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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房标准化管理工作制度

药房标准化管理工作制度
药房标准化管理工作制度

药房标准化管理工作制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西药房工作制度※

1.药房工作人员应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患者服务的思想和高尚的药德,对工作认真负责,把好药品质量关,确保病人用药安全有效。

2.调剂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本院医师正式处方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

3.收方后,对处方认真执行“四查十对”制度,审查无误后方可调配,如处方内容有不妥或错误时,应拒绝调剂,并及时告知处方医师,但不得擅自更改或者配发代用药品,急诊处方优先调配。

4.配方时,应细心、迅速、准确,严格执行核对制度。调配及核对发药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

5.发药时,应将病人姓名,用药方法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和瓶签上,并应耐心地向病人交待清楚。

6.对发出的药品,原则上不予退回,如特殊情况确须退药时,需经院长签字后方可退回,并按要求进行登记。

7.调剂室在分装药品时,应将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标明在药袋上,分装人员要认真填写药品分装记录,仔细复核、登记、签字。

8.调剂室应保持清洁,药品及调配用具应固定位置,用后放回原处。

9.药房应根据临床需要,有计划地领药,防止积压、失

效。 10.对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的使用、保

管、调配,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办法。

11.调剂室工作人员要衣帽整洁,注意个人卫生。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脱岗,不迟到早退。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12.非本室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中药房工作制度※

1.调剂人员应遵守医德规范,按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

作。

2.调剂人员必须依据本院处方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

调配。

3.收方时认真审查处方内容,无误后方可调配,如发现

不妥之处或因缺药不能全部配齐时,应与医师联系修改后,再行调配。急诊处方优先调配。

4.配方时应细心,按方准确称量,严禁估量抓药,毒性药材要逐剂称量。凡需先煎、后下、包煎、另煎、冲服、烊化的药材应单包,并在包装袋上注明煎服方法,发药时向病人交待清楚。

5.对麻醉药品及毒性药品的保管、使用,必须严格执行特殊药品管理有关规定。

6.药房应配备复核员,认真核对配方有为漏配、错配等问题。

7.药品按药理、药性分类存放,药斗和药瓶应贴明标

签。 8.量具应保持清洁,并定期检查校正。

9.定期打扫卫生,保持调剂室环境整洁。

10.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药库工作制度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药品供应工作,根据临床需要及时编制采购计划经审查,院长批准后执行。

2.药品采购人员要自觉遵守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廉洁自律,严格执行药品采购制度,把好药品质量关。

3.药库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药品质量验收制度和药品出入库管理制度,确保在库药品质量合格。

4.药库工作人员应做好在库药品的贮存,养护工作。药品入库后应根据药品的理化性质和贮存条件在适宜的温、湿度条件下储存,并采取避光、防虫、防鼠等措施,防止药品污染、变质、失效。

5.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在库药品的质量、效期,对发生质量变异和近效期药品进行登记,并及时协调处理。

6.对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的使用、保管,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办法。

7.坚持定期盘点,减少误差,做到帐物相符。

8.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注意门窗上锁,严防烟火,定期检查防火设施,掌握防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9.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库房。

中药饮片管理制度

1.中药饮片必须从具有合法证照的生产、经营企业购进。

2.购进毒性中药饮片必须从毒性中药饮片的定点生产企业或具有经营毒性中药饮片资格的批发企业购进。

3.中药饮片的质量检验依据:

(1)国家药品标准;

(2)进口药材标准;

(3)炮制规范。

4.中药饮片验收依据法定标准和购销合同检查品名、质量、数量、生产厂商、产品合格证、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以及包装是否符合规定,入斗前必须按炮制规范进行加工。

5.验收毒性中药饮片必须再次查验生产、经营企业是否具有生产、经营毒性中药饮片资格。

6.毒性、麻醉、贵细中药饮片应专库或专柜存放,实行专人专柜、专册、专帐管理,并有明显的毒性、麻醉药品标志。

7.使用进口药品和毒性、麻醉中药应按照《进口药品管理办理》、《医疗机构毒性药品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8.中药饮片严格按其要求进行养护,每季度要将全部饮片检查一遍,重点品种应重点养护,一月检查一次,并做好养护记录,并至少保存两年。

9.严把饮片使用质量关,饮片装斗前进行质量复核,做好记录,并定期清斗,防止错斗、串斗、发霉等,饮片斗前应写正名正字。中药饮片调剂台及加工间每天清扫,保持清洁。

10.中药调剂员应按处方要求准确调配药品。对其处方严格审核,注意配伍禁忌、超大剂量等情况。

11.处方调配后应进行复核,内容应有药味的复核、每味剂量及调剂总量的抽查、打碎、另包等质量复核。

12.如违反规定,工作失职,将在质量考核中处罚。

处方审核调配管理制度

1.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须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2.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调配工作。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从事处方调剂、调配工作。

3.具有药师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负责处方审核、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工作。

4.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在药剂科签名留样。

5.严格执行对处方的审核、调配、复核和保存的管理制度。 6.药剂人员接到处方后,应先审方,对处方的合法性和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包括下列内容:

(1)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是否清晰、完整;

(2)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断;

(3)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4)剂量、用法;

(5)剂型与给药途径;

(6)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7)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7.药剂人员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安全问题时,应拒绝调剂,并及时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重新开具处方,但不得擅自更

改或者配发代用药品。

8.药剂人员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形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发出的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等。发药时应按药品说明书或处方医嘱,向患者或其家属进行相应的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9.处方调配完毕后,调配人员应按处方要求进行复查,确认无误后签字,交复核人员复核、签字后方可发药。

10,中药饮片应符合炮制规范,禁止掺假、掺杂,饮片配方中不能以生品代替炮制品,并做到计量准确。

11.凡需特殊处理的饮片应按规定处理,需另包的饮片应在小包上注明煎煮服用方法。

12.药剂人员对于错误处方或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13.处方由药剂科负责妥善保存。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一年;医疗用毒性药品、二类精神药品及戒毒药品处方保存2年;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3年。

14.处方保存期满后,经医院主管领导批准、登记备案后,方可销毁。

药品出入库管理制度※

1.药品入库时,保管及验收人员应严格执行药品质量验收制度,认真填写入库验收记录,杜绝假劣药品入库。

2.药品经过验收后,由药品会计开具入库单,一式三联,并由采购员、库房保管员签字方可入库。

3.购回药品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4.各药房按需开具请领单,有计划的领取药品。

5.药品出库时,由药品会计开据出库单,一式三联,库房保管员及经手人应按实发数量详细清点并签字。

6.药品出库,必须坚持“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则,不得人为造成药品积压失效。

7.未经审批,药品库不得配发处方(急救除外),不得代收、代购、转让药品。

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

1.药品经验收入库后,应按药品性质、剂型分类贮存、便于养护和发放。

2.在库药品按温、湿度要求(常温:0—30℃,阴凉不高于20℃,冷藏为2--8℃,相对湿度为45%一75%)贮存。

3.库房配备干、湿温度计,库管员要做好库房温、湿度的监测和管理。每天上午9时,下午3时记录温湿度情况,若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调节。

4.在库药品均应实行色标管理。绿色为合格药品区;黄色为待验药品区;红色为不合格药品区。

5.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图式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定期翻垛。

6.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存放,易串味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以及危险品等应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

7.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专柜加锁存放、保管,专账记录。

8.对库存药品应每季养护一次,并做好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通知质量负责人进行确认、处理或送药检部门检验。

9.对6个月内到失效期的近效期药品,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登记表,并及时协调解决。

10.库房保管员切实做好防潮、防热、通风、防鼠、防火、防盗工作。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1.不合格药品指:药品质量(包括外观质量、包装质量和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法定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的药品。 2.对于不合格药品,不得购进和销售。

3.对药品的内在质量有怀疑而不能确定其质量状况时,应抽样送市药品检验所检验。

4.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应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

5.不合格药品的确认与存放:

(1)在药品购进验收时发现不合格药品,验收员应填写《药品拒收通知单》,报质量负责人进行复核,经质量负责人确认为不合格的药品,应通知保管员将其存放在红色标志的不合格药品库区。

(2)在库药品质量检查中,经质量负责人复核确认为不合格的药品,应通知保管员将其存放在红色标志的不合格药品区,并通知将该批号药品撤离,不得继续使用。

6.对于使用过程中出现一般质量问题的药品,由质量负责人根据患者的意见协商处理;但对于出现严重质量事故的药品,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向质量负责人和市药监局报告。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报告制度※为了加强院内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制订本制度:

1.中心所有药品使用科室,均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监测对象,各临床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本项工作。

2.各临床科室要严格监测本科室使用药品的不良反应发生情况,一经发现可疑不良反应,监测信息员应详细记录,并按规定认真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按规定上报。

3.中心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办(药械科)负责院内不良反应报告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并建立完整记录资料。

4.随时收集本中心药品不良反应情况,每季度集中向药监局报告,其中新的、严重不良反应必须在15日内上报县药监局,死亡病例需及时报告。

5.《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的填写内容应真实、完整、准确。

6.出现群发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应立即向县药监局、卫生局报告。

7.中心药品不良反应领导小组应定期对使用的药品所发生的不良反应进行分析、评价,并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防止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

值班、交接班管理制度

1.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2.按院、科安全工作制度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有情况及时上报科主任或总值班。

3.值班时间不得带非工作人员进入值班室闲谈、留居。

4.值班时调剂处方要认真按调剂工作制度进行,并特别注意做好审方、核对工作,避免差错事故发生。

5.对需要交接的工作事宜一定要交接清楚,需记帐的处方做好记帐工作后方可离开,以免漏费。

6.要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7.交接手续要清楚。

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医院药剂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2、医疗机构必须从有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采购药品,严禁从其它渠道采购药品。医疗机构采购

药品时,必须审核供货单位的合法性,并索取以下资料留存备查:

(1)加盖供货单位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注明质量条款的书面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书;

(3)企业法人代表授权销售人员销售药品的“委托授权书”(应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4)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培训证明;

(5)合法票据。

购进进口药品时,除应向供货单位索取上述资料外,还应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印章的以下资料:

(1)《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的复印件;

(2)《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的复印件。

3、采购员须具有医、药或者相关专业知识并经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合格,取得上岗证,方可持证上岗。

4、购进药品必须有合法票据,并依据原始票据建立购进记录,记录应注明药品通用名称、购进日期、规格、单位、数量、生产厂商、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供货单位等事项。

5、供货企业与新药品种的审核必须按供货企业与新药品种审核的制度执行,进行质量审查,合格后方可购进。

6、医疗机构不得有下列购进药品行为:

(1)从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购进药品;

(2)从药品经营企业购进其超范围经营的药品;

(3)采购、使用保健食品等非药品;

(4)采购其他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

(5)从药品生产企业购进非该企业生产的药品;

(6)购进药品说明书、标签、包装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7、每年对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一次,认真总结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提出意见和改进措施,加以分析改进。

8、年度考核中未出现违反制度及造成质量事故的,评定为优秀,给予奖励。发生一次质量事故,取消采购资格。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1、验收员必须具有专业知识并经过县药监局的岗位培训及体检合格,持证上岗。

2、依据入库通知单验收药品,验收员先按照购货合同规定的条款及进货凭证、法定标准,依照程序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不合格或可疑的药品,应拒收,悬挂警示标志,并填表上报主管负责人

3、抽样原则:

(1)外观质量检查抽样。按批号从原包装中抽取样品,样品应具有代表性和均匀性。

(2)每批在50件以下(含50件)抽取2件;50件以上每加50件多抽1件,不足50件按50件计。

(3)每件从上、中、下不同部位抽三个以上包装进行检验。

(4)一般抽样数量:片剂、胶囊等抽样100片(粒);注射液1--20ml抽样200支,50ml或50ml以上抽样20支(瓶):散剂3袋(瓶)、颗粒剂5袋(块);酊剂、水剂、糖浆剂等分别为10瓶:气雾剂、膏剂、栓剂分别为20瓶(支、粒)。

(5)如发现异常需复查时,应加倍抽样进行复验。

4、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标志。中药饮片包装上应标明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等;实施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在包装上还应标明批准文号。

5、验收新药品种,应当有该批号药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

6、进口药品其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名称、主要成份以及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应有符合规定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并应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的原印章(红章)。

7、凡验收合格入库的药品,必须填写验收记录,验收员要签字。

8、每半年对验收员的工作考核一次,因工作失误,发生一次质量问题,年终不得评为优秀,发生质量问题两次者,给予处分。

特殊药品和贵重药品管理制度※

1、特殊药品是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戒毒药品。贵重药品是指:一些名贵、价昂的药品。

2、特殊药品的购进、使用和管理,必须严格按照其相关法规执行。

3、使用麻醉药品的医疗机构,必须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凭《麻醉药品印鉴卡》方,可使用。

4、麻醉药品实行“五专’’管理。即:专人负责、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柜加锁、专册登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应配备保险柜,县级以下应配备加有双锁的柜子。

5、医生应当根据医疗需要合理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严禁滥用,除特殊需要外,麻醉药品的每张处方注射剂不得超过二日用量,片剂、酊剂、糖浆剂等不得超过三日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七天;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每次不超过三日用量;二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每次不超过七日用量。

6、使用医疗用毒性药品的医疗机构,调配毒性药品,应凭医生签名的正式处方,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两日极量。调配器具应,专用专管。

7、调配处方时,必须认真负责,计量准确,并由调配人员及审方人双人复核签名盖章后,方可发出,麻醉药品处方留存三年备查,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留存两年备查。

药品陈列管理制度

1、陈列的药品必须是购进的合法企业生产或经营的合法药品。

2、药品应按品种、规格、剂型、用途以及储存条件要求,分类陈列。

3、“毒、麻、精、放”和戒毒类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

4、中药饮片应一味一斗,不得错斗、串斗、混斗。装斗前应进行质量复核,饮片斗前必须写正名正字。

5、拆零药品必须存放拆零专柜,做好记录并保留其原包装标签至该药品使用完。

6、对陈列的药品应按月进行检查并予以记录,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报告质量负责人。

7、保持陈列货柜、货架的清洁卫生,防止污染。

8、凡违反上述规定,将在质量考核中处罚。

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制度

1.药房、库房应保持宽敞明亮、清洁卫生,每天班前班后要打扫卫生。

2.药剂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做到着装整洁、勤洗澡、勤剪指甲,上班期间不得佩戴首饰。

3.药品摆放应规范整齐,药房、库房内严禁堆放杂物。

4.药房、库房内外应无积水、无污染源。

5.每年应根据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安排,组织职工健康检查,并建立职工健康档案。患有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6.健康检查,不得有漏检行为或托人替检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新药”购进管理制度

(一)“新药”的范围

“新药”在“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目录”未收载为医院用药范围内的品种。

(二)“新药”购进原则

临床需要、质量优质、价格合理。

(三)“新药”购进程序及要求

1.程序

临床科室根据临床需要提出申请—药械科审核—医院药事委员会集体评审。

2.要求

(1)“新药”申请

A.由临床科室向药械科领取《新药申请表》。B.科主任组织本科医师对申请引进的新药进行讨论。 C.认真填写《新药申请表》中的有关项目。如药品的名称、规格、药理作用、申请理由、医保情况等。 D.提出需淘汰的药品名称及理由。

(2)药械科审核

A.审核内容:a:是否是招标品种。b:是否与医院所用品种、规格重复等。B.收集“新药”资质材料

对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药”,由药房通知经营部提供以下资质材料:

a.药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GMP证书; b.药品生产批文、质量标准、价格批文; c.药品包装批文;d.药品样品,与样品同批号检验报告书。

以上资质均需加盖药品生产企业和供货单位红印章。

(3)药事委员会评审

A.药械科将“新药”申请资质审核整理后,提交药事委员会评审,参加会议的人数须超过应到人数的2/3。

B.申请“新药”科室的主任,介绍新药相关的内容和申请理由等,药事会成员集体讨论评审。

C.在“新药”评审中,以药品质量、价格、病人需求、药品的临床更新换代为依据,必须严格职业道德规范,严禁相关人员收受礼品、有价证券及现金,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立即取消“新药”评审资格。

D.经评审通过的“新药”,按“新药”采购程序进行办理。

(四)“新药”进院后的管理

1.“新药”购入后,药械科应及时通知相关临床科室使用。

2.临床科室在试用“新药”期间,注意监测临床疗效及安全性、不良反应,药剂科注意及时收集临床使用反馈意见。

3.对于在临床使用过程中严重违反医院有关行风规定所涉及的药品,药事管理委员会有权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

临床“特殊用药”管理制度

1.临床“特殊用药”的定义:“特殊用药”是指紧急抢救、特殊病种、特殊需要、诊断及科研所需的而我院尚未使用的药品。

2.因临床需要必须使用“特殊用药”的临床科室,须填写《特殊用药申请表》,“特用药”申请量一次一般情况下,不得多于单人份5日用量。

3.《特殊用药申请表》经临床专科主任审核签字后送至药械科,必要时药械科派药师到临床了解“特殊用药”的申请及使用情况。

4.药械科收到《特殊用药申请表》后,尽快采购所申请药品,药品入库后立即通知药房及申请科室,并由申请专科一次性领取。

5.“特殊用药”紧急情况下,药械科先采购,临床科室随后办手续。

6.以“特殊用药”名义过量申购药品,又无正当理由造成所申购药品的积压或失效,其损失由申购科室承担。

合理使用抗生素制度

(一)使用原则:

1.有效控制感染,争取最佳疗效。

药店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的内容

药店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的容 一、药品采购 (一)采购药品应当确定供货单位的合法资格。确定所购药品的合法性。核实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合法资质。 (二)采购药品应当与供货单位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三)供货方发票应当列明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如不能全部列明的,应当附销售货物单或者提供税务清单,并加盖供货单位发票专用章(原印章)、注明税票。 (四)所提供的发票所标明的购、销单位名称及金额、品名应当与付款流向及金额、品名一致,并与财务账目容相对应。 (五)发票按有关规定保存。 (六)采购药品应当建立采购记录,包括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厂商、供货单位、数量、价格、购货日期等容(采购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还应当标明产地等容)。 二、药品验收 (一)药品到货时,收货人员应当按采购记录,对照供货单位的随货同行单(票)核实药品实物,做到票、账、货相符。(F0402)药品到货时,收货人员: 1、应当查验随货同行单(票)以及相关的药品采购记录; 2、无随货同行单(票)或无采购记录的应当拒收; 3、随货同行单(票)记载的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等容与采购记录以及本企业实际情况不符的,应当拒收,并通知采购部门(人员)处理; 4、应当依据随货同行单(票)核对药品实物。随货同行单(票)中的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生产厂商等容与实物不符的,应当拒收,并通知采购部门(人员)进行处理。 (二)收货过程中,收货人员: 1、对于随货同行单(票)容中除数量以外的其他容与采购记录、药品实物不符的,经采购部门(人员)向供货单位核实确认后,由供货单位提供正确的随货同行单(票)后,方可收货;

门诊药房管理制度

1、在科主任领导下,门诊药房组长负责组织实施门诊普通、急诊处方的药品调配和药品保障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和落实门诊药房药品的计划和请领工作,保证临床药品供应。经常与临床互通药品信息,加强与医护人员的多渠道和多形式交流与沟通,为医护工作提供及时周到的药学服务。负责门诊药房处方管理和特殊药品的保管与使用管理。负责落实每月药品盘点工作。督促工作场所环境卫生、安全工作。负责门诊药房考勤、排班、日常考核工作。根据科室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组织和落实组内考核工作。 2、门诊药房调剂人员应提前到岗,做好准备工作。佩戴胸卡,正确操作计算机的门诊药房发药程序,并做好计算机的日常养护工作。 3、门诊药房药品调配是直接服务于门诊病人,具有随机性,终端性,药品调配工作务必严格按操作规程及时、准确调剂药品:收方、审方、调配、核对、发药。应随时注意服务质量。药品调剂实施后台配药,前台核对发药的管理模式。 4、调剂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医院医师正式处方调配发药,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药品,处方不予调配。不得私自挪用或随意外借药品,严禁无凭证发药。 5、急诊处方必须随到随配。有抢救病人用药时,应积极主动配合。为确保危重病人的及时用药,急救处方实行优先调配,简化程序,简化手续,保证急救药品及时供应,确保临床急救病人用药需求,必要时可以先发药,再补办收费手续。定期检查急救备用药的管理情况,如有问题及时解决。 6、门诊药房储存药品按分类合理摆放,并做好药品储存与请领计划工作。药房药品储备必须做到品种、规格、数量符合临床和实际需要,在数量上必须适中,不

宜过多或过少。根据实际情况,药品储存量应控制在1~2周;并及时补充药品。特殊情况或病人需要时,应及时向药库领取,或向其它药房调拨。 7、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药学专业 技术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药品调剂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审核处方或者用药医嘱,经适宜性审核后调剂配发药品。发出药品时应当告知患者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指导患者合理用药。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 8、门诊药房拆零药品时,拆零药品应在包装袋上标明药品名称、规格、生产 日期、有效期。 9、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的管理规定。要每天认真清点, 做到帐物相符,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 10、定期检查药品质量,每日上、下午各一次定时对药房的温、湿度进行记录,做好药品日常养护管理工作。注意有效期1年内的药品和滞销药品的动态情况,防止药品过期失效。做好处方保管工作,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戒毒药品处方保存2午,麻醉药 品处方保存3年。 11、每月盘点1次,保证帐物相符。如有异常,及时报告,并查明原因,经科主 任批准后方可作盘点处理。 12、工作期间保持肃静,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有事必须离开时, 应向组长请假,不能擅自离岗。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早退。对病人礼貌服务,态度和蔼,耐心解答病人的提问,不和病人争吵。在解决困难和处理问题的同时应避免产生新的问题。

药房管理制度及流程

西药房管理制度 1.我科室全体员工须在院领导的指示下负责药房的具体工作。 2.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好开诊前的准备工作,严禁漏、空、串岗。 3.本院病房小药柜所有药品,仅限于住院或急诊病人使用,使用后及时补充,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4.建立药品出入账和有关监督制度,避免药品流失。 5.根据药品种类、性能、剂型进行分类放置,有明显标志定点定量定品种,严格交接班,确保安全使用 6.贵重药品应单独存放,毒、麻限制药品应由专人保管,并班班交接清点。 7.每月检查一次药品,注意药品质量,放置积压、变质、失效,如发现药品变质、过期或者标签模糊,药标不符者需询问清楚或鉴定合格后方可调配,如遇上述情况不符者不得使用 8.仪表端庄、态度和蔼,微笑服务,接待病人时要使用文明用语,禁用忌语。 9.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包括处方内容、、性别、年龄、药品名称、剂量、服法、禁忌等,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操作规程并执行处方管理制度的规定。 10.处方、票据当面点清,向患者讲解药物用法,必要时倾听医生的意见,指导患者正确用药。耐心解释明细,让病人明明白白消费。 11.禁止和患者发生冲突,做到百问不烦,百问不厌。 12.服从主管领导的安排调动,协助其他人员做好工作,保持室内卫生

清洁。 13.当日要将处方量与实际投药量登记并做到药方相符,每月末与相关人员共同清点库存,做到帐物相符,向财务科报月出库单和库存报表。 15.定期检查效期,对于要到期的药品应提前3-5个月将库存数量上报业务院长,杜绝药品过期,以免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 16.了解药品的性能,服用方法及副作用,投药时经与处方查对无误及药物效期后方可交给病人,要耐心解答病人提出的问题。 17.经常了解、检查、监督各临床科室药品使用及管理情况,注意抽查分析处方和病例,指导临床科室合理用药。 18.定期印发药品知识资料,推荐新药,收集临床用药情况,做好药品疗效和评价工作。 19.负责全院药品的预算、供应和报表等工作。合理提出购药计划,指导督促库管员根据药品性能科学保管药品。 20.各岗位,直接接触药品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者,不能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21.对违反规定滥用药品、有配伍禁忌、涂改等不合格处方,由药剂员与医生联系更改后再调配,如遇不妥情况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者报告院领导处理。 22.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剧毒药品的处方按其管理条例细则进行调配。 23.配方时必须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的规定操作规程,调配西药方剂是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物。 24.散剂及胶囊的重量差异限度及检查方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25.急诊处方必须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次序配发。

门诊西药房工作制度

门诊西药房工作制度 一、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和科室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处方调剂操作规程,认真负责地保证药品及工作质量,杜绝差错事故发生,确保用药安全有效,做好药房各项工作。 二、药品调配人收到处方后,应按处方调剂操作规程详细审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调配,非本院处方及无处方权的医师处方不得调配。 三对收费处及住院处电脑录入进行核对,检查是否正确无误,若有错误应退回更正。 四、对错误处方,应退回请原开方医师更正;对缺药处方,应先请药房负责人解决,确实无法解决的,退请原开方医师进行更改,调剂人员均不得擅自变更。对滥用药品,存在配伍禁忌和多处涂改的处方,调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问题严重的应及时报告药房负责人处理。 五、调配处方时应认真、细致、迅速、准确,做好“四查、十对”、不得估计取药,严禁用手直接接触药品;坚持调配、发药核对制,严防调配差错发生;发出的药品必须在药袋上注明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和患者姓名,整瓶或整盒的药品要注明用法、用量。调配人、核对发药人均应在处方上签全名或加盖专用签章。 六、病人取药时,发药人员应当呼对姓名,并按药品说明书或处方用法,向患者口头交待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七、药房应有计划地请领、储备药品、防止积压损失或缺药。 八、药房药品按使用频率结合药品性质、剂型、用途进行分类定位存放保管,急救药品专位集中存放,便于应急取用。低温储藏的药品应按要求放入冰箱等专用设施中存放。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使用、保管、处方调配及消耗登记等,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 九、药房负责人为药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应组织班组人员按药品效期管理制度的要求,经常检查药品质量和效期(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到近效期药品先用,不得发出质量不合格或过期失效的药品,凡过期失效、霉变,药片潮解或龟裂、注射剂变色、松盖、破口、浑浊等的药品严禁使用,并按药品报损制度处理。可疑药品必须经药检鉴别再行决定。 十、对已发出的药品,原则上不予退回。如因药物过敏或病情变化需退药的,其退回药品应包装完好,要有经治医师签名及发票,并经院长签字后方可。 十一、设立药品咨询服务台,可由具有较强理论知识的主管药师或高年资药师或执业药师人员负责咨询服务。配备相关专业书籍及新版工具书等。发现药品不良反应情况应及时登记、报告。 十二、每日将各类处方分别装订统计,处方保管期限按《处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超过保管期的处方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方可销毁。

药店质量管理制度规范样式

药店质量管理制度规范样式 目录 1、药品进货和验收质量管理制度 2、药品陈列管理制度 3、药品销售及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4、拆零药品管理制度 5、药品养护检查管理制度 6、中药饮片购销管理制度 7、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8、服务质量管理规范 9、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10、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11、质量管理工作检查考核制度 12、门店负责人岗位职责 13、质量负责人职责 14、营业员岗位职责 15、质量验收职责 16、养护检查职责

药品进货和验收质量管理制度 一、门店药品进货应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必须从加盟连锁公司或受公司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购货。 二、门店严禁从非法渠道采购药品。 三、门店在接受配送中心统一配送的药品时,应对药品质量进行逐批检查验收,按送货凭证的相关项目对照实物,对品名、规格、批号、生产企业、数量等进行核对,做到票货相符。 四、验收时如发现有货与单不符,包装破损,质量异常等问题,应及时报告公司销售和质量管理部门,在接到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的退货通知后,再作退货处理。 五、验收进口药品,应有加盖连锁公司红色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药品应有中文标签和说明书。 六、药品验收合格,质管人员应在送货凭证上签上“验收合格”字样并签名或盖章。 七、药品购进票据应按顺序分月加封面装订成册,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药品陈列管理管理制度 一、门店陈列药品的货柜及橱窗应保持清洁卫生,符合药品陈列环境和存放条件,防止人为污染药品。 二、门店应配备检测和调节温湿度的设施设备,如:温湿度计,空调或风扇等。 三、陈列药品应遵循药品分类管理的原则,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药品与一般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与其他药品应分开存放,并按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分类摆放。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字迹清晰。 四、处方药不得采用开架自选的陈列方式。 五、危险品不应陈列,确需要陈列时,只能陈列空包装。 六、门店须设置拆零药品专柜,拆零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药品专柜。 七、每月应对药品陈列的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门诊药房管理制度【最新】

门诊药房管理制度 一、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凡属下列情况,一律不得退药: 1、无原始相应收费凭据的; 2、包装受损(如破损、有污渍、输液药品粘有病人姓名等非药品标示或有粘贴痕迹等)、药品质量发生变化的; 3、药品有特殊保存要求院方无法控制的(如:要求冷处保存药品等;要求避光保存的药品裸瓶不得退药); 4、不能提供完整最小包装的拆零药品; 5、其他不适宜继续使用的; 6、传染病患者的药品; 7、一般情况下超过15日发出药品不得退药。 二、在确认患者在我院就诊购药,能提供购药原始票据的情况下,可在保障药品质量前提下,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情况,可予退药:

1、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出现过敏反应或其它不良反应,无法继续使用的; 2、确属处方用药不当(禁忌症、超治疗用量、重复用药等),患者不宜继续使用该药的; 3、患者因病情变化,或门诊转住院,需要调整治疗方案的; 4、病员在院死亡后,未使用完的药品; 5、其他医方责任导致患者不能继续使用的。 三、退回的药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药品的内外包装无破损、无污迹,可继续使用。 2、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号等与我院发出的药品完全一致。 三、退药程序: 1、退药必须由医师用红色笔书写“退药处方”,并在“退药处

方”上注明退药原因并签字;属过敏反应或其它不良反应的,由医师填写 2、患者持“退药处方”、拟退还的药品及原始购药票据到药房窗口办理退药手续。 3、药房工作人员须双人认真核对药品品名、规格、厂家、批号是否与药房发出药品完全一致(如果药房没有了此批号药品,要向药库查询),详细检查所退药品质量。 4、符合退药条件的,药房工作人员按照患者收据单号核查所退药品数量,将缺少的药品写在收据的上方,嘱患者去收费处交费; 5、核对新收据;无误后,药房工作人员在原收据和处方上双人签字(不能用签章),在电脑上执行退药;处方留在药房,收据交患者。 6、患者持收据到收费处退费。 四、相关规定 1、退药时间:为确保药品安全,中班、夜班除特殊情况外均不办理退药;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大全

药房管理制度大全 目录 1.药房工作制度 2.拆零药品分装管理制度 3.处方点评制度 4.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5.突发事件药事应急管理制度 6.新药采购流程图 7.新药采购制度 8.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及监测制度 9.药品采购供应工作制度 10.药品储存、养护制度 11.药品入库验收制度 12.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13.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小组工作职责 14.药学专业术人员职责 15.医院药事管理制度 16.医院药事委员会

药房工作制度 一、药剂科应根据实际情况及临床医疗工作的需要和要求,设置相应的药房工作岗位及值班人员。 二、各岗位设置人员及值班人员资格应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必须是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药学技术人员并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工作认真负责,急患者所急,保证患者用药的安全。 三、调剂处方时,应遵守“四查十对”的规定,认真核对处方中各项内容(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等),确认无误后方可发药。发现不当处方时应及时与处方医师联系,修改处方并经医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调剂。药师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内容。 四、发药时应向患者或取药者详细说明药品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五、值班人员遇有重大事件应按事件性质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及领导,并做好详实记录,及时交接特殊药品的使用情况,交接需双人签字。如遇临床所需急用药品又无库存时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 六、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不得擅离职守,在未经准许的情况之下,不得随意给他人替班,并严禁在值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七、应保持值班室内干净整齐,严禁非值班人员进入值班室。

拆零药品分装管理制度 一、分装前应清理工作台、分装工具、分装器皿,保证其清洁。 二、分装前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检查原药品的包装品名、规格、效期等是否符合规定;分装药品的品名、规格是否与分装计划一致;药袋上印制粘贴的标签是否与分装计划一致。 三、按要求着装,佩戴帽子、口罩、手套。 四、做好分装计划,在保证供应的前提下,少量、多次分装。 五、对使用量小且易引湿、潮解、氧化的有效期短的药品应小批量分装,严格控制分装数量,选择适当的包装材料。 六、一次只能分装一个品种,不得同时分装不同批号的同一品种,分装后应及时清理废弃的包装材料。 处方点评制度 一、医疗机构应成立处方点评小组,处方点评日常工作由医务科或药剂科承担。 二、处方点评的目的:通过对门诊处方、病区医嘱的定期点评,使医生开具的处方更加规范化、合理化。加强医师、

药店质量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

前言 为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保证药品质量,规范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结合企业实际,制订本制度。 制定日期: 执行日期: ****************药店

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文件系统 目录 第一部分有关业务和管理岗位的质量责任 1企业负责人职责 4 2质量负责人职责 5 3采购员职责 6 4验收员职责 7 5处方审核、调配职责 8 6营业员职责 9 第二部分管理制度 1质量否决权管理制度10 2药品购进的管理制度 11 3药品验收的管理制度 13 4药品养护的管理制度 15 5药品陈列的管理制度 16 6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的制度 17 7药品销售的管理制度 19 8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 21 9拆零药品的管理规定 22 10质量事故的处理和报告的规定 23 11质量信息管理的制度 24 12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规定 26 13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27 14员工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28

15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29 16药品召回管理制度 30 17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31 18药品效期的管理制度 32 19计算机系统的管理 33 20执行药品电子监管的规定 34 21不合格药品管理规定。 35 22服务质量的管理规定 37第三部分操作规程 1药品采购操作规程 38 2药品验收操作规程 44 3药品销售操作规程 47 4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 48 5药品拆零销售操作规程 49 6营业场所药品陈列与检查操作规程 50 7营业场所冷藏药品存放操作规程 52 8计算机系统的操作与管理操作规程 53 9陈列药品的存储和养护的操作规程 55

药房营业员管理制度

药房营业员管理制度 一.营业员日常行为规范: 1.上班时间必须穿工作服,着装整洁,干净。不按要求着装者每次罚款5元。 2.上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违者罚款2元,迟到或早退时间超过10分钟者罚款10元。 3.注重药房的对外形象,提倡文明用语服务。顾客进入店里必须立刻主动迎接。服务态度 热情,不得以任何理由与顾客发生争吵。违反者根据情节罚款10-50元。 4.在店里不得玩游戏机,看工作无关的书籍,不得长时间玩手机。严重者罚款5-10元。 上班时间不得长时间接私人电话,如果在接待顾客的时候不能接电话,违者罚款5元。 5.营业员,收银员对营业款应实事求是,如有弄虚作假,按该金额的10倍罚款。 6.接待顾客积极,主动,热情,面带微笑,并用“您好,请问,请稍等,请慢走”等礼貌 用语。 7.营业员对每次店里推出的活动都应了解,熟悉和掌握,并且积极主动告知顾客。 8.代金劵及赠品必须按要求按规定正常发放。 9.没有库存的药品在销售时应做好登记并且及时上报处理。 二。环境卫生与药品陈列: 1. 个人分担区域卫生不合格,柜台,货架收银台上乱堆乱放,清洁卫生不彻底如果不及时处理每检查一次将扣该营业员10元。 2 药品摆放应陈列有序,分类明确,药品与药品之间不能留有空格。发现一空格将扣该区域负责人按一空0.5元给予处罚,以此类推! 3 药品陈列与价格标签必须保持一致,做到一货一签。如有不符的将进行每个品种0.5元的处罚。 4 中药区,熬药机,门店门口及厕所卫生实行轮班制度。收银台卫生由该天当班组负责。 5 门店当天垃圾必须当天晚上处理干净不得留至第二天。如有发现将扣当班当组5元。三.销售制度: 1.不得擅自抬高C类品种价格,必须严格按照定价销售。如有违反者罚款5元。 2. 营业员发错药,卖错价,损坏药品者必须按照进货价格进行赔偿,如有隐瞒不报者应按卖价进行赔偿。 3. 营业员要做到见票发货,对票发货,避免发错货。 4. 不服从门店店长安排,不按门店管理要求进行价格调查或进行虚假价格调查的,每次罚款5元, 5. 营业员之间不认真交接,工作配合不畅,造成工作失误的按情节严重给予处理。 6. 门店来货清点时经手人必须签上自己名字。少货,多货等来货错误问题必须立即与相关人员联系,并且做好登记。 7. 营业员按照先后顺序,轮流依次接待顾客,不得插队与其他营业员发生争抢顾客。如果当次接待顾客营业员不在药房,按照顺序替补接待。 8. 如果顾客在进药店时指定某人接待,该营业员应该接待此顾客不受次序限制。 9. 必须对附近药房的价格进行及时调查,对其信息反馈给管理人员。不得虚报,谎报。 10. 对来店顾客积极办理会员卡,进行详细讲解会员优势,并赠送代金劵(代金劵上必须写上发放日期及有效日期签上自己名字)。对已办理的顾客进行实事求是的积分以及打折,兑换代金劵等活动。

(完整版)零售药店门店管理制度

门店管理制度 一、店面形象管理: 1.门店招牌,店外标示,每月清洗一至二次。如有脱落,破损应立即重新粘贴或更换。 2.门店各类证照,公告应整齐悬挂在醒目位置,框架大小要一致。 3.门店雨天需在入口处放置塑料桶,方便顾客放雨伞,确保地面干爽,地面湿滑时应摆放防滑标识牌。 4.门店卖场通道要保持通畅,不允许堆积任何物品。对于废弃的纸箱、条码纸、标价签等必须随时清理放于指定的地点,保持整洁的购物环境。 5.门店要灯光柔和,亮度适中。 6.门店促销海报和告示牌等如脱落,破损应立即重新粘贴或更换,到期促销海报和告示牌及时拆除,拆除后应彻底清理干净。 7.门店使用的各类设备,工具(包括清洁工具,如桶、抹布、清洁剂、拖把、扫把等),使用完后应立即放回指定位置。 8.商品陈列以整体丰满为原则,销售商品后要及时补货。 9.商品、货架要时刻保持整洁,不得放置生活用品。 10.门店入口地面确保清洁,卖场没有明显垃圾。 11.门店入口的玻璃橱窗应保持清洁明亮,每周应清洗一次。 12.门店垃圾篓每班必须清理一次,如装满应立即清理。 13.门店天花板、地面、墙壁、货架、空调、排气扇、灭蚊灯等必须保持清洁明亮,不得出现卫生死角。

14.门店周边环境应保持整洁有序。 二、服务规范管理: (一)着装仪容 1.门店员工上班时间应按照规范着公司统一定做的制服,夏冬装需全店统一。制服要求:干净、平整、扣齐所有纽扣、衣领无汗迹,衣袖及裤脚不得翻卷、挽起。不得穿拖鞋。 2.上班时间必须佩戴工作牌,工作牌应端正佩戴在胸部左侧适当位置。 3.头发应修剪、梳理整齐,保持干净。 4.女员工须化淡妆,忌浓妆艳抹。男员工不能留胡须,面部清洁无油腻。 (二)行为举止 1.站立姿势:应精神饱满站立服务。不能驼背、耸肩、插兜等,不能叉腰、交抱胸前,或放在背后。站立时不能斜靠在货架或柜台上,不得盘腿。书写时,应在指定的地方或办公室进行。 2.不能在营业场所里搭肩、挽手、挽腰,需顾客避让时应讲“麻烦您!请让一下。 3.上班时间不得闲聊,不得哼歌曲、吹口哨。 4.不在营业场所议论顾客及其他同事是非。 5.注意自我控制,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与顾客、或同事发生争吵。 6.上班时间不能吃食物,不得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不得无故脱岗。

【医院药房工作制度】一般医院药房工资多少

【医院药房工作制度】一般医院药房工资多少 一、调剂室工作制度 1、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能调配。 2、配方时有关处方事项,应遵照“处方制度’,的规定执行。 3、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调配。 4、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的规定的操作规程,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方剂时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物。 5、散剂及胶囊的重量差异限度及检查方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6、含有毒药、限剧药及麻醉药的处方调配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钻的规定办理。 7、配方时必须使用符合药用规格的原料及辅料,遇有发生变质现象或标签模糊的药品,需询问清楚或鉴定合格后方可调配。

8、中药方剂需行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实按照医疗要求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的质量。 9、处方调配应经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调剂室要有二人以土工作时处方配好应经另一人核对,成由发药人核对,对剂型、色、嗅味等遇行检查,在可能情况下,做快速分析。处 方调配人及核对检查人。均须在处方上共同签字。 10、投药瓶的容量要准确,瓶及瓶塞要干净,包装要结实、清洁、美观。 11、发出的方剂,应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上。凡乳剂、混悬剂及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必须注明“服前摇匀”,外用药应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等字样。 12、发药时应耐心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病员介绍药品性质及用途,避免给病员增加不必要的顾虑。 13、急诊处方必须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次序配发。

药房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药房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一、严格遵守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遵守职业道德,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二、做好药品的购进、验收、养护、调剂等工作。 三、按审方、计价、调配、核对、发药等要求,做好调剂工作,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处方按规定期限保存。 四、做好药品管理,防止药品过期失效、霉烂和变质。 五、认真做好特殊药品和贵重药品的使用和管理。

处方调配制度 一、处方调配人员必须经过药品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每年健康检查合格,取得《药品从业人员上岗证》后,方可调配处方。 二、调剂过程应严格执行“三查七对”:查处方,对科别、对患者姓名、对年龄;查药品,对含量、对用法、对瓶签;查禁忌,对用量。 三、调配处方,必须经过核对,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四、直接接触药品的调剂工具、包装用品需清洁卫生。 五、特殊药品的处方调配,要严格按特殊药品管理制度执行,中药处方中需特殊处理的饮片,不论处方是否脚注,必须单包注明。 六、发药时应向病人说明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布的《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等法规。 二、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凭处方发药,用量按规定执行,做到专人负责、专柜管理、专册登记。 三、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留存两年备查。 四、特殊药品应日查日结,每季进行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如发现问题及时向所长报告。

药品购进、验收、养护制度 一、药品必须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供货单位购进,有能证明药品合法来源的凭据,建立药品购进记录和药品验收记录档案,进货凭据和购进、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二、药品按用途、剂型分类摆放,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分开,人用药与杀虫、灭鼠药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 三、药品按包装上所标注的条件贮存,采取必要的冷藏、防冻、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保证药品质量。 四、保持药房、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检查药房温湿度,采取措施使贮存条件符合要求。

门诊西药房管理工作及注意事项浅析

摘要:随着现代医院药学工作的快速发展,门诊西药房作为医院药学的职能部门正面临着更加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医院的药房和其它的临床科室不太一样,它具有企业性、职能性和专业的特点。因此对门诊西药房的管理方式和水平将对医院的发展产生直接影响。以科学现代的方法来指导用药可以发挥药品的最大疗效,以便达到更理想的治疗效果。本文主要探讨一下门诊西药房的管理工作以及注意事项。 关键词:门诊西药房;注意事项;管理 门诊西药房就是医院的一个窗口,它同时也代表着医院的形象,因此它的表现好坏对医院的形象形成直接影响。作为医院药剂科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西药房肩负着门诊药品的请领、调配、发放、保管及药物咨询服务等工作,它是为病人提供药学服务的重要环节并和病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所以可以说想尽办法去提高门诊西药房药师的素质从而使其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已经势在必行。 就拿发药来说吧,发药要做很多的准备工作,在向患者分放药品之前必须和患者进行很好的沟通,以确保对于药品的使用具有安全性、合理性、有效性、准确性和规范化[1]。我院的门诊西药房在这方面做得很好,它在前台设计了玻璃墙[2],墙上也增设了一个窗口,这样就可以使患者与药剂师直接进行接触,使药剂师的行为也得到了监督,从而患者对于整个配药的环境也了解得十分清楚,服用时也不会产生任何心理顾虑。在取药高峰期的时候患者对于药房的了解有助于使其更加耐心。我院的门诊西药房共分成三个发药单位并且每个发药单位有着不同的药剂师进行审方、配药和发药[3],另外药品在发到患者手中之前每个发药单位还有另外一名药剂师对药品进行核对。增设药师咨询台,当患者有疑问时进行沟通,向其介绍药品的服用方法、用量、适用的症状、禁忌证、不良反应等各种注意事项,如果患者有问题也对其进行耐心解答,这样就实现了患者和药剂师的零距离[4],让患者更加感受到药剂师用药经验的丰富,也进一步增强了患者对于医院的信任度,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减少了患者和医院的矛盾和纠纷,患者的满意度得到提高。还可以分流发药窗口药师承担的职能,使其更加专心发药,以免出错。从根本上说用药是否安全合理,医生是其中的关键,但是药剂师也是有力的保证。下面对于笔者对于药房工作中的几体会分享如下: 1 加强对药品的管理 管理好药品是门诊西药房药剂师的工作重点,药剂师对于《中国人国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应该非常熟悉,从而做好依法管理和用药的工作。如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坚决按照《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执行,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定了自己《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及调配流程,在储存和调配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专柜安装了摄像头,保证了药品的安全,并且不定期对调配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定期进行处方分析,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这样就不会让工作出现漏洞。对于一些贵重的药品,也要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做到专人管理、定期盘点、计划请领等,使贵重的药品不会被浪费或者出现安全问题。 2 加强对人员的管理 对门诊西药房人员的管理也是重点之一,从根上说药房的一切工作都依赖人去完成,高素质的人才可能完成高质量并且很有创造性的工作,对于门诊药房来说当然也不会例外,由于其药品繁多,因而需要大量的人力。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用制度来约束和管理[5],制度可以防止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那些非理性的因素,当然它的公正性和普遍性和适用性是它存在的理由,除此之外,必要的政治关怀也是可以的,这就叫制度无情人有情。 3 加强对财务的管理 在现代现的进程中,计算机已经逐渐取代过去的记账本。医院也是如此,门诊西药房也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规范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规范(试行) 目录 1、药品进货和验收质量管理制度 2、药品陈列管理制度 3、药品销售及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5、药品养护检查管理制度 6、中药饮片购销管理制度 7、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8、服务质量管理规范 9、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10、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11、质量管理工作检查考核制度 12、门店负责人岗位职责 13、质量负责人职责 14、营业员岗位职责 15、质量验收职责

16、养护检查职责 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1、目的:为加强药品购进环节的管理,保证经营合法、药品合格,制定本制度。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范围:适用于本药店购进药品的质量管理。 4、职责人:药品购进人员 5、内容: 5.1、根据“按需购进、择优选购、质量第一”的原则, 严格执行药品购进程序,确保购进药品的合法性。 5.2、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时会同质量负责人对其进行现场调查认证,签订质量保证协议,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质量责任,并明确有效期。 5.3、采购药品应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条款。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 5.4、配合质量负责人做好首营药店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执行《首营药店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5.5、分析销售,合理调整库存,优化药品结构。 5.6、每年定期会同质量负责人对购进药品的质量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评审。

5.7、购进药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1、目的:为把好进入药店药品质量关,保证购进药品数量准确、质量完好,防止不合格药品和假劣药品进入本药店,制定本制度。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范围:适用于药店所购进和销后退回药品的验收工作。 4、职责人:药品验收员 5、内容: 5.1药品验收必须按照验收程序,由验收员依照药品的法定标准、购进合同所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药品和销后退回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5.2药品质量验收包括药品外观性状的检查和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的检查。 5.3药品验收应按规定比例抽取样品(贵重药品应逐件取样)。所抽取的样品必须具有代表性。验收完毕后应尽量恢复原状。 5.4验收首营品种应有生产药店该批药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书。 5.5药品验收必须有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必须做到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填写规范、准确无误。并按规定期限保存。 5.6验收员对购进手续不清或资料不全的药品,不得验收。 5.7验收中发现质量有疑问的药品,应及时报质量负责人复查处理。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

青铜峡市医院药房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我院医院药房管理,保障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与国药品管理法》及《处方管理办法》、《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人员管理 一、人员档案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得人员应当建立个人档案,包含资料有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年度业务考核表等。二、健康档案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调配、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得工作人员,每年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 三、学习制度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得人员应当接受药事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每周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第二章药品管理 一、药品得购进与验收 购进药品应当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资格药品生产、药品批发企业采购药品,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

人员得资质,建立供货单位档案。 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收人员要逐批验明药品得包装、规格、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与其她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得,不得购进。 建立真实、完整得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做到票、帐、物相符。购进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二、药品得保管 设置与诊疗范围与用药规模相适应得、与诊疗区与治疗区分开得药房、药库。药房、药库得内墙壁、顶棚与地面应光洁、平整,门窗应严密。在常温(温度为0—30℃)、阴凉(温度不高于20℃)、冷藏(温度为2—10℃)条件下储存药品,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之间。对储存有特殊要求得药品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包装上标注得条件及有关规定储存。做好温湿度得监测与管理,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得,应及时调控并予以记录。药品养护人员应当定期进行检查与养护,并做好记录,库存药品每季度养护一次,陈列药品每月养护一次,重点品种每半月养护一次;对影响药品质量得隐患应当及时排除;对过期、污染或变质等不合格产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三、药品得调配 进行药品调配得人员必须具备药学专业技术相关资格。 调配得药品应当与诊疗范围相适应,必须凭注册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者乡村医生开具得处方或医嘱进行,非经医师

药剂科工作管理制度汇总

药剂科工作管理制度汇总 药品库房工作制度 一、在科主任领导下工作。 二、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和有关药品管理法规,做好药品的供应管理工作。 三、根据本院医疗的需要有计划地、及时地、准确地作好药品的预算、计划、采购工作。 四、严格药品出入库手续。药品入库认真执行验收检查制度,药品出库时,保管员凭电脑请领清单发放药品,并与请领双方核对无误,签名负责。 五、保管员每月与药品会计及电脑核对药品入库、出库、库存量和金额,每季度盘点一次,做到帐物相符。 六、药库对所有原始单据(入库单、请领单、随货单)均应妥善保管备查。 七、库存药品应按其性质不同,分类保管并设有标记,采取必要的冷藏、防冻、防潮、防虫、防鼠、防火等措施,保证药品质量。 八、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生物制品的保管按其管理规定执行。 九、对短缺药品做好登记,设法组织资源,及时向药房及临床科室通报供货情况,做好解释工作。对急救药品做到有备无患,准备即使供应临床。 十、药库应通风、干燥、避光,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药库整洁干净,严禁烟火,做好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门诊西药房工作制度 一、在药剂科领导下工作。 二、工作人员工作服穿着整洁,佩戴工作牌,文明礼貌服务。 三、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干净,严禁室内吸烟。 四、药剂人员树立高度责任心,一切以病人的用药安全为原则,严格执行“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五、认真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对错误处方或缺药处方应退回请原处方医师更改,药剂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对滥用药品、配伍禁忌、超剂量的处方和涂改处方,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医疗毒性药品的使用、保管和调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管理制度。 七、有计划的请领、储存药品,防止积压、损坏和浪费。 八、药品按其性质、剂型、用途和储存条件保管。 九、每月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和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有记录。 十、已经发出的药品原则上不予退换,因特殊原因(如药物不良反应、禁忌症等)需退药的,必须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十一、每季度盘点一次、做到帐物相符。 十二、药房二十四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按时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并完成值班日的各项工作任务。 十三、其他人员非公事不得进入西药房。 门诊中药房工作制度 一、在药剂科领导下工作。

中医门诊规章制度

中医门诊工作制度 一、中医门诊应以继承、发掘、整理、提高祖国医学遗产为宗旨,积极搞好门诊工作。 二、就诊病人必须先挂号,按照先后顺序就诊,老年病员可优先就诊。热情接待病人,耐心解答问题,详细询问病史,全面仔细检查,力求正确诊断,治疗措施得力,必要时转上级医院诊治。 三、根据理、法、方、药的原则,认真书写中医门诊病历,病历记载要完整、准确、整洁,要签全名。诊断、治疗以中医方法为主,必要时可请西医协助,并详细向病人交代病情及注意事项 四、实行首诊负责制,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坚持医疗原则,按规定出具医疗证明。 五、讲究医德,仪表端正,衣帽整齐,室内整洁,做好科内安全,防火,防盗工作。做好科内空气,物体表面,地面及医疗废弃物的消毒及处理工作,防止和控制医院内交叉感染,一旦发现传染病人,立即采取隔离等相关措施。 六、积极采集民间土、单、验方,进行整理、筛选、验证,对确有疗效的要推广应用。

七、积极弘扬中医的特长,如针灸、推拿、理疗、妇科等,设专科门诊方便群众就医。 八、院外处方,原则上不转抄,只能供参考。医师未见患者,一概不得开处方和抄方。 九、对于特殊的煎药方法及服药时间,医师要向患者交代清楚,并在处方上注明。 十、在弘扬中医特长的同时,有选择地吸收和应用西医的成功经验,不断探索中西医结合治病的新路子。

中药房工作制度 中药房调剂工作人员应有药士以上或经过系统训练的具有一定药物知识的人员担任,根据有处方权的医师(士)签署的正式处方配方。 二、中药房人员本人及家属的处方需有其他中药人员调配。 三、药房调配严格执行“四查十对”。 调配前要认真审查处方中的病人姓名,年龄,性别,药名,用量,剂量,服法,配伍,禁忌,以及是否计价交费(记账)无误后,方能调配,如有疑问必须找处方医生问明,并及时更正,签名后再予配方。对有配伍禁忌以及超量处方,药房人员要主动与处方医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调配。 配方过程中药房人员工作时要严肃认真,精神集中,不得估计取药。调配完成后要专人复核,复核要遵循“处方对小票,小票对药品”,无误后,方可发药。

药房工作制度

药房工作制度 导读:规章制度药房工作制度 【篇一:药房工作制度】 一、为确保调配工作的正常进行,未经药房人员同意,其他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住院部药房实行交接班制度,按时进行交接班,接班者必须提前15分钟接班,接班者未到达前,交班人不得离开。二。在处方配方前对其内容、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再配发。调剂人员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越权自作主张用其他药品代用。遇处方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配伍禁忌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取得联系,待更正后再行配方。 三、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的操作规程,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方剂时,严禁直接用手接触药物。 四、散剂及胶本剂的重量差异限度、检查方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对毒药、麻醉药的处方调配,按照“毒、剧、麻限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麻醉药品管理和本院制定的实施细则执行。 五、发出的方剂,应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上或药袋上,凡乳

剂、混悬剂或易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必须注明“服前摇匀”;外用药应当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等字样。 六、中药方剂需先煎、后下、冲服、烧焦、醋制或盐炒等特殊煎药法的药物,必须按照处方要求单独另包和声明清楚。对需由药房人员临时炮炙的中药材,应切实按照要求必须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的医用质量。 七、发药时应耐心地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病员介绍药品的性质、用途或副作用,避免给病员增加不必要的思想顾虑,造成不良后果。 八、调配处方时应经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发药人要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若发生差错事故,应当立即报告负责人,并立即进行处理。处方按先后秩序配发,急诊处方优先,必须随到随配。 九、药房应在配方场所内为病员提供咨询服务,指导病员合理、安全用药;设置意见簿,公布监督电话,对病员的批评或投诉要及时加以解决。 十、发药必须做到有处方、有发票,严格核对含量和数量,严禁私自收款发药。

药房工作管理制度汇编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1、为保证对药品仓库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正确、合理地储存,保证 药品储存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按照安全、方便、节约、高效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库,堆码规范、合理。仓库应有符合安全要求的照明、消防、防盗设备。应有与药品陈列、储存相适应的橱、柜、架、垫等专用设备。 3、应按照需要,配置必要的库房温湿度监测和调控设施;设置温湿度条件适宜的常温库(0-30℃)、阴凉库(0-20℃)、冷藏库(2-8℃),库房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75%之间。根据药品储存条件要求,保证药品的储存质量。 4、按照药品性能,对药品应实行分区、分类储存管理。具体要求: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性能相互影响、易串味药等应分区存放等。 5、库存药品应按药品批号及有效期远近依序集中堆放并留有一定的距离,不同厂家、不同品种、不同规格、不同批号药品不得混垛,药库和药房面积应达到规定要求。药品与地面距离不小于10厘米,与墙、屋顶、梁柱距离不小于30厘米。 6、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库房温、湿度管理工作,每日上午(8-9时)、下午(2-3时)各记录一次库房温湿度,并根据库房条件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7、药品存放应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区、退货药品区——黄色;合格区——绿色;不合格区——红色。 8、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控制性管理,不合格药品应单独存放,专账记录,并有明显标志。 9、实行药品的效期储存管理,对效期不足3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用。 10、储存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将其集中控制并停用,报质量管理员处理。 11、做好库存药品的账、货管理工作,半年盘存一次,确保账、票、货相符。 12、保持库内环境、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腐、防鼠、防污染等工作。 13、试剂、危险品应存放于专门设置的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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