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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加快财政支农支出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加快财政支农支出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加快财政支农支出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加快财政支农支出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

【法规类别】预算管理

【发文字号】辽财农[2009]774号

【发布部门】辽宁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09.10.21

【实施日期】2009.10.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加快财政支农支出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

(辽财农〔2009〕774号)

各市财政局、省直农口各部门:

为加快财政支农支出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促进我省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快农业财政支出执行进度的通知》(财农便〔2009〕270号)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对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重要性的认识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这一大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各项财政支农工作都取得积极进展,为我省农村经济稳定发展做

出了积极贡献。但是,目前一些市、县(市、区)的财政支农预算执行管理工作仍然比较薄弱,预算执行进度仍然比较缓慢,不仅影响到项目施工进度,也影响财政支农资金效益的发挥。因此,各市财政部门一定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牢固树立“抓预算执行进度就是抓资金使用效益”的理念,在确保资金安全使用的同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发挥最大效益,确保国家规定农业法定支出在本级预算执行和全地区预算执行的全面实现。

2016年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工作报告

2016年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 政预算草案的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县财政部门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坚持“打造江南名镇、构建和谐芷江”总体目标,以加强财源建设和财政管理为重点,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为中心,加强征收管理,大力增收节支,强化财政监督,努力克服自然灾害和政策性减收因素的影响,坚持依法理财,突出以人为本的理财理念,优化支出结构,促进了我县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一)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县x届人大第xx次常委会议批准我县2016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预算调整为xxxx万元;基金预算收入调整为xxx万元。 2016年,全县累计完成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xxxx 万元,为年预算的xxx%,按同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xx%。全年累计完成上划中央“两税”xxxx 万元,为年预算的xx%,比上年增长xx%。累计完成上划所得税xxxx万元,

为年预算的 xxx%,比上年增长x%。全县共完成财政总收入xxxx万元,为预算的xxx%,按同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xx%。基金预算收入完成xxx万元,为年预算的xxx%,按同口径计算比上年下降xx%。 一般预算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工商税收完成xxxx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以下同)增长xx%;企业收入完成xxx万元,比上年增长xxx%;增值税完成xxx万元,比上年增长xx%;农业四税完成xxx万元,按同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xx%;罚没、规费及其他收入完成xxx万元,比上年增长x9 %;专项收入完成xxx万元,比上年增长x%。 县x届人大第xx次常委会议批准2016 年全县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调整为xxxxx万元,加上年结转支出xxxx 万元,上级追加专项支出xxxx万元,转移支付补助和各项结算补助xxxx万元,本年超收安排xxx万元,全县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预算总额为xxxxx万元。基金支出预算为xxx 万元,加上年结转支出xxx万元,上级追加专项支出xxx万元,本年超收安排xxx万元,基金支出预算总额为xxxx万元。2016年全县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xxxxx万元,为预算的xx%,比上年增长 xx%;完成基金预算支出xxxx万元,为预算的xx%,比上年下降x%。 一般预算支出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企业挖潜改造资金xx万元,比上年下降xx0%;农业支出xxxx万元,比上年

财政支出绩效报告(提纲)

财政支出绩效报告(提纲)

浏阳市化工厂有限公司 高氯酸钾零排放生产工艺的中试及应用 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浏阳市化工厂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7月,注册资本260万人民币,位于浏阳市古港镇,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完备,各类企业林立,互补性强。 是一家专业从事氯酸盐生产的民营企业。年产值1.25亿元,年缴税300万元。公司占地面积6.3万平方米,工厂建筑面积5.57万平方米,办公面积1000平方米,专门建有研发大楼2000平方米。遵循标准化、规范化的生产管理方针,具备了良好的生产条件,保证了正常运行和稳定的产品质量。 现有员工175人,大学专科以上学历81人,占企业总人数的46%;研发人员26人(其中高级工程师3人,工程师7人)占总人数的15%。人员配备合理,综合素质较高。 公司一直致力于化工环保节能方面的研究,具有很强的研发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和六项实用新型发明专利。公司严格按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安全标准化体系组织生产,确保产品品质优良。

产品是湖南省名牌产品,商标是湖南省著名商标。产品畅销全国各地,在用户中享有很高的信誉。 (二)项目2015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情况,包括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可文字和表格结合表述) 项目投资总额450万元,项目立项前已完成投资140万元,计划新增投资31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资金20万元、其他配套资金290万元。2015年度计划完成投资***万元,2015年度实际完成投资***万元,明细如下: (二)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可文字和表格结合表述)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直行政事业单位非办公用房出租出借管理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直行政事业单位非办公用房出租 出借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房屋租赁借用 【发文字号】吉财国资[2017]888号 【发布部门】吉林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7.11.06 【实施日期】2017.12.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直行政事业单位非办公用房出租出借管理办法》的通知 (吉财国资〔2017〕888号) 省直各部门、单位: 为规范省直行政事业单位闲置的非办公用房出租出借管理,切实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结合我省资产管理实际,制定了《省直行政事业单位非办公用房出租出借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省直行政事业单位非办公用房出租出借管理办法》 吉林省财政厅 2017年11月6日

省直行政事业单位非办公用房出租出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财资【2015】90号)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直各类行政事业单位非办公用房出租出借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非办公用房是指除办公用房以外的房产。 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由基本办公用房(办公室、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两部分组成。 (一)基本办公用房 1.办公室。包括领导人员办公室和一般工作人员办公室。 2.服务用房。包括会议室、接待室、档案室、图书资料室、机关信息网络用房、机要保密室、文印室、收发室、医务室、值班室、储藏室、物业及工勤人员用房、开水间、卫生间等。 3.设备用房。包括变配电室、水泵房、水箱间、锅炉房(或热

财政支出绩效报告(提纲)

浏阳市化工厂有限公司 高氯酸钾零排放生产工艺的中试及应用 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浏阳市化工厂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7月,注册资本260万人民币,位于浏阳市古港镇,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完备,各类企业林立,互补性强。 是一家专业从事氯酸盐生产的民营企业。年产值1.25亿元,年缴税300万元。公司占地面积6.3万平方米,工厂建筑面积5.57万平方米,办公面积1000平方米,专门建有研发大楼2000平方米。遵循标准化、规范化的生产管理方针,具备了良好的生产条件,保证了正常运行和稳定的产品质量。 现有员工175人,大学专科以上学历81人,占企业总人数的46%;研发人员26人(其中高级工程师3人,工程师7人)占总人数的15%。人员配备合理,综合素质较高。 公司一直致力于化工环保节能方面的研究,具有很强的研发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和六项实用新型发明专利。公司严格按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安全标准化体系组织生产,确保产品品质优良。

产品是湖南省名牌产品,商标是湖南省著名商标。产品畅销全国各地,在用户中享有很高的信誉。 (二)项目2015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情况,包括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可文字和表格结合表述) 项目投资总额450万元,项目立项前已完成投资140万元,计划新增投资31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资金20万元、其他配套资金290万元。2015年度计划完成投资***万元,2015年度实际完成投资***万元,明细如下: (二)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可文字和表格结合表述) 2015年度预算完成投资**万元,实际完成投资***万元,完

关于编制2017年财政预算的说明

关于编制2017年财政预算的说明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冀教财﹝2016﹞2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2017年预算编制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加快财政专项资金支出进度,强化资金统筹 (一)抓紧消化存量资金。《通知》中规定,2015年及以前年度部门预算结余结转资金(包括部门银行账户财政性资金结余)和2016年部门预算不再使用的项目结余资金,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一律收回省财政统筹安排2017年预算。同时,对连续两年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单位,省财政将适当压缩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 (二)省财政厅支出进度要求。当年安排的专项经费预算下达后,要及时组织项目实施,6月底各专项资金支出进度要达到60%, 10月底达到90%,12月中旬全部实现支出。经批准结转的2015年专项资金,9月30日前要全部实现支出,截止到9月30日仍未实现支出的,将一律收回省财政统筹使用。 (三)2017年项目预算安排与上年执行挂钩。省财政厅规定,根据2016年上半年和10月底支出进度测算扣减系数,相应核减2017年同类资金预算。其中,2016年上半年进度未达到60%部分占权重的30%,2016年10月底进度未达到90%部分占权重的70%,即: 扣减比例(%)=100%[(60%-X)/60%*30%+(90%-Y)/90%*70%] X=部门2016年6月底分类项目资金支出进度

Y=部门2016年10月底分类项目资金支出进度 二、编制2017年项目绩效预算 (一)需要编制项目库的项目经费及责任部门 1、一流大学建设经费1500万元,其中: 图书馆--图书资料购置经费487万元,包括:纸质图书、SD和IEL数据库、电子图书、期刊、报纸以及书架及标签 资产处--设备购置及实验室维修改造费713万元 学科办--重点学科建设经费B 300万元,其中: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38万元)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38万元) 发酵工程(38万元)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38万元) 纺织工程(38万元) 药物化学(38万元) 数量经济学(20万元) 应用数学(20万元) 材料加工工程(16万元) 英语语言文学(16万元) 2、一流学科建设经费4000万元,其中: 生物工程(基因编辑)世界一流学科建设经费2000万元 化学工程与技术国家一流学科建设经费1000万元 环境科学与工程国家一流学科建设经费1000万元

辽宁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关于印发辽宁省省直单位银行

辽宁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关于印发辽宁省省直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账户管理 【发文字号】辽财库[2009]153号 【发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沈阳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09.03.23 【实施日期】2009.03.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辽宁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关于印发辽宁省省直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 (辽财库〔2009〕153号) 省直各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省各中心支行、营业管理部,各商业银行:为加强省直单位银行账户管理,保障资金安全运行,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省直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省财政厅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制定了《辽宁省省直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账户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银行账户管理 加强银行账户管理是强化资金监管,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廉政勤政建设的重要措施,各

部门各单位要提高认识,把银行账户管理工作提高到加强廉政建设的高度上,各单位负责人要对本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工作负责,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好本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工作。 二、按照《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现有银行账户进行全面清理 省直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掌握《账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了解账户核算的内容,以及账户设立、变更、撤销的程序,在此基础上,对现有账户进行全面清理。对归集核算住房公积金的专用存款账户、核算财政安排基建资金的专用存款账户、以及其他不符合规定开立的银行账户要抓紧撤销;能够归并实行分账核算的银行账户,要一律归并。地税部门要对本单位现存的税收收入过渡账户重点进行清理,对于不需保留的账户予以撤销,对于确因工作需要予以保留的账户,由省地税局统一提出保留申请,经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后,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统一开户。各单位账户清理工作原则上要在4月底结束。 各商业银行对尚未经省财政厅审批而开立省直单位账户的,要积极督促其尽快补办相关手续,对在4月底前仍未补办相关手续的账户,要停止该账户办理结算业务。 三、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银行账户开户审批和备案手续 省直各单位要将银行账户清理的结果及时反馈给省财政厅。其中,属于2008年下半年账户统计调查工作中漏报的账户要及时向财政厅补报;属于单位账户清理工作中撤销归并的账户,要及时向财政厅备案;对账户清理后确需保留但未经财政审批的账户,要及时报财政厅审批。省直各部门要在本部门账户清理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将上述情况分别汇总后,提供有效文件依据到省财政厅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如逾期未办理,视同单位开设“小金库”,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四、及时办理银行账户变更与撤销备案手续

吉林省劳动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社会保险公司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吉林省劳动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社会保险公司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文 件 号】吉劳险字[2000]4号 【颁布部门】吉林省其他机构 【颁布时间】2000-02-13 【实施时间】2000-01-01 【时 效 性】有效 各市、州、县劳动(人事劳动)局、财政局、社会保险公司,省直有关委、办、厅、局,中直有关单位,部队驻吉林省有关单位: 为了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并与新的劳动工资统计指标接轨,经省政府同意,现就用人单位缴费基数及“平均工资”指标使用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用人单位原则上仍以本单位全部职工缴费工资之和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但是,当本单位全部职工缴费基数之和小于本单位工资总额时,则以本单位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将统一后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使用的“全部职工平均工资”、“社会平均工资”指标,一律调整为统计部门公布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指标。请在核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和计发基本养老保险金标准时认真掌握。采用1998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和60%作为核定2000年职工缴费工资的上限、下限标准。对下岗职工也按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做为缴费工资基数。 三、对于财政不拨款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应比照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

四、对于1994年1月至1998年6月30日期间正式办理因病退休手续的人员,经市、州劳动局复核,确属办理病退时实际年龄和连续工龄均符合国家规定病退条件的,其符合统筹项目的基本养老金,由复核之日起改原单位支付为社会统筹支付。 五、本通知从2000年1月1日起执行。 吉林省劳动厅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社会保险公司 二000年二月十三日

2011年乡镇财政收入和预算执行情况汇报ERT

2011上半年乡镇财政收入和预算执行情况汇报 2011年上半年,Xx在Xx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下,紧紧围绕年度任务目标,进一步适应形势、调整方式,拓宽理财思路,积极培植新兴财源,想尽千方百计增加财政收入。同时,坚持依法治税,加强和改进税收征管,全面搞好社会综合治税,财政税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现将2011年上半年的财政收入和预算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11年上半年,Xx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XX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目标的XX%,比去年同期增长XX%。其中:国税税费用。 三、存在的问题 Xx财政税收工作虽然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要求,但在财政税收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源不稳。今年以来,由于煤矿一直处于停产状态,税源基础十分薄弱,给财政税收带来困难;二是税种结构不合理。财政税收不均衡,企业所得税基数较低,增值税额度较小;地税收入超额完成任务,国税欠进度;三是税收质量不高,多数税收靠综合治税,成本较高;四是刚性支出较大。各类项目投入大,工资及遗留问题增支多。这些都给今年的财政收支增加了难度。 四、解决问题的措施 下半年,我们将紧紧围绕任务目标,进一步增强信心,攻坚克难,多措并举,开拓创新,确保超额完成全年XX万元的任务目标。 一是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加大培植财源力度。按照XX向四个方面挖潜力、要发展的要求,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巩固提高现有企业。充分发挥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通过政策扶持、产业引导、环境优化等措施,积极支持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提高新兴产业的税收贡献能力。在上半年引进XX限公司等9家新兴产业的基础上,通过借助外力,激活内力,启动民力,力争全年引进新兴产业企业15家以上。积极围绕XX工业园区和XX工业园搞好服务,大力发展新城经济、总部经济,为城服务、靠城致富。大力发展沿河、沿路经济,鼓励、吸引、扶持村集体和民间资本大力发展商贸、餐饮、物流、休闲娱乐等新兴服务业,积极打造中央商务区。积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广借外力促发展。在完善落实好招商引资优惠和奖励政策的同时,加快XX、XX等民营园项目建设步伐,对占而不建、占多建少的必须尽快收回,对投资强度不够的,督促其增资扩股,确保招商引资取得实实在在的效益。 二是深入开展综合治税,加大税收征管力度。继续坚持把增加税收作为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的关键来抓,稳定基础财源,注重新兴财源,狠抓后续财源,依法加大税收征管力度。继续突出重点税种、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抓增收,着力解决漏征漏管和偷、逃、骗、欠税等问题。建立财政、税务、工商、地材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税源动态,完善税源动态监控体系,将大量隐蔽失控的税源变为可控可管的税源。充分发挥综合治税机构的作用,完善综合治税机制,配齐配强协税人员,划片包干,责任到人。着重抓好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的税收征管,多方协调动态税源,切实做好零散税收、边缘税收的征管。充分发挥建材行业税费征收办公室的作用,加大建材行业税费征收力度。对于应属地征收的,切实做到有理有据,应收尽收,均衡入库。 三是全面加强财务监管,加大支出管理力度。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节约型机关的要求,坚持“两个务必“,加强机关车辆、燃油、维修、水、电、电话费及日常开支的管理,加大监管力度,要做到少花钱、多办事,不花钱、能办事,切实保证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要进一步完善制度,靠制度管理工作,靠机制推进工作,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制度,对重大工程实行全过程审计、旁站式管理,增强财政投资的外部效应,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范本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 自评报告 (年度) 评价类型:□阶段评价□结束评价 评价方式:□直接组织评价□委托评价 项目名称: 项目编码:□□□□□□□□□□□□□□□□□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承担单位机构代码: 项目主管部门:(公章) 填报日期:年月日 ××市(或××县、××村)

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编写提纲)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资料。简要说明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和用途(主要解决的问题)、资金来源与预算安排、项目历年安排等情况。 (二)项目资金细化分配情况。说明项目资金分配方法(如竞争性分配、因素分配等方法)。 (三)项目政策依据。简要说明项目符合政府和本部门中长期规划,符合中央、省(市、县)政府有关政策情况。 二、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主要说明项目年度预期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三、项目实施绩效管理情况 (一)计划制定和落实情况。说明是否制定详细可行的项目实施计划,是否按实施计划具体落实。 (二)执行绩效监控情况。说明项目执行中绩效信息收集利用和执行中绩效管理情况。 (三)资金管理情况。说明资金到位、自筹资金落实和实际支出等情况。 (四)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说明项目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五)风险管理情况。如果项目实施中存在影响绩效目标实现的风险因素,说明处置预案和处置情况。 四、项目绩效自评及评价结果(重点) (一)项目自评组织情况。说明项目自评资料收集、自评过

程、自评工作管理组织等情况。 (二)评价结果。重点说明以下几项内容: 1.管理绩效自评。说明项目管理绩效评价得分和等级情况。 2.结果绩效自评。说明结果指标绩效自评和得分情况,针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绩效分析,重点说明经济、社会、政治效益及对环境和社会可持续性影响等情况。 3.综合绩效评级。说明综合管理评价和结果评价的结果,得出的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等级情况。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重点说明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改进管理、合理预算安排、实施奖惩和问责以及对绩效评价结果公开等情况。 (四)项目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主要描述项目实现绩效目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采取的改进措施,项目实施的经验、教训和建议。 五、附件 (一)附表(表格附后)。 (二)其他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相关单位项目验收报告和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2.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项管理制度。 3.辅助说明事项的图片。 4.评价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人事厅、辽宁省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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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人事厅、辽宁省机构编制委员会、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省直属事业单位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 【标 签】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省直属事业单位 【颁布单位】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辽宁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文 号】辽劳社发﹝2004﹞19号 【发文日期】2004-02-09 【实施时间】2004-02-09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其他 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省直属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保障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 发[2000]4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全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3]40号)精神,现将省直属事业单位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范围和对象 经省政府或省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并核定人员编制、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或备案、省人事部门确定人员工资标准、人员编制经费全部自理和部分自理的省直属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参保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离退休(职)人员,参加省直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 二、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和比例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上月应发基本工资、综合补贴、职务补贴三项之和,单位缴费基数为全部参保在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个人缴费比例为缴费基数的8%,单位缴费比例为缴费基数的22%。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吉林省省直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吉林省省直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 关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会议差旅 【发文字号】吉财党群[2015]904号 【发布部门】吉林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5.12.31 【实施日期】2015.12.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吉林省省直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吉财党群〔2015〕904号) 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厅、委和各直属机构,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高法院,省高检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省委和工商联: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差旅费制度关于标准应适时调整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省直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提高差旅住宿费标准的科学性、有效性,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行〔2015〕49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调整《吉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吉财行〔2014〕398号)规定的差旅住宿费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省外差旅住宿费标准。省外出差执行财政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所辖地区当地差旅住宿费标准(详见附表一)。 二、调整省内差旅住宿费标准。根据我省各市(州)、县(市、区)经济发展状况、物价水平(宾馆市场价格)及景区季节性热点影响等因素,省内出差,拟划分三类标准(详见附表二)。 三、调整后的差旅住宿费标准是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出差的住宿费上限标准,各类人员应当坚持勤俭节约原则,根据职级对应的住宿费标准自行选择宾馆住宿(不分房型),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报销。 四、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差旅费制度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加强出差审批管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和报销审核,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对违反差旅费管理规定的行为,有关部门应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人员的责任。 附件:1.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费标准调整表 2.吉林省省直机关省内差旅住宿费标准调整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15年12月31日 附件一: 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住宿费标准调整表 单位:元/人.天

财政厅2014年项目支出预算表填报说明

2014年项目支出预算表填报说明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编制2014年度自治区本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宁财(预)发[2013]441号)和《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财(预)发[2013]446号)文件精神,按照财政预算软件要求,请各部门按工作发展计划认真编制并申报2014年项目预算,不要漏项。 一、填报相关要求 1、项目名称:项目名称要简单明了,清晰完整。根据具体项目名称填报。 2、归口处室:按部门预算编制归口管理的处室选择填报。 3、项目起始时间和项目终止时间:根据项目确立的具体情况填报。 4、确定为政府采购项目的,要填报政府采购预算表。 5、项目分类:根据项目具体内容选择填报。 6、项目属性:根据项目具体内容分新增项目、延续项目填报。新增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需要纳入年度预算的项目;延续项目是指以前年度已经批准,需要在本年度继续安排的项目。 7、项目特性:根据项目具体内容分经常性项目和一次性项目。经常性项目是指每年需要列入部门预算安排的项

目;一次性项目是指只在某一年度列入预算的项目。 8、项目概述:简要描述项目的内容、目的、范围期限等基本情况。 9、项目立项情况:简要描述项目的立项依据、可行性、必要性等。 10、项目申报内容:简要描述项目申报的具体内容、实施时间、计划实施进度等。 二、项目资金明细项目申报表(500万元以上项目) 本表反映超过500万元以上项目资金项目分配的具体资金去向。 1、项目名称:与《项目申报表》中的项目名称保持一致,要简单明了,清晰完整。 2、明细项目:指项目资金的具体组成项目,需要填报子项目名称及相关内容。 3、明细项目的资金来源及金额合计与项目支出表中的一致。 三、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500万元以上项目填报) 反映500万元以上项目所要达到的绩效目标,以项目申报附件的形式反映。作为项目绩效目标审核、预算资金确定和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本表既要在部门预算编制软件中上报电子版本,又要以纸质文本随部门预算编制说明上报,作为项目审核的依据。

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实施细则

云南省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实施细则 发文单位:云南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08-7-1 执行日期:2008-7-1 第一条为确保全省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全面推进,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的意见》(云政发(2008)69号),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实行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坚持乡镇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财务审批权不变,债权债务主体不变,独立核算责任主体不变的原则。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省129个县(市、区)(下同)所辖乡(镇)所属的行政、事业单位。乡镇站所已上划县级管理,其工作经费原委托乡镇财政所代管的,维持原管理方式不变。 第四条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实行“预算县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预算管理方式,在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的前提下,由县财政局直接管理乡镇财政收支。 第二章岗位职责 第五条乡镇财政所作为县财政局的派出机构,代行县财政的相关职能。主要职能:

(一)承担乡镇财务收支计划、决算编制和预算执行、预算调整、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管理的具体工作; (二)负责乡镇所属预算单位财务核算和监督; (三)负责乡镇财政票据的申购、领发、缴销以及资金的解缴; (四)负责财政支农资金的监管,各项农民补贴的核定兑付; (五)负责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 (六)负责村级资金的专户存储、核拨和监督管理; (七)负责乡镇国有资产管理; (八)负责乡镇政府性债权债务的管理; (九)负责财经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执行。 第六条县财政局预算股和国库股的主要职责: (一)预算股的主要职责:1.负责指导乡镇编制年度财务综合收支计划,审核乡镇财务收支计划,统编县乡财政收支预算;2.管理乡镇项目支出预算项目库;3.制定乡镇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会议费、业务费等支出的标准和定额;4.审查和批复乡镇部门预算及政府采购预算;5.提出乡镇发展经济、节约支出和化解债务的政策措施和建议;6.统一办理乡镇预算调整事宜;7.审核乡镇用款计划(含政府采购)及工资统发数据;8.监督检查乡镇财务收支执行情况。 (二)国库股的主要职责:1.负责根据审核后的用款计划及时拨付资金;2.指导乡镇财政所会计业务;3.统一管理乡镇各类资金的

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的报告

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1、股室主要职责:根据《古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古田县水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古政文〔2013〕282号)水土保持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负责宣传贯彻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 (2)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开展水土流失监测。 (3)监督检查辖区内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开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4)承担县水土保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机构人员:古田县水利局机关行政编制为5名(含派驻纪检组单列编制1名),保留待核销机关编制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单列)、总工程师(副科级)1名,股级干部职数5名(含监察室主任1名)。单位在职人员50人。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依据:福建省财政厅与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度省级水土保持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闽财农指﹝2016﹞232号) 2、项目申报的可行性:《宁德市水利局关于福建省重点乡镇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古田县城西街道2017年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

复》(宁水水保﹝2017﹞7号)、《宁德市水利局关于福建省重点乡镇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古田县杉洋镇2017年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宁水水保﹝2017﹞16号)。 3、项目的总体目标: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00公顷,修建生态水系2km。 二、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一)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合理编制绩效目标 结合2017年的工作计划,在进行研究、论证的基础、发展趋势等,制定了切合实际、可量化、可考评的年度目标。资金覆盖率和项目覆盖率符合年度预算布置要求。 2、加强项目运行管理 在项目运行和资金管理方面已经有以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福建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2〕84号)、《福建省省级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5〕47号)。 3、开展绩效动态监控 我局按季度开展项目支出绩效监控工作,及时收集汇总季度目标完成情况,发现严重偏差,及时反馈,采取有效措施,重点跟踪,及时纠偏,阶段性任务能够按计划完成,全年性任务基本能够按序时进度执行,保证了年度目标任务按值完成。 (二)项目财务管理状况 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福建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专项资金管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转移支付 【发文字号】辽财预[2016]273号 【发布部门】辽宁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6.04.26 【实施日期】2016.04.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 (辽财预〔2016〕273号) 省直各部门,各市、绥中县、昌图县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结合《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预〔2015〕230号)和《辽宁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辽政发〔2015〕60号),我厅制定了《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辽宁省财政厅 2016年4月26日

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结合《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预〔2015〕230号)和《辽宁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辽政发〔2015〕6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以下简称“专项转移支付”),是指省政府为实现特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无偿给予市、县(市、区)政府(以下简称“市县政府”),由接受转移支付的市县政府按照省政府规定的用途安排使用的预算资金。 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来源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第三条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专项转移支付分为委托类、共担类、引导类、救济类、应急类等五类。 委托类专项是指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属于省事权,由省委托市及市以下实施而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

吉 林 省 财 政 厅 - 吉林省人民政府

吉财产[2010]596号 关于明确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范围和职责的通知 省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吉政办发[2009]19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吉政办发[2009]43号)精神,省财政厅作为省政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制定地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省直部分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具体管理工作,接受省财政厅的指导和监督。

为更好地理清职责,经省编委会同意,现就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在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范围和职责通知如下: 一、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管理范围 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范围包括: 1、省委序列部门机关本级; 2、省人大办公厅机关本级; 3、省政府组成部门机关本级; 4、省政协办公厅机关本级; 5、省高法和省高检机关本级; 6、民主党派机关本级; 7、省政府直属特设机构机关本级; 8、省政府直属机构机关本级; 9、部分群团单位机关本级; 上述行政单位机关本级包括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机关服务中心。 10、省直17个事业单位本级; 11、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 名单详见附件。 二、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管理职责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吉政办发[2009]43号),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在上述管理范围内,承担的具体职责包括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和调剂。具体为:(一)产权界定 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范围内单位之间发生国有资产产权

财政预算支出管理与内部控制

财政预算支出管理与内 部控制 Document number:BGCG-0857-BTDO-0089-2022

财政预算支出管理与内部控制 一、财政预算支出的监管问题 一般认为,财政预算支出的有效监管基于“四个支柱”:责任感、透明度、预测性和参与性。其中,责任感要求有关政府官员应明确其对内部上级领导和外部社会公众所负的责任;透明度意味着财政和财务信息的透明对行政部门、立法机关和大多数公众部门而言都是必需的;预测性要求法律和规章制度必须事前清晰地为人们所知,而且能统一地、有效地贯彻实施;参与性则需要提供可靠的信息并对政府的行为予以检查。财政预算支出有效监控的“四个支柱”具体体现在财政预算支出管理过程的诸环节之中,如财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现金和国库管理、公共支出等。 在以上诸环节中,最关键的就是预算执行。这是一个利用现有资源来贯彻执行预算编制中的政策和充分体现财政预算支出管理目标的过程。对此,就必须要有一整套用来确保预算完好执行的程序和机制。否则,决策就可能会建立在错误的信息基础上,资源也往往会失去有效的管理,即使是良好的预算制度,也会失去意义。 二、财政预算支出内部控制的具体内容及要求

根据财政预算支出管理的特点和具体要求,结合内部控制的相关理论,可把财政预算支出管理中的内部控制问题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过程控制 过程控制旨在确保只有经过正确授权的指令才予以执行,要求对预算支出的每一过程都要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监督。预算执行过程中最基本的控制环节有: 1、在承诺阶段,需要核实:(1)支出计划是否由法定批准人批准;(2)资金是否按照预算规定的用途拨付,且在适当的支出类型中保留足够的资金;(3)拨付的资金是否列入正确的科目。 2、当提供了商品和服务后,必须核实:是否已收到有关商品和已提供某项服务的有关单据证明。 3、在支付之前,需确认:(1)是否存在有效的支出义务;(2)有关专业人员证明所提供的商品和所收到的服务是否满足预期标准;(3)发票和其他有关支付票据是否是正确的或适合支付的;(4)验明收款人。 4、在最终支付之后,需对所有相关支出进行检查和复审,对不规范之处应予汇报。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参考格式) 评价客体类型(在相应的□内打√):□部门□单位□项目评价客体:(公章) 主管部门:(公章) 主管部门预算代码:□□□□□□ 评价机构□财政部门□预算部门□预算单位□中介机构评价机构名称:(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评价工作组负责人:(签章) 联系电话: 评价时间:年月日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正文) 按照×××工作部署,依据×××提供的预算执行或决算报告等资料,根据《秦皇岛市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试行)》,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原则,对×××财政支出绩效实施了评价,形成本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1、目标概述 2、主要目标原计划指标值 3、绩效评价方法和评价过程概述 评价工作分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两个步骤,定量评价以评价客体提供的相关资料为基础,经过认真审查和核对,测出定量评价结果;定性评价由工作组调查问卷、听取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的情况介绍及现场考察提问,经量化分析得出定性评价结果。评价工作组综合定量和定性评价结果,形成综合评价结论。 二、各项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 1、实际工作绩效概述 2、各项绩效指标实际值 评价工作中,通过对评价客体报送的基础资料进行核实、分析、整理,采取查阅政府相关统计数据、抽查部门工作记录、对服务对象的跟踪调查、直接勘察、测验数据等途

径,获得各项绩效指标实际值。 三、一致性对比及差异性原因分析 对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绩效进行比较,得出既定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绩效不一致的内容,如超计划完成或未完成的内容进行经验和原因分析,包括主观、客观、技术等方面的原因分析。 四、存在问题和建议 1、采取的绩效管理措施以及支出绩效方面存在的问题。 2、改进绩效管理、提高绩效水平的措施和建议。 五、评价结果和结论 经评价,该部门××××绩效得分××分,评价结果为优秀(良好、平均、较低、较差)。 六、评价责任 本评价结果依据评价客体提供的各项基础资料,运用规定的评价办法,评价工作组保证本次评价工作全过程的公正和公平,各项评价基础资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由评价客体负责。未经评价组织机构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本评价结果对外公布。 七、评价工作组人员名单及签字(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 八、报告时间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服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专项资金管理 【发文字号】辽财流[2014]339号 【发布部门】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服务业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06.09 【实施日期】2014.01.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修订辽宁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5)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辽财流〔2014〕339号) 各市(不含大连)、绥中县、昌图县财政局、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加强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辽政发〔2014〕1号)要求,我们起草了《辽宁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报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确保做实专项资金项目安排计划,2014年各市具体安排的项目计划可按本办法规定

程序于7月底前报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财政厅 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9日 辽宁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辽政发〔2014〕1号),为促进我省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推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省财政设立“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省委、省政府“简政放权”和“两转变、一整治”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采取年初下达指标、年末考核清算方式,用于配套各市及省直管县(以下简称“各市”,不含计划单列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当地服务业发展。用于省直管项目的专项资金,由省统筹安排,按照相关办法管理。 第三条省财政厅会同省服务业委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管理、考核清算等;省服务业委等行业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厅负责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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