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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炮三检制度(新版)

一炮三检制度(新版)
一炮三检制度(新版)

( 安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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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炮三检制度(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一炮三检制度(新版)

“一炮三检制度”矿井任何地点需要打眼放炮进行作业,必须严格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放炮作业,否则,视其为严重三违处理。

1、在打好眼后,装药前,瓦检员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检查瓦斯,凡瓦斯、

二氧化碳浓度超限,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停止打眼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只有瓦斯、二氧化碳浓度符合安全规定时,方可装药。

2、在放炮前班长必须按规定进行撤人警戒,待警戒区内所有人员撤除,并布置好警戒

后,在放炮前瓦检员检查瓦斯、二氧化碳符合安全规定时,方可通知放炮员联线放炮。放炮员最后撤除放炮点。

3、待警戒区内所有人员撤除,按《“三人联锁”放炮管理规定》放炮。

4、放炮结束后,由班长,放炮员、瓦检员、安全员,共同检查放炮后放炮点气体及支

护情况、有无瞎炮,无异常方可撤除警戒。

5、瓦检员对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即一炮三检查)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必须记录

在瓦斯检查手册上,并及时填绘在井下作业点上的瓦检牌报上,同时通知地面值班室做好记录。

6、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放炮。

对井下放炮时的安全距离规定

岩巷100米,煤巷、半煤巷75米,采掘工作面30米。

三人联锁放炮持牌制度:

由放炮员、瓦检员、带班长三联锁,具体规定如下:

(1)放炮前,放炮员持“警戒牌”,带班长“放炮命令牌”,瓦斯员持“放炮牌”。

(2)放炮前,放炮员在做好放炮前的准备工作的前提下(检查

瓦斯,连好母线,最后一个撤离后),将“警戒牌”交给带班长,由带班长派人设警戒,并检查顶板与支架情况,负责把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停掉盲巷内一切电源,一切工作就绪后,带班长将“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员,瓦斯员负责检查各地点瓦斯含量,瓦斯无异常时,将“放炮牌”交给放炮员,表示允许放炮。放炮员拿到“放炮牌”后,安全员监督检查上述工作是否到位,一切到位后,放炮员吹两声口哨进行放

炮。

此时放炮员持有“放炮牌”,班组长持有“警戒牌”,瓦斯员有“放炮命令牌”。

(3)放炮后15分钟,班组长、放炮员、瓦斯员同时进行工作面检查通风、瓦斯、顶板、有无瞎炮等异常情况,一切符合规定时,顺序换回各自的牌,方可恢复生

产。

(4)每次放炮前后,都有由安全员复查,并在放炮班表上签字,方准放炮和发

出解除信号恢复生产。

(5)交换牌后,必须各负其职,一旦发生放炮事故后,严格按各自所持牌的职

责分析处理。

(6)设警戒必须有警戒绳拦截。

(7)三个交换必须有“警戒”、“放炮命令”、“放炮”字样。必须是木制或铁制,

并逐一编号,每人一牌,不得互借。

附:放炮时必须持牌,否则,按三违处理。

三声放炮信号制度:

一声准备放炮:二声放炮:三声放炮结束。

云博创意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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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炮三检管理制度[试题]

一炮三检管理制度[试题] 大同煤矿集团同生峪沟煤业有限公司 DATONGMEIKUANGJITUANTONGSHENGYUGOUMEIYEYOUXIANGONGSI “一炮三检”管理制度 “一炮三检”管理制度 一、瓦检员必须持证上岗~核定资料存档备查。 二、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随时检测瓦斯变化情况。 三、瓦检员应认真履行检查职责~杜绝空班、漏检、假检等违章行为~要做到井下记录牌板、瓦检手册、瓦斯台帐三对口。瓦斯超限要立即停止作业~禁止装配引药~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四、放炮地点应设“一炮三检”瓦斯记录牌板,瓦检员未检查瓦斯或未按规定进行“三人连锁放炮”检查,按重大“三违”处理。 五、瓦检员应认真执行班中请示汇报制度。及时汇报当班检查区域地点、任务及瓦斯情况。瓦斯变化异常、超限~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时~首先停止工作~断电撤人~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六、建立对瓦检员进行查岗的制度。通风科队当班值班干部应深入现场对瓦检员工作质量进行抽查。瓦检班长除对重点地方完成检查和隐患处理外~也要对巡回检查的瓦检员上岗情况进行检查。发现瓦检员脱岗、睡觉、不按规定执行检查瓦斯的要向通风科队领导汇报~对违章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七、瓦斯检查员应认真填写检查手册和现场牌板~做到内容齐全~字迹清楚。 八、瓦斯检查牌板的设臵位臵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掘进工作面距迎头:煤巷30米~岩巷50米。 2.采煤工作面:距上出口30米~距 回采工作面下出口3-5米处。 3.串联通风:距局部通风机10米以内。 4.所有检查牌板必须设在巷道一侧容易被人看见醒目的地点。 九、检查放炮过程中的瓦斯时~必须由当班班组长协同瓦检员一起进入工作面检查顶帮完好情况~不安全不得进入检查瓦斯。 十、瓦检员严格执行在井下面对面、口对口、你不来、我不走的交接班制度。 十一、定点瓦斯检查员应在本作业地点瓦斯牌板处进行交接。巡回瓦检员应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并有记录可查。

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一、目地: 为规范首件作业流程,避免因未做首件出现盲目生产造成批量性质量问题,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二、范围: 本公司各车间制造过程,均应进行首件检验。 三、定义: 首件检验:是指产品在批量生产之前,或因生产过程中设备、人员等影响产品生产的因素有较大变化时,应对产品所用原材料和所生产出的产品重新进行全方位的检查确认;首件品指的是量产前面第一或前几件产品。 四、检验时机: 1. 产品连续批量生产前; 2. 设备模具更换或设备模具损坏维修好以及优化改进后; 3. 工程变更产品首次生产时; 4. 批量生产后中途转做其它产品,重新开始生产时; 五、检验流程: 1. 操作工按照生产计划单依据工艺技术标准要求进行自检; 2. 操作工判定生产制作的产品首件符合要求时,填写自检数据并签名,并将首件交互检人员进行确认,互检人员确认合格后签名。 3. 由班组长对首件进行确认; 3. 操作工将该首件提交QC(过程检验员)进行确认. 4. QC(过程检验员)依据依据工艺卡片、图纸等技术标准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并对检验的结果作出判定。如判定不合格,应向相应的操作工提出,并要求改善,重新制作首件,直至判定为合格为止,方可以进行量产。 5. 检验人员对首件判定不合格但属于设计问题或生产加工单位暂时无法改善的问题时.由生产车间通知部门主管、品质主管、技术中心进行裁决,必要时通知

其他有关部门人员一起进行判定评审,判定合格或临时放行才能进行大批量生产。

六、 首件合格品处理方式: 首件合格样品均由过程检验员放置在过程检验遏制区,并由过程检验员进行钢印标识,待本工序完工后与剩余相同规格的半成品一起流入下道。 七、 责任划分: 1. 对于所有检验项目以检验指导书、工艺卡片及图纸等技术标准为准,检验必须认真对照技术标准确认,不能漏检项目或在不确认是否合格的情况下盲目签字确认。 2. 如因首件检验有误造成产品批量不良返工(报废),组长(班长)、QC (过程检验员)负同等责任。 3. 如首件没有被确认或确认不合格,操作工仍然进行批量生产,则加工出来的不良品由操作工全部负责。 4. 首件检验时效性,,要求30分钟内完成。并由过程检验员向送检操作工作出判定结果。 八.首件作业流程图: 权责部门 流程 表单与注意事项 3、巡检记录单 各加工工序 各工序班组长 检验人员 生产车间 2、巡检记录单 1、巡检记录单

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煤矿 “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编制: ********煤矿 时间:2018年3月

********煤矿 “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认真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抓好井下爆破作业的安全,防止放炮事故、防止放炮事故引发瓦斯爆炸等“一通三防”方面事故,遵照《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规定,经认真研究,特制定本制度,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一炮三检”制度 1、“一炮三检”是指进行井下爆破作业时,在装药前、爆破前和爆破后,按照规定对作业点及其附近通风瓦斯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并按照相关规定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相应处理的行为。 2、“一炮三检”工作的主管和工作部门是通防科。安全科对相关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在井下作业现场,进行“一炮三检”工作的责任人是该工作面(作业点)的瓦斯检查员。 3、进行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按照“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班组长、瓦斯检查员和放炮员的“连锁”制度;严格按照“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的规定程序进行爆破前瓦斯和安全检查、安设警戒、爆破作业和爆破后瓦斯和安全检查等作业。 4、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138条规定,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严禁装药或者放炮。严禁在放炮前擅自摘下风筒,从而导致通风不良和瓦斯积聚。 5、爆破作业后、恢复工作前,瓦斯检查员、班组长、放炮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作业规程、作业措施的规定认真检查通风和瓦斯情况及

爆破情况、支护情况,排放瓦斯、恢复通风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141条规定。 6、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在爆破作业进行完毕后的当班必须立即填写好爆破记录,包括“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1、井下所有爆破作业都必须严格按照“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执行。 2、本制度中的“三人”指:班(组)长、放炮员和瓦斯检查员。 “三人连锁”的具体含义指:在进行井下爆破作业时(包括爆破作业前的准备和爆破作业后进行安全检查直至一切正常的整个过程),班(组)长、放炮员和瓦斯检查员都必须在现场,并严格按照各自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履行职责并相互监督和制约的工作和过程。 3、“三人连锁放炮”过程中班(组)长的重要职责是: (1)、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组织并随时进行施工前、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工作,排查处理事故隐患,保证作业安全; (2)、组织按照爆破说明书等安全技术要求施工炮眼; (3)、组织做好工作面等支护、防尘及爆破作业前的加固工作; (4)、组织人员在进行爆破作业前按照《作业规程》、“作业措施”等规定在进入放炮作业点的所有通道口安设警戒、撤出警戒区域所有人员;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20200522205905)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公司产品质量保证工作,明确质量检验工作任务、范围、职责,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包含:产品质量检验制度、质量状态标识、不合格品管理制度、钢材质量检验制度、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检验员的考核标准等规定。 一、质检的基本职责 1、负责原材料外购、外协件、毛坯、半成品,直至成品出厂整个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工作。 2、执行不合格产品不出厂的原则,保证出厂产品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技术要求,负责签发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 3、检验工作应严格贯彻质量标准、严格执行检验制度,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文件进行检验,做出正确判断,做好废品管理工作。 4、检验工作做到“预防为主”坚持首件检验,重视中间检验,严格完工检验,实行专群结合,充分发挥操作者自检的积极作用。加强关键工序、关键零件,关键产品的质量检验,关键零件,关键产品要建立质量记录档案。 5、检验信息传递和可追溯性。要求原始记录齐全,填写清晰、整洁,保存完整;统计报表内容完整、真实、准确,具有可追溯性并及时报送。 二、检验员的岗位职责 1,严格按标准、图纸、工艺技术要求、检验规程的规定进行检验。 2,按公司的规定做好检验状态的标识。 3,做好检验记录。 4,签发不合格通知单,按规定发送有关部门。 5,对返修,返工后产品进行再检验,并重新进行检验状态的标识。 6,做好不合格率的统计,并参与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并参与跟踪落实。 7,对操作人员执行工艺进行监督,参加工艺纪律的考察。

8,努力学习,积极运用检验的新技术,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检验成本。 8,不断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努力降低错检和漏检率。 三、原材料、外购件进厂检验: 1、凡进厂原材料、外购件须附有合格证或质保书,检验人员按规定进行检验 并将检验结果通知采购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并作好记录。 2、凡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检验人员应拒签入库单,财务处则不予结算。 3、凡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若需让步,须办理让步手续,在未办妥 手续前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 4、外购件在签订供货合同时要明确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验收方案作为供需 双方生产、验收的依据。 5、原材料、外购件代用,应由采购部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会签,研究所长签 字批准后,方可投产使用,代用单位在投入使用前递交各有关部门。关键零件的代 用须经研究所长批准后报总工程师审批。 四、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 1、各生产环节的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标准和工艺规程的要求进行 检验。合格产品,由检验人员签章后转入下道工序,不合格产品开具不合格品通知 单交生产部门返修,废品或不是操作者原因导致的废品开具不合格处置单上报技术 质量部处理。 2、成熟的产品和工艺出现批量不合格品或废品时,应24内以书面形式报技术质量部。 3、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均须强调“首检”,加强“巡检”,严格“终检”。 (1)、首检:凡加工改变后的首件,均须进行检查,首件检查应由操作者自检 合格后交首检,首检合格,方准成批加工生产,检验员应对首检后的零件负责。 (2)、巡检:在生产过程中反复进行、检验员每班至少巡检两次,做好巡检记

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一炮三检”制度 为搞好矿井安全生产,防止因瓦斯积聚超限而引起爆炸事故,减少损失,增加效益,根据我矿的实际情况对井下放炮工作制订“一炮三检”制度。 一、对井下所有放炮地点在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都必 须必须有检查瓦斯,并将检查结果告知附近工作人员,望所有瓦检员认真遵守。 二、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加强瓦斯管理,防止气体超 限,对防止沼气爆炸有很大作用。 三、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45条规定,矿井必须有建立 瓦斯检查制度,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和检测仪器,对检查次数都必须有明确规定。 四、放炮前要严格执行检查瓦斯的制度。采掘工作面风流 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使用电煤钻打眼,放炮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放炮。 五、放炮后,应再次检查瓦斯,发现气体不超限,工作人 员方可进入。

“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为搞好矿井安全生产,强化放炮管理,杜绝放炮事故的发生,在井下放炮时,应严格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一、放炮员、班组长、瓦斯检查员,必须熟悉三人连锁放 炮程序,严格要求执行,对工作认真负责,圆满完成各自的任务。 二、放炮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派人 警戒,下达放炮命令,并检查顶板与支架情况,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员经检查瓦斯、煤尘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发出放炮品哨进行放炮,放炮后一牌各归原主。 三、放炮前,瓦检员、班组长、放炮员,必须有同时在场, 缺一不可,否则,不准放炮。 四、放炮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采掘工作面控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或支架有损坏,留有伞檐时;煤尘浓度达到50mg/m3,严禁放炮。

首件检验规定

首件检验规定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首件检验规定 1目的 规范和管理品质检验工作,防止不合格品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确保总装产品质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质量管理工作首件检测活动。 3术语 检验:通过观察和判断,适当时结合测量、试验所进行的符合性评价; 质量检验:就是对产品的一个或多个质量特性进行观察、测量、试验,并将结果和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质量特性合格情况的技术性检查活动; 不合格:未满足要求. 4职责 品管部是检验和试验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程序的监督和管理; 工艺技术部负责提供产品检验和试验所需的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技术标准等技术资料;品管部负责组织编制首件检验和试验规范或检验作业指导书;负责对检验数据的记录和保存,定期进行数据分析并形成报表,并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反馈,责成供货方进行整改;生产单位负责生产物料的接收、确认和报检,作好状态标识,以及将首件样品交品质部确认并填写(首件质量确认报告)表。 检验人员负责对生单位送检之产品的检测、判定、隔离和标识; 品管部主管负责部分重要零部件的检验和试验; 5补充说明 生产用物料接收和检验通知

物料从仓库料出后,由生产组长依生产计划单对所到物料的名称、规格、数量和生产产品型号规格等进行确认; 如果所生产的物料为客户要求试做样品,生产组长需在样品及《生产计划单》上注明“样品”标识。新样品由工艺技术部进行测试,品管部协助。 如物料为客户加急订单,生产组长应在《首件质量报告》表上注明为“加急订单”,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检; 物料报检应在领料后的半个小时内完成。 物料检验 检验责任部门在收到首件检验通知后,区分是否为急需用料,如是急料,应在接到通知的第一时间内安排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及时告知生产部和品管部。如不能及时完成,应立刻与工艺技术部和生产部协商解决。 检验员收到送检通知后,依据对应的图纸及检验指导书规定的检验内容逐项检验。对有经确认检验样品的零部件,需参照样品的质量水平进行对比检验。无检测手段的可采用上机测试的方法进行验证; 每种物料检验的抽样比例按《物料检验抽样规范》中的规定执行,无抽样比例的与品管部门协商决定; 一般物料检验部门应按报检先后顺序进行检验,原则上在接到《首件检验通知单》的半个小时内完成。 检验完毕后,检验人员应及时填写检验记录并存档; 各部门检验后的记录应及时交由品管部存档和统计分析;将填写好的《首件检验通知单》过程质量管理看板上。 不合格品处置 对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检验人员和及时做出隔离、标识,避免混用;检验人员判定不合格的零件,在检验完成后应及时向品管部报告并提供相关检验报告或数据;

“一炮三检”及“三人连锁”放炮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636 “一炮三检”及“三人连锁”放炮制 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一炮三检”及“三人连锁”放炮 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为保证井下放炮安全,防止放炮管理混乱,放炮引起瓦斯煤尘事故,防止放炮警戒不落实造成放炮崩人事故及放炮崩坏支架发生冒顶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1 .井下放炮作业,必须实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一炮三检"即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要认真检查放炮地点附近20米范围风流瓦斯浓度,瓦斯超过1%严禁装药放炮。 2 ."一炮三检"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执行,并随时填写"一炮三检"表,由现场带班长签字,安全员监督。 3 ."一炮三检"表,班后由各班放炮员交回通风科调度员签审保存,保存一年备查。 4."三人连锁放炮制"即井下放炮作业中,放炮员、班组长、瓦斯员三人连锁进行放炮作业。 5.放炮员上岗放炮前必须持警戒牌,班组长持放炮命令牌,瓦斯员持放炮牌,并互相交换,否则不准放炮。 6."三人连锁放炮制"即放炮前,在装好药、联好线、检

隧道放炮“一炮三检”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978 隧道放炮“一炮三检”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隧道放炮“一炮三检”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为加强隧道爆破管理,杜绝事故发生,特制订放炮“一炮三检”制度如下: 1、本制度适用于隧道内爆破。 2、凡隧道内放炮,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3、隧道内放炮地点在打完眼装药前,必须先经瓦斯员检查瓦斯,只有在放炮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小于1.0%时,才允许装药。 4、炮眼装完药联线前,再经瓦斯员检查瓦斯,只有放炮点附近2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小于1.0%时,才允许炮工联线放炮。同时,班长安排专人在能进入放炮地点巷道的各巷道内(警戒线以外)站岗截人,只有正常供风、站岗截好人,瓦斯员再次检查扭炮机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小于1.0%时,方可下令响炮。 5、爆破后,瓦斯员再次检查瓦斯,只有回风流中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炮烟吹散后,由瓦检员、班长、安全员、爆破工进入验炮,进入顺序依次为瓦检员、班长、安全员、炮工。瓦检员在进入时,边走边检查瓦斯,只有验

首件三检管理制度

首件三检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TR/ZD-Z02-006-2012 版次:0/C 受控号: 受控状态: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会签:日期: 批准:日期:

1.目的: 通过检验首件产品状态是否符合图纸设计要求,对工序过程是否处于受控状态加以识别;保证产品质量、防止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出现批量不合格品。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生产过程中首件三检的目的、条件、程序、应用和责任。主要应用范围是冲压产品、仪表产品、饰件产品、灯具产品;货箱产品应对重要工序进行三检。 3、术语 3.1首件:每班次开始生产或更换工序后的1-3个零件均属首件。 3.2三检:自检、互检、专检。 3.3自检:由操作者自己按照图纸和工艺要求检验所生产的产品。 3.4互检:由他人(非专职检验员)按照图纸和工艺要求检验. 3.5专检:由专职检验员按照图纸和工艺要求检验。 4、首件三检条件 4.1生产环境文明整洁,符合“6S”管理规定。 4.2有现行有效的工艺规程等技术文件。 4.3上道工序检验合格,对技术质量问题有处理结果。 4.4计量器具、工装和设备经检定合格,在有效期内,处于完好状态。 4.5操作者、检验员有上岗操作证。 5、工作程序 5.1首件产品经操作者自检,并在产品上用黑色笔做标识。 5.2 班组长互检(或操作者互检),并在产品上用黑色笔做标识。 5.3 检验员专检,在“产品”和“检验记录本”上签字或盖章,对有顺序号 的首件需记录顺序号。对无顺序号的零件,首件三检后,由操作者存放在指定区域,直到本班次结束与其它合格产品一起转交到下道工序。 5.4当首件三检不合格时,有关技术人员应查清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重 新加工首件并进行三检 6、首件三检的应用

煤矿一炮三检制度

一炮三检”制度 1.为加强放炮管理,防止瓦斯漏检,特制定本制度。 2.爆破作业必须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爆破工作必须依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采掘工作面全部实行毫秒爆破,掘进工作面必须全断面一次起爆。 3.放炮检查瓦斯的地点为: (1)采面放炮地点的瓦斯检查在沿工作面煤壁上下各20 米范围内的风流中进行。 (2)掘面放炮地点的瓦斯检查在该点向外20 米范围内的巷道风流中及本范围内局部瓦斯积聚处进行。 (3)其它地点放炮按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规定距离及范围进行检查瓦斯。 4.装药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装药、爆 破:

1)采掘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 者支架有损坏,或者伞檐超过规定。 (2)爆破地点附近20 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 1.0%。 (3)在爆破地点20 米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者其它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 以上。 (4)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 (5)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 5.掘进工作面爆破前后,附近20 米的巷道内,必须洒水降尘。 6.处理卡在溜煤(矸)眼中的煤、矸时,如果确无爆破以外的办法,可爆破处理,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采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用于溜煤

(矸)眼的煤矿许用刚性被筒炸药或不低于该安全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2)每次爆破只准使用1 个煤矿许用电雷管,最大装药量不得超过450 克。 (3)爆破前必须检查溜煤(矸)眼内堵塞部位的上部和下部空间的瓦斯。 (4)爆破前必须洒水。 7.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用不可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做炮眼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裸露爆破。 8.装药前,首先必须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在用

首件检验管理规定(修订版)

青岛市首胜实业有限公司制订部门编制 文件名称首件检验管理规定审查 文件编号核准 文件版次A/0 页数总2页生效日期 1、目的:为提升制程生产质量,防止批量不良产生,减少重工返修等失败成本,满足客 户质量要求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范围:公司内所有与产品直接产出之生产活动均属之。 3、权责: 3.1 生产作业人员:负责首件的制作及检查,并填写【首检合格标签】和【首件检验记录 表】。 3.2 生产车间组长:负责首件检验的确认并在【首检合格标签】和【首件检验记录表】上 签字审核。 3.3 生产车间主任对本车间的生产质量负最终承担负责,并负责首检规定未落实者之教 导、纠正、提报。 3.4 品管部:负责对首检管理规定的规划与稽核,并协助进行品质改善。 3.5 生产副总、稽核组:负责对首检管理规定的执行状况进行监督。 4、定义: 4.1首件检验:凡生产活动中符合首件八大时机的检查,称之为首件检验。 4.2首件检验八大时机: 4.2.1每日开机生产之首件; 4.2.2换模生产之首件; 4.2.3更换品名、规格生产之首件; 4.2.4更换作业员生产之首件; 4.2.5设备故障修复后生产之首件; 4.2.6模治具故障修复后重新生产之首件; 4.2.7质量问题对策后生产之首件; 4.2.8更换工作环境后生产之首件。 5、作业内容: 5.1 每日下班前各车间组长、主管应依据生管之生产排程进行生产派工,将当日的生产完 成数量和次日的派工计划填写在【生产计划进度管理看板】上。每日上班前,准备好 当日生产的技术资料和生产所需物料。 5.2 组长、主管在每天班前早会上要说明、强调当日的生产重点及品质控制重点。 5.3 开机后,作业人员依据生产计划进度管理看板上的派工次序及数量展开作业,在进行 .

一炮三检管理制度

大同煤矿集团同生峪沟煤业有限公司DATONGMEIKUANGJITUANTONGSHENGYUGOUMEIYEYOUXIANGONGSI “一炮三检”管理制度

“一炮三检”管理制度 一、瓦检员必须持证上岗,核定资料存档备查。 二、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随时检测瓦斯变化情况。 三、瓦检员应认真履行检查职责,杜绝空班、漏检、假检等违章行为,要做到井下记录牌板、瓦检手册、瓦斯台帐三对口。瓦斯超限要立即停止作业,禁止装配引药,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四、放炮地点应设“一炮三检”瓦斯记录牌板;瓦检员未检查瓦斯或未按规定进行“三人连锁放炮”检查;按重大“三违”处理。 五、瓦检员应认真执行班中请示汇报制度。及时汇报当班检查区域地点、任务及瓦斯情况。瓦斯变化异常、超限,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时,首先停止工作,断电撤人,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六、建立对瓦检员进行查岗的制度。通风科队当班值班干部应深入现场对瓦检员工作质量进行抽查。瓦检班长除对重点地方完成检查和隐患处理外,也要对巡回检查的瓦检员上岗情况进行检查。发现瓦检员脱岗、睡觉、不按规定执行检查瓦斯的要向通风科队领导汇报,对违章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七、瓦斯检查员应认真填写检查手册和现场牌板,做到内容齐全,字迹清楚。 八、瓦斯检查牌板的设置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掘进工作面距迎头:煤巷30米,岩巷50米。2.采煤工作面:距上出口30米,距

回采工作面下出口3-5米处。3.串联通风:距局部通风机10米以内。4.所有检查牌板必须设在巷道一侧容易被人看见醒目的地点。 九、检查放炮过程中的瓦斯时,必须由当班班组长协同瓦检员一起进入工作面检查顶帮完好情况,不安全不得进入检查瓦斯。 十、瓦检员严格执行在井下面对面、口对口、你不来、我不走的交接班制度。 十一、定点瓦斯检查员应在本作业地点瓦斯牌板处进行交接。巡回瓦检员应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并有记录可查。 十二、交接班时,交班人员要交清当班瓦斯情况和放炮瓦斯情况,并在双方瓦检手册上认真签字,需要将交接的内容应填写清楚。 十三、建立瓦斯超限与处理记录,其主要内容:汇报人姓名、现场主要负责人、超限地点、超限时间、超限原因,瓦斯浓度、通风科(队)管理人员的处理安排、采取的主要措施,处理时间、处理结果。瓦斯超限与处理记录由当班通风调度根据井下瓦检员的检查汇报、通风科的安排处理结果随时记录,跟班通风科队长班后审阅签字。 十四、通风科管理人员检查过程中遇到瓦斯检查员应审查瓦检员是否按计划巡回路线进行检查;同时检查现场的“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执行情况。 十五、“一炮三检”是指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必须检查放炮地点附近20m范围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不准放炮。 十六、放炮后,瓦斯检查员必须认真检查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的瓦斯,确认放炮地点以及回风流瓦斯浓度低于 1.0%时,方可发出命

首件管理办法

首(末)件检验管理规定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机械有限公司

首(末)件检验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加强车加工过程质量控制,避免批量废品产生。 2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产品加工首件的检验管理程序和控制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套圈车加工过程的首件检验。 3 术语和定义 3.1首件 每批次加工产品的第一件和每班次加工出的第一件合格产品。 3.2末件 本班次或本批生产的最后一件产品。 3.3末件比较 是指本批生产中的首件产品与上一批或上一个班次生产的末件产品进行比较。以验证新零件的质量至少达到前一批的水平。 4 流程 检 验 产品加工 前准备 首件产品 加工 批量生产 记 录

5 工作内容 5.1车加工操作者在加工完首件产品后,将首件产品的所有质量特性进行自检,确认合格后将实测结果填写在《首(末)件二对照记录》相应的位置上,并盖章确认; 5.2 检查员依据产品图样、《控制计划》、《作业指导书》以及相关的企业标准将首件产品进行复检,并将复检实测结果填写在《首(末)件二对照记录》的相应位置上,并盖章确认; 5.3在首件检验时,具有双向偏差的质量特性值的测量结果应使其接近公差中间值,单向偏差的质量特性值的测量结果应低于公差的2/3,否则应重新加工确认; 5.4检查员将检查结果与操作者的实测结果相比较,其数值差异均在测量设备允许误差范围内,且结果均满足技术要求时,操作者方可批量生产; 5.5在车加工白班班次中,若同一操作者在同一台设备上加工同一规格的产品(未按排二班生产),其生产周期可能延续几个班次,从第二个班次起,允许不再填写《首(末)件二对照记录》,但当班必须按二检的要求检验合格后方可批量生产; 5.6汽车轴承零件(包括美汽)加工,当班的最后1件产品由当班检查员负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写到下一班次

首件检验制度

首件检验制度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确保生产品质,尽早发现生产过程中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避免出现批量性品质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的生产加工过程,均应进行首件检验,并依本制度执行。 1.3.权责单位 1)品管部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3)生产部积极配合本制度的执行。 2.首件检验规定 2.1.首件定义 每个班次刚开始时或过程发生改变(如人员的变动、换料及换工装、机床的调整、工装刀具的调换修磨等)后加工的第一或前几件产品(成品或半成品)。对于大批量生产,“首件”往往是指一定数量的样品(成品或半成品)。 2.2.首件检验时机 1)每个班组开始生产时。 2)所有工序第一个加工产品的成品。 3)生产中更换操作人员。 4)生产中对于生产工艺进行变更。 5)生产中更换设备、模具调整等的。 6)新产品第一次量产时的首件产品。 7)每一制造命令(订单)开始生产的首件产品。 8)更换原材料(如生产过程中材料变更等); 2.3.首件检验要求 1)三检制:送检的产品必须先由操作人员进行自检;然后再由班组长进行复检,最后由检验员专检。 2)所有半成品的首件必须进行试样合格后方可生产。 3)所有首件产品必须留样,留样时限另行规定。 4)合格的首件产品必须要经生产、质保同时汇签留样。 5)有正式批准的图样、检验条件、检验规范、工艺流程。 6)首件检验不合格的,需查明原因、采取措施,排除故障后重新进行首件检验。 7)首件样品存放的时间:正常量产的首件产品一星期更换一次;产品量产任务因待料、模具异常等中途停止 不做的首件产品必须待生产任务后方可更换;试模、试样的首件样品需有生产、工艺、质保认可后方可更 换。 8)对于首件发生报废的产品,检验员要开具报废单,说明理由,并上报主管。 2.4.新产品首件检验 2.4.1.检验流程 1)生产人员依工艺流程加工调试,并进行自检。 2)品管PQC人员在生产人员加工调试时,应根据各相关检验依据文件或样品,并从旁协助,同时就外观等 易于判定之特性予以确认。 3)生产班组认定生产之产品合乎要求后,将该首件交PQC进一步检验。 4)PQC人员依据检验文件、规范,对首件进行全面的检查,如判定不合格,应向生产人员提出,并要求改 善,直到判定合格为止。 5)PQC判定合格,或判定不合格但属生产工艺的问题或生产人员无法改善之问题时,由PQC填写《首件检 验报告》一式三联,呈主管审核。 6)经品质主管审核后的《首件检验报告》及首件产品由直接送往工艺部门,交具体开发该产品的技术人员检 验。

一炮三检制度示范文本

一炮三检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一炮三检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炮三检制度”矿井任何地点需要打眼放炮进行作 业,必须严格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放炮作业,否则,视 其为严重三违处理。 1、在打好眼后,装药前,瓦检员必须按《煤矿安全规 程》规定,检查瓦斯,凡瓦斯、 二氧化碳浓度超限,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 定,停止打眼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只有瓦斯、二氧化碳 浓度符合安全规定时,方可装药。 2、在放炮前班长必须按规定进行撤人警戒,待警戒区 内所有人员撤除,并布置好警戒 后,在放炮前瓦检员检查瓦斯、二氧化碳符合安全规 定时,方可通知放炮员联线放炮。放炮员最后撤除放炮

点。 3、待警戒区内所有人员撤除,按《“三人联锁”放炮管理规定》放炮。 4、放炮结束后,由班长,放炮员、瓦检员、安全员,共同检查放炮后放炮点气体及支 护情况、有无瞎炮,无异常方可撤除警戒。 5、瓦检员对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即一炮三检查)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必须记录 在瓦斯检查手册上,并及时填绘在井下作业点上的瓦检牌报上,同时通知地面值班室做好记录。 6、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放炮。 对井下放炮时的安全距离规定 岩巷100米,煤巷、半煤巷75米,采掘工作面30

三检制度

关于蒙华铁路MHSS-1标段 隧道工程“三检制” 为了提高项目工程质量,贯彻蒙华公司“质量至上,依法合规”的管理理念,切实做好项目质量管控工作,实现质量全面可控的总体目标,真正起到重点标应起的带头作用,我部特制订“工程质量三检”制度,望各现场组、各施工作业班组严格执行。 一、“三检”制程序控制 1、自检责任人:作业班组组长 职责:自检是保证施工质量的基础,要求班组人员对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和把关。该作业班组完成该道工序的施作后,由该班组组长进行自检,自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按照三检表格填写内容进行逐一检查并真实填写表格内容,并由该班组组长本人签字。自检合格后,负责自检资料的整理与上报,并为互检工作做好现场准备。 实施程序: (1)施工班组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相应的质量标准进行自检,经自检达到要求后,报班组长进行质量验收。 (2)班组长对本班组所施工的各道工序,必须按相应的质量控制要点,在施工过程中逐项检查班组成员的操作质量。完成后逐项进行自检,并认真填写自检记录。经自检达标后方可报请值班技术人员组织质量互检。 2、复检责任人:值班技术人员

职责:复检是对自检结果的认可,保证下道工序作业的有序开展,确保最终质量的达标。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施工前,由技术员进行复检。复检通过方可报专职质检人员进行专检。未经复检或虽经复检但未达到要求的工序,接方可拒绝接收。 实施程序:现场值班技术人员对各项内容进行检查,以确保下道工序工作的正常开展。 3、专检责任人:质检工程师(质量负责人) 职责:所有工序必须按程序由值班技术人员报请专职质检工程师(质量负责人)进行质量检验评定。未经专职质检工程师(质量负责人)进行检验、评定的项目,或虽经检验、评定但未达标的项目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实施程序: (1)专职质检工程师(质量负责人)进行工序质量检验之前要先查阅自检、复检记录是否符合要求。做到无自检、复检记录或记录不符合要求时,不予进行检验。在检验评定时应会同现场施工负责人、值班技术人员、当值班组长共同进行。 (2)专检人员在检验评定工序质量时,必须按质量标准、质量控制目标并利用必备的检测工具认真检查、严格把关。在施工过程中,应认真检查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并主动协助技术人员、班组长抓好质量管理和工程质量。要注重抓好薄弱环节、重点部位、通病及隐患等检查工作。 二、“三检”制执行要求

最新首件三检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 首件三检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WST-WX/GL-PZ-005 版次:1/A 受控状态: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订日期修订记录修订日期修订记录会签:

1.目的 为加强质量控制,预防产品生产过程中出现批量超差、返修、报废损失,保证产品质量,达到产品顺利交货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各制造单位的生产加工过程。 3.术语 3.1首件:对每一个工作班开始或生产状态发生变化(包括工装、夹具、设备、工艺、人员)后加工的第一件产品,实行操作人员自检、互检以及专职检验员的专检。 3.2三检:自检、互检、专检。 3.3自检:由操作者自己按照工艺要求检验所生产的产品。 3.4互检:由下道工序或其他人员(非专职检验员)按照图纸和工艺要求检 验. 3.5专检:由专职检验员按照图纸和工艺要求检验。 4.职责 4.1品保部负责产品首件的监视和测量,对首件检验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4.2铸造部及其他制造部操作者和基层管理者是自检、互检的执行者,对首件检验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5.工作程序 5.1首件三检条件 5.1.1生产环境文明整洁,符合“6S”管理规定。 5.1.2有现行有效的工艺规程等技术文件。 5.1.3上道工序检验合格,对技术质量问题有处理结果。 5.1.4计量器具、工装和设备经检定合格,在有效期内,处于完好状态。 5.2执行过程 5.2.1首件检验的依据是工序指导说明书、检验指导说明书,操作者、检验员 首件检验要按照其要求逐条记录检验结果。 5.2.2首件产品经操作者自检,并在产品上用黑色笔做标识。

5.2.3 班组长互检(或指定操作者互检),并在产品上用黑色笔做区别于操 作者的标识。 5.2.4 检验员专检,在“首件三检卡”上签字或盖章,首件检验后,由操 作者存放在指定绿色首件容器内,直到本班次结束作为最后一个产品与其它合格产品一起转交到下道工序。 5.2.5首检如出现不合格,操作者应及时查明原因,必要时班组长、检验员 应积极协助操作者分析原因,采取纠正措施,重新进行首件加工,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批量生产。 5.3首件三检的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产品必须进行首检。 5.3.1每班次的开始。 5.3.2生产中更换操作者的。 5.3.3生产中更换或重新调整设备、工装和刀具的。 5.3.4设计图样或工艺规程做了更改的。 5.3.5加工工艺参数或产品批次作了更换的 5.3.6更换模具、夹具的。 5.3.7其它工程变更的。 5.4其它说明 5.4.1若操作者未按操作规程等标准要求进行生产,检验员有权拒绝首检,下道工序操作者有权拒收,所有不合格损失由操作者承担。 5.4.2首件检验不合格,操作者擅自继续生产产品,导致的质量事故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5.4.3对首件检验没有完成或检测项目不全,检验员出具了合格结论,由此导致的质量事故,责任由检验员负责。 5.4.4首检不能取代生产过程中的巡检。 5.4.5首件三检必须由操作者、检验员各自独立完成,禁止同时读取并记录数据,当发现数据异常时,可请操作者或其他检验员确认。

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

车集煤矿“一通三防”业务联系单 关于认真学习“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 放炮制”的通知 各单位: 集团公司在元月份“双基”井下考核过程中,对相关人员进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询问时,发现参与井下爆破工作的个别人员不能清楚解释,根据矿领导要求,由生产科特别编发“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专项学习资料,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做到参与井下爆破工作的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人人熟知并按规定进行安全爆破指挥与操作: 一、什么是“一炮三检”? 《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一十六条规定:“……。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 “一炮三检制”是指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要认真检查放炮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0%时,不准装药或放炮;如果放炮后放炮地点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0%时,应立即采取措施,按规定进行处理。“一炮三检制”是为了加强放炮前的瓦斯检查,防止出现瓦斯漏检,避免在瓦斯超限条件下放炮的主要措施。 二、什么是“三人联锁放炮制”? “三人联锁放炮制”是指在放炮前,放炮员在装药联线结束,确认无误后,将“警戒牌”交给施工单位班组长,由班组长派人警戒,施工单位班组长检查完放炮地点的顶板与支护情况,确认无隐患并且警戒人到位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员在接到放炮“命令牌”后,经过检查瓦斯和煤尘(放炮地点20m 范围内洒水冲尘,确保无煤尘堆积)情况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员,表示瓦斯煤尘情况合格,可以放炮。以上三种牌交换完成后,放炮员方可按规定进行放炮操作。放炮后,放炮后,三牌各归原主。 执行“三人联锁放炮制”可以防止放炮混乱、放炮警戒不严或警戒不落实造成的放炮崩人事故。放炮前认真检查顶板和支护情况,可以避免因放炮引起的冒顶事故。严格执行“三人联锁放炮制”有利于安全、增强瓦斯检查员、放炮员和施工单位班组长三人各自的工作责任心,有利于明确责任,出了问题后追查处理。

产品首件管理制度

产品首件管理制度 页次:第 1 页共 2 页 1 目的 为规范首件作业流程,避免因未做首件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公司各制造单位生产制造过程,均应进行首件检验。 3 职责 3.1 技术质量副总办为本厂质量管理的领导部门。 3.2 工程部负责产品首件,具体检查项目的编制部门。 3.3 生产部负责产品首件的检测。 3.4 质量部负责对产品首件检测结果的校检及监督。 3 定义 首件检验:是指产品在连续批量生产之前,或生产过程中设备、人员等影响产品生产的因素有较大变更时,应对所生产出的产品重新按照工艺指导性文件进行全尺寸的检测。 4 检验时机 4.1 零件产品连续批量生产前; 4.2 设备模具更换或设备模具损坏维修好以及优化改进后; 4.3 工程变更产品首次生产时; 4.4 批量生产后中途转做其它产品,重新开始生产时; 4.5 每班操作者更换开始生产时。 5 检验流程 5.1 生产部负责依据工艺以及图纸进行调试,并进行自检。 5.2 生产部判定生产的产品符合要求时,将该首件产品通知相关的检验人员进行检验。 5.3 检验人员依据工艺规程,对首件进行全面检查,并对检验的结果作出判断。如判定NG,应向相生产部提出,并要求改善,重新制作首件,直至判定为合格为止;判定OK,则反之。 5.4 检验人员对首件直接判定OK后,通知生产部进行批量生产,并将首件摆放在指定位置,同时在本件产品上,用油漆笔图直径为2mm的圆点标识,在生产部

产品首件管理制度 页次:第 2 页共 2 页 填写《首件检验报告》上确认签章,同时在随件单上签章。 5.5 检验人员对首件判定不合格,并且生产无法调试合格时,由生产部上报工程部,由工程对不合格产品分析,最终裁决本产品是否生产,同意生产后,由检验人员对生产首件,办理让步使用单,由公司签字后方可生产,如在未履行手续时生产不良产品为待处理品,由工程部判定后,按工程部意见执行,合格后检验在随件单签章,可流转下道工序。 6.首件合格品处理方式 6.1 首件合格样品在本工序生产结束后(或者同型号、同订单的下一个首件合格样品确认好以后),由操作工与同批次合格产品一起进入下一工序。 6.2首件破坏性样品在本工序生产结束后(或者同型号、同订单的下一个首件合格样品确认好以后),可以返工的,返工后经检验人员确认合格可以随着同批次产品一同流入下工序,不能返工的生产结束时操作工应及时移入不良品存放区域,检验人员和班组长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7.责任划分 7.1 对于所有检验项目以检验指导书和技术部相关的图纸为准,检验人必须认真对照技术资料确认,不能漏检项目或在不确认是否合格的情况下盲目签字确认。 7.2 如因首件检验有误造成产品批量不良返工(报废),组长(班长)、检验员负同等责任,相关部门领导负连带责任。 7.3 如首件没有被确认或确认NG,制造单位仍然进行批量生产,则加工出来的不良品由生产部全部负责。 7.4 首件检验时效性,一般尺寸检验要求2项/分钟内完成;相关计量检验,10分钟/件,并向送检单位作出判定结果。 8 质量记录 8.1 《首件检验记录》 8.2 《不合格品处理单》 编制:校对: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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