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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有偿服务项目及收费管理办法

物业有偿服务项目及收费管理办法
物业有偿服务项目及收费管理办法

有偿服务项目及收费管理办法

为了更好的为机关干警服务,WT物业检察院服务处根据本小区特点,本着公开、公平,双方自愿原则,特制定有偿服务管理办法及收费项目。

一、有偿服务报修流程:

服务电话:0731-*******

内线:****

申报须知:请您将房间号、联系电话、故障类型、要求提供服务的时间、服务要求等一并说明清楚,以便及时与您联络。

二、有偿服务维修流程:

1、服务处客服中心根据客户委托的服务项目及要求,应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到现场维修;

2、维修人员根据情况上门做好应急处置;

3、业主同意服务处维修人员报价后,由维修人员组织维修,业主对维修结果在《特约服务委托单》上签字并填写意见;

4、《特约服务委托单》一式三联,业主一联,客服中心留存一联,维修员一联,收费后由客服中心开具票据并酌情回访。

三、服务四承诺:

一证件:维修人员须统一着装,佩戴工号牌;

二公开:维修人员须向业主公开出示有偿服务价目维修单,并按价目维修单标准收费;

三到位:维修人员按约定的时间到到现场查看,维修后现场清理到位,服务后向业主演示维修结果到位;

四不准:不准在上班时间从事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的兼职活动;

不准利用公司财产损害公司利益而谋取个人利益;

不准利用服务之便向业主索取好处;

不准假借公司名义以不正当手段从事私利活动。

四、维修事项说明;

1、收费标准(服务处提供材料维修的项目)按照以下标准收取:

维修费用=材料费+维修费

2、业主可以自行购买材料, 也可以由服务处提供材料,业主自备材料服务处只参照同类项目收取维修费用;

3、服务处免费提供单项维修十五分钟工时服务;

4、服务处提供有偿维修服务均开据票据;

5、服务处提供的有偿维修材料均为市场采购,仅为方便业主,不以盈利为目的;

6、对于不在本菜单的维修项目,视情况另行报价。

五、有偿服务收费依据:

根据《物权法》、《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和《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六、有偿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有偿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一、电气:

二、给排水

三、空调

四、其他

备注:以上材料价格为2012年10月份市场材料价,作为维修时业主衡量收费的参考值,考虑到材料价格是一个变量,维修时的材料价格将以服务处仓库领料单上显示的采购价为准;业主也可自行购买材料,服务处仅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

湖南WT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检察院服务处

二○一二年十一月

服务收费标准及管理制度

维修工会议 一、朗读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 火王愿景: 创造品质生活 火王精神: 专注、品质、卓越 火王作风: 责任感、主动性、执行力 火王方针: 稳定、调整、发展、创新 火王准则: 岗位有分工工作无界限 不上当思下无功则为过 认同企业文化弘扬火王精神 火王纪律: 凝聚团结从我开始 轻重缓急计划工作 勿急勿躁换位思考 节约为美不贪小利 诚实正直勇于担当 沟通记录行动复命 正思维正见解不抱怨不放毒 别人的缺失是我们存在的价值 火王理念: 生存理念:存不忘亡安必虑危 发展理念:预见创未来 市场理念:格局定天下 营销理念:观念变天地 用人理念:务实去华徳为先 质量理念:有缺陷的产品就是废品 管理理念:每一次失败都是管理者的失败 开发理念:用户潜在的需求就是我们开发的追求 服务理念:用户满意是我们服务的唯一标准 二、新片区划分 a﹑罗湖片区:罗湖及远程的盐田 b﹑福田片区:福田(梅林、益田路按东西分开) c、西丽、后海、华侨城 d﹑南山片区:﹑科技园以西(不含科技园),南山大道以西、新安及蛇口e﹑西乡片区:宝安、西乡 f﹑福永及远程的松岗﹑沙井﹑公明﹑光明、石岩 g、龙岗片区:龙岗城区及远程的观兰﹑平湖﹑横岗﹑大鹏(凤岗)

h、布吉关外及远程的坂田﹑龙华 三、深圳市场售后服务管理规范 1﹑目的: 为规范深圳市场售后服务的统一管理,满足广大火王用户和潜在用户的需求,解决用户的后顾之忧,体现顾客至上的服务精神,秉着高效低成本、严格管理的原则,特制定本规范。 2﹑服务片区的划分: 根据深圳的地形特征及历年来火王用户的分布情况,将深圳划分为七个服务片区,每个服务片区派驻一名服务技术员,服务量大时再作适当调整或增加服务技术员;各片区的作业范围、服务时限要求、上门服务费标准如下: 1﹑罗湖、盐田片区: 1.1罗湖(含布心片区,自接到信息起24小时内上门);上门服务费30元/次 1.2福田区:福田中心公园/益田路以东、深南大道以南(含福田保税区,自接到信息起24小时 内上门);上门服务费30元/次 1.3盐田区(自接到信息起72小时内上门);上门服务费35元/次 2﹑福田(梅林)、龙华片区: 2.1 梅林关内(自接到信息起24小时内上门);上门服务费30元/次 2.2 香梅路以东、福田中心公园以西﹑深南路以北(含莲花片区自接到信息起24小时内上门); 上门服务费30元/次 2.3 梅林关外、坂田﹑龙华(自接到信息起48小时内上门);上门服务费30元/次 2.4 观澜(自接到信息起72小时内上门);上门服务费35元/次 3、西丽、华侨城片区: 3.1 西丽、桃源村、松坪山(自接到信息起24小时内上门);上门服务费30元/次 3.2 华侨城、竹子林、科技园北区(自接到信息起24小时内上门);上门服务费30元/次 3.3 福田区的上沙、下沙、新洲、景田、石夏北(自接到信息起24小时内上门);上门服务费30 元/次 4﹑南山片区: 4.1 南山半岛、蛇口(自接到信息起24小时内上门);上门服务费30元/次 4.2 科技园中区、南区、马家隆(自接到信息起24小时内上门);上门服务费30元/次 5﹑新安片区: 5.1西乡、宝安(自接到信息起24小时内上门);上门服务费25元/次 5.2石岩(自接到信息起48小时内上门);上门服务费35元/次 6﹑福永、公明片区: 6.1 福永(自接到信息起24小时内上门);上门服务费25元/次 6.2沙井、松岗、公明﹑光明(自接到信息起48小时内上门);上门服务费35元/次 7﹑布吉、龙岗片区: 7.1 布吉关外(不含坂田,自接到信息起48小时内上门);上门服务费30元/次 7.2龙岗城区、平湖﹑横岗﹑大鹏、南澳、葵涌、坪山、坑梓(自接到信息起72小时内上门); 上门服务费35元/次 7.3 东莞的凤岗镇、塘厦镇,惠州的惠阳区(自接到信息起一周内上门);上门服务费50元/次 3﹑售后服务工作流程:

物业公司有偿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一览表.doc

物业公司有偿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一览表 类别序号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操作规程备注 车辆庭泊服务费1大车(黄牌)停放单位:辆 2小车(蓝牌)停放单位:辆 3 三轮摩托车(含助动车)单位:辆 4 二轮摩托车(含助动车)单位:辆 长期:240元月 临停: 5 元次10元夜 长期:150元月 临停: 5 元次10元夜 私家车位: 1.2 元㎡月物业费 长期:45元月 临停: 2 元次 4 元夜 长期:30元月 1、长期停放车辆业主到客户中心前台办理停车卡(卡 上标明车牌号、姓名、房号、联系电话、交费起止时 间),客服做好停车卡台账,一式三份,财务,安保, 客服各一份并及时做好更新工作,财务室监控管理。 2、临停车辆:进入小区的车辆由当班队员发放临时 停车卡片记后进入,停车卡片上须填写车牌号、进入时 间,车辆驶离小区时当班队员必须将发放的“临时停车 卡片” 收回,并按规定标准收费,填写记录台账。3、 巡逻岗做好小区车辆停放的规范管理。 1、长期停放车辆业主到客户中心前台办理停车卡(卡 上标明车牌号、姓名、房号、联系电话、交费起止时 间),客服做好停车卡台账,一式三份,财务,安 保,客服各一份并及时做好更新工作,财务室监控管 理 2、临停车辆: 1、进入小区执行任务、 抢修检修、救护等特种 车辆及业主的搬家车、 送货车和临时停车(15 分钟内)不得收取停车 费。 2、超过零点的按夜间 停放标准收费。 广告场租费5自行车单位:辆 小区门前广告 1 小区公共部位广告(绿化地、道路边、单元 2 口、电梯前室等) 电梯轿厢广告单位个轿厢 3 临停:1元次 长期:10元月 临停:1元次 短期:(月、季) 长期:(半年、年) 小型(1㎡内) 中大型( 5--8 ㎡) 短期:(月、季) 长期:(半年、年) 2 元夜①车管保安做好登记,内容包括:收费起止时间、 姓名、房号、车型、车身颜色、联系电话。 ②按规定标准收取费用,填写台账。 2 元夜③每日下午 5 时前,到财务室结清当日账目。 ④做好停车有序停放。 40 ㎡元 1 、需做广告人员到客服前台填写登记申请表 35 ㎡元 2 、管理处负责人会同需做广告人实地确认(广告位 置符合公司规定) 50 元个月 3 、签定广告场租合同,到财务室缴纳费用。 4 、凭收据客服中心发放场租许可证。 30元月㎡ 5 、客服中心建立场租台账并定期检查广告,到期与 150元个月 破损的通知相关人员拆除 100元个月 广告的拆除 1、不可预见因素 2、政府部门规定 3、物业公司管理与建设的 需要

(管理制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

(管理制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发改价格[2006]532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检院,高法院,有关人民团体: 为加强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收费管理,规范收费标准管理行为,提高收费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我们制定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 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对收费标准的管理行为,提高收费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申请、受理、调查、论证、审核、决策、公布、公示、监督、检查等,适用本办法。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行政事业性收费(以下简称收费),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于实施社会公共管理,以及于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收费标准实行中央和省俩级审批制度。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省级政府”)的价格、财政部门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收费标准。 中央有关部门和单位(包括中央驻地方单位,下同),以及全国或区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实施收费的收费标准,由国务院价格、财政部门审批。其中,重要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应由国务院价格、财政部门审核后报请国务院批准。 除上款规定的其他收费标准,由省级政府价格、财政部门审批,且于批准执行之日起30日内报国务院价格、财政部门备案。其中,重要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应由省级价格、财政部门审核后报请省级政府批准。 第五条审批收费标准应遵循以下原则: (壹)公平、公正、公开和效率的原则; (二)满足社会公共管理需要,合理补偿管理或服务成本,且和社会承受能力相

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

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试行) (柳价字[2009]18号)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规范我市物业服务行为和收费行为,建立合理、公开、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机制,现将《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并就实施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凡从试行之日起未交付使用且未取得收费批文的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应按照《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在规定的价格浮动范围内,确定本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服务等级、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报市物价局、市建委备案。 二、在本通知实施前,已实行物业服务的住宅物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尚未到期的;或虽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已满,但尚未成立业

主大会的;或者业主大会已成立但尚未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在本通知实施后其物业服务及收费标准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三、本通知实施后,凡由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物业,其物业服务可按《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试行)选择服务项目、服务等级、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但业主大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本通知自2009年3月1日起试行两年。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试行) 柳州市物价局 柳州市建设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二月六日《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使用说明 1.本标准适用于柳州市市区内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公共性服务及收费,由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本标准实施。

2.对配套不全、设施设备老化的旧住宅小区,可参照本标准选择五项服务中的若干项目及服务等级,并根据实际成本确定价格,由业主大会委托原房屋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等提供服务。 3.在本标准实施前,已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物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尚未到期的;或虽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已满,但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或者业主大会已成立但尚未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在本标准实施后其物业服务及收费标准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本标准实施后,凡由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物业,其物业服务可按本标准选择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但业主大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本标准将本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项目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设施设备配置等情况分为五项,分别是:综合管理服务,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标准前四项分别划分为五个服务等级(从一级至五级,服务标准从低到高),每个等级对应一个收费标准;第五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分为9个子项,各子项根据具体情况分为三类(从一类至三类,服务标准从低到高)或不分类,每一个类别对应一个收费标准。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按照质价相符的原则,逐项选择并组合确定。 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各物业服务分项目收费标准的总和。 5.本标准五大服务项目分等组合(菜单选择)的原则为:以维修保养为基础、秩序维护为重点、综合管理为保障、保洁和绿化可

收费管理办法

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收费管理程序,明确收费项目和标准,拓宽增收渠道,提高水、电、气等各种资源的利用效率,实现收入最大化,确保矿年度目标利润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明确了各收费项目的收交责任单位、收费范围、收费标准及相关的考核规定。 第三条各收费责任单位要本着“应收尽收,全额上缴”的原则,做好各项收费的收交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为保证收费管理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特对相关部门职责规定如下: (一)计划财务科全面负责收费的管理、组织、协调工作。 (二)监审科负责对收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各收费责任单位负责按照收费责任划分具体开展各项收费工作。收费职责如下: 1、基建后勤科:负责对外转供水费、煤层气费的收费管理。 2、机电科:负责对外转供电费、成庄供气及对外设备租赁收费管理。 3、综合办公室:负责文印费、招待所住宿费、对外出租办 — 1 —

公场所费用的收费管理。 4、保卫科:负责矿内收费停车位费用的收费管理。 5、其它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因让渡本矿资产使用权应当收取的租赁费用的收取。 第三章收费管理要求 第五条计划财务科要按照晋煤集团标准及时调整收费项目及相应收费标准(详见表1);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收费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收费程序及票据管理要求,并针对收费管理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各项收入全部要纳入制度管理。 第六条各收费责任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集团公司及矿有规定开展收费工作,各收费单位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改变收费标准、截留收费收入。 第七条各收费责任单位要设立收费票据专管员,负责收费及票据的日常管理工作,对所收费用要逐项逐日登记清楚(包括收费项目、缴费单位、收费日期、开具数量、单价、开具收据号码、收费金额、收费人员等),保证账目清楚、收交一致。 第八条各收费责任单位收取现金金额达到5000元或单日收取现金金额超过5000元时,需在当日结账前对所收现金进行上交,不准有挪用款项、坐支现金、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另立银行帐户等违规行为。 — 2 —

收费管理制度1

111 北京万达时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收费管理制度 第 1 页共9 页目录 一、物业服务费收缴管理规定 (2) 二、代收费用收缴管理规定 (3) 三、有偿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5) 四、押金收缴管理规定 (6) 五、停车场收费管理规定 (7) 物业服务费收缴管理规定 为规范业主所缴纳的物业服务费的管理,正确反映及缴纳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1.收款组负责物业服务费欠费帐单的编制、打印、收缴工作。 2.负责物业服务费台帐登记的人员每月25号之前编制业主/住户欠费明细表。 3.每月最后一天打印完毕下个月的物业服务费欠费帐单。 4.业主/住户欠费项目分别列示,并注明费用所属期间、收费标准、金额。 5.《帐单》一式三联,一联存档备查,一联放入业主欠费资料袋,一联交客户 服务中心。

6.每月1号,收款组将业主/住户欠费帐单交客户服务中心相关人员签收,由客 户服务中心派送给业主/住户。 7.业主/住户收到《帐单》后,到收款处缴费,收款员应先查看业主欠费资料袋, 找出物业服务费的欠费帐单,由业主/住户确认欠费金额。 8.业主/住户确认无误后,缴款、收款员开具票据。 8.1 若业主/住户用现金缴纳费用时,收款员必须当面点清缴款额,并进行现钞 真伪鉴别。 8.2若业主/住户用刷卡方式缴纳费用时,收款员必须正确输入收费金额,打出 卡单后请业主/住户签字确认,一联交业主/住户,一联留存。 8.3若业主/住户用支票缴纳费用时,收款员必须检查支票的收款人是否填写 正确、签发日期是否在有效期内、金额大小写是否填写正确、银行预留印鉴是否清 晰等。 9.负责台帐登记的人员应及时对物业服务费的收缴情况进行登记、并做好 《物 业服务费应收已收表》,以便核查。 各种代收款项收费管理规定

《南京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完整版本.doc

《南京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 ( 试行)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 南京市物价局 《南京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使用说明 1、本《标准》适用于南京市行政区域内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及 收费,由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按照本《标准》实施。各类别墅、酒 店式公寓、商住楼及其他由市发改委、建委立项为高档住宅的物业服务收费按规定 实行市场调节价,物业服务与收费标准由当事人合同约定。 对1998年12 月 1 日前建成、配套不全、设施设备老化的旧住宅小区,可参照本《标准》选择五项服务中的若干项目及服务等级,并根据实际成本确定价格,委托社

区、专业公司或原管房单位等提供服务。 2、本《标准》将本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项目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设施 设备配置等情况分为五项,分别是综合管理服务,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公共区 域清洁卫生服务,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 行、保养、维修服务。《标准》前四项分别划分为五个服务等级(从一级至五级, 服务标准从低到高),每个等级对应一个收费标准;第五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 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分为9 个子项,各子项根据具体情况分为三类(从 一类至三类,服务标准从低到高)或不分类,每一个类别对应一个收费标准。普通 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按照质价相符的原则,逐项选择并组合确 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各物业服务分项目收费标准的总和。 3、本《标准》五大服务项目分等组合(菜单选择)的原则为:以维修保养为 基础、安全护卫为重点、综合管理为保障、保洁和绿化可挑选。综合管理、秩序维 护服务标准应选择同等级别,维修保养服务标准应选择相应类别,保洁、绿化服务 标准可选择向上或向下浮动一个等级。凡综合管理、秩序维护服务标准选择一或二 级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标准应在一类中选择,但其中高层(含小高层)的供水系统及消防系统应在二类中选择;凡综合管理、秩 序维护服务标准选择三级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 务标准应在二类中选择;凡综合管理、秩序维护服务标准选择四或五级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标准应在三类中选择。 4、本《标准》所列的收费标准为最高基准价标准,计价单位为:元/ 平方米(建筑面积)月。 5、小区建筑面积小于2 万平方米的,公共区域秩序维护费用标准可上浮不超 过20 %;小区建筑面积在 2 万至 4 万平方米(包括 4 万平方米)之间的,公共区 域秩序维护费用标准可上浮不超过10%。

4、会费收取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

乐清市XXXX协会会费收取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 (在会员大会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通过) 第一条依据民政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乐清市XXXX协会章程》的规定,为了保证会费的正常开支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会费的使用本着“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进行使用。会费的收取标准为: 第一年会长单位50000元,副会长单位20000元,常务理事单位5000元,理事单位2000元,会员单位500元; 从第二年开始,理事以上单位1000元,会员单位500元。 第三条会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协会维持日常运转费用。包括:协会常设办公室人员费用(财务人员、办公室人员)、协会工作场所费用开支、办公费(通讯、办公用品等)。会费使用管理按照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团体财务管理的通知》(浙民民〔2009〕175号)规定执行。 (二)协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务费。 根据民政部的要求,协会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半年一次常务理事会,其会务费补贴主要用于会议材料的组织、理事单位的联络,内容准备、会场租金等。 (三)网站的开发、维护费用。

(四)创办刊物所需费用。包括编辑、排版、印刷、纸张等费用。 (五)专题讲座费用补贴。协会每年酌情举办专题讲座,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讲授先进的服务理念和管理手段,协会负担专家差旅、食宿、讲课费用以及会务费。 第四条协会应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按《社团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本会日常开支由会长或会长授权秘书长审批。投资及不动产购置需经常务理事会通过。 第五条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上级财务部门的监督。 第六条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七条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八条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本办法由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

水文专业有偿服务收费管理试行办法(附收费标准)

水文专业有偿服务收费标准

水文专业有偿服务收费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水利系统水文专业有偿服务收费,加强水文收费管理工作,促进水文事业的发展。根据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水利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181号)和《关于放开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1993]价费字134号)及国家有关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水文单位从事水文专业有偿服务活动时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水文专业有偿服务收费范围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水文部门为工农业、交通运输业、地质矿产、环境保护、水利、电力等行业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从业者以及党、政、军领导机关所属企、事业单位提供服务均按《水文专业有偿服务收费标准》(本办法附件)收费。 二、水文部门为党、政、军领导机关组织防汛、抢险、抗洪、救灾而提供的决策性水文情报不实行有偿服务,只收电汛费。 三、国际交换资料按对等原则或双方签定的合同执行。 第四条专业服务项目 一、水文勘测与测绘 二、水文资料审查、水文分析计算、水资源调查评价 三、水文情报预报 四、水质监测、分析 五、资料与成果 六、水文自动测报系统及常规仪器维修

第五条水文收费标准以生产水文勘测产品所耗费的材料费、燃料动力费、工资、管理费、其他费用为基础,考虑使用频率、更新周期、技术处理费用等因素确定。 第六条下列特殊情况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在十类或十类以上工资地区作业时,按标准增加10%。 二、需要高温、高寒地区进行作业的项目,按标准增加10-20%。 三、在海拔高度超过2000米作业时,加收10%;超过3000米时,加收20%;超过4000米时,加收30%。 四、受潮汐影响时,按标准增加20-30%。 第七条文水部门向使用水文资料单位提供的水文勘测资料只供该单位使用,未经负责该项资料观测和整理的水文部门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使用。否则,按有关法律、法规条款追究责任。 第八条水文单位从事水文专业有偿服务工作时必顺先与委托方签订任务合同书。水文单位必须按合同要求完成任务并确保成果质量,委托单位必须按合同要求向水文单位交纳费用,否则,任何一方可停止执行合同并按经济合同法追究对方责任。各流域机构、省、直辖市、自治区水文主管部门应根据自身水文业务情况统一规定合同格式。 第九条各级水文部门应加强对水文有偿服务收费的管理,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布颁发的水文专业有偿服务收费标准不得高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 第十条本办法自1994年7月l日起试行。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附件:水文专业有偿服务收费标准

物业公司有偿服务管理办法

物业公司便民有偿服务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物业服务形象,及时解决业主家庭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在做好物业常规服务、确保服务质量的同时,满足小区业主居家生活服务的需求,开展便民有偿服务工作。为确保有偿服务工作正常有序地实施,规范便民有偿服务内部管理,维护公司服务信誉,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便民有偿服务范围 便民有偿服务范围,主要以公司服务处小区内居民家庭水、电维修安装和保洁绿化为主,家电维修和房屋修缮暂不列入有偿服务范围。有偿服务工作由公司客服部负责统一接待安排,工程部、保洁部、财务部等密切配合共同实施。 三、便民有偿服务工作流程 (一)、客服中心接待业主 1、来访接待: 客户服务中心接待业主时,对业主姓名、住址、联系方式、报修内容、方便维修的时间,费用、效果等进行登记约定,(如果报修时间,费用、有疑议可与工程或者保洁主管协商后再与业主约定)并填写《有偿服务登记表》。 2、来电接待: 认真听取和记载业主来电内容,详细回答业主提出的问题,对于专业性较强的问题,应先详细记录,咨询涉及有偿服务相关部门人员后约定时间给予回复。 (二)、客户服务中心处理流程 1、客服人员根据《有偿服务登记表》填写《有偿服务通知单》,一式三联,一联交财务,一联交相关部门(工程或保洁),另一联存档备查。 2、客服人员及时通知工程部或保洁部主管,安排人员携单在约定时间上门为业主服务。服务完毕,由业主或住户对服务工作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在《有偿服务通知单》上签字确认,客服人员收取约定的服务费用,开具票据(可事先由客服部出具由施工人员携带),当日下班前集中将现金上交财务部。 3、客户服务中心根据《有偿服务登记表》和《有偿服务通知单》上的服务内容进行及时回访,回访中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无偿进行返修直至业主满意。 4、客服中心对每月有偿服务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并将统计结果与财务部、工程部、环境部进行核对,然后将结果报行政部,作为绩效考核依据。 四、便民有偿服务工作注意事项 1、客服人员对来访求助业主在情况登记清楚后,应立即同相关部门负责人联系,约定时间,如可以马上安排,则告诉业主稍等片刻,待维修人员到达后与业主一同前往;如不能马上安排,应向业主说明情况,约定上门服务时间。 2、客服人员对电话求助业主在情况登记清楚后,应立即同相关部门负责人联系,在10分钟内回复业主,同业主约定上门服务时间。 3、为业主上门有偿服务,必须是保质保量完成了规定的日常工作,不得丢弃业务范围内的工作而顾此失彼。 4、便民有偿服务统一由客服部接待安排,其他部门不得对外接待安排任何服务项目,更不容许个人对外接收有偿服务项目。 5、有偿服务收费标准由公司统一制定,报相关部门(领导)批准同意,不得随心所欲漫天报价、乱收费,维修所需材料和配件一律由业主自行购买,服务人员不得代购。 6、服务人员上门为业主服务要量力而行,不熟悉的设备及一些疑难问题,要与业主及时沟通说明情况,无法解决的要及时终止服务,不给业主造成损失和带来赔偿责任。 7、服务人员上门为业主服务要注意安全,不熟悉情况时要及时向

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doc 28页)

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 (doc 28页) 部门: xxx 时间: xxx 整理范文,仅供参考,可下载自行编辑

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试行) (柳价字[2009]18号)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规范我市物业服务行为和收费行为,建立合理、公开、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机制,现将《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并就实施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凡从试行之日起未交付使用且未取得收费批文的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应按照《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在规定的价格浮动范围内,确定本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服务等级、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报市物价局、市建委备案。 二、在本通知实施前,已实行物业服务的住宅物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尚未到期的;或虽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已满,但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或者业主大会已成立但尚未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在本通知实施后其物业服务及收费标准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三、本通知实施后,凡由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物业,其物业服务可按《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试行)选择服务项目、服务等级、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但业主大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本通知自2009年3月1日起试行两年。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试行) 柳州市物价局 柳州市建设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二月六日《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使用说明 1.本标准适用于柳州市市区内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公共性服务及收费,由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本标准实施。 2.对配套不全、设施设备老化的旧住宅小区,可参照本标准选择五项服务中的若干项目及服务等级,并根据实际成本确定价格,由业主大会委托原房屋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等提供服务。 3.在本标准实施前,已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物业,前期

售后服务收费标准及管理办法

售后服务收费标准及管理办法 1.0目的 规售后服务管理各环的责任和义务,提高为客户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在售后服务客户中建立良好的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2.0适用围 客户服务中心的售后服务管理和日常保修,售后的维修保养服务。3.0容 3.1售后服务的工作流程,归纳为以下四个主要环节: 签订合同注册客户档案→验收合同项目竣工文档、资料→进入保修期的维修保养服务→售后服务的合同签订跟进和发展新的服务项目→循环到签订合同或补加合同。 3.2以上流程可用每个阶段的关键字的拼音第一个字母简称为QYBS,作以下说明: 3.2.1 Q:在这个阶段突出“签订合同”的“签字”是在为客户服务中不断获得增值的标志,是客户对我们服务的肯定和支持,不管是续签售后维护合同或是新需求的补充合同,都代表了前期工作的成果和一个周期的开始。 3.2.2 Y:是工程部完成项目合同容的建立或补充合同的建立,客户服务中心对项目实施质量和实施资料验收审核的阶段,有效、完整的《客户档案》能为更好地为客户服务打下良好的基础。 3.2.3 B:在保修期或售后合同签约期的客户维修保养服务需求处理,周到的服务保证,让我们的服务使客户更满意,是客户对我们的

服务考量的阶段。 3.2.4 S:售后服务的跟进和发展新业务,是售后服务的工作做得好坏的最好检验。 以上的简缩词是方便售后服务工作人员对流程关键性的记忆,以便更好为客户服务。 3.3 售后服务日常一般工作流程 根据合同和注册客户档案派出《XXXXXX售后服务单》→技术人员根据问题描述和联系客户方式,向客户实施技术服务→技术人员完成服务交复客户签名确认的《XXXXXX科技售后服务单》以示任务完成→客户服务回访客户的满意程度和客户意见栏,并记录和存档《XXXXXX 科技售后服务单》单据。 3.4 售后服务日常工作流程说明 3.4.1客户服务中心接到客户维修保养需求,根据合同的责任和注册《客户档案》的签约状态派出《XXXXXX科技售后服务单》在单上描述清楚: A、客户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B、要求提供的服务和目前的状况。 3.4.2开出的《XXXXXX售后服务单》如果售后服务专员的时间和技能能安排完成的直接派单给售后服务专员,为客户提供服务。3.4.3当开出的《XXXXXX售后服务单》的项目售后服务专员无法安排完成需要协助时,将《XXXXXX售后服务单》交给工程部经理,由工程部经理安排人员为客户提供服务。

成价费〔2007〕268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

成价费〔2007〕268号 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 各区(市)县物价局,房产管理局、办,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各开发建设单位,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统称物业服务企业,下同)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建筑区划内共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二、市和各区(市)县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我市物业服务收费按不同物业的使用性质和特点,实行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住宅(不含别墅)物业服务收费包干制实行政府指导价,别墅和其他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住宅物业服务实行酬金制的,预收标准由开发建设单位、业主或者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住宅建筑区划内的非住宅物业,与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以及将住宅改变为非住宅使用的物业,其物业服务收费执行市场调节价,具体由开发建设单位、业主或者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四、五城区(含高新区,下同)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由成都市物价局会同成都市房产管理局依据物业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及经济发展水平,按照物业服务等级分级定价的原则制定、调整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并向社会公布。其他区(市)县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当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产管理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五、实行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住宅物业,物业服务企业依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向业主提供了《成都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附件1)规定的一、二、三、四级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收费执行标准由物业服务供需双方根据公布的政府指导价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并报物业所在地区(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备案。成都市五城区政府指导价基准价和浮动幅度见附件2。 五城区物业服务需求方要求提供一级物业服务等级未涵盖的物业服务事项及质量,物业服务收费标准需超过政府指导价标准的,由物业服务供需双方协商并报成都市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其他区(市)县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未报市和各区(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不得超过政府指导价标准。 六、实行物业服务收费市场调节价的建筑区划,需要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供需双方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并报物业所在地区(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需要时可邀请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参与协调。 七、实行物业服务收费包干制的,物业服务收费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

收 费 管 理 制 度

收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公司各管理处收费工作的管理,完善收费记录等基础会计工作,加强对管理处收费工作的会计监督,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制订的强制性规定,各管理处必须执行,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执行,对于试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可以协商解决。 第三条收费工作是公司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全力配合公司业务的开展,同时也需要其他部门员工的参与和配合。 第四条管理处负责人应按本制度的规定组织、管理本管理处收费工作,并对管理处收费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负责。 第五条收费管理制度应达到以下基本目标: (一)规范各管理处收费行为,保证收费资料真实、完整; (二)不相容职务由不同的人员担任; (三)建立并完善收费记录制度,保证各类相关账册的记录准确,并做到数据来源清晰、账账相符; (四)各类数据应及时上报公司财务部,保证财务数据及时传递,为管理活动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 (五)加强对管理处财务收支活动的会计监督; 第二章收费分工 第六条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收费业务授权批准、收费业务执行、收费稽核检查等工作应由不同的人员执行,以达到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 第七条以下工作是不相容的: 1、收费金额确认工作与收费工作; 2、水、电、气等费用的抄表工作与收费工作; 3、装修押金收取标准、押金退回的确认工作与收费工作; 4、应收款的记录工作与收费工作; 第八条收费工作分工如下: 1、房管员负责应收管理费、本体金及其他相关费用收取标准、收费起止时间的确认工作; 2、房管员负责确定押金收取标准、押金准退批准及处理工作; 3、水电工负责辖区所有由公司支付费用的水电表的抄录工作; 4、收费员负责以上各项经确认的收、付款内容进行收、付款作业,编制管理处相关报表; 5、统计员负责数据的统计工作; 6、财务部负责收付款业务的稽核工作。 第三章收费程序 第九条管理费及本体金的收费程序:由房管员在当月5日前根据相关文件及管理情况确认当月应收金额,打印应收清单,经管理处主任签名确认后,报管理处收费员及公司财务部。房管员依据经管理处主任签名确认的本月应收管理费、维修基金的清单填入《管理费、维修

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服务内容与收费标准)

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物业管理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河北省物价局、建设厅《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及其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居住、办公写字楼、工业、商业等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应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垄断、价格欺诈和牟取暴利的行为,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市物业服务收费的实施办法,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全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市内五区和开发区的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指导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调整,并向社

会公布。县(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政策,制定、调整公布辖区内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指导标准,并报市物价局、市房产管理局备案。制定等级基准价要根据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利润率一般不应超过物业服务成本的10%。每一等级收费标准的浮动幅度一般不应超过该等级基准价上下10%。 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 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普通住宅区公共性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普通住宅区公共性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对普通住宅区的清洁卫生、绿化养护、秩序维护,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等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清洁卫生,是指对住宅区内道路、公共走廊、通道的清扫,上下水管道的清理,化粪池的清淘,外墙、水塔的清洗消毒以及垃圾清运至转运站等。 绿化养护,是指对住宅区内栽种的花草、树木,定期修剪、喷药、浇水等。 秩序维护,是指配备专职人员值勤巡逻,维护住宅区正常生活秩序等。

物业有偿服务管理制度收费标准 - 制度大全

物业有偿服务管理制度收费标准-制度大全 物业有偿服务管理制度收费标准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物业有偿服务管理制度及收费标准1.0客户需要有偿服务时,通知客服部,并向客户说明价格,客户同意收费的由客服部填写《工作服务单》(一式三联)。客服部把握不准时,先请有关部门确定收费。... 物业有偿服务管理制度及收费标准 1.0客户需要有偿服务时,通知客服部,并向客户说明价格,客户同意收费的由客服部填写《工作服务单》(一式三联)。客服部把握不准时,先请有关部门确定收费。 2.0由客服部提供的服务由客服部实施,由工程等相关部门提供的服务,由客服部将《工作服务单》转交有关部门实施。 3.0为客户提供完服务后,应当场(及时)请客人验收,合格后签署客人姓名。由客户自留一联,由客服部(或工程部)保存另一联,另一联及时交财务,财务部每月依客户服务单同客户结账。如收取现金应立即将现金交财务部,并由财务部向客户开具正式发票。 4.0客服中心服务 客服中心收费标准 序号 服务 项目 单价 1 传真发送 线路费(市内.DDD.IDD)+10%服务费(线路费) +5.00/页国内 +15.00/页国际 2 传真接收 3.00元/页 3 打印 (A4/B5)注:加急收50%服务费 3.00/元页 4 复印 (A4/B5)单面 0.50元/页 (A4/B5)双面 0.50元/页 (A3)单面 1.00元/页

(A3)双面 1.50元/页 5 装订 A4 0.50元/页 A3 0.50元/页 注:不包括胶片、彩色封面、装订圈6 出售电话磁卡以面值出售 7 塑料 5寸 3.00元/个 8寸 5.00元/个 A4 5.00元/个 8 会议室收费服务 会议室场地租费 100.00元/小时 横幅 20.00元/字 设备租用费,包括麦克风一支 50.00元/小时 投影设备 80.00元/小时 摄像机 80.00元/小时 电视机 60.00元/小时 幻灯机 60.00元/小时 视盘机 80.00元/小时 8 会议室收费服务 会议室录音(含磁带) 80.00元/小时

物业公司有偿服务创收方案

一、1、二、 祥海物业公司 有偿服务创收方案 (一)家政服务 服务内容 清扫室内卫生2、装修开荒 收费价格 1、清扫室内卫生 物业公司提取30元间2、装修开荒 三、物业公司提取40元间宣传方式 园区内宣传栏内彩页宣传四、服务人选 1、2、物业保洁员利用休息时间进行家政服务外聘社会其他保洁员(人员储备4—6人) 五、物业监管措施 1、服务满意 2、 3、制定物业家政服务回馈单,家政服务完毕,业主签字确认 物业人员电话回访家政服务质量 物业人员不定期上门抽查家政服务质量 六、家政服务工作流程

1、2、业主将需求电话打致所在小区物业电话 接听电话者,记录业主房间号、房间面积、所需服务项目、 服务时间、并询问注意事项 3、注意事项 4、 5、物业指派家政服务人员到业主房间进行家政服务,并告知 家政服务人员对业主进行服务 服务完毕,家政人员出示回馈单,业主签字确认后,由家 政服务人员收取服务费用 6、7、8、家政服务人员将费用与回馈单送回物业核算员电话回访被服务满意度 核算员将回馈单存档以备查阅 七、预期效果 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同时创收5000 元/年 八、存在风险 外聘家政服务员对业主家物品偷盗行为,服务中对业主房屋装 修、物品、家具、家电损坏,当时业主未能及时发现,事后将责任推至物业,对物业公司声誉造成负面影响,物业费难收取 九、规避风险 回馈单标示清楚,签定确认业主对房屋装修、物品、家具、家电无任何异议。 (二)托管房屋

代理小区业主出售、出租本小区内房产二、服务内容 1、2、3、代理业主为选房者看房,管理代理房产替业主拟定合同 代理业主办理相关手续 三、收费标准 1、2、出售房产物业收取房产出售价格1%做为费用出租房产物业收取年合同总价5%做为费用 四、宣传方法 园区内宣传栏内彩页宣传五、代理经营措施 1、2、房地产报等报刊刊登园区宣传栏刊登 六、工作流程 1、2、3、4、需托管房屋业主将电话打至物业公司 物业核算员记录托管房屋面积、价格 核算员将托管房屋信息刊登房地产报并负责接待选房者拟定合同,收取费用 七、预期效果 创收20000元/年 (三)业主需自费维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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