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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有毒无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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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有毒与无毒

一、中药有毒与无毒的源流

《淮南子》记有:“神农尝百草之淮南子》记有:滋味,……一日遇七毒一日遇七毒” 滋味,……一日遇七毒”。说明我们的祖先在发现药物治疗作用的同时对药物的有毒与无毒有了初步的了解。的有毒与无毒有了初步的了解。

周代,周代,医药学家学会了用药物的毒性治病。《周礼天宫》有“医师掌医之性治病。周礼天宫》政令,聚毒药以供医事”之说。政令,聚毒药以供医事”之说。战国时期,黄帝内经》战国时期,《黄帝内经》对药物有毒与无毒的论述,毒与无毒的论述,说明医药学家将药物分为有毒与无毒两类。分为有毒与无毒两类。

汉代,药物有毒与无毒理论,汉代,药物有毒与无毒理论,同四气五味一样,成为指导临床用药的基本气五味一样,原则。原则。《神农本草经》在序列中论述了毒神农本草经》药的配伍、炮制和使用方法,在正文中药的配伍、炮制和使用方法,将所载365种药按有毒与无毒分为上、将所载365种药按有毒与无毒分为上、365种药按有毒与无毒分为上中、下3品。

魏晋南北朝时期,魏晋南北朝时期,人们对药物毒时期性的认识进一步加深,本草经注》性的认识进一步加深,《本草经注》对所载药

物逐一标明了“有毒” 对所载药物逐一标明了“有毒”或“无毒”。无毒” 隋朝《诸病源候论》隋朝《诸病源候论》明确指出“毒有大小”。毒有大小”

唐代王冰次注黄帝素问》唐代王冰《次注黄帝素问》提出王冰《“大毒治病十去六,常毒者治病十去七,大毒治病十去六,常毒者治病十去七,小毒治病十去八,无毒治病是十去九” 小毒治病十去八,无毒治病是十去九”。至今仍为指导临床用药的重要原则。至今仍为指导临床用药的重要原则。此后,此后,历代医药学家对有毒无毒的理论与内容不断补充修正。理论与内容不断补充修正。

二、中药有毒与无毒的含义

通常药理学意义的毒药是指治疗量与中毒量比较接近或相当,中毒量比较接近或相当,超过中毒量即可引起不良反应甚至死亡的药物。引起不良反应甚至死亡的药物。中医对有毒无毒的熟悉更加广泛。中中医对有毒无毒的熟悉更加广泛。医对“ 医对“毒”的含义可从三个方面熟悉。的含义可从三个方面熟悉。

(一)毒与药相通

上古时期,常将“毒药” 上古时期,常将“毒药”作为药的统称。统称。神农“尝百草之滋味,水泉之甘苦,神农“尝百草之滋味,水泉之甘苦,令民知所避就” 无毒者为“ 令民知所避就”。无毒者为“食”,有毒者为“ 毒者为“药”。此亦为药食同源之说。此亦为药食同源之说。“药多有毒害,区别于食,故谓之药多有毒害,区别于食,药。”因此可以总结为“药”即“毒”。因此可以总结为“

(二)“毒”乃“药”之偏性

张介宾《类经》中指出:药以治病,张介宾《类经》中指出:“药以治病,以毒为能。所谓毒者,因气味之偏也。盖气味之毒为能。所谓毒者,因气味之偏也。偏,药饵之属也,所以祛人之邪气”。药饵之属也,所以祛人之邪气” 张子《儒门事亲》对药性之偏认为:张子《儒门事亲》对药性之偏认为:“凡药皆毒也,非指大毒、小毒谓之毒,虽甘凡药皆毒也,非指大毒、小毒谓之毒,草、人参,不可不谓之毒,久服必有偏性。” 人参,不可不谓之毒,久服必有偏性。

《神农本草经》载药365种,按其特性分为上、神农本草经》载药365 365种按其特性分为上、中、下3品:“上药一百二十种为君,主养命以上药一百二十种为君,应天,无毒,……中药一百二十种为臣,主养中药一百二十种为臣,应天,无毒,……中药一百二十种为臣性以应人,无毒有毒,……下药一百二十五种性以应人,无毒有毒,……下药一百二十五种为佐使,主治病以应地,多毒,不可久服。” 为佐使,主治病以应地,多毒,不可久服。

可知《本草》中所述药性有毒、可知《本草》中所述药性有毒、无毒并非专指有无毒害,而主要是指药性强弱、缓烈,指有无毒害,而主要是指药性强弱、缓烈,性峻烈之品多被视为毒药。烈之品多被视为毒药。

(三)“毒”为药之害

随着医疗实践的发展和进步,毒药概随着医疗实践的发展和进步,念逐渐由广义转向狭义,毒药专指使用不念逐渐由广义转向狭义,当会

产生副反应甚或致人死亡的特征。当会产生副反应甚或致人死亡的特征。隋朝元方《诸病源候论》隋朝元方《诸病源候论》记“凡药云有毒及大毒者,皆能变乱,于人为害,有毒及大毒者,皆能变乱,于人为害,亦能杀人” 能杀人”。

东汉张仲景《伤寒杂病论》东汉张仲景《伤寒杂病论》:“蜀极闭口者有毒,误食之,强人咽喉,极闭口者有毒,误食之,强人咽喉,气病欲绝,或吐下白沫,身体痹冷” 病欲绝,或吐下白沫,身体痹冷”。历代本草在药物条目下:“有毒”、历代本草在药物条目下:有毒” “无毒”的标注亦多指此意,现代中药无毒”的标注亦多指此意,学将有毒无毒连同四气五味、归经共同学将有毒无毒连同四气五味、归属为中药的基本性能。归属为中药的基本性能。

药物的毒性作为中药性能之一,与药物的毒性作为中药性能之一,药物作用之间存在层次上的差别。药物作用之间存在层次上的差别。毒性是药物作用表现出来的基本性质,离开了药物的具体作用,便无所谓离开了药物的具体作用,毒性。毒性。毒性也是从特定的角度,对药物作毒性也是从特定的角度,用的性质和特点进行概括,用以表示各用的性质和特点进行概括,药物的偏性。药物的偏性。

毒性具有普遍性,毒性具有普遍性,不存在绝对无毒的药。的药。因此在进行有毒中药的界定之前,因此在进行有毒中药的界定之前,对中药毒性涵义的熟悉应当明确,否则对中药毒性涵义的熟悉应当明确,轻易混淆不同层面“ 轻易混淆不同层面“毒”的含义。的含义。

三、确定药物有毒无毒的依据

(一)含不含有毒成分(毒的本质)含不含有毒成分(毒的本质)一般含有毒成分的药物对人体有害。一般含有毒成分的药物对人体有害。如乌头有毒因其含有乌头碱、次乌头碱如乌头有毒因其含有乌头碱、等;马钱子有毒因其含有番木鳖碱;斑马钱子有毒因其含有番木鳖碱;蝥有毒因其含有斑蝥素。蝥有毒因其含有斑蝥素。

(二)整体是否有毒中药是多成分的,中药是多成分的,成分之间有协同亦有拮抗,致使有些含有毒成分的中药亦有拮抗,在整体上并不显示有毒。在整体上并不显示有毒。如人参中的人参皂甙B 如人参中的人参皂甙B、C有溶血作用,而人参皂甙A有抗溶血作用,因此整而人参皂甙A有抗溶血作用,体上不显示溶血的作用。体上不显示溶血的作用。

由此可知,由此可知,中药的毒性成分与整体毒性既有内在的联系,又有差异。一般毒性既有内在的联系,又有差异。有毒药物含有有毒成分,而含有毒成分有毒药物含有有毒成分,的药物不一定有毒。的药物不一定有毒。

(三)使用剂量是否适当中药使用剂量适当与否,是确定中中药使用剂量适当与否,药整体有无毒性的又一依据。只要剂量药整体有无毒性的又一依据。适宜不会对人体产生较大的危害,即为适宜不会对人体产生较大的危害,无毒。超出最大剂量,无毒。超出最大剂量,出现中毒反应成为有毒,通常不认为有毒的中药亦可变为有毒,为毒药。为毒药。故人体所能承受的最大剂量成为药物有毒无毒的分界。为药物有毒无毒的分界。

四、中药有毒与无毒对临床用药的指导作用中药的有毒与无毒既是相对的,又是中药的有毒与无毒既是相对的,密切相关的,是一事物的两个方面。密切相关的,是一事物的两个方面。在一定条件下

,有毒与无毒可以相互转化。定条件下,有毒与无毒可以相互转化。医药工作者的责任,医药工作者的责任,就是创造条件促使有毒化为无毒,杜绝无毒转为有毒,使有毒化为无毒,杜绝无毒转为有毒,从而提高疗效,将中药的“有毒” 而提高疗效,将中药的“有毒”反应减少到最低限度。到最低限度。

有毒与无毒是中药药性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临床用药具有重要的指导组成部分,作用,概括有:作用,概括有: (一) 正确使用有毒中药,化有毒为无毒正确使用有毒中药,“取药毒,攻病毒”是中医临床治疗取药毒,攻病毒” 的基本法则之一。的基本法则之一。一些以常用无毒中药难以奏效的怪疴顽疾,每以有毒中药为难以奏效的怪疴顽疾,治而取效。治而取效。

雄黄有毒,能攻毒杀虫,疗恶疮、雄黄有毒,能攻毒杀虫,疗恶疮、蛇有毒伤;大风子有毒,能攻毒杀虫,治麻风、大风子有毒,能攻毒杀虫,治麻风、有毒顽癣;砒石有大毒,能攻毒定喘、疗癌肿、砒石有大毒,能攻毒定喘、疗癌肿、有大毒喘哮;喘哮;洋金花、天仙子有毒,能麻醉止痛,洋金花、天仙子有毒,能麻醉止痛,有毒治多种疼痛等。治多种疼痛等。

在合理炮制条件下,在合理炮制条件下,决定有毒中药是否能毒害人体的关键是用量否能毒害人体的关键是用量。无论以体内用量。或

体表何种方法给药,均必须严格控制其或体表何种方法给药,用量,既不可一次过量用,亦不可常量持用量,既不可一次过量用,久用。久用。据报道,据报道,因使用中药而中毒致死的有 150余人,其中多数为有毒之品, 150余人,其中多数为有毒之品,故临床余人应用有毒中药时,必须十分谨慎。应用有毒中药时,必须十分谨慎。(二)区别对待无毒中药,不使无毒变有毒区别对待无毒中药,

一部分无毒中药如大黄肉桂、麻黄等一部分无毒中药如大黄、肉桂、麻黄等,大黄、因其偏性突出,不合理应用会对人体造成不同因其偏性突出,程度的“毒害” 程度的“毒害”。这些毒害,有的已被发现,有的还未被发这些毒害,有的已被发现,现,虽常量或稍大于常量不会毒害人体或出现较大毒副反应,较大毒副反应,但超大量特别是超量口服或注射时,就可能对人体造成毒害。射时,就可能对人体造成毒害。

(三)严格质量,是减毒的根本措施严格质量,中药的有毒与无毒,中药的有毒与无毒,常受药物的栽培、品种、使用部位、产地、采集、贮品种、使用部位、产地、采集、存、炮制、制剂及环境污染等多种因素炮制、的影响。的影响。中医药工作者必须严格把好药材、中医药工作者必须严格把好药材、饮片及成药的质量关,杜绝伪劣、饮片及成药的质量关,杜绝伪劣、假冒及霉变药品流入市场。及霉变药品流入市场。

(四)用法得当,是减毒的重要环节用法得当,中药的使用方法,如复方配伍、中药的使用方法,如复方配伍、给药途径、单位时间内给

药次数、用药时药途径、单位时间内给药次数、间的长短及施用面积的大小等,是否合间的长短及施用面积的大小等,理得法,对中药的有毒无毒影响极大。理得法,对中药的有毒无毒影响极大。

古今临床应用中药发生“有毒” 古今临床应用中药发生“有毒”反应的案例看,有不少由于用法不当而致,应的案例看,有不少由于用法不当而致,故用法得当与否,是关系中药是否有毒,故用法得当与否,是关系中药是否有毒,能否预防“有毒”反应的重要环节。能否预防“有毒”反应的重要环节。“用之得法,邪祛而病痊。用之违用之得法,邪祛而病痊。法,非特无功,而反为害” 。鉴此,临非特无功,而反为害” 鉴此,床用药应做到:床用药应做到:

① 合理配伍,避开配伍禁忌;合理配伍,避开配伍禁忌;② 根据治疗需要和药物的性能,选择正根据治疗需要和药物的性能,

确的有利于增效减毒的给药途径;确的有利于增效减毒的给药途径;

③ 根据药物毒性大小和病情的轻重,合根据药物毒性大小和病情的轻重,

理确定日(24小时内)给药次数。理确定日(24小时内)给药次数。 (24小时内

④ 不可无节度地长期使用某单味、复方或不可无节度地长期使用某单味、中成药,以防蓄积中毒。中成药,以防蓄积中毒。⑤ 外用中药,特别是有毒中药,不可超量外用中药,特别是有毒中药,大面积施用,以防其所含成分特别是有大面积施用,毒成分,毒成分,经皮肤外层或破损处组织过量吸收而致中毒。吸收而致中毒。

(五)准确辨证,是减毒的必要保证准确辨证,

从事临床工作的医生,若仅对药物的性从事临床工作的医生,效、有毒无毒或毒性大小,以及影响有毒无有毒无毒或毒性大小,毒的药物和用药方法等方面的诸因素有所了解,还不能完全有效地减少或防止中药对人体的毒害,还必须全面准确地辨析用药者的体的毒害,体质、年龄、性别、种属及皮肤状况等,作体质、年龄、性别、种属及皮肤状况等,为用药的依据,为用药的依据,才能有效地减少或防止中药对人体的毒害。对人体的毒害。

(六)识别过敏者,及早予以防治识别过敏者,中药注射剂注射给药引致的过敏性休克和急性心源性脑缺氧综合征的机率不仅高于以其他剂型和给药途径者,而不仅高于以其他剂型和给药途径者,且有致死亡者,故临床应用中药注射剂且有致死亡者,尤当小心。尤当小心。

28种毒性中药材品种名录

1 28种毒性中药材品种名录、速记歌诀及注解 1.1 28种毒性中药材品种名录砒石(红砒、白砒)、砒霜、水银、生马线、生川乌、生草乌、生白附子、生附子、生半夏、生南星、生巴豆、斑蝥、红娘虫、青娘虫、生甘遂、生狼毒、生藤黄、生千金子、闹阳花、生天仙子、雪山一支蒿、红升丹、白降丹、蟾酥、洋金花、红粉、轻粉、雄黄。 1.2 28种毒性中药材品种名录速记歌诀及注解披金①戴银②一天仙③,半升半降④黄白钱⑤。川南狼⑥,闹粉娘⑦,遂草⑧炒豆⑨熬酥⑩糖。 注:①披金:砒石(红砒、白砒),砒霜,洋金花、生千金子。②银:水银。③一天仙:雪山一支蒿,生天仙子。④半升半降:生半夏、红升丹、斑蝥、白降丹。⑤黄白钱:生藤黄、雄黄、生白附子、生附子、生马钱子。⑥川南狼:生川乌、生南星、生狼毒。⑦闹粉娘:闹阳花、红粉、轻粉、青娘虫、红娘虫。⑧遂草:生甘遂,生草乌。⑨豆:生巴豆。⑩酥:蟾酥。 2 4种一级、17种二级保护野生药材品种名录、速记歌诀及注解 2.1 4种一级、17种二级保护野生药材品种名录一级:虎骨、豹骨、羚羊角、梅花鹿茸。二级:马鹿茸、麝香、熊胆、穿山甲片、蟾酥、蛤士蟆油、金钱白花蛇、乌梢蛇、蕲蛇、蛤蚧、甘草、黄连、人参、杜仲、厚朴、黄柏、血竭。 2.2 4种一级、17种二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速记歌诀及注解一马①牧草射蟾②涂,二黄 ③双蛤④穿厚杜⑤。三蛇⑥狂饮人熊血⑦,虎豹羚羊梅花鹿⑧。 注:①马:马鹿茸。②草射蟾:甘草、麝香、蟾酥。③二黄:黄连、黄柏。④双蛤:蛤蚧、蛤士蟆油。⑤穿厚杜:穿山甲片、厚朴、杜仲。⑥三蛇:蕲蛇、乌梢蛇、金钱白花蛇。 ⑦人熊血:人参、熊胆、血竭。⑧虎豹羚羊梅花鹿:指4种一级保护野生药材品种虎骨、豹骨、羚羊角、梅花鹿茸。 3 21种三级保护野生药材品种名录、速记歌诀及注解 3.1 21种三级保护野生药材品种名录川(伊)贝母、刺五加、黄芩、天冬、猪苓、龙胆(草)、防风、远志、胡黄连、肉苁蓉、秦艽、细辛、紫草、五味子、蔓荆子、诃子、山茱萸、阿魏、连翘、羌活、石斛。 3.2 21种三级保护野生药材品种速记歌诀及注解紫薇丰萸①赠猪肉②,川味黄连③送石斛荆诃刺秦④赴远东⑤,胆⑥大心细⑦也难活⑧。 注:①紫薇丰萸:紫草、阿魏、防风、山茱萸。②猪肉:猪苓、肉苁蓉。③川味黄连:川(伊)贝母、五味子、胡黄连、黄芩、连翘。④荆诃刺秦:蔓荆子、诃子、刺五加、秦艽。⑤远东:远志、天冬。⑥胆:龙胆(草)。⑦细:细辛。⑧活:羌活。

有毒中药列表

有毒中药列表 八角枫(白金条[侧根名卜白龙须[须状根名卜八角王、八角梧桐、八角将军、割舌罗、五角枫、七角枫、野罗桐、 花冠木) 有毒 八角枫根(白龙须、白金条、白筋条) 有毒 八角枫花(牛尾巴花) 小毒 八角枫叶(大风药叶) 小毒 八角金盘(手树、金刚纂) 小毒 八角莲(一把伞、六角莲、独叶一枝花、独脚莲[江西卜一碗水[陕西]、八角七、八角兵盘七、鬼臼、八角连、金 魁莲、旱八角、叶下花、马眼莲、八角盘、独脚莲、独角莲、八角金盘、山荷叶、爵犀、马目毒公、九臼、天臼、解毒、害母草、独荷草、羞天花、术律草、琼田草、旱荷、金星八角、金魁连、八角乌、白八角莲、金边七)有毒(一说无毒) 八仙过海 有毒 八仙花(粉团花、紫阳花)小毒

巴旦杏仁(八担仁、巴达杏仁、叭哒杏仁、巴旦杏、偏桃、婆淡树、偏核桃、匾桃、忽鹿麻、京杏) 有毒(一说无毒) 巴豆(双眼龙、大叶双眼龙、江子、猛子树、八百力、芒子、巴菽、刚子、老阳子、猛子仁、巴果、巴米、双眼虾、红子仁、豆贡、毒鱼子、銮豆、贡仔、巴仁、巴贡、药子仁、芦麻子、腊盘子、大风子、泻果) 大毒 巴豆树根(大叶双眼龙根、挡蛇剑、独行千里) 有毒 巴豆霜 大毒 巴豆叶(双眼龙叶、大叶双眼龙叶)、大叶双眼龙叶) 有毒 巴豆油 有毒 巴山虎(金扣钮根、细钮扣根、扣子头、紫花茄根) 小毒 鲃鱼(青竹、青鱼、竹鲃、青竹鲤、青鲋鲤) 小毒

霸王鞭(刺金刚、金刚纂、金刚杵、冷水金丹) 大毒 白背枫(驳骨丹、独叶埔姜、白鱼号、白花洋泡) 小毒 白背三七(大肥牛、土生地、白仔菜药、散血姜、土田七、三百棒、地滚子、大救驾、百步还阳、石三七、树三七、大绿叶、接骨丹、枪刀药、清心菜、白血皮菜、胡豆七、胖儿草、磊救驾、玉枇杷、金丝枇杷、白东枫、厚面皮、鸡菜、白番苋、白红菜、疔拔、叉花三七、大晕病药) 有毒(一说无毒) 微毒 白饭树(鱼眼木、鹊饭树) 小毒

中医药标准规范

中医药相关标准规范 一、中药制剂操作规范 1、汤剂 (1)制备 处方调剂——药味复核——编号——下罐(砂罐)加水超过药面 3-5厘米——浸泡(20-30 分钟或更长)——加热煎煮——过滤去渣(一般)——合并滤液(或浓缩至需要量)——装瓶。 (2)注意事项:①加水量、煎煮时间,均视药材质地而适当掌握。②特殊药可作特殊处理,如先煎、后下、单煎、烊化、冲服、包煎、另煎、兑服等均应严格执行制备规范。 2、煎膏剂 (1)制备 配料(与药料处理)复核药味煎煮(2-3 次合并滤液)——浓液(不断搅拌)——收膏(标准:在桑皮纸无渗润水迹或挑起片状)。 (2)注意事项:①煎取总次数与时间,视药材性质而定。 ②所加入的糖或蜜要经炒,一般不超过油膏的三倍。③如需加入药物细粉,待冷却后加入,搅拌混匀。 3、散剂 (1)制备 配料(复核)——干燥(芳香药料不能高温处理)——粉碎——过筛——混合——分剂量——质检——包装。(2)注意事项:①药粉要求:一般散剂应通过6号筛,煮散应通过2号筛,儿科及外用散剂应通过7号筛。②散剂应干燥疏松、混合均匀、色泽一致,如含有毒、剧药和贵重药时,应采用等容积递增配研法,混合均匀并过筛。③用于深部组织创伤及溃疡面的外用散剂,应在清洁避菌环境下配制。④含挥发性或易吸潮性药密封贮藏。

4、丸剂水丸 (1)制备配料——复核——干燥——粉碎——起模——盖面——干燥——过筛——包衣——打光——质检——分装。 (2)注意事项:①药粉除另有规定外,应过6号或5号筛。②干燥温度一般不能超过80℃,含挥发性或多量深粉成份者应在60℃以下进行干燥。 蜜丸 (1)制备备料——干燥、粉碎、混合——和药——制丸粒——包衣及包装。 (2)注意事项:①所有蜜老嫩程度视药性、气候条件而定。②除另有规定外,用搓丸法制备大小蜜丸时,炼蜜趁热加入药粉中混匀,对含树脂、胶类及具有挥发性的药物,应在60℃左右加入,用泛法制水蜜丸时,炼蜜应加开水稀释后使用。 5、冲剂 (1)制备配料(复核)——提取——制料——干燥——包装。 (2)注意事项:①所有辅料(蔗糖、糊精、淀粉或乳糖等)应符合药典规定,加辅料量一般不超过清膏量的5 倍。②清膏要达到规定的相对密度。③成品应干燥,色泽一致,无吸软化现象。④挥发应均匀喷入干燥颗粒中混匀。 6、糊剂 (1)制备复核、普通药——煎取药液——浓缩液配料——细料药——分别研至极细混匀——混匀调匀。 (2)注意事项:①煎取药液的材料布包好,至少煎取两次浓缩至一定自稠度,防止芳香气味走失。②成品应为均匀的糊状物。 7、酒剂

中药质量标准制定

中药质量标准制定 目前我国新药的研制,明确要求制订临床研究用质量标准及生产用质量标准。目的是保证临床研究试验药品的质量稳定一致及上市药品的质量,从而保证药品的安全和有效。在新药取得批准文号后,其它研究资料的药效,毒理,临床研究资料均已完成历史使命,可存档备用,但唯有质量标准伴随产品“终身”。只要有药品生产,销售使用,就要用质量标准的监测和保证。因此,质量标准的制定,不仅在研制新药中,而且对老药再评价均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第一节质量标准的分类 一、法定标准 经过卫生部与省、市、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标准有国家标准(包括药典和部颁标准)及地方标准。国家标准对产品的质量指标是一些基本要求,是企业应达到的起码合格水平。鉴于目前中药标准一般水平不高,所以应认识到符合低标准的高合格率,并不表示产品先进,故质量标准必须逐步提高,特别是新药的质量必须具有国先进水平,并真正已起到控制真伪、优劣的作用。 二、企业标准 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为检验方法尚不够成熟,但能达到某种程度的质量控制;一种为高于法定标准要求,主要指多增加了检测项目或提高了限度标准,作为创优,企业竞争,特别是对保护优质产品本身,严防假冒等均为重要措施。 第二节质量标准的特性 质量标准通常具有如下特性: 一、权威性 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或省、市、自治区药品标准,但国家均不排除生产厂可以采用非药典方法进行检测。例如:六味地黄丸的含量测定;药典收载了薄层色谱光密度法测定处方茱萸中熊果酸的含量,若企业暂无薄层色谱扫描仪,则可采用薄层色谱比色法与其对比,测定结果一致或有一定相关且稳定,在日常检验中即可采用比色法控制产品质量,但偶有产品含量处于合格边缘,或需要仲裁时,只有各级法定标准,特别是国家药典具有权威性。 二、科学性 质量标准是对具体对象研究的结果,它有适用性的限制。在药材中如天然朱砂的标准不适用于人工朱砂的标准,前者硫化汞的含量不得少于96%,而后者要求99%以上;又如牛黄,人工牛黄和培植牛黄中含胆酸,胆红素的含量要求不同,但均有充分的科学根据。西洋参的质量标准,进口西洋参与国引种西洋参质量标准不仅含量限度不同,且测定方法也不同。在未统一标准前,应严格依据各自的标准评价其质量的合格与否。在不同成药中测定某一相同药味成分,不一定方法均能适用,其方法的确定与规格的制定均

中医药标准规范

中医药标准规范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中医药相关标准规范 一、中药制剂操作规范 1、汤剂 (1)制备 处方调剂——药味复核——编号——下罐(砂罐)加水超过药面 3-5厘米——浸泡(20-30 分钟或更长)——加热煎煮——过滤去渣(一般)——合并滤液(或浓缩至需要量)——装瓶。 (2)注意事项:①加水量、煎煮时间,均视药材质地而适当掌握。②特殊药可作特殊处理,如先煎、后下、单煎、烊化、冲服、包煎、另煎、兑服等均应严格执行制备规范。 2、煎膏剂 (1)制备 配料(与药料处理)复核药味煎煮(2-3 次合并滤液)——浓液(不断搅拌)——收膏(标准:在桑皮纸无渗润水迹或挑起片状)。 (2)注意事项:①煎取总次数与时间,视药材性质而定。 ②所加入的糖或蜜要经炒,一般不超过油膏的三倍。③如需加入药物细粉,待冷却后加入,搅拌混匀。 3、散剂 (1)制备 配料(复核)——干燥(芳香药料不能高温处理)——粉碎——过筛——混合——分剂量——质检——包装。(2)注意事项:①药粉要求:一般散剂应通过6号筛,煮散应通过2号筛,儿科及外用散剂应通过7号筛。②散剂应干燥疏松、混合均匀、色泽一致,如含有毒、剧药和贵重药时,应采用等容积递增配研法,混合均匀并过筛。③用于深部组织创伤及溃疡面的外用散剂,应在清洁避菌环境下配制。④含挥发性或易吸潮性药密封贮藏。

4、丸剂水丸 (1)制备配料——复核——干燥——粉碎——起模——盖面——干燥——过筛——包衣——打光——质检——分装。 (2)注意事项:①药粉除另有规定外,应过6号或5号筛。②干燥温度一般不能超过80℃,含挥发性或多量深粉成份者应在60℃以下进行干燥。 蜜丸 (1)制备备料——干燥、粉碎、混合——和药——制丸粒——包衣及包装。 (2)注意事项:①所有蜜老嫩程度视药性、气候条件而定。②除另有规定外,用搓丸法制备大小蜜丸时,炼蜜趁热加入药粉中混匀,对含树脂、胶类及具有挥发性的药物,应在60℃左右加入,用泛法制水蜜丸时,炼蜜应加开水稀释后使用。 5、冲剂 (1)制备配料(复核)——提取——制料——干燥——包装。 (2)注意事项:①所有辅料(蔗糖、糊精、淀粉或乳糖等)应符合药典规定,加辅料量一般不超过清膏量的5 倍。②清膏要达到规定的相对密度。③成品应干燥,色泽一致,无吸软化现象。④挥发应均匀喷入干燥颗粒中混匀。 6、糊剂 (1)制备复核、普通药——煎取药液——浓缩液配料——细料药——分别研至极细混匀——混匀调匀。 (2)注意事项:①煎取药液的材料布包好,至少煎取两次浓缩至一定自稠度,防止芳香气味走失。②成品应为均匀的糊状物。 7、酒剂

中药毒性及中毒因素分析

中药毒性及中毒因素分析 【关键词】中药;毒性 随着人们保健意识的增强,中医药以其独有的理论和临床疗效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缘中药多取材于绿色植物,许多人认为其纯天然、无污染,毒副作用小,甚至无毒副作用。因此许多老年慢性病患者长期服用中药,有些健康人也长期服用中药来预防疾病,增强体质。然近年来临床中药毒副作用的病例时有报道。中药的毒副作用渐受人们关注。为了让人们更客观地认识中药的毒副作用,笔者就中药毒副作用做肤浅论述。 1“毒”的含义 1.1古代毒性的含义 1.1.1“毒”为药物的总称[1]西汉以前以“毒药”作为一切药物的总称。如《淮南子·修务训》云:“神农尝百草之滋味,……一日而遇七十毒。”《周礼·天官》:“医师聚毒药以共医事。”《素问·脏气法时论》:“毒药攻邪,五谷为养,五果为助……”这里将药与毒并列,也反映出当时对药物的治疗作用和毒副作用还不能很好地把握,故笼统称为“毒药”。 1.1.2“毒”指药物的偏性古人认为药物之所以能够治病,就是在于利用其偏性来祛除病邪,协调脏腑功能,纠正阴阳盛衰,增强抗病能力。认为药物毒性就是药物的偏性,这种偏性既是中药发挥临床疗效的基础,但也是药物损伤机体导致毒副反应的根源。 1.1.3“毒”指药物作用的强弱不同每味药物性味不同,作用强弱也不同,古人常用无毒、小毒、常毒、大毒等来区分。如《素问·五常政大论》根据药物偏性的大小,指出:“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 1.1.4“毒”指药物的毒副作用包括毒性作用和副作用,毒性作用是指用药后引起机体损害性反应。副作用是指在常用剂量时出现的与治疗需要无关的不适反应。一般比较轻微,对机体危害不大,停药后能消失。 1.2现代毒性的含义毒性一般指药物对机体所产生的不良影响及损害性。包括有急性毒性、亚急性毒性、亚慢性毒性、慢性毒性和特殊毒性如致癌、致突变、致畸胎、成瘾等。而毒药一般指对机体发生化学或物理作用,能损害机体引起功能障碍疾病甚至死亡的物质。剧毒药则指中毒剂量与治疗剂量比较接近,或某些治疗量已达到中毒剂量的范围,因此治疗用药时安全系数小。

历代有毒中药的毒性分级

历代有毒中药的毒性分级 要求: 1.按时间先后,找出历代每一本草著作中有毒中药的总数,其中大毒、有毒、小毒(也有微毒者,为4级分类,如《本草纲目》)的中药名录。 2.变化情况:如后者较前者新增的毒药名录,或前者记载有毒而后者则记无毒。3.药物毒性反应的临床表现。 4.记载无毒的药物,亦出现不良反应。药物名录,不良反应表现,及不良反应的原因。 请从唐《新修本草》开始做起。重点本草: 唐《新修本草》《本草拾遗》《药性论》《蜀本草》 宋《开宝本草》《嘉祐本草》(《嘉祐补注神农本草》)《证类本草》《图经本草》《大观本草》《绍兴本草》《本草衍义》金元《汤液本草》《珍珠囊药性赋》 明《本草纲目》《本草蒙筌》《本草原始》《滇南本草》《本草正》《炮炙大法》《本草经疏》 清《本草纲目拾遗》《本草备要》《本草求原》《本草从新》 现代《药典》《中药学》《中华本草》 请于二周内完成。务必细心、严谨,力求准确无误。 附:样式 魏晋南北朝 魏《吴普本草》首次真正在某些具体药物条目下记载毒性,并以大毒、有毒二级分级法进行毒性分级。大毒为侧子、黎芦、马刀3味,有毒钩吻、丹砂、石胆、硫黄、白矾、人参、牡丹、附子、乌头、乌喙、虎掌(即天南星)、大黄、恒山(即常山)、蜀漆叶、甘遂、茵芋、贯众、野狼牙、羊踯躅、?茹、芫花、巴豆、莽草、雷丸、蜀黄环、翘根、斑蝥、麻蓝28味。首次记载了服用具体药物引起的不良反应。如钩吻“一名毒根,一名野葛。有毒,杀人”。麻蓝,“一名麻蕡,一名青羊,一名青葛。……叶上有毒,食之杀人。”翘根“有毒,……以作蒸饮酒,病患”。 魏晋之际《名医别录》载录有毒药物131种,分为大毒、有毒、小毒三级。其中大毒药12种,计有附子、天雄、乌喙、侧子、射罔、钩吻、羊踯躅、狼毒、巴豆、虎掌(即天南星)、鸩鸟毛等;有毒药90种,乌头、商陆、桂、女青(即蛇衔根)、荛花、甘遂、莽草、蜀椒、特生礜石、蚤休、鬼臼、牵牛子、茵芋、鸢尾、射干、半夏、蜀漆、赤赫、黄环、石南草、贯众、藜芦、牙子、及巳、白头翁、莨菪子、彼子、石下长卿、羊桃、恒山、蒴藋、山慈石、马颠、雀梅、封花、巴棘、参果根、五母麻、蝦蟆(一名蟾蜍)、石蚕、蝮蛇胆、蜈蚣、蜣螂、马陆、地胆、马刀、贝子、天鼠屎、芫青、葛上亭长、木虻、蜚虻、蜚蠊、水蛭、扁前、杏核、瓜蒂、苦瓠、葫、酒、水银、石胆、干漆、秦椒、麻蕡、金屑、雄黄、雌黄、石硫黄、露蜂房、蟅虫、蛴螬、龟甲、蟹、鳗鲡鱼等。小毒,旋覆花、芫花、大戟、皂荚、楝实、?茹、狼跋子、蚺蛇胆、原蚕蛾、牛黄、吴茱萸、芍药、葈耳实、百部根、樗鸡等。 桂、乌头、附子、天雄、乌喙、侧子、蜈蚣、芫青、葛上亭长、水蛭、牛黄、蟹“堕胎”。蜀椒有毒,“多食令人乏气,口闭者杀人。”芫花“久服令人虚”。巴豆能“烂胎”。莽草“勿近目”。礜石“生温熟热,有毒,……久服令人筋挛。……不炼服,则杀人及百兽”。射干“久

有毒中药鉴别

有毒中药材鉴别 川乌:块恨长圆锥形, 稍弯曲, 长2~7.3cm, 直径1.5~3cm, 表面灰棕色, 有粗纵皱纹, 周围有锥形瘤状隆起的小支根(未长成的附子), 并有割去附子后的痕 迹;上端有时残留茎基.质坚硬, 断面灰白色, 粉性.气微, 味带辛辣而麻舌.饮片性状:生川乌呈不规则的圆锥形, 稍弯曲, 顶端常有残茎, 中部多向一侧膨大, 长2~7.5cm, 直径1.2~2.3cm.表面惊褐色或灰棕色, 皱缩, 有小瘤状侧根及子根脱离后的痕迹.质坚实, 断面类白色或浅灰黄色, 形成层环纹多呈多角形.气微, 味辛辣.强烈麻舌感.制川乌为不规则或长三角的片, 表面黑褐色或黄褐色, 有灰棕色形喊层环纹, 质轻脆, 断面有光泽, 无臭, 微有麻舌感. 草乌:较川乌褶皱多,粉性大。 斑蝥:南方大斑蝥:虫体呈长圆形, 一般长1.5~2.5cm, 宽0.5~1cm, 头及口器下垂, 有较大的复眼及触角各1对, 触角多已脱落.背部具革质鞘翅1对, 黑色, 有黄色或棕黄色横纹3条, 鞘翅下有棕色膜状透明的内翅2片.胸腹部乌黑色, 有光泽, 胸部有足3对.有特殊异臭.黄黑小斑蝥:体型较小, 长1~1.5cm. 半夏:块茎类球形或扁球形, 直径0.6~1.6cm.表面类白色或灰黄色, 顶端多圆平, 中央有凹窝(茎痕), 周围有多数细小凹点状须根痕.质坚实, 破碎面白色, 粉性.气微, 味辛辣, 有麻舌感.法半夏表面乳白色, 味淡;姜半夏颗粒较小, 灰黄白色, 半透明, 角质, 味微辛. 饮片性状:生半夏皇扁圆形、类圆形或偏斜形, 大小不一, 表面类白色或浅黄色, 顶端有凹陷的茎痕, 周围密布麻点状根痕, 下面钝圆, 较光滑.质坚实, 断面洁白, 富的性.无臭, 味辛辣, 麻舌而刺喉.清半夏为椭圆形、类圆形或不规则片状, 切面淡灰色至乳白色, 质脆, 易折断, 气微, 味微咸、涩, 微有麻舌感.姜半夏为淡黄棕色片状, 式不规则的颗粒状.质硬脆, 具角质样光泽.气微香, 味辛辣, 微有麻舌感, 嚼之有粘于感.法半夏为黄色或淡黄色, 较为均匀的颗粒, 质较松脆, 气微, 味淡略甘, 微有麻身患 蟾酥:团蟾酥形状、大小常因地而异, 通常呈扁圆形团块、饼状或扁圆棋子状(习称“棋子酥”), 直径3~10cm, 厚约5 mm, 茶棕色、紫黑色或紫红色, 表面平滑; 片蟾酥呈不规则片状, 厚约2 mm, 黄棕色或红棕色, 半透明, 有的一面具箬竹叶脉的平行压纹.质坚硬, 断面胶质状, 有光泽, 遇水起泡, 并泛出白色乳状液.气微腥, 味初甜后麻辣刺舌;粉末嗅之作嚏. 饮片性状: 蟾酥粉呈棕褐色粉末状.气微腥, 味初甜而后有持久的麻辣感, 粉末嗅之作嚏.酒蟾酥仍为棕褐色粉末.乳蟾酥呈灰棕色粉末, 气味及刺激性比瞻酥粉弱. 天南星:天南星块茎呈扁球形, 直径2~5.5cm.表面淡黄色或淡棕色, 顶端较平坦, 中心茎痕浅凹, 有叶痕环纹, 周围有大的麻点状须根痕,但不明显, 周边无小侧芽.质坚硬, 不易破碎, 断面白色, 粉性.气微, 味辛, 麻舌刺喉.异叶天南星块茎呈稍扁的球形, 直径1.5~4cm;中心茎痕深陷, 周围有一圈1~2列显著的根痕, 周

纯中草药制剂无毒副作用吗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e64189520.html, 纯中草药制剂无毒副作用吗 作者:袁庆栾 来源:《家庭医学》2005年第09期 中草药制剂是我国特有的饮片、丸、散、膏、丹,是传统的“国药”“国粹”“国宝”。需要挖掘与提高,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纯中草药制剂无毒副作用这句话是不科学的,不懂医药的人们往往受骗没商量。从药理上来看“凡药三分毒”,有作用才能治病,没有作用也就没有副作用,起不了治病之效。在一定治疗剂量内,除个体体质过敏,耐受不同,一般都是安全的。中医药书上对每种中药都写着有毒、无毒、小或大毒的说明,但也不可全信。如调合百药的甘草多写无毒,但长期用可致高血压、浮肿。中草药不像化学药有那么多毒副作用,但是中草药没有毒副作用这种说法,不是弘扬国粹而是误导,是不科学的说教,有损于人们对中草药的正确认识,也是有损于人体健康的。 古人早有“细辛不过钱,过钱就玩完”的说法,这种说法是古人从实践经验中得出来的。现代药理学已证明,细辛中含马兜铃酸,可致肾脏损害,发生肾小管间质性肾炎,最终可致“肾衰”。 中医讲辨证施治,非常重视人的整体。医生根据自己的实践经验,细辛也用过钱的,但不可长期如此。实践出真知,对中草药应看到在发展,在改进,正在取其精华,正在用现代科学精制有效成分药品,为人类健康服务。 笔者希望不懂医药的读者,莫被中草药制剂无毒副作用的说法误导。随着对中草药研究的深入,人们对中草药的毒副作用认识越加深刻,过敏性肝、肾损害也被发现。例如中成药龙胆泻肝丸、六神丸,中草药山慈菇、川楝子、石菖蒲、花椒、木通、厚朴……这些常用中草药,如用之不当,引起过敏及肝、肾损害非常严重。当然,病人体质不同,肝、肾功能不同,药物种类产地、药质品种不同,也是不可忽视的因素。

中药剂量标准

关xx方用药剂量的问题 一.众说纷纭 由于从汉代至今,二千年来,度量衡的标准屡有变更,仲景方的用药剂量,一直困扰着业界。即以《伤寒论》、《金匮要略》中用得最多的剂量单位“两”而论,就有许多不同的说法。远的不说,同是明代人,张介宾说: “古一两,为(今)六钱”。李时珍则说“古之一两,今用一钱可也”,相差六倍之多。清人徐灵胎说: “古一两,今二钱零”,xx则说: “古一两,今七分六厘也”,xx又说: “汉之一两,当今三钱四分”。日本学者采用公分制,也有一两等于1.42克和2克的不同说法。这真叫人无所适从了。 二.有了一个标准 高等中医院校教材《方剂学》(1995年版)在“古方药量考证”中说: 古今医家对古代方剂用量,虽曾作了很多考证,但至今仍未作出结论。但汉、晋时期的衡量肯定比现在为小,且用法亦不相同。仲景之方每剂只作一煎,多数分3次服用,今则每剂作两煎,分2至3次服。所以其用量差别较大。本教材对古方仍录其原来的用量,主要是作为理解古方的配伍意义、组方特点,以及临证用药配伍比例的参考。在临床应用时,须参考《中药学》和近代各家医案所用剂量,并随地区、气候、年龄、体质及病情需要来决定。 兹将该书提出的古今剂量折算列表于下: 汉代剂量折合中药秤十六两制剂量折合米制剂量1两1钱3克(尾数不计)1升3~9两+/-9~27克+/-1合0.3 ~ 0.9两+/-0.9 ~ 2.7克+/-1方寸匕5 ~ 8两+/-2 ~ 3克+/-1钱匕3 ~ 5两+/-1 ~ 2克在《伤寒论讲义》(1985版)中,也有这样一张折算表:

古今剂量折算表汉代剂量折合中药秤十六两制剂量折合米制剂量1两一钱3克1升六钱至一两18克至30克(若作容量计算,则折合60 ~ 80毫升)一方寸匕二钱至三钱6克至9克1钱匕五分至六分1.5克至1.8克 除了采用李时珍的说法,一两折合一钱即3克相同,其它仍然与《方剂学》(同一套教材﹗)存在出入。 特别是在一升和一方寸匕上,出入太大。今日中医处方用克计量,剂型也以汤剂为多,目前汉一两等于今一钱即3克的说法,基本上是合符临床实际的。例如桂枝汤,仲景原方用桂枝三两,折合今9-10克;麻黄汤用麻黄三两,亦折合今9-10克。十枣汤,原方用大戟、芫花、甘遂等等,捣为散。强人服一钱匕,羸人减半,今用1.5-1.8克/日,不效,次日可增至2.5-3克;小建中汤用胶饴(饴糖)一升,合今60-80毫升,也是可以的。这就为初涉临床者提供了一个具有指导性的标准。 三.还有若干疑问 仅管有了这样一个大致可行的标准,但在许多问题上还有疑问,需要探讨。例如桂枝麻黄各半汤: 桂枝一两十六铢,芍药、生姜、炙甘草、麻黄各一两,大枣四枚、杏仁二十四枚,按6铢为1分,4分为1两,即24铢为1两计,虽说是小汗之方,但剂量就太轻了。 又如桂二越婢一汤: 桂枝十八铢,麻黄十八铢,芍药十八铢,炙甘草十八铢,石膏二十四铢,大枣四枚、生姜一两二铢。折合下来,桂枝0.75两、麻黄0.75两、芍药0.75两、炙甘草0.75两、石膏1两、大枣四枚、生姜1两(2铢无法折算)。再按的比例折合现代用量,则桂枝、麻黄、芍药不过2克,石膏不过3克。 徐灵胎《伤寒论类方》说桂麻各半汤就按他的“古一两,今二钱零”折算下来,已经是很小剂量,还要分三服,“犹勿药也”(等于不吃药),看来他也感到惶惑。今人郭子光《伤寒论汤证新编》可能也看到折算下来剂量太小,乃将

毒性中药表

毒性中药表(表二) 药品名称毒性用量(g)用法及注意 丁公藤小毒 3—6 用于配制酒剂,内服或外搽。本品有强烈的发汉作用,虚弱者慎用,孕妇忌服。 九里香小毒 6—12 外用鲜品适量,捣烂敷于患处。干漆有毒 2.4—4.5 孕妇及体虚无瘀者慎用。 土荆皮有毒外用适量,醋或酒浸涂擦,或研末调敷患处。土鳖虫小毒 3—9 孕妇禁用山豆根有毒 3—6 千金子有大毒一般炮制后用生品内服宜慎,不宜与贝母类、半夏、白及、白蔹、天花粉、瓜蒌类同用 制川乌有毒 1.5—3 宜先煎、久煎。孕妇慎用;不宜与贝母类、半夏、白及、白蔹、天花粉、瓜萎类同用。川楝子小毒 4.5—9 马钱子大毒 0.3—0.6 炮制后入丸散用。不宜生用、多服久服;孕妇禁用。天仙子大毒 0.06—0.6 心脏病、心动过速、青光眼患者及孕妇忌服。 天南星有毒 3—9 一般炮制后用。外用生品适量,研末以醋或酒调敷患处。木鳖子有毒 0.9—1.2 外用适量,研末,用油或醋调涂患处。 巴豆大毒外用适量,研末涂患处,或捣烂以纱布包擦患处。孕妇禁用,不宜与牵牛子同用。巴豆霜大毒 0.1—0.3 多入丸散用。孕妇禁用,不宜与牵牛子同用。水蛭小毒 1.5—3 孕妇禁用。甘遂有毒 0.5—1.5 炮制后多入丸散用。孕妇禁用,不宜与甘草同用。北豆根小毒 3—9 仙茅有毒 3—9 白附子有毒 3—6 一般炮制后用。外用生品适量捣烂,熬膏或研末以酒调敷患处。孕妇慎用。生品内服宜慎。 白果有毒 4.5—9 汁生食有毒 半夏有毒 3—9 外用适量,磨汗涂或研末以酒调敷患处。不宜与乌头类药材同用。地枫皮小毒 6—9 朱砂有毒 0.1—0.5 多入丸散服,不宜入煎剂。外用适量。本品有毒,不宜大量服用,也不宜少量久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服。 华山参有毒 0.1—0.2 不宜多服,以免中毒。青光眼患者禁用。孕妇及前列腺重度肥大者慎用。 全蝎有毒 3—6 关木通有毒 3—6 不可多用,久服,肾功能不全者及孕妇忌服。红大戟小毒 1.5—3 红粉大毒外用适量,研极细粉单用或与其他药味配成散剂或制成药捻。本品有毒,只可外用,不可内服。外用亦不宜久用。 芫花有毒 1.5—3 孕妇禁用;不宜与甘草同用。苍耳子有毒 3—9 两头尖有毒 1.5—3 外用适量。吴茱萸小毒 1.5—4.5 外用适量。 附子有毒 3—15 孕妇禁用,不宜与半夏,瓜蒌、天花粉、贝母、白蔹、白及同用。苦木小毒枝3—4.5g,叶1—3g 外用适量 苦杏仁小毒 4.5—9 生品入煎剂宜后下。内服不宜过量,以免中毒。 苦楝皮有毒 4.5—9 外用适量,研末,用*脂调敷患处。肝炎、肾炎患者慎用金钱白花蛇有毒 3—4.5 研粉吞服1——1.5g。 京大戟有毒 1.5—3 孕妇禁用。不宜与甘草同用。 闹羊花大毒 0.6—1.5 浸酒或入丸散。外用适量,煎水洗或鲜品捣敷。不宜多服,久服。体虚者及孕妇禁用。 草乌大毒一般炮制后用。生品内服宜慎。不宜与贝母,半夏,白及,白蔹,天花粉,瓜蒌

中药剂量标准

精心整理 关于仲景方用药剂量的问题 一.众说纷纭 由于从汉代至今,二千年来,度量衡的标准屡有变更,仲景方的用药剂量,一直困扰着业界。即以《伤寒论》、《金匮要略》中用得最多的剂量单位“两”而论,就有许多不同的说法。远的不说,同是明代人,张介宾说:“古一两,为(今)六钱”。李时珍则说“古之一两,今用一钱可也”,相差六倍之多。清人徐灵胎说:“古一两,今二钱零”,王朴庄则说:“古一两,今七分六厘也”,章太炎又说:“汉之一两,当今三钱四分”。日本学者采用公分制,也有一两等于1.42克和2克的不同说法。这真叫人无所适从了。 二.有了一个标准 高等中医院校教材《方剂学》(1995年版)在“古方药量考证”中说:古今医家对古代方剂用量,虽曾作了很多考证,但至今仍分2至3 克+/-1方寸匕5~8 则折合60~80 寸匕上,60-80 三. 太轻了。 下来,桂枝1/10的比 ”(等6克,芍、姜、甘、麻、杏各3克,枣4枚;桂二越一汤,桂、芍、麻、甘各3克、石膏12克、枣4枚、姜3克。 这就提出一个问题﹕“古一两,今一钱”的标准,对某些方也许差不多,但对以上这些方,就有疑窦了。 再如石膏的用量,《伤寒》《金匮》均有“鸡子大一枚”之方,而在大清气热的白虎汤中石膏用量为一斤,照现在这样的药量折算则为一两,而且还是16两归斤的一两,实折今31.25克,去掉尾数,则为30克。鸡子大一块石膏,今日实秤为50多克,而作为小青龙加石膏汤的变方,方中用石膏不过是清其郁热的厚朴麻黄汤,却用鸡子大一枚,比白虎汤的的石膏还多,有是理乎?从前,我曾就这个问题请教过姜春华先生,姜老也觉得不合适,他开玩笑说:“可能汉代的鸡蛋比现在小,但汉代的鸡蛋是多大?我们怎么知道?”今人于急性热病,当用石膏者,远不止30克之量,张钖纯治“脑膜炎”用至每剂120克;蒲辅周治“乙脑”暑热型,虽9岁儿童亦用至60克。因此,按汉1两约等于今1钱即3克的折算法,1斤等于16两,则仲景白虎汤之一斤只合今30克就恐怕是“病重药轻”了。 又如仲景书中附子的用量,四逆汤用附子一枚,生用,去皮,破八片;强人可大附子一枚。桂枝附子汤用附子三枚,炮,去皮,一枚破八片。附子是我家乡四川江油的特产,四逆汤的附子,常人取中者即使如乒乓球大,也在15克以上,大者则在20克以上。

浅谈对中药毒性的认识

教师:李佳川 专业:制药工程 班级:1001 姓名:徐作军 学号:201031205078

浅析对中药毒性的认识 摘要:中药的有毒与无毒都是药性的组成部分。是药三分“毒”,如果辨证失误,对有毒性的中药剂量掌握不准,就可导致患者中“毒”,中药的“毒”是古人最早认识的药物特性(偏性),然而中药药物毒性反应的危害已经成为当今社会更加关注的共同问题,中药里的“毒”主要是中药药物里面重金属超标。 关键词:中药,毒性,中药毒性的认识,中药的不良反应。 一中药 中药即中医用药,为中国传统中医特有药物。中药按加工工艺分为中成药、中药材。中药主要起源于中国,除了植物药以外,动物药如蛇胆,熊胆,五步蛇,鹿茸,鹿角等;介壳类如珍珠,海蛤壳;矿物类如龙骨,磁石等都是用来治病的中药。少数中药源于外国,如西洋参。 二对中药毒性的认识 正确认识中药毒性,是安全用药的重要保证。有毒中药大多效强功捷,临床用之得当,则可立起沉疴;若用之失当,则可引起中毒。 1.毒性分级根据中毒表现的严重程度,可将有毒中药分成三级,即大毒、有毒及小毒。 (1)大毒:中毒症状严重,常引起主要脏器严重损害,甚至造成死亡者,这类归为“大毒”。如生草乌、生川乌、马钱子、雷公藤、巴豆等。 (2)有毒:当用量过大或用药时间过久,出现严重中毒症状,并引起重要脏器损害,甚至造成死亡者,归为“有毒”。如附子、蜈蚣、白花蛇、雄黄等。 (3)小毒:中毒症状轻微,一般不损害组织器官,不造成死亡者,归为“小毒”。

如吴茱萸、细辛、苦杏仁等; 2 根据重要的不良反应来分,又分为:急性毒性反应,慢性毒性反应或长期毒性反应,过敏反应,致畸、致突变及致癌作用。 (1)急性毒性反应 1) 对中枢神经系统的毒性反应常见的中毒症状为唇舌和肢体发麻、头痛、眩晕、烦躁不安、抽搐、惊厥、瞳孔缩小或放大等。可以发生的的中药有:马钱子、川乌、雪上一枝蒿、细辛、乌头等。 2)对心血管的毒性反应症状有:心悸、胸闷、心律失常、血压升高或下降等,这类要主要有:川乌、草乌、雪上一枝蒿、万年青等 3) 对呼吸系统的毒性反应常见的中毒症状有:呼吸困难、咳嗽咳血、呼吸衰竭、甚至死亡等.可以导致的中药有:”杏仁、白果、枇杷仁等。 4)对消化系统的毒性反应如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痛等。中药有苍耳子、黄药子、雷公藤等. 5)对泌尿系统的毒性反应如腰痛、浮肿、尿频、尿少、尿毒症、肾功能衰竭等,中药有:关木通、青木香、广防己等。 6)对血管系统的不良反应以及对生殖系统的毒性反应。 (2)慢性中毒反应由于长时间用药累积后逐渐发生的毒性反应。 (3)过敏反应过敏体质者对某些具有免疫原性的中药容易发生的过敏反应。(4)致畸、致突变及致癌作用有些中药能干扰胚胎的正常发育引起畸胎,有些能引起细胞突变和癌变,如雷公藤、槟榔、雄黄、砒霜、土贝母等。 3.中毒原因 (1)剂量过大:超过常规剂量或超大量服用是引起中毒的重要原因之一,如一次大

有毒与无毒中药在临床上的正确使用

有毒与无毒中药在临床上的正确使用有毒与无毒是中药药性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毒有狭义与广义两说。若单从毒即药物对人体伤害的狭义角度看,中药学中所谓有毒与无毒,是指药物对人体能否造成伤害。一般说,凡标明有毒者,均表明该药会对人体造成明显的伤害,如砒霜、生乌头等有大毒,对人体有极大的毒害作用,特别是在不合理应用情况下更是如此。未标有毒者,则说明该药对人体伤害较小或根本不会伤害人体。其中偏性突出者,如干姜、黄连等虽为无毒之品,但却对人体分别潜在着伤阴助火与伤阳助寒等损害作用;而偏性甚弱者,如浮小麦、粳米等则为名副其实的无毒药,根本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然而,仅仅站在毒指药物对人体伤害的狭义角度,将有毒与无毒理解为能否对人体造成伤害是不够的。这是因为广义的毒是指药物的总称或药物的偏性,它既包括了药物对人体的毒害作用,又包括了药物对人体的治疗作用。所以从广义角度讲,药物的有毒与无毒除表示其能否对人体伤害外,还表示了其对人体治疗作用的强弱。一般说,有毒者力强,无毒者力弱。 如大黄与巴豆虽均为泄下之品,但大黄无毒而力较缓,巴豆有大毒则力峻猛;肉桂与附子虽均为补火助阳之品,但肉桂无毒而力缓,附子有毒则力强。所以临床上如何正确使用有毒与无毒中药变得十分重要。 1、正确使用有毒中药,化有毒为无毒 取药毒,攻病毒,是中医临床治疗的基本法则之一。一些以常用无毒中药难以奏效的怪疴顽疾,每以有毒中药为治而取效。如雄黄有

毒,能攻毒杀虫,疗恶疮、蛇伤;砒石有大毒,能攻毒定喘,疗癌肿、喘哮。然而,这些有毒之品极易毒害人体,临床应用有毒中药,必须十分谨慎。 用量是决定有毒中药能否毒害人体的关键。一般说,凡是经过合理炮制的有毒中药,只要用量适当就不会对人体产生毒害。使用有毒药物的正确方法是:从小剂量开始,逐步加量,至产生疗效而不损害人体出现不良反应为止;且要中病即止,不能盲目久用。正如《本经序列》所云:若毒药疗疾,先起如粟,病去即止,不去倍之,不去十之,取去为度。 2、区别对待无毒中药。不使无毒变有毒 中医习惯将药物分为有毒与无毒两大类。从总体看,无毒药与有毒药相比.虽有药性平和、常用治疗量幅度大、安全性高等优点,但也不是昧味绝对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故临床应用应区别对待。在这类常用的无毒药中,一部分药物如大黄、肉桂、麻黄等,因其偏性突出,故在不合理应用的条件下,也会对人体造成不同程度的毒害。尽管有无毒者宜多(《类经卷十二》)之古训,但临床应用也不能唯求速效而盲目地超量应用,否则必害无疑。如近年有报道,一中年女子超大量煎服无毒的陈艾(6根,约8O g),导致呼吸中枢麻痹而身亡。另一部分药物,如山药、浮小麦、意苡仁等,因其药性平和,故对人体无毒害作用。这部分药物,虽可以超大量内服,但也不能无限制地加量。健康人暴饮暴食尚且伤脾胃,更何况是病者服用。 3、用法得当,是减毒的重要环节

中药制定标准

一、中药材质量标准 (一)质量标准 包括名称、汉语拼音、药材拉丁名、来源、性状、鉴别、检查、浸出物、含量测定、炮制、性味与归经、功能与主治、用法与用量、注意及贮藏等项。有关项目内容的技术要求如下: 1.名称、汉语拼音、药材拉丁名按中药命名原则要求制定。 2.来源 来源包括原植(动、矿)物的科名、中文名、拉丁学名、药用部位、采收季节和产地加工等,矿物药包括矿物的类、族、矿石名或岩石名、主要成分及产地加工。上述的中药材(植、动、矿等)均应固定其产地。 (1)原植(动、矿)物需经有关单位鉴定,确定原植(动)物的科名、中文名及拉丁学名;矿物的中文名及拉丁名。 (2)药用部位是指植(动、矿)物经产地加工后可药用的某一部分或全部。 (3)采收季节和产地加工系指能保证药材质量的最佳采收季节和产地加工方法。 3.性状 系指药材的外形、颜色、表面特征、质地、断面及气味等的描述,除必须鲜用的按鲜品描述外,一般以完整的干药材为主;易破碎的药材还须描述破碎部分。描述要抓住主要特征,文字要简练,术语需规范,描述应确切。 4.鉴别 选用方法要求专属、灵敏。包括经验鉴别、显微鉴别(组织切片、粉末或表面制片、显微化学)、一般理化鉴别、色谱或光谱鉴别及其它方法的鉴别。色谱鉴别应设对照品或对照药材。 5.检查 包括杂质、水分、灰分、酸不溶性灰分、重金属、砷盐、农药残留量、有关的毒性成分及其它必要的检查项目。 6.浸出物测定 可参照《中国药典》附录浸出物测定要求,结合用药习惯、药材质地及已知的化学成分类别等选定适宜的溶剂,测定其浸出物量以控制质量。浸出物量的限(幅)度指标应根据实测数据制订,并以药材的干品计算。 7.含量测定 应建立有效成分含量测定项目,操作步骤叙述应准确,术语和计量单位应规范。含量限(幅)度指标应根据实测数据制订。 在建立化学成分的含量测定有困难时,可建立相应的图谱测定或生物测定等其它方法。

常见肝肾毒性的中药

常见肝肾毒性的中药 1、肝毒性中药 川楝子:对肝脏的毒性作用较强,可发生中毒性肝炎 ALT、AST显着升高。 配伍:白芍。一收一散,疏肝之中兼敛肝阴,补肝体而和肝用,刚柔相济。 栀子:有毒成分:栀子苷 血清中ALT↑、AST↑、TBIL↑。 肝组织微粒体细胞色素CYP3A2的含量和活性均降低。 机制:可能是栀子苷能抑制CYP3A2使毒性成分代谢减慢、蓄积而使中毒反应明显。 补骨脂:血清中AST、ALT、ALP值与对照组比较有升高趋势 肝脏形态结构基本正常 何首乌:有毒成分:由大黄素、大黄素甲醚、大黄酸等组成的蒽醌类 化合物. 水提组分或醇提组分可造成急性肝损伤,并呈现一定的“量一时一毒” 关系 款冬花:有毒成分:吡咯烷类生物碱 血清中ALT 、AST、TBIL的含量均升高, 肝组织水肿,点状坏死甚至碎片状坏死,也可见少量的炎细胞浸润。山豆根:醇提物和水提物均可造成肝损伤,但是水提组分的毒性大于醇提的.并呈现“量一时一毒”关系。

血清中SOD(超氧化物歧化酶)、GSH—Px(谷胱甘肽过氧化物酶) 含量下降.MDA(丙二醛)含量增加,其含量的变化可能与氧化损 伤有关。 山豆根致肝损伤涉及许多基因的改变.PPAR(过氧化酶体增殖物激 活型受体)信号通路与其相关。 苍术:有毒成分:苍术甙 致命性的广泛肝坏死,伴有低血糖和肾衰。 苍耳子:水提物的肝毒性要明显大于醇提物,长时间和大剂量的用药会加重肝损伤。 血清中氨基转移酶升高,肝脏脂质过氧化损伤。 肝组织的DNA受到损伤,DNA的合成受到影响。 ?肾毒性和致癌性的潜在危险,人们对大黄安全性的忧虑还波及到何首乌、芦荟、决明 子、番泻叶、虎杖等众多的含蒽醌类成分的中药。 ?传统中药理论与肝毒性之间的关系比较明显的是在五味理论中,资料表明具苦、甘、辛、成四种气昧属性的中药之间肝毒性的发生率虽无明 显差异,但均有发生 酸性生津养阴和酸能人肝的中医理论有关,尚有待进一步研究。 2、肾毒性中药 柴胡:有毒成分:挥发油及柴胡皂苷。 常用量 中毒量:35g以上。可致敏。 天花粉:有毒成分:天花粉蛋白。

中药的有毒与无毒

中药的有毒与无毒 发表时间:2012-09-07T17:29:32.560Z 来源:《中外健康文摘》2012年第23期供稿作者:叶铭[导读] 药量小而不及病,则无济于事;药过于病,则反伤其正而生他疾。 叶铭(福建省漳州市中医院药剂科福建漳州 363000)【中图分类号】R282【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2-5085(2012)23-0413-02 长期以来,我国人民在预防、治疗疾病方面,中药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然而,众所周知,“是药三分毒”。对中药有毒与无毒的认识,可以上溯到远古时代。如神农尝百草之滋味,水泉之甘苦……一日而遇七十毒,说明在原始社会,先祖通过生产和生活医疗实践,对药物的有毒与无毒已有了初步了解。 一、含义 在中药学中,“毒”或“有毒”的含义,即单指药物对人体的伤害,一般说,凡有毒的药物,大多性质强烈,作用峻猛,极易毒害人体,常用治疗量幅度较小或极小(即中毒量与治疗量接近),安全性低,用之不当,药量稍微超过常用治疗量,即可对人体造成伤害,轻者损伤人体,重者毙命。砒霜、千金子、巴豆、生乌头、马钱子等。一般说,凡无毒的药物,性质均比较平和,常用治疗量幅度较大,安全系数较高,临床应用时,只要合理对证,就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人体危害轻微,停药后消失。如粳米、山药、薏苡仁等药食两用之品。 二、“毒”的特性(有毒与无毒相互转化) 有些无毒的药物,因过量或不合理应用,即可毒害人体,转化为“有毒”之物。如:甘草无毒,若蜜炙后常量服用,可收补中益气之功;若恃其无毒而大量久服,即可出现毒副反应,使服用者脘腹痞满或水肿。人参无毒,若常量合理服用,可收补气强壮之效;若恃其大补而滥用久服,亦可毒害人体,轻则出现口鼻出血、烦躁不安等不良反应,重则导致死亡。有些有毒或大毒的药物,只要适量合理应用,则能化毒为利,去疾病而不毒害人体,转化为“无毒”之药。如:乌头有大毒,在使用常量与先下久煎等合理应用条件下,不但不能毒害人体,反而可收散寒、逐湿、止痛之功。 三、确定依据 1、含不含有毒成分:为什么中药有的无毒,有的有毒?毒的本质是什么?近代,医药学家运用化学手段,从许多中药里提取分离出偏性非常突出的有毒成分,从而初步科学地揭示了“毒”的本质,为确定药物的有毒与无毒提供了可靠依据。即药物的有毒与无毒,是由其所含物质成分对人体作用的强弱、能否造成伤害而决定的。一般说,不含“有毒成分”的药物对人体无毒,即为无毒之物,如芦根、蜂蜜、山药、薏苡仁等;而含“有毒成分”的药物对人体有害,即为有毒之品,如马钱子有大毒,是因其含番木鳖碱;巴豆有大毒,是因其含巴豆毒素;砒霜有剧毒,是因其含有砷元素;斑蝥有大毒,是因其含有斑蝥素,等等。 2、整体是否有毒:中药大多是多成分的天然药物,每种成分又受到所含其他成分的制约,偏性非常突出的有毒成分也不例外,致使有些含“有毒成分”的中药,在整体上并不显示有毒。有人指出:有的中药在含有“有毒成分”的同时,还含有某些相应的拮抗成分,如人参皂苷B、C有溶血作用,但人参皂苷A则有抗溶血作用,故人参总体并不显示溶血作用。有的中药虽含有毒成分,但因含量微小,作为整体中药往往不显示毒性,如甜杏仁、桃仁、郁李仁等。 由此可知,中药的毒性成分与整体毒性,既有内在联系,又有差异。一般说,有毒的药物必含偏性非常突出的有毒成分,而含偏性非常突出的有毒成分的药物,整体不一定显示有毒。故在判定某味中药是否有毒时,除注意研究其是否含某种偏性非常突出的(或称毒性)化学成分外,还应从整体角度去研究它是否能毒害人体。 3、用量是否适当:使用剂量是否适当,是确定药物有毒无毒的关键,未超过人体对药物的最大承受量,即为无毒,超过则为有毒。有毒药物的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比较接近或相当,因而治疗用药时安全度小,易引起中毒反应。无毒药物安全度较大,但并非绝对不会引起中毒反应,如人参、知母等皆有产生中毒反应的报道,这与剂量过大或服用时间过长等有密切关系。 中药的使用剂量适当与否,是确定中药整体有无毒性的又一依据。量变可导致质变,有不少中药在一定条件下随着用药量的适宜或超过,可对人体表现出无毒或有毒。如被2000年以前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错定为木通正品的关木通,近代以来的中医药著作对其并无有毒的记载,成人常用量为3克~l0克,但据今人临床报道,若一次用量达60克,即可引起急性中毒,导致急性肾功能衰竭。 一般说,使用中药治病,只要用量适宜,未超出人体对它的最大承受量,即不会对人体产生明显的毒害作用,即为“无毒”;若用量已超出人体对其所能承受的最大剂量,即会对人体产生毒害,出现中毒反应,称为“有毒”。故人体所能承受的最大剂量,就成为药物有毒与无毒的分界线。药量小而不及病,则无济于事;药过于病,则反伤其正而生他疾。 总之,中药的有毒与无毒理论告诉我们,中药的治疗效能与“有毒”反应,既是相对的,又是密切相关的,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对于中药的有毒与无毒不能一概而论,既不能认为其一概无毒,也不能认为其个个有毒,而是要具体药物具体分析。在一定条件下,药物的有毒与无毒是可以相互转化的。从有毒化为无毒,发挥治疗作用,是临床所需要的;从无毒转为有毒,不但不能疗疾,反而损害人体,是临床应避免的。医药工作者的责任,就是创造条件,促使有毒化为无毒,杜绝无毒转为有毒,从而提高疗效,将中药的“有毒”反应减少到最低限度。在创造必要条件、化不利为有利时,既要考虑药物本身的各种因素对其性效的影响,又要考虑用药方法、人体状况等诸因素对药物性效的影响,还要认识到这一切都因条件的变化而变化,临床当随机灵活变通。既不能只见药不见人,惟药所用;又不能以偏概全,不顾变化了的客观情况而死守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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