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有关精神二级障碍人士行为能力的相关法律规定

有关精神二级障碍人士行为能力的相关法律规定

有关精神二级障碍人士行为能力的相关法律规定
有关精神二级障碍人士行为能力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有关精神病二级认定的标准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条规定了精神残疾,其标准由国务院制定。

根据由国务院签发的中国残联〔1995〕残联组联字61号规定,精神残疾的认定标准如下:

(一)精神残疾的定义

精神残疾是指精神病人患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同时导致其对家庭、社会应尽职能出现一定程度的障碍。

精神残疾可由以下精神疾病引起:

1.精神分裂症;

2.情感性、反应性精神障碍;

3.脑器质性与躯体疾病所致的精神障碍;

4.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

5.儿童、少年期精神障碍;

6.其他精神障碍。

(二)精神残疾的分级

对于患有上述精神疾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者,应用“精神残疾分级的操作性评估标准”评定精神残疾的等级:

1.重度(一级):五项评分中有三项或多于三项评为2分。

2.中度(二级):五项评分中有一项或两项评为2分。

3.轻度(三级):五项评分中有两项或多于两项评为1分。

列表如下:

社会功能评定项目正常或有轻度异常确有功能缺陷严重功能缺陷

个人生活自理能力 0分 1分 2分

家庭生活职能表现 0分 1分 2分

对家人的关心与责任心 0分 1分 2分

职业劳动能力 0分 1分 2分

社交活动能力 0分 1分 2分

一、有关精神病人的法律行为能力认定:

《民法通则》第13条第2款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民法通则》第19条规定:"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宣告自然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具备以下要件:(1)被宣告人须为精神病人(包括痴呆人)。(2)须经利害关系人申请。没有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不得主动进行宣告。这里所说的利害关系人,主要是指精神病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以及其他亲属等。(3)须经人民法院宣告。

自然人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行为能力只是处于一时的中止或受限制的状态,所以,当他们智力障碍排除,具有辨认事物的能力时,可以根据其健康恢复的状况,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有关精神病人签署的合同效力问题:

第四十七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民法通则意见》

4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进行的民事活动,是否与其精神健康状态相适应,可以从行为与本人生活相关联的程度,本人的精神状态能否理解其行为,并预见相应的行为后果,以及行为标的数额等方面认定。

5条.精神病人(包括痴呆症人)如果没有判断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不知其行为后果的,可以认定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人;对于比较复杂的事物或者比较重大的行为缺乏判断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并且不能预见其行为后果的,可以认定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人。

7条.当事人是否患有精神病,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司法精神病学鉴定或者参照医院的诊断、鉴定确认。在不具备诊断、鉴定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参照群众公认的当事人的精神状态认定,但应以利害关系人没有异议为限。

8条.在诉讼中,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提出一方当事人患有精神病(包括痴呆症),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认定的,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试行)规定的特别程序,先作出当事人有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判决。

确认精神病人(包括痴呆症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当比照民事诉讼法(试行)规定的特别程序进行审理。

68条.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精神病学习题集-精神障碍的分类与诊断标准

精神病学习题集-精神障碍的分类与诊断标准 一、目的及要求 1.掌握精神障碍分类和诊断标准的基本概念。 2.了解精神障碍分类和诊断标准制定的意义。 3.了解国际精神障碍分类系统及美国现行的精神障碍分类系统。 4.了解我国目前所用的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CCMD-3)。 二、各节应了解和掌握的主要内容 第一节基本概念 1.掌握精神障碍分类和诊断标准的基本概念。 2.了解精神障碍分类和诊断标准制定的意义,熟悉诊断标准中的主要指标。 第二节常用的精神障碍分类系统 1.了解国际精神障碍分类系统。 2.了解美国现行的精神障碍分类系统。 3.了解我国目前所用的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CCMD-3)。了解CCMD-3的主要分类类别。 三、练习题 (一)选择题 【A型题】 1.关于制定诊断标准的主要目的,下列说法哪项不对 A.提高诊断一致性 B.便于医师或研究者之间的相互交流 C.能为不同理论学派的医师和研究者所接受 D.便于科研的病例选择

E.便于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精神医学模式 2.有关等级诊断叙述,以下哪项不对 A.按疾病症状严重性成金字塔排列 B.如果病人既有分裂症状又有神经症症状,可以同时诊断 C.器质性精神障碍位于最顶端 D.如果既满足滥用,又满足依赖的标准,应诊断依赖 E.如果情感障碍与人格障碍并存,应首先诊断情感障碍 3.有关多轴诊断,错误的论述是 A.采用不同层面或纬度来进行诊断的一种诊断方式 B.由瑞士精神病学家Essen-Moller于1947年首先提出 C.可减少由于持不同病因学概念的医师间的诊断不一致和增加诊断的信息量 D.在DSM系统是五轴诊断,但以轴Ⅰ和Ⅱ为主 E.CCMD-3也是五轴诊断 4.对神经症的分类,下列叙述正确的是 A.同目前的DSM-Ⅳ和ICD-10一样,CCMD-3也取消了神经症这一疾病类别B.DSM-Ⅲ系统仍保留神经衰弱这一疾病类别 C.在CCMD-2-R中抑郁症候群被分为重症抑郁和抑郁性神经症,分别隶属于不同的疾病类别;而在CCMD-3中则进一步向ICD系统靠拢而进行了相应的更改D.在DSM和ICD中,仍然保留了癔症这一疾病类别 E.CCMD-3中仍保留了抑郁性神经症的诊断名称 5.首次取消了精神病与神经症的严格划分,取消了神经衰弱的诊断类别,肢解了神经症的诊断标准是 A.DSM-Ⅲ B.RDC C.DSM-Ⅳ D.ICD E.CCMD-3 6.关于对精神疾病进行分类的意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有利于彼此间进行交流 B.有利于对精神障碍进行合理的治疗和预防 C.有利于认识疾病的规律,预测疾病的转归

ICD-10精神和行为障碍诊断标准

ICD-10精神和行为障碍诊断标准 抑郁发作 以下描述了三种不同形式的抑郁发作[轻度(F32.0)、中度(F32.l)、重度(F32 2)和(F32.3)]。各种形式的典型发作中,病人通常有心境低落、兴趣和愉快感丧失,导致劳累感增加和活动减少的精力降低。也很常见的症状还有稍作事情即觉明显的倦怠。其他常见症状是: (a)集中注意和注意的能力降低; (b)自我评价和自信降低; (C)自罪观念和无价值感(即使在轻度发作中也有); (d)认为前途暗淡悲观; (e)自伤或自杀的观念或行为; (f)睡眠障碍; (g)食欲下降。 低落的心境几乎每天一样,且一般不随环境而改变,但在一天内可显示出特征性的昼夜差异。与躁狂一样,临床表现可有明显的个体差异;青少年病人中,非典型的表现尤为常见。某些病例中,焦虑、痛苦和运动性激越有时比抑郁更为突出。此外,心境分改变也可能被易激惹、过度饮酒、戏剧性行为、原有恐怖或强迫症状恶化等附加特征或疑病性先占观念所掩盖。对于三种不同严重程度抑郁的诊断均要求至少持续两周,但如果症状格外严重或起病急骤,时间标准适当缩短也是有道理的。 以上某些症状可以提出来构成被广泛认为具有特殊临床意义的特征性表现。这些“躯体”症状(见本节引言,112页)最典型的例子是:对通常能享受乐趣的活动丧失兴趣和愉快感;对通常令人愉快的环境缺乏情感反应;早上较平时早醒2小时或更多;早晨抑郁加重;客观证据表明肯定有精神运动性迟滞或激越(为他人提及或报告);食欲明显下降;体重降低(通常定义为过去1个月里失去体重的5%或更多);性欲明显降低。一般只有肯定存在4条上述症状时,才被视为有躯体综合征。下面还要详细描述的轻度(F32.0)、中度(F32.1)、和重度(F32.2和 F32.3)抑郁发作几个类别都仅用于单次(首次)抑郁发作,若再具有抑郁发作,则应归于复发性抑郁障碍(F33.-)的亚型中。 标出不同的严重程度旨在包括不同类型精神科实践中所遇到的各种临床状态。轻度抑郁发作患者多见于初级保健机构和普通医疗机构,而精神科住院部主要处理重度抑郁患者。 与心境〔情感〕障碍伴随的自杀行为最常见的是服用处方药自行导致中毒,对此应采用ICD-10第X X章(X60-X84)的补充编码加以记录。这些编码不涉及自杀未遂与“准自杀”的区别,因为以上两种情况都属于自伤这一总类。 轻度、中度、重度抑郁之间的区分有赖于复杂的临床判断,包括症状的数量、类型、以及严重度。日常工作和社交活动的表现通常是帮助了解严重程度的有用指标;但是,个人的、社会的、文化的影响使症状的严重程度与社会功能之间并不呈现平行关系,这种影响很常见也很有力,因而将社会功能表现纳入严重程度的基本标准并非明智之举。 存在痴呆(F00-F03)或精神发育迟滞(F70-F79)并不排斥可治性抑郁发作的诊断。但由于交流的困难,诊断较平时在更大程度上依赖于客观可观察到的躯体症状,如:精神运动性迟滞,食欲及体重下降、睡眠障碍。 包含:抑郁性反应的单次发作;重症抑郁(不伴精神病性症状);心因性抑郁或反应性抑郁(F32.0,F32.1,或F32.2)

04第四章精神障碍的分类与诊断标准

精神障碍的分类与诊断标准 一、目的及要求 1.掌握精神障碍分类和诊断标准的基本概念。 2.了解精神障碍分类和诊断标准制定的意义。 3.了解国际精神障碍分类系统及美国现行的精神障碍分类系统。 4.了解我国目前所用的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CCMD-3)。 二、各节应了解和掌握的主要内容 第一节基本概念 掌握精神障碍分类和诊断标准的基本概念。 2.了解精神障碍分类和诊断标准制定的意义,熟悉诊断标准中的主要指标。 常用的精神障碍分类系统 了解国际精神障碍分类系统。 了解美国现行的精神障碍分类系统。 3.了解我国目前所用的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CCMD-3)。了解CCMD-3的主要分类类别。 三、练习题 (一)选择题 【A型题】 1.关于制定诊断标准的主要目的,下列说法哪项不对 A.提高诊断一致性 B.便于医师或研究者之间的相互交流 C.能为不同理论学派的医师和研究者所接受 D.便于科研的病例选择 E.便于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精神医学模式 2.有关等级诊断叙述,以下哪项不对 A.按疾病症状严重性成金字塔排列 B.如果病人既有分裂症状又有神经症症状,可以同时诊断 C.器质性精神障碍位于最顶端 D.如果既满足滥用,又满足依赖的标准,应诊断依赖 E.如果情感障碍与人格障碍并存,应首先诊断情感障碍 3.有关多轴诊断,错误的论述是 A.采用不同层面或纬度来进行诊断的一种诊断方式 B.由瑞士精神病学家Essen-Moller于1947年首先提出 C.可减少由于持不同病因学概念的医师间的诊断不一致和增加诊断的信息量 D.在DSM系统是五轴诊断,但以轴Ⅰ和Ⅱ为主 E.CCMD-3也是五轴诊断 4.对神经症的分类,下列叙述正确的是 A.同目前的DSM-Ⅳ和ICD-10一样,CCMD-3也取消了神经症这一疾病类别 B.DSM-Ⅲ系统仍保留神经衰弱这一疾病类别 C.在CCMD-2-R中抑郁症候群被分为重症抑郁和抑郁性神经症,分别隶属于不同的疾病类别;而在CCMD-3中则进一步向ICD系统靠拢而进行了相应的更改 D.在DSM和ICD中,仍然保留了癔症这一疾病类别

CCMD-3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

目录 Contents 序Preface 致谢Acknowledgements 引言Introduction ..............................................CCMD-3分类List of categories ................................CCMD-3精神障碍的诊断标准 Doagmpstoc criteria of mental disorders ............................. 0 器质性精神障碍 Organic mental disorders ....................................... 1 精神活性物质或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 Mental disorders due psychoactive substances or non-addictive substances ......................................... 2 精神分裂症(分裂症)和其他精神病性障碍 Schizophrenia and other psychotic disorders .......................... 3 心境障碍(情感性精神障碍) Mood (affective) disorders ........................................ 4 癔症、应激相关障碍、神经 Hysteria, Stress-related disorders, Neurosis .................................... 5 心理因素相关生理障碍 Physiological disorders rdlated to psychological factors .............. 6人格障碍、习惯与冲动控制障碍、性心理障碍 Personality disorders, Habit and impulse disorders, Psychosexual disorders ................................................ 7 精神发育迟滞与童年和少年期心理发育障 Mental retardation, and disorders of psychological development with onset usuallyOccurring in childhood and adolescence ....................................................... 8童年和少年期的多动障碍、品行障碍、情绪障碍 Hyperkinetic, Conduct, and Emotional disorders with onset usually occurring in childhood and adolescence ........................9其他精神障碍和心理卫生情况

精神障碍的分类和诊断标准

精神障碍得分类与诊断标准 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得制定,就是精神病学领域近20年所取得得重大进展之一,它一方面促进了学派间得相互沟通,改善了诊断不一致得问题,有利于临床实践,另一方面在探讨各种精神障碍得病理生理及病理心理机制、心理因素对各种躯体疾病得影响以及新药研制、 临床评估与合理用药等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第一节基本概念 一、精神障碍分类得目得 疾病分类学得目得就是把种类繁多得不同疾病按各自得特点与从属关系,划分为类、种、型,以便归成系统。精神障碍得分类就是将纷繁复杂得精神现象,根据拟定得标准加以分门别类得过程.其意义在于:促进相互交流、合理得治疗与预防及预测疾病得转归。?二、精神障碍分类得基轴?分类就就是按某种规则将事物纳入一种类目系统得方法.疾病分类得基轴有多种,对疾病按病因、病理改变进行诊断与分类,就是医学各科所遵循得基本原则.但在精神医学实践工作中,只有10%左右得精神障碍病例得病因、病理改变比较明确,而90%左右得病例则病因不明。因此精神障碍得诊断与分类,无法全部贯彻病因学分类得原则。目前精神障碍分类得基轴主要就是依据症状表现。但必须指出,这种诊断只能反映疾病当时得状态,若主要症状改变,诊断可能随之改变,而且病因不同但症状相似得不同疾病会得出相同得诊断,但症状学分类有利于目前得对症治疗。?三、精神障碍得诊断标准 由于大部分精神障碍缺乏客观得诊断指标,不同得医师对同一疾病得理解与认识又有差异,导致临床医师对同一病人得诊断一致性差;而诊断不一致使研究结果无法比较与难以解释,这一直就是困扰功能性精神病研究得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制定统一得精神障碍诊断标准意义重大。 诊断标准就是将疾病得症状按照不同得组合,以条理化形式列出得一种标准化条目.诊断标准包括内涵标准与排除标准两个主要部分.内涵标准又包括症状学、病情严重程度、功能损害、病期、特定亚型、病因学等指标,其中症状学指标就是最基本得,又分必备症状与伴随症状。下面以我国目前得精神分裂症得诊断标准为例,说明各种标准得意义. (一) 症状标准:至少有下列2项,并非继发于意识障碍、智能障碍、情感高涨或低落,单纯型分裂症另有规定;?1.反复出现得言语性幻听; 2.明显得思维松弛、思维破裂、言语不连贯,或思维贫乏;?3。思想被插入、被撤走、被播散、思维中断,或强制性思维;?4.被动、被控制或被洞悉体验;?5.原发性妄想(包括妄想知觉,妄想心境)或其它荒谬得妄想;?6。思维逻辑倒错、病理性象征性思维,或语词新作;7。情感倒错,或明显得情感淡漠;?8.紧张综合征、怪异行为,或愚蠢行为;?9.明显得意志减退或缺乏.?(二)严重程度标准:自知力障碍,并有社会功能严重受损,或无法进行有效交谈。(三)病程标准:?1.符合症状标准与严重程度标准至少已持续1个月,单纯型另有规定。 2.若同时符合精神分裂症与心境障碍得症状标准,当情感症状减轻到不能满足心境障碍得症状标准时,分裂症状需继续满足精神分裂症得症状标准至少2周以上,方可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四)排除标准: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及精神活性物质与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尚未缓解得精神分裂症病人,若又罹患前述两类疾病,应并列诊断。 四、多轴诊断 所谓多轴诊断就是指采用不同层面或维度来进行疾病诊断得一种诊断方式。1975年Rutter首先提出儿童精神障碍得多轴诊断,Ottessen提出四轴诊断,即症状学、严重程度、病程、病因(躯体得、心理得、多种因素、原因未明)诊断精神障碍.在DSM系统中,从DSM-III开始使用多轴诊断,目前使用得DSM-IV共有5个轴,分别为:?轴I:临床障

ICD- 精神和行为障碍诊断标准

ICD-10 精神和行为障碍诊断标准 ICD-10 "精神和行为障碍诊断标准"使用说明 ICD-10 "精神和行为障碍"这一章有几种不同用途的版本。此版本《临床描述与诊断要点》适用于一般临床、教学和服务事业。 学习总引言,并仔细阅读某些类别开头的附加介绍和解释,对使用者是十分重要的。这样做对于F23.-(急性和短暂精神病性障碍)以及F30- F39节(心境{情感性}障碍)尤其重要。鉴于长期以来关于这些障碍的描述和分类存在一些著名的难题,我们对本分类的编制过程做了特别详细的解释。 本分类对每一障碍的主要临床特征,以及任何重要的、但持异性较差的有关特征均进行了描述。随后,为大多数障碍提供了"诊断要点",指明确立诊断所需症状的数量和比重。诊断要点的措词使临床工作中做出诊断决定时有一定程度的变通,尤其在临床表现不充分或资料不完整的情况下,医生不得不做出临时性诊断时。为避免重复,除那些仅与单一障碍有关的临床描述和诊断要点外,本文还为若干组障碍提供了临床描述和一般性诊断要点。 如疾病完全符合诊断要点的各项要求,诊断即可"确立"。如仅为部分符合,那么在多数情况下记录一种诊断也是有益的。诊断者和其他使用者应决定在这些情况下是否做出某种不甚确定的诊断(例如,当有可能获得更多的资料时,诊断是"临时性"的;或当无法获得更多的资料时,则是"试验性"的)。同样,关于症状持续时间的说明也应视为一般性要点,而非严格的标准;当某些特殊症状的持续时间较指定时间略长或略短时,临床医生应根据自己的判断选择适当的诊断。 诊断要点还应有助于促进临床教学,因为它们提示了临床实践的关键所在,而诊断的完整形式可见于大部分精神病学教科书。在研究的诊断标准并不需要更精确(因此也更严格)的情况下,诊断要点也适用于某些类型的科研项目。 这些描述和要点不具有理论意义,也不充当有关这些障碍目前的认识水平的综合说明。它们仅仅是一系列症状和评论,许多不同国家的众多顾问和专家业已同意将其作为精神障碍分类中划分各个类别界限的合理基础。 F00-F09器质性,包括症状性,精神障碍 F10-F19使用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和行为障碍 F20-F29精神分裂症、分裂型障碍和妄想性障碍 F30-F39心境[情感]障碍 F40-F48神经症性、应激相关的及躯体形式障碍 F50-F59伴有生理紊乱及躯体因素的行为综合征 F60-F69成人人格与行为障碍 F70-F79精神发育迟滞 F80-F89心理发育障碍 F90-F98通常起病于童年与少年期的行为与情绪 ICD一10精神与行为障碍类别目录

重性精神疾病分类

重性精神疾病可分6类 一、精神分裂症: 诊断标准: 1、症状持续至少1个月。 2、符合症状学诊断标准: (1)联想障碍(2)妄想(3)幻觉(4)情感障碍(5)行为障碍(6)被动体验(7)意志减退 3、严重程序标准:自知力丧失或不全,或社会功能明显受损,或现实检验能力受损,或无法进行有效交谈。 4、排除脑器质性精神障碍,躯体疾病所致精神障碍以及精神活性物质,非依赖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并排除心境障碍。 二、双相情感障碍 诊断要点: 1、必须符合躁狂或轻噪狂发作,混合性发作及抑郁发作的症状标准 (一)噪狂发作:(1)情绪高涨和(或)易激惹(2)思维奔逸(3)意志增强(4)其它:常有睡眠需要减少,食欲、性欲增强等。 (二)抑郁发作: (1)持久的心境低落为主,表现思维缓慢,言语和动作减少。(2)生物学特征性症状(食欲降低,体重下降,以及心境低落呈晨重夕轻的节律变化)。 (3)反复出现想死的念头或有自杀、自伤行为。 2、严重程序特点:躁狂、抑郁发作及混合性发作均可能使病人感到痛苦,或使患者社会功能明显损害,但轻躁狂发作时社会功能无明显损害或程序很轻。 3、病程特点:躁狂发作或轻躁狂发作持续一周以上,抑郁发作或混合性发作至少持续存在2周以上。 三、偏执性精神障碍 1、以系统妄想为主要临床症状。其妄想内容不荒廖离奇,不怪异,不泛化,较为固定和系统,带有较为严密的逻辑推理和解释,与现实生活有一定联系,常见的妄想有被害、嫉妒、夸大、疑病和钟情等。 2、一般很少或不伴幻觉。 3、除了妄想内容相关的异常情感和意向行为外,患者其他的个人行为基本没有损害,人格保持相对完整。 4、病程及严重程序要求:持续性病程,至少达3个月,社会功能严重受损和自知力丧失。 四、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 只有在疾病的同一次发作中,明显而确实的分裂症症状和情感性症状同时出现或只相差几天。 1、有典型的抑郁或躁狂症状,同时具有精神分裂症症状,且两种症状同时存在,同样突出。 2、病程间歇性发作,症状缓解后间歇期无明显功能缺陷。 3、起病较急,发病可存在应激诱因。

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CCMD-3)

目录 引言 (3) 《CCMD-3》分类 (7) CCMD-3精神障碍的诊断标准 (19) 0 器质性精神障碍 (19) 00阿尔茨海默(Alzheimer)病[F00阿尔茨海默病痴呆] (19) 01脑血管病所致精神障碍[F01血管性痴呆] (20) 02其他脑部疾病所致精神障碍[F02在它处分类的其他疾病所致痴呆] (22) 03躯体疾病所致精神障碍[F02.8在它处分类的其他特定疾病所致痴呆] (28) 09其他或待分类器质性精神障碍[F06.8其他;F06.9待分类的其他脑损害、功能紊乱、躯体疾病所致精神障碍;F09待分类器质性痴呆 (30) 1 精神活性物质或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 (35) 10 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F10-F19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和行为障碍] (35) 11 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F55.8不产生依赖的物质滥用] (40) 2 精神分裂症(分裂症)和其他精神病性障碍 (41) 20 精神分裂症(分裂症)[20] (41) 21 偏执性精神障碍[F22妄想型精神障碍] (43) 22 急性短暂性精神病[F23急性短暂精神病性障碍] (44) 23 感应性精神病[F24感应性妄想障碍] (45) 24 分裂情感性精神病[F25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 (45) 29 其他或待分类的精神病性障碍[F28;F29] (45) 3 心境障碍(情感性精神障碍)[F30-F39] (46) 30 躁狂发作[F30] (46) 31 双相障碍[F31] (47) 32 抑郁发作[F32] (48) 33 持续性心境障碍[F34] (49) 39 其他或待分类的心境障碍[F38;F39] (50) 4 癔症、应激相关障碍、神经症 (50) 40 癔症[F44解离(转换)障碍] (50) 41 应激相关障碍[F43] (53) 42 与文化相关的精神障碍[F43.8其他严重应激反应和适应障碍] (56) 43 神经症[F40-F49] (57) 5 心理因素相关生理障碍 (63) 50.1神经性厌食[F50.0] (64) 50.2神经性贪食[F50.2] (64) 50.3神经性呕吐[F50.5] (65) 51 非器质性睡眠障碍[F51] (65)

精神障碍的分类有哪些

如对您有帮助,可购买打赏,谢谢 精神障碍的分类有哪些 导语:精神障碍,作为一种常见的功能性障碍类型,一直是饱受广大患者和患者家属所诟病,但殊不知,之所以精神障碍不容易康复,是因为精神障碍的种 精神障碍,作为一种常见的功能性障碍类型,一直是饱受广大患者和患者家属所诟病,但殊不知,之所以精神障碍不容易康复,是因为精神障碍的种类比较多,治疗方法比较困难,我们需要对精神障碍进行一个综合性的了解,就精神障碍类型的救治问题展开分析和讨论,针对精神障碍的不同类型进行不同方法的治疗,这才能有效抑制精神障碍的蔓延,并给精神障碍以康复的希望。下面是对精神障碍分类的介绍。 我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如下:1、脑器质性精神障碍与躯体疾病所致精神障碍。如老年期痴呆;颅内感染所致精神障碍;躯体感染、内分泌疾病、营养代谢疾病所致精神障碍等。 2、精神活性物质与非依赖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常见的疾病有:酒精所致精神障碍;鸦片类物质所致精神障碍;镇静催眠剂所致精神障碍;一氧化碳所致精神障碍;食物(如蕈类)所致精神障碍;有机化合物(苯、有机磷等)所致精神障碍。 3、精神分裂症及其它精神病性障碍。如:精神分裂症;分裂样精神病;偏执性精神病;短暂精神病性障碍;分裂情感性精神病;周期性精神病等。 4、情感性精神障碍(心境障碍)。如躁狂症;双相情感性精神障碍;抑郁症;环性心境障碍等。 5、神经症及与心理因素有关的精神障碍。如:恐怖性神经症;焦虑性神经症;强迫性神经症;抑郁性神经症;疑病性神经症;神经衰弱;癔症;心理创K后应激障碍;适应性障碍;气功所致精神障碍等。 6、与心理因素有关的生理障碍。如进食障碍(神经性厌食、神经性贪食、神经性呕吐);睡眠与醒觉障 预防疾病常识分享,对您有帮助可购买打赏

ICD-10国际疾病分类精神与行为障碍

ICD-10国际疾病分类精神与行为障碍 国际疾病分类第10版(ICD-10)由世界卫生组织(WHO)1992年公布。本电子书由包括了ICD-10第5卷:“精神与行为障碍”之:“临床描述与诊断要点”的全部内空,是精神医学与心理学一般研究、临床、教学和服务工作的备必工具。 本分类对每一障碍的主要临床特征,以及任何重要的、但持异性较差的有关特征均进行了描述。随后,为大多数障碍提供了"诊断要点",指明确立诊断所需症状的数量和比重。诊断要点的措词使临床工作中做出诊断决定时有一定程度的变通,尤其在临床表现不充分或资料不完整的情况下,医生不得不做出临时性诊断时。为避免重复,除那些仅与单一障碍有关的临床描述和诊断要点外,本文还为若干组障碍提供了临床描述和一般性诊断要点。 如疾病完全符合诊断要点的各项要求,诊断即可"确立"。如仅为部分符合,那么在多数情况下记录一种诊断也是有益的。诊断者和其他使用者应决定在这些情况下是否做出某种不甚确定的诊断(例如,当有可能获得更多的资料时,诊断是"临时性"的;或当无法获得更多的资料时,则是"试验性"的)。同样,关于症状持续时间的说明也应视为一般性要点,而非严格的标准;当某些特殊症状的持续时间较指定时间略长或略短时,临床医生应根据自己的判断选择适当的诊断。 这些描述和要点不具有理论意义,也不充当有关这些障碍目前的认识水平的综合说明。它们仅仅是一系列症状和评论,许多不同国家的众多顾问和专家业已同意将其作为精神障碍分类中划分各个类别界限的合理基础。 引言 本节所包括的各种精神障碍是基于共同的、可被证实的病因而被归入同一组的。其病因是大脑疾病、脑损伤或其它导致大脑功能紊乱的伤害。其功能紊乱可能是原发性的,如直接或主要影响脑的疾病、损伤和伤害;或继发性的,如某些全身性疾病和障碍,脑只是众多受侵害的器官或系统之一。因为将所有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障碍归为单独的一节有利于临床应用,所以酒和药物所致的脑功能障碍虽然按逻辑应属于本组,却被分类在F10-F19之下。 尽管本节所包括的各种精神障碍具有丰富的心理病理表现,但其基本特征不外乎两类。其一,一些综合征固定的和最主要的特征或者是认知功能障碍(如记忆、智能及学习功能障碍),或者是感觉中枢障碍(如意识和注意障碍);其二,另一些综合征最突出的表现在知觉(幻觉)、思维内容(妄想)、心境和情绪(抑郁、高涨、焦虑)或人格和行为的总体形式方面,而认知或感觉异常却很轻或很难被发现。与前一种障碍相比,后者归类于本节的基础并不牢固,原因是它所包含的许多障碍与那些归类于其它节(F20-F19、F30-F39、F40-F49、F60-F60中的状态在症状上相似,而且已知其发生不件广泛的大脑病理改变或功能紊乱。但是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不少大脑和全身性疾病的病因与这类精神障碍有关,因此我们有充分的理由在这个临床取向的分类中如此安排这些障碍。

CCMD3中国精神障碍分类及诊断标准(含英文名称)

CCMD—3 《中国精神障碍分类及诊断标准》 (含英文名称) 陈彦方

目录 Contents 序Preface 致谢 Acknowledgements 引言Introduction .............................................. CCMD-3分类List of categories ................................ CCMD-3精神障碍的诊断标准 Doagmpstoc criteria of mental disorders ............................. 0 器质性精神障碍 Organic mental disorders ....................................... 1 精神活性物质或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 Mental disorders due psychoactive substances or non-addictive substances ......................................... 2 精神分裂症(分裂症)和其他精神病性障碍 Schizophrenia and other psychotic disorders .......................... 3 心境障碍(情感性精神障碍) Mood (affective) disorders ........................................ 4 癔症、应激相关障碍、神经症

Hysteria, Stress-related disorders, Neurosis .................................... 5 心理因素相关生理障碍 Physiological disorders rdlated to psychological factors .............. 6人格障碍、习惯与冲动控制障碍、性心理障碍 Personality disorders, Habit and impulse disorders, Psychosexual disorders ................................................ 7 精神发育迟滞与童年和少年期心理发育障 Mental retardation, and disorders of psychological development with onset usuallyOccurring in childhood and adolescence ....................................................... 8童年和少年期的多动障碍、品行障碍、情绪障碍 Hyperkinetic, Conduct, and Emotional disorders with onset usually occurring in childhood and adolescence ........................ 9其他精神障碍和心理卫生情况 Other mental disorders and psychological health conditions ............ Appebdux A English translation of CCMD-3 (in part) 附录 A 部分精神障碍诊断标准的英文译文....................... 附录B CCMD-2R相关精神障碍的前瞻性现场测试 Appendix B Prospective field trial on a part of mental disorders in CCMD- 2R ..................................................

中国精神障碍分类及诊断标准

CCMD—3中国精神障碍分类及诊断标准 一、精神活性物质或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 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 诊断标准:精神活性物质是指来自体外,可影响精神活动,并可导致成瘾的物质。常见的精神活性物质有酒类、阿片类、大麻、催眠药、抗焦虑药、麻醉药、兴奋剂、致幻剂和烟草等。精神活性物质可由医生处方不当或个人擅自反复使用导致依赖综合征和其他精神障碍,如中毒、戒断综合征、精神病性症状、情感障碍,及残留性或迟发性精神障碍等。 【症状标准】 (1)有精神活性物质进入体内的证据,并有理由推断精神障碍系该物质所致; (2)出现躯体或心理症状,如中毒、依赖综合征、戒断综合征、精神病性症状,及情感障碍、残留性或迟发性精神障碍等。 【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 【病程标准】除残留性或迟发性精神障碍之外,精神障碍发生在精神活性物质直接效应所能达到的合理期限之内。 【排除标准】排除精神活性物质诱发的其他精神障碍。 【说明】如应用多种精神活性物质,鼓励作出一种以上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的诊断,并分别编码。 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 诊断标准:指来自体外的某些物质,虽不产生心理或躯体性成瘾,但可影响个人精神状态,如产生摄入过量所致的中毒症状(过去称为中毒性精神障碍)或突然

停用所致的停药综合征(如反跳现象)。 【症状标准】有非成瘾物质进入体内的证据,并有理由推断精神障碍系该物质所致,由此引发心理或躯体症状,如中毒、智能障碍、精神病性症状、情感症状、神经症样症状,或人格改变等。 【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 【病程标准】除残留性或迟发性精神障碍之外,精神障碍发生在非成瘾物质直接效应所能达到的合理期限之内。 【排除标准】排除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和器质性精神障碍。 二、精神分裂症(分裂症) 诊断标准:本症是一组病因未明的精神病,多起病于青壮年,常缓慢起病,具有思维、情感、行为等多方面障碍,及精神活动不协调。通常意识清晰,智能尚好,有的病人在疾病过程中可出现认知功能损害。自然病程多迁延,呈反复加重或恶化,但部分病人可保持痊愈或基本痊愈状态。 【症状标准】至少有下列2项,并非继发于意识障碍、智能障碍、情感高涨或低落,单纯型分裂症另规定: (1)反复出现的言语性幻听; (2)明显的思维松弛、思维破裂、言语不连贯,或思维贫乏或思维内容贫乏; (3)思想被插入、被撤走、被播散、思维中断,或强制性思维; (4)被动、被控制,或被洞悉体验; (5)原发性妄想(包括妄想知觉,妄想心境)或其他荒谬的妄想; (6)思维逻辑倒错、病理性象征性思维,或语词新作;

2精神障碍的分类和标准化诊断习题

精神障碍的分类和标准化诊断习题 A1 型题 答题说明 每一道考试题下面有A、B、C、D、E五个备选答案。请从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 1、中国精神疾病分类及诊断标准( CCMD-3 )将精神障碍分为 A. 7大类 B. 8大类 C. 9大类 D. 10大类 E. 11大类 2、以下哪种疾病不属于神经症的范围 A. 恐惧症 B. 焦虑症 C. 强迫症 D. 神经性厌食 E. 躯体形式障碍 3、精神科诊断思维方式最佳的是 A. 横向诊断+纵向诊断 B. 横向诊断 C. 纵向诊断 D. 个体化诊断 E. 症状诊断 4、以下哪种疾病属于心理因素相关生理障碍 A. 神经性贪食 B. 焦虑症 C. 适应障碍 D. 神经衰弱 E. 躯体形式障碍 5、CCMD-3关于神经症病程标准为 A. 符合症状标准至少3个月 B.符合症状标准至少4个月 C. 符合症状标准至少2个月 D. 符合症状标准至少6个月 E. 符合症状标准至少12个月 6、DSM-IV的五轴诊断中,以下那种说法不正确 A. 轴I:临床综合征 B. 轴II:发育障碍和人格障碍 C. 轴III:一般医疗状况 D. 轴IV:心理社会环境问题 E. 轴V:躯体问题 7、中国精神疾病分类及诊断标准( CCMD-3)中心境障碍的分类,不包括 A. 自杀 B. 躁狂发作 C. 抑郁发作 D. 双相障碍 E. 持续性心境障碍 8、Wechsler智力量表应用较多,所用的正常水平智商为 A. 100±15 B. 75±15 C. 110±15 D. 120±15 E. 90±15 9、中度精神发育不全的智商为 A. 55~70 B. 40~55 C. 25~40 D. <25 E. 70~89 10、轻度精神发育不全时,智商为 A. 30~55 B. 55~70 C. 20~30 D. <20 E. 75~89 11、重度精神发育不全的智商为

精神障碍的分类与诊断标准

精神障碍的分类与诊断标准 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的制定,是精神病学领域近20年所取得的重大进展之一,它一方面促进了学派间的相互沟通,改善了诊断不一致的问题,有利于临床实践,另一方面在探讨各种精神障碍的病理生理及病理心理机制、心理因素对各种躯体疾病的影响以及新药研制、临床评估和合理用药等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第一节基本概念 一、精神障碍分类的目的 疾病分类学的目的是把种类繁多的不同疾病按各自的特点和从属关系,划分为类、种、型,以便归成系统。精神障碍的分类是将纷繁复杂的精神现象,根据拟定的标准加以分门别类的过程。其意义在于:促进相互交流、合理的治疗与预防及预测疾病的转归。 二、精神障碍分类的基轴 分类就是按某种规则将事物纳入一种类目系统的方法。疾病分类的基轴有多种,对疾病按病因、病理改变进行诊断与分类,是医学各科所遵循的基本原则。但在精神医学实践工作中,只有10%左右的精神障碍病例的病因、病理改变比较明确,而90%左右的病例则病因不明。因此精神障碍的诊断和分类,无法全部贯彻病因学分类的原则。目前精神障碍分类的基轴主要是依据症状表现。但必须指出,这种诊断只能反映疾病当时的状态,若主要症状改变,诊断可能随之改变,而且病因不同但症状相似的不同疾病会得出相同的诊断,但症状学分类有利于目前的对症治疗。 三、精神障碍的诊断标准 由于大部分精神障碍缺乏客观的诊断指标,不同的医师对同一疾病的理解和认识又有差异,导致临床医师对同一病人的诊断一致性差;而诊断不一致使研究结果无法比较和难以解释,这一直是困扰功能性精神病研究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制定统一的精神障碍诊断标准意义重大。 诊断标准是将疾病的症状按照不同的组合,以条理化形式列出的一种标准化条目。诊断标准包括内涵标准和排除标准两个主要部分。内涵标准又包括症状学、病情严重程度、功能损害、病期、特定亚型、病因学等指标,其中症状学指标是最基本的,又分必备症状和伴随症状。下面以我国目前的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为例,说明各种标准的意义。 (一)症状标准:至少有下列2项,并非继发于意识障碍、智能障碍、情感高涨或低落,单纯型分裂症另有规定; 1.反复出现的言语性幻听; 2.明显的思维松弛、思维破裂、言语不连贯,或思维贫乏; 3.思想被插入、被撤走、被播散、思维中断,或强制性思维; 4.被动、被控制或被洞悉体验; 5.原发性妄想(包括妄想知觉,妄想心境)或其它荒谬的妄想; 6.思维逻辑倒错、病理性象征性思维,或语词新作; 7.情感倒错,或明显的情感淡漠; 8.紧张综合征、怪异行为,或愚蠢行为; 9.明显的意志减退或缺乏。 (二)严重程度标准:自知力障碍,并有社会功能严重受损,或无法进行有效交谈。(三)病程标准: 1.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程度标准至少已持续1个月,单纯型另有规定。 2.若同时符合精神分裂症和心境障碍的症状标准,当情感症状减轻到不能满足心境障碍的症状标准时,分裂症状需继续满足精神分裂症的症状标准至少2周以上,方可诊断为精神分

CCMD-3中国精神病障碍分类及诊断标准

CCMD-33中国精神障碍分类及诊断标准 一、精神活性物质或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 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 诊断标准:精神活性物质是指来自体外,可影响精神活动,并可导致成瘾的物质。常见的精神活性物质有酒类、阿片类、大麻、催眠药、抗焦虑药、麻醉药、兴奋剂、致幻剂和烟草等。精神活性物质可由医生处方不当或个人擅自反复使用导致依赖综合征和其他精神障碍,如中毒、戒断综合征、精神病性症状、情感障碍,及残留性或迟发性精神障碍等。【症状标准】 (1)有精神活性物质进入体内的证据,并有理由推断精神障碍系该物质所致; (2)出现躯体或心理症状,如中毒、依赖综合征、戒断综合征、精神病性症状,及情感障碍、残留性或迟发性精神障碍等。 【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 【病程标准】除残留性或迟发性精神障碍之外,精神障碍发生在精神活性物质直接效应所能达到的合理期限之内。 【排除标准】排除精神活性物质诱发的其他精神障碍。 【说明】如应用多种精神活性物质,鼓励作出一种以上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的诊断,并分别编码。 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 诊断标准:指来自体外的某些物质,虽不产生心理或躯体性成瘾,但可

影响个人精神状态,如产生摄入过量所致的中毒症状(过去称为中毒性精神障碍)或突然停用所致的停药综合征(如反跳现象)。 【症状标准】有非成瘾物质进入体内的证据,并有理由推断精神障碍系该物质所致,由此引发心理或躯体症状,如中毒、智能障碍、精神病性症状、情感症状、神经症样症状,或人格改变等。 【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 【病程标准】除残留性或迟发性精神障碍之外,精神障碍发生在非成瘾物质直接效应所能达到的合理期限之内。 【排除标准】排除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和器质性精神障碍。 二、精神分裂症(分裂症) 诊断标准:本症是一组病因未明的精神病,多起病于青壮年,常缓慢起病,具有思维、情感、行为等多方面障碍,及精神活动不协调。通常意识清晰,智能尚好,有的病人在疾病过程中可出现认知功能损害。自然病程多迁延,呈反复加重或恶化,但部分病人可保持痊愈或基本痊愈状态。 【症状标准】至少有下列2项,并非继发于意识障碍、智能障碍、情感高涨或低落,单纯型分裂症另规定: (1)反复出现的言语性幻听; (2)明显的思维松弛、思维破裂、言语不连贯,或思维贫乏或思维内容贫乏; (3)思想被插入、被撤走、被播散、思维中断,或强制性思维; (4)被动、被控制,或被洞悉体验;

精神与行为障碍类别目录(ICD-11)

精神与行为障碍类别目录(ICD-11) 神经发育障碍(7A00-7A43) 7A00智力发育障碍,轻度 7A01智力发育障碍,中度 7A02智力发育障碍,重度 7A03智力发育障碍,极重度 7A04智力发育障碍,一过性 7A0Z智力发育障碍,未特定 7A10语音发育障碍 7A11言语流畅发育障碍 7A12语言发育障碍 7A13选择性缄默症 7AlY其他特定的言语和语言发育障碍 7A1Z言语和语言发育障碍,未特定 7A20孤独症谱系障碍 7A20.Y其他特定的孤独症谱系障碍 7A20.Z孤独症谱系障碍,未特定 7A30学习发育障碍伴阅读受损 7A31学习发育障碍伴书面表达受损 7A32学习发育障碍伴数学受损 7A33学习发育障碍伴其他特定的学习受损 7A3Z学习发育障碍,未特定 7A40协调性发育障碍 7A41慢性发育性抽动障碍 7A42注意缺陷多动障碍 7A43刻板运动障碍 7A43.1刻板运动障碍无自我伤害行为 7A43.2刻板运动障碍伴自我伤害行为 7A43.Z刻板运动障碍,未特定 7A4Y其他特定的神经发育障碍 7A4Z神经发育障碍,未特定 精神分裂症及其他原发性精神病性障碍(7A50-7A53) 7A50精神分裂症 7A50.1精神分裂症,首发 7A50.11精神分裂症,首发,目前为发作期 7A50.12精神分裂症,首发,目前为部分缓解 7A50.13精神分裂症,首发,目前为完全缓解 7A50.1Z精神分裂症,首发,非特异型 7A50.2精神分裂症,多次发作 7A50.21精神分裂症,多次发作,目前为发作期 7A50.22精神分裂症,多次发作,目前为部分缓解 7A50.23精神分裂症,多次发作,目前为完全缓解

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CCMD

基金项目:卫生部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982121140) 通信作者:250014济南,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精神科(陈彦方)?方案和标准? 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精神障碍分类) 中华医学会精神病学分会 0 器质性精神障碍 00 阿尔茨海默(Alzheimer)病 00.1 阿尔茨海默病,老年前期型 00.2 阿尔茨海默病,老年型 00.3 阿尔茨海默病,非典型或混合型 00.9 其他或待分类的阿尔茨海默病 01 脑血管病所致精神障碍 01.1 急性脑血管病所致精神障碍 01.2 皮层性血管病所致精神障碍 01.3 皮层下血管病所致精神障碍 01.4 皮层和皮层下血管病所致精神障碍 01.9 其他或待分类血管病所致精神障碍 02 其他脑部疾病所致精神障碍 02.1 脑变性病所致精神障碍 02.11 匹克(Pick)病所致精神障碍 02.12 亨廷顿(Huntington)病所致精神障碍 02.13 巴金森(Parkins on)病所致精神障碍 02.14 肝豆状核变性(Wils on病)所致精神障碍 02.2 颅内感染所致精神障碍 02.21 急性病毒性脑炎所致精神障碍 02.22 克2雅(Creutz feldt2Jacob)病所致精神障碍 02.23 脑炎后综合征 02.3 脱髓鞘脑病所致精神障碍 02.31 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和急性出血性白质脑炎所 致精神障碍 02.32 多发性硬化所致精神障碍 02.4 脑外伤所致精神障碍 02.41 脑震荡后综合征 02.42 脑挫裂伤后综合征 02.5 脑瘤所致精神障碍 02.6 癫痫所致精神障碍 02.9 以上未分类的其他脑部疾病所致精神障碍 03 躯体疾病所致精神障碍 03.1 躯体感染所致精神障碍 03.11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 V)所致精神障碍 03.2 内脏器官疾病所致精神障碍 03.3 内分泌疾病所致精神障碍 03.4 营养代谢疾病所致精神障碍 03.5 结缔组织疾病所致精神障碍 03.51 系统性红斑狼疮所致精神障碍 03.6 染色体异常所致精神障碍 03.7 物理因素所致精神障碍 03.9 以上未分类的其他躯体疾病所致精神障碍03.91 围生期精神障碍 09 其他或待分类器质性精神障碍 器质性精神障碍第5位编码表示: 0x.xx1 器质性智能损害(痴呆) 0x.xx2 器质性遗忘 0x.xx3 器质性人格改变、习惯与冲动控制改变、性心 理改变 0x.xx4 器质性意识障碍(如谵妄) 0x.xx5 器质性精神病性症状 0x.xx6 器质性情感障碍 0x.xx7 器质性癔症样综合征 0x.xx8 器质性神经症样综合征 1 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或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 10 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 10.1 酒精所致精神障碍 10.2 阿片类物质所致精神障碍 10.3 大麻类物质所致精神障碍 10.4 镇静催眠药或抗焦虑药所致精神障碍 10.5 兴奋剂所致精神障碍 10.6 致幻剂所致精神障碍 10.7 烟草所致精神障碍 10.8 挥发性溶剂所致精神障碍 10.9 其他或待分类的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