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学生损坏公物赔偿通知单

学生损坏公物赔偿通知单

学生损坏公物赔偿通知单
学生损坏公物赔偿通知单

学生损坏公物赔偿通知单

之家长:

您子女现在在学校弄坏了学校学生床铺,根据学校制度的有关规定,损坏公物需照价赔偿,望您接到通知后于2011年10月28日前到学校确认,与学校商讨赔偿办法,特此通知。

雍里乡大洞小学

2011年10月26日

学生损坏公物赔偿通知单

之家长:

您子女现在在学校弄坏了学校学生床铺,根据学校制度的有关规定,损坏公物需照价赔偿,望您接到通知后于2011年10月28日前到学校确认,与学校商讨赔偿办法,特此通知。

雍里乡大洞小学

2011年10月26日

学生损坏公物赔偿通知单

之家长:

您子女现在在学校弄坏了学校学生床铺,根据学校制度的有关规定,损坏公物需照价赔偿,望您接到通知后于2011年10月28日前到学校确认,与学校商讨赔偿办法,特此通知。

雍里乡大洞小学

2011年10月26日

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GB6017.1-20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 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1、损坏公物要主动及时报告班级公物管理员,由公物管理员报告总务处办理赔偿手续。 2、无意人为损坏公物按实际修理赔偿修理费用。 3、有意的损坏公物按实际修理的1---2倍标准付赔偿费。 4、损坏公物不承认错误者,将给予批评教育及纪律处分。 5、教室公物损坏,需先交赔偿金后修理或由班主任申请先修理后支付赔偿金。 6、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1)课桌桌面一张50元。 (2)学生椅椅脚一把30元,椅面20元,椅背撑10元,橡皮脚套一只1元。 (3)日光灯管一支10元,灯座30元,开关一只8元。 (4)铝合金大玻璃窗一扇90元,玻璃60元;铝合金小玻璃窗一扇60元,玻璃40元;教室、寝室门上风窗玻璃一块5元。 (5)教室玻璃黑板损坏一块150 (6)门损坏根据不同程度赔20一120元。

(7)电风扇调速器一只30元。 (8)讲台根据损坏程度赔30~100元。 (9)床根据损坏程度赔20一100元。 (10)面盆架根据损坏程度赔20一60元。(11)衣柜根据损坏程度赔20一80元。 (12)铁皮柜一只100一200元。 (13)教师财产根据损坏程度按半价至全价赔偿。(14)未包括的内容按情况制定赔偿金额

她含着笑,切着冰屑悉索的萝卜,她含着笑,用手掏着猪吃的麦糟,她含着笑,扇着炖肉的炉子的火,她含着笑,背了团箕到广场上去晒好那些大豆和小麦,大堰河,为了生活,在她流尽了她的乳液之后,她就用抱过我的两臂,劳动了。大堰河,深爱着她的乳儿;在年节里,为了他,忙着切那冬米的糖,为了他,常悄悄地走到村边的她的家里去,为了他,走到她的身边叫一声“妈”,大堰河,把他画的大红大绿的关云长贴在灶边的墙上,大堰河,会对她的邻居夸口赞美她的乳儿;大堰河曾做了一个不能对人说的梦:在梦里,她吃着她的乳儿的婚酒,坐在辉煌的结彩的堂上,而她的娇美的媳妇亲切的叫她“婆婆”…………大堰河,深爱她的乳儿!大堰河,在她的梦没有做醒的时候已死了。她死时,乳儿不在她的旁侧,她死时,平时打骂她的丈夫也为她流泪,五个儿子,个个哭得很悲,她死时,轻轻地呼着她的乳儿的名字,大堰河,已死了,她死时,乳儿不在她的旁侧。大堰河,含泪的去了!同着四十几年的人世生活的凌侮,同着数不尽的奴隶的凄苦,同着四块钱的棺材和几束稻草,同着几尺长方的埋棺材的土地,同着一手把的纸钱的灰,大堰河,她含泪的去了。这是大堰河所不知道的:她的醉酒的丈夫已死去,大儿做了土匪,第二个死在炮火的烟里,第三,第四,第五而我,我是在写着给予这不公道的世界的咒语。当我经了长长的飘泊回到故土时,在山腰里,田野上,兄弟们碰见时,是比六七年 学习计划表 周一至周五

财产保护责任书

学生社团联合会财产责任协议书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生社团财产管理,明确责任界限,杜绝人为的损坏、财产流失,减少学院财产的损失程度,真正做到人尽其美,物尽其用,特制定财产保管责任协议书: 一、责任界限 1、学生社团活动室内财产属本社团使用,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实施,属社团共同使用的财产,由社团成员共同负责,若有损坏(未找到损坏人的),由该社团成员共同赔偿。 2、社团负责人对活动室内财产应全面负责,应对社团成员开展经爱护公物全面的教育,不损坏公物,若有损坏,应责成当事人赔偿。 3、社联对活动室内财产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除及时维修外还作好记载,通报情况,兑现赔偿,问题严重的,按照校纪校规处罚。 二、交付使用与验收办法学期初,社联将按各社团具体情况,分配桌凳,并将完好的的门窗玻璃、讲桌等,交付给各社团使用,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应当面核实,并在财产保管责任协议书上签字,其社团财产的管理责任,由社联承担,社联要做好此工作。 学期末,由社联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完毕,该社团负责人管理责任终止。若不按此程序操作的,其责任在该社团负责人,在评先时,作一票否决论处。 三、赔偿 (1)损坏公物,应照价赔偿(看配套校产及价格表,表未列出的物品按总务处进价赔偿);如当事人或班级按规定时间自行修好的,总务处可视情况免予赔偿。 (2)因故意破坏公物的,根据情节和认识态度进行赔偿,情节恶劣的,要进行罚款和给予纪律处分。

(3)损坏的财产,经赔(罚)款处理后才给予调换或修理。 (4)公物损坏严重、或多次损坏公物,匿情不报告或包庇的社团,取消先进学生社团的评选资格。 (5)赔偿维修操作办法:下达赔偿通知单,按照总务处办事程序进行报修和验收,院团委督促落实。 (6)如果乙方没有做好财产移交工作,将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甲方:乙方: 院团委(签章) 年月曰年月曰本财产保管责任书、财产清单壹式叁份,院团委、院社团联合会、社团各执壹份

损坏公物赔偿制度

学生损坏公物赔偿制度 “爱护公物人人有责,损坏公物必须赔偿”。学校所有财产均属国有资产,根据“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的校产管理原则,为明确权利和责任,牢固树立“爱护公物光荣,损坏公物可耻”的思想,避免一切损坏维修费用都由学校买单的现象,形成人人爱护公物的良好习惯。让每一个学生明确赔偿制度,清查损坏公物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损坏方式:分自然损坏和非自然损坏。 1、学校公物确属自然损坏,原则上不列入赔偿范围。 2、学校公物受到非自然损坏,必须区分不同情况由损坏者给予赔偿。 二、责任认定: 公物损坏,由校区负责追查。查清责任的,应由损坏者给予赔偿。无法确定责任人的,由校区承担,学校从校区奖励资金中扣除。 三、赔偿办法:总务处加强公物维修管理,严格履行维修签字手续。本着有损坏,及时发现,及时维修的原则。每月总务处和德育处对校区进行公物和校产检查,对长时间损坏无发现的情况,对校区进行通报批评。 赔偿分现金赔偿和实物赔偿两种形式。 1、损坏公物后,损坏者应主动及时报告班主任,班主任再报告教导处,并办理损坏赔偿手续。赔偿完成,校区报总务处维修。 2、原则上应在当日一次交清赔偿款。 3、现金赔偿,按照公物损坏赔偿制度的规定的金额,交校区教导处。 4、实物赔偿,按照原物、原样、原位进行赔偿,由损坏者应限期 (一般3日内)负责维修好。 5、无意人为损坏公物,按实际修理费用进行赔偿。 6、故意人为损坏公物,按实际修理费用2-3倍标准进行赔偿。 7、损坏公物后,隐瞒不报,校区发现后查问班级的,按实际修理费用2-3倍标准进行赔偿。 四、处理处罚: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从严处理,从重处罚(赔偿金为破坏价值的3-5倍)。 (1)故意损坏或唆使他人者,按情节轻重加倍赔偿,并根据认错态度给予必要的处分; (2)屡教屡犯,知错不改者; (3)有人证、物证拒不承认,态度恶劣者; (4)知情不报,包庇隐瞒者。 五、举报奖励: 对举报故意损坏公物的人,学校对举报人进行保密,并对举报者所在班级每人次奖励1分,记入班级量化考核成绩,并对举报学生进行重奖。 六、赔偿标准: 1、课桌桌凳:课桌椅每套120元。木质桌腿折断每根20元。

幼儿园维修、公物、报损管理制度教学文案

文件编号: 版本/更改:A/0 发布时间:年月日 广东卓思道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幼儿园报修、赔偿、报损制度》 制定: 审核: 批准:

广东卓思道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幼儿园报修、赔偿、报损制度(试行) 为规范卓思道下属幼儿园财产、设备是保证幼儿园教育教学顺利进行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随着幼儿园办学条件的不断完善,使用、管理好校产、设备尤为突出和重要,在切实保管好财产的同时,但由于使用时间长,使用频率大等原因,总有一些校产及设备需要修理、报损、报废、更换。为了更好地做好这一工作,使幼儿园财产、设备发挥最大程度的使用价值及延长使用寿命,特拟订本制度。 一、幼儿园报修、赔偿、报损管理部门 后勤公司负责幼儿园维修、赔偿、报损、更换的统筹管理,使学校财产、设备发挥最大程度的使用。 幼儿园仓管员负责幼儿园设备需要修理、报损、报废、更换统计具体实施维修工作,包括幼儿园的日常维修登记造册等工作。 二、财产设备报修制度 (一)领用的校产设备,使用前必须细阅使用说明,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出现故障,查明原因,及时报仓库 管理员统一安排维修处理。 (二)班级财产设备损坏报修,须由班主任填写财产设备“报修单” 送交仓库管理员。 (三)教师办公设备和专用教室财产设备报修,由各处、室、办、负责人或使用者本人,填写“财产设备报修单”,送交仓库管理员。 (四)经仓库管理员核定,属于自然损坏的,小的故障,当天报修,当天修复;较大的故障,仓库有配件的,二十四小时内修复;

若仓库无配件,需请人修复的,七天内修复。特殊情况需由仓 库管理员及时说明原因。 (五)如报修延缓会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事项,可申请由园长批示限时修复。执行不力,导致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则追究仓库管 理员及相关人员责任。因仓库管理员工作人员无故推迟维修时 间或服务态度不当,轻者要经济处罚,重者给予批评并扣除半 个月考核奖金。因报修负责人没有及时填写报修单、导致财产 二次损坏、设备长期损害,遭到家长投诉,轻者要经济处罚, 重者给予批评并扣除半个月考核奖金。 (六)经仓库管理员鉴定,属于人为损坏的,查明原因后,按《卓思道教育公物维护条例》赔偿后,按第4条规定时间修复。 (七)教师公寓水电维修及房门,办公桌换锁等。免收人工费,材料费由报修宿舍人员支付,学校财务室统一扣除执行。 三、财产设备赔偿制度 (一)、全校财产主要由教室财产、寝室财产、办公设备和公共财产四部分组成(公共财产指:专用教室财产设备、体育器材、音乐器材、实验器材、校园绿化等设施)。实行“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的管理原则。 1、班级课室由班主任负责; 2、功能室、辅导室、活动室等由管理老师负责; 3、无专人管理的公物(如路灯、安全指示牌等)被学生损坏时, 凡目击教职工均有责任报办公室。 (二)、财产损坏赔偿、处罚规定: 1、由仓库管理员及相关教师负责财产设备损坏的鉴定。 2、赔损公物价格由财会部据实查报,使用寿命有严格规定的公物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学校公物是国家的财产,为了增强全校师生爱护公物的自觉性,强化责任意识,树立人人有责的主人翁意识,尽量减少财产损失,惩处故意损坏行为,在全校形成“爱护公物光荣,损坏公物可耻”的风气,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院公物按照“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失)坏谁赔偿”的原则实行责任管理制度。赔偿范围:校内用于教育、教学及生活的设施和装备。本规定适用于本校及附属第一医院全体师生员工、医护人员及相关人员。 第二节责任管理部门 第三条后勤处为学校家具等公物的一级管理部门,负责全校范围内家具等公物设施的维修、更换和监管。 第五条学生工作与就业处、国际交流处作为中国学生及留学生的主管部门,协助后勤处做好学生公寓的公物管理,负责学生爱护学校公物的引导和教育工作。 第六条各院系(部)、各行政处室、国际交流处、附属第一医院以及下属科、室、班级等分别为二级、三级管理,负责对使用的办公室、仓库、教室、实验室等场所的日常公物管理应予以重视,并指派一名公物管理责任人报后勤处备案。 第七条国际交流处、各院系(部)作为学生的直接管理者,是

所属学生公寓和教室公物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考核所属学生公寓和教室公物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第八条各教学楼公共教室由教务处直接管理。 第三节管理实施细则 第九条公物清查实行“三查”制度:每一学年,学校进行一次全校大清查;每一学期,学校各二、三级管理部门自行核查登记造册,并上报数据,后勤处对部分部门进行帐目、实物抽查,并将结果向全校通报。 第十条公用家具由二级或三级管理责任人负责监督管理,凡超标准占用的或闲置的家具等公物不能擅自处理或者任意丢弃,须上报后勤处以便合理调配。 第十一条全校办公桌椅的领用均按个人办理、建卡,由使用人负责保管。新增人员由调入部门的公物管理员到后勤处办理领用手续;调离人员离校前须将所借家具归还后勤处销账,由后勤处盖章后方可离校。 第十二条各部门在更换公物管理员时,须办理工作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要在移交清单上签名,否则,因交接不清造成公物丢失或台账不明的,要追究部门领导及公物管理员的责任。 第十三条学生宿舍内所有公共财产,由全体宿舍成员共同保管,爱护使用,学生不得改装、拆卸、挪动家具和电器,在布置寝室时,不得使用铁钉、油漆、刀具、涂改液、墨、胶水等致使家具、墙面破坏,应保持门窗、家具、墙壁的整洁。调整宿舍时,各院系(部)

学生宿舍物品损坏、丢失赔偿管理规定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学生宿舍物品损坏、丢失 赔偿规定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78851学生宿舍物品损坏、丢失赔偿规定Provisions for Damage and Loss of Student Dormitory Item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学生宿舍物品损坏、丢失赔偿规定 为加强公寓物品及设施管理,保障各种设施的正常运行,积极为同学们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及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物品在学生入住公寓后,公寓中心与住宿学生进行统一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本验收的物品状况。 (二)公寓设施维修工作由公寓服务中心维修组负责,不属于正常维修范围内的项目应在公寓中心交纳赔偿金后予以维修。特殊情况下可以先维修后交费。 (三)公寓设施的自然损坏、老化及质量原因需维修的,由公寓中心免费负责维修。 (四)下列情况不属于免费维修范围: 1.公寓各种玻璃和纱窗;

2.桌椅板凳断裂; 3.水龙头开关断裂; 4.桌面、壁橱、储物柜破损; 5.插座因使用劣质电器或大功率电器烧坏; 6.电视、电风扇及各种插座破损; 7.地面、墙面污染、破损; 8.床板断裂; 9.洗刷池、蹲便器、水箱破裂、部件断裂; 10.管道破裂及下水道堵塞; 11.人为原因造成门锁、门把手损坏; 12.各种线路人为造成的破损。 (五)楼长下发赔偿通知单,宿舍舍长到公寓中心办公室交费后,楼长下发维修单予以维修。 (六)特殊情况下,为保证安全或节约资源,可在下发赔偿通知的同时予以维修。 (七)接到赔偿通知单不办理赔偿手续的,每超一天加收1%元的赔偿金,损坏设施维修费直接从公物押金中扣除。 (八)宿舍内设施损坏、物品丢失的,由责任人予以原价

学校公共财物损坏赔偿制度

学校公共财物损坏赔偿制度 为加强学校公共财物管理,树立全体师生爱护公物意识,完善后 勤维修保障工作,特对学校公物损坏作出如下赔偿规定: 一、赔偿要求 1. 学校一切公共财产及其设备等未经主管校长批准,均不准任何 人自行拆毁或丢弃,有违者照价赔偿。 2. 凡属自然损耗而引起的损坏,由学校负责维修;凡属人为损坏 的,一律进行赔偿,包括全体教职工和学生。 3. 教室、寝室、职工宿舍的公共财物因故意人为、嘻闹等原因引 起的损坏,凡能追查出直接责任者均由直接责任者赔偿,如无法追查 直接责任者,均由本室全体人员共同负责赔偿。 4. 公共走廊、卫生间、教职工公寓以及校园内其它公共辅助教学 设施因故意人为、嘻闹等而导致公物损坏者,由具体行为人负责赔偿。 如果查不出行为人,由该公物所在部门的负责人赔偿。 5. 所有公共财物经调查核实属于无意损坏,按原价的50%一80% 由直接责任人负责赔偿。 二、赔偿标准: 1. 水电设施:按市场购入价等额赔偿,可修复者赔偿维修费用。 2. 桌、凳、床等用品:按损坏程度赔偿维修费用,导致报废者作 价赔偿。 3. 铝合金、铝塑门窗、防盗窗(网):按损坏程度赔偿维修费用,导致报废者作价赔偿

4. 窗户玻璃设施:按规格、平方数,参照市场价照价赔偿。 5. 树木、草坪:按学校购入价等额赔偿。 6. 体育设施:塑胶跑道按损坏程度及面积赔偿修复费用,其他体育设施和设备按损坏程度赔偿维修费用,导致报废者作价赔偿。 7. 实验仪器和设备:按学校购入价等额赔偿。 8. 微机设备:赔偿维修费用,导致报废者全额赔偿。 9. 建筑设施:根据损坏程度及性质,参照市场时价赔偿。 10. 其他公共设施:校园内的各种标志牌、宣传栏等设施全额赔偿。 三、赔偿办法:赔偿金额由总务处维修人员做出实际调查后告知学部政教处主任,双方均无异议后,由总务处填写公物损坏赔偿单,由政教处责成赔偿人赔偿,并于收到赔偿单三日内办妥有关财务手续。逾期未办理,赔偿人为学生,将直接追究学部负责人责任;赔偿人为教职工,将直接追究教职工本人责任,加大赔偿处罚力度。将财务科收费依据交予总务处维修人员后,方可进行维修。 四、对能检举、揭发他人故意损坏公物,而经调查属实的给于检举揭发人奖励并以资鼓励。 五、其它未尽事宜,视情况酌情处理。 沁阳市永威学校 2014.11.27日 公物损坏赔偿单

公物赔偿规章制度5篇

公物赔偿规章制度5篇 损坏公物赔偿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物业管理,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配合学校的德育教育,特对学校公物损坏作出如下赔偿规定: 一、凡属自然损耗而引起的损坏,由学校负责维修。 二、凡属人为原因而导致公物损坏者,由行为人负责赔偿。如果查不出行为人,由该公物所在位置的责任(或承包)单位负责赔偿。寝室内物品损坏而查不出原因者,由本寝室同学集体赔偿。 三、对于故意损坏公物者,除按规定赔偿外,学校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赔偿标准: 1、水电设施:按市场购入价等额赔偿,可修复者赔偿维修费用(含弱电) 2、桌、凳、床等用品:按损坏程度赔偿维修费用,导致报废者作价赔偿。

3、铝合金、防盗窗(网):按损坏程度赔偿维修费用,导致报废者作价赔偿。 4、玻璃设施:按规格、平方数,参照市场价照价赔偿。 5、树木、草坪:按学校购入价等额赔偿。 6、体育设施:体育设施和设备按损坏程度赔偿维修费用,导致报废者作价赔偿。 7、实验仪器和设备:按学校购入价等额赔偿。 8、微机设备:赔偿维修费用,导致报废者全额赔偿。 9、建筑设施:根据损坏程度及性质,参照市场时价赔偿。 10、其他公共设施:校园内的各种标志牌、宣传栏等设施全额赔偿。 五、本规定自宣布之日开始实施、执行。

为完善学校公共财物管理制度,全面贯彻落实《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使学生养成爱护公物的良好道德品质,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各班级教室、宿舍门窗、玻璃、桌凳、双层钢床、灯具、黑板、讲桌、宿舍内公物由总务处、管理员负责登记造册,由使用班级班主任签字、负责管理,不得丢失、损坏。 二、教室、宿舍内外的墙壁,教室前楼道栏板磁砖,由所在班级维护其整洁不能有划痕、脚印、球印等现象。公共场所(梯间、楼厅)的门窗、玻璃、灯具、开关、墙壁分到班级管理,由班主任全面管理。 三、对上述公共物品,学校由管理人员定期检查(一月一次)。如在教室、宿舍内有丢失、损坏现象,墙壁、楼梯有磁砖损坏、划痕、脚印、球印等现象,按规定由损毁人(或责任人)赔偿,如查不到损毁人(责任人)时,由责任班级赔偿。(公共场所的物品如有丢失或损坏现象,由责任班级追查损坏人) 四、学校管理人员应配合宿舍管理人员每月检查公物,发现有损坏现象,立即查找损坏公物人和责任班级,及时通知班主任,

物品损坏管理办法

公司物品管理及损坏赔偿办法 为了规范公司管理,强化物品管理责任制,现特制定以下条例: 1.公司对物品的管理本着“谁使用,谁负责;谁保管,谁负责”的宗旨,要 求各部门做好本部门物品的保管和维护。 2.对于放在公共部位的办公用具、用品等,需要各部门共同做好维护工作。 3.对在工作中使用或保管不当,疏忽大意等主观因素造成公司物件的损坏,公 司按物品价值和损坏情况酌情予以,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严重者予以赔偿及罚款。 4.以下物品如有损坏,处以50-500元罚款: 办公行政桌、椅、储物柜、展示柜、告示板、报夹、电话机、碎纸机、吸尘器、饮水机、厨房设备及厨具用品、餐具、茶具及可固定物品等;损坏物品可以维修的,维修费用当事人自行承担,无法维修的,根据物品价值比例进行赔偿。 5.以下物品如有损坏,处以500-1000元罚款: 传真机、复印机、打印机等商务设备、投影机、点钞机、考勤机、电视机、空调、风扇、微波炉、电冰箱、装饰画、鱼缸、落地钟等; 损坏物品可以维修的,维修费用当事人自行承担,无法维修的,根据物品价值比例进行赔偿。 6.对于员工在工作中确实出于无意损坏物品的,物品价值轻微的,公司对当事 人作出口头警告的处罚;对物品价值较高、贵重,且存在疏忽大意的,公司给予书面警告的处罚;并按照公司《员工奖罚制度》标准执行。 7.如故意损坏公司贵重物品,公司将直接追究当事人责任,除对当事人进行处 罚与赔偿外,公司保留对当事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8.公司制订本条例的宗旨是加强所有员工的责任心,提高员工自身素养,做到 爱护公司财物。 9.本条例范围适于所有员工,包括临时员工。 10.本管理办法由公司负责解释,必要时由公司进行修改。

学校公物管理和损坏赔偿制度

班级公物管理及损坏赔偿制度 一、学校的一切财产归学校所有,未经校长室批准,任何人不得将教室及其内财产私自借出。如有发生,经学校查实后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造成资产流失的,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二、各班级要加强对教室财产和保洁区内公物的管理和保护,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使学生养成勤俭节约、爱护公物的好习惯。 三、每学期开学初总务处对各班配发班级的财产进行检查登记,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公布,对损坏的公物除了按规定赔偿外,还将根据损坏程度扣除班级量化1~20分。 四、班级公物一旦损坏,由班主任当天报总务处,并将损坏公物当事人的赔偿款缴总务处后,总务处安排人员在最短时间内对损坏的公物更换或维修好。主动报修的不扣班级量化分。 五、如果班主任查不出损坏公物的当事人,总务处维修好以后,赔偿款将由全班学生共同承担。 六、对无意损坏公物的,由当事人进行赔偿,对故意破坏公物的,除了按规定赔偿外,还将由政教处在全体学生集会上对当事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还要给予一定的处分。 & 七、班级在无意损坏公物后,立即报告总务处,除现金赔偿、学校维修外,也可进行实物赔偿,按原物、原样、原位赔偿,或能及时自行修好,使损坏的公物恢复原样。学校将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不影响该班的量化分。 八、每学期期末根据考核情况,对管理好的班级给予表扬或奖励,对损坏公物严重的班级给予批评。 。

公物损坏赔偿标准及分值量化原则 (一)课桌凳类 1、学生课桌80元/张,桌面30元/块;讲台120元/张 2、桌面乱刻乱画10元/处 3、桌腿焊接5元/次 4、凳子50元/张,凳面25元/块, & 5、凳腿焊接5元/次,螺丝1元/个(小),2元/个(大) (二)门窗玻璃类 1、新教学楼东面窗户钢化玻璃120元/块,窗框40元/个 2、老教学楼玻璃30元/块(大), 15元/块(小),窗框30元/个 3、门500元/扇,门捎2元/个,门扣5元/个 (三)电器类 , 1、日光灯50元/套,日光灯架30元/个,灯管10元/支 2、吊扇120元/个 3、广播喇叭100元/只 4、开关等面板15元/只 5、饮水机200元/个,水桶30元/个 6、音箱200元/套,电脑、投影仪等原价赔偿 (四)其他 . 1、黑板200元/块,平面白板600元/块,挡灰条50元/根 2、班牌40元/块 3、走廊墙面按实际维修费用赔偿 (五)分值量化原则 1、金额小于等于50元的每件次1分 2、金额大于50元小于100元的每件次2分 3、金额大于等于100元的每10元1分 4、光线充足(不影响学习)未及时关灯的每次2分(包括课间操不关灯)

幼儿园维修公物报损管理制度

幼儿园维修、公物、报损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A/0 版本/更改:月日发布时间:年

广东卓思道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幼儿园报修、赔偿、报损制度 制定: 核:审 [] 键入文字1 ] 键入文字[ 版幼儿园报修、赔偿、报损制度标题:本/更改:A/0 批准:

广东卓思道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幼儿园报修、赔偿、报损制度(试行) 为规范卓思道下属幼儿园财产、设备是保证幼儿园教育教学顺利进行 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随着幼儿园办学条件的不断完善,使用、管理 好校产、设备尤为突出和重要,在切实保管好财产的同时,但由于使 用时间长,使用频率大等原因,总有一些校产及设备需要修理、报损、 报废、更换。为了更好地做好这一工作,使幼儿园财产、设备发挥最 大程度的使用价值及延长使用寿命,特拟订本制度。 一、幼儿园报修、赔偿、报损管理部门 后勤公司负责幼儿园维修、赔偿、报损、更换的统筹管理,使学校财产、设备发挥最大程度的使用。 3 版标题:幼儿园报修、赔偿、报损制度本/更改:A/0 幼儿园仓管员负责幼儿园设备需要修理、报损、报废、更换统计具体 实施维修工作,包括幼儿园的日常维修登记造册等工作。 二、财产设备报修制度

(一)领用的校产设备,使用前必须细阅使用说明,严格按照操作 规程。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出现故障,查明原因,及时报仓库管理 员统一安排维修处理。 (二)班级财产设备损坏报修,须由班主任填写财产设备“报修单” 送交仓库管理员。 (三)教师办公设备和专用教室财产设备报修,由各处、室、办、 负责人或使用者本人,填写“财产设备报修单”,送交仓库管理员。(四)经仓库管理员核定,属于自然损坏的,小的故障,当天报修, 当天修复;较大的故障,仓库有配件的,二十四小时内修复;若仓库 无配件,需请人修复的,七天内修复。特殊情况需由仓库管理员及时 说明原因。 (五)如报修延缓会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事项,可申请由园长批示 限时修复。执行不力,导致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则追究仓库管理员 及相关人员责任。因仓库管理员工作人员无故推迟维修时间或服务态 度不当,轻者要经济处罚,重者给予批评并扣除半个月考核奖金。因 报修负责人没有及时填写报修单、导致财产二次损坏、设备长期损害,遭到家长投诉,轻者要经济处罚,重者给予批评并扣除半个月考核奖金。 3 版标题:幼儿园报修、赔偿、报损制度本/更改:A/0 (六)经仓库管理员鉴定,属于人为损坏的,查明原因后,按《卓

学生损坏公物赔偿制度1234

学生损坏公物赔偿制度 2006-3-2 为了加强学校物业管理,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配合学校的德育教育,特对学校公物损坏作出 如下赔偿规定: 一、凡属自然损耗而引起的损坏,由学校负责维修。 二、凡属人为原因而导致公物损坏者,由行为人负责赔偿。如果查不出行为人,由该公物所在位 置的责任(或承包)单位负责赔偿。寝室内物品损坏而查不出原因者,由本寝室同学集体赔偿。 三、对于故意损坏公物者,除按规定赔偿外,学校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赔偿标准: 1、水电设施:按市场购入价等额赔偿,可修复者赔偿维修费用(含弱电) 2、桌、凳、床等用品:按损坏程度赔偿维修费用,导致报废者作价赔偿。 3、铝合金、防盗窗(网):按损坏程度赔偿维修费用,导致报废者作价赔偿。 4、玻璃设施:按规格、平方数,参照市场价照价赔偿。 5、树木、草坪:按学校购入价等额赔偿。 6、体育设施:塑胶跑道按损坏程度及面积赔偿修复费用,其他体育设施和设备按损坏程度赔偿维 修费用,导致报废者作价赔偿。 7、实验仪器和设备:按学校购入价等额赔偿。 8、微机设备:赔偿维修费用,导致报废者全额赔偿。 9、建筑设施:根据损坏程度及性质,参照市场时价赔偿。 10、其他公共设施:校园内的各种标志牌、宣传栏等设施全额赔偿。 五、本规定自宣布之日开始实施、执行。 为完善学校公共财物管理制度,全面贯彻落实《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使学生养成爱护公物的良好道德品质,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各班级教室、宿舍门窗、玻璃、桌凳、双层钢床、灯具、黑板、讲桌、宿舍内电话等公物由总务处、校产管理员负责登记造册,由使用班级班主任签字、负责管理,不得丢失、损坏。 二、教室、宿舍内外的墙壁,教室前楼道栏板磁砖,由所在班级维护其整洁,不能有划痕、脚印、球印等现象。公共场所(梯间、厕所、楼厅)的门窗、玻璃、灯具、开关、墙壁分到班级管理,由班主任全面管理。 三、对上述公共物品,学校由校产管理人员定期检查(一月一次)。如在教室、宿舍内有丢失、损坏现象,墙壁、楼梯有磁砖损坏、划痕、脚印、球印等现象,按规定由损毁人(或责任人)赔偿,如查不到损毁人(责任人)时,由责任班级赔偿。(公共场所的物品如有丢失或损坏现象,由责任班级追查损坏人)

学校公共财物损坏赔偿制度教学文案

学校公共财物损坏赔 偿制度

学校公共财物损坏赔偿制度为加强学校公共财物管理,树立全体师生爱护公物意识,完善后勤维修保障工作,特对学校公物损坏作出如下赔偿规定: 一、赔偿要求 1.学校一切公共财产及其设备等未经主管校长批准,均不准任何人自行拆毁或丢弃,有违者照价赔偿。 2.凡属自然损耗而引起的损坏,由学校负责维修;凡属人为损坏的,一律进行赔偿,包括全体教职工和学生。 3.教室、寝室、职工宿舍的公共财物因故意人为、嘻闹等原因引起的损坏,凡能追查出直接责任者均由直接责任者赔偿,如无法追查直接责任者,均由本室全体人员共同负责赔偿。 4.公共走廊、卫生间、教职工公寓以及校园内其它公共辅助教学设施因故意人为、嘻闹等而导致公物损坏者,由具体行为人负责赔偿。如果查不出行为人,由该公物所在部门的负责人赔偿。 5.所有公共财物经调查核实属于无意损坏,按原价的50%一80%由直接责任人负责赔偿。 二、赔偿标准: 1.水电设施:按市场购入价等额赔偿,可修复者赔偿维修费用。 2.桌、凳、床等用品:按损坏程度赔偿维修费用,导致报废者作价赔偿。 3.铝合金、铝塑门窗、防盗窗(网):按损坏程度赔偿维修费用,导致报废者作价赔偿。

4.窗户玻璃设施:按规格、平方数,参照市场价照价赔偿。 5.树木、草坪:按学校购入价等额赔偿。 6.体育设施:塑胶跑道按损坏程度及面积赔偿修复费用,其他体育设施和设备按损坏程度赔偿维修费用,导致报废者作价赔偿。 7.实验仪器和设备:按学校购入价等额赔偿。 8.微机设备:赔偿维修费用,导致报废者全额赔偿。 9.建筑设施:根据损坏程度及性质,参照市场时价赔偿。 10.其他公共设施:校园内的各种标志牌、宣传栏等设施全额赔偿。 三、赔偿办法: 赔偿金额由总务处维修人员做出实际调查后告知学部政教处主任,双方均无异议后,由总务处填写公物损坏赔偿单,由政教处责成赔偿人赔偿,并于收到赔偿单三日内办妥有关财务手续。逾期未办理,赔偿人为学生,将直接追究学部负责人责任;赔偿人为教职工,将直接追究教职工本人责任,加大赔偿处罚力度。将财务科收费依据交予总务处维修人员后,方可进行维修。 四、对能检举、揭发他人故意损坏公物,而经调查属实的给于检举揭发人奖励并以资鼓励。 五、其它未尽事宜,视情况酌情处理。 沁阳市永威学校 2014.11.27日

学校公共财物损坏赔偿制度

学校公共财物损坏赔偿制度 为了加强对公共财物的管理,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避免公共财物铺张浪费、人为损坏、流失等现象发生,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物品损坏责任认定及处理办法 1. 由于物品本身质量问题或使用时间限制而损坏,损坏公物,由学校负责及时报修,经后勤处审查属于正常损坏,免予赔偿;处理。 2. 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按原价赔偿;故意损坏的,加倍赔偿,并按学校规定给予处分。 3. 各部门公物指定责任人进行管理,如有损坏,落实责任,由责任人照价赔偿,查不清责任的由该部门集体赔偿。 4. 严禁私拉乱扯、损坏消防设施设备,如造成严重后果由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5. 提倡节约、反对浪费,对于浪费现象我们有责任有义务去制止,根据浪费情况对责任人或部门做出经济及扣分处罚。 6. 把公共财物挪作私用以及对一贯不爱护设备器材者,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推脱责任,态度恶劣,后果严重者,除责令赔偿外,将根据情节给予批评和处分。 注:公物损坏后如能主动承认错误并能及时赔偿,按公物原价进行赔偿。对于举报公物损坏并落实到人时,学校应对举报人或班级进行嘉许或适当加分,以作鼓励。 二、赔偿标准 1. 损坏赔偿: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按维修费用的 50% 100% 200%+价赔偿。 2. 丢失赔偿:同上,确系失窃者,由学校领导另行处理。 3. 赔偿责任一经确立后,后勤根据赔偿缴费单据进行维修。(如被损坏公物价格表内无价格时,根据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4. 如因公物损坏赔偿金缴费不及时,导致教学或工作不能正常开展以及造成浪费的由该责任人或部门负责人承担一切后果。根据检查问题数及问题整改数双重对学校进行考核。 四、安全检查: 发现问题并及时汇总把《安全检查整改、反馈报告单》交至校长(园长),校长(园长)根据《安全检查整改、反馈报告单》中的问题及时落实。其中物品损坏划定责任人或责任部门,根据实际损坏程度进行赔偿。 五、赔偿流程 1. 由责任人到德育处(政教处)或教务处领取公物损坏赔偿缴费证明。 2. 按公物损坏赔偿价格表填写完整。 3. 部门主管签字后到会计室缴费。 4. 后勤凭缴费证明维修或购买。

公物损坏赔偿制度(试行)

宝兴县蜂桶寨小学 公物损坏赔偿制度(试行) 学校一切器物财产都属于学校所有,为加强学校器物财产管理,提高使用效率,防止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爱护公物的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爱护公物的意识,养成爱护公物的习惯。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实行严格的公物管理制度,建立层层责任制,学校所有公物责任到人,并把爱护公物纳入班主任考核和班级评优,促使师生管理好学校公物。学校总务主任为总负责人,班主任为主要责任人。 二、各负责人负责在学期初对本班教室和功能室的公物核实无毁坏后,在管理承包责任书上签字,然后由学校负责人审核,并由各责任人签字,以此作为学期末公物清查的依据。每学期初由总务处将室内固定资产公布在墙,期末进行检查。其他时间不定期检查。如有损坏当事人照价赔偿,如属故意损坏处以重罚。如属自然损坏应由总务处核查确认后处理。 三、班级公物,实行责任制。做到人人管理,件件落实。包干到学生个人,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提倡自觉修理,自觉赔偿。严禁随意更换桌凳,更换的要先落实赔偿,再调换桌凳。后勤处追查班主任,班主任落实责任人,查不出来的由班集体负责赔偿。损坏的教学公物,要及时维修,便于教学使用。办公室的公物,由办公室负责人负责管理。如有损坏,落实责任,由责任人照价赔偿;查不清责任的由该室集体赔偿。 四、特种教室的公物,由学科教室负责人管理,损坏或丢失的后勤处追查负责人,负责人追查责任人,查不出的由负责人赔偿。后勤处学期初要和负责人签定物品管理责任书,落实管理物品的质量、数量。电脑、语音设备等在使用时不懂可多请教辅导老师,随便乱操作而损坏按价赔偿。体育室、实验室内的器材,药品等有任意丢弃到实验室外面者,视情节轻重照价赔偿或加倍赔偿。科学实验室、图书室、电脑房、音乐室、美术室等功能室,管理人员应各自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册,由总务处核实后,一式两份,进出物品应及时登记,每学期检查核对一次。如有遗失、损坏,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赔偿金额。 五、学校公共场所的设施、树木、花卉等的损坏也遵循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如属故意损坏处以重罚。 六、学校校产、物品不明去向,学校追究总务处的责任,总务处追查负责管理人的责任。 七、损坏公物,要及时报告后勤处。对正常实验或劳动时,有损坏公物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属于正常损坏,经后勤处审查,报分管校长签字可免予赔偿。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按原价赔偿,故意破坏的,加倍赔偿。 八、赔偿金额的认定和执行由总务处负责,由后勤处写出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查签字,由会计室执行,并将赔偿金交会计室入帐。 九、凡由教职工登记借出财产公物丢失损坏,由借用者赔偿。非借出财产公物丢失损坏者,由该财产公物的直接管理人赔偿。直接管理人如能提出直接责任人,则由直接责任人赔偿。 十、赔偿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原物赔偿、原价赔偿、原样修复、相类实物赔偿等四种办法。赔偿决定由总务处根据情况做出,报主管领导后实行。凡赔偿者须填写赔偿登记表并签字,在规定日期内,予以赔偿。

学校公物赔偿制度(修订)

新集九年制学校公物赔偿制度 学校公物就是学校办学得重要物质基础, 就是保证学校教育教学与师生工作学习得重要条件。为了给教育教学工作提供可靠得后勤保障,充分发挥公物在办学过程中发挥它最大效益, 同时为了保护学校得财产不受损失,在全校形成“爱护公物光荣,损坏公物可耻”得风气,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物损失赔偿得范围 1、学校所有房屋、建筑物、供排水设施、供电设施、生活设施、通讯设施、卫生、体育、娱乐等设施。 2、学校分配到各班级、处室使用或保管得一切教育、教学、办公、学习、生活用品等。 3、学校分配给个人使用及个人借用得仪器、图书等一切公物。 4、学生上课、实验、活动使用得仪器、图书、课桌凳等公共设施。 以上四款所列物资,如发生非自然性损坏或丢失,皆由损坏、丢失者或物资保管责任人予以赔偿。 二、责任划分 1、物资丢失:个人使用或个人借用得公物,如发生丢失,使用人或借用人为该公物赔偿人。班级及处室部门使用得物资如发生丢失,由班主任及部门负责人负责查清原因,造成丢失事故者为该公物赔偿人;如查不出造成丢失事故得责任者,则该部门负责人为该公物得赔偿人。 属学校保管储存得物资,如发生丢失事故,由学校总务主任报学校校长,并同物资保管员及有关责任人负责侦察,凡属保管人员造成丢失得,保管人员为该公物赔偿人;凡属在节假日、晚间或其它休息时间因失盗丢失得学校物资,门卫及值班人员负主要责任。 门禁不严,物品出门不检查不询问不登记,造成财物丢失,追究门卫责任。 2、物资损坏:一切公物,凡属正常自然老化破损得,不在赔偿范围。凡属使用不当,保管不善,违反操作规程或故意造成物资损坏得,皆按上述物资丢失之规定,划分责任进行赔偿。 3、教职工及其家属、子女造成学校物资丢失或损坏,教职工本人为物资赔偿责任人。在校学生造成学校物资丢失或损坏,学生监护人为物资赔偿责任人。社会人员造成学校物资损坏,其本人为物资赔偿责任人。 三、赔偿原则 1、赔偿可分为现金与实物两种,也可限期负责修好。 2、谁损坏谁赔偿。如果公物损坏而无法确定责任者,由相关处室、班级、宿舍集体负责赔偿。损坏公物不主动承担者,查实后从重赔偿。 4、赔偿时视情节承担相应得手续费与手工费。 5、凡有如下情况之一者,除加重赔偿外,还要予以必要得纪律处分: (1)屡教屡犯,知错不改者。(2)有人证、物证而拒不承认,态度恶劣者。(3)有意鼓动、怂恿者。(4)知情不报,包庇、隐瞒者。 四、赔偿标准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学校的公共物资是保证教育教学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必要物质条件。爱护公物,人人有责。为加强公物管理,确保学校公物财产保持完好,不受损失,延长使用年限,特制订公物损坏赔偿制度,并实行责任追究制。 一、公物损坏责任 1、自然损坏。由于使用年限较长或本身质量问题而损坏,属于正常损坏,经查证属实的由总务处处理。 2、责任损坏。由于使用过失或保管不当损坏,损坏后能及时报告的,按损坏公物原价赔偿或按实际维修费赔偿。 3、蓄意损坏。经查证属初次损坏,且事后能主动承认错误的,按损坏公物原价赔偿或按实际维修费赔偿。经查证属屡教不改或事后认错态度不好的,除按规定赔偿外,要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 二、责任包干范围 1、包干到个人的公物损坏(如桌、椅等),能查出损坏人的由损坏人负责;不能查出损坏人的由使用责任人负责。 2、包干到办公室、班级或部室的公物,能查出损坏人的由损坏人负责;不能查出损坏人的由本办公室(组长)、班主任或部室负责人负责。 3、属于本层楼共同管理或使用的公物被损坏(如厕所、楼道灯、消防设施和器材等),能查出损坏人的由损坏人负责;不能查出损坏人的由本层楼所有人负责。 4、公共场所的公物被损坏,能查出损坏人的由损坏人负责;不能查出损坏人的由卫生公物包干的班级负责。 三、损坏赔偿方式及纪律处分: 赔偿分为修复和现金赔偿两种方式,由责任人决定。 1、修复。一是责任人在规定时间内将损坏物品恢复原样;二是购买相同、等值的物品。 2、现金赔偿。由责任人在规定时间内根据鉴定结果以现金方式赔偿,再由学校领导处分安排人员修复或购买。 3、属学生损坏的,由政教处根据《文明班》评选细节和相关制度处理;属教职工损坏的,由校长室处理。

丢失、损坏公物赔偿制度

丢失、损坏公物赔偿制度 运职院后〔2013〕4号 各系(部)、处(室): 为了加强学院公共财产管理,确保公物保持完好,不受损失,延长使用寿命,惩罚恶意损坏公物现象,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丢失、损坏公物赔偿制度。 一、全校师生要人人树立以院为家的主人翁思想,自觉维护好学院的一切公共财产,对损坏公物的现象要坚决进行阻止并批评教育。 二、公物损坏责任 1.自然损坏:由于使用年限较长或因本身质量问题而损坏,属于正常损坏,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赔偿,维修后继续使用或重新配备。 2.责任损坏:由于使用过失或保管不当损坏,视责任可做部分赔偿,具体由后勤处确定。 3.蓄意损坏:经查证属实,无法修复的按公物原价值赔偿,

可修复的,支付材料费用、维修费用。并处原值20%经济处罚,同时给予批评教育直止纪律处分。 4.公物丢失:公物保管不当造成公物丢失、被盗,按原价值折旧后赔偿,并给予批评教育。 三、责任包干范围 1.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各处室、系部财产管理要明确管理责任,包干到个人的公物损坏,由使用人赔偿,集体共同使用的公物、公共设施如(门、窗、玻璃、锁具、灯具、电扇、窗帘、门牌等),能查清损坏人的由损坏人赔偿,查不清损坏人的由集体赔偿。 2.分配到各系的教室财产,由使用系负责,公共教室明确责任人的由责任人赔偿,未明确责任人的,由教务处负责。 3.学生公寓由学生处负责,汽车中专部学生公寓由中专部负责。具体赔偿价目表附后。 4.办公室、教研室、资料室、会议室、计算机机房等室内财产由各管理部门负责。所有办公场所安装暗锁的房门,钥匙谁丢失谁配置,因钥匙丢失无法开锁或钥匙使用不当坏在锁芯内造成房门无法打开,由负责人联系开锁公司开锁并承担相应费用。锁具损坏,赔偿锁具。如破坏性把门打开,视破坏程度加倍赔偿,并给予批评教育。

公物赔偿管理制度范文3篇

公物赔偿管理制度范文3篇 一、各教学班的桌凳要造册登记,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教育,损坏公物要责令损坏者折价赔偿,情节严重者,除对 公物赔偿外,还要给予批评或纪律处分,后勤主管要每月检查一次,对爱护公物的班级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公物赔偿制度_学校公物 赔偿制度 二、各班门、窗玻璃、黑板要加强管理。刮风下雨或放学都要认真检查,将门窗关好,放学后一定将照明灯关好,否则由此造成损 失由本班赔偿后再由学校进行维修。班主任更换要有公物交接手续。 三、单身职工及家属所用学校财产,床椅、办公桌等公物要造册登记,要认真保管使用,不得损坏,不需要及时归还后勤,后勤要 定期检查,发现损坏、丢失,乱扔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各办公室及全校各部门的公物都要登记造册,各办公室负责人都要爱护使用,每年要登记检查一次。所用公物不得随意乱抄乱扔,不需用时要及时交回后勤,使用时向后勤领取,每学期后勤检 查一次,发现丢失乱扔乱抄者,要追究责任。公物赔偿制度_学校公 物赔偿制度 五、借用公物要登记,私人长期借用财产要有借条,经后勤主管或校长签字后,方可借用。如有丢失或长期不还者,要照价赔偿。 六、各室的财产(班级、音、体、美、自然、电脑),责任到班主任、音、体、美、自然、电脑任课教师。要教育学生爱护公物,不 损坏公物。财产损坏丢失,要及时报告后勤、校长,追查相关人员 责任。 一、公物损失赔偿的范围 1、学校的一切房屋、建筑物、供排水设施、供电设施、通讯设施、卫生、体育、娱乐等设施。

2、学校分配到各班级、处室使用或保管的一切教育、教学、办公、学习、生活用品等。 3、学校分配给个人使用及个人借用的仪器、图书等一切公物。 4、学生上课、实验、活动使用的仪器、图书、课桌凳等公共设施。 二、责任划分 1、物资丢失:个人使用或个人借用的公物,如发生丢失,使用人或借用人为该公物赔偿人。部门使用的物资如发生丢失,由部门负责人负责查清,造成丢失事故者为该公物赔偿人;如查不出,则该部门负责人为该公物的赔偿人。 凡属保管人员造成丢失的,保管人员为该公物赔偿人;凡属在节假日、晚间或其它休息时间因失盗丢失的学校物资,门卫及值班人员负主要责任。 2、物资损坏:公物,凡属使用不当,保管不善,违反操作规程或故意造成物资损坏的,按责任进行赔偿。凡属正常自然老化破损的,不在赔偿范围。 3、教职工及其家属造成学校物资丢失或损坏,教职工本人为物资赔偿责任人。在校学生造成学校物资丢失或损坏,学生监护人为物资赔偿责任人。社会人员造成学校物资损坏,其本人为物资赔偿责任人。 三、赔偿标准 1、丢失的物品:凡能在本地市场购买到的,按原价赔偿;在本地市场难以买到的,在原价基础上加价赔偿。 2、损坏的物品,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赔偿。 (1)损坏的物品属学校认定的修旧利废的公物,可参照原价折价赔偿。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