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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教寺事件

兴教寺事件
兴教寺事件

兴教寺事件

2013年4月10日,媒体报道埋有唐代高僧玄奘大师灵骨的西安兴教寺,正面临大规模拆迁。当地政府给出的拆迁原因是“丝绸之路联合申遗的需要”。据媒体分析,申遗拆迁背后,是著名曲江系公司的商业运作。兴教寺距今已有1300余年历史,是中国佛教的重要寺院,在世界宗教界占有重要地位,有着历史、艺术、文化和宗教多方面的珍贵价值。当地政府的这一举动,引发西北大学李利安教授、上海佛学院导师金易明教授、星云大师、明贤法师、圣凯法师、诸多高校学子及大量网友呼吁有关部门慎重对待兴教寺拆迁申遗,引发了佛教界、文化界等社会各界人士及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导致兴教寺事件。

目录

1事件爆发

2事件背后

2.1 曲江系

2.2 曲江模式

2.3 副市长商人

3各方回应

3.1 国宗局回应

3.2 中佛协回应

3.3 兴教寺僧人回应

4保卫兴教寺

4.1 长安名片古今奇闻

4.2 玄奘大师精神

1事件爆发

[1]2013年4月10日,媒体报道埋有唐代高僧玄奘大师灵骨的西安兴教寺,正面临大规模拆迁。当地政府给出的拆迁原因是“丝绸之路联合申遗的需要”,因为联合申遗名单上只有兴教寺塔,不包括寺庙内其他建筑。据媒体分析,兴教寺强拆事件的背后,是著名的曲江系公司的商业运作。兴教寺距今已有1300余年历史,是中国佛教的重要寺院,在世界宗教界占有重要地位,有着历史、艺术、文化和宗教多方面的价值。当地政府的这一举动,引发西北大学李利安教授、明贤法师、诸多高校学子及大量网友呼吁有关部门慎重对待兴教寺拆迁申遗,引发了佛教界、文化界等社会各界人士及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1]

兴教寺

2事件背后

据媒体分析,申遗拆迁的背后,是著名曲江系公司的商业运作,副市长商人段先念的身影也随之浮出水面。

曲江系

所谓“曲江系”,指曲江管委会及其相关诸多牵连部门、公司,及“曲江模式”所涵盖的地理空间。“曲江系”以副市长商人段先念为首,利用“权力与资本的交媾”、以“市长兼董事长”的绝对权力,打造出“曲江模式”,潜规则示意:圈地→文化艺术炒作→全球招标搞规划→贷款→基础建设→招商引资→地价成倍甚至数量级翻番→出让土地获得资金→

炒文化概念、建主题公园→土地再次升值。

幕后推手曲江系

借鉴希特勒的修辞策略:将群众与兴教寺强拆事件事实隔离

曲江系通过使用“语言规则”来使人民大众与事件保持距离,通过口头许诺的新建寺院的“换住地”的修辞手法以掩盖其“强行驱遣僧人夺庙产”的无耻行径,就是希特勒纳粹策略在中国的应用!

在希特勒的第一号战争命令中,“杀戮”一词便被“给予仁慈的死亡”所代替。所有官方通信都遵守这种“语言规则”。阿伦特指出,“很难在文件中找到像‘灭绝’、‘消灭’或‘杀掉’这样大胆的词。给

[2]

杀戮规定的代名词是‘最终解决’、‘疏散’和‘特殊处理’。驱逐出境被称为‘换住地’(把犹太人强制遣送)”。曲江系口头承诺将新建寺院安置僧人的“换住地”修辞手法,同样的“驱逐出境”本质,历史的重演![3]

曲江文投是否参与运作兴教寺申遗?

在兴教寺拆迁背后,并非只是申遗工程。外界盛传西安当地有名的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曲江文投)是兴教寺申遗的真正幕后推手。

由西安市长安区招商局发布的公开信息显示,“西安兴教寺旅游区项目”的目标是对“兴教寺周边区域实施综合利用,以兴教寺为景区核心,建设一个融旅游、文化、商贸、园林、观光、休闲度假、宗教体验为一体的文化旅游综合体”。

值得注意的是,长安区政府网站上的文件显示,《兴教寺旅游区建设项目》发布于2012年1月20日,由曲江文投总投资21507万元,预计2014年完工。

曲江文投主导了“曲江模式”,即先在历史文物附近圈地,炒作文化概念,然后进行招商引资,打造项目使得地价升值。实际投资120亿元的大明宫遗址公园便是曲江文投最著名的项目之一。“曲江模式”在迅速走红的同时,也饱受争议。

2012年5月,迫于各方舆论压力,著名旅游景区陕西宝鸡法门寺宣布,原定于2013年赴港上市的计划暂时搁置。而法门寺背后,也是曲江文投在运作。[3]

曲江模式

所谓“曲江模式”,就是先在历史文物附近圈地,炒作文化概念,后进行招商引资,打造项目使得地价升值。其内在规则是:圈地→文化艺术炒作→全球招标搞规划→贷款→基础建设→招商引资→地价成倍甚至数量级翻番→出让土地获得资金→炒文化概念、建主题公园→土地再次升值。此模式在拉动了西安GDP、繁荣了西安的旅游文化市场之余,对历史文化的负面影响也应受到关注。事实证明,“曲江模式”的过度商业化开发,使文物的历史新号逐渐减弱甚至消失,而导致城市历史千年的积淀在商业的浪潮中逐渐消失殆尽。一些遗址开发的钢筋混凝土仿古制品,打破了人们对古建筑的认同感、归属感、敬畏感。有关专家指出,"曲江模式”的文化扩张本质是商业风暴,而风暴过后留下的只能是一堆建筑垃圾,将破坏西安文化的多样性、厚重感。[4-6]

兴教寺事件拷问曲江模式

曲江模式主要是先大规模低成本收储土地,然后在基础设施改造与建设方面下足功夫,具体来说是把大雁塔和大唐芙蓉园等历史文化项目再包装,然后引入品牌开发商,提升土地价值。这种做法渐渐形成套路后,操盘团队开始在曲江以外的区域进行复制。

从法门寺景区质疑曲江模式

2012年曲文投集团曾谋划上市,因信息披露失真受到交易商协会警告处分,但高负债经营的曲文投不顾质疑依然抛出融资计划。《经济参考报》曾披露,曲文投合并财务报表中,流动负债高达146.86亿,现金流为负,净利润在连续三年几乎翻倍增长后变脸为亏损4403万元,财务造假可能性非常高。

众所周知,曲文投在大明宫项目上曾获得极大利润。但在法门寺景区项目投入几年后,曲文投的账面就出现了如此高的流动负债和巨额亏损。公众完全有理由质疑,法门寺景区项目“挟佛敛财”的非法收入到底有多少没有入账?实际可用于偿还巨债但没有入账的现金最终流向了何处?[7]

副市长商人

段先念,惊爆副市长商人,曲江系老大。自2007年起,不但担任西安市副市长,同时还兼任曲江新区管委会主任、陕文投公司党委书记和董事长、曲江文投公司总经理、大明宫遗址区保护办公室主任及西安市申遗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和办公室主任等多个职务。从2002年兼任西安曲江新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副书记及西安曲江新区发展公司总经理起,便开始一手打造“曲江模式”。以“市长兼董事长”这一产生于“权力与资本交媾”的身份,拿捏“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之虚,务“开发地产,抬高房价”之实。从商业化法门寺到财神庙上市,到强拆兴教寺,副市长商人段先念打造的“曲江模式”将“假古董”地毯式覆盖了西安诸多的文化遗存,被热议为“造神、造信仰、造遗产”运动。此种西安市场资源与政府权力集于一身的独特发展模式,孕育出一批政商一体的双重身份。2013年4月,副市长商人段先念亲临兴教寺,直接指挥暴力强拆,践踏僧人人权,将寺院建筑拆迁与否的决定权寄托给“国际专家”,亵渎国家主权,在中国梦正在起飞,习总书记中华文明复兴的伟大纲领正在全面落实的今天,段先念一意孤行违反全人类道德依止、敌对全中国民众普遍呼吁,以控制舆情、恐吓僧人、打压良心媒体的方式,厚颜无耻地粉饰副市长商人的“济世利民”形象。[8-9]

3各方回应

国宗局回应

国家宗教事务局新闻发言人11日晚就西安兴教寺遭“拆迁”一事做出回应,称已注意到媒体。当晚国家宗教事务局网站刊登消息称:“我局已经注意到媒体,并要求陕西省宗教局实地调查了解情况,协调当地有关部门听取包括佛教界在内的各方意见,依照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妥善处理。”[10]

中佛协回应

强烈反对兴教寺拆迁强拆侵犯佛教权益

中国佛教协会发言人就拟拆除西安兴教寺部分建筑以答记者问的形式作出正式回应,摘录如下:

一、在未征得兴教寺僧团同意的情况下,拆除寺院建筑,严重违反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侵犯了佛教界的合法权益。《宗教事务条例》规定: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所有或者使用的房屋、构筑物、设施受法律保护。需要拆迁宗教团体或者宗教活动场所的房屋、构筑物的,拆迁人应当与该宗教团体或者宗教活动场所协商。因此,在未征得兴教寺僧团同意的情况下,以任何理由强行拆除兴教寺的建筑和设施都是违反政策法规、侵犯佛教界合法权益的行为,我们表示强烈反对。

二、西安兴教寺是国务院批准公布的汉族地区全国重点寺院,其宗教活动场所的属性除国务院同意外,不得变更。

1983年4月9日国务院批转《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关于确定汉族地区佛道教全国重点寺观的报告》,其中将兴教寺列为汉族地区全国重点寺院。在未经兴教寺僧团同意的情况下,拆除兴教寺的部分建筑,改变寺院的传统建筑格局和设施,将使僧团修学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正常宗教活动无法进行,兴

教寺必然丧失宗教活动场所的功能,改变其宗教活动场所的属性。若将兴教寺改建为佛教文化风景区,更是直接改变其宗教活动场所的属性。任何改变兴教寺宗教活动场所属性的行为,必须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否则是无效和非法的。

三、佛教寺院不得进行商业运作。去年十月,国家宗教事务局等十部委联合下发《关于

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坚决反对和制止一些地方受经济利益驱动,搞“宗教搭台、经济唱戏”。《意见》指出,寺观应在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行政管理下,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指导、监督下,由佛、道教界按民主管理的原则负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插手其内部宗教事务。严禁党政部门参与或纵容、支持企业和个人投资经营或承包经营寺观,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寺观搞“股份制”、“中外合资”、“租赁承包”、“分红提成”等。我们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在处理涉及兴教寺的有关问题时,切实贯彻落实《意见》的有关要求,防止对佛教寺院进行商业开发的情况发生。

我会强烈要求有关方面重视佛教界的合理诉求,尊重信教群众的信仰感情,切实保护佛教界的合法权益,在处理拆除兴教寺建筑的问题上,与兴教寺僧团充分协商,认真听取佛教界意见,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防止事态扩大,影响社会和谐稳定。[11]

兴教寺僧人回应

一位兴教寺僧人的思考

[12]纵观中国历史,佛教自从传入之后,每一个文明全盛的时期,对佛教都保持了宽容和敬畏。而“拆庙”“灭佛”常常伴随着王朝的衰落和政治的昏庸!

在“兴教寺事件”中,其实申遗不申遗,拆除多少建筑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谁对这些事情有决定权,至少也应该是有话语权和知情权。[12]

一个兴教寺僧人的叹息[13]

兴教寺申遗事件,经过几个月的发酵和僵持,随着不拆信息的扩散,已经从炙手可热到逐渐冷却。然而,淡出舆论焦点的兴教寺拆迁事件却始终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官方没有人公开出面澄清事件,僧团被集体禁语。坊间传闻众多,唯独听不到当事双方的公开陈词。兴教寺法师南山听梦指出:兴教寺拆迁事件,相关管理者至今无法给出一个明确的答复,这种暧昧的态度,似乎在暗示警告公众,当公共公关危机解除了,强拆可以变成和平渗透,可以通过完成“CEO本地化”的模式,寻找培养或空降一个具有僧人身份的代理者,建成一个“新东印度公司”,那时对兴教寺和玄奘塔的占有就更隐蔽了。[13]

4保卫兴教寺

[14]埋有唐代著名高僧玄奘法师灵骨的西安兴教寺,一度面临大规模拆迁。当地政府给出的拆迁原因,是丝绸之路联合申遗的需要。据悉,申遗后的兴教寺将建成集佛教文化、佛教养生、佛教旅游为一体的高规格旅游文化景区。西安市一名副市长曾口头表示,要把兴教寺打造成“第二个法门小镇”。拆迁方案已有所调整,但换汤不换药,寺僧仍将被驱离,“拆散寺塔僧”是其形象的描述。僧团若远离寺塔,此地还能称祖庭吗?恶的力量有多放肆,善的力量就有更多坚强。保卫西安兴教寺,留住护塔僧,让我们并肩。[14]

长安名片古今奇闻

“佛教四祖庭八大寺为经济抓手”

[9]有媒体称,“市长兼董事长产生于权力与资本的交媾”。西安市场资源与政府权力集于一身的

兴教寺斋堂

独特发展模式,孕育出一批兼具公务员和商人双重身份、深度参与市场经营的政府官员和深度参与政策博弈的商人。动用行政权力,将宗教文化资源打包移交给政商结合的公司,为践踏文化传承与宗教信仰的大肆扩张行动鸣锣开道、保驾护航,此情此景居然在政企分开理念深入人心的当下堂而皇之地上演,这才真令人感到匪夷所思!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在申遗过程中,为什么某些官员敢于无视和践踏中央政策、践踏信仰尊严,

表现出无知、无良且无畏的嘴脸?恐怕,逃离了笼子的绝对权力才是关键。正如有位专家所说,“申遗不是目的”,个别领导和商家也确实应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让公权力真正回归才是问题的关键![9]

玄奘大师精神

[8]兴教寺作为玄奘大师归葬道场,即使没有任何文物,其本身的存在便代表了玄奘大师精神。如将僧人迁出,寺院宗教活动难以保障,成为纯粹的文物古迹,在这份没有灵魂的“文化遗产”中,宗教对像变为观赏对象,圣物变为文物,缺乏了佛教精神底蕴,玄奘大师的精神将由何承载和表达?[8]

5兴教寺公开信

申遗活动

2013年03月28日早晨,长安区宗教局、园林局等在没有和兴教寺沟通的情况下,在兴教寺外围挖坑和转移土方,被当地村民误以为政府要强拆强占寺院,村民自发进行了阻止。因为在民国时兴教寺的“以工代赈”对当地人有救命之恩。同时消息不胫而走,国内外各大寺院纷份打来电话,表示要护持祖师道场。海外对兴教寺重建捐助过的民国政要先贤的后人也打电话询问此事。兴教寺对外协调组表示:兴教寺目前未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进入兴教寺范围施工。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兴教寺签字和盖章的施工协议前,一切施工操作都属于违返国家宗教政策和宗教法律的违法行为。

僧团及信众呼吁

兴教寺作为一个宗教团体,是由其僧众和宗教活动场所组成的。根据《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则:“宗教活动场所由该场所的管理组织自主管理,其合法权益和该场所内正常的宗教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和干预。”

因而,关于此次申请世界文化遗产过程中,任何未经兴教寺同意,强行拆迁寺庙建筑的行为均属违法行为,属于违背我国基本宗教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属于对兴教寺僧团修行和生活的干扰和破坏的行为。势必使兴教寺作为一个国务院批准的宗教活动场所的意义将不复存在。[15]

僧团和信众详细请求如下:

1、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未取得兴教寺同意前,不得强行进入寺院,停止拆除施工活动。

2、一千多年来由僧团守护兴教寺塔是历史真实。僧团的修学和生活作息与兴教寺塔不可以被剥离。

3、僧团对兴教寺和兴教寺塔的一贯使用权不可以转移——即要始终保障兴教寺宗教活动功能的完整性和和自主性。任何单位以兴教寺和兴教寺塔名义修建的项目,在修建完成以后要完全移交兴教寺管理运用。

4、在维护兴教寺原状不变的状况下,政府或其他单位对兴教寺外围的开发活动,要给兴教寺留一条以山门和大雄宝殿为直线通往山下西汤路(西安——汤峪)的道路。

兴教寺是一座千年古寺,千年来承担的文化使命和佛教的社会教化意义不断发展和深化。所以兴教寺不但是古老的文物,更是新时代社会和谐的道德力量源泉。我们请示政府,请示有关部门作出明确的决策——维护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和僧众生存、生活的基本人权。兴教寺僧团和广大信徒有自信心维护好兴教寺作为一个宗教活动场所基本合法权利。在此我们也呼吁海内外宗教界人士及对宗教界关心的媒体等各界人士给予此事高度关注并提供帮助。[15]

6学者李利安

第一时间呼吁阻止拆迁

[16]根据《西安市长安区丝绸之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兴教寺塔申遗工作任务安排的通知》,长安区民宗局于2013年3月8日向兴教寺发出限期拆迁的通知,通知要求兴教寺的整个拆除工程在5月30日之前完成。寺院拆迁之后,势必将破坏佛教传统和历史定制,从而使玄奘塔失去宗教的神圣性和文化内涵,使其从一个活的圣物,变成一个死的文物。对此,广大佛教界人士悲愤难当,西北大学佛教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李利安教授为

凤凰网华人佛教撰文,紧急呼吁有关方面立即阻止对兴教寺的拆迁。[16]

问题真相

[17]从2013年4月12日开始,轰动一时的兴教寺拆迁事件的性质发生了微妙转变,国家文物局等权威机构及专家一番阐释之后,问题的性质似乎已经由因申遗而拆除寺院主体建筑的不仁不义转变为因申遗拆迁部分违规建筑的合情合理了。当日,西北大学佛教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李利安

“中心”和“保协”一家机构打造的谎言

教授实地考察了兴教寺,并对整个拆迁事件进行了调查。李利安教授不仅还原了拆迁事件的真相

,而且指出问题的性质是从主体性建筑的被拆除转变为部分建筑的被拆迁之后,寺僧就要全部被驱离。被列入拆迁范围的建筑主要是僧人们的宿舍和食堂,没有了僧舍、浴室、卫生间、灶房和斋堂,就意味着僧人们不能再在寺院里生存了。这种被忽视的转变却正是决定

问题性质的关键。[17]

质疑真相

[18]所谓兴教寺的第一个谎言,陈教授说,兴教寺宽树法师在最近网络盛传的那个视频中所比划的那些要拆的建筑“其实都是不拆的”,兴教寺“大部分都是不拆的”,所谓拆除超过三分之二的说法都是假的,这些比划和数字都属于谎言。

其实陈教授也没有说谎,因为在陈教授的本次业务之内,的确是没有商业开发项目的,可是她只是负责申遗工作的,仅仅负责申遗的专家有什么资格断定在申遗之外当地有关部门现在或未来的开发项目就“绝对不成立”呢?[18]

审遗审疑审申遗

兴教寺事件从两个方面拷问中国的文明进步:

二是政府有关部门的官僚习气还根深蒂固。兴教寺申遗之初,政府在决策方面就有霸道之嫌,没有向兴教寺提前通报申遗将会涉及的拆迁问题,没有为拆除僧房与斋堂之后的僧人安置做好准备,不愿理解僧人对未来可能存在的商业化开发的忧虑,没有给僧人充分的意见表达途径,也不尊重僧人表达出来的意见。兴教寺事件爆发后,政府相关部门也没有主动积极地与兴教寺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担忧,也没有对铺天盖地的舆论质疑表示积极的响应,呈现出超常的冷漠。所有这些,其实都是官僚习气在作怪。中国的民主化进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19]

7明贤法师

挖了祖坟换了灵魂

[20]以毁遗来申遗

申请遗产的初衷是为了保护遗产,但兴教寺所遭遇的境况很有可能是以“申遗”之名行“毁遗”之实。如果把真实的历史遗迹直接拆除,一代代的历史印迹也在人们心目中被彻底遗忘,我们的民族经历的这种强拆还少吗?在为数不多的文化印迹中,强拆最终蔓延到了一个民族的脊梁上。精神世界的遗产不在乎新不新,大不大,气不气派。承载文化感情的历史遗物,哪怕只是一砖一瓦,在人们心目中也永远是沉甸甸的。既然是全新堆砌的建筑造势,为什么不另行选址,而一定要将这种造作直接针对真实的文化遗产?这样毁真迹之后的兴建,难免有立牌坊的嫌疑。玄奘大师归葬的塔寺,这片白鹿原是中国一颗文化巨星的陨葬之地,记录着一个民族慎终追远的深远情怀,拆庙是容易的,但再要找回千百年来的历史厚重就不可能了。

挖祖坟还是填欲壑?

兴教寺同样遭到了干预。作为千年古寺,兴教寺在1982年就被批准为“全国重点寺院”,其使用权和管理权应归佛教界所有,未经寺院同意,任何人都是不能强拆的。寺院建筑的合理与否,这是寺院的事,并不是谁有点子就都可以想拆就拆,想改就改的。

假如对文化和信仰的主体进行“有意”的经济运作,那就变成了“打申遗的的国际广告、作西安的当地营销”!只拆居住区,赶人走——这重点不在拆旧房,而在建新区、迁僧团、夺寺院……经济容易繁荣,灵魂容易丧失;形式容易打造,底线容易跌穿!因此,我们请求理性对待兴教寺问题,如果真要将事件推到以毁遗来申遗的地步,白鹿原上,将绽放一朵毁坏宗教文化的奇葩![20]

新庙产运动

[21]宗教搭台、经济唱戏,说白了就是拆信仰的台、立谋利的牌坊。政府与市场合谋,在引夺宗教团体权益的操作路径上,几乎形成了一个“中国模式”:

首先由地方文物部门出面,将寺庙道观的部分资产定义为“文物”;继而以文物保护之名,将地盘圈定、将障碍如僧团等剥离开;随即转手,将择洗干净的吸金工具,让渡给商业机构运营谋利、共享“发展成果”。

传统信仰,就这样被剔除精髓、徒留空壳。这买椟还珠的行径,实非无心、实属故意。

[21]

永不收门票

[22]兴教寺风波乍起之后,有关部门与专家的口风也纷纷转向,删除网页,修饰言论,极力撇清、奋力洗白。看在越描越黑的地方政府,翻身如此乏术的份儿上,我们不妨来助力一把,帮政府找到着力点:向世界承诺,兴教寺永远免费、永远免门票!

在此基础上,我们将见证有关部门“非盈利”维护玄奘道场的“诚意”![22]

挟佛敛财

面对一些地方领导对待宗教信仰杀鸡取卵、竭泽而渔、饮鸩止渴的短视行为,我们有必要从操作层面,郑重地在这里倡导:寺院以争取免费免门票为着力点,昭示立场、不懈辩护!民众以辨别宗教与商业场所为入手处,用脚投票、打破圈套!让我们以民意的力量,将贻害苍生的“宗教经济学”证伪,将挟佛敛财的“XX模式”终结!让我们以草根的赤诚,为信仰的天空扫清雾霾、为佛法的传承守护未来!让佛教的归佛教,让良心的归良心!让挟佛敛财的“伪祖庭”门可罗雀!让僧团护持的“真道场”门庭若市![23]

事件后续

兴教寺事件经历了初期“反强拆”、中期“舆论博弈期”,目前进入了第三阶段――“夺权”。

直至五月底,兴教寺内中佛协声明集体被撕,施工队开始上房换瓦,寺方此前的努力被打回“申遗”原点,名曰“原状申遗”。虽然没有政府公告,但申遗似乎毫无疑问地要继续下去。此猜测在2013年6月3日凤凰网华人佛教频道刊载的《陈同滨北大讲座回应兴教寺申遗部分真相浮出水面》一文中得到了印证。

被商业开发盯上的兴教寺,被迫“原状申遗”的兴教寺,未来将会走向何方?

有一种猜想是未来兴教寺很可能是今天的法门寺景区;还有一种猜想是未来兴教寺很可能是今天的智珠寺和崇祝寺。其实,兴教寺的未来在曲江模式的轨迹上,一旦挂上了申遗的羊头,比前两者都有过之而无不及!

如果有一天兴教寺真如某些人所愿地挂上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世界文化遗产的招牌,那么古刹里就再也不是钟鼓悠然,再也不是经声绕梁,再也不是曲径通幽,再也不是花木禅房。夺寺者打着遗产保护的广告牌,心不惊、肉不跳地破坏着佛法僧三宝,生意经大行其道,

世俗倒算了清凉,毒龙反制了道风!

从庙产兴学到庙产兴商,做的是破坏宗教和文化的事,打的竟是保护文化的旗号。以前是自己动手,这回因了“申遗”,竟还有国际的帮忙。佛教寺宇命运告急,古老文化命运告急,可依旧有人嚼着老外嚼烂的渣滓,满手黄金白银,满眼他人追捧,日日高唱“好日子”,却将他人灵魂,自己祖坟刨光卖净,这是何等讽刺,何等悲哀,何等可恨的事![24]

8圣凯法师

[25]中国佛教协会常务理事、北京佛教文化研究所执行副所长圣凯法师在兴教寺事件发生后,撰写文章分析“强拆兴教寺”事件的群众性、复杂性、长期性与国际性,指出申遗是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手段,也是提升国家软实力的重要途径,但是在西安会出现“强拆兴教寺事件”,政府有关部门在此问题上错误是用简单、粗暴的行政命令手段处理拆迁;没有注意到宗教的群众性与复杂性;没有注意到宗教的长期性与国际性。并指出解决强拆事件的出路在于保证寺塔一体,不能更改兴教寺宗教活动场所的属性,解决生活问题;处理过程,要倾听、尊重、协商、公开;严格防止把兴教寺发展成旅游文化景区。[25]

9星云大师

[26]大唐兴教寺,是中国的光荣,唐玄奘为中国佛教立下许多先驱,第一个沟通国际文化,第一个冒险犯难的留学生,第一个在长安辅助政治有功的。所以,现在将他的历史拆除,是对文化的毁伤。

每一个古代建筑,都会因应需要,慢慢地扩建扩增,既然扩建到现在的样子,就不该拆除它。希望能对工作了解后,有个和平地解决办法。中国的土地之大,不能连一个玄奘的兴教寺都不能容。希望中国佛教会能出面调和。兴教寺是无价的,破坏了可惜。[26]

10社会各界评议

赵义斌

解析兴教寺拆迁三大原因

本次申遗的主管领导缺乏宗教政策观念,不熟悉宗教情况,无视佛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意见,特别是不顾和不尊重兴教寺僧团的意见,擅自决定拆迁寺院、撵走僧众,造成“申遗”与“毁寺”的轩然大波,主管文物、宗工作教部门是要负领导责任的。希望主管文物、宗教的领导,多读法学法,真正懂得宗教政策和法律,以便更好地为党的宗教工作服务。[27]

律师邢彦超

拆除兴教寺需要考虑的法律问题

[28]相关宗教团体拥有法律上规定的合法途径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根据2011年国务院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拆迁条例》)及相关司法解释,兴教寺拆迁并没有遵循正当的法律程序。其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

一、寺庙房屋的所有者是宗教团体。也就是说,在法律上,寺庙的土地所有权归属国家,寺庙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归属相关宗教团体(市佛教协会),而寺庙僧人拥有相关的使用权。

二、寺庙房屋征收应当遵循国家法律程序。

三、违法拆迁应负法律责任。依据相关法律程序,房屋的所有者,即相关宗教团体(如西安市佛教协会),如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对补偿决定不服的,被征收人也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四、亟待建立“宗教法人”制度,确立法律主体资格。兴教寺的大规模拆迁作为真正的利益相关人——兴教寺的僧侣以及宗教团体,根本无法为自己的命运作出任何的主动的决定。种种事件背后的根本制度问题在于宗教团体没有恰当的法律主体资格。塔、寺庙也许获得了法律上的“文物”、“财产”的法律地位,但是僧人、宗教团体缺乏了法律地位,塔、寺庙也只能是现代法治中的行尸走肉,只能沦为风景旅游场地。明确“塔、寺庙、僧人三位一体”的宗教法人制度也许是最佳方案。[28]

普隐学堂

解读兴教寺拆迁背后原因三大矛盾透视真相

1、申遗完全破坏了僧人的宗教生活环境,而且在新址没有任何进展情况下,拆迁则造成僧人无法解决生存与宗教生活等问题。

2、如果申遗失败,现有的“强拆”则毫无意义,其结果是一场“闹剧”的“再破坏”,所以兴教寺僧团一直希望政府保证“申遗”成功。因为,只有申遗成功,寺院的重建才能获得政府支持。

3、寺院对“强拆”的质疑,包括无数关心这件事的社会各界,就是质疑政府借“申遗”之名而暗渡陈仓,如领导们口头所说“打造法门小镇”。法门寺的现状成为佛教界和社会大众的心头阴影,大家都希望这种悲剧不会再次出现。

玄奘法师给我们一个“中华民族的脊梁”,我们又给后人留下什么?陕西省、西安市的相关领导醒醒吧![29]

河南佛教学院

关于兴教寺事件的声明

如果仅仅是打着保护“文化遗产”的旗号,以敛财为目的,强行将寺、僧、塔分离,这就是将人文精神和建筑载体完全割裂,将人文价值同历史价值完全分离,这样“设计”出来的所谓“文化遗产”不过是抽掉了脊髓的“文化产业”。[30]

京津高校学生社团巡礼

2013年5月25日,北京大学禅学社、中国人民大学禅学社、北京大学国学社、北京大学宗教哲学研究会、天津大学行思学社、北京中医药大学国学社等京津高校学生社团的青年学子们,利用周末假期,组成玄奘大师祖庭文化参访团,由明贤法师领队,风雨兼程赶赴西安,参访了千年古刹护国兴教寺,展开了一场触动心灵、撞击灵魂的文化寻根之旅。[31]

人大禅学社

宁为申遗挖祖坟是撤药换汤的遗产媚俗

[32]我们胆颤心惊,唯恐兴教寺复蹈都江堰之覆辙,“兴教寺佛教文化旅游景区”会是如何样子?失去的古韵去哪里找?唐时明月的光华还可得否?玄奘大师若知塔寺今日之劫会抚碑伤痛否?我们期盼着这样的梦魇不要来临,不要来临……如今,我们尚可选择拆否,

日后,绝无选择复否的余地了!

今日事,为“申遗”之耻,为“文化保护”之耻。现在行动,还来得及,莫待花谢空折枝,空悲切![32]

北大禅学社

兴教寺未必非要别人点头才是文化遗产

[33]为将“申遗”变成“生意”,得到暂时的经济利益,不惜将保护文物的基本原则抛在脑后,甚至为申遗而大肆破坏文物和自然资源,造成难以估量和无法修复的文化损失,失去先人留下的宝贵遗产,此举实为网友所说的“文化犯罪”![33]

天津大学行思学社

兴教寺强拆将截断文化的生命之流

[34]然而想不到巍巍大德埋骨栖身的古刹,躲过了上千年刀兵水火、躲过了日本飞机的狂轰滥炸、躲过了文革的毁佛拆庙,却在当今的和平年代岌岌可危!在“世界文化遗产”的荣光、尤其是它背后潜在的巨大利益面前,一场圈占信仰与文化净土的“圈地运动”已经在它面前轰轰烈烈地展开。[34]

宗教学博士沈抒寒

移花接木夺寺产且看“唐僧肉”如何被瓜分

[10]兴教寺事件发生一周以来,舆论焦点几经变化,随着各级文物专家的说明和阐述,似乎拆毁兴教寺僧团生活建筑的计划已经在舆论上找到合理性。宗教学学者撰文指出:其实这恰恰暴露了兴教寺事件“申遗”之名为假,圈地谋利为真,整治环境为假,驱逐僧团为真,保护文物为假,夺取寺产为真的本质。寺僧分离,寺不成寺。我们已经看够了没有灵魂、没有信仰的空壳寺院,我们不愿法门寺的今天成为兴教寺的明天,我们更不忍伟大的佛教精神和生命的信仰在GDP的包围下黯然失色![10]

城市规划师王钰镕

专业解析兴教寺“申遗规划骗局”

[35]在寺庙申遗拆迁引发热烈的全国宗教与文化大讨论中,兴教寺申遗规划的公众参与

程序不禁令人质疑。吴必虎教授提及:申遗的其中一个原则,就是要获得当地居民社区的支持,这才是世界遗产保护的基本原则。

在本次事件中,僧人群体无疑是规划的公众代表之一,是最重要的利益相关方之一,更是申遗所强调的“当地居民社区”。而从玄奘大师在中华佛教文化的象征以及文化意义来说,那么全球的华人、佛教界、文化界人士都可说是本次事件的利益相关方,都有权利站出来或了解或质疑这一方案并提出不同意见。2012年10月,兴教寺第一次得到消息,因为申遗需要,该寺许多建筑需要拆迁。2013年3月8日,兴教寺收到长安区民宗局限期拆迁的通知。通知要求兴教寺的整个拆除工程在5月30日之前完成。

这个过程当中,兴教寺的僧人作为利益相关方提出不同意见,请求不拆迁居住功能建筑,并未被相关部门采纳,更未达成共识,直至“被通知”拆除工程须在何时完成。规划过程中的公众参与程度不足以及拆迁责任方的霸王行为令人瞠目咋舌。[35]

社会学博士王家琪

密切关注兴教寺僧团现况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36]兴教寺事件的利益相关方打着“申遗”的旗号,赤裸裸地驱僧团、夺寺院,以期利用佛门资源发展旅游、炒作地产。首先,连哄带骗、软硬兼施地将兴教寺拖上“中国式申遗”的“贼船”;接着,明修“保护文物”之栈道,暗渡“谋夺庙产”之陈仓;以期实现“庙产”从佛教界到商业集团的转移。一旦眼看有利可图的资源将要得手,就意欲实施“强拆”、将已经丧失利用价值的僧团弃如蔽履、赶出寺院,以免妨碍自己享用这吃干抹净、连渣都不吐的“饕餮盛宴”。

让商业集团来接手宗教圣物和文化“遗产”,无异于让盗墓贼来保护棺椁、让猫来看管鱼、让黄鼠狼来照顾鸡!这种直接压榨佛教的行为,不仅威胁到兴教寺及其僧团的生死存亡、践踏了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更无情绞杀了佛教文化的真正生命力。[36]

管理学硕士殷实

兴教寺僧团命运猜想佛教尊严能谈判吗?

若要敛财,必先占寺。若要占寺,必得驱僧。若要驱僧,莫如拆迁。若要拆迁,莫如申遗——这就是“佛门吸血鬼”的邪恶逻辑。为了确保这一强盗逻辑能够畅行无阻,充当“马前卒”的国家文物局必须要为“强拆”编织一件合理合法的外衣![37]

文学博士杨楠

从宗教搭台看经济唱戏假面舞会真不了

[38]XX寺安放的玄奘大师灵骨,不仅承载着一代高僧“宁向西方一步死,不向东土半步生”献身真理的执着追求,更寄托着无数人对于信仰和文化的无限渴仰。XX寺的僧人不但是XX寺不容置疑的主人,更是华夏大地守护灵魂守护信仰的勇士,这些灵魂的守护者和玄奘精神的传承者应受到最为尊贵的礼遇,而不是驱逐。[38]

环境学博士后张威

申遗还是“驱僧占寺”谁来保障佛教界权益?

[39]从真正文化保护的角度而言,“申遗”的头衔并不重要,因为文物的标准及其物质价值都是变化的,不变的是文化内涵及其精神传承。正如明贤法师在文章中所言,“如果忽略了兴教寺这个人文场所的宗教价值,更忽略宗教价值中的灵魂内核,恐怕,无论打造一个怎样华丽的人文处所,也仍然与兴教寺原本承载的宗教价值毫无关联。当灵魂被消解了,形式上的繁荣与原本兴教寺的遗产价值相比,当然是拣了芝麻,丢了西瓜。”[39]

社会学博士李哲

兴教寺野史拼接:宗教场所申遗背后的人与事

在以“夺寺驱僧”为核心情节的兴教寺申遗风波中,无论以申遗专家某教授等为代表的“公知”,还是从上到下的“有关部门”,在实践操作和在口风口径上,都存在“有迹可循”的路径与转折。

越抹越黑之下,其处理公众舆情的智商,又一次被网民围观。

观众苦笑不得,只得提请注意:演技烂瞎眼、节操掉一地!——如果说还有正在“酝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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