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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演讲稿

司法为民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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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演讲稿

体会到,人民司法事业,是怎样的光荣,又担负着怎样的责任。今天的中国,正坚定的向法治迈进,社会转型阶段的利益重组过程中,是否有公正、高效的审判体系尤为重要!它关乎稳定大局,关乎民心向背,关乎法治事业的走向和进程。就象德沃金在其不朽名著《法律帝国》中的描述:“法律帝国的首都是法院,而法官们,则是帝国的王侯。”所以说,今天的法院,所面对的,是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是前所未有的时代挑战、前所未有的历史责任。今天的我们,工作在人民法院,是一种光荣,我们平凡的工作背后,是崇高的事业,神圣的使命。与光荣同在的,是责任!肖扬院长的论断振聋发聩:“人民群众是司法公正的最大受益者,人民群众也是司法不公的最大受害者。”我们是人民共和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建立法院,不是为了建一座宏伟壮观的“帝国之都”,人民赋予法官审判大权,也不是为了法官们的尊荣显贵。如果不能用手中的法槌敲出公平与正义的时代最强音,如果不能以信念之火的铸冶让法律在现实中熠熠生辉,法院与法官,就会在法治时代,失去存在的价值。面对肩负重大使命的光荣,面对实现公平、正义这一大得无法想象的责任,人民法院责无旁贷,人民法官义不容辞。

司法事业关系的,岂止是我们个人或者法院的荣辱?作为法律实现的最终环节,人民权利保护的最后屏障,法院生杀予夺大权之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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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当事人的身家性命,是公众的道德情感,是社会的是非标准。司法的后果往往连法官都会为之不安,英国大法官培根的比喻尽人皆知:一次不公的裁判的恶果超过十次犯罪,犯罪只是触犯法律,好比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却毁坏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的源头。在他眼中,失败的司法,竟然是比犯罪更大的邪恶!诚非虚言,中国古代的司法就不乏这样的例子,很多时候,“屈死不告状”竟然成了经验之谈,这经验背后,有多少惊心动魄而又无人本文来自文秘之音,海量精品免费文章请登陆 https://www.wendangku.net/doc/e517926015.html,查看问津的苦难?明朝成化年间的刑部尚书刘铁斋号称铁石心肠,但他在看到三法司门前以头抢地、辗转呼号的百姓时,也不禁为之动容,叹一声:“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司法公正所具有的巨大的社会价值,要求我们为之付出全部心血。而在现实中,尽管人民法院的公正高效有目共睹,公众高度评价,但并非尽善尽美。人民群众的期望与司法环境的滞后、司法体制本身的缺憾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特殊情况下,还会激发。前一时间发生的“宝马车撞人案”就是一个尖锐的例子,公众对司法公正的关注,超出了司法界的想象,汹涌民意,隐含着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更高要求。

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人民有要求,法院就必须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去回应。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就是我们义无反顾的选择和使命!于是,就有了司法为民的要求,从最高法院的提出,到省法院的落实,无不体现人民法院的人民意识;从人民群众的热切反应,到两会代表的高度评价,无不彰显人民司法的人民本质。

---------------------------------------------------------------范文最新推荐------------------------------------------------------ 目标确立后,行动就是关键。司法为民不是一个装点门面的宣传口号,公正与效率也决不是一张空头支票,它需要我们用热血和汗水去兑现。抓住机遇,直面挑战,是人民法院的时代责任!落实司法为民,捍卫司法公正,是人民法官的神圣使命!

落实司法为民,人民意识是行动指南。如果说司法为民是一首交响乐,那么,人民意识就是它的第一乐章。正如周溯院长所言:“裁判不公、效率不高,问题的思想根源就在于背弃了应有的政治立场。”我们的法院是人民法院,我们的法官是人民法官,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是我们的天职!惟其如此,才能沿着人民司法的方向高歌猛进。

落实司法为民,制度落实是核心。孟子曰:“徒善不足以为政。”邓小平同志也说过:“制度问题具有根本性。”对于系统而言,制度从内部决定其运行方式;对于个人而言,好的制度能够避免人性的弱点。法院作为一个庞大的系统,全局性的问题不能简单的归因于成员的个人品质或者是主观意识。法院在制度性的运行机制上确保公正与高效,人民的利益,自然就会得到实现,司法为民的落实,自然就会水到渠成。

落实司法为民,做好我们自己的本职工作是关键。崇高的事业,始于平凡的努力。我能够看到,我从前的偶像、现在的同行,在平凡岗位上非凡的奉献:广东的陈麟基法官,才38岁,就经受了生与死的严峻考验,病逝在工作岗位上,演绎了新时代的鞠躬尽瘁、死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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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四川的唐汉华法官,对当事人的不幸感同身受,以实现公平为己任,长期超负荷工作,英年早逝,留给家人的,是九万多元的债务;陕西的李增亮法官,不计名利,15年如一日奉献基层,以青春、热血成就“铁案本文来自文秘之音,海量精品免费文章请登陆 https://www.wendangku.net/doc/e517926015.html, 查看法官”风采;就在前几天,我们执行局两位可敬的女法官,接待上访时,整夜陪护照料一位瘫痪的女孩,拿自己的衣服给她御寒。什么是司法为民,这就是司法为民。司法为民,就是对日复一日平凡甚至琐碎的工作毫不懈怠;司法为民,就是在一个个案件中为点滴的公正奔波操劳。正是这平凡的努力,正是这点滴的公正,汇聚成新时期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壮丽进行曲。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这是一个波澜壮阔生机无限的时代,这是一项充满艰辛充满成就的事业。还有什么比经历和享受奋斗的过程更令人鼓舞?还有什么比见证并参与一个伟大的时代最伟大的事业更激动人心?实现公平与正义,人民法院任重道远;落实司法为民要求,人民法官当仁不让!一生仅此日,万里是行程。这一路上所有的平凡,所有的琐碎,所有的艰难与险阻,都是我们前进途中的风景。且让我们在时代的大潮中,乘风破浪,以行动证明我们无愧于神圣的审判事业!无愧于伟大的法治时代!!

竞聘为金龙山变电站站长。金龙山站是电业总公司所辖35kV枢纽变电站,担负着县城的工业生产、城镇居民生活用电。我深感站长肩上担子的沉重,安全是做好变电站一切工作的基础。一

---------------------------------------------------------------范文最新推荐------------------------------------------------------ 年来,我以安全生产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提高运行人员综合素质为前提,认真细致地抓好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通过全站职工的不懈努力,从设备管理到环境治理,从各项制度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到职工的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已经进入“安全、文明、科学、规范”的良性管理轨道。下面将我的工作从四个方面向各位领导、党员同志们汇报如下:

一、坚持“制度管人”的理念,拓展延伸规范化管理的内涵。

首先,我在200X年3月份,总结自己过去工作的经验,广泛听取职工同志们的意见,重新修改了变电站运行管理规程、制度17项。其中《现场运行规程》、《运行分析制度》、《运行操作全过程管理规定》、《岗位奖惩实施细则》、《“两措”实施计划》、等站内规程制度,走在了各兄弟站的前例。从而健全和完善好站内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使站内工作从“人管人”过渡到“制度管人”,从整体上提高员工素质。为了彻底改变传统的粗放管理模式,从根本上提高变电运行管理水平,我们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地对生产管理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全系统的优化,拓展延伸规范化管理的内涵,使现场作业控制体系不断完善,做到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监督的管理思想在变电运行管理工作中真正得到贯彻落实,走出了一条安全生产的规范管理之路。

我还结合本站具体实际制订了《35KV金龙山站工作管理制度》等规定,供全站职工学习和和遵照实施,同时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该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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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制,明确了各级人员应担负的责任。编制了有针对性的安全责任书,并分别由站长与班长、班长与班员签订,层层抓落实,一级对一级负责,用鲜活的事例引导职工树立“违章就是事故”和“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使职工的思想观念实现了从“要我安全”的观念改变为“我要安全”,在全站上下形成了“人人讲安全、人人懂安全、人人保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促进变电安全运行管理工作。

2004年安全月活动的主题是“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我在宣传贯彻“以人为本”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贯彻人本精神,我主要从安全抓起,做好日常安全基础性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员工生命健康安全,这就是很大的功绩。举个例子,我在金龙山变电站35千伏隔离开关闭锁装置上,利用废弃的纯净水空瓶,解决了该站户外隔离开关锁具生锈打不开的难题,从设备运行的角度既维护了设备,又起到了保护运行人员误操作和习惯性违章的发生,将工作危险减小到最低程度,让每个员工都能高高兴兴上班、安安全全下班。这样的“以人为本”,朴实无华,将人本精神潜移默化在工作生活中,渗透到了职工的日常操作中,从关心人、爱护人出发,使全站员工都能感受到人的尊严和价值。

在全国第三个安全月活动期间,我为了广泛深入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变电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弘扬企业安全文化,大力营造变电站的安全氛围。首先在金龙山站创办了总公司第一个变电安全专栏——《安全阁》,其内容有“电力安全知识”、“技术讲解”、“规程学

---------------------------------------------------------------范文最新推荐------------------------------------------------------ 习”、“格言警句”、“站内安全简报”等。让每个职工上班时走到这里都会看一看、瞧一瞧,它时刻警示职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守各项安全工作规程和制度规定,确保安全生产。

为了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我还特意在金龙山站为“安全月”活动书写了巨大的安全楹联。上联是“学规程守规程规程为安全指路”,下联是“讲安全保安全安全为生产护航”的安全对联。

进行了对运行人员安全规程、变电技能知识考试。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突出了以下特点,转变以往的考试办法,使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齐步走,把岗位培训和技术比武、技能鉴定结合起来,把培训内容与安全生产实际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提高了生产一线变电运行人员的基本素质。

推出了“设备运行提示卡”,为该站的安全生产又平添了一道“平安锁”。在200X年6月份以来,金龙山站的一、二次设备的“老虎口”“关键点”“风险点”等部位,出现了一些制作精美、色彩醒目的小卡片,上面写着“友情提醒”“郑重告知”等内容,给该站操作设备的运行人员或“当头棒喝”,或“苦心忠告”,或“最后警醒”,让变电运行人员开始动手操作前再核对一次操作部位,再清楚一遍操作程序。这种提示卡按用途主要分为三大类;一是设备特殊部位、二是操本文来自文秘之音,海量精品免费文章请登陆 https://www.wendangku.net/doc/e517926015.html,查看作系统的难点、三是容易出现问题的风险点。运行人员进入这些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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抬头的功夫就能再看一眼,误操作的几率大大降低。经过半年多的试行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为了稳步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200X年我与站内职工一道向总公司内部刊物《西充电业》杂志积极撰写各类报道、行业经验等相关文章,被《西充电业》累计刊登文章7篇。同时,我还把撰写的文章向《中国电力安全管理》网和《中国电力社区》网站投稿。上述网站现已登出10余篇,它为宣传西电企业安全文化理念、变电安全管理起到了一定作用。

三、坚持“过程管理”的理念,实行运行管理标准流程化。

传统的变电运行管理往往侧重于对工作结果的管理,相对忽视了对中间环节的控制,容易或多或少地造成工作中的遗漏和脱节。为了加强过程管理,我借鉴和吸收ISO9000系列管理思想对传统的运行工作流程进行优化和再造,运用质量管理的基本方法对关键环节进行闭环控制,编制了“变电站倒闸操作流程图”、“布置安全措施流程图”、“事故处理流程图”、“交接班工作流程图”、“值班运行工作流程图”、“设备巡视检查路线图”等9种涵盖所有运行管理工作的标准化管理流程,并运用微机和网络技术对工作流程实现自动闭环管理。在实施流程化管理的过程中,利用手册化管理和表卡化管理等控制手段,实现了对工作程序全过程的简化、优化和有效控制。使变电运行管理实现了从结果管理向过程管理的跃进。

四、坚持“预防为主”的理念,抓好反事故演习。总之,我在200X的变电安全工作中,花了一点力气、下了一点功夫,做了大量

---------------------------------------------------------------范文最新推荐------------------------------------------------------ 深入细致的工作,为总公司的安全管理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这一点微不足道的成绩是总公司和总支各位领导关心和指导的结果,是全站党员和同志们支持和帮助的结果。在活动中,我将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增强宗旨观念,坚定理想信念,把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体现到自己平凡的岗位工作之中,把自己对党的忠诚表现在日常行为之中,全面落实总公司关于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主导思想,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为重点,不断探索安全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为总公司安全生产更上一层楼做出积极的贡献。我没有毫言壮语,更不可能有惊天动地的事迹,但请组织和同志们相信我一位预备党员的忠诚!

谢谢大家!

演讲的题目是:《廉政。

构建廉政文化,抵御“非廉文化”的效应也有所显现。仅2004年,全公司上缴有价证券和礼品礼金15人次,折合人民币4.8万元。这一系列的事实正在向我们昭示:廉政文化净人心,廉政举措出效益。“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从源头上进行反腐倡廉,离不开廉政文化的滋润和影响。各位领导、同志们:盐城发电有限公司在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着力构建企业廉政文化,为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作出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可喜的收获。然而,面对未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任重道远。俗话说“采集百家花酿成上等蜜。”我相信:通过今天市纪委组织的“以廉为荣、以贪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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耻”主题演讲活动,一定能够进一步丰富我们公司企业廉政文化建设的内容,一定能够进一步拓展廉政文化建设的内涵,一定能够进一步完善廉政文化建设的措施,把“盐电”公司的廉政文化建设推上新台阶!

新时期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工作理念 ------------------------------------------------------------------------ ------------------- 「内容摘要」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关系司法警察专业化的发展,理念是行为的先导,本文试从服务审判、职业道德、组织纪律、尊重人权、程序保障五个方面阐述新时期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工作理念,探索加强司法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发展方向,希望引起理论界的关注。 「关键词」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工作理念 司法警察队伍建设是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司法警察工作具有极强的专业性,因此其队伍建设必须走专业化发展的道路。理念是行为的先导,探究新时期司法警察的工作理念,并将这种理念指导司法警察的工作实践,是进行司法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的重要一环,是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德才兼备的专业化司法警察队伍的关键。根据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任务和司法警察工作的特点,笔者认为新时期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应当树立以下五种工作理念: 一、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这是司法警察的服务审判理念,也是司法警察的最基本工作理念。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第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肩负着警卫法庭,维护审判秩序;提押、看管人犯;值庭时传带证人、鉴定人,传递证据材料;送达法律文书;参与民事执行;执行传唤、拘传、拘留;执行死刑,以及法律规定的其它工作八大职责。可见,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基本职责,是为审判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因此,服务审判应作为司法警察工作的基本理念。 笔者认为,要树立服务审判理念,首先要解决认识问题,要从思想上明确法警工作的性质、作用和地位,树立警务工作无小事的意识。司法警察要增强创新意识,积极开动脑筋,克服消极被动、得过且过、无所作为的思想,树立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主人翁的姿态,以崭新的思维方式,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做好各项警务保障工作。其次要改变警务保障的工作方式,在保障功能上从重刑轻民转为全面保障,在工作重点上从防止人犯脱逃转移到营造法庭庄严氛围上来。防止人犯脱逃是法警工作永恒的主题,抓安全防脱逃固然重要,但随着审判方式的改革,法警工作需要一种更高层次的工作水准,需要通过司法警察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密的工作组织,严肃的工作态度,严格的执法行为,营造出一种庄重威严的法庭氛围,使试图串供,哄闹法庭的人不敢妄为,使旁听人员肃然起敬,受到教育。再次要充分发挥司法警察的主观能动性和灵活应变能力。无论是参加庭审活动,还是参加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由于结果的多变性和不可预见性,这就要求司法警察具有灵活机动的应变能力,有较强的适应性,不管遇到什么情况,都能保持沉着冷静,灵活应变。配合审执人员做好法制宣传、说服教育,及时有效地劝阻制止不当行为,从而使审理、执行工作达到最佳效果。最后要全面提升司法警察服务审判工作水平,不断加强司法警察专业化建设,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要进一步理顺法警队伍管理体制,坚持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加强调警工作力度。要狠抓法警教育训练工作,提高专业技能。要重视法警队伍的物资装备建设,增强司法警察的保障水平。 二、遵守职业道德,注重执法形象 这是司法警察工作的道德理念。任何职业都有各自的职业道德,司法警察也不例外。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是为人民法院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的一个重要部门,司法警察的性质和所担负的任务,决定其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我国,司法警察是现行人民警察序列中的一个独立的警种,它的任务,是通过行使职权,来预防、制止和惩治妨碍审判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从而维护审判秩序,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从司法警察的职业性质和职责任务不难看出,警察是一种面对社会公众的职业,其职业活动既反映人民法院的作风形象,又体现司法警察自身的修养和道德水准。因此,司法警察在工作中,应当严

以实践歌颂道德以青春谱写事业阳光追求照亮黑暗,白云追求装扮晴空,清风追求拂去尘埃,雨水追求滋润土地,我要追求什么?自大学毕业,踏入村官道路之后,我一直苦苦思索却终无答案。直到懵懵懂懂走进XXXXX司法所,直到遇见了那群“古道热肠”的人,他们有着“司法为民,维护公正”的情怀、“明辨是非、坚持正义”的天性、“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品格,他们奋斗在司法行政一线,用青春践行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时光荏苒,转眼3年已过,每当我看到一个又一个矫正对象浪子回头,重新融入社会;每当我看到一件又一件矛盾纠纷得以化解,双方握手言和;每当我看到一本又一本书籍送到群众手中,法律知识之花得以绽放;每当我看到一个又一个困难群众获得援助,公平正义得到声张时,我便更加坚定了当初的选择,也明白了这份事业蕴含的真谛。 选择了司法行政事业,我们就应当用炽热温暖每一颗潮湿的心灵,给他们注入健康的养分,用真情挽起一个个迷茫的身影,为他们重新鼓起坚强和自信;选择了司法行政事业,我们就应当让法律春风吹过每一个角落,把法制的甘露洒遍田间地头,用“法律六进”的行动感召群众,让法律常识的河流浇灌心灵;选择了司法行政事业,我们就

应当把矛盾化解在萌芽,倾情演奏和谐的交响,把各种纠纷处置在基层,让你我之间散发出和谐的幽香;选择了司法行政事业,我们就应当伸出法律援助之手,搀扶起困难群众,用正义的声音为他们呐喊助阵,让公平的旗帜在天空久久飘扬。 多少个夜晚,司法所的灯光划破了黑夜的幕布,多少个双休,司法所的大门挡住了车水马龙的喧哗,多少个佳节,司法所中矛盾双方据理力争的声音,搅扰了本该享受的天伦之乐。晨钟暮鼓,岁月轮回,依旧是那几张办公桌,依旧是那一张张笑脸,依旧是那些日常琐事,不同的是身形不再挺拔,步伐不再有力,声音不再清脆;脸颊爬满了时间的沟壑,鬓角染上了白雪的痕迹。选择投身司法行政事业,选择辛劳的付出、无私的奉献,不是因为别的,正是因为我们是刑法执行的前沿、维稳的第一道防线,正是因为我们心中共有一个梦想,共存一种追求! 没有鲜花簇拥,没有掌声相伴,但长征漫道,毅然前行;一肩霜雪,风雨兼程,正是这样一代又一代的他和她,以兢兢业业、默默奉献谱写着那曲激昂的司法行政之歌……当我们古老的民族以崭新的姿态昂首走向中国梦的时候,她那坚实有力的步履中始终有一群孜孜不倦的司法行政工作者的身影,用公平、法治染成国徽永不减褪的色彩,

姓名:王双恩学号:1008030337 编号:150 结合审判实例如何实现司法公正 当今社会司法不公正的现象屡屡发生,这个应该引起我们的思考,“同案不同判”的现 象在我们身边发生着,那么作为一个公民我们应该做些什么呢?是视而不见还是伸出援助之 手帮助他们呢?那些不幸的人们。我想我们应该选择而后者。即使我们做的只是一点小事,这也比视而不见强多了,我们不能漠视那些不公正的现象了,下面让我们看两个案例,它们 就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司法不公正的现象,应该说与我们的生活细细相关。 案例1 2009年5月16日,云南省巧家县茂租乡鹦哥村村民李昌奎遇到受害人王家飞(殁年18岁)及其弟王家红(殁年3岁),李昌奎以两家的纠纷为由同王家飞发生争吵抓打,抓打 过程中李昌奎将王家飞裤裆撕烂,并在王家厨房门口将王掐晕后实施强奸。王家飞在遭到李 昌奎的强暴后被其使用锄头敲打致死,并随后被拖至内屋,懵然不懂年仅三岁的王家红被李 昌奎倒提摔死在铁门门方,并随后将姐弟二人用绳子把脖子勒紧,李昌奎在制造血案之后逃 离现场。经鉴定王家飞、王家红均系颅内损伤伴机械性窒息死亡。李昌奎在出逃4天后投 案自首。受害人家属称,李昌奎的家属虽经乡村两级干部多次做工作,但始终以各种理由借 口不拿钱对受害人予以安葬,最终由茂租乡及鹦哥村社会矛盾调处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责 的令公开变卖相关物品,受害者家属才得到21838元安葬费。 2010年7月15日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5.16”案强奸杀人案犯罪 嫌疑人李昌奎犯罪手段特别凶残、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其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 害极大,应依法严惩。虽李昌奎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李 昌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家属王廷礼、陈礼金经济损失3万元。 2011年3月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定罪准确, 审判程序合法,但量刑失重。李昌奎在犯案后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其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好、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以故意杀人罪、强奸 罪判处李昌奎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两份不同判决书,一字之差的“免死牌”,死缓的终审判决结果,顿时在家属之间引起轩 然大波,目前受害人家属已经向相关部门正式提出不服判决,要求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撤销 终审判决,依法再审判处执行李昌奎死刑。 案例2 。一个农民承包了40亩林地,村干部看中了林地下挖沙卖沙的好处,为谋私利,不 惜私自伪造林地契约,想方设法把农民的林地承包权退出来。 周围很多人怂恿农民到各级部门上访,时值2005年,河北省农林科学院副院长王海 波在该村进行科技推广时巧遇那个农民。那个农民很老实,也很苦恼,“我究竟该不该上访? 能不能帮我们打官司?” “要相信法律,走正常的司法程序!”王海波告诉他,然而,事情发展的方向并非如他 所想。

公正司法司法为民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各位同志: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公正司法一心为民》。 法治是一种宏观的治国方略、法治是一种理性的办事原则、法治是一种民主的生活模式、法治是一种理想的社会状态。法治是人类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要手段。今日的中国朝气蓬勃,面对新的形势、新的挑战我们必须用先进、科学、正确的理念来武装我们的头脑,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是新时期我们政法工作必须遵循的指导思想,它的提出为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依法治国就是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严格依法办事。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执法为民。执法为民

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这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在法治上的体现。执法为民就是要保证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落到实处。真正的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始终不渝地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司法工作永恒的价值追求。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我们当前正处在社会转型阶段,新的时期,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各种关系错综复杂,在这个过程中是否有公正、高效的审判体系尤为重要!它关乎稳定大局,关乎民心向背,关乎法治事业的走向和进程。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我们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司法工作,不断强化服务大局的各项措施,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各项工作的开展都要从讲政治的角度来想大局、谋大局、服务大局,正确处理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办案的关系,正确处理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准确的把握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切入点,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法治建设就是要从理念上更好

论如何实现司法公正 公正与法律具有天然的联系,人类自古就在追求法律的公正和公平。公正既是普通公民权利的保护伞,也是违法犯罪分子的保护伞。是法律权利义务一致性和平等性的体现。司法公正是法治追求的目标,是民众的共同愿望,也是司法的最高价值。罗马法学家凯尔斯就把法律定义为“公正的艺术”。但究竟什么是公正?公正是一个历史相对概念,它在不同的社会制度,经济条件和历史时期内具有不同的形式和内涵。如:美国学者E·博登海默认为:“公正具有一张海神般的脸,变幻无常,并且具有不同的面貌。而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公正是一种观念形态,这些观念要受一定经济基础的制约,并最终决定物质生活条件。 目前,我国正大力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国家要实现对国家的治理起码应包括三个环节:立法、司法和守法。其中,保证司法公正是连接立法和守法的中间环节。没有司法公正就谈不上依法治国,就谈不上队人民负责。司法公正就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在运用特定职权处理各类案件的过程中,以公道、正直的态度对待案件。参与的各方,严格依照和遵循法定程序,公平、正确地确认和分配具体和权利、义务。经得起历史的考验。因此,实现司法公正,是司法机关执行法律的首要追求目标。保证司法公正,是司法官员执行职务的宗旨。无论是法院还是检察院,公正的基本目标,都是通过履行自己的职权,实现司法公正,离开了这个基本目标,司法机关的各项工作都失去了意义。法官、检察官都是司法官,把保证司法公正作为自己的最高追求,敢于严格执法,秉公办案,甚至以身殉职。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法律的尊严。由此可见,公正是司法的灵魂、脊梁和最高要求。没有公正就没有司法的生命,就没有依法治国,就没有社会主义的法制国家。 当前,司法不公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一是,法律规定不完善,法官理解不一,司法官员在使用证据,认定了事实时往往凭借经验办事,同样的证据,有不同的认定结果,造成司法不公。二是,有的司法机关和司法官员养成了法律教条主义和本本主义,

法院司法为民的心得体会范文 解放思想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本质要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一大法宝,也是我们应对前进道路上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扫除障碍,引领发展的重要法宝。我们过去取得的成绩和进步,得益于思想的不断解放;完成新阶段的目标和任务,更需要继续解放思想。在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讨论中,人民法院如何通过解放思想活动,更新司法观念,创新司法机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大显身手,值得我们深入探索。一、坚持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解放思想的目的和核心。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开展审判活动。审判工作有严格的法定程序,必须严格依法进行。那么,从事审判工作的人民法院是否有必要解放思想?回答是肯定的。人民法院在工作中解放思想,必须紧紧围绕“司法为民”这一条主线进行。我们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一切权力来自人民。人民法官手中的审判权也是人民赋予的,必须为人民用好权、办好案,为老百姓排难解忧,也就是说司法要为人民服务。偏离这一条主线,司法就背离了正确的政治方向,背离其根本宗旨。这是党和人民所不允许的,实践证明也是行不通的。人民法院解放思想不坚持“司法为民”的指导方针,就会导致胡想蛮干,违法办事,践踏法律,严重损害法律的尊严。前些年的解放思想活动中,一些法院没有根

据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况和特点,认为解放思想就是敢想敢干多收费、搞创收,不少人民法院还开办公司,参与经营,并产生各种经济纠纷,严重偏离人民法院的工作性质和要求,严重损害人民法院的形象和司法的权威,这些沉重教训值得我们深思。我们必须围绕“司法为民”这一主线,把解放思想中提倡的“敢想敢闯敢干”与“依法、科学、责任”结合起来,在合法、科学的尺度内负责任地、扎扎实实地干起来,经得起人民的评议和历史的检验。这才是人民法院真正的解放思想。 二、坚持司法公正是人民法院解放思想的着力点。司法公正是司法的核心和本质,也是司法的终极追求,更是司法为民的前提和必然;只有实现司法公正,才有可能实现全社会的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惠及老百姓。这些年,人民法院始终致力于对司法公正的不断追求,从多角度、多形式、多层次实践司法公正,取得可喜的成效。人民法院案件审判准确率、当事人服判息诉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信任度不断提高。但不可否认,人民法院当前的司法公正水平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影响和制约司法公正的因素还不少。我们必须借这次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契机,深入分析当影响司法公正的各种因素,通过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探索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要求的审判工作规律;树立司法公正的理念,投入更大的决心、勇气、精力去解决

论有关司法公正 刑事司法公正,要求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刑事司法活动中,依法履行职责,正确适用刑事程序法和刑事实体法,能够相对公平合理地处理刑事案件,做到各守其位,各司其职,使利害关系各方尽可能得其所应得。在刑事司法过程和结果中体现(一般)公开、相对公平、普遍公认的正义精神和原则。具备了实现司法公正的必备条件,具有一定程度的公正性,这不等于公正的实现将达到充分的程度。在一国范围内,司法公正程度整体上取决于实现司法公正的各种改善条件的总体状况。司法公正的评判标准有法律标准、社会标准和政治标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统一的程度越高,意味着司法公正的法治水平和文明程度就越高。 [关键词] 刑事司法;司法公正;实现公正 众所周知,建设法治国家需要树立法律权威和司法权威。而司法权威的真正树立取决于司法的公信力,其公信力的确立又关键在于确保司法的公正。何谓司法公正?人们众说纷纭。为了早日化解当前公民的法律信仰危机,强化司法的公信力,当务之急应在法学界与实务界尽量达成科学评价司法公正的基本共识性的标准,并借助各种传媒方式将之向全社会推行,积极引导普通公民正确理解法律正义与司法正义,减少或避免不必要的误解,以便维护人们对法律正义的信仰并强化人们对法的忠诚的情感,改善守法教育的效果。[1] 因此,本文拟从共识性的公正、刑事司法公正的内涵、刑事司法公正实现的基本条件和评价标准等几方面进行探讨,以期抛砖引玉。 一、探求共识性的公正是否可能? 何谓公正?人们众说不一。例如,在对待公正与公平、公正与正义的关系上,有同义说和近义说。同义说有三种:一种观点是公正与公平同义[2] ,另一种观点是公正与正义同义[3] ,还有一种观点是公正、正义与公平同义[4] 。而近义说大致有六种代表性的观点: (1)近义说1。公平一般是指对于以利益分配对称为核心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做出的价值评判,合理划分利益是公平的深层本质;公正是“权利(利益)的平等交换”,其核心要求是“不偏不倚、一视同仁”、在同一标准规则下的相同对待;正义的基本内涵是人们各守其位,各司其职,各取所值,做当做之事,得当得之物,其核心意旨是权利和义务、利益和负担、权力和责任之间达到基本的均衡(平衡)。[5] (2)近义说2。公正从其内涵上来说,与公平、公道、正义、合理等词义相近,指的是人们在社会关系中,谋求公平地分配权利和义务,合理地处理各种利益关系,以及为维护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协调成员间的社会关系所应遵循的伦理准则。[6] (3)近义说3。公平,英文为Fairness,它与公正、正义(Justice)、平等(Equality)是意思相近的词,许多著作家们对它们的意涵都未予严格区分,许多词典也是在互换的意义上使用这些词的。公平指“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袒哪一方”。……在汉语中,正义与公正、公道、公平含义相当,只不过在意义强弱、范围大小方面存在差异而已。[7](4)近义说4。公平、公正、正义三个概念是有差异的。正义作为一种理念,是最高层面的道德衡量标准,在社会制度安排上具有重要导向作用;公正在分配领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利益分配原则和衡量标准,在社会生活中是人们追求的价值目标;公平属于基础层面的衡量标准,强调客

试论现代司法理念之司法为民 郑小兵 内容提要:本文从回顾司法为民理念的理论基础----以人为本理念入手,阐明了司法为民的含义,并从理论的深层次探究了司法为民的内涵,从操作的层面论述了司法为民的要求,最后归纳了实践司法为民需要把握的几个关系。全文约9780个字。 关键字:司法为民理念 一、司法为民理念的理论基础——以人为本理念 司法为民理念是最高法院为呼应新一届党政领导提出执政为民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它是我国人民法院在新时期、新形势下的工作开发点和落脚点。探究司法为民理念的深层次意义,就是以人为本理念在司法界的体现和发展。“以人为本”理念中的“人”字即市民、公民的意思,它是一个社会的、法律的概念。而最能体现市民价值的东西就是权利,权利是“人”的核心,“以人为本”即以权利为核心。“以人为本”中的“本”字即中心的意思,主体的意思。①“以人为本”就是以人为中心,以权利为中心,以人为主体,它强调人是世界的中心,人是世界的主体,赋予人自身以这个世界的主体、世界的中心的荣耀。②“以人为本”的思想理念并不是今天才产生的,我国历史上儒家学说中“民贵君轻”的民本思想和孙中山先生以“民族、民权、民生”为主要内容的三民主义都曾闪烁过“以人为本”思想 ①见徐国栋著《两种民法典起草思路:新人文主义对物文主义》,载于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21卷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20页; ②见李永军著《私法中的人文主义及其衰落》,载于2002年第4辑《中国法学》,第67页;

的火花。③直到新一届中央领导人执政以后,在十六届三中全会以后,“以民为本”的思想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完美地结合在一起,催生了一种全新的理念——“以人为本”。随着人们对这种理念的了解和接受,“以人为本”的思想也慢慢地被以国家法律的形式制度化,使它成为依法治国的最高价值追求。 党的十六大以后,我国的政治局势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新一届领导层亮出“执政为民”的施政理念,之后进一步阐释为“情为民所牵、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简称为“新三民主义”。在中国共产党建党82周年时,胡锦涛总书记发表讲话强调,“三个代表”的本质就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可以说,“新三民主义”的提出是新一届领导层执政理念的一个高度概括。的确,在新一届领导层执政一年来,以其亲民、爱民的形象得到了社会上广泛的赞扬,提出了以人为本、社会公正和协调发展等执政理念,把“以人为本”的重心放在社会的底层,放在关心社会上大多数百姓的这一个层面上。 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新发展观。新发展观被视为中共现代化建设指导思想的重要升华,是执政理念的一个重大飞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④新发展观明确把以人为本作为发展的最高价值取向,就是要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就是要把不断满足人的全面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根本出发点。以人为本的新发展观,从根本上说就是要寻求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总体性和谐发展。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才能“把人的世 ③见万鄂湘著《人权入宪的重要意义》载于2004年3月10日《人民法院报》两会专刊。 ④见《解读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论以人为本》载于2003年12月28日《中国青年报》;

2018年演讲稿-公正司法一心为民 公正司法一心为民 胡锦涛总书记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的报告中指出:“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司法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一环,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要防线。“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作为当前和今后人民法院工作的指导方针,是一个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体现了司法的人民性、科学性和权威性。公正,是司法工作的根本要求;为民,是人民司法的本质特征。今日的中国朝气蓬勃,正坚定的向法治社会迈进,社会转型阶段的利益重组过程中,是否建立健全公正、高效、权威的审判体系尤为重要!它关乎民心向背,关乎党和政府形象,关乎社会稳定,关乎人民群众利益,关乎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走向和进程。 就像德沃金在其不朽名著《法律帝国》中的描述的那样:法律帝国的首都是法院,而法官们,则是帝国的王侯将相。今天的我们,在人民法院工作,是一种光荣,我们平凡的工作背后,是崇高的事业,神圣的使命。与光荣同在的,是责任!人民群众是司法公正的最大受益者,人民群众也是司法不公的最大受害者。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建立法院,不是为了建一座宏伟壮观的帝国之都;人民赋予法官独立的审判权,也不是为了法官的尊荣显贵。如果不能用手中的法槌击出公平与正义的时代最强音,如果不能以信念之火让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熠熠生辉,法院与法官,就会在当今伟大的时代,失去存在的价值。 肖扬院长曾经说过“一心为民’是公正司法的精神支柱,这根支柱一旦倒塌,法官将沦为私利的俘虏,司法将成为违法者的帮凶。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是司法的根本目的和要求。广大法官应当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始终不渝地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司法工作永恒的价值追求和道德底线。 天视我我民视,天听我我民听。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我们义无反顾!司法为民不是一个装点门面的宣传口号,需要我们用热血和汗水去兑现。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是人民法院的时代责任,情为民所系,权

论如何实现司法公正 摘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法治制度,维护人民权益。实现司法公正是司法改革的必然追求,而司法独立是司法公正的基础,也是程序公正的具体要件、体现。本文以司法独立及程序正义对司法公正的影响为切入点,通过案例,浅谈 司法独立及程序正义在司法改革中的重要性。 关键词:司法独立司法公证程序正义 一、司法公正对司法改革的重要性 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我国现实国情的迫切需要,而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重要保障。司法体制改革的目的是实现司法公正,因此司法改革也在这种形势下加快步伐。 二、程序正义是司法公正的前提 程序正义是司法公正的前提,司法公正要求既要程序公正也要实体公正,而程序公正是保证实体公正的前提,如果连程序都不公,如何能保证实体公正,实现司法公正。 例如著名的辛普森杀妻案,也许人们心底都认为辛普森是杀人犯,然而当涉案警官涉嫌作伪证、当警方取证手段违反程序时,证明当事人有罪的证据则为“毒树之果”,不可作为定案依据,当陪审团认为检方出具的证据不足以达到“超越合理怀疑”的标准,则不予定罪,虽然这样有可能会让真正的凶手逍遥法外,然而从法治的角度,维护程序的正义,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是正义得以实现的基础。这件案例不仅对美国,对整个世界的司法界都有重要的意义与影响。在我国就体现在非法证据的排除。当案件证据的来源不符合法律程序,即使这样的证据确实充分足以判定一个人有罪时,那我们宁愿相信他无罪,因为程序的正义是案件结果公正的前提条件。只有程序的正义得以保障,实体的正义才有机会得以实现。只有在实现程序正义的前提下,实现实体正义,才能真正的做到司法公正。 三、司法独立是司法公正的基础 司法独立是司法公正的基础,同时司法独立也是程序公正的具体要件和体现。司法独立要求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案件时,不应受外部影响,不受舆论、政治等外在因素的导向影响。司法人员只有不受私情或私利的影响,不受外来因素的干涉,不受外部压力的影响,公正办案,独立审判,才能最大限度的实现个案的公平与正义。 如何实现司法独立,我觉得应该从以下几点着手实施。 (1)司法裁判的独立性 法官是否能够公正独立地行使自由裁量权,影响着当事人的财产甚至人身权益。法官保持作出裁判的独立性是实现案件正义最基本的要求。法官在审理案件时不应受其他外部影响,应以自身掌握的专业知识、对案件和证据全面整体的把握,中立地作出公正的裁判,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偏不倚。 例如轰动一时的复旦大学投毒案,在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177名复旦大学学子联名为林森浩求情,认为林森浩并非“极其凶残之人”,请求放他一条生路。此

司法为民演讲稿 体会到,人民司法事业,是怎样的光荣,又担负着怎样的责任。今天的中国,正坚定的向法治迈进,社会转型阶段的利益重组过程中,是否有公正、高效的审判体系尤为重要!它关乎稳定大局,关乎民心向背,关乎法治事业的走向和进程。就象德沃金在其不朽名著《法律帝国》中的描述:“法律帝国的首都是法院,而法官们,则是帝国的王侯。”所以说,今天的法院,所面对的,是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是前所未有的时代挑战、前所未有的历史责任。今天的我们,工作在人民法院,是一种光荣,我们平凡的工作背后,是崇高的事业,神圣的使命。与光荣同在的,是责任!肖扬院长的论断振聋发聩:“人民群众是司法公正的最大受益者,人民群众也是司法不公的最大受害者。”我们是人民共和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建立法院,不是为了建一座宏伟壮观的“帝国之都”,人民赋予法官审判大权,也不是为了法官们的尊荣显贵。如果不能用手中的法槌敲出公平与正义的时代最强音,如果不能以信念之火的铸冶让法律在现实中熠熠生辉,法院与法官,就会在法治时代,失去存在的价值。面对肩负重大使命的光荣,面对实现公平、正义这一大得无法想象的责任,人民法院责无旁贷,人民法官义不容辞。 司法事业关系的,岂止是我们个人或者法院的荣辱?作

为法律实现的最终环节,人民权利保护的最后屏障,法院生杀予夺大权之下的,是当事人的身家性命,是公众的道德情感,是社会的是非标准。司法的后果往往连法官都会为之不安,英国大法官培根的比喻尽人皆知:一次不公的裁判的恶果超过十次犯罪,犯罪只是触犯法律,好比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却毁坏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的源头。在他眼中,失败的司法,竟然是比犯罪更大的邪恶!诚非虚言,中国古代的司法就不乏这样的例子,很多时候,“屈死不告状”竟然成了经验之谈,这经验背后,有多少惊心动魄而又无人本文来自文秘之音,海量精品免费文章请登陆查看问津的苦难?明朝成化年间的刑部尚书刘铁斋号称铁石心肠,但他在看到三法司门前以头抢地、辗转呼号的百姓时,也不禁为之动容,叹一声:“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司法公正所具有的巨大的社会价值,要求我们为之付出全部心血。而在现实中,尽管人民法院的公正高效有目共睹,公众高度评价,但并非尽善尽美。人民群众的期望与司法环境的滞后、司法体制本身的缺憾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特殊情况下,还会激发。前一时间发生的“宝马车撞人案”就是一个尖锐的例子,公众对司法公正的关注,超出了司法界的想象,汹涌民意,隐含着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更高要求。 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人民有要求,法院就必须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去回应。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最根本利

2018年法院群众观点大讨论演讲稿:假如我是当事人 法院群众观点大讨论演讲稿:假如我是当事人 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胡锦涛总书记一直强调,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执法为民,把维护好人们权益作为政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法院的一名干警,如何真正把“司法为民”理念落到实处,有时候需要我们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进行换位思考。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假如我是当事人》。 在法院,每天都有形形色色的当事人来去匆匆。无论是在法庭上慷慨激昂,还是在办公室里絮絮长谈,面对法官,他们经常会说这样一句话:“假如你是当事人,你会怎么想、怎么做?”每次听到这样的话语,我都大受震动。是啊,假如我是当事人,我会对法院、对法官有什么样的期待和要求呢? 假如我是当事人,我希望得到平等。当我为解决纠纷求诸法律途径时,我希望不要有“门难进、事难办”的担忧。不要因为我衣衫褴褛或者雍容华贵而有贵贱之分;也不要因为我是普通老百姓或者身份显赫而有高低之别。我希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这里得到完全的体现。 假如我是当事人,我渴望受到尊重。当我为解决纠纷走进法院大门时,我希望不要有“脸难看、话难听”的担忧。我希望法官能够尊重我的人格尊严,让我感受到司法的人性温暖:进门时能有一张笑脸、一把椅子、一杯热水,出门时能有一句送别的话。当我陈述案情始末、诉说情由苦衷时能够报以耐心地倾听,当我咨询法律问题,表达疑惑不解时能够给予真诚地解答。 假如我是当事人,我期望法官清正廉洁。在我走进任何一个法院时,我不会因为不熟悉法官而担心,不会因为没有宴请法官而害怕,不会因为没有给法官送礼而心虚。我希望法官们都能够恪守职业道德,对待当事人一视同仁,公正行使手中的权力,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假如我是当事人,我最期望得到的是一份公正的判决。矛盾纠纷的是非曲直、行为事件的正负对错、当事人的生死存亡、刑期与款项的高低多寡都能得到法律公平、正义的裁判。我希望法院和法官能真正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让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我还希望这公正的判决不是一张空头支

浅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司法为民 (一)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下坚持司法为民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指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的理想、信念和观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精神实质和基本原则的概括和反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内容广泛,内涵深刻,这五个方面,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人民法院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增强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的行动指南,力求认识上有新高度,行动上有新举措,实践中有新成果。通过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牢固树立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相统一的民主政治观;以实体正义为根本价值、以程序正义为基本保障的司法公正观;以保障司法公正的及时实现为根本要求的办案效率观;以保障尊重当事人权利为主要内容、以维护司法公信力为主要目标的审判公开观;以平等保护和不偏不倚为基本要求,以适当行使职权促进诉讼能力平衡为实现途径的司法中立观;以不利用职权谋取任何非法利益为基本准则的职业廉洁观。 2、司法为民 司法为民思想正是在现代法治理念的支配下,结合目前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发展情况形成的。司法为民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特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司法领域的集中体现,它进一步揭示了新时期人民法院的 工作宗旨,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和实践意义,对于进一步做好法院的各项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指导意义。最高人民法院肖扬院长从以下几个方面细解了司法为民:一是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本质要求;二是“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的基本价值取向;三是检验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新尺度;四是人民法院密切联系群众的新要求;五是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的新发展;六是对人民司法工作职责和任务的新概括;七是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热点问题的新实践。 “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就是司法为民,实现人民的意志。人民法院及法官的职责就是司法,司法的终极目标或本质要求,就是公正司法。公正司法是人民法院办理案件的全部执法活动公正。因而,公正司法就是裁判公正、执行公正和裁判执行过程中的程序公正。司法为民的第一要务,就是公正司法。坚持执政为民,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它揭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出发总归宿,就是要求党的全部工作,始终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为最高标准,始终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不从根本上解决执政为

论如何实现司法公正 现如今,司法的公正性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问题也是人们经常讨论的问题。个别法官的违法乱纪行为将案子办成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使公众对司法的公正透明产生了怀疑,使不少群众感觉打官司就是在打关系、打金钱而非凭借法律法规,建立在法律法规的基础之上。这些问题的存在使人们产生了疑问。如何实现司法的公正呢?怎样做才能实现司法的公正呢? 不同人有不同的考量,不同人也有不同的看法,不少人也提出不少的意见和建议。下面本人就如何实现司法的公正提出一些个人的看法和建议。 首先,立法要公证。因为立法的公正是执法公正的前提和基础,没有公正的立法就根本不可能也根本谈不上有公正的执法和司法。要想达到立法的公正,立法机构起到了关键作用。这就要求立法机构在立法时,充分考虑到我们国家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的调研考察;充分考虑到法律条款的公正性、严谨性、全面性等。特别是相关法律涉及到弱势群体时,更要考虑到对这些群体的公平公正。例如:涉及未成年人的法律,残疾人的法律,孤寡老人的法律等等。还有法律在公布实施后要及时的修改修订,符合时代的发展要求和现实情况的要求,不能说有些法律显然已经不适应时代的要求了,不符合现实情况了,还不知道改,不知道修订。正如前几年《劳动法》、《婚姻法》的修订,就是顺应时代和现实情况的要求而修订的。最后一点,充分了考虑基层法官的立法意见,因为毕竟这些基层法官审理的案件很多而且各种各样,遇到的问题也很多,如何实现相关法律的公正性他们有足够的资格提出意见,并且他们的意见也是更贴近实际情况的更符合实际要求的。他们的意见对完善司法的公正起到很大的作用,对弥补法律的漏洞也很关键。 在我看来,让人民群众感觉不公的大部分还是执法过程中的不公正。如何实现执法的公正是很重要很关键的。下面着重给如何实现执法的公正提出一些意见。 首先,确保执法的公正,要从人的思想教育抓起,观念的转变是根本的转变,正如哲学上讲什么样的世界观就有什么样的方法论,世界观决定方法论。如果一个法官思想世界中,有坚定的信仰——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仰,有为当事人服务,为司法的公正服务的思想,有严格律己,公正执法的思想,那么我想他发生违法乱纪的行为的可能性就会很小。有太多的法官是思想境界不高,严于律己,公正执法的观念不强,使得自己经不住诱惑,经不住糖衣炮弹的攻击从而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的。 其次,确保司法的公正要建立健全必要的制约机制。 一是用人机制。在人员的选拔上要把关,一定要秉承公开、择优、竞争的原则,以便选出优秀的人员从事司法工作,把那些不适合不能够从事司法工作的人员挡在司法大门之外,绝不能有滥竽充数者混进司法机构中去,使其祸害一群人,让这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从根本上杜绝这些人进入司法机构。还有法院的人事制度也要做出相应的调整,实行人才的合理流动,人才的过于集中不利于他们充分发挥才能。重点的工作岗位可以轮换,避免一个人长期待在一个岗位产生消极怠工、贪污腐化的现象的发生。还可以让热门单位进行交流,交流经验教训,不至于其他部门发生类似的不公正的事情。 二是落实“合议制”和“回避制”。现如今的合议制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基本上被束之高阁、很少适用。案件的审理基本上都是由一个“主审法官”来审理,坐在审判庭上的其他法官只是在走过场而已,很少直接参与到案件的审理当中

周卫东法官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周卫东,一个多么普通的名字,然而,却用自己的一生书写了一位人民法官的不平凡。扎根基层28年,从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从民事审判、执行、刑事审判庭,法院的多个岗位都有他工作过的身影。在地域偏远、条件艰苦的派出法庭工作时,他的足迹遍及辖区的山山水水。在他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31年里,以强烈的担当精神和职业使命感,依法公正审执各类案件4000余件,无一发回重审改判,无一出现信访投诉。然而,这样一位好法官却在____年3月18日,他在前往会见当事人途中突发心肌梗塞,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永远的离开了他最爱的法官事业。 周卫东同志的先进事迹充分体现了一名党员法官崇法尚德的优秀品质和优良作风,充分体现了人民法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职业素养和价值追求,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突出代表和时代楷模,是新时期人民法官的杰出楷模和践行“三严三实”的生动典范。学习周卫东的先进事迹,是学习他捍卫公平正义,把司法工作当作自己毕生追求的事业去做。学习他扎根基层、服务人民的为民情怀,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学习他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用,学习他清正廉洁、秉公执法的高尚情操,不追求享乐,不讲究华丽风光。 学习先进事迹后,作为一名青年公务员,我感触很深。他生前没有骄人的业绩和显赫的荣誉,但却以对老百姓的热爱和司法工作的忠诚,以公正、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和勤劳、忠诚、朴实的人格魅力,赢得了党和人民的信赖。以优良

作风和一流业绩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尊重和信赖。诠释了新时期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深刻内涵,是年轻一辈的榜样,更是学习的楷模。 学习周卫东,是要学习他对党和人民无比坚定的政治信念。作为一名法官、一名共产党员,周卫东用自己一生的行动来诠释了对党忠诚的信念。在法院工作的31个年头,他牢记自己是共产党的一员,要争做一名合格优秀的党员。他不断增强自己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守纪律规矩,将“两学一做”、“三严三实”等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自己的工作中,坚定不移的跟着党的脚步向前迈进,同时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群众观,展示了共产党员的飒爽英姿。 学习周卫东,是要学习他司法为民的操守和情怀,始终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法官手中的权力来之于民,因此要运用手中的权利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打击各种不法犯罪行为,把公平正义带到社会的各个角落。要坚持群众路线,增强服务意识,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坚定理想信念,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强化学习效果,不断提升业务能力,以人民群众的需求和利益为出发点,时刻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情为民系、权为民用、利为民谋,明确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解决人民关心的问题,实实在在的为百姓带来一方安宁。 学习周卫东,是要学习他崇高的职业理想、公正司法的信仰和追求。法律只有被信仰,才能遵守。忠于法律、公正办案,与一个法官坚定的法律信仰密不可分,他用4000多个“案结事了人和”的司法案件,彰显了一名基层法官拥有的责任与担当。三十余年的审判工作,让他的理论知识与实际经验完美结合,在工作中学习提升,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每一宗案件经得检验,才做到无一发回重审改判,无一出现信访投诉的完美业绩。

坚持公正司法的演讲稿篇一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树立理想、坚定信念,为司法公正事业不断奋斗!” 今天在这里向大家演讲,我心中有很多感慨,就在短短的一年前,我还只是一名在社会上为了自己的前途努力奋斗的青年,而今天,我已经作为一名光荣的法院干警,胸前佩戴着光荣的天平标志,同大家一起探讨树立司法理念、维护司法公正这些宏大的命题,前后对比,感觉时间仿佛就像河流,我们每个人都在这不断流逝的河流中寻求符合我们自身的位置和立场,同时,我们每个人也应该不断的自觉寻求适合自己的位置和立场。经过在法院一年来的学习和实践,今天,我可以自豪的说,我已经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和立场,那就是:“时刻牢记自己是社会主义国家宪法和法律的执行者和实践者,牢固树立起社会主义的司法理念,不断完善自身的修养,为追求实现最大的公平正义而奋斗终身!”。 今年以来,全国政法系统都在开展“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理念”一词,其实是一个哲学名词,指在理性领域内的观念,简单的说,就是从实践中产生的超越

了经验而形成的概念。从我自己的角度,我更加相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是我们每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执法者在执法活动中应当秉持的理想和信念,这个理想和信念,也就是党中央和中央政法委在这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提出的必须树立起的“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想和信念。这种理想和信念,对于我们达成“公正与效率”的人民法院世纪工作主题,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伟大的俄罗斯作家托尔斯泰曾经说过:“理想是明灯,没有明灯,就没有方向,没有生命”。这句话正好完美的阐述了我们作为当代中国的司法工作者树立起远大的理想的重要性,如果我们每天只是庸庸碌碌的把工作当作自己谋生的饭碗,把自己的工作等同于蚂蚁找寻食物般的日常事务,缺乏相应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那么我们相信,在我们的队伍中不会产生默默奉献、舍身求法的蒋庆,不会产生辨法析理、胜败皆服的宋鱼水,不会产生扎根基层,一心为民的金桂兰,也不会在我们遵义法院系统内,短短的十年中连续涌现出祝吝宗、周其贵两位获得全国一等功表彰的先进典范。我们也看到,正是有了追求司法公正的不懈理想,我们身边正不断发生着种种感人的事迹,我看到有的法官常年坚持白天坐堂问案,晚上把厚厚的卷宗抱回家拟写法律文书;我看到有的同志不管是大年三十,还是清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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