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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司破产案件中关联主体的债权受偿

论公司破产案件中关联主体的债权受偿
论公司破产案件中关联主体的债权受偿

论公司破产案件中关联主体的债权受偿

【摘要】关联主体滥用优势地位的行为包括不正当关联交易和人格混同两种情况,其结果是关联主体谋取不正当利益,同时造成公司及其股东和债权人的损失。因此在破产案件中,关联主体基于不正当关联交易和人格混同所形成的债权,应当区别与普通债权适用特殊的受偿规则,包括深石规则、抵消权禁用规则以及别除权限制规则。这既是对公司债权人以及其他股东的变相补偿,也是对关联主体的一种惩罚和威慑。

【关键词】关联主体深石规则别除权抵销权

所谓关联主体也被称为关联企业、关联者或关联方,对于其定义,目前尚无统一标准。从多数国家的立法来看,往往将关联企业与从属公司之间存在投资关系和控制或影响关系为标准。例如台湾地区《公司法》第369条之1规定:“本法所称关系企业,指独立存在而相互间具有下列关系之企业:一、有控制与从属关系之公司;二、相互投资之公司。”英美国家则直接使用“控股公司”和“子属公司”的概念。我国《公司法》对关联关系的认定范围更加广泛,根据该法第217条,“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无论对关联主体这一概念的外延如何界定,从理论上分析,关联主体相比于公司的其他关系人来说所共有的特点是: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但是能够基于关联关系而对公司的经营行为加以影响甚至控制。至于关联关系产生的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种:其一是投资关系,包括关联主体是从属公司的母公司或者母公司的母公司、交叉持股公司、同属于一个集团公司等原因形成的资本关系;其二是因为任职而形成的控制关系,例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或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叉任职的企业之间形成的关联关系;其三是因为通过合同或其他的安排而形成的控制关系,例如通过联营协议、借贷协议等形成的共同的利益关系。

企业的关联交易具有促进企业规模经营、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等功能,因此被集团公司普遍采用,并且成为跨国公司实现全球战略的重要工具。但是关联主体对从属企业的影响力如果被滥用以谋取不正当利益,其负面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会造成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例如逃税、避税,扰乱证券市场秩序,过度融资而增加金融机构风险等;另外还可能对公司及其债权人以及其他股东等个体利益造成损害。为此,在各国公司法中都对关联交易制定规则并加以监管,同时建立起一系列制度作为对滥用关联关系的救济措施,包括风险控制和损失补偿制度、从属企业的债权人利益保护制度以及税务稽查和调整制度等等。

从民事责任角度来看,违法关联交易的民事责任制度较为特殊,他不仅包括

债转股的主要流程和程序及需要注意的问题。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专家项目组成员-周国海教授撰写并主讲 《债转股的主要流程和程序》 一、债转股方式 债转股本身并不复杂,但当它与资本运营的其他手段结合起来后就有了十分丰富多彩的表现形式。操作中可分别情况根据不同企业的条件和要求采取不同的办法,尽可能地减少交易环节和成本,避免与制度发生冲突。 (一)债转股结合新股发售:对被债转股企业尚未改制上市的,债权方可以所拥有的债权作为出资参与债务方的股份制改造,将债权转为股权并通过新股发售变现。 辽通化工就是一个债转股结合新股发售的典型例子。 辽通化工的成功,有三个关键,首先是债务转移,即通过关联企业预先承但债务的方式,改变目标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其次,在对目标化的同时,将被转移债权股权化,为下一步的资金注入做好准备;第三,通过相关公司改制上市后,将募集资金以收购目标公司债务所转股权的方式注入到目标企业,使原有债务问题通过债权──股权──上市这样一个循环后得到最终解决,使不良债权变成了优良股权。 (二)控股权转让中的债转股:企业控股权转让往往意味着企业发展方向,主营业务等的改变,是企业重整的重要方式之一。要完成企业控股权的转让,被控股企业的债务负担能否妥善解决往往是关乎成败的重要因素。债转股在此方面则有广泛的运用空间。 成量股份大股东的成功变换就运用了债权转股权方法。 为了解决成量股份沉重的债务与利息负担,为公司的兼并重组创造条件,1999 年7月,成都市国资局等单位联合对成量股份的部分债务进行了债权转股权的操作。将持有的4710.44万股成量股份国家股(占总股本的42.52%)划拨给成量集团持有。通过一系列债转股和债务转移后,另2000万元债务的债权人变成了公司第一大股东, 1999年8月,深圳中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兼并成都成量集团的协议终于在深圳正式签字,成量股份在债务减轻之后,又完成了控股股东的转换,为公司日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三角置换:债权方以所持债权置换债务方持有的第三方企业的股权或债权,包括债权转股权后的再置换。当债务方自身资产质量较差,债权人不能接受其债权转股权时,如果该债务企业持有其他企业的股权或债权,三角置换式的债转股则可以达成目的。 (四)债权转质押股权:当企业债务到期无法清偿时,债务方以本企业等

企业债权债务承诺书

企业债权债务承诺书 xxxxxxxxxxxx: 我公司由于企业名称及地址发生变更,原企业名称为“xx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变更为“xxxx工程有限公司”,原企业地址为“杭州余杭区xxxxxxxxxxxx” 变更为“杭州余杭区xxxxxxxxxxx”,变更内容于2014年12月13日通过杭州市 余杭区工商局核准,相关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等证书均已变更,现要求将公司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企业名称、企业地址理行相应的变更。 公司承诺: 一、“xx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将由“xx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担所有相 关的债权债务关系。 二、“xx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所有经营收入将由“xx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接收。 三、“xx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已正式告知“xx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 代表人及相关业务人员。 特此 xx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014年1月8日 债务债权承诺书 项目名称:建筑业企业资质变更申报 主办单位:武汉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主办单位职能职责:市建管办负责申报资料的复审、汇总并将复审合格的资料报送省建设厅。 协办单位:各区建管站 协办单位职能职责:各区建管站负责资质变更申报企业的受理、原件的核验和初步审查,并将初审合格的申报资料报市建委建管办。 办理事项:建筑业企业资质变更申报 办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申报材料: 企业名称变更提供以下资料: 1、《湖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及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原有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债权债务承诺书;

论述企业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 第一章劳动关系系统论 一、劳动关系的概念 (一)劳动关系 所谓劳动关系,其实质就是指生产关系中直接与劳动相关的那部分社会关系。 所谓生产关系,一般是指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所发生的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一定的生产关系一般同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显然,这里界定的生产关系是一个高度抽象的概念。将劳动关系界定为与劳动相关的那一部分生产关系,也是一个抽象的说法。换言之,这种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必然的、与劳动相关的那部分生产关系,可以称为抽象的劳动关系。 而具体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在实现劳动的过程中所结成的一种社会经济利益关系。因此,具体的劳动关系又被称为劳资关系、劳使关系、雇佣关系甚至产业关系等。一般来说,劳资关系或雇佣关系是指私有经济中的劳动关系,它反映的是雇主与员工之间的关系。 劳资关系或雇佣关系的含义或性质经历了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在劳资关系或雇佣关系提出的初期,主要反映的是一种雇主与员工之间的阶级对抗关系;而当前所言的劳资关系或雇佣关系,主要是指劳动者与资产所有者之间的关系,并不反映阶级对抗性质。劳使关系,则是日本人为了更准确地说明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之间的关系而使用的称谓。在西方教科书中,还经常使用产业关系的概念。产业关系通常是指产业经济中的雇佣关系,其涵盖的中心内容涉及与雇佣相关的所有方面:个人、企业和社会。它不仅包括从社会角度而言的人力资源策略,也包括从企业和社会角度而言的劳动关系和集体谈判,同时还包括从企业角度而言的员工管理。可见,严格来说,劳动关系是产业关系的一部分,或是其核心内容,但产业关系所涵盖的内容要比劳动关系宽广。 (二)系统论与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与劳动有关的社会关系,它是社会关系大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内在的最本质的关系。劳动关系是一个复杂的动态系统,它的特性和协调受到社会发展状况的影响和制约,具有客观必然性;同时也受其内部要素的影响和制约,表现为人的能动作用。运用系统理论和方法对劳动关系进行研究就是要用辩证的观点、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看问题,力求从整体把握劳动关系的内在规律性,寻求它的协调发展和稳定运行。 用系统论观点看劳动关系,它是一个复杂的动态系统。劳动关系系统的复杂性、动态性表现在: 其一,劳动关系系统的基本要素是以个体或群体身份出现的人。劳动关系系统的运行除了客观条件的制约之外,还受人的主观思想的影响。也就是说,劳动关系的协调与稳定靠的是人

债权转股权操作流程

债权转股权事项一般操作程序 (一)被投资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外商投资企业应召开董事会,下同),形成决议同意债转股事项,同意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债权人拟债转股的债权价值进行评估。 (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债权转股权须经批准的,被投资企业或债权人按规定程序办理批准手续。 (三)被投资公司委托资产评估事务所及其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债权人用于债转股的债权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四)被投资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形成确认资产评估报告、同意债权人以债权转股权出资金额、增加注册资本的金额、出资方式、出资日期、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等内容的决议。 (五)债权人与被投资公司签订《债权转股权协议》,对债权人以合同之债转为股权的,尚需签订《债权出资承诺书》。 (六)根据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决议以及债权转股权协议,被投资公司对债转股会计事项进行相应账务处理。 (七)被投资公司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办理债转股验资业务,并出具验资报告。 (八)被投资公司办理相关以债权转股权出资方式增加注册资本而涉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所需法律文书。 (九)向主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应注意的几点问题: 按照2011年11月2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57号令《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债转股出资方式应遵守下列规则: (一)债权是民法上的一种财产权,但也属于请求权范畴。债是特定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债权人不能直接支配债务人的人身和财产,也不能直接支配债务人的给付行为,债权人的债权只能通过请求债务人给付间接地实现。鉴于债权的特性,债权转股权出资方式,首先应经被投资公司(债务人)股东按章程规定程序表决通过才可行,否则无法办理后续债转股工作。 (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债权转股权须经批准的,被投资企业或债权人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三)债权人应与被投资公司(债务人)协商一致确定债转股的债权,在双方签订的《债权转股权协议》中加以明确,并应委托具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拟以债转股方式出资 的债权价值进行评估;债权人拟以债权转股权的金额不得高于债权评估价值。

公司无债权债务证明范本

公司无债权债务证明范本 题要 标题,内容,例如:公司注册资本由 2000万元减少到400万元。本公司,全体股东的签字。日期,年月日。 公司在经济合作的过程中,对方公司可能出于利益的考虑会要求出具一份无债权债务的证明。那么,你知道公司无债权债务证明该如何写吗?公司又该如何管理自己的债权 债务呢?将在下文中就这两个问题一一解答。 ▲一、公司无债权债务证明范本 ▲xx有限公司债权债务担保情况说明 xx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 2000万元减少到400万元。本公司已于2015年08月09日在手递手报上刊登了减资公告,迄今为止,无任何单位或个人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至此,本公司债务已清偿完毕,对外也无任何担保行为,如有遗留问题,由各股东按照原来的注册资本数额承担责任。减资后不会侵犯债权人利益的承诺。特此说明。 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 2015年XX月XX日 ▲二、公司如何管理债权债务?

▲第一、对公司债权债务进行全面的登记造册 笔者经常发现有的公司的债权债务无人管理,混杂不堪。该什么时候履行义务,该什么时候行使权利,无人问津。往往要等到对方债权人催告履行债务时,才发现对外债务应该履行了。没有事先的充分准备,债务到期时,因难以调度经营资金和其他资源,往往造成不能立即履行债务而违约,产生额外的违约责任或经济纠纷。 而更为严重的是,债权的行使因受诉讼时效限制,很多的公司都时有发生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对于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既便是聘请律师诉讼解决,往往也得不丧失。 要做好债权债务的管理工作,首先应对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登记造册,无论大小,概莫能外。 ▲第二、做好履行债务的准备工作 债务到期前,应根据债务标的大小、标的物的具体情况,做好履行前的准备工作。信守承诺,认真履行合同。杜绝无端产生违约责任的情况,而加大履行债务的负担,同时可以避免法律纠纷的产生。 ▲第三、对到期后即将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应及时催告债权到期后,往往基于往来业务单位的长期合作关系,或者考虑不想因过分追债而失去客户资源,只能电话或者上

劳动关系协调员2级优秀论文2

国家职业资格鉴定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劳动关系协调师论文题目:浅析劳动合同试用期制度 编号:

浅析劳动合同试用期制度 摘要:试用期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非常的重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之间相互了解相互选择的阶段,双方依法享有权利和义务;试用期间双方处在平等的地位,但实践中有失平等,很多用人单位压制劳动者损害其合法权益。虽然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偏向保护劳动者,但实践中仍有很多问题出现,因此有必要进一步研究我国试用期内劳动者权利保护的相关问题。本文从试用期劳动者的权利入手,分析了我国劳动者适用期内权利被侵犯的原因,最后总结了完善对试用期内劳动者权利的保护的建议。 关键词:劳动者试用期劳动者权益 目前,我国劳动者的数量远远大于市场的需求,在初期试用期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互选的阶段就有些被动,劳动者盲目又着急找工作,且较少懂得相关的法律知识,导致其合法权益被侵害;尽管我国相关法律对试用期做出了相应的保护条例,但仍不能完全解决劳动者权益被侵害的问题,因此增强保护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权益非常的重要。 一、试用期劳动者的权利 (一)试用期的概念 “试用”按字面意思来说就是试着用用,我们平时买东西时也经常会先尝试,比如我们要买一瓶适合自己的化妆品,常会先试用小样,看看这个化妆品是不是适合自己的皮肤,然后才会确定选择与否;同样的道理,劳动关系中先约定一个试用期,期间劳动者会根据自身的条件来考察下用人单位的工作环境、工作的气氛,以及单位内部人员结构等是否适合自己;然而选择是相互的,用人单位也要通过这个期间,了解劳动者的背景,观察劳动者的品质、工作能力等;考核劳动者是否符合该公司的录用条件。这样看来试用期其实就是双方相互选择,相互认可的一个阶段。 试用期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互相选择比较自由,是平等、合法、自愿的,没有规定试用了就非要在这里工作或者试用了用人单

公司债权债务承担协议书

公司债权债务承担协议书 甲方(转让方):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让方):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成公司”)

的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持有的富成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公司法定代表人也由乙方指定人员担任。 为明确股权转让前后富成公司债权债务的承担问题,双方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一、在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前,以甲乙双方向工商部门递交 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资料之日为界,产生的债权由甲方享有和追偿,债务由甲方承担,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在甲乙双方向工商部门递交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资料之日后, 以甲乙双方向工商部门递交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资料之日为界,产生的债权由乙方享有和追偿,产生的债务由乙方承担。 三、自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向工商部门递交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资料之日之前,甲方应审慎经营,不得低价转让资产、 转移资产及签订有损公司利益的合同,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公司利益等,否则甲方应向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四、公司股权变更登记变更前公司全部税收及相关事宜由甲方承担,乙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五、甲方应当在甲乙双方向工商部门递交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资 料之日前将公司自成立之日至双方向工商部门递交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资料之日之间的公司税款向税务机关补齐、结清,否则乙方XXX 六、在甲乙双方向工商部门递交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资料之日,甲方应将富成公司的公章、财务印章、银行开户卡、银行开户许可证、代码证及数字证书、国税证登记正副本原件、地税登记证正副

公司债权债务清算协议书

×××公司债权债务清算协议书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各成员与乙方分别签订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书,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该公司债权债务清算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作为对股权转让协议书的补充,供各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本次股权转让前,公司债权债务情况如下: (一)公司于2019年1月14日成功摘牌土地情况: 1、土地座落位置:时代阳光大道以南,圭白路以东(以土地红线图为准); 2、土地面积:土地总面积289.7亩,其中出让面积205.6亩; 3、已批准的容积率为:商业≤4.5、住宅≤2.8; 4、已批准的建筑面积:506551.1平方米(其中:商业计容总面积324478.7平方米,住宅计容总面积182072.4平方米。) 5、土地规划用途:商业、住宅; 6、土地使用期限:商业出让年限40年,住宅为70年。 (二)公司已支付了大部分该宗土地的出让金,共计万元,目前,还有出让金万元、应交的契税、城市配套费没有支付。 (三)公司除摘牌上述土地外,尚未进行其他经营活动。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公司债权债务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公司股权转让后,上述土地使用权仍由公司继续享有,甲方为公司垫付的元由乙方代为清偿,公司应支付政府的后续土地款及税费等其他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筹集支付,乙方应按照招拍

挂程序上要求的支付时间,将相关款项支付到政府相关部门。 (二)鉴于甲方的前期工作和投入,乙方同意按批准的计容总面积以元/㎡的标准包干补偿甲方,总额为万元;乙方按以下方式冲公司成本: 鉴于甲方在代为支付土地征收补偿款过程中,除政策内补偿外,还支付了部分政策外补偿,该部分补偿由甲方找相关单位开具收据提供给乙方,以便乙方将该部分费用计入公司该宗土地成本。不足部分由甲方提供建安发票,供乙方计入公司成本。 以上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再加上股权转让款。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该款项全额支付给甲方。 (三)甲方向乙方承诺: 1、除本协议披露的公司负债外,×××公司在股权转让完成前如有本协议未披露的其它债务,则由甲方承担,并负责清偿。 2、本协议所披露的土地系公司合法摘牌,在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前,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张权利等产权瑕疵,否则,由此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三、公司财产移交: 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全部款项后七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完成公司财产文件(长沙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最高报价人确认书”)、账户、印章移交和公司股权变更登记,并办好移交手续。 四、违约责任: (一)乙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天,甲方还有权解除与乙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和本协议书。 (二)在乙方按本协议履行了付款义务的前提下,甲方不配合办

劳动关系论文

劳动关系论文 题目:_论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作用 姓名:高国民 专业、班级:人力1004班 学号:9110100701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欧美学院

内容摘要(约150字左右)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关系日趋复杂,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显得尤为重要。劳动关系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也是企业和谐和企业发展的基础。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是建立和谐企业的一个重大课题,也是实现企业和谐目标和发展战略的一个基本途径和重要手段。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是新时期企业工会工作的着力点。企业工会应在参与促进、监督维护、协调沟通、激励引导以及与政府保持良好的互动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 关键词(3个) 和谐劳动关系工会 正文(约3000字左右) 随着改革开放的升入和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企业的组织结构、分配方式、思想观念等发生了深刻变化,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日趋复杂。工会作为企业劳动关系中职工方的代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就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发挥好工会这一基本职责,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本保障。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支持职工参与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全国总工会《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企业工会是:“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所以,不论从法律的角度还是工会的职责上来说,企业工会在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作用是非常关键的。如何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找准位置,发挥作用,我认为应该努力做到以下四个方面: 1、加强自身学习,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寻找法律依据.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社会转型的加快,社会利益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经济社会生活中长期积累下来的深层次矛盾更加显现,一些影响社会公平、和谐、稳定的矛盾与不足更加突出。国企也不例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已经成为建设和谐企业的客观要求。企业工会是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应当加强学习,充分认识维护职工队伍稳定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在推动构建和谐企业中找准切入点,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增强工作自觉性、主动性,发挥矛盾双方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沟通信息、反映情况、反映要求、源头参与,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摆在工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上,纳入工会总体工作目标之中,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部署,使之成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实现企业与职工良性互动、真诚合作,共谋发展的有效载体。首先,工会领导和各级工会干部要认真学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企业法》《工会法》等法律条文,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增强法律常识,为全面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打下基础。其次,工会干部要提高依法工作的能力,依法理顺和规范本单位的劳动关系,协同劳资等部门对本单位的劳动合同条款逐条进行梳理,及时进行修订、补充。第三,组织引导职工学习法律知识,真正让职工学法、懂法、守法、执法,减少因不懂法而产生的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使和谐的劳动关系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之上。在学习过程中,要使企业与职工达成共识,共谋企业发展、共享企业成果,推动和谐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2、坚持以人为本,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奠定坚实基础。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目的是构建和谐企业,推动企业发展。企业发展,以人为本,“人”是决定因素,各级工会组织要努力满足职工个人的发展需求,把提高职工素质当作一项最大的福利,让职工终身受用。要积极搭建职工展示才华的平台,满足职工成长成材的需求,在

公司债权债务承担协议书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公司债权债务承担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转让方):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让方):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成公司”)的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持有的富成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公司法定代表人也由乙方指定人员担任。为明确股权转让前后富成公司债权债务的承担问题,双方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一、在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前,以甲乙双方向工商部门递交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资料之日为界,产生的债权由甲方享有和追偿,债务由甲方承担,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在甲乙双方向工商部门递交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资料之日后, 以甲乙双方向工商部门递交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资料之日为界,产生的债权由乙方享有和追偿,产生的债务由乙方承担。 三、白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向工商部门递交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资料之日之前,甲方应审慎经营,不得低价转让资产、转移资产及签订有损公司利益的合同,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公司利益等,否则甲方应向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四、公司股权变更登记变更前公司全部税收及相关事宜由甲方承 担,乙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五、甲方应当在甲乙双方向工商部门递交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资料之日前将公司白成立之日至双方向工商部门递交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资料之日之间的公司税款向税务机关补齐、结清,否则乙方XXX 六、在甲乙双方向工商部门递交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资料之日,甲方应将富成公司的公章、财务印章、银行开户卡、银行开户许可证、代码证及数字证书、国税证登记正副本原件、地税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乙方变更银行账户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原法定代表人私章方便办理账户之用)等移交给乙方保管和使用;富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及相关人员不得代表公司签署任何债权债务文件。甲方不得再保有公司印章、印章复制品、署有公司印章的空白文档,亦不得擅白使用以上印鉴、文档等与第三人签署任

债转股的主要流程和程序

债转股的主要流程和程序 日期:2010年7月2日浏览[83] 一、债转股方式 债转股本身并不复杂,但当它与资本运营的其他手段结合起来后就有了十分丰富多彩的表现形式。操作中可分别情况根据不同企业的条件和要求采取不同的办法,尽可能地减少交易环节和成本,避免与制度发生冲突。 (一)债转股结合新股发售:对被债转股企业尚未改制上市的,债权方可以所拥有的债权作为出资参与债务方的股份制改造,将债权转为股权并通过新股发售变现。 辽通化工就是一个债转股结合新股发售的典型例子。 辽通化工的成功,有三个关键,首先是债务转移,即通过关联企业预先承但债务的方式,改变目标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其次,在对目标化的同时,将被转移债权股权化,为下一步的资金注入做好准备;第三,通过相关公司改制上市后,将募集资金以收购目标公司债务所转股权的方式注入到目标企业,使原有债务问题通过债权──股权──上市这样一个循环后得到最终解决,使不良债权变成了优良股权。 (二)控股权转让中的债转股:企业控股权转让往往意味着企业发展方向,主营业务等的改变,是企业重整的重要方式之一。要完成企业控股权的转让,被控股企业的债务负担能否妥善解决往往是关乎成败的重要因素。债转股在此方面则有广泛的运用空间。 成量股份大股东的成功变换就运用了债权转股权方法。 为了解决成量股份沉重的债务与利息负担,为公司的兼并重组创造条件,1999 年7月,成都市国资局等单位联合对成量股份的部分债务进行了债权转股权的操作。将持有的4710.44万股成量股份国家股(占总股本的42.52%)划拨给成量集团持有。通过一系列债转股和债务转移后,另2000万元债务的债权人变成了公司第一大股东, 1999年8月,深圳中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兼并成都成量集团的协议终于在深圳正式签字,成量股份在债务减轻之后,又完成了控股股东的转换,为公司日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三角置换:债权方以所持债权置换债务方持有的第三方企业的股权或债权,包括债权转股权后的再置换。当债务方自身资产质量较差,债权人不能接受其债权转股权时,如果该债务企业持有其他企业的股权或债权,三角置换式的债转股则可以达成目的。 (四)债权转质押股权:当企业债务到期无法清偿时,债务方以本企业等值股权作抵押重新取得对债权方到期债权资产的占有。使用权,双方签订“股权质押协议”,质押期内债权方或享受按年度领取固定利息分红的优先股股东的待

论非标准劳动关系

论非标准劳动关系

论非标准劳动关系 2010-2-22 14:54【大中小】【我要纠错】 一、非标准劳动关系的概念 非标准劳动关系,我国台湾学者一般将其称为非典型劳动关系。非标准劳动关系是与标准劳动关系相区别而存在的。标准劳动关系,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一重劳动关系、八小时全日制劳动、遵守一个雇主的指挥等为特征,法律在调整时也建立了相应的最低工资和基本的社会保险等一系列制度。这种标准劳动关系也被称为安定劳动关系。在传统的劳动关系当中,劳动者直接受雇于雇主(企业),在雇主(企业)的直接指挥、监督下从事职业劳动,企业对劳动要素进行全过程的组织、管理。 日本学者马渡淳一郎指出:“雇佣的柔软化,非典型雇佣的扩大,劳动力供需体制的多样化是世界各国雇佣体系变化的共同现象。”[1](P3)对我国而言,非标准劳动关系是在灵活就业与制度转轨中产生出来的一种特殊类型的劳动关系。在我国何谓灵活就业存在着争议。有学者认为,灵活就业是指劳动时间、工作场所、收入报酬、劳动关系、保险福利等方面不固定的各种就业形式。[2]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灵活多样就业形式问题研究》课题组将灵活就业做了如下概念界定:所谓灵活就业是指在劳动时间、劳动报酬、工作场地、保险福利、劳动关系等几方面(至少是一方面)不同于建立在工业化和现代工厂制度基础上的、传统的主流就业方式的各种就业形式的总称。 [3](P37)我们认为这一概念基本恰当,可以作为我们认识非标准劳动关系的基础。灵活就业可以说是某种“非正式工作”。 “非正式工作”最早是由Audrey Freedman在1985年提出的,用来特指那些附条件的和短暂的(conditional and transitory)雇佣安排。非正式工作包括非常广泛的用工形式,包括部分时间工作(part-time work)、自雇(self-employment)、临时雇佣提供(temporary help agency employment)、外包(contracting out)、雇员租赁(employee leasing)和商业服务业的雇佣(employment in the business services industry)。事实上,任何不同于通常形式的永久、全日制工资和薪酬的工作都被认为是非正式工作。美国劳工统计局1989年对非正式员工给出的定义为:没有明示或默示的长期雇佣合同的任何个人,其突出特点就是临时性。 (一)标准劳动关系的人格从属性、经济从属性主要通过组织从属性体现 劳动关系具有隶属关系的特征。劳动关系虽然是按照平等关系的方式建立的,然而劳动关系一经建立,劳动者必须根据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把他的劳动力归用工单位支配,以使他的劳动力现实地成为集体劳动要素的一个组成部分。由于劳动力和劳动者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用人单位成为劳动力的支配者,也就成了劳动者的管理者。正如恩格斯在《论权威》一书中所说,大工厂是以“进门者放弃一切自治”为特征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必须建立一种以指挥和服从为特征的管理关系,这种从属性的管理关系可以说是一种隶属关系。在当今的法学界,学者们在区别劳动关系与民事关系时,认为“从属性”构成了劳动关系的独有特征,是劳动关系与其他领域的法律关系相区别的关键点,这一点是没有争议的。“从属性”可以体现为两个方面——人格从属性与经济从属性。 人格从属性是指“除法律、团体协约、经营协定、劳动契约另有规定外,在雇主指挥命令下,由雇主单方决定劳动场所、时间、种类等”。[4](P8)换言之,即劳务的具体内容不是由劳动提供者决定,而是由劳务受领者决定。经济从属性的重点在于:“受雇人并非为自己的经营劳动,而是为他人之目的劳动。受雇人既不是用自己的生产工具从事生产劳动,也不能用指挥性、计划性或创作性方法对自己 所从事的工作加以影响。”[5](P95) 人格从属性和经济从属性共同构成了劳动关系从属性的特征,并且我们可以从这两方面的要义中发现:无论是人格从属性还是经济从属性,都外在地表现为劳动者对雇主构建的生产组织的依赖。服从规则、服从指示、接受检查和监督、无法在工作中体现创作性,这些都是建立在雇主从组织的层面对劳动者进行控制的基础上的。这种包含在“从属性”中的“组织依赖性”标准在劳动法理论中可以说是一种通论。在人们传统的理论观念中,劳动关系是和集体性、组织性等特征联系在一起的。传统的劳动关系强调雇主对雇员在特定生产场 所、劳动方式、组织规则方面的控制,形成标准劳动关系。 在传统的劳动关系中,从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招聘活动、人员素质测评、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培训、安排工作岗位、绩效考核、支付劳动报酬、津贴福利、办理社会保险以及到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全权负责。这样的雇佣关系当中,劳动者长期呆在同一个用人单位,劳动者的未来发展与企业的发展紧密相联,用人单位也愿意对劳动者进行大量的人力资本投资,长期的雇佣关系更能够强化员工与 企业之间彼此的认同,从而实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共赢。 (二)非标准劳动关系是人格从属性、经济从属性与组织从属性相分离而产生的

企业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第一节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项目经理为本项目应收及应付款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款项全过程管理。 第二条财务负责人组织应收、应付款项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财务部门为应收、应付款项管理的主办部门,物资部、机械管理部、合同部门为应收、应付款项管理的协办部门,各部门应设立专、兼职的管理人员,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互通情况,共同做好应收、应付款项管理工作。 第四条财务部门职责: (一)办理应收、应付款项的管理工作; (二)负责编制并下达应收款项催收计划及催收方案,并按月组织相关部门完成应收款项的清收工作; (三)负责建立健全应收款项台账,定期编制应收款项明细表; (四)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外借款、对外预付账款和工程垫资的控制和监督; (五)负责应收款项管理的分析总结工作,针对问题及时提出管理建议; (六)及时偿还债务,避免长期债务情况的发生;对已形成的债务,合理确定偿还时间和规模; (七)与债权方及时沟通、核对,财务困难时,要得到债权方

的理解,避免造成不良影响。 第二节债权债务账目的核对 第五条债权债务账目的核对,主要由财务部门负责,其他有关各业务部门配合。 第六条项目部应当建立债权债务定期清查和核对签认制度,至少于每季度末对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和核对一次。对各项债权必须取得签认记录。对清理核对过程中发现的长期挂账、长期无结算、账龄较长、核对不符等情况,应及时提请相关部门查明原因,按规定做出处理。 第七条物资采购、合同、机电等业务部门应配合财务部门与对方财务部门核对账目,并将核对情况及时通报财务部。 第三节台帐管理 第八条台账管理指应收款项明细台账管理和重点外欠款档案管理。项目部应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外欠款重点项目档案。 第九条项目部应建立债权债务台账管理制度,详细反映各项债权债务的发生、增减变动、余额及其账龄等财务信息。财务部门应当至少按季编制债权债务明细表,向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业务部门反馈债权债务的结算情况、余额、账龄等信息,分析债权债务管理情况,提请项目负责人和有关责任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第四节债权债务的清理 第十条项目部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与业主(局指)办理验工计价手续,并根据业主(局指)批复计价确认应收账款。项目部物资、计价等部门应及时办理材料物资采购入库报销、劳务结算、机械设备

债权转股权操作流程

债权转股权操作流程-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债权转股权事项一般操作程序 (一)被投资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外商投资企业应召开董事会,下同),形成决议同意债转股事项,同意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债权人拟债转股的债权价值进行评估。 (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债权转股权须经批准的,被投资企业或债权人按规定程序办理批准手续。 (三)被投资公司委托资产评估事务所及其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债权人用于债转股的债权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四)被投资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形成确认资产评估报告、同意债权人以债权转股权出资金额、增加注册资本的金额、出资方式、出资日期、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等内容的决议。 (五)债权人与被投资公司签订《债权转股权协议》,对债权人以合同之债转为股权的,尚需签订《债权出资承诺书》。 (六)根据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决议以及债权转股权协议,被投资公司对债转股会计事项进行相应账务处理。 (七)被投资公司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办理债转股验资业务,并出具验资报告。 (八)被投资公司办理相关以债权转股权出资方式增加注册资本而涉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所需法律文书。 (九)向主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应注意的几点问题: 按照2011年11月2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57号令《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债转股出资方式应遵守下列规则: (一)债权是民法上的一种财产权,但也属于请求权范畴。债是特定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债权人不能直接支配债务人的人身和财产,也不能直接支配债务人的给付行为,债权人的债权只能通过请求债务人给付间接地实现。鉴于债权的特性,债权转股权出资方式,首先应经被投资公司(债务人)股东按章程规定程序表决通过才可行,否则无法办理后续债转股工作。 (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债权转股权须经批准的,被投资企业或债权人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债权债务清理步骤及方法-最新范文

债权债务清理步骤及方法 【摘要】企业通过清理其自身的债权债务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从而有效地提高其市场竞争力。但是,当前我国企业在债权债务清理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导致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因此,必须增加对企业债权债务清理的管理,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关键词】债权债务清理;问题;步骤债权 债务清理是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高效地处理企业的债权债务越来越重要,同时也能有效降低企业的风险,提高企业在市场的竞争力。本文从分析企业的债权债务清理的重要性出发,对企业债券债务清理的一般步骤做出探讨,以及对其他相关方面做出强调。 一、当前企业债权债务清理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当前大部分企业对其债权债务的管理比较粗放,债权债务管理的部门分工不明确,管理局面十分混乱,集中导致了企业的债权债务处理效率不高,甚至出现债权债务的挂账时间无限延长的问题,直接导致大量的死账出现,大部分的成本费用无法对应,大量的资金由于长期地挂账问题而不能发挥作用,极大降低了资金的使用效率,从而影响了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其次,企业的债权债务内部管理机制不够健全,再加上企业的各部门之间权责不明晰,对企业自身债权债务的管理职责缺乏认识,导致企业许多部门的配合不够紧密,降低了企业的运行效率。最后,企业处理债权债务的方法缺乏应有的科学性。在具体操作中,企业往往不管债权债务的轻重主次进行一把抓,采取统一的方法来处理问题,极大地增加了债权债务清理工作开展的难度,降低了成效。 二、企业债权债务清理的主要步骤

(一)建立应收账款动态管理机制。企业为了提高其在债权债务清理上的质量,首先需要建立上下联动的动态应收账款管理机制,通过建立具体的账簿,对企业的所有债权债务进行统计,明确每一项债权债务的增减变动、账龄等相关内容。并且,企业需要安排管理人员在每个月的月末编制本月完整的应收账款明细表,重点突出其中数量较大、账龄较长的债务,同时向上级提出采取相关的防止债务难收回的有效措施。(二)进行企业债权债务的职责分配。企业需要将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保证权力的明确划分。因此,企业需要对债权债务清理采取横向管理的措施。具体来说,企业进行债权债务的横向管理就是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有序划分企业的债权债务,按照不同的类别采用不同的清理方法,并且落实到具体的责任部门,保障债权债务清理责任到人。具体来说,划分债权债务清理责任主要从按照交易事项和部门性质两个方向进行划分。其中,按照交易事项划分是将每一项债权债务对应的经济往来的部门作为本次债权债务清理的责任部门。其中,责任部门的行政负责人为本次债权债务清理的首要责任人,其他人员根据与该项经济往来事项的远近关系分为主要和次要项目责任人。按照这一责任分配原则来将债权债务清理责任划分给每一个责任人,从而保障问题解决的时效性。而按照部门性质划分职责的方法则是首先区分部门的性质,主要由招投标部门、物资装备采购部门、财务部门等部门组成,在实际的债权债务清理中,需要根据涉及到的部门责任来分配任务。(三)理清债权债务清理的流程。为了保障企业债权债务清理的质量和效果,企业应该保证债权

劳动关系的历史和理论

第二章劳动关系的历史和理论 第一节劳动关系的历史发展 一、资本原始积累时期的劳动关系 资本原始积累阶段,是资本主义劳动关系的形成时期。此阶段的特点体现为:第一,劳动关系主体是以直接一种剥夺方式形成的。第二,在劳动关系形成过程中充斥着暴力与强制。第三,宗主国和殖民地的劳动关系发展并不同步。 二、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期的劳动关系 从产业革命开始至19世纪上半叶,资本主义的发展处在自由竞争时期,国家对劳资关系调整采取自由放任政策。这一时期的劳资矛盾主要表现为尖锐的阶级对抗和激烈的阶级冲突。 西方国家这一时期的劳动关系具有如下几个特点:第一,劳资双方形成了两大直接对立的阶级;第二,劳工运动总体上处于分散、个别和局部的状态;第三,阶级斗争尖锐化。 三、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的劳动关系 19世纪下半期至20世纪初,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完成了从自由竞争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政府对劳资关系的调整从自由放任转向国家干预政策。 归纳这一时期劳动关系的特点:第一,劳资矛盾的焦点依然如旧,但是矛盾的激烈程度和表现方式发生了一些变化。第二,由于工人罢工斗争的发展、工会组织的广泛建立以及社会主义运动的出现,导致劳资力量对比发生改变,日趋强大的、有组织的劳工运动,迫使资方及其政府做出让步,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和缓解了劳资矛盾。第三,政府调整和改变了劳资关系政策,从对劳资关系领域的自由放任政策转向国家干预政策,大量劳工立法的出现以及相应机构的建立,使劳资关系的调整开始向有序化、法律化方向迈进。 四、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历史时期的劳动关系 20世纪上半期的两次世界大战期间,在劳资关系领域可以说是一个过渡期,从初期的国家干预向下一阶段全面进入制度化、法制化过渡。 这一阶段劳动关系的特点是:第一,战争、危机和革命极大地影响着这一阶段劳资关系的发展,劳资关系领域的许多重大变化都受到这些因素的影响。第二,国家的劳动行政管理工作获得了空前的发展,成为政府宏观调节劳资关系的主要手段。第三,工业民主化、集体谈判制度和三方协商机制的出现,使协调劳资关系的方式更加丰富、内容更加宽泛。 五、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劳动关系 二战后当代资本主义时期,在第三次科技革命和社会改革浪潮的推动下,劳资关系发生了重大的转折性变化。劳资关系协调体制从法律规范到制度机制,都日趋健全和完善,劳资关系的总态势是缓和中有对抗,对抗中求合作、求制衡。 归纳起来,这一时期劳动关系呈现出许多新特征:第一,劳资关系焦点仍然集中在社会劳动问题上,但与此同时,争取广泛的民主参与权也成为劳资关系中非常重要的内容。第二,劳资关系时而紧张,时而缓和,总的趋势是向缓和、合作方向发展。第三,国家用以调整劳资关系的手段趋于完备,立法体系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福利水平的提高,三方格局的形成,都为劳资关系的稳定创造了有利条件。第四,劳资关系的运行方式发展成一种有序的组织行为,解决劳资矛盾、劳资争端的途径趋于制度化、法律化。 第二节劳资关系和劳工运动理论 (一)斯密的劳动分工和劳工运动思想 斯密指出,财富是由一切生产部门创造的。他第一个系统地论述了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原理,指出商品的价值由劳动决定,并区分了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考察了价值与价格的关系,分析了价值规律的作用。

股权质押操作流程

股权质押操作流程 第一步: 了解出质人及拟质押股权的有关情况: 1、仔细审查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是否有对股东禁止股权质押和时间上的特殊规定; 2、在公司章程中核实出质人的身份名称、出资方式、金额等相关信息以及出质人应出具对拟质押的股权未重复质押的证明; 3、出质人应提供有会计事务所对其股权出资而出具的验资报告; 4、出质人的出资证明书; 第二步: 出质人的股权须有该公司股东过半数以上同意出质的决议;(可有可无,根据物权法、担保法以及公司法;以促成业务为前提) 第三步: 出质人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并将出资证明书交给质押权人; 第四步: 将该股权已经质押,不能再转让和重复质押股权,注明在公司章程和记载于股东名册中,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出质登记。 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 1、申请人签署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3、质权合同;

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 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申请股权出质注销登记,应当提交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相关法律条文: 《担保法》第78条第三款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7条规定,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有: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质权合同、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物权法》第226条规定,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出质登记时设立。 股权质押的条件和法律程序 股权质押主要是指出质人以自已拥有或有权处分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为某个经济行为作担保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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