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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野蛮生长”需防风险

互联网金融“野蛮生长”需防风险

谢平:当今互联网金融的六大方向

央行副行长;商务部、央行、工信部三位副司长,中投公司、深圳证交所、中国银联、民生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光大银行、农业银行等上百位“金融人”罕见的聚首互联网大会,寻找可能颠覆他们的力量。 过去的几个月,互联网的力量让这些传统“金融人”们瞠目结舌。P2P贷款野蛮生长,电商小额贷款业务快速铺开。支付宝旗下一个名为余额宝的小产品,上线18天,累积用户数超过250万,存量转入资金规模达到57亿元。 针对互联网的挑战,各大银行、保险公司快速响应,近期纷纷成立电子互联网金融平台;保监会首次批准设立纯互联网保险公司;交通银行(19.35, 0.00, 0.00%)董事长牛锡明更是在接受新浪(82.9, 2.55, 3.17%)专访时公开承认,互联网金融可以颠覆现在商业银行的体系。 互联网金融六大方向 在中投副总经理谢平看来,互联网与金融两个领域有非常多的共通之处。首先所有的金融都只是数据,不需要任何物流的支持。所有的金融产品都是各种数据的组合,这些数据在网上实现数量匹配、期限匹配和风险定价,再加上网上支付就形成了互联网金融的核心。 谢平总结了当今互联网金融的六大方向: 第三方支付。目前第三银行支付牌照已经发放了250多个,其中真正从事互联网支付企业97家,另有150多家预付卡公司。互联网支付企业的支付总量约达6万亿,占到整个支付总量的0.5%。 虽然从金额上看占比很小,但是从交易笔数上看,互联网支付的交易指令已经占到整体的40%,互联网支付表现出单笔量很小,但是海量长尾的特征。 P2P贷款模式。例如人人贷等公司,其实就是N个人组成的俱乐部,利用信息的不对称,在俱乐部成员之间互相借贷。P2P贷款的核心就是,利用互联网几亿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让他们相互接待,把信息的不对称减少到无穷小。 阿里小贷模式。通过分析淘宝网上的大量信息,利用支付宝,给每个人发贷款。这种做法和银行的做法完全不同,是一种自动放贷机制。淘宝商户所有的行为构成了本身风险的定价,然后阿里小贷根据风险定价,给它授信额度,可以随时贷款、随时还息。最终形成一个动态的风险定价过程。

互联网金融及其风险控制

互联网金融及其风险控制 一、互联网金融 随着互联网行业的不断发展,许多基于互联网的金融服务模式应运而生,并对传统金融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和巨大的冲击:余额宝的横空出世,P2P的迅猛发展等,给传统金融业带来了挑战,也带来了机遇。 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其主要业态包括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从互联网发展历程上看,互联网金融是依托大数据和云计算在开放的互联网平台上形成的功能化金融业态及其服务体系,是伴随着电子商务而迅速发展起来的,其核心资源是大数据,核心技术是云计算。 互联网金融具有很多的区别于传统金融机构的特征,包括资源开放化、成本集约化、选择市场化、渠道互联网化、运营高效化、用户行为价值化等。这些特点是传统金融所不具备的,也是互联网金融独特的优势,但是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其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管理弱,行业内部自律松散,外部监管及法律规范的缺失.信用体系尚不完善、信用信息交换有困难、风险高。今年7月,十部委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针对所暴露出的一些问题给出了指导意见。但是对于风险的研究还有待进一步深入。 二、互联网金融的风险 互联网金融作为互联网和金融相结合的新兴行业,其发展仍处于探索阶段,由于行业本身所存在的高风险特征,两者结合之后所存在的风险将比单个行业所存在的风险可能更大。具体来看,国内互联网金融发展主要面临的风险包括: 1.市场风险;由于便捷性和优惠性,互联网金融可以吸收更多的存款,发放更多的贷款,与更多的客户进行交易,面临着更大的利率风险以及价格波动风险; 2.操作风险;目前互联网公司在没有法律法规规范、监管政策监管等外部监控环境下,互联网企业仅是通过自律来经营金融业务,容易出现以下问题:为赢取不正当收入,一方面,

互联网金融风险及风险管理

互联网金融风险及风险管理 互联网金融是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产物,是在传统金融机构上的一种重大创新,它结合了互联网技术,通过互联网来开展金融业务。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我国金融行业迎来了巨大的转变,有助于金融机构的改革。但是,在互联网金融环境下,机遇与风险是并存的,风险的存在将成为制约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一道门槛,如果互联网金融不能做好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工作,不仅会威胁到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同时也会给社会经济造成影响,故此,必须对互联网金融风险进行全面的认识。 网络安全风险 在网络环境下,网络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互联网金融将面临着网络安全风险。在互联网金融业务过程中,很容易受到不法分子利用网络技术来窃取互联网金融业务过程中产生的重要信息,如用户密码等,一旦密码泄露,就容易造成利益损失,不利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资金风险 在现代社会里,依托网络进行经济活动的行为越来越频繁,而网络具有虚拟性的特点,在依托网络进行金融业务的时候,网络上的信息都可能是虚假的,使得互联网金融将面临着较大的信誉风险。如某企业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企业

可以利用网络来制造一些虚假的信息,如果银行不能做好相关工作,一旦企业破产,就难以偿还贷款,从而造成银行资金损失。 信誉风险 信誉风险就是金融交易双方不按照规定的时间来履行金融业务要求的一种风险。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虽然活跃了金融市场,同时也带来互联网金融信誉风险。例如,企业为了自身发展需求,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签订在规定期限规范的合同,然而作为市场主体之一,其经济活动在市场环境下容易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使得企业蒙受损失,如果企业亏损,企业就难以在规定时间内偿还贷款,从而造成信誉风险。 竞争风险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带来的竞争性会越来越激烈,互联网有着不可比拟的优越性,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纷纷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来获得客源,获得效益,从而加剧了互联网金融竞争。另外,在互联网金融环境下,互联网的出现也会恶化金融市场环境,一些不法分子会利用互联网来扰乱金融市场,从而不利于互联网金融竞争,带来竞争风险。 对于互联网金融而言,它融合了互联网技术,而网络的开放性、虚拟性使得互联网金融面临的金融风险也不断增加。对于互联网金融而言,风险的发生不仅会威胁到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同时也会给我国社会经济造成影响。当下,

我国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风险及对策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eb3212201.html, 我国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风险及对策 作者:谷雯玉 来源:《商情》2014年第27期 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为金融业带来了更加宽阔的发展前景,中国的互联网金融时代的到来不仅为投资者带来了更加多样的投资选择,更是有利于我国金融业的发展。近期,阿里巴巴,京东等电商纷纷推出自己的理财产品,互联网基金成为了大众的新宠儿。然而,互联网基金的崛起强烈地冲击着传统银行业,同时,互联网基金存在着许多风险问题,如何规范互联网基金,从而使其健康发展也是需要考虑的问题。只有解决了这些问题,互联网基金才能走得更远些。 互联网金融传统银行业互联网基金风险 阿里巴巴集团在2013年6月13日在支付宝平台基础上推出了余额增值服务功能的理财工具——余额宝。通过与天宏基金公司合作,使用余额宝的用户不仅可以直接购买基金等理财产品,获得比存入银行多10倍的利息,同时还可以随时消费、转账。在余额宝推出7天后,用户量便突破了100万,并使天弘基金成为中国第一大基金。 以“余额宝”等货币基金为代表的互联网基金的高收益吸引了许多投资者的目光,这使得人们更愿意将手中的资金进行投资。那么,传统银行的存款量势必会受到很大的影响。这不仅是互联网巨头们对传统银行高利润的挑战,也是我国金融业的一大变革。然而互联网金融也与传统银行业一样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如何能够规避风险,继续保持发展态势,走向未来是互联网金融企业急需探讨的问题。 一、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风险 1、创新产品后劲不足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热度下降,部分产品的收益开始上演渐渐回落,各大互联网理财产品无一逃脱收益率一路下滑的命运。目前,理财通、余额宝等产品的7日年化收益率均已跌破6%。数据显示,余额宝7日年化收益率为5.6470%;3;微信理财通的7日年化收益率为 5.8420%,相比互联网理财产品收益大跳水,银行理财收益则显得更为平稳,部分银行在售的短期产品收益率甚至还出现了反超。 虽然说网络金融已经在我国发展了一段时间,但是人们对于互联网的知识掌握的并不是很多,年轻人可能对于新事物的接受能力很快,而大部分年长者还不太了解互联网金融的运作方式,所以他们不会轻易地进行投资。此番,人们被互联网基金的高利率所吸引,可是当收益下滑之后,互联网基金的魅力就大大减值,人们还是更加愿意将资金存入银行。 2、互联网金融安全风险

互联网金融的七个基本特征

互联网金融的七个基本特征 文/证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万建华 源自《清华金融评论》 在刚刚结束的“双十一”年度购物节中,各大电商再次联袂奉献了一场狂欢般的消费盛宴。根据披露的数据,11月11日当日仅天猫的交易额就突破了912亿元,超过了去年全国社会消费单日平均的零售金额。窥斑见豹,从不断升温的在线消费中,足见互联网对人们生活场景和行为方式的重塑正持续加强。另一方面,作为交易便利和交易成本的双重受益者,我们也欣然拥抱互联网带来的交易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变革。 互联网金融无疑是这场互联网商务地质结构运动中崛起的高峰。自2012年兴起的互联网金融,历经野蛮生长的洪荒开拓、各领风骚的模式分化以及暗流涌动的风险激荡,正逐步迈向政策包容、市场成熟、用户依赖、生态井然的阳光地带。同时,也显现出了一些共性特征。本文不妨对此做一些简单梳理。 一是伴生于商务平台 何为互联网商务平台?应当说,互联网时代的商务平台,是一种轻资产形式的虚拟营业场地。传统的经济活动和金融交易行为往往高度依附于重资产形式的物理场所。然而在互联网时代,强大的网络通信技术把独立的个体和分散的经济活动通过网络串联在一起,形成了

一个无形却真实、虚拟却有效的交易场所。平台大如连接了超过800万商户和近3亿用户的淘宝,小如连接超过1.5万商户和700多万用户的苏宁易购。相比于传统的物理交易场所,互联网平台虚拟营业场所高度集中,大大降低原始投入,从而使交易成本更低、交易规模更大、撮合效率更高,经济活动的规模通过互联网的技术杠杆实现了倍增。 互联网商务平台作为虚拟的营业场地,其价值通过其广泛连接的商务机构网络得以充分体现。平台在与各类外部机构建立连接的同时,平台与所连接机构双方的资源也实现了有效的互补。一方面,平台为外部机构提供了用户、账户、支付工具等一系列的基础资源;另一方面,外部机构为平台增添了各类业务、产品资源。双方通过彼此连接快速实现了资源的共享,彼此经营能力都得以快速提升。广泛连接下的资源聚合,成为互联网平台的核心价值体现。 互联网平台的形成并非一蹴而就,往往是在以某个独特新颖的商务应用开发出有待拓展或提升的市场需求后,首先构建一个专业化的业务服务网站,如始于电子商务的阿里巴巴、始于个体网络借贷(P2P)的陆金所等,并凭借在该领域建立的先发优势快速形成规模化扩张和服务路径依赖,完成初始用户及各项资源的积累,再凭借既有用户、入口以及各项基础服务资源优势,构建广泛的连接网络,实现业务、产品资源的进一步扩展与聚合,基于互联网快速传播以及入口依赖等特性,快速形成平台放大效应。

《我是演说家 》房琪 演讲稿全集

互联网+直播 房琪 Hello大家好,欢迎大家来到我的直播间,我现在就是在“演说家”的录制现场,在我的身后就是鲁豫姐和乐嘉老师,怎么样,有没有觉得很酷呢如果很酷记得点关注,点关注不迷路,鲜花礼物走一走,大家感情更长久。 有没有觉得我刚才很像你们身边的某一位朋友我认识一个姑娘,她一天24个小时的时间是这么安排的,吃饭、睡觉、化妆、直播,最后一件可以占到10个小时以上。这姑娘一个人有3个充电宝,手机从来不断电,不管走到哪儿。 我人生中犯过一次比高考物理考了9分还愚蠢的错误,就是我和她一起吃了一顿饭,那顿饭把我吃得啊,她全程都在直播,最尴尬的是吃到一半她竟然惊呼“哎呀,寂寞龙少你怎么来人家的直播间看我,还不赶紧给我刷一个大游艇来安慰安慰我受伤的心”,我当时都懵了,三观震碎了,原来直播还可以送游艇啊,这是从哪儿找来的接近智障的土豪,可以给我来一打吗 我后来总结了一下直播的几个套路,主播的套路基本是这样的:给你唱首歌,然后要礼物;给你卖个萌,然后要礼物;给你聊人生,然后要礼物。我觉得她们跟达尔文所说的生物进化论里人类的祖先灵长类动物特别相似,因为你想啊,你用香蕉来吸引猴子和你用跑车来勾引妹子在本质上是一样一样的。 2016年直播这个词突然势不可挡的爆发,平均每3个小时就有一款新的APP上线,越来越多的人涌入到了直播这个大环境里,因为它使互联网变现成为了现实,

而且这些钱直接就可以揣到主播的腰包。所以不管你是隔壁的老宋,还是邻居的老王,是长腿的欧巴,还是卖菜的大妈,他们都是主播。 但是当直播越来越火热,它背后的问题也就越来越凸显,大家想一想互联网刚刚出现的时候,咱们应该都差不多大吧,老师和家长如临大敌。我小学六年级那会儿我记得特别清楚,我们老师经常会去学校旁边的网吧逮人,然后让他们礼拜一的时候站在升旗台上,全校通报批评,还给了开除学籍留校察看这么严重的处分。当时年仅12岁的我,在台下看着,不知道为什么我也会觉得莫名羞耻,好像上网和坏孩子就划上了等号,互联网被妖魔化,那个时候甚至有了网瘾这一词,有了戒网瘾学校。 但是过了这么多年我们再回头看看,当年那些指着你说你天天就知道上网,互联网就是个害人精,这么说你的那些长辈们现在是不是已经手机不离手了,你每天刷刷朋友圈,那些心灵鸡汤的分享发的最多的就是他们。互联网更加全面的霸占了我们的生活,但是却再也没有人提网瘾这个词了。微博刚刚兴起那会儿,专家学者,社会各界人士都在大肆批判,他们说什么他们说微博内容低俗良莠不齐,还有人说微博限制了我们发文的字数,会导致行文习惯的退化。那现在呢微博已经成为了我们获取信息最重要的平台。 玉树地震那会儿,我们在微博上一起救援,一起祈福,一起抗震救灾。前几年不是很流行冰桶挑战吗我们身体力行,爱心接力,那么大一桶冰水说往脑袋上倒就倒,但是我们在短短的几天之内就让大半个中国关注了罕见病——渐冻症。里约奥运会我们实时转发,实时评论,他们获奖牌了我们比他们还高兴,他们失败了我们一起安慰鼓励。原来我们也能参与到奥运里去,原来渺小如我的每一次转发每一次

从互联网金融流动性风险看风控

内文提示:流动性风险不仅限于P2P,即使有存贷比考核的银行也有流动性风险,切忌一味的恐慌。对投资人来说最直接的便是“提现困难”,可这困难到底出自哪里,是“期限错配”还是“不能准时兑付”?两者结果大相径庭。 从互联网金融流动性风险看风控 投资人总畏惧于P2P的流动性风险,殊不知,即使有存贷比考核的银行也有流动性难题,切忌一味的恐慌。 有不少投资人会产生疑问,排除自融、诈骗的可能,假设一借款标的到期,大额提现也属正常操作,可为什么把自己的钱拿回来就这么难、怎么就有流动性风险了呢?事实上,该问题存在两种可能,一种是拆标引起的期限错配,另一种则是平台不能准时兑付(出现违约需有一段处理时间)的情况。前者极可能发生挤兑难题,而后者只要缓缓便能恢复正常,两种虽同属流动性风险,但本质与结果却大相径庭。 避免“拆标”陷阱 拆标的本质是把长标拆成短标。例如把6个月100万的标的,期限缩短为1个月,滚动放标6次。这种做法实际上就形成“资金池”,一旦碰上集中到期、大量提现的状况,平台就需自筹资金进行垫付,从而引发流动性风险。如果一个平台充斥一个月标,或者经常出现“天标”、“秒标”的话,作为投资人就一定要避免,拆标所引起的期限错配危害在此不做赘述。 常见“御流”招数 抛开上述“拆标”引发的流动性风险,我们现在看一下在借款标的期限和资金与借款人提出的要求一一匹配的前提下,为避免“提现困难”,各平台抵御流动性风险的招数。 1、债权转让 严格来说,债权转让更多的发生在投资人在债权到期前因急用钱,而把原有债权转让给后续投资人的做法。此举因赋予提现较大的灵活度而深受投资人喜爱,不过也暗藏不少“玄机”。 并非所有债权都可无条件转让,只有过了锁定期(最快当天,最慢要等90天)的有关债权才有资格申请转让,同时转让也并不一定能实时到账,有的是T+0,有的则是T+1,因平台不同而各有差异。 不过,提供债权转让功能的平台规范性往往很好,且符合债权转让条件的借款标的前期几乎是没有逾期的,风险也相对较低。

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几大刑事法律风险

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几大刑事法律风险 一、P2P业务中的刑事责任风险 2010年,最高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四个构成要件:(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2013年11月25日,由银监会牵头的九部委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上,央行明确了三类行为属于“以开展P2P网络借贷业务为名实施非法集资行为”。 (1)理财—资金池模式; (2)不合格借款人导致的非法集资风险,不合格借款人主要指虚假项目或虚假借款人; (3)庞氏骗局。个别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者,发布虚假的高利借款标募集资金,并采用在前期借信贷还旧贷的庞氏骗局模式,短期内募集大量资金后用于自己生产经营,有的经营者甚至卷款潜逃。 银监会也曾对P2P网络集资划定了四条红线,即明确平台的中介性、不得提供担保、不得形成资金池以及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同时,银监会处置非法集资办公室指出,在P2P网络集资中,有三种情况可能涉嫌非法集资:其一,形成资金池;其二,未尽审查义务,默许或者未及时发现借款人实施非法集资犯罪活动;其三,开展自融业务。 结合司法机关和监管部门的意见,实务中判断合法P2P业务与非法吸存犯罪的标准主要有: 1、P2P平台的性质

P2P平台原本的作用在于以网络为媒介为借贷双方提供中介服务,作为纯粹中介服务作用的平台往往不会涉嫌犯罪。特殊情形下,能否构成刑事犯罪,一方面取决于他人利用P2P从事的行为之性质,另一方面也与P2P网站对他人利用其从事犯罪活动是否具有主观上的明知有关。例如,某些P2P网络集资平台的相关责任人员往往没有对借款人的身份和资信能力尽到相应的审核义务,默许借款人在平台上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活动。涉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共同犯罪。 P2P平台如果超出了中介服务的范围,开展自融义务,或者虚构用资人目的汇聚资金形成紫金池,对于这种非中性业务行为下的P2P行为,极有可能触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非法经营罪等。 2、资金的沉淀渠道 投资人的投资资金的沉淀渠道也是判断P2P平台经营合法性的一个标准,这需要审查汇聚的资金是直接转付给了资金需求方还是直接沉淀在运营此平台的公司账户里,如果投资人资金直接沉淀在P2P平台公司的账户里,可能会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风险。 3、经营模式:债权转让模式也存在刑事风险 债权转让模式就资金的沉淀汇聚方式而言,与通常资金池和自融等情形有区别,前者资金的来源是通过权益转让而获得的对价收益,而者则是依托资金需求项目通过负债而聚合的资金。因此,通过表面观察债权转让模式不符合非法吸存犯罪的构成要件,当然,债权转让本身是否涉及违法销售理财产品、信托产品从而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犯罪尚值得研究。但是,需要看到的是,由于通过债权转让所获得的资金并往往并没有分配给权益人,而是投入其他项目形成新的债权,在循环运作的过程中,并不能完全排除这种模式实质同样可能构成资金需求项目通过平台临时垫款,然后向社会吸收资金置换垫款的嫌疑,因此,仍然存在刑事责任风险。 二、众筹业务中的刑事责任风险

互联网金融面临的风险

1、互联网的技术风险显而易见。计算机病毒可通过互联网快速扩散与传染。在传统金融业务中,电脑技术风险只会带来局部的影响和损失,在互联网金融业务中,技术风险可能导致整个金融系统出现系统性风险,进而导致体系的崩溃。此外,计算机操作系统本身就存在漏洞,且层出不穷。当人们通过互联网进行投资或融资业务时,也就将个人信息及资产暴露于互联网风险之前。 2、互联网金融机构往往发挥资金周转的作用,沉淀资金可能在第三方中介处滞留两天至数周不等,由于缺乏有效的担保和监管,容易造成资金挪用,如果缺乏流动性管理,一旦资金链条断裂,将引发支付危机。 3、互联网公司开展金融业务,在流动性管理、风险防范等方面的经验往往不足,金融人才可以引进,但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模式尚处于摸索阶段,其中的“学习成本”不容忽视,客户资产可能因此出现严重损失。 4、互联网金融不断涌现的各种创新行为,为客户提供了不同于传统金融机构的新产品、新服务,但新的风险也潜藏其中。比如缺乏保本承诺的协议条款,一旦投资失败,就可能导致客户本金出现亏损。 5、金融监管滞后也是互联网金融发展可能面临的一个重要风险。如有关互联网金融市场的企业准入标准、运作方式的合法性、交易者的身份认证等方面,尚无详细明确的法律规范。网民在借助互联网提供或享受金融服务的过程中,将面临法律缺失和法律冲突的风险,容易陷入法律盲区的纠纷之中,不仅增加了交易费用,还影响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 6、此外,由于便捷性和优惠性,互联网金融可以吸收更多的存款,发放更多的贷款,与更多的客户进行交易,面临着更大的利率风险。 7、网络交易由于交易信息的传递、支付结算等业务活动在虚拟世界进行,交易双方互不见面,只通过互联网联系,交易者之间在身份确认、信用评价方面就会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信用风险极大。 8、互联网金融平台因技术缺陷在某些特殊时刻无法及时应对短时间内突发的大规模交易也会产生不良后果。该风险主要存在于“七夕”、“双十一”、“圣诞节”等传统电商打折促销日。由于巨量网上交易集中在一天甚至某个时点,数据量远超于日常基准数量,极易出现系统不稳定、服务器故障等问题。

精选239个关于互联网金融论文题目

精选239个关于互联网金融论文题目 毕业每位学生都要写毕业论文,在写作过程中与遇到很多不同的问题,整站能够解决学生在论文写作过程中遇到的所有问题,里面包含了论文选题、正文写作、写作技巧、反抄袭检测等等,本篇文章主要针对互联网金融论文选题提供了239个优秀题目,给学生参考。 1、余额宝现状及发展对策分析 2、“互联网垣”经济的政府服务模式探讨 3、政策性保险对“互联网+金融”影响测度研究--基于多维信息不对称的视角 4、浅议互联网金融对会计发展的影响 5、大学生分期市场成长与问题浅析 6、对互联网金融与电子商务、网络安全市场关联性的研究 7、上海交大互联网金融俱乐部成立 8、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策略分析 9、汽车金融将成未来新的增长点 10、互联网金融研究文献的知识图谱分析 11、新一轮产业与科技革命带来哪些新挑战 12、以“极致”思维推进互联网金融创新 13、守住风险底线把握发展机遇--专家学者谈互联网金融创新与行业发展 14、中国P2P网络借贷利率波动研究

15、中国互联网金融领先世界美媒:应用范围远超美国 16、互联网消费风起 17、腾邦国际:业绩增速符合预期 18、基于国际经验对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探讨 19、超50位银行高管离职大佬们去哪了 20、网络行为金融大数据与中国证券市场的相关性研究 21、云南省工行荣获云南金融百姓口碑榜多项大奖 22、杨定平:雅堂要做家具业的京东! 23、深圳电信互联网化道路的探索--市场超细分,跨界微营销,转型新突破 24、浅谈对“互联网金融”的看法 25、互联网金融对利率市场化推动的研究 26、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现状与问题分析 27、用互联网金融吸引国外小额投资的可行性研究 28、互联网金融冲击下传统网上银行的机遇与挑战 29、虞咏峰:让人人都做“巴菲特” 30、杨恒:用阿里基因打造麦子金服 31、大数据时代下券商的转型策略 32、互联网时代背景下我国民间金融的发展分析 33、浅谈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社会责任 34、大数据技术在银行业务中的应用 35、商业银行人力资源流失的原因与对策分析

我国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及其风险防范研究

毕业论文 我国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及其防范对策研究 学院:商学院 专业:金融学 班别: 金融1201B 学生姓名: 王燕 指导教师: 曲建忠 二〇一四年四月一日至二〇一四年六月三十日共十三周

摘要 作为互联网和金融深度结合的产物,互联网金融近几年在我国的发展可谓是风生水起。同时,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在高速发展中也暴露出许多由于法规缺位、监管不力造成的问题和风险。加强我国互联网金融风险及其防范对策的研究,对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文章运用了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在分析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的基础上,系统分析了我国互联网金融亟需消除的各种风险,并提出了相应的防范措施。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风险,传统金融 Abstract As a product of Internet and financial depth, Internet financial development in our country in recent years is flawed. At the same time, China's Internet financial developing at high speed also exposed many problems due to absence of regulations, poor supervision and risk. Strengthen the research of Internet financial risk and its prevention countermeasures in our country, has important theoretical and realistic significance to promote the health development of China's Internet financial . This article use the quantitative method of combining the qualitative,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financial development of the Internet in China, the system analyzes the Internet financial needs to eliminate the risks, and puts forward some corresponding preventive measures. Keywords: Internet financial,risk,the traditional finance

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与监管分析剖析

防灾科技学院 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论文 题目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与监管分析 专业 层次 学号 答辩人张全东 指导教师 完成时间

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与监管分析 防灾科技学院成人高等教育专升本(专科)****级*****专业 ***** 摘要:随着金融全球化和综合化发展趋势进一步增强,我国金融业已经进入互联网金融阶段。在这一阶段,随着互联网用户急剧增多,消费者的网络消费习惯逐渐形成,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在2014 年,互联网金融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显示出我国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视。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在满足实体经济发展、推进我国利率市场化、信息技术革新、普惠金融的发展等方面都发挥着积极作用。互联网金融对我国金融体系的完善有着重要的意义,与此同时,这一新生金融事物也存在许多问题,尤其是在对互联网金融监管问题的研究,更是显得尤其重要。基于此,本文重点分析了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通过本文论述,以期对我国金融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中国金融业影响风险监管

目录 一、绪论 (1) (一)研究背景 (1) (二)研究意义 (1) (三)文献综述 (2) 二、互联网金融理论概述 (3) (一)互联网金融 (3) (二)互联网金融的优势 (3) (三)互联网金融发展 (4) 三、互联网金融风险存在的原因分析 (5) (一)现有金融体制方面的不足 (5) (二)现实供需矛盾的存在 (5) (三)低成本高收益的盈利模式 (6) 四、互联网金融监管风险监管存在的问题 (6) (一)市场机制不完善 (6) (二)现行体制和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不适应 (7) (三)政府监督体系不健全 (7) 五、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措施和建议 (8) (一)进一步完善市场体系 (8) (二)创建互联网金融监督机构的行政管理机制 (9) (三)健全政府部门监督管理 (9) 六、互联网金融环境下实现中国金融的新发展 (11) (一)转变观念,认清互联网金融的价值 (11) (二)提高金融机构电子化 (11) (三)提高互联网金融的网络安全性 (12) 结论 (13) 参考文献 (14) 致谢 (15)

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及对策

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及对策 ——以XX市为例 随着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工作的推进,经过对全市互联网企业的摸排走访,发现全辖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主要集中在三方面,分别为信息不对称风险、监管真空风险和高经营性风险。笔者在对上述风险成因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监管政策建议。 一、互联网金融的信息不对称是风险累积的首要因素 (一)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合规性信息不对称 经过对多家互联网金融企业网页的浏览发现,各家网站上均标示有“互联网金融行业认证”、“诚信龙头单位”、“诚信示范网站”等认证标志,经过了解,这些所谓的认证标示均为“山寨标示”,缴费即可使用。以诚信认证类型为例,包括三种档次:标准基础版,提供的服务包括诚信网站图标以及诚信网站电子证书,并将网站信息收录在诚信网站数据库中,费用为1500元/年,最低缴费期限为10年;诚信示范企业版,提供的服务除了包括诚信示范网站图标以及诚信示范企业电子证书和牌匾外,还包括防拷贝、数据加密等技术,一年费用为5000元,最低缴费年限为5年;诚信龙头单位,提供的服务包诚信行业龙头图标、单位电子证书等,费用为2万元/年,缴费年限不得低于3年。这类认证实际

为某些平台的圈钱工具,收费才给证书,所评价的信息极为基础,对企业的合规合法真实性没有任何的证实意义。 部分互联网金融企业宣传自身为某某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通过查询“中国社会组织网”发现很多协会为“山寨协会”,其专业性和合法性根本不能得到保障。而投资者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信息主要来源于网页,这些山寨信息无疑加大了投资者对互联网金融企业是否合规的难度。 (二)产品信息的不对称 金融业务本身就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和复杂性,金融消费者很难获得金融机构在产品创新、产品定价和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完备信息,尤其是部分互联网金融企业在宣传中又刻意加重了这种信息的模糊性,延迟或拒绝披露相关信息,再加上互联网交易的分散性,使得信息不对称问题更为严重。 (三)监管方式导致信息不对称 目前的审慎监管原则,主要是从经营者角度,从各方面规定经营者的行为规范,以维护金融机构和金融体系的稳定,却很少从消费者的角度制定监管规则,随着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发展,信息量爆炸性增长,现行的信息披露监管要求已不能满足消费者和市场的需要,除了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还应剔除信息噪音,从而为金融消费者提供较为完备、清晰的信息资料,维持金融市场的公正、公平和透明,保持市场秩序和市场信心。 二、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真空”亟待重视 (一)监管责任主体不明确

编年史--一文看懂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全历程!

编年史一文看懂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全历程! 目录- - - - -1. 2005年之前,初始阶段2. 2005-2012年,萌芽阶段3. 2013年-2015.6,高速发展阶段4. 2015.7-2016年,发展、风险与监管并存阶段5. 2017年-至今,监管重拳下行业出清 自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兴起以来,从曾经的兴起、野蛮生长到如今的转折,已经经历了十余年。十载风雨砥砺,十载春花秋实,纵观互联网金融发展在中国的发展历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五个阶段:在2005年之前,互联网金融主要体现在为金融机构提供网络技术服务。银行业开始建立网上银行,如早在1997年招商银行便开通了自己的网站,金融电子服务从此进入了“一网通”时代,1998年“一网通”推出“网上企业银行”,为互联网时代银企关系进一步向纵深发展构筑了全新的高科技平台。2003年和2004年淘宝网和支付宝相继出现,淘宝为了解决电子商务中支付形式单一、买卖双方不信任的问题,推出支付宝的“担保交易”,电子商务在国内作为全新的商业运作模式应运而生,象征着国内全面进入电子化时代。自此,网上转账、网上开设证券账户、互联网保险等互联网金融业务也相继诞生,预示着互联网金融时代全面到来。随着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诞生,互联网金融逐渐从技术领域深入到业务领域,第三方支付、网贷平台、众筹等互联

网新兴形态相继出现。 2007年互联网金融的一个标志性业务形态——P2P网贷诞生,中国第一家P2P网络借贷平台“拍拍贷”成立。2011年5月18日人民银行正式发放第三方支付牌照,2011年央行向27家第三方支付公司发放支付牌照,正式标志着互联网与金融结合的开始。同时,众筹也于此时从国外引入到国内,并经过不断得与我国经济情况与法律相结合,被人们所接受。2012年,平安陆金所推出P2P网贷业务,网贷平台迅速发展,互联网金融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1. 2013年——互联网金融元年 2013年被称为“互联网金融元年”,在2013-2015年的这段时间内,由于互联网金融有着低于传统金融机构的门槛,所以一时间大量企业涌入互联网金融领域。第三方支付发展逐渐成熟、P2P网贷平台爆发式增长、众筹平台逐渐被运用到不同领域中去,首家互联网保险、首家互联网银行相继获批成立;同时,信托、券商、基金等金融机构也开始布局互联网金融,为客户提供更便捷的一站式金融服务。我国互联网开启了高速发展模式。 2013年6月,支付宝联手天弘基金,推出余额宝服务,推动互联网基金模式铺开。随后12306网站正式支持支付宝购票,全国各家便利店也支持支付宝条形码支付。以宝宝类理财为起点,P2P、第三方支付、众筹、消费金融等各类互联

野蛮生长经典语录

野蛮生长经典语录 导读:1、以江湖方式进入,以商人方式退出。 2、和什么样的人在一起,会决定你的一生。 3、将心比心就是中国人际关系维持和谐的模式。 4、离钱近,离事远,离是非更远,最终走向不劳而获。 5、商场是是非地,商人是是非人,钱是是非物,所以得格外谨慎。 6、在面子下面掩盖的实际上是一种人情互动,即施与和回报。 7、管理的第一要素是目标,经营概念讲绩效,非经营概念讲目标。 8、投资的最高境界就三句话:发现价值,创造价值,实现价值。 9、企业公民的责任范围强调的关键词是“直接”、“利益相关者”。 10、伟大表现为管理自己,而不是领导别人。管理自己就是自律。 11、跟钱有关的事无非三条,一是挣钱,二是看钱,三是花钱。 12、民营企业最大的问题是组织架构,要在不同的阶段用不同的组织形式。 13、伟大的人之所以伟大,从来都是吧大道理留给自己,把小道理留给别人。 14、管理的最高境界就在于不仅把明确的规则搞清楚,而且也能把潜规则搞清楚。

15、公字当头,私也就在其中了,这才是最高尚、最真实、最可效仿的情操。 16、民营企业应管理好自己的欲望,明确好自己的目标,合理架构组织,认真追求绩效。 17、西方人的快乐源自于对自己的看法,中国人的快乐绝大部分来自于别人对你的看法。 18、做好一个企业,可以挣到这三笔钱,第一笔钱靠积累,第二笔钱靠耐心,第三笔钱靠智慧。 19、古法说奇正之术交相为用,一个人老是出奇,奇多了就成了邪,要以正合以奇胜,即“守正出奇”。 20、要想快乐必须要有信仰,有信仰的人快乐,其中有宗教信仰的人因为把自己的欲望管理得很好而快乐。 21、伟大是一种状态,自由的状态,自然的状态,创造的状态,荒诞的状态,以及自我观察中的一种喜剧或悲剧角色。 22、一个男人有了精神追求,征服的首先是自己,感染的是大家,最后才能做出看似很奇特的举动,甚至忍受别人不能容忍的痛苦。 23、民营企业的进步,应该有个标志,即老板身边直接对他忠诚的人在减少,遵守制度的人在增加,公司的规范和透明度在增加。 24、伟大的人是管理自己而不是领导别人。公司领导者管理自己永远比管理别人重要,行为管理、行为矫正的关键是校正自己的行为。 25、企业与**家的关系。在大陆,企业家和**家的关系更多都处

互联网金融主要风险及监管对策研究

作品编号:DG13485201600078972981 创作者:玫霸* 互联网金融主要风险及监管对策研究 摘要: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有力推进了我国传统金融业的改革,但也对风险防控、金融稳定、监管创新提出了新的挑战。在新常态下,如何应对挑战,做到既能充分包容创新又能确保风险防控到位,亟需加强研究。本文分析互联网金融发展存在的风险以及当前的管理政策,提出强化互联网风险防控、创新监管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风险防控对策研究 一、国内互联网发展基本情况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呈蓬勃发展态势。2014年中国互联网金融规模已突破10万亿元,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交易规模达9.22万亿元,P2P市场规模约1000亿元,众筹市场规模约100亿元,网络小贷市场规模约5000亿元,基金销售约6000亿元,金融机构创新约1000亿元,财富管理约100亿元。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与其独特的优势密不可分,与传统金融相比,网络技术使金融信息和业务处理方式更加先进,能为客户提供更自主灵活和方便快捷的金融体验。

二、互联网金融的主要风险 (一)对互联网金融本质认识不清导致投资者风险意识薄弱。 互联网金融没有改变传统金融的功能和本质,创新之处在于创造了新的业务技术、交易渠道和方式,主要功能仍是资金融通、价格发现、支付清算等方面,没有超越现有金融体系范畴。这也说明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同样会具有较大风险,甚至面临的局部风险远大于传统金融。比如,“余额宝”等产品直接将收益冠以活期储蓄的若干倍,忽视了货币市场基金的风险特征。再如,人人贷(P2P)型网上借贷机构向企业发放贷款的行为缺乏足够贷后管理和风险防控措施,导致一部分网贷企业因为不良贷款不断积累或突发贷款损失而无法正常运营。然而,由于没有认清互联网金融本质,很多投资者把互联网金融当作“救命稻草”,一旦互联网金融局部风险扩大可能导致系统性风险。 (二)混业经营加大分业监管风险。 互联网环境下的金融业务普遍具有跨行业、跨部门、业务交叉性强等特征,形成了银行业务、证券业务、保险业务以互联网为基础进行深度融合和交叉的模式。在目前分业监管格局下,对于涉及银行、券商、基金、保险等多方面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具体谁来监管、如何监

对互联网金融的刑法规定

对互联网金融的刑法规定 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一、互联网金融刑事风险:抑制之背叛 20世纪70年代初,美国爱德华·肖和麦金农教授以发展中国家为研究样本,提出金融抑制与金融深化理论:发展中国家以金融管制取代金融市场化、自由化机制,通过优惠性货币政策及财政政策为国有工业、农业部门融通资金,影响投资成本与产出率比例,进而引致金融市场畸形发展阻碍金融深化。金融抑制实质为一种隐性税收,在我国金融市场具体表现为对利率、银行、证券、资本账户的控制。凯恩“规避型”金融创新理论认为,金融创新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市场主体,有意识绕开政府为保持宏观稳定而设置的各种限制方法与手段,对政府各种约束做出回应的行为。互联网金融创新行为正是对传统金融市场抑制的现实背叛,背叛的代价涉嫌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正常交易秩序等法定犯。 1.对利率控制的背叛与风险 在自由市场,利率是货币的价格,反映货币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均衡。在金融抑制市场,利率反成为调

整货币供需的操作工具,直接或间接受控于货币管理机构。我国存款利率上限的规定使居民存款进入负利率时代,此时几乎零起点的互联网理财产品,如“余额宝”、“零用钱”等理财产品,凭借高出正规金融机构数十倍回报率且“实时赎回模式”将居民手中闲散资金聚集起来。行为本质为拥有或者借用他人非金融机构支付许可证的企业在线销售货币基金、保险、证券等金融产品。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在线销售面向主体之广泛、筹集资金数额之巨大,在规范刑法语境内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非法经营罪。如,在两年时间内,吸收客户过亿,聚集资金达6000亿元的“余额宝”理财产品,销售主体在只获得非金融机构支付牌照而非销售牌照,却打着“销售支付”的名义在线高息向用户吸储资金之时,行为主体已具有金融机构性质,触犯《刑法》第174条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行为方式符合最高人民法院认定非法集资所列明的非法性、利诱性、公开性、对象不特定性四个特征,构成《刑法》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最后,销售对象超出销售主体营业范围且为国家强制许可产品,销售产品行为触及《刑法》第225条非法经营罪边境。 2.对银行控制的背叛与风险

互联网金融之问

2013年,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异军突起,点亮了中国的“互联网金融元年” 。今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5月9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重申了这一点,并明确了互联网金融对资本市场的作用。这表明,互联网金融的存在及其意义在国家层面上得到了肯定。 虽然互联网金融颇有星火燎原之势,但业界对其本质及未来的看法却存在很大分歧。乐观者认为,这是独立的金融模式创新,是革命性的力量,将造就“金融脱媒”的前景。怀疑者则认为,这只是金融业务的技术性变革,是暂时的繁荣和阶段性的产物,最终传统金融仍将“收复失地”。尽管如此,各方对于互联网金融在成本、渠道和数据方面的独特优势仍是有 共识的,对于其所面临的风险也有着理性的估计。 互联网金融降低了交易成本,使其得以服务于被银行所忽略的大量小额货币持有者和小微企业,拓宽了他们的投融资渠道;在通讯技术的配合下,亦可以普及对农村、边远和贫困地区的基本金融服务。因此可以说,互联网金融弥补了传统银行业务的空白,体现了一定的普惠性的特征。 对于传统金融机构而言,互联网金融是一匹黑马,也是一只牛虻。它几乎解决了金融赖以获得超额利润的基本假设(如信息不对称等),从而挑战了金融业固有的服务模式和盈利空间,造成了传统金融机构的普遍紧张。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互联网金融具有流量和大数据优势,传统金融机构具有风险控制和高端服务等核心能力,如能强化差异化战略乃至进行“合 纵连横”,将竞争关系变为竞合关系,未尝不是一条可行的路径。 宏观上,中国金融改革的方向是在金融市场准入、要素价格改革和强化市场主体方面着手,落实“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目标。互联网金融一方面拓宽了交易范围,扩大了主体消费、投资的自主权,另一方面将受管制利率控制的资金集中投放到利率市场化的金融同业市场,间接推动了存款利率上限的提高,一定程度上将银行存款分流到直接融资市场,因应了金融改革的大方向。从这个意义上,说互联网金融是金融市场化改革的一种推动力量,并不为过。 互联网金融诞生于中国金融压抑和监管空白的背景之中,其在监管合规、风险控制以及服务创新方面还处于探索阶段,未来的发展尚是一个开放性的命题。比如,在互联网思维与金融功能之间,互联网企业如何实现完美对接?在风险防范与鼓励创新之间,监管层如何把握平衡?互联网金融面临怎样的创新空间与现实约束?互联网金融引发的变革浪潮提出了更多值得思考的问题。为此,我们邀请了各方专家集中探讨这一兼具现实性和前瞻性的问题,期待给读者提供有益启示。 ――《学术前沿》编者 互联网金融在美、英等发达国家破土,一直处于相对平稳发展状态,在中国却出现爆发式成长。其根本原因,就在于金融市场相对封闭,金融机构竞争不够充分,市场空白较多,大量投资者和融资者的需求没有得到满足,市场的力量一旦发现可以盈利的商业模式便疯狂成长。 ――张承惠 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建成的条件下,相比清理、修订和制定等立法工作,当下对于公民、企业和政府部门,更要重视和强调“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即遵守和执 行现行的法律。新兴的互联网金融同样不是法外之地,从事互联网金融活动应该尊重和服从现行的法律规定,严守政策和法律的底线。 ――黄震 互联网金融时代,既不能安于“野蛮生长”的市场现状,也不应该由政府简单地进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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