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验依据:
①《原材料技术规格书》;②检验样板;③图纸;④有关技术文件;⑤《伟易达外销电话机成品交收检验标准》。2、抽样方案
按 GB2828-87 ,一般检查水平Ⅱ级进行抽样检验。
3、合格质量水平
按 AQL 值:A 类=0,B 类=0.65,C 类=2.5。
4、检测仪器、工具及检测环境:
4.1、检测仪器、工具:游标卡尺、色差计、塞尺、电批、医用纯酒精(乙醇95%)、“思高牌”3M胶纸、 耐磨仪、
5%的NaCl溶液、刀片。 4.2、检测环境:
4.2.1、亮度:天花板的白色照明灯光强度应为600-800LUX。4.2.2、目视距离:约30CM。
4.2.3、外观和结构检查的时间:面Ⅰ:15-20秒/PCS;面Ⅱ:10-15秒/PCS;面Ⅲ、面Ⅳ:5秒/PCS。
5、塑胶件检验标准
5.1、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电话机所用塑胶件(包括喷油、电镀塑胶件)。
VTECH 塑胶件检验标准(第2页 共8页)
VTECH 塑胶件检验标准(第1页 共8页)
检验标准标题印刷电路板检验标标题
5.4、外观检验项目:
VTECH 塑胶件检验标准(第3页 共8页)
检验标准
标题印刷电路板检验标标题
(第4页共8页)标题
检验标
标题印刷电路板
检验标准
VTECH塑胶件检验标准(第5页共8页)
VTECH塑胶件检验标准(第6页共8页)6、透明按键和镜片检验标准
6.1、适用范围:
适用本公司电话机用的透明按键和镜片(包括透明灯罩、装饰板等外露透明塑胶件)。
6.2、检测仪器、工具:
1、未尽检验项目,标准参照塑胶件、丝印检验标准。
2、视距30cm,明亮的光照条件下,外观检查时间5秒/件。(第7页共8页)
3、外观不良装配后不可见则不判。
4、首次来料必须做以上试验,合格后每3个月抽测一次,每次抽取40套。
7、丝印(移印)塑胶件检验标准 7.1、检测仪器、工具: 剪钳、封箱胶纸、 医用纯酒精(乙醇95%)、磨砂橡皮、专用测试夹具。
7.2、适用范围:
适用本公司电话机所有的丝印零部件。
7.4、其它:1、按键表面的丝印字体必须加印一层光油。
2 、视距30cm,明亮的光照条件下,外观检查时间10S/件。
8、塑胶件可燃性试验: ㈠、样品
对预定要确定某一材料或组件是否属于HB级时,应取材料或组件的3个样品按下列规 定进行试验。
材料试验样品的长宽尺寸应大致为130mm ×13mm,样品边缘光滑,而且其厚度应等于 或小于所使用的最小厚度。对所使用的材料厚度大于3mm时,其试验样品应减小到3mm的 厚度。在距离样品一端25mm和100mm处,沿样品宽度方向应划上标记号。 ㈡、样品处理
在进行试验前,样品应在23±2摄氏度温度均匀的、以及相对湿度45%-55%之间的环境 条件下处理48h。 ㈢、样品的安装
在离25mm标记线最远的一端应用夹子将样品夹住,将一未点燃的酒精灯放于样品25mm 标记线的一端正下方,使得在点燃酒精灯时,样品的底边能承受到试验焰,并调节到产生 稳定的蓝色火焰。 ㈣、试验程序
VTECH 塑胶件检验标准(第8页 共8页)
标题
标题检验标普通电阻和精标题讯响器标题标题MIC 套检验
检验标准标题印刷电路板
将灯焰移到样品悬空端,烧到25mm标记线为止,然后移去灯焰。记录燃烧或灼热燃烧从 样品较低缘的25mm标记线燃延至100mm标记线的时间,然后计算燃烧速度(mm/min)。
㈤、合格判据
——样品的火焰燃烧或灼热燃烧的计算速率不大于下列规定值:
对厚度等于3mm的样品,40mm/min;或
对厚度小于3mm的样品,75mm/min;或
——样品的火焰燃烧或灼热燃烧未达到100mm的标记线。
㈥、允许的重复试验
一组三个样品,只要有一个不符合第“㈤”的档要求,就应另一组三个样品进行试验。只 有当该第二组中的所样品均符合要求,才能将该种厚度的材料定为HB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