管理部门。 四、车辆报废年限和里程 1. 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国家对营运客车使用年限定为: (1)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2)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3)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2. 国家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引导报废: (1)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

(2)租赁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3)小型和中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4)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80万千米; 3. 车辆提前报废条件 车辆未达到强制报废年限,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提前报废: (1)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2)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3)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四、加强临近报废车辆的技术监管 对引导报废车辆(或8年以上),公司建立临近报废车辆管理档案,实行集中管理。对上述车辆加强日常检查、隐患检查频率。凡出现安全隐患,立即停止使用。 五、到期客车报废程序 1、车辆到报废期,车队必须提前一个月准备,建立报废车辆档案。 2.必须按国家规定将报废车辆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3.车辆报废相关资料至少保存2年。 七、附则 本制度由常州国宇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制定,解释权属于常州国宇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本制度自2017年5月1日起执行。雨滴穿石,不是靠蛮力,而是靠持之以恒。——拉蒂默

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我厂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切实杜绝各类设备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所有生产设备和设施均按此规定作业。 3、设备设施报废标准 3.1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效率低,且不能改装利用或大修虽能恢复精度,但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者。 3.2使用年限未到,但不能迁移的设备,因建筑物改造或工艺布局必须拆毁的设备。 3.3设备损耗严重,大修后性能精度仍不能满足产品生产工艺要求的设备。 3.4腐蚀过甚,绝缘老化,磁性失效,性能低劣且无修复价值者或易发生危险的设备。 3.5因事故或其他灾害,使设备遭受严重损耗无修复价值的设备。 3.6国家规定的淘汰产品。 4.报废处理 4.1申请报废:凡符合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设备设施由各车间向设备科提出报废申请,设备科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检定,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审评表》,交由设备部审批。 4.2初步鉴定:由机修组负责对报废设备、设施做鉴定,确定是否具有其他价值。

4.3由申请报废部门的经办人组织制定报废方案,将方案上交至生产部审核。由公司经理、公司采购部、设备部提出作价意见,经副总审批同意后执行。处 理金额较大时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4.4未经批准报废前,任何部门不得拆卸、挪用其零部件和自行报废处理 4.5报废的设备,各单位因技改、维修需要可以拆卸使用,必须根据残值,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残值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按照低值易耗进行处理。 4.6报废的设备设施由生产副总依据制定的报废方案处理,报废处理的设 备所收款项交财务,作为设备固定资产清理收入。 4.7已报废的设备作出标识不得重新用于施工生产。

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制度规章制度.doc

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废旧物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对已经过审批同意报废帐务处理的固定资产、工位器具、管理用具、产品、材料、工具等资产实物,加工造成的废料,加工产品不能利用的边角余料,钢屑、铁屑等的管理。 3管理程序 3.1废旧物资实物统一归口于生产部集中管理,所有废旧物资一律要求登记实物台帐。 3.2废旧物资实物的入帐登记。 3.2.1报废帐务处理的物资。 各物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物资实际状况,对需报废帐务处理的物资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已经过审批同意报废帐务处理的废旧物资实物,应与其他物资隔离管理。 3.2.1.1提出书面申请,并根据资产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填写“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一式三份。 3.2.1.2经鉴定部门签字后报分管经理审核,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3.2.1.3把签批“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随同实物转交生产部签收。 3.2.1.4把已签收的“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交财务部、物资归口管理部门、生产部各一份。 3.2.1.5财务部、物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做帐务处理,生产部根据“报废 帐务处理物资清单”登记废旧物资实物台帐。 3.2.2加工发生的废品材料 3.2.2.1由车间把质检部开的“废品通知单”替代“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随同实物转交生产部签

收。 3.2.2.2单据传递及帐务处理同3.2.1.4、3.2.1.5的程序。 3.2.3加工产品不能利用的边角余料 3.2.3.1由车间根据实物情况填退料清单随同实物转交生产部签收。 3.2.3.2单据传递及帐务处理同3.2.1.4、3.2.1.5的程序。 3.2.4钢屑、铁屑等废料直接归生产部管理。 3.3废旧物资的处理 3.3.1生产部应及时对废旧物资进行清理,合理利用使其尽快变现。 3.3.2废旧物资清理 3.3.2.1废旧物资的清理,统一由生产部根据清理方式(销售.回收利用等)填写“清理物资清单”一式二份。 3.3.2.2清单内容包括:资产名称、规格数量、清理单价、金额、部门负责人签字。 3.3.2.3报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3.3.2.4把审批后的清单反财务部一份,做实物清理,同时减实物台帐。 3.3.2.5废旧物资销售,必须经财务部收款后开出门证,方可出公司。 4考核 4.1废旧物资管理不善,按直接经济损失考核责任人。 4.2未经财务部开出门证,废旧物资出公司的,按门卫管理制度考核责任人。

产品报废管理制度

产品报废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了控制产品批量报废,提高个人质量意识,减少公司损失,加强自我监督能力,提高个人责任心,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物料/产品报废(含半成品和成品、退货产品)均按此规定作业。 第三条、职责 3.1申请报废的部门:负责对报废产品物料的清理及《报废单》的填写,负责对报废产品物料的执行处理; 3.2品管部门:负责对报废产品及物料的品质鉴定; 3.3技术部:负责对报废产品及物料进行技术鉴定; 3.4 财务部:核算报废产品的生产成本,即损失金额。 第四条、作业内容 4.1报废产品类型 4.1.1因客户工程更改或工艺改进原因,而使原有产品物料报废的,由销售部发出更改及产品物料报废通知交仓库、质量仓储部,仓库接获报废通知之后,先开具《报废单》,由质量仓储部、销售部、财务部、总经理签核,然后将所需报废的物料清理放置于报废区。 4.1.2生产(质检)过程中检验出的不良品或生产中制造的不良,生产部清理所需报废的产品物料,按“来料不良”和“生产不良”区分,统一放置于规定的区域,然后填写《报废单》交部门主管签核,如在正常损耗内的由生产部自行安排报废,超出损耗数报废的必须由生产部上报,经质量部、损耗、技术部、总经理签核,

方能执行报废。 4.1.3 由质量部的质检员检验出来的不良产品/物料(含退货产品)报废,质量部每天清理所需报废的产品物料,填写《报废单》,并通知责任部门主管确认,经确认后,由质量部主管、技术主管、总经理核准,方能执行报废。 4.1.4 责任部主管接到通知后需在24小时内对不良产品进行确认,如超时未作确认的,不良产品将直接执行报废,损失直接扣罚责任部门。 4.2 报废品控制 4.2.1 质量部接到《报废单》后,即安排人员对产品物料进行品质鉴定,物料与单据的核对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4.2.2 如产品物料与《报废单》所示内容不符或认为报废不合理则将单据退回申请单位,要求其重新清理或重写单据。 4.2.3 如质量部确认无误,则签核单据并送相关部门签核,经批准后在相应的产品上挂上报废标示卡。 4.2.4 申请报废的部门依据《报废单》核准的“处理方法”将产品/物料送到相关的执行地点进行报废。 4.2.5 外购产品物料放于“退货区”,由仓库统计数据报采购部通过供应商联络办理退货(如有相关指令及时报废的则及时处理)。 第五条、处罚标准: 5.1 本规定中4.1.1报废类型,若由于销售部疏于沟通,未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向生产部门传达客户变更要求的信息而造成批量报废,由财务部核算报废产品的总共损失金额,由相应的销售业务员承担该批产品总成本的30%损失。 5.2 财务部核算报废产品的总共损失金额,本规定中4.1.2及4.1.3两种情

水库降等及报废管理办法

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国水利部令 第18 号 《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03年1月2日水利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汪恕诚 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第一条为加强水库安全管理,规水库降低等别(以下简称降等)与报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水法》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库容在10万立米以上(含10万立米)的已建水库。 第三条降等是指因水库规模减小或者功能萎缩,将原设计等别降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等别运行管理,以保证工程安全和发挥相应效益的措施。 报废是指对病险重且除险加固技术上不可行或者经济上不合理的水库以及功能基本丧失的水库所采取的处置措施。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水库降等与报废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水库主管部门(单位)负责所管辖水库的降等与报废工作的组织实施;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管辖水库的降等与报废工作的组织实施。 前款规定的水库降等与报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单位)、乡镇人民政府,统称为水库降等与报废工作组织实施责任单位。 第五条水库降等与报废,必须经过论证、审批等程序后实施。 第六条报废的国有水库资产的处理,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水库,应当予以降等: (一) 因规划、设计、施工等原因,实际工程规模达不到《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 —2000)规定的原设计等别标准,扩建技术上不可行或者经济上不合理的; (二) 因淤积重,现有库容 低于《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 —2000)规定的原设计等别标准,恢复库容技术上不可行或者经济上不合理的; (三) 原设计效益大部分已被其他水利工程代替,且无进一步开发利用价值或者水实际抗御洪水标准不能满足库功能萎缩已达不到原设计等别规定的;

返工管理规定

页码1/2 1目的 明确各类产品返工过程的各项工作要求,以确保产品符合标准和客户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各类产品的返工工作。 3职责 3.1技术质量部负责返工工作的提出和检验及反馈。 3.2生产车间负责返工工作的安排和执行。 3.3市场部成品仓库负责返工产品的出入库。 4管理及控制要求 在保证不影响最终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允许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返工。 4.1产品返工类型 4.1.1过程返工:在生产过程中,检验不合格导致的返工。 4.1.2出货返工:已经入库的产成品,出货检验不合格导致的返工。 4.1.3退货返工:客户入厂检验不合格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某项目不合格而退货后导致的 返工。 4.2产品返工的提出 4.2.1过程返工:当检验员在生产过程中检验不合格时,填写《不合格品通知单》、《返 工单》,必要时报主管确认后下达相应生产车间返工。 4.2.2出货返工:当检验员在出货检验不合格时,填写《不合格品通知单》、《返工单》, 由技术质量部经理审核,必要时报经总经理审批后,下达相应生产车间返工。 4.2.3退货返工:技术质量部依据质量工程师填写的《不合格品通知单》中处理意见, 填写《返工单》,由技术质量部经理审核,必要时报总经理审批后,下达相应生产 车间返工;但如果是委外加工件可发配给供应商返工或者根据协商的方式的结果。 4.2.4少量的不合格品由生产部现场指导返工,并在《不合格品通知单》上注明如何进行返工操作。 4.2.5必要时可由技术质量部制定“返工作业指导书”并指导返工作业。 4.3产品返工区域 a)过程返工:由生产员工在正常工作区域进行。 b)出货返工:根据不合格情况选择合适的返工区域

【推荐】返修和返工管理规范

返修和返工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返修、返工管理的职责,内容和工作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本事业部内部需要返修和返工的各种产品。 2 术语和定义 GB/T 19000中确立的和下列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不合格品:不符合顾客要求或规定的产品,本公司包括:客退品;质量检验不合格产品;制造过程中产生的不良品;按顾客要求的改制品;因设计、工艺变更可以转用为其它产品的在库品或者在制品;长期库存品。 返工:对不合格品采取措施使其符合规定的要求。 返修:为使不合格产品满足与其用途而采取的措施。包括对以前是合格的产品,为重新使用所采取的修复措施,如作为维修的一部分。可影响或改变不合格产品的某些部分。 3 职责 3.1 技术部负责返修、返工生产的措施制定和确认,并给出相应的返修、返工指导性文件。 3.2 制造维护负责负责返工、返修品不合格原因的分析,指导制造返工、返修的实施。 3.3制造返修、返工生产任务的执行,并达到指定的要求。 3.4 质量部负责返修、返工物料、半成品上线前检验、产品的过程控制、入库和出货检验。

3.5 其他相关部门协助返修、返工生产任务的完成。 4 工作程序 4.1 质量检验不合格产品的返修、返工处理 4.1.1 质量部抽检有不合格的批次,必要时,发出纠正预防措施给制造。 4.1.2 针对外观不良,由生产过程引起的,制造自行采取改善措施,对不合格产品的整个批次再次进行全面的外观检查。 4.1.3 针对产品性能不良,制造维护人员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分析,找出失效原因,制造维护人员无法判定的需技术部工程师给出最终的判定,根据原因采取相应的返修、返工措施,制造安排返修、返工。 4.1.4 质量部对返修、返工的产品进行检验,经产线返修、返工的物料、半成品投线前必须经质量检验合格才可投料,检验后做标识。 4.2 顾客要求的改制品返工处理 4.2.1计划根据库存产品,发出相应的改制单,并明确指出需要改制的产品型号和改制后的型号。 4.2.2 技术部对改制单进行确认,是否可以进行改制,如果不能改制通知计划;如果能够进行改制,必须给出相应的改制指导性文件或指示。 4.2.3 制造根据技术部发出的改制指导性文件或指示,进行相应的改制,达到改制要求,满足顾客的需求。 4.2.4 质量部对改制后的产品进行检验。 4.3 工艺和设计变更的产品返工处理 4.3.1 设计按M-R2150《设计和工程更改管理规范》发出变更文件给相关部门。 4.3.2 技术部确认需要更改的产品是否可以采取措施转换为现有产品或设计变更后的产品并且满足顾客要求或规格。

车辆报废管理制度

车辆报废管理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这个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中,不需要打印,能 找到就行。 车辆报废管理制度 一、制定依据 为加强车辆安全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为运输生产提供安全、优质、高效、低耗、及时的运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汽车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要求,为了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营运载客汽车。 三、实施主体 安全技术部是公司运输车辆管理部门。 四、车辆报废年限和里程 1. 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国家对营运客车使用年限定为: (1)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2)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3)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2. 国家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引导报废: (1)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

(2)租赁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3)小型和中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4)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80万千米; 3. 车辆提前报废条件 车辆未达到强制报废年限,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提前报废: (1)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2)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3)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四、加强临近报废车辆的技术监管 对引导报废车辆(或8年以上),公司建立临近报废车辆管理档案,实行集中管理。对上述车辆加强日常检查、隐患检查频率。凡出现安全隐患,立即停止使用。 五、到期客车报废程序 1、车辆到报废期,车队必须提前一个月准备,建立报废车辆档案。 2.必须按国家规定将报废车辆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3.车辆报废相关资料至少保存2年。 七、附则 本制度由常州国宇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制定,解释权属于常州国宇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本制度自2017年5月1日起执行。

报废处理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物品报废、报废品处理和工业废料回收利用管理,合理降低成本,特制订本管理办法。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物品和资产的报废与报废品处理管理工作。 3.内容: 3.1 废品是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报废品(半成品或成品)、边角料、余料。 3.2 报废物是指公司报废处理的无法修复且无利用价值的设备、模具及其零配件、五金工具、工装夹具、 计量器具、办公用具、包装材料、包装容器等。 3.3报废审批权限表: 3.4 报废处理分类: 3.4.1 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设施、信息通讯类、办公\公共设备设施类、电器设备类、实、检验器材 类、车辆、厂房设施)报废; 3.4.2 低值资产(未达到固定资产标准)报废; 3.4.3 生产过程不合格品报废; 3.4.4 模具的报废; 3.4.5 生产过程中边角料; 3.4.6 无回收价值垃圾废品。 3.5 报废物品按利用价值分类: 3.5.1 可回收再用废品; 3.5.2 不可回收再用废品。 3.6报废申请、审批程序: 3.6.1 生产过程中或销售区退回的不合格品报废,由品管部门提出建议,填写《不合格品处理报告》, 成本核算员将报废金额填写在备注栏,必要时技术部门可参与判定,每次报废金额在一万元以 下,经事业部总经理审批;报废金额在一万元(含)以上,经公司总经理审批方可报废。3.6.2仓库呆滞物料报废按照《仓库管理程序》办理。 3.6.3模具因损坏、磨损及产品淘汰等原因需报废时,由模具管理部门填写《模具报废申请单》,交 相关部门加签意见,相关部门根据模具实际情况填写相应意见,经事业部总经理审核后报公司 总经理核准后方可报废。 3.6.4固定资产、低值资产报废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报废申请单》,经资产管理部门检测判 定并审核,相关权责高层领导审批。 3.6.5 生产过程中的边角料不需报废申请、审批程序,直接分类放置到指定废料桶集中处理。

产品返工管理办法

Q/GDHX 广东海信电子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产品返工管理办法 广东海信电子有限公司发布

产品返工管理办法 1 目的和范围 1.1为规范产品的返工过程,保证产品的符合性,特制订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广东海信电子有限公司产成品和半成品的返工管理。 2术语与定义 2.1返工:公司产成品或半成品因存在质量问题,无法满足公司质量标准要求或客户要求,需对该部分产品重新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以满足公司质量标准或客户要求的过程; 2.2返工技术文件:明确返工标准要求,对返工工作起技术指导性的相关文件。 3 职责和权限 3.1质量部门 3.1.1负责生产过程中产品检验及结果判定,负责对制造部门返工后的产品进行复检; 3.1.2负责对市场上不合格产品根据需要提出返工要求,并组织进行返工; 3.1.3负责对造成不合格品责任部门的管理及督促改善措施实施到位。 3.2研发部门 3.2.1负责新品阶段(30台和100台)产品返工的提出; 3.2.2负责对新品阶段(30台和100台)所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确认,并下发返工技术文件; 3.2.3负责下发产品因设计问题需要返工的技术文件(包括市场上的返工)。 3.2.4 负责量产品返工的技术支持与指导。 3.3工艺部门 3.3.1负责将研发部门下发的返工技术文件转换为返工方案并下发相关部门; 3.3.2负责出具产品返工所需的返工方案并提供工艺指导; 3.3.3负责对外协厂家PCBA返工的技术支持和工艺监督; 3.3.4负责下发因物料质量问题而需要返工的技术文件; 3.3.5 对返包方案的可执行性负责,负责责任部门的确定; 3.3.6 负责返工产品数量的确认汇总。 3.4制造部门 3.4.1负责统计需生产现场返工产品的数量,反馈工艺部门,按照返工方案实施返工,记录返工不良信息并核算返工损失; 3.4.2 负责生产车间不良品的区分、隔离。 3.5计划部门 3.5.1负责安排返工计划; 3.5.2负责核算工时损失;

不良品返工管理规范

1.1

二、适用范围: 2.1 适用于产品返工、返修处理. 三、定义: 3.1返工是指为使不合格产品符合要求而对其采取的措施,返工后的产品一定是合格品. 3.2返修是指为使不合格品满足预期用途而对其采取的措施,返修后的产品可以满足预期用途,但 不一定是合格品. 四、职责: 3.1 品质部:品质部门负责相关不合格的处置方式的判定,返工返修过程品质跟踪,结果品质确 认. 3.2 工程部:依据产品不合格现状,制订返工返修方案,必要时下发临时工艺图纸. 3.3 生产部:负责返工返修作业管制、调度等,按照返工返修方案负责实施返工返修作业. 3.4 财务部:负责返工成本核算, 按月统计汇总返工返修费用. 五、作业程序: 5.1 返工返修品的来源: 5.1.1进料检验不合格品直接做全检和退货处理,确实生产所急需,由采购部填写《紧急/例外 放行申请单》组织评审,也可以实施返工返修作业. 5.1.2加工过程各制程发现的不合格品,品质部需依据不良现状实施判定,可做返工返修作业的, 需在《过程检验记录》上予以注明. 5.1.3顾客退货品有品质部负责判定是否需要返工返修. 5.1.3.1所有返工返修实施均需填写《返工返修单》 5.1.3.2 任何场所需返工返修的不合格品,均需单独隔离管制、并在产品标识牌上注明“待返 工/返修”. 5.2返工返修方案的拟定: 5.2.1对于已判定为返工返修的不合格品,依据不合格原因,若为一些简单原因导致需要返工返 修的,可由品质主管直接在《检验记录》上予以确定。不合格原因不限于外径尺寸大、内 径尺寸小、去除毛刺等。 5.2.2较复杂的不合格原因,有技术部门主管负责制订返工方案。数量较大(暂定500pcs以上)、 返工返修技术难度大的需技术部部长签字确认方可实施. 5.2.3返工返修方案必须注明使用产品数量和批次. 5.3生产指令下达: 5.3.1所有的返工返修通知(如联络单、过程检验记录和返工返修方案)都必须提交生产部, 由其结合生产实际状况和订单要求,下达返工返修生产指令,安排相关人员实施返工作业. 5.4返工返修实施: 5.4.1所有返工都必须有(返工流程表),生产部根据返修流程表排线生产. 5.4.2操作者自己能够返工/返修的,由操作者自行返工/返修. 5.4.3单件、简单产品的返工/返修,由检验部门负责开出返工/返修通知单,注明返修方法、

物料报废管理办法(20200523202820)

物料报废管理办法 A.为规范公司各类物料报废之程序及相关管理,特制定本办 法。 B.公司凡发生物料报废事项的,均须照此规定办理相关手 续,任何人不得对待报废物料擅自进行处理,凡擅自处理或不做任何处理即随意弃置者,公司将视情节之轻重及待处理物料之价值金额,对相关的责任人进行相应的经济或(和)行政处罚。 C.对于确已无法再用于生产或打样等用途而应予报废的物 料,不得长期搁置,不做任何处理,应及时办理相关的报废手续,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D.若有物料确须报废,应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由相关的经 办人员填制规定格式的《物料报废申请单》呈报上级管理部门进行层层审核批准。 E.办理物料报废事务的申请部门一般为物料的使用部门及 保管部门,具体来说物料的使用部门主要包括生产部门及工程制作样品部门,物料的保管部门主要是公司仓库。 F.审核物料报废申请的部门和人员主要包括:申请部门的负 责人、品质管理部门检验员及负责人、厂长,必要时还可包括工程技术人员。 G.物料报废的批准人为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委托人,未经批 准,任何物料均不得按报废处理。

H.办理物料报废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具体程序见文 后的附件1《物料报废工作流程图》所示。 I.为确保办理报废的物料确已完全丧失一切使用价值,避 免发生误报废之事故,特要求负责审核报废申请的各级部门和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和专业标准进行审核,具体程序见文后的附件2《物料报废审查流程图》所示。J. 审核物料报废申请的各级部门和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各自工作职责,严格把关。对于在审核物料报废申请的过程中不负责任,误判误签者,公司将视情节及后果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K.凡有物料报废均须查明原因,对原因不明的将视为待处理悬案,在查明原因前不得擅自结案。 L. 凡有物料报废均须查明责任,对于因相关的责任人的原因造成物料报废情形的,必须对相关的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理,该罚款的罚款,不得姑息迁就或不闻不问。M.凡有物料报废均须进行分析研究,采取相应纠正预防措施,不断改进物料管理方法,提高物料管理水平,杜绝责任报废事故,努力降低报废损失。 N.为做到对物料报废的“原因、责任、措施三不放过”,特要求在办理物料报废手续时必须在《物料报废申请单》上由相关人员(一般为品质部负责确认)明确注明原因及责任人,并应由所认定的责任人本人签名认可。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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