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郭墅中心小学美术教室及器材室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专用教室器材、设备的管理,保证教育教学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美术教室(器材室)的专用器材、设备等物资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使用,做到科学管理、使用规范。
二、美术教室(器材室)的所有专用器材、设备等物资实行帐册管理,应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必须具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帐》、《教学仪器设备明细帐》、《教学仪器设备登记册》等管理帐册。在帐务管理中,?应做到“记帐及时、流程规范、准确无误”。添置、报损器材、设备应从相应的帐册表格中反映。
三、器材、设备的存放应分门别类,科学有序,排列整齐,定橱定位。日常保管应注意做好防尘、防火、防潮、防霉、防腐蚀、防变形、防碎裂等。
四、器材的借还必须有借还手续。除教学需要外不得随意将器材、设备外借。如确需借出,管理人员要及时催还,如发现有损坏或遗失,应由借用人负责修复或赔偿。
五、室内应保持整洁有序,要求学生在指定地点清洗调色板、画笔。不要存放与本学科无关的物品。铺设地板的教室进入时应换鞋或加鞋套。
六、教育学生爱护并正确使用器材、设备。
七、及时做好各类雕塑、器材设备的清理、保养、维修等工作。
八、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室内必须备有防火(灭火器)、防盗(防
盗门窗)、防潮(抽湿机)等设备。每日下班前应关闭水、电总开关和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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