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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品牌管理制度及职责

集团品牌管理制度及职责
集团品牌管理制度及职责

集团品牌管理制度

品牌管理内容界定

? 2.1 为集团决策层及时提供品牌信息;

? 2.2 研究及收集竞争品牌的特点与竞争战略;包括市场发展趋势及品牌建设及发展规划;

? 2.3 监控集团品牌运营及公司品牌(商标)授权、使用标准; ?2.4 公司标准的制定、使用;包括产品包装的设计、各类宣传物料的设计、制作等。包括广告创意、制作、媒体发布执行;

?2.5公关与危机处理;包括政府接待的组织、新闻发言人、公共关系策略;品牌知识培训;处理品牌纠纷,危机公关,重大事件的营销策划;

?2.6 整合营销传播策略与计划,以及项目或产品的市场容量、定位、属性及前景分析;

?2.7营销方式,传播方式及广告媒体的调查分析及效果评测与改进;

? 2.8 监督各子公司或项目公司品牌与产品推广所有对外、对内的传播内容和传播方式(电视、报纸、网站、杂志、户外大牌、新闻发布会、接受记者采访、终端主题性品牌推广活动、主题性品牌联合促销等地面主题推广活动等)

品牌推广流程

4.1 品牌推广总体要求

品牌推广方案应在充分调研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市场结合形势,反复酝酿后提出,最终方案由分管副总裁或总裁批准后,方可执行。

4.2 品牌推广审批流程及权限

4.3 具体要求

(1) 需求部门上报品牌宣传需求或提案均使用集团统一签呈格式,申报时须写明宣传目的、时间、范围、费用。(2)子公司或项目公司需求部门申报由所在子公司或项目公司总经理审批需求宣传申请或方案,符合条件的报集团品牌董事会办公室审核或备案。

(3)集团品牌综合管理部仔细检查需求报告或方案,合理评估规范性和可行性,包括宣传方式、时间、费用等。

(4)需上报总裁室审批的,由分管副总裁综合各方意见,做出相应审批后予以实施;需上报总裁批准的则报总裁批准后实施。

(5) 为了规避对外宣传的法律纠纷,所有对外的广告宣传稿件的

文字、产品主题海报的文字、其他对外宣传品的文字涉及到版权法律方面的均需要经董事会办公室审核或备案后方可执行。

(6)所有涉及对外宣传合作的单位和项目,原则上一律采用公开招投标的方式产生,并上报相关领导审核。

(7)商业宣传:讲求明显的经济效益,应整合有限的广告费用,有的放矢,综合分析,选择适合企业宣传和定位的方式和媒体。如一些行业主流媒体和地方权威媒体等。

(8)企业形象宣传:旨在提高企业知名度和美誉度,此类宣传以企业品牌宣传或企业文化宣传居多。如企业专题片、比赛活动等。

(9) 新项目上市推广,旨在提高项目的认知度,激发目标消费群的购买欲望。

(10)应急宣传:迅速抓住社会性突发事件,制定应急宣传计划,比如对社会上有影响力的天灾人祸进行援助、处理企业相关危机活动等。

(11) 公益宣传:旨在提高集团的美誉度,企业一般可借助参与这些活动达到宣传企业的效果。如为政府及相关社团倡导社会文明新风,扶贫济困等组织的一些公益活动。

4.4 管理流程

4.5 对外品牌宣传和推广管理流程

综合办相关部门设计制作公司

品牌管理评价与维护

5.1 综合管理部协同各职能部门、项目公司及子公司搜集相关

信息:国家商标局品牌名录、生产企业重组改制等情况、

品牌整合方向、生产企业投放策略、市场反映、产品质量、客户需求、销售情况等。

5.2综合管理部按照综合测评方案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录入

品牌档案。

5.3 各职能部门、项目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品牌管理策略,调整品牌管理计划和市场投放布局与节奏。

5.4 综合管理部协同各职能部门、项目公司及子公司基于市场反馈对于各品牌的评价,传递给品牌管理部门,制定年度

品牌培育、维护方案,并落实责任。

?6.品牌宣传方案的制定落实和要求

6.1 对于重点打造品牌,每年拿出其销售额的0.5%—1%置入

相关品牌管理部门预算之内,作为品牌推广费用。

6.2 综合管理部协助协同各职能部门、项目公司及子公司应在

每年预算期间将该部门当年的宣传总结及下一年的宣传计

划和费用预算报备集团品牌管理部。

6.3 集团品牌董事会办公室、职能部门、项目公司及子公司根

据各需求部门提交的材料,综合考评,并于每年预算期间

提交企业当年宣传效果分析报告及下一年度宣传计划和费用预算报相关领导审批。

6.4 职能部门、项目公司及子公司每季度应编制宣传实施计划和费用预算,集团品牌管理部追踪和督导实施效果。

6.5需求部门应同时跟踪宣传实施效果,并将相关信息反馈品

牌管理部门,品牌管理部门应及时汇总分析各方意见,并决定是否调整宣传策略。

?7、奖惩制度

7.1 为更好地激励或规范品牌管理人员的品牌管理工作,特制

定奖惩制度,此制度适用集团全体品牌管理体系人员。

奖惩种类:奖惩分行政、经济两类。

行政奖励包括表扬、记功、记大功、升职或晋级,经济奖

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

行政处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除名,经济处罚包

括降薪、罚款、扣发奖金。

7.2 惩罚条件:

1、随意篡改或不认真执行经集团品牌董事会办公室审核后的识别系统应用规范;

2、对外宣传物料(含宣传单页、画册、网站、户外广告

等),因出现文字或画面错误而造成集团、集团各职

能部门、子公司或项目公司经济损失的;

3、各集团各职能部门、子公司或项目公司品牌宣传须由集团品牌董事会办公室审核的事项,在未审核通过

或未经审核的情况下,擅自发布的;

4、违法犯罪,触犯刑律者;

5、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谋取非法利益,致使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

6、贪污挪用公款或盗窃、蓄意损害公司或他人财物者;

7、泄漏品牌管理和品牌发展活动机密者;

8、管理和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损失者;

9、遗失品牌管理重要文件、物件和工具者;

10、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品牌培训课程者;

11、发现损害公司品牌利益,听之任之者;

12、其他违章的行为或不适当行为者。

7.3奖惩相关规定

1、行政奖励和经济奖励可同时执行,行政处罚和经济处

罚可同时执行,奖惩轻重酌情而定。

2、获奖励的员工在以下情况发生时,将作为优先考虑对

象:( 1 )参加公司举行或参与的各种社会活动;

(2)学习培训机会;( 3 )职务晋升、加薪;( 4 )

公司高层领导年终接见;

3、一年内功过相当可抵消,但前功不能抵后过。可相互

抵消的功过如下:(1) 大过一次与大功一次;(2)

记过一次与记功一次;(3) 警告一次与表扬一次;

4、表扬三次等于记功一次,记功三次等于大功一次 ,记

过三次等于大过一次。

8.附则

8.1本制度修订稿的最终解释权归集团董事会办公室所有。

8.2 本制度修订稿自2011年**月**日起试实行,试行后如无

修正通告即转为正式执行文件。

8.3 本制度修订稿正式执行后,如遇与本制度有抵触的,一律以本制度为主。

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2011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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