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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汽车租赁管理办法

北京汽车租赁管理办法
北京汽车租赁管理办法

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

2012年2月22日第11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规汽车租赁行为,维护汽车租赁市场秩序,保护汽车租赁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共安全,促进汽车租赁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的汽车租赁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汽车租赁,是指经营者在约定时间将汽车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赁费用,不配备驾驶人员的经营活动。

第三条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汽车租赁行政管理工作。远郊区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汽车租赁行政管理工作。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机构负责市区的汽车租赁行政执法工作。

公安机关依法负责汽车租赁经营企业的部治安保卫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企业建立和完善承租人身份查验及登记制度,指导、监督企业落实租赁车辆安装定位装置等治安防措施。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职责,依法对汽车租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市按照统一规划、数量调控、安全服务的原则,促进汽车租赁业规模化、集约化和网络化发展,完善城市交通运输服务功能。

鼓励汽车租赁经营者之间同城和异地合作,开展预约服务、电子商务等业务。鼓励汽车租赁经营者提供汽车租赁共享服务。

第五条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汽车租赁行业协会制定汽车租赁的经营服务、安全管理等标准,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汽车租赁服务和管理信息系统,并与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共享管理信息,对行业实施信息化管理,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配置信息化服务的相关设备设施,并将安全服务信息即时传输至汽车租赁服务和管理信息系统。

第七条本市对汽车租赁经营者实行年度质量信誉考核制度,对经营者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本市鼓励汽车租赁业实施行业自律,鼓励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制度,规和指导汽车租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组织汽车租赁经营者开展诚信建设,提高汽车租赁经营者的服务质量,维护汽车租赁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参与汽车租赁管理相关法规、政策、标准的研究制定和宣传贯彻。

第九条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经营者应当在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按照规定向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远郊区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办理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法人登记证明;

(二)税务登记证明;

(三)经营场所权属证明或者合法租用证明;

(四)企业经营服务和安全管理制度。

经营者提交的材料齐全的,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远郊区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出具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

经营者购买车辆后应当向原备案部门办理车辆备案,提交车辆行驶证明和经营设备设施清单。原备案部门对已备案的车辆出具车辆备案证明。

第十条经营者的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15日到原备案部门办理备案变更。

第十一条本市对租赁小客车实施数量调控措施。租赁小客车年度增长数量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市租赁行业发展目标、交通发展规划和全市小客车数量调控要求统筹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汽车租赁经营者申请租赁小客车新增指标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经按照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办理备案;

(二)上一年度质量信誉考核合格;

(三)上一年度在本市依法足额纳税。

新成立的汽车租赁经营者申请租赁小客车新增指标的,不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

第十三条租赁小客车新增指标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无偿分配。指标分配方案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租赁行业发展目标、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情况制定,在征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和汽车租赁经营者的意见后确定并实施。指标分配方案和分配结果应当向社会公示。

第十四条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明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车辆保险、租车流程及监督;

(二)按照约定的价格收取租赁费用;

(三)按照规定进行车辆检测和维护保养,保证租赁车辆技术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行驶条件;

(四)建立并完善救援服务体系,对租赁期间发生故障或者事故的车辆,及时按照约定提供救援服务;

(五)建立租赁经营管理档案和车辆管理档案,并按照规定报送管理数据信息;

(六)建立健全经营服务、安全保卫、消防等管理制度;

(七)国家和本市其他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用于租赁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行驶牌证齐全有效且为汽车租赁经营者所有;

(二)已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相应的保险;

(三)已安装车辆定位装置;

(四)技术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行驶条件;

(五)车配备有效的车用灭火器、故障车警示标志牌和必要的维修工具。

第十六条汽车租赁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合同容应当包括车辆用途、租赁期限、租赁费用及付费方式、车辆交接、担保方式、车辆维护和维修责任、车辆保险、风险承担、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

《市汽车租赁合同》示文本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制定。

第十七条租赁车辆时,经营者应当核对承租人身份信息,按照规定登记录入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并对信息采取措施,不得对外泄露。

第十八条承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提供的相关身份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二)爱护车辆及其附属设施,按照操作规驾驶车辆;

(三)随车携带承租车辆的相关证件;

(四)不得利用租赁车辆运输国家法律法规禁运、限运物品,以及从事其他犯罪活动;

(五)不得将承租车辆进行抵押、变卖或者转租。

第十九条租赁期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承租人和经营企业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租赁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条发现承租人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营运等活动的,汽车租赁经营者有权拒绝签定或者终止履行租赁合同。

经营者发现承租人利用租赁车辆从事犯罪活动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二十一条汽车租赁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

(一)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

(二)对治安案件发生负有较大责任,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的;

(三)存在重大经营行为,被有关部门依法处理的;

(四)经营场所、设备设施、租赁车辆不符合本办法规定,被依法处理后仍不改正的;

(五)经营服务行为不符合本办法规定,被依法处理后仍不改正的。

上一年度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的,相关部门暂缓办理本年度车辆更新指标手续。

第二十二条市交通执法机构和远郊区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汽车租赁服务质量投诉制度,公开投诉、电子、通信地址等联系方式。

市交通执法机构和远郊区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投诉或者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投诉人或者举报人反馈。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未办理企业经营备案或者车辆备案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由市交通执法机构或者远郊区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办理备案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变更的,由市交通执法机构或者远郊区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办理备案变更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之一的,由市交通执法机构或者远郊区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罚款;违反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汽车租赁经营者未建立经营服务管理制度的,由市交通执法机构或者远郊区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汽车租赁经营者未建立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汽车租赁经营者未安装车辆定位装置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100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经营者未核对承租人身份信息并按照规定登记录入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罚款。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汽车租赁经营者明知承租人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营运等活动但仍签定或者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九条出租9座以上客车的,适用道路运输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2002年8月21日市人民政府第105号令发布,根据2004年6月1日市人民政府第150号令修改的《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北京汽车租赁合同(合同范本)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43239 北京汽车租赁合同(合同范

北京汽车租赁合同(合同范本) 北京汽车租赁合同范文一 甲方(出租方):北京神州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汽车长期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标的、租期、租金及支付方式 1.1 详见本合同附件的补充协议 二、出租方权利和义务 2.1 出租方应保证租赁车辆车况良好、设备齐全且性能正常,并应提供车辆之行驶证、年检合格证、养路费及保险单复印件等有效证件,且保证该等证件在租期内合法有效。 2.2 出租方负责定期年检及《车辆使用手册》规定的定期保养。 2.3 出租方负责对租赁车辆在使用中发生抛锚或故障提供24小时全国救援服务平台,其中对于租赁车辆由于本身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出租方有义务免费进行施救。其他故障由出租方施救的,承租方须自行承担费用。如经施救后车辆仍无法正常行驶的,承租方可直接将车辆交给出租方指定的救援商,若故障地点位于承租方租车门店以外的城市,承租方须另行支付异地还车费。

2.4 出租方应协助处理在租赁期内的车辆保险事故及车辆维修工作。 2.5 出租方保留随时检查车辆停放、行驶情况的权利。 三、承租方权利和义务 3.1 承租方应在各种随车证件有效期到期前的合理时间内到出租方办理更换或盖章手续,承租方如不及时履行上述义务,被有关部门查处罚款或扣押的,处罚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且租金照常计算。如发生遗失车牌或各种随车证件的,承租方须承担所有补办费用,且车辆停驶期间的租金照常计算。承租方应正确使用车辆,按时配合年检及《车辆使用手册》规定的定期保养,否则须承担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原因无法判定的责任及损失。 3.2 承租方自行承担租期内租赁车辆的燃油费用及过路、过桥、停车等费用。承租方应按租赁车型所规定的油耗标准加注燃油(油耗标准参见《车辆使用手册》),并将车辆停放于有专人看管的专业停车场所;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保险赔付范围内的除外)。 3.3 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的责任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违章、违法肇事、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引起的一切人员、财产及罚款责任以及因此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等。(保险赔付范围内的除外) 3.4 承租方承担非因出租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全部责任。 3.5 承租方不得擅自拆动车辆里程表,如发现有拆动现象,应按总租赁期规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数支付超公里金额。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装车辆(封车标损坏即视为承租方擅自改装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加装设备或拆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等,否则须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原因无法判定的责任及损失。 四、车辆归还及续租

汽车租赁标准合同

汽车租赁合同 经营方(甲方):渭南天缘盛世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自 ____ 年_月_日_时_分 至____ 年—月—日—时—分。租还车地点均为渭南天缘盛世汽车贸易服务 有限公司。 2、甲方按每天____ 元,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乙方现预付租金________ 元, 押金_____ 元,用车辆期满凭押金收据结算。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状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缴纳养路费。 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5、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6、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缴租金和车辆损坏缺件,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仍抵压不足的,有继续索赔的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3、乙方租用的甲方车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

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不能 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车辆除缴纳租金外,另须缴纳押金,(押金为现金,支票需三天后提车)乙方不可以押金视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长汽车租赁合同,必须提前到本公司办理延期手续。还车时应保持车内外的清洁,否则将收取 20 元清理费。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规定还车,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按延时实际小时收取每小时超时费 20-40 元,租车以每天 24 小时为一租车日计算,平均每天使用不超过200公里,根据不同车辆每超过一公里加收租费 1-3 元。 8、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车辆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点,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车辆损坏,禁止继续使用,乙方应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好车辆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将按照交通管理条例处理。 9、车辆发生事故,修理费由乙方预先支付,在停驶或修理期间的租费由乙方承担,同时还应赔偿本车辆加速折旧费,折旧金额按修车实际发生额的50%计算。若发现乙方发生事故不报告,擅自修理将按正规修理费的 3 倍罚款。 10、乙方在承租期间,若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乙方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办,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直至车辆能正常行驶时为止。 11、乙方在用车期满,应完好无缺损将车辆交给甲方。不得卸下里程表和故意损坏里程表,如有发生按日里程 1000 公里收费,不得更换车辆零部件。 12、严禁酒后开车,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当教练车、参加竞赛、冲沙及作测试使用,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易腐浊物品。 13、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车辆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乙方须承担保险限额以外的所有费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仅限于甲方允许的驾驶人员。 14、全车丢失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该期间的租赁费由乙方承担。

标准汽车租赁合同范本

标准汽车租赁合同范本 不同于一般汽车出租业务的是,在租赁期间,承租人自行承担驾驶职责。汽车租赁业的核心思想是资源共享,服务社会。 今天将与大家分享:标准汽车租赁合同范本,以下内容仅供参考阅读,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来看看吧! 标准汽车租赁合同 出租方: 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车(牌号)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 一、出租方车辆基本情况: 车型: 车况:(经双方签定) 二、租用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需延长租用期限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三、租车用途: 四、租车形式: 以月份为单位租赁,出租方负责提供合法的营运车辆及驾驶员,承租方负责提供燃油及驾驶员食宿。

五、租金及结算方式: 月租金元( 30天),修车时间的租金按天计算扣除。 六、双方权利、义务: (一)出租方驾驶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技术水平,能按照承租方要求安全运营。 (二)租赁期间,车辆所发生的交通、机械、人身(包括车内乘员的人身安全)、丢失等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出租方承担,与承租方无关。 (三)出租方需保证车辆正常运营,尽量减少修理时间,不得耽误承租方使用。如车辆因故障或事故原因,需修整10天以上者,承租方有权辞退车辆,从停止工作之日起终止合同。 (四)承租方有权对车辆进行合理调配,出租方在租赁期间需无条件接受承租方的合理要求,出租方不听从承租方调配或消极怠工,承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出租方对车辆行驶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有权提出,并有权拒绝承租方的不合理要求。 七、违约责任: (一)出租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供车辆,每迟延一天,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元。 (二)出租方所提供的车辆的质量、型号不符合合同要求,应负责因此给承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出租方应遵守承租方施工规定,如发生损坏正在施工中的

汽车租赁管理办法

《汽车租赁管理办法》 西藏拉萨租车:https://www.wendangku.net/doc/e42605135.html,/ 《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 北京市交通局印制 2002年9月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第105号 《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已经2002年8月13日市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市长 二〇〇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汽车租赁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承租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汽车租赁业健康发展,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汽车租赁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汽车租赁是指经营者在约定时间内将汽车交付承租者使用,收取租赁费用,不提供驾驶劳务的经营活动。 第三条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汽车租赁行政管理工作。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市区管理机构和远郊区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汽车租赁行政管理工作。 工商、公安交通管理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汽车租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市对汽车租赁业发展实行统一规划、规模控制。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汽车租赁行业组织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交通及经济发展需要编制汽车租赁业发展规划,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五条交通、工商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公布汽车租赁经营者信用信息,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

第六条本市鼓励汽车租赁业实施行业自律,充分发挥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在搜集分析行业信息、制定行业服务规范、开展行业培训、调解汽车租赁纠纷等方面的作用。 第七条本市提倡汽车租赁经营者实行科学管理,合理布局营业场所,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规范化水平。鼓励开展企业间的同城和异地合作,鼓励现有出租汽车企业兼营或者转业经营汽车租赁业务。 第八条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本市汽车租赁业发展规划确定的行业总规模和企业经营规模; (二)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三)有不少于租赁车辆总价值3%的流动资金; (四)停车场地的泊位数不少于租赁车辆数的30%; (五)有保障网络化经营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六)车辆安全、车辆技术岗位上应当有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鼓励现有汽车租赁企业按照自愿原则通过重组等方式扩大经营规模。第九条租赁车辆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车辆技术状况等级为一级; (二)行驶和运营的牌证齐全有效; (三)按国家规定办理保险; (四)符合本市规定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 (五)属于客运车辆的,应当安装防盗设备。 第十条申请经营汽车租赁的,应当持相关材料向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市区管理机构和远郊区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对准予经营的应当颁发经营许可证件,对投入运营的车辆颁发租赁车辆证件。申请者持经营许可证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经营。 第十一条汽车租赁双方应当签订租赁合同。合同内容应当包括车辆用途、使用期限、租赁费用及付费方式、车辆交接、担保方式、车辆维护和维修责任、风险承担、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方式。 汽车租赁经营者对承租者负有告知义务。告知内容应当包括车辆技术状况、车辆保险的投保情况、救援服务等内容。 第十二条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车辆维护和维修管理制度,确保向承租者提供的车辆技术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行驶条件。对租赁期间发生故障的车辆,应当按照约定及时提供救援服务。

北京租车协议范本

北京汽车租赁月租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等部门联合颁布的《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车期限 甲方将出租车夜班租给乙方,车牌号码从年月日时起交付给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时止收回。第二条租金、定金标准及交付期限 每月租金元,每月日将租金付清,租车押金元。 第三条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 2.租赁车在租赁期间,发生事故、应协助乙方处理事故。 3.租赁期间由甲方承担车辆维修保养,如乙方在租赁期间人为造成的车辆损坏由乙方负责。 4.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第四条乙方责任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乙方在行使当中造成的交通违章由乙方负责。 3.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乙方受到的损失。 2.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 第六条纠纷解决方式 解决争议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补充条款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 2.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天通知对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4.租赁到期后1周退还押金。 5.乙方在租赁期间因车辆老化经常维修,影响正常的营运使用,本合同解除。 出租方:(章)承租方:(章)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北京租车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e42605135.html,

正规汽车租赁合同标准版本

The Legal Relationship Established By Parties To Resolve Disputes Ultimately Realizes Common Interests. The Document Has Legal Effect After Reaching An Agreement Through Consultation. 编订: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正规汽车租赁合同标准版 本

正规汽车租赁合同标准版本 温馨提示:本合同文件应用在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为解决或预防纠纷而确立的法律关系,最终实现共同的利益,文书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后,签署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套用。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 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 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 方共同恪守: 一、车辆及驾驶员 甲方租用乙方的车型为___________:,车 牌号:___________,乙方为该车辆驾驶人。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 租期为______个月,到期后如甲方需续

租,该协议条款可继续有效。租金每天 _________元(含驾驶员报酬),凭正规票据按季度支付,先租用后支付。若租期满一年甲方仍需租用,租期、租金双方另行商定。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担车辆租赁期内的油费、过路费和停车费。保险和维修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3、甲方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4、甲方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享有的权利。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完整版)汽车共享协议

?第一条特别约定 为保障共享租车服务的持续进行,凡注册申请成为“共享租车”会员的个人,在接受服务之前,无论事实上是否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只要在线注册并在“同意《共享租车会员协议》条款内容”点击□处操作打“√”,即视为完成会员协议网上签约,其效力如同亲自签字、盖章的书面协议一样,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同意遵循本协议之所有约定,同意在使用共享租车服务过程中所产生事宜的处理按照本协议执行。使用共享租车服务即表示同意遵循本协议之所有约定。 第二条定义 1、“共享租车”:指依据本协议向会员提供租车服务的运营机构。 2、“会员”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内的公民,身份证真实有效,年满21周岁,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驾驶证,在同意本会员协议后,成功注册、完善信息通过审核并成功激活会员卡,被共享租车所承认的用户。会员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当注册为会员的,共享租车一经发现,有权立即注销该用户,并追究其使用共享租车服务的一切法律责任。 3、“授权驾驶人”:指共享租车会员本人,在共享租车进行车辆预订,获得共享 租车批准驾驶预订车辆的会员本人。 4、“使用过程”:指从会员取车刷卡时间起,至会员将汽车归还至指定还车地点, 按共享租车要求将汽车停放妥当后完成还车确认,并关闭车辆所有耗电设备、熄火并拔下钥匙、完成驻车制动,关闭车门并进行刷卡锁车之后的时间止,这期间称之为使用过程。 5、“预计取车时间”:指会员与共享租车预先约定的取车时间,只有在该时间的 前后15分钟内会员可使用会员卡刷卡打开车门正常取用车辆。 6、“预计还车时间”:指会员与共享租车预先约定的还车时间,会员必须在该时 间之前将车辆归还至订单预订的停车网点车位。 7、“预定时间段”:指会员提交的订单中预先约定的“预计取车时间”至“预计 还车时间”期间的时间段。 8、“订单”:指会员向共享租车提交的车辆租用服务内容。 9、“共享汽车、汽车”:指共享租车可向会员提供使用的各类品牌和型号的汽车。 10、“汽车状态”:指共享租车提供服务的汽车相关的外观、内饰、组件、配件、 附件、引擎、内外清洁程度等与车辆工作状态相关的所有情况。 11、“付费、订单费用”:指会员支付的所有款项,包括汽车使用时间租金、保 险费、里程费以及本协议约定所产生的其他相关费用。

1:汽车租赁管理制度

汽车租赁公司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汽车租赁公司的管理,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各职能部门和人员各尽其职,确保车辆的有效运作,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行政管理: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统筹协调公司日常的行政管理;员工的招聘、培训、考勤与薪资的汇总,统计,调档手续、档案管理、政审;签订劳动合同,参与人员评估考核;员工社会保险、劳保、福利工作;草拟各项制度规定并监督实施。 (一)办公室日常行政管理: 1、协助领导安排好日常工作,办理日常行政事物,协调平衡公司各部门及社会有关部门的工作。 2、及时收集、整理政府及行业的政策、法规。 3、召集行政会议和组织传达上级机关下达的有关文件及有关会议精神。 4、督促、检查、了解各部门对领导布置的工作落实情况。 5、负责来往文件的登记、传阅、保管,并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好公司的各类文件。 6、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起到参谋的作用。 7、负责公司证照的年检、审验。妥善保管和使用公司印鉴和各类证照。 8、负责公司的人事管理(人事劳动合同、年检、人员招聘、录用、培训、解聘、员工绩效考核)、考勤的管理及工资单的制定。 9、做好办公用品、电脑设备设施的计划采购登记维护管理,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10、做好广告宣传的接待、策划。 (二)劳动用工管理

1、按照《人力资源控制程序》办理职工的招聘、考勤、考核、评级、奖惩。 2、贯彻执行《劳动法》,负责职工《劳动合同》签订与呈报工作。 3、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负责人员的招聘、录用和员工的考勤工作。 4、及时编送各种劳工报表,汇总和积累有关基础资料,掌握劳动用工的概况。 5、负责做好公司职工调配,与上级人事、劳动部门协调搞好职工档案管理。 6、做好企业职工的劳保、福利发放工作,负责企业职工缴交社会统筹和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办理企业职工离退休手续。 7、维护公司与职工和谐的劳动关系,向职工宣传并落实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参与调解劳动纠纷。 8、有计划地组织职工参加公司举办的各项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培训方案、培训制度。 9、及时办理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交办的其它事宜。 二、财务管理: 财务部门负责资金统筹、使用、调拨,负责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财务监控等方面工作。 1、加强法纪观念,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认真履行和发挥财务监督职能。 2、加强财务收支计划和用款计划的编制和考核,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不扩大开支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 3、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设置保管会计帐簿、会计凭证、报表,使用统一的会计科目。加强营收、成本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及时清理债权债务。 4、认真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准确计收租车费用。组织对营收稽核抽查,正确核算业务收入,不乱收或擅自少收免收。

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合同范本)

Restrict the performance of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both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the termination of cooperation, and clear regulations on related businesses.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合同范本)

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合同范本)说明:本合同书适用于合同双方同意签署协议后,约束合同双方的履行责任,合作终止以及相关业务明确规定,如果需要,可以直接下载打印或用于电子存档。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术语解释 1.出租方:持有营业执照和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2.承租方:与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保证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时,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 4.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车辆,包括附属设施、部件和牌证。 5.租金:承租方为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及相关服务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发生的燃油费、通行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费用。

6.有效证件:能够证明租赁车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道路上行驶的有关证件,如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养路费缴讫凭证、车船税讫、年检标等。 7.设备:指保证车辆安全和按购车时出厂配置标准配备的设施。 8.超时费:超过合同约定租期且不足一个收费周期,以合同约定标准,计收超时部分的租金。 9.超程费:超出合同约定的行驶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计收费用。 10.保证金:为保证承租方履行合同义务,由承租方提供的资金形式的担保。 11.一级车标准:详见《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2004)。 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条款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出租方的义务

共享汽车共享电动车投放合作协议

合同【xxxxx】号 共享电动汽车 联营项目三方合作协议 甲方: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乙方: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丙方: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xx共享观光车联营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合作进行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的合作方式 本协议项如下,项目的合作以丙方提供互联网运营平台以及智能共享微车整体解决方案,乙方提供xxxx(智能微型电动汽

车)作为丙方智能共享微车整体解决方案的硬件配套,甲方提供车辆停放及运行场地、共享电动车充电电源、日常车辆清洁服务,利用丙方互联网运营平台开展联营,甲乙丙三方按本协议约定分配收益的方式开展合作。 二、项目的合作范围 甲乙丙三方确定,合作开展的项目限于甲方提供的站点范围内, 站点地址: xxxx 投放车辆台数:20辆 三、“xxx项目”的合作分工 1、甲方的主要工作 1)提供项目运营所需的停车场所 2)提供项目运营所需的充电电源,数量与地点依合作运营规划确定; 3)负责向乙方及时申报车辆故障,配合乙方完成车辆的维修; 4)甲方指派专人对站点进行管理,负责车辆每日充电,因甲方未能及时充电造成车辆无法运营,甲方不享受收益分配,乙方有权撤销站点;营运所产生的电费由甲方承担。 5)负责车辆在现场的管理。 6)协助项目紧急事件处理。 2、乙方主要工作: - 2 -

1)投入用于“共享电动汽车”的畅行微车,投放车型如下: 预计投放时间: xxxx年4月 2)负责车辆的维修、保养、更换; 3)负责项目紧急事件处理,承担项目运营责任。 4)负责车辆保险购买。 3、丙方的主要工作 丙方主要工作: 1)协助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评估,确定投放畅行微车的投放数量; 2)负责协助乙方选定站点位置设定电子围栏,确定停车站点;

汽车租赁服务管理制度

汽车租赁服务管理制度 (一)经常收集同行业和信息及市场情况,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并提出建议,为开发市场和拓展业务提供基础资料。 (二)车辆原始资料、客户资料的收集、积累、保管,建立录入台帐及档案。(三)每日所发生租车业务,即时登记各类表格、台帐。 1、现金流水帐:记录详细的每日现金收取情况。 2、对于自驾租车业务,认真填写《租车单》、《验车单》、《结算单》等。 3、对于不使用租车合同的租车业务,如接机、带驾等,开据《派车单》,详细注明租金、行程、客户结算方式等。(四)掌握好车辆属性,及时清查车辆,做好准备工作。 1、掌握并熟知所有可租车辆的性能、排量、价格、特点,与客户做好沟通。 2、每次换班、下班都要对车辆点名、详细落实每一部车租赁营销部门负责统筹汽车租赁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派、带驾业务的安排、日常租赁管理工作,客户管理、跟踪服务等。 (一)经常收集同行业和信息及市场情况,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并提出建议,为开发市场和拓展业务提供基础资料。 (二)车辆原始资料、客户资料的收集、积累、保管,建立录入台帐及档案。(三)每日所发生租车业务,即时登记各类表格、台帐。 1、现金流水帐:记录详细的每日现金收取情况。

2、对于自驾租车业务,认真填写《租车单》、《验车单》、《结 算单》等。 3、对于不使用租车合同的租车业务,如接机、带驾等,开据《派 车单》详细注明租金、行程、客户结算方式等。 (四)掌握好车辆属性,及时清查车辆,做好准备工作。 1、掌握并熟知所有可租车辆的性能、排量、价格、特点,与客户 做好沟通。 2、每次换班、下班都要对车辆点名、详细落实每一部车的状态: 待租、已租、送修等,做好交接班工作。 3、本日已预计的租车业务,要提前安排好车辆和人员,与客户联 系。 (五)认真做好客户咨询、接待、投诉等工作,车辆调派工作。 1、对于客户的咨询,要热情,礼貌待客,微笑服务。 2、耐心、详细地为客户介绍公司的车型和服务。 3、对于客户的投诉,认真处理,解决矛盾。 4、填写车辆预定单,根据客户实际租、还车时间,科学安排车辆及行程,以达到最高的出租率和实载率。 5、随时掌握已租车辆、待租车辆信息,提前做好预定、排班。(六)客户身份、证件查验、合同手续的办理。 1、汽车租车业务依托身份证监别器、银行卡刷卡等信息手段,详 细查验承租方及担保方的身份证、驾驶证、营业执照、银行卡等。 2、向客户解释租车合同条款,办理租车手续,收取押金. (七)违章保证金退还。

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条款(合同示范文本)

( 合同范本 )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条款(合同 示范文本) What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ultimately expect to get or achieve through the conclusion and performance of the contract

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条款(合同示范文本)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1.向承租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2.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4.非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不符合第一条第1款标准时,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5.承租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4、8款内容时或可能造成更大损失时,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终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赔偿。6.出租方不承担由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7.承租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出租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8.出租方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第二条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1.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2.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3.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出租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4.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赔偿。5.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6.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7.承担由于违反本条2至6款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8.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第三条保证金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2.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退还承租方。3.保证金

2020年最新天津出租车租赁合同样本

天津出租车租赁合同样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 第一条车辆状况 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_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必须使用_________号汽油(柴油)。租赁车辆的车况以发车的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收回,应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点送,接车辆,出租方将另行收取费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况祥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方续交租金应在预付租金到期前两天办理。 第三条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承租方。 6、如车辆属于非承租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的无法投入正常行驶时,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临时替换车辆。 第四条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

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租金。 6、应按时归还车辆,归还时的车况与《租车车辆交接单》中的车况登记相一致,并经出租方指定的专业人员验收。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所就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 7、如许续租车辆,须提前24小时到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 8、必须承担因承租方的行为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第五条租期的计算 租赁期间以车辆发车时为始,以车辆收车时为止,每日以24小时计算,超过6小时(含6小时)按全日计算,6小时以内按半日或小时计算。 第六条车辆行驶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车辆每日行驶里程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计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条租车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签定时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额押金(以《汽车租赁登记表》上所示为准)。 2、在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时,如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出租方将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还车时须交纳交通违章保证金800元人民币,在十五个工作日后,经确定在租赁期间无违章记录即退还。 第八条车辆保险 1、出租方为租赁车辆办理了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燃险、第三责任险。承租方可自愿购买其他险种,费用由承担方自理。

汽车租赁公司薪金管理制度

××汽车租赁公司 薪金管理制度 1、总则 1.1、本制度是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订立的薪金管理规定,是员工获得正当劳动报酬的保证,也是维持企业效率和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体现了企业效益与员工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1.2、本制度旨在客观评价员工业绩的基础上,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鼓励员工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体现以选拔、竞争、激励、淘汰为核心的用人机制。 1.3、本制度适用于××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所有正式员工,但不适用于以下人员: ●执行年度任期目标考核人员、营运驾驶员。 2、薪金内容与结构 2.1、正式员工的全部薪金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或绩效工资、业绩奖金三部分构成: 2.1.1、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是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从事正常劳动的基本工资保障。员工的基本工资为每月××××元,新进职工在试工期内其基本工资按80%发放。员工基本工资的标准将根据公司的效益一年一定,以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为原则。 2.1.2、岗位津贴或绩效工资 2.1.2.1、岗位津贴

岗位津贴是对工作不易量化考核员工的岗位、职务、工种的工资性补贴。根据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和岗位设置设定为若干等级。不同的工作岗位和工作能力,享受不同的岗位津贴等级。其标准如下: 科员:××××元; 分公司部门主管:××××元 公司部门主管:××××元; 公司部门经理(主任):××××元。 通过招聘并被录用的新进员工所对应的岗位津贴标准为: 第1~6个月(含试工期):无; 第7~12个月:25%; 第13~18个月:50%; 第19~24个月:75%; 第25个月起:100%。 2.1.2.2、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是对能准确进行量化考核员工的岗位工资评定。公司目前能准确进行量化考核的岗位为业务员岗位,其评定考核办法适用《业务员薪金分配考核办法》。 2.1.3、业绩奖金 业绩奖金是对员工工作业绩的奖励部分,以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和考核利润目标完成情况计发。业绩奖金由基数业绩奖金和超额业绩奖金二部份组成。 2.1. 3.1、基数业绩奖金

合同范本 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样本

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样本 篇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_________车的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由于工作需要,甲方租用乙方汽车一辆作为工作交通车,在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形成以下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所租用乙方汽车的基本情况: 号牌号码: 车辆类型: 所有人: 所有人地址: 额定载客: 车辆保险情况: 车辆年审情况: 二、租赁价格及结算方式: 甲方租赁乙方汽车的价格为元/月,每月日结算一次。结算时由乙方出据正式发票。 三、租赁期限:

租车日期自年月日起至甲方单方停租止,但甲方需提前15天通知乙方,办理停租手续,协议即终止。 四、甲方职责: 1、因甲方租用所产生租用车辆的路、桥通行费、停车费、车辆的燃油费均由甲方承担,包括租赁期间的路桥年票; 2、按规定支付乙方租车费 3、甲方租赁期间调度乙方日常驾驶工作,保证行车安全,并支持乙方做好乘车人员的上、下车纪律管理。 4、除以上1、2、条款所列的费用外,其它一切与租用车辆所发生的费用均与甲方无 关。 五、乙方职责: 1、乙方保证车辆按时年审,性能能够满足甲方工作需要,安全性、可靠性高; 2、乙方必须购买车辆保险及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必须达到20万以上且在有效期以内; 3、乙方按时缴纳各项规费,保证甲方能正常用车; 4、乙方必须自己驾驶或者聘请专职驾驶员驾驶,如乙方允许(乙方不予制止视为允许)甲方人员驾驶,所产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后果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车辆必须随时听从甲方的调派,随叫随到,服务热情周到;

汽车租赁合同简单版(标准文本)

YOUR LOGO 汽车租赁合同简单版(标准文本) Restrict the performance of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both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and provide a strong literal basis for differences that may arise after cooperation.

专业合同书系列,下载即可用 汽车租赁合同简单版(标准文本) 说明:本合同书的主要作用在于约束合同双方(即甲乙双方)的履行责任,同时也为成为合作关 系后可能产生的分歧,提供有力的文字性依据。文档下载后,无加密格式,可自行修改,请放心 使用。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出租人将___辆___车租给承租人使用,车号分别是: 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二、租期为___年,自 ____年 ____月____ 日起至 ____年 ____月 ____日止。 三、租金每车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车只用于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调度权, 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 五、承租人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车辆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金。因出租人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人自负,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人不负担不能使用期间的租金,出租人应承担每日租金等额的违约金。 六、违约责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未运输期限租金额赔偿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

共享汽车停车协议

车位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地址:联系电话:承租方(乙方):地址: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停车场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租赁位于停车场车位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信守。第一条经双方一致确认,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本合同第三条所述车位,遵守本合同各条款内容并声明所停车辆已经办妥车辆保险手续。第二条车位用途本合同所确定的租赁车位仅限于停泊车辆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第三条车位位置 1、乙方向甲方租赁位于固定停车位个(以下简称“车位”)。(生效时间具体按甲方实际使用2、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月乙方车位的时间执行),租赁期限届满后,甲乙双方如继续合作,需重新签定租赁合同,双方可就续租事宜进行协商,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第四条车位租金及支付方式 1、乙方承租车位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个车位总计元。2、支付方式:季度付,每季度总计租赁费为元。第五条停车场及车位管理停放租赁车位的车辆不得存放任何危险品,不得有人或生物长时间1、租赁期间内,乙方留置,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对其认为可疑的车辆进行检查,乙方应予以配合。 2、租赁期间内,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停车场及车位的设备设施损坏,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在租赁期内,乙方根据本协议并遵守甲方已

充分告知并公示的关于停车场的相关规3、章管理制度使用车位,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乙方任何损失。4、甲方同意乙方在本停车场执行异地还车与取车。如在合同租赁期限内,乙方车辆在此停车场停放的数量超出本协议约定车位数量的,出场时应遵循甲方停车场临时停放收费标准缴费。5、甲方保证乙方在租赁期间停车位的有效使用,不得因第三方主张权利等任何原因影响乙方使用租赁车位,否则乙方有权相应减少或不支付租赁费用,并要求甲方对其损失承担赔偿责任。6、乙方车辆的停放以及进出停车场不得损害甲方及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有乙方自行承担。7、甲方作为停车场管理者,对乙方车辆有管理义务。乙方离开车辆时应锁好防盗锁、锁好门窗,车内不得存放贵重物品,否则车内物品丢失与甲方无关。第六条转租限制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将其承租车位转租给第三方。 第七条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使用车位时,因下列情况造成乙方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因自然灾害及不可抗拒的事件; 2、因刑事案件造成的损失; 3、非甲方故意或过失的灾害;4、属停车场正常为装修、故障抢修而引起车位使用的中断; 5、其他车位使用者给乙方造成损失。第八条如乙方有以下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可提出索赔:

汽车租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 消除各种隐患, 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 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属下各运输安全管理部门及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人员都必须格遵守本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针,遵守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可围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立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

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是永峰总经理,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 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 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 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防措施。 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 抵制违章行为, 维护交通秩序, 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 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遵守劳动纪律, 服从指挥, 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 自觉做好车辆" 三清例保" 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辆、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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