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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新会计准则第号——固定资产

(财务会计)新会计准则第号——固定资产
(财务会计)新会计准则第号——固定资产

一、固定资产的确认

1.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2.满足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需要注意的两个问题:

1)固定资产的不同组成部分

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2)备品配件和维修设备

备品配件和维修设备通常确认为存货,但符合固定资产定义和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如民用航空运输的高价周转件等。

二、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指确定固定资产的取得成本。

成本应包括企业为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的、必要的支出。

固定资产的取得方式包括外购、自行建造、投资者投入、非货币性交易、债务重组等,取得方式不同,其成本的具体确定方法也不尽相同。

(一)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

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分录:

不需安装: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应付票据

长期应付款等

需要安装: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原材料等

安装完毕,交付使用: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例1:某企业购入一台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发票价格50 000元,增值税税额8 500元,发生的运费2 500元,款项全部付清。

借:固定资产61 000

贷:银行存款61 000

例2:某企业购入一台需要安装的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设备买价为50 000元,增值税额为8 500元,支付的运输费为1 000元,安装设备时,领用材料物资价值1 500元,购进该批材料时支付的增值税额为255元,支付工资2 500元。

(1)支付设备价款、税金、运输费合计59 500元:

借:在建工程59 500

贷:银行存款59 500

(2)领用安装材料,支付工资等费用:

借:在建工程 4 255

贷:原材料 1 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55

应付职工薪酬 2 500

(3)设备安装完毕交付使用,确定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59 500+4 255=63 755(元)

借:固定资产63 755

贷:在建工程63 755

【解释】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等)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等)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的有关规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进项税额应当记入"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所以,上面的【例题1】根据新的规定,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 52 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 500

贷:银行存款61 000

【例题2】根据新的规定,处理为:

(1)支付设备价款、运输费合计51 500元:

借:在建工程51 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 500

贷:银行存款59 500

(2)领用安装材料,支付工资等费用:

借:在建工程 4 000

贷:原材料 1 500

应付职工薪酬 2 500

(3)设备安装完毕交付使用,确定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51 500+4 000=55 500(元)

借:固定资产55 500

贷:在建工程55 500

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例3:假定A公司2007年1月1日从C公司购入N型机器作为固定资产使用,该机器已收到。购货合同约定,N型机器的总价款为1 000万元,分3年支付, 2007年12月31日支付500万元,2008年12月31日支付300万元, 2009年12月31日支付200万元。假定A公司3年期银行借款年利率为6%。

第一步,计算总价款的现值(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500/(1+6%)+300/(1+6%)2+200/(1+6%)3

=471.70+267.00+167.92=906.62(万元)

第二步,确定总价款与现值的差额(未确认融资费用)

1 000-906.62=93.38(万元)

第三步,编制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906.62

未确认融资费用93.38

贷:长期应付款 1 000

(二)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应予以资本化的固定资产借款费用、交纳的相关税金以及应分摊的其他间接费用等。

例4:某企业自行建造仓库一座,购入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200 000元,支付的增值税额为34 000元,实际领用工程物资(含增值税)210 600元,剩余物资转作企业存货;另外还领用了企业生产用的原材料一批,实际成本为30 000元,应转出的增值税为5 100元;分配工程人员工资50 000元,企业辅助生产车间为工程提供有关劳务支出10 000元,工程完工交付使用。

①购入为工程准备的物资:

借:工程物资234 000

贷:银行存款234 000

②工程领用物资:

借:在建工程-- 仓库210 600

贷:工程物资210 600

③工程领用原材料:

借:在建工程--仓库35 100

贷:原材料3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 100

④分配工程人员工资:

借:在建工程--仓库50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50 000

⑤辅助生产车间为工程提供的劳务支出:

借:在建工程--仓库10 000

贷: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10 000

⑥工程完工交付使用:

借:固定资产305 700

贷:在建工程----- 仓库305 700

(三)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

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例5: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投入的固定资产一台,乙公司记录的该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为100 000元,已提折旧10 000元;甲公司接受投资时,双方同意按原固定资产的净值确认投资额。

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90 000

贷:实收资本/股本90 000

(四)其他方式取得固定资产的成本

1.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应按租赁准则确定的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科目,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租赁期届满,企业取得该项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应将该项固定资产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转入有关明细科目。

例6: 2007年12月1日,北方公司与中华公司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

租赁标的物:塑钢机。

起租日:2008年1月1日。

租赁期:2008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共36个月。

租金支付:自租赁开始日每隔6个月于月末支付租金150 000元。

机器在2008年1月1日的公允价值为700 000元。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为7%(6个月利率)。该机器的估计使用寿命为5年,期满无残值。承租人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租赁期届满时,北方公司享有优惠购买该机器的选择权,购买价为100元,估计该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为80 000元。假设该项租赁资产不需安装。北方公司2007年11月20日因租赁交易向某律师事务所支付律师费20 000元。

1.计算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定租赁资产入账价值:

最低租赁付款额=各期租金之和+行使优惠购买选择权支付的金额

=150 000×6+100=900 100(元)

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

每期租金150 000元的年金现值

=150 000×PA(6,7%)

优惠购买选择权行使价100元的复利现值

=100×PV(6,7%)

现值合计=150 000×4.767+100×0.666

=715 116.6(元)>700 000元

根据本准则规定的孰低原则,租赁资产的入账价值应为资产公允价值700 000元。

2.计算未确认融资费用

未确认融资费用=最低租赁付款额-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入账价值

=900 100-700 000=200 100(元)

3.租赁资产最终的入账价值

=资产公允价值700 000+初始直接费用20 000

=720 000(元)

会计分录:

2008年1月1日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720 000

未确认融资费用200 100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900 100

银行存款20 000

2.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

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不符合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应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固定资产的大修理费用和日常修理费用,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对于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部分,可以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固定资产在定期大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

例7:某企业对生产线进行扩建。该生产线原价为1 000万元,已提折旧300万元。扩建生产线时发生扩建支出800万元(假设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同时在扩建时处理废料发生变价收入50万元。

借:在建工程700

累计折旧300

贷:固定资产 1 000

借:在建工程800

贷:银行存款800

借:银行存款50

贷:在建工程50

借:固定资产 1 450

贷:在建工程 1 450

3.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应予资本化,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合理摊销。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和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20 号——企业合并》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确定。

(五)弃置费用

弃置费用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国际公约等规定,企业承担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所确定的支出。

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应当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应在固定资产初始计量时,估计未来处置时将要发生的弃置费用,并将该费用予以折现,然后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

弃置费用仅适用于特定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比如,石油天然气企业油气水井及相关设施的弃置、核电站核废料的处置等。一般企业固定资产成本不应预计弃置费用。

弃置费用的金额通常较大。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 号——或有事项》,按照现值计算确定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和相应的预计负债。油气资产的弃置费用,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7 号——石油天然气开采》及其应用指南的规定处理。

固定资产存在弃置义务的,应在取得固定资产时,按预计弃置费用的现值,借记固定资产,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在该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弃置费用计算确定各期应负担的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

例8:某上市公司2007年1月1日购买了一项能源设备,使用寿命37年。2007年1月1日按新准则规定,该设备需要预计弃置费用,公司估计该设备的弃置费用为470万元,公司折现率为5%,预计未来也没有变化。

2007年1月1日应确认的预计弃置费用

=470 ×PV(37,5%)

=77(万元)

相应的账务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770 000

贷:预计负债770 000

三、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

(一)固定资产的折旧

1.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确定

1)企业一般应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

2)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3)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

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认为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4)处于修理、更新改造过程而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符合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转入在建工程,停止计提折旧;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不应转入在建工程,照提折旧。

2.固定资产的折旧金额

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1)预计净残值

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2)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

企业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1)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

(2)预计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

(3)法律或者类似规定对资产使用的限制。

3)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

选择的依据: 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

可选的方法:

(1)年限平均法——直线法

年折旧率=(1一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

例9:公司某设备2007年12月投入使用,设备原值720000元,使用寿命5年,期满无残值。采用使用年限法计提折旧。

折旧计算表如下:

(2)工作量法——直线法

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

每一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1-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每一工作量折旧额

(3)双倍余额递减法——加速折旧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用直线法折旧率的双倍去乘固定资产在每一会计期间开始时的账面净值,计算各期折旧额的折旧方法。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净值×月折旧率

注意:使用这一方法,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要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净额平均摊销。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净值-预计净残值)÷2

月折旧额=年折旧额÷12

承前例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各年计提折旧如下表

(4)年数总和法——加速折旧法

年数总和法又称合计年限法,这种方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来计算每年折旧额,这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总和。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数÷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承前例采用年数总和法各年计提折旧如下表

3.折旧的调整

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需要调整的属于会计估计变更,不需要追溯调整。

4.账务处理

企业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借记“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成本”、“研发支出”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

(二)固定资产的减值

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资产减值准则确定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处置固定资产时,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减值准备计提后不得转回。

四、固定资产的处置

“处置”包括固定资产的出售、转让、报废和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

1.固定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

(1)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

(2)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

2.企业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

企业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是指在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同类固定资产的惯例就可以直接出售且极可能出售的固定资产,如已经与买主签订了不可撤销的销售协议等。

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当对其预计净残值进行调整。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从划归为持有待售之日起停止计提折旧和减值测试。

预计净残值的调整:

企业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当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使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能够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得超过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该项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应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计量原则:

(1)预计净残值=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原账面价值,不调整;

(2)原账面价值>预计净残值,应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例10:某设备原值80万元,已提折旧30万元,固定资产净值5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现准备将其出售,不再计提折旧和减值测试。

假设该设备净残值为55万元(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则不调账。

3.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

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固定资产成本扣减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

4.固定资产盘亏造成的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5.企业将发生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应当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

账务处理

1)处置固定资产应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应按该项固定资产账面净额,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已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原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2)清理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以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等科目。

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借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3)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固定资产清理借方余额,属于筹建期间的,借记“管理费用”科目,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由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固定资产清理贷方余额,属于筹建期间的,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贷记“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科目。

例11:某企业有旧厂房一幢,原值450 000元,已提折旧 435 000元,因使用期满经批准报废。在清理过程中,以银行存款支付清理费用12 700元,拆除的残料一部分作价15 000 元,由仓库收作维修材料,另一部分变卖收入6 800元存入银行。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1)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15 000

累计折旧435 000

贷:固定资产450 000

(2)支付清理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12 700

贷:银行存款12 700

(3)材料入库并收到变价收入

借:原材料15 000

银行存款 6 800

贷:固定资产清理21 800

(4)结转固定资产清理净损益

借:营业外支出 5 9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5 900

例12:A公司为一家生产性企业,2001年12月23日购置了一台不需要安装的设备,价值为102万元(含增值税进项税额)。设备当月开始使用。在考虑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公司预计该设备的使用寿命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2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2006年12月31日,公司在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设备预计可收回金额42万元。

假设整个过程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该设备在2006年12月31日以前没有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该设备一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始终为2万元;预计使用寿命没有发生变更;为简化计算过程,假定该公司按年度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1)2001年12月23日购入设备

借:固定资产102

贷:银行存款102

(2)2002年12月3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分别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每年计提的折旧金额=(102-2)÷10=10(万元)

借:制造费用10

贷:累计折旧10

(3)2006年12月31日,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固定资产账面净值

=102-10×5=52(万元)

预计可收回金额为42万元

应计提减值准备金额=52-42=10(万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10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0

2007年12月31日,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计提的折旧金额=(42-2)÷5=8(万元)

借:制造费用8

贷:累计折旧8

五、固定资产的披露

1.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分类、计量基础和折旧方法;

2.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率;

3.各类固定资产的期初和期末原值、累计折旧额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4.当期确认的折旧费用;

5.对固定资产所有权的限制及其金额和用于担保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6.准备处置的固定资产名称、账面价值、公允价值、预计处置费用和预计处置时间等。

总结

1.固定资产的定义有变化:新准则取消了单位价值较高的条件。这种做法,将使固定资产的范围扩大。

2.分期付款购入固定资产,采用现值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将使固定资产价值减少。

3.固定资产减值不得转回,在固定资产价值回升时,将使利润偏低。

4.石油天然气开采、核电站等的弃置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将使资产增加;其他行业如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的规定,也应处理。

5.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无论是否交付使用,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认为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将其视同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

6.固定资产日常维修费用,直接费用化,计入管理费用。

7.企业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当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使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能够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从划归为持有待售之日起停止计提折旧和减值测试。

8.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合理进行摊销。

《企业会计准则第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号—— 公允价值计量(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关于本征求意见稿的制定背景 自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发布以来,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在我国上市公司以及部分非上市企业中已经连续5年得到平稳有效实施。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善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在国内的广泛应用,公允价值计量在我国经济运行发展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目前,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关于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分散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多项会计准则中。为更加有效、统一地应用公允价值计量,实务界、监管部门等在企业会计准则执行过程中提出建议,有必要根据我国现有市场特征对公允价值计量制定相关的会计处理规定,并提供详尽的操作性指导。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公允价值计量受到全世界关注。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二十国集团和金融稳定理事会提出建立一套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其中,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就是与国际金融危机密切相关的重要准则之一。为响应二十国集团和金融稳定理事会提出的倡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加快了对公允价值计量准则项目的研究和制定工作,并于2011年5月12日2

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3号——公允价值计量》。《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3号》重新定义了公允价值,制定了统一的公允价值计量框架,规范了公允价值的披露要求。《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3号》为其他国家或地区应用公允价值计量提供了有益参考。 为进一步规范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并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我们借鉴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3号》中的做法,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起草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号——公允价值计量(征求意见稿)》。 二、关于本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 本征求意见稿规范了公允价值定义,明确了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和级次,并对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信息的披露做出具体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关于适用范围 本征求意见稿适用公允价值的计量和披露,而关于是否要求或者允许企业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负债和权益工具,则由其他相关会计准则规范。 (二)关于公允价值定义 本征求意见稿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即退出价格。该定义强调了公允价值是基于市场的计3

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变化及分析

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变化及分析 [摘要] 利润表在财务会计报告概念框架中占有重要地位?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利润表的名称?列报的依据?列报内容等方面都存在着很大变化,将?本文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利润表的变化情况作出分析?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使利润表项目进一步增加,将部分未实现资产增值收益纳入利润表,这在增加会计信息相关性的同时降低了其可靠性。文主要从新准则下利润表的理念变化、计量变化、列报变化以及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内涵变化等几个方面进行阐述。提出在分析新企业会计准则下的利润表时,要在经常性收益与非经常性收益、已确认已实现收益与已确认未实现收益、计入损益的利得和损失与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三个方面加以关注。 [关键词] 新准则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目录 引言 (1) 一、利润表变化的原因 (1) (一)利润表变化的总体趋势 (1) (二)利润表存在的问题 (1) 二、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变化 (5) (一)理念的变化:收入费用——资产负债表现 (5) (二)计量的变化:历史成本——公允价值 (5) (三)报表列表的变化 (6) (四)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内涵的变化 (6) 三、利润表的变化所带来的影响 (8) (一)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一经确认不得恢复 (8) (二)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8) (三)“公允价值”极有可能成为调节利润的工具 (9) 四、对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分析 (10) (一)经常性收益与非经常性收益 (10) (二)已确认已实现收益与已确认未实现收益 (10) (三)计入损益的利德和损失与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德和损失 (10) 结论 (12) 致谢辞 (13) 参考文献 (14)

会计制度固定资产

会计制度固定资产 一、固定资产的会计标准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对外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年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不包括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 二、固定资产的税法标准现行税法对固定资产的概念在不同的税种法规中有不同的表述: 1.《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2.《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企业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

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或者使用年限不超过两年的,可以按实际使用数额列为费用。” 3.《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除不动产之外的固定资产是指:(1)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2)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 4.《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国税发〔1997〕43号)第三十三条:“个体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的期限超过一年且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等为固定资产。” 通过比较可以发现,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法中,对固定资产的定义尽管表述方式不同,但内容是一致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固定资产标准相对较低,这主要是基于这类纳税人规模相对较小,固定资产价值一般不大,如果标准定得太高,对应纳个人所得税会产生较大影响。固定资产标准的不同,将直接决定其税务处理的规则不同,例如,某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合伙企业,外购一张办公桌作为管理部门使用,单位价值为1600元。在增值税法中,该办公桌属于低值易耗品,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但在个

(财务会计)新会计准则的变化最全版

(财务会计)新会计准则的 变化

新会计准则变化要点 目录 ?第1号——存货 ?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第4号――固定资产 ?第6号——无形资产 ?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第8号——资产减值 ?第9号——职工薪酬 ?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第11号——股份支付 ?第12号——债务重组 ?第13号——或有事项 ?第14号——收入 ?第15号——建造合同 ?第16号——政府补助 ?第18号——所得税 ?第20号——企业合且 ?第22号——金融工具 ?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第34号——每股收益 ?第36号——关联方披露 ?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第1号――存货》准则变化要点 1、取消了后进先出法。规定存货的成本结转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 2、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范围扩大到某些存货项目。如需要相当长时间才能够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能够资本化。 3、特殊方法取得的存货成本有不同规定。如企业合且、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

组等取得的存货有新规定。 《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变化要点 (壹)范围及分类发生变化 范围:新准则只包括长期股权投资 分类:交易性证券投资 可供出售证券 贷款和应收款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独立为本准则) (二)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发生了变化 1、同壹控制下的企业合且中,合且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且对价的,应当在合且日按照取得被合且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和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且方以发行股票作为合且对价的,应当在合且日按照取得被合且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股票面值总额作为股本,初始投资成本和股份面值之差,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壹控制下的企业合且及其他方式取得长期股权投资 ?均以支付的对价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二)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应用范围发生变化 ?1、成本法适用范围: (1)无共同控制、也无重大影响的投资企业; (2)实施控制的企业 确认时考虑潜在表决权因素。 ?2、权益法适用范围:

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变化及特点

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变化及特点

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的变化及特点

目录 一、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变化 (4) (一)债务重组定义的变化 (4) (二)债务重组中债权债务方会计处理的变化 (4) 1.债务人会计处理的变化 (4) 2.债权人会计处理的变化 (7) 二、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变动的特点 (8) (一)债务重组定义更清晰、更公允 (8) (二)采用公允价值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 (9) (三)债权人的会计信息更可靠 (9) (四)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弱化了谨慎性原则 (10) 三、结束语 (10)

【摘要】 中国加入WTO后.对外经济交流日益频繁,越来越多的企业实现跨国经营、跨国上市、跨国投资和跨国融资。为了使中国融入国际经济体系,使我国会计准则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正式颁布了新的会计准则体系。笔者将对其中债务重组的变化及特点做以下探讨。 一、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变化 (一)债务重组定义的变化 原准则中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新准则中对债务重组的定义基本与美国现在的相关规定大致相同,即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新旧准则比较,其差异主要表现在:(1)原准则中未以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为前提,而新准则中指明,进行债务重组的前提即为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2)原准则未指明债权人作出让步为债务重组的结果,就包括了债权人作出让步的事项,也包括了未作出让步的事项。 (二)债务重组中债权债务方会计处理的变化 1.债务人会计处理的变化 (1)当债务人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时,原准则要求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作为资本利得,记入资本公积,以银行存款偿付应收票据为例,简化会计分录为: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修订)

附件: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计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时,投资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有关规定进行判断。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其子公司。投资方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的投资性主体且子公司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情况除外。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应当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

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其联营企业。 在确定被投资单位是否为合营企业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有关规定进行判断。 第三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外币长期股权投资的折算,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 (二)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以及类似主体持有的、在初始确认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投资性主体对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子公司的权益性投资,以及本准则未予规范的其他权益性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第四条长期股权投资的披露,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第二章初始计量 第五条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一)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

新会计准则下公允价值的确认和计量

本科生学期论文 题目名称:新会计准则下公允价值的应用及其探讨学院:会计学院 专业:会计学 学生姓名:杨文娟 学号:420613405038 指导教师:王彦卓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新会计准则下公允价值的应用及其探讨 摘要:目前,我国的会计准则逐渐向国际发展,新颁布的会计准则也与国际大趋势相适应。公允价值是新会计准则中的重要内容,随着经济、市场环境的变化历史成本会计体系已经越来越不适应我国社会的发展,公允价值尤其固有的优势能弥补历史成本法计量的不足。虽然现今公允价值处于不断地探索阶段,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公允价值的应用在世界范围内越来越广泛,显示出的作用也越来越突出。本文主要是在新会计准则的条件下阐述公允价值在我国的现状和应用情况,对公允价值的利弊进行分析,同时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字:新会计准则;公允价值;会计计量

一、公允价值相关概述 (一)公允价值的定义 公允价值的一般定义是熟悉市场情况的买卖双方在公平交易的条件下和自 买卖或者一项负债可以被清偿的成交价格。[1]原来的会计准则也采用此说法。而新修订的会计准则中对公允价值有了新的表述,“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负债所需支付的的价格计量。”由此可以看出第39号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的定义更加的详细、全面、完善、具体。 (二)公允价值在我国的发展历程 在我国公允价值的首次提出是在20世纪90年代,1998年6月我国在《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中首次引入了“公允价值”的概念,其后《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中均涉及公允价值的运用。公允价值概念的引入在当时作为与国际会计惯例接轨的一个具体体现对促进我国会计准则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环境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但是,公允价值在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及投资准则中应用以后,出现上市公司利用公允价值操纵利润的现象。[2] 2001年,为避免对公允价值的滥用和人为操纵利润情况,防止会计信息失真的情况大量出现,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投资》等进行了修订,要求相对谨慎地运用公允价值计量,以扩大各种资产减值计提范围的方式来体现公允价值。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公允价值的作用也日益突出,2006年2月16日财政部正式发布新会计准则,在38项具体会计准则中,主要选择债务重组和非货币交易、生物资产、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等17个具体准则程度不同地运用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2014年新增公允价值为第39条具体准则,对公允价值的定义、“有序交易”和“市场”的理解都做出了具体的解释,同时依据能从市场上取得输入值的直接程度为标准把公允价值明确的划分为了三个层次,使得公允价值又进一步的完善同时也为公允价值的广泛应用打下了基础。 二、新会计准则下公允价值的应用 2014年发布新会计准则使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标准体系在原先的一项基本准则、38项具体准则的基础上,增加到39项具体准则,实现了进一步的扩展与改进。我国此项新准则是以IFSR13《公允价值计量》为参考的。它主要从公允价值相关概念、计量框架和披露要求方面对公允价值予以界定。[3] (一)新准则下公允价值的优势

企业会计准则第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㈠经济林木和产役畜等生物资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一一生物资产》。 ㈡矿区权益和石油、天然气矿产储量,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一一石油天然气开采》。 ㈢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建筑物,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一一投资性房地产》。 第二章确认 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两个特征的有形资产: ㈠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㈡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期间。 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 数量。 第四条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㈠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第五条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使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第六条企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章初始计量 第七条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 第八条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进口关税和其他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场地整理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 员服务费等。 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比例对总成 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第九条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 支出构成。 第十条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一一借款费用》的 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 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第十二条企业合并、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 应当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一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确定。 第四章后续计量

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准则

××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20 年月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公司对会计信息的要求,规范本公司会计行为,满足管理决策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是由××电业公司、××水电厂等6家企业共同发起设立的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公司。本公司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进行规范运作的企业法人,主要从事发、供电业务。 第三条本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经营、统一考核、分级核算”的财务管理办法;建立以公司总部为资金管理中心、利润中心、投资中心,以各下属单位为成本中心的财务核算体系。各职能中心的职责范围如下: 资金管理中心:负责编制资金计划,筹措资金,按计划调拨资金,监督检查资金的使用过程,评价资金使用效果。 利润中心:计提并交纳各种税费,核算、处理财务成果,工资的分配及管理。 投资中心:负责批准并组织实施对外投资,对投资项目进行管

理,核算投资收益,处置投资项目。 成本中心:各下属单位按公司总部下达的成本费用考核指标进行内部模拟法人核算,自主决定内部分配、内部考核办法和内部核算体系,其成本费用的开支标准和范围,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应遵循合法性、公开性和灵活性原则。 合法性:保证所有的经济活动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 公开性:为了维护各股东的合法权益,重大决策必须经股东大会批准,并定期向各股东提供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的资料,所有经济活动必须向股东公开,不得有任何隐瞒。 灵活性:在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根据自身的具体生产经营特点,选择适当的财务管理办法处理经济业务,以满足筹资、投资、分配等经济活动的需要。 第五条本公司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 1、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在科学预测的基础上拟定各项财务计划; 2、及时足额地筹措资金,合理地使用资金,加强资产存量的管理; 3、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成本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按时、足额交纳各种税费,准确、及时分配股利;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财会[2006]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差不多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第三条衍生工具,是指本准则涉及的、具有下列特点的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 (一)其价值随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指数、费率指数、信用等级、信用指数或其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变动,变量为非金融变量的,该变量与合同的任一方不存在特定关系; (二)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与对市场情形变化有类似反应的其他类型合同相比,要求专门少的初始净投资; (三)在以后某一日期结算。 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以及具有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一种以上特点的工具。 第四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有关会计准则:

(一)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范的长期股权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二)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规范的股份支付,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三)债务重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四)因清偿估量负债获得补偿的权益,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 (五)企业合并中合并方的或有对价合同,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六)租赁的权益和义务,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七)金融资产转移,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八)套期保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 (九)原保险合同的权益和义务,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 (十)再保险合同的权益和义务,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 (十一)企业发行的权益工具,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

新会计制度下固定资产折旧探讨

新会计制度下固定资产折旧探讨 摘要:随着《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会计制度”)的颁布和实施,高校固定资产折旧面临着极大的机遇和挑战。新会计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责权发生制”,并规定了新的固定资产折旧方式,这对高校基于会计工作实际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固定资产折旧具有较大的促进意义。本文分析了高校基于会计制度进行固定资产折旧的意义,并阐述了高校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和分类,继而就高校在新会计制度下如何进行固定资产折旧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高校;新会计制度;固定资产折旧;范围与分类;建议 新会计制度的颁布与实施推动着高校会计制度内容的修订与变更,而这一过程具有渐变性与发展性,是不同会计理念相互博弈、相互竞争的必然结果。在新会计制度下,高校固定资产折旧备受重视,并呈现出新的特点,这与旧会计制度大有不同(旧会计制度下,高校并不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处理)。当然,旧会计制度的各种缺陷逐渐暴露,不利于高校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因此,基于新会计制度进行固定资产折旧十分必要和重要。 1高校基于新会计制度进行固定资产折旧的意义 1.1有助于提升高校会计信息的客观性与真实性 在旧的会计制度下,固定资产虽然作为高校资产的一种类型,但高校缺乏“固定资产折旧”意识,长久以来,并没有按照一定标准与原则对其进行折旧处理。而毋庸置疑,这一行为直接导致了由固定资产造

成的无形或者有形资产损耗并没有被很好地记录,固定资产实际价值与账面价值存在脱轨现象,高校会计信息核算失去了客观性与真实性,信息本身的可靠性也大大减低。而在新会计制度的作用下,高校通过对固定资产进行有效折旧,能达到以下两方面功效。一方面,高校可更加高校、系统、精确地分摊固定资产价值损耗,并将其真实、客观、可靠地反映在核算账面上,提高高校会计信息的准确性与客观性。另一方面,管理层可基于真实、可靠地会计信息提高管理的科学性。1.2有助于高校教育成本科学、正确、高效地核算 诚然,高校在进行教学活动或组织科研活动的过程中,必然会因固定资产损耗而产生一定的教育成本,继而支出一定量的成本资金费用。而在旧的会计制度下,这部分教育成本损耗并没有被计提,成为了“被遗忘的角落”。当然,这一做法直接造成教育成本的模糊,加大了成本核算的难度。也就是说,由固定资产损耗所产生的教育成本并没有被及时、合理、科学地分摊到高校的年度教育成本核算上,这必然导致,学校根本无法清晰、准确地核算出每一个年度教学成本、科研成本、教学管理成本等各类教育成本,并且科学统计每一项教学类型所耗费的真实成本费用。但采用新的会计制度后,以上所有问题均可迎刃而解,这极大提升了高校教育成本的核算效率,强化了成本核算与管控。 1.3有助于进一步提升高校固定资产运用的高效性 在我国各大高校中,一些高校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存在管理混乱、低效甚至无效的现象,这主要表现在“重购入,轻管理”。毋庸置疑,高

财务会计制度规范准则

财务会计制度 为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制度》及财政部发布的一系列具体会计准则,参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及其他有关的财经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部分财务制度 一、财务计划 根据公司的计划管理制度,财务部门应定期编制财务计划。 公司编制的财务计划从时间上分为长期、中期及短期三种,超过一年的为长期计划,中期计划即为年度计划,一年以下的为短期计划,短期计划主要指月度计划。 年度计划应于上年年底前完成草案,于当年元月31日前正式编制完成;月度计划于上月月底前完成草案,当月5日前编制完成。 各区、块的房产或地产开发项目,以及其他相对独立的项目,还应在上述基础上单独编制财务预算。 (一)财务计划的主要类别和容 1、财务收支计划。财务收支计划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包括计划期公司的一切可以预计的现金收入与支出。财务收支计划的主要容

及列示方式如下: ?计划期各项现金收入; ?计划期各项现金支出; ?计划期期初现金余额; ?计划期可用现金(计划期现金收入加期初现金余额); ?计划期拟筹措的现金(计划期可用现金减计划期现金支 出); ?计划期期末现金结余数。 2、成本费用计划。成本费用计划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包括计划期将发生并应计入计划期的成本费用,及虽未在计划期发生但应计入计划期的成本费用,其主要容与列示方式如下: (1)房地产开发成本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前期工程费; ?建筑安装工程费; ?基础设施费; ?公共配套费; ?开发间接费。 (2)期间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附件: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债务重组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债务重组,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法院裁定,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 本准则中的债务重组涉及的债权和债务是指《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 第三条债务重组一般包括下列方式,或下列一种以上方式的组合: (一)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 (二)债务人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三)除本条第一项和第二项以外,采用调整债务本金、改变债务利息、变更还款期限等方式修改债权和债务的其他条款,形成重组债权和重组债务。 第四条本准则适用于所有债务重组,但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债务重组中涉及的债权、重组债权、债务、重组

债务和其他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和列报,分别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二)通过债务重组形成企业合并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三)债权人或债务人中的一方直接或间接对另一方持股且以股东身份进行债务重组的,或者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债务重组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债务重组的交易实质是债权人或债务人进行了权益性分配或接受了权益性投入的,适用权益性交易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第二章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第五条以资产清偿债务或者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应当在相关资产符合其定义和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 第六条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应当按照下列原则以成本计量: 存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资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成本。 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投资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

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 一、即期汇率和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 根据本准则规定,企业在处理外币交易和对外币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应当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反映;也可以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 即期汇率,通常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人民币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企业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应当按照交易实际采用的汇率(即银行买入价或卖出价)折算。 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是指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通常采用当期平均汇率或加权平均汇率等。 企业通常应当采用即期汇率进行折算。汇率变动不大的,也可以采用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进行折算。 二、汇兑差额的处理 根据本准则第十一条规定,在资产负债

表日,企业应当分别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会计处理。 (一)外币货币性项目 货币性项目,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或者偿付的负债。货币性项目分为货币性资产和货币性负债。货币性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货币性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 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因结算或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增或调减外币货币性项目的记账本位币金额。 (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 非货币性项目,是指货币性项目以外的项目,包括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1.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由于已在交易发生日按当日即期汇率折算,资产负债表日不应改变其原记账本位币

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公允价值对财务的影响

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公允价值对财务的影响摘要:2006年制定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引入了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提高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从规定上基本上实现了与国际的接轨,对于我国会计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企业会计核算有着重要的影响,文章在分析这些影响的同时,也提出了引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能的弊端,并积极提出相关的建议。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公允价值计量;影响;建议 目前,国际上已经普遍的引入公允价值计量的属性,切实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为决策者进行决策提供了更加真实可靠地信息。新会计准则有选择的引入公允价值计量的属性,对企业进行会计核算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引入这一计量属性既符合我国会计行业的实际情况,也有利于我国的企业实现走出去的战略。但是,公允价值的作用并不全是积极的,它也有缺点,我们在运用时,需要充分发挥其优势,限制其缺点。 一、公允价值相关问题概述 (一)公允价值的内涵 我国在2007年开始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上采纳了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对公允价值下的定义,在准则上实现了国际的接轨。我国2006年颁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九章中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公允价值作为一种会计计量的属性,其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在自愿公平的环境

下确定的,所要计量的会计要素的数额。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要素必须体现公允性。通常情况下,存在可观察的市场中,自愿公平确定的价格就是该要素的公允价值;如果不存在可观察的市场,那么必须按照某种合理的方式估算市场价格,作为公允价值计量的金额。 (二)新会计准则中引入公允价值计量的意义 1、引入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在过去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好不完善的时候,感觉不出运用历史成本计量的缺陷,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很多新兴产业不断地出现,在仅仅利用历史成本进行计量是不合理的,特别是对于当前金融行业,大量的金融衍生产品产生,例如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以及具有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特征的工具等。由于这些金融衍生产品没有历史成本,如果按照旧的会计制度则不能很好的计量,为此必须引进公允价值计量的方式。 2、引入公允价值计量的属性有利于与国际接轨。当前,在国际会计准则中规定,为了提高会计人员提供信息的相关性,对于能够可靠的公允价值的资产,需要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与此同时,大多数的西方发达国家普遍运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随着经济全球化以及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国在会计核算方面需要与国际接轨,以利于我国的企业大胆的走出去,实现中国自己的世界性品牌,意义重大。 3、引入公允价值计量也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需要。这地方的信息质量主要是指提高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公允价值使得资产的价值的计量都采用相同的标准,着眼于现在和将来,相对于传统的计量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应用指南2019版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应用指南2019版 2020年4月 目录 一、总体要求① (2) 二、关于债务重组的定义和方式 (3) (一)债务重组的定义 (3) (二)债务重组的方式 (5) 三、关于适用范围 (7) 四、关于债权和债务的终止确认 (9) (一)以资产清偿债务或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9) (二)修改其他条款 (10) (三)组合方式 (10) 五、关于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11) (一)以资产清偿债务或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11) (二)修改其他条款 (13) (三)组合方式 (14) 六、关于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15) (一)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 (15) (二)债务人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16) (三)修改其他条款 (16) (四)组合方式 (17) 七、相关示例 (17) 八、关于债务重组的相关披露 (27) 九、关于新旧准则的衔接规定 (28) 附录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修订说明 (28) 一、本准则的修订背景 (28) 二、本准则的修订过程 (30) 三、关于本准则的主要变化 (31) 四、关于本准则的适用范围 (32) 五、关于债务重组的定义 (32) 六、关于债权人受让资产的初始计量 (33) 七、关于债务重组相关损益 (33) 八、关于多项资产清偿债务的处置损益 (34) 1/ 34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应用指南2019版 一、总体要求① ①本应用指南适用于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企业,其他企业参照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以下简称本准则)规范了债务重组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本准则明确了债务重组的定义,债务重组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法院裁定,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债务重组涉及的债权和债务是指《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债务重组方式主要包括采用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债务人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修改其他条款方式,以及上述一种以上方式的组合。 本准则规定,债务重组采用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或者采用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且导致债权人将债权转为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的,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非金融资产应当以成本计量。债务重组采用债务人以多项资产清偿债务或者组合方式的,债权人应当首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确认和计量受让的金融资产和重组债权,然后按照受让各项非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比例,对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扣除受让金融资产和重组债权确认金额后的净额进行分配,并以此为基础分别确定各项资 2/ 34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提高企业财务报表质量和会计信息透明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我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我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同时废止。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财政部 2014年3月13日 附件: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计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时,投资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有关规定进行判断。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其子公司。投资方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的投资性主体且子公司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情况除外。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应当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其联营企业。 在确定被投资单位是否为合营企业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有关规定进行判断。 第三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论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运用

论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运用 财政部2006年相继颁布了新企业会计准则和应用指南,其中公允价值的运用可谓是最为引人注目的方面。论述了公允价值运用的现实意义,并简单阐述了公允价值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中的运用情况。 标签:会计准则;公允价值;意义;运用 早在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就正式发布了39项企业会计准则,其中,公允价值的运用是一大亮点.新会计准则中又涉及到了运用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相关信息。新准则中”公允价值”概念的引入给我国会计实务处理带来新思想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问题。 1 公允价值在我国新会计准则中运用的价值 1.1 反映财务状况,保证资金稳定 公允价值在新会计准则中的意义还包括能较准确地披露企业获得的现金流量。现金状况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最直接的途径,公允价值能够更确切地反映企业的经营能力、偿债能力及所承担的财务风险。例如:按公允价值计量得出的信息能为企业管理人员、债权人及投资者的经营决策提供更有力的支持。可见,推行公允价值计量不仅符合会计法的规定,而且对保证企业财务状况的稳健性和可比性也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1.2 保全实物资本,确保企业运行 新会计准中公允价值的运用,合理地保证了计量属性对维护企业的实物资的重要意义。所谓实物资本是指企业生产经营能力所能获取的资金或展现这些能力所需要的资源。众所周知,企业的生产过程是先耗费资源,进行再生产又必须购回资源。简单地说就是企业生产、再生产、扩大再生产的一个循环过程。企业在耗費生产能力的过程中,必须要考虑成本计量问题。例如:在物价上涨的经济环境中,购回原来相应规模的生产能力则会耗费巨大的物力,严重的甚至会导致企业的生产萎缩。可是如果企业采用公允价值来计量,一律按现行市价或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计量,即使是在物价上涨的环境下也可购回原来相应规模的生产能力。由此可以看出,企业的实物资本会通过公允价值得以维护,企业的生产将在公允价值的维护下得以正常进行。 1.3 提高会计的核算能力 会计配比原则的含义一方面是指某一时段的收入必须与成本、费用相对应;另一方面则要求进行配比的收入与成本费用之间应具有经济内容和性质上的必然因果关系。简单地说,就是不同收入的取得是因为发生了与之相适应的不同成本和费用,而不同成本和费用的发生是为了获得不同的收入。目前,收入和成本、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解读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解读 第一节固定资产的确认 一、固定资产的定义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从固定资产的定义看,固定资产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第一,固定资产是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 企业持有固定资产的目的是为了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这意味着,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工具或手段,而不是直接用于出售的产品。 【提示】 “出租”的固定资产:指用以出租的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不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后者属于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属于固定资产。 第二,固定资产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通常情况下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指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如自用房屋建筑物的使用寿命或使用年限。某些机器设备或运输设备等固定资产,其使用寿命往往以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来表示。 第三,固定资产为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具有实物特征,这一特征将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区别开来。有些无形资产可能同时符合固定资产的其他特征,如无形资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而持有,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但是,由于其没有实物形态,所以不属于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提示】 对于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该各组成部分实际上是以独立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因此,企业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例如,飞机的引擎,如果其与飞机机身具有不同的使用寿命,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则企业应当将其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第二节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的成本,是指企业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这些支出包括直接发生的价款、运杂费、包装费和安装成本等,也包括间接发生的,如应承担的借款利息资本化部分、外币借款折算差额以及应分摊的其他间接费用。 对于特殊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确定其初始入账成本时还应考虑弃置费用。 一、外购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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