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黄203井钻前工程建设场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公告(2020)
为加强和改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监督管理,依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将重庆市永川区黄203井钻前工程建设场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主要内容予以公告(详见附表)。
请项目业主、项目各参建单位严格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论开展项目建设,认真落实评估报告提出的各项防治措施建议,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和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防止因人为工程活动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请来苏镇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全过程监督管理,督促各参加单位落实评估报告提出的各项防治措施。因项目建设引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将按照地质灾害防治和安全生产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负责内设机构:永川区地质地震监测站
联系人:吕盛
电话***
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1月16日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审查认定公告
项目名称
重庆市永川区黄203井钻前工程建设场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所在镇街
来苏镇
项目业主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重庆气矿
评估单位
四川省地质工程集团公司
评审专家
李文生、刘安云、邹喜国
评审时间
2019年12月
审查认定时间
2019年12月
监督电话
023-********
审查认定结论:
一、适宜性结论
综合评估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地质灾害防治难度小。建设场地适宜拟建工程建设。
二、主要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建议对挖、填方边坡进行放坡开挖(填筑)。
(二)建议完善截水、排水设施。
(三)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按本报告及相关要求落实有关地灾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的各项措施。
三、审查认定意见
评估单位具备相应的评估资质,评估程序符合重庆市规定,同意通过审查认定。
(本资料仅供参考,请以正式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