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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华硅谷庄园篮球场塑胶垫工程

天华硅谷庄园篮球场塑胶垫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QY20110718

招标人(章):江苏乾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发放时间:2011年7月日

目录

第一章投标须知

前附表

第一节:投标须知

一、工程概况

二、招标范围及承包方式

三、工期要求

四、工程质量要求

五、投标人资质等级

六、项目经理及项目班组人员规定

七、投标报价及结算方式

八、投标文件格式

九、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时间

十、投标活动日程安排

十一、响应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十二、招标文件的修改

十三、投标截止期

十四、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十五、开标、评标与定标

十六、投标文件的澄清

十七、其他

十八、合同授予

十九、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二十、工期延误

二十一、竣工验收与结算

二十二、违约、索赔和争议

第二章合同

一、协议书

二、通用条款

三、专用条款

四、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

五、附件2廉政管理协议书

六、附件3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第三章计价规范和技术规范

第四章投标文件的格式

第五章图纸(另附)

第一章投标须知

前附表

第一节:投标须知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苏宁?天华硅谷庄园位居南京市浦口区泰山街道泰冯路以西、宁六公路以东,项目紧邻南京高新技术开发区,属泰山街道中心地段,区位优越,环境优美。建筑形态包括多层、小高层。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天华硅谷庄园篮球场5mmPU塑胶面层及基层水泥砂浆找平处理

2.现场施工条件:

1)建设用地面积: / ;

2)场地拆迁及平整情况:已完成;

3)施工用水、电:水电已接至现场;

4)工程资金来源:自筹;

5)工程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6)其它:已具备施工条件;

3.工程地点:南京市浦口区天华硅谷工程现场

4.招标人:江苏乾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招标要求:

1)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范围、工程数量及招标人的要求提供预算报价及施工方案等,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标书。

2)质量要求:

本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3)如出现质量问题,除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损失额双倍违约金。

4)安全文明施工:施工期间应遵守项目所在地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达到或高于项目所在地安全文明工地设置标准,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施工垃圾不能到处堆积,定期清除场地,更不能污染路面及周边环境,如有违反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

5)现场踏勘:

1.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勘察,因勘察现场所引起的任何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标书发放两日后现场踏勘,联系人:孙建 136********

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投标单位经过现场勘察后,对施工现场、周边环境等有充分了解,定标后中标人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或未进行现场勘察而调整工期或报价;

4.投标单位自行到现场踏勘工程施工现场,所有进场道路与栋号之间施工机械转移道路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解决。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费用:投标人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范围及承包方式

1.招标范围:天华硅谷庄园篮球场塑胶面层及基层水泥砂浆找平处理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工期要求:

1.开工日期:具体开工日期由招标人另行书面通知。

2.工期要求:30日历天

3.投标人各分项工程的子工期安排除服从甲方总工期要求外,必须满足甲方对分项工期的安排和要求。以上工期请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形式的下雨、下雪、冰雹、台风、高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扰民等不利因素。

四、工程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等级合格,必须达到国家、项目所在地相关规定以及招标人所提供的相应施工图纸的验收标准。

2.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及项目所在地验收规范、规程标准,所有进场材料必须提供质量保证资料,投标人中标后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及项目所在地安全操作规程,如施工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费用及责任由中标人全部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同时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追溯因此带来的相关损失。如出现质量问题,除承担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损失外,还应承担招标人损失额双倍违约金。

五、投标人资质等级: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体育场设施工程三级及以上;

2.投标人所报的项目经理须持有相关资格证书,同时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

职称,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工程施工5年以上经验;

3.近三年以来,投标人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政府部门通报批评,并对此作出书面承诺,如有作假行为,取消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4.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已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证明。

六、项目经理及项目班组人员规定:

1.定标后,投标文件中已定的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到现场工作,不得在其它项目兼职。

2.除非因不可抗力,在整个工程的建设过程中,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投标文件中已定的项目经理以及项目部主要技术、管理人员。

3.当招标人在招标过程或定标后合同履约过程中,如有发现项目经理或项目班组人员有发生不符合其职业行为或不能胜任其本职工作时,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立即予以更换。

七、投标报价:

7.1计价方式: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

投标报价应将所有组成本工程投标报价的项目的综合单价和合价详细列出。投标单位在提交标书前,应对本工程的有关图纸、工程规范、技术说明、质量检验要求、招标文件、工程所在地周围环境、交通状况等均详细研究明了,投标报价中应已包括按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中的规定,执行及完成本工程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设备费(含损耗)、机械使用费、水电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措施费、成品保护费、配合费、办理验收直至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和保修费用,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及招标文件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材料、设备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调整确定风险系数计入报价。

合同价款不随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工资、物价、费率或汇率的变动或政府颁发的任何调价文件而发生变化。

7.2计价依据及要求:

7.2.1计价方式和结算方式

7.2.1.1计价方式:

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本工程除非图纸变更,否则工程量不得调整。本工程为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验收的包干形式,所有工程数量必须按招标人提供的数量进行报价,在报价中投标人应对工程量进行复核,如有量差,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

以补充形式列项,并计入总价。并在投标文件编制说明中进行说明。

工程施工中涉及到的、包括规定由建设方承担的材料检验试验费部分,均计入相应工程项目投标报价,中标后,材料检验试验费由中标人支付。

7.2.4.2结算方式:

1)结算总价=固定综合单价×按甲方验收合格的实际施工面积+工程实施变更增加部分+工程实施变更减少部分。

2)变更增加部分必须执行甲方《股份公司现场签证管理制度》(SNUC-MS-CC-201013)

3)如果因设计问题需要对图纸范围的内容进行调整的或增加图纸范围以外的内容,结算时将根据设计变更和招标人要求变动的内容进行调增(减)。

4)图纸存在问题的处理原则:

如投标方在递送投标书之前对工程量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答疑(偏差较小的不予答疑),招标方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实答复。否则视为默认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风险投标方自行承担。

5)本次无甲供材

6)图纸中不明确部分,以招标答疑形式进行答疑确认。

7)投标报价编制说明:

(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地按照规定格式报价,下浮比例自报,并详细地、定量地列出优惠让利的理由(分别按照报价表格式列出各项费用让利的比例,作为结算的依据)及所采取的技术措施。

(2)投标报价必须符合南京市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所列内容及要求,按照工程数量报价。

八、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技术标两部分组成。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按商务标、技术标分开装订。具体格式应参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范本;

2.投标文件各部分主要包括的内容:

1)投标文件商务标包括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投标函;

(3)投标函附录;

(4)报价综合说明书;

(5)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书(必须提供);(6)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

2)投标文件技术标包括下列内容:

(1)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表;

(2)施工方案及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及保护措施;

(3)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4)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5)近三年企业履约情况表;

(6)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经理简历表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7)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8)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9)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表;

(10)拟用于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

(11)对其他专业承包人配合的内容、措施;

(12)其他合理化建议。

3)投标文件的份数及密封、标记要求

1.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正副本分开密封。

2.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分开密封,并在标书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未密封的标书,招标人将拒收。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包封上都应写明:工程投标书、投标人名称(并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

3.投标文件如果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和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4.本工程投标文件应包括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必须包含投标文件文本所有内容。

九、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时间:

1.投标人应在领取招标文件时缴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贰仟元)

2.投标保证金可以是现金、本票、汇票;请按以下内容如实填写,收款人名称:江苏乾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帐号:320006616018010009661,交行泰山新村支行(注:在投标保证金中明确注明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用途、出票人银行帐号及大小写金额,

并清晰地加盖付款人印签章)投标保证金不得放入投标文件中。

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拒绝;

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并在其退回招标有关资料后以银行转账方式予以退还(无利息);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将退还保证金的账户书面告知招标人。

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签署合同后以银行转账方式予以退还(无利息)

6.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无任何书面通知/说明的情况下未递交投标文件;

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或未经招标人同意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未征得招标人同意而中途退出投标;

4)有证据表明投标人有串通抬标,陪标等行为;

5)提供虚假文件材料的;

6)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招标文件所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的;

7)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8)用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结果。

9)投标人有任何挂靠行为的。

十、投标活动日程安排: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投标单位必须于 2011 年月日时前到南京市浦口区泰山街道大桥北路77号电信大楼317室领取有关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

2.踏勘现场时间:领取招标文件后2天内,由投标人自行组织。

3.如对本招标文件及合同有疑问之处,请于 2011 年月日时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南京市浦口区泰山街道大桥北路77号电信大楼317室。或传真至025-********魏洁华收,或扫描至邮箱weijiehua@https://www.wendangku.net/doc/e73541047.html,

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日)将投标文件送达南京市浦口区泰山街道大桥北路77号电信大楼317室,逾期未收到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相关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十一、响应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

1.响应招标文件:

1)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

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2)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如发现招标文件有缺页漏项或附件不全的,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全。

3)投标人对审阅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不清,造成漏报,少报,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招标文件的澄清:

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含图纸、工程量数量)和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 2 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投标人中标后,若有漏项或不明确的地方视为投标人已包含在综合报价中,不予调整。投标报价即为合同价,如图纸无变更,结算时不作调整。

2)所有问题的解答,将在2 个日历日内提供给所有投标人。由此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以修改通知书的方式发出。

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自行做出的解释、推论和应用,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误解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负责。

十二、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日期一天前,招标人都可能会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修改通知将送达每一投标人。

3.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修改通知为准。

十三、投标截止期:

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将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

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的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3.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

4.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5.提供报价表及预算书的电子版

十四、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

递交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

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通知,应按按本文件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字样。

3.投标截止以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十五、开标、评标与定标

1.开标: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退回投标人。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废标处理:

1)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函的;

2.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组织进行。

3.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投标文件符合性进行审查:检查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2)技术标评审:对投标单位的施工方案、施工工期措施、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措施、企业资信能力、班组人员资信以及投入本工程的技术力量及业绩等综合评价。技术标为符合通过制,技术标未通过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下阶段评审。

(3)商务标评审:对商务标内容进行符合性、报价合理性等评审。

4.定标办法: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中,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完善,技术可靠,费用合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招标人有可能综合其他技术标因素,如不选择最低投标价之投标人作为中标人,投标人在此表示理解,且无需招标人任何解释。

十六、投标文件的澄清

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在公开的场合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将按下述原则进行修正:

1)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十七、其他: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取消今后本公司一切项目的投标资格。

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将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4.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5.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按前条规定作废标处理:

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2)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注:除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外,投标文件加盖分支机构公章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均为有效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5)投标文件无法区分正、副本的;

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6)评标和定标将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前30个工作日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前30个工作日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十八、合同授予:

1.中标通知:

1)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中标单位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7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后,招标人将电话通知所有未中标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

4)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

5)本工程严禁转包,若发生转包现象,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处以合同总价的20%罚款;并暂停支付进度工程款。

2.合同签订:

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

2)发出中标通知书10日后招标人将向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为合同内容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的记录和中标人在询标时的承诺等均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5)如果中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内容签订合同,招标人将有充分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另行确定中标人。

6)投标人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甲方竣工验收合格

后由工程部退还(不计息)

十九、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中标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中标人取得中标通知后3日历天内向招标人相关部门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一式叁份。

二十、工期延误:

如需顺延工期,应为招标人的原因引起的重大设计变更且工程量变化较大(超过单项工程总量10%),且应由中标人提出工期顺延的书面申请,由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并交由招标人同意;顺延理由必须实际造成停工、窝工,中标人方可提出顺延申请。中标人申请顺延工期的,应严格按照合同条款规定进行签证,并经招标人同意。未签证的,在工程结算时,不给予工期顺延;除上述因素外,中标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停止施工。否则,每停工一天应向招标人支付人民币伍万元违约金。

二十一、竣工验收与结算:

1.质量等级:一次性验收合格。

2.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和验收均按照设计施工图纸上的说明及现行国家、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批准或颁布的规范和标准执行。

3.中标人提供竣工资料的约定:工程竣工后,中标人按国家工程施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在竣工验收15个工作日前提供五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图(其中应有贰份原件)

二十二、违约、索赔和争议:

1.违约:

本合同中关于中标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1)因中标人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应赔偿工期延误给招标人带来的损失。中标人应按每拖延1日向发包人支付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造成招标人未按时交付所引起的经济损失,中标人需赔偿其相应损失。

2)因中标人的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等级,按承包合同价款的3%承担违约金并应无条件返修至本工程所要求达到的质量等级,经有关部门及招标人验收通过后,方可交付使用。

3)中标人选派承担本工程施工任务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管理班子主要成员,在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人员更换,在接到中标通知后七日内以上人员必须到位,并在工程开工至竣工期间所配备人员均需在岗,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因刑事犯罪、伤病丧失工作能力等确属不能履行职责需要变更的,所变更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

中标时的条件,并经招标人同意,否则视为违约,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同时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应承担终止合同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中标人擅自变更项目管理班子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如下:

擅自变更项目经理按合同总价的1%承担违约责任,变更其他人员按10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4)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在使用前两日内到位并安装调试到位,否则视为违约,中标人每个日历日按1000元/(台·次)承担违约责任。在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其设备的性能和规格不得低于投标承诺书和施工组织设计所采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否则一经发现中标人按1000元/(台·次)承担违约责任。

5)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设备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的合格产品,并在使用之前经建设、监理、设计单位共同确认,否则每发现一次中标人按5000元/次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其他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更换、返工等)。材料以次充好一经发现须无条件返工;若经鉴定可使用,在征得发包人及相关工程师同意后,可不返工,但承包人须赔偿该产品价款、安装及返工费用。

6)中标人拒不执行合同条款和相关工程师的书面指令通知的,招标人有权拒付或延付进度款,由此造成招标人的经济损失,中标人应予以赔偿。

7)每月甲方组织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经检查不合格或整改后达不到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将承担下个阶段工程进度款1%的违约金。

8)招标人不定期地进行质量巡检,发现质量不合格、不符合要求、不符合规范或成品保护不力的,视同违约,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限及时返工、修复,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应向招标人支付10000-50000元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

第二章合同

发包人(全称):江苏乾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天华硅谷庄园篮球场塑胶垫工程施工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如下:

一、工程名称:天华硅谷庄园篮球场塑胶垫工程(包工包料)

二、工程地址:南京市浦口区硅谷项目现场

三、工程内容:

1、5mm厚PU塑胶面层,含基层水泥砂浆找平处理,颜色见图纸及实际现场需要。

2、结算时乙方凭甲方成本控制部、工程部、物资部签字认可的供货单按实结算。实际供货量超合同量20%以上时,甲方有权另行组织招标。

四、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由甲方指定。

五、质量要求、验收规范:

1、工程质量等级合格,必须达到国家、项目所在地相关规定以及招标人所提供的相应

施工图纸的验收标准。

2、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及项目所在地验收规范、规程标准,所有进

场材料必须提供质量保证资料,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及项目所在地安全操作规程,如施工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费用及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诉因此带来的相关损失。如出现质量问题,除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外,还应承担甲方损失额双倍违约金。

六、合同价款及结算

1、本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计价,数量暂按甲方招标数量,单价为乙方自报固定综合单价,该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费、包装费、安装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施工措施费、水电费、税金、保修费、等所有费用,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及合同所包含的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等。双方凭甲方签单结算后,乙方无权要求甲方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2、合同价格:本合同暂定总价为元,(人民币大写):元整。

固定综合单价:元/m2包干,其中塑胶面层:元/㎡,基层水泥砂浆找平层:元/㎡;暂定面积:m2,具体工程量以甲方核定的现场竣工面积为准。

七、付款方式

1、乙方施工结束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凭甲方出具的书面竣工验收证明且结算审核后付至结算审核总价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并于工程保修期满后15天内付清;款项均不计利息。

2、双方约定:质保金的支付须经使用或管理单位出具无质量问题的证明方可付款。

3、每次付款前,乙方须提供相同金额的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正式发票,付至结算总价95%时,乙方提供的发票总金额应等于合同结算总价(含质保金)。

4、乙方施工时发生的水电费用、违约金等应在支付当期工程款中扣除。

八、结算:

1、关于竣工结算程序的约定:本工程竣工结算由甲方工程部初审,再报由甲方成本部审核,最终由甲方成本中心审定。

3、本合同结算总价应以下列方式确定:

1)结算总价=合同综合单价×按甲方验收合格的实际施工面积+工程实施变更增加部分+工程实施变更减少部分。

2)变更增加部分必须执行甲方《股份公司现场签证管理制度》(SNUC-MS-CC-201013)3)待乙方供货、施工完毕后,凭甲方工程部、成本控制部、成本中心共同签署的供货、安装验收合格单与甲方进行结算。

九、货物包装、运输条款

1、乙方提供的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确保货品在正常运输和保存条件下不致遭受损害。乙方不应回收包装物。

2、乙方应自行承担本工程有关货物的运输、保险等费用。货到工地由乙方自行负责卸货及安装。

十、售后服务

1、本工程保修期为贰年,自本项目验收合格并实际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如乙方所施工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则乙方在接到甲方发出的通知后48小时内应无偿修复完毕。如乙方未能在上述时限内提供维修更换服务,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乙方除应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向甲方给付相应的违约金,具体金额为甲方实际向第三方支付的维修或更换费用。对于乙方应负担的上述费用,甲方有权从

乙方质保金中直接予以扣除。

2、质保期内更换或维修的部位其保修期在更换或维修验收后重新起算,直至所有部位未经维修的期间超过法定保修期限。

3、甲方所有扣付事项在具有一定的书面证据加以佐证的情况下,只需书面告知乙方而无需征得乙方的认可;乙方应当在质保金被扣减后十日内将质保金补足,逾期不补的,按照不足部分金额的万分之三每日向甲方承担逾期期间违约金直至补足之日止。

4、乙方需预留足够数量的同质同色塑胶地面,作损坏时更换用。

十一、违约责任

1、如乙方所供货品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或与其提供的样品不符或存在色差等情形,则乙方应免费负责更换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工期不予顺延。如乙方未能及时更换或更换后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暂定总价3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支付了违约金后,仍不能弥补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则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2、如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供货品,则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向甲方给5000元/天的违约金。迟延供货达10天或因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供货品导致甲方的整体工程进度滞后,则乙方应按本合同总价款2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有权解除本合同。如乙方支付了违约金后,仍不能弥补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则甲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3、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将货物运输至约定地点,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货物运输事宜,乙方应按本合同总价款5%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原因,乙方不能按甲方指定地点送达,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需负责提供书面证明。

4、如乙方未能妥善包装货物导致发生货物破损等问题,则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并无偿向甲方补齐货物。

5、因产品质量或乙方原因导致的施工缺陷在塑胶地面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第三方人身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向第三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若由此给甲方也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6、乙方与第三方就产品质量或施工质量问题而导致的赔偿数额无法达成一致的,若第三方因产品质量或施工质量损失赔偿问题将甲方诉至法院的,除法院的赔偿判决由乙方承担外,乙方还需向甲方承担5000元/个诉讼案件的名誉损失赔偿。向第三方的赔偿和

对甲方的赔偿均从乙方未结算的款项中直接扣付。

7、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法定事由单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将甲方已给付的合同价款向甲方返还并承担10%违约金。如乙方在承担了相应的违约责任后,仍不能弥补其擅自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则乙方还应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8、在合同履行期间,非乙方原因导致合同终止、解除或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与乙方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据实结算。

9、乙方提供的产品及施工不符合质量要求应无条件更换或返工、直至达到国家质量标准,工期不予顺延,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须在甲方发出合同解除通知后10日内无条件退出施工现场,并承担工程总造价的10%违约金。若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10、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应赔偿工期延误给甲方带来的损失。乙方应按每拖延1日向发包人支付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迟延达十日或因迟延造成甲方未能按时交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11、因乙方的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等级,按承包合同价款的3%承担违约金并应无条件返修至本工程所要求达到的质量等级,经有关部门及甲方验收通过后,方可交付使用。

12、乙方选派承担本工程施工任务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管理班子主要成员,在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人员更换,在接到中标通知后七日内以上人员必须到位,并在工程开工至竣工期间所配备人员均需在岗,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因刑事犯罪、伤病丧失工作能力等确属不能履行职责需要变更的,所变更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中标时的条件,并经甲方同意,否则视为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承担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擅自变更项目管理班子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如下:

擅自变更项目经理按合同总价的1%承担违约责任,变更其他人员按10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13、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在使用前两日内到位并安装调试到位,否则视为违约,乙方每个日历日按1000元/(台·次)承担违约责任。在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其设备的性能和规格不得低于投标承诺书和施工组织设计所采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否则一经发现乙方按1000元/(台·次)承担违约责任。

14、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设备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的合格产品,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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