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部浅二度烧伤临床路径
(2016年版)
一、面部浅二度烧伤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1.第一诊断为面部浅二度烧伤(无严重眼角膜烧伤,无中、重度吸入性损伤)(ICD-10:T20.201)
2.行烧伤创面清创术、敷料更换、外用药治疗。
(二)诊断依据。
1.病史:热液或火焰等原因烫(烧)伤病史。
2.体征:面部可见烧伤创面,表皮完整或脱落,基底潮红,皮温高、痛触觉敏感,面部水肿明显,若眼睑烧伤,可出现睁眼困难。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及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烧伤外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
1.伤后创面可立即冷疗,采用冷水湿敷创面1小时左右,并尽早行面部烧伤创面简单清创术,清洁五官分泌物,必要时剃尽头发,减少污染。根据创面大小、范围和患者年龄等选择暴露、半暴露或包扎疗法,创面可采用烧伤外用药外涂以及抗菌敷料等覆盖。
2.患者全身状况良好,血压无明显降低,呼吸平稳,无
手术禁忌症;
3.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
(四)标准住院日为≤14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为面部浅二度烧伤(无严重眼角膜烧伤,无中、重度吸入性损伤),符合ICD-10:T20.201疾病编码;
2.年龄≥ 7岁且<60岁;入院时间在伤后72小时内,且无明显创面感染者;
3.面部烧伤创面中有明显深二度创面的病例不进入路径;
4.合并有除面部外的其他部位烧伤者不进入路径;
5.合并严重眼角膜烧伤的病例不进入路径;
6.合并中、重度吸入性损伤的病例不进入路径;
7.采用烧伤创面清创、换药治疗;
8.合并其他脏器疾病,病情复杂或严重,影响住院治疗及恢复过程的,不进入路径。
9.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
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入院后完善各项检查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
(2)凝血功能
(3)肝肾功能、电解质、血糖
(4)血型
(5)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等);
(6)心电图、胸部X线平片。
2.根据情况可选择的检查项目:
(1)创面分泌物培养及药敏;
(2)面部创面激光多普勒血流成像检测;
(3)支纤镜检查
(4)C-反应蛋白、降钙素原、内毒素检测
(七)入院后创面处理第1-14天
1.初次创面处理:急诊清创手术。
2.体位护理:垫高头面部,尽可能坐位(端坐位),减
轻头面部水肿。
3.注意呼吸情况:面部烧伤后肿胀明显,有时可出现颈部和后咽部水肿,导致呼吸道梗阻。
4.后期创面清创换药:根据创面渗湿情况、选择创面覆盖物种类等情况决定换药时间。
5.清创及换药方法:去除创面分泌物及已脱落污染的表皮,用纱布或棉球蘸上稀释络合碘溶液消毒创面,创面采用药物外敷、抗菌敷料覆盖后暴露、半暴露和包扎处理。
(八)入院后全身治疗
1.抗菌药物使用: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国卫办医发〔2015〕43号)执行,因面部烧伤系开放性创面,且容易受到五官分泌物污染,可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总的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72小时,遇有创面污染严重,感染迹象明显者可延长至第7天。
2.其他药物的使用:
(1)破伤风抗毒素的使用
(2)输液治疗及维持水电解质平衡治疗(酌情),一般持续3~5天
(3)镇痛、止吐药物的使用(酌情)
(4)后期抗瘢痕药物的使用(酌情)
(九)出院标准。
1.病人一般情况良好,生命体征正常;
2.面部创面全部愈合或基本愈合;
3.大部分创面已愈,小部分创面正在愈合过程中,患者及家属要求提前出院;
4.没有需要住院处理的有关并发症。
(十)变异及原因分析。
1.创面尚未开始愈合,患者要求出院。
2.患者自身其他疾病需治疗,可能造成住院日延长或费用超出参考费用标准。
3.医师认可的变异原因。
4.患者其他方面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