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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资产证券化风险监管分析_常媛媛

不良资产证券化风险监管分析_常媛媛
不良资产证券化风险监管分析_常媛媛

作者简介:常媛媛(1980-),女,汉族,河北柏乡人,讲师,经济学硕士,研究方向:金融监管。

DOI :10.19354/https://www.wendangku.net/doc/e517996397.html,ki.42-1616/f.2016.20.114

不良资产证券化风险监管分析

常媛媛

(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河北保定

071000)

摘要:我国自2005年开始资产证券化试点,2016年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持续上升,为不良资产证券化的重启提供了契机,不良资产证券化可以扩大银行处置不良贷款途径,同时丰富证券市场的品种。通过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加强法律监管,完善风险隔离制度,提高证券化产品标准化程度,有效加强不良资产证券化风险监管。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不良贷款;资产流动性根据银监会发布的监管数据,截止2016年一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13921亿元,不良贷款率1.75%,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持续上升。资产证券化是银行化解不良贷款的有效途径,通过市场化手段处置不良资产,分散银行业系统性风险,保持银行业稳定运行。资产证券化的初衷,是提高资产的相对流动性,满足投资者对不同风险等级证券投资的需求。

一、我国资产证券化发展进程

资产证券化是将缺乏流动性,但在未来可以产生稳定预期现金流的资产,通过重组其风险和收益要素,转化为可以在金融市场流通的证券,是银行管理自身资产的重要渠道,是一种新的融资方式和融资技术。商业银行进行资产证券化的目的是通过市场将风险分散出去,提高自身资产的流动性,同时完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丰富金融产品的供给。

我国自2005年开始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2008年,因美国次贷危机暂停,2012年重启,2013年逐步扩大试点,2014至2015年资产证券化业务保持了较快的发展势头,2016年,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持续双升的背景下,央行重启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并将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六家商业银行作为首批试点银行。目前我国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基础资产包括企业贷款、汽车贷款、房地产抵押贷款等形式。

商业银行往往由于自身风险意识不足、防范措施不到位、经营管理制度不健全等原因形成了不良资产。相对于传统的资产处置渠道,不良资产证券化可以提高商业银行资产的流动性,及时调整信贷结构,提高不良资产处置的效率。不良资产证券化在降低商业银行期限错配风险的同时,可以盘活存量的金融资产。从国际范围来看,资产证券化是一种重要的金融市场工具,美国和韩国都设立了专门的资产管理公司,参与不良资产证券化的运作,韩国的韩国资产管理公司由政府持有38%的股份,政府在出台配套法律法规的同时,为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担保。

二、不良资产证券化面临的风险

(一)信息披露体系不完善,信用违约风险加大。不良资产证券化是将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不良债权等不良

资产作为基础资产,对信息披露的要求更高。2016年上半年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重启以来,银行共发行3笔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总规模约10亿,占总试点规模的2%。其中次级占比较高,剩余期限和发行利率水平都未做披露,较难判断,信息披露的不足会导致信用违约风险的加大。随着基础资产的种类不断丰富,抵押物、质押物的形态日趋多样,信用风险分析的难度在逐渐加大,信息披露不足将加大证券化产品不能如期兑付的风险。

(二)二级市场流动性缺乏,投资者参与力度不够。资产证券化二级市场缺乏流动性,主要原因在于单个资产证券化产品规模偏小,产品的标准化程度较低。2016年上半年,上市银行共发行11笔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规模约为315.74亿元,单个产品规模明显不足。证券化产品一级市场的投资者通常会持有至到期,导致二级市场交易不活跃,投资者需要较高的利率补偿,导致产品发行利率定价偏高,不利于银行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开展。2016年,不良资产证券化首批三单产品市场反应积极,投资者包括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基金、证券公司等多家机构,投机者参与较少,价格发现功能发挥不足。

(三)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定价难度高。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具有高收益、高风险的特征,基础资产种类多,不能用单一的定价模型进行计算,相对于优质资产,不良资产的回收存在不确定性,未来现金流不便计算,导致定价结果不够客观。不同于有信用评级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可以参照评级的市场利率定价,无评级的次级部分定价比较困难。不良资产发行折扣率,即发行规模和基础资产规模之比,折扣率过低会降低银行的回收率,过高会降低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定价所需数据积累不足,历史数据获取困难,评级机构无法准确评级,这都制约了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健康发展。

三、加强不良资产证券化风险监管的措施

(一)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加强法律监管。在政府的指导下,完善整体制度环境的建设,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促进不良资产证券化规范发展。加强入池资产的信息披露,加强法律调查环节,为不良资产现金流分析和回收价值的评估提供法律支持。不但要注重产品发行阶段信息披露,更要加强发行后的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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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资产证券化风险监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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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性信息披露。明确在不良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债权转让后作为代表的信托机构,即SPV的法律地位,维护其作为诉讼主体的权利和地位。在不良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避免由于不良资产信用不足导致在存续过程中存在被查封的风险,完善抵押变更等级制度,避免无法进行资产置换的法律风险。

(二)完善风险隔离制度,实现信用风险有效定价。破产隔离是资产证券化制度设计的核心,资产证券化的本质是使得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不再依赖于融资者,即债务人的个人信用,而是依赖于基础资产未来所产生的现金流,在减少债权实现面临的信用风险的同时,为信用较差的主体进入资本市场融资创造条件。建立破产隔离特殊目的的载体,减少发起机构破产对证券化交易本身的影响。在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加强对基础资产特别是不良资产质量的考核,加强对基础资产违约、提前还款等数据的积累。运用更加准确的定价模型,建立更加有效的信用风险定价机制,通过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多样化设计,丰富投资者结构,建立透明高效的市场。

(三)提高资产证券化产品单个发行规模,实现投资者多元化。提高二级市场流动性的有效方法是提高单个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规模,当单个产品发行量达到一定程度,会自然改善二级市场的流动性。通过改善基础资产和证券化产品设计,提高证券化产品标准化程度,使得不同证券化产品信用评级之间具有较高的可比性是提高二级市场活跃度的重要手段。让多元化的投资者包括投机者参与产品投资是提高市场流动性的关键,

投机的重要作用是发现合理价格,投机者的存在有利于提高市场透明度,降低市场系统性风险。

(四)拓展不良资产证券化推进渠道,促进合理风险定价。目前,不良资产证券化的重启主要局限在银行间市场,企业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推进明显不足,不良资产除了传统的信贷资产也包括信托受益权、应收账款等资产。企业资产证券化有利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丰富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负债率。2016年6月7日,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成功在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注册了信托型资产支持票据,这是国内市场信托型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的首次公开发行,同时引入特定目的信托,实现风险隔离。企业资产证券化有助于提升企业存量资产利用效率、优化企业资产负债结构,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去杠杆的需求。参考文献:

[1]代玉簪.郭红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现实需求与制约因素[J].当代经济管理,2016(7):7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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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实施的社会惩罚金额监督强度不为0。因此借款人在社交网络价值(如还款激励等)以及出借人施加的监督和社会惩罚的压力下,会选择及时还款,而非违约。

四、社交借贷对于创新农村民间金融模式的借鉴意义

(一)正视民间金融对正规金融的补充作用,使民间金融公开合法化,缓解农村地区金融排斥。民间金融对于缓解农村地区金融排斥具有重要作用,企业和个人融资难,并不是农村地区没有富裕资金,而是资金因为信贷约束等问题,没能到真正有需求的企业和个人手中,社交借贷可以通过互联网和线下社会资本的结合,扩大农村金融市场交易可能性。

(二)政府应该鼓励发展社交金融,创新民间金融新形式,也应加强对社交金融的监管。结合互联网金融,依托大数据和云计算,根据农村金融需求的特点,寻找社交借贷与农村消费金融的结合点,开展社交金融营销。支持小微型金融服务机构和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创新社交金融新模式,积极鼓励互联网社交金融平台、产品和服务创新,激发市场的活力。

社交金融也存在和互联网金融相似的监管问题,比如社交借贷平台的集资法律风险,社交借贷的平台安全性和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的落实和审核等等,政府应该监督社区和互联网社交借贷平台建设。除此之外,社交金融还存在互联网金融没有的问题,比如平台或出借人而因借款人违约而扩散借款人个人信息的行为是否违法等等。这一切都需要政府完善自己的监管机制。

(三)应积极规范引导民间金融发展,如社区型农村金融互助组织等。在我国经济发展比较落后农村地区,正规信贷市场发展比较落后,农村金融抑制和金融排斥问题一直比较突出。随着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的金融需求得到一定程度的满足,但是农村富余资金外流缺愈加严重。正规金融机构出于盈利性的考虑,发展农业及农村的业务成为在寻求政策补贴的被迫行为。在农村信用社改革成为农商行之后,支农力度进一步缩减。中国的微型金融机构应该借鉴互联网平台的社交借贷技术,依托独特运行机制管理风险、开展关系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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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借贷的风险管理与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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ⅩⅩ银行宁波分行不良资产证券化案例 2004年4月8号,中国ⅩⅩ银行在北京分别与瑞士第一波士顿、中信证券有限公司、中诚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工行宁波分行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相关协议。信托财产是由宁波分行的13个营业部或支行直接负责管理和处置,涉及借款人总数233个,本金总额26.19亿元。工行宁波分行(委托人)将合法拥有的账面价值26.19亿元的资产委托给中诚信托(受托人),设立财产信托。 (一)参与主体: A、委托人(发起人):中国ⅩⅩ银行宁波分行。它将其从贷款资产中收取款项等权利信托转让给受托人,设立财产信托。 B、受托人(特殊目的载体):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C、受益人:在信托设立时,委托人为唯一受益人。信托设立后,为委托人以及通过受让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信托受益权的其他人。 D、受益人代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受益人代表,代表受益人行使权利。 (二)交易结构: A、设立财产信托:工行宁波分行以其合法拥有的资产(账面面值26.19亿元)委托给中诚信托,设立财产信托。工行宁波分行为唯一受益人,取得本信托项下全部(A级,B级,C级)信托受益权,价值8.2亿元。 B、受益权转让:工行宁波分行将其享有的A级、B级受益权转让给投资者,中信证券作为受益权的承销商负责承销A级和B级受益权,C级受益权仍由工行宁波分行持有。 C、由工行宁波分行委托给中诚信托,信托资产为委托人合法拥有的债权类资产,中信证券担任受益人代表。中诚信托负责信托受益和本金的分

配,并以信托财产产生的现金流支付信托受益权的收益和本金。 D、工行宁波分行受中诚信托委托作为信托财产的资产处置代理人,负责信托财产的处置和现金回收。 E、信托终止,中诚信托将剩余信托财产交回工行宁波分行。 (三)业务流程 1、资产包概况和处置情况: 工行宁波分行不良贷款证券化信托项目的财产是由宁波分行的13个营业部或支行直接负责管理和处置,这几乎是宁波分行所有的不良资产。受益权产品的资产包账面价值为33.09亿元,贷款本金总额为26.19亿元,实际收益产品为8.2亿元。从资产证券化操作成本的角度考虑,可以达到一定的规模经济效益。 资产包涉及20个行业、233家贷款单位,单项资产相当分散,多样化的借款者更容易产生平稳的现金流,同时降低拖欠和违约风险。贷款笔数为864笔,其中有抵押贷款为262笔,有担保的贷款为602笔,该资产包的处置收入构成受益权产品的收益来源。尽管它们属于不良资产类别,但相对而言,比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贷款具有更高的变现能力,也更有利于其现金流的评估,从而更有利于资产的证券化操作。 2.风险隔离和风险转移: 在工行宁波项目中,A级受益权没有回购承诺。因为没有回购承诺是资产证券化交易结构很重要的特征,所以真正的实现了风险转移。发行人虽有义务为投资者提供更多保护其利益的手段和支持,包括现金流的分层等,但投资者也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最极端的情况是,如果这26亿元不良资产一分钱都收不回来,A级受益权的投资者将遭受损失。工行宁波分行通过引入信托模式,采用“表外模式”中的SPT形式设立SPV,信托资产独立于发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风险及对策 本论文是站在AMC及其出资者一国家财政的角度对相关问题进行研究的。本文所研究的不良资产处置,限于我国AMC的通用的、主要的处置手段,包 括:债权处置、股权管理。山于投资银行手段中的处置种类一收购与兼并、资产证券化、证券的发行与承销等一在我国AMC处置不良资产中占比十分有限(不超 过5%),故不在本文研究范围之内。 491}学位论又第_价相关理价 第二章相关理论 2.1风险理论概述 Z.1.1不确定性和风险的定义 对风险的定义,不同的作者有不同的表达。经济大词典L这样解释:“风险是由于环境的不确定因素而可能发生的各种事件”,而《金融风险管理全书》中指出: “风险是指引起损失产生的不确定性”。不论那一种表达,风险都包含了不确定性这个非常重要的因素。不确定性可以理解为行为者对环境状态的无知程度。当某 一给定事件是孤立的和静态的,行为结果是唯的〔己知的),那么,不确定因素可以完全忽

略不计,行为具有确定性。而一kf事州涉及未来的变化和多种相关因 素时,经济环境便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行为所对应的结果也不再是确定的和唯一的,而是一个可能状态的集合,这种可能状态的集合不能进行定量衡量。在现 实的经济活动中,人们难以确定何处、何时、何种程度的潜在损失,所以几乎所有的经济行为都具有或多或少的不确定性,因而必然面临某种程度的风险。 就风险的定义来说还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是客观说,认为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事物,事前可以知道所有可能的结果,以及每种结果的概率客观说认为 风险与不确定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确定性不能对行为结果进行定量衡量的,而风险是可以定量加以衡量的,风险就是可以定量衡量的损失的小确定性,l卜川_ 在同样情况下对所有人都相同另种是主观说,认为风险是属」几主观的、个人的和心理1_的一种观念,纯属个人对客观事物的主观估计,故无法以客观的尺度 Y以衡量‘〕r观说认为风险等同于不确定性,即事前不知道行为所有可能的结果,或者虽然知道,丁能的结果,但小知道它们出现的概率不确定性的范围包括发产} 与否不确定、发生时fill不确定、发生状况不确定和发生结果不确定显然,客观说把风险、不确定性和概率区分得很清楚。而在上观说风险同义 于不确定性虽然现在人们倾向于使用概率描述客观风险,但是,这是[11 j-人们的使用范围大多局\n经济成本和社会成本。风险的经济成本又包括风险所致的直接损失成木、间接损失成木等。 风险的经济成本是指和风险相关的经济代价,包括直接损失成本和间接损失成本。直接损失成木指风险事故发生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所必须支付的费 用。间接损失成本指在为预防风险发生和降低风险发生所致的损失而采取各种措施所支付的费用以及因风险所致直接损失以外的经济利益的减少。 风险的社会成本指风险的存在给整个社会造成的种种危害。主要包括资源配置成本、效率损失成本和精神成本等。山十风险的社会成本不易为人们所识别和 认识,因此,也将其称之为风险的无形成本。( 1)资源配置成本。由十风险的存在及其发生可能导致的经济后果影响社会 资源的优化配置,或者配置效率降低引起的社会经济效益损失。风险的客观存在以及其发生的可能产生的后果,使人们不愿意将资源投入2E高风险部门或行业, 而乐于将资源投入到风险较低的部门或行业,但这些高风险部门或T1业可能为社会所需,对整个社会的作用又非常大,如核能利用、水利资源开发等,由于风险 大,社会资源难以流入这些部门或行业,从而资源配置失衡,缺乏效率,整个社会经济效益降低受损 C2)效率损失成木。风险的存在,迫使每个经济单位为对付风险发了卜可能造成的损失而提留大量的风险损失准备金,这此准备金闲置而难以进入生产领域和 流通领域,阻碍了/匕改规模和流通规模的扩大,资金不能得到有效的运用,妨碍资本形成,从而社会生产率受损 (3)精神成木。风险的客观存在,使人们产生忧虑感和恐惧感,这种忧虑感和恐惧感使人们的精神处于一种紧张状态,从而工作效率降低,社会生产效率因 此而受损。这种恐惧、忧虑便构成了风险的精神成本。 2.1.4化解风险的方一法 化解风险的方法很多,这里只介绍有关的一种方法,即控制型化解风险的万法。控制\n 来所使用的关键概念在内涵和外延巨作了积极的拓展,把经济人行为模型从 经济领域推广到了非经济领域的行为分析,从而揭示出经济人某些更为实际的行为特征。另一方而结合交易成本、信息学等新的学术成果放宽新古典经济人模型

不良资产的防范与盘活 项目具体规划: 1.项目组成员进驻银行调研。了解银行的现状,困惑,不良资产业务总体状况,与相关领导进行座谈,沟通,就项目的总体实施进度与方式方法达成共识。 2.组织专题培训。培训主题《如何盘活不良资产》,一是通过案例分析的形式讲解不良资产盘活的方法与技巧,因地制宜,根据借款人的自身特点选择最佳的清收手段,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二是辅导+答疑,对学员提出的法律等专业方面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三是话术沟通技巧+演练,针对不同特点的借款人如何进行沟通,了解借款人的还款意愿与还款能力,给予话术指导,并对突发事件进行现场演练,让学员做到心中有数,避免不必要的冲突。 项目实施时间2天(每天6小时) 3.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战检验 1)针对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农户、个人借款户适合用现金清收法的,集中组织进行外拓清收; 2)针对个体工商户、公司企业借款户适合用贷款重组、企业重组、债权转让等方法进行清收的,提出建设性的实质解决方案。 3)针对老赖提出法律诉讼方面的指导,如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银行的合法权益,最大程度降低损失。 4.项目小结 1)通报情况,树立标杆 2)分享经验、总结教训 3)固化操作规程,让不良资产盘活这项工作常态化 项目实施时间3天,可以根据银行的实际情况调整实战内容。 5.专题辅导培训。主题《如何防范新增不良资产》,一是解读最新监管政策及监管要求;二是如何规范“贷前、贷中、贷后“三贷环节的操作规程及风险预警措施;三是针对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如何把控风险;四是对抵质押担保贷款如何防范法律风险。五是按照最新监管要求,对现行的零售业务、公司业务等业务条线的信贷业务制度提出改善建议,进一步规范操作规程,防范合规风险与操作风险,让制度执行有章可循、简单易行,真正与监管要求相匹配。 6.项目总结与固化 1)表彰优秀团队及个人 2)经验分享

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研究 摘要:资产证券化作为一个新兴的金融工具,是近些年金融行业比较重大的改革,使整个银行业一直保持着稳定快速的发展。它主要指的是由于一些缺乏流动性的资金导致银行亏损,一些资金很难在短时间内收回,甚至是一些资金出去之后很难在收回来。对于这些因素的影响在发达国家,资产证券化极其衍生工具应用十分广泛,并仍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资产证券化对金融体系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一方面,资产证券化增加了企业融资的渠道,使传统意义上的银行面临越来银行资产证券化是一些人借助不良资产为支撑来发行证券,这个问题就涉及到不良的资产能不能作为担保等等一系列的问题;除此之外,银行对于贷款的担保往往有着自己的制度,所以一些不良资产的应用会使我们的制度显现出相应的漏洞。本文深刻分析和解剖了我国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发展现状以及其中所存在的问题,并且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以及相应的意见。 关键词:银行不良资产证券 Summary: Asset securitization as an emerging financial instruments, in recent years, the major reform of the financial sector, so that the entire banking industry has maintained steady and rapid development. It is due to some lack of liquidity of funds led to bank losses, some of the funds it is difficult to recover in a short period of time, even after some funds out difficult to come back. Derivative applications for these factors in the developed countries, asset securitization extremely very extensive, and still has a broad space for development. Asset securitization in the financial system are manifold. On one hand, the increase in asset securitization channels of corporate finance, banks are facing more and securitization of bank assets in the traditional sense of some people with the non-performing assets to issue securities supported, this problem involves the non-performing assets can not be used as guarantee so a series of problems; addition, bank guarantees for loans tend to have their own system, so the application of some of the non-performing assets will make our system showing vulnerability. This

委托处置不良资产协议 合同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委托处置不良资产协议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为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加快不良资产处置进程,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清收处置不良资产,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有关委托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代理清收处置不良资产的范围:所欠甲方所属借款本金万元及其利息;所欠甲方所属借款本金万元及其利息,合计万元及其利息。 二、代理清收的期限:期限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但由于法律程序上的原因超过一年的,本协议自动延期,但不得超一年半。如特殊情况确需延长,由委托方报省分行批准。 三、代理清收底限:根据计算,该不良资产清收底限为万元(不包含由甲方垫付的各项费用)。 四、代理费用: l、不良资产清收额不足以抵偿甲方先期垫付各种费用的,甲方不支付代理费用; 2、不良资产清收额达不到清收底限的,按实际收回的货币金额的 %计付代理费用; 3、不良资产清收额达到清收底限的(含清收底限),按实际收回的货币金额的 %计付代理费用; 4、不良资产清收额超出清收底限的,底限内的部分(含清收底限)按前款计付代理费用;超出部分(不含清收底限)按实际收回货币金额的 %付委托代理费用。 五、乙方在清收该委托不良资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甲方按协议根据收回的货币资金或资产剔除甲方垫支的费用支付委托代理费。经甲方审核同意提起诉讼的,正常的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由甲方先垫付,在该案执行的货币资金中,按实际垫付金额先

行扣回。对乙方在代理期限内处置不良资产超过一年半由甲方自行处置,对已处置金额的代理费用照本协议四执行。 六、委托费用的付款方式:待案件执行终结后,根据乙方所清收的货币资金实际划入甲方帐户的金额,甲方按双方协议所定标准在划入之日起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指导、协助委托债权的清收; 2、若乙方在签订协议后一个月内未采取调查、诉讼措施的,或乙方在工作中有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3、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债务人相关的证据材料及反馈债务人的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证据材料真实; 4、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办理清收工作的各种授权委托手续。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l、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负责该委托事项的处理; 2、乙方指派人员必须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必须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3、乙方在清收过程中,不得未经甲方同意主动放弃债权; 4、乙方必须在本协议签订后的代理期间内,维护甲方对债务人及保证人的诉讼时效,如在本协议期间因乙方的原因致使诉讼权、执行权时效丧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如因甲方原因致诉讼权、执行权丧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案情有关的证据材料,甲方必须给予协助。但乙方不得丧失、毁损甲方所提供的证据材料,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相关证据材料丧失、毁损,乙方将负责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6、在代理的过程中,若因乙方的过错或过失,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7、乙方不得自行转移代理权限,也不得随意更换代理律师,如有特殊情况,需经甲方同意; 8、乙方应采取合法的手段清收,若采取不当的手段所造成任何法律责任或民事纠纷,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金斧子财富:https://www.wendangku.net/doc/e517996397.html, (一)准确清查债务人/担保人的资产和负债情况,评估资产价值,分析负债结构,了解其他债权人的清收动向。 (二)保持对债务人/担保人的催收力度和频度,原则上应每年送达一次催收函,收取回执后归档,并根据实际情况或相关法律规定,增加催收频度。 (三)对尚处于正常经营的债务人,原则上应每季度现场核查其生产经营状况和抵质押物的存续状况,如出现重大风险事项或变化,应及时核实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 (四)应尽早协商债务清偿方案并付诸实施。 (五)可要求并落实追加担保。 依法收贷的风险控制 (一)发现客户涉及债务纠纷的,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风险。为尽可能控制债务人/担保人的有效资产及其处分的主动权,防止其转移或恶意处分财产,在提交诉讼(或仲裁)时应及时向管辖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必要时采取诉前保全,力争首封,掌握资产处置权。尽可能避免发生普通债权人的审理或执行法院先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取得对担保物的处置权。 (二)诉讼前应完整收集并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同时密切跟进诉讼审理进程,尽早取得生效的法律文书,以确立债权的合法性。 (三)依据生效法律文书要求严格监督债务人/担保人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清偿义务或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四)在诉讼及执行过程中要密切关注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资产的效期及

金斧子财富:https://www.wendangku.net/doc/e517996397.html, 效力情况,及时申请续期或采取相关措施。 (五)对明显错误或显失公平的判决或裁定,应及时提起上诉或申诉。 处置抵质押物的风险控制 (一)我国担保法对不同抵押物的抵押登记规定了不同的法律意义,即抵押合同生效要件和对抗要件,抵押合同须经登记才生效。质押包括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以动产的交付为合同生效要件。而权利质押需要进行质押登记。依法办理抵(质)押物登记,是确保银行担保手续合法有效的前提。也是债权人处置和行使抵质押权的前提。 (二)尽早通过司法程序处置抵质押物,避免处置过程中发生其它难以预料的情况,尽快回收现金和其它资产。 以上就是详细,更多私募股权项目资料查询,项目咨询请直接拨打电话【金斧子】持第三方基金销售牌照,国际风投红杉资本和大型央企的招商局创投实力注资,致力于打造中国领先私募发行与服务平台,提供阳光私募、私募股权、固收产品、债券私募、海外配置等产品,方便的网上路演平台,免费预约理财师,用科技创新提升投资品质!

【CSF 观察】马强:不良资产证券化的会计、税务热点问 题分析 马强,现任德勤审计总监 编者按 在最近中国资产证券化论坛主办的“2016中国中小银行资产证券化专题培训”上,德勤审计总监马强先生从基础资产、现金流、服务机构以及最终目标等方面对比了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和正常类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差别,着重从会计认定和核算的角度详细解析了合并结构化主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问题,通过案例讲解了不良资产证券化增新措施的设计和会计核算要点,以及资产证券化中其它一些会计问题和税务考量。 分享实录 大家好,我是来德勤审计总监马强,很高兴与大家互动和交流,分享我们在资产证券化方面的观点和看法。 德勤证券化团队是连续被评为全球十一年的证券化事务所,在国内和全球的证券化业务领域都有很强的实力、拥有很多资源。在国内,德勤从2005年开始承接银行资产证券化的试点项目至今,在信贷资产业务领域始终名列前茅。希望德勤的经验积累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今天我的分享主题是“不良资产证券化相关的会计、税务问

题”。 这张图揭示了目前银行业的不良贷款和贷款损失准备变动的情况,其中,2015年第一季度整个银行业的不良贷款规模是9825亿元,到2016年第一季度已经上升到了13921元,增幅达41%;贷款的损失准备也相应从2015年第一季度的两万多亿上升到了2016年第一季度的两万四千亿元,但是增幅同比有所降低,只有17%;不良贷款率从第一季度的1.39%迅速攀升至2016年一季度的1.75%;相应的拨备覆盖率也从200%下降到了175%,略高于当时银监会提出的150%的红线。由于内外部的经济下行趋势,使得银行没有办法维持以往快速增长的势头,也无法通过利润快速增长消化不良贷款以及相应需要计提的贷款拨备,因此银行业必须考虑降低不良贷款的方法。但是银行业常规减少不良贷款的方式包括核销、催收等方法,都没有办法快速地实现不良贷款的降低,或者实现拨备释放以缓解对于银行业造成的利润压力。不良贷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开展恰逢其时。 一、不良资产证券化和正常类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差别 下面我们对比一下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和正常类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差别: 首先,两类资产支持证券业务的入池基础资产不同。在2012年重启信贷资产证券化时,监管机构要求资产必须是正常类的贷款,因此,在资产支持证券业务重启初期的入池资产往

浅析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 银行不良资产是指处于非良好状态经营的,不能及时给银行带来正常利息收入甚至难以收回本金的银行资产。目前国际上处理银行不良资产的方式有:折价出售、不良资产剥离、成立专门的资产管理公司,其中最为主要的是资产证券化。积极实施我国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这种低成本的融资手段,对于加快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链接与融合,拓宽金融调控空间、扩大投资者选择范围、促进商业银行经营模式转变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资产证券化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是指处于非良好经营状态的银行资产,在此主要指不良贷款资产,包括逾期未能收回的贷款、呆滞贷款和呆帐贷款等不能给银行带来正常的利息收入,或者不能及时给银行带来正常的利息收入或连本金都未能及时收回的贷款等银行资产。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统计资料表明,截至2007年3月末,中国主要商业银行(5家国有商业银行和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五级分类不良贷余额为11614.2亿元,不良贷款率为7.02%。 一、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概念 所谓资产证券化,通常是指以证券进行融资,包括债务融资证券化和资产证券化,其实质是金融资产以证券形式转让的过程。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就是将处于非良好状态的,不能及时给银行带来正常利息收入甚至难以收回本金的银行资产以证券形式转让的过程。 二、我国银行推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意义 (一)不良资产证券化有利于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流动性。通过证券化,可以将流动性较差的不良资产转化为在市场上交易的证券,在不增加负债的前提下,商业银行可以获得一定资金来源。从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角度看,不良资产证券化能够加快银行资产的周转,提高资产的流动性。借助资产证券化,国际先进商业银行有效解决了借短贷长的资产负债期限错配问题,大大增强了资产负债管理的主动性和灵活性,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 (二)有利于改善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结构。按照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银行的核心资本和全部资本比例应该分别达到4%和8%。这一监管要求银行为了提高和维持资本充足率,要么增加资本金,要么降低持有的风险资产。通过资产证券化,一方面银行大量的风险资产,诸如住房抵押贷款、信用卡应收款、商业抵押贷款等从资产负债表中移出,使银行的风险资产减少,从而达到了提高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目的;另一方面,利用资产证券化进行融资不会增加银行的负债,是一种不显示在资产负债表上的方法,即发行人可不通过增加负债获得融资。 (三)有利于我国商业银行分散风险。从我国现实情况看,资本约束、利率

不良资产收购----委 托协议 https://www.wendangku.net/doc/e517996397.html,work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mpany.2020YEAR

委托收购不良资产协议 委托方(甲方):法定代表人: 住址:联系方式: 代理方(乙方): 住址: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收购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以自身的名义,代甲方收购不良资产包。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二、委托收购不良资产项目的程序: 1、甲乙双方在不良资产包收购前应当以会议形式协商确定拟收购资产包的竞价价格,该价格为双方商业机密,任一方不得对外透露,且乙方不得同时接受第三方的委托参加竞价。 2、甲方承担资产包收购款,收购款于日前汇入乙方的对公账户。 3、如竞价成功,乙方在个工作日内与甲方签订委托收购资产包收益确认协议,将资产包及其收益的所有权确认归甲方所有,如竞价未成功,乙方在个工作日内将甲方支付的收购款或者保证金退还甲方指定账户。 4、竞价成功后,甲方需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代理费为资产包收购金额的 %,乙方配合甲方签订资产包及收益转让协议,并将资产包按照甲方指示移交给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第三方。 二、不良资产归属 不良资产包收购成功后,由甲方选择下列方式进行处置: 1、由乙方代持不良资产包,但甲方有权以乙方名义处理资产包,乙方派专人协助配合甲方处置资产包; 2、甲方转让不良资产包,乙方需配合甲方进行资产包转让,签订不良资产包处置协议,配合收款,并在收款后三日内将款项汇付至甲方或甲方指定收款方。 三、甲方陈述及保证 1、甲方保证已经获得签署本协议所必需的授权并具有履行本协议项下相关义务的能力;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风险及其防范策略在金融全球化的文明演进过程中,适应依法治国和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我国商业银行加快改革和发展步伐,加大不良资产的处置力度,以期提高商业银行资产质量,促进稳健发展。然而,我国商业银行在处置不良资产的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以及这些问题所诱发的风险,应当引起极大的关注,在法治视界下厘清这些问题、风险及解决对策就显得更加迫切和重要,以及具有较大的现实意义。 一、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存在的问题及风险 (一)法律法规与适用问题及风险 与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转让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商业银行法》、《合同法》、《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贷款通则》《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尽职指引》、《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借款合同项下债权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银办函【2001】648号)等等。单从文件目录上看,似乎我国并不缺乏不良资产处置的法律规定。但实事上,这些法律法规,对于林林总总的不良资产项目,仍然不能适应不良资产转让行为,以及这些法律规定之间,存在一定的法律冲突,导致适用法律的困境。 例如,《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第60条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让不良资产和债转股股权资产的,国家相关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样语焉不详的表述,导致商业银行银行处置不良资产是否需要遵循该《办法》,就很难得出直接的判断。 同时,殊值关注的是2009年4月海口会议精神,最高院印发了《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纪要》对适用的不良债权转让适用范围、案件受理、诉权等方面作出了规定,但从该项规定很

不良资产处置方法汇总解析与经典案例=============================================== 前言:我国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的运作成果对加速商业银行改革,支持国有企业脱困,乃至协助整个中国的金融深化都有着重要意义。我国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方法主要有诉讼追偿、资产重组、债权转股权、多样化出售、资产置换、租赁、破产清偿等,由于种种原因仍然存在诸多不足之处,并面临市场问题和道德风险等问题。 1.我国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方法 1.1诉讼追偿 司法诉讼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维护国家金融债权的最后屏障,也是经济活动中追索债务最常用的手段。有些企业经营困难,但并不表明丧失完全的还款能力,有的依靠其自身的经营收入还有一定的偿债来源,但一些企业无视信用,利用各种借口拖延归还,利用各种手段逃债务。通过起诉追索债务,能加大对债务人履约的力度,同时也可以避开国有机构处臵不良资产需要履行的烦琐的报批手续。 1.2资产重组 资产的重组包“债务重组,企业重组,资产转换和并购等,其中债务重组包括以资抵债、债务更新、资产臵换、商业性债转股、折扣变现及协议转让等方式。其实质是对债务企业做出债务重新安排,有的在还款期限上延长,有的在利率上做出新的安排,有的可能在应收利息上做出折让,有的也可以在本金上做出适当折让。对债务人进行资产和债务重组,是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处臵中大量使用的一种方式。

1.3债权转股权 债权转股权,指经过资产管理公司的独立评审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将银行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的对企业的债权转为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股权,由资产管理公司进行阶段性持股,并对所持股权进行经营管理。 1.4多样化出售 ①公开拍卖:公开拍卖又称公开竞买,是一种通过特殊中介机构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和交易活动。不良资产采用公开拍卖处臵方式,具有较高的市场透明度,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市场交易规则,能体现市场化原则,是当前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处臵抵押资产屮使用较多的方式。该处臵方式主要适用于标的价值高、市场需求量大、通用性强的不良资产,如土地、房产、机械设备、车辆和材料物资等。 ②协议转让:协议转让是指在通过市场公开询价,经多渠道寻找买家,在无法找到两个以上竞买人,特别是在只有一个买主地情况下,通过双方协商谈判方式,确定不良资产转让价格进行转让地方式。它主要适用于:标的市场需求严重不足,合适地买主极少,没有竞争对手,无法进行比较选择地情况。 ③招标转让:招标转让是指通过向社会公示转让信息和竞投规则,投资者以密封投标方式,通过评标委员会在约定时间进行开标、评标,选择出价最高、现金回收风险小的受让者的处臵方式。具体有公开招标转让和邀请招标转让两种。该处臵方式适用标的价值大,通用性差,市场上具有竞买实力的潜在客户有限,但经一定渠道公开询价后,至少找到三家以上的投资者。

第2章不良资产证券化及其运作流程 2.1不良资产证券化内涵的界定 “资产证券化”CABS)是指将一组流动性较差的资产进行重新的组合,使该组资产在未来一段时间内能产生相对稳定的现金流;在对其进行信用增级后,将未来现金流 的收益权利转变为市场上流通的权证,这样的一个过程被称为资产证券化。他的实质是 发起人把其持有的各种流动性较差的资产,分类整理为一批批资产组合出售给特殊机构,再由特殊机构把买下的金融资产作为担保发行资产支持证券(assess based securities), 收回购买资金。 商业银行的不良信贷资产是由银行承担风险的到期未收回或预计难以收回的贷款 本金和利息。按商业银行风险分类讲,是指风险分类为次级、可疑、损失类的信贷资产。 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并非没有价值,只是价值低十合同约定的金额。目前来看,商业银 行的贷款抵押担保较为充足,贬值的幅度也不会太大。 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证券化是指,从不良贷款中抽取部分组合组成资产池,将其出售给SPV,资产池内贷款组合预计可产生相对稳定的现金流,SPV通过信用增级将其定 价发售给投资者,成为可在市场上流通的证券,从Ifu证券持有者享受未来现金流的所有 权。不良资产证券化是一种融资方式,但与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它不是对某一经营实 体的权利要求,Ifu是对特定资产池所产生现金流或剩余权利的要求权i,因}fu它是建立 在存量资产之上的资产信用融资,其权益偿付的来源是锁定的、客观的资产及其产生的 现金流,其信用等级仅取决十这组特定的资产,与发起人的信用无关。

2.2不良资产证券化条件及特点 不良资产证券化有一个重要前提,必须在未来一段时期能产生相对稳定的现金流, 以保证投资人的权益。因此,拟证券化的资产要符合下列条件。 2.2.1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条件 1.在未来一定时期内有相对稳定的现金回流 这是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基础。不良资产虽然已经出现违约,但是仍然可以通过催收、诉讼、拍卖重组等方式进行回收,维持相对稳定的现金流。我国商业银行以及资产 管理公司的不良资产处置实践已经证明不良资产的潜在价值。 2.现金的回流分布在整个证券的存续期内 由十是不良资产,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并不能表明未来现金流的分布。因此,要通 过深入分析每个项目,对未来还款的时间作出预判,通过对一系列资产进行技术性组合, 组建成一个多个项目的资产池,规避单个项目回款预测不准确的风险。 3.不良资产足够分散 大家都知道,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焦子里。证券化业务也是一样,为了避免整个资产池受 个别行业风险和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的影响,我们在组建资产池时,尽量地域分散、行业分散。 4.资产要达到一定的规模 通过规模效应节约成本,抵消证券化交易不菲的费用并获取额外收益。 5.不良资产具有标准化、高质量的合同条款 此外,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不能转让的资产不应纳入基础资产池,比如国防、军工 企业不良债权,涉及国家安全和敏感信息的债权不能纳入基础资产池i。 2.2.2不良资产证券化的特点 1.资产池的构成复杂

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盘活金融企业不良资产,增强抵御风险能力,促进金融支持经济发展,防范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金融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依法监督管理的其他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除外)。 其他中资金融企业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资产管理公司,是指具有健全公司治理、内部管理控制机制,并有5年以上不良资产管理和处置经验,公司注册资本金100亿元(含)以上,取得银监会核发的金融许可证的公司,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设立或授权的资产管理或经营公司。 各省级人民政府原则上只可设立或授权一家资产管理或经营公司,核准设立或授权文件同时抄送财政部和银监会。上述资产管理或经营公司只能参与本省(区、市)范围内不良资产的批量转让工作,其购入的不良资产应采取债务重组的方式进行处置,不

得对外转让。 批量转让是指金融企业对一定规模的不良资产(10户/项以上)进行组包,定向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的行为。 ——谢辉律师注:即10户以上不良资产处置(批量)的一级市场只能针对特定主体,而10户以下的处置(非批量)可以向社会投资者转让。 第四条金融企业应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不断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建立损失补偿机制,及时提足相关风险准备。第五条金融企业应对批量处置的不良资产及时认定责任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和银监会或属地银监局。 第六条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工作应坚持依法合规、公开透明、竞争择优、价值最大化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转让资产范围、程序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禁违法违规行为。 (二)公开透明原则。转让行为要公开、公平、公正,及时充分披露相关信息,避免暗箱操作,防范道德风险。 (三)竞争择优原则。要优先选择招标、竞价、拍卖等公开转让方式,充分竞争,避免非理性竞价。 (四)价值最大化原则。转让方式和交易结构应科学合理,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实现处置回收价值最大化。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不良资产委托收购合同-简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收购不良资产项目事宜签订如下协 议,并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 收购不良资产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概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收购不良资产项目的程序: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收购不良资产项目委托竞买收购价格最高额为人民币万元 (大写:仟佰拾万元整)。乙方应当在不高丁本委托收购价的基础上开展收购事宜。

“浦鑫2018-1期”不良资产证券化案例分析资产证券化(ABS)是将缺乏流动性的资产进行资产重组后使该资产获得流动性,在美国住房金融市场获得巨大发展,是金融业的一项重要创新。我国资产证券化研究开始的比较晚,在2005年,我国银行业正式启动资产证券化的试点。 但在2008全球金融危机发生后,我国暂停了银行业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直到2012年资产证券化业务才得以继续。当时不良资产证券化还处于探索阶段,到2016年才允许发行。 而在金融市场相对发达的国家或地区,商业银行早已普遍使用不良资产证券化手段来减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降低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近年来,伴随着经济和金融业的欣欣向荣,出现了一些负面问题,即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快速增长。 我国专门成立了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来处理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所以资产管理公司收购了大量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并且可能产生一些后续问题,比如法律诉讼和资产贱卖等问题。商业银行都积极寻求处置不良资产的良方,此时商业银行都将目光投向了不良资产证券化工具,借助不良资产证券化工具可以很大程度上避免上述问题,正是如此,本文选择浦发银行浦鑫2018年第一期不良资产支持证券(简称“浦鑫2018-1期”)这一典型产品,2016年重启不良资产证券化,浦发银行发行了第一支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在我国非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中,浦鑫2018-1期的发行规模是最大的,其基础资产为信用卡个人消费类不良资产证券 化产品,具有很强的代表性。 通过对此案例的分析,提出促进我国不良资产证券化健康发展的一些建议。 基于此背景,本文从具体的案例分析。 首先,对案例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基本分析;然后,从产品设计环节开始入手,

不良资产证券化及其运作流程 一、不良资产证券化内涵的界定 “资产证券化”(ABS)是指将一组流动性较差的资产进行重新的组合,使该组资产在未来一段时间内能产生相对稳定的现金流;在对其进行信用增级后,将未来现金流的收益权利转变为市场上流通的权证,这样的一个过程被称为资产证券化。他的实质是发起人把其持有的各种流动性较差的资产,分类整理为一批批资产组合出售给特殊机构,再由特殊机构把买下的金融资产作为担保发行资产支持证券(assess based securities),收回购买资金。 商业银行的不良信贷资产是由银行承担风险的到期未收回或预计难以收回的贷款本金和利息。按商业银行风险分类讲,是指风险分类为次级、可疑、损失类的信贷资产。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并非没有价值,只是价值低十合同约定的金额。目前来看,商业银行的贷款抵押担保较为充足,贬值的幅度也不会太大。 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证券化是指,从不良贷款中抽取部分组合组成资产池,将其出售给SPV,资产池内贷款组合预计可产生相对稳定的现金流,SPV通过信用增级将其定价发售给投资者,成为可在市场上流通的证券,从Ifu证券持有者享受未来现金流的所有权。不良资产证券化是一种融资方式,但与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它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权要求,Ifu是对特定资产池所产生现金流或剩余权利的要求权i,Ifu它是建立在存量资产之上的资产信用融资,其权益偿付的来源是锁定的、客观的资产及其产生的现金流,其信用等级仅取决十这组特定的资产,与发起人的信用无关。 二、不良资产证券化条件及特点 不良资产证券化有一个重要前提,必须在未来一段时期能产生相对稳定的现金流,以保证投资人的权益。因此,拟证券化的资产要符合下列条件。 1

保密协议 甲方: 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xxx资产管理公司xxx分公司 联系地址:x 法定代表人:x 鉴于: 1、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公司,经营范围为。 2、乙方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分公司,主要从事不良资产商业化收购、委托代理和投资业务等。 3、甲、乙双方拟在开展___________(以下简称“本项目”)上开展合作,为顺利开展本项目,双方需要交换保密信息。 双方同意就本协议一方(“透露方”)向另一方(“接受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应承担的保密义务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保密信息的提供 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是指透露方形成或拥有,具有价值性和实用性,不为公众所知悉并采取保密措施,一旦泄露将影响透露方的经济利益、运营安全和竞争优势及其他合法权益的各类信息。 透露方将以下述方式向接受方提供保密信息: (一)书面形式;

(二)将载有保密信息的物质载体交付接受方; (三)口头说明或以视听方式向接受方展示。 透露方提供书面形式或其它载体形式的保密信息须注 明保密;若未注明保密或透露方是以口头方式提供,则透露方须在透露时明确说明所提供的信息是保密信息。 透露方向接受方提供任何法律文件或其他重要信息,无论以何种形式进行披露,无论是否注明保密,只要符合本条第一款所述,均视为保密信息。 二、保密信息接受方的保密义务及例外 (一)接受方对透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应不低于接受方对其自身拥有的保密信息所采取的保密措施。 (二)接受方仅能为开展本项目的目的使用保密信息。接受方不得以任何其他目的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使用或复制。但是因以下情况所进行的必要披露除外: 1、接受方向内部有必要了解保密信息的雇员披露; 2、给在正常业务中所雇用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人员; 3、保密信息的披露是法律法规要求或经透露方书面许可; 4、接受方需要遵循的相关监管机构的指令或要求; 5、向法院或者根据任何诉前披露程序或类似程序的要求,或根据所采取的法律程序所进行的披露。 接受方在1、2情况下进行披露,应当尽可能获得第三方对保密信息保守秘密的保证。 (三)接受方对下述信息无须承担保密义务: 1、在不违反保密义务和未使用不正当手段的情况下从透露方以外的渠道获取的信息; 2、不是由于接受方违反本协议而成为公开信息的信息。 三、保密信息透露方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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