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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 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集 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集 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我利用假期时间读完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起初我只是漫不经心的翻阅着,但逐渐被一个个扣人心弦的案例吸引了。《福尔摩斯探案》是以福尔摩斯的助手兼伙伴关系的华生的眼睛,记叙了福尔摩斯所破获的大小案件。

福尔摩斯起初是因为侦破了一桩离奇的案件才走上了侦探的道路。他一生共侦破了一千多桩案件,他曾经说过:“由于我的存在,伦敦的空气得以清新。在我办的一千多件案子里,我相信,我从未把我的力量用错了地方。”在《斑点带子》中。他竟然能根据女士左臂上的泥和手中一张回程票的半截推断出,她是在到达车站之前,乘坐轻便马车驶过非常长的一段路程沉着,冷静,不畏危险,在《王冠宝石案》中,和西尔维亚斯伯爵的谈判,让我深感他的冷静机智巧妙的对答,沉稳,平静的神态。

故事的情节总是令人匪夷所思,但随着福尔摩斯的推理,我们的思路将变得清晰。使我不禁心生敬佩。福尔摩斯还有令我心生敬意的地方,比如他工作起来的废寝忘食,他可以为一个问题想一下午,饭也顾不得吃,华生劝福尔摩斯说这样对身体不好,可福尔摩斯却说:“头脑是我的全部,身体只是我的一个附件。但令我痛心的是福尔摩斯,我的偶像,竟然吸一种叫可卡因的毒品令自己保持兴奋。我想这应该就是他美中不足的地方吧。

福尔摩斯不仅有个机智的头脑,还拉得一手小提琴,在闲暇无聊时,他会拉一些曲子,或者去听音乐会,高尚的情趣,更为

他的存在添彩。

给我感触最深的是回忆录中的《最后一案》。《最后一案》讲述了当时在侦探中赫赫有名的福尔摩斯,与全欧洲最大的犯罪团伙,堪称“犯罪界的拿破仑”的莫里亚蒂教授之间进行的生死攸关的决战。在莱辛巴赫瀑布时,福尔摩斯早早料到这是一个骗局,但依然让自己的朋友华生走开,免于这场灾难,自己最后则与莫里亚蒂教授同归于尽。他曾对莫里亚蒂教授说过:“如果可以将你确实的毁灭,为了公众的利益我很乐意迎接死亡”

他不畏艰难,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无论何种难题他都去接的精神,这已经我就十分羞愧了。他做事的耐性,更加让我羞愧,一个人的毅力很重要,也正是这个毅力让他能发现常人特别容易忽略的细节,他一个人以坐下想问题想一个下午,也正是他超常的毅力让我十分的敬佩。

书中“福尔摩斯”的细心、勇敢和有耐性的精神不正是我们所需要的吗?在生活中,我们常常因为一些细节的失误而懊悔;面对困难止步不前;缺乏耐性容易冲动。在读完这本书后,我懂了很多……

青岛第49中

七年级一班杨选

七年级读后感: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

七年级读后感: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开始的时候我一点也不喜欢三毛,但自从我读了她的作品《撒哈拉的故事》之后,我发现我深深的喜欢上了她,对于我来说,她就是这个世界上少有的奇女子。 以前,我不明白,三毛是怎么能在撒哈拉沙漠里生存的,直到我看了这本书。 虽然在这本书中并没有用到什么华丽丽的语言来描绘沙漠里的生活,但是却从了她那平实的语言描绘出了大沙漠里的简单。而又浪漫的生活。给孤寂的大沙漠添加了一笔神奇的而温暖的色彩。 翻开《撒哈拉的故事》品味着三毛在异国他乡里的生活,总觉得原本并不讨人喜欢的撒哈拉沙漠,突然也有一种别样的风情。又如走进了一幅充满异国风情的美丽的画面。使我了解到了大沙漠里的地势地貌和风土人情。但同时我也了解到了在沙漠里生活的那些女性的可悲。 其实读这本书,最使我感动的就是我佩服三毛的勇气,她能够抛开繁华的大都市来到了贫困的大沙漠,这里没有太多的水,只有沙子,甚至没有家具没有床,但是她与荷西却还是生活着很快乐。因为她以她那积极的勇气和执着的信念,简单并快乐的活着。在这个大沙漠里,她留下了那么一句话:每想你一次,天上飘落一粒沙,从此形成了撒哈拉 ! 在《悬壶济世》主要是说三毛做医生,给邻居看病

的故事。一次又一次,三毛用她奇特的方法帮邻居们治病,这就看出了她是个聪明的女子,也容易和别人相处,就好像她所说的:朋友之间,相求小事,顺水人情,理当成全。过分要求,得寸进尺,是存心丧失朋友最快得捷径。或许就是她那积极的心态和友好的态度使她赢得了一次次珍贵的友谊。 在《素人渔夫》中,我也体会到了她与荷西在沙漠里生活中的另一种快乐。由于沙漠里的物质昂贵,所以,他们的钱也不高花,虽然他们可以用家里给的钱,也可以将包袱回家的,但是他们并没有这么做,也没有抱怨,而是想出了另一种方法去挣钱,虽然到了最后并没有挣到什么钱,而且还赔了一千五百。但他们还是很开心的去大吃了一顿。或许这就正如她自己所说的:爱情是一种奥妙,在爱情中出现籍口时,籍口就是籍口,显然已经没有热情的籍口而已,来无影,去无踪。如果爱情消逝,一方以任何理由强求再得,这,正如强收覆水一样的不明事理。这就是在简简单单的生活中的爱情,不是要什么多好的物质生活。只要两个人能够在一起开心的生活久足够了。可现在的人还会有谁能做得到? 在《哑奴》当中就是写了一个在沙漠里的奴隶的生活,那奴隶的善良和财主们的残忍,三毛看不惯那些财主对哑奴的虐待,就常常偷偷地跑去送吃的给那哑奴。还给他送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400字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400字 作品简介:《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创作的一部长篇侦探小 说之一,主角名为夏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 Holmes,又译作夏洛克·福尔摩斯),共 有4部长篇及56个短篇。第一部长篇《血字的研究》完成于1886年,隔年与其它作品合 集出版于《比顿圣诞年刊》。被多次改编为电影与电视剧。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400字 我曾经听到过这样的一段话:父母问:“你还爱我吗?当一个完美的人来到了你面前,而我依然丑陋,依然贫穷,甚至多病,甚至粗鲁……”女儿这样回答:“是的,我爱你! 哪怕你再丑,再穷,哪怕你有再多的病,再多的坏习惯,我依然爱你。”父母的爱比海深,比山高。 7月8日,中共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为认 真学习贯彻《问责条例》,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把《问责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 实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今年高考成绩放榜和分数段公布的时间仍然是6月22日晚,另外根据教育部曾发布 的高考相关要求显示,各批次完成录取的时间较去年推迟了11天,将于8月底之前结束。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是由阿瑟*柯南*道写的。故事主要讲了大侦探——福尔摩 斯的探案故事。 书里有三篇长篇故事和六篇短篇故事。其中让我最难以忘怀的一篇是魔犬之迷。魔犬 之迷主要讲述了一个富有家庭住在一个沼泽地的附近,他是这个家族的掌管,他的名字叫 查尔斯*伯魁亚,是一个大富翁,传闻他是被沼泽地的魔犬所吃掉,他有一个年轻的后代,名叫亨利*伯魁亚,准备继承伯父的庞大遗产,亨利不相信有魔犬存在,于是就拜访福尔 摩斯大侦探,福尔摩斯就决定让他的助手——华生去沼泽地看个究竟,保护好亨利爵士。 后来福尔摩斯就偷偷的到沼泽地暗中来探查,不听华生的劝告,与敌人展开了激烈的 智慧对决,他判定邻居泰波坦就是制造魔犬的凶手,经福尔摩斯与华生的观察后泰波坦露 了馅,被逮捕到pol。ice局,原来魔犬只是个普通的巨犬,这只巨犬非常凶狠,身上还 撒了磷粉才会发光,而且查尔斯*伯魁亚并不是吃了的,而是被魔犬的样子给吓到了,导 致心脏病发做,心脏破裂而死的。这让我感受的福尔摩斯的聪明、机智、勇敢的品质。在 这本书里我学会了要留心观察身边的事物,仔细研究,会获得你想要的结果!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400字 我全神贯注地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是柯南·道尔写的。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大全-读后感精选范文5篇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大全-读 后感精选范文5篇 《福尔摩斯探案集》讲述了一位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的经历,故事资料充满悬念,结构跌宕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使人爱不释手。以下是整理的读后感范文5篇,希望可以分享给大家进行参考和借鉴。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范文一 我读《福尔摩斯探案集》已经很长时间,书中各种离奇的案件总让人匪夷所思。其中有一个故事最能述说出人心之黑暗,我忍不住想将他叙述出来,这个案件的名字叫做《魔鬼之足》。 《魔鬼之足》讲述了一个畸形的人从深爱他的妹妹——斯特戴尔那里偷走了致命的毒药,为了争夺家产,他用毒药毒死了他的妹妹,逼疯了两个哥哥。斯特戴尔知晓后,也同样用那种毒药毒死了他。福尔摩斯经过重重推理和丰富的科学知识侦破了这个案子。在此期间,福尔摩斯险些被自我毒死。

在这起案件中,人性的阴暗彰显无疑,但同时福尔摩斯的精密推理本事和丰富的科学知识,比如能辨认140余种烟灰、能经过指甲印推断指甲长度等等,以及细致入微的观察力也同样帮了大忙。 比起福尔摩斯的认真细心,我考试上的表现就让人笑掉大牙了,一道题目空在那里,我熟视无睹跳了过去,导致第一的桂冠就此失去,唉! 福尔摩斯的成功在于他聪明的大脑,在于他日积月累的知识,在于他每次以身试验的精神!有句古话说得好:“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福尔摩斯的刻苦,造就了他的人生。那么,我们是不是也能够从此刻开始,认真对待每件事情,如长鲸吸水一般从知识的海洋里吸取养分,让我们一齐创造自我的人生呢?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范文二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欧美侦探小说的早期经典之作,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家喻户晓的侦探形象,打动着我的心. 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引起广泛的欢迎。这就不单单因为故事情节的吸引人,而是经过侦探小说揭示了社会的现实问题,并在艺术上开创了侦探小说的流派。他取得的文学成就,能够归结为四个方面:

《撒哈拉沙漠》读后感心得体会

《撒哈拉沙漠》读后感心得体会 导读:读书笔记《撒哈拉沙漠》读后感心得体会,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撒哈拉沙漠》读后感心得体会: 《撒哈拉的故事》主要描写了三毛和荷西在撒哈拉沙漠生活时的所见所闻,与当地相识朋友的故事。其中有,荷西把粉丝当做雨来吃,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婚礼,医生的游戏,偷看当地女人沐浴,巫术的诅咒等等,三毛用欢快、活泼、幽默风趣的语言,描述了她传奇般的沙漠经历,也体现了她用心感受生活,纯粹地喜欢生活。 相信很多人,不管是嘻嘻玩笑中,还是深思熟虑时,都有想过“到底为什么活着,又该怎么活着”。其实我也不知道,但是,我一直在寻找一种东西,或者一件事情,只要我去做,我就会感觉开心。 寻找的游戏是从初中开始的。那时喜欢上了画画,更具体地说,是现在的唯美风格漫画。在模仿一幅画之前,我会先仔细观察三天。人物的表情呈现的情绪是什么?具体又以怎么样的眼神、嘴型、眉形体现?肢体的动作又是传达什么内容......然后,我会观察身边的人的类似的表情。上课的时候,盯着老师的一笑一颦,琢磨同学的眼角眉梢,老师还时不时投来赞许的眼光,真不想拆穿,老师的脸部表情表演比讲课精彩多了。作画时,从提笔到结束,这3到4个小时期间,可以废寝忘食,用我爸的话来说,是走火入魔。因为画画,三天两头煮焦饭(那时是煮柴火饭),忘了把鸡赶回棚里,又冷又饿的鸡在棚

外面哆嗦一晚上,还有......结果都免不了我爸的一顿暴打。 我画画顶峰时期是进了画画培训班后,接着也拿到了市美术学院的免费生名额,这也唤醒了我爸要“降魔”的意志,他没收了我所有的画画文具,也呵责老师的“教唆”,成功地阻止了我的美术生涯。用他的话说,在我走火入魔更高段位前,他把魔灭了,拯救了我,不然我今天估计得在街边给人画画,死了几百年后才出名,可能死了也不会出名。 游戏还在持续。高中时,偶然听说哥哥的女朋友是做外贸的,想象着她喝着美式咖啡,敲着电脑,像机关枪似的超溜地吐出英语,怎一个酷字了得。就在这时,我喜欢上了外贸,即使我连它是鼠是象都不知道。从那时起,决定好好学英语,对于当时英语成绩全班倒数第三的我来说,做这个决定相当不易,严格评估地话,我学好英语的难度系数应该大于王健林先挣一个亿。我找高三的师姐借了《5年高考3年模拟》,苦学4个多月,室友的话题已经从cosplay换到名牌鞋收集,再从少女时代换到淘宝网购,我还苦苦挣扎在这些扭来扭去的英文里。打算放弃的时候,因为一件事又重新给我希望。读后感·那是在模拟试题讲解中,老师讲错了一个语法点,我反复犹豫后指出了他的错误,老师不同意,还严厉批评我不认真复习。倔强如牛,我也不服气。老师和我打赌,如果我错了,要抄课本全部单词10遍,如果他错了,他卸下一个奔驰车轮胎送给我。我犹豫了,不是我不想抄单词,而是在想,少了一个车胎后,车子还能走吗?可是我要轮胎也没用啊?最后,经查验,确实是老师错了;最后,老师没有送我轮胎,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共8篇)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共8篇) 本文是关于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共8篇),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由英国人阿瑟 . 柯南道尔所著。1886年4月,他完成了他的第一部中篇小说《血字的研究》,主人公福尔摩斯亮相。作者笔下的大侦探是一个瘦高的中年男子,极具穿透力的眼下是一个鹰钩鼻子,叼着烟斗,经常带着雨伞穿梭在伦敦大街上。 我觉得,无论是谁,也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 整部小说给我影响最深刻的是福尔摩斯说过一句话:“只要你从另一个角度观察这件事就会发现很多漏洞。”当我看到这句话的时候,仔细想了想自己生活中所听说的事:xx这次进监狱,有可能在监狱里想改过自新;也有可能在监狱里策划如何逃跑,这要看想这件事情的人是恨水扁还是不恨。往往一念之差可以把好人想成坏人或把坏人想成好人,往往结果就会让人不可思议。甚至有可能今天暴富,明天就可能被窃。很多事情就是这么不可思议。 初二读后感:读福尔摩斯探案集后的心得体会 读了《福尔摩斯》系列小说后,我知道很多关于侦探的故事。 在以前,我做事都马马虎虎的,总是随随便便的,做一样又漏了一样。现在看了这本书后,我从中知道和学到了好多东西,知道了如何思索,怎样分析前因后果,做事也仔细了很多。 福尔摩斯在仔细找真时,往往要收集大量的认证和物证,虽然有人在暗中阻止他们,但是他们也不会放弃,还会继续查找、分析,直到找到真相为止。 正因为如今的刑侦人员没有福尔摩斯般的传奇,倘若人人都能学福尔摩斯,谁人还敢伸出贼手。我很敬佩福尔摩斯,我要学习他那些好的地方。比如,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

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10篇

《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 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1): 《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 其实故事很短,但我看了很久,09年一向看到10年的此刻。其实这样已经说不上真正 好处上的读了,也不是想写什么读后感,也写不出读后感,只是想借这个理由更博罢了。 既然是以这个理由,又要忍不住叽叽喳喳几声。看完这本书,我就产生了很强烈的要去旅游的欲望。当然,也想去沙漠,撒哈拉是不太可能了,我想去西藏,正因它神秘;我想去内蒙,正因有大草原,正因有高超在;我想去北京,正因去内蒙要飘过的嘛,正因表弟在那里读书,有导游了额;我想去厦门,正因都说鼓浪岛很美;我想去云南,正因四季如春,风景如画。看来我真的很想去很多地方,但是没有一个地方是此刻能去得成的。-- 三毛和丈夫荷西就这样在撒哈拉生活了很多年,条件艰苦,萨哈拉威邻居们也不尽如人意,但她却也能把自己的家打扮成沙漠中的一幅画,一个艺术馆,她也能和邻居们相处融洽,她能开着他们的白马横穿撒哈拉,她能从沙漠中,从萨哈拉威身上发现一个又一个故事。这不禁让我觉得一个人的生活态度真的能决定很多事情。要觉得生活是完美的,世界是完美的,我们就能经意或不经意地发现生活中点滴的美,我们的心中才会有活下去和活得更好的期望。我向往的不仅仅仅是撒哈拉那片古老而神秘的沙漠,我向往的还是三毛对生活的那种态度,还有她生活的状态,我觉得她很幸福。 这样更加让我觉得有必要趁着年轻的时候到处去走一走,看一看,尤其是大学这剩下来的两年,我不能到两年后的这天发现自己一事无成,不想自己错过看看这个大千世界最好的机会。我是真的想去旅游了,和朋友一齐,能够是伟春,能够是晓群,能够是妞,能够是宁姐,能够是还有很多人,我期望我们能在以后回忆起来的时候记得我们以前走过一样的路,分享过最美丽的风景。我想象着我们背着旅行包站在广袤的大地,镜头拉得很高很远,这样的我们就显得很渺小,我想象着这样的画面;我想象着我们在呼伦贝尔大草原中间,感受着真实的风吹草低见牛羊,我想象着我们登长城那种痛苦却也畅快淋漓的样貌,我继续想象,想象异域风情,想象海阔天高。 记起来要把自己拉回现实。为了这些梦啊想的,我还是奋斗去吧! 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2): 《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 三毛的作品撒哈拉的故事,三毛的作品让人感觉很真实。从真实入手,围绕真实生活 开篇,是母亲寄给三毛的一封信,信中和所有母亲相似的对女儿生活的担心,挂念。其中,提到全家人为女儿第一篇刊登到联幅上的沙漠中的饭店而兴奋不已。能看得出来,家人以三毛为荣。十分赞同她的写作,也支持着她的生活方式。 看到题为沙漠中的饭店,原在想,沙漠中有饭店不是很正常么,以这入手,会写得出什么。但是,资料另我为之一震,原来饭店是她自己的家,她是个很有才能的人,能把家里寄来的粉丝煮成好多菜色,还做了紫菜卷,她的丈夫误以为那是复印纸卷的,甚是搞笑。他们的日常对话,能感受的到真实却不乏幽默。国界的区别,没有阻碍他们,反而使生活更加充实。

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有感精选8篇

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有感精选8篇 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有感精选8篇 导读:我们每走一步,都是一个新的起点,这一个个起点连接成我们一生的轨迹。不要害怕开始,经历了起步时的艰难,方能产生飞跃的嬗变;不要畏惧结束,所有的结局都是一个新的开端。下面是励志故事网小编为你精选的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有感。 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有感1 在《福尔摩斯探案集》里的第一章,福尔摩斯见到华生的第一眼就知道华生是从阿富汗战争中的军医,福尔摩斯很喜欢华生虽然福尔摩斯。 和华生是初次见面,福尔摩斯就对华生有很大的兴趣,所以打算和华生一起租一个房子住,这样华生可以学会自己的知识,华生还能帮助自己办案,还可以从华生哪里学会一些,自己不知道的知识,当然如果福尔摩斯自己的不需要的知识,福尔摩斯就不用学会,华生也能学会自己的知识,福尔摩斯觉得很公平,因为这样就可以互相学习,对自己或者对方都有好处,所以福尔摩斯是一个很聪明的人。 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有感2

在这个愉快的暑假里,我读了英国最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的传世巨作《福尔摩斯探案集》。下面我给大家介绍一下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吧! 我最喜福尔摩斯探案集之血字的研究,我觉得这个故事最能体现出福尔摩斯的足智多谋和机智勇敢。文章讲的是一个叫杰弗逊的人给自己的女友报仇,而去杀把女友害死的人了。我认为杰弗逊是一个善良、正直的人,只是被仇恨冲昏了头脑。我觉得他应该去报警而不是去杀人,可是他并没有这样做。福尔摩斯在这个故事里,和他的助手华生立了不少的功劳。大家都知道福尔摩斯的脾气很古怪,却知识渊博、仔细观察的侦探,所以他才无所不能,没有他破不了的案件。 读完这本书后,我知道了他为什么很聪明。原来他刻苦学习,努力钻研、细心观察,我们要学习他的精神。 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有感3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里有许多的小文章,如《血字的研究》,《冒险史》,《四签名》等。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里的小文章可以锻炼我们的推理能力,并且这本书充分的体现出了福尔摩斯的侦察和推理能力。其中我最喜欢《血字的研究》。 《血字的研究》中,作者与福尔摩斯初次见面,握手问好时,福尔摩斯一下就猜出了作者刚从阿富汗回来。对此,福尔摩斯是这样解释地:“这位先生既有医生的风度,又有军人的气

小学生关于《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

小学生关于《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福尔摩斯探案集》是英国的柯南道尔创作的不朽的经典小说。书中的一个个案情扑朔迷离。下面是橙子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小学生关于《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 小学生关于《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 书是知识的海洋,只要用心去看就会有所收获。《福尔摩斯探案集》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它是英国的柯南道尔创作的不朽的经典小说。书中的一个个案情扑朔迷离,吸引着我一页页的往下翻看着.... 福尔摩斯是个面对困难还是会坚持不懈,勇往直前的人。他每接一个案子都会细致地去观察,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在生活中,有很多人失败了就会气馁,而福尔摩斯却是个敢于接受失败和挑战的人,对于每一个离奇的案子都可以通过他的努力,在他细心地观察下水落石出。最让我佩服的是他面对凶手的威胁毫不畏惧,在斑点案子中他为了解救罗伊斯小姐和凶手玩起了智力游戏,最终让凶手自食其果。在他的身上我看到了正义的力量有多么的强大。他的冷静,勇敢的处事方式更是值得我学习的。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我相信:任何事情只要认真细致地去做,还有坚持不懈的精神终究会有成功的一天。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相信大家都知道举世闻名、机智勇敢、嫉恶如仇的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他的作者是英国侦探小说之父阿瑟·柯南·道尔。他创造的《福尔摩斯探案》风靡全球100多年。直至今天,当人们提

到侦探小说,第一时间就想到了这位令人喜爱的大侦探。 这套书情节惊险刺激,每一个匪夷所思的案件,福尔摩斯总能破解谜团,找出凶手。他破案的秘密武器就是——推理。他可以通过观察一个物体,推理出物主的性格、外貌。就像他的搭档华生说的:“他简直就像一架用于观察和推理的最完美无瑕的机器!” 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血字的研究》。 《血字的研究》讲的是英国首都伦敦发生了一起谋杀案,在一间总来没有人住过的别墅里,一位名叫锥伯的人被杀,尸体衣衫整齐,案发现场没有打斗痕迹,尸体没有伤痕,但屋里其他几处地方有血迹。英国皇家警察局苏格兰场动用了雷斯垂德和葛莱森两位大侦探都未能破解此案。他们无可奈何,只好去找福尔摩斯帮忙。福尔摩斯细心调查,最后设置陷阱,捉住了罪犯杰克逊·侯波。 福尔摩斯曾说过:“排除一切不可能,余下的那个,不论有多不可思议,也一定是真相。这句话使我受益匪浅。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心得体会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人类智慧的源泉”;“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书,历来被无数文人雅士所钟爱。 在这个丰富多彩的寒假里,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它由柯南道尔所写。这本书主要写了英国著名侦探福尔摩斯通过敏锐的观察力和逻辑推理解决了4个神秘又搞脑的杀人事件的故事。使我不由得佩服的五体投地。 读完这本书,我常常寻思:难道福尔摩斯天生就有侦探的天赋吗?

撒哈拉沙漠的故事读后感

撒哈拉沙漠的故事读后感Prepared on 21 November 2021

浪漫浓情的异域情调 ——读《撒哈拉沙漠的故事》有感 读书,就像在读人。寂寞恐惧的生活,在她的笔下,是那么的愉快。自然、清新、朴素,成为了她文字的特色。 三毛,看到一张撒哈拉沙漠的照片,感应到前世的乡愁,于是决定搬去沙漠住。苦恋她的荷西也二话不说地调动工作跟着去了。然后她和荷西在沙漠平淡地结了婚。三毛,用自己的心去适应、关怀这片大沙漠,在她的笔下,那些撒哈拉沙漠的人和物变得丰富多彩。三毛以一个流浪者的口吻,轻松地讲述着她在撒哈拉沙漠零散的生活细节和生活经历:沙漠的新奇、生活的乐趣,千疮百孔的大帐篷、铁皮做的小屋、单峰骆驼和成群的山羊。书中无论是荷西把粉丝当做雨来吃,把银耳当做燕窝来吃,还是他们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婚礼、去海边打鱼、白手起家建成了美丽的“罗马”,都渗透着彼此间浓浓的温馨的爱意。 三毛是聪明的。她能够不拘于世俗,仅因为前世的乡愁,就这样背起了背包,去往一个神秘、未知的沙漠。她不会让自己束缚在一片狭小的天地里,喜欢我行我素,喜欢自由自在。 三毛是脱俗的。她本名陈懋平,因为学不会写“懋”字,就自己改名为陈平。十三岁就跷家去小琉球玩,初中时就逃学去坟墓对读闲书。她没有数字观念,不肯为了金钱工作,写作之初纯粹是为了让父母开心。旅行和读书都是她生命中的两颗一级星,最快乐与最痛苦都夹杂其中。 三毛是有情趣的。读她的作品,我才知道猪肉干叫做中药——“这不是你吃的,是药,是中药。”;粉丝叫做雨——“这个啊,叫做雨。”;粉丝,叫做燕窝——“都不是,是你钓鱼的那种尼龙线,中国人加工变成白白软软的了。”“以后这只很贵的鱼翅膀,请妈妈不要买了,我要去信谢谢妈妈。”紫菜,被叫做复写纸——“你看,没有蓝色,我使用反面复写纸卷的,不会染到口里去的。”她不是在胡说八道,是在培养生活的情趣。她与荷西,每时每刻都在生活。那是一种异想天开的生活,充满了幸福与快乐。 三毛是无拘无束的。那一场平淡得不可再平淡地婚礼,没有正式的礼服,没有交换戒指,没有盛大的宴席。像木偶一样被人摆布着结束了婚礼仪式,切了荷西同事送来的新婚蛋糕,补戴戒指后,他们的婚礼就这么结束了。 在字里行间,无不透露着三毛对沙漠人们的热爱。尽管他们文化素质很低,封建迷信,蛮不讲理,甚至贪小便宜。但是三毛还是一如既往的爱着他们,贡献自己的药箱,分享自己的食物,烹饪美味的佳肴,分享自己的日用品,为女子开设课堂。她始终以公平的心态对待他们,不卑不亢,尽管那些摩擦还是不可避免地发生。 还有,“爱”贯穿着所有的字眼。从三毛决定去沙漠,荷西默默收拾行李一同去的那一刻,三毛就决定要跟着这个长着大胡子的外国人流浪一生了。那种矢志不渝的爱情,就这么诞生了。三毛与荷西的爱情,充满幻想与脱俗。而巴西里与沙伊达的爱情,是不可见人,是悲痛与伤痛。缘分,何其重要,最重要的,都还是爱对了人。因为有荷西,才有了那一个可爱的三毛。 但是,安定的归属却突然急转直下,与挚爱的荷西锥心的死别,让她差点要放弃生命,追随荷西。直到她去了一趟中南美旅游,才终于重新提笔写作。接着她尝试写剧本、填歌词,每次出手必定震撼人心。 最终,她又像儿时那样不按常理出牌,逃离到没人知道的远方,继续以自由不羁的灵魂浪迹天涯。 她就是我心中那个,最浪漫、最真性情、最可爱、最勇敢潇洒的——永远的三毛。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500字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500字 《福尔摩斯探案集》讲了福尔摩斯探案的过程是多么的困难、多么的惊险!很多次就差那么一点点,福尔摩斯就丢掉了性命,但福尔摩斯从不惧怕危险,因为他要坚持寻找事实的真相。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 最近,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的血字的研究。读完后,我深有感触。血字的研究主要讲的是一个叫杰弗逊 候波的人为了复仇,跟着两个仇人到了欧洲,不料被他的仇人之一——锥伯认了出来。锥伯告诉了警察局,当晚,候波就被抓进了监狱。候波被释放出来时,发现锥伯和斯坦节逊已经逃到欧洲,当他追到欧洲量,发现他们又去了巴黎,当他追到巴黎时,发现他们又去了哥本哈根,当他追到哥本哈根时,发现他们又去了伦敦。那时,他已经囊空如洗了。为了生存,又不被别人注意,当了车夫,开始了复仇计划…… 这里不仅把人物描写得栩栩如生,还把案发现场和过程都描述得清清楚楚,仿佛身临其境,看风了一幕幕惊心动魄的场面。福尔摩斯精妙绝伦、完整的推理,不禁让我惊叹不已。第一次和

华生见面时,就从华生的气概、皮肤、动作上能判断出他是从阿富汗来的。从现场的所有的地方,判断出凶手是一个中年人,高六英尺多,脚小了一点,穿一双粗头皮靴子,抽印度雪茄等特征。我们不得不佩服福尔摩斯敏锐、细致的观察力。这一切推理竟是他在不到一分钟内所达到的。敏锐、细致、沉稳、公正等优点全都结合在了福尔摩斯身上。歇洛克。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将永远刻在我的内心中,成为我永远的榜样。同时,从《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中,我也学到了许多人生道理。所以,我要向歇洛克。福尔摩斯看齐,向正义看齐!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2 在你眼中,最好的名侦探是谁?是日本的柯南?还是比利时的波罗?还是……在我眼中,真正的名侦探就是他——英国的福尔摩斯! 因为我特别喜欢看侦探故事,妈妈从她的书架上拿出《福尔摩斯探案集》交给我。我一看,黑灰色的封面上,有一个福尔摩斯侦探的大烟斗,显得很神秘的样子。厚厚四大本,我能看得下去吗?一开始我也有点怀疑自己,可是,当我开始阅读第一个故事——“血字的研究”,我很快就被作者阿瑟·柯南道尔的巧妙的讲述吸引住了。 这套探案集主要讲的是军医华生与大侦探福尔摩斯一起走 遍千山万水,侦破各种奇案的故事。故事主要以华生的口吻来写,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_700字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_700字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虽然我已经读过了许多遍,但仍百读不厌,每次的阅读都能有更加深刻的感悟和新发现,书中人物的精神品质,也使我受益匪浅。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由世界著名的侦探悬疑小说家柯南·道尔写的。这本书的内容讲述了福尔摩斯与他的好助手华生竭尽全力地侦破所接到的谜案,用他敏捷的思维和过人的智慧抓住一个又一个无比狡猾的犯人,并奋不顾身地与恶势力作斗争,直至牺牲的故事。而让我感触最深的,还是《回忆录》中的《最后一案》。 《最后一案》讲述了当时在侦探中赫赫有名的福尔摩斯,与全欧洲最大的犯罪团伙,堪称“犯罪界的拿破仑”的莫里亚蒂教授之间进行的生死攸关的决战。在莱辛巴赫瀑布时,福尔摩斯早早料到这是一个骗局,但依然让自己的朋友华生走开,免于这场灾难,自己最后则与莫里亚蒂教授同归于尽。虽然在柯南·道尔之后的小说中证明了福尔摩斯的死里逃生,但他的敢于牺牲的大无畏精神仍然使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福尔摩斯的一句话也是他伸张正义,时刻准备着与恶势力同归于尽的精神品质的见证:“If I were assured of the former eventuality I would,in the interests of the public,cheerfully accept the latter。”(“如果可以将你确实的毁灭,

为了公众的利益我很乐意迎接死亡”) 纵观福尔摩斯的一生,他那细致入微的观察,遇事沉着镇定,并且能坚持不懈,运筹帷幄,如抽丝剥茧一般的解开谜题,谦虚,为朋友挺身而出,坦然面对死亡等等的许多精神品质都很令人赞叹,同是也很值得我们学习。生活中,学习上,我们不正缺少这些可贵的精神吗?学会了仔细观察,就会有新的发现,往往一些奥秘都蕴藏在司空见惯的事物中;学会了遇事沉着镇定,就能稍许多因急躁带来的失误,有时,一次小小的失误就可能带来终生的遗憾…… 《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福尔摩斯所侦破的一件件案件,让我们懂得了真善美,假丑恶,同时也领略到了他的高超智慧与精神品质,愿这本书也能给你带来深刻的启发。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鉴赏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鉴赏 侦探小说一直是我喜欢的小说类型,而其中我认为最经典的就是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部书包括《冒险史》系列、《新探案》系列、《回忆录》系列和《归来记》系列,56个短篇小说,以及《血字的研究》、《恐怖谷》、《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和《四签名》4个中篇小说。 阿瑟·柯南道尔爵士,1859年生于苏格兰爱丁堡。曾入爱丁堡大学医学院就读,后定居伦敦。由于并不热衷医务,使他有许多空闲时间,从事福尔摩斯探案的书写工作。第一篇成名作品《血字的研究》于1886年完成。1890年在《四签名》出版后,他放弃了医务专心写作。柯南·道尔一生多彩多姿且曲折离奇。他是个历史学家、捕鲸者、运动员、战地通讯记者及唯心论者。他曾亲自参与两件审判不公的案子,并运用他的侦探技巧证实那罪犯其实是清白的。 在作品中,柯南道尔将福尔摩斯塑造成一位生活在“雾都”伦敦一座简陋公寓里的极具侦探天才的人物。他善于运用医学、心理学、史学、逻辑学,重视调查和研究。他目光敏锐,思维严密而独特,是跨时代的名侦探。然而,福尔摩斯并非是一个十全十美的人,他身上的一切并非都令人赞叹。不用说他那经常不断注射可卡因的习惯和有点厌恶女人的怪脾气,就是福尔摩斯那吹牛,自命不凡,以及他那极其局限的知识范围,只能使现代读者对他抱以宽容的一笑。而华生对他竭尽全力的,奴仆般的忠诚与热爱,以及福尔摩斯对华生的鄙视、嘲讽,也令人气愤。我认为,福尔摩斯有时所表现出的幼稚、傲慢、狂妄和古怪的性格虽然被我们认为是怪癖,但同时他的形象更加生动,也让读者更加容易记住这个栩栩如生角色。 在作品中,柯南·道尔不断重复使用同一手法,同一情节公式。关于福尔摩斯的所有短篇小说的结构,始终是按照既定的情节公式安排的。我们一次又一次地来到贝克街221B号住宅。在舒适的客厅里,壁炉里的劈柴在不断地哗剥作响,窗外呼啸着透骨的寒风,或者下着倾盆大雨。福尔摩斯和华生坐在舒适的安乐椅上,不断地吸着烟斗,从容不迫地交谈着。突然……一个充满恐怖,不理解自己周围发生了什么事情的人钻进了房间,一件可怕的犯罪秘密也随他接踵而来。此后的一切也都按特定的公式向前推进。首先我们倾听神秘的故事,当事人走后,福尔摩斯把一切情况都联系起来,加以解释,或者“失踪”了一、两天去搜集缺少的材料。最后,带上华生到出事现场去捉拿或揭发罪犯。同时,柯南·道尔的写作手法简练,紧凑,给人以真实感,这也使读者敬仰。他的小说里没有离开主题,的“废话”,对于地点,侦查方式或时间上的停顿,只要与主题没有直接关系,就不作任何多余的详尽而冗长的描写。一切中间的和次要的行为、活动都省略了,只写:“去了——回来了,”“我在等某人——他来了,他正在按门铃,或者正穿过大街……”“我在等信——信来了,已放在桌子上了,是早班邮差送来的。” 同时,在柯南·道尔的小说中,“惊险”一直贯穿其中,几乎处处都在威胁着主人公性命的致命危险。在中篇小说《四个签名》中,身手利落的小野人童格的毒刺差点就射中福尔摩斯和华生,“我们感到后背发凉,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想来真是后怕!”正是作品中随处可见的惊险环节,令读者一旦读起来就欲罢不能。 柯南道尔独特的写作手法,丰富了作品的文学性和艺术性。他将自己的人生阅历作为写

三毛《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

三毛《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导读:撒哈拉的故事是个性女作家三毛在沙漠去寻找去感受生活的真善美的体验记录。 在三毛全集中,我最喜欢的可能就是是《撒哈拉沙漠》这本书了,它是一本描写在沙漠发生的故事的书。三毛与尤金两个人都是写沙漠的高手,我认为这一本书与尤今的《沙漠里的小白屋》有着很大的共同点。 尤今的那一本书总是以调皮与开朗的叙述方法带着读者进入沙漠的奇妙之处,而三毛却以忧郁的情绪带着我们进入撒哈拉沙漠,让我们看到很多关于落后的故事悲剧,让我们看到很多沙漠里的人们在远离知识的情况下是过着怎样的一种生活。 《撒哈拉的沙漠》是一个冷淡的沙漠,三毛用一颗善良的心将一个黑暗的社会用轻松的笔调描写出来,让我们知道这个世界上还存在着这样的一个部落。沙漠里的人们都不识字,妇女病了也不去医院,因为医院的医生是男人,沙漠里的婚礼是残忍而奢侈的,沙漠里的妇女有着纯真的开性却地位卑微。读着这一本书,我常常感到害怕,当我看到《娃娃新娘》只是一个十岁的小女孩时,我的心痛了,当我看到《爱的寻求》里一个沙漠中的男人为了一个骗他的钱的女人而甘愿堕落的时候,却也愤怒了,当我看到《沙漠中的饭店》的

时候,却也为了一个中国女人的聪明机智而大笑…… 三毛是一个女人,但是在这一本书中我们却看到了一个女人的天真与好奇。为了了解几年才洗一次澡的女人是怎么沐浴的,她兴奋地钻到“泉”里,却看到了与想像中不同的事实,她看到了几年才洗一次澡的女人是怎样用石块刮下身上的污垢的,也看到了小孩在母亲的怀里,和着污垢与汗水吸吮乳汁;甚至带着荷西冒险去了西属撒哈拉西岸海边,看女人是如何灌肠的。 于是,当她初看到西属撒哈拉西岸的时候却惊叹原来沙漠里还有如此一处美丽风景,世外桃园,但是心中的美好却让接下来看到的情景冲洗得干干净净。她看到了那些妇人愚昧地在沙滩里,将三大桶的海水由一条可以塞进体内的皮带直灌入去内,然后到处找地方将体内污物拉出来……看到这里的时候,三毛已经不能以美丽来形容这一处地方了,在他们被人发现而后被人追赶的时候,她感到郁闷作吐,为了那里的愚昧心痛。 看《悬壶济世》一书,我们不由得为三毛的大胆捏了一把汗。当她因为好心而将自己的一些药品赠人的时候,一夜之间成为了一个神医,以至于沙漠里的人有什么头晕身疼的都来找她取药。从不懂到错有错着,让她成为了一个沙漠名人。于是,当姑卡的脚生疮,她用中国的老药方黄豆医好了她;当邻居的母羊生小羊生不下时,是三毛用在书上看到的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_1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理性思考感性抉择 —— 章丘市白云湖镇中学七年级二班 吉会聪 “福尔摩斯”这个名字恐怕很多人都曾听说过,如今的福尔摩斯几乎已经成为了“神探”的代名词。我在小时候就曾听说过他,那是我对侦探一类的事物情有独钟,在我的强烈要求下,妈妈终于决定给我买一套《福尔摩斯探案集》。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侦探,让我看过一眼,就不忍释手。 平常的他悠闲地在贝克街221号B的公寓里,抽着烟斗等待委托人上门或者做化学实验。一旦接到案子,他立刻会变成一只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福尔摩斯的相貌和外表,乍见之下就足以引人注意。他有六英尺高,身体异常消瘦,因此显得格外颀长;细长的鹰钩鼻子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颚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经常拿着烟斗与手杖,喜欢把情节弄得戏剧化,外出时经常戴黑

色礼帽。福尔摩斯的思考为众人所知,他那严谨的推理,丰富的想象力,把世界迷倒。我喜欢福尔摩斯还有另一个原因。侦探小说有很多,优秀作品也不少,无论是江户川乱步的小五郎;或是莫里·恩卢布朗塑造的那兼神探和怪盗于一身的亚森·罗宾;还是阿加沙·克里斯蒂作品中那冷静沉着的波洛……都是小说界的精品,但他们身边却缺少了得力的助手和知心的朋友,使得读者无法深层次地了解主人公的心灵世界,让英雄们都变成了“孤胆奇侠”,而福尔摩斯则不同。由于拥有约翰·H·华生这一值得信任的朋友,我们可以通过他的阐述来走进主人公的内心。华生是福尔摩斯的多年的室友,办案时的得力助手,他的传记作家以及他一生的好朋友。 福尔摩斯是一个兼具理性思维和感性思维的侦探。他的理性体现在他那冷静的头脑、敏锐的观察力和超强的推理能力上。我现在还记得那一名为《跳舞的人》的案子。福尔摩斯从几个小小的,常人看来毫无意义的字符画中,便推断出这些图画所代表的文字,并最终以此顺藤摸瓜,将凶手缉拿归案。而且,书中还曾经有过这样一段:华生中枪后,福尔摩斯的眼中闪出了泪花,平时一向沉稳的他居然冲着凶手咆哮道:“要是华生有什么三长两短的话,我决不会放过你的!”此时,作者展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个有血有肉、关心好友的福尔摩斯,而并非是一个纯粹的推理机器。

福尔摩斯探案集英文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集英文读后感 sherlockholmes,doesnotneedtosayyouknew.heisoneworldfamous,thewidel yknownfamousspy.whothenportrayshimis?isf.conandoyle,(1859~1930),eng lishoutstandingspyingwriteroffiction,playwright.byfoursigns,returnrecords, terroristvalleyandsoonisworldfamous.sherlockholmesdetectivecasecollecti onmainlysaysis--sherlockholmesisavillagegentleman'sdescendant,bothund erstandsthevillagethecustom,howandunderstandsinthecitylife.sherlockhol mesthroughstudied,unceasinglythestudyunceasinglyandpracticesunceasin glyonlythenenableoneselftohavetheastonishingspyingability.therefore,hec arriesoneachkindofspybothlogical,andgathersthereason;hetoeachkindofca seexplanationandthejudgmentonlythencanrationally,onlythencausetheque stionwhichoneallhangsalsohangstobeeasilysolved,onlythencausesanancest ortoconfusethedocumenttorestorejustice.notonlythisbookisfascinatingbyt heinsidevividstory,thestructurefallsextendsthefluctuationintense,theplotwi nding,exciting,soul-stirring,causesmetobeunabletoputdown,butalsomanife stedameaningfamoussaying--everyisthediligentperson,allhadthespiritwhic hneversaiddie.sherlockholmesisasuchperson.althoughhehadbecomefamou satthattimeinenglandthespying,butheinunceasinglyassiduousstudy.hehass peciallyrentedbetweenasmallhousenearbyenglishfineartsmuseum,theuse materialandtheopportunityresearchrelatedspyingaspectscienceandtheexp

《撒哈拉沙漠》读后感

很久没有好好看过一本纸质的书了,终于想到要拿起一本书来看时,却是如此有缘地拿起了三毛的《沙哈拉沙漠》,三毛虽然逝去了,但在这不厚不薄的纸张里 我却依旧能感受到她那曾经鲜活的生命。沙漠是一个让人向往的地方,通常从其它书中我们只看到了它的伟大与雄壮,但当我读《撒哈拉沙漠》的时候,却看到了 不想看到的一面。尽管三毛用一种轻松笔调写来,但我想着在她的心中却是一种煎熬。我庆幸生活在一个文明的社会里,这里没有对人与人得不公,没有封建可 笑的礼仪,我会珍惜现在的一切,让生活更充实。 拿起这本《沙哈拉沙漠》让我想起了我曾经为三毛痴狂的日子,那也是我最有梦想的时光,我的高中。那时是处于一种最单白的状态,每天除了读书就是对喜欢 的东西进行梦幻,特别向往三毛在《沙哈拉沙漠》里那种与世无争,静看花开花落,闲看云卷云舒的生活。三毛的现实简直就是我的理想,所以那时一读到她的 《沙哈拉沙漠》我就欲罢不能。三毛是一个女人,但是在这一本书中我们却看到了一个女人的天真与好奇。为了了解几年才洗一次澡的女人是怎么沐浴的,她兴 奋地钻到“泉”里,却看到了与想像中不同的事实,她看到了几年才洗一次澡的女人是怎样用石块刮下身上的污垢的,也看到了小孩在母亲的怀里,和着污垢与 汗水吸吮乳汁;甚至带着荷西冒险去了西属撒哈拉西岸海边,看女人是如何灌肠的。 于是,当她初看到西属撒哈拉西岸的时候却惊叹原来沙漠里还有如此一处美丽风景,世外桃园,但是心中的美好却让接下来看到的情景冲洗得干干净净。她看到 了那些妇人愚昧地在沙滩里,将三大桶的海水由一条可以塞进体内的皮带直灌入去内,然后到处找地方将体内污物拉出来……看到这里的时候,三毛已经不能以 美丽来形容这一处地方了,在他们被人发现而后被人追赶的时候,她感到郁闷作吐,为了那里的愚昧心痛。 总会有人说:喜欢长河落日与大漠孤烟,喜欢鹰击长空与驼铃声声,喜欢海市蜃楼与狂沙飞舞。然而在人类神秘的地带,难以逾越的极地,漫天黄沙的无垠世界 里,多少人望而却步,留下梦想成为永恒的幻想。但三毛走过去了,踩在一片片的沙漠上,欢快地聆听那沙砾低声呢喃,像一只蝴蝶,眷恋着风沙的飞舞。“因 为上帝永恒不变的大爱,我就能学习着去爱每一个人,每一个世界上的一草一木一沙。”她热爱生活,迷恋着沙漠的风景,“如梦如幻又如鬼魅似的海市蜃楼, 连绵平滑温柔得如同女人胴体的沙丘,迎面如雨似的狂风沙,焦裂的大地,向天空生长着手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共10篇)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共10篇) 本文是关于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共10篇),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头戴魔术帽,一身黑服,手拿烟斗。鹰钩鼻,一双闪着锐利目光的眼睛!用家喻户晓来形容他也不过。没错,他就是大名鼎鼎的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那一天,我那到了我想了很久的《福尔摩斯探案集》,看着那封面,不经被吸引过去。“福尔摩斯正伫立在一张桌子旁,分析着案情。后面是他的搭档华生医生,对面女子一脸的惊恐,旁边站着一个无比惊讶的男子”由于被吸引,便静下来,品读这本书了! 看完后,不经对里面的事情大为赞赏,更加敬佩福尔摩斯,更是被他的能力深深的折服! 《血字的研究》中,福尔摩斯的能力展现无疑。他根据地上的泥土就辨认出这人去过那里。还有他在书中的大情大意,疾恶如仇的形象。他那睿智的打脑,为他增加了好多的书迷!看完这本书,脑海中不经回想起他的那句话“在不知道事情的原因前,不要轻易下结论。否则那样会影响你的判断!” 看完这本书,从中得到了不少启示。人要充分认识自己。福尔摩斯能列出自己的优点与缺点。但有些人却不可以,包括我在内。所以,一个人应该知道自己的位置,在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自己“姓”什么,不要忘记自己的目标! 请大家记住福尔摩斯先生,他会鞭策你进步,给你力量!还有创造他的人“阿瑟·柯南道儿”! 最近我读了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所著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我觉得,无论是谁,也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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