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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隔爆水棚布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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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隔爆水棚布置一览表..

隔爆措施

一、隔爆设施

防止煤尘爆炸由局部扩大为全矿性的灾难所采取的措施—设置隔爆水棚或隔爆岩粉棚。矿井的两翼、相邻的采区、相邻的煤层和相邻的采煤工作面间,煤层掘进巷道同与其相连的巷道间,煤仓同与其相连的巷道间,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它地点同与其相连的巷道间,都必须用水棚隔开。矿井投产初期,隔爆水棚设置地点见图5-6-1。

二、隔爆水棚(水槽、水袋)

1、主要隔爆棚和辅助隔爆棚

水棚按隔绝煤尘爆炸作用的保护范围,分为主要隔爆棚和辅助隔爆棚。

(1)主要隔爆棚应设置在下列地点:

矿井与井筒相联通的进风石门、轨道石门、胶带暗斜井、回风石门、胶带机头联络斜巷等主要运输大巷。

(2)辅助隔爆棚应设置在下列地点:

工作面轨道顺槽、胶带顺槽、接续面轨道顺槽和接续面胶带顺槽。

2、隔爆水棚设置

(1)水棚的结构与选型

水棚是由架设于巷道顶部充满水的水槽及水袋组成。水槽有木制(铺以塑料薄膜)和塑料制品,其中以塑料制品为主。

水槽:本矿井选用80L的塑料水槽,其型号为GS80-4A,其上平面尺寸为760×470mm,下平台尺寸为700×410mm,净高260mm。

水袋:本矿井选用40L的塑料水袋,其型号为GBSD-40,其长×宽×高=600×400×250mm。

(2)水棚的计算与布置

①布置方式的确定

水棚的布置方式可分为集中式与分散式,但分散式水棚和水袋棚不得做主要隔水棚。本矿井考虑采用集中式布置方式。集中式水槽棚和水袋棚位于一短段巷道里,两排水槽(袋)架之间的净间距不大于3 m。

②总水量

G=gS

式中:

G—总水量,L;

g—每m2巷道所需水量,L/ m2(主要水棚按每m2巷道断面积400 L计,辅助水棚按每m2巷道断面积200 L计);

S--巷道断面积,m2;

③单架水棚水量

G n=S n L =H(B1+B2)L/2

式中:

G n ---单架水棚水量,m3;

S n---水槽净断面积,m2;

L---水槽平均净长度,m;

H---水槽盛水高度,m;

B1---水槽净上宽,m;

B2---水槽净下宽,m;

④水棚架数

n=G/G n

⑤水棚区长度

L= nC

式中:

L ---水棚区长度,m。

C ---水棚间距,m。

⑥对隔爆水棚架设的要求

A水棚应设置在直线巷道内;

B水棚与巷道交叉口、转弯处之间的距离须保持50~75m,与风门的距离应大于25m。

C水棚与采掘工作面、装载点的距离必须保持60~200m。

D在应设辅助隔爆棚的巷道应设多组水棚,每组距离不大于200m。

E水棚排间距为1.2~3.0m,主要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30m,辅助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20m。

F水槽棚的安装方式,既可采用吊挂式,并呈横向布置。

G水槽的布置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a、断面S<10m2时,NB/L×100≥35%;

b、断面S<12m2时,NB/L×100≥60%;

c、断面S>12m2时,NB/L×100≥65%;

式中:

N——排棚上的水槽个数;

B——水棚迎风断面宽度;

L——水棚所在水平巷道宽度。

H水槽之间的间隙与水槽同支架或巷道壁之间的间隙之和不大于1.5m,特殊情况下不超过1.8m,两个水槽之间的间隙不得大于1.2m。

I水槽边与巷道、支架、顶板、构物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1m,水槽底部到顶梁(顶板)距离不得大于1.6m,如顶梁大于1.6m,则必须在该水槽上方增设一个水槽。

J在倾斜巷道中,安装水袋棚时,棚子与棚子之间应用铅丝拉紧,以免水袋棚之间晃动,并应调整水袋架与金属支架连接构件使袋面保持水平。

(3)水槽棚用水量与棚区长度

集中式主要水槽棚的用水量,按巷道断面400L/m2水计算。棚区长度不得小于30m。集中式辅助水槽棚的用水量,按巷道断面200L/m2水计算。棚区长度不得小于20m。集中式水槽棚的排列间距为1.2~3m。井下水棚设置数量见表5-6-1。

水棚给水水源为井下消防洒水给水系统,在设有隔爆水棚的地点,均有井下消防洒水管路通过,管路每隔100m(带式输送机巷50m)设有一支管和闸阀,管口配有消防接口及水龙带,水棚可由其给水或补水。

辅助隔爆水棚水量计算:

一采区轨道上山(一采区胶带上山、一采区回风上山同):断面11.2m2,G=gS=200×11.2=2240L。水棚架及水棚间距及架数见表5-6-1。

轨道顺槽(胶带顺槽同):断面10.2m2,G=gS=200×10.2=2040L。

主隔爆水棚水量计算:

11煤层轨道大巷(集中轨道巷、11煤层胶带大巷、11煤层回风大巷同):断面11.2m2,G=gS=400×11.2=4480L。水棚架及水棚间距及架数见表5-6-1。

主斜井:断面11.5m2,G=gS=400×11.5=4600L。水棚架及水棚间距及架数见表5-6-1。

三、隔爆岩粉棚

鉴于岩粉在井下潮湿环境中易受潮失效,由于已有隔爆水棚,设计暂不设置隔爆岩粉棚。

表5-6-1 井下隔爆水棚布置一览表

第七节矿井地面生产系统防尘

一、地面生产系统防尘

地面生产系统的防尘洒水系统设置独立管道,在各转载点和原煤输送机走廊等产尘点安装自动喷雾降尘装置,原煤输送机走廊每隔50m 设置冲洗管,地面生产系统消防洒水采用处

理后的矿井水,由设在矿井水处理站内的地面生产系统供水设备加压供至各洒水点。

二、风井排风含尘处理

降低风井排风含尘量的措施主要在井下进行。主要措施是:首先在采、掘工作面和煤炭运输各转载点采用喷雾洒水进行降尘,掘进爆破时采取湿式凿岩,水封爆破和放炮喷雾等措施,把粉尘产生量控制到一个最少的范围。其次,胶带巷道内,安装多个喷雾装置,连续喷出雾状水幕,捕捉风流中的浮尘,达到净化空气的作用。通过上述办法,可以基本消除风井排风中所含的粉尘,使风井排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三、地面道路扬尘控制

工业场地道路扬尘采取洒水车定时洒水扬尘和绿化降尘措施。

第八节矿井粉尘检测类仪器、设备配置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参照《矿井通风安全装备标准》(MT/T5016-96)并考虑建设单位安全装备仪器、仪表和设备现状,对矿井粉尘、呼吸性粉尘检查、检测类仪器仪表的设备型号及数量选择见表5-8-1。

表5-8-1 矿井粉尘检测仪器

防爆措施

(一)、防止煤尘爆炸:

号煤层煤尘根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局综合测试中心对井下采样检验结果,井田内3、5

均有爆炸性危险。设计采取防治煤尘爆炸综合措施如下:

1.掘进井巷和硐室时,必须采取湿式钻眼、冲洗井壁巷帮、水炮泥封孔、爆破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

2.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没有防尘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主要运输巷、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运输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卸载点等地都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并安设支管和阀门。防尘用水均应过滤。

3.在回采工作面配备了一台MYZ-200型注水钻及MZB-100/150A型注水泵,用于向煤层注水,预湿煤体,减少煤尘发生量。

4.在采煤工作面、井下煤仓、输送机、装煤机、回采工作面放煤口和和其它转载地点等产尘量大的地点,配置了自动洒水设施,设计配备了专门人员,定期清扫冲洗沉积在巷道壁和支架上落尘。

5.井下所有运输巷和回风巷中按规程要求均设置了隔爆水棚。矿井进风巷中设洒水系统,净化风流。采煤工作面回风巷、掘进工作面设置水幕降尘,在煤流系统转载处喷雾降尘。

6.设计配备了防尘口罩,对掘进工作面工作人员进行个体防护。

7.采煤工作面回风巷中应设置净化水幕。

8.井下所有运输和回风巷道内定期撒布岩粉。及时清除巷道中的浮煤,清扫煤尘。

9.矿井每年应制定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10.矿井应每周至少检查1次煤尘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及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二)撒布岩粉和巷道冲洗:

井下设有完备的消防洒水管网,对所有进风巷和回风巷采用撒布岩粉和喷洒石灰水的措施,以防止煤尘飞扬,消除煤尘爆炸隐患。

1.对撒布的岩粉要求可燃物不超过5%,氧化钙不低于45%,游离SiO

不超过10%,并且不含

2

有毒物质。岩粉的粒度全部小于0.3mm,其中70%以上必须小于0.075mm,吸湿性小。

结合本地岩石原料,以石灰岩作岩粉原料,在所有运输巷、回风巷撒布岩粉,煤尘经常沉积的地点须经常撒布岩粉,工作面上口、下出口,设喷雾洒水装置,煤尘中水分大于12%的地区可不撒布岩粉。

2. 撒布岩粉需将巷道所有表面,包括顶、底、帮都用岩粉覆盖,撒布长度应大于300m,不足300m的巷道全部撒布。撒布方法采用人工撒布或压气撒布均可,撒布时人员必须站在风流上方。撒布岩粉的周期一般为每隔2个月一次。

3. 井下所有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一个月冲洗一次,采区巷道半个月冲洗一次,带式输送机巷道一个星期冲洗两次,回采工作面班班冲洗。

(三)、井下电气设备防爆措施

1.井下电气设备及保护的选择

井下中央变电所10kV高压配电设备选用PBG40矿用隔爆型高压真空配电装置;中央变电所变压器选用KBSG矿用隔爆型变压器;中央变电所660V低压配电设备选用KBZ矿用隔爆型真空馈电开关(带选择性漏电保护);其它配电点馈电开关采用KBZ矿用隔型真空馈电开关;采煤机采用的KJZ型智能化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组合开关可与甲烷传感器相连,用于检测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当其超限时起动器跳闸;其它配电点及控制设备均为QBZ矿用隔爆型磁力起动器;照明灯具选用EXJ-18/27、127V 18W矿用隔爆型节能荧光灯;通讯设备选用矿用防爆兼本安型设备。

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采用“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连续供电方式,采用专用变压器2台作为掘进局部通风机的专用电源,选取矿用隔爆型风机双电源组合式开关,实现局部通风机主、备互投、自动切换,并结合瓦斯监控系统,完成“风电、瓦斯电”闭锁功能。

KBZ矿用隔型真空馈电开关采用数字化单片机技术,具有过载、短路、欠压、失压保护;选择性漏电保护;分支开关漏电保护的后备保护及漏电闭锁保护功能。可做为供电系统的总开关和配电支路首末端的分支开关使用。

井下40kW及以上的电动机控制设备,采用真空磁力起动器。具有失压、过压、过载、短路、断相、及漏电闭锁保护功能,可以实现设备的软起动和软停车。

井下固定敷设的高压电缆选用MYJV22-8.7/10kV煤矿用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钢带铠装电力电缆;去采煤、掘进工作面移动变电站的电缆选用MYPTJ-6/10kV煤矿用移动金属屏蔽监视型橡套软电缆;采煤机、掘进机电缆选用MCP-0.66/1.14kV采掘机屏蔽橡套软电缆;其余动力设备电缆选用MYP-0.66/1.14kV、MYP-038/0.66kV煤矿用阻燃移动屏蔽橡套软电缆。

矿用隔爆型移动变电站高压侧为隔爆型高压负荷开关箱,设有观察孔、急停按钮和安全联锁按钮组成的联锁保护装置;低压侧为隔爆型低压馈电开关箱,设有空气、真空管式两种断路器,它们具有检漏、过载、短路、欠电压、延时等保护性能,另外还具有电压、电流、漏电指示及变压器器温度保护装置;变压器为隔爆型干式变压器,空气自冷,B级绝缘。

井下供电网络为中性点不接地系统。由地面10kV变电所至井下变电所的电缆线路上装设有零序电流互感器和选择性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井下变电所的高压馈线回路上装设有选择性的动作于跳闸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均装设有选择性的检漏保护装置。由上述装置对井下电网的绝缘状况进行连续检测,当电缆线路发生接地故障时,可及时切断电源,以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每天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1次跳闸试验。40kW 及以上的电机均选用矿用隔爆型真空磁力起动器控制,井下所有电机控制设备均设有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及远程控制功能。

电钻选用ZBZ型矿用隔爆电钻综合保护装置,设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起动或停止电钻的功能。每班使用前,必须对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进行1次跳闸试验。

为保证井下照明安全,选用保护齐全的BZX-4.0型矿用隔爆型照明变压器综合保护装置供给127V照明电源。

2)关于井下电气设备和测量仪器仪表检修搬迁、操作

2、工作面搬迁或检修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0%时,在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

所有开关设备的闭锁装置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

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应遵守下列规定:

1. 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2. 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绝缘。

3 .井下不准拆卸矿灯。

井下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必须在瓦斯浓度1%以下的地点使用,并实时监测使用环境的瓦斯浓度。

隔爆措施

(一)、隔爆水棚设置地点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要求,防止爆炸由局部扩大为全矿性的灾难,设计中采用在井下容易发生爆炸的地点设置隔爆水棚措施。设置地点如下:

1.与井筒相联接的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等巷道中,设置集中式主要隔爆水棚;

2.采区运输巷道和回风巷道中,设置集中式主要隔爆水棚;

3.采区内的煤层掘进巷道中,采煤工作面进回风顺槽设置集中式辅助隔爆水棚;

4.在井底煤仓上下口相连的巷道设置集中式主要隔爆水棚。

(二)、隔爆水棚

1.水棚的结构与选型

隔爆水棚的结构采用水槽和水袋两种型式,主要隔爆棚设计采用水槽,其型号为GS80—4A,每个水槽规格:上平面尺寸(mm)(长×宽)760×470,下平台尺寸(mm)(长×宽)700×410,净高(mm)60,设计水量80L;辅助水棚采用隔爆水袋,其型号为GBSD-40,结构参数为600mm×400mm×250mm,设计水量40L。

(三)、水棚的布置与计算

1.布置方式及架设要求

水棚的布置方式为:架设高度不低于1.8m,主要隔爆棚棚距1.2 m,辅助隔爆棚棚距1.6m,水棚首架棚设置在距离回采工作面60m处,主要隔爆棚的棚区长度为30m、32 m、32 m,辅助隔爆棚的棚区长度为24m、21 m,水棚距离巷帮不小于100mm,距巷道地面不小于1.8m;棚组内的各排水棚的安装高度一致,棚区处的巷道需要挑顶时,其断面积和形状应与其前后各20m长度的巷道保持一致,水棚设置在巷道的直线段内。

2.水棚设置地点

根据采区巷道布置,设计共设置主要隔爆水棚10组,157架;辅助隔爆水棚共10组,150架。隔爆水棚水袋示意图。

3.每组水棚水量

每组水棚水量依下式计算: G=gS 式中:

G ——总水量,kg ;

g ——每m 2巷道需水量,L/m 2,主要隔爆水棚400L/m 2,辅助隔爆水棚200L/m 2

S ——巷道断面积,m 2。胶带大巷净断面12m 2,轨道大巷净断面12.8m 2,回风大巷净断面15.842,工作面运输顺槽净断面13.5m 2,回风顺槽净断面9.6m 2,经计算,胶带大巷、辅运大巷、回风大巷每组主要隔爆水棚总水量:

G 胶带大巷=400×12=4800L G 辅运大巷=400×12.8=5120L G 回风大巷=400×15.84=6336L ;

工作面运输顺槽、回风顺槽每组辅助隔爆水棚总水量: G 回风顺槽=200×9.6=2560L G 运输顺槽=200×13.5=2700L 4.单架水棚水量

设计选用主要水棚型号为GS80—4A ,其水槽规格为80L ,轨道、胶带机大巷每一架上挂4个水槽,水量Gn 主=80×4=320L ,回风大巷每一架上挂5个水槽,水量Gn 主=80×5=400L ;辅助水棚型号为GBSD-40,其水袋规格为40L,回风顺槽每一架上挂4个水袋,水量Gn 辅=40×4=160L ,运输顺槽每一架上挂5个水袋,水量Gn 辅=40×5=200L 。

5.水棚架数 n=G/Gn

胶带大巷、辅运大巷、回风大巷主要隔爆水棚: N 胶带大巷 = G 胶带大巷/Gn 主=4800/320=15架,取15架 N 辅运大巷= G 辅运大巷/Gn 主=5120/320=16架,取16架 N 回风大巷= G 回风大巷/Gn 主=6336/400=15.84架,取16架

工作面运输顺槽、回风顺槽辅助隔爆水棚 N 回风顺槽=G 运辅/ Gn 辅=2560/160=16架,取16架 N 运输顺槽=G 回辅/ Gn 辅=2700/200=13.5架,取14架 6.水棚棚区长度L L=nC 式中:

L ——水棚长度,m; n ——水棚架数架; C ——水棚间距,m 。

胶带大巷、轨道大巷、回风大巷取2.0m ;工作面运输顺槽、回风顺槽取1.5m 。 则:

胶带大巷、轨道大巷、回风大巷主要隔爆水棚棚区长度 L 胶带大巷=15×2=30m L 辅运大巷=16×2=32m L 回风大巷=16×2=32m

工作面运输顺槽、回风顺槽辅助隔爆水棚棚区长度 L 回风顺槽=16×1.5=24m L 运输顺槽=14×1.5=21m

隔爆水棚水量、架数、棚区长度见表

井下主、副隔爆水棚布置一览表

7、水棚给水系统

水棚给水水源为井下消防洒水给水系统,在设有隔爆水棚的地点,均有井下消防洒水管路通过,管路每隔100m(带式输送机巷每隔50m)设有一支管和闸阀,管口配有消防接口及水龙带,水棚可由其给水或补水。

矿井地面生产系统防尘

一、防尘系统简介

1、地面生产系统防尘

地面生产系统的防尘洒水系统设置独立管道,在各转载点和原煤输送机走廊等产尘点安装自动喷雾降尘装置,原煤输送机走廊每隔50m 设置冲洗管,地面生产系统消防洒水采用处理后的矿井水,由设在矿井水处理站内的地面生产系统供水设备加压供至各洒水点。

2、风井排风含尘处理

降低风井排风含尘量的措施主要在井下进行。主要措施是:首先在采、掘工作面和煤炭运输各转载点采用喷雾洒水进行降尘,掘进爆破时采取湿式凿岩,水封爆破和放炮喷雾等措施,把粉尘产生量控制到一个最少的范围。其次,胶带巷道内,安装多个喷雾装置,连续喷出雾状水幕,捕捉风流中的浮尘,达到净化空气的作用。通过上述办法,可以基本消除风井排风中所含的粉尘,使风井排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3、地面道路扬尘控制

工业场地道路扬尘采取洒水车定时洒水扬尘和绿化降尘措施。

4、防尘措施及装备

生产系统及辅助设施防尘措施及装备如下:

在卸载处、转载装载点等易产生煤尘的地方设置喷雾洒水装置,水管采用DN25镀锌钢管,喷雾喷头采用武安-4型,压力胶管采用DN25。

在锅炉房内安装高效脱硫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5%、脱硫效率60%以上。

综上所述井上、井下容易产生粉尘的场所均采取了防尘、降尘及个体保护措施,并配有专职防尘人员及防尘监测设备,有效地控制了空气中粉尘的浓度,达到了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5、矿井粉尘检测类仪器、设备配置

粉尘检查、检测仪表配置见表。

矿井总粉尘、呼吸性粉尘检查、检测类仪器仪表配置表

隔爆水棚安装标准

隔爆水棚安装标准 矿属各单位: 根据公司要求,自2012年6月份开始我矿按高瓦斯矿井管理,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五十条规定:高瓦斯矿井煤巷掘进工作面应安设隔(抑)爆设施,井下各巷道按要求需安装隔爆水棚,现将隔爆水棚安装标准及技术要求下发,望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安装标准施工,具体安装标准如下: 一、隔爆水棚种类 隔爆水棚有水槽式水棚和水袋式水棚两种,根据我矿的具体条件,采用水袋式水棚。 二、隔爆水棚布置方式 隔爆水棚的布置方式可分为集中式与分散式,但分散式水袋棚不得作为主要隔爆棚。根据我矿具体条件,采用集中式水袋棚布置方式。 三、隔爆水棚设置地点、位置要求 1、根据我矿实际情况,需要安装的地点:二2煤31011风巷、二2煤31011机巷、二2煤31011风巷下段、二2煤31011机巷下段、三2煤32051风巷、三2煤32051机巷、二2煤22081上采面风巷和机巷; 2、水棚应设在直线巷道内,水棚安设前后20m断面一致; 3、水棚与巷道交叉口、转弯处的距离应保持50~75m,与风门的距离应大于25m; 4、距工作面最近的一排水棚与工作面的距离必须在60~200m,随着采掘工作面的推进及时移动。 四、隔爆水棚设置遵循原则 1、隔爆水棚必须按规定进行安设,日常管理责任到人,实行挂牌管理,隔爆水棚的说明牌要标明安设地点、水棚类型、棚区长度、巷道断面、水袋数量、水袋容量、设计水量、实际水量、管理单位、管理人员; 2、水袋边缘与巷壁、支架、顶板(梁)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0.1 m,水袋距顶板(梁)的距离不大于1.0m; 3、水袋之间的间隙与水袋同支架或巷壁之间的间隙之和不得大1.5m,禁超1.8m,同一排(列)中水袋之间的最小间隙不小于0.1m,最大间隙不大于1.2m; 4、水棚安设在巷道顶部,水袋采取横向吊挂式布置,水棚距巷道轨面不小于1.8m,水棚应保持同一高度; 5、水棚排间距离为1.2~3.0m,每组隔爆水棚安装不少于10棚,每排安装水袋4

隔爆水棚安装标准及要求

隔爆水棚安装规范 一、结构 水棚是由架设于巷道顶部充满水的水槽及水袋组成,当发生爆爆炸时,冲击波将水槽或水袋震翻及破碎,水被瀑洒出来,形成水雾带并充满整个巷道,以此抑制、熄灭接至而来的火焰,阻止爆炸的传播。 1、水槽 水槽主要以塑料制品为主要形式,主要规格有40L、80L两种。 2、水袋 水袋主要为塑料制品,主要规格有40L、60L、80L三种。 二、布置 1、布置原则 水棚按隔绝煤尘爆炸的保护范围,可分为主要隔爆棚与辅助隔爆棚,但由40L 及小于40L的水袋所组成的水袋棚不得作为主要隔爆棚。其布置原则如下:1)主要隔爆棚应在下列地点布置: (1)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连通的主要运输大巷与回风大巷。 (2)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和回风巷。 (3)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 2)辅助隔爆棚应在下列地点设置: (1)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 (2)采区内的煤巷、半煤巷掘进巷道。 (3)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他巷道,和隔绝与煤仓、装载点相通的巷道。 2、布置方式

水棚的布置方式可分为集中式与分散式,但分散式水槽棚和水袋棚不得作为主要隔爆棚。水棚设置位置详见下表 水棚设置位置 另外,尚需遵循以下原则: 1)水棚排间距为1.2~3.0m,主要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30m,辅助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20m。 2)水槽排(列)中的水槽,占据巷道宽度之和与巷道最大宽度的比例为:巷道净断面积<10m2,至少为35%;巷道净断面积10~12 m2,至少为50%;>10m2,至少为65%。 3)水槽在井下巷道的安装方式采用吊挂式,并呈横向布置(即水槽长边垂直于巷道轴线) 4)水槽排(列)内水槽之间的间隙与水槽同支架或巷道之间的间隙之各≯1.5m,特殊情况≮1.8m;两个水槽之间的间隙≮1.2m。 5)水槽外边缘与巷壁、支架、顶板、构筑物之间的垂直距离≮100mm。水槽

隔爆水棚安装标准 [隔爆水棚安装标准的规定]

隔爆水棚安装标准 [隔爆水棚安装标准的规定] 四通煤业隔爆水棚安装标准的规定为了规范我矿隔爆水棚的安装标准,进一步促进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提高,提高我矿抗灾能力,特制定本规定一、操作准备 1、根据所要安设的隔爆水棚备齐所需的水袋、钩子、水管、钳子、铁丝等工具。 2、检查所安设隔爆水棚地点的顶帮是否完好。附近5m内有无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正常操作 1、如果安设隔爆水棚地点顶板有锚梁,可将水棚架子直接绑在锚梁上,如果没有锚梁或锚梁长度不足,则需在巷道顶部用电煤钻打眼,眼深不低于0.3m,眼内埋设铁橛,并用锚固剂固定牢。 2、安装时,要2人配合好,1人观察顶板,1人吊挂。 3、在架线电机车巷道中施工前(加注水),必须首先停电,并执行停送电制度。 4、在运输巷道中施工,要有人监护、指挥运行车辆,确保安全施工。

5、如果巷道超高,应用梯子或搭设平台牢固后,人员戴好安全带站在上面工作。 6、吊挂时要按具体规定,依次安设架子、水袋,吊挂要整齐。 7、安装完毕后要吊挂隔爆水棚说明牌板,牌板内容要与现场情况相一致并编号管理。 8、安装完毕后要把剩余的水袋、架子好带到指定地点。 9、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将新安设隔爆设施标住在图纸上,并建立挡案。 三、隔爆水棚的安装及管理水棚按隔绝煤尘爆炸的保护范围,可分为主要隔爆棚与辅助隔爆棚,其安装标准如下:(一)主要隔爆水棚的安装标准 1、主要隔爆水棚安装在矿井主要进、回风井筒及大巷内,水棚设置在直线平段巷道内,棚区巷道断面应与前后各20 米的巷道断面一致,与巷道交叉口、转弯处距离不得小于50 米,与风门、调节风窗的距离必须大于25m。 2、隔爆水棚采用60L水袋棚,架钩采用活钩。

隔爆水棚安装技术措施

郭家河矿隔爆水棚 施工措施 编制人: 施工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淮南新集矿山建筑安装工程处 郭家河项目部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一、工程概况 根据矿安全生产需要,在副斜井、辅运下山、主井、回风下山及主运下山等巷道内安装隔爆水棚,来防止紧急事故的发生。 二、施工前准备 1、入井人员熟悉矿上的有关安全规定。 2、熟悉隔爆设施的工作原理。 3、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隔爆设施的有关规定。 4、了解隔爆设施的安装要求和质量要求。 5、了解有关煤尘爆炸的知识。 6、根据所要安设的隔爆水棚备齐所需的水袋、钩子、钢管支架、边管及工具等; 7、检查所安设隔爆水棚地点的顶帮是否完好。附近5m内有无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施工程序 测量放线,号出锚杆打眼位置打眼、安装锚杆固定边管挂钩挂设边管并固定安装、固定钢管支架及挂钩挂装水袋二次检查注水 四、质量技术要求 1.安装隔爆水棚地点顶板状况应良好,前后各20m长度的巷道断面一致。 2.隔爆水棚间距为:1.2m~1.3m,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30m 3.副斜井、东翼辅运下山水棚距巷道高度不低于3.5m,主斜井、

东翼主运下山水棚距皮带高度不低于1m,水棚应保持统一高度。 4.隔爆水棚应设置在巷道的直线段内,与巷道的交叉转弯处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每处水棚必须使用统一规格的水袋,不得混用。 5.水棚组的用水量按巷道断面计算:主要巷道水棚不低于400L/m2。 6.水槽外边缘与巷壁、支架、顶板、构筑物之间的垂直距离≮100mm。水棚槽底部至顶板的垂直距离≯1.6m。水槽的底部至巷道轨面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道道的1/2,并不得小于1.8m。 7.水袋在巷道中的安装方式呈横向吊挂式布置。 8. 同一排(列)中水袋之间的最小间隙≮100mm,不≯1.2m。 五、安全技术要求 1.所有下井施工人员要熟悉矿安全规定及国家《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并遵守矿安全规定及国家《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 2.所有下井人员劳保用品要佩戴齐全。 3.井下使用汽油发电机前,要进行瓦斯浓度检查,当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方可施工作业。施工中,瓦斯要时时监测,发现超标立即停止作业,并撤出人员,通知矿方相关专业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汽油发电机在使用过程中要有专人看护。 5. 在运输巷道中施工,要有人监护、指挥运行车辆,确保安全施工。

隔爆水棚管理制度

关岭自治县坡贡镇大田坝煤矿 被 动 式 隔 爆 水 袋 棚 管 理 制 度

关岭自治县坡贡镇大田坝煤矿 被动式隔爆水袋棚管理制度 第一条矿通风管理部门应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和上级的有关要求,结合矿井生产实际,编制矿井防止煤尘爆炸的预防措施和矿井隔爆水袋棚布置设计,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组织实施。同时,还应根据矿井生产部署变化情况及进调整,为矿井安全生产创造条件; 第二条隔爆式水袋棚分为主要隔爆水袋棚和辅助隔爆水袋棚,分别设置在以下与之相对应的地点: (一)主要隔爆水袋棚:主要设置在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连通的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道和回风巷道;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门。 (二)辅助隔爆水袋棚:采煤工作面进风、回风巷道;采区内的煤和半煤岩掘进巷道;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爆炸危险的其它巷道。 第三条根据矿井生产实际,隔爆水袋棚布置可选用以下形式: (一)集中式水袋棚:将数排水袋集中布置在一段巷道内(见图1),该段巷道长度称为棚区长度。适用于主要隔爆水袋棚和辅助隔爆水袋棚的布置。 (二)分散式水袋棚:水袋棚架按两排或单排为一组,分散布置在可能发生瓦斯爆炸地点以外的相当长和一段巷道内,形成保护带(见图2)。适用于辅助隔爆水袋棚的布置。

(三)分散集中组合式水袋棚:将分散式与集中式在同一巷道中混合安装使用(见图3)。主要适用于推进速度很快的采、掘工作面。 (四)旁侧式水袋棚:棚架上的水袋安装在巷道的一侧(称单旁侧式)或者两侧(称双旁侧式),以保证巷道一侧或巷道中部有自由通道(见图4)。此种水袋布置方式用于集中式水袋棚布置形式。 第四条 隔爆水袋棚的设置位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隔爆水袋棚应设在直线段巷道内,棚区及其前后各10m 巷道的为面应保持一致,不得将其安设在巷道断面扩大或超高处; (二)隔爆水袋棚安装起点距巷道交叉口或转弯处的距离以50—75m 为宜; 3棚区长度:集中式水袋的主要隔爆棚不小于30m ,辅助隔爆棚不小于20m ;分散式的辅助隔爆棚不小于200m ,两小组水袋之间的距离以10—30m 为宜; (四)隔爆水袋排距:以1.2—3m 为宜; (五)辅助隔爆棚距采掘工作面的距离:集中式以60—200m 为宜,分散式以30—60m 为宜; (七)分散集中组合式水袋棚,分散式与集中式之间的距离以30—90m 为宜; (八)巷道内需设多组辅助隔爆棚时,第组辅助隔爆棚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200m 。 2 1—水袋 2—棚架 1—单旁侧式 2—双旁侧式 图4 旁侧式水袋棚

隔爆水袋技术要求

第四章技术文件 总则 1、本次招标为隔爆水袋及隔爆水棚类物资年度长协采购,各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技术协议所标注的产品型号、规格等要求严格执行。如所供设备物资与服务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本年度长协。 2、本次招标确定主供应商和备用供应商(备用),在主供应商不能满足业主要求时由备用供应商供货。 3.本技术规格书的使用范围限乌审旗当地气象条件设备技术要求。它包括运行条件、技术条件等。 4.本技术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对主要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条件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5.投标方应保证制造中所有工艺、材料等均应符合本协议书的规定。 6.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条件的条文提出异议,那么可以认为供方提出的产品完全满足本技术条件的要求。

矿用隔爆水袋及隔爆水槽技术要求 一、甲方根据生产需要向乙方采购如下产品: 二、使用地点及使用环境 1、煤矿井下 2、井下瓦斯和煤尘:瓦斯矿井。煤尘有爆炸性危险且煤层属易自燃煤层。 3、井下温度、湿度和海拔高度:2℃~40℃,相对湿度地面为76%,井下为 90%(+25℃)。海拔不高于1300m。 4、巷道负压:0-3000Pa。 5、安装的地点巷道围岩稳定,巷道变形小,且无严重淋水。 三、主要技术参数: 3.1矿用隔爆水袋(GD60)主要技术参数 3.1.1矿用隔爆水袋(GD60)规格尺寸: 900mm×400mm×250mm (长度×宽度×高) 3.1.2 矿用隔爆水袋(GD60)颜色:橘红,吊挂眼数:各5个,穿直径6mm的钢筋。 3.1.3 矿用隔爆水袋(GD60)材质:必须具有阻燃、防静电等安全性能。 3.1.4 阻燃性能:符合MT113-1995标准要求 表面电阻值:≤3×108Ω 形成最佳水雾所需时间:<150ms 最佳水雾持续时间:>160ms 最佳水雾柱长度:>5m 最佳水雾柱扩散宽度:>3.5m 最佳水雾柱扩散高度: 水袋动作所需爆炸压力(以静压表示)不得大于12kPa; 光面 3.1.5 隔爆性能应符合下列要求:从爆源算起,爆炸火焰不得超过140m。

煤矿隔爆水棚安装规范标准及管理方案办法

隔爆水袋棚安装标准及管理办法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隔爆水袋棚安装标准 一、结构 水棚是由架设于巷道顶部充满水的水槽及水袋组成,当发生爆爆炸时,冲击波将水槽或水袋震翻及破碎,水被瀑洒出来,形成水雾带并充满整个巷道,以此抑制、熄灭接至而来的火焰,阻止爆炸的传播。 1、水槽 水槽主要以塑料制品为主要形式,主要规格有40L、80L两种。 2、水袋 水袋主要为塑料制品,主要规格有40L、60L、80L三种。 二、布置 1、布置原则 水棚按隔绝煤尘爆炸的保护范围,可分为主要隔爆棚与辅助隔爆棚,但由40L 及小于40L的水袋所组成的水袋棚不得作为主要隔爆棚。其布置原则如下:1)主要隔爆棚应在下列地点布置: (1)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连通的主要运输大巷与回风大巷。 (2)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和回风巷。 (3)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 2)辅助隔爆棚应在下列地点设置: (1)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 (2)采区内的煤巷、半煤巷掘进巷道。 (3)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他巷道,和隔绝与煤仓、装载点相通的巷道。 2、布置方式

水棚的布置方式可分为集中式与分散式,但分散式水槽棚和水袋棚不得作为主要隔爆棚。水棚设置位置详见下表 水棚设置位置 另外,尚需遵循以下原则: 1)水棚排间距为1.2~3.0m,主要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30m,辅助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20m。 2)水槽排(列)中的水槽,占据巷道宽度之和与巷道最大宽度的比例为:巷道净断面积<10m2,至少为35%;巷道净断面积10~12 m2,至少为50%;>10m2,至少为65%。 3)水槽在井下巷道的安装方式采用吊挂式,并呈横向布置(即水槽长边垂直于巷道轴线) 4)水槽排(列)内水槽之间的间隙与水槽同支架或巷道之间的间隙之各≯1.5m,特殊情况≮1.8m;两个水槽之间的间隙≮1.2m。 5)水槽外边缘与巷壁、支架、顶板、构筑物之间的垂直距离≮100mm。水槽底

煤矿、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防尘隔爆设施的安装标准

###煤矿压风自救装置、隔爆水棚、防尘喷雾使用管理规定 为加强我矿压风自救装臵、隔爆设施及防尘喷雾的管理,完善井下通防安全设施,规范通防安全设施安装及使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安装标准及使用管理规定: 一、压风自救装臵的安装及管理 井下压风自救装臵,由通防科按照相关规定安装并经验收合格后移交使用单位进行维护管理。 1、工作面压风自救装臵安装标准 ⑴每个掘进工作面距迎头25m—40m范围内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臵,并不得少于10个呼吸袋;随着巷道掘进由使用单位及时前移压风自救装臵,始终保证压风自救装臵距迎头在25m—40m范围内并能正常使用。 ⑵各掘进巷道回风流中的固定排水点、绞车处、运输转载点等有人固定作业地点各安装一组5个呼吸袋的压风自救装臵。 ⑶作面回风流中有人作业地点,放炮站岗警戒点、操纵放炮地点必须安装一组5个呼吸袋的压风自救装臵。 ⑷掘进巷道避难硐室内安装一组不少于12个呼吸袋的压风自救装臵;压风自救装臵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后,交由巷道施工单位统一管理和日常维护。⑸进巷道的压风自救装臵由施工单位自己安装,管理、挪移、维护。不使用的必须向调度室汇报,并及时回收。巷道施工完毕形成工作面时移交采煤工区。 2、管理规定 ⑴有压风自救装臵必须有减压装臵和带有控制阀门的呼吸嘴。 ⑵各点压风自救装臵的每个呼吸袋供风量符合要求:

避难硐室内压风自救装臵每个呼吸袋供风不得少于0.3m/min,其它地点压风自救装臵每个呼吸袋供风量不得少 0.1m/min。 ⑶压自救装臵的总阀门必须常开,每个呼吸袋的阀们常闭,人在使用压风自救装臵避灾时首先打开呼吸袋阀们,然后用呼吸袋套住头部及上身即可使用。 ⑷各个掘进巷道施工时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规定每50米安装一组压风三通,便于安装压风自救装臵。 ⑸避难硐室内压风自救装臵安装高度必须以呼吸罩能完全罩住人体头部为准(考虑人员坐在座椅上)。 ⑹其他地点的压风自救装臵安装高度应以普通人坐在巷道底板上后呼吸罩能完全罩住人体头部为准。 ⑺必须及时按规定安装、维护、回收压风自救装臵,各施工单位要求及时移挪和管理好分管范围内的压风自救装臵。33⑻各巷道负责范围内的压风自救装臵必须定期清洁除尘并明确专人管理,安装压风自救装臵地点保持巷道畅通,便于人员应急佩用。 ⑼压风自救装臵的压风管路要安设牢固,具有足够的抗冲击强度,保证应急使用安全。 一、隔爆水棚的安装及管理 1、隔爆水棚的安装标准 ⑴主要隔爆水棚安装在矿井主要进、回风井筒及大巷内,水棚设臵在直线平段巷道内,棚区巷道断面应与前后各20米的巷道断面一致,与巷道交叉口、转弯处距离不得小于50米。 ⑵根据巷道断面计算,主要隔爆水棚水量不低于400L/m,其排间距为 1.2~3.0m,且棚区长度不小于30米。

隔爆水棚规定

矿用隔爆水袋是用于煤矿井下的安装容器,按安装技术要求组成的水袋棚能有效地隔绝瓦斯、煤尘爆炸的传播;制作水袋的材料具有阻燃、防静电等安全性能。 一、技术要求 1、水袋、水槽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应按规定程序审批的图样和文件制造。外购材料应有合格证,经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2、水袋、水槽的规格尺寸应符合表1的要求,实际容水量不得小于公称容积。 表 项目 型号 名称公称容积 L 长度 mm 宽度 mm 高度 mm 尺寸偏差 mm 水槽GS40-4A 40 上平面570 下平面510 上平面390 下平面350 210 ±10 PGS-40 上平面610 下平面563 上平面386 下平面340 GS80-4A 80 上平面760 下平面690 上平面470 下平面410 260 水袋GD30 30 450 400 250 ±10 GD40 40 600 400 250 GD60 60 900 400 250

GD80 80 800 500 300 水分布特性应满足下列要求: (1)、水槽破碎所需爆炸压力(以静压表示)不得大于16 kPa;水袋动作所需爆炸压力(以静压表示)不得大于12kPa; (2)、形成最佳水雾的动作时间不得大于150ms; (3)、最佳水雾持续时间:对水槽不得小于250ms,对水袋不得小于160ms; (4)、最佳水雾分散长度不得小于5m; (5)、最佳水雾分散宽度不得小于3.5m; (6)、最佳水雾分散高度不得小于3m。 隔爆性能应符合下列要求:从爆源算起,爆炸火焰不得超过140m。 三、使用方法 1、水棚用水量: 隔爆水袋(槽)棚分为集中式和分散式(根据布置方式而定)。 集中式水袋(槽)棚的用水量按巷道断面种计算,主要水棚不少于400L/m 2 ,辅助水棚不少于200L/m 2; 分散式水槽(袋)棚的水量按棚区所占道巷空间体积计算;不少于 1.2L/m 3 。 2、水硼的位置设置: (1)、水袋(槽)棚应设置在直线巷道内; (2)、水袋(槽)棚与巷道叉交口,转弯处的距离应保持50-70m,与风门的距离须大于25m; (3)、第一排集中水棚与工作面的距离必须保持60-200m,第一排分散式水棚与工作面的距离必须保持30-60m; (4)、在应设辅助隔爆水棚的巷道应设多组水棚,每组间距不大于200m; 3、水棚排间距离与水棚的棚区长度: (1)、集中式水棚排间距离为1.2-3.0m,分散式分棚沿巷道分散布置,

隔爆水袋安装标准

隔爆水袋安装标准 一、主要隔爆棚的设置: 1、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连通的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 2、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道和回风巷道。 3、相邻煤尘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 二、辅助隔爆棚的设置: 1、采煤工作面进风、回风巷道及尾巷。 2、采区内的煤和半煤岩掘进巷道。 3、采区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它巷道。 三、主要隔爆棚和辅助隔爆棚都要采取集中式布置方式。集中式水棚设置位置及安装标准: 1、水棚应设置在巷道的直线段内。 2、水棚与巷道交叉口、转弯处的距离须保持50-75m,与风门的距离须大于25m。 3、在采、掘工作面设置辅助隔爆棚的顺槽巷道应设多组水棚,每组间距不得大于200m。 4、水棚的用水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主要隔爆水棚不小于400L/m2,辅助水棚不小于200L/m2。 5、集中式主要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30m,集中式辅助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20m,水棚排距1.2-3.0m,水槽(袋)之间的间隙以及与支架或巷壁之间的间隙之和不得大于1.5m,水槽(袋)边与巷壁、支架、顶板、构筑物之间的距

离不得小于0.1m,水棚距巷道轨道不应小于1.8m,水棚应保持同一高度,需要挑顶时,水棚区内的巷道断面应与其前后各20m长的巷道断面一致。 6、水棚要挂牌管理,明确专人管理和维护。要经常保持水袋的完好和规定的水量,并每半月检查、添加补充一次。 第一条主要隔爆设置地点:矿井两翼与井筒联通的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相邻采区之间的运输巷和回风巷、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 第二条主要隔爆水袋应设在巷道的直线段内,与巷道交叉口、转弯处距离不得小于50米。 第三条辅助隔爆棚设置地点:回采工作面进风巷道和回风巷道,采区内的煤层掘进巷道,位置应设在距工作面60-200米范围内。 第四条隔爆水袋必须符合煤矿用隔爆水棚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经国家质检部门检验合格。 第五条水棚的水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主要隔爆棚不少于400L/m2;辅助隔爆棚不少于200 L/m2。 第六条水棚的排距应为1.2-3.0米。主要棚区长度不少于30米,辅助棚区长度不少于20米。 第七条水棚挂钩位置要对正,相向布置(钩尖与钩尖相对)角度为(60+5)度,钩尖长度为25mm。

隔爆水棚安装标准的规定

四通煤业隔爆水棚安装标准的规定 为了规范我矿隔爆水棚的安装标准,进一步促进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提高,提高我矿抗灾能力,特制定本规定 一、操作准备 1、根据所要安设的隔爆水棚备齐所需的水袋、钩子、水管、钳子、铁丝等工具。 2、检查所安设隔爆水棚地点的顶帮是否完好。附近5m内有无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正常操作 1、如果安设隔爆水棚地点顶板有锚梁,可将水棚架子直接绑在锚梁上,如果没有锚梁或锚梁长度不足,则需在巷道顶部用电煤钻打眼,眼深不低于,眼内埋设铁橛,并用锚固剂固定牢。 2、安装时,要2人配合好,1人观察顶板,1人吊挂。 3、在架线电机车巷道中施工前(加注水),必须首先停电,并执行停送电制度。 4、在运输巷道中施工,要有人监护、指挥运行车辆,确保安全施工。 5、如果巷道超高,应用梯子或搭设平台牢固后,人员戴好安全带站在上面工作。 6、吊挂时要按具体规定,依次安设架子、水袋,吊挂要整齐。 7、安装完毕后要吊挂隔爆水棚说明牌板,牌板内容要与现场情况相一致并编号管理。 8、安装完毕后要把剩余的水袋、架子整理好带到指定地点。 9、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将新安设隔爆设施标住在图纸上,并建立挡案。 三、隔爆水棚的安装及管理 水棚按隔绝煤尘爆炸的保护范围,可分为主要隔爆棚与辅助隔爆棚,其安装标准如下: (一)主要隔爆水棚的安装标准 1、主要隔爆水棚安装在矿井主要进、回风井筒及大巷内,水棚设置在直线平段巷道内,棚区巷道断面应与前后各20 米的巷道断面一致,与巷道交叉口、转弯处距离不得小于50 米,与风门、调节风窗的距离必须大于25m。 2、隔爆水棚采用60L水袋棚,架钩采用活钩。 3、根据巷道断面计算,主要隔爆水棚水量不低于400L/m2,水棚的排间距为~,且棚区长度不小于30 米。 4、巷道宽度3米以上的,每架隔爆水棚统一安装3个水袋。巷道宽度小于3米的,可以根据巷道的实际情况安装2个水袋。 5、水棚挂钩位置要对正,相向布置(钩尖与钩尖相对)挂钩角度(60±5)度,钩尖长度为25mm。 6、水袋之间的间隙与水袋同巷壁之间的间隙之和不得大于米,水棚距顶梁、两帮的间隙不小于米,水棚距巷道轨面高度不得小于米,棚区内各排水棚的安装高度应保持一致,棚区巷道需挑顶时,其断面积和形状应于其前后各20米长度的巷道保持一致,各水棚之间必须平行安装布置。 7、每组水棚必须使用同一规格的水袋,不同规格的水袋不得掺混使用。 8、主要隔爆水棚由通防工区统一安装和管理。 (二)辅助隔爆水棚的安装标准 1、辅助隔爆水棚安设在掘进工作面及回采工作面两顺槽巷道内,水棚应设置在直线平段巷道内,水棚与工作面的距离必须保持60m~200m 范围内。 2、隔爆水棚采用60L水袋棚,架钩采用活钩。 3、根据巷道断面计算,辅助水棚的水量不低200L/m2。 4、水棚的间排距为~,且棚区长度不小于20 米,安装水棚位置巷道断面应与前后各20 米长的巷道断面一致。

隔爆水袋安装标准

隔爆水袋安装标准 Document number:BGCG-0857-BTDO-0089-2022

隔爆水袋安装标准 一、主要隔爆棚的设置: 1、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连通的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 2、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道和回风巷道。 3、相邻煤尘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 二、辅助隔爆棚的设置: 1、采煤工作面进风、回风巷道及尾巷。 2、采区内的煤和半煤岩掘进巷道。 3、采区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它巷道。 三、主要隔爆棚和辅助隔爆棚都要采取集中式布置方式。 集中式水棚设置位置及安装标准: 1、水棚应设置在巷道的直线段内。 2、水棚与巷道交叉口、转弯处的距离须保持50-75m,与风门的距离须大于25m。 3、在采、掘工作面设置辅助隔爆棚的顺槽巷道应设多组水棚,每组间距不得大于200m。 4、水棚的用水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主要隔爆水棚不小于400L/m2,辅助水棚不小于200L/m2。 5、集中式主要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30m,集中式辅助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20m,水棚排距-3.0m,水槽(袋)之间的间隙以及与支架或巷壁之间的间隙之和不得大于1.5m,水槽(袋)边与巷壁、支架、顶板、构筑物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1m,水棚距巷道轨道不应小于1.8m,水棚

应保持同一高度,需要挑顶时,水棚区内的巷道断面应与其前后各20m 长的巷道断面一致。 6、水棚要挂牌管理,明确专人管理和维护。要经常保持水袋的完好和规定的水量,并每半月检查、添加补充一次。 第一条主要隔爆设置地点:矿井两翼与井筒联通的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相邻采区之间的运输巷和回风巷、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 第二条主要隔爆水袋应设在巷道的直线段内,与巷道交叉口、转弯处距离不得小于50米。 第三条辅助隔爆棚设置地点:回采工作面进风巷道和回风巷道,采区内的煤层掘进巷道,位置应设在距工作面60-200米范围内。 第四条隔爆水袋必须符合煤矿用隔爆水棚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经国家质检部门检验合格。 第五条水棚的水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主要隔爆棚不少于400L/m2;辅助隔爆棚不少于200 L/m2。 第六条水棚的排距应为-3.0米。主要棚区长度不少于30米,辅助棚区长度不少于20米。 第七条水棚挂钩位置要对正,相向布置(钩尖与钩尖相对)角度为(60+5)度,钩尖长度为25mm。 第八条水棚之间的间隙与水棚同支架或巷壁质检的间隙和不得大于1.5米,棚边与巷壁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1米,水棚距巷道轨道面不应

隔爆水棚管理制度

隔爆水棚管理制度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五十条之规定,高瓦斯矿井煤巷掘进工作面应安设隔(抑)爆设施,为此特制订隔爆水袋设计、施工、管理办法: 一、隔爆水棚的设计 1、由通风科按《采矿工程设计手册》进行设计,分为主要隔爆棚和辅助隔爆棚,均采用集中式水袋棚布置方式,主要隔爆棚布置在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连的主要运输大巷和主要回风大巷、相邻采区的集中运输巷道和回风巷道,辅助隔爆棚布置在采煤工作面的进、回风巷和采区内的煤巷、半煤岩巷掘进巷道。 主要隔爆棚采用GS80—4A型号的水槽,辅助隔爆棚采用GBSD—40型号的水袋, 水槽型号:GS80—4A上平面尺寸(mm)760×470、下平面尺寸(mm)700×410、净高260mm,设计水量60L; 水袋型号:GBSD—40长×宽×高(mm)600×400×250,设计水量40L。 2、根据隔爆要求,水棚用水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以确定每条巷道的水袋数量: 主要水棚不小于400L/m2,5.5m宽巷道不少于8吨水,安设水槽不少于135个,每排5个; 辅助水棚不小于200L/m2,5.5m宽巷道不少于4吨水,

安设水袋不少于100个,每排6个,若巷道高度大于4m的巷道,应设置双层棚子;上层水棚的总水量,按巷道全面积30L/m2,单独计算,下层水棚用水量,仍按不小于200L/m2用水量计算。 二、隔爆水棚安装 1、通风队负责总回风巷、进风大巷主要水棚的安装和各采、掘队进、回风顺槽隔爆水棚的安装。 2、悬挂水袋用圆钢,直径为14mm,圆钢尽可能悬挂水平且必须固定牢固,再将水袋挂钩挂在圆钢上;上托水槽用组合钢梁,组合钢梁用锚杆与顶板固定牢固。 3、水袋(槽)边缘与巷道、支架、顶板(梁)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100mm,水袋(槽)距顶板(梁)之间的距离不大于1m;同一排中水袋(槽)之间最小间距不小于100mm,排距1.2—3m,主要水棚棚区长度不小于30m,辅助水棚棚区长度不小于20m。 4、先安装好水袋(槽)再向水袋(槽)内装水,每个水袋(槽)装水量不超出设计水量±2L。 5、对于直巷(采煤工作面顺槽、掘进巷道),安设一组辅助水棚,第一排水袋距离工作面60—200m。 6、有转弯的巷道,第一排水袋距工作面50—75m,要按规定及时移动水袋。 7、如果有调节风窗或风门的必须距调节风窗或风门大

隔爆水棚安装标准及要求

隔爆水棚安装标准及要 求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隔爆水棚安装规范 一、结构 水棚是由架设于巷道顶部充满水的水槽及水袋组成,当发生爆爆炸时,冲击波将水槽或水袋震翻及破碎,水被瀑洒出来,形成水雾带并充满整个巷道,以此抑制、熄灭接至而来的火焰,阻止爆炸的传播。 1、水槽 水槽主要以塑料制品为主要形式,主要规格有40L、80L两种。 2、水袋 水袋主要为塑料制品,主要规格有40L、60L、80L三种。 二、布置 1、布置原则 水棚按隔绝煤尘爆炸的保护范围,可分为主要隔爆棚与辅助隔爆棚,但由40L及小于40L的水袋所组成的水袋棚不得作为主要隔爆棚。其布置原则如下: 1)主要隔爆棚应在下列地点布置: (1)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连通的主要运输大巷与回风大巷。 (2)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和回风巷。 (3)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 2)辅助隔爆棚应在下列地点设置: (1)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 (2)采区内的煤巷、半煤巷掘进巷道。 (3)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他巷道,和隔绝与煤仓、装载点相通的巷道。 2、布置方式 水棚的布置方式可分为集中式与分散式,但分散式水槽棚和水袋棚不得作为主要隔爆棚。水棚设置位置详见下表 水棚设置位置

1)水棚排间距为1.2~3.0m,主要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30m,辅助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20m。 2)水槽排(列)中的水槽,占据巷道宽度之和与巷道最大宽度的比例为:巷道净断面积<10m2,至少为35%;巷道净断面积10~12 m2,至少为50%;>10m2,至少为65%。 3)水槽在井下巷道的安装方式采用吊挂式,并呈横向布置(即水槽长边垂直于巷道轴线) 4)水槽排(列)内水槽之间的间隙与水槽同支架或巷道之间的间隙之各≯1.5m,特殊情况≮1.8m;两个水槽之间的间隙≮1.2m。 5)水槽外边缘与巷壁、支架、顶板、构筑物之间的垂直距离≮100mm。水槽底部至顶梁(顶板)的垂直距离≯1.6m,如果槽列内的水槽距顶梁(顶板)的距离超过1.6m时,必须在该水槽的上方增设1个水槽。水槽的底部至巷道轨面的垂直距离,不得低于道道的1/2,并不得小于1.8m。 6)高度大于4m的巷道,应设置双层棚子。上层水槽的总水量,按巷道全断面积每平方米30L单独计算,下层水槽棚用水量,仍按前述水槽用水量计算。 7)用集中式水槽棚保护运输机巷道,当运输机高于底板0.6m时,应在水槽棚区的运输机下方,再均匀增设4个80L底板水槽。

隔爆水棚的安装规定

隔爆水棚的安装规定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隔爆水棚的安装规定 《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五十条规定:高瓦斯矿井煤巷掘进工作面应安设隔(抑)爆设施。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开采有煤尘爆炸危险煤层的矿井,必须有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安设隔(抑)爆设施的目的是减轻瓦斯、煤尘爆炸的灾害程度、控制灾害范围。隔(抑)爆设施主要有被动式的隔爆水棚或岩粉棚,由于煤矿井下因湿度大,且岩粉棚采用的是嵌入式安装,所以在煤矿中使用较少。事业部下属矿井目前全部采用水棚,为便于矿井具体正确安设、使用水棚设施,特制定隔爆水棚安装、使用规定。 1、隔爆水棚分为主要隔爆水棚和辅助隔爆水棚。主要隔爆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30米,辅助隔爆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20米。 l、主要隔爆水棚应在下列巷道设置: a)矿井两翼与井筒向联通的主要大巷; b)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和回风巷; c)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 辅助隔爆水棚应在下列巷道中设置: a)采煤工作面进风、回风巷道;b)采区内的煤和半煤巷掘进巷道; c)采取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它巷道。 水棚包括水槽棚和水袋棚。使用的水槽、水袋必须符合MT157《煤矿用隔爆水槽、隔爆水袋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并经国家质检部门检验合格。 2、隔爆水棚应设在直线巷道内,与巷道的交叉口、转弯处的距离要保持50―70m,与风门的距离大于25m。隔爆水棚必须按规定进行安设,实行

挂牌专人管理,隔爆水棚的说明牌要标明安设地点、水棚类型、棚区长度、巷道断面、水槽(袋)数量、水槽(袋)容量、设计水量、实际水量、管理单位、管理人员。 3、水棚按布置方式分为集中式与分散式两种。采掘工作面的集中式隔爆水棚要及时移动,保持首列水棚距工作面的距离在60—200米范围。集中式水棚排间距为1.2米,集中式水棚的用水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不得小于如下值:主要隔爆水棚400L/m2,辅助隔爆水棚200L/m2。分散式隔爆水棚只能用作辅助隔爆水棚,首列分散式水棚与工作面距离保持30-60米。分散式分棚沿巷道分散布置,两个袋组的间距为10-30m,分散式的棚区长度不小于200m,分散式水袋棚的水量按棚区所占巷道空间体积计算;不少于1.2L/m2。 4、煤巷、半煤巷掘进工作面长度小于200m时不安设。 5、水棚距离顶梁(无支架时为顶板),两帮(柱)的间隙(纵向投影)不得小于100mm,:棚组内的各排水安装高度应保持一致;棚区的巷道需要挑顶时,其断面积和形.应与其前后各20m长度的巷道保持一致。 6、水棚距各轨道高度不小于1.8米,挂钩角度为60-65度,钩长度 25mm,水槽总宽度与巷道总宽度的比例:断面小于10m2时,水槽应大于35%的断面,断面小于12m2时,水槽应大于50%的断面,断面大于12m2时,水槽应大于65%的断面。 7、水棚设专人管理,每周检查一次。发现水槽(水袋)损坏,必须及时更换,并随时补充水量,保持水量充足。

隔爆水棚的安装规定

隔爆水棚的安装规定 《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五十条规定:高瓦斯矿井煤巷掘进工作面应安设隔(抑)爆设施。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开采有煤尘爆炸危险煤层的矿井,必须有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安设隔(抑)爆设施的目的是减轻瓦斯、煤尘爆炸的灾害程度、控制灾害范围。隔(抑)爆设施主要有被动式的隔爆水棚或岩粉棚,由于煤矿井下因湿度大,且岩粉棚采用的是嵌入式安装,所以在煤矿中使用较少。事业部下属矿井目前全部采用水棚,为便于矿井具体正确安设、使用水棚设施,特制定隔爆水棚安装、使用规定。 1、隔爆水棚分为主要隔爆水棚和辅助隔爆水棚。主要隔爆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30米,辅助隔爆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20米。l、主要隔爆水棚应在下列巷道设置: a)矿井两翼与井筒向联通的主要大巷; b)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和回风巷; c)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 辅助隔爆水棚应在下列巷道中设置: a)采煤工作面进风、回风巷道;b)采区内的煤和半煤巷掘进巷道; c)采取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它巷道。 水棚包括水槽棚和水袋棚。使用的水槽、水袋必须符合MT157《煤矿用隔爆水槽、隔爆水袋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并经国家质检部门检验合格。 2、隔爆水棚应设在直线巷道内,与巷道的交叉口、转弯处的距离要保持50―70m,与风门的距离大于25m。隔爆水棚必须按规定进行安

设,实行挂牌专人管理,隔爆水棚的说明牌要标明安设地点、水棚类型、棚区长度、巷道断面、水槽(袋)数量、水槽(袋)容量、设计水量、实际水量、管理单位、管理人员。 3、水棚按布置方式分为集中式与分散式两种。采掘工作面的集中式隔爆水棚要及时移动,保持首列水棚距工作面的距离在60—200米范围。集中式水棚排间距为1.2米,集中式水棚的用水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不得小于如下值:主要隔爆水棚400L/m2,辅助隔爆水棚200L/m2。分散式隔爆水棚只能用作辅助隔爆水棚,首列分散式水棚与工作面距离保持30-60米。分散式分棚沿巷道分散布置,两个袋组的间距为10-30m,分散式的棚区长度不小于200m,分散式水袋棚的水量按棚区所占巷道空间体积计算;不少于1.2L/m2。 4、煤巷、半煤巷掘进工作面长度小于200m时不安设。 5、水棚距离顶梁(无支架时为顶板),两帮(柱)的间隙(纵向投影)不得小于100mm,:棚组内的各排水安装高度应保持一致;棚区的巷道需要挑顶时,其断面积和形.应与其前后各20m长度的巷道保持一致。 6、水棚距各轨道高度不小于1.8米,挂钩角度为60-65度,钩长度25mm,水槽总宽度与巷道总宽度的比例:断面小于10m2时,水槽应大于35%的断面,断面小于12m2时,水槽应大于50%的断面,断面大于12m2时,水槽应大于65%的断面。

隔爆水棚管理规定

隔爆水袋安装使用管理规定 水袋棚是煤矿主要的隔爆设施,也是目前矿井普遍采用的隔爆方式,为了规范水袋棚的安装和使用,确保水袋棚真正发挥作用,根据水袋棚的安装技术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安装地点 主要水袋棚(或称重型水袋棚)。隔绝矿井两翼、相邻的采区或相邻的煤层,防止一翼、采区或煤层内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传播到另一翼、采区或煤层,具体安设在主要运输大巷、石门、集中运输巷和回风巷等。 辅助水袋棚(或称轻型水袋棚)。隔绝采掘工作面,防止采掘工作面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传播到其它采掘工作面,具体安设在回采工作面的进、回风巷、掘进工作面等 安装结构和方式 水袋棚由水袋和水袋安装架组成。水袋安装架由两根互相平行的承重梁组成,两根承重梁应采用刚性材料制造,并避免在吊挂水袋后发生向下弯曲变形。两根承重梁之间的净间距应比水袋宽度大40mm 水袋挂钩相向固定在两面根承重梁上,挂钩受水平力作用不能产生沿力方向的自由摆动。同一梁上相邻两挂钩间的距离等于水袋同一边上两吊环的孔中心距。挂钩角600±50,钩角呈圆弧形,钩尖长20~25mm。制作挂钩的材料用直径4~8mm的圆钢或8号铅丝。两根安装水袋的承重梁固定在侧帮支柱或顶梁锚杆上及接近顶板的两根纵向托梁上。承重梁与巷道轴向保持垂直或平行,挂钩与巷道轴向平行,

钩尖向水袋内侧相向布置。水袋宽面与巷道轴向平行。 安设要求 (一)、一般应采用集中式或分散式布置方式 集中式水袋棚。 分散式布置。 (二)、总水量和棚区长度 主要水袋棚用水量按巷道断面积400L/m2计算;辅助水袋棚按巷道断面积200L/m2计算;分散式水袋棚按水袋棚区所占巷道空间1.2L/m3计算。 集中式水袋棚,棚区长度不得小于20m,两列水袋棚的净间距不得小于1.2m,不得大于3m,首列水袋棚距工作面口不得小于60m (极特殊情况不应小于40m),不得大于150m。 (三)、设置位置 1、水袋应设置在直线巷道内,水袋棚安设区前后至少15m长的巷道的断面应与棚区巷道断面保持一致。 2、水袋在同一安装架上,可沿巷道宽度均匀布置,也可安装在巷道的一侧或两侧,但必须满足以下原则: 3、在断面小于7m2巷道内,水袋外边缘与巷帮(或支柱)的最大间距、水袋与水袋之间的最大间距不得大于1.5m。在巷道断面大于7m2的巷道内,水袋外边缘与巷帮(或支柱)的最大间距、水袋与水袋之间的最大间距不得大于1.2m。 4、水袋与巷帮、顶板(顶梁)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10cm。 5、水袋底部至顶板(顶梁)的垂直距离不得大于1.6m,至巷道轨面的垂直距离不得大于2.6m。

隔爆水棚安装要求

隔爆水棚的安装要求 1、隔爆水棚分为主要隔爆水棚和辅助隔爆水棚。主要隔爆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30米,辅助隔爆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20米。 主要隔爆水棚应在下列巷道设置:a)矿井两翼与井筒向联通的主要大巷;b)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和回风巷;c)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 辅助隔爆水棚应在下列巷道中设置:a)采煤工作面进风、回风巷道;b)采区内的煤和半煤巷掘进巷道;c)采取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它巷道。 水棚包括水槽棚和水袋棚。使用的水槽、水袋必须符合MT157《煤矿用隔爆水槽、隔爆水袋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并经国家质检部门检验合格。 2、隔爆水棚应设在直线巷道内,与巷道的交叉口、转弯处的距离要保持50―70m,与风门的距离大于25m。隔爆水棚必须按规定进行安设,实行挂牌专人管理,隔爆水棚的说明牌要标明安设地点、水棚类型、棚区长度、巷道断面、水槽(袋)数量、水槽(袋)容量、设计水量、实际水量、管理单位、管理人员 3、水棚按布置方式分为集中式与分散式两种。采掘工作面的集中式隔爆水棚要及时移动,保持首列水棚距工作面的距离在60—200米范围。集中式水棚排间距为1.2米,集中式水棚的用水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不得小于如下值:主要隔爆水棚400L/m2,辅助隔爆水棚200L/m2。 分散式隔爆水棚只能用作辅助隔爆水棚,首列分散式水棚与工作面距离保持30-60米。分散式分棚沿巷道分散布置,两个袋组的间

距为10-30m,分散式的棚区长度不小于200m,分散式水袋棚的水量按棚区所占巷道空间体积计算;不少于1.2L/m2。 4、煤巷、半煤巷掘进工作面长度小于200m时不安设。 5、水棚距离顶梁(无支架时为顶板),两帮(柱)的间隙(纵向投影)不得小于100mm,:棚组内的各排水安装高度应保持一致;棚区的巷道需要挑顶时,其断面积和形.应与其前后各20m长度的巷道保持一致。 6、水棚距各轨道高度不小于1.8米,挂钩角度为60-65度,钩长度25mm,水槽总宽度与巷道总宽度的比例:断面小于10m2时,水槽应大于35%的断面,断面小于12m2时,水槽应大于50%的断面,断面大于12m2时,水槽应大于65%的断面。 7、水棚设专人管理,每周检查一次。发现水槽(水袋)损坏,必须及时更换,并随时补充水量,保持水量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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