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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AA区学前幼儿园招生简章

2018年AA区学前幼儿园招生简章
2018年AA区学前幼儿园招生简章

2018年AA区学前幼儿园招生简章

根据《2018年AA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及有关文件精神,学前幼儿园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范围

1. 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为2018年秋季小班报名和登记对象。

2. 2012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未在本区入园的儿童,可进行中、大班插班登记。录取与否视有无插班名额而定。

二、报名对象

1. 持有在2017年12月31日前(含2017年12月31日)入户的半淞园街道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

2. 持有在2017年12月31日前(含2017年12月31日)办妥的半淞园街道内房产证的适龄上海户籍儿童(产权人是父母或儿童本人的有效)。

三、登记对象

1. 持有在2018年1月1日(含2018年1月1日) 后入户的半淞园街道常住户籍(户籍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的有效),且愿意服从统筹的适龄儿童;或者持有在2018年1月1日(含2018年1月1日)后入户的、招生区域内集体户籍,且愿意服从统筹的适龄儿童;或者持有在2018年1月1日(含2018年1月1日) 后办妥的半淞园街道内房产证的(产权人是父、母或儿童本人的有效),且愿意服从统筹的上海户籍适龄儿童。

2. 父母一方持半淞园街道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经审核居住证和“积分通知书”(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积分通知书上显示的居住地在半淞园街道内,且注明登记儿童本人为同住子女)后予以登记。

3. 父母一方持半淞园街道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但未申请积分或积分未达到标准分值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持半淞园街道有效“临时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网上填妥“AA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幼儿园打分表”,到幼儿园现场登记并提交相关证明审核后确认评分。录取与否视学额和打分情况而定。由于名额有限,请上述家长在网上登记时务必同时选择公益性民办幼儿园填报。外籍、港澳台儿童参照此条。

四、报名、登记办法

1. 本次报名、登记采用“网上信息填报+现场确认”的办法。

2. 具体招生办法详见“AA教育信息网”(www.******)→“2018年AA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3. 网上信息填报操作流程:点击“AA教育信息网(www.******)→公示公告→幼儿园报名(登记)信息填报入口→选择相关报名登记入口”

五、报名登记、现场确认日期及地点

1. 网上信息填报:2018年4月16日――5月12日

2. 现场确认:2018年5月12日、13日

3. 现场确认地点:学前幼儿园总部(制造局路365弄4号)

六、现场确认需要材料

现场确认需要携带幼儿。

1. 符合报名范围的,在完成网上填报后,在预约时间段携带儿童户籍证明、房产证、预防接种卡等印证网上信息的相关材料供确认时审核。

2. 符合登记范围的,在完成网上填报后,在预约时间段按要求携带印证网上信息填报材料的儿童本人及父母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交幼儿园审核。

七、录取办法

1. 根据《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本园采取免试入园办法。

2. 符合报名、登记范围的本街道户籍(房产)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依据一定的条件由区教育局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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