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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解读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解读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解读

“4+7”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解读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作出部署,选择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1个城市开展试点工作。

《方案》明确,从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对应的通用名药品中遴选试点品种。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在中国大陆地区上市的集中采购范围内药品的生产企业,均可参加试点。

具体措施如下:

期内提前完成约定采购量的,超过部分仍按中选价进行采购,直至采购周期届满。(1)带量采购,以量换价。

按照试点地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年度药品总用量的60%-70%

估算采购总量,进行带量采购,量价挂钩、以量换价,形成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试点城市公立医疗机构或其代表根据上述采购价格与生产企业签订带量购销合同。

(2)招采合一,保证使用。

试点地区公立医疗机构应优先使用中选药品,确保1年内完成合同用量。

(3)确保质量,保障供应。

要严格执行质量入围标准和供应入围标准,建立对入围企业产品质量和供应能力的调查、评估、考核、监测体系。

(4)保证回款,降低交易成本。

医疗机构作为药款结算第一责任人,应按合同规定与企业及时结算,降低企业交易成本。严查医疗机构不按时结算药款问题。医保基金在总额预算的基础上,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30%提前预付给医疗机构。有条件的城市可试点医保直接结算。

一直接影响

1月17日上午,上海药事所召集未中标企业进行了通气会。会议消息显示,未中标产品根据与中标产品之间的价差,决定降价比例,降价比例分为三档,分别为10%、20%、30%。这个降价幅度被认为是较为温和的。

“4+7”城市带量采购拟中选结果公示结束。与2017年同种药品最低采购价相比,拟中选的25个品种药价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达96%,其中22个为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

此次“4+7”城市带量采购受益人群有哪些、药企能否赚钱、流标药企如何应对以及未来股价走势等问题,新京报记者采访了多位业内人士。

受上述事件影响,A股医药板块整体市值在12月6日-10日的3个交易日蒸发近3000亿元。华东医药、复星医药、恒瑞医药等股价出现连续大幅下跌。

二间接影响

(1)对于行业好处主要包括:

一是带量采购有确定的商品数量要求,买卖双方可以针对交易细节开展谈判。与不带量的集中采购相比,带量可以给药品企业明确的销售承诺和预期,方便企

业安排生产和销售,控制成本,从而可以给出更优惠的价格,让患者获得更多收益。

二是可减少药品购销过程中的灰色空间。带量的同时意味着该批量药品供应企业的确定性,并且确保采购结果落实。目前实行的药品集中采购在招投标阶段缺乏明确的用量要求,中标并不意味着有销量,医院仍然具有自主选择权。因此企业可能要“二次公关”、医院可以“二次议价”,严重的会使中标结果形同虚设。实施带量采购则意味着通过招投标可以直接签署购销合同,实现招采合一,消除灰色空间,因此意义重大。

三是有助于推动药品采购流程的完善。药品招投标中,评标专家主体是医生。在存在“二次议价”空间时,为寻求医院补偿的有效渠道,存在主观上预留价格空间以备再议的动机。消除“二次议价”空间,可以反过来规范评标专家的行为,促进评标过程的规范化。

(2)对于患者好处主要包括:

对于患者来说,带量采购的直观好处是,药价或因此得到降低。上海从2014年底以来,已经实行了三批带量采购。31个品种(对应生产企业)近三年平均中标价格(最小规格),成都倍特的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降幅最大,为96.14%、其次为正大天晴的恩替卡韦分散片,降幅达95.62%、阿托伐他汀片7元一片,而此次拟中选的采购价才0.94元/片。从降价幅度上看,上海市带量采购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三批带量采购合计27个品种,均为片剂和胶囊剂等口服剂型,最终中标价平均每片/粒的价格为0.04~3.06元,与带量采购执行前同一厂家在上海的最近一次中标价相比,平均价格降幅约为57%。

福辛普利钠片是拟中选的25种药品之一,用于治疗高血压和心力衰竭。据海淀区温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主任于会秀介绍,福辛普利钠片为基层社区常用药,一般一盒吃14天,最大用量一盒大概吃3天多(这种用量社区较少会用)。按现在的价格38.26元/盒计算,患者服药一年费用约3491元至997元。按照拟

中选价格11.8元/盒计算,一年需花费1077元至308元。

三疑问

(1)如此降幅药企能赚钱吗?

此次药品降幅超过了业内预期。史立臣曾表示,如果不解决带量采购中的具体采购量问题、支付问题、约定采购量未完成的措施、后期执行监管的管辖权问题及一致性评价药物的质量监管等五大核心问题,带量采购将重创药企。

在本次“4+7”带量集采中的最大赢家华海药业共有6个品种中标,尽管拟中标价格与原中标价相比有一定程度下降,但华海药业认为,此次中标将有利于扩大相关产品的销售,提高市场占有率,促进公司国内市场的开拓,提升品牌影响力,对公司的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针对降价幅度等问题,正大天晴12月7日的电话会议纪要显示,此次中标也是险胜,中标价格是之前公司内部就商量好的,无论如何都要中标,“4+7”试点城市代表了中国的富裕省份和学术核心地带。公司判断了自己的成本和竞争对手的成本,仍然有利润空间。此外,力争中标也是为了保持多年来公司在肝病领域确立的战略地位。

(2)流标药企如何守“地盘”?

在12月6日流出的本次试点城市带量采购预中标结果中,石药集团旗下三个品种进入了预中标名单,分别为阿奇霉素(石药欧意)、阿莫西林(石药中诺)、盐酸曲马多片(石药欧意),但最终未出现在正式公布的拟中选名单中。

华润双鹤的产品氨氯地平参与了此次竞标,但未中标。对此,华润双鹤表示,公司将持续关注“4+7”带量采购的政策变化,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将加大相关区域的营销,进一步保持该产品的市场地位。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是,此次拟中选的25个品种中,只有两个是外企的产品,分别为阿斯利康的吉非替尼片以及中美上海施贵宝的福辛普利钠片。原研药总共只有3个,占12%,而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22个,占了88%,仿制药替代效应显现。

史立臣认为,“4+7”试点城市带量采购是用一定比例的市场份额换取企业的降价,未中标企业还有大量的市场份额可以抢占。

同时,“4+7”带量采购是以12个月为一个采购周期,今年没中标的企业明年还可以再来,“这也是今后的采购趋势。”

(3)医药板块未来走势如何?

企业一旦中标,则可迅速吞下大量市场份额,中标所付出的代价是给出最低的价格。企业中标后不用再担心产品销售的问题,能够节省大量促销、流通等环节的费用。而一旦落选,只能眼睁睁看着别家企业“占领”市场。因此维系价格和市场的平衡,成为带量采购中最为关键的博弈。就短期影响来看,本次中标的企业,明年净利润会增厚,不仅市场份额提升,同时每只药品销售的利润贡献也将提升。反之,落标企业则业绩将会受影响。整体而言,带量采购导致药品降价,将压缩相关产业链上中游企业的利润,但对于单个公司,若在带量采购中争取到较大幅度的销售量提升,从而抵消降价的影响,则对公司巩固行业市场地位具有重要意义。

具体到不同定位的药企,影响也有不同。从中长期来看,带量采购对于仿制药的估值偏负面,一方面,一旦某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企业达到3家以上,意味着价格竞争将加剧,各家企业将只能赚到加工费;另一方面,每年的竞争也使企业业绩波动会加大,业绩可预测性下降,长期而言,随着带量采购的推广,国内仿制药会趋向集约化生产,大型仿制药企业依靠低成本、多品种存活下来,但估值可能不高。

四后续如何开展

此次带量采购对医药行业而言意义并不简单。通过一致性评价进度靠前的企业,借带量采购的机会可以迅速抢占市场。而且对于企业的销售费用而言,由于实行招采合一,销售费用会出现下降,弥补降价的部分损失。

近年来,相关部门积极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对推进药价回归合理水平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量价脱钩、

竞争不足、采购分散、政策缺乏协同。比如,在竞争这一点上,仿制药质量水平总体偏低,难以与原研药在同一水平上公平竞争,部分原研药品种价格长期明显高于周边国家和地区,“专利悬崖”迟迟未在中国发生。

官方认为,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推动的带量采购模式,将药品生产企业从“带金销售”的无序竞争中解放出来,有利于引导其将努力转移到提升药品质量、促进药品研发的正确轨道上来。

我们应该看好首仿(“国内首先仿制生产并上市销售的仿制类药品”)和创新药的发展,首仿竞争格局较好,在集采过程中具备价格优势,而创新药可以通过医保目录谈判被快速纳入医保,有助于加速创新药的放量。

五产业洗牌已来-数千家药企将遭淘汰

业界分析,对于国家层面的带量采购,降价不是目的,而是结果。其根本目的是发现价格,激活市场机制,净化市场环境。

结合基本药物目录制度、一致性评价、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新政落地,价廉物美的与原研药实现疗效、质量一致的仿制药将成为临床主力。

而在这些目标切实落地之前,医药行业将经历一场大厮杀,在这个过程中,大批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将遭淘汰。业内人士认为,按照我国人口及医药产业、医疗市场情况推算,近5000家生产企业中,最终“幸存者”会在1000家以内;而流通环节代理商、医药代表不会完全消失,但提高专业化程度一定是其的生存关键。

4+7带量采购中选企业扬子江药业在试点城市联动中选价格后,恒瑞医药的同一品种仿制药,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盐酸右美托咪定注射液(2ml:0.2mg),已在安徽等地降价,且比扬子江药业的“地板价”还低10元。

此后齐鲁制药的吉非替尼片在陕西等地的价格也已调至498元/盒。比中选原研药阿斯利康同品规易瑞沙的547元/盒要低49元。

在流通层面,已有大型药企新政流出,新年将清出大批代理商。(详见>>《药品价格一降再降,市场变局已生!知名药企大幅减少代理商!》)

可以看到,相关省市并没有对这两种产品的价格有降价的要求。企业调价基于战略部署的可能性更大。未来,在上海等地明确未中选药品必须降价后,将有更多的企业加入其中。而医疗机构将成为“砍价”主力。

面对政策端压价、保费、提质的大棒,医药产业将迎来结构性调整。

2019年医药板块预计收入增速15%-20%,政策扰动的背景下利润增速略低于收入增速,改革将带来结构性变化,仿制药进入比拼质量和成本的时代。

医保未来以卫生经济学作为主要参考,医保接纳的前提是全球相对较低的价格,而市场担心创新药红利主要被外资企业享受,国信证券根据我国偏低的人均收入认为,这一红利仍然会被国内仿创结合的企业享受,我国未来仍将以仿制药消费为主,创新药形成增量。

目前,仿制药走的是一致性评价+集采的模式,创新药走的是加快审批上市+医保谈判的路线。据此,对于仿制药的定位,建立优势的方向只能是工艺门槛有难度的品类或剂型改良型的仿制药,而创新药是当下政策友好且长期趋势较确定的板块,中银国际认为完全的创新几乎不存在于当下的中国制药界,而且也不符合目前的政策和国情导向,相反改良型新药(包括生物类似药)才是当下医保等政策环境下边际收益最大的方向。

中银国际更看好“me-better(创制新药; 并在仿创药;)”、“me-best”研发管线。2018、2019 年国产新药获批继续攀升,对于绝大多数上市公司和知名的生物科技公司来说,几乎每家都有创新药处于不同阶段上。

恒瑞医药作为目前国内最强的创新药企之一,目前其研发管线已经基本实现了对热门靶点的全面布局,并从2018 年开始密集报批,进入了十年新药研发的丰收季。长江证券预计,2020-2021年恒瑞的创新药业务有望实现超100亿元营收、超40亿元净利润。具体品种方面,吡咯替尼有望成为me-better药物,走向

全球。

在目前的格局下,未来仿制药盈利能力将出现较为明显的下降,过去依赖数个核心大品种实现持续快速增长的发展模式已难以为继。长江证券认为,这并不意味着制药板块失去了成长空间,在特色原料药、高质量仿制药等领域,仍然有许多优质企业的业务和盈利能力具备坚实的壁垒,能够在抵抗控费压力的同时继续实现较好的持续增长。

仿制药重构格局大幕已拉开,业内预测未来将是寡头竞争的格局。这种情形下,创新药头部企业则被纷纷看好。虽然国内龙头药企均为仿制药企业,但是从历年研发投入以及构建的临床研究、科技人才、专利壁垒来看,他们也是我国医药创新的主导力量。

六如何落实:3月底执行

此前曾受各界关注的“4+7”药品带量采购被指有新进展。据媒体报道,日前

国家药品“4+7”带量采购试点落地时间表已确定,参与试点的城市将在3月底后

全部执行。

购销合同必须于2月底前全部签订

南都记者留意到,试点办将指导和推进各试点城市制定试点方案和配套政策,兑现招标结果关于试点落地的配套政策、合同签订、最后执行等多方面时间表已明确;目前“4+7”带量采购试点配套政策正在加紧制定,上海试点将在1月底前

率先推出,其余城市随后跟进。同时,在试点政策落地之前,带量采购购销合同必须于2月底前全部签订完成,在各试点城市进行试点方案制定,并于3月底先后执行。

资料显示,去年12月,“4+7”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在上海出炉。国家联采办公布的情况显示,31个试点通用名药品25个中选,其中包括23种国产药品,2

种国外药品、成功率81%。在国内仿制药替代效应下,药品中选价格下降幅度明显,与试点城市2017年同种药品最低采购价相比,中选价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96%,降价效果明显。

“4+7”带量采购将部分药品压至“地板价”,对于医保基金的使用会变得更为

灵活,对于普通市民也可以进一步减轻患者用药费用负担,但对于部分药品生产企业而言,药品价格大幅下降有可能会带来一定的风险因素。

例如近期被解读为“尼美舒利分散片退出带量采购”的康芝药业就成了业界关注焦点,该公司相关负责人昨日向南都记者回复时表示,其尼美舒利分散片系主动撤销上海采购资格,不在带量采购范围内,对销售并未造成影响,“撤销采购资格实属市场常态,很多药企都存在”“行业性成本的增加只是其中一个考量因素”。

虽然康芝药业产品主动撤销采购资格系“乌龙”,但这也引起业界的隐忧,利润、采购量是否达标、回款及未来原料成本等,都是参与“4+7”带量采购后可能要面对的风险因素。

国内某上市药企高管向南都记者表示,参与带量采购的企业首先需要直面中标产品利润率下降问题,尤其是“4+ 7”采购价是否会演变为“全国价”系需要密切关注的问题;其次药品是否确保足量采购,采购后的回款方式、机构和时间点仍不明确;另外未来药品原料药、辅料可能产生的价格上涨等,都是企业需要面对的风险点,“降低药价是现有的大方向,不过试点城市配套执行政策暂时未出台,因此目前业界还是持观望态度”。

带量采购对整个医药市场的影响方能充分显现,需待试点品种和区域扩大,而在此之前,还需要一致性评价的快速推进作为保障,因此带量采购的全面推广不是一日之功,短期看企业的盈利仍能保持稳定。

药品招标新举措--“挂网采购”

药品招标新举措--“挂网采购” 在今年4月9日召开的全国纠风工作会议上,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谈到,我国今年将进一步改进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办法,争取今年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在确保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的前提下,切实把药品虚高价格降下来。 在整顿医药市场秩序、治理商业贿赂的大背景下,四川、广东等省陆续推行了药品挂网招标采购,目前已有12个省(自治区)施行,它对药品购销、流通体制改革、医药工商企业均产生了重大影响。 一、招标弊端日渐显露 我国公立医疗机构对药品集中采购的探索始于1993年,河南省卫生厅是首开先河者。当时药品流通秩序十分混乱,为了降低医院采购成本,杜绝假劣药品进入医院,纠正药品购销环节中出现的“吃回扣”等不正之风,河南省卫生厅决定实行医院药品集中采购。 2000年,卫生部开始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进行试点。2001年11月,政策框架形成,卫生部开始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的本意是转换采购模式,实现药品采购的专业化、社会化、信息化,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采购制度。同时降低医院的药品购进价格,增加医院的药品差价收入。 但是,就在卫生部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的同时,原国家计委(现已被撤消,其职责并入国家发改委)也推行了一项降低药品定价的新政?“顺加作价”,两项政策同步实施。正是“顺加作价”政策的推行导致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走向“异化”,从某种意义上说,自“顺加作价”开始实施,真正意义上的药品 集中招标采购已经寿终正寝了。

“顺加作价”就是将医院销售药品的加成率限定在一个确定的“流通差价率”上,其计算公式是:集中采购的药品零售价格=中标价×(1+规定的流通差价率)(现行“流通差价率”为15%)。 “顺加作价”要求低进低出、高进高出,因为医院的差价率是固定的,其利润随中标价的提高而提高,这在客观效果上造成了医院不得不靠提高药品采购价格或者使用高价药来获利,这与当初药品集中采购降低药品采购价可谓南辕北辙,水火不同炉。“顺加作价”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逐步异化为“二次限价”,使得药企、医院和流通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于是都开始反对招标采购。 已经实施了八年的原有招标模式因为种种漏洞备受各界诟病,其中最核心的问题就是没有很好地起到降低药价的作用。企业对招标政策的熟练应对,已通过种种方式一一化解了招标的威力,比如通过产品组合,用牺牲低价品种保护高价品种销售的做法,结果是药价并没有真正降下来,还衍生出一大堆问题,如产品生命周期被缩短、招标中介费支出不菲等等。更严重的是由于招标拉长了药品采购链,导致了更多的 腐败行为产生。 二、药品“挂网采购”应运而生 由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在实施过程中被异化,加上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从2005年起,以纠风部门主导的国家相关部门对原有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进行了调整。 此次调整的主要目的不再是转换采购模式,而是为了降低虚高的药价,治理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减轻患者的医药费用负担,其基本原则也从以前的“质量优先,价格合理,不保证最低价格中标”,转变为“质量保证,价格合理,淘汰报价偏高的药品”。经过模式调整后,出现了以“挂网限价竞价”为特点 的“四川模式”和“广东模式”。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 中选甘肃药品采购协议 (统筹区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 (中选甘肃药品生产企业) 中选价格(含税)(元) 确认采购量(盒/支)约定采购量(盒/支 确认采购量合计金额(元) (若有效期内未完成或部分品规未完成约定采购量,则自动延长有效期,直至完成约定采购量。) 按照国务院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国家医保局等9部门印发的《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

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的实施意见》(医保发〔2019〕56号)、甘肃省医保局等10部门印发的《甘肃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实施方案》(甘医保发〔2019〕94号)、《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医保配套措施的意见》(甘医保发〔2019〕101号),为切实保证药品质量和供应,压缩不合理药价,减少企业交易成本,净化流通环境,促进甘肃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甲、乙、丙、丁四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及联采办发布的《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文件》及中选结果和相关文件规定,现甲、乙、丙、丁四方在平等、自愿、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一、四方关系 (一)四方协议:是指甲(统筹区医疗保障部门)、乙(统筹区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丙(中选甘肃药品生产企业委托的配送企业)、丁(中选甘肃药品生产企业),四方按照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要求签订的协议。 (二)乙、丙、丁应各自根据药品购销需要,自行签订相关协议,明确相应责任和义务,保障带量采购和使用药品质量和及时供应。 (三)中选甘肃药品全省约定采购量由全省统筹完成,本协议乙方约定采购量仅作为省级医保部门对统筹区及医疗机构的约定,对丙、丁方仅做参考,不作为强制约定。 二、采购周期

医院药品采购管理机制与采购方式

医院药品采购管理机制与采购方式 通过一学期的医院药学概要学习,我发现我对医院药品采购和采购管理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通过多方面的学习和调查,我认为医院在药品采购管理和采购机制方面还有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药品流通领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过去那种封闭式的经营方式已被开放型的医药市场所替代。在当前的形势下,医院药品采购中出现许多违反法律、违反道德的行为,最终导致进药用药越来越不合理,消费者蒙受越来越多的损失,如何完善医院药品采购管理机制,建立起行之有效的药品采购方式已经迫在眉睫,我根据自己的学习,调查发表以下的改善观点:首先是有关药品采购管理机制的建议: 一、在医院设置一名专职药品采购员,专门负责全院药品的采购工作,在有关规则约束下行使药品采购合同的洽谈与签订等职权。药品采购员的人选,首先必须是《药品管理法》所规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它不仅要有丰富的专业技术知识,而且应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及市场营销行情。在医院药品采购活动中,除专职采购员外,任何个人均不应直接行使药品采购权,尤其是一些有关直接领导者,如果对药品采购员取而代之,不仅会造成监督职能的丧失,而且势必出现多头进货,使药品管理陷于混乱局面。

二、由药品采购员、药品会计、药库保管员共同拟定的采购计划,应经过二道审批手续,才准予实施。第一道为药剂科主任审批,药剂科主任对整个药品的进、贮、供负有责任,实行科学采供、勤进快销,是加快医院流动资金周转防止药品断档、积压的重要措施。第二道为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审定,通过分析医院目前用药状况,确定医院药品采购的品种、数量,最后退回药剂科执行。 三、是实行客户的选择权、品种价格的决定权、领导的审批权“三权分立”的采购决策制度。药剂科主任负责选择客户,采购员负责决定品种价格,主管药剂院长负责审批合同。药品采购权过于集中,是导致不正之风得以侵入的重要原因之一,许多事实告诫人们药品采购决策权,必须实行分权共管、相互制约,从管理机制上堵住不正之风的通道。从另一方面说,多一层决策,就多一道信息,多一分稳妥,也就少一份失误。 四、院长、纪检审计人员、财务部门、药库保管员对药品采购活动实施全方位监督。院长在药品采购活动中是最高行政监督者,对药品采购工作实施宏观管理。具体内容:(1)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条例组织制定和审定药品采购制度;(2)有关法律法规的部署执行及执行情况的监督;(3)药品采购渠道的监视;(4)熟悉本院药品优惠差价率及加成率的情况。纪检人员对药品采购过程中一切不规范操作及违法乱纪行为有跟

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办法

医院药品采购及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疗药品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降低医疗临床使用风险,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第90号)》得规定与要求,制定本药品管理制度。 一、供货单位需要提供得资料。 1、供货企业得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与国组织机构代码。 4、中华人民共与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食品流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6、中华人民共与国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7、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8、供应商质量体系审核表复印件。 9、经营企业得公章印模备案表、发票模、医药公司得出库单样表。 10、经营企业得开户银行名称、户名及账号。 11、与医院得购销合同。 12、开具与所购产品一致得相关出库单、增值税发票或普通税票。 13、与供货方得产品质量承诺协议。 14、与供货方签订得产品售后服务协议。 15、供货方得具体经办人得身份证复印件及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供货单位得鲜章后编号存档

二、组织机构与质量管理职责 1、医院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医院负责人就是药品质量得主要责任人,药剂科主任全面负责医院药库及药房得日常管理,保证质量管理部门与质量管理人员有效履行职责,确保按照本规范要求管理医院得药品采购、存储、销售等各个环节。 2、药剂科负责人应当全面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独立履行职责,在医院内部对药品质量管理具有裁决权。 3、医院设立质量管理部门,有效开展质量管理工作。质量管理部门得职责不得由其她部门及人员履行。 三、质量管理部门职责 1、督促相关部门与岗位人员执行药品管理得法律法规及本规范; 2、组织制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并指导、监督文件得执行; 3、负责对供货单位得合法性、购进药品得合法性以及供货单位销售人员、本单位采购人员得合法资格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内容得变化进行动态管理; 4、负责质量信息得收集与管理,并建立药品质量管理档案; 5、负责药品得验收,指导并监督药品采购、储存、养护、销售、退货、运输等环节得质量管理工作; 6、负责不合格药品得确认,对不合格药品得处理过程实施监督; 7、负责药品质量投诉与质量事故得调查、处理及报告; 8、负责假劣药品得报告; 9、负责药品质量查询;

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情况汇报

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情况汇报 篇一: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情况汇报 ××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情况汇报 按照《天津市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要求,我院认真做好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经验,现作如下汇报: 一、药品采购执行情况 1、我院高度重视网采工作,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满足临床需要,加强管理,确保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使用等原则,严格按照药事管理委员会审定的程序,在天津市中采购中标药品目录范围内,确定了我院“基本药品目录”。该目录明确了药品的具体剂型、规格、生产企业等,药剂科根据目录,统一由“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网”发送药品订单。对因临床需要,确需采购非中标

品种时,填写《天津市医疗机构药品备案采购申请表》,报天津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系办公室审核、备案,备案采购申请批准后,药库采购人员实施采购。 2、认真执行招标采购价格,随时与网上价格比对,从而保证不高于中标价格采购药品。 3、我院在“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网”认真勾选药品采购目录和配送企业,严格按照《合同法》的规定与配送企业签订药品购销合同,明确品种、规格、数量、价格、回款时间、履约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认真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禁止合同外采购行为。 4、认真做好药品验收工作,严把药品质量关,拒绝接收与采购使用目录药品的生产企业、规格、剂型等不符的药品。严格审核药品采购发票和 随货同行等票据,防止标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药品。 二、存在问题: 1、网上采购系统内药品名称与国家

统一规定药物化学名称不一致,导致一些药品在系统中难以找到,例如:“钙尔奇D600片”应使用化学通用名“碳酸钙D3片”。 2、部分抢救药品供货商无法保证充足供应。 3、在采购过程中经常发现我院原有维护的药品信息消失,这有可能是采购平台升级后信息重新整理造成的。 在今后的药品网采中,我们将严格落实相关管理规定,继续规范药品采购行为,切实加强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完成好各项网采工作。 篇二:医院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情况汇报 药品、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工 作情况汇报 按照《湖南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要求,根据郴州市卫生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我院认真做好药品、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网上集中采购

“4+7”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解读汇报

“4+7”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解读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作出部署,选择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1个城市开展试点工作。 《方案》明确,从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对应的通用名药品中遴选试点品种。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在中国大陆地区上市的集中采购范围内药品的生产企业,均可参加试点。 具体措施如下: 周期内提前完成约定采购量的,超过部分仍按中选价进行采购,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1)带量采购,以量换价。 按照试点地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年度药品总用量的60%-70%估算采购总量,进行带量采购,量价挂钩、以量换价,形成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试点城市公立医疗机构或其代表根据上述采购价格与生产企业签订带量购销合同。 (2)招采合一,保证使用。 试点地区公立医疗机构应优先使用中选药品,确保1年内完成合同用量。(3)确保质量,保障供应。 要严格执行质量入围标准和供应入围标准,建立对入围企业产品质量和供应能力的调查、评估、考核、监测体系。 (4)保证回款,降低交易成本。 医疗机构作为药款结算第一责任人,应按合同规定与企业及时结算,降低企业交易成本。严查医疗机构不按时结算药款问题。医保基金在总额预算的基础上,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30%提前预付给医疗机构。有条件的城市可试点医保直接结算。 一直接影响 1月17日上午,上海药事所召集未中标企业进行了通气会。会议消息显示,未中标产品根据与中标产品之间的价差,决定降价比例,降价比例分为三档,分

别为10%、20%、30%。这个降价幅度被认为是较为温和的。 “4+7”城市带量采购拟中选结果公示结束。与2017年同种药品最低采购价相比,拟中选的25个品种药价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达96%,其中22个为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 此次“4+7”城市带量采购受益人群有哪些、药企能否赚钱、流标药企如何应对以及未来股价走势等问题,新京报记者采访了多位业内人士。 受上述事件影响,A股医药板块整体市值在12月6日-10日的3个交易日蒸发近3000亿元。华东医药、复星医药、恒瑞医药等股价出现连续大幅下跌。 二间接影响 (1)对于行业好处主要包括: 一是带量采购有确定的商品数量要求,买卖双方可以针对交易细节开展谈判。与不带量的集中采购相比,带量可以给药品企业明确的销售承诺和预期,方便企业安排生产和销售,控制成本,从而可以给出更优惠的价格,让患者获得更多收益。 二是可减少药品购销过程中的灰色空间。带量的同时意味着该批量药品供应企业的确定性,并且确保采购结果落实。目前实行的药品集中采购在招投标阶段缺乏明确的用量要求,中标并不意味着有销量,医院仍然具有自主选择权。因此企业可能要“二次公关”、医院可以“二次议价”,严重的会使中标结果形同虚设。实施带量采购则意味着通过招投标可以直接签署购销合同,实现招采合一,消除灰色空间,因此意义重大。 三是有助于推动药品采购流程的完善。药品招投标中,评标专家主体是医生。在存在“二次议价”空间时,为寻求医院补偿的有效渠道,存在主观上预留价格空间以备再议的动机。消除“二次议价”空间,可以反过来规范评标专家的行为,促进评标过程的规范化。 (2)对于患者好处主要包括:

【法规】考点总结: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法规】考点总结: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考点一:建立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的总体要求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将建立规范有序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1.深化药品供应领域改革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中2007年10月1日前批准上市的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应在2018年底如完成一致性评价。2. 深化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立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形成1家年销售额超过5000亿元的超大型药品流通企业,药品批发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批发市场总额的90%以上。3. 完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完善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机制,落实公立医院药品分类采购,坚持集中带量采购原则,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可采取以市为单位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自行采购,鼓励跨区域联合采购和专科医院联合采购。做好基层和公立医院药品采购衔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每种药品采购的剂型原则上不超过3种,每种剂型对应的规格原则上不超过2种。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改革(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鼓励医院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结算配送费用,严格按合同回款。4.巩固完善基本

药物制度5.完善国家药物政策体系考点二、国家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1、生产环节的重大改革政策生产环节关键是提高药品质量疗效,促进医药产业结构调整。①严格药品上市审评审批,优化审评审批程序,推进信息公开。②加快推进已上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给予政策支持。③有序推进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鼓励新药研发。④加强药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⑤加大医药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推动落后企业退出。⑥健全短缺药品、低价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机制,保障药品有效供应。2、流通环节的重大改革政策流通环节重点是整顿流通秩序,推进药品流通体制改革。①推动药品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健全城乡药品流通网络。鼓励中小型药品流通企业专业化经营,推动部分企业向分销配送模式转型。鼓励药品流通企业批发零售一体化经营。推进零售药店分级分类管理,提高零售连锁率。鼓励药品流通企业参与国际药品采购和营销网络建设。②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综合医改试点省(区、市)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要率先推行“两票制”,鼓励其他地区实行“两票制”,争取到2018年在全国推开。③落实药品分类采购政策,降低药品虚高价格。④加强药品购销合同管理,违反合同约定要承担相应的处罚。⑤整治药品流通领域突出问题,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惩处违法违规企业和医疗

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制度

湘乡市第二人民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药品管理,规范采购流程,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5年70号)和《湘潭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潭纠办发2013年1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药剂科应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医院院长、主管院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保管和供应工作。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应设置药库管理员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库房管理及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药品采购必须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向证照齐全并参加年度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投标并获得品种配送权的配送企业进行采购,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依法营业相关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按医院要求在纪委和监审部门监督下与供货单位签定年度《购销协议》、《质量保证协议》、《诚信经营协议》、《廉洁协议》。 四、药品采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参加湖南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中标目录采购药品,严格执行中标购进价和零差价销售,按照上级招标负责部门的要求及时在医院醒目位置以电子显示屏的形式向患者公布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最新中标执行价格,执行的结果接受上级监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五、对于年度药品集中招标未覆盖到的临床紧缺、必须的小品种药品采购员必须按照上级药品集中招标负责部门的具体要求完善相应的备案采购工作,经同意后才可进行采购。 六、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根据省级集中招标中标结果、用药量及库存量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然后报主管副院长、院长依次审核同意方可采购,药品的仓储应有一定的储备量以保障临床正常用药和应急医疗的需要。 七、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口岸检验报告书》进行严格审验,审验合格方可对药品验收入库。 八、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不得采购“食”、“妆”、“消”、“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有效期限、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等药品进入医院。对不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规定者不得采购入库。 九、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供货不及时或参加药品集中招标投标并作为中标方但拒不履行中标结果的供货单位要及时向上级招标采购负责部门汇报以便规范和监督其违约行为,保障正常采购行为的进行。 十、库房购进调出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入库、出库记录和药品相关信息,如实反映药品来源、去向、医保类别、效期、库存等相关信息。 十一、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

药品集中采购自查报告新

药品集中采购自查报告 我院自今年以来,药品采购在严格执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按医院要求进行合理采购使用,根据《2017年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我院立即组织相关科室对药品采购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整改,对查找出的问题,做到了即知即改,为做好今后的工作奠定了基础,现将工作情况自查汇报如下: 一、药品采购基本情况 严格执行药品“阳光采购”制度,我院除麻醉药品和中药饮片外所有药品都经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绝不私下采购。在分管领导和药事管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下合理制定采购计划,由专人负责网上采购。 二、药品采购、配送、验收入库及货款支付款等情况 1. 网上采购情况。严格按规定执行基本药物网上采购,无不执行网上采购的现象;绝对不存在弄虚作假、擅自用非中标药品替代中标药品的现象。 2. 配备使用情况。按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积极开展《基本药物临床使用指南》学习培训工作,切实做到安全合理的使用基本药物。 3.供应配送情况。药品配送及时迅速,有部分药品存在断货缺货现象。 4.价格执行情况。严格按照规定价格采购药品;坚决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无加价销售现象。 5. 验收入库及货款结算情况。药品采购工作人员在接收到配送企业配送的药品后,能做到及时验收并在平台上签收。在完成基本药物采购交易后,我院积极配合

财务部门,认真核算基本药物采购数额并及时上缴货款。上缴货款后,网上手续做到及时完备。 三、存在的问题 1、配送药品不全,需要的少部分药品不能及时配送。 2、网上采购点击药品时供货公司不能及时确认,及时配送,导致缺药的情况出现。 四、整改措施 加强与药品供应商的沟通,督促其及时确认,及时配送,有部分药品缺货不能及时配送的,另选择药品齐全的供应商进行配送。 在此次自查行动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我院将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积极进行业务学习及自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网上采购工作的各项细则,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方便的服务,保障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 2017-5-3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药品带量采购实施办法.doc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药品带量采购实 施办法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药品带量采购实施办法 三亚、**、陵水县卫生局: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陵水县医疗、医药和医保联动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6】43号)与海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同意三亚市和**市等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参照执行 陵水县药品带量采购相关政策的通知(琼医改【2016】1号)的文件精神,为巩固医改成果,推进三市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不断深入,制定此实施办法。 一、工作目标 坚持“为用而采、按需而设”的基本原则,采取“单一货源、联合采购、量价挂钩、严格监管”的办法进行带量议价采购,进一步有效降低药品虚高价格,保障临床用药质量和需求。 二、组织领导 在省卫计委和省医改办的指导和监督下,成立药品带量采购联合体领导小组、专家小组等工作议事机构,各小组各司其责,药品带量采购联合体专家小组负责具体实施。 三、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质量优先、招采合一,阳光操作、严格监管。

四、实施范围、采购主体和周期 (一)实施范围 三亚市、**市、陵水县三市县范围内的市、县级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农场医院、村卫生室和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含部队医院)。 (二)采购主体和周期 带量采购工作以三市县医疗机构组建的联合体为单位,原则上一年为一周期。 五、药品采购 三市县全部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参加药品带量采购。采购目录和采购计划量,必须符合《三亚、**、陵水改革试点市县公立医院药品带量采购方案》与《三亚、**、陵水改革试点市县公立医院药品带量采购实施细则》规定;其中抗菌药物品种、规格数必须符合国家卫计委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其他药品品种、规格数必须符合原国家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规定。为了使药品带量采购能顺利展开,对第一批因不符合“比选公告”条件从而落标的5个品种,三市县各公立医院应限量采购,限量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 六、药品销售价格 按照(琼府办【2016】43号)文件精神,带量采购药品价格与省药品集中采购中标价的差价,70%用于激励医疗机构降低药价,补偿医疗机构药品储藏、保管、损耗等运行成本。在门诊,30%全部让利给患者;在住院

襄阳市城市公立医院药品带量采购综合评审及议价谈判细则(试行)

关于印发《襄阳市公立医院药品带量采购综合评审及议价谈判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改办、卫生计生局,各公立医院: 为有序推进公立医院药品带量采购工作,根据市医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襄阳市城市公立医院药品带量采购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襄医改字〔2016〕4号)文件精神,市医改办制定了《襄阳市公立医院药品带量采购综合评审及议价谈判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襄阳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18日

襄阳市公立医院药品带量采购综合评审及议价 谈判细则(试行) 第一条根据《襄阳市城市公立医院药品带量采购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襄阳市公立医院开展的药品带量采购工作,综合评审及议价谈判均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综合评审及议价谈判全过程在“襄阳市药品带量采购服务平台”进行。市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及平台服务,市公立医院药品带量采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监督。 第四条药品带量采购综合评审及议价谈判坚持质量优良、剂型适宜、规格常用、价格合理、满足治病功能需要的原则。 第五条综合评审及议价谈判由依法组建的综合评审及议价谈判专家委员会负责,综合评审及议价谈判专家委员会设综合评审专家组和议价谈判专家组。根据带量采购工作各个阶段的需要,由监督管理人员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综合评审专家和议价谈判专家(不少于7人),组成综合评审及议价谈判专家委员会开展工作。 第六条综合评审及议价谈判采用经济技术标和商务标“双信封”评价办法。经济技术标书为第一“信封”,经济技术标主要对生产企业的行业排名、生产规模、原料保障、技术创新能力、质量保障、配送能力不良记录以及综合评审专家组评定的疗效、品牌要素等指标进行评审。商务标书为第二“信封”(系企业网上提交的报价)。

民营医疗机构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

民营医疗机构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医院药品采购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临床用药需要,依据《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院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 一、药剂科负责全院药品的采购供应(除放射性药品、临床检验试剂外)。其他科室无权采购任何药品。 二、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为药品遴选与采购管理的决策机构。 医院每季度召开一次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联席会,负责对本院药品采购制度的执行、药品质量与使用、药品配送企业的信誉度进行讨论与评估,并作相关的决定。 三、遴选原则:医院所有药品,必须经过招标采购(除毒、麻、精、放、解 毒类药品外),中标药品按合理用药、规范用药、一品两规的原则,在确保同种药品选用中低价位药品的前提下,兼顾不同的用药层次和药品的质量层次要求,保证覆盖全部医保目录及农合目录,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制定医院“药品处方集”和“药品供应目录”。 四、药库每月根据医院药品供应目录制定采购计划,经药剂科审核、分管院长审批后执行。所有药品必须经由药事委员会审核批准的配送企业采购供应。 五、药品配送企业必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业务员法人委托书、业务员身份证明及业务资格证明(医药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中级职称或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并加盖企业红章交药剂科备案。首次进入医院的新品规药品,必须提供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GMP证书、工商营业执照、药品注册批件、药品检验报告及相关物价证明等

复印件并加盖企业红章。进口药品需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并加盖企业红章。血液制品需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签发”证。 六、对无审批报告自行采购的药品,药库不得入库。新药采购执行医院“新药临床使用审批制度”。特殊专科药品、急救药品经主管院长审批,可优先采购,但配送企业如非指定公司,必须资证齐全。 七、严禁药品配送企业业务员的临床不正当宣传行为及药剂科人员的统方与收受药品回扣行为。发现配送企业有药品回扣行为,立即终止与该企业业务往来,不退还药品押款。发现药剂人员有统方行为及收受回扣行为,一经落实,按医院有关制度处理。 八、药剂科主动做好新药信息收集及l临床药品质量信息的反馈工作,定期提交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以提高我院用药水平,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情况汇报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情况汇报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情况汇报 绥化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情况汇报 绥化市卫生局 ××××年×月×日 年初以来,我们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省、市纠风办和省卫生厅的工 作部署,从我市实际情况出发,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牵头组织开展了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积极推进和不断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在各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和共同努力下,这

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精心部署,明确各责任部门的任务 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责任部门,特别是承担牵头任务的卫生行政部门,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主动按照上级要求和各自承担的责任,自觉地发了职能作用:一是在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协调下,牵头组织召开了相关责任部门的主要领导及相关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成立了以市卫生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各责任单位主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领导为成员的“全市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办事机构。明确了指导思想、任务目标、主要措施和各部门职责。实施了行风建设“一把手”工程,实行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责任部门也都把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指挥,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实施。相继召开了领导班子

会议,建立和完善本系统的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制发了纠药风工作方案,进行了动员部署,并在本系统积极地开展工作。二是召开了全市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进一步总结和部署了整治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市卫生局主要领导与县(市、区)卫生局长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责任状。市局局长及各县(市、区)卫生部门负责人,向社会郑重地作出了既保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切实抓好行风建设,又保证个人廉洁自律,并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的承诺。三是制发了《××××年全市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方案》、《全市卫生系统“正行风、促发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实施方案》、《全市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实施意见》、《绥化市家医疗机构第四轮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方案》等多个文件,对有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作出了周密的安排,提出了

药品采购验收保管储存出入库制度

饶阳县中医医院药品质量管理 为了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规范药品质量。我院要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和人体用药安全。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药品采购时应选择已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药品批发企业 作为供应商;通过河北省药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网购进药品。 二、应对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合法资质进行验证。应索取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和供货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销售人员“授权委托书”。 三、应有明确的书面质量条款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书。 四、购进药品应索取合法票据(发票、供货清单),并做到票、帐、货相符, 票据和凭证应按规定保存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五、购进药品应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药品购进记录应注明药品通用 名称、剂型、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进价格、购进日期等,记录应保存三年以上。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一、医疗机构应对购进药品进行逐批验收;待验收的药品应放在待验区,并在 当日内验收完毕。 二、验收药品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药品的外观形状、内外包装、标 签、说明书及标识逐一进行检查。 三、验收合格的药品方可入货架,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或盖章,并注明验收 合格字样,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固或破损、标志模糊或有 其他问题的药品,应不得入货架。 药品保管储存管理制度 一、分类管理:在架药品应分品种按批号分开堆放。口服、注射、外用药品 分开存放,易串味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以及危险品等应分开存放。 二、分区管理:根据药品性质及贮藏要求分常温、阴凉、冷藏区。设置相应的药 房、药库,并根据药品储存要求逐步做到设置常温库(0-30摄氏度)、阴凉 库(不高于20摄氏度)、冷库(冰箱)(2-10摄氏度);药房、药库相对

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情况汇报

××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情况汇报 按照《天津市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暂行)》要求,我院认真做好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经验,现作如下汇报: 一、药品采购执行情况 1、我院高度重视网采工作,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满足临床需要,加强管理,确保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使用等原则,严格按照药事管理委员会审定的程序,在天津市中采购中标药品目录范围内,确定了我院“基本药品目录”。该目录明确了药品的具体剂型、规格、生产企业等,药剂科根据目录,统一由“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网”发送药品订单。对因临床需要,确需采购非中标品种时,填写《天津市医疗机构药品备案采购申请表》,报天津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系办公室审核、备案,备案采购申请批准后,药库采购人员实施采购。 2、认真执行招标采购价格,随时与网上价格比对,从而保证不高于中标价格采购药品。 3、我院在“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网”认真勾选药品采购目录和配送企业,严格按照《合同法》的规定与配送企业签订药品购销合同,明确品种、规格、数量、价格、回款时间、履约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认真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禁止合同外采购行为。 4、认真做好药品验收工作,严把药品质量关,拒绝接收与采购使用目录药品的生产企业、规格、剂型等不符的药品。严格审核药品采购发票和

随货同行等票据,防止标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药品。 二、存在问题: 1、网上采购系统内药品名称与国家统一规定药物化学名称不一致,导致一些药品在系统中难以找到,例如:“钙尔奇D600片”应使用化学通用名“碳酸钙D3片”。 2、部分抢救药品供货商无法保证充足供应。 3、在采购过程中经常发现我院原有维护的药品信息消失,这有可能是采购平台升级后信息重新整理造成的。 在今后的药品网采中,我们将严格落实相关管理规定,继续规范药品采购行为,切实加强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完成好各项网采工作。

药品带量采购行业分析报告

药品带量采购行业分析报告 梳理了我国药品采购模式演进的历程,并对其中引起市场阶段性恐慌的的招采方案及最终影响进行了深入的总结分析。同时我们全面分析了本次国家带量采购试点方案,我们回顾了18年市场和行业运营数据,对国际国内行业估值情况进行分析及对国际巨头和国内龙头公司进行了估值与成长性比较。投资策略推荐创新药械及创新服务产业链、OTC、医药商业和医疗服务。 我国药品采购模式演进历程:层级逐步提升 分为6个阶段:各地方自主探索(2000年前),国家层面探索建立并逐步完善采购体系(2000-2004),地方试点创新(2005-2008),政府主导省为单位的网上集采,基药/非基药二元化招标(2009-2014),分类采购、鼓励创新探索(2015-2018)和国家试点带量采购开启的新阶段。 2010年安徽基药标:双信封模式首现,全国推广加剧悲观预期 安徽省首创基药双信封招标模式,在当时获得国家肯定,但全国推开的进度低于要求,且多数省份简单翻版仿照,部分省份采取参考限价,加速药价下降。结果显示,普药品种价格降幅明显,独家品种价格维护较好。 福建第八标首创竞争较小品种的议价规则,三明医改全国推广遇阻福建第八标降价措施严格,主要特色系合并剂型,质量要求弱化,独创不同药品间捆绑式议价竞争。从结果来看,竞争格局差的品种降

价严重,竞争格局优越的品种价格降幅明显低于预期。同时,三明医改三医联动,实行限价采购、允许二次议价、严控辅助用药,模式获得顶层肯定,但是到目前为止并未形成全国推广。 上海带量采购:价格降幅与集采份额占比和竞争企业数正相关 上海第三批带量采购的集采比例为≥全市量的50%,与前两批的全市总量形成差异。同时,采购品种多为慢病及临床使用量较大品种,并带有合并规格剂型的性质。从结果来看,第三批降幅不及前两批。 国家带量采购试点:大趋势中的非革命性事件,全面推开尚需时日。我们认为本次方案很可能是药品采购演化及行业控费降价大趋势中的非革命性事件,多数规则在历史上曾出现。一方面影响力度需待明确回款机制及带量执行情况,另一方面史上再严厉的招标降价也取决于产品竞争格局。此次议价虽严苛,但我们认为相关品种可能会有不少于4个流标。此外,受制于一致性评价进度,形成全国性影响尚需3-5年时间。 推荐创新及创新服务产业链、OTC、医药商业和医疗服务。 我国药品采购层级逐步提升,由分散探索向国家集中采购演进。各地方自主探索(2000年前),国家层面探索建立并逐步完善采购体系(2000-2004),地方试点创新(2005-2008),政府主导省为单位的网上集采,基药/非基药二元化招标(2009-2014),分类采购、鼓励创新探索(2015-2018)和国家试点带量采购开启的新阶段。趋势上,逐渐由探索到推广、从医疗机构主导到政府主导,从各地方为政到省级、甚至国家层级。

医药、制药企业-采购管理制度

采购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采购管理,规范物资采购流程,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物品的正常持续供应,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采购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固定资产、生产物资、办公用品等。 三、采购原则 采购过程中要遵循5R原则,才能使采购效益最大化。 1、适价(Right price) 降低采购成本,从而给公司带来利益; 2、适质(Right quality) 采购的物料质量决定了生产出的成品质量; 3、适时(Right time)提前做好采购计划,才能保证原材料的及时供应; 4、适量(Right quantity) 采购数量过大,会造成库存的压力,数量过小,则影响生产; 5、适地(Right place) 在同等状态下,就近选取供应商,可以降低物流成本。 四、采购员职责 1、执行采购计划; 2、建立供应商资料与价格目录; 3、询价、比价及定购作业; 4、进货品质、到货数量等异常情况的处理; 5、建立采购明细台账; 6、维护与供应商的合作关系。 五、采购流程 1、采购申请 物资需求部门根据生产或经营的需要,走OA流程,填写《采购申请单》,申请单要求注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需求日期等。按采购申请流程,由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经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部门采购。原则上所有流程都要走OA,纸质申请无效。 2、询价、比价

2.1 每一种物品(物资)原则上需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报价。 2.2 将所购物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等相关信息口头告知或传真供应商,并要求报价。 2.3 采购员接到报价后,需进行比价,并做好比价记录。 3、选取合格供应商 对于公司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等生产物资需要审核资质、检验样品的新供货商,则要新供应商将资质样品交至公司质保部审核,通过后才能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对于合作过的“老”供应商原则上不需要再提供资质和样品,除资质过期外。仪器设备、办公用品类物资采购不需要提供。 4、合同签订 4.1 联系报价最低的合格供应商签订产品购销合同; 4.2 每票采购都应签订合同; 4.3 合同基本要素:单位、名称、规格、单价、数量、总额、质量标准、付款方式、验收方式、运输及费用承担、违约责任等。这些要素都要在合同中体现。 5、进度跟踪 为确保准时交货,采购人员应提前采用电话、传真等方式跟供应商联系,以确保物资的及时供应。若采购物品(物资)无法在预定时间内交货的,采购人员须提前通知需求部门,寻求解决办法,重新和供应商确定新的交货时间,并知会需求部门。严重影响生产进度的,需重新另找供应商以确保物资供应,保证生产。 6、收货 物资到达后,采购员要第一时间收货,清点物资数量,观察外包装是否有损毁,有损毁且影响质量的应当场拒收,拍照取证,并知会供货商。同时做好收货台账登记工作。 7、验收入库 到货后,应严格按照合同关于“验收方式”的规定:“货到后立即组织验收,超出多少天未提出异议的视为产品合格”。仪器设备、办公用品等物资由需求部门验收,原料、辅料、包材等生产物资由质检部验收,验收结果由需求部门或质检部签字后交至采购部留存。物资验收合格后库管开具《入库单》,并按流程办理入库手续。对于质检不及时延误生产部门使用的情况质检部门应负主要责任。

医院药品采购制度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药品采购制度 为加强我院药品管理工作,规范药品采购流程,防止贪腐现象发生,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及合法权益,根据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1、药剂科在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领导下按照“优质、高效、 低价”的采购原则进行药品采购工作,保障临床用药供应。其他科室不得擅自购入药品。 2、我院采购药品时,须通过重庆市药品交易所集中招标采购平台进行集中 招标,并按照《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药品交易所集中招标采购平台议价制度》《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药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议价流程》进行议价,保障采购药品的优质、低价。若需采购药品未在药品交易所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上挂网的,则在药品交易所备案之后,通过正规合法的商业公司进行线下购买。 3、药库管理人员每月根据医院医疗需求制定药品采购计划,采购我院药品 目录内的药品时,采购计划经由药剂科主任、分管院长审批后进行采购; 需采购目录外药品时,申请科室根据《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药品临时采购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进行申请,审批通过后进行方可采购。 4、购进的药品必须来自正规合法的生产、销售、配送企业,采购人员负责 索要对方相关资质,并备案。 5、购入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 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 6、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的票据,并附有随货同行单。票据交由财务部门入账 存档备查。

7、药品采购人员、库管人员需严格《药库采购人员职责》《药库库管人员职 责》,爱岗敬业,自觉履行各自义务,并定期对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认真总结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加以分析和改进。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2012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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