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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诊所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中医诊所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中医诊所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中医诊所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一、门诊部工作人员守则

1、发扬救死扶伤精神,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努力钻研业务,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2、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3、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一视同仁。

4、自觉遵纪守法,不得收取病人礼金,模范地执行各项卫生法规。

5、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漏病人隐私和秘密。

6、服从组织,关心集体,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7、对工作认真负责,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

8、保持医馆整洁,美化环境,创造温馨的就医环境。

二、医师执业制度

1、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2、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3、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4、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不实的医学证明文件。

5、对重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或及时推荐到有更好医疗条件的医院去就诊。

6、医师应当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

7,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良后果。

8、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9、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医馆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三、医师处方制度

1.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诊所申请获准后可以行使处方权利。

2、药房应按照医师处方调配药剂,如果处方出现错误或者不清楚的地方可以拒绝调配,并应及时与处方医师进行处方核对。

3、对含剧毒、麻醉药物的处方,遵照国家有关管理制度规定处理。麻醉药品,应单独处方,其剂量不得超常用量。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超量者,应在剂量旁加签名或注明需要情况。

4、饮片处方应注明煎法(先煎、后下、包煎、冲服、烊化等)、剂量、服法、禁忌。药品要用正名或惯用药名,饮片剂量单位用国家规定的“克”制,西药用“克、毫升”等以及通用的国际单位,中、西药都要标明剂型。

5、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颁发

的药品标准为准。

6、对违反规定处方、使用不当的药品,药房有权拒绝调配。

四、中药处方配药工作制度

1、收方后必须认真审查处方的各项内容,如病人姓名、年龄、性别、处方日期、医生签字等是否填写,药品名称、规格、用量、剂量、服法等是否正确,经审查无误后方可配药。

2、调剂人员必须按处方的要求配方,如发现处方中有毒、麻药或某种缺药等问题应及时与有关医师联系,妥善解决。

3、药品按规范的标准计价,做到计价准确无误。自费药品的药价单例。

4、若有矿物类、贝壳类、坚果类药物,需打碎后入药。对于处方中注明“先煎”、“后下”、“烊化”等字样的药物,需另包,并在包装袋上注明用法。

5、凡医生注明急重症的处方,一律给予优先配发。

6、严格处方复核制度。处方配好后,认真检查有无漏配、错配,发现问题必须及时纠正,确认无误后方可包装。发药时,应该核对性别、年龄等,并向病者说明煎服方法、剂量等注意事项。

7、严格剧毒、麻醉药品管理,按有关毒、麻药管理条例规定,设专人负责,专柜保管,设薄登记,并定期检查销量和用量情况。

8、药品分类存放,做到贴标签准确无误。新增药品及短缺品种,应及时通知,尽快解决。

10、药房的器具保持清洁卫生,存放整齐。

11、保持药房秩序,其他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五、医疗差错、事故防范处理制度

1、建立差错事故登记簿,对所发生的差错应及时查清原因,明确责任,依照规定的《医疗差错事故处理原则》严肃处理,并做好善后工作。

2、发生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后,除立即组织抢救外,同时要向领导报告。

3、发生差错事故的部门和个人要及时报告,如不按规定报告,其责任人要承担一切后果。

六、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登记制度

1、在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所在地区防疫站的领导下,宣传中医预防保健卫生知识,做好传染病的登记、及时报告和防治工作。

2、对急性传染病要嘱咐病人及家属立即转到传染病医院就诊入院治疗。

3、对近年在我国部分地区暴发的非典可疑病例和禽流感可疑病例以及其他传染性疾病的病情及时报告卫生部门和传染病控制中心,不得延误病情。

七、中医科工作制度及操作规程

1.加强中医科室的建设,继承、发掘、整理、提高祖国医药学遗产。

2.由中医负责管理。中医科病员的入院、出院、饮食、护理均由中医决定,诊断、治疗以中医方法为主,必要时可请西医协助。

3.中医可按病员病情签署诊断、病假、死亡等有关医疗证明书。根据理、法、方、药的原则,认真及时书写中医或中西结合病历(包括门诊病历)。病历记载要完整、准确、整洁,要签全名。

4.对于年老经验丰富的中医,应配备水平较高的青壮年中医或西学中医师,作为助手,继承并整理其学术经验。积极开展中医的科研工作。

5.承担中医和西医学习中医的教学工作,认真带好进修、实习人员,定期开展中医学术活动。

6.积极采集民间土、单、验方,进行整理、筛选、验证,对确有疗效的要推广应用。

八、医师处方制度及操作规程

1.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医馆申请获准后可以行使处方权利。

2、药房应按照医师处方调配药剂,如果处方出现错误或者不清楚的地方可以拒绝调配,并应及时与处方医师进行处方核对。

3、对含剧毒、麻醉药物的处方,遵照国家有关管理制度规定处理。麻醉药品,应单独处方,其剂量不得超常用量。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超量者,应在剂量旁加签名或注明需要情况。

4、饮片处方应注明煎法(先煎、后下、包煎、冲服、烊化等)、剂量、服法、禁忌。药品要用正名或惯用药名,饮片剂量单位用国家规定的“克”制,西药用“克、毫升”等以及通用的国际单位,中、西药都要标明剂型。

5、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

6、对违反规定处方、使用不当的药品,药房有权拒绝调配。

九、中药处方配药工作制度及操作规程

1、收方后必须认真审查处方的各项内容,如病人姓名、年龄、性别、处方日期、医生签字等是否填写,药品名称、规格、用量、剂量、服法等是否正确,经审查无误后方可配药。

2、调剂人员必须按处方的要求配方,如发现处方中有毒、麻药或某种缺药等问题应及时与有关医师联系,妥善解决。

3、药品按规范的标准计价,做到计价准确无误。自费药品的药价单例。

4、若有矿物类、贝壳类、坚果类药物,需打碎后入药。对于处方中注明“先煎”、“后下”、“烊化”

等字样的药物,需另包,并在包装袋上注明用法。

5、凡医生注明急重症的处方,一律给予优先配发。

6、严格处方复核制度。处方配好后,认真检查有无漏配、错配,发现问题必须及时纠正,确认无误后方可包装。发药时,应该核对性别、年龄等,并向病者说明煎服方法、剂量等注意事项。

7、严格剧毒、麻醉药品管理,按有关毒、麻药管理条例规定,设专人负责,专柜保管,设薄登记,并定期检查销量和用量情况。

8、药品分类存放,做到贴标签准确无误。新增药品及短缺品种,应及时通知,尽快解决。

10、药房的器具保持清洁卫生,存放整齐。

11、保持药房秩序,其他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十、设备使用制度及操作规程

1、诊所的所有设备应保证安全运行,所有的非诊所的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对诊所的设备进行操作。

2、工作人员在使用相应的设备应按照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不得进行违规操作。

3、设备使用时要填写相应设备运行记录,并关注设备的安全运行。

4、工作人员将设备使用完毕后,将设备的电源关闭;并做好设备的安全检察,以避免设备给我们造

成安全隐患。

5、设备有专门的人员定期进行运行检查并定期进行养护。

6、部分设备使用后需要进行消毒处理的必须经过消毒后方能进行再使用。

个体诊所药品管理制度

诊所药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个体诊所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保证人体用药安全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用药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辖区内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个体诊所。 第三条市(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辖区内个体诊所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个体诊所药品、医疗器械的购进、验收、储存、调配、使用和管理。 第二章人员与培训 第五条个体诊所的负责人及其有关人员应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掌握药品基本知识。 第六条个体诊所从事药品管理、处方审核、调配的人员必须是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或由已获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及通过劳动部门技能鉴定、符合规定的药学人员担任。 第七条个体诊所负责人应负责涉药人员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专业技术知识的继续教育培训,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第八条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患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第三章进货与验收 第九条个体诊所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采购药品,禁止从其他渠道采购药品。对首营企业应审核其合法资格,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索取供货单位加盖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 第十条购进药品应逐批进行检查验收,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必须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商、有效期、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验收日期、验收结论等项内容。购进进口药品还应索取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供货凭证和验收记录应至少保留两年备查。

个体诊所规章制度

个体诊所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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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规章制度 一、护士工作职责 1、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护士应掌握常用注射药的药理作用,毒性反应和过敏反应的临床表现及处理原则。 2、对病人要热情、体贴,注射前应向病人作好解释,取得合作,并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如有过敏史,禁止使用该药。 3、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4、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如发生过敏反应或其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理并通告医生。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操作前后应洗手,操作时应戴帽子、口罩。器械要定期消毒更换,保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6、准备抢救药品、器械,专人保管、定位放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7、保持室内清洁整齐,每日紫外线消毒一次,定期细菌培养。 8、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二、消毒药械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的消毒药械必须是获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许可证》的合格产品。 2、根据消毒目的选择适宜的消毒药械和处理方法。 3、注意影响消毒效果的因素。 4、消毒液瓶应保持密闭,保证消毒药品的有效质量(浓度)。

5、加强消毒效果监测。 6、防止消毒液的再次污染。 7、物体表面按规定用消毒液擦拭,地面湿式清扫,用“84”消毒液拖地。 三、医师工作职责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2、严格执行门诊工作制度,戴口罩、帽子,穿好工作服。 3、要热情接待每一位患者,耐心细致询问病情、病史、用药情况及药物过敏史等,并对病人做认真仔细的检查。 4、医师必须认证填写门诊病历,做好门诊登记,向患者交代治疗方面的注意事项,对需要转诊的患者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5、医师应根据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据处方。 6、根据社区疾病发生、流行的特点,负责社区健康状况调查和社区健康诊断,做好社区居民的卫生宣传工作。 7、负责疫情登记、报告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8、负责社区的健康咨询门诊工作。 9、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四、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规范 (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加强学习,牢记宗旨,热爱本职。

个体诊所药品管理制度

个体诊所药品管理制度 个体诊所药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个体诊所使用药品和医疗器体械械的监督管理,保证人体用用药安全有效,维护人民群群众用药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据管理法》、《中华人民共管和国药品和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条 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范。本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辖区区内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业许可证》的个体诊所。 第三条市级药品监督管理理部门主管辖区内个体诊所所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县药品监监督管理部门,督负责本辖区内内的个体诊所药品、医疗器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个体诊所药品、医疗器械的体购进、购验收、储存、调配、使用和管理。、 第二章人员与培训 第五条个体诊所的负责人及其有个关关人员应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掌握器药药品基本知识。 第六条个体诊所从事药品管理、、处方审核、调配的人员必必须是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的药学技术人员或由已获得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及通过劳动部门技能资鉴定、符合规鉴 1 / 6 定的药学人员担任。员

第七条个体诊诊所负责人应负责涉药人员药品管理法律员 法规、专业业技术知识的继续教育培训训,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第八条直接接触药品的工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次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精神病、传染病或档其他可能污染其 药品的疾病患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患品的工作。品 第三章进货与验收货 第九条个体诊诊所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采购药品品,禁止从其他渠道采购药品。对首营企业应审核药其其合法资格,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索取供货单位加盖关原印章的原合法证照复印件。。 第十条购进药品应逐逐批进行检查验收,并建立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验收记录。药品购进验收记记录必须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称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商号、、有效期、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质量货状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购进进口药员品还应索取加盖供货品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质进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供供货凭证和验收记录应至少少保留两年备查。 购进医疗器械还应索取供货单医位位加盖原印章的《医疗器械械注册证》复印件,并建立立购进验收记录。内容包括,产品括名称、生产企业名称、产品注册证号、型名号号规格、产品数量、 2 / 6 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批效期、供货单位等。供货效凭凭证和验收记录至少保存两年备查。两

2020新版个体诊所药品管理制度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2020新版个体诊所药品管理制 度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2020新版个体诊所药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个体诊所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治理,保证人体用药安全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用药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辖区内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个体诊所。 第三条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辖区内个体诊所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县(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体诊所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个体诊所药品、医疗器械的购进、验收、储存、分配、使用和管理。 第二章人员与培训 第五条个体诊所的负责人及其有关人员应认识药品、医疗器械

管理法律法规,把握药品基本知识。 第六条个体诊所从事药品管理、处方审核、分配的人员必须是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或由已获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及通过劳动部门技能鉴定、符合规定的药学人员担任。 第七条个体诊所负责人应负责涉药人员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专业技术知识的继承教育培训,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第八条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患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第三章进货与验收 第九条个体诊所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采购药品,禁止从其他渠道采购药品。对首营企业应审核其合法资格,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索取供货单位加盖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 第十条购进药品应逐批进行检查验收,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必须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供货单位、购货

个体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个体医疗机构规章制度-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个体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一、从业人员 至少有一名具有执业医师以上资格的医生;至少有 1 名执业护士。从业人员执业期间必须统一着装(白大挂),配戴统一格式的胸卡。(两人均需执业注册) 二、业务用房 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 60 平方米,诊室、治疗室、药房、消毒供应室、处置室五室必须各自相对独立,诊室应位于前排,五室布局合理,并有统一规格的醒目标志牌。五室应与家庭生活区分开独立设置,各室的地面、内墙要硬化防潮、保持卫生,消毒供应室应保持密闭无菌。 三、基本设备 1、诊室:至少有检查床 1 张、诊断桌椅 1 套、资料柜 1 个、候诊椅 2 张、听诊器 1 付、血压计 1 台、身高体重计 1 个、出诊箱 1个、有盖污物桶 1 个、紫外线消毒灯 1 台,以及满足需要的体温计、压舌板。 2、治疗室:至少有紫外线消毒灯 1 台、注射台 1 张、注射凳1 条、敷料碗 2 只、敷料槽 1 个、敷料镊 2 把、止血钳 1 把、手术剪 1 把、有盖方盘 2只、有盖污物桶 1 个,及满足需要的冷藏设施、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等器械物品。

3、药房:中、西药品柜(橱)至少 1 个(不得沿街设置透明药柜)。 4、消毒供应室:高压灭菌锅 1 台、密闭式无菌物品存放柜 1 个、紫外线消毒灯 1 台。 5、处置室:有满足需要的有盖医疗垃圾存放桶、紫外线消毒灯1 台。 6、配有灭火器、固定电话,以及其它与开展诊疗科目相应的其它设备。 四、药品管理 在依法核定的诊疗范围配备药品,进药渠道合法,药品明码标价,无过期、淘汰、变质等假劣药品。 五、门面装饰 1、室外: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定的名称、执业科别,制作风格统一、式样一致,内容规范的个体诊所招牌和灯箱标示。 2、诊室:配有统一规格的卫生宣传栏和收费公开栏,悬挂高度适中,便于群众查阅;卫生宣传栏内健康教育宣传材料张贴整齐美观,每月至少更新一次;收费公开栏内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字迹应工整清晰,收费标准符合规定;统一制作的有关制度牌应上墙,且张贴整齐美观。 六、规章制度 市卫协会统一收集制定有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和国家制定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汇编形成《石狮市个体诊所

个体医疗机构规章制度.doc

个体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为了规范个体医疗机构,特制定相关制度,以下是我搜集并整理的有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从业人员 至少有一名具有执业医师以上资格的医生;至少有 1 名执业护士。从业人员执业期间必须统一着装(白大挂),配戴统一格式的胸卡。(两人均需执业注册) 二、业务用房 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 60 平方米,诊室、治疗室、药房、消毒供应室、处置室五室必须各自相对独立,诊室应位于前排,五室布局合理,并有统一规格的醒目标志牌。五室应与家庭生活区分开独立设置,各室的地面、内墙要硬化防潮、保持卫生,消毒供应室应保持密闭无菌。 三、基本设备 1、诊室:至少有检查床 1 张、诊断桌椅 1 套、资料柜 1 个、候诊椅 2 张、听诊器 1 付、血压计 1 台、身高体重计 1 个、出诊箱 1个、有盖污物桶 1 个、紫外线消毒灯 1 台,以及满足需要的体温计、压舌板。 2、治疗室:至少有紫外线消毒灯 1 台、注射台 1 张、注射凳 1 条、敷料碗 2 只、敷料槽 1 个、敷料镊 2 把、止血钳 1 把、手术剪 1 把、有盖方盘 2只、有盖污物桶 1 个,及满足需要的冷藏设施、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等器械物品。 3、药房:中、西药品柜(橱)至少 1 个(不得沿街设置透明药柜)。

4、消毒供应室:高压灭菌锅 1 台、密闭式无菌物品存放柜 1 个、紫外线消毒灯 1 台。 5、处置室:有满足需要的有盖医疗垃圾存放桶、紫外线消毒灯 1 台。 6、配有灭火器、固定电话,以及其它与开展诊疗科目相应的其它设备。 四、药品管理 在依法核定的诊疗范围配备药品,进药渠道合法,药品明码标价,无过期、淘汰、变质等假劣药品。 五、门面装饰 1、室外: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定的名称、执业科别,制作风格统 一、式样一致,内容规范的个体诊所招牌和灯箱标示。 2、诊室:配有统一规格的卫生宣传栏和收费公开栏,悬挂高度适中,便于群众查阅;卫生宣传栏内健康教育宣传材料张贴整齐美观,每月至少更新一次;收费公开栏内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字迹应工整清晰,收费标准符合规定;统一制作的有关制度牌应上墙,且张贴整齐美观。 六、规章制度 市卫协会统一收集制定有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和国家制定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汇编形成《石狮市个体诊所规章制度汇编》后,统一下发各诊所。各诊所同时应配有统一格式的处方、门诊日志等医疗及药品管理文书资料。 (一)基本制度 1、个体诊所任务 2、个体诊所医德规范 3、个体

个体诊所规章制度

诊所规章制度 一、护士工作职责 1、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护士应掌握常用注射药的药理作用,毒性反应和过敏反应的临床表现及处理原则。 2、对病人要热情、体贴,注射前应向病人作好解释,取得合作,并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如有过敏史,禁止使用该药。 3、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4、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如发生过敏反应或其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理并通告医生。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操作前后应洗手,操作时应戴帽子、口罩。器械要定期消毒更换,保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6、准备抢救药品、器械,专人保管、定位放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7、保持室内清洁整齐,每日紫外线消毒一次,定期细菌培养。 8、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二、消毒药械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的消毒药械必须是获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许可证》的合格产品。 2、根据消毒目的选择适宜的消毒药械和处理方法。 3、注意影响消毒效果的因素。 4、消毒液瓶应保持密闭,保证消毒药品的有效质量(浓度)。

5、加强消毒效果监测。 6、防止消毒液的再次污染。 7、物体表面按规定用消毒液擦拭,地面湿式清扫,用“84”消毒液拖地。 三、医师工作职责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2、严格执行门诊工作制度,戴口罩、帽子,穿好工作服。 3、要热情接待每一位患者,耐心细致询问病情、病史、用药情况及药物过敏史等,并对病人做认真仔细的检查。 4、医师必须认证填写门诊病历,做好门诊登记,向患者交代治疗方面的注意事项,对需要转诊的患者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5、医师应根据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据处方。 6、根据社区疾病发生、流行的特点,负责社区健康状况调查和社区健康诊断,做好社区居民的卫生宣传工作。 7、负责疫情登记、报告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8、负责社区的健康咨询门诊工作。 9、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四、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规范 (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加强学习,牢记宗旨,热爱本职。

西医个体诊所制度

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规范 (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加强学习,牢记宗旨,热爱本职。 2、工作认真、负责、细致,责任心强。 (二)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1、平等对待患者,做到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患者。 2、尊重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三)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服务热情周到,态度和蔼可亲,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2、着装整洁,举止端庄,语言文明规范。 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无差错、事故。 2、坚持廉洁行医,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 3、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4、遵守规定,不私自外出行医。 (五)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1、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措施。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1、服从指挥、调配,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医疗活动。 2、团结同志,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勉励,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取,无闹纠纷现象。 (七)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个体诊所药品管理制度

个体诊所药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个体诊所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保证人体用药安全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用药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辖区内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个体诊所。 第三条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辖区内个体诊所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县(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体诊所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个体诊所药品、医疗器械的购进、验收、储存、调配、使用和管理。 第二章人员与培训 第五条个体诊所的负责人及其有关人员应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掌握药品基本知识。 第六条个体诊所从事药品管理、处方审核、调配的人员必须是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或由已获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及通过劳动部门技能鉴定、符合规定的药学人员担任。 第七条个体诊所负责人应负责涉药人员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专业技术知识的继续教育培训,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第八条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

建立健康档案。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患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第三章进货与验收 第九条个体诊所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采购药品,禁止从其他渠道采购药品。对首营企业应审核其合法资格,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索取供货单位加盖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 第十条购进药品应逐批进行检查验收,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必须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购进进口药品还应索取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供货凭证和验收记录应至少保留两年备查。 购进医疗器械还应索取供货单位加盖原印章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并建立购进验收记录。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产品注册证号、型号规格、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供货单位等。供货凭证和验收记录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第十一条经检查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不得购进使用。发现假劣药品或质量可疑药品,必须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使用或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第十二条个体诊所应配备与经批准的诊疗、服务范围相一致的药品,制订基本用药目录。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范围和品种按照辽宁

个体诊所药品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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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诊所药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个体诊所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保证人体用药安全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用药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辖区内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个体诊所。 第三条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辖区内个体诊所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县(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体诊所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个体诊所药品、医疗器械的购进、验收、储存、调配、使用和管理。 第二章人员与培训 第五条个体诊所的负责人及其有关人员应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掌握药品基本知识。 第六条个体诊所从事药品管理、处方审核、调配的人员必须是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或由已获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及通过劳动部门技能鉴定、符合规定的药学人员担任。 第七条个体诊所负责人应负责涉药人员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专业技术知识的继续教育培训,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第八条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患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第三章进货与验收 第九条个体诊所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采购药品,禁止从其他渠道采购药品。对首营企业应审核其合法资格,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索取供货单位加盖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 第十条购进药品应逐批进行检查验收,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必须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购进进口药品还应索取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供货凭证和验收记录应至少保留两年备查。 购进医疗器械还应索取供货单位加盖原印章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并建立购进验收记录。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产品注册证号、型号规格、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供货单位等。供货凭证和验收记录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第十一条经检查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不得购进使用。发现假劣药品或质量可疑药品,必须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使用或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第十二条个体诊所应配备与经批准的诊疗、服务范围相一致的药品,制订基本用药目录。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范围和品种按照辽宁省卫生厅和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相关文件执行。

个体诊所药品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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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诊所药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个体诊所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保证人体用药安全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用药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辖区内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个体诊所。 第三条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辖区内个体诊所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县(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体诊所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个体诊所药品、医疗器械的购进、验收、储存、调配、使用和管理。 第二章人员与培训 第五条个体诊所的负责人及其有关人员应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掌握药品基本知识。 第六条个体诊所从事药品管理、处方审核、调配的人员必须是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或由已获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及通过劳动部门技能鉴定、符合规定的药学人员担任。 第七条个体诊所负责人应负责涉药人员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专业技术知识的继续教育培训,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第八条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患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第三章进货与验收 第九条个体诊所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采购药品,禁止从其他渠道采购药品。对首营企业应审核其合法资格,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索取供货单位加盖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 第十条购进药品应逐批进行检查验收,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必须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购进进口药品还应索取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供货凭证和验收记录应至少保留两年备查。 购进医疗器械还应索取供货单位加盖原印章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并建立购进验收记录。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产品注册证号、型号规格、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供货单位等。供货凭证和验收记录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第十一条经检查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不得购进使用。发现假劣药品或质量可疑药品,必须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使用或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第十二条个体诊所应配备与经批准的诊疗、服务范围相一致的药品,制订基本用药目录。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范围和品种按照辽宁省卫生厅和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三条个体诊所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配制制剂。 第十四条对特殊管理药品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储存与保管

个体诊所药品管理制度

编号:SM-ZD-39215 个体诊所药品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个体诊所药品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条为加强个体诊所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治理,保证人体用药安全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用药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辖区内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个体诊所。 第三条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辖区内个体诊所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县(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体诊所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个体诊所药品、医疗器械的购进、验收、储存、分配、使用和管理。 第二章人员与培训 第五条个体诊所的负责人及其有关人员应认识药品、

诊所药品自查报告

诊所药品自查报告 篇一:诊所药品管理自查报告 诊所药品管理自查报告 **诊所是一家个体诊所,诊疗项目有**,备有常用药品近**种,所有经营行为均符合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要求,开业以来无经销假劣药品,现将自查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药品管理设置规范 在药品的购、存、销及售后服务等多个环节,是全员、全过程的管理。为了严把质量关,由本人具体负责质量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实施本诊所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和处方审核工作,保证药品和服务质量检。 二、完善质量管理制度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结合本诊所自身的实际情况,本人制定了《诊所药品质量管理制度》、《药品质量控制程序》,让自己明确岗 位质量管理规定,使工作有章可循。 三、加大硬件投入,完善设施设备 为了改善药品经营和储存条件,本店购置了药品架,并添置了防鼠设备,达到了防尘、防潮、防污染及防虫、防鼠、防霉变的 要求。 四、严格把关,加强购、存、销质量管理 为保证质量管理工作有效到位,诊所对药品购、存、销等环节进行全面系统的管理,全程跟踪,同时诊所对经营全过程的管理都有详细真实的记录,保证药品进

货渠道合法,药品质量合格、管理跟踪到位,有效地防止各类质量事故的发生。诊所开业以来无经销假劣药品,未出现与药品质量有关的不良反应及客户投诉。 五、诊所在药品的购、存、销及售后服务过程中,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1、药品的购进严格按照本诊所的质量管理制度执行,加强对供货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的审核,要求供货方提供加盖公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建立供货企业档案,加强对供货方药品销售人员的资格审核,并与供货方签订质量保证的协议;购进进口药品要求供货方提供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的复印件: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 2、药品的验收关 本人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合同的质量条款以及质量标准,对药品的外观形状、包装及标识严格的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予以拒收。 3、规范药品陈列管理 诊所根据药品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药品陈列管理工作,做到 按用途分类摆放,同时做好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的药品分开存放,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以及拆零药品专柜存放,并标志明显、清晰。每月对陈列药品进行检查并如实记录。 4、重视药品的养护工作 根据诊所的质量管理制度,我根据药品储存条件对药品进行合理的储存及陈列,每日上午、下午准时记录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情况,在温湿度不符合药品储存要求时,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同时按季对库存一般药品进行循检,对重点养护品种每月进行循检,重点养护品种还建立养护档案,养护记录做到真实、完善、规范。 5、做好药品的销售工作

个体诊所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门诊工作制度 一、门诊医生应该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二、工作中要做到体贴关心病员,热情主动、态度和蔼,用文明语言、热心解答病员的询问。 三、诊断、检查疾病要认真细致并做好门诊病人登记,做好疫情报告。询问患者既往病史和药物过敏情况。 四、门诊处方、观察病例要严格按照处方和观察病例的书写要求与格式书写。认真填写门诊日志和遗嘱。 五、对危重、难以确诊的患者及时请上级医疗机构医生会诊或提出转诊意见。 六、对高烧病员、极危重、老幼病人应优先安排就诊。 七、门诊应该保持清洁整齐、不断改善门诊环境。宣传卫生防病知识、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知识。 八、医生要采取高效、经济的治疗方法,合理用药,尽量减轻病员负担。合理使用抗生素药物。

治疗室工作制度 一、保持室内清,每做完一项处理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医生和被治疗病人外,其他人员不许进入。 二、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清洁区、污染区严格分开。 三、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带工资帽及口罩。 四、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周更换两次。 五、无菌物品必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必须重新消毒。 六、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做好消毒记录及器械消毒液的配置、更换记录,防止交叉感染。 七、注射、处置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八、配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有无变质,针剂有无裂痕;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九、易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详细询问有无过敏史,需做药敏试验者必须做药敏试验。特殊药品要反复核对,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十、注射、处置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确认

药房工作制度 一、调配处方前必须查对患者的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服用方法、禁忌症等,审查后方能调配。 二、配方时要精神集中,细心谨慎,不得估计取药,处方调配后,应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 三、发药时应耐心向病人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四、含有剧毒药品、麻醉药品、限制药品的处方应按毒、限、剧药品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麻醉药品的管理规定来执行。 五、对有错误的处方,如: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时,药房人员应主动与医师联系,更正后再发药。有责任拒绝不规范和不按规定开出的处方发药。 六、药房人员必须秉公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制度。应经常向医生介绍新药信息,并定期做出购药计划,季度盘点一次。平时做到无过期、失效药品。

个体诊所规章制度

西安新城区北医门诊工作制度 为了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强西安新城北医门诊部的管理工作,贯彻一流服务,一流质量宗旨,形成遵规守纪的良好风气,促进门诊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现就严明工作纪律作如下规定: 一、员工应遵守以下规定 1. 严格遵守合方堂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工作认真负责,对技术精益求精,努力改革创新。 2. 严格遵守北医门诊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冬季上班时间上午8:30分—下午19:30分,夏季上班时间上午8:00分—20:00分,每周休息一天。门诊主任随时抽查考勤情况。如遇到天气等非人为因素而无法按时到岗的,应及时向科室负责人请假。 3. 上班应提前5-10分钟到岗,做好工作准备。上岗时应着工作服,戴工作帽和佩戴胸卡,做到衣着整洁,仪表庄重大方。 4. 严格执行值班交接班制度,按时交接班;值班期间坚守岗位,如遇特殊情况无人接班时,应向科室负责人或有关部门反映,待接班人员到岗后交班离岗。 5. 门诊召开的各类会议,参会人员应按时到场,做好会议记录,保持会场安静,遵守会场纪律,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须会前履行请假手续。 6. 对患者及家属要关心同情、热情礼貌、语言文明,如遇纠纷,要冷静对待,处理要有理有节,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接诊病人时因接听电话等原因需要中断接诊或治疗,应向病人说明并征得同意。

7. 门诊各科应按时开诊,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8.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防止差错事故发生。一旦发生差错事故,应及时报告。 9. 领导干部、科室负责人要严格要求,以身作则,做遵守制度、执行纪律的模范,员工要相互团结,相互协作,以遵纪为荣,违纪为耻,相互监督. 二、注射室工作职责 1、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护士应掌握常用注射药的药理作用,毒性反应和过敏反应的临床表现及处理原则。 2、对病人要热情、体贴,注射前应向病人作好解释,取得合作,并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如有过敏史,禁止使用该药。 3、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4、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如发生过敏反应或其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理并通告医生。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操作前后应洗手,操作时应戴帽子、口罩。器械要定期消毒更换,保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6、准备抢救药品、器械,专人保管、定位放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7、保持室内清洁整齐,每日紫外线消毒一次,定期细菌培养。 8、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诊所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职责

规范化诊所规章制度 一、工作制度 (一)门诊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卫生法律法规,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依法执业。 2.严格遵守医疗护理各项技术操作规程,防止医疗事故发生。 3.将本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悬挂于醒目位置,执业地点、执业范围、负责人等登记项目发生变化,提前申请变更。 4.按照核准的诊疗项目执业,完成卫生行政部门指令性工作任务,主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工作。 5.认真、规范、准确地书写门诊病历,填写门诊日志。 6.对病员认真检查,合理治疗,科学用药。对疑难病人2次门诊不能确诊者,及时转上级医院。对急、危重病员,给予优先接诊,积极进行抢救治疗。 7.认真开展诊所内部设备、设施消毒工作,依法处置医疗废物、废水,保证医疗安全。 8.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认真诊治每一位患者,为患者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医务人员工作时衣帽穿戴整洁,佩戴胸卡。保持诊所环境清洁。 9.依据国家有关价格政策,制定合理的各项业务收费标准并公示,收款后出具正规合法的票据。 10.开展健康教育,大力宣传卫生防病知识。 (二)门诊病历书写制度 1.对就诊病人书写门诊病历,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

完整。病历书写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纠错规范。 2.病历书写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以蓝黑墨水、碳素墨水或黑色签字笔签写。 3.病历由亲自参与诊断、治疗的具有合法资质的医务人员签名。无资质人员不得签名。 4.门诊手册封面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5.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等检查资料应及时归入门诊病历。 6.对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依法签署知情同意书。 7.急诊病人经过紧急检查处理稳定后即刻书写病历,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8.急诊留观患者应记录留观记录,重点记录观察期间病情变化和诊疗措施,记录简明扼要,并注明患者去向。 9.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 (三)处方书写制度 1.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诊所开具的处方,应当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签章后方有效。 2.使用卫生部统一制定的处方格式。 3.医师开具药品(含中药、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等)必须书写处方。一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个体诊所药品管理规定审批稿

个体诊所药品管理规定 YK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YKK5AB- YKK08- YKK2C- YKK18】

诊所药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个体诊所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保证人体用药安全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用药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辖区内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个体诊所。 第三条市(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辖区内个体诊所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个体诊所药品、医疗器械的购进、验收、储存、调配、使用和管理。 第二章人员与培训 第五条个体诊所的负责人及其有关人员应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掌握药品基本知识。 第六条个体诊所从事药品管理、处方审核、调配的人员必须是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或由已获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及通过劳动部门技能鉴定、符合规定的药学人员担任。 第七条个体诊所负责人应负责涉药人员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专业技术知识的继续教育培训,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第八条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患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第三章进货与验收 第九条个体诊所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采购药品,禁止从其他渠道采购药品。对首营企业应审核其合法资格,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索取供货单位加盖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 第十条购进药品应逐批进行检查验收,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必须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商、有效期、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验收日期、验收结论等项内容。购进进口药品还应索取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

个体诊所药品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55072 个体诊所药品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个体诊所药品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条为加强个体诊所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治理,保证人体用药安全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用药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辖区内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个体诊所。 第三条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辖区内个体诊所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县(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体诊所药品、医疗

《个体诊所药品管理制度》

《个体诊所药品管理制度》 个体诊所药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加强个体诊所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疗 理,保证人体用药安全有效,维护人民体群群众用药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法品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关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范。定第二条本规范范适用于辖区内已取得《医疗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个体诊所。诊 第三条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辖区内个监体体诊所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量监督管理工作。县(区)药品监督管理部药 门,负责本辖辖区内的个体诊所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疗 工作。 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个体诊所药品、医疗器械的购体进进、验收、储存、调配、使用用和管理。 第二章人员与与培训 第五条个体诊所的负责人及其有关人员应熟的悉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掌握药品基本知识。法 第六条个体诊所从事药品管管理、处方审核、调配的人员员必须是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的药学技术人员或由已获得临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及及通过劳动部门技能鉴定、符合规定符 的药学人员担任。

第七条个体诊所负责人应负责涉药人员药品管理法律负法法规、专业技术知识的继续教育培训,并建立相应的档教案案。 第八条直接接触药品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一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精神病、传染病或其档他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患者不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作 第三章进货与验收 第九条个体诊所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有业业采购药品,禁止从其他渠道采购药品。对首营企业应道审审核其合法资格,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索取供货单位加盖有原印章的原合法证照复印件。 第十条购进药品应逐批进行行检查验收,并建立真实、完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必须注明药药品通药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产厂商、有效期、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质、量状况、验收结量 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购进进口药品员还应索取加盖供货单还 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管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品 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册告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供货凭证和验收记录应至少保留两年备查。记 购进医疗器械还应索取供货单位加盖原印章的《医疗器单械械注册证》复印件,并建立购进验收记录。内容包括:购产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产品注册证号、型号规格、产产品数量、产 生产批号、灭菌批批号、产品有效期、供货单位等。供货凭证位 和验收记录至少保存两年备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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