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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科会诊单

中医科会诊单
中医科会诊单

先锋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中医科会诊单

急诊科基本规则制度

急诊科基本规章制度 第一章.急诊科管理制度 第二章.急诊首诊负责制 第三章.急诊三级医师负责制 第四章.急诊会诊制度 第五章.急诊抢救制度 第六章.急诊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第七章.急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第八章.急诊交接班制度 第九章.急诊死亡报告制度 第十章.急诊绿色通道制度 第十一章.急诊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第十二章.急诊收住院制度 第十三章.急救物品、药品管理制度 第十四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人员紧急召集制度 第十五章.医患沟通制度 第十六章.法定传染病及不明原因的群发症状的疫情上报制度 第十七章.急危重症优先处置制度

第一章急诊管理制度 一、急诊科是医院医疗前沿和面对病人的重要窗口之一,急诊科医务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主动热情、及时迅速、准确 无误的处理每一个急诊人。 二、各科急诊接诊实行24小时负责负责制,未设置日常急诊接诊室的其他科室有医疗任务时由急诊分诊台传呼应诊,随叫随到。 三、急诊实行首诊负责制,由分诊台护士指定就诊科室,各科医师 不得拒诊。有争议时,由急诊科主任和医务科行使决定权。 四、派往急诊科的医师必须具有三年以上临床经验,在急诊科工作至少固定二个月以上,进修医师、实习医师及实习护士不得派到急诊科单独值班。 五、不在急诊室做班的其他各科急诊医师及各科担任急诊二线班的 医师应在急诊科留有联系电话等。 六、凡遇有下列情况急救时急诊值班医师应向急诊科主任汇报,并向医务科、院总值班或医院领导报告: (一)接诊大批外伤、中毒或传染病患者; (二)重大抢救,需前往现场实施; (三)有涉及法律问题或存在医疗纠纷隐患的伤病员;

(四)经费不足但需立即抢救、住院或手术的病人。 七、凡急诊科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病人,均应进行死亡病例讨论,着 重讨论对患者的诊断、抢救经过及死亡原因,总结经验与教训,并做 好详细记录。 八、各种抢救药品、器材、设备应当定人、定位、定量保管、配备 齐全,每日检查,使之处于齐备和功能完好的状态。急诊科的急救器材、设备和药品. 等一律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须征得主管院长的签字同意。 九、病人在急诊抢救室留置一般不应超过24小时,在急诊观察室一般不得超过72小时,急诊的急危重病人待病情基本稳定后,一旦 诊断明确,应及时收入相关科室住院治疗,住院途中注意事项或可能发生的意外应由主管医师向病人或其家属交待清楚,必要时由患者家属签字同意转送病房。 十、各临床科室每天必须留出1~2个床位优先收治急诊病人,急诊科医师及在急诊科值班的医师有权按规定签收急诊病人,任何科室不得拒收。当病情涉及多个学科,收治去向有争议时,由急诊科主任、副主任或副高以上咨询医师决定,必要时由医务科裁决。 十一、病情危重的病人在离开急诊科前,经管医生或当班护士要通知病房做好接收及抢救准备后再行转送。急诊科可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派医师或护士携带氧气袋等抢救仪器将病情危重的病人护送至病房, 护送人员将病人送达病房后,必须与病房医护人员交待完病情后,方可离开。

急诊科工作管理制度

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急诊科工作管理制度 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急诊科2007 年12 月 修订目 1.急诊岗位责任(值班)制度 2.急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3.急诊接诊、转(院)运与入 院护送制度 4.急诊抢救制度 5.急诊程序与注意事项 6.急诊首诊负责制度 7.急诊病历书写制度 8.危重病交接班制度 9.急诊会诊制度 10.急诊收住制度 11.急诊科三级查房制度 12.急诊病例讨论制度13.抢救室和观察病区医师职责 14.急诊诊区规章制度 录 15.急诊清创(手术)室规章 制度 16.创伤外科规章制度 17.急诊医务人员教育与培训 制度 18.紧急外派抢救制度 19.重大突发事件医疗急救汇 报制度 20.仪器设备使用维护制度 21.急诊科院内急救预案 22.急救中心紧急特发事件处 理预案 23.传染病报告及处理预案 24.急诊轮转工作须知 一、岗位责任(值班)制度

1.急诊科工作人员(包括轮转急诊工作人员及急诊药房、检验、挂 号收费等人员)应熟悉各自岗位制度有关条文,充分理解急诊工作中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度的重要性。急诊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并不得以不符合医院规定的理由推诿病人。 2.工作人员上岗时做到衣帽整洁、佩带胸卡。实行首问负责制,全 心全意为病患服务,做到态度和蔼,有问必答,工作热情、主动、认真负责。 3.据医院规定,急诊科实行医疗服务承诺制。急诊工作人员应严 格遵守卫生部和我院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和医院工作人员守则,自觉学习遵守“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等有关法规,增强法制观念。 4.急诊科值班人员必须坚守本工作岗位,严守工作纪律,不得做 与急诊医疗工作无关的事情,随时准备应诊、抢救病人。 5.各科急诊值班医师在急诊科护士呼叫后必须在5 分钟内到达急 诊科应诊急诊病人。 6.值班人员不得提前下班或迟到上班,准时交接班,一般情况不 得私自调班或代班。如确实需调班,应经科主任的同意后,由排班医师改动排班表,然后上报医务科、人事科,责任到人,严防医疗事故发生。 7.值班人员负责本班次急诊应诊和抢救等医疗工作,值班人员严 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各种常用的抢救常规、技 术和抢救设备的操作程序。严格执行各种危重病抢救操作程 序。

医院会诊制度、实施办法及流程

(一)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二)急诊会诊可以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5分钟到位。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三)科会诊原则上应每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会诊由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组织和召集。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五)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疗服务部同意或由医疗服务部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疗服务部,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诊时由医疗服务部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和医疗服务部原则上应该参加并作总结归纳,应

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应有选择性地对全院死亡病例、纠纷病例等进行学术性、回顾性、借鉴性的总结分析和讨论,原则一年举行≥2次,由医疗服务部主持,参加人员为医院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委员会成员和相关科室人员。 (六)院外会诊。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须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4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一)如遇需处理的急、危、重症病人,首诊医务人员不得推诿,应争分夺秒采取最基本的抢救措施,然后告知相应科室参与处理,并作交接班记录,书写抢救记录。 (二)紧急情况下,急诊科人员可先告知要求急会诊,被邀科室在岗医师须于3~5分钟到达会诊科室,不在岗被邀会诊医师须在10分钟到达会诊科室,同时要带上本专科所必须的抢救治疗及检查器械设备。特别是遇到涉及多科的危重病人和多发伤病人的抢救,需及时请多科急会诊,要求尽早赶到配合抢救。待病情有所缓解或事后在会诊单上补写应邀科室的处理意见。 (三)不超过24小时的留观病人需会诊时,可在急诊病历本上注明"已请××科急会诊"字样,并由观察室值班护士与会诊科室联系,接受会诊科室不得推诿,并及时前来会诊。超过24小时的留观病人需会诊时,除应书写留观病历,还应填写急会诊单,由观察室值班护士与会诊科室联系,被邀会诊科室应尽快确定会诊医师并及时到达急诊科。

急诊抢救会诊制度

急诊抢救会诊制度 (一)如遇需处理的急、危、重症病人,因病情涉及及其他专科范围,急诊各值班医师对诊断及处理均有困难时,首诊医务人员不得推诿,应争分夺秒采取最基本的抢救措施。应首先请本科正(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会诊,然后告知相应科室参与处理,并作交接班记录,书写抢救记录。 (二)紧急情况下,急诊科人员可先电话告知要求急会诊,被邀科室在岗医师须于3~5分钟内到达会诊科室,不在岗被邀会诊医师须在10分钟内到达会诊科室,同时要带上本专科所必须的抢救治疗及检查器械设备。特别是遇到涉及多科的危重病人和多发伤病人的抢救,需及时请多科急会诊,要求尽早赶到配合抢救。待病情有所缓解或事后在会诊单上补写应邀科室的处理意见。 (三)不超过24小时的留观病人需会诊时,可在急诊病历本上注明"已请××科急会诊"字样,并由观察室值班护士与会诊科室电话联系,接受会诊科室不得推诿,并及时前来会诊。超过24小时的留观病人需会诊时,除应书写留观病历,还应填写急会诊单,由观察室值班护士与会诊科室电话联系,被邀会诊科室应尽快确定会诊医师并及时到达急诊科。 (四)会诊时,急诊医师应为会诊准备好必要的临床资料,并陪同检查、介绍病情,应邀医师认真填写好会诊记录。

(五)如会诊后诊断仍不能确定病情,急诊科应暂时承担主要诊治责任,不得相互推诿。并及时汇报医务处,必要时由主管部门组织全院范围内会诊及抢救。 (五)如会诊后需入院治疗者,接诊或会诊医师开出入院证,值班护士电话联系住院床位。由医生或护士护送入院。 (六)应邀参加急诊会诊的医师,应在安排好本科室工作后前去参加会诊;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急诊会诊时,应及时委派相应专科资质的医师及时参加。 (七)会诊结束后,认真填写会诊记录本

紧急会诊制度

急诊会诊制度 为使急诊危重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疗,根据《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6版)》的有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如遇需处理的急、危、重症患者,首诊医务人员不得推诿,应争分夺秒采取最基本的抢救措施,然后电话通知相应专科医师参与处理,并作交接班记录,书写抢救记录。 二、紧急情况下,急诊科医护人员可先电话告知要求急会诊,被邀科室需派在本院有执业资格的值班医师于10分钟内到达会诊科室,同时要带上本专科所必须的抢救治疗及检查器械设备。特别是遇到涉及多科的危重患者和多发伤患者的抢救,急诊科应及时请多科急会诊,协助救治,并填写会诊申请单,受邀会诊的医师应认真填写会诊记录。 三、不超过24小时的留观患者需会诊时,可在急诊病历本上注明"已请××科急会诊"字样,并由观察室值班护士与会诊科室电话联系,接受会诊科室不得推诿,并按会诊邀请前来会诊。超过24小时的留观患者需会诊时,除应书写留观病历,还应填写急会诊单,由观察室值班护士与会诊科室电话联系,被邀会诊科室应尽快确定会诊医师并及时到达急诊科。 四、会诊时,急诊医师应为会诊准备好必要的临床资料,并陪同检查、介绍病情,应邀医师认真填写好会诊记录。 五、会诊后需入院治疗者,接诊或会诊医师开出入院证,值班护

士电话联系住院床位,由医生或护士护送入院。 六、应邀参加急诊会诊的医师遇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急诊会诊时,应及时通知二线相应专科资质的医师参加。 妇幼保健院急危重症患者先抢救后付费制度 一、对需急诊抢救的急危重症患者,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坚持先抢救、后缴费的原则。 二、实行“三先三后”,即“先抢救后分科、挂号,先就诊后缴费办手续,先治疗后检查”。相应的检查、手续由医院医务科或总值班签字后执行。 三、在患者的初步抢救完成后,由患者家属补交费用、药品和办理相关手续,以便进行进一步治疗。 四、对于无家属陪伴或无法确定身份人员,在抢救同时报告科主任及医院医务科(夜间、节假日为医院总值班),根据医院有关规定办理欠费手续。 五、对于不能及时交付医疗费用的患者,完成初步抢救后向医务科或总值班汇报,根据医院相关制度协商解决,期间保证患者的基本治疗。 注:执行先抢救后付费制度的患者范围: 1、休克、昏迷、循环呼吸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 脏脏器功能衰竭生命垂危、复合伤等患者的急诊处理; 2、无家属陪同且须急诊处理的患者;

急诊科工作制度汇编(DOC 43页)

急诊科工作制度汇编(DOC 43页)

目录 急诊预检分诊制度 (1) 黄梅县人民医院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2) 急诊科大规模抢救工作流程 (4) 急诊科工作制度 (5) 急危重病人救治绿色通道 (7) 急诊科首诊负责制 (8) 急诊科值班、交接班工作制度 (9) 急诊科疑难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0) 留观病历书写制度 (11) 急诊科病人入院护送制度 (12) 急诊科主任岗位职责 (13) 急诊科主任医师岗位职责 (14) 急诊科主治医师岗位职责 (15) 急诊科医师岗位职责 (16) 急诊科护士长岗位职责 (17) 急诊科护士岗位职责 (18) 紧急情况下各科室(部门)的协调与协作流程 (19) 急诊留观病人管理制度 (21) 急诊留观室病人安全管理制度 (23) 急诊抢救患者优先住院制度与机制 (26) 急诊抢救制度 (28) 急诊会诊制度 (31) 急诊服务流程 (32) 急危重患者的抢救协作机制 (33) 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有效衔接工作制度 (36) 120急救中心与急诊科患者转接流程 (39) 基层医疗机构与急诊科患者转接流程 (39) 急诊医务人员技能培训与考核,技能评价与再培训制度 (40) 医疗设备调配制度 (41)

急诊预检分诊制度 1. 预检分诊工作由有经验的高年资护士担任,护士须在5分钟内对患者进行处置,判断病情危重程度并确定相应首诊科室,安排患者挂号或进入抢救室,及时通知有关医师尽快接诊。 2. 对患有或疑患呼吸道、肠道等传染病的患者,均应到相应门诊就诊,同时对预检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经排除传染病后再进行二次分诊。 3. 必要时,挂号、交款、取药等均可由医护人员或陪伴者代办。(危重患者应先通知医师抢救,后补办手续)。 4. 执行首诊负责制,各有关科室接到分诊护士通知后应及时接诊,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病人。 5. 遵守绿色通道制度,遇符合绿色通道的患者应立即按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执行。遇大批伤病员或突发事件时,应立即报告科主任、医务科或总值班,同时通知相关部门协同抢救。遇涉及法律等问题应向公安部门报告。 6. 对无急诊值班的专科要叫有关专科医生参加会诊。 7. 对不符合急诊条件的病人要作妥善处理,并做好解释工作,不能轻率从事,以免延误病情。 8. 分诊有困难时,应由护士长组织护士共同会诊解决,以提高分诊质量,分诊符合率应在90%以上。亦可请医师协助分诊。 9. 做好各项病人信息登记工作,如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接诊时间、初步诊断、去向等。无陪护的病人应及时与家人或单位取得联系。

急诊科管理规章制度

急诊科管理规章制度目录 一、急诊科室管理制度 二、急诊科室工作制度 三、急诊首诊负责制 四、急诊留观病例书写制度 五、急诊观察室工作制度 六、急诊三级医师负责制 七、急诊会诊制度 八、急诊抢救制度 九、急诊危重病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十、急诊交接班制度 十一、急诊死亡报告制度 十二、急诊绿色通道制度 十三、急诊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十四、急诊收住院制度 十五、急救药品、物品管理制度 十六、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十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人员紧急召集制度 十八、医患沟通制度 十九、法定传染病及不明原因的群发症状的疫情上报制度 一急诊科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急诊科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遵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相关诊疗技术规范、操作规程,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及医疗安全。 第二条急诊科应当根据急诊医疗工作制度与诊疗规范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急救诊疗工作。急诊实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急诊患者,对危重急诊患者按照“先及时救治,后补交费用”的原则救治,确保急诊救治及时有效。 第三条急诊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分诊程序及分诊原则,按病人的疾病危险程度进行分诊,对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患者应当立即实施抢救。 第四条急诊科要设立针对不同病情急诊病人的停留区域,保证抢救室危重病人生命体征稳定后能及时转出,使其保持足够空间便于应对突来的其他危重病人急救。 第五条急诊科内常备的抢救药品应当定期检查和更换,保证药品在使用有效期内。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 第六条急诊科应当对抢救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合理摆放,有序管理。 第七条急诊科医护人员应当按病历书写有关规定书写医疗文书,确保每一位急诊患者都有急诊病历,要记录诊疗的全过程和患者去向。 第八条急诊科应当遵循《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及手卫生规范,并对特殊感染病人进行隔离。 第九条急诊科在实施重大抢救时,特别是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群体灾害事件时,应当按规定及时报告医院相关部门,医院根据情况启动相应的处置程序。 第十条医院应当加强对急诊科的质量控制和管理,急诊科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科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医院及医务管理部门应当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急诊科管理,帮助协调紧急情况

急诊会诊制度

急诊会诊制度 在急诊日常业务工作和危重病人救治过程中,经常会遇到急诊科本身和专业诊疗有困难的现象。因此,为提高急诊医疗服务质量、杜绝事故隐患、确保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因病情涉及其他专科范围时,急诊值班医师必须及时邀请相关专科会诊,以免贻误诊断、丧失抢救良机。遇有疑难危重病人,应紧随会诊医师前往,并向其面陈病情。 2、急诊值班医师在申请会诊以前,必须将病历书写完整,尽其所能作好必要的辅助检查,并在急诊病历中写明会诊的目的。 3、应邀会诊的专科医师一旦接到会诊通知,必须认真对待、即刻前往(白天不得超过10分钟,午、夜间不得超过20分钟),任何被邀科室不得无故拖延、推诿和拒绝。 4、会诊以后,应邀会诊医师必须将其检查结果、诊断意见和重要的专科救治措施在病历文书中注明。危重病人、诊断疑难者、我院无条件诊治或治疗有困难的特殊病人既要向原接诊医师交代清楚,又要向患者及家属面陈,以使患方得以知情、配合诊治。 5、特殊情况下的口头会诊,原接诊医师必须在病历中予以详记,并注明会诊时间以备查。任何专科会诊医师不得马虎,出现拒写现象,一旦如此,原接诊医师有权在病历文书中注明。因此出现医疗纠纷等,被邀科室均要承担相关的责任。 6、危重病人的抢救、治疗应在病人到达或发生、发现以后即刻展开,不得因等待会诊而耽搁时间、贻误最佳救治时机和延缓诊断,只要在未明确诊治责任转换以前,首诊医师要始终如一的给予应急性救治。 7、诊断不明或病情危重且其伤病又跨专业者,必须多学科联合会诊;需要住院但又有争议者,首诊医师必须及时向急诊科主任汇报,由急诊科会同门诊部、医务科按病情的严重性来进行裁决。 8、急诊医师必须时刻牢记会诊的重要性,会诊的过程既是一个学习提高的过程、又是一个保障医疗安全的过程。任何级别的急诊医师均要克服爱面子和盲目自大的思想;一旦需要会诊,就要做到积极、虚心、热情、礼貌。 9、年资低的(3年以内)住院医师原则上不负责、也不单独会诊,实习、进修医师不负责会诊工作。

急诊抢救会诊制度

急诊抢救会诊制度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危重病例会诊讨论制度 1、危重患者及时报告科主任组织全科讨论,同时密切监护患者、认真观察病情变化、及时记录病程。 2、早交班时实行床旁交班,值班医师必须详细汇报病情。 3、进一步讨论,及时发现诊治过程中的问题,调整治疗方案。 4、必要时报请医务科协调会诊。 5、交班后经管医师及值班医师立即落实科内讨论意见及会诊意见。 6、及时将患者的病情向家属进行有效沟通并记录签字。 7、会诊讨论情况记录在病程记录及讨论本上。

危重病例会诊讨论制度流程

急危重患者抢救及报告制度 一、按照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各专业常见危重患者抢救技术规范,定期进行培训考核。 二、对危重患者应积极进行救治,由科主任组织科室技术力量进行救治,必要时请多科会诊,重大抢救事件应由科主任、医务科或院领导参加组织。 三、主管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适时与患者家属(或随从人员)进行沟通,口头(抢救时)或书面告知病危并签字。 四、在抢救危重症时,必须严格执行抢救规程和预案,确保抢救工作及时、快速、准确、无误。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一遍。在抢救过程中要作到边抢救边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五、抢救室应制度完善,设备齐全,性能良好。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定地点、定人员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 六、凡疑难手术、新技术、特殊技术、重大疑难病例、重大合并症的抢救,特殊治疗(包括特殊诊方案),尤其非常规、

急诊会诊制度

急诊会诊制度 一、如遇需处理的急、危、重症病人,首诊医务人员不得推诿,应争分夺秒采取最基本的抢救措施,然后告知相应科室参与处理,并作交接班记录,书写抢救记录。 二、紧急情况下,急诊科人员可先电话告知要求急诊会诊,被邀科室在岗医师须10分钟内到达会诊科室,同时要带上本专科所必须的抢救治疗及检查器械设备。特别是遇到涉及多科的危重病人和多发伤病人的抢救,需及时请多科急会诊,要求尽早赶到配合抢救。待病情有所缓解或事后在会诊单上补写应邀科室的处理意见。 三、不超过24小时的留观病人需会诊时,可在急诊病历本上注明“已请xx科急症会”字样,并由观察室值班护士与会诊科室电话联系,接受会诊科室不得推诿,并及时前来会诊,超过24小时的留观病人需会诊时,除应书写留观病历,还应填写急诊会诊单,由观察室值班护士与会诊科室电话联系,被邀会诊室应尽快确定会诊医师并及时到达急诊科。 急诊会诊制度 一、如遇需处理的急、危、重症病人,首诊医务人员不得推诿,应争分夺秒采取最基本的抢救措施,然后告知相应科室参与处理,并作交接班记录,书写抢救记录。 二、紧急情况下,急诊科人员可先电话告知要求急诊会诊,被邀科室在岗医师须10分钟内到达会诊科室,同时要带上本专科所必须的抢救治疗及检查器械设备。特别是遇到涉及多科的危重病人和多发伤病人的抢救,需及时请多科急会诊,要求尽早赶到配合抢救。待病情有所缓解或事后在会诊单上补写应邀科室的处理意见。 三、不超过24小时的留观病人需会诊时,可在急诊病历本上注明“已请xx科急症会”字样,并由观察室值班护士与会诊科室电话联系,接受会诊科室不得推诿,并及时前来会诊,超过24小时的留观病人需会诊时,除应书写留观病历,还应填写急诊会诊单,由观察

急诊抢救和会诊制度

急诊抢救制度 1、抢救工作在科主任及护士长领导下进行。参加人员必须全力以赴,明确分工,精密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 2、如遇重大抢救应立即报告医务科(白天)或总值班(夜间),接受医务科的组织、调配及指导。 3、当抢救病人的医生未到达时,护理人员应立即监测生命体征,严密观察病情,积极抢救。根据病情及时给于吸氧、吸痰、建立静脉通道,必要时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止血等。并为进一步抢救做准备。 4、一切抢救工作要做好记录,要及时、准确、清晰、扼要、完整,而且必须注明执行时间。 5、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抢救用药等,要详细、及时记录和交班。口头医嘱在执行时应加以复述,抢救后请医生及时补开医嘱。 6、病人经抢救后,如病情平稳,应由护士护送至观察室、病房或手术室继续治疗。病情不允许搬动者,应留在急诊ICU监护治疗。 7、急诊科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器械、仪器的性能几使用方法。 8、抢救车必须符合要求。 9、做好抢救登记及抢救后的处置工作。

急诊会诊制度 1、如遇需其他科室处理的重危病人,首诊科室人员不得推诿,应争分夺秒采取最基本的抢救措施,然后告知相应科室参与处理,并作口头交接班。 2、紧急情况下,经治人员或科室先电话告知要求急会诊,被邀科室人员须于5-10分钟内到达邀请科室。特别是遇到涉及多科的危重病人和大批病人的抢救,需及时请多科急会诊,要求尽早赶到配合抢救,待病情有所缓解或事后再补写会诊单及应邀科室的处理意见。 3、不超过24小时的留观病人需会诊时,可在急诊病历卡注以“请××科会诊”字样,并与会诊科室电话联系,接受会诊科室不得推诿,并及时前来会诊。超过24小时的留观病人需会诊时,除应书写留观病历,还应填写急诊会诊单,并与会诊科室电话联系,被邀请科室尽快确定会诊医师并嘱其及时到达会诊地。 4、会诊时,急诊经管医师应为会诊准备好必要的临床资料,并陪同检查、介绍病情,应邀医师认真填写好会诊记录。 5、会诊后需入院治疗者,由医师开出入院证,安排入院。

新版急诊科规章制度

急诊科规章制度汇编 目录 一、急诊岗位责任(值班)制度 二、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三、急诊接诊、转(院)运与入院护送制度 四、急诊首诊负责制度 五、急诊会诊制度 六、急诊抢救制度 七、急诊清创室规章制度 八、急诊留观病例书写制度 九、急诊观察室工作制度 十、急诊诊区规章制度 十一、急救药品、物品管理制度 十二、仪器设备使用维护制度 十三、重大突发事件医疗急救汇报制度 科主任: 护士长:分管领导审核:

一、岗位责任(值班)制度 1.急诊科工作人员(包括急诊科医护人员、工友)应熟 悉各自岗位制度有关条文,充分理解急诊工作中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度的重要性。急诊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并不得以不符合医院规定的理由推诿病人。 2.工作人员上岗时做到衣帽整洁、佩带胸卡。实行首问 负责制,全心全意为病患服务,做到态度和蔼,有问必答,工作热情、主动、认真负责。 3.按医院规定,急诊科实行医疗服务承诺制。急诊工作 人员应严格遵守卫健委和我院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和医院工作人员守则,自觉学习遵守“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增强法制观念。 4.急诊科值班人员必须坚守本工作岗位,严守工作纪律, 不得做与急诊医疗工作无关的事情,随时准备应诊、抢救病人。 5.各科急诊值班医师在急诊科护士呼叫后必须在5分钟 内到达急诊科(120病房)应诊急诊病人。 6.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准时交接班,一般情况不得 私自调班或代班。如情况特殊,应经科主任的同意后,由排班医师改动排班表,然后上报医务科、人事科,责任到人,严防医疗事故发生。 7.值班人员负责本班次急诊应诊和抢救等医疗工作,值 班人员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各种抢救常规、技术和抢救设备的操作程序。严格执行各种

会诊制度守则

会诊制度(细则) 一、门诊、急诊会诊实施细则 (一)门诊会诊细则 1.首诊医师应在以下情形请其他科医师对病人进行会诊 (1)首诊为经治医师,综合病史、查体、辅助检查,考虑排除本科疾病,或合并患有他科疾病,先请本科出诊的主治医师以上医师会诊,考虑非本专科疾病,请其他科会诊; (2)首诊为主治医师以上医师,经问诊、查体或辅助检查后,考虑病人非本专科疾病,或合并他科疾病,可直接请他科医师会诊。 2.会诊前,首诊医师应做好以下工作 (1)规范书写门诊病历,标明会诊的科室及会诊目的; (2)必要的辅助检查; (3)向患者或家属解释清楚,告知到他科会诊的程序,取得理解与配合; (4)患者为慢诊,一般状态较好,可自行前往他科会诊; (5)患者为慢诊,一般状态差,可由导诊员护送到他科会诊; (6)患者为急诊,且可以转送,应陪送到急诊科,与接诊医师交待清楚再返回; (7)患者为急危重病人,不宜立即转运,应请相关专科医师到场会诊,并实施救治,待病情稳定后交由相关专科医师。 3.会诊医师应做好以下工作: (1)详细询问病史,认真查体,提必要的检查,综合分析,明确诊断,予以治疗; (2)接诊医师为经治医师,患者病情较复杂,应请本专科出诊的主治医师以上医师会诊;

(3)接到他科医师前往会诊请求时,会诊医师应为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应先向本科其他出诊医师交待工作,然后前往; (4)到他科诊室会诊,患者病情均较复杂,以本科疾病为主的,应收入院治疗,若病情危重,则先实施救治,待适于转运时,护送到病房。 4.门诊多科会诊 (1)首诊科室报告门诊部,门诊部主任到场,或委派专人到场,组织会诊; (2)门诊部主任或主任委托人向患者家属做好解释工作,取得理解与配合; (3)对重危患者先实施救治,待病情稳定按主病收入相关科室住院治疗。 (二)急诊科会诊细则 急诊病人出现以下情形需要急诊室首诊医师请他科医师会诊: (1)经过问病史、查体初步排除本专科疾病; (2)依据病史、辅助检查基本排除本专科疾病; (3)病人合并其它专科情况,需要综合治疗; (4)病人病因难以明确,如发热、昏迷、腹痛等病症; (5)危重病人抢救需多学科医师共同完成的情形。 首诊医师请他科医师会诊的同时要做好以下工作: (1)依据患者或家属的主诉书写急诊病历,准确记录生命体征,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意识等; (2)为明确诊断,做必要急诊化验、影像检查(CT、MRI、超声等),为诊断提供参考依据; (3)视病情做必要的紧急处置:外伤止血包扎,骨折简单固定,建立输血输液通路,心肺复苏等。 (4)视当时病人的综合情况,可将病人送到被请会诊的医师处,也可将被请医师请来会诊。

(完整版)会诊制度

会诊制度 (一)院内会诊 1.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2.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填写会诊单,主治(住院总)以上医师签名后,可以申请会诊。普通会诊应在二天内完成,急会诊随叫随到,到位时间不得超过10 分钟。会诊后要书写会诊记录。为了要保证会诊质量,会诊单要写明邀请何专科,应邀科室尽可能派对口主治或主治以上职称专科医师前往会诊。若前往会诊的医师为一线值班医师,须保证病房有医生在岗,必要时请住院总或二线医师回病房。 急诊科接诊涉及多个专科的患者时,急诊科医生必须首先进行初步检查和急救措施,同时邀请相应专科医生急会诊,共同制定诊断、治疗方案。 3.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人员参加。 4.院内大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由提出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医务科(或院长)尽可能参加。 5.进行各科会诊时,经治医师要做好会诊准备,做好会诊记录。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有医师陪同会诊病人。 6.急诊科会诊 急诊科医生接诊涉及多个专科的患者时,应按照医院会诊制度的规定请相关专科会诊,经专科医生会诊后需收入院治疗的患者由急诊 科医生根据会诊结果收入相应专科,需要急诊手术的患者立即启动“危重病人急诊手术绿色通道” 。若患者可能涉及多个专科疾病,必须由病情最重的专

科先收治,然后请相关专科会诊,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推诿病人。当各科会诊医生因收治问题存在意见分歧时,立即报告急诊科主任进行协调,若急诊科主任协调无效,立即报告医务科进行协调(非上班时间报行政值班)。 7.二次会诊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恶性肿瘤的治疗,不断提高肿瘤的诊治水平,为患者制定更合理的治疗方案,对确诊为鼻咽癌、食管贲门癌、肺癌、肝癌、恶性淋巴瘤、乳腺癌、宫颈癌等恶性实体瘤的患者,在住院期间必须进行二次会诊(肿瘤科按治疗计划定期放疗、化疗的患者除外),并填写《肿瘤患者会诊记录》和《住院治疗方案》及《出院综合治疗方案》。具体规定如下:(1)上述恶性实体瘤患者一经确诊,在实施治疗前,必须请相关科室会诊(如术科与肿瘤科的相互会诊),共同商定治疗方案后再实施治疗。 (2)患者出院前需再次请相关科室会诊,拟定下一步的治疗方案,同时便于追踪患者。 (3)会诊医师必须是专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职称以上的人员。 (4)各相关专科应以科学的态度,相互支持和配合,选择最有利于患者的治疗方案。若各专科的治疗意见不能达成共识,由医务科组织讨论,决定治疗方案。 (5)信息科建立审查肿瘤病历制度,凡上述病种的病例中有不足二次会诊记录者作未完成以上规范登记,报医务科按违反专科收治条例处理。 (二)外出会诊

医院急诊科工作管理制度汇编

医院急诊科工作管理制度汇编 1

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急诊科工作管理制度 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急诊科 12月修订 目录 1.急诊岗位责任(值班)制度 2.急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2

3.急诊接诊、转(院)运与入院 护送制度 4.急诊抢救制度 5.急诊程序与注意事项 6.急诊首诊负责制度 7.急诊病历书写制度 8.危重病交接班制度 9.急诊会诊制度 10.急诊收住制度 11.急诊科三级查房制度 12.急诊病例讨论制度 13.抢救室和观察病区医师职 责 14.急诊诊区规章制度15.急诊清创(手术)室规章制度 16.创伤外科规章制度 17.急诊医务人员教育与培训 制度 18.紧急外派抢救制度 19.重大突发事件医疗急救汇 报制度 20.仪器设备使用维护制度 21.急诊科院内急救预案 22.急救中心紧急特发事件处 理预案 23.传染病报告及处理预案 24.急诊轮转工作须知 3

一、岗位责任(值班)制度 1.急诊科工作人员(包括轮转急诊工作人员及急诊药房、检 验、挂号收费等人员)应熟悉各自岗位制度有关条文,充分理解急诊工作中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度的重要性。急诊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并不得以不符合医院规定的理由推诿病人。 2.工作人员上岗时做到衣帽整洁、佩带胸卡。实行首问负责 制,全心全意为病患服务,做到态度和蔼,有问必答,工作热情、主动、认真负责。 3.据医院规定,急诊科实行医疗服务承诺制。急诊工作人员应 严格遵守卫生部和我院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和医院工作人员守则,自觉学习遵守”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增强法制观念。 4.急诊科值班人员必须坚守本工作岗位,严守工作纪律,不得做 与急诊医疗工作无关的事情,随时准备应诊、抢救病人。5.各科急诊值班医师在急诊科护士呼叫后必须在5分钟内到 达急诊科应诊急诊病人。 6.值班人员不得提前下班或迟到上班,准时交接班,一般情况不 得私自调班或代班。如确实需调班,应经科主任的同意后,由排班医师改动排班表,然后上报医务科、人事科,责任到人, 4

医院急诊科制度大全

医院急诊科制度大全 急救站突收灾祸救治应急方案 一、对一般突发病例的常规急救服务 (一).院内急救 我院设立有急诊科,执行全天候24小时急诊服务制度,分为: 1、内、儿、传染科系统急诊:设在医院急诊科。附设有急诊室、监护室、观察室等。 2、外科:急诊科设有外科急诊试冬附设有小手术室、抢救室、换药处置室等。 3、妇产科:设在妇产科病房内,必要时直送手术室。 4、五官科:急诊科不能解决时,且则约请五官科紧急会诊或直送手术室。 (二).院外急救 1、急救通讯指挥系统 ①设有急诊科专线电话,号码:

院内电话急诊科号码为: 外线- 内线 ②院办公室设24小时总值班制,医院总值班电话为: 外线- 内线-。 2、应急工作系统 ①急诊人员:由急诊科医生、企业管理轮番值班,做到随时派出医、护人员在5分钟以内出诊。 ②救护车:急诊科值班救护车1台,其他院内车辆为备用车,随时听候调遣。 ③急诊出诊处理和程序:接到急诊电话和通知时,急诊科应立即派出医、护人员和救护车(5分钟内出车);如病情适合转运回院时,由出诊医、护人员随车转运回院,并当场作相应根基处理,如:包扎、止血、固定等。病情不相宜转院的患者应在现场进行抢救,并尽量经由过程电话向急诊科主任和院总值班指导陈诉。如遇情况特别,在领会清晰实在情况,

视具体需要由急诊科主任或院总值班向导配齐相干医、护人员、器械、药品及有关人员前往。 二、对突发的重大灾害性事件的应急处理 (一).信息处理 1、突发性的重大灾害性事件包括:严重的火灾、水患、爆炸事故、建筑物倾圮事故、特大车祸事故、群体斗殴伤亡事故、团体中毒事故、爆发性疾病等情况,一旦接到上述通知和急救电话,必须立即报告院长,院长不在时,应立即报告副院长。 2、院长(或副院长)视事件性子与水平,决意能否向区卫生局、人民当局直接申报。 (二).指挥机构与职责 1、应付突发事件指挥部设在院办公室(或现场)。 2、总指挥:由院长担任。 总指挥职责: ①负责紧迫带动全院人员到场急救动作; ②负责号令当即出动各相干应急分队;

急诊科工作制度

急诊科工作制度 1、急诊科由科主任和护士长负责急诊科的日常工作。各科参加急诊工作的医务人员服从医务科和急诊科领导和指导。 2、医务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脱岗、审岗、迟到、早退。遇特殊情况医院传呼时,休假的医务人员也应及时到位,参加抢救工作。 3、认真填写急诊日志和门诊病历。对抢救及留观病人应严密观察病情,记录要及时详细,处置要正确。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搬动。 4、严格执行急诊首诊负责制、值班及交接班制度、会诊制度、疑难危重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留观病历书写制度、急诊科病人入院护送制度和各种危重病人抢救流程等相关制度,确保绿色通道畅通。 5、抢救器械、药品齐全完备,随时处于应急状态。并做到定人保管、定位放置、定量贮存。值班人员必须熟悉各种器械、仪器性能及使用方法。一切抢救物品不得外借。 6、保持急诊手术室清洁,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急诊手术室所有敷料、针筒及器械均应灭菌消毒。随时处于应急状态。 7、加强观察病人的管理、观察病人留观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留观中发现可疑传染病,须做好床边隔离,并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对疑难病员,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多科会诊。 8、急诊检验、影像等检查要做到迅速、及时、准确。 9、工作中做到礼貌待人、态度和蔼、耐心解答、简化流程、尽心尽责地为群众服务。 10、保持环境清洁、室内安静、秩序良好。做好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 11、加强安全管理。遇重大问题:如重大伤亡事件、集体中毒、甲类传染病、重大事故纠纷等即时向有关领导、部门报告。 急危重病人救治绿色通道制度 一、开设绿色通道的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保障急危重病人得到有效救治,提高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最终达到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目的。 二、医院绿色通道的范围 1、心肺骤停 2、直接危急生命的各科急危重疾病(如各种原因引起的休克、昏迷、严 重中毒、严重复合伤、大出血、严重心肺功能衰竭等)。 3、110、120、122所送病情较严重病员,无家属陪护者。 三、医院绿色通道的措施

急诊科急诊衔接制度

急诊科急诊衔接制度 一、急危重症病人经院前急救或自行送达医院后,院前医生(病人家属)将病人病情病史等与医院接收人员交接。 1、120院前急救病人:接到急救信息/得知急救车到达-准备推床并接诊、(按信息)进行相应的院内抢救准备。 2、自行送入病人:预检分诊处-立即推床并接诊、通知值班医生,进行相应的院内抢救。 二、院前院内急救链: 1.急诊科24小时有医务人员应诊,随时到急诊科大门前迎接急危重病人入急诊抢救室抢救。当值班医、护人员接到急、危重病人就诊通知时,应立即做好抢救准备,检查好所需抢救设备和备用抢救药品。 2. 为了保证急、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及时、准确、有效地进行,对“急救绿色通道”急、危重病人一律实行“三先三后”原则(先救治后检查;先入抢救室后分科;先抢救后收费),再补办医疗相关的手续。 3.遇重大抢救必须报告科主任,白天同时报告医务科,夜间报告行政总值班,必要时由医务科或行政总值班组织医院抢救小组成员进行抢救会诊,也可以由急诊科主任直接请相关专业的抢救组成员会诊抢救。急诊科主任和护士长随叫随到,组织协调抢救工作。急诊抢救呼叫院内抢救会诊10分种内到达。 4.值班医师必须尊重家属的知情权,根据病情告知病重或病危,并签字;如没有家属和委托人的急、危重病人,按“急救绿

色通道”原则处理。 5. 为保证抢救及时,遵循生命权高于知情同意权原则,对绿色通道抢救病人的各类有创操作,值班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执行,并及时将当时情况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6. 抢救病历应由相关医护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完整并妥善保管。 7. 值班医护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对急危重病人全力抢救,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延误病人的诊疗。

门诊、急诊会诊实施细则、制度

门诊、急诊会诊实施细则、制度 一、门诊、急诊会诊实施细则 (一)门诊会诊细则 1.首诊医师应在以下情形请其他科医师对病人进行会诊 (1)首诊为经治医师,综合病史、查体、辅助检查,考虑排除本科疾病,或合并患有他科疾病,先请本科出诊的主治医师以上医师会诊,考虑非本专科疾病,请其他科会诊;(2)首诊为主治医师以上医师,经问诊、查体或辅助检查后,考虑病人非本专科疾病,或合并他科疾病,可直接请他科医师会诊。 2.会诊前,首诊医师应做好以下工作 (1)规范书写门诊病历,标明会诊的科室及会诊目的; (2)必要的辅助检查; (3)向患者或家属解释清楚,告知到他科会诊的程序,取得理解与配合; (4)患者为慢诊,一般状态较好,可自行前往他科会诊; (5)患者为慢诊,一般状态差,可由导诊员护送到他科会诊; (6)患者为急诊,且可以转送,应陪送到急诊科,与接诊医师交待清楚再返回; (7)患者为急危重病人,不宜立即转运,应请相关专科医师到场会诊,并实施救治,待病情稳定后交由相关专科医师。 3.会诊医师应做好以下工作: (1)详细询问病史,认真查体,提必要的检查,综合分析,明确诊断,予以治疗; (2)接诊医师为经治医师,患者病情较复杂,应请本专科出诊的主治医师以上医师会诊;(3)接到他科医师前往会诊请求时,会诊医师应为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应先向本科其他出诊医师交待工作,然后前往; (4)到他科诊室会诊,患者病情均较复杂,以本科疾病为主的,应收入院治疗,若病情危重,则先实施救治,待适于转运时,护送到病房。 4.门诊多科会诊 (1)首诊科室报告门诊部,门诊部主任到场,或委派专人到场,组织会诊; (2)门诊部主任或主任委托人向患者家属做好解释工作,取得理解与配合; (3)对重危患者先实施救治,待病情稳定按主病收入相关科室住院治疗。 (二)急诊科会诊细则 1.急诊病人出现以下情形需要急诊室首诊医师请他科医师会诊: (1)经过问病史、查体初步排除本专科疾病; (2)依据病史、辅助检查基本排除本专科疾病; (3)病人合并其它专科情况,需要综合治疗; (4)病人病因难以明确,如发热、昏迷、腹痛等病症; (5)危重病人抢救需多学科医师共同完成的情形。 2.首诊医师请他科医师会诊的同时要做好以下工作: (1)依据患者或家属的主诉书写急诊病历,准确记录生命体征,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意识等; (2)为明确诊断,做必要急诊化验、影像检查(CT、MRI、超声等),为诊断提供参考依据; (3)视病情做必要的紧急处置:外伤止血包扎,骨折简单固定,建立输血输液通路,心肺复苏等。 (4)视当时病人的综合情况,可将病人送到被请会诊的医师处,也可将被请医师请来会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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