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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进出境货物通关指南

暂时进出境货物通关指南
暂时进出境货物通关指南

暂时进出境货物通关指南

ATA单证册申报

一、关于ATA单证册

ATA单证册(ATA Carnet)是一份国际通用的海关文件,能够为货物暂准免税进出境提供便利。我国海关只接受中文/英文填写的ATA单证册。受理范围只接受在展览会、交易会、会议及类似活动中提供的陈列及使用的货物。

展览会、交易会、会议及类似活动是指:

(1)贸易、工业、农业、工艺展览会及交易会、博览会;

(2)因慈善目的而组织的展览会或者会议;

(3)为促进科学、教育、文化、体育交流,开展旅游活动或者民间友谊而组织的展览会或者会议;

(4)国际组织或者国际团体组织代表会议;

(5)政府举办的纪念性代表大会。

在商店或者其他营业场所以销售国外货物为目的而组织的非公共展览会不属于展览会、交易会、会议及类似活动。

展览品是指:

(1)展览会展示的货物;

(2)为了示范展览会展出的机器或器具所使用的货物;

(3)设置临时展台的建筑材料及装饰材料;

(4)宣传展示货物的电影片、幻灯片、录像带、说明书、广告、光盘、显示器材等;(5)其他用于展览会展示的货物。

便利性:

ATA单证册项下的暂时进境货物,持证人免填报关单,免向海关提供担保、免纳进出口关税和其他由海关代征税费,免领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允许自理报关手续。

监管证件提示:

ATA单证册项下的暂时进境货物属于如基于公共道德或秩序、公共安全、公共卫生保健、动植物检疫、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或知识产权方面的考虑而实施的限制措施,持证人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货物监管要求:

ATA单证册货物属于海关监管货物,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开拆、提取、交付、发运、调换、改装、抵押、质押、留置、转让、更换标记、移作他用或者其他处置。

ATA单证册下的暂时进出境货物因正常使用而产生的折旧或者损耗外,应当按照原状复运出境、进境。

留购提示:

ATA单证册货物确需进出口的,暂时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在货物复运出境、进境期限届满30日前向主管地海关申请,经主管地直属海关批准后,按照规定办理进出口手续。

中国国际商会:

中国国际商会是我国A TA单证册的出证和担保机构,负责签发出境ATA单证册,向海关报送所签发单证册的中文电子文本,协助海关确认A TA单证册的真伪,并且向海关承当ATA 单证册持证人因违反暂时进出境规定而产生的相关税费、罚款。

中国国际商会北京首都机场办事处:

北京市西城区桦皮厂胡同2号国际商会大厦3层

(7038)

二、办事流程

暂时出境/复运进境的通关流程:

(1)向海关申报前准备

a.填制中国国际商会签发的黄色出口ATA单证凭证(持证人填表指南:在凭证D、E、F(a)、

F(c) 栏填入运输方式、包装情况、从中国出境货物项号和持证人代表信息)

b.ATA单证册所载明内容录入A TA单证册电子核销系统(目前不需要预录入)

(2)向海关申报

申报材料:

a.ATA单证册正本

b.货物清单

c.报关代理委托书和授权书(非持证人本人)

d.其他相关单据或证明(如展览会邀请函、展位确认书)

申报地点:

ATA非贸综合窗口

(3)海关审核签注和查验放行

暂时进境/复运出境的通关流程:

(1)向海关申报前准备

填制中国国际商会签发的黄色复进口A TA单证册凭证(持证人填表指南:在凭证D、E、F(a)、F(c) 栏填入运输方式、包装情况、从中国出境货物项号和持证人代表信息)

(2)向海关申报

(3)海关审核签注和查验放行

ATA单证册续补签

a.ATA单证册已过有效期

ATA单证册续签(Extension Carnet)持证人向原出证机构申请续签ATA单证册。续签的ATA 单证册只能变更单证有效期。

b.ATA单证册损坏、灭失

ATA单证册补签(Replacement Carnet)因单证册遗失等情形,持证人向原出证商会签发一份与原单证册号码和有效期完全相同的ATA单证册。

暂时出境货物申请延期

a.延长期限在A TA单证册有效期内

暂时进出境货物自进出境之日起超过6个月的,向海关延期申请,延期最多不超过3次,每次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且不能超过ATA单证册的有效期。

ATA单证册持证人在暂时出境货物期限届满30日前向主管海关提出延期申请,并提交《货物暂时进/出境延期申请书》以及申请材料,直属海关受理延期申请的,于受理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制发“暂时进/出境延期申请批准决定书”或不予批准决定书。

特别地,参展期在18个月的延长期届满后仍需要延期的,由主管地直属海关对相关批准文件和有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报海关总署审批。

b.延长期限超过ATA单证册有效期

ATA单证册的持证人需到原出证机构申请续签A TA单证册,续签的A TA单证册经主管地直属海关确认后可以替代原ATA单证册。

非ATA单证册申报

暂时出境货物手续

(1)申请备案

申请备案的材料:

a.《货物暂时进/出境申请书》

b.《暂时进出境货物清单》(一式两份)

c.《货物暂时进/出境审批表》

d.发票、合同或者协议以及其他相关单据

e.收发货人授权代理委托书

f.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2)预录入数据

(3)申报

申报材料:

a.《批准决定书》、《货物暂时进/出境审批表》、《货物清单》正本及复印件

b.暂时出境货物报关单、发票、合同或者协议一式两份

c.相关批准文件的正本及复印件

d.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相关单据

办理窗口:

保证金收发单窗口

(4)查验放行

复运进境

申报:

暂时出境货物中如有消耗、散发、出售、留购、放弃的,请持相关文件单据办理一般贸易出口手续。

暂时出境货物确需出口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货物复运进境期限届满30日前向主管地海关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a.出口申请;

b.原暂时出境海关报关单;

c.《批准决定书》、《货物清单》、《货物暂时进/出境审批表》;

d.发票、合同或者协议;

e.拟出口货物清单;

f.书面说明材料;

g.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相关单据。

注:请保证单货相符,进境后再备案地海关领取保证金。

申报材料:

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办理货物复运进境申报时填制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并提交如下材料:

a.原暂时出境报关单;

b.《批准决定书》及《货物清单》;

c.如有延期的,应当提交《货物暂时进/出境延期决定书》;

d.发票、合同或者协议;

e.相关批准文件;

f.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相关单据。

暂时进境货物手续

(1)申请备案

申请备案材料:

a.《货物暂时进/出境申请书》;

b.《暂时进出境货物清单》(一式两份);

c.《货物暂时进/出境审批表》;

d.发票、合同或者协议以及其他相关单据;

e.收发货人授权代理委托书;

f.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2)预录入数据

(3)申报

申报材料:

a.《批准决定书》、《货物暂时进/出境审批表》及《货物清单》正本及复印件;

b.暂时进境货物报关单、发票、合同或者协议(一式两份);

c.相关批准文件的正本及其复印件;

d.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相关单据。

(4)缴纳保证金

发货人按照海关要求向备案地海关提交相关于税款的保证金或者海关认可的其他担保。(5)查验放行

复运出境

(1)申报:

暂时进境货物中如有消耗、散发、出售、留购、放弃的,请持相关文件单据办理一般贸易进口手续。

暂时出境货物确需进口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货物复运出境期限届满30日前向主管地

海关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a.进口申请;

b.原暂时进境海关报关单;

c.《批准决定书》、《货物清单》、《货物暂时进/出境审批表》;

d.发票、合同或者协议;

e.拟进口货物清单;

f.书面说明材料;

g.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相关单据。

注:请保证单货相符,出境后在备案地海关领取保证金。

申报材料:

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办理货物复运出境申报时填制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并提交如下材料:

a.原暂时进境报关单;

b.《批准决定书》及《货物清单》;

c.如有延期的,应当提交《货物暂时进/出境延期决定书》;

d.发票、合同或者协议;

e.相关批准文件;

f.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相关单据。

(2)查验放行

暂时进出口货物延期服务说明

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规定期限届满30日前向主管地海关提出货物暂时进出境延期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a.《货物暂时进/出境延期申请书》;

b.《批准决定书》、《货物清单》、《货物暂时进出境审批表》;

c.原暂时进出境海关报关单;

d.延期原因报告;

e.补充合同或协议;

f.收发货人授权代理延期申请委托书;

g.属于国际重点工程项目或科研目的,审核有关证明文件;

h.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海关对暂时进出境货物的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出关境并且在规定的期限内复运出境、进境的货物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暂时进出境货物包括:

(一)在展览会、交易会、会议及类似活动中展示或者使用的货物;

(二)文化、体育交流活动中使用的表演、比赛用品;

(三)进行新闻报道或者摄制电影、电视节目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四)开展科研、教学、医疗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和用品;

(五)在本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列活动中使用的交通工具及特种车辆;

(六)货样;

(七)慈善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八)供安装、调试、检测、修理设备时使用的仪器及工具;

(九)盛装货物的容器;

(十)旅游用自驾交通工具及其用品;

(十一)工程施工中使用的设备、仪器及用品;

(十二)海关批准的其他暂时进出境货物。使用货物暂准进口单证册(以下称A TA单证册)暂时进境的货物限于我国加入的有关货物暂准进口的国际公约中规定的货物。

第四条除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总署规章另有规定外,暂时进出境货物可以免于交验许可证件。

第五条暂时进出境货物除因正常使用而产生的折旧或者损耗外,应当按照原状复运出境、进境。

第六条暂时进出境货物的进境、出境申请由直属海关或者经直属海关授权的隶属海关核准。

第七条暂时进出境货物应当在进出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ATA单证册持证人、非A TA单证册项下暂时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向主管地海关提出延期申请,经直属海关批准可以延期,延期最多不超过3次,每次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延长期届满应当复运出境、进境或者办理进出口手续。国家重点工程、国家科研项目使用的暂时进出境货物以及参加展期在24个月以上展览会的展览品,在18个月延长期届满后仍需要延期的,由主管地直属海关报海关总署审批。

第八条ATA单证册项下暂时出境货物,由中国国际商会向海关总署提供总担保。除另有规定外,非ATA单证册项下暂时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应当按照海关要求向主管地海关提交相当于税款的保证金或者海关依法认可的其他担保。在海关指定场所或者海关派专人监管的场所举办展览会的,经主管地直属海关批准,可以就参展的展览品免于向海关提交担保。第九条暂时进出境货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受损,无法原状复运出境、进境的,ATA单证册持证人、非ATA单证册项下暂时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及时向主管地海关报告,可以凭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复运出境、进境手续;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或者失去使用价值的,经海关核实后可以视为该货物已经复运出境、进境。暂时进出境货物因不可抗力以外其他原因灭失或者受损的,A TA单证册持证人、非ATA单证册项下暂时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应当按照货物进出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海关手续。

第十条异地复运出境、进境的暂时进出境货物,A TA单证册持证人、非ATA单证册项下暂时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应当持主管地海关签章的海关单证向复运出境、进境地海关办理手续。货物复运出境、进境后,主管地海关凭复运出境、进境地海关签章的海关单证办理核销结案手续。

第十一条除本办法另有规定外,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期限办理暂时进出境货物行政许可事项。

第二章暂时进出境货物的核准

第十二条货物暂时进出境申请应当向主管地海关提出。A TA单证册持证人向海关提出货物暂时进出境申请时,应当提交真实有效的A TA单证册正本、准确的货物清单以及其他相关商业单据或者证明。非ATA单证册项下的暂时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向海关提出货物暂时进出境申请时,应当按照海关要求提交《货物暂时进/出境申请书》(格式文本见附件1)、暂时进出境货物清单、发票、合同或者协议以及其他相关单据。

第十三条海关就ATA单证册项下暂时进出境货物的暂时进出境申请批准同意的,应当在ATA单证册上予以签注,否则不予签注。海关就非ATA单证册项下暂时进出境货物的暂时进出境申请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后,应当制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暂时进/出境申请批准决定书》(格式文本见附件2)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暂时进/出境申请不予批准决定书》(格式文本见附件3)。

第十四条暂时进出境货物申请延长复运出境、进境期限的,A TA单证册持证人、非ATA 单证册项下暂时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届满30日前向货物暂时进出境申请核准地海关提出延期申请,并提交《货物暂时进/出境延期申请书》(格式文本见附件4)以及相关申请材料。

直属海关受理延期申请的,应当于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制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暂时进/出境延期申请批准决定书》(格式文本见附件5)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暂时进/出境延期申请不予批准决定书》(格式文本见附件6)。

隶属海关受理延期申请的,应当于受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对申请进行全面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及时报送直属海关。直属海关应当于收到审查意见之日起10日内作出决定并制发相应的决定书。

属于本办法第七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ATA单证册持证人、非ATA单证册项下暂时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向主管地直属海关提出申请。直属海关应当于受理延期申请之日起10日内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对申请进行全面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及时报送海关总署。海关总署应当自收到审查意见之日起10日内作出决定。

第三章暂时进出境货物的监管

第十五条ATA单证册项下暂时进出境货物申报时,A TA单证册持证人应当向海关提交有效的ATA单证册。非A TA单证册项下暂时进出境货物申报时,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填制海关进出口报关单,并向海关提交货物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暂时进/出境申请批准决定书》和其他相关单证。

第十六条境内展览会的办展人以及出境举办或者参加展览会的办展人、参展人(以下简称办展人、参展人)应当在展览品进境或者出境20日前,向主管地海关提交有关部门备案证明或者批准文件及展览品清单等相关单证办理备案手续。展览会不属于有关部门行政许可项目的,办展人、参展人应当向主管地海关提交展览会邀请函、展位确认书等其他证明文件以及展览品清单办理备案手续。

第十七条展览会需要在我国境内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关区内举办的,进境展览品应当按照转关监管的有关规定办理转关手续。进境展览品由最后展出地海关负责核销,由出境地海关办理复运出境手续。

第十八条展览会需要延期的,办展人、参展人应当在展期届满前持原批准部门同意延期的批准文件向备案地海关办理有关手续。展览会不属于有关部门行政许可项目的,办展人、参展人应当在展期届满前持相关证明文件在备案地海关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九条办展人、参展人应当于进出境展览品办结海关手续后30日内向备案地海关申请

展览会结案。

第二十条下列在境内展览会期间供消耗、散发的用品(以下简称展览用品),由海关根据展览会的性质、参展商的规模、观众人数等情况,对其数量和总值进行核定,在合理范围内的,按照有关规定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一)在展览活动中的小件样品,包括原装进口的或者在展览期间用进口的散装原料制成的食品或者饮料的样品;

(二)为展出的机器或者器件进行操作示范被消耗或者损坏的物料;

(三)布置、装饰临时展台消耗的低值货物;

(四)展览期间免费向观众散发的有关宣传品;

(五)供展览会使用的档案、表格及其它文件。

前款第(一)项所列货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由参展人免费提供并在展览期间专供免费分送给观众使用或者消费的;(二)单价较低,作广告样品用的;(三)不适用于商业用途,并且单位容量明显小于最小零售包装容量的;(四)食品及饮料的样品虽未按照本款第(三)项规定的包装分发,但确实在活动中消耗掉的。

第二十一条展览用品中的酒精饮料、烟草制品及燃料不适用有关免税的规定。展览用品属于国家实行许可证件管理的,应当向海关交验相关证件,办理进口手续。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所列展览用品超出限量进口的,超出部分应当依法征税;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所列展览用品,未使用或者未被消耗完的,应当复运出境,不复运出境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进口手续。

第二十二条进境展览品在非展出期间应当存放在海关指定的监管场所,未经海关批准,不得移出。因特殊原因确需移出的,应当经主管地直属海关批准。进境展览品经海关批准同意移出指定监管场所,但是进境时未向海关提交担保的,应当另外提供相应担保。

第二十三条海关派员进驻展览场所执行监管任务时,展览会主办人或者承办人应当提供办公场所和必需的办公设备,为海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提供便利。

第二十四条为了举办交易会、会议或者类似活动而暂时进出境的货物,按照本办法对展览品监管的有关规定进行监管。

第二十五条暂时进出境货物确需进出口的,暂时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在货物复运出境、进境期限届满30日前向主管地海关申请,经主管地直属海关批准后,按照规定办理进出口手续。

第四章ATA单证册的管理

第二十六条中国国际商会是我国ATA单证册的出证和担保机构,负责签发出境ATA单证册,向海关报送所签发单证册的中文电子文本,协助海关确认ATA单证册的真伪,并且向海关承担ATA单证册持证人因违反暂时进出境规定而产生的相关税费、罚款。

第二十七条海关总署在北京海关设立ATA核销中心。ATA核销中心对ATA单证册的进出境凭证进行核销、统计以及追索,应成员国担保人的要求,依据有关原始凭证,提供ATA 单证册项下暂时进出境货物已经进境或者从我国复运出境的证明,并且对全国海关ATA单证册的有关核销业务进行协调和管理。

第二十八条ATA核销中心在业务活动中统一使用《ATA单证册追索通知书》、《ATA单证册核销通知书》、《A TA单证册缴款通知书》(格式文本见附件7、8、9)。

第二十九条海关只接受用中文或者英文填写的ATA单证册。

第三十条进境A TA单证册在进境后发生毁坏、灭失等情况的,ATA单证册持证人应当持原出证机构补发的A TA单证册到主管地直属海关进行确认。补发的ATA单证册所填项目

应当与原ATA单证册相同。

第三十一条ATA单证册项下暂时进境货物申请延长期限超过ATA单证册有效期的,A TA 单证册持证人应当向原出证机构申请续签A TA单证册。续签的ATA单证册经主管地直属海关确认后可替代原A TA单证册。续签的ATA单证册只能变更单证册有效期限,其他项目均应当与原单证册一致。续签的A TA单证册启用时,原ATA单证册失效。

第三十二条对A TA单证册项下的过境、转运、通运货物,海关凭ATA单证册中的过境联办理进出境手续。A TA单证册持证人需要对ATA单证册项下暂时进出境货物转关的,海关凭ATA单证册中的过境联办理转关手续。

第三十三条ATA单证册项下暂时进境货物未能按照规定复运出境或者过境的,ATA核销中心应当向中国国际商会提出追索。自提出追索之日起9个月内,中国国际商会向海关提供货物已经在规定期限内复运出境或者已经办理进口手续证明的,ATA核销中心可以撤销追索;9个月期满后未能提供上述证明的,中国国际商会应当向海关支付税款和罚款。

第三十四条ATA单证册项下暂时进境货物复运出境时,因故未经我国海关核销、签注的,ATA核销中心凭由另一缔约国海关在ATA单证上签注的该批货物从该国进境或者复运进境的证明,或者我国海关认可的能够证明该批货物已经实际离开我国境内的其它文件,作为已经从我国复运出境的证明,对A TA单证册予以核销。发生前款规定情形的,ATA单证册持证人应当按照规定向海关交纳调整费。在我国海关尚未发出《ATA单证册追索通知书》前,如果持证人凭其他国海关出具的货物已经运离我国关境的证明要求予以核销单证册的,海关免予收取调整费。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构成走私行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或者其他违反《海关法》行为的,由海关依照《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从境外暂时进境的货物转入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的,不属于复运出境。

第三十七条海关对用于装载海关监管货物的进出境集装箱以及进出境租赁货物不适用本办法。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外国驻华机构或者人员暂时进出境物品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十八条暂时进出境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的,参照本办法监管。

第三十九条ATA单证册持证人、非ATA单证册项下暂时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办展人、参展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有关海关手续。代理人代为办理的,代理人还应当向海关提供被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十条本办法有关用语的含义:展览会、交易会、会议及类似活动是指:(一)贸易、工业、农业、工艺展览会,及交易会、博览会;(二)因慈善目的而组织的展览会或者会议;(三)为促进科技、教育、文化、体育交流,开展旅游活动或者民间友谊而组织的展览会或者会议;(四)国际组织或者国际团体组织代表会议;(五)政府举办的纪念性代表大会。在商店或者其他营业场所以销售国外货物为目的而组织的非公共展览会不属于本办法所称展览会、交易会、会议及类似活动。

展览品是指:(一)展览会展示的货物;(二)为了示范展览会展出机器或者器具所使用的货物;(三)设置临时展台的建筑材料及装饰材料;(四)宣传展示货物的电影片、幻灯片、录像带、录音带、说明书、广告、光盘、显示器材等;(五)其他用于展览会展示的货物。主管地海关,指境内展览会、交易会、会议及类似活动所在地海关或者货物进出境地海关。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规定的海关实施海关行政许可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第四十二条本办法由海关总署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1976年9月20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展览品监管办法》、1986年9月3日海关总署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暂时进口货物监管办法》、1997年2月14日海关总署令第59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口展览品监管办法》、2001年12月24日海关总署令第93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准进口单证册项下进出口货物监管办法》同时废止。

报关员复习指导:第三章第八节其他进出境货物的报关程序.doc

第八节其他进出境货物的报关程序 一、货样、广告品 (一)概述 1、含义(了解) 货样:指专供订货参考的进出口货物样品。 广告品:指用以宣传有关商品的进出口广告宣传品。 2、分类 (1)货样广告品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价购或售出的货样、广告品 (2)货样广告品B: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单位)进出口及免费提供进出口的货样、广告品 (二)报关程序(只有进出口报关阶段) 4个环节:中报一配合查验一缴纳税费一提取或装运货物(除暂准进出境的) 1、证件管理(熟悉) 进口: (1)非许可证件管理的货样、广告品 %1有进出口经营权企业,进口属于非许可证件管理的货样、广告品,凭经营权向海关巾报。 %1没有进出口经营权企业进口数量合理且价值在人民币1000元以下的非许可证件管理的货样、广告 品,凭司局级以上单位证明向海关申报。数量不合理或价值在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凭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的审批证件向海关申报。 (2)属于许可证件管理的货样、广告品,凭进口许可证向海关屮报。 (3)进口货样、广告品属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机电产品和一般商品,每批次价值在人民币5000元以下, 免领自动进口许可证(旧机电产品除外)。 (4)出口货样每批次货值人民币3万以下免领出口许可证。两用物项和技术的货样或试验用样品不能 免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 (5)列入《法检日录》范围内的进出口货样、广告品,凭货物报关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出入 境货物通关单》向海关申报。 2、税收管理(熟悉) 进出口货样、广告品经海关审核数量合理且每次总值在人民币400元及以下的,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每次总值在人民币400元以上的,征收超出部分的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 二、租赁货物 (一)概念

进出口货物通关基本知识

进出口货物通关基本知识 货管监管:简称货管。是海关代表国家在口岸,根据《海关法》和国家其他进出口法律、法规和政策监督合法进出境货物和运输工具的重要管理职权,也是海关完成征收关税、制止走私违法、编制海关统计等各项任务的基础。 货运监管的基本制度:对进出境的运输工具及其所载货物,进行审单(申报)、查验、征税、放行构成货运监管既相互制约又相对独立的统一整体,是货管的基本作。 查验(检查):是以经过审核的单证为依据,对货主申报的内容进行直接实际的核实和查对,除有特殊规定准予免验者外,进出境货物的运输工具均应接受海关的查验,它为打击走私违法情事及为征税、统计提供实际监管依据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 单货相符:在办理进出口海关手续时,经查验货主申报的进出口货物的单证与实际进出口货物相一致,习惯上称为单货相符。 单货不符:在办理进出口海关时,货主申报的进出口货物单证与实际进出口货物经核实不一致,习惯上称为单货不符。 放行:就是指对经过审单、查验、征税监管环节后已人备单货相符的货物和运输工具签印放行的监管行为。 开验:海关在查验过程中。针对有些货物做细查细验时,进行内外包装开拆核实查证的行为。 开拆:海关在查验工作中,对需要重点查验的货物进行开箱拆包细验

的监管行为。 重封:对受海关监管的货物由于复查等原因需要再次施加关封的行为称为“重新加封”,简称重封。 关封:用于海关内部联系、交接有关单证所使用的印有“海关关封”字样,可以加封的信封。 关锁:一种用于对海关监管货物加封的金属制一次性使用的长条形封锁。 纸封:用于加封小件海关监管物品的纸质封条。 海关封志:加封海关监管物品的纸封在施封时,注明具体海关的称谓及年、月、日的称为封志。 签印:在办理海关手续时,根据不同的作业环节的内容,海关在有关的单证及文件上加盖不同印章的行为。 骑缝章:为了保证海关监管货物留存单据的完整齐全以及核对有关单证,在单据交接处所加盖的印章。 签字:办理有关海关具体手续时,经海关关员认可后在有关单证上签名批注的行为。 结关:办结或暂时办结海关监管手续的行为。 进出口许可证制度:是我国实行对外贸易管理的一种行政保护手段,是根据我国的对外贸易政策对进出口货物和物品实行全面管理的制度。 进出口许可证:是国家管理进出口贸易通关证件,由对外经济贸易部及其授权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贸委局和特派员办事处审核签

一般进出口货物__保税货物__特定减免税货物__暂准进出境货物比较

一般进出口货物,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境货物一般进出口保税特定减免税暂准进出境 概 念进出境时交纳进出口税费,并办结所有手续, 放行后不再监管。经海关批准, 暂时不办理纳税手续进境, 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再复运出境。 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准予减免税进境 使用于特定(地区、企业、用途)的货物。 为了特定目的暂时进出境,有条件暂时免交进出口 关税并豁免提交进出口许可证件,在特定期限内 按原状复运出进境的货物(除使用中正常损耗外)。 ( 属于监管货物 ) 解释符合特定条件的货物在进口时免(减)交 关税或增值税,货物在进境后须在特定的 条件下或规定的范围内使用,至监管期满 解除监管后可进入流通领域的货物。 由于特定目的和用途进出口的,在预定时间内原状 复出进口的货物。在提供担保的情况下暂准免交 (部分)进出口税,上述担保直至货物复进出口后 撤消,核销结案。 区别进出境后可进入生产消费领域 不再监管。 不是在国内销售和流通为目的。是以实际进口为目的。不是在国内销售和流通为目的。 特征1、进出境时交纳进出口税费; 2、进出口时提交相关许可证件 3、海关放行时即为办结手续。 1、必须经海关批准; 2、是属于监管货物; 3、最终应复运出境。 监管1、特定条件下减免税; 2、应提交进口许可证件( 除另有规定外 3、货物进口后有确定的(特定)监管期限 4、货物应在特定范围内使用。 1、有条件暂免交税费; 2、暂免交许可证件(除另有规定外); 3、货物在规定期限内按原状复运进出境; 4、根据货物实际使用情况办结海关手续; 5、特定使用目的进出境货物在完成使用目的后应复 运出进境 1、批准保税 2、暂缓交税 3、监管延伸 4、核销结关 范围适用于所有实际进出口货物 (除特定减免税货物外) 共12项 1、加工贸易进口货物; 2、转口货物; 3、供国际航线用的油料、物料和维修用 零件等进境货物(船舶和航空器); 4、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 5、外商进境暂存货物; 6、一般进出境货物(未办结海关手续); 7、经海关批准的其他进境货物 (未办结海关手续)。 特定减免税货物1、适用ATA单证册报关的; 2、展览品(不使用ATA单证册); 3、集装箱箱体; 4、暂时进出口货物。 特定(地区、企业、用途)进口货物 特定(用途)减免税货物适用我国ATA单证册 1、国内投资项目; 2、利用外资项目; 3、科教用品; 4、残疾人专用品。 在展览会、交易会、会议中供陈列或使用。

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流程图

报 关 实 训 报 告 小组成员:阚甜宇扬帅

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流程 一、申报 1.申报流程:填制报关单→复核修改→提交打印→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申请表→海关审单→现场申报 2. 单证准备:准备申报的单证是报关员开始进行申报工作的第一步,是整个报关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一步。申报单证可以分为报关单和随附单证两大类,其中随附单证包括基本单证和特殊单证。 报关单是由报关员按照海关规定格式填制的申报单,是指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或者带有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性质的单证,比如特殊监管区域进出境备案清单,ATA单证册,过境货物报关单,快件报关单等等。任何货物的申报,都必须有报关单。 (1)基本单证:是指进出口货物的货运单据和商业单据,主要有进口提货单据、出口装货单据、商业发票、装箱单等。一般来说,任何货物的申报,都必须有基本单证。 (2)特殊单证:主要有进出口许可证件、加工贸易手册(包括纸质手册、电子账册和电子化手册)、特定减免税证明、作为有些货物进出境证明的原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证、出口收汇核销单、原产地证明书、贸易合同等。某些货物的申报,必须有特殊单证,比如租赁贸易货物进口申报,必须有租赁合同,别的货物进口申报则不一定需要贸易合同。所以贸易合同对于租赁贸易货物申报来说是一种特殊单证。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向报关员提供基本单证、特殊单证,报关员审核这些单证后据此填制报关单。

3.准备申报单证的原则是:基本单证、特殊单证必须齐全、有效、合法;填制报关单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报关单与随附单证数据必须一致。 二、配合检查 1.含义:海关查验是指海关为确定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向海关申报的容是否与进出口货物的真实情况相符,或者为确定商品的归类、价格、原产地等,依法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实际核查的执法行为。海关通过查验,检查报关单位是否伪报、瞒报、申报不实,同时也为海关的征税、统计、后续管理提供可靠的资料。 2.查验地点:查验应当在海关监管区实施。 因货物易受温度、静电、粉尘等自然因素影响,不宜在海关监管区实施查验,或者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在海关监管区外查验的,经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书面申请,海关可以派员到海关监管区外实施查验。 3.查验时间:当海关决定查验时,即将查验的决定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通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约定查验的时间。查验时间一般约定在海关正常工作时间。在一些进出口业务繁忙的口岸,海关也可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请求,在海关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实施查验。对于危险品或者鲜活、易腐、易烂、易失效、易变质等不宜长期保存的货物,以及因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紧急验放的货物,经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申请,海关可以优先实施查验。 4.查验方法:海关实施查验可以彻底查验,也可以抽查。彻底查验

保税仓库和货物的进出境报关

报关员网络视频免费试听https://www.wendangku.net/doc/e515189222.html,/kcnet750/ 一、申报 1. 保税货物在保税仓库所在地入境时,货主或其代理人持下列单证向海关申报:(1)《进口货物报关单》一式三份。报关单上须加盖“保税货物”印章并注明货物存入某地保税仓库; (2)经主管海关核发的《保税仓库登记证书》。办理《保税仓库登记证书》的手续为:申请建立保税仓库的单位经理人,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填写的《保税仓库申请书》及省以上对外经贸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经营有关业务的批件,向主管海关申报,经海关审核并派员实地调查,认为符合条件后,批准建立保税仓库并颁发登记证书; (3)如进口货物列入国家商检机构实施检验出口商品种类表的,须提交商检证书。 2. 保税货物如需复运出境报关时,应向海关递交下列单证: (1)《出口货物报关单》一式三份; (2)原进口时由海关盖印的《进口货物报关单》。 二、海关查验放行上述单证经入、出境地海关查验无误后予以放行,其中,入境时,由海关在《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签章,将二份《进口货物报关单》随进口货物带交保税仓库。保税仓库经理人于货物入库后,在上述报关单上签收,一份留存,一份交回海关存查。货主在保税仓库所在地以外的其他口岸进口货物,应按海关对转关运输货物规定,办理转关运输手续,货物运抵后,再按上述办法办理入库手续。 〖说明〗(1)货主在保税仓库所在地以外的其他口岸进口货物,须按海关对转关运输货物的规定办理转关运输手续。即由申请人填制由海关统一印制的《转关运输货物准》,一式三份,加属国际铁路联运货物,应为货车装载清单,也是一式三份,向入境地海关申报并交验有关货运单证。海关核准并签收关封后将加盖“海关监管货物”戳记并加注关封编号的《海关运输货物准单》,连同关封一起交承运人,随同货物带交指运地海关,并按一般货物的海关手续填制《进口货物报关单》,并随附其他有关单证向海关办理进口报关。 (2)保税货物经批准正式销售于国内市场时,货主或其代理人须向海关补办进口报关手续并交纳关税和工商统一税,由海关签印放行。 (3)对从保税仓库中提取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备料、货物,货主须事先持批准文件、合同等有关单证向海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填写来料加工或进料加工专用报关单和《保税仓库领料核准单》各一式三份,一份由海关留存,一份由领料人留存,一份由海关签盖放行章后交还货主。仓库经理人凭海关签印的领料核准单交付有关货物,并凭领料核准单向海关办理核销手续。报关员教材 (4)保税货物复运出境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持《出口货物报关单》一式三份、保税货物进口时由海关签印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向当地海关办理复运出境手续。经海关核查与实货相符后签印,一份由海关留存,一份发还给申报人,一份随货带交出境地海关,凭以放行货物出境。

报关员复习指导:第三章 第六节暂准进出境货物的报关程序

第六节暂准进出境货物的报关程序 一、暂准进出境货物概述 (一)含义 暂准进境货物是:指为了特定的目的,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境,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复运出境的货物。 暂准出境货物是:指为了特定的目的,经海关批准暂时出境,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复运进境的货物。 (二)特征(掌握) 1、有条件暂时免予缴纳税费 2、免于提交进出口许可证件 3、规定期限内按原状复运进出境 4、按货物实际使用情况办结海关手续 判断题(2006年考题) 暂准进出境货物在向海关申报进出境时,暂不缴纳进出口税费,但收发货人须向海关担保。 答案:对 (三)范围(两大类) 1、第一类: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境或者出境,缴纳保证金,在规定的期限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的货物。包括的范围一共有12项(参见教材第169页掌握记忆) 2、第二类:按货物的完税价格和其在境内滞留时间与折旧时间的比例计算,按月或者在规定期限内货物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时征收进出口税的暂准进出境货物。(考试不作要求) 二、暂准进出境货物的报关程序 (一)使用ATA单证册的暂准进出境货物 1. ATA单证册概述 (1)含义 ATA单证册:是“暂准进口单证册”的简称,是指世界海关组织通过的《货物暂准进口公约》及其附约A和《ATA公约》中规定使用的,用于替代各缔约方海关暂准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和税费担保的国际性通关文件。 (2)格式(了解) 我国海关只接受中文或者英文填写的ATA单证册。 (3)适用 仅限于12项内容的第1种情况:展览会、交易会会议及类似活动的货物。除此之外,我国不接受持ATA单证册办理进出口申报手续。

判断题(2002年考题) ATA单证册既是国际通用的暂准进口报关单证,又是具有国际效力的担保书,在我国目前仅适用在展览会、交易会、会议及类似活动中供陈列或使用的货物。 答案:正确 (4)管理 ①出证担保机构:中国国际商会是我国ATA单证的出证和担保机构。 ②管理机构:海关总署在北京海关设立ATA核销中心。 ③延期审批 自货物进出境之日起6个月,超过6个月的,向海关申请延期,延期最多不超过3次,每次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 在规定期限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货物暂时进出境申请核准地海关提出延期申请,直属海关受理延期申请的,于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制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暂时进/出境延期申请批准决定书”(或不批准决定书)。 参展期在24个月以上的,在18个月的延长期届满后仍需要延期的,由主管地直属海关报海关总署审批。 单选题(2008年考题) 使用ATA单证册报关的展览品,暂准进出境期限为自进出境之日起( )。超过期限的,ATA单证册持证人可以向海关申请延期。参加展期的24个月以上展览会的展览品,在18个月延长期届满后仍需要延期的,由( )审批。 A. 6个月;主管地直属海关 B. 6个月;海关总署 C. 12个月;主管地直属海关 D. 12个月;海关总署 答案:B ④追索 ATA单证册下暂时进境货物未能按规定复运出境或过境的,ATA核销中心向中国国际商会提出追索。在9个月内,中国国际商会提供货物已经复运出境或者已经办理进口手续证明的,ATA核销中心可撤销追索;在9个月期满后,未能提供证明的,中国国际商会向海关支付关税和罚款。 2、报关程序(了解) (1)进出口申报 持ATA单证册向海关申报进出境货物,不需向海关提交进出口许可证件,也不需要另外再提供担保。

进出口货物通关知识大全

进出口货物通关知识 管监管:简称货管。是海关代表国家在口岸,根据《海关法》和国家其他进出口法律、法规和政策监督合法进出境货物和运输工具的重要管理职权,也是海关完成征收关税、制止走私违法、编制海关统计等各项任务的基础。 货运监管的基本 制度:对进出境的运输工具及其所载货物,进行审单(申报)、查验、征税、放行构成货运监管既相互制约又相对独立的统一整体,是货管的基本作。 查验(检查):是以经过审核的单证为依据,对货主申报的内容进行直接实际的核实和查对,除有特殊规定准予免验者外,进出境货物的运输工具均应接受海关的查验,它为打击走私违法情事及为征税、统计提供实际监管依据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 单货相符:在办理进出口海关手续时,经查验货主申报的进出口货物的单证与实际进出口货物相一致,习惯上称为单货相符。 单货不符:在办理进出口海关时,货主申报的进出口货物单证与实际进出口货物经核实不一致,习惯上称为单货不符。 放行:就是指对经过审单、查验、征税监管环节后已人备单货相符的货物和运输工具签印放行的监管行为。 开验:海关在查验过程中。针对有些货物做细查细验时,进行内外包装开拆核实查证的行为。 开拆:海关在查验工作中,对需要重点查验的货物进行开箱拆包细验的监管行为。 重封:对受海关监管的货物由于复查等原因需要再次施加关封的行为称为“重新加封”,简称重封。 关封:用于海关内部联系、交接有关单证所使用的印有“海关关封”字样,可以加封的信封。 关锁:一种用于对海关监管货物加封的金属制一次性使用的长条形封锁。 纸封:用于加封小件海关监管物品的纸质封条。 海关封志:加封海关监管物品的纸封在施封时,注明具体海关的称谓及年、月、日的称为封志。 签印:在办理海关手续时,根据不同的作业环节的内容,海关在有关的单证及文件上加盖不同印章的行为。

《进出口报关实务》电子教案24暂准进出境货物通关

注:两小节课为一次课

【学习目标】 通过本部分学习,掌握暂准进出口货物、范围、特征、时间和程序。 知识点: 通过本章的学习学生应掌握以下知识: 1.使用ATA单证册的暂准进出境货物暂准进出; 2.暂时进出口货物范围、行政许可; 3.暂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程序 4.ATA单证册的使用流程 技能点: 针对暂准进出口货物的性质办理货物通关的前期和后续手续 [案例导入] 广州中田机械有限公司欲参加莫斯科CRUCOS展览中心举办的2008俄罗斯莫斯科工程机械展(CTT),展览日期:2008年5月15日至5月22日,展出使用装修机械115台和气动工具300台。该公司委托广州中外运报关公司办理有关展览事宜的一切手续。在展出期间,气动工具50台被莫斯科某贸易公司购买,其余货品在展览结束后退回中国。 作为广州中外运报关公司的报关员,要完成的工作任务具体如下: 任务1:判断该批货物属于哪类海关监管货物,并分析货物的报关程序; 任务2:准备具体的申报单证; 任务3:办理报关出运手续; 任务4:办理货物复运进境手续,补办50台气动工具的正式出口报关手续; 任务5:向广州海关报核,办理结关手续。 一、含义 为了特定的目的暂时进境或暂时出境,有条件暂时免纳进出口关税并豁免进出口许可证件,在特定的期限内除因使用中正常的损耗外按原状复运出境或复运进境的货物。 二、范围 1、适用ATA单证册的货物; 2、不使用ATA单证册的展览品; 3、集装箱箱体; 4、暂时进出口货物。 举例说明 三、特征 ?1、有条件暂时免予缴纳税费; ?2、除另有规定外,免于提交进出口许可证件,但涉及公共道德、公共安全、公共卫生所实施的进出境管理制度的,应当凭许可证件进出境。 ?3、规定期限内按原状复运进出境。 ?4、按货物实际使用情况办结海关手续。

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流程

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流程-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报 关 实 训 报 告 小组成员:阚甜宇杨扬韩帅

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流程 一、申报 1.申报流程:填制报关单→复核修改→提交打印→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申请表→海关审单→现场申报 2. 单证准备:准备申报的单证是报关员开始进行申报工作的第一步,是整个报关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一步。申报单证可以分为报关单和随附单证两大类,其中随附单证包括基本单证和特殊单证。 3.报关单是由报关员按照海关规定格式填制的申报单,是指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或者带有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性质的单证,比如特殊监管区域进出境备案清单,ATA单证册,过境货物报关单,快件报关单等等。任何货物的申报,都必须有报关单。 (1)基本单证:是指进出口货物的货运单据和商业单据,主要有进口提货单据、出口装货单据、商业发票、装箱单等。一般来说,任何货物的申报,都必须有基本单证。 (2)特殊单证:主要有进出口许可证件、加工贸易手册(包括纸质手册、电子账册和电子化手册)、特定减免税证明、作为有些货物进出境证明的原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证、出口收汇核销单、原产地证明书、贸易合同等。某些货物的申报,必须有特殊单证,比如租赁贸易货物进口申报,必须有租赁合同,别的货物进口申报则不一定需要贸易合同。所以贸易合同对于租赁贸易货物申报来说是一种特殊单证。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向报关员提供基本单证、特殊单证,报关员审核这些单证后据此填制报关单。 3.准备申报单证的原则是:基本单证、特殊单证必须齐全、有效、合法;填制报关单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报关单与随附单证数据必须一致。 二、配合检查 1.含义:海关查验是指海关为确定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向海关申报的内容是否与进出口货物的真实情况相符,或者为确定商品的归类、价格、原产地等,依法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实际核查的执法行为。海关通过查验,检查报关单位是否伪报、瞒报、申报不实,同时也为海关的征税、统计、后续管理提供可靠的资料。 2. 查验地点:查验应当在海关监管区内实施。 3.因货物易受温度、静电、粉尘等自然因素影响,不宜在海关监管区内实施查验,或者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在海关监管区外查验的,经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书面申请,海关可以派员到海关监管区外实施查验。 4.查验时间:当海关决定查验时,即将查验的决定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通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约定查验的时间。查验时间一般约定在海关正常工作时间内。在一些进出口业务繁忙的口岸,海关也可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请求,在海关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实施查验。对于危险品或者鲜活、易腐、易烂、易失效、易变质等不宜长期保存的货物,以及因其他特殊情况需要

暂准进出境货物报关程序

第二节 暂准进出境货物的报关程序 一、暂准进出境货物概述 (一)含义 暂准进境货物是:指为了特定的目的,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境,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复运出境的货物。 暂准出境货物是:指为了特定的目的,经海关批准暂时出境,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复运进境的货物。 (二)特征(掌握) 1、有条件暂时免予缴纳税费 2、免于提交进出口许可证件 3、规定期限内按原状复运进出境 4、按货物实际使用情况办结海关手续 (三)范围(两大类) 1、第一类: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境或者出境,缴纳保证金,在规定的期限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的货物。包括的范围一共有12项(参见教材第169页掌握记忆) 2、第二类:按货物的完税价格和其在境内滞留时间与折旧时间的比例计算,按月或者在规定期限内货物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时征收进出口税的暂准进出境货物。 二、暂准进出境货物的报关程序 (一)使用ATA单证册的暂准进出境货物 1. ATA单证册概述 (1)含义 ATA单证册:是“暂准进口单证册”的简称,是指世界海关组织通过的《货物暂准进口公约》及其附约A和《ATA公约》中规定使用的,

用于替代各缔约方海关暂准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和税费担保的国际性通关文件。 (2)格式(了解) 我国海关只接受中文或者英文填写的ATA单证册。 (3)适用 仅限于12项内容的第1种情况:展览会、交易会会议及类似活动的货物。除此之外,我国不接受持ATA单证册办理进出口申报手续。 (4)管理 ①出证担保机构:中国国际商会是我国ATA单证的出证和担保机构。 ②管理机构:海关总署在北京海关设立ATA核销中心。 ③延期审批 自货物进出境之日起6个月,超过6个月的,向海关申请延期,延期最多不超过3次,每次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 在规定期限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货物暂时进出境申请核准地海关提出延期申请,直属海关受理延期申请的,于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制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暂时进/出境延期申请批准决定书”(或不批准决定书)。 参展期在24个月以上的,在18个月的延长期届满后仍需要延期的,由主管地直属海关报海关总署审批。 ④追索 ATA单证册下暂时进境货物未能按规定复运出境或过境的,ATA核销中心向中国国际商会提出追索。在9个月内,中国国际商会提供货物已经复运出境或者已经办理进口手续证明的,ATA核销中心可撤销追索;在9个月期满后,未能提供证明的,中国国际商会向海关支付关税和罚款。 2、报关程序(了解) (1)进出口申报

一般进出口货物通关程序

一般进出口货物通关程序 一.进出口申报 (一).申报前工作 1.准备申报单证 2.商品的预归类申请 3.申请前看货申报 (二).申报具体步骤 1.电子数据申报 2.提交纸质报关单及随附单证 二.海关查验 三.缴纳税费 四.提取或装运货物(分别对应进出口) 需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证明联 1.进克付汇证明 2.出克收汇证明 3.出克收汇核销单 4.出克退税证明 5.货物进口证明书 出口退税简述 3种退(免)税方法:1.“免、退”税2. “免、抵、退”税3.“免”税 程序 1.出口退税的监管原理 海关确实接受过相关货物的出口报关,且轮船、航空公司等货运部门向海关传送货物确实已装运出境的舱单数据后,海关才正式完成出口结关任务,然后发货人(或代理人)才可能拿到报关单的“出口退税证明联”。(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及部分出口监管仓库等除外) 各地国税局要看到海关签发的报关单“出口退税证明联”等单证以及上级国税机关和海关通过计算机网络发送来的电子信息,才会把税款退还给申请人。 2.具体程序 贸易型出口企业出口的货物不是自己制造的,而是从境内采购的,采购时应当要求供应方开立增值税发票而非普通发票。此前,外贸企业应当事先在当地税务局申请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完成在商务部门的外面经营备案登记,除了在海关完成电子口岸入网等手续外,还应向主管退税部门办理好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申报出口退税应该是在出口企业发生出口业务,并按现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以后。外贸企业出口货物,然后在海关取得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证明联)后,再去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从外管局取回盖好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再凭有关单证向当地国税局申报出口退税,国税局向国家金库开具“收入退还书”,最后外贸企业从银行的国库账户中取得出口退税款。

暂时进出口通关操作注意事项(报关必须材料)

暂时进出口货物通关注意事项 (一)定义 暂时进出口货物是指国际组织、外国政府或外国和香港、澳门地区的企业、群众团体以及个人为开展经济技术、科学、文化合作交流而暂时运入或运出我国关境及复运出进境的货物,代码:2600。 (二)进出口报关单填制要求以及应提供单据要求 1、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境或者暂时出境: (1)申报人应当在货物进境或者出境时办理相应的进口或者出口报关手续; (2)报关单贸易方式填报“暂时进出货物”(2600),征免性质为“其他法定”(299),征免规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填报保证金(6)、保证函(7); (3)报关单“备注栏”填报“暂时进出简要情况说明”; (4)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由海关签注后交货主留存,一份结关后由海关签注供企业复运出/进境使用); (5)《保证函》一式二份(其中一份由海关处理后退还企业); (6)《暂时进/出口申请书》一式二份(其中一份由海关处理后退还企业); (7)无线电器材和应施动植物检疫、药品检验、食品卫生检验的货物,应提交有关管理部门的证明; (8)暂时进出口协议; (9)暂时进出口情况说明(包括暂时进出口简要情况说明,预计使用时间以及复运出/进口时间,公司签章等)。 (10)有关进/出境货物的合同、发票、运输单据、装箱单等商业单据; (11)提供货物照片; (12)其他海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单证; 2、暂准进出货物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 (1)申报人应当在暂准进境货物复运出境或者暂准出境货物复运进境时办理相应的出口或者进口报关手续; (2)报关单贸易方式填写“暂时进出货物”(2600),征免性质为“其他法定”(299); (3)“报关单备注栏”标注“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 (4)H2000系统报关单“关联报关单”栏目填写原进口或者出口报关单海

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流程图,出口报关流程是怎样的

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流程图,出口报关流程是怎样的,空运和海运出口操作流程图是怎么样的 报关是旅行海关出入境手续的必要环节之一。随着经济的发展,“走出去”的企业越来越多,进出口市场也越来越大。报关这样的业务也就越来越多。提到国际贸易就会有进出口、报关等字眼出现,而提到国际贸易也有很多人会联想到离岸公司、离岸贸易。如今,贸易全球化让中国企业越来越与国际市场接轨。 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流程图是怎么样的?1、国内客户与外商签订出口合同,确定由国内出口货物到国外。(此时国内出口商应当知道出口此类商品需要何种相应需要的出口监管证件,如出口许可证、商检、配额证、机电证等) 。 2、国内出口商联系运输公司(或者在FOB条款下由国外客户联系运输公司),通常出口商会通过货代(或者直接与船公司联系)作一站式服务(从产地一直到船边的所有运输过程)。 3、货代根据出口商的要求(货物目的国家、货物重量、体积等),负责安排拖车、订舱、报关、装船的手续。 4、当货物在安排拖车运输前,出口商需要提供出口报关所必需的报关资料(外汇核销单、出口合同、发票、装箱单、报关委托书以及许可证等),也有些没有进出口权利的出口商可以通过贸易公司代理出口,由他们提供上述文件及办理后续结汇收款及退税的手续。甚至有些出口商可以不需要退税,直接买份出口核销单及报关资料报关出口,自己解决收款问题。 5、当货物经拖车运到指定出口口岸(根据订舱时的船公司及船名决定了出口口岸),货柜进入码头堆场闸口时,开始受到口岸海关的正式监管,此时货柜无论出入码头堆场都必须经过海关同意才能继续运作。 6、当货柜进入码头堆场后,码头电脑会纪录此货柜的进场时间、柜号、封条号、堆场位置等信息,并通过与海关电脑联网受到海关电脑的监控。此时才可以正式向海关申报出口。 出口报关流程是怎样的?出口流程: 1、外商付定金,我司安排结汇,付给委托方。 2、委托方收到钱后备货。 3、委托方制作发票,箱单,交给我司,办理出口申报流程。 4、我司根据发票箱单制作报关单据:核销单、发票、箱单、提单,报关制单交由出口口岸申报。 5、报关完毕后进仓。 6、进仓后等待装船。 7、上船后完毕业务(FOB)。 空运和海运出口操作流程图是怎么样的?

暂准进出境货物习题答案

暂准进出境货物习题答案 一、单选题: 1、请指出下列哪一项货物或物品不适用暂准进出口通关制度( )。 a、展览会期间出售的小卖品 b、在展览会中展示或示范用的进口货物、物品 c、承装一般进口货物进境的外国集装箱 d、进行新闻报道使用的设备、仪器 答案:a 2、我国ata单证册的签发机构是: a.海关总署 b.中国国际商会 c.国务院 d.外经贸部 答案:b 3、我国规定暂准进出境货物应当自进境或者出境之日起( )内,复运出境或复运进境。 a、6个月 b、1年内 c、3个月 d、1个月 答案:a 4、在我国ata单证册项下货物暂时进出境期限为货物进出境之日起( ),如果有特殊情况超过需要延期的,延期最多不超过( ),每次延长的期限不超过( )。 a、6个月;3次;6个月 b、1年;1次;1年 c、1年;1次;6个月 d、1年;3次;1年 答案:a 5、参展期在24个月以上展览会的展览品,在18个月延长期届满后仍需要延期的,由( )审批。 a、隶属海关 b、直属海关 c、海关总署 d、直属海关关长 答案:c 二、多选题: 1、下列属于暂准进出境货物范围的是( )。 a、在展览会、交易会、会议及类似活动展示的货物 b、文化、体育交流活动中使用的表演、比赛用品 c、货样 d、盛装货物的容器 答案:abcd 2、下列关于ata单证册说法正确的是( )。 a、海关总署在北京海关设立ata核销中心是我国ata单证的担保协会和出证协会 b、ata单证册下暂时进境货物未能按规定复运出境或过境的,ata核销中心向中国国际商会提出追索 c、我国海关只接受中文或英文填写的ata单证册 d、一般情况下,持ata单证向海关申报进出境展览品,需要向海关提交进出口许可证件,并向海关提供担保金 答案:bc 3、下列哪个选项货物与展出活动有关,但不是展览品,不按展览品申报进境( )。 a、展览会期间出售的小卖品

进出境货物报关

进出境货物报关 一、教学目的 (一)能力目标 1.能熟练进行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境货物的报关操作。 2.能熟练进行过境、转运、通运货物的报关操作。 3.能熟练进行无代价抵偿货物和退运、退关货物的报关操作。 4.能熟练进行转关运输货物的报关操作。 5.能正确识别各类其他进出境货物的海关监管要求。 6.能清楚地分析各类进出境货物报关的法律责任。 (二)知识目标 1.理解各类其他进出境货物的概念。 2.理解各类其他进出境货物的特征。 3.掌握各类其他进出境货物的报关程序。 二、教学重点 特定减免税货物报关实务、暂准进出境货物报关实务、转关运输货物报关实务是重点。 三、教学难点 根据各类进出境货物的报关要点,能正确进行报关操作是难点。 四、教学时数 10课时 五、教学内容参考 任务1 特定减免税货物报关实务 导入:[任务情境] 2005年5月,江苏某台资企业,因生产需要,进口一批机器设备。在委托报关行进行代理报关时,企业人员提出,这批机器设备能否按特定减免税货物报关?另外,企业是否需要准备好一些相关单证。针对这个问题,报关行的报关员小李应该如何解释以及应该如何进行报关操作呢?如果这批机器设备按特定减免税货物进口后,该台资企业2009年6月应资金周转不灵,要出售这批机器设备,是否可行?作为报关员应该向企业事先做好哪些防范宣传? [知识学习] 一、特定减免税货物的概念 特定减免税货物是指海关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准予减免税进口,用于特定地区、特定企业、特定用途的货物。 所谓“三特”,是指特定地区(出口加工区和保税区)、特定企业(三资企业)、特定用途(国内投资项目、利用外资项目、科教用品项目、残疾人专用品项目)。 二、特定减免税货物的特征 1.特定条件下减免税; 2.除另有规定外,应提交进口许可证件; 3.特定海关监管期限。 船舶、飞机类—8年; 机动车辆类—6年; 其他货物类—5年。 三、特定减免税货物的报关程序 1.进口申报: (1)特定减免税货物进口申报 ①备案登记 ●保税区备案登记 保税区企业提交企业批准证书、经营执照、合同等备案,海关签发企业征免税登记手册,企业凭手册办理货物减免税申请手续; ●出口加工区备案登记 出口加工区企业提交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文件,营业执照等备案,海关审核后批准建立企业设备电子帐册,企业凭电子帐册办理货物减免税申请手续。

货物办理进出境报关手续

[01] 问:春节去欧洲旅游买块手表携带入境,价值2万人民币左右,海关征税吗? 答: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第54号《关于进境旅客所携行李物品验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物品进境时,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需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物品征税。由于手表价值超过了5000元人民币,需要纳税。 [02] 问:某工程师去德国访问交流携带单位委托购买的B型超声波诊断仪的零配件进境,该商品应如何申报? 答:对于通过随身携带或邮政渠道进出境的货物应按货物办理进出境报关手续。 [03] 问:我公司是中山的一家外商独资企业,产品境内境外均有销售。但东莞的一家企业同我公司名称一样,且生产同类产品,客户都以为是同一老板,严重影响了我公司的内销业务。现我公司想更改企业名称,但不知是申请注销原公司,再按新名称注册;还是直接办理企业名称更改?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答:贵公司只需要去注册地海关办理企业名称变更手续。根据相关规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单位名称、企业性质、企业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海关注册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批准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注册地海关提交相关资料办理变更手续。 [04] 问:我司已被湖南海关定为A类企业,但我司在报关时一般是找代理报关公司(一般为B类企业)现场报关,请问现场通关时,我司能否享受到海关A类管理优惠? 答:报关企业代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开展报关业务,海关按照报关企业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各自适用的管理类别分别实施相应的管理措施,但贵司与报关企业管理类别不同,如应当实施的管理措施相抵触,则应按照报关企业的管理类别,即B类实施相应的管理措施。 [05] 问:某公司拟进口的食用药品原料列入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与海关总署联合下发的《进口药品目录》,但其用途是非药用的,是否还按照药品办理相关通关手续呢? 答:凡列入此目录中的物品,进口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装箱单、提运单等资料,直接到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单》。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进口药品通关单》中注明“非药用,不需进行药品口岸检验”。 [06] 问:我们是出口加工区内一家企业,打算从境内区外买一些葡萄酒到区内供企业职工自己饮用,想了解一下需要报关吗?是否能享受出口退税? 答:首先,根据相关规定,从区外进入加工区的货物视同出口,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因此,葡萄酒入区应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其次,从区外进入加工区供区内企业和行政管理机构使用的生活消费用品、交通运输工具等,海关不予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你司从区外进入加工区供企业职工自己饮用的葡萄酒应属于生活消费用品的范畴,海关将不予签发出口退税报

欧盟进出口货物通关

欧盟进出口货物通关 一、进口 (一)进口货物运抵欧盟关境 1.运抵报告 货物运抵欧盟口岸后,将货物运抵欧盟的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或货物运抵后负责其运输的承运人,应在3个小时内报告海关货物已运抵口岸(如报告时为海关下班时间,应在之后海关上班的第一个小时内向海关报告)。 2.运输工具进境申报 将货物运抵欧盟的承运人、货物运抵后负责其运输的承运人、海运公司、航空公司、陆路运输公司,或其代理人,应在发出运抵报告后24小时内,向海关进行运输工具进境申报。运输工具进境申报可与运抵报告合并进行。运输工具进境申报应使用C1600表格(英国海关)。如某些商业单证或计算机记录中已包含C1600表格中的必要信息,海关可以接受用上述商业单证或计算机记录申报。以下为可接受的商业单证和记录: 1.海运提单 2.空运单 3.集装箱舱单 4.装货单 5.发货记录(计算机库存系统中的发货记录) 如需使用商业单证和记录申报,请联系卸货地海关,询问该海关可以接受的商业单证和记录。

如货物已在“欧共体过境手续”或“共同过境手续”下过境运输,目的地海关留存的过境单证副本可用来进行运输工具进境申报。空运或海运货物在“欧共体简化过境手续”下所使用的舱单亦可用来进行运输工具进境申报。 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卸货(发生紧急状况时,出于安全考虑,货物可在未经海关许可的情况下先行卸货,但卸货后应立即报告海关货物已运抵口岸)。海关要求卸货进行查验时,必须卸货。 货物取得进入口岸许可之后,将进入海关指定的临时存放区(海运货物不超过45天,其它货物不超过20天),未经海关许可不得搬运(为保存货物而进行的正常搬运出外)、打开或检查,直至海关批准可以进行以下处理或使用,否则可能被处以罚款或追究刑事责任: 1.放行后自由流通 2.过境 3.进入海关监管区,等待海关批准,以用作他途 4.进行加工贸易 5.暂准进境 6.进入保税区或保税仓库 (二)进口申报 1.报关单形式 如欲从海关当局获得处理或使用货物的许可,须向海关提交“欧盟统一报关单”(Single Administrative Document,简称SAD,进口、出口和过境通用,在英国又称海关C88表)。根据《欧共体海关法典》和《欧共体第2454/93号条例》,在欧盟所有成员

(国际贸易)进出口货物通关知识大全

(国际贸易)进出口货物通 关知识大全

进出口货物通关知识 管监管:简称货管。是海关代表国家于口岸,根据《海关法》和国家其他进出口法律、法规和政策监督合法进出境货物和运输工具的重要管理职权,也是海关完成征收关税、制止走私违法、编制海关统计等各项任务的基础。 货运监管的基本 制度:对进出境的运输工具及其所载货物,进行审单(申报)、查验、征税、放行构成货运监管既相互制约又相对独立的统壹整体,是货管的基本作。 查验(检查):是以经过审核的单证为依据,对货主申报的内容进行直接实际的核实和查对,除有特殊规定准予免验者外,进出境货物的运输工具均应接受海关的查验,它为打击走私违法情事及为征税、统计提供实际监管依据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 单货相符:于办理进出口海关手续时,经查验货主申报的进出口货物的单证和实际进出口货物相壹致,习惯上称为单货相符。 单货不符:于办理进出口海关时,货主申报的进出口货物单证和实际进出口货物经核实不壹致,习惯上称为单货不符。 放行:就是指对经过审单、查验、征税监管环节后已人备单货相符的货物和运输工具签印放行的监管行为。 开验:海关于查验过程中。针对有些货物做细查细验时,进行内外包装开拆核实查证的行为。开拆:海关于查验工作中,对需要重点查验的货物进行开箱拆包细验的监管行为。 重封:对受海关监管的货物由于复查等原因需要再次施加关封的行为称为“重新加封”,简称重封。 关封:用于海关内部联系、交接有关单证所使用的印有“海关关封”字样,能够加封的信封。关锁:壹种用于对海关监管货物加封的金属制壹次性使用的长条形封锁。 纸封:用于加封小件海关监管物品的纸质封条。

暂准进出境货物

上海公安局邀请境外一无线电设备生产厂商到上海展览馆展出价值100万美元的无线电设备,并委托上海某展览报关公司C 办理相应手续。上海展出后又决定把其中的40万美元价值的设备运到杭州展出。设备从杭州返回后,上海公安局决定购买其中的20万美元设备。境外厂商为了感谢上海公安局赠送了5万美元的设备给上海公安部门。其余设备退出境外。 任务:如何办理上海展出手续? 案例分析; 1、进境展览要有境内展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上海公安局展出,有公安部或上海市人民政府审批。无线电设备要由“无管会”审批。 2、凭公安部或上海市政府批件、上海市“无管会”没有文号的批件、展品单及其他展出资料到上海海关展览物品主管部门虹桥办事处备案。 3、物品到港后,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预录入,电子通关。 4、向虹桥办事处交单:(1)报关单;(2)“无管会”批件;(3)发票、装箱单、提货单。 5、提供担保(保证金或保证函)。 6、取得海关盖了放行章的提货单。 7、提货。 8、在布置展出时,陪同海关查验,负责搬移货物、开拆包装、重封包装 暂准进出口货物报关流程 一、申领ATA 单证册 (1)填写申请表,并非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填写货物总清单 (3)提供担保 (4)交纳ATA 单证册的申办手续费 二、进出境报关 持ATA 单证册向海关申报进出境货物,不须向海关提交进出口许可证件,也不

需另外提供担保。 (1)进境申报 ①将ATA单证册的内容预录入到ATA单证册电子核销系统(该系统是海关和商会联网的);②向主管海关提交纸质ATA单证册、提货单等单证。 ③申报进境时,海关在白色进口单证上签注,并留存白色进口单证,退还其存根联和ATA单证册其他各联。 ④复出境时,海关在白色复出口单证上签注,办理结关手续。 (2)出境申报 ①出境货物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持ATA单证册向海关申报出境展览品时,向出境地海关提交国家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纸质ATA单证册、装货单等单证。 ②海关在绿色封面和黄色出口单证上签注,留存黄色出口单证,退还其余各联。复运进境在黄色复进口单证上签注,海关留存单证正联,核销结关 (3)过境申报 ①过境货物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持ATA单证册向海关申报,将货物通过我国转运至第三国参加展览会的,不必填制过境货物报关单。 ②海关在两份蓝色过境单证上分别签注后,留存蓝色单证,退还其余各联。 三、结关 (1)复运进出境 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进境展览品和出境展览品复运出境或复运进境,海关在白色复出口单证和黄色复进口单证上分别签注、留存单证正联,存根联随ATA单证册其他各联退持证人,正式核销结关。 (2)转为正式进口 暂时进出境货物因特殊情况,改变特定的暂时进口目的转为正式进口,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向海关提出申请。提交有关许可证,办理货物正式进口的报关纳税手续, (3)放弃 暂时进出境货物在进内完成暂时进口的特定目的后,如货物所有人不准备将货物复运出境的,可以向海关声明将货物放弃,海关按放弃货物的有关规定处理。(4)核销结关 暂时进出境货物复运出境,或者转为正式进口,或者放弃后,暂时出口货物复运进境,或转为正式出口后,收发货人向海关提交经海关签注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或者处理放弃货物的有关单据以及其他有关单证,申请报核。海关经审核,情况正常的退还保证金或班里其他担保销案手续,予以结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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