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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基于中海油康菲渤海漏油事故的案例研究

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基于中海油康菲渤海漏油事故的案例研究
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基于中海油康菲渤海漏油事故的案例研究

康菲漏油事件分析

康菲漏油事件分析 一、行政处罚关于环境污染的相关条例《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中规定: 第十二条【责令改正形式】根据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行政命令的具体形式有: (一)责令停止建设;(二)责令停止试生产;(三)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四)责令限期建设配套设施;(五)责令重新安装使用;(六)责令限期拆除;(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八)责令限期治理; (九)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设定的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行政命令的其他具体形式。 第二十四条【紧急案件先行调查取证】对需要立即查处的环境违法行为,可以先行调查取证,并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和补办立案手续。 二、行政处罚关于环境污染的处罚依据内容:康菲公司在蓬莱19-3油田勘探开发作业过程中,违反了《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2011年9月1日国家海洋局对康菲公司做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康菲公司接受并于9月9日缴纳罚款。 2、法律依据 (1)罚款依据——《海洋环境保护法》 第七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法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依照本法规定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四)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海洋环境污染事故,不立即采取处理措施的。……有前款第(四)项行为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依照本法规定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予以警告,或者处以罚款:……(二)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不按照规定报告的;……有前款第(二)项行为的,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珊瑚礁、红树林等海洋生态系统及海洋水产资源、海洋保护区破坏的,由依照本法规定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和采取补救措施,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其违法所得。” 第八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进行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活动,造成海洋环境污染的,由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康菲漏油事件的多项责任: ——渤海石油污染的相关法律责任分析 ●中海油和康菲中国应当共同承担四项行政法律责任。●中海油和康菲中国应当对自己造 成的危害,不论其是否有过错,承担排除危害和赔偿损失的民事法律责任。而且,这个责任的承担不以排放是否超标为法律前提。●渔民只要拿出证据证明自己受到了损失、受到多少损失以及他们怀疑或者指定的污染者即可,没有义务就致害行为与自己的受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予以举证。●致害者可以与国家海洋局以及受害的渔民共同协商,推举一家共同信赖的环境污染损害鉴定机构。●应提高行政罚款的限度、引进治安拘留制度。 ●中海油第八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进行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活动,造成海洋环境污 染的,由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康菲漏油事件的多项责任: ●——渤海石油污染的相关法律责任分析

环境侵权能否适用惩罚性赔偿_以渤海湾溢油事件为例

2012年6月海峡法学Jun.2012 第2期(总第52期)Cross-strait Legal Science No.2 (Sum NO.52) 环境侵权能否适用惩罚性赔偿? ——以渤海湾溢油事件为例 兰家丽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江苏苏州 215006) 摘 要:现行法律在解决渤海溢油环境污染侵权中存在着对康菲石油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低、对因溢油事故遭受损害而提起赔偿诉讼的主体资格有着严格的限制等问题。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可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惩罚性赔偿通过加重环境不法行为人的赔偿责任,制裁和遏制了环境侵权中不法行为人本人及他人类似行为的发生;其具有的私人诉讼机制,不仅有利于环境法治的社会化,还有利于环境行政执法效率的提高。 关键词:环境侵权; 惩罚性赔偿; 渤海湾溢油; 法律适用 中图分类号:D922.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8557(2012)02-0035-05 一、引言 2011年6月蓬莱19-3油田发生溢油事故,导致3345桶原油及钻探泥浆泄漏进入附近海域,致使污染海洋面积6200平方公里,其中劣四类水质海面超过870平方公里,[1]对渤海湾造成了严重甚至是毁灭性的海洋污染。该起事故不仅给渤海湾渔业等养殖业造成了重大损失,也因海洋环境污染侵权索赔应适用的法律问题在学术界引起了激烈的争论:针对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菲石油)溢油造成的海洋环境污染如何适用法律?适用1992年制定的《海洋环境保护法》第85条和第91条的规定能否达到惩罚和遏制此类严重海洋环境污染行为的目的?类似的环境侵权损害赔偿能否适用惩罚性赔偿? 二、现行法律在解决蓬莱溢油侵权中存在的问题 针对康菲石油的违法行为,我国监管部门对其处罚所适用的法律法规主要有1992年《海洋环境保护法》、2007年国家海洋局发布的《海洋溢油生态损害评估技术导则》、《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但在具体适用法律中存在很多的问题,如现行法律的规定过于原则没有可操作性、处罚力度过轻、提起损害赔偿诉讼的主体资格问题、海洋环境生态损害赔偿无法可依等。笔者主要就处罚额和提起赔偿诉讼的主体资格问题展开探讨。 【收稿日期】2012-03-12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课题(10zd&045) 【作者简介】兰家丽(1985-),女,安徽六安人,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环境法研究中心研究人员。

中海油风险管理报告

一、中国海洋石油公司背景介绍(建大纲)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简称中海油)是中国最大的国家石油公司之一,是中国最大的海上油气生产商,负责在中国海域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及天然气资源。公司成立于1982年,注册资本949亿元人民币,总部位于北京,现有员工6.85万人。自成立以来作为综合性能源集团,中海油一直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由一家单纯从事油气开采的纯上游公司,发展成为主业突出、产业链完整的综合型企业集团。形成了上上游(油气勘探开发生产及销售)、中下游(天然气及发电、化工、炼化、化肥)、专业技术服务(油田服务、海油服务、综合服务)、金融服务以及新能源等产业板块。近年来,通过改革重组、资本运营、海外并购、上下游一体化等战略的成功实施,企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综合竞争实力不断增强,逐渐树立起精干高效的国际石油公司形象。 中海油业务纵览: 一、油气勘探开发 中海油为中国最大之海上石油及天然气生产商,亦为全球最大独立油气勘探及生产集团之一,主要业务为勘探、开发、生产及销售石油和天然气。目前,中海油在中国海上拥有四个主要产油地区:渤海湾、南海西部、南海东部和东海。中海油是印度尼西亚最大的海上原油生产商之一,同时,中海油还在尼日利亚、澳大利亚和其他国家拥有上游资产。公司突出主业、合理控制作业成本、强化基础管理,积极履行了对国家和社会的油气保障责任。油气业务充分发挥了主业引领作用,有力带动了全集团的发展。 二、天然气及发电 天然气作为清洁能源深受人们的青睐,它带给人类洁净的环境和高品质的生活。中国海油把开发利用天然气作为重要发展战略,在积极勘探开发海上天然气的同时,率先引进液化

天然气(LNG),并通过沿海几大LNG项目的建设,带动了中国LNG产业的蓬勃发展,为调整能源结构,保障能源供应安全,促进沿海地区经济与环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气电集团”)是中国海油的全资子公司,于2008年4月25日注册成立,目前主营业务包括:石油天然气(含液化天然气)、油气化工有关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咨询;石油天然气(含液化天然气)工程设计、开发、管理、维护和运营有关的承包服务;石油天然气及其副产品的加工、储运、利用和销售;石油天然气管网建设、管理和运营;电力开发、生产、供应及相关承包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咨询;自营和代理液化天然气及油气相关产品、相关设备和技术及劳务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研究、开发、利用及相关业务等。气电集团以液化天然气及相关业务为核心,以现有接收站和管网为基础,积极建设中国沿海天然气大动脉,投资燃气发电、城市燃气、汽车加气等相关行业,形成了完善的LNG产业链条;同时,积极开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研究、开发、利用及相关业务。 三、煤气层 中国海油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煤层气产业,努力打造新的增长点。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对外简称“中联公司”)是1996年经国务院批准组建,主要从事煤层气资源勘探、开发、输送、销售和利用的国家煤层气专业公司,在国家计划中实行单列,并享有对外合作进行煤层气勘探、开发、生产的专营权,拥有国家气体勘察甲级资质。目前中联公司是中国海油与中煤集团各持50%股份的均股公司,由中国海油行使经营管理权。 中联公司是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发起者和牵头单位之一,公司承担的沁南煤层气开发利用高技术产业示范工程,是我国煤层气实现产业化的重要标志,获得国家发改委授牌“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 四、专业服务和综合服务 中国海油拥有围绕海洋石油勘探开发作业需要的、门类齐全的专业技术服务体系,旗下的三家公司——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中海油服)、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海油工程)、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海油发展)有能力提供海上石油勘探、开发、生产全过程的服务。 三家公司以高质量、高技术、高效率的服务,在业内形成了自身的品牌,同时也形成了中国海油特殊的竞争能力。 五、炼油化工销售贸易 以油气勘探开发为龙头,中国海油逐步建立和完善上中下游产业链和价值链,着眼自身资源条件发展关联产业及优势产品,开辟价值蓝海,实现资源增值。炼化销售及化肥板块是油气业务的补充和拓展,是支撑主业实现价值增值的重要环节。 六、新能源

康菲漏油事件回放

康菲漏油事件回放 发生溢油事故的蓬莱19—3油田是我国最大的海上油气田,是中国海洋石 油总公司与美国康菲石油中国公司在渤海海域合作勘探发现的油田,年产量约占渤海原油产量的1/5。 据中海油方面的信息,溢油事故包含连续两次平台事故:6月4日,由康菲中国任作业者的蓬莱19—3油田B平台附近的海床出现原油渗漏;6月17日,该油田C平台一口在钻井发生小型井涌,导致溢油发生。6月4日当天,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接到康菲中国报告后立即责成其进行排查。但此后B、C平台附近海域仍持续有油花溢出。7月13日,国家海洋局决定停止蓬莱19—3油田B、C平台的油气生产作业活动,要求康菲中国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彻底排查并切断溢油源,彻底消除再次发生溢油的风险。7月20日、29日,国家海洋局先后两次责成康菲中国于8月31日前完成B平台附近溢油源封堵、清理完毕C平台泄漏的海底油污,并组织力量对已漂至岸滩的溢油进行回收清理。8月31日当天,康菲中国向国家海洋局提交了一份厚达上千页的报告。9月2日,经七部委组成的溢油事故联合调查组一致审议通过,国家海洋局认定康菲公司在8月31日前没有完成“两个彻底”——彻底排查溢油风险点、彻底封堵溢油源,并责令蓬莱19—3油田全油田“三停”,即停注、停钻、停产。与此同时,国家海洋局将代表国家对康菲公司提出生态索赔。截至9月中旬,溢油事故累计造成5500多平方公里海水污染,给渤海海洋生态和渔业生产造成 严重影响。 针对为什么一个月才公布作出的回答: 从事故初始的6月4日到发布事故通报的7月5日,长达一个月之久的信息“真空”让公众颇有疑惑。对此,李晓明说:“事故发生后,海洋管理部门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第一时间将监测结果通报了国家应急管理机构、国务院有关管理部门,

中招考试说明解密预测(四)化学试题(含答案详解)

中招考试说明解密预测试卷 化学(四) 注意事项: 1.本试卷共4页,满分50分,考试时间50分钟。请用钢笔或圆珠笔直接答在试卷上。 2.答卷前将密封线内的项目填写清楚。 题号一二三四总分 分数 相对原子质量H-1 C-12 O-16 Al-27 Ca-40 Fe-56 Cu-64 Ag-108 一、选择题(本题包括10个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化学使世界丰富多彩。下列变化中属于化学变化 ....的是【】 A.活性炭放进冰箱内除去异味 B.分离空气制氧气 C.石油分馏 D.光合作用 B.生活中通过煮沸水可以降低水的硬度 C.地球上的淡水资源是非常丰富的 D.硬水和软水可以用肥皂水鉴别 3.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化学实验深深地吸引了我们每一个同学。下列装置或操作能达到实验目的的是【】 A.稀释浓硫酸 B.探究燃烧的三个条件 C.测定空气中氧气的含量 D.探究CO2的性质 4.物质的性质决定其用途。下列物质的用途中,主要利用其化学性质的是【】 A.石墨棒作干电池电极 B.汽油可用于擦拭衣物上的油污 C.用氮气作食品包装袋的填充气 D.铜用于制造导线 5.处于青春期的中学生只有每天摄入足量的蛋白质才能健康成长,丙氨酸是形成蛋白质的一种氨基酸。下列有关氨基酸(C3H7O2N)的叙述正确的是【】得分评卷人

A. 每个分子有四种元素组成 B.碳、氢两种元素的质量比为3:7 C.由碳原子、氢分子、氧分子和氮原子构成 D.氢元素的质量分数最小 6.食品安全问题被广大人民群众关注。下列做法不会损害人体健康的是【】A.用含小 苏打的发酵粉焙制糕点 B.在猪肉中加入大量的牛肉膏(一种添加剂),让猪肉有牛肉的口感 C.向浑浊的井水中加入大量明矾以使其澄清 D.向洗涤剂中加磷酸钠等物质以增强去污能力 7.逻辑推理是化学学习中常用的思维方法。以下推理正确的是【】 A.碳酸盐与盐酸反应放出气体,所以与盐酸反应放出气体的物质一定是碳酸盐 B.化合物都是由不同种元素组成的,所以不同元素组成的纯净物一定是化合物 C.酸与碱反应生成盐和水,所以生成盐和水的反应一定是酸与碱的反应 D.燃烧伴有发光、放热现象,所以有发光、放热现象就一定是燃烧 8.加入盐酸后,下列变化能一步实现的是【】 ①Fe→FeCl3②CaCO3→CaCl2③Fe2O3→FeCl2 ④Cu(OH)2→CuCl2 A.①② B.①③ C.③④ D.②④ 9.下列各组中的物质充分混合后,所得溶液的质量比反应前溶液的总质量减少的是【】 A.铁和硫酸铜溶液 B.氢氧化钠固体与稀硫酸 C.氯化钠溶液和稀盐酸 D.铁片浸入稀硫酸中 10.“”表示H原子,“○”表示Cl原子,一化学反应的微观示意图如图所示。下列有关说法中正确的是【】 A.反应涉及两种单质和两种化合物 B.反应前后分子种类不变 C.“”表示氢分子 D.反应可表示为:H2 +Cl2 == HCl 得分评卷人 二、填空题(本题包括6个小题,每空1分,共16分) 11.生活中处处充满了化学,化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请选择适当的物质用化学式或化学方程式填空。

环境侵权——康菲石油事件

环境侵权——康菲石油事件 G2******* 法硕(法学) 何江文 浅析环境侵权案件 ——从康菲石油漏油事件说开去 2011年6月渤海湾蓬莱19,3油田作业区B平台、C平台先后发生两起溢油事故,蓬莱19,3油田是康菲和中海油的合作开发油田,康菲公司拥有49%的权益,中海油拥有51%的权益。这起事件巨大的环境代价、康菲公司与中石油的合作关系以及无以言计的经济损失让这起案件引起了公众广泛的关注。在这里,我简要从民法环境侵权方面进行简要分析。 一、环境侵权概述 1,环境侵权的概念 环境侵权行为是随着环境问题的出现而产生的,早期的社会的环境问题主要是一些零星的、小规模的生态破坏,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并不构成实质性威胁,因此,有关的法律规定也很不发达。但是,产业革命以来,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现代意义的环境问题,特别是环境污染也相伴而生,与此相关的权益侵害现象也更为严重和频繁。环境侵权这一概念早为英美法学家提出并使用,但他们并未对其进行严格界定。目前,对环境侵权称为“公害”,制定了《公害对策基本法》;英美国家一般称为“妨害”,美国法律协会所编《侵权法重述》将妨害分为公共妨害和私人妨害;而德国、法国则单纯从司法角度将环境侵权称为“干扰侵害”或“邻近妨害”。而在我国,法律上同时使用了多种形式不同但含义相近的表达方式。 环境侵权行为迥异于一般的侵权行为,其应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征:(1)环境侵权行为主体的复数性和不平等性。平等性是民事主体的显著特征,且一般侵权行为

基本上属于“个人损害”,由单一主体实施。然而,在环境侵权这一新型的现代社会权益侵害现象中,行为主体具有明显的不平等性。在环境侵害的过程中,单一主体的排污行为或其他排污行为可以构成环境侵权,但在大多数情况下,构成侵权的往往是多数侵权主体所为,是由其合力造成的,并且多个侵权主体间往往不存在共同的故意或过失。另外在环境侵权中,环境侵权者往往是经济实力雄厚的企业,而受害者往往是欠缺抵抗力的一般公民。双方实力地位相差悬殊,无平等权可言。因此在环境侵权行为中传统民法中的法律关心主系双方的平等性无从谈起,使受害者由于自身的信息、知识的缺失,很难证明加害者的过失。(2)环境侵权行为的复杂性、广泛性。环境侵害行为,包括污染行为和破坏行为,而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又有更多的具体表现形式。环境侵权侵害的往往是不特定的对象,其影响范围大、地域广,受害的生命个体数量多,其侵害的民事权益种类也是多种多样。环境侵权往往侵害多数人的生命、身体、健康、财产及其他各种生活上的利益。面对如此广泛的具有不同性质的侵害对象进行公平、有效的救济,)环境侵权行为方式的间接性。环境损害发生是现代侵权法必须解决的问题。(3 的过程很复杂,具体侵权行为可以分成直接侵权行为和间接侵权行为。一般侵权行为多属于直接侵权行为,即行为人的行为直接作用于受害人。然而在环境侵权行为中,环境损害发生的过程很复杂,具有间接性。污染物质往往并不直接发生损害,而常在经过转化、代谢、富集等各种反应和作用后,才造成损害结果;加害人的行为也往往表现为先作用于环境,然后再由环境作用于人。并且,在环境损害形成的过程中,有时单一的排污行为或环境开发行为并不会造成环境损害,必须是众多的侵权行为参合在一起才能最终形成环境损害。(4)环境侵害行为过程的缓慢性。在一般侵权行为中,行为人停止实施侵权行为,侵害立即停止。而在环境侵权行为中由于侵害是经过多种因素的复合累积后,逐渐形成并显现出来的,因而其造

渤海湾漏油事故概况及评论

渤海湾漏油事故概况及评论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渤海湾溢油事件主要概况及最新进展,并由此阐述了隐藏在事件背后的一些社会问题。笔者同时对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方康菲与中海油进行了谴责,并相应作了一些个人评论。 前言 渤海湾蓬莱19-3油田于6月4日发生漏油事故,这一事故自发生以来就备受公众关注,中海油和康菲更是站在舆论的风口浪尖上。到现在为止,渤海湾漏油事故已经过去三个多月了,事故造成840平方公里的海水降至劣四类,这次事故可谓深深地刺痛了国人的心。下面首先让我们看一下这次事故的概况。 事故概况 日 期 事件节点 6月21日 微博首次出现关于此次渗油的消息,该条微博疑为中海油内部人士所发,内容是“渤海油田有两个油井发生漏油事故已经两天了,希望能控制,不要污染。”多家媒体此后联系中海油集团公司新闻处及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部,均未获得回复。 7月1日 中海油首次正式作出回应:据美国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康菲中国)报告,由该公司任作业者的蓬莱19-3油田于6月上、中旬发生渗漏,附近海面出现油膜,目前渗漏点已经得到控制。 7月3日 据中海油内部人士7月3日透露,中海油渤海湾一油田发生漏油事故已基本处理完毕,由于泄露范围比较小,只涉及200平米左右,对事故海域及相关环境影响较小。没有人员受伤,没有任何关于野生生物、渔业或航运不利影响的报告。 7月5日 国家海洋局7月5日通报中海油6月4日漏油事故,漏油致840平方公里海域水质被污染,对周边海域造成危害,目前已对涉事公司立案。 7月康菲石油公司首度披露事故数据,溢油量达1500桶。以1吨石油约等于7.3桶计算,漏油量

14日约205吨。 7月 16日 莱19-3漏油事故海域出现赤潮,长约2海里。 7月30日 记者从国家海洋局获悉:国家海洋局下发通知,责成康菲公司限期彻底排查溢油风险点、彻底封堵溢油源、加快溢油污染处置。其中,要求其要尽快确定并封堵B平台附近溢油源,同时抓紧时间将C平台泄漏的海底油污清理完毕,上述工作应在今年8月31日前完成。 8月12日 中海油除协助并督促康菲公司做好蓬莱19—3溢油处置相关工作外,还将从三个方面着手对事故进行反思。 8月13日 康菲公司表示,在蓬莱19-3油田C平台周边海底进行潜水探查时,发现还有剩余的来自6月17日井涌事故所溢出的矿物油油基泥浆,这使得矿物油油基泥浆溢出总量增加到400立方米(2500桶),远超此前240立方米(1500桶)的预期。 8月20日 为彻底查明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原因,对事故造成的影响和损失进行全面认真的调查评估,国家海洋局牵头联合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安监总局、国家能源局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 8月31日 国家海洋局局长刘赐贵表示:“8月31日康菲如果实现不了两个彻底,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措施,这种措施一定会比过去的更加严厉。在中国的海洋,我们不允许任何企业、任何方面对它肆意地进行损害。” 9月2日:国家海洋局认定康菲公司两个彻底没有完成,责令蓬莱19-3全油田停注,停钻,停产作业。 个人评论 我想,这次漏油事故可谓深深地刺痛了国人的心。我们为康菲傲慢的态度感到愤怒,为国家海洋局的不作为以及中海油推脱责任感到遗憾,更重要的是我们为大面积的海域被污染感到悲痛。这可是我们宝贵的海洋领土啊,就这样被一个外国石油公司任意开采,随意践踏,如果我们还能对此事淡然处之,又有何尊严去谈可持续发展,又有何颜面将这样被严重污染的海域交给子孙后代? 现在网上对康菲石油公司声讨得比较多,认为康菲在事故处理过

海上石油钻井平台溢油应急处理

海上石油钻井平台溢油应急处理 摘要:近几年来,随着我国海上石油钻井平台的数量不断增加,溢油事故的风险也不断提高。2014年国家海洋局制定了《国家海洋局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溢油应急预案》,完善了我国应对海上石油钻井平台溢油事故的应急处置程序,康菲溢油事故与墨西哥湾溢油事件也为我们研究海上石油钻井平台溢油的应急处置提供宝贵的经验。 关键词:海上石油钻井平台;溢油;应急处置;康菲溢油事故;墨西哥湾溢油事件 Oil spill emergency treatment of offshore oil drilling platform Abstract:In recent years, with the increase of the number of offshore oil drilling platforms, the risk of oil spill accidents is also increasing. In 2014 the State Oceanic Administration formulated the spilled oil emergency plan of National Maritime Bureau of petroleum exploration and development , which improve our response to offshore oil drilling platform spilled oil accident emergency response procedures and ConocoPhillips oil spill in the Gulf of Mexico oil spill for our study of offshore oil drilling platform of oil spill emergency response provides valuable experience. Key words:offshore oil drilling platforms; f oil spill; emergency disposal; ConocoPhillips oil spil;; Oil spill in the Gulf of Mexico 引言: 近几十年来,由于现代经济对能源的强烈需求,各国陆续对本国海洋油气资源进行深度开发,海上石油钻井平台的数量不断增加。据统计,截至2014年底,全球投产的钻井平台总数836座,其中,自升式平台533座,半潜式平台190座,深水钻井船113艘,预计到2020年,全球全部出厂平台总数量将达到1056座。[1]数量如此多的钻井平台为我们带来油气资源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风险,一旦发生输油管破裂、井喷或与船舶碰撞等导致溢油,将会对海洋生态造成了严重的破坏。然而,与面对的环保压力相比,我们对溢油的应急处理能力还远远不足。 本文通过介绍我国海上石油钻井平台溢油应急的组织,分析溢油检测、污染源控制、海面溢油回收与海岸油污清理以及危机管理与媒体应对,使读者完整了解海上石油钻井平台溢油应急的整个框架,并思考改善溢油应急。 1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1 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下称“海环法”)第五条规定: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组织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评价和科学研究,负责全国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和海洋倾倒废弃物对海洋污染损害的环境保护工作。[2]第六章将海上石油勘探开发纳入到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 在2006年1月国务院发布的《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下称“国家应急预案”)更是明确指出:海上石油勘探开发溢油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由海洋部门负责。[3]预案的出台明确了海洋部门对海上石油勘探开发溢油事件的管辖。

康菲石油漏油事件

大鱼吃小鱼,油污最可惧 就在您看到这篇文字的时候,渤海湾还在漏油。 8月22日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承认,在蓬莱19-3油田C平台北侧15米范围内发现10处海底油污渗漏点。这起在今年6月发生,瞒报半个多月才进入公众视野,直到现在还未平息的漏油事故吸引了太多关注,而因为这起严重漏油而声名狼藉的康菲公司还在“不紧不慢”地弥补着这个“大篓子”。 从渤海渗油的断层里“喷涌”出来的许多问题着实发人深省…… 康菲首次就漏油事故表示道歉 8月19日,一直被外界指责消极应对漏油事故的康菲石油公司发布声明,首次就持续两月之久的渤海湾漏油事故表示道歉。但康菲公司并未在声明中提到赔偿事宜。 康菲石油中国公司在声明中表示,今年6月开始发生的两起渤海湾溢油事故中,约115 立方米(约700桶)的原油渗漏到海面,以及约400立方米(约2500桶)的矿物油油基泥浆渗漏并沉积到海床。声明中称,目前导致渗油的断层已自然闭合。此外,康菲正在计划向断层的多个点灌注水泥浆以确保断层被封堵。残存在断层内的油气混合物可能偶尔会有微量冒出,但将会被集油罩收集,应将不会再有油藏液体渗到地面。 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总裁司徒瑞表示,截止8月19日,85%以上海底矿物油油基泥浆已被清理,康菲将在8月底完成所有剩余矿物油油基泥浆的清理。司徒瑞称,渤海湾海面上已经没有因此次事件造成的原油原油或已被回收、自然挥发、或已经由海水、风、海流等自然作用而降解。 康菲中国目前尚未发现对海洋生物造成影响的案例,但将继续与中国政府部门配合,并与国际专家合作,来确认此次事故是否对海洋生物或渔业造成了任何影响。 康菲石油在声明中称“对此真诚地表示歉意,并将承担其责任”,并计划向国家海洋局提交一份计划,对事件的处理措施和未来计划作出汇报。此外,还将向公众通报工作进展状况。

蓬莱19-3漏油事件及其引发的思考

蓬莱19-3漏油事件及其引发的思考 ——中国为何这般怂! 2011年6月4日至17日,中海油渤海湾蓬莱油田19-3B、C平台先后发生溢油事故,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失。据报道,污染海域从最初的200平方米到840平方公里再到最新的2.43万平方公里,已经超越了墨西哥湾漏油事故。然而至今,我们并不能完全确定漏油污染是否终止以及其日后将带来何等“后遗症”,同时,在索赔问题上要达成协议尚待时日。 渤海油田为中海油(全称“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最大的对外合作油田,合作方为美国康菲石油公司,其中中海油有51%权益。渤海油田蓬莱19-3是迄今中国目前最大的海上油田。1999年5月,康菲石油发现了这座油田,可采储量约5亿桶。2002年,渤海油田一期项目投产,日产原油1.8万桶;2008年9月二期项目投产,油田峰值产量为15万桶每天。 下面让我们一起来回顾一下该事件的发展过程。 6月4日,渤海油田B平台开始少量溢油,当日,北海分局接到中海油合作伙伴康菲石油公司报告,称发现海底溢油点,在蓬莱19-3油田海面发现少量油膜带,随即命该公司开展自查。然而,康菲对此不以为然,以为这只是小型的漏油,不会有太大影响。然而事实证明,正是这一点的疏忽才造成了日后灾难性的故事。其后几天,B平台漏油现象日趋严重。6月17日上午,C平台发生小型井底事故,康菲石油当日停止所有平台作业。到后来,从简单的漏油日益发展为井喷,彻底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 6月21日,微博最早披露了渤海油田漏油消息,这是网络上首次报道关于漏油时间的信息,时隔17天。6月30日,国家海洋局相关部门介入了事故的调查。7月5日,国家海洋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一个月前发生的蓬莱19—3油

墨西哥湾、渤海湾溢油事故处理对策 与预防机制的探索

墨西哥湾、渤海湾溢油事故处理对策 与预防机制的探索 The Gulf of Mexico, bo hai gulf oil spill prevention and treatment measures the quest of the mechanism

[摘要]墨西哥湾钻井平台爆炸沉没,引发了历史上最大的海上溢油事故,对比中国在渤海湾溢油应急响应体系,中国的国家海上溢油应急体系还不完善,只有建立国家级海上溢油应急体系及预防机制,在法律建设、组织体系、人才队伍、技术装备等各方面加强建设,才能应对海上发生的特大溢油事故。 关键词:墨西哥湾;渤海湾;溢油事故;不同社会主体对此事反应的对比;中美应急响应体系对比;启示

Abstract:the gulf of Mexico drilling platform sank explosion, causing the history of the largest offshore oil spill, compared to China in bohai bay oil spill emergency response system, China national offshore oil spill response system is not perfect, and only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national Marine oil spill response system and prevention mechanism, in the legal construction, organization system, the talented person troop, technological equipment and so on various aspects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to deal with sea of especially big oil spill accident happened. Key words:the Gulf of Mexico ;Bohai Bay;oil spill incident;Different social main body reaction to the matter of contrast ;The emergency response system contrast;inspiration

关于康菲公司渤海油田漏油事件的案例分析报告

关于康菲公司渤海油田漏油事件的案例分析报告 一、案例主角: 中海油、美国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 中海油成立于1982年,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是中国最大的国家石油公司之一,是中国最大的海上油气生产商。 美国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是美国康菲石油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核心业务包括石油勘探、生产、精炼、营销、供应和运输。美国康菲石油公司是世界上第五大私营能源企业、六大世界超级石油企业之一,也是财富500强之一。 中海油渤海湾一油田发生漏油事故,这是中海油与美国康菲公司的合作项目,康菲公司是作业方。 二、案例回放: 2011年6月21日, 渗油事故最早出现在微博上,内容是“渤海油田有两个油井发生漏油事故已经两天了,希望能控制,不要污染。事实上,据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司司长李晓明介绍,发生事故的B平台早在6月4日已经开始少量溢油。 2011年6月30日,国家海洋局介入调查,预计近期将向外界公布调查结果。 2011年7月1日,中海油首次正式作出回应:据美国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康菲中国)报告,由该公司任作业者的蓬莱19-3油田于6月上、中旬发生渗漏,附近海面出现油膜,目前渗漏点已经得到控制。受溢油事件影响,渤海湾蓬莱840平方公里海域原本一类的海水,一夜之间变为劣四类海水。经过调查取证,目前该事故已经立案。 2011年7月5日,中海油否认隐瞒多起漏油事件,称媒体哗众取宠。在中海油正式承认国内最大海上油气田蓬莱19-3油田6月中旬发生原油渗漏后,有媒体报道称,此前中海油还发生过多起海上原油渗漏事件,但未完整披露过。7月5日,中海油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未听说有与蓬莱19-3油田类似级别的泄漏事件。 2011年7月8日渤海湾漏油惹怒地方法规,山东省最高索赔2亿元。 2011年7月11日国家海洋局称中海油渤海油田仍少量溢油。 2011年7月30日,国家海洋局责令康菲公司8月31日前封堵溢油源。记者从国家海局获悉:国家海洋局日前下发通知,责成康菲公司限期彻底排查溢油风险点、彻底封堵溢油源、加快溢油污染处置。其中,要求其要尽快确定并封堵B平台附近溢油源,同时抓紧时间将C 平台泄漏的海底油污清理完毕,上述工作应在今年8月31日前完成。 2011年8月1日,多家环保组织再次发出公开信,呼吁国家海洋局主动并及时公开渤海溢油事故已查明的事实、调查进展,并尽快明确相关赔付方案,环保组织“不排除在近期率先提起公益诉讼”。同日,国家海洋局要求康菲7日前完成油污清理作业。 2011年8月5日, 河北乐亭疑遭漏油污染全县50%扇贝非正常死亡。 2011年8月12日, 康菲首披渤海漏油事故油基泥浆总量远超预期。 2011年8月12日 ,中海油就康菲漏油道歉,将持续发布事故信息。 2011年8月16日 ,海洋局将向康菲提起生态损害索赔诉讼。

渤海漏油

2011年中海油渤海湾漏油事故 事故简介 2011年6月期间中海油渤海湾一油田发生漏油事故,这是中海油与美国康菲公司的合作项目。康菲公司负责宣传的人士表示,康菲是作业方。据悉,渤海湾是中海油的主产区,根据2011年一季度中海油季报,来自渤海湾的石油以及石油液体产量占到总产量比例超过57%,天然气产量超过12%。[1] 漏油事故蓬莱19-3油田位置 [2]2011年7月5日下午,中国国家海洋局在北京通报了中海油和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渤海湾漏油事件初步结果,并首次公布此次蓬莱19-3油田漏油事故的相关画面。中海油渤海湾蓬莱19-3油田共有五个平台,此次漏油事件发生在B、C两个平台,从画面中可以看到B、C两个平台溢油现场的航拍资料,及收油作业情况。画面中颜色较浅,发亮的部位就是溢油海面。这也是自6月30日中国官方首次对中海油渤海油田漏油事件作出回应后,公布的第一组画面. 中海油“漏油门”事件处理进程 2011年6月30日,中海油和国家海洋局内部人士证实了漏油这一消息。不过,目前中海油和康菲石油官方均未作出回应。国家海洋局介入调查。7月1日中海油称渤海原油渗漏点已得到有效控制,蓬莱19-3油田出现油膜,中海油有关部门回应。7月2日国家海洋局方面告诉记者,将在7月5日公布渤海油田漏油的调查情况。昨晚,记者得到的消息是,这一漏油事件中原油渗漏点已得到有效控制,油膜回收工作基本完成。7月3日据中海油内部人士今天(7月3日)透露,中海油渤海湾一油田发生漏油事故已基本处理完毕,由于泄露范围比较小,只涉及200平米左右,对事故海域及相关环境影响较小。7月4日中海油漏油事故披露不全,一直未对对溢油数量、原因等仍未有说法,而且中海油披露的漏油面积和其他途径披露的相差也较大。有专家称,可能情况比较严重。7月5日国家海洋局通报中海油漏油情况称已得到有效控制,漏油致840平方公里海域水质被污染,对周边海域造成危害,目前已对涉事公司立案。针对中海油蓬莱19-3油田漏油事故,2011年7月5日下午14时,国家海洋局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中海油渤海油田漏油事故的调查情况。据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司司长李晓明介绍,发生事故的B 平台早在6月4日已经开始少量溢油。油田单日溢油最大分布面积158平方公里,目前已使周围海域840平方公里的1类水质海水目前下降到了劣4类。此前媒体报道,漏油事故从6月17日开始。但根据发布会上的情况介绍,早在6月4日便已开始少量溢油。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司司长李晓明称,此次发生泄露的有两个平台,B平台和C平台。6月4日,北海分局接到中海油合作伙伴康菲石油公司报告,称发现海底溢油点,在蓬莱19-3油田海面发现少量油膜带,随即命该公司开展自查。而后,6月17日上午,C平台发生小型井底事故。康菲石油当日停止所有平台作业。李晓明称,根据6月4日以来的监测结果,溢油主要覆盖在附近海域,最远影响范围在蓬莱19-3油田西北约60公里。19-3油田单日溢油最大分布面积158平方公里,目前已使周围海域840平方公里的1类水质海水目前下降到了劣4类。其中B平台溢油范围覆盖158平方公里,C平台形成了长13公里,宽约100-150米的油带,溢油覆盖范围138平方公里。目前B平台经过减压措施,C平台经过水泥封堵措施,已基本得

对渤海湾蓬莱油田溢油事故的思考

对渤海湾蓬莱油田溢油事故的思考 引言:从2011年6月21日网上爆出渤海湾油井漏油到9 月2 日国家海洋局责令康菲公司停产,在这两个多月的时间里,漏油事故并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康菲公司在此次漏油事故中的消极态度,在令我们愤怒之余,禁不住多了些深思。 事件回顾 2011 年6 月21 日,微博首次出现关于此次溢油的消息,该条微博疑为中海油内部人士所发,内容是“渤海油田有两个油井发生漏油事故已经两天了,希望能控制,不要污染” 多家媒体此后联系中海油集团公司新闻处及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部,均未获得回复。 7月1日,中海油首次正式作出回应:据美国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康菲中国)报告,由该公司任作业者的蓬莱19-3油田于6 月上、中旬发生渗漏,附近海面出现油膜,目前渗漏点已经得到控制。 7月3日,据中海油内部人士透露,中海油渤海湾一油田发生漏油事故已基本处理完毕,由于泄露范围比较小,只涉及200 平方米左右,对事故海域及相关环境影响较小。没有人员受伤,没有任何关于对野生生物、渔业或航运不利影响的报告。 7月5日,国家海洋局通报中海油6月4日漏油事故,漏油

致840 平方公里海域水质被污染,对周边海域造成危害,目前已对涉事公司立案。 7月14日,康菲石油公司首度披露事故数据,溢油量达1500 桶。以1 吨石油约等于7.3 桶计算,漏油量约205 吨7月30日,国家海洋局下发通知,责成康菲公司限期彻底排查溢油风险点、彻底封堵溢油源、加快溢油污染处置。其中,要求其要尽快确定并封堵B 平台附近溢油源,同时抓紧时间将C 平台泄漏的海底油污清理完毕,上述工作应在今年8 月31 日前完成。 8月13日,康菲公司表示,在蓬莱19-3油田C平台周边海底进行潜水探查时,发现还有剩余的来自6 月17 日井涌事故所溢出的矿物油油基泥浆,这使得矿物油油基泥浆溢出总量增加到400 立方米(2500 桶),远超此前240 立方米(1500 桶)的预期。 8 月20 日,为彻底查明蓬莱19-3 油田溢油事故原因,对事故造成的影响和损失进行全面认真的调查评估,国家海洋局联合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安监总局、国家能源局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 9月2日,国家海洋局表示,康菲公司对溢油源的彻底封堵没有完成,如维持现有开发方式可能产生新的地层破坏和新的溢油风险。责令康菲公司蓬莱19-3 全油田停止油气生产作业。 9月5日,康菲公司发布公告,表示已经完成蓬莱19-3 油田的钻井、注水及生产作业程序,共计231 口井停产。康菲表示,目

康菲漏油事件后的反思

康菲漏油事件后的反思 海洋与湿地、森林并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被喻为“地球之肾”。我们可以想象,当我们的肾脏“被污染”,会对身体造成什么样的后果?我想那必将是灾难! 蓬莱油田,位于山东半岛北部的渤海中,距山东省龙口市仅48海里,属于特大型整装油田。该油田由中海油和美国康菲石油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康菲中国石油合作开发,作业方为康菲中国,是国内建成的最大海上油气田。6月,该油田B、C平台分别发生溢油事故。对于实情,康菲石油颇多伪饰。起初,面对执法单位的问询,该公司先是宣称不掌握具体情况,后又以传真形式承认,蓬莱油田C平台C20井在钻井作业中发生小型井涌事故。不过,事故已经得到了控制。一个月之后,该公司又表示,溢油点之一B平台附近偶尔有微量油花断续渗出,渗出量每日不超过几公升,因此偶尔造成海面少量油膜。不过,一套围油收集装置已安装到位,以控制和收集这些渗油。2011年8月31日,康菲公司向我国家海洋局提交了总结报告,声称已经完成了“两个彻底”的要求,但据央视9月2日报道,事故现场仍有明显浮油,海面还有大量船只在进行清污作业。对此反差,康菲作业方表示,“我们就是骗你的”。 康菲公司为什么敢直接说就是在骗我们呢? 早在2007年,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有关项目,针对跨国企业在华经营过程中的环境和信息披露双重标准问题,选择了2007年全

球100强中在中国设立生产型工厂的28家知名跨国公司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几乎所有的被调查公司都有公布全球性或地域性的污染物排放信息,这证明这些公司应该有能力了解并有意识向公众发布包括污染物排放在内的环境信息,但是28家被调查企业中竟有22家在中国选择了不这样做。“双重标准”行为损害了中国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充分反映了跨国企业在发展中国家经营中,宣传着全球一致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口号,践行着不一样的双重标准,说一套、做一套。因此,对跨国企业发展的逐利本质要有清醒的认识。在其所在国或者发达国家市场环境中,监管措施和企业公民国家主权意识是履行这些社会责任的动力,或许还能够驱动其实现自律。而在发展中国家市场环境中,缺失了这些环境驱动因素后,其严格践行企业伦理的行为大多见于教科书式的经典案例中。众多的国际著名企业在中国执行过或正在执行着“双重标准”。这种现象背后折射的是,我国存在对外资或合资企业经营约束性制度环境不健全、监管体系不完善等方面问题,同时也反映出我国在环境保护的法律体系、维护环境利益的规则、手段与措施等方面的不足。寄希望于肇事者自觉遵守法律和道德的约束,在事件发生后主动承担起应有的责任,愿望是美好的。但如果没有制衡的手段和监控的措施,那么一旦事故发生后,对受害一方而言,其维权索赔之路必定波折。 因此,在关注、声讨、问责渤海漏油事件的同时,仍需要反思经济发展和政策、法制环境之间的协同问题,法律法规环境要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与时俱进。同时,还要敢于向肇事者追究其应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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