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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纳税实务习题

企业所得税纳税实务习题
企业所得税纳税实务习题

企业所得税纳税实务习题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收入不是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的有()。

A 转让财产收入

B.财政拨款收入

C.提供劳务收入

D.接受捐赠收入

2.根据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以下对于所得来源确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B.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

地确定

C.提供劳务所得,按照所得支付地确定

D.转让不动产,按照转让不动产的企业或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特殊收入的确认说法不正确的是()。

A.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B.企业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持续时间超过12

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C.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

确认收入的实现

D.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成本确

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企业发生的费用一律不得重复扣除

B.企业的不征税收入产生的费用可以按一般的费用进行扣除

C.企业发生的工资都可以在税前扣除

D.企业依照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可以扣除

5.某居民企业2008年度产品销售收入4800万元,销售成本3600万元,材料销售收入400 万元,分回的投资收益761 万元(被投资方税率为15%),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15 万元,该企业2008年度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用为()万元。

A.26

B.9

C.15

D.18

6.某居民企业2008年度取得营业收入总额3000 万元,发生营业成本1800万元、财务费用150万元、管理费用400 万元、销售费用300 万元、营业税20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4 万元、教育费附加6 万元,“营业外支出”账户中列支对子公司的赞助支出7 万元、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灾区捐赠25 万元,预缴所得税20 万元已计到所得税费用里,该企业在计算2008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准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的金额是()

万元。

A.22.8

B.25.8

C.11.76

D.18.76

7.温州市某企业2008年度境内生产经营亏损10万元,2009 年主营业务收入980 万,主营业务成本680万元,转让专利技术

取得收入500 万元,成本248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50 万元,从境内居民企业分回投资收益50 万元;国库券转让收益25 万元;境外投资企业亏损40 万元。该企业2009 年应纳所得税额为()万元。

A.65

B.61.55

C.60

D.66.25

8.某工业企业2008 年销售收入情况如下: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的收入2000 万元,开具普通发票的金额1404 万元,国庆节发放自产产品给员工作为节日礼物,账面价值为50 万元,企业同期不含税销售价格为80 万元,企业发生管理费用11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20 万元),发生的销售费用600 万元(其中:广告费300万元、业务宣传费160 万元,广告性赞助50万元,非广告性赞助5 万元),发生的财务费用200 万元,准予在企

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期间费用为()。

A.850 万元

B.879 万元

C.844 万元

D.902 万元

9.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对长期待摊费用的税务处理不正确的是()。

A.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增加固定资产价值,计提折旧

B.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有关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可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规定的期间平均摊销

C.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

摊销

D.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固定资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10.某境内饮食服务公司2008年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200 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该企业在韩国设有甲、乙两个分支机构(我国与韩国已经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甲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 万元,甲分支机构适用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乙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80 万元,乙分支机构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两分支机构分别在韩国缴纳了7.50万元和20 万元的企业所得税。该服务公司在我国汇总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

A.48.5

B.50

C.55

D.82.5

11.企业的下列所得,不符合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条件的是()。

A.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B.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C.企业内部自建自用的基础设施项目

D.外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提供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12.某外商投资企业自行申报以60 万元从境外甲公司(关联企业)购入一批产品,又将这批产品以50 万元转售给乙公司(非关联企业)。假定该公司的销售毛利率为20%,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按再销售价格法计算,此次销售业务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A.0元

B.12500 元

C.15000 元

D.25000 元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企业中符合《企业所得税法》所称居民企业的有()。

A .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

纳税实务练习题答案-修订版

《纳税实务》习题参考答案 第二章增值税 一、选择题1. A 2.C 3.D 4.B 5.D 6.D 7.C 8.C 9.C 10.B 二、业务模拟题 (一) 1.采购时: 借:原材料7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190000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8190000 2.借:原材料186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400 贷:银行存款20000 3.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936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8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60000 4.借:固定资产35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3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200000 贷:库存商品200000 5.借:库存商品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0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117000 6.借:营业外支出117000 贷:库存商品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 当期销项税额=1360000+51000+17000=1428000元 当期进项税额=1190000+1400+17000=1208400元 当期应纳税额=142=219600元 月末结转: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2196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219600 (二)1.该企业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应合并征收增值税 (1)若其属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销项税额=80000/(1+17%)*17%=11623.93 元(2)若其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80000/(1+3%)*3%=2330.10 元 2.该计算机服务公司应属于增值税纳税人,对外开具专用发票,应是一般纳税人。(1)各项收入未分别核算,应一并计算缴纳增值税: 【800000+100000/(1+17%)+50000/(1+17%)】*17%=157794.87 元 (2)若该企业分别核算各项收入,应分别计算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 销售计算机应交纳增值税:800000*17%=136000 元 技术服务应按5%缴纳营业税:100000*5%=5000 元 计算机维修应缴纳增值税:50000/(1+17%)*17%=7264.96 元

关于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说明

关于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说明 关于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说明 证明 达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我公司原职工xxxx20xx 年9 月份主动辞职,我公司从20xx 年9 月份起就没有发给xxxx 工资属实;但是公司在电子网上申报个人所得税时由于工作疏忽忘记删掉工资金额,误造成xxxx 在我公司有收入应缴所得税的错误信息,因此望达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依照实属情况进行处理。 特此证明! 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年月日 MV — 篇二 一、缴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二、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当月个人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国务院规定的免税项目(养老、失业、医疗、住房公积金、保留津贴116 元)-2000 (国家规定的免征个税收入扣除标准)]* 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 其中:应纳税所得额即指:个人当月全部工资、奖金等薪金总收入。

免税项目即指:“三险一金”和工改保留津贴、独子保健费; 国家免征个税收入扣除标准:在扣除“三险一金”后,免征个税收入2000 元; 适用税率:如下表 三、缴纳方式:单位作为扣缴义务人全额代扣代缴; 四、缴纳时间:当月税额,次月10 日前扣缴入库。 五、年终奖计税方式:以年终奖发放总额除以12,确定对应税率,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发放总额*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此计算方式一年只能使用一次) 六、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在年度终了 3 个月内向单位所在地税务机关自行申报。 七、法律责任:不缴、少缴,处应缴税款50%以上 5 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负刑事责任。 八、计算举例: 1、张三当月工资2000 元,奖金1500 元,个人“三费一金”扣 除500元,独子保健费 2.50 元, 保留津贴116元,其应纳税款为:应纳税所得额=2000+1500-116-2.50-500-2000=881.50 (税率10%)张三应纳税额=881.50X 10%-25=63.15(元) 2、李四当月工资2300 元,奖金4000 元,个人“三费一金”扣 除800 元,保留津贴116 元,其应纳税款为: 应纳税所得额=2300+4000-116-800-2000=3384 (税率15%)李 四应纳税额=338% 15%-125=382.60(元)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实务操作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实务操作 2015年会计继续教育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实务(一)

境外职务:填写纳税人在境外任职受雇单位担任的职务。 支付地:填写纳税人取得的所得的支付地,在“境内支付”、“境外支付”和“境、内外同时支付”三种类型中选择一种填写。 境外支付地国别(地区):如果纳税人取得的所得支付地为国外的,填写境外支付地的国别或地区名称。 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 税款所属期:2015年1月1日至 2015年1月31日 扣缴义务人名称:北京*****公司 扣缴义务人所属行业:□一般行业□特定行业月份申报 扣缴义务人编码:□□□□□□□□□□□□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扣缴义务人办理全员全额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包括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但低于减除费用、不需扣缴税款情形的申报); 以及特定行业职工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月份申报。 申报期限 扣缴义务人应于次月十五日内将所扣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本表。 扣缴义务人不能按规定期限报送本表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办理延期申报。 1. 税款所属期:为税款所属期月份第一日至最后一日。 2. 扣缴义务人名称:填写实际支付个人所得的单位(个人)的法定名称全称或姓名。 3. 扣缴义务人编码:填写办理税务登记或扣缴登记时,由主管税务机关所确定的扣缴义务人税务编码。 4. 扣缴义务人所属行业:扣缴义务人按以下两种情形在对应框内打“√”。 (1)一般行业:是指除《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特定行业以外的其他所有行业; (2)特定行业:指符合《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行业。

个人所得税形考

江苏开放大学 形成性考核作业学号 姓名 课程代码110108 课程名称纳税实务评阅教师 第四次任务 共四次任务

江苏开放大学 任务内容: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 1.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 货营运取得的收入,按()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A.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B.工资、薪金所得 C.劳务报酬所得D.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2.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应税项目缴 纳个人所得税。 A.工资、薪金所得B.劳务报酬所得C.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D.偶然所得 3.个人因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照()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A.工资、薪金所得B.劳务报酬所得 C.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D.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4.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的非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 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应根据所发 生费用的全额作为营销人员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A.工资、薪金所得B.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C.劳务报酬所得D.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5.任职、受雇于报纸、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纸、杂志上 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按()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A.工资、薪金所得B.稿酬所得C.劳务报酬所得D.偶然所得 6.下列关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相关规定,说法不正确的是()。 A.个人从银行及其他储蓄机构开设的用于支付电话、水、电、煤气等有关费用属于储蓄 存款利息所得性质,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B.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也要 征收个人所得税 C.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企业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分配而获得的股息、红利,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D.个人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自2003年9月1日起孳生的利息,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自2008年10月9日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利息视同储 蓄存款利息,暂免个人所得税) 7.对于个人的财产转让所得,在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不允许从收入中扣除的财产原值 及合理费用的是()。 A.有价证券的原值 B.建筑物的建造费用及相关费用 C.机器设备购进价格及运输费 D.转让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价外收入 8.下列关于企业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 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投资者家庭或企业其他人员,且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 还借款的具体征税办法说法不正确的是()。 A.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为企业对 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B.对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

纳税实务期末含答案

2014下期纳税实务期末考试试卷(共120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税收征管法》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A)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A.税务登记证件 B.发票领购簿 C.营业执照 D.财务专用章 2.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C)日内,向原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A.7日 B.10日 C.15日 D.30日 3.按《税法》规定,应征收增值税的是(C) A.邮政部门的报刊发行费 B.银行经营融资租赁业务收取的租赁费 C.生产企业销售货物时收取的优质服务费 D.招待所预订火车票的手续费 4.下列各项中,既是增值税法定税率,又是增值税进项税扣除率的是(C) A.7% B.10% C.13% D.17% 5.经过2006年的消费税制改革,消费税的税目现有(C) A.9个 B.11个 C.14个 D.20个 6.某卷烟厂将一批特制的烟丝作为福利分发给本厂职工,已知该批烟丝的生产成本为10000元,其应纳消费税为(C) A.4200 B.3000 C.4500 D.4285 7.以下项目中,目前使用5%税率征收营业税的有(D) A.网吧 B.图书资料借阅 C.水路运输 D.交通部门有偿转让高速公路收费权 8.我国关税由(B)征收。 A.税务机关 B.海关 C.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D.人民政府 9.下列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项目有(B)。 A.托儿补助费 B.劳动分红 C.投资分红 D.独生子女补贴 10.对于劳务报酬所得,若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其收入“次”数的确定方法是(B) A.以取得收入时为一次 B.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C.以一个季度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D.以事项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新2019)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扣缴义务人名称: 扣缴义务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填表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预扣预缴申报;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以及向纳税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二、报送期限 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税款的次月15日内,将已扣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本表。 三、本表各栏填写 (一)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填写扣缴义务人预扣、代扣税款当月的第1日至最后1日。如:2019年3月20日发放工资时代扣的税款,税款所属期填写“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2.扣缴义务人名称:填写扣缴义务人的法定名称全称。 3.扣缴义务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表内各栏 1.第2列“姓名”:填写纳税人姓名。

2.第3列“身份证件类型”:填写纳税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名称。中国公民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填写居民身份证;没有居民身份证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或者护照等。 3.第4列“身份证件号码”:填写纳税人有效身份证件上载明的证件号码。 4.第5列“纳税人识别号”: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上载明的“公民身份号码”;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5.第6列“是否为非居民个人”:纳税人为居民个人的填“否”。为非居民个人的,根据合同、任职期限、预期工作时间等不同情况,填写“是,且不超过90天”或者“是,且超过90天不超过183天”。不填默认为“否”。 其中,纳税人为非居民个人的,填写“是,且不超过90天”的,当年在境内实际居住超过90天的次月15日内,填写“是,且超过90天不超过183天”。 6.第7列“所得项目”:填写纳税人取得的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的应税所得项目名称。同一纳税人取得多项或者多次所得的,应分行填写。 7.第8~21列“本月(次)情况”:填写扣缴义务人当月(次)支付给纳税人的所得,以及按规定各所得项目当月(次)可扣除的减除费用、专项扣除、其他扣除等。其中,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按照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该任职受雇单位截至当月可享受的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扣除总额,填写至“累计情况”中第25~29列相应栏,本月情况中则无须填写。 (1)“收入额计算”:包含“收入”“费用”“免税收入”。收入额=第8列-第9列-第10列。 ①①第8列“收入”:填写当月(次)扣缴义务人支付给纳税人所得的总额。 ②第9列“费用”: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填写,取得其他各项所得时无须填写本列。居民个人取得上述所得,每次收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

A06612《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

四、表单说明 1.本表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设置。 2.本表适用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办理信息备案或变更备案时使用。 基础项目: 1.总分机构类型:分为总机构、分支机构、总机构项目部、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 2.分支机构层级:分支机构适用,分为2级、2级(有下级)、3级及3级以下、3级及3级以下(有下级)。选择有下级的需维护上级机构和下级分支机构,选择2级、3级及3级以下则只需维护上级机构。 3.跨地区转移类型:分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跨地市”、“跨县区”、“跨地市(比例预缴)”、“跨县区(比例预缴)”、“非跨地区税收转移”。 4.汇缴企业类型:分为“按应纳税额比例”、“按税率比例”、“按应税收入比例”三种。 5.分支机构是否继续分配:分为“是”、“否”。 6.不同税率地区标识:分为“是”、“否”。 7.就地缴纳标识:分为“是”、“否”。 8.月(季)度就地预缴比例、年度就地预缴比例:在0—100%之间。 9.参与年度汇算清缴标识:分为“是”、“否”。 特殊规则: 1.总分机构类型为“总机构”,且跨地区转移类型选择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跨地市”、“跨县区”、“跨地市(比例预缴)”、“跨县区(比例预缴)”的,不同税率地区标识、总机构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科目、总机构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级次、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月(季)度预缴预算科目、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月(季)度预缴预算级次、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科目、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级次、有效期起则需选择录入,有效期止为非必录,其他项目不可以录入。 2.总分机构类型为“总机构”,且跨地区转移类型选择为“非跨地区税收转移”的,汇缴企业类型、月(季)度就地预缴比例、年度就地预缴比例、有效期起则需选择录入,有效期止为非必录,其他项目不可以录入。 3.总分机构类型为分支机构,且跨地区转移类型选择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跨地市”、“跨县区”的,分支机构层级、不同税率地区标识、就地缴纳标识、分支机构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科目、分支机构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级次、有效期起则需选择录入;“分支机构是否继续分配”在分支机构层级为“2级(有下级)”、“3级及3级以下(有下级)”时则需选择录入,否则为“否”;“不就地缴纳原因”在“就地缴纳标识”为“否”时则必须录入,否则不可录入;其他项目不可录入。

网上个人所得税申报操作详细说明

网上个人所得税申报操作说明 根据我局逐步推广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的思路,网上申报增设“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明细申报”指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将每个人的各项收入情况明细提交并由税务系统自动计算应纳税额、汇总进行纳税申报。 采用明细申报方式申报个人所得税的扣缴单位,只要有支付收入信息(即使收入额没有达到个人所得税征税标准的)均应进行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被认定采用“采用全员全额明细申报方式”的,则网站上提供“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方式。如果纳税人有特殊需要进行汇总申报的,应向管理员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一定期间给予开通汇总申报功能。 适用明细申报的应税项目包括:1、由单位代扣代缴的工资薪金所得;2、由非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股息利息红利所得;3、由单位代扣代缴的劳务报酬所得; 4、由单位代扣代缴的除私房出租以外其它财产租赁所得; 5、由单位代扣代缴的除私房转让以外的其它财产转让所得; 6、由单位代扣代缴的稿酬所得;由单位代扣代缴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律师事务所及其它查账征收的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承包承租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所得。 适用汇总申报的应税项目为:1、由单位代扣代缴的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2、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股息红利所得。 根据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的管理模式,纳税人申报个人明细收入,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填报:(1)该个人在该单位的人员名单里;(2)该个人的各项登记信息即个人基本信息和单位支付信息均已完成登记。 ★登录网上办税服务中心 ★一般明细申报 ★批量明细申报 ★汇总申报

★明细申报情况查询 ★申报数据查询和数据删除 ★其他说明 一、纳税人登陆地税网站,点击“网上办税服务中心”进入办税服务中心页面。 二、录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上办税服务中心”。

非常实用的几个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实务技巧

非常实用的几个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实务技巧 1.个人取得生活补助,公司是否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问:我们公司每年都会对特殊困难员工(人数为总人员数的2%)进行补助,一般金额1000-3000元左右,在职工福利费科目列支,对于个人取得的生活补助,公司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四)款的规定,职工取得的福利费是免个人所得税的。这个福利费免个税是要符合一定条件的,即要符合《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说的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对生活补助的解释:上述所称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依据上述规定,贵公司对特殊困难员工的生活补助费,可以在职工福利费科目列支,无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分配股利如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问:有两家公司,其中一家是员工集资出资设立的,现在要把这个员工持股的企业转让给我公司,那么员工把股权转让给我公司,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我们想让这个企业先分

配再转让,先把分配的股利计入”应付股利”,那么是在分配时代扣代缴个税,还是在支付时? 答:分配股利如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判定观点不同,是”权责发生制”还是”收付实现制”,如果按”权责发生制”,那么应付未付的股息、红利应判定为有所得,就应在作出分配个人名下的会计处理时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如果按”收付实现制”,那么,应付未付的股息不能判定为”有所得”,自然就不发生代扣代缴义务。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和第七条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其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等个人所得应交纳个人所得税。关于这部分所得的扣缴义务,第八条规定: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对扣缴义务如何履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明确,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税法规定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这条规定中所说的支付,其表现形式可以为现金支付、汇拨支付、转账支付或者以有价证券、实物以及其他形式支付。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在向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股东分配股息、红利时,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但是,在有些情况下,股息分配不会那么顺畅。比如,虽然股东大会已经作出了分配股息、红利的决定,但因公司资金紧张,暂时无力支付;另一种情况是,虽然有支付能力,但为了避免支付股息、红利所要代扣的巨额个人所得税,故意拖延不支付。从权责发生制的角度来说,公司应支付的股息、红利已经成为一种负债,股东已经有了所有权,因此,即使暂时没有实际支付,也应全额计算并扣缴相应的个人所得税。另一个理由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7]656号,以下简称国税函[1997]656号)明确规定:扣缴义务人将属于纳税义务人应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收入,通过扣缴义务人的往来会计科目分配到个人名下,收入所有人有权随时提取。在这

个人所得税纳税实务习题答案

个人所得税纳税实务习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 A 2. D 3. B 4. B 5. A 6. C 7. C 8. D 9. C10. D11. B12. B13. B 二、多项选择题 1. ABCD 2. CD 3. BCD 4. ACD 5. ABC 6. ABC 7. ABCD 8. AD 9. ABC10. AC 11. ACD12. CD13. ABC14. ABCD15. ABD 三、计算题 1. (1)工资、薪金应纳税额 =[(12000-1600)×20%-375]×2+[(12000-2000)×20%-375]×8 +[(12000+5000-2000)×20%-375]+ [(12000-2000+60000)×35%-6375]=3410+13000+2625+18125=37160(元) (2)特许权使用费应纳税额=18000 ×(1-20%)×20%-1800=1080(元) (3)劳务费收入应纳税额=30000×(1—20%)×30%-2000=5200(元) (4)个人转让境内上市公司的股票,免征个人所得税,因此股票转让收益应纳税额=0(元)(5)朱某实际应纳税额=37160+1080+5200=43440(元)。 2.(1)B独资企业能够扣除的工资=10×0.15×12=18(万元); (2)B独资企业能够扣除的广告费=200*15%=3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35万元,则税前可以扣除的广告费用为30万元; (3)B独资企业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可以全额扣除; (4)B独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10+35-30+3+0.3×12=1.6(万元) (5)张某应纳税额=1.6×20%-0.125=0.195(万元)。 四、综合题 1. (1)稿酬纳税应由出版社扣缴税款: 50000×(1-20%)×20%×(1-30%)=5600(元) (2)小说版权即著作权,著作权费属于特许权使用费,应由影视公司扣缴税款: 10000×(1-20%)×20%=1600(元) (3)3月发票中奖,单张超过800元的,依法缴纳个税 1100×20%=220(元) (4)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5)6月境外讲座应在我国纳税,可抵免限额以内的境外已纳税款: 2000×7.5×(1-20%)×20%=2400(元)

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A类及填表说明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及 填报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 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年度汇算清缴申报适用本表。 二、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间”:为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所属期月(季)度最后一日。 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月(季)度的最后一日。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记载的纳税人全称。 三、各列次的填报 1.第一部分,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税款的纳税人,填报第2行至第17行。 其中:第2行至第17行的“本期金额”列,填报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数据;第2行至第17行的“累计金额”列,填报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额。 2.第二部分,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计算预缴税款的纳税人,填报第19行至第24行。 其中:第19行至第24行的“本期金额”列,填报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数据;第19行至第24行的“累计金额”列,填报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额。 3.第三部分,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6行。 其中:“本期金额”列,填报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数额;“累计金额”列,填报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

个人所得税纳税实务与处理

2013年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个人所得税纳税实务与会计处理》考试 注意:本次考试总分100 分,共25 道题,通过分数线为60 分。 (考试限时:150 分钟),考试剩余时间:2:26:22 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0小题,每小题4分,共4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1.2010年3月,某单位增效减员与在单位工作了10年的张三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10万元,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20000元 ,则张三该项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是( d )。 A.345 B.275 C.150 D.370 A B C D 2.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应按规定扣缴该职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个人所得税时,借记(a)账户。 A.“应付职工薪酬” B.“库存现金” C.“银行存款” D.“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A B C D 3.陈某在参加商场的有奖销售过程中,中奖所得共计价值20000元。陈某领奖时告知商场,从中奖收入中拿出4000元通过教育部门向某 希望小学捐赠。请按照规定计算商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陈某实际可得中奖金额(d )元。 A.12768元 B.12756元 C. 21712元 D. 12800元 A B C D 4.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不适用附加减除费用的是(c)。 A.在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外方雇员 B.应聘在我国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 C.在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的中方雇员 D.华侨和港、澳、台同胞 A B C D 5.中国公民王某5月赴国外进行技术交流期间,在甲国演讲取得收入折合人民币12 000元,在乙国取得专利转让收入折合人民币60 a 000元,分别按照收入来源国的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折合人民币1 800元和12 000元。则王某5月从国外取得收入应在国内补缴的

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 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是指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其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按税法规定进行调整。包括对收入确定的原则以及具体金额的调整、各项成本费用扣除范围和标准的调整。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的意义 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有利于实现财务会计制度与税法的适当分离,规范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

(三)《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表》(附表一)的格式 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表 申报所属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金额单位:元

(四)《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表》的填报范围 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含实行定额(定率)征收方式的纳税人以及实行分摊比例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按照税法规定按期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进行申报纳税时,均应首先填报本表。 (五)《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表》具体项目的填写 第1行纳税调整增加额:按本表计算所得填写:超过规定标准项目+不允许扣除项目+应税收益项目。即1行=2+16+27行。 第2行超过规定标准项目:是指超过税法规定标准扣除的各种成本、费用和损失而应予以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包括税法中单独作出明确规定的扣除标准,也包括税法虽未单独明确规定扣除标准,但与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标准兼容的部分。为本表计算所得,即:2行=3+4+…+15行。 第3行工资支出:是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超过允许扣除标准的工资支出。工资支出包括企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职工的基本工资、浮动工资、各类补贴、津贴、奖金等。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按照计税工资扣除”,其具体标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明确,从2000年1月1日起北京市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为月人均扣除最高限额 960元,年人均 11520元。计税工资包括企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职工的基本工资、浮动工资、各类补贴、津贴、奖金、加班费等。②工效挂钩效益工资:指企业当年经过劳动部门、财政部门或税务部门批准的提取数列支后,由税务部门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按工资清算政策允许扣除的工资总额和新增效益工资。③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同级财政、人事部门规定的工资总额。④经批准从事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业的纳税人向雇员支付的工资薪金支出额;高新技术企业在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实际发放的工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据实扣除。 第4行职工福利费:填写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标准(计税工资总额的14%)不得税前扣除的部分。 第5行职工教育经费:填写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标准(计税工资总额的1.5%)不得税前扣除的部分。 第6行工会经费: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的经费,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凡不能出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的,其提取的职工工会经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第7行利息支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包括保险公司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

【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工作报告】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

【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工作报告】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 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工作情况总结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6〕15号)、《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地税函〔2016〕816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我市高度重视,工作积极主动、抓早抓紧,在制定个人所得税全年工作计划基础上认真开展各项工作。截止10月15日,我市企事业单位税务登记户数为41185户,至9月底存在有效个人所得税税种认定户数为37129户,有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的户数为36496户,本年有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记录户数为35889户,我市明细申报覆盖面为96.38%,明细申报率为99.5%,圆满完成省局考核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制定计划,统筹安排,层层布置落实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是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基础,是做好年所得税12万元上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和个人所得税风险管理工作前提条件。我局高度重视,及早制定工作计划,抓早抓紧,协调信息、纳服等部门,及时开展政策宣传、纳税辅导、非正常户清理认定及“金三”系统的认定清理工作,将任务指标细化至各基层分局,明确责任,指标到人,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 (一)明确明细申报工作考核指标,规范系统操作在开展2015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同时,我市在以往年度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三步骤有效有质提高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率: 1、杜绝企事业单位在“通用申报”模块申报个人所得税我局在《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工作方案》(汕地税政便函{2016}060)及工作邮件中多次明确禁止企事业单位在“通用模块”申报个人所得税,并且每月通过“金三”系统进行数据排查,规范我市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系统操作。经排查,除“个人所得税-企事业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建筑行业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带征个人所得税0.4%”和“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建筑业带征个人所得税0.4%”外,尚未发生企事业单位在“通用模块”申报个人所得税。 2、严格把控个人所得税汇总申报六月我局通过“金三”系统对全市企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汇总申报设置进行排查,发现存在27户企事业单位设置了个人所得税汇总申报。通过系统拉取详细名单,要求基层分局逐户进行汇总设置说明原因。经排查,26户企事业单位由于税收管理员系统操作错误进行汇总申报设置,在6月30日前取消了汇总申报设置。目前我市存在1户企事业单位由于保密需要,准许个人所得税汇总申报并办理了无法进行明细申报的认定。 3、层层布置,责任到人,跟踪落实“应申报未申报”名单2015年度我市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率仅为75%,距离总局、省局提出的要求仍存在不小的差距,通过分析排查,主要原因是存在大量的“应申报未申报”户数。由于企业办理税务登记时进行了个人所得税税种核定,但员工工资水平在规定扣除额范围内,所以错误理解政策未有进行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因此,市局针对该部分“应申报未申报”情况,召开了全市税政工作会议,要求基层征管单位政策宣传到户,“应申报未申报”名单落实到人,专人专户负责督促申报。自六月至九月,市局通过定期系统排查、下发名单的措施跟踪落实,督促了4906户企事业单位进行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覆盖率提高13.21%、明细申报率提高13.44%。

企业所得税汇总缴纳

企业所得税的汇总缴纳 一、汇总纳税的概念 汇总(或合并)纳税,是一个企业总机构(或集团母子公司,简称汇缴企业)和其分支机构(或集团子公司,简称成员企业)的经营所得,通过汇总(或合并)纳税申报表,由汇缴企业统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汇缴企业,是指实行汇总(或合并)纳税的总机构(或企业集团);成员企业,是指参与汇总(或合并)纳税的总机构及其分机构(或集团母公司本部及其子公司)。 汇总纳税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全额汇总缴纳;另外一种是“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集中清算”。 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集中清算”管理办法 (一)统一计算。统一计算,是指汇缴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条例》及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在汇总成员企业的年度所得税申报表的基础上,统一计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 (二)分级管理。分级管理,是指汇缴企业及成员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由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分别进行属地监督和管理。 (三)就地预缴。就地预缴,是指成员企业根据《条例》及实施细则和有关政策规定,计算本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并按照规定比例就地预缴部分税款,年终办理年度清算。 母子公司体制的企业集团和总机构,以母公司本部和各级子公司为就地预缴所得税的成员企业;总分公司体制的企业,以总公司和符合独立核算条件的各级分公司为就地预缴所得税的成员企业;汇总纳税的银行保险企业,以分行(分公司)、支行及相当于支行一级的办事处(分理处)为就地预缴所得税的成员企业;其它经国家税务总局审核批准实行汇总纳税的企业,以审核确定的成员企业,就地预缴所得税。 成员企业就地预缴所得税的比例,除另有规定者外,一般为年度应纳税所得税额的60%。在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以及西部地区,属于国家鼓励的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可按年度纳税所得额的15% 就地预缴。总机构各成员企业盈亏相差悬殊,就地预缴税款与集中清算结果差额较大的,可由总机构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对个别影响较大的成员企业就地预缴的比例予以适当调整。 汇缴企业所属成员企业为多层次,即有二级、三级或四级成员企业,并且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区域内的,以上成员企业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比例,是指二级成员企业将所属成员企业就地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合并之后应达到的比例。如果二级成员企业的所属

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实务

个人所得税 一、个人所得税概述,所得税和流转税不一样,其讲究的是公平而不是效率,但反观中国个人所得税实施现状,却让人有“劫贫济富”之感,工薪阶层成了个人所得税的主力军,而工薪阶层恰恰是一个社会稳定的棒棰型结构的中坚力量,中坚力量承受最重税负显然与构建和谐社会是背离的,个人所得税正欲解决贫富差距效率问题,综合所得税制是必然趋势,但个人综合收入又何从得来?没有一个健全的金融监控体系、官员财产申报体系、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法律透明机制……个人所得税欲解社会公平之目标谈何容易. 二、个税扣缴义务人的几处特殊规定,摘录如下: 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明文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同时此笔扣缴税款也向扣缴义务人居住地或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扣缴申报入库,

大致可以理解为“谁付钱,谁扣税,谁处纳”,从征税成本及征税效率来考量,无疑源泉扣缴是个相当科学的征税方式。 但某些特殊情况下,却对源泉扣缴予以了变通,以下介绍几种特殊的个人所得税扣缴方式。 1、军队个税扣缴方式,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干部工资薪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6】14 号) 规定:鉴于军队的特殊情况,其税款由部队按法规向个人扣收,尔后逐级上交总后勤部,并于1 月7 日和7 月7 日之前,每年两次统一向国 家税务总局直属征收局缴纳,同时提供各省(含计划单列市和4 个省会城市)的纳税人数和税额,由国家税务总局每年一次返回各地。也就是说军队的个税征收采取了“谁付钱,谁扣税,”但却是汇总缴纳后再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方式转拨各地。 2、个人转让非上市股权,根据《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 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

企业所得税基础知识

企业所得税基础知识1.纳税义务人 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控制和管理的机构。 机构、场所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1)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 (2)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 (3)提供劳务的场所。 (4)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 (5)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 (6)营业代理人 2.征税对象

3.税率 4.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为原则权责发生制 计算公式一(直接法): 应纳税所得=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计算公式二(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5.收入总额的确认 (1)一般收入包括 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 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2)一般收入的确认时间

(3)特殊收入的确认时间 (4)不征税和免税收入

6.准予扣除项目 7.扣除项目的扣除标准 (1)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 第5页共5页 (2)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 收入的千分之五。

(3)广告费、业务宣传费 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 (4)公益性捐赠支出 不得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非公益捐赠不得扣除。8.不得扣除项目 (1)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2)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互相支付租金、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互相支付利 息,不得扣除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纳税实务复习大纲

《纳税实务》复习大纲 适用班级:2014会计 要求:根据教材各项目的知识目标及技能目标要求进行复习。 附:综合复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 关于税收法律关系的特点,下列表达正确的是( D )。 A.作为纳税主体的一方只能是征税机关 B.税收法律关系的成立、变更等以主体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为要件 C.权利义务关系具有对等性 D.具有财产所有权单向转移的性质 2. 某县政府2008年发文规定,凡是不种植果树的本县农民必须每年向政府缴纳土地管理费300元,不再征收该农民的其他税,这种做法违背了(A )。 A.税收法律主义 B.税收公平主义 C.实质课税原则 D.法律优位原则 3. 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最主要标志是(B )。 A.纳税义务人 B.课税对象 C.计税依据 D.税目 4. 下列关于累进税率的表述正确的是(B )。 A.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复杂,累进程度缓和,税收负担透明度高 B.全额累进税收负担不合理,特别是在各级征税对象数额的分界处负担相差悬殊 C.计税基数是绝对数时,超倍累进税率实际上是超率累进税率 D.计税基数是相对数时,超倍累进税率实际上是超额累进税率 5. 下列有关税法解释的表达中,正确的是( D )。 A.税法解释不具有针对性 B.税法解释不具有专属性 C.税法解释不可作为办案的依据 D.税法立法解释通常为事后解释 6. 国际税收中,彻底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办法是( A )。 A.免税法 B.税收饶让 C.直接抵免法 D.间接抵免法 7. 根据增值税现行政策,下列行为适用增值税“先征后退”优惠政策的是( D )。 A.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 B.外国政府无偿援助进口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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