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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仓库建设安全设计方案

危险化学品仓库建设安全设计方案
危险化学品仓库建设安全设计方案

危险化学品仓库建设方案

1.目的

为满足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要求,防止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方案。

2.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我集团基层生产单位危险化学品仓储设施建设和储存的一般要求。

3.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18265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15603 《常用化学危险品储存通则》

GB 17914 《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GB 17915 《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GB 17916 《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GB 16163 《瓶装压缩气体分类》

GB 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DB11/ 755 《危险化学品仓库建设及储存安全规范》

国务院第591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4化学危险品贮存的基本要求

4.1贮存化学危险品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规定。

4.2化学危险品必须贮存在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置的专门化学危险品仓库中。化学危险品及贮存数量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化学危险品贮存仓库。

4.3化学危险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4.4贮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库房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4.5贮存的化学危险品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的规定。同一区域贮存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品时,应按最高等级危险物品的性能标志。

4.6 化学危险品贮存方式分为隔离贮存、隔开贮存、分离贮存。

4.7危险化学品应根据其性能分区、分类、分库贮存。

5.火灾危险化学品分类

火灾危险性化学品分类表

6地点设置

6.1大中型危险化学品专业储存仓库与周围公共建筑物、交通干线(公路、铁路、水路)、工矿企业等距离不得小于1000m。(《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技术要求》GB 18265-2000第6.1.1 c条要求)

6.2甲类仓库应距民用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25.0米;与厂外道路相距20米,与场内主要道路相距10米,次要道路5米;距一二级生产厂房12米,三级厂房15米;仓库不应设在地下或半地下(储量<10t)。(《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3.5.1表)

6.3危险化学品仓库与架空电力线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电杆(塔)高度的1.5 倍。(《建筑

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11.2.1)

6.4化学品仓库应选址在远离市区和居民区的当地主导风向的下风方向。(《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技术要求》GB 18265-2000第6.1.1 b条要求)

7建筑结构

7.1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墙体应采用砌砖墙、混凝土墙及钢筋混凝土墙。(《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技术要求》GB 18265-2000第6.1.2 b条要求)

7.2危险化学品仓库应设置高窗,窗上应安装防护铁栏,窗户应采取避光和防雨措施。窗的外边应设置遮阳板或雨搭,窗户上的玻璃应采用毛玻璃或为涂白色漆的玻璃。(《危险化学品仓库建设及储存安全规范》DB11/ 755 第4.1.2条)

7.3有爆炸危险的危险化学品仓库应设置泄压设施。泄压设施采用轻质屋面板、轻质墙体和易于泄压的门、窗等。《危险化学品仓库建设及储存安全规范》DB11/ 755 第4.1.4条)

7.4仓库门应为铁门(防盗门)或木质外包铁皮,采用外开式。(《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技术要求》GB 18265-2000第6.1.1 c条要求)

7.5危险化学品仓库应独立设置,为单层建筑。(《危险化学品仓库建设及储存安全规范》DB11/ 755 第4.1.5条)

7.6毒害性、腐蚀性危险化学品库房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易燃易爆性危险化学品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三级。爆炸品应储存于一级耐火建筑内。低、中闪点液体、一级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类应存于一级耐火建筑库房内。(《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技术要求》GB 18265-2000第6.1.2 d条要求)

8安防措施

8.1 危险化学品仓库应设置防爆型通风机。通风管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通风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墙等防火分隔物,如必须穿过时应用非燃烧材料分隔。

8.2 危险化学品仓库及其出入口应设置视频监控设备,设有治安报警装置。有供对报警、联络的通讯设备。(《危险化学品仓库建设及储存安全规范》DB11/ 755 第4.3.2条)

8.3储存易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危险化学品仓库应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11.4.2条)。(《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技术要求》GB 18265-2000第6.3.1) 8.4危险化学品仓库应设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

8.5 装卸搬运有燃烧爆炸危险性危险化学品的机械和工具应选用防爆型。

8.6 危险化学品仓库地面应防潮、平整、坚实、易于清扫,不发生火花。储存腐蚀性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地面应防腐。

8.7贮存化学危险品建筑采暖的热媒温度不应过高。不得使用蒸汽采暖和机械采暖,采暖管道和设备的保温材料必须采用非燃烧材料。

8.8危险化学品仓库内严禁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等,并不应贴邻建造。

8.9甲、乙、丙类液体,腐蚀性液体仓库应设置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

8.10库房内设温湿度表,库房内温湿度应满足其储存物料类别要求,室温不准超过25℃,相对湿度应控制在70%以下。

9电气安全

9.1面积小于50㎡的危险化学品仓库内不得设置照明装置;面积大于50㎡的危险化学品仓库内可设置照明装置。危险化学品仓库内照明、事故照明设施、电气设备和输配电线路应采用防爆型。

9.2危险化学品仓库内照明设施和电气设备的配电箱及电气开关应设置在仓库外,并应可靠接地,安装过压、过载、触电、漏电保护设施,采取防雨、防潮保护措施。

9.3危险化学品仓库门外入口处应设置人体静电导出装置。

10.消防措施

10.1危险化学品仓库应根据经营规模的大小、设置、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应有消防水池、消防管网和消防栓等消防水源设施。

10.2贮存化学危险品建筑物内应根据仓库条件安装自动监测和火灾报警系统。

10.3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内如条件允许应安装灭火喷淋系统。

11.危险化学品的贮存安排及最大存储量

贮存量及贮存安排表

危险化学品存储限量表

12.1危险品分类分项专物专库储存。互为禁忌物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不能同库储存。

12.2危险化学品存放的总质量应与仓库储存能力相适应。

12.3危化品储存柜上应有物品名称、灭火方法等内容的标志牌。同一区域贮存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品时,应按最高等级危险物品的性能标志。

12.4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储存。具有还原性的氧化剂应单独存放。易燃液体均可同库储藏,但甲醇、乙醇、丙酮等应专库储藏。

12.5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必须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隔离储存。易燃气体不得与助燃气体、剧毒气体同储。易燃气体、不燃气体和有毒气体分别专库储藏。氧气不得与油脂混储。

12.6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或在潮湿、积水的建筑物中贮存。

12.7受日光照射能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爆炸、分解、化合或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应贮存在一级建筑物中,其包装应采取避光措施。

12.8有毒物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要接近酸类物质。

12.9腐蚀性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他物品共存。

12.10危险化学品入库时,应严格检验物品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并做到帐、卡、物相符,现场作业、装卸对人身有毒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12.11盛装液化气体的容器属于压力容器的,必须有压力表、安全阀、紧急切断装置,并定期检查,不得超装。

12.12剧毒化学品储存单位应当对剧毒化学品流向、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剧毒品应专库贮存或存放在彼此间隔的单间内,需安装防盗报警器,库门装双锁。

12.13一、二级无机氧化剂与一、二级有机氧化剂必须分别储藏,但硝酸铵、氯酸盐类、高锰酸盐、亚硝酸盐、过氧化钠、过氧化氢等必须分别专库储藏。

13.安全制度

13.1危险化学品仓库应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逐级安全检查制度,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

13.2对剧毒物品的管理应执行“五双”制度,即: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账。

13.3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物、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14安全操作

14.1装卸毒害品人员应具有操作毒害品一般知识。操作时轻拿轻放,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装破损,商品外溢。作业人员应佩带手套和相应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穿防护服。作业中不得饮食,不得用手擦嘴、脸、眼睛。每次作业完毕应用及时用肥皂(或专用洗涤剂)洗浄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护用具应及时清洗,集中存放。

14.2装卸易燃易爆人员应穿工作服,带手套、口罩等必需的防护用具,操作中轻搬轻放、防止磨擦和撞击。修补、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品时,应使用不发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禁止在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

14.3装卸易燃液体须穿防静电工作服,禁止穿带钉鞋。

14.4装卸腐蚀品人员应穿工作服、戴护目镜、胶皮手套、胶皮围裙等必需的防护用具。操作时,应轻搬轻放,严禁背负肩扛,防止磨擦震动和撞击。不能使用沾染异物和能产生火花机具,作业现场须远离热源和火源。

14.5各类危险化学品分装、改装、开箱(桶)检查等应在库房外进行。

14.6在操作各类危险化学品时,企业应当在仓库,针对各类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准备相应的急救药品和制定急救预案。

14.7进入危险化学品库区的机动车辆应安装防火罩。机动车装卸货物后,不准在库房内停放和修理。

危险化学品储存及仓库建设规范

1.1.1.1.1.3 DB 危险化学品储存及仓库建设安全规范Safety code for storage of chemical dangers

目次 前言 (Ⅱ)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一般要求 (1) 5 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 (2) 6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 (2) 7 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 (3) 8 危险化学品专业储存仓库 (3) 附录A(规范性附录)危险化学品互存性能互抵表 (5) 附录B(规范性附录)危险化学品名称及其临界量 (8) 附录C(规范性附录)未在附录B中列举的危险化学品类别及其临界量 (11) 附录D(规范性附录)本规范用此说明 (11)

前言 本规范的技术内容是:明确对危险化学品储存及仓库建设的安全生产要求。 本规范中强制性条文包括:4.1、4.2、4.3、4.4、4.5、4.6、4.7、5.1、5.2、、6.1、6.2、6.3、6.4、7.1、7.2。 本规范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为规范性附录。 本规范由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规范由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归口。 本规范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规范由北京市化工商业协会负责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北京市化工商业协会 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仓储协会北京危险化学品分会 北京市化学工业协会 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中化化工科学技术研究总院设计所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建筑防火研究所 中国五交化商业协会化工专业委员会 北京巴特尼化工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宋怀忠、赵明、柴保身、靳江红、刘志刚、刘宏儒、胡永宁、邓五一、冯俊刚王海红

危险化学品库房的要求

精心整理 危险化学品库房 一、化学品分类: (一)根据GB6944-2005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第1类爆炸品(爆炸物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说明见GB20576):本类化学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压、摩擦、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第2 大于第3中闪点液体:-18℃≤闪点<23℃ 如:苯(闪点为-11℃)、乙醇(闪点为12℃)等; 高闪点液体:23℃≤闪点<61℃ 如:丁醇(闪点为35℃)、氯苯(闪点为28℃)等。 第4类易燃固体: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如:红磷、硫磺等;

自燃物品: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于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如:白磷、三乙基铝等; 遇湿易燃物品: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些不需明火,即能燃烧或爆炸。如:钠、钾等。 第5类氧化剂:指处于高氧化态,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包括含有过氧基的无机物,其本身不一定可燃,但能导致可燃物的燃烧;与粉末状可燃物能组成爆炸性混合物,对热、震动或摩擦较为敏感,如:过氧化钠、高锰酸钾等; 第6 经口: LD50≤ 经皮 吸入: 品2 第7 其放射性大小细分为一级放射性物品、二级放射性物品和三级放射性物品。 第8类腐蚀品:腐蚀品是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的固体或液体。与皮肤接触在4小时内出现可见坏死现象,或温度在55℃时,对20号钢的表面均匀年腐蚀率超过6.25mm/年的固体或液体。 该类按化学性质分为三项: ▲酸性腐蚀品:硫酸、硝酸、盐酸等; ▲碱性腐蚀品:氢氧化钠、氢氧化钾、乙醇钠等;

危化品仓库建设要求

危化品仓装修要求 前言: 公司使用大部分化学溶剂为XX类物质,装修的仓库可以标为XX类仓库。 一、建设项目审批 1、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14条规定,公司建设化学品仓项目前,需向长安镇或镇级以上公安消防部门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施工。(一般是委托施工方向公安消防部门申请) 2、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12、76条规定,公司建设化学品仓项目前,需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并将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的情况报告报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批通过后方能施工。 二、化学品仓结构 依据《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3.2 (3.2.1和3.2.2)条款,防火墙采用一级或二级耐火等级的不燃材料,采用实体砖墙、钢筋混凝土柱和房顶结构可以达到耐火等级3小时以上的要求。 三、单层仓库面积 依据《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3.3.2和3.3.3条款要求,公司建设化学品XX类仓库为一级或二级耐火等级时,其面积符合最大允许占地面积要求(小于3000M2)。 四、仓库与厂房防火间距 依据《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依据标准3.5(3.5.2)条款,仓库防火墙采用一级或二级耐火等级的不燃材料,与厂房(丙或丁类厂房,一、二级耐火等级不燃材料)之间防火间距要求为10M。 五、仓库安全设施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20、21、24、26条规定,仓库需要装设防爆灯、防爆开关、防爆排气扇、温度调节装置、防泄漏槽(环形槽或堰)、防静电设施、自动灭火系统、报警装置、装设洗眼器、防雷设施(《GB15603-1995 常用化学危险品貯存通则》、《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等规定)等。 六、竣工验收与备案

危险品仓库的国家标准

危险品仓库的国家标准 危化品仓库国家标准 1、主题容与适用围 本标准规定了常用化学危险品(以下简称危化品)贮存的基本要求,适用于常用化学危险品(以下简称危化品)出、入库,贮存及养护。 2、引用标准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建筑设计防火规》 《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 3、述语和定义 3.1危险化学品的概念系指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名录》中所列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以及国家确定幷公布的《剧毒化学品目录》和其他未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但由国家认定之危险化学品。具体包括如下: 第1类爆炸品; 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第3类易燃液体;

第4类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第6类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第7类放射性物品; 第8类腐蚀品; 第9类杂类。 3.2甲类火灾危险性如下: 1.闪点<28℃的液体;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幷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摧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3.3耐火极限:在标准耐火试验条件下,建筑构件、配件或结构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稳定性、完整性或隔热性时止的这段时间,用小时表示。 3.4闪点: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液体挥发的蒸气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遇火源能够闪燃的液体最低温度(采用闭杯法测定)。

危险化学品仓库安全管理与防护制度

编号:SM-ZD-33912 危险化学品仓库安全管理 与防护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危险化学品仓库安全管理与防护制 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满足我公司经营的需要,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特制订本制度。 二、凡在我公司内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本办法所称的危险化学品为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和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及放射性物品。 四、公司设立危险化学品专用库房及专职管理人员,与工作无关的人员严禁进入。 五、仓库必须具备防火、防盗、防水、防潮、通风、防晒、防静电、避雷、安全坚固等功能。仓库应具有消防栓、灭火器、灭火沙及报警器等。

六、库管人员在贮存危险化学品时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危险化学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 2、遇火、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露天、潮湿的地方存放。 3、受阳光照射容易产生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化学试剂和桶装、灌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放在阴凉、通风的地方。 4、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试剂及化学危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和同一储存室存放。 5、剧毒物品必须严格执行“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领料、双本帐、双锁”的“五双”管理制度。 七、危险化学品在入库和出库时必须进行认真的检查登记。对于剧毒物品的出库,必须经主管领导签字,由专人负责出库并及时办理出库手续。 八、库管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积极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静电、防高温等工作,以确保库存物品的安全。 九、危险化学品仓库保管、搬运人员必须配备相应的防护器材及劳动保护用品。

危化品中转仓库建设基本设施要求

危化品中转仓库建设基本设施要求 一、电气设施方面 仓库内尽量不要安装其它电气设施。如要安装电灯、排气扇等,必须选用《防爆电器设计、安装、维护、检测与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实用手册》要求的防爆型产品,电源线要用镀锌钢水管密封敷设,连接部位用挠性防爆管过渡,密封管要做好接地。 1、仓库内原有电气线路、电气设施必须拆除。 2、排风扇防爆开关安装在库房外面。 3、排风扇的安装位置在库房墙体底部两台,因为脂类危化品散发的蒸气密度是大于空气的, 可燃蒸汽会在地面附着积聚。底部设置排风扇方便抽取地面积聚的蒸气。 4、化学品仓库宜设置温湿度计,做好每日温湿度检查登记。 5、夏季最好有降温措施,仓库温度不宜超过35℃。 二、消防设施方面 1、安装监控摄像头,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报警器安装在仓库管理员办公室(24小时有人值守)。仓库管理员必须熟悉报警处置流程。 2、配置干粉灭火器、悬挂式干粉自动灭火装置,有条件可安装消防喷淋设施。 3、配备消防沙、铁锹、灭火毯等应急物资。 4、在仓库门口设置静电排导触摸球。 5、金属门、窗须做好防静电接地措施。 6、消除仓库周边15米范围内的明火产生点。 三、其他硬件设施和管理措施方面 1、库房门口要设置10cm左右墁坡,防止包装损坏时,易燃液体流散到外部,遇火源引发火灾。 2、设置防火门,窗户实墙隔离,做好遮阳措施。 3、危险化学品仓库内须配备防毒面具、防护眼镜等应急防护用品。 4、张贴危化品中转仓库安全管理制度、警示标志和危化品安全周知卡和应急处置卡。 5、定期进行防雷检测。 6、危化品(脂类溶剂、油墨、树脂等)总存量不超过10吨。 7、监测方法: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8、工程控制:生产过程密闭,车间加强通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9、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建议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紧急10、抢救或撤离时,建议 佩戴空气呼吸器。 11、眼睛防护:建议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12、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 13、手防护: 建议戴橡胶手套。 禁配物:强氧化剂、强碱。 另:中转仓库只能作为溶剂供应商入库时中专存放,溶剂的开桶、抽液、分装、调墨等作业 必须另设安全可靠区域,并严格按照规范要求作业,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危险品仓库设置要求

危险品仓库设置要求 1、根据化工物料(如异丙醇)的闪点和储存量,确定该危险品仓库的火灾危险性为甲类,主要物料为可燃性液体,甲类储存物品的总储量不大于10t; 2、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3.3.2条,每座仓库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每座仓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为750m2,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250m2; 3、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3.3.9条,仓库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办公室、休息室、值班室; 4、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3.5.1条,甲类危险品仓库与下列各类设施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5、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3.6.14条,甲类危险品仓库应设置泄压设施,泄压设施宜采用轻质屋面板、轻质墙体和易于泄压的门、窗等,应采用安全玻璃。泄压设施的设置应避开人员密集场所和主要交通道路。作为泄压设施的轻质屋面板和轻质墙体的单位质量不宜超过60kg/m2。屋顶上的泄压设施应采取防冰雪积聚措施。仓库的泄压面积应经计算确定。仓库的地面应采用不发火地面,仓库内不应设置地沟。 6、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3.6.11条,仓库的出入口应设置防液体流散的设施。 7、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仓库的出入口应设置人体静电导出装置和洗眼喷淋设施。 8、根据《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2014),仓库内的电气设备应采用防爆设计且设置机械通风和事故通风。 9、根据《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493-2009),仓库内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且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应与事故通风设施形成联锁关系。

危险化学品仓库的要求有哪些

危险化学品仓库的要求有哪些?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设施常见的有危险化学品仓库、储罐和石油库。现以危险化学品仓库为例,介绍储存设施及其安全要求。 1、库址选择基本要求 (1)大型危险化学品仓库、液化石油气储备站等应设在远离居住区、村镇、工业企业和影剧院、体育馆等重要公共建筑物的地区,并应选择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2)厂矿企业的生产附属仓库不应设在城市的住宅区和公共建筑区,宜设在厂区边缘的安全地带。 (3)小型仓库宜设置在企业单位的区域边缘,且要保证防火间距的要求。 (4)甲、乙类物品专用仓库,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易燃材料堆场等,宜设在市区边缘(郊区)地势较低的安全地带,城市煤气储罐应分散布置在用户集中的安全地带。 (5)液化石油气储罐宜布置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并选择通风良好的地点单独设置。 (6)桶装、瓶装甲类液体不应露天布置。 2、库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建筑面积 (1)危险化学品库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建筑面积应符合危险化学品库房设计规范的要求。 ①高层仓库、高架仓库和筒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二级耐火等级的筒仓可采用钢板仓。储存特殊贵重物品的库房,其耐火等级宜为一级。 ②独立建造的硝酸铵库房、电石库房、聚乙烯库房、尿素库房、配煤库房以及车站、码头、机场内的中转仓库,其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00倍,但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③装有自动灭火设备的库房,其建筑面积可按本表及注②的规定增加1.00倍。 ④石油库内桶装油品库房面积可按现行的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执行。 ⑤煤均化库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为12000m2,但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冷库,每座库房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和防火分隔面积,可按《冷库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3)同一座库房或同一个防火墙间内,如储存数种火灾危险性不同的物品时,其库房或隔间的最低耐火等级、最多允许层数和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按其中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物品确定。 3、化学危险物质贮存的安全要求 化学危险品仓库是贮存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品的场所,仓库选址必须适当,建筑物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做到科学管理,确保其贮存、保管安全。 贮存保管的安全要求: ①化学物质的贮存限量,由当地主管部门与公安部门规定; ②交通运输部门应在车站、码头等地修建专用贮存化学危险物质的仓库; ③贮存化学危险物质的地点及建筑结构,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并充分考虑对用围居民区的影响; 化学危险物质分类贮存的安全要求 (1)、爆炸性物质贮存的安全要求 爆炸性物质的贮存按原公安、铁道、商业、化工、卫生和农业等部门关于“爆炸物品管理规则”的规定办理。 ①爆炸性物质必须存放在专用仓库内; ②存放爆炸性物质的仓库,不得同时存放相抵触的爆炸物质;

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仓库的管理,保障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和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生命安全以及财产安全,避免或减少环境污染,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危险化学品仓库的管理。 第三条定义 1、隔离储存: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一定距离,非禁忌物料间用通道保持空间的储存方式。 2、隔开储存:在同一建筑或同一区域内,用隔板或墙,将其与禁忌物料分离开的储存方式。 3、分离储存:在不同的建筑物或远离所有建筑的外部区域内的储存方式。 4、禁忌物料: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物料。 5、甲类物品:闪点小于28℃的液体;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疏磺等易燃的有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大于等于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 6、乙类物品:闪点大于等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爆炸下限大于等于10%的气体;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助燃气体;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大于等于60℃的液体雾滴。 7、易燃物品:是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品。 第四条职责 1、基建部负责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做好对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建设。 2、物资管理部负责危险化学品仓库的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3、行政部负责危险化学品仓库的保卫工作。 4、安监部负责对危险化学品仓库的监督检查工作。 5、人力资源部负责危险化学品工作人员的持证上岗培训工作。 第五条工作程序 1、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要求 1)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不得有地下室或其他地下建筑,其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安全疏散和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危险化学品仓库时,应有防火设施和消防水源,在设计审查时应有安监部参加,并报市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竣工后经市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验收,公司安监部应参与一起验收。 2)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库房内应设置防高温、防雷、防潮、防毒、防爆、防静

危险化学品库房贮存规定

危险化学品库房贮存规定 1、危险化学品必须贮存在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置的专门化学危险品仓库中。 2、贮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库房及生产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3、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库房应有明显标志,标志应符合GB190的规定,同一区域贮存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品时,应按最高等级危险品的性能标志。 4、根据危险性能分区、分类贮存各类危险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贮存,并在醒目处标明贮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4.1、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贮存,具有还原性氧化剂应单独存放。 4.2、有毒物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要露天存放,不要接近酸类物质。 4.3、腐蚀性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他物品共存。 4.4、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要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4.5、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

方米,堆垛衬垫要做到安全、整齐、合理,便于清点检查,做到不超高、不超宽。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 5、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6、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前均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数量、包装、危险标志。经核对后方可入库、出库,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入库后应采取适当养护措施,在贮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包装容器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泄漏或渗漏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 7、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物不得有地下室或其他地下建筑。 8、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报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 9、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使用非防爆通讯工具。 10、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 11、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 12、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 13、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化学品仓库建设设计安全要求

危险化学品仓库设计 前言 化学品因其本质固有之毒性、易燃性、腐蚀性及反应性等危害性,无论制造、使用、储存、运输及废弃等运作过程中皆可能会产生严重事故。据多位学者研究指出,化学品的泄漏、火灾及爆炸事故中约有14~32%是发生於储存过程中,故必须加强化学品仓库的管理。 厂区现用到多种化学品,通过统计分析,主要分为易燃化学品,无机化学品,金属制品(锡膏锡丝、锌粉等)等,其中危险性最大的是含有酒精,异丙醇,石油烃类等闪点小於28℃的危险化学品,为加强危化品存储管理,减少存储过程事故发生率,特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文件制定危险化学品仓库标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常用化学危险品(以下简称危化品)贮存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常用化学危险品(以下简称危化品)出、入库,贮存及养护。 2、引用标准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 3、术语和定义 3.1危险化学品的概念系指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名录》中所列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以及国家确定并公布的《剧毒化学品目录》和其他未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但由国家认定之危险化学品。 包括第1类爆炸品;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第3类易燃液体;第4类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第6类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第7类放射性物品;第8类腐蚀品;第9类杂类 3.2甲类火灾危险性包括:1.闪点<28℃的液体;2.爆炸下限<10%的气体;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摧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3.3耐火极限:在标准耐火试验条件下,建筑构件、配件或结构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稳定性、完整性或隔热性时止的这段时间,用小时表示。 3.4闪点: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液体挥发的蒸气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遇火源能够闪燃的液体最低温度(采用闭杯法测定)。

仓库危险品管理制度

危险品仓库工作流 一、货物入库 1所有货物,无论是新入库、退货,应严格检验物品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确保无渗漏后方可入库。 2新入库货物在桶身统一位置贴上物料名称小标签。 3、清点并核对数量,并在标识牌上写明品名、入库时间、数量。 4、在仓库管理台账上,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入库数量、入库后现存数量、单价等信息。 二、货物出库 1货物出库在无特殊要求时,同种货物相同规格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 2、货物出库时,注意运输的轻拿轻拿,防止掉落。 3、在仓库管理台账上,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出库数量、出库后现存数量等信息。 危险品仓库管理制度 目的:为了加强危险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及财产不受损失,制定本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适用公司危险品的采购、运输、搬运、储存、使用以及废弃物的处理。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等性质,在生产、贮运使用中能引起人身伤亡、财产损毁的物品,均属危险物品。 本公司危险品是指:机油类、油漆、稀料、化学溶剂等一切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 1危险品申请、采购与发放,必须严格执行申购、领用审批手续,根据控制和限定数量的原则:“用多少、申购多少、领用多少”。 2?危险品贮存必须严格执行分类储存的原则,做到分间、分架、分类、分堆贮存, 要有物质品名、安全标识等,并做好通风、防潮、遮阳、降温、防火等安全措施。3?通道、安全出入口以及通向消防设施和火源的道路应保持畅通。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废品。 4..严禁在仓库内乱接电源,临时电线,临时照明。 5?危险品仓库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识,并按贮存物资的性质配置合适种类、数量的灭

火器材,并经常检查,确保灭火器材的完好无损。 6?搬运危险品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抛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防止散落,不准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注意按危险品标识要求放置。库房严禁火种和明火,库房周围10米之内不准堆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7?危险品入库必须登记造册,要做到帐目清楚、严密把管。并做好危险品及其危 险品容器的领用和回收工作。 8.库存物资应建立严格的出入库验收及领用审批制度,做到帐、卡、物相符。 9.危险品的领用,必须填写专用领料单,领料单上必须完整填写用量、使用地点、范围、使用时间、领用人等。 10.严禁在密闭的房间内使用易燃、易爆或有毒化学危险品。 11.使用危险品场所,必须事先落实防火措施,严禁火种,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保卫并配备好相应的灭火器等防护措施。 12.用汽油、煤油、柴油等易燃液体清洗物品时,应在具备防火防爆要求的房间内进行。生产现场临时清洗场地,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废油用有色金属容器盛装,统一回收存放并加盖封闭,严禁倒入地下沟道和乱存乱放。 13.严禁在仓库内吸烟,使用手机等各类非防爆电子设备。 14.易燃、易爆、剧毒品,必须随用随领,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库房。 15.危险物品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等情 况,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16.储存易燃、易爆物料的库房、货场区的附近,不准进行封焊、维修、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进行这些作业,必须经批准,采取安全措施,派人进行现场监护,备好足够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后,应当对现场认真进行检查,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17.库区、场区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易爆物品和杂物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棉纱、抹布、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和及时处理。 18.库房、车间根据灭火工作的需要,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并 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 19.操作者工作前必须穿戴好专用的防护用品。

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规定

编号:SM-ZD-49567 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规定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目的 为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和制度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确保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达到消除危害、安全生产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 化学品仓库 三。注意事项 1.人员培训。化学品仓库工作人员应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对化学品的装卸人员进行必要的教育,使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仓库的工作人员除了具有一般消防知识之外,还应进行在危险品库工作的专门培训,熟悉各区域储存的化学危险品种类、特性、储存地点事故的处理顺序及方法。 2.危险化学品库只允许化学品仓管人员能够出入,严禁其他人员在未经化学品库管员同意的情况下进入化学品库。

供应商及生产领料员提供或领取化学品时,应通过库管员,严禁供应商及生产领料员擅自进入化学品库 3.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危险化学品库。 4.危险化学品库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散装危险货物必须张贴警示标志,标志也必须遵守一定的要求,如:标志必须按一定的尺寸要求;标志上必须提供正确的化学品名称、UN号、危险编号、危险类别标签、次级危害标签等信息。 5.化学品入库时,应严格检验其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有无中文MSDS等化学品出厂资料。化学品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储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泄漏、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库房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发现变化及时调整。 6.装卸对人身有毒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高毒类的危险化学品必须佩戴防毒用品;装卸具有腐蚀性的危险化学品时,必须穿防酸碱服,戴防飞溅面罩。 7.危险化学品装卸前后,必须对车辆和仓库进行必要的

危化品仓库标准

危化品仓库标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常用化学危险品(以下简称危化品)贮存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常用化学危险品(以下简称危化品)出、入库,贮存及养护。 2、引用标准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 3、述语和定义 3.1危险化学品的概念系指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名录》中所列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以及国家确定幷公布的《剧毒化学品目录》和其他未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但由国家认定之危险化学品。 包括第1类爆炸品;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第3类易燃液体;第4类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第6类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第7类放射性物品;第8类腐蚀品;第9类杂类 3.2甲类火灾危险性包括:1.闪点<28℃的液体;2.爆炸下限<10%的气体;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幷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摧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3.3耐火极限:在标准耐火试验条件下,建筑构件、配件或结构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稳定性、完整性或隔热性时止的这段时间,用小时表示。 3.4闪点: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液体挥发的蒸气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遇火源能够闪燃的液体最低温度(采用闭杯法测定)。 3.5爆炸下限:可燃的蒸气、气体或粉尘与空气组成的混合物,遇火源即能发生爆炸的最低浓度(可燃蒸气、气体的浓度,按体积比计算)。 3.6半地下室:房间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面的平均高度大于该房间平均净高1/3,且小于等于1/2者。 3.7地下室:房间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面的平均高度大于该房间平均净高1/2者。 3.8明火地点:室内外有外露火焰或赤热表面的固定地点(民用建筑内的灶具、电磁炉等除外)。 3.9散发火花地点:有飞火的烟囱或室外的砂轮、电焊、气焊(割)等固定地点。 3.10安全出口: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 3.11防火分区:在建筑内部采用防火墙、耐火楼板及其它防火分隔设施分隔而成,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一建筑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间。 3.12防火间距:防止着火建筑的辐射热在一定时间内引燃相邻建筑,且便于消防扑救的间隔

危险品仓库管理规程

危险品仓库管理规程 为了严格管理危险品仓库,根据《化学危险品控制程序》2-04,制定本规程。 1 危险品库房的设置规定 1.1 危险品必须按“化学危险品(各种涂料、胶粘剂)”和“氧气、乙炔瓶”分别 设置单独的仓库。 1.2 应选择干燥、阴凉、通风的独立空间作为危险品的库房,库房内和门口有醒 目的“严禁烟火”的警示标志。 1.3 库房面积≤10 m2,配备不少于2具灭火器;库房面积≤20 m2,配备不少于3 具灭火器。 1.4 危险品库房内的照明必须选择防爆灯具,库内“领料管理制度”上墙。 2 危险品的入库规定 2.1 化学危险品入库时,一定要检查包装是否完整,密封是否完好,如有泄漏, 不得入库。 2.2 溶剂形木器涂料入库时,应检查包装上是否有“18581-2001检验合格”的明示。 2.3 室内装饰用的胶粘剂的包装上是否有“有害物质的名称及其含量”的明示。 2.4 氧气、乙炔瓶入库时应检查瓶阀、瓶帽是否齐全、完好,防震圈是否完好。 3 危险品的储存规定 3.1 储存化学危险品的货架之间应保持1 m间距, 小包装上货架,大包装堆垛不 得高于2 m,垛底应垫高0.1 m。 3.2 化学危险品储存时,商标和说明应朝外,其产品标识、检验标识清晰,帐、 物应相符。 3.3 溶剂型涂料、溶剂的库存量,应控制在5日消耗量的总和之内。 3.4 化学性质、防护措施和灭火方法相抵触的,不得储存在同一库房内。 3.5 氧气、乙炔瓶要分开存放(间距2 m),同一地点氧气、乙炔各有两瓶以上时, 要用铁护栏防护,有防砸、防雨、防火、防晒的具体措施和“严禁烟火”的警示标志。 4 危险品的领用规定 4.1 危险品应有专人领用,库管员负责:

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制度 一. 目的为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和制度,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确保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达到消除危害、安全生产的目的。 二. 适用范围危化学品仓库。 三. 注意事项: 1. 人员培训。危化学品仓库工作人员应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对危化学品的装卸人员进行必要的教育,使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仓库的工作人员除了具有一般消防知识之外,还应进行在危险品库工作的专门培训,熟悉各区域储存的化学危险品种类、特性、储存地点事故的处理顺序及方法。 2. 危险化学品库只允许化学品仓管人员能够出入,严禁其他人员在未经化学品库管员同意的情况下进入化学品库。供应商及生产领料员提供或领取化学品时,应通过库管员,严禁供应商及生产领料员擅自进入化学品库。 3.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危险化学品库。 4. 危险化学品库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5. 化学品入库时,应严格检验其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等。化学品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储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泄漏、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库房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发现变化及时调整。 6. 装卸对人身有毒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高毒类的危险化学品必须佩戴防毒用品;装卸具有腐蚀性的危险化学品时,必须穿防酸碱服,戴防飞溅面罩。 7. 危险化学品装卸前后,必须对车辆和仓库进行必要的通风、清扫干净,装卸作业使用的工具必须能防止产生火花,必须有各种防护装置。装卸、搬运化学危险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8. 废弃物处理。禁止在化学品库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泄漏和渗漏化学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按化学品特征性,用化学的或物理的方法处理废弃物品,不得任意抛弃、污染环境。

危险化学品储存及仓库建设要求规范

DB 危险化学品储存及仓库建设安全规范Safety code for storage of chemical dangers

目次 前言 (Ⅱ) 1 围 (1) 2 规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一般要求 (1) 5 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 (2) 6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 (2) 7 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 (3) 8 危险化学品专业储存仓库 (3) 附录A(规性附录)危险化学品互存性能互抵表 (5) 附录B(规性附录)危险化学品名称及其临界量 (8) 附录C(规性附录)未在附录B中列举的危险化学品类别及其临界量 (11) 附录D(规性附录)本规用此说明 (11)

前言 本规的技术容是:明确对危险化学品储存及仓库建设的安全生产要求。 本规中强制性条文包括:4.1、4.2、4.3、4.4、4.5、4.6、4.7、5.1、5.2、、6.1、6.2、6.3、6.4、7.1、7.2。 本规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为规性附录。 本规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规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归口。 本规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规由市化工商业协会负责解释。 本规主编单位:市化工商业协会 本规参编单位:中国仓储协会危险化学品分会 市化学工业协会 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中化化工科学技术研究总院设计所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建筑防火研究所 中国五交化商业协会化工专业委员会 巴特尼化工 本规主要起草人:宋怀忠、明、柴保身、靳江红、志刚、宏儒、胡永宁、邓五一、俊刚 王海红

危险化学品储存及仓库建设安全规 1 围 本规规定了危险化学品储存及仓库建设的安全生产通用要求。 本规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储存及仓库建设的安全生产行为。 本规不适用于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实验室、剧毒化学品库。 2 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上午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8265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 GBJ 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 GB 15603 常用化学危险品储存通则 GB 13690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7914 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GB 17915 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GB 17916 毒害新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GB 16163 瓶装压缩气体分类 GB 182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 15258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GB/T16483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容和项目顺序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规。 3.1 危险化学品 本规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GB 13690-1992中的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第3类易燃液体、第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第6类有毒品、第8类腐蚀品,不包括第1类爆炸品、第7类放射性物品。 3.2 危险化学品专业储存仓库 专门出租场地、储存危险化学品,自身不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 4 一般要求 4.1危险化学品不得露天存放。

甲类危险品仓库报建程序

危险品仓储设施(仓库)建设程序 2009-10-29 来源:作者: 危险品仓储设施(仓库)建设程序 一、项目核准 (一) 依据法律法规: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家发改委2004第20令)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2004第19号令) 《危险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06第8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家主席令第2007第74号) (二) 项目核准行政主管部门:辖区发改委或经贸委 (三) 项目核准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项目申请报告及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意见(发改委) 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选址意见书》 3、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4、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影响环境评价审批意见》 5、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和建设项目立项安全审查意见书 6、根据法律法规提交的其他文件(交通、电力、水利部门意见等) (四) 项目核准程序: l、申请:建设单位向核准机关(发改委)提交申请报告一式五份。 2、受理:核准机关向申请单位出具《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 知书》。 3、审查:文件资料审查评估、专家评议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4、决定:核准机关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核准》或《项目核准文件》。 二、注: 1、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项目核准前,向规划主管部门申请《选

址意见书》(规划法36、37节) 2、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与土地主管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 3、持土地使用有关证明,向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项目勘察与设计: (一) 依据法律法规: 《建设工程勘察与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2000第293号令) 《危险化学晶建设项目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06第8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主席令1998第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主席令1998第91号) (二) 项目勘察设计行政主管部门:建委 (三) 编制勘察设计文件依据要求: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证书 2、项目批准文件(核准许可、立项许可) 3、城市规划许可证明 4、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含《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6、国家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关文件 (四) 项目勘察设计程序: 1、发包与承包(招标与投标) 2、勘察与设计方案评标,并确定承包单位,签订勘察设计合同 3、编制勘察设计文件(含设计方案、勘察报告、施工图、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等) 4、通过《危险化学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颁发意见书) 5、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受理后进行审查,最后做出决定。出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审查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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