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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征收车船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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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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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征收车船税的通知

【标 签】征收车船税

【颁布单位】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文 号】粤财法﹝2007﹞56号

【发文日期】2007-04-27

【实施时间】2007-04-27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车船税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并根据省政府对车船税的具体适用税额、纳税地点、纳税期限及对城市、农村公交车船的减免税政策等问题的批复,现就我省征收车船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车船的具体适用税额

确定我省车船税具体适用税额如下:

详见下面图片。

二、我省城市、农村公共交通车船征免税问题

为鼓励和扶持城市、农村公共交通的发展,对城市、农村公共交通车船,2007年度减半征收车船税(以后年度的减免待制订具体实施办法时另行明确)。

三、纳税地点

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

四、申报纳税期限

车船税实行按年征收,一次缴纳,纳税期限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五、专项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税额标准

专项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按照自重计征,每年税额为每吨96元。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抓紧抓好车船税开征的各项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是今年财政、地税部门极其重要的一项工作。车船税的征管工作涉及面广、税源零星分散,征管难度大且社会影响大。因此,各级财政、地税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抓紧组织车船税开征的各项工作,确保征管工作落实到位。 (二)调整征收系统,尽快征收2007年度车船税税款。各地可暂按原有的征收方式,对原征收系统按以上规定进行调整后,立即开始征收2007年度车船税税款。至于车船税具体实施

办法,将另行颁发。

(三)摸清税源,强化税源管理,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各级地税部门要主动和当地车船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制度,并注意及时更新、充实税源信息,进一步健全完善车辆信息数据库,强化税源管理。各级地税部门要对现有的应税车辆信息进行重新核对,对新增的应税车船信息要尽快补录,此项工作要求于6月底前完成。

(四)加强协作,狠抓落实。各级财政、地税部门要注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力争及早开征2007年度车船税。各地执行的进度及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省财政厅和省地税局汇报,并将本地有关执行文件上报备案。

广东省车船税税目税额表.jpg

关联知识:

1.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征收2011年度车船税的通告

河北车船税新标

燕赵晚报讯:日前,车船税河北省的“省标”正式出台。昨日记者从河北省地税局获悉,新的《河北省车船税实施办法》将从明日,也就是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该法规定,乘用车车船税计税标准将按车辆排气量大小分7档计征,年税额从最低300元到最高4500元不等,相差37.5倍之多。 新规车船税省标出台 按排气量分七档计征 记者昨日从河北省地税局获悉,12月28日省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河北省车船税实施办法》,并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办法规定,乘用车车船税计税标准将按车辆排气量大小分7档计征,年税额从120元到4500元,相差37.5倍之多。 河北省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与2007年版《实施办法》相比,新版办法在总体税负不增加的前提下,对税负结构进行调整和优化。即乘用车按发动机排气量大小分别作了降低、不变和提高的结构性调整,排气量愈小则税负愈低,排气量愈大则税负愈高;另外,为支持交通运输业发展,降低了货车和挂车的税额标准;同时还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予以免征优惠。 记者从河北省地税局财产行为税管理处获悉,目前执行的旧版河北省车船税是对载客汽车按车型分为四档年税额标准:大型车540元,中型车516元,小型车480元,微型车300元。以微型车为例,现行的年税额为300元,而新版中排气量在1.0升(含)以下的年税额为120元,优惠了180元;另外,中型车新税额也比现行税额优惠了,排气量1.6升的汽车此前缴税480元,现在仅需缴300元,减少了180元。 记者对比发现,与国家规定的车船税税额幅度区间相比,河北省的税率也体现出节能减排的“意味”,小排量车税额相对偏低,大排量车税额标准选择了择中额度,更体现了惠民原则。相关人士透露,河北省税额是按照全省整体经济发展情况,以及人均收入和车辆消费情况,综合周边经济发展情况相当省份的收入等情况综合测算确定的。 车船税按年申报 一次性缴纳 新版车船税上岗后,机动车该如何纳税?缴纳时间有何规定?2012年新购置的车船,怎么缴纳车船税?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电子(网络)发票应用系统用户指南资料

电子(网络)发票应用系统用户指南 软件版本:V1.0 发行日期:2016年5月1日

目录 电子(网络)发票应用系统用户指南1 软件版本:V1.0 (1) 发行日期:2016年5月1日 (1) 目录 (2) 1. 系统安装 (4) 1.1 运行环境 (4) 1.2 系统安装 (4) 2. 系统初始化 (9) 2.1登录 (9) 2.2首页 (10) 3.发票开具 (10) 3.1发票开具 (10) 3.2红字发票开具 (14) 3.3发票作废 (16) 3.4调整打印参数 (19) 4、委托代开 (20) 4.1委托代开 (20) 4.2代开发票作废 (22) 4.3代开发票查询 (24)

5. 发票查询 (27) 5.1发票开具情况查询 (27) 6. 数据应用 (31) 6.1记账清单生成 (31) 6.2记账清单查询作废 (34) 7. 基础信息 (35) 7.1领购信息 (35) 7.2付款方信息 (36) 7.3开票项目说明 (39) 7.4用户设置 (41) 8. 网点管理 (43) 8.1网点设置 (43) 8.2发票分配 (44) 8.3发票接收 (46) 8.4发票退回 (47) 8.5发票收回 (49)

1.系统安装 1.1运行环境 安装之前,必须准备好软件与硬件环境,请仔细阅读。 软件配置: 操作系统:Win2000/XP/Vista/Win7/Win8/Win10 系统日期:必须设置成当天日期 日期格式:YYYY-MM-DD(本项在“开始菜单>>设置>>控制面板>>区域选项>>日期标签页”中设置。) 硬件配置 CPU:Pentium3 742 及以上 内存:最小256 MB 内存 硬盘:200 MB 的可用空间 网络配置 直接连接互联网(拨号、DDN、宽带等) 通过局域网连接互联网 1.2系统安装 1.2.1.启动计算机 1.2.2.从网站下载安装包。 1.2.3.运行安装文件,详细如下:

黑龙江车船税新标准

黑龙江车船税新标准 车船税是以车船为征税对象,根据车辆、船泊的种类,按照国家规定的计税依据和年税额标准来计算,对我国境内行驶的车辆、船泊征收的一种财产税。需要征收年船税的车辆包括依靠燃油、电力等能源做为动力的机动车辆和依靠人力、畜力运行的非机动车辆。需要征收车船税的船泊是指依靠燃油等能源作为动力的机动船泊和依靠人力或者其他力量运行的非机动船泊。 》》》车险直通车,私家车商业险多省15%! 车船税是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具体的纳税地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在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因此每个地方的车船税税收标准并非统一。为加强车船税的征收管理,黑龙江省制定了车船税实施办法,制定了黑龙江车船税新标准。下面就给大家来介绍下黑龙江车船税新标准的具体内容细则。 凡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属于车船税税目税额表内规定的车辆、船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均需依照黑龙江省制定下发的黑龙江车船税实施办法缴纳车船税。年船税的纳税年度为公历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全年的税额,未在规定纳税期限内缴纳车船税税款的,将按照规定加收其滞纳金。

黑龙江车船税新标准对应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明细如下: 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的乘用车,按照发动机汽缸溶量即排气量分档,排气量在升(含)以下的,每年车船税额240元;排气量在升以上至升(含升)的,每年车船税税额420元;排气量在升以上至升(含升)的,每年车船税税额480元;排气量在升以上至升(含升)的,每年车船税税额900元;排气量在升以上至升(含升)的,每年车船税税额1800元;排气量在升以上至升(含升)的,每年车船税税额3000元;排气量在升以上的,每年车船税税额为4500元; 核定载客人数9人以上20人以下的商用中型客车,每年车船税税额为900元;核定载客人数20人及以上的商用大型客车,每年车船税税额为1020元。商务型货车,每年车船税税额为整备质量每吨96元; 挂车每年车船税税额为整备质量每吨48元,即按照商用货车税额的50%计算; 其它专用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包括拖拉机),每年车船税税为整备质量每吨96元;摩托车每年车船税税额为36元。 以上为黑龙江车船税新标准关于车辆的税额明细,下面则是船泊的税额明细:

车船税税收减免规定

车船税税收减免规定 下列车船免征车船税: (一)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的车辆,以及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车辆;非机动船是指自身没有动力装置,依靠外力驱动的船舶;非机动驳船是指在船舶管理部门登记为驳船的非机动船。 (二)拖拉机。是指在农业(农业机械)部门登记为拖拉机的车辆。 (三)捕捞、养殖渔船。是指在渔业船舶管理部门登记为捕捞船或者养殖船的渔业船舶。不包括在渔业船舶管理部门登记为捕捞船或者养殖船以外类型的渔业船舶。 (四)军队、武警专用的车船。是指按照规定在军队、武警车船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军用牌照、武警牌照的车船。 (五)警用车船。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取警用牌照的车辆和执行警务的专用船舶。 (六)按照有关规定已经缴纳船舶吨税的船舶。 (七)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注:1、“我国有关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 2、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在办理上述规定的免税事项时,应当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出具本机构或个人身份的证明文件和车船所有权证明文件,并申明免税的依据和理由。 3、对城市、农村公共交通车船,2008年度减半征收车船税。 特别注意: 免征车船税的车船仅指上述车船,2006年12月31日前属免税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自用的车船,社会举办的学校、图书馆(室)、文化馆(室)、体育馆、医院、幼儿园、托儿所、敬老院等公共、公益事业单位自用的车船及其他原规定免税而又不符合上述免税条件的车船,从2007年1月1日起,一律应按规定缴纳车船税。 声明:本指南仅供参考,若与实际操作规程(含所需资料)不一致的,以实际操作规程(含所需资料)为准,同时请纳税人拨打本地税务热线0756-2 616110反映相关情况,以便及时完善。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发票管理 【发文字号】粤地税发[2010]89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0.06.30 【实施日期】2010.07.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P10 【失效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 案》的通知 (粤地税发[2010]89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顺德区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式样发票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48号)精神,结合《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综合改革方案》和我省推广发票在线应用系统以及地方税收普通发票管理工作实际,省局制定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

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略)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式样发票衔接问题的通知》(略) 3.《行业类别设定打印内容一览表》(略)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2010年6月30日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以下简称142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式样发票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48号,以下简称648号文件)精神,结合《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综合改革方案》和我省推广发票在线应用系统以及地方税收普通发票管理工作实际,现就我省地方税收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简并票种方案 (一)发票在线应用系统开具的发票 我省正在实施地方税收发票管理综合改革,发票在线应用系统的上线工作正在全面推进,按照把发票在线应用系统打造成我省

2019年车船税新标准范文

2019年车船税新标准范文 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的条例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以下简称车船税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车船税法第一条所称车辆、船舶,是指: (一)依法应当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二)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第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确定车辆具体适用税额,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乘用车依排气量从小到大递增税额; (二)客车按照核定载客人数20人以下和20人(含)以上两档划分,递增税额。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车辆具体适用税额,应当报国务院备案。 第四条机动船舶具体适用税额为: (一)净吨位不超过200吨的,每吨3元; (二)净吨位超过200吨但不超过2000吨的,每吨4元; (三)净吨位超过2000吨但不超过10000吨的,每吨5元; (四)净吨位超过10000吨的,每吨6元。 拖船按照发动机功率每1千瓦折合净吨位0.67吨计算征收车船税。 第五条游艇具体适用税额为: (一)艇身长度不超过10米的,每米600元; (二)艇身长度超过10米但不超过18米的,每米900元; (三)艇身长度超过18米但不超过30米的,每米1300元;

(四)艇身长度超过30米的,每米2000元; (五)辅助动力帆艇,每米600元。 第六条车船税法和本条例所涉及的排气量、整备质量、核定载客人数、净吨位、千瓦、艇身长度,以车船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所载数据为准。 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和依法应当登记而未办理登记或者不能提供车船登记证书、行驶证的车船,以车船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标注的技术参数、数据为准;不能提供车船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核定,没有国家相关标准的参照同类车船核定。 第七条车船税法第三条第一项所称的捕捞、养殖渔船,是指在渔业船舶登记管理部门登记为捕捞船或者养殖船的船舶。 第八条车船税法第三条第二项所称的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是指按照规定在军队、武装警察部队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军队、武警牌照的车船。

车船税的计算

第七节车船税的计算 一、哪些人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 二、车辆购置税如何计算? 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 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根据不同情况,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主管税务机关在计征车辆购置税确定计税依据时,计算车辆不含增值税价格的计算方法与增值税相同: 不含税价=(全部价款+价外费用)÷(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2)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三、如何缴纳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征收制度。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由国家税务局征收。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注册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税车辆,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四、哪些人需要缴纳车船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车船税。 五、车船税的税额是多少? 车船的适用税额,依照《车船税暂行条例》所附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执行。国务院财政部门、税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目范围和税额幅度内,划分子税目,并明确车辆的子税目税额幅度和船舶的具体适用税额。车辆的具体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子税目税额幅度内确定。

车船税多少钱各地的缴费标准不尽相同.doc

{财务管理税务规划}车船税多少钱各地的缴费标准 不尽相同

车船税多少钱各地的缴费标准不尽相同。原来的征收标准是按照车辆的载客人数划定缴 费的标准:大型客车480-660元;中型客车420-660元;小型客车360-660元;微型客车60-480元。2011年出台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草案)》,该草案将乘用车的计 税依据,由现行的统一计征,调整为按汽车的排气量大小分档计征:1.0升以下是60-360元;1.0升-1.6升是300-540元;1.6升以上-2.0升是360-660元;2.0升以上-2.5升是660-1200 元;2.5升以上-3.0升是1200-2400元;3.0升以上-4.0升是2400-3600元;4.0升以上是3600-5400元。 所以,车险买什么?还要自己进行一番了解。车险险种多达数十种,当然没必要选择太 多。车险投保以够用为原则,一般业内人士推荐新车购买险种最佳搭配为:交强险(必保)+ 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车主人员责任险+不计免赔率险,再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是否加 上盗抢险和车身划痕险。 机动车辆保险的赔偿方式一般为修复,但如果车辆重置价格比修理费用是便宜的话,保 险公司很可能宣称这辆车全损。一般来说,机动车辆保险的保险金额是新车的购买价格 或者是车辆投保当时的价值,但是使用中车辆有折旧,另外保险公司会设置绝对免赔额, 所以出险全损的情况下,赔款肯定会低于保险金额。这种保险的保险期间一般为一年或 者一年以下,如果保险期间没有发生理赔,续保时可以享受无赔款优待费率。 [编辑]分类 [编辑]基本险 机动车辆保险的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 车辆损失保险是指机动车辆遭受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符合保险合同规定的,对于造 成车辆本身的损失,保险人给予赔偿。 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指当机动车辆遭遇意外事故,导致他人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由 保险公司给予赔偿。第三者责任保险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是强制保险,因为它保护了无 辜受害者的利益。 [编辑]附加险

网上领购发票办理流程 -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网上领购发票办理流程 一、网上领购发票流程 (一)纳税人登录“税企通”后进入网上办税大厅,使用预约发票领购功能,填写下单申请和邮寄信息。用户完成网上申请后,可凭回执上注明的业务受理号查询网上申购结果及发票邮件的寄递情况。 (二)网上领购发票种类(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税控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暂不能办理网上领购): 1、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 2、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 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小规模纳税人购领) 4、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5、广东省收购统一发票 6、广东省出口商品销售统一发票 7、广东省客运限额发票 (三)税务机关审核网上订单,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办理发票出库手续,并与邮政速递部门进行信息传递和发票交接; 1、纳税人已向税务机关办理票种核定; 2、纳税人已办理发票验旧手续; 3、纳税人无欠税、无逾期未申报及其他涉税违章行为或未办结事项。 (四)EMS(中山邮政速递公司)工作人员向纳税人派送纸质发票,每天上午、下午各进行一次发票配送。纳税人凭税务登记证副本和身份证原件签收。 二、办结时限 上午11点之前申领,EMS(中山邮政速递公司)下午送达,下午4点之前申领,次日上午EMS(中山邮政速递公司)送达。

三、费用 中山邮政速递送票上门时收取邮资每件15元起,具体详情请咨询当地国税部门。 四、注意事项 1、“税企通”请登录中山国税局网站(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e65123345.html,),进入“下载中心》软件下载”下载安装最新版本(Ver 1.2版本以上)并完成免费注册,若之前已注册的仅需重新安装新版本。 2、纳税人应确保填写的网领信息准确完整,以确保正确投递。 3、需要补缴税款的企业应先到各分局办税大厅办理补税后方可申请网领发票。 4、纳税人涉及变更发票票种、数量的,请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大厅办理。 5、若因操作问题等原因,网领发票不成功的,请到各分局办税大厅发票发售窗口办理。

关于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营改增试点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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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营改增试点 若干征管问题公告的解读 【标 签】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营改增,衔接工作 【业务主题】营业税 【来 源】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为保障我省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实施,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将公告解读如下: 1背景和目的 2016年4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6号)对原地税机关监制的门票、过路(过桥)费等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的使用期限进行了明确,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关于营改增后落实好车船税征管中有关发票信息工作的通知》(税总财行便函〔2016〕46号)也明确了有关保险公司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在备注栏中如何填写车船税税款信息,而在我省国、地税联合发布的《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征管衔接工作有关问题的公告》(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8号)中,相关规定与上述两个文件有不一致的地方,为统一相关规定,方便纳税人执行有关政策,特制定本公告。 2主要内容 (一)试点纳税人在5月1日前已领取地税机关监制的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如医院、博物馆等)使用的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适当延长使用期限,最迟不超过2016年8月31日。剩余未开具的地税机关监制的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应在过渡期结束次月底前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缴销。明确了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应及时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使用国税机关监制的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 (二)2016年5月1日起,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包括:保险单号、代收车船税、滞纳金、合计等。该增值税发票可作为车船税纳税人缴纳车船税及滞纳金的报账凭证。

车船税新标准_税费缴纳_买车一条龙

车船税新标准_税费缴纳_买车一条龙 从载客量到排量征收 新老车船税制之间最大的区别是,新的车船税法规定乘用车要按发动机排气量大小计征车船税,而之前是按载客人数多少计税的。乘用车是指核定载客人数在9人及9人以下的载客汽车,目前约占汽车总量72%左右。 按照规定,车船税是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具体申报纳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纳税人应开始缴纳车船税。对于2012年新购置的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 车船税纳税人众多,且多为自然人,为了方便纳税人缴税,切实减轻纳税人的负担,规定缴纳机动车车船税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纳税人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另一种方式是纳税人在办理机动车交强险时一并缴纳车船税。 纳税人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登记地;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纳税地点为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所在地。 基本不增加税负 不过,该新政对于多数车主影响不大。在调整税负结构方面,新《实施条例》对占汽车总量72%左右的乘用车(即载客少于9人的汽车)的税负,按发动机排气量大小分别作了降低、不变和提高的结构性调整。一是占现有乘用车总量87%左右、排气量在2.0升及以下的乘用车,税额幅度适当降低或维持不变;二是占现有乘用车总量10%左右、排气量为2.0升至2.5升(含)的中等排量车,税额幅度比现行税额幅度适当调高;三是占现有乘用车总量3%左右、排气量为2.5升以上的较大排量车,税额幅度比现行税额幅度有较大提高。相比老标准,新标准按排量征收的征税结构更加细化,征税范围也更加广泛。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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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 八项服务承诺的通告 【标 签】营改增,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 【颁布单位】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文 号】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通告2016年第3号 【发文日期】2016-04-18 【实施时间】2016-05-01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增值税 从2016年5月1日开始,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将由征收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为了在税制转换过程中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部署要求,优化升级纳税服务,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郑重承诺: 一、深化国地税合作,全力保障平稳有序。以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为契机,加大国地税合作力度,扩展国地税合作范围,最大限度提升营改增试点税制转换工作质效,最大限度降低纳税人税制转换成本,最大限度优化升级纳税服务质量,确保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在我省顺利实施。 二、构建电子税务局,足不出户轻松办税。加快建设国地税电子税务局,2016年5月与营改增同步上线使用。不断拓展电子税务局服务功能,逐步实现网上办理、网上反馈、网上查询,提供24小时无忧办税服务,打造更加友好的办税体验。 三、打通抵扣链条,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全面贯彻落实政策,消除重复征税,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为纳税人降成本、增活力带来最直接的减负效应,营造更加公平、透明的税收环境,让纳税人获得实实在在的减税红利。 四、精简办税事项,税制转换无缝对接。实现国地税征管数据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为纳税人提供税务登记、税种核定、票种核定等涉税事项批量办理“一条龙”服务;落实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制,主动提醒和推送纳税人需及时办理的事项。 五、增设绿色通道,涉税事项高效办理。在办税服务厅增设营改增绿色通道,简化事项、简化流程、简化表单,专人辅导办理营改增涉税事项,缩短纳税人排队等候时间,认真

北京车船税征收标准

北京车船税征收标准 据了解,北京现行的车船税标准共分为7档,排量越小税额越少,基准税额从300元到5280元不等。同时根据现行办法,对限行期间本市乘用车辆按年减征两个月应纳税款。不同排气量乘用车享受两个月减征税款额度有所不同,如排气量1.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年应纳税款减征50元。 那么北京市现行的车船税标准到底为多少呢?具体如下: 1.0升(含)以下排量的,年基准税额为300元(减征后为250元); 1.0升至1.6升(含)排量的,年基准税额为420元(减征后为350元); 1.6升至 2.0升(含)排量的,年基准税额为480元(减征后为400元); 2.0升至2.5升(含)排量的,年基准税额为900元(减征后为750元); 2.5升至 3.0升(含)排量的,年基准税额为1920元(减征后为1600元); 3.0升至 4.0升(含)排量的,年基准税额为3480元(减征后为2900元); 4.0升以上排量的,年基准税额为5280元(减征后为4400元)。 相关知识:北京车船税今年不会另行减征 世界田径锦标赛、大阅兵期间,北京实施了为期半个月的车辆单双号限行,有市民呼吁,限行期间应按实际限行天数对车船税进行减征。对此,市地税局近日做出官方回应称,因北京现行的车船税限行减免税政策已经为特殊情形单双号限行情况预留了一定政策空间,因此车船税在此基础上不再进行减免。 有市民提出,从“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APEC)峰会”,到今年的“2015年北京国际田联世界田径锦标赛”和“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北京对机动车实施了单双号限行的临时交通管理措施,是否应该按实际的限行天数对车船税予以减征? 对此,市地税局回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了车船税的财产税属性,并对车船税纳税义务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减免税以及地方政府税政管理权限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北京市依据以上法律法规制定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办法的通知》,其中第四条明确,“对本市实施交通管理限行措施期间,本市乘用车辆按年减征2个月应纳税额计算全年应纳税款”。

2012车船税税目税额表

新车船税法正式出台依据排气量计征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3日13:20 |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中国经济网解元利 车船税税目税额表 继2010年10月出台草案后,车船税法调整的动向一直备受关注。2011年2月25日新车船税法终于尘埃落定,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新车船税法,将乘用车的计税标准依据排气量大小分七档,年基准税额从1.0升以下的60元至360元,到4.0升以上的3600元至5400元。据悉,新车船税法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与之前的草案相比,新车船税法考虑到了绝大多数车主的承受力。 最高年征5400元 根据车船税法,乘用车车船税按照排气量划分为7个档次。乘用车车船税年基准税额从1.0升以下的60元至360元,到4.0升以上的3600元至5400元,最大差距将达到90倍。 对节能、新能源等车船,新通过的车船税法明确规定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对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税、免税的,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车船税法规定,车辆的具体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本法规定的税额幅度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车船税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2006年12月29日公布的《车船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较草案降低了标准

从此次出台的新车船税法来看,2.0升以下乘用车的征收标准与草案中有很大不同。政府更多地考虑了大多数车主的承受能力,更人性。 据悉,去年10月征集意见时车船税(草案)中征收标准是1.0升以下60~360元; 1.0升~1.6升是360元~660元;1.6升~ 2.0升是660~960元……对此很多意见表示,排气量在2.0升以下的乘用车是普通消费者拥有的主打车型,草案不应将这类车的税额提高,要求降低或维持现行税额。但在新的车船税法中,记者注意到,2.0升以下的车型征收标准基本上维持了现行税额或略有降低,但2.0升以上的车型税额有所增加。 据悉,目前2.0升及以下乘用车占我国乘用车总数的87%左右。有关专家表示,此次新车船税的征收标准,使得大多数车主的税负负担不会增加。 改变“一刀切”局面 据记者了解,目前现行的车船税的征收标准,是按照车辆的座位数和车型大小来征,9座以下的小型客车每辆车(包括私家车)每年需要缴360元,20座及20座以上的大型客车每辆车每年要缴税480元,10座至19座的中型客车每辆车每年要缴420元。在目前的现行标准下,不管你开的是1.0升的奇瑞QQ ,还是开4.0升的奔驰、宝马,每年缴的车船税都是360元。 而新的车船税法将改变现行“一刀切”的征税方式。“降低小排量车税额的同时,新车船税草案对大排量车亮出…重拳?。”业内人士认为,新车船税法显得更加公平,未来,汽车消费结构或多或少会受到影响,大排量、小排量两端消费热的“哑铃形”格局会更加明显。

2017车船税征收新规范

遇到法律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 问>>https://www.wendangku.net/doc/e65123345.html, 2017车船税征收新规范 各地的情况不一样,因此对于车船税的具体征收数额并不统一,不过都是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的基础上,结合当地的有关规定来确定的。以下是赢了网小编收集到的几个重要城市的征收标准,供大家参考: 广东省车船税税额标准 税目计税单位年基准税额备注 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1.0升(含)以下每辆180元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 1.0升以上至1.6升(含)360元 1.6升以上至 2.0升(含)420元 2.0升以上至2.5升(含)720元

2.5升以上至 3.0升(含)1800元 3.0升以上至 4.0升(含)3000元 4.0升以上的4500元 商用车大型客车核定载客≥20人每辆600元核定载客人数9人以上,包括电车 中型客车核定载客10-19人每辆480元 货车整备质量每吨96元包括半挂牵引、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车等 挂车48元 其他车辆专用作业车整备质量每吨96元不包括拖拉机 轮式专用机械车96元 摩托车每辆36元

据统计,按照新的税额标准,从2012年起,全省摩托车和47%的乘用车车船税每年可减少60元;全省挂车车船税每顿可减少48元;大大减少了纳税人的负担。同时,新的标准加大了对公共交通车船以及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享受四年免征收车船税优惠。 天津市车船税税额标准 税目计税单位车辆车船税税额标准(元) 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1.0升(含)以下每辆27000% 1.0升以上至1.6升(含)39000% 1.6升以上至 2.0升(含)45000% 2.0升以上至2.5升90000% 2.5升以上至 3.0升180000% 3.0升以上至 4.0升300000%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发票申请事项操作说明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发票申请事项 操作说明 版本: <1.0>

目录 1.简介 (3) 1.1目的 (3) 1.2范围 (3) 1.3概述 (3) 2.操作指南 (4) 2.1系统登录 (4) 2.1.1登录条件 (4) 2.1.2操作说明 (4) 2.2各项功能操作说明 (5) 2.2.1网上办理发票事项申请表 (5) 2.2.2调整发票核定申请表 (7) 2.2.3发票领购表 (10) 2.2.4办理发票事项查询 (11) 2.2.5撤销异常状态申请 (12)

发票事项申请功能操作说明 1. 简介 《发票事项申请功能》是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在“以数控税”的创新理念指导下,以“规范管理、简化操作、减轻负担、控制风险”为目标,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开发的一套发票综合管理系统,其推广应用是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工作的新一轮变革的开始。 1.1目的 本文档主要是为了方便纳税人使用“发票事项申请”系统,让纳税人在操作的过程中能顺利的完成发票领购、调整发票核定等相关业务,实现领购发票的便捷与高效。 1.2范围 本文档描述涉及范围包括:网上办理发票事项申请表、调整发票核定申请表、发票领购表、办理发票事项查询、撤销异常状态申请。 1.3概述 本文档逐一介绍“发票事项申请”功能模块的各项功能操作

2. 操作指南 2.1系统登录 2.1.1登录条件 ü有电脑并能联上互联网 ü已获得网上办税操作权限,并取得登录用户名、密码等信息 ü操作系统为WIN XP\WIN 2K\VISTA\WIN2003 ü浏览器为IE6.0或以上版本 ü有打印机。 2.1.2操作说明 2.1.2.1登录 登录地址为:https://https://www.wendangku.net/doc/e65123345.html,/ 输入正确的用户名(纳税人编码)、密码、页面显示的验证码后点击[登录]。如果验证码无效,可以点击图片获取新的验证码: 2.1.2.2进入操作界面 点击“登陆”进入网上办税大厅工作界面,点击进入发票事项申请操作界面。

财政部:车船税15年新标准

财政部:车船税15年新标准

财政部: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为促进节约能源,鼓励使用新能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的车船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西藏、宁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为促进节约能源,鼓励使用新能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的车船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节约能源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 (一)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约能源乘用车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1. 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排量为1.6升以下(含1.6升)的燃用汽油、柴油的乘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和双燃料乘用车); 2. 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应符合标准,具体标准见附件1; 3. 污染物排放符合《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GB18352.5-2013)标准中I型试验的限值标准。 (二)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约能源商用车应同时符合下列标准: 1. 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燃用天然气、汽油、柴油的重型商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和双燃料重型商用车); 2. 燃用汽油、柴油的重型商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应符合标准,具体标准见附件2; 3. 污染物排放符合《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V阶段)》 (GB17691-2005)标准中第V阶段的标准。 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约能源船舶和其他车辆等的标准另行制定。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发票在线应用系统设置教程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发票在线应用系统 酒店前台专用开票技术支持手册 发票网址:https://https://www.wendangku.net/doc/e65123345.html, 酒店前台电脑win7 64位IE 10. 1、对WIN7“操作中心”进行更改 这个设置需要电脑管理员administrator权限。 首先进入控制面板界面,调整计算机的设置,点“操作中心”,进行下一步操作,如图: 在更改操作中心设置界面,点“更改用户账号控制设置”,进入下面的界面: 在“更改用户账号控制设置”界面,如图:

然后把按钮拉到最低(始终通知-从不通知)即可关闭,点“确定”,即关闭win7系统uac成功,重启电脑。 2、证书导入说明(证书放在文件共享服务器上:\\10.*.*.*\软件\GDLTX广东地税网上打印发票) (1)证书下载地址: 发票在线应用系统登录界面证书下载:https://https://www.wendangku.net/doc/e65123345.html, (2)打开浏览器,并按照下图导入证书所述步骤操作: 特别注意地方:将所有证书放入:“个人”,并且“受信任的根证书、、、”

3、请在弹出的“安全设置”窗口中,按下图所选选项进行ActiveX控件和插件设置。ActiveX 控件和插件的设置参数如下图所示:

4、打开 IE浏览器,选择浏览器菜单的工具--Internet选项,将“启用内存保护帮助减少 联机攻击”的勾去掉;

5、打开发票在线系统的登录页面,点击IE8浏览器右上角的工具,在下拦列中将“兼容性 视图” 勾上; 6、重新启动浏览器。 7、安装打印插件 发票在线应用系统可实现发票打印功能,要能正常打印发票,首先需要安装发票在线应用系统的打印控件。安装打印控件可分:第一次新安装和重新安装两种方式。用户根据这两种安装方式适当选择安装。 (1)第一次新安装打印控件 如果电脑的操作系统用户被限制下载文件,请开票员向该企业的网络管理员说明打印控件的下载需要,取得电脑操作系统的高级管理员账号登陆操作系统后,再根据以下提示安装打印控件。 电脑是第一次使用发票在线应用系统,在开具发票前,请根据以下步骤安装打印控件。

山东省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办法

山东省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有关事项的公告》(2011年第75号)的规定,结合山东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车船税的法定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扣缴义务人),应按照本办法规定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 第三条在山东省投保交强险的车辆,应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车船税。 第四条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的车船税税额标准按照《山东省车船税税目税额表》执行。 第五条代收代缴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持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或加载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向扣缴义务人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扣缴义务人应指定专人负责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税款解缴、报表报送以及提供相关信息等工作,并及时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通报人员的联系方式和变更情况。 第六条保险机构在代收车船税时,应对纳税人提供的车辆相关信息原件进行审核: (一)机动车行驶证。 (二)购置的新机动车尚未注册登记的,提供《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国内购买的机动车)、《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进口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车辆一致性证书等。 (三)已完税或免税的机动车,提供纳税人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附件1)或《车船税减免税证明》(附件2)。 第七条保险机构对纳税人提供的车辆相关信息资料审核确认无误后,将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身份证照类型、纳税人身份证照号码、号牌号码、号牌颜色、车辆识别代码(车架号)、车辆类型、发动机号、品牌型号、车辆发票日期或注册登记日期、使用性质、燃

车船税多少钱各地的缴费标准不尽相同

车船税多少钱各地的缴费标准不尽相同

车船税多少钱各地的缴费标准不尽相同。原来的征收标准是按照车辆的载客人数划定缴费的 标准:大型客车480-660元;中型客车420-660元;小型客车360-660元;微型客车60-480元。2011年出台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草案)》,该草案将乘用车的计税依据,由现行的统一计征,调整为按汽车的排气量大小分档计征:1.0升以下是60-360元;1.0升-1.6升是300-540元;1.6升以上-2.0升是360-660元; 2.0升以上-2.5升是660-1200元;2.5升以上- 3.0升是1200-2400元;3.0升以上- 4.0升是 2400-3600元;4.0升以上是3600-5400元。 所以,车险买什么?还要自己进行一番了解。车险险种多达数十种,当然没必要选择太多。车险投保以够用为原则,一般业内人士推荐新车购买险种最佳搭配为:交强险(必保)+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车主人员责任险+不计免赔率险,再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是否加上盗抢险和车身划痕险。 机动车辆保险的赔偿方式一般为修复,但如果车辆重置价格比修理费用是便宜的话,保险公司很可能宣称这辆车全损。一般来说,机动车辆保险的保险金额是新车的购买价格或者是车辆投保当时的价值,但是使用中车辆有折旧,另外保险公司会设置绝对免赔额,

所以出险全损的情况下,赔款肯定会低于保险金额。这种保险的保险期间一般为一年或者一年以下,如果保险期间没有发生理赔,续保时可以享受无赔款优待费率。 [编辑] 分类 [编辑] 基本险 机动车辆保险的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 车辆损失保险是指机动车辆遭受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符合保险合同规定的,对于造成车辆本身的损失,保险人给予赔偿。 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指当机动车辆遭遇意外事故,导致他人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给予赔偿。第三者责任保险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是强制保险,因为它保护了无辜受害者的利益。 [编辑] 附加险 机动车辆保险的附加险包括: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车上责任险、无过错责任险、车上货物掉落责任险、不计免赔特约险等。未购买基本险的不能购买附加险。 [编辑] 基本险的保险责任 [编辑] 车辆损失保险 车辆损失保险责任为: ?碰撞责任 保险人承担车辆与外界物体意外撞击造成车辆的损失;车辆按照规定装载货物,货物与外界物体意外撞击造成本车的损失。 ?非碰撞责任 保险人承担自然灾害(雷击、暴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冰雹、泥石流、山体滑坡、龙卷风、驾驶员随车照料时所乘坐的渡船遭受的自然灾害)导致的损失和意外事故(火灾、爆炸、倾覆、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行驶中平行坠落)导致的损失。 ?合理的施救和保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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