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生产车间清场管理规定

生产车间清场管理规定

生产车间清场管理规定

一、生产工序在每一生产阶段完成后、生产结束后及更换品种、规格和批号前,必须对作业场所进行彻底清理及检查。

二、清场要求

1、地面无积灰、无污垢,门窗、室内照明灯、风管、墙面、开关箱外壳无积灰,室内不得存放与生产无关的物品;

2、用的工具、容器,清洁无异物,无前次产品的遗留物。

3、设备内外无前次生产遗留的化妆品,无油垢。

4、专用设备、管道、容器、工具应按规定拆洗、灭菌或消毒。

5、凡直接接触化妆品的机器、设备及管道、工具、容器必须每天清洗。

6、包装工序更换品种或批号时,多余的已喷批号的标签及包装材料不得退回仓库,应指定专人负责擦码清理工作。

7、包装清场时,应准确统计包材的领用数、实用数、剩余数、损耗数,若发生差额应查明原因,并作好记录。

三、清场项目包括:物料、文件、环境卫生、设备用具卫生、状态标志。

1、物料:对生产领用的各种原辅包材及用具,生产的中间产品、成品、不合格品进行盘点建帐,不合格品、垃圾等进行及时处理情况。

2、文件:对生产所使用的生产管理文件、生产指令、原始记录等,移交下工序或最后上交车间汇总情况。

3、状态标志:生产、设备、卫生状态的标示牌如实填写悬挂。

4、设备、用具卫生:使用的设备、用具按相应清洁程序清洁的情况。

5、环境卫生:按相应清洁程序清洁。

四、清场人员对清场工作有详细记录,内容包括:工序名称、清场前产品名称、规格、批号、清场日期、清场项目、检查情况、清场人、复核人等。

五、清场结束由现场QC复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另一个品种、规格、批号的生产。

技术部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