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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财务知识)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重点

2020年(财务知识)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重点
2020年(财务知识)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重点

(财务知识)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重点

国际经济法

第一章、国际经济法导论

(壹)、国际经济法的主体

(二)、国际经济法的渊源

第二章、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

(壹)、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概述

(二)、国际商务惯例——国际贸易术语(2000通则)

1、国际贸易术语的概念和性质:国际惯例中的壹种,具有任意性,当事人选择适用

概括而言,国际贸易术语主要规范以下五个方面的法律问题: 1) 交货地点。于国际贸易中使用最广泛的是FCA 、FOB 、CIF 、CFR 四个价格术语。 2) 买卖双方于运输和保险上的分工。 3) 货物的价格构成。 4) 进出口清关手续的办理。 5)

风险的转移。

名称

交货地点 风险转移 运输 保险 运输方式 海关清关手续

各组

EXW 卖方工厂交货 卖方工厂 交货时 买方 注1 各种方式 进出口全由买方办理 内陆FCA 货交承运人 交承运人 交货时 买方 注1 各种方式 卖方出口/买方进口 装运

主要

未付

FAS 装港船边交货 装运港船边 交货时

买方

注1 海运内河 同上 FOB 装港船上交货 装运港船上 装运港船舷 买方 注1 海运内河 同上 CFR 成本+运费 装运港船上 装运港船舷 卖方 注1

海运内河

同上 装运

主要

已付

CIF 成本+运费+保险费 装运港船上 装运港船舷 卖方 卖方 海运内河 同上 CPT 运费付至 交承运人 交货时 卖方 注1

各种方式

同上 CIP 运费、保险费付至 交承运人

交货时

卖方 卖方 各种方式 同上 DAF 边境交货 边境指定地点 交货时 卖方 注2 陆上运输 同上 到货

DES 目的港船上交货 目的港船上 交货时 卖方 注2 海运内河 同上 DEQ 目的港码头交货 目的港船上 交货时 卖方 注2 海运内河 同上 DDU 目的地未完税交货 指定目的地 交货时 卖方 注2 各种运输 同上

DDP 目的地完税交货

指定目的地

交货时

卖方

注2

各种运输

进出口全由卖方办理

对上表“保险”壹栏的解释:

注1:由于买方承担运输中的主要风险,因此壹般由买方投保,但无强制义务注2:由于卖方承担运输中的主要风险,因此壹般由卖方投保,但无强制义务(三)、《1980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1、公约的适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2、要约承诺规则(按国内合同法掌握)

3、双方义务

(1)卖方的担保义务

(2)买方的接收货物的义务买方的接收货物的义务

4、风险转移(依国内合同法掌握)

5、违约补救

财政学考试重点知识

导论:简略的财政概念:财政是指国家的一个经济部门,及财政部门是国家的一个综合性经济部门通过他的收支活动筹集经费资金以保证国家职能的实现。 财政的基本特征1.阶级性与公共性2.强制性与非直接偿还性3.收入与支出的对称性(或平衡性) 公共财政与国家财政的区别: 1、公共财政预算决定具有明显的公共性。公共财政直接决定于公共选择过程,政府只是代理执行。 国家财政的预算强调政治权力的作用,并不具有必然的公共性。 2、公共财政的收入是基于公共权力,主要通过税收征集收入。 国家财政的收入即可通过以所有权为基础的资产收益取得收入,也可依据公共权力和收费取得收入。 3、公共财政支出是提供公共商品。 国家财政支出可能(甚至主要提供)私人产品。 第一章 市场失灵:指市场经济中存在一些自身难以克服的缺陷或不足。 市场失灵主要表现:(1)垄断 (2)信息不充分和不对称 (3)外部效应与公共物品 (4)收入分配不公 (5)经济波动 (6)偏好不合理 (7)市场不完全 (8)失业、通货膨胀和经济波动 外部性:指经济主体的行为以市场价格意外的方式影响他人福利的情形。 政府干预手段:(1)立法和行政手段(2)组织公共生产和提供公共物品(3)财政政策 政府干预失效:政府为弥补市场失灵而对经济、社会生活进行干预的过程中,由于政府行为自身的局限性和其他客观因素的制约而产生新的缺陷,进而无法使社会资源配置达到最佳的情景。 原因和表现:(1)政府决策失误(2)寻租行为(3)公共产品供给的低效率性(4)政府机构和公共预算的扩张。

政府的寻租活动:通过政府管制的寻租、通过关税和进出口配额的寻租、在政府订货中的寻租。 财政职能 1、资源配置职能:政府运用财政手段,实现政府资源和社会资源有效率配置的功能。 2、收入分配职能:政府为了实现公平分配,对市场机制形成的收入格局予以调整的职责和功能。 3、经济稳定与发展职能:政府运用财政工具和政策保障宏观经济稳定运行和增长的职能 4.从我国财政支出看财政维护国家的职能(政治职能) 洛伦兹曲线: 收入分配的公平程度,曲线越弯,收入水平越不公平。 基尼系数:G=A/A+B 0

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简答题汇总

1、简述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答:(1)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指的是贯穿于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各类法律规范之中的主要精神和指导思想,指的是这些法律规范的基础和核心。包括经济主权原则、公平互利原则、全球合作原则和有约必守原则。 (2)国际经济法规范是由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商务惯例以及各国涉外经济法或民商法等互相交叉渗透而形成的多门类、跨学科的边缘性综合体,因此,从整体上说,贯穿于国际经济法各类规范中的基本原则,既不是只由单一主权国家通过国内立法独自加以制定,也不是只由少数几个主权国家通过国际条约联合加以确认。 (3)调整国际经济关系过程中,某些最基本的行为规范和行动准则,只有获得国际社会广大成员即众多主权国家的共同认可和普遍赞同,才能逐渐形成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2、简述经济主权原则在国际经济法中的作用。 答:(1)主权原则一直是国际公法中最基本的原则。 (2)享有主权,意味着有权独立自主,也意味着在国际社会中的平等地位,不俯首听命于任何其他强权国家。 (3)本来,国家主权是一个涵义相当广泛的概念,既包括国家在政治上的独立自主,也包括国家在经济、社会以及文化等诸方面的独立自主,即既包括政治主权,也包括经济主权、社会主权以及文化主权等等。 (4)第三世界众多发展中国家从实践中深刻地认识到:经济主权和政治主权是密不可分的,政治主权是经济主权的前提,经济主权是政治主权的保障。 3、简述经济主权原则的基本内容。

答:(1)各国对境内一切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 (2)各国对境内的外国投资和跨国公司的活动享有管理监督权。 (3)各国对境内的外国资产有权收归国有或征用。 4、简述全球合作原则。 答:(1)强调全球各类国家开展全面合作,特别是强调南北合作,以共谋发展,这是始终贯穿于《宣言》、《纲领》、《宪章》中的一条主线。《宪章》对于全球合作、共谋发展这一主题,就其基本目标、基本范围、首要途径以及中心环节,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2)全球合作的基本目标:实行世界经济结构改革,建立公平合理的国际经济新关系和国际经济新秩序,使全球所有国家都实现更普遍的繁荣,所有民族都达到更高的生活水平。(3)全球合作的基本范围:一切国家都有责任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在经济、社会、文化、科学和技术等各种领域中通力合作,以促进整个世界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进展和社会进步。 (4)全球合作的首要途径:所有国家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并且作为国际社会的平等成员,有权充分地和切实有效地参加解决世界性经济、财政、货币问题的国际决策,从而公平地分享由此而来的各种经济利益。 (5)全球合作的中心环节:一切国家都应严格尊重他国主权平等,不附加任何有损于他国主权的条件,对发展中国家加速本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各种努力,给予合作,按照这些国家的发展需要和发展目标,提供有利的外部条件,扩大对它们的积极支持。换言之,全球合作的中心环节,在于开展南北合作。 5、简述有约必守原则。 答:(1)有约必守原则乃是国际经济法必不可少的主要基石之一。

国际经济法概论自考重点

国际经济法概论自考重点

国际经济法概论知识点整理 一、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1、国家经济主权原则 2、公平互利原则 3、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 二、国际经济法的主体 1、自然人、法人与跨国公司 2、国家与单独关税区 3、国际经济组织 三、国际商事惯例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华沙—牛津规则》《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四、《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的适用范围 (一)公约适用的主体范围 (1)货物的买卖必须具有国际性。 (2)买卖合同与公约的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缔约国具有公约所规定的某种联系。(二)公约适用的客体范围 公约适用的客体范围是“货物买卖” (三)公约排除了以下几种买卖: (1)以直接私人消费为目的的买卖; (2)拍卖; (3)依法执行令状或法律授权的买卖; (4)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和货币的买卖; (5)船舶、气垫船和飞行器的买卖; (6)电力的买卖。 五、贸易术语 装运港交货的三种贸易术语: FOB CIF CFR 向承运人交货的三种贸易术语:FCA CIP CPT 其它贸易术语: EXW DDP

附: FOB——船上交货、装运港、适用于海运、装上船时风险转移 CIF——“成本+运费+保费”、目的港 CFR——“成本+运费”、目的港 FCA——货物承运人、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货交承运人风险转移 CIP——运费、保费付至 CPT——运费付至、目的港 EXW——工厂交货 DDP——完税后交货 六、要约的构成要件(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1、是一个订立合同的建议; 2、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发出; 3、应具有“十分确定”的内容; 4、应表明一经对方承诺即受约束的意思。 七、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1、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一项要约即使是不可撤销的,得予撤回,如果撤回通知于要约送达之前或者同时送达受要约人。 2、撤销,指要约送达受要约人生效以后,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要约人将要约取消,时期效力归于消灭。(公约第16条规定,在订立合同之前,要约得予撤销,如果撤销通知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送达受要约人。可是如果要约写明承诺的期限或者以其它方式表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或者受要约人有理由信赖该项要约是不可撤销的,而且受要约人以奔着对该要约信赖行事,则要约不可撤销。) 八、承诺的构成要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国际经济法重点笔记总结

特征1、调整对象的广泛性是国际经济关系。包括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金融、国际税收和国际纠纷解决等。2、主体的复杂性:既包括国家、国际组织,也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3渊源的多样性国际条约、国际经济惯例、各国涉外经济法、司法惯例与学者学说。 子公司:由母公司持有全部或多数股份的,受其控制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基本原则国家经济主权原则公平互利原则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有约必守原则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1980年通过,1988年生效 适用范围(1)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这些国家是公约的成员国或者根据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法律。(2)公约明确排除以下几种买卖:a.购买以供私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的销售b.经由拍卖的销售c.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的销售d.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销售e.船舶、船只、气垫船或飞机的销售f.电力的销售g.不适用于补偿贸易合同、来料加工合同、来件装配合同和咨询服务合同h.不适用于供应货物一方的绝大部分义务在于供应劳力或其他服务的合同i.双方当事人可以不适用公约,即使他们的营业地所在国是缔约国;他们也可减损公约的任何规定或改变其效力(3)公约不涉及合同及其条款和惯例的有效性问题。不调整买卖合同引起的货物所有权问题。不调整产品责任问题,产品缺陷侵权是卖方是否承担责任的问题未加规定。 对我国所作的保留与合同法的关系实践中的应用 要约:又称发价或发盘。指国际贸易中的一方当事人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十分确定并且表明要约人在得到接受时承受拘束的意旨,即为要约。 要约的撤回只要撤回要约的通知消息,先于要约送达被要约人之前或同时送达被要约人 要约的撤销:要约生效以后,要约人还可以将其撤销,只要撤销通知于被要约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前送达被要约人。不可撤销的要约:1要约载明作出承诺的期限,或以其他方式表明不可撤销2被要约人有理由相信要约不可撤销,并且已经本着对要约的信赖而行动 要约的失效1要约承诺期届满2要约的撤销3受要约人的明示或默示拒绝 承诺:指如果受要约人无条件的对要约人提出的条件表示同意,并作出愿意按此与要约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构成要件:1须由受要约人作出2无条件表示同意,承诺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3承诺须在要约规定的有效期间或合理的期间内作出。对逾期的承诺(迟延的承诺),原则上无效,但虽因受要约人自己的迟延造成的逾期,但要约人毫不迟延地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将其认为该逾期的承诺仍属有效的意思通知受要约

财政学知识点整理完整版

*财政学知识点整理 第一章 1、古代欧洲最早的财政思想的表现者是古希腊的色诺芬。在《雅典的收入》一书中,他讨论了希腊雅典的财政收入问题,并建议由国家购买奴隶,并将他们出租以增加国家的收入。 2、春秋战国的《国语- 齐语》中管仲提出了“ 相地而衰征,则民不移”的财政政策 3、威廉·配弟的《赋税论》被誉为西方最早的财政学专著。此书是在重商主义向古典经济学派的过渡阶段。 4、第一个从理论上系统阐述财政理论的经济学家是英国古典经济学的代表人物亚当·斯密三.现代财政理论 5、凯恩斯以前的经济理论,并不认为经济会一直处于充分就业的状态,但认为偏离充分就业的状态是暂时的。 6、凯恩斯主义者以《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为理论基础,把经济危机的根源归结为 “ 有效需求不足”,要求政府放弃自由资本主义原则,实行国家直接干预经济生活,提出了政府运用财政货币政策,增加投资,刺激消费,实现充分就业的一整套理论政策体系。 第二章财政学的福利经济学基础 1、意大利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帕累托建立了公共决策的理论基础。 2、帕累托效应及其实现条件【资源配置最优】:任何政策的改变都不可能在不使任何人的境况变坏的情况下使某个人的境况变好。这一概念常常被作为评价资源配置合意性的标准。 实现条件:竞争可以保证帕累托效率条件的实现 3、边际替代率:边际替代率是指在产量保持不变的前提条件下,增加一单位某种生产要素可以代替的另外一种要素的数量。通常,由于生产过程中投入的生产要素是不完全替代的, 随着一种生产要素数量的增加,该要素对另外一种要素的边际替代率是递减的。

4、无差异曲线及其特征:无差异曲线( Indifference curve )是一条表示线上所有各点两种物品不同数量组合给消费者带来的满足程度相同的线 特征:第一,无差异曲线是一条向右下方倾斜的线,斜率是负的;第二,在每种商品都不被限定为多了比少了好的前提下,无差异曲线图中位置越高或距离原点越远的无差异曲线所代表的消费者的满足程度越高;第三,任何两条无差异曲线不能相交;第四,无差异曲线通常是凸向原点的,这就是说,无差异曲线的斜率的绝对值是递减的 5、追求结果的公平——功利主义、罗尔斯主义、平等主义: 【1】功利主义:边沁早在1789 年便提出社会行为的目的应该是“增进最大数人的最大幸福”。这种被称为功利主义的思想追求的是个人效用总和的最大化。个人所得税制度 的累进设计符合功利主义的公平观。 ( 功利主义者认为①个人的效用可以用技术来衡 量,社会福利是所有社会成员福利的总和。②如果财富从富人手里转移到穷人手中造成穷人效用的增加大于富人效用的减少,被认为收入分配比以前公平。 ) 【2】罗尔斯主义 (短板效应) :社会福利仅仅取决于境况最差的个人的福利情况,即只有境况最差的人的状况得到了改善,社会福利才会得到改进。 第三章市场失效与财政职能 1、信息完备:p42 信息不对称:当交易双方中一方掌握的信息多于另一方时就存在信息不对称。 ① 逆向选择:市场交易中的一方无法观察到另一方的重要的外生特征时所发生的劣质品驱逐优 质品的情形。 ② 道德风险:市场交易的一方无法观察到另一方控制和采取的行动时所发生的知情方故意不采 取谨慎行为的情形,由于知情方故意不采取谨慎行为也许会招致对交易中另一方的损害。 2、囚徒困境:p44 反映了一个很深刻的问题,就是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的矛盾。 3、外部效应:p44 一个人或企业的行动影响了其他人或企业的利益,但又没有负担应有的责任或没有获得应有的报酬,公式:U A=U A(X1,X 2, ?X n,Y 1) 某一个人或企业的效用所控制的活动其他人或单位的活动

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试题及答案

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试题及答案

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试题及答案 【篇一:~ 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试题及答案】 >自考 国际经济法概论试题及答案 【篇二:10月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00246)试题及答案 解析】 国际经济法概论试卷 (课程代码00246) 本试卷共4页,满分l00分,考试时间l50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 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b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o 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 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l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

的相应代码涂黑。未涂、错涂或多涂均无分。 1.依《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由卖方订立运输合同的是 a.fob b.exw c.cif d.fas 2.cfr这种贸易术语适用于 a.水上运输方式b.航空运输方式c.铁路运输方式d.各种运输方式 3.在国际航空运输中,依《华沙公约》规定,承运人对货物和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于每公斤 a.100金法郎b.150金法郎c.200金法郎d.250金法郎 4.依据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部分损失包括单独海损和 a.实际全损b.推定全损c.共同海损d.意外损失 5.依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银行能够拒绝付款的情况为 a.货物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b.货物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 c.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台风灭失d.发票与提单不符 6.中国某海关在对m企业进口的葡萄酒征收关税时,按照该企业进口报关时申报单上的 价值征收关税的方法属于 a.从量税b.从价税c.混合税d.价值税 7.依据《反倾销协议》,能够忽略不计的倾销幅度是指当倾销幅度小于出口价格的 a.8%b.6%c.4%d.2%

2017年总结国际经济法概论重点及应用(自考)

2017年总结国际经济法概论识记重点(自考) 第一章:第一节,领会 1.国际经济法的对象2.国际经济法的范围3.国际经济法的特征应用:国际经济法为什么是一个新兴的综合法学部门? 第二节,领会1.国际商事法律规范的发展2.国际经济功法的产生与国际协调3.普遍性国际组织的产生与国际经济立法的发展。 第三节,领会,1.国际惯例2.联大规范性决议的效力 第四节,领会,1.公平互利原则2.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 应用:简析国家经济主权原则的内容和意义 第二章:第一节,识记,1.跨国公司的概念。 应用:分析跨国公司的法律地位。 第二节,1.单独关税区。2.国家行为原则。 应用:简析国家及其财产豁免问题 第三节,1.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世界银行集团3.世界贸易组织 第三章:第一节,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概念2.国际商事惯例3.国际商事条约4.国际商事法律重述 5.FOB、CIF、FCA等主要国际贸易术语。 应用:1.《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2.涉及FOB、CIF、FCA解释的案件分析。 第二节,1.要约2要约的撤销 3.承诺 应用:1.要约的有效撤销 2.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的案例分析。 第三节,1.品质担保义务2.权利担保义务3.风险转移 应用:风险转移是否完成的案例分析。 第四节,1.根本违约 2.解除合同3损害赔偿 应用:1.中国《合同法》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在违约救济上的异同2.根本违约案件分析。 第四章:第一节,1.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概念2.提单3.海运单 应用:1.分析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承运人的责任2.运用《海牙规则》等使用法分析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案件。 第二节,1.航空货运单 2.国际航空运输合同的概念 应用:运用《蒙特利尔公约》分析国际航空运输案例。 第三节,1.国际铁路运输合同的概念2.国际公路运输合同的概念。 应用:1.运用《国际货协》分析国际铁路货物运输案例 2.运用《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公约》分析国际公路货物运输案件。 第四节,1.国际多式联运的概念。2.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经营人的概念3.网状责任制4.统一责任制应用:分析多式联运案件。 第五节,1.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2.可保利益 3.共同海损 4.单独海损5.单独费用应用:分析海上保险案件。 第五章:第一节,1.国际贸易中的汇票。2.汇票行为,尤其是出票、承兑和支付。 应用:1.汇票行为的实际操作。2.汇票案件分析。 第二节,1.汇付的概念和类型。2.托收。3.承兑交单 4.付款交单 应用:托收案件的分析。 第三节,1.信用证的概念。2.信用证的分类。3.信用证的内容。 应用:分析信用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2.信用证案件的分析。 第六章:第一节,1.授权条款应用:关于GATT最惠国待遇或者国民待遇的案例分析

财政学考试复习知识点汇总

税收中性:指政府课税不扭曲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或不影响私人部门原有的资源配置状况。两种含义: ?国家征税使社会所付出的代价以税款为限; ?应避免对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干扰。 ?特别注意,税收的中性原则,并不意味着取消或忽视税收对经济的调节作用,而应在市场起基础性作用的前提下,有效地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使税收机制与市场机制两者取得最优的结合。 ?税收中性强调税收对经济不发生额外的影响,经济体系仅仅承受税收负担,不再给纳税人和社会造成其他额外损失或额外收益。其实质是,国家征税不应对市场机制产生影响,课税时,市场机制仍然是影响资源配置和纳税人决策的主要力量,税收不应成为影响资源配置和纳税人经济决策的主要因素 超额负担:政府通过征税将社会资源从纳税人转移向政府部门的过程中,给纳税人造成了相当于纳税税款以外的负担。 税收超额负担表现两个方面: –1、国家征税一方面减少纳税人支出,同时增加政府部门支出,若因征税而导致纳税人的经济利益损失大于因征税而增加的社会经济效益,则发生在资 源配置方面的超额负担。 –2、由于征税改变了商品的相对价格,对纳税人的消费和生产行为产生不良影响,则发生经济运行方面的超额负担。 马歇尔-哈伯格超额负担理论: 税收超额负担是由哈伯格运用马歇尔的基数效用理论作为基础理论提出的,使用了消费者剩余和生产者剩余概念,并以消费者剩余的大小作为衡量消费者在消费某种商品是获得净福利的多少,如图示: 税收中性和超额负担。 答:税收效率涉及税收中性问题。所谓税收中性是指政府课税不扭曲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或者说,不影响私人部门原有的资源配置状况;如果政府课税改变了消费者以获取最大效用为目的的消费行为,或改变了生产者以获取最大利润为目的的市场行为,就会改变私人部门原来(税前)的资源配置状况,这种改变就被视为税收的非中性。税收中性包含两种含义:一是国家征税使社会所付出的代价以税款为限,尽可能不给纳税人或社会带来其他的额外损失或负担;二是国家征税应避免对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干扰,特别是不能使税收超越市场机制而成为资源配置的决定因素。只要国家征税就必然会对商品购买、劳动投入以及储蓄和投资等诸多方面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在现实生活中保持完全税收中性是不可能的。因此,提出税收中性原则的实践意义,在于尽量减少税收对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干扰,使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在这个前提下,掌握好税收超额负担的量和度,有效地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使税收机制与市场机制两者取得最优的结合。 应当指出,体现税收的中性原则,并不意味着取消或忽视税收对经济的调节作用。一般是将增值税视为一种中性税收,我国1994年税制改革也体现了税收中性原则。 税收中性和税收超额负担相关,或者说,税收中性就是针对税收超额负担而提出的。税收超额负担是指政府通过征税将社会资源从纳税人转向政府部门的转移过程中,给纳税人造成了相当于纳税税款以外的负担。超额负担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国家征税一方面减少了纳税人支出,同时增加了政府部门支出,若因征税而导致纳税人的经济利益损失大于因征税而增加的社会经济效益,则发生资源配置方面的超额负担;二是由于征税改变了商品的相对价,对纳税人的消费和生产行为产生不良影响,则发生经济运行方面的超额负担。税收理

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试题及答案解析

2015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国际经济法概论试卷 (课程代码 00246) 本试卷共4页,满分l00分,考试时间l50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 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B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o 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 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l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 的相应代码涂黑。未涂、错涂或多涂均无分。 1.依《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由卖方订立运输合同的是A.FOB B.EXW C.CIF D.FAS 2.CFR这种贸易术语适用于 A.水上运输方式 B.航空运输方式 C.铁路运输方式 D.各种

3.在国际航空运输中,依《华沙公约》规定,承运人对货物和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于每公斤 A.100金法郎 B.150金法郎 C.200金法郎 D.250金法郎 4.依据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部分损失包括单独海损和 A.实际全损 B.推定全损 C.共同海损 D.意外损失 5.依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银行可以拒绝付款的情况为A.货物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 B.货物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C.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台风灭失 D.发票与提单不符 6.中国某海关在对M企业进口的葡萄酒征收关税时,按照该企业进口报关时申报单上的 价值征收关税的方法属于 A.从量税 B.从价税 C.混合税 D.价值税7.依据《反倾销协议》,可以忽略不计的倾销幅度是指当倾销幅度小于出口价格的 A.8% B.6% C.4% D.2%8.中国大陆的李先生通过互联网向美国亚马逊公司订购工程专业图书3本,此服务属于 《服务贸易总协定》中的 A.境外消费 B.跨境提供 C.商业存在 D.自然

国际经济法名词解释、简答、论述重点

国际经济法名词解释\简答\论述重点总结 一、名词解释 1、国际经济法是在国际交往中形成的调整和规范国家、国际组织、不同国籍法人和自然人之间以及它们之间的经济关系的各种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的总称 或企业、知识产权所有者或持有者等在内的与贸易有关的主体和客体。包括最惠国待遇原则以及国民待遇原则 3、国际技术贸易的含义(p219—p220):是指技术提供方将其技术跨越国境转让给技术受让方的技术贸易,详言之,国际技术贸易指不同国家的企业、组织或者个人之间,按照商业条件,将其技术的使用权或者所有权授予、出售或者购买的一种贸易活动,其包括技术输出和技术引进两个方面。 4、BIT保护伞条款的含义:将特许协议升格为两国之间的投资争端,从而直接适用BIT的争端解决程序。在一些BIT中规定,缔约任何一方均应该恪守双方就投资所做的承诺。该条款旨在将外国投资者从与东道国签订的特许承诺至于BIT的保护之下,因此,被称为保护伞条款。 5、国际商业贷款合同中的限制事项条款 是指为了减少在国际商业贷款的风险,贷款人所设定的,不予相对方商议的,可以重复适用的条款。包括以下三种:【1】先决条件【2】

陈述与保证【3】非法行为 6专利进出口(p220):所谓技术进出口是指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者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通过贸易、投资或者经济技术合作的方式转移技术的行为 7、技术进出口许可合同(p220):又称为技术贸易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秘密许可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和含有技术进出口的其他合同。 二简答题 1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1)国际经济主权原则,是国际公法上的国家主权原则在经济领域和经济事务方面的体现。体现在五个方面:1、各国对本国的一切经济事务,享有完全、充分的独立自主的权利,不受任何外来干涉2、各国对其境内的一切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3、各的国有权对其境内的外国投资以及跨国公司的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4、各国对其境内的外国资产有权归国有或征收5、各国对世界性经济事务享有平等的参与权和决策权 (2)公平互利原则,是主权平等原则和平等互利原则在现代国际法上的进一步发展。传统意义上的平等互利原则,强调的是形式上的平等互利。现代意义上的平等互利原则强调的是实质上的平等互利。(3)国际合作发展原则,是发展权与国际合作义务相结合而形成的一项富有时代特点的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此项原则的基本含义是在

财政学重点知识总结

财政 学 简述社会公共需要的基本特征。社会公共需要涵盖的范围颇广,包括政府执行其职能以及执行某些社会职能的需要。特征:(l)社会公共需要是社会公众在生产、生活和工作中的共同的需要,它不是普通意义上的人人有份的个人需要或个别需要的数学加总。(2)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提供的公共物品,可以无差别地由应当享受的每一社会成员共同享用,并不排斥其他社会成员享用。(3)社会成员享用满足社会需要的公共物品,无须付出任何代价,或只支付与提供这些公共物品的所费不对称的少量费用。(4)在市场机制不能解决外部效应产生的结果时,需要由政府通过财政渠道来解决,因而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提供的公共物品一般带有外部效应的特征。 (5)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物质手段只能来自社会产品的剩余部分,如果剩余产品表现为价值形态,就只 能是对“M”部分的抽取。 简述政府干预市场的主要手 段。在市场机制失灵的情况下,政 府可以采取以下三种手段干预市 场运行:(1)行政法律手段,即制 定市场法规,制定发展战略和中长 期规划,制定经济政策,引导和调 节经济运行。(2)组织公共生产, 即由政府出资(即由预算拨款)兴 办的所有权归政府的工商企业和 单位。(3)财政手段,即以税收、 收费、国债等形式筹集收入,又通 过转移性支出、购买性支出以及财 政政策等手段调节经济的运行。 试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 下的财政职能 下的财政职能。 。(l)资源配置职能。 ①确定社会公共需要的基本范围, 确定财政收支占GDP的合理比例, 从而符合高效的资源配置原则。②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合理确定生产 性支出与非生产性支出的比例,购 买性支出与转移性支出的比例。③ 合理安排政府投资的规模、结构, 保证国家的重点建设。④通过政府 投资、税收和补贴,调节社会投资 方向,提高社会投资的整体效率。 ⑤提高财政配置本身的效率。 (2)收入分配职能。①划清市 场分配与财政分配的界限和范围, 原则上属于市场分配的范围财政 不能越俎代庖,凡属于财政分配的 范围,财政应尽其职。②规范由国 家预算拨款的公务员的工资制度 以及相类似的事业单位职工的工 资制度。③加强税收调节,通过间 接税调节各类商品的相对价格,从 而调节各经济主体的要素分配;通 过企业所得税调节公司的利润水 平;通过个人所得税调节个人的劳 动收入和非劳动收入,使之维持在 一个合理的差距范围内;通过资源 税调节由于资源条件和地理条件 而形成的级差收入;通过遗产税、 赠予税调节个人财产分布。④通过 转移性支出,如社会保障支出、救 济支出、补贴等,使每个社会成员 得以维持起码的生活水平和福利 水平。 (3)经济稳定与发展职能。① 财政政策,紧松交替。②通过一种 制度性安排,发挥某种“自动”稳 定作用,③通过投资、补贴和税收 等多方面安排,加快农业、能源、

2018年10月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真题(完整试题)

2018年10月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真题选择题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 A.25% B. 30% C.49% D. 50% 2、以下关于子公司的说法正确的是 A.子公司依东道国法律设立 B.子公司不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C.子公司是总公司在国外设立的办事机构 D.子公司和外国母公司的关系是股东和公司的关系 3、以下国际法律规范中属于国际贸易惯例的是 A.《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B.《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 C.《华沙一牛津规则》 D.《国际商事合同通则》 4、依《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构成要约的是 A.出售100吨一级无缝钢管,850美元/吨 B.出售法国庄园红酒,价格面议 C.出售一级焦炭,随市场行情议价 D.出售进口雅阁汽车,联系电话400-800-0000 5、《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的承诺生效原则是 A.投邮生效原则 B.到达生效原则 C.发出生效原则 D.接受生效原则 6、信用证交易的基石是 A.付款赎单原则 B.承兑交单原则 C.单单相符单证相符原则 D.信用证自治原则 7、以下属于共同海损的是 A.船舶在航行途中遇到暴风雨,海水入仓,货物湿损 B.船舶在海上遭遇雷电失火,货物被烧毁 C.船舶即将搁浅,船长下令抛掉沉重的货物以减轻重量,造成货损 D.船舶航行途中触礁造成舱体裂缝,货舱内的货物湿损 8、依《保障措施协议》,保障措施的实施期限不超过 A.二年 B.三年 C.四年 D.五年 9、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关税领土组成、对这些组成领土的产品贸易己实质上取消关税或其他贸易限制的集团是 A.关税同盟 B.自由贸易区 C.保税区 D.互市贸易区 10、国际许可协议中,仅构成技术使用权的授权,许可方或任何其他被许可方都可以在该区域内使用该技术的是 A.从属许可合同 B.独占许可合同 C.排他许可合同 D.普通许可合同

国际经济法概论复习重点

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复习重点 题型:单项选择题20*1’+多项选择题10*2’+简答题3*5’+论述题2*15’案例分析题1*15’ 1.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一个独立的、综合的、新兴的法律部门。 2.国际经济法的特征201410 5’201604 5’ ◆主体:不仅包括国家、国际组织,也包括分属于不同国家的自然人和法人。 ◆调整的对象:包括国家与国际组织相互间的经济关系,还包括不同国家的私人间以及国家与他国国民间的经济关系 ◆渊源:不仅包括经济方面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而且包括各国国内有关法律法规。 3.国际经济法的历史发展: (1)国际商事法律规范的发展:市民法和万民法(调整罗马人和外国人之间的关系) (2)国家经济公法的产生与国际协调(资本主义发展到垄断阶段,国内和国际经济关系的巨大变化) ◆资本输出与跨国公司的产生于发展 ◆国家干预经济 ◆国家间经济矛盾的加剧和尖锐化 (3)普遍性国际组织的产生与国际经济立法的发展 ◆普遍性国际经济条约与国际经济组织的产生。1944年《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1947年《关税及贸易总协定》,构成国际经济体制的三大支柱。标记国际社会进入了用多边条约调整国家间经济关系的新阶段。 ◆新独立国家的兴起与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 ◆世界贸易组织的建立。 ◆区域性和跨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 4.国际经济法的渊源 (1)国际法方面的渊源:国际经济条约;国际惯例;联大规范性决议 (2)国内法方面的渊源: ◆统一制:制定的国内经济法统一适用于涉内与涉外各种经济关系。如,美、英、德、日本 ◆分流制:调整一般民事法律关系的民商法仍实行统一制,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则内外分流。发展中国家。 5.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1)国家经济主权原则:1974年《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等文件进一步明确该原则 201504 15” ◆国家对其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 ◆国家有权对其境内的外国投资以及跨国公司的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 ◆国家有权将外国财产收归国有或征收。 (2)公平互利原则:公正平等和公平合理。互利是指照顾到有关各方的利益。 (3)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只有承认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才能实现真正的国际合作,才能保证所有国家的发展。 6.国际经济法的主体 (1)自然人:具有一般的法律能力;具有能从事国际经济交往的权利能力或资格 (2)法人:取决于其权利能力的范围。确定法人的国籍标准:成立地说;住所地说;控制说;符合标准说。各国承认外国法人的方式:一般许可制(英、美);特别许可制(奥地利、中国、原苏联);相互承认制。我国采取特别许可说制。 (3)跨国公司:特征:跨国性;战略的全球性和管理的集中性;公司内部的相互联系性。法律地位:国内法人;跨国公司没有根据自己的意思独立参加国际关系的能力;也没有直接承担国际权利和义务的能力。

国际经济法复习资料整理汇总

了解: 1.国际经济法的调整范围:有关国际贸易的法律制度与规范;有关国际投资的~;有关国际货币与金融的~;有关国际税收的法律制度;有关国际组织及其交往的法律与制度。 2.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 同:国际性、互助性、基本原理 VS国际公法①主体(国家、政治经济组织) 异②渊源(国际公约) ③调整对象(国际政治关系) ④解决争议的方法(赔礼道歉战争) 同:主体、国际性、基本原理 VS国际私法①调整关系(民事流转关系,人身非财产关系) 异②法律性质(冲突法,间接调整) ③解决争议的方法(不接受仲裁不适用) 3.基本原则:①经济主权和对自然资源的永久主权②公平互利③国际合作与谋求发展(南南合作【发展中国家之间】、南北合作【发展中与发达】) 4.WTO 《建立WTO协定》 《关贸总协定》GATT WTO的法律文体体系——“一个协议四个附件”《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 另外三个附件 WTO的基本原则体系及例外 ①最惠国待遇原则(MFN: Most Favoured Nation Treatment):一方保证把它 给予任何第三方的贸易优惠(如低关税或其他特权)同时也给予对方。

MFN的例外: a)区域经济安排 b) 对发展中国家实行的差别和特殊待遇(如普遍优惠制) c) 边境贸易 ②国民待遇原则(NT:National Treatment):即在其他成员的产品或服务、服务提供者以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进入本国后,其所享受的待遇不低于本国产品或本国服务、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享受的待遇。 NT的例外: a) 政府采购 b)仅对某种农产品的国内生产商提供的补贴 5.国际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区别 ①无形性 ②主体的跨国流动性 ③多样性 ④复杂性(法律、政策) 6.服务的提供方式 ①跨境服务②过境消费③商业存在④自然人流动 7.《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产生、特点、宗旨、主要内容、影响 全称: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 产生:GATS 是 1982年美国在GATT部长级会议上提出进行多边服务贸易谈判的建议,1986年的“乌拉圭回合”谈判将服务贸易纳入谈判议题。直到1993年12月“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束时,通过了《服务贸易总协定》.1994年4月15日正式纳入多边贸易体质的管辖范围。 宗旨:通过建立服务贸易多边规则,在透明和逐步自由化条件下扩大全球服务贸易 主要内容:

财政学知识点总结

一、私人物品:排他性竞争性公共物品:非排他性非竞争性政府通过无偿征税提供公共物品财政分配目的:弥补市场缺陷分配主体:政府部门公共企业部门分配对象:剩余产品 二、市场失灵:自然垄断公共产品问题混合产品和外溢性问题市场的不完全信息的不完全失业、通货膨胀及经济失衡偏好不合理分配不公平 政府经济活动范围:市场失灵领域几个方面:提供司法制度商品与服务行政管理调节经济运行管理金融市场调节收入分配 政府失灵:公共选择的困惑公关经济政策的失效政府行为职能作用失效 政府与市场的分工:资源配置作用范围作用层次(宏观微观) 公共与效率准则的实现(政府致力于公平,市场于效率) 三、公共财政的职能:资源配置公平分配经济稳定与发展 资源配置职能含义:通过各种财政手段对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分配,直接或间接引导资源流量、流向,从而引起资源最优分配的功能。内容:涉及社会总资源的划分比例(一定时期内,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比较合理,则政府分配资源的份额也就比较合理)涉及政府内部资源配置(提高政府部门内部资源配置效率,在于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尤其是财政投资结构)涉及非政府部门内部的资源配置(运用间接方式如税收、补贴)手段:支出和税收 分配职能含义:运用各种财政手段调节收入和财富的分配,使之符合社会公认分配状态的功能。手段:制定公平的财富制度合理运用累进的个人所得税通过转移支付对低收入者进行补贴对低收入者能够获益的项目提供资金或进行补贴 经济稳定含义:以财政政策为手段,以保持高就业率、合理程度的物价稳定、适当的经济增长率和国际收支平衡的功能。手段:既定的预算杠杆影响总需求预算政策上的变化影响总需求财政制度的内在适应性影响总需求(收入和支出水平对经济发展变化的内在适应性) 四、公共支出:1按用途分:经济建设支出社会文教支出国防费行政管理费国债利息支出其他2按经济性质:购买性支出(直接影响商品或劳务流通资源配置,挤出效应,拉动效用)转移性支出(实质在国民收入分配基础上再次分配,收入效应,替代效应) 西方关于公增摸增长:1,瓦格纳:政府扩张法则2,皮考克和魏斯曼:公共收入增长引致3,马斯格雷夫:公支增长发展模型4,鲍莫尔:非均衡增长模型 公共支出结构:1,正确界定支出范围2,优化公共支出结构:保证国家实现基本职能需要确保社会实现公共性开支需要(科技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重视基础产业领域投资(工业社会公共建设基础,农业)支持国有经济的改革和发展 成本效益分析方法:当资源量一定时,要完成某个项目在多种方案中,根据一定方法计算出各种方案的成本和收益,比较后选择方案。 费用最低选择法公共劳务定价法 五、科教文卫支出性质:静:属于非生产性支出,不能对当年物质生产发挥作用动:具有部分生产性支出性质,提高劳动者素质,技术革新,生产率提高处理好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关系,所占比例会增高 分析发展科教文卫管理:明确指出范围,完善财务制度,改革财务管理方式,推行定额管理改进资金分配方式,多方式发展,筹集资金 六、政府投资:政府为实现职能,满足社会发展需要,投入资金转化为实物资产的行为和过程。特点:微观上可以是不赢利和低利项目,资金来源无常,可投资于大型项目和长期项目,可投资于具有外溢性的项目,具有开发性和战略性 原则:弥补市场失效原则,维持市场配置功能,调节国民经济运行原则 领域:(竞争性,基础性,公益性)1,社会公共性公益性领域2,基础性投资领域

2020国际经济法概论自学考试(供参考)

2018年国际经济法概论自学考试考点总结 重要说明: 相信大家现在已经复习的差不多了,下列总结的内容是对国际经济法概论重点简答论述题的概括汇总,重点内容(根据星级)和历年考题也已经标明,大家可以根据总结的内容检验一下自己的复习情况,进行查漏补缺。一般来说近三年考过的简答论述不会再重负出题了。 如果有的同学还没有复习完,也可以对照下列内容根据所标出的星级进行有重点的复习,标黄的考点是老师建议复习的重中之重。 因为国经自考难度较大,内容较多,目前大纲要求的考点还有很多没有考到的,老师能力有限,无法进行押题,只能根据经验建议大家有重点的进行复习。 一、重点名词 注:下列名词是国际经济法中必须要知道的内容,大家可以自己理解掌握,不一定一字不差死记硬背,在选择题中也会出现。名词解释这个题型有可能考,但几率不大,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复习,课本有具体的题型要求,见课本48页最后一段 1.国际经济法广义狭义说57-58? 2.单独关税区80★ 3.根本违约107★ 4.提单119★ 5.海运单121?

6.共同海损141★ 7.信用证155★ 8.最惠国待遇165★(理解为主) 9.国民待遇165★(理解为主) 10.关税170★(理解谁征收,对什么征收) 11.贸易救济措施179 12.倾销180★ 13.补贴185★ 14.国际特许协议239★ 15.BOT 242★ 16.海外投资保险制度260★ 17.赤道原则310★ 18.存托凭证335? 19.境外反向收购338? 20.国际重复征税356? 21.国际重叠征税358? 22.ADR389-390★ 二、简答 注意:简答和论述部分内容标明2016年和2017年考过的今年一般不会再重复出简答或论述题了,但是有可能出选择。所以可以有选择性记忆那些未考过或15年之前考过的。 1.国际经济法的特征61 (16年4月简答,16年10月多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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