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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的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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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的知识产权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知识产权早已悄悄地走进了我们的生活,生活中的知识产权无处不在:版权丰富了我们欣赏的音乐、艺术、电影和文学作品,使我们的生活从此绚丽多姿;工业品外观设计帮助我们设计我们自己的世界,商标强调了品牌效应,以创新智慧创造财富,成就我们的事业之梦;专利启发和激励着人们做出天才发明,知识产权是我们的生活更加惬意、更加快捷、更加安全。总之,在我们的周围,大到生存环境,小到日常生活用品,处处都印有知识产权的印迹,知识产权造福人类的生活,知识产权让人类的梦想腾飞,知识产权是我们人类共同的财富。

关键字:知识产权;创造财富;造福人类

十七大提出“建设创新型国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要求,保护知识产权进入了一个新时期。知识的创造无穷无尽,知识的利用循环往复,知识产权是我们人类的共同财富。[3]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介绍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是指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有些重大专利、驰名商标或作品的价值也远远高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

[2]

(二)知识产权的内容及种类

知识产权是智力劳动产生的成果所有权,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以及发明者或成果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利,通常它分为两类:一类是版权,另一类是工业产权。版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其文学作品享有的署名、发表、使用以及许可他人使用和获得报酬等的权利;工业产权则是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货源名称或原产地名称等的独占权利。

按照内容组成分类,知识产权由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两部分构成,也称之为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所谓人身权利,是指权利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离,是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例如,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的权利,或对其作品的发表权、修改权等,即为精神权利;所谓财产权是指智力成果被法律承认以后,权利人可利用这些智力成果取得报酬或者得到奖励的权利,这种权利也称之为经济权利。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2]

(三)知识产权的特点

1.法定性

所谓法定性是指知识产权的权利来自于法律的规定,在各个国家中,知识产权都是通过大量的制定法来赋予、确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范围的不断扩大蕴含着大绿对相关权利的确认。

2.专有性

所谓的专有性是指知识产权人所享有的是一种独占性、垄断性、排他性的权利,其主要表现在权利归属本身的专有以及权力所附着的客体的专有,即非经知识产权人的许可,任何人不得行使权力人所享有的知识产权;以及对同一项知识产品只能有一个知识产权,当某个主体一旦获得了知识产权,则其他主体便失去了获得相同知识产权的可能性。

3.地域性

知识产权具有严格的地域性,它表现在:在一国境内根据该国法律取得的知识产权,只受该国法律的保护,而在其他国家则不具备域外效力,不能得到其他国家的承认和保护。

4.时间性

所谓的时间性是指知识产权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法律的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该权利就依法丧失,相关的知识产品就进入公共领域,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财富。[1]

二、知识产权让生活更美好

(一)知识产权改变生活环境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几乎都与知识产权息息相关,我们身边的每一件东西都是人类智慧的创造物,我们的每一项活动都与知识产权密切相关,我们早已被人类创新的丰富成果所包围,它们组成了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个个重要部分。

例如我们家里的冰箱就是一个知识产权的小世界。冰箱里的每一件食品上的商标向消费者标明这件食品的特定的品质;食品的防腐工艺,各种包装设计都包含着设计者智慧光彩;甚至并向本身,从零部件到保温的方法都是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等。

发明和革新使产品的性能不断进步,更好地服务于我们的生活;商标所体现的商品来源和声誉是消费者在识别、选择和购买商品时更加有信心;版权给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带来精神上的享受,为我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深刻影响。[3] (二)知识产权改变交流方式

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联系是人们在生活中为了满足多方面的生理、心理和社会需求而进行的重要活动。知识产权不仅改变着个人的生活环境,而且还帮助人们突破时空界限,改变着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模式,促进着人与人之间的信息流动和共享。

而通信技术发展的每一步都离不开人类的智力成果,都离不开知识产权制度所激励的发明创造。知识产权不断为改变人类的交流和沟通方式提供更周全的技术方案,是知识和信息的传播愈加广泛,也是人们之间的情感维系更加紧密。[5]

(三)知识产权改变价值观念

知识产权已不可抗拒的力量改变我们的工作方式、生活方式、学习方式和思维方式,进而也深刻影响着整个社会发展的进程,带来价值观念的转变。[3]

三、知识产权让梦想插上翅膀

(一)创造财富、发展事业之梦

知识产权对知识价值的肯定为知识转换成财富提供了一种良好的途径,使无数人创造财富和发展事业的梦想变成了现实,利用知识产权创造财富不只有学富五车的高技术人才才能够独领风骚,普通百姓只要充分发挥自己的智慧、付出城市的劳动,也能够开拓事业、叩开财富之门。

桥头湾子村的村民们凭借商标的注册推出了当地质量优良的新鲜蔬菜,实现年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仅仅增收就高达1000万元。贵州的“老干妈”陶华碧凭借独家的秘方,美味的豆豉辣酱,从一个街边小店的老板娘发展成为中国纳税十强的私营企业家。

知识产权为个人的创造性变成经济资产提供了机遇,人们凭借自己的发明创造并把握知识产权制度所带来的机会,不但拓宽了创造财富的途径,也激活了个人潜在的创造力,实现了自我价值和人生梦想。[4]

(二)振兴民族之梦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创新也是一种勇于超越的志气和勇气,是一种振兴民族的强大精神力量。知识产权为创新提供了舞台,也为有志之士实现建业报国的理想指明了一条新的道路。

20世纪70年代末,“当代毕昇”王选跳过二、三代照排机,直接研制第四代激光照排系统。1987年5月,世界上第一张整页输出的中文报纸诞生。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方正激光照排系统占领了中国,接着又出口日本、新加坡等地,并在国外引起轰动。这些创新成果不仅推动了我国报业和出版业的跨越式发展,创造了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更实现了弘扬民族文化、打造民族品牌、振兴民族产业的强国之梦。[6] (三)造福人类之梦

知识的效用在与利用知识改造社会、造福人类。知识产权解开了世界知识经济的序幕,更赋予科技创造文明、知识造福人类以深远的意义。

各种机器的出现,使人类的能力得到加强或替代;激光传输、航天通讯使人类掌握了更多的信息,可以更准确地了解过去和推断未来;新药品的问世有效地解决了长期困扰医学界的难题,为人类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福音;新能源的出现冲破社会发展的瓶颈,并使人类生存环境得到保护和改善。[4]

四、知识产权是我们的共同的财富

WIPO总干事卡米尔·易得利斯博士曾说过:“知识产权是新的知识得到积极广泛的传播、增加、、共享和利用。反过来又进一步增强了社会中个人的能力和社会整体的财富。知识的创造无穷无尽,知识的利用循环往复,最终使我们所有的人都能够从知识的创造和利用中受益。”

一方面,知识产权使用者对于知识产权的使用是知识产权人的利益之源。另一方面,知识产权使用者由于将知识产品应用于工作、学习和生活而从知识产品中获得知识、能力和精神享受作为回报,使用这把作为知识产权权利人劳动报酬的经济利益支付给知识产权权利人。在这种激励之下,知识产权权利人愿意投入更多的智慧和努力来创造出更好的知识产品,而知识产权使用者也愿意付出更多的费用来享用更高效能的知识产品。如此的关系类似一个彼此互为基础,相互促进的循环链条,他们以知识产权为契机,不断推动着知识财富的层次与质量的提高和总量的增长,使其成为人类共同的财富,推动了人类社会发展。[1]

[1]林炳辉.知识产权文化读本[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

[2]高巍.大学生知识产权实用教程[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1

[3]王雅静.知识产权:就在我们的生活中[N].内蒙古日报,2008-04-24

[4]李耀华,毛作磊,孙宜福.知识产权:与你的生活很贴近[N].连云港日报,2008-04-25

[5]陈国超,法任.知识产权早已进入居民生活[N].珠海特区报,2010-04-26

[6]李雪芹.知识产权:走进我们的生活[N].常德日报,2006-04-26

知识产权协议范本

知识产权协议范本 在二十一世纪,智力成果已经成为影响一国综合国力的重要因素,作为智力成果保护的知识产权制度也日益为各国所关注。知识产权协议怎么写呢?以下是在干货资源社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知识产权协议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签订了相应合作合同,为保证双方的长期合作,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知识产权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对甲方知识产权的使用权限: (一) 根据双方所签合作协议,乙方视情况可使用甲方拥有的或有权使用的以下知识产权的一种或数种: 1、商标权:主合同期限内使用 “ ”商标[注册号:1523735],以下简称合同商标; 2、专利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3、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专有技术):所涉及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各项产品设计、技术资料、技术性能指标、技术配方、技术决窍、工艺流程、检验方法等;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定价、市场分析、对竞争对手的分析、广告策略、客户资料和名单等。

二、乙方对甲方知识产权的保护履行下列义务: (一)对商标权的保护: 1.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美的集团《商 标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正确使用合同商标,有健全的商标管理 制度,合同商标标识由甲方同意的厂家负责印刷(费用由乙方支付)。 2.对使用合同商标的产品,乙方有生产权,仅向甲方出售,无 权擅自向任何第三方销售。 3.乙方不得促使他人或许可他人以任何方式使用合同商标,不 得将合同商标标识提供他人使用,不得任意扩大合同商标的使用范围。 4.主合同期满,乙方无权使用合同商标进行生产、销售,并应 销毁原有合同商标专用的模具、样板、菲林片等生产工具(费用由乙 方承担)。 5.乙方无权将甲方或广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任何地点以 任何方式使用或已提出注册申请的商标,在全球任何地点进行注册。 (二)对专利权的保护: 1.对于甲方提供的技术(含外观),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自 行将其申请专利;对乙方提供的技术(含外观),为防止第三方将该技 术申请专利,甲方有权敦促乙方尽快将其申请专利,乙方不答复的 或不能在指定期限内提出有效申请的,视为乙方放弃该专利的申请 权给甲方,甲方有权指定广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申请,但

4.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运用典型案例和经验总结

附件4: 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运用典型案例和经验总结 (参考件) (2012年1月-2014年12月) 二O一四年五月

填写说明 一、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运用典型案例和经验总结由示范企业填写。 二、报告的各项内容填写应按照表格项下的要求认真填写,切忌空话、套话。 三、本报告文本需打印(A4),若手写需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楚。一式三份,必须每份签章。 四、本报告需提交电子版,电子版发到部科技司基础处龙海斌:longhaibin@https://www.wendangku.net/doc/e510950627.html,。 五、本报告每项表格不够填写相应的内容时,可以另外附加页。 六、本报告内容栏目没有涉及的事项,可以另外附加页。

一、示范企业概况 要求:概括填写企业规模、主营业务所属行业和在行业中的地位,研发投入、技术创新成果、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情况,概述企业在所属产业领域的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 二、示范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要求:填写示范企业实施《工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指南》的情况,具体分析企业在健全知识产权组织机构、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体系、加强员工知识产权教育及建立评价改进机制、完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的情况。

三、示范企业加强知识产权能力建设情况 要求:填写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资源投入和整合利用状况,总结示范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人力资源队伍建设、提高有关人员知识产权意识和素质、加大知识产权工作经费保障力度、增加知识产权积累等有关情况。 四、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运用情况 要求:结合本企业知识产权主要类型总结知识产权运用方式方法,提炼本企业知识产权运用特色,如知识产权转化推广;围绕关键核心技术、工艺、关键零部件或针对目标市场开展知识产权布局;运用知识产权开展投资入股、质押融资、专利运营等商业运营;参与产学研合作或加入产业联盟实现知识产权协同运用;积极将知识产权纳入标准或主导、参加标准制定;开展知识产权交叉许可;积极维权应对纠纷等。本企业知识产权运用取得的成效,有真实数据支撑,重点突出知识产权积累增加、技术创新能力增强,以及企业市场地位、市场竞争力、品牌影响力提高及经济效益增长、促进转型升级等情况。

标准化中的知识产权问题模板

标准化中的知识产 权问题

”洛夏墨点”: 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与竞争政策关系的争论 安佰生商务部世界贸易组织司 内容摘要: 在知识产权保护与竞争政策关系上, 知识产权保护者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创新激励作用, 对竞争政策框架下对知识产权滥用的一些管制措施进行置疑, 特别是对强制许可对创新激励的损害提出了严重警告。竞争政策支持者则认为市场竞争是创新激励的重要来源, 不能过分强调知识产权保护对技术创新的激励, 而对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管制措施投鼠忌器。当前, 争论双方都无法提供充分的理论和实证证据说服对方。因此, 当前关于知识产权保护与竞争政策关系的争论被认为是心理学实验中的”洛夏墨点”: 无规则呈现的墨迹到底代表了什么, 完全取决于被测试者自身的判断。在这种情况下, 我们需要更加系统、深入地研究知识产权保护和竞争政策相关理论, 以便为完善有关制度提供可靠的理论支持。 关键词: 知识产权保护、竞争政策、创新激励 尽管美、欧竞争机构都认为知识产权保护和竞争政策二者能够统一于激励技术创新和经济增长的共同目标上, 但二者长期以来一直所处的紧张并不会因为这个可能为缓和行政机构之间冲突的

论断而有实质性缓解。最近几年来, 知识产权保护和竞争政策之间的紧张关系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化、竞争政策与国际贸易政策协调的复杂化和微妙化而变得更加敏感。这在微软操作系统关键接口源代码信息的强制披露问题、DVD专利侵权、思科诉华为专利侵权等问题上表现地特别突出。中国《反垄断法》已经出台, 其中第五十五条明确规定”滥用知识产权, 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适用本法”。不过《反垄断法》中的这一原则性规定, 还需要细化才能真正实现其立法目标。 发达国家的在这些领域的经验主要基于其自身的发展水平和实践需要, 且本身也充满争议。中国在这些问题上的理论研究和实践都还比较薄弱, 为使我们的研究有一个扎实、可靠的理论基础, 我们需要在知识产权保护和竞争政策对技术创新和经济增长的影响这些根本性问题上, 对西方发达国家先进经验和理论研究做全面的审视, 以防得出片面的结论。 一知识产权经济学在”知识产权保护促进技术进步和经济增长”论断上的争议 尽管专利法明确认为, 知识产权保护为技术创新和经济增长所必须, 但经济学者则表示她们在这个问题上, 并没有给于应有的关注, 也没有做深入的研究, 研究专利问题的有效工具, 无法为专利制度这一巨大的试验提供理论依据。①因此, 专利保护制度与其说是 ① Arnold Plant, ”The Economics Theory Concerning Patents for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区别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区别专利权是一种独占权,指国家专利审批机关对提出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权利。 同时,因为专利可以保护技术创新和革新。任何人发明创造了具有新性及实用性的工艺方法、机器、产品或物料成分,或者对它们的改进,都可以申请专利。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均拥有自己的专利制度。在一个国家获得了专利,专利拥有人在这个国家就拥有了阻止别人实施其发明的权利,在大多数国家,专利保护期限是二十年。 为了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必需缴纳年费,通常是每年一次,美国之外的许多国家拒绝为那些在申请专利前就公开其发明的发明人提供专利保护,因此发明人应该避免在申请专利之前公布或销售其发明。 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有三种: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专利申请实行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制度,保护期限为二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实行初步审查制度,保护期限为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实行初步审查制度,保护期限为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申请人应结合发明创造的技术水平、商业价值、市场寿命、费用等情况考虑申请何种专利更为适宜。 授予专利的前提条件 1、不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不妨碍公共利益;

2、专利法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内容和技术领域: 1) 科学发现; 2) 智力活动; 3)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4) 动物和植物品种; 5) 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对以上第4)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专利法授予专利权。 3、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它方式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4、授予专利权和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生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实用新型专利与发明专利的区别 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是一项新的技术方案;产品发明:包括所有由人创造出来的物品做出的发明;方法发明:包括所有利用自然规律的方法,又可以分为制造方法和操作使用方法两种类型,例如对加工方法、制造方法、测试方法或产品使用方法等所做出的发明。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保护期限短,只局限产品的形状结构方面的的技术方案(如一种可拆卸的自行车)而发明保护期限长,不仅可以保

采购合同中的知识产权条款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采购合同中的知识产权条款 篇一:企业合同涉及知识产权条款 企业合同涉及知识产权条款 一、oDm合同增加条款 1.合同中货物涉及的xx商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并不得在本合同商品范围外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2.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甲方注册商标许可第三方使用。 3.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甲方的xx商标,将商标出现的其它材料发给甲方,绝不允许使用和甲方商标一样或相似的文字,记号,商标等以及各种语言的翻译。 4.甲方不对合同范(:采购合同中的知识产权条款)围内xx商标之外的知识产权纠纷负责,如因乙方工艺技术、生产设备、生产产品结构、外观引发争议或者违法导致甲方受损的,乙方应赔偿。 二、oem合同增加条款

1、定牌产品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以及法律许可甲方使用的其他标记、文字、符号;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能使用该注册商标,也不能将该注册商标及法律许可甲方使用的其他标记、文字、符号提供给第三方,包括与此相关的容易混淆的任何标记、商标、铭牌或公司名称; 3、乙方不得在本合同商品范围外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4、甲方提供的设计意念、产品设计外形、结构等设计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有绝对保密的义务;乙方应采取有效的措施知会甲方,防止第三方接触有关的设计;乙方也不得研发类似结构、外形产品。 5、因乙方使用该注册商标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商标标识流失等不良后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 三、采购合同增加条款 知识产权条款: 1.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采购合同项下的货物或其 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2.买方不对供方提供的货物的商标、专利是否侵犯他人的权利负责,如因供方提供货物引发争议或违法导致买方受损的,供方应赔偿。 3.供方应保证提供货物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归供方

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1、原告微软公司(Microsoft Corporation)与被告温州某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四案 【基本案情】原告享有Microsoft Office、Microsoft Server、Microsoft Visual Studio、Microsoft Windows 系列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被告未经原告许可,擅自复制、安装并使用了上述计算机软 件,侵害了原告的著作权。本案经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中国(温州)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主持调解,原、被告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被告支付部分赔偿金,并正版化其所应用的上述计算机软件。 【入选理由】温州地区一些大规模应用计算机局域网的企业使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系统软件、办公软件、设计软件,本四案给类似企业敲响了警钟,应当提高尊重他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意识,主动使用正版计算机软件,降低企业的诉讼风险。 2、原告钱月顺与被告彭建平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基本案情】“钱承恩馄饨”商品及服务具有广泛的知名度,属于知名商品。原告钱月顺为“平阳钱承恩馄饨”的个体经营业主。被告彭建平未经原告许可擅自在外卖名片上使用“平阳钱承恩馄饨”字样,并于开设“钱承恩馄饨”店,用“钱承恩”作为门店招牌,并在左上角使用“平阳”字样。鹿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擅自使用了原告的企业名称,其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被告刊登致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10 万元。 【入选理由】本案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三)2项的适用提供了借鉴,也为温州地区企业敲响了警钟,不能通过“搭便车”的方式违法经营生产。 3、原告浙江百诚烟具有限公司与被告温州名虎烟具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基本案情】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在相同打火机商品上使用了原告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标识。瓯海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8 万元。被告提起上诉,经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停止生产、销售被诉侵权产品,并支付原告一定数额的款项。 【入选理由】双方当事人是同区域同行业的竞争者,被告在明知涉案商标权利人为原告的情况下,销售印有与涉案商标相同图案的产品,构成侵害商标专用权行为。因难以确定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本案适用法定赔偿标准,考虑到双方当事人为同区域同行业竞争关系,法院从重确定因侵权所承担的赔偿数额。 4、原告Multi Parts Supply USA,Inc.与被告瑞安市盛典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郑祥好、陈定益及第三人浙江显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 【基本案情】原告Multi Parts Supply USA,Inc.主张被告郑祥好、陈定益非法获取原告的产品技术秘密以及第三人为原告独家供应的产品,使被告瑞安市盛典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推销、展示与第三人向原告独家供应的产品完全一样的样品,三被告的行为侵害原告的商业秘密,请求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商业秘密的行为并消除不利 影响。瑞安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主张的各秘密点仅为产品尺寸、结构、材料、部件的简单组合等内容,进入市场后相关公众通过观察产品即可直接获得,

供货合同中的知识产权条款三大类问题

供货合同中的知识产权条款三大类问题 通常把涉及到知识产权权属问题的知识产权分为两类,一类是供应商给客户供货相关操作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另一类是在供应商给客户供货过程以外,包括之前,同一时间或者之后产生的知识产权。对于后者,通常是各自产生的归各自。对于前者,知识产权的权属可能会有多种约定,全部归客户显然对客户最有利,全部归供应商显然对供应商最有利。作为供应商,要注意的是,会不会把本来可以归自己的知识产权大方的送给了客户,导致于自己以后无法为其他客户提供类似产品。 2、知识产权许可 针对供应商为客户提供的产品以及相关过程,供应商和客户之间的相互许可都不会有问题,问题主要会出在供货合同以外的地方。如果供应商A只是因为一次供货合同,就在合同中同意把自己所有的知识产权免费许可给客户未来所有的产品,那客户与其他供应商合作时,即使竞争对手使用了供应商A的专利,供应商A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竞争对手赚钱而毫无办法。 3、专利侵权赔偿 越来越多的客户希望供应商替自己解决专利侵权问题,因此会在供货合同中设置侵权赔偿条款。从供应商的角度看,侵权赔偿条款怎么定,要结合具体的产品情况。 如果产品非标准件产品,全部设计是客户决定的,那么供应商可以少承担甚至不承担专利侵权赔偿责任。如果产品是标准件产品,即使同意了为客户提供全部侵权赔偿,也最好在合同中约定,客户不能在供应商不知情的情况下擅作主张给了权利人钱之后,再找供应商要赔偿,毕竟大部分人会对不是自己的钱更大方一些。

即使供应商为客户提供的是标准件产品,对于必然会使用标准必要专利的产品,比如通讯类产品,将来遇到专利赔偿问题的可能性非常大。由于供应商的利润是受供货价格限制的,最初的大包大揽会为以后的潜在纠纷埋下巨大风险,最好事先双方讲清楚赔偿上限,否则日后扯皮,影响商业合作关系。

【经典】知识产权侵权案例分析

【经典】知识产权侵权案例分析 人类文明与商品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侵权事件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发生。据广州凯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耀网”)团队进行的知识产权发展现状进行了相关的分析,以下所有资料仅供参考。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声音、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通俗的简单介绍,就是商标是由人所创造,当创造人向国家专业部门申请认证后,就收到国家法律保护,其他人不能再使用该商标。商标,企业的无形资产,更是走向世界的一张名片。 给大家介绍近几年部分的商标案例,加以进行研究及案例整个过程的讲解,具体案例如下: 案例一:“New Balance”VS“新百伦” New Balance鞋业进入中国市场不到十年,销售商在网站、卖场、广告打出的“新百伦”知名度越来越高。这让广州本土品牌“新百伦”的老板周某伦愈发失去存在感,因为他拥有“新百伦”商标,其公司生产的产品也一再被误认为New Balance的。 最终广州中院认定New Balance销售商存在恶意“反向混淆”行为,应停止侵权并赔偿9800万元。近1亿的赔偿金刷新了广州中院所判侵权案件的赔偿额度。

案例讲解分析: 知识产权中明确指出,知识产权是指人类智力劳动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所有权。知识产权为劳动成果,具有独立拥有性质,所以在中国范围中,是具有法律保护的; activities, noise, waste disposal, drilling mud and other environmental standards of stone, all power suspend production for rectification or removal. Will guide the wood stand To a gathering of local wood, bianqiao Park, electric central heating, Fei, compressed coal usage, decrease carbon emissions. Second, building site "six 100%" standards to be put in place. Advancing the construction site dust management and municipal engineering, strict implementation of the wall, spraying water, measures such as covering, washing, closed, where not up to "six 100%" 美国地区,美国在商标或者知识产权中是没有明文规定的,但在生活中假如出现此类型问题,国家会相应的按照的是否“出名”来给与法律保护,所以大家常常发现中国出现很多来自美国的很多山寨品被模仿假冒。 案例二:“王老吉”VS“加多宝”

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

实用新型专利与发明专利的区别 实用新型和发明都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这两种专利又有许多的不同。在我国现行的专利法中,实用新型和发明都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它们都是科学技术上的发明创造,从这个意义上讲两者的本质是相同的;但实际上,这两种专利又有许多的不同,主要归纳为以下四点: (1)实用新型的创造性低于发明 我国专利法对申请发明专利的要求是,同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而对实用新型的要求是,与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对发明强调了"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而对实用新型只提”实质性特点和进步”。显然,发明的创造性程度要高于实用新型. (2)实用新型所包含的范围小于发明 由于发明是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所以,发明可以是产品发明,又可以是方法发明,还可以是改进发明。仅在产品发明中,又可以是定形产品发明或不定形产品发明。而且,除专利法有特别规定以外,任何发明都可以依法获得专利权。但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范围则要窄得多,它仅限于产品的形状、构成或者其组合所提出的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这样,各种制造方法就不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同时,与形状、构造或其组合无关的产品也不可能有实用新型产生。因此,实用新型的范围比发明狭窄得多,仅仅限于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组合有关的革新设计。 (3)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短于发明 我国专利法明文规定,对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而发明专利的保护期规定为20年.相比之下,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比发明专利的保护期要短得多。这是由于在一般情况下,实用新型比发明的创造过程要简单、容易,发挥效益的时间也短得多。所以,法律对它的保护期的规定相应也短些。 (4)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批过程比发明专利简单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局收到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不再进行实质审查,即可公告,并通知申请人,发给实用新型专利证书。而对发明专利,则必须经过实质审查,无论是审查的手续和时间都要比实用新型复杂得多,长得多。1。发明 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1)发明是一项新的技术方案 技术方案是指运用自然规律解决人类生产、生活中某一特定技术问题的具体构思,是利用自然规律、自然力使之产生一定效果的方案。技术方案一般由若干技术特征组成.例如产品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可以是零件、部件、材料、器具、设备、装置的形状、结构、成分、尺寸等等;方法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可以是工艺、步骤、过程,所涉及的时间、温度、压力以及所采用的设备和工具等等。各个技术特征之间的相互关系也是技术特征。 (2)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型 产品发明包括所有由人创造出来的物品做出的发明。 方法发明包括所有利用自然规律的方法,又可以分为制造方法和操作使用方法两种类型,例如对加工方法、制造方法、测试方法或产品使用方法等所做出的发明. 专利法保护的发明也可以是对现有产品或方法的改进。绝大多数发明都是对 现有技术的改进,例如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组合,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选择等,只要这些组合或选择产生了新的技术效果,就是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 2.实用新型 专利法所称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

知识产权合同的种类及范本

知识产权合同的种类及范本 知识产权涉及人类一切智力创造的成果。知包括著作权合同、专利权合同,商标权合同等,其系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知识产权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性质上属于民事合同。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是从事智力创造性活动取得成果后依法享有的权利。通常分为两部分,即工业产权和版权。以下是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知识产权合同的种类及相关合同范本。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知识产权合同的种类: (一)专利申请合同专利申请实施许可合同 (二)专利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 (三)专利许可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国际专利技术许可合同 (四)商标申请合同商标注册申请合同代理注册商标申请合同 (五)商标转让合同商标权转让合同注册商标转让合同商标转让合同 (六)商标许可合同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国际(非独占)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国际商标许可合同 (七)版权登记合同国家图书馆文津图书奖参评图

书著作权许可三方协议版权转让协议箸作权转让协议人物造型著作权转让协议书摄影作品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著作权转让顾问协议国内著作权维权专项法律服务合同音乐作品版权登记认证协议书 (八)版权转让合同著作权转让合同影视剧版权转让合同论文版权转让合同 (九)版权许可合同计算机软件许可证协议书国际计算机软件许可合同计算机软件使用许可合同 (十)其它知识产权合同杂志邮发合同图书约稿合同图书出版合同授予翻译权合同发行契约著作权让与契约书 知识产权合同范本 本协议由________公司(以下称为许可方)__________(以下称为被许可方)于___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 鉴于许可方拥有具有一定价值并经注册的商标和服务标志,且拥有并可出售其他如附文第一节所述的许可方财产,其中包括商标。这一商标在广播或电视中经常使用,并出现在各种促销和广告业务中,得到公众的广泛认可,在公众印象中与许可方有密切关系; 鉴于被许可方意于在制造、出售、分销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

十大经典知识产权案例

十大经典知识产权案例

十大经典知识产权案例 案例一:秀水服装市场商标权侵权纠纷案 原告:法国香奈儿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香奈儿公司) 被告:北京秀水街服装市场有限公司(简称秀水市场) 被告:黄善旺 【案情】 原告香奈儿公司拥有“CHANEL”(即香奈儿)商标专用权,原告在被告秀水市场内黄善旺的摊位购买了带有其商标标识的手包等,并向秀水街市场发出律师函予以告知,但此后仍在该市场黄善旺摊位购买到涉案侵权商品。 法院经审理认为,秀水市场有权并有义务对市场进行管理及对商户出售的商品进行监督,制止、杜绝制假售假现象。秀水市场在知道市场内有侵犯商标权行为后,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市场继续销售涉案侵权商品,说明其存在主观故意,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据此判决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万元。 【(→)北京修典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点评】 本案是我国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典型案例,引起国际关注。该案表明,小商品市场经营管理者在具有过错的情况下,应当对其市场内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案例二:“火柴棍小人”动漫形象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原告:朱志强 被告:(美国)耐克公司(简称耐克公司) 被告:耐克(苏州)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被告:北京元太世纪广告有限公司 被告:北京新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案情】 原告朱志强是网络动画《小小特警》等作品的作者,其作品的形象均为“火柴棍小人”。被告耐克公司等为举办某宣传活动及推广其新产品,在其网站、地铁站台、电视台上发布包含“黑棍小人”形象的广告。原被告的作品均为以圆球表示头部、以线条表示躯干和四肢的方法而创作的人物形象。 法院经审理认为,用“圆形表示人的头部,以直线表示其他部位”方法创作的小人形象已经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均可以此为基础进行创作。原被告的作品有相同之处,但相同部分主要存在于已进入公有领域、不应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部分,其差异部分恰恰体现了各自创作者的独立创作,因此,不能认定被告形象使用了原告作品。据此,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北京修典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点评】 当前,动漫产业正迅速发展,对动漫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将日益重要。独创性是构成作品的必要条件,也是确定著作权范围的重要因素。本案表明,对那些运用公有领域的素材进行再创造、其独创性程度并不高的作品不能给予过度保护,同时应将公有领域部分排除出保护范围之外。 案例三:金杯“轻型客车”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 原告: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简称华晨金杯公司) 被告:秦皇岛金程自动车工业有限公司(简称金程公司)

知识产权保护合同范本(完整版)

知识产权保护合同范本 知识产权保护合同范本 知识产权,也称其为知识财产权,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财产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今天我要与大家分享的是: 知识产权的保护合同范本,具体内容如下,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受聘于及其下属各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在职期间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 同时甲方对乙方的劳动支付了工资、奖金、提成等报酬,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原则下订立以下协议,保护双方的权利和利益。 一、商业秘密: 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不为公众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 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构成甲方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乙方因工作关系获得或交换所得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财务数据、经营方案、管理规程、客户名单、货源情报、销售计划、技术构思、软件、硬件、系统集成方案、供销渠道以及计划、措施等一切与甲方有关的信息,这些信息可能全部是乙方本人的工作成果或间接取得。而这些信息的产生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乙方为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而产生; 乙方为了工作而独立构思或取得; 甲方对公知信息进行选择、整理而形成的新的信息; 甲方合法向第三者取得; 甲方偶然取得。 二、保密义务: 乙方有不披露或使用信息的责任,如果甲方有明示或默示的授权,仅在授权范围内披露或使用信息。 乙方有进行合理注意的责任,乙方对所获得的甲方信息给予合理的注意,保证不超出授权范围披露或使用。 乙方不得以下列不正当手段获得或帮助他人获得甲方的信息: 获得信息是未经授权而获取、控制包含有信息的载体,或采取任何技术手段而取得的; 获得信息是使用暴力、胁迫、欺诈、贿赂、盗窃或其他任何非法手段的结果; 获得信息的地点是未经授权而进入的地点; 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内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开甲方。 竞业限制:

知识产权法案例分析(经典案例)

1.大磨坊公司于1991年1月由我国商标局核准注册取得了“大磨坊”注册商标专用权,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面包。1992的10月大磨坊公司与太阳城商场签订了为期3年代销协议,约定由太阳城商场设专柜出售面包,由大磨坊公司提供名、优、特、新的注册商标商品。1993年4月起,大磨坊公司停止向太阳城商场供货。同年6月大磨坊公司发现太阳城商场在大磨坊专柜上,仍在销售与其类似的面包,商品价签上注明产地大磨坊。大磨坊公司以侵害其商标专用权为由诉至法院。 请回答: (1)太阳城商场在大磨坊公司不供货时,仍在其大磨坊专柜销售商品价签上注明产地为“大磨坊”的面包,是否构成对大磨坊公司商标专用权的侵犯?为什么? (2)大磨坊公司是否构成违约? (3)商标的使用方式与构成侵权有关吗?为什么? 参考答案: 1题.[参考答案] (1)被告太阳城商场对大磨坊公司构成侵犯商标专用权。 (2)大磨坊公司构成了对双方协议的违约。 (3)商标的使用方式与构成侵犯商标专用权无关。因为商标权利人可以根据商品特点,自由选择注册商标的使用方式,他人无权干涉。 2.1994年12月,H化工研究院工程师梁某在一次技术洽谈会上与G化工厂厂长张某结识。张请梁帮助解决污水净化重复利用的技术难题,梁某答应试试。1995年春节,梁某与其在大学读书的儿子在H化工研究院院内一个废弃多年的人防工程里,用三个箩筐、一堆渣土、扫帚、水桶等工具,还自费购买了十余种试剂、试纸、电炉等物品,对G化工厂的污水水样进行净化实验。实验结果达到了G化工厂的技术指标要求。 梁某将实验资料交给H化工研究院一份,院里认为梁某为该院工程师,污水净化又是其业务研究范围,此成果应是职务技术成果,便以研究院的名义于1995年5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了“HI—PQ703污水净化方法”专利申请。1998年7月,研究院获得专利权。在此期间,梁某一直认为自己的成果是非职务发明,故强烈要求办理专利权人变更手续。双方争执不下,梁某诉至法院。 请分析:梁某和H化工研究院,谁的主张成立?为什么? 2题.[参考答案]梁某的主张成立,即该发明为非职务发明,梁某享有专利申请权和专用权根据我国专利法(第6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本案中,梁某虽然是H化工研究院的在编职工,污水净化也是他的业务研究范围,但案中涉及的发明创造既不是梁某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时完成的,也不是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梁某做实验的时间是在1995年春节期间,他本人和他的儿子利用休息时间而非工作时间从事的实验活动并取得成果,不是执行本单位任务,而是个人接受他人委托完成的技术成果;再者从他的实验条件看显然不是利用其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所以,梁某要求变更自己为专利权人的主张是有法律依据的。 3.《休闲》为国内一份文摘杂志,请一学生L翻译了美国5年前在X报纸上发表的一篇署名为S的散文,登载在该文摘杂志上,署名作者S。另一家国内文摘报《饭后茶余》转载了《休闲》杂志上的这篇译文,注明转载自《休闲》。S发现后,认为《饭后茶余》报及《休闲》杂志未经其同意,翻译并使用了其作品,也未向S支付报酬,遂诉至中国法院。《饭后茶余》报辩称,《饭后茶余》报转载《休闲》杂志上的译文属于法定许可范围,只要向供稿人支付报酬即可,无须向S付酬。《休闲》杂志社辩称,S散文首先发表于国外,不受我

标准化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洛夏墨点”: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与竞争政策关系的争论 安佰生商务部世界贸易组织司 内容摘要:在知识产权保护与竞争政策关系上,知识产权保护者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创新激励作用,对竞争政策框架下对知识产权滥用的一些管制措施进行臵疑,特别是对强制许可对创新激励的损害提出了严重警告。竞争政策支持者则认为市场竞争是创新激励的重要来源,不能过分强调知识产权保护对技术创新的激励,而对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管制措施投鼠忌器。目前,争论双方都无法提供充分的理论和实证证据说服对方。因此,目前关于知识产权保护与竞争政策关系的争论被认为是心理学实验中的“洛夏墨点”:无规则呈现的墨迹到底代表了什么,完全取决于被测试者自身的判断。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更加系统、深入地研究知识产权保护和竞争政策相关理论,以便为完善有关制度提供可靠的理论支持。 关键词:知识产权保护、竞争政策、创新激励 尽管美、欧竞争机构都认为知识产权保护和竞争政策二者可以统一于激励技术创新和经济增长的共同目标上,但二者长期以来一直所处的紧张并不会因为这个也许为缓和行政机构之间冲突的论断而有实质性缓解。最近几年来,知识产权保护和竞争政策之间的紧张关系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化、竞争政策与国际贸易政策协调的复杂化和微妙化而变得更加敏感。这在微软操作系统关键接口源代码信息的强制披露问题、DVD专利侵权、思科诉华为专利侵权等问题上表现地尤其突出。我国《反垄断法》已经出台,其中第五十五条明确规定“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适用本法”。不过《反垄断法》中的这一原则性规定,还需要细化才能真正实现其立法目标。 发达国家的在这些领域的经验主要基于其自身的发展水平和实践需要,且本身也充满争议。我国在这些问题上的理论研究和实践都还比较薄弱,为使我们的研究有一个扎实、可靠的理论基础,我们需要在知识产权保护和竞争政策对技术创新和经济增长的影响这些根本性问题上,对西方发达国家先进经验和理论研究做全面的审视,以防得出片面的结论。 一知识产权经济学在“知识产权保护促进技术进步和经济增长”论断上的争议 尽管专利法明确认为,知识产权保护为技术创新和经济增长所必需,但经济学者则表示他们在这个问题上,并没有给于应有的关注,也没有做深入的研究,研究专利问题的有效工具,无法为专利制度这一巨大的试验提供理论依据。①因此,专利保护制度与其说是经济理论支持法律论断,不如说是法律创设了经济理论。②有的经济学者则明确指出,经济学者应大胆、坦率地承认,他们对知识产权问题的研究并不深入;相应的政策建议只能是“糊弄完事”(muddle through):如果原来有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就没必要废除,如果没有,也没必要建立。③这些观点也得到了一些法学研究者的认同。④囿于现有的理论和实践证据的限制, ①Arnold Plant, “The Economics Theory Concerning Patents for Innovation”, Economica, V o.1, No.1, Feb, 1934. ②Alfred E. Kahn, “Fundamental Deficiencies of the American Patent Law”, 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V ol.30, No.3, Sep., 1940. ③Fritz Machlup, An Economic Review of the Patent System,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Washington, 1958. ④如纽约大学法学教授George Priest认为,根据目前的知识,经济学家对专利制度及其他知识产权制度对社会福利的影响几乎一无所知。(George Priest, “What economists can tellawyers about intellectual property”, in The Ecnomics of Patents and Copirights, 8 Res. in Law and Economics 19,21 (John Palmer & richard Zerbe, jr. eds.,1986哈佛大学法学教授Louis Kaplow甚至说说,我们目前所掌握的知识甚至对是否应该有专利制度都

员工知识产权归属协议

员工知识产权归属协议 员工知识产权归属协议 甲方: 注册登记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编号:】。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乙方在甲方任职前、任职期间及离职后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及相关事项,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附件,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知识产权范围

知识产权,指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对已注册、未注册、已进了注册申请的专利、专利申请、商标、服务标志、标识、形象、商号、互联网域名、设计、著作【包括计算机软件】、数据库、集成电路设计、专有技术等拥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不论其表现为何种形式,记载于何种载体。第二条任职前员工知识产权归属 (一)任职前员工知识产权,指乙方在受雇于甲方之前所创 作的且为乙方所拥有的与甲方的业务、产品、研究和开发有关且 未转让给甲方的所有知识产权,包括而不限于专利、著作【包括计算机软件】、专用技术等。 (二)乙方任职于甲方前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由乙方继续拥有,不得被界定为甲方的知识产权。乙方同意,乙方在任职期间,向第三方转让任职前知识产权,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当享有优先受让权。 (三)除有任何在先的保密协议限制乙方向甲方披露任职前 知识产权以外,乙方应就任职前的知识产权及其使用限制向甲方做出声明,并将记录这些内容的附表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乙方承 诺附件所做的陈述是真实、完整的。乙方理解并且同意:遵照本项披露要求,如乙方未进行相应的告知且未提供该附表,即表示 乙方并无此种任职前发明/作品。 (四)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如乙方将任职前的知识产权运用到甲方的计算机软件、产品、工艺或机器装置【以下称“甲方产品”】中,视为乙方对甲方授予许可,甲方有权对上述所涉任职前知识产权进行制作、

知识产权经典案例

知识产权经典案例:百事侵犯小企业商标权被告倒 百事可乐侵犯小企业商标权被告倒 播放背景音乐也要付费 保护知识产权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今天是世界知识产权日,自2001年4月26日被定为“世界知识产权日”,今年已经是第10个年头,保护知识产权在中国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记者特别邀请相关专业律师,讲述了几个经典案例。 一场险些让整个行业洗牌的专利侵权案 承办人: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王卫东(工科学士,法学硕士,高级律师) 一场专利诉讼可能会使一家企业退出市场,甚至可能会导致行业的洗牌,这绝非危言耸听。 杭州华诚机械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华诚”)是浙江省一家知名企业,一天,“华诚”突然收到从广州发来的一份图文并茂的律师函,说他们公司生产的“塔吊”(机械产品)侵犯了广州一公司的专利权,“华诚”纳闷了,自己生产多年的主打产品怎么侵犯他人专利权了? 不久,“华诚”被告专利法侵权,一同成为被告的还有省内其他几家生产相同产品的企业,真是“山雨欲来风满楼了”,案子开庭,同为被告的另几家企业特地从外地赶来杭州,业内的专家也都来旁听。 广州公司来势之猛并非虚张声势,他们手持两张王牌:1、一张含金量很高的发明专利,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无效程序,及北京一中院和北京高院的两审行政审程序,成功地维持该专利的有效性。2、数十份广东省知识产权局的专利侵权的裁定书和广东省高院的判决书,认定数十家企业的侵权行为。 这意味着这家企业已经在广东省内成功完成专利清剿,现挥师江南,欲整肃浙江市场,这阵式很快吓坏了一些企业,他们马上签署了《专利实施许可协议》。 面对来势汹汹的原告,“华诚”决定出庭应诉,企业存亡在此一搏。 代理律师顶着压力,翻阅大量材料,结合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通过双方技术特种相比对后发现,两者并非“使用基本相同的手段,得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对比技术与专利技术特征既不相同、也不等同,华诚公司根本就不构成专利侵权。 经过两审辩论苦战、据理力争,“华诚”终于艰难完胜。 名牌包装遭模仿万向愤然起诉 承办人: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童松青 (首届浙江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业务委员会主任) 杭州的万向集团公司生产的“钱潮”牌万向节(十字轴总成,汽车的一种零配件)名扬天下,可是,若干年前,这个产品外包装被越来越多地仿冒。万向产品的外包装以“蓝、白、蓝”基本色彩为主,各种仿冒产品都照样画葫芦,不细看还以为都是万向的产品。仿冒品价格低廉,质量也低劣。 万向决定维权,把“仿冒者”之一萧山伟刚厂告上法院,称其仿冒包装是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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