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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渗滤液处理服务合同

垃圾渗滤液处理厂改扩建二期工程BOT特许经营项目

渗滤液处理服务合同

目录

总则 (1)

第一章定义与解释 (2)

第一条定义 (2)

第二条解释 (4)

第二章双方的陈述和保证 (5)

第三条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5)

第四条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5)

第三章双方的基本义务 (6)

第五条甲方的基本义务 (6)

第六条乙方的基本义务 (6)

第四章项目设施的运行和维护 (7)

第七条开始商业运营 (7)

第八条运行与维护文件 (7)

第九条项目设施的运行与维护 (7)

第十条甲方的监管 (8)

第五章计划内维修 (8)

第十一条乙方的计划内维修 (8)

第十二条乙方的计划外维修 (9)

第六章水质标准、水量、污泥、废气和噪声 (10)

第十三条水质标准和水量 (10)

第十四条浓缩液处理 (11)

第十五条尾气、废液、污泥、废气、噪声的控制 (12)

第十六条不符合通知 (12)

第七章检测与核实 (12)

第十七条水质检测 (12)

第十八条水样采集和储存 (13)

第十九条甲方的核实 (14)

第八章计量 (15)

第二十条流量计 (15)

第二十一条计量结果的异议 (16)

第九章处理服务费 (17)

第二十二条价格及其调整 (17)

第二十三条单价的调整 (17)

第二十四条处理服务费的计费 (18)

第二十五条处理服务费支付方式 (18)

第十章违约责任 (19)

第二十六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9)

第二十七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21)

第十一章不可抗力 (21)

第二十八条不可抗力 (21)

第十二章争议的解决 (22)

第二十九条协商机制 (22)

第三十条仲裁 (22)

第十三章附则 (22)

第三十一条保密 (22)

第三十二条保险 (23)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的内容 (24)

第三十四条书面通知 (24)

第三十五条费用的各自承担 (25)

第三十六条文字 (25)

第三十七条协议的效力 (26)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的附录 (26)

附录:渗滤液处理服务费单价调整公式.................................................................

总则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下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与(下称“乙方”),注册地点:,注册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于2014年月日在招投标交易中心签署本合同。鉴于:

(1)人民政府决定授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特许经营的方式实施垃圾渗滤液处理厂改扩建二期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该项目建议书已于2013年1月6日获得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温发改证【2013】1 号文件);

(2)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垃圾渗滤液处理厂改扩建二期工程BOT特许经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在招投标中心通过公开竞争确定中标人,由中标人投资成立的项目公司负责融资、建设垃圾渗滤液处理厂改扩建二期工程,并将被授予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期限内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按照谨慎运行惯例负责运营与维护垃圾渗滤液处理厂,按《特许经营协议》(包括《渗滤液处理服务合同》)对垃圾渗滤液处理厂的项目设施进行维护、更新、重置,并于特许经营期届满时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或人民政府指定单位。

(3)于年月至年月对项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经过招标,确定[公司(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公司]根据适用法律于___年___月___日正式成立了项目公司。

(4)根据规定,中标人公司于年月日在注册成立了项目公司,名称为(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承担垃圾渗滤液处理厂的建设运营及管理。代表中标人履行权利及义务。

双方在此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章定义与解释

第一条定义

(1)渗滤液处理服务费:指由甲方根据《特许经营协议》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承担渗滤液处理服务支付的费用,以人民币元/吨计。

(2)渗滤液保底量:指甲方承诺的特许经营期内任一运营月的日平均最低渗滤液进水量。如果任一运营月的日平均实际渗滤液进水量低于该水量,则甲方仍须按该进水量为基准计付乙方渗滤液处理服务费。本合同约定的适用的渗滤液保底量为:项目特许经营期内任一运营月日平均值260m3/d。(3)设计处理量:指本项目确定的渗滤液处理规模为:400m3/d。

(4)《特许经营协议》: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垃圾渗滤液处理厂改扩建二期工程《特许经营协议》,包括全部附件。

(5)《渗滤液处理服务合同》: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本合同,包括全部附录。(6)法律变更:指在生效日后颁布、修订、废止或重新解释的任何适用法律导致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项目公司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发生实质性变化。

(7)运行与维护手册:指设施设备定期检验和维护方案,包括日常运营维护以及大中小修维护的标准、程序和方法等规定,并列明项目设施正常运营所需的备品备件以及对项目设施的更新改造计划。

(8)特许经营期:指自《特许经营协议》生效之日起为期22年的经营期限(含建设期及试运行期)。

(9)开始商业运营日:指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规定,乙方正式开始商业运营的日期。

(10)运营日:指每日从00:00时开始至次日00:00时结束的二十四小时。(11)运营月:指运营期内任一个日历月,第一个运营月应在开始商业运营日开始并至当月底结束,最后一个运营月应在特许期的最后一日结束。(12)运营年:指特许经营期内任一个日历年。项目第一运营年应从开始商业运营日开始并至当年底结束,最后一个运营年应在特许期的最后一日结束。(13)日历日:指公历日,本合同中提到天数若未作特别说明,均指日历日。

(14)工作日:指日历日中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公历日。

(15)项目设施:指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行及移交的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全部渗滤液处理设施及所有附属物,包括厂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建筑物和构筑物的附属物、机器设备、仪器仪表、专用工具、生产用原材料、生产用车辆、技术资料和图纸等实物资产。

(16)接入点:指垃圾填埋场调节池、生活垃圾焚烧厂等项目的垃圾渗滤液排放管道进入垃圾渗滤液处理厂范围内的进水点。

(17)进水流量计:指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在接入点安装的用于测量渗滤液进水流量的流量计。

(18)进水水量:指乙方在接入点引入的、经进水流量计测得的未经处理的渗滤液水量,接入点设在垃圾填埋场调节池、垃圾焚烧厂渗滤液的排放口。(19)排放口:已经过环保检测达标排放后的渗滤液处理厂尾水排放点。(20)排水流量计:指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在排放口安装的用于测量处理过并且合格的渗滤液排放流量的流量计。

(21)排水水量:指乙方在排放口排出的、经排水流量计测得的经处理合格的水量。

(22)污泥:指在渗滤液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泥类物质。

(23)日常检测指标:指项目设施运行期间日常必须检测的理化指标,包括但不

、化学需氧量CODcr 、悬浮物SS 、氨氮限于:进出水的生化需氧量BOD

5

-N、总磷TP、总氮TN、PH值、大肠杆菌、色度。

NH

3

(24)不可抗力:指本合同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不能合理预见、不能克服并且不能避免的事件。

(25)谨慎运行惯例:指在中国的大部分渗滤液处理厂运营者为建设运营类似于本项目的项目所采用或接受的惯例、方法和作法以及采用的国际惯例和方法。该等作法包括但不限于:

a、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5%;

b、拥有正常运营条件下及合理预测非正常条件下所需的充足材料、资

源以及其他供应品;

c、由专业技术人员使用适当设备、工具和程序实施正常维护和修理,

以确保项目设施长期、可靠和安全地运行;各类技术管理人员应保持适当的比例;

d、拥有足够数量、有充足经验并经过培训的工作人员,以恰当有效的

方式,按照规范操作和运行项目设施,并能够处理紧急情况;

e、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f、经常进行恰当的监测和测试,以确保项目设施的正常运行;

g、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安全平稳运行项目设施,保证

工人、公众及环境的安全,并遵守有关设备设施的操作规程及各项限制性要求。

第二条解释

2.1对本合同的解释应依照以下原则进行:

(1)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明示,其中提到的条款和附录均指本合同的条款和附录。

(2)除非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当使用词组“包括”时,无论其是否包含“但不限于”字样,仍应视为包括本合同全部其它相关条款。

(3)本合同任何章、条或款的小标题不应视为对本合同的当然解释,本合同的各个组成部分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和同等的重要性。

(4)在本合同中,无论何处及由任何人发出或颁发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除另有说明外,均指其书面形式。

(5)提及本合同时应包括以任何方式修改、补充和替代的本合同及其附录。本合同的附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如协议的条款与本合同的修改、补充条款、协议附录条款有抵触之处,以形成时间在后的文件条款为准。

第二章双方的陈述和保证

第三条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3.1甲方保证已获得了签署本合同的授权,具有完全法律权利、能力、权力以达成、签署本合同并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义务。

3.2甲方保证本合同的签署将不违反对其具有约束力的任何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3甲方保证不存在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由甲方作为一方签署、并可能对本项目或乙方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合同、协议和/或任何未决或即将进行的诉讼或仲裁。

3.4甲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渗滤液处理服务费。

第四条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4.1乙方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在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乙方将有权根据其公司成立批准文件、工商登记文件、章程从事渗滤液处理运营业务,并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

4.2乙方保证本合同的签署将不违反其授权文件的任何内容或对其具有约束力的任何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3乙方保证在其成立后至签署本合同之前,不存在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由乙方作为一方签署、并可能对项目或甲方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合同、协议和/或任何未决或即将进行的诉讼或仲裁。

4.4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的约定加强对项目设施的运行维护和更新改造,确保项目设施完好并正常运行。

4.5 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处理渗滤液。

4.6乙方保证接受甲方以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管,遵守本项目《特许经营协

议》的各项约定。

第三章双方的基本义务

第五条甲方的基本义务

5.1在特许经营期内,甲方不得采取对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处理渗滤液和达标排放义务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

5.2在特许经营期内,协调乙方在接入点接受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焚烧厂排放的渗滤液。

5.3甲方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渗滤液处理服务费,并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调整渗滤液处理服务费单价。

第六条乙方的基本义务

6.1 乙方在接入点接受渗滤液后,渗滤液的损失风险及渗滤液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6.2乙方必须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渗滤液出水水质标准进行渗滤液处理。

6.3乙方应始终按照谨慎运行惯例、运行与维护手册等维护项目设施,以保证项目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6.4乙方应按本合同和《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按时向甲方通报运营情况,提交与渗滤液处理业务有关的报告、数据、资料,同时有义务配合甲方及政府相关部门对本项目进行检查与考核。

6.5乙方不应因项目设施的运行和维护而造成垃圾渗滤液处理厂场地,包括土壤、地下水或地表水及空气或周围环境的环境污染,并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避免或尽量减少对垃圾渗滤液处理厂周边的干扰。

6.6乙方应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行业安全生产规范,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

6.7在特许经营期内,乙方应按照本项目中标人在垃圾渗滤液处理厂改扩建二期工程BOT特许经营项目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对项目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和重置,在特许经营期满时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甲方,并保证正常运行。

第四章项目设施的运行和维护

第七条开始商业运营

7.1在开始商业运营之前,乙方应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取得甲方的同意。第八条运行与维护文件

8.1 开始商业运营后的三个月内,乙方应根据项目设施情况,按照适用法律和谨慎运行惯例编制运行与维护手册。运行与维护手册应包括项目设施定期和年度检查、日常维护以及大修维护的程序和计划;手册同时应列明项目设施正常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以及对项目设施的更新改造计划。

8.2开始商业运营后的三个月内,乙方应针对渗滤液处理厂出水严重不达标、长时间停电造成的渗滤液处理厂停运、重大安全事故、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严重超标造成危害、长时间急暴雨造成渗滤液漫溢等事故制订应急预案,详细说明发生上述事故时采取的工作程序、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减少事故损失的办法、信息通报机制等。

8.3 乙方须将运行与维护手册及应急预案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规定提交甲方审查,获得甲方确认后施行。

第九条项目设施的运行与维护

9.1项目设施的运行与维护应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规范、标准,包括但不限于《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技术规范》(CJJ150-2010)、《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564-2010)、《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等。

9.2乙方应保证项目设施在特许经营期内始终正常运转,因设施设备检修等需要计划内暂停服务时,须事先报甲方批准。

9.3项目设施在运行中发生可能对渗滤液处理造成重大影响的紧急情况时,乙方须及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并将事故的情况及其后果立即报告甲方。

9.4乙方的工艺和设备改造、升级如果对整个项目设施产生重大影响,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9.5乙方应确保在特许经营期内:

(1)使用的零部件标准不低于原设备的配置标准;

(2)使用的化学品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十条甲方的监管

10.1甲方可派监管员进入乙方的项目设施,监督项目设施的运行和维护,了解乙方的生产经营信息,但不应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不得干涉、延误或干扰乙方履行其在《特许经营协议》和本合同下的权利和义务。

10.2甲方委派人员发现问题时有提问和要求乙方回答的权利,并有权检查包括乙方的生产记录、设备检修和检测记录在内的全部运行记录。

10.3乙方应接受甲方及其委派人员对项目设施运行和维护情况的检查,并对甲方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提供所有必要的配合。

第五章计划内维护

第十一条乙方的计划内的维修

11.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根据其年度设施维护计划,对设施进行正常维护、维修、重置,经甲方同意而暂停其渗滤液处理服务的,称为乙方的计划内维修。每一运营年内,计划内维修时间累计不得超过15日,每次不得超过5日,且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减小计划内维修的影响。

11.2乙方应于每年12月31日之前向甲方提交下一年度的设施维护计划,并在其中说明计划内维修的时间和安排。在计划内维修开始前15天,乙方应就此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预定的计划内维修开始日期至少5天前通知乙方是否同意。如果甲方没有在预定的计划内维修开始日期至少5天前给予书面答复,计划内维修将被视为获得甲方的同意。甲方不得无故拒绝乙方的计划内维修。

11.3乙方按照第11.2款提供的书面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计划内维修的内容;

(2)计划内维修的开始和结束时间;

(3)计划内维修期间可能影响的处理水量。

11.4 在乙方的计划内暂停服务期间,渗滤液处理能力至少维持50%的设计处理量。

第十二条乙方的计划外维修

12.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计划内维修之外的维修,称为计划外维修。发生计划外维修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说明其原因以及预计对渗滤液处理能力的影响,并提出相应对策,必要时应启动应急预案。乙方应尽最大努力迅速恢复正常的渗滤液处理服务。

12.2如果计划外维修时间预期超过四十八小时,则乙方须采纳甲方关于应对计划维修的合理建议或意见。

12.3在计划外维修期间,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第26.3款的规定支付违约金,但非乙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第六章水质标准、水量、污泥、废气和噪声

第十三条水质标准和水量

13.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项目接收并处理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焚烧厂所排放的垃圾渗滤液。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协调各排放单位按照各自的技术方案排放垃圾渗滤液,但不对项目所接收到的垃圾渗滤液水质作任何保证和(或)承诺。

13.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处理后的出水水质应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

13.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的任一运营日,如果出现下列情况,该运营日的出水将视为不符合出水水质标准:

(1)就规定的日常检测的指标,乙方在该运营日对出水水样分析的结果不符合13.2款规定的标准;

(2)就规定的日常检测的指标,如果甲方或受甲方委托的检验机构在该运营日进行有关核实,对出水水样分析的结果不符合第13.2款规定的标准;

(3)任一商业运营日内,虽然甲方、乙方检测的出水水质符合第13.2款规定的标准,但是环保部门检测的出水水质不符合第13.2款规定的标准。

13.4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的任一运营日,如果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该运营日的出水将视为不符合出水排水水量要求:

(1)项目系统出水总量低于进水总水量的百分之八十五(85%)。

(2)项目系统出水总量高于进水总水量。

13.5出现以上第13.3款和13.4款规定的情况,甲方将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浓缩液处理

14.1本项目膜深度处理后的浓缩液不得回灌填埋库区和调节池,项目公司必须建设浓缩液处理系统并对任一运营日中膜深度处理系统排出的浓缩液进行全量处理。中标人在垃圾渗滤液处理服务费投标报价时已综合考虑。甲方将不再向项目公司对浓缩液处理单独计费。

14.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的任一运营日,乙方必须通过厂内浓缩液处理系统处理膜深度处理系统排出的全部浓缩液;否则,无论乙方对未进入浓缩液处理系统的部分或全部浓缩液的处理是否符合环保部门相关要求,亦会被视为违反本合同浓缩液处理要求。

第十五条尾水、废液、污泥、废气、噪声的控制

15.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按国家标准《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564-2010)处理垃圾渗滤液处理厂排出的污泥,并达到环保要求。污泥经脱水后,其泥饼含水率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及投标文件承诺标准后污泥处理采用填埋处理的方案,乙方应负责将污泥运输至垃圾填埋场作业区填埋处置

15.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将项目设施产生的废气控制在《恶臭染污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厂界二级新扩改建项目厂界标准值。

15.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将项目设施产生的噪声控制在《工业企业噪声标准》(GB12348—2008)规定的Ⅱ标准之内。

15.4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处理后的尾水水质指标需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要求后方可排入生活污水处理系统。15.5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所有的冲洗残液和工艺废水需通过污水收集系统进入渗滤液处理系统,严禁废液产生二次污染。

第十六条不符合通知

16.1在任何时候甲方均有权对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检测和测试,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乙方须立即予以整改:

(1)系统的出水不符合出水水量、水质标准;

(2)出厂污泥、噪声、大气污染不符合标准;

(3)浓缩液的处理不符合要求。

16.2该通知应包括所有测试结果的详情。如果是由责任方发出该通知,则通知还应包括责任方对不符合情况可能持续的期限所作的预测,以及引起此等状况的原因,包括责任方声称的任何有关不可抗力的详情和所采取的补救措施。

第七章检测与核实

第十七条水质检测

17.1乙方必须在甲方和当地环保部门共同指定的位置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对出水水质指标进行实时监测,并负责在线监测系统的运营维护费用。在线监测装置应有足够的端口,将监测数据传输到环保部门的监管平台进行实时联网。在线监测系统的安装应符合相关规范标准,在线监测的内容应符合有关标准的的要求,在线监测装置安装完成后,应通过环保部门的验收。甲方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形式对乙方的出水水质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测、考核、评估,作为考核特许经营合同履行情况、支付渗滤液处理服务费的依据。如果乙方的服务质量存

在问题,甲方将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17.2乙方还应按照规范的检测分析方法对渗滤液出水水质和进水水质进行日常检测,并如实向甲方报告检测结果。各种水质指标的检测分析方法按《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规范性引用文件”、《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技术规范》(CJJ150-2010)和《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564-2010)的规定和以后颁布的相关规定和行业标准执行。

17.3渗滤液处理项目水质检测项目和周期

(根据实际情况增减项目)

17.4乙方应记录日常检测和在线监测的所有结果,并存档备查。在线监测的项目应符合当地环保部门的规定。

17.5乙方应按《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将水质检测结果通过日报告、月度报告报送给甲方,发现进水和出水水质严重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时,应立即报送。

第十八条水样采集和储存

18.1水样的采集应符合国家标准《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GB12997-91)、《水质采样技术指导》(GB12998-91)以及《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的要求。

18.2水样储存应符合国家标准《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GB12999-91)的要求。

18.3用于检测水质的进水水样和出水水样应分别在接入点和排放口采集。

18.4进水水样和出水水样均应每日连续二十四小时使用自动采样设备采集。采样间隔不得大于六小时。

18.5每次提取的水样应分装A、B两瓶,A瓶用于乙方自行检测,B瓶留作备用水样。每瓶备用水样应不少于2000ml,瓶上须明确标明采样日期和采样点,进水和出水的备用水样须分开在4℃保存,保存时限为四十八小时。

第十九条甲方的核实

19.1 甲方有权指定代表或委派监督员在任何时候渗滤液处理站的进出水水质、水量进行检测检查,也可在任何时候对项目公司的检测程序、结果、设备和仪器进行现场检查和检测。

19.2 甲方有权随时亲自或委派监督员,利用第18.5款规定的备用水样,对17.3中列明的指标进行一项或多项检测,以核实乙方提供的结果。

19.3甲方有权随时亲自或委托一家具有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在采样点按第18条规定自行采集水样,对17.3中的指标进行抽查。甲方抽查采样时须有乙方人员在场。经通知后,乙方人员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抽查结果的有效性。

19.4 甲方核实或抽查的结果与乙方的自检结果不一致时,以甲方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乙方对其有异议,请环保部门检测,以环保部门的检测结果为准。

19.5 甲方或受其委托的检验机构进行上述核实、抽查或检查的费用应由甲方承担,但是如果核实、抽查或检查的结果表明乙方的检测程序不符合规定、检测设备超出允许误差或其检测结果不真实,则乙方应负担该等费用。

第八章计量

第二十条流量计

20.1乙方应在进水接入点、出水排放口分别安装流量计,计量进水水量、外排水量。前述流量计在开始试运行日前必须经甲乙双方检测,并经过计量监管机构检验校准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该等流量计应具备提供瞬时流量和累计流量的信息读存的功能。

20.2在试运行开始日,甲乙双方应立即将所有流量计确立一个基础读数,以确定每一个渗滤液流量计的初始值。渗滤液计量装置的开始读数可重设为零。此后,流量计不得归零,如因技术原因必须归零时,乙方至少提前三(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流量计归零时,需有甲方指定代表或监督员到场并双方建立原累积流量值记录双方确认存档。

20.3 乙方应使用符合适用法律要求的流量计连续测量、计算和记录在进水计量点提取的进水数量和在出水计量点提取的出水数量,并应确保这些流量计能够以在线方式向乙方的中心控制室和甲方指定的地点连续传送上述计量结果,包括瞬时流量和时、日、月、年的累计流量。

20.4检查和测试间隔期间,流量计应是密封和安全的,每个流量计均应被安装在甲乙双方同意的安全装置内。每个安全装置均应有两把安全锁,甲乙双方应各持每个安全装置上的两把安全锁中的一把锁的钥匙。

20.5甲乙双方的代表应在每个运营月的最后一日的9:00时联合对现场流量计的读数进行记录。双方的代表在现场各自抄表记录时应互相签字确认,并将各自记录建档保存。

20.6在暂停服务期间,甲乙双方的代表应在暂停服务期首日和暂停服务期结束后第一日的9:00时联合对现场流量计的读数进行记录。双方的代表在现场各自抄表记录时应互相签字确认,并将各自记录建档保存,作为暂停服务期的渗滤液处理量的计量。

20.7系统排水流量计计量的排水水量作为乙方的实际渗滤液处理量,并以此为基

准计算渗滤液处理服务费。

20.8在特许经营期的任一个运营月内进水、出水排水总量:

(1)在特许经营期的任一个运营月内进水总水量应等于进水流量计所记录的水量,减去该流量计上月记录的水量。

(2)在特许经营期的任一个运营月出水排水总量应等于排水流量计所记录的水量,减去该流量计上月记录的水量。

20.9乙方必须在各渗滤液接收口安装流量计,确定能以在线方式向相关职能部门报送渗滤液进水水量情况。在特许经营期的任一个运营日,如果当日系统出水总量低于进水总水量的百分之八十五(85%),乙方应说明具体情况,如无法说明原因,则参照第26.4款进行处罚。

20.10甲乙双方应对流量计按以下程序和标准进行定期检查和测试:

(1)甲乙双方的代表应在安装后,以及此后每三个月至少一次联合对流量计进行检查、校准和测试。该定期检查、校准和测试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一方书面通知另一方后可随时要求对流量计进行检查、校准和测试。

(3)甲乙双方应记录流量计每次定期和非定期的检查、校准和测试的结果,对该结果核对并签字后由双方分别存档备查。

(4)若发现流量计误差超出规定范围,乙方应及时修理或更换备用流量计,并承担费用,新更换的流量计需经计量监管机构检验合格,同时承担因此发生的相关费用。

第二十一条计量结果的异议

21.1若计量装置发生意外故障,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予以说明。若任一计量装置发生意外故障,情况允许且经甲方确认后,可临时参考其他相关流量计的读数;若相关流量情况无法通过参考其他流量计获得,经甲方确认后,相关流量的计量读数由双方协商解决,原则上以发生故障日正常处理月上三个月的日平均值为参照。

21.2任一方如对计量结果有异议,应自异议发生之日起3天内向对方书面提出,并可聘请双方认可的专业机构对计量装置进行检测,经检查若确实存在问题应立

即纠正,检测费用由被异议方支付;反之,则由异议方支付。

第九章处理服务费

第二十二条价格及其调整

22.1本合同按投标文件渗滤液处理服务费的初始单价为元/吨。竣工决算后核定的渗滤液处理服务费单价为元/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服务单价后,调价以确定后的单价作为基数。

22.3双方同意采用第二十三条的方式对渗滤液处理服务费单价进行调整。

第二十三条单价的调整

23.1渗滤液处理服务费单价的调整采取公式法进行,调价因素包括动力(只包含电)成本、药剂成本、人力成本。渗滤液处理调价公式见本合同附录。

23.2在项目正式商业运营日起满2年后乙方申请进行第一次调价,之后乙方可每两年向甲方申请调整渗滤液处理服务费单价一次。在可调价年度的日历月十二月的第一周,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处理服务费物价指数变化调整的书面申请并详细说明理由及依据。甲方收到调价申请后,在同乙方和有关政府部门协商后,应向乙方发出同意或拒绝调价的书面通知;如果甲方发出同意调价通知,应在该通知中确定调价金额或幅度。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调价书面申请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给予乙方明确的答复。

23.3自开始商业运营日起满三年及以后每隔二年,若发生物价指数下调的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整渗滤液处理服务费单价。在可调价年度的日历月十二月的第一周,甲方可以向乙方提出处理服务费物价指数变化调整的书面要求并详细说明理由及依据。乙方在收到调价通知后十五日内若无异议或书面提出甲方可接受的合理的拒绝理由,则视为乙方同意对渗滤液处理服务费单价进行调整。

23.4 除非调价申请或要求不符合本合同条款,否则双方均不应拒绝对方的调价要求。根据调价公式启动的新的价格在答复的下个月开始执行。

垃圾渗滤液处理服务合同0001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垃圾渗滤液处理服务合同000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OT特许经营项目 渗滤液处理服务合同

总则 (1) 第一章定义与解释............................................................. 2..第一条定义. (2) 第二条解释 (4) 第二章双方的陈述和保证 (5) 第三条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5) 第四条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5) 第三章双方的基本义务 (6) 第五条甲方的基本义务 (6) 第六条乙方的基本义务 (6) 第四章项目设施的运行和维护 (7) 第七条开始商业运营 (7) 第八条运行与维护文件 (7) 第九条项目设施的运行与维护 (7) 第十条甲方的监管 (8) 第五章计划内维修 (8) 第十一条乙方的计划内维修 (8) 第十二条乙方的计划外维修 (9) 第六章水质标准、水量、污泥、废气和噪声 (10) 第十三条水质标准和水量 (10) 第十四条浓缩液处理.......................................................... 1.1第十五条尾气、废液、污泥、废气、噪声的控制.. (12) 第十六条不符合通知 (12) 第七章检测与核实 (12) 第十七条水质检测 (12) 第十八条水样采集和储存 (13) 第十九条甲方的核实 (14) 第八章计量 (15) 第二十条流量计 (15) 第二十一条计量结果的异议 (16) 第九章处理服务费 (17) 第二十二条价格及其调整 (17) 第二十三条单价的调整 (17)

垃圾清运处理服务合同

垃圾清运处理服务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搞好xx物业管辖小区内生活垃圾的清运处理工作,现甲方将该小区的生活垃圾委托给乙方负责清运处理,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共同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清运范围:居民生活垃圾包括:"xx小区、xx小区、xx小区及外围商铺生活垃圾。 (不包括绿化剪枝及装修余泥杂物,但如果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必须提供额外有偿清运) 二、工作要求:由乙方对上述范围的生活垃圾进行清运,每天一次(特殊情况以实际垃圾量而定) 三、合同范本期限: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满双方愿意再合作则商议续签事宜。 四、清运费用及付款办法: 1、垃圾清运费包括清运费、人工费、车辆油耗、垃圾处理费及税金等。 2、每月的垃圾清运处理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元正(¥:元);乙方每月10号前由乙方开出发票,甲方支付上月的垃圾清运处理费给乙方。 3、乙方收款时必须提供发票。 4、每月10日前乙方凭发票向甲方结算上个月的垃圾清运处理费。 五、双方责任: A、甲方责任: 1、甲方应为乙方进入小区作业的工作人员及车辆发放有效出入证件,以便于乙方开展工作。 2、甲方每月按时支付清运处理费给乙方,如逾期支付清运费用。造成乙方无法正常清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纠纷均由甲方承担。

3、甲方负责本合同范本第一条所指范围内的生活垃圾集中在甲方设定的清运点,以便于乙方清运。 4、甲方保证按时将所有垃圾送至垃圾清运点。 5、甲方对乙方清运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B、乙方责任 1、乙方清运工作必须遵守小区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工作监督。 2、负责每天对垃圾点的垃圾进行清运。 3、负责搞好垃圾点周边的卫生清洁。 4、负责对垃圾点的定期清洗、清毒工作。 5、对于因节假日或实际情况需增加清运次数的,乙方应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执行。 6、乙方因垃圾清运处理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及政府处罚,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违约责任:合同范本期间若甲、乙需提前终止合同范本,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否则要支付对方一个月的垃圾清运处理费,以作为违约金。 七、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合作"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垃圾渗滤液处理服务合同

垃圾渗滤液处理厂改扩建二期工程BOT特许经营项目 渗滤液处理服务合同

目录 总则 (1) 第一章定义与解释 (3) 第一条定义 (3) 第二条解释 (6) 第二章双方的陈述和保证 (7) 第三条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7) 第四条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7) 第三章双方的基本义务 (8) 第五条甲方的基本义务 (8) 第六条乙方的基本义务 (8) 第四章项目设施的运行和维护 (9) 第七条开始商业运营 (9) 第八条运行与维护文件 (9) 第九条项目设施的运行与维护 (10) 第十条甲方的监管 (11) 第五章计划内维修 (11) 第十一条乙方的计划内维修 (11) 第十二条乙方的计划外维修 (12) 第六章水质标准、水量、污泥、废气和噪声 (13) 第十三条水质标准和水量 (13) 第十四条浓缩液处理 (15) 第十五条尾气、废液、污泥、废气、噪声的控制 (15) 第十六条不符合通知 (15) 第七章检测与核实 (16) 第十七条水质检测 (16) 第十八条水样采集和储存 (17) 第十九条甲方的核实 (18) 第八章计量 (19) 第二十条流量计 (19) 第二十一条计量结果的异议 (21) 第九章处理服务费 (21) 第二十二条价格及其调整 (21) 第二十三条单价的调整 (22)

第二十四条处理服务费的计费 (18) 第二十五条处理服务费支付方式 (23) 第十章违约责任 (25) 第二十六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25) 第二十七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26) 第十一章不可抗力 (27) 第二十八条不可抗力 (27) 第十二章争议的解决 (28) 第二十九条协商机制 (28) 第三十条仲裁 (28) 第十三章附则 (29) 第三十一条保密 (29) 第三十二条保险 (30)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的内容 (31) 第三十四条书面通知 (31) 第三十五条费用的各自承担 (33) 第三十六条文字 (33) 第三十七条协议的效力 (33)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的附录 (34) 附录:渗滤液处理服务费单价调整公式 ........................................................................

服务合同 垃圾清运服务合同范本5篇

垃圾清运服务合同范本5篇 合同(Contract),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国家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国家法律约束力。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垃圾清运服务合同范本5篇,欢迎借鉴参考。 垃圾清运服务合同范本5篇(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收购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与乙方签定协议,负责处理乙方的垃圾(包括污水)和管理垃圾房。所有清洁工作必须按照深圳市卫生防疫站,卫生局和环保局的规定进行。如有违反深圳政府的规定及行为,甲方将负全部责任。甲方必须全部负责为乙方处理垃圾所需的有效的政府认可文件或牌照及其所需费用。 2.甲方指定一个或几个人员做专职的" 垃圾处理服务人员" 。他们将负责从酒店的垃圾房清出全部的乙方在此合同里所规定的垃圾。无论何种天气(雨天、雪天、冷天、热天等),垃圾的清运工作每天都要照常进行,包括节假日在内。

3.甲方准备一份其指派的专职服务人员的值班安排表,并必须在每周星期四交一份给乙方的管事部经理。每两周一次。甲方指派的服务人员每天的值班时间如下: 早班:______-______ 晚班:______-______ 甲方将按照乙方所制定的规章制度来管理自己的员工,每天从上午______-______ 至少安排______名员工在垃圾房内清理垃圾,每天清运垃圾的时间为:早班______-______ ,晚班______-______。 4.甲方指派的服务人员要时刻听从乙方管事部经理、其助理或当值负责人的管理,并必须把待运出酒店的全部垃圾堆放整齐、妥当,保证垃圾处理的周围环境整洁、干净达到乙方规定的卫生要求。 5.在乙方人员对垃圾房和周围环境进行定期的维修,清洁卫生工作时,甲方指派的服务人员必须给予大力协助,使得此地区的卫生状况符合深圳市卫生保疫站及街道办事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6.对于将在乙方管辖区内工作的甲方的全部指派人员,甲方要提供他们的登记照(两张),身份证和完整的人事资料。此外,每个甲方的指派服务人员必须交有效健康证,以证明他们没有传染病或其它健康问题。 7.如甲方指派人员不具备第6 项要求,这些人员不可以在乙方管辖区内的酒店任何地区工作或逗留。甲方需另指派符合第 6 项条件的人员替代。 8.对于在乙方管辖区内工作的甲主指派人员不论在任何地方任

XX渗滤液技术协议

合同编号:2013G002/3-P001(J)××××垃圾焚烧发电厂 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 技 术 协 议 需方: 供方: 设计方:

目录 1 技术参数及要求 (1) 1.1 工程概况 (1) 1.2 处理规模 (1) 1.3 进出水水质及标准 (1) 1.3.1 进水水质 (1) 1.3.2 出水水质 (2) 1.3.3 技术要求 (2) 2 标准及规范 (3) 3 供货范围、工作范围及供货要求 (4) 3.1 供货范围 (4) 3.2 工作范围 (4) 3.2.1 供方工作范围 (4) 3.2.2 需方工作范围 (5) 3.2.3 双方配合工作 (5) 3.3 供货要求 (6) 4 工艺流程 (7) 4.1 工艺流程简介 (7) 4.2 工艺流程简图 (8) 5 工艺设备清单 (8) 5.1 设备清单 (8) 5.2 备品备件清单 (11) 5.3 随机专用工具 (11) 6 工程施工 (12) 6.1 处理站总平面布置 (12) 6.2 主要建(构)筑物 (12) 6.3 项目工期安排 (12) 6.4 施工要求 (12) 7 调试及运行 (13) 7.1 调试的主要内容有 (13) 7.2 调试进度 (13) 7.3 调试要求 (13) 8 验收 (14) 8.1 环保验收的工作内容 (14) 8.2 竣工验收的工作内容 (14) 8.3 验收指标 (14) 9 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14) 9.1 工厂检验 (14) 9.2 设备监造 (14) 9.3 性能验收试验 (15) 10 产品质量保证期 (15) 10.1 质量保证 (15) 10.2 服务原则 (16) 11 人员培训 (16) 11.1 培训内容 (16) 11.2 培训计划 (16) 12 工程移交 (17) 13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18) 13.1 一般要求 (18) 13.2 技术资料内容 (18) 13.2.1 工艺描述 (18)

象山渗滤液防水工程合同玻璃鳞片

浙江泰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象山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 专 业 承 包 合 同 (防水专业工程) 2015年11月23日

防水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发包方:浙江泰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河南省恒昌防水防腐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方将象山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的防水、防腐工程,包工包料给乙方施工。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在工作过程中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地点及概况 1、工程名称:象山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 2、工程地点:象山县东陈乡水桶岙垃圾填埋场旁 3、分包范围:象山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图纸范围内的所有防水工程包含但不限于:综合处理车间、渗滤液处理池、深度氧化池等。(注:总包合同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总包合同中有关分包工程的各项规定(除价格细节之外的其他条款包括质量.进度等规定)如属于总包方的责任或义务,则分包方应同等承担。) 二、承包内容及工作内容:包工包料包资料。 1、屋面防水做法:一、屋面板清理平整、基层处理剂:氯丁胶稀释剂、1.2mm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以施工图纸为准);

2、渗滤液处理池、深度氧化池的防水、防腐:池外壁、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一遍1.2mm厚;池内壁:(一)、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一遍1.2mm厚,(二)、环氧渗透底漆一遍50nm,(三)、环氧腻子批补麻面补气孔,(四)、滚涂环氧玻璃鳞片涂层两遍400nm (以设计图纸要求为准); 3、雨棚防水1.0mm厚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涂料;(以施工图纸为准) 4、以上材料必须达到国标且满足设计要求,原材料检测合格,进场资料齐全。 2、分包形式:包工包料;包含但不限于为履行本分包合同导致的所有的人工费、主材费、辅材费、耗损材料费、检验费、复试费、试件材料费、成品或工序保护费、生产工具使用费、进出场费、现场内材料搬运费及二次搬运费、场外运输费、生活费(含住宿用品、餐具、房屋租金)、交通工具租赁费或购置费、工资及工资附加费、流动施工津贴、企业及个人的养老统筹、保证质量措施费、机具采购保管费及保养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冬雨季施工材料及措施增加费、施工不可预见费、抢工费、施工技术措施费、水平及垂直运输费、场地清理费、施工垃圾外运费用、工具加工费用、完工清理费、文明施工费、工程保修费、脚手架的人工及材料费、各种办证费、节假日补助费、生活用水电费、生产用照明器材费、消防灭火费用、办公费用、资料费用、劳动保护费、分包人员工伤及医疗保险费、人员伤亡安置费、误餐费、医疗费、差旅费、本合同有效期内的国家政策或市场因

污水处理设备运行合同范本

设备运行劳务分包合同 项目名称: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 渗滤液处理设备运行项目

精选资料 劳务分包: 人工劳务 2017 年月日

设备运行劳务分包合同 项目承包人: 劳务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项目承包人已经签订设备运行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备运行项目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渗滤液处理设备运行劳务分包 劳务分包人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2、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2017 年7 月 5 日结束工作日期:2019 年7 月1 日 总日历工作天数为:725 天,承包人保留随时调整总工期的权利,分包人不得以此为由要求赔偿。 3、质量标准 运行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环境保护质量验收标准》、《生活垃圾填埋污物控制标准》等行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并符合施工合同有关质

4、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设计运行预案。 (4)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中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做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型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5、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土建及电气行业标准 6、劳务分包合同价格 签约合同价约(小写):¥1950000.00 元(人民币) (大写)﹕壹佰玖拾伍万元整(人民币),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实结算。 7、图纸 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7 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运行方案 1 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 套。

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服务合同

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为了搞好江鸿?枫侨郡物业管辖小区内生活垃圾的清运处理工作,现甲方将该小区的生活垃圾委托给乙方负责清运处理,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共同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清运范围:江鸿?枫侨郡管辖小区所产生生活垃圾(不包括绿化剪枝及装修余泥杂物,但如果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必须提供额外有偿清运) 二、工作要求:由乙方对上述范围的生活垃圾进行清运,每天一次(特殊情况以实际垃圾量而定) 三、合同期限: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满双方愿意再合作则商议续签事宜。 四、清运费用及付款办法: 1、垃圾清运费包括清运费、人工费、车辆油耗、垃圾处理费及税金等。 2、每月的垃圾清运处理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元正(, 元);乙方每月10号前由乙方开出发票,甲方支付上月的垃圾清运处理费给乙方。 3、乙方收款时必须提供发票。 4、每月10日前乙方凭发票向甲方结算上个月的垃圾清运处理费。五、双方责任: A、甲方责任: 1、甲方应为乙方进入小区作业的工作人员及车辆发放有效出入证件,以便于乙方开展工作。 2、甲方每月按时支付清运处理费给乙方。

3、甲方负责本合同第一条所指范围内的生活垃圾集中在甲方设定的清运点,以便于乙方清运。 4、甲方保证按时将所有垃圾送至垃圾清运点。 5、甲方对乙方清运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B、乙方责任 1、乙方清运工作必须遵守小区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工作监督。 2、负责每天对垃圾点的垃圾进行清运。 3、负责搞好垃圾点周边的卫生清洁。 4、对于因节假日或实际情况需增加清运次数的,乙方应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执行。 5、乙方因垃圾清运处理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及政府处罚,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违约责任:合同期间若甲、乙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否则要支付对方一个月的垃圾清运处理费,以作为违约金。 七、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合作"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生活垃圾清运合同(范本)

生活垃圾清运合同(范本)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做好小区的垃圾清运工作,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由乙方承包甲方管理的小区的生活垃圾清运服务,现就合作事宜共同协商如下: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 1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清运范围:小区居民所产生的垃圾以及外围商铺所产生的生活垃圾。 1、清运地点:; 2、清运频次:; 3、清运时间:。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1、费用:本协议下的生活垃圾清运费为¥元/年(大写:人民币元整/年)。 2、结算方式:乙方出具正规税务发票给甲方,甲方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向乙方结算。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在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甲方确保本协议下的生活垃圾由乙方清运。 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生活垃圾清运质量。有权对乙方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的“满桶、漏桶、落渣、漏渣”等不符合生活垃圾清运质量的现象要求立即整改。 3、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需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须配合甲方适当增加垃圾清运次数。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乙方须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要求。 2、乙方须按本协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应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3、乙方每次清运后不得有“满桶和漏桶”现象,清运完毕后需将垃圾容器归位至指定位置。若乙方没有按时清运生活垃圾的,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及时派人到现场检查、督促清运到位。 4、乙方清运出现“落渣、漏渣” 现象时,须及时将现场处理干净。 5、乙方在清运过程中有损坏垃圾容器及其他公用设施的,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6、乙方如遇垃圾场变阻等特殊原因,应及时通知甲方主管人员,告知延迟清运,但最多不得延迟一天。 7、乙方应指派专人检查、督促甲方现场的生活垃圾清运情况,及时收集甲方的反馈意见。

政府采购服务类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服务类合同协 议书 文件编号TT-00-PPS-GGB-USP-UYY-0089

政府采购服务类合同亳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聘请第三方监管项目 项目编号:BZCG[2017]146号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七年十二月

亳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聘请第三方监管项目合同 项目编号: BZCG[2017]146号 甲方: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电话: 乙方: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电话: 见证方: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558-******* 甲方通过见证方组织的采购活动,经谈判小组的认真评审并经采购人确认,决定将本项目采购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甲乙双方商定同意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及补充文件;(2)响应文件;(3)成交通知书等。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有关规定相一致。 3、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亳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聘请第三方监管项目,包含对亳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生活垃圾填埋场及渗滤液处理站的监管。具体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4、合同金额 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和乙方承诺,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壹佰玖拾捌万陆仟元整(¥1986000.00元)。 5、付款条件 监管服务费用分2期等额支付,每半年期满支付一次,成交人在收到季度考评结果后办理申请资料,采购人收到成交人

提交的申请资料和发票后15个工作日将应付价款直接支付至成交人基本账户。 6、服务期(工期) 成交供应商在签定合同后, 365日历天内完成。 7、质量保证 乙方应提供优质服务,保证服务质量,且不能低于合同规定的范围和种类。采购人按照采购文件、技术要求中所述的质量严格执行。 8、服务承诺 按甲方的要求和乙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执行。 9、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在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加以解决,如得不到解决,则应申请仲裁。仲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亳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三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公管局、市财政局国库科及甲方财务部门各执一份。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1、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经双方及见证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垃圾清运服务协议(协议示范文本)

STANDARD AGREEMENT SAMPLE (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21841 垃圾清运服务协议(协议示范

垃圾清运服务协议(协议示范文本) 甲方: ____ 乙方: 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收购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与乙方签定协议,负责处理乙方的垃圾(包括污水)和管理垃圾房。所有清洁工作必须按照深圳市卫生防疫站,卫生局和环保局的规定进行。如有违反深圳政府的规定及行为,甲方将负全部责任。甲方必须全部负责为乙方处理垃圾所需的有效的政府认可文件或牌照及其所需费用。 2.甲方指定一个或几个人员做专职的“垃圾处理服务人员”。他们将负责从酒店的垃圾房清出全部的乙方在此合同里所规定的垃圾。无论何种天气(雨天、雪天、冷天、热天等),垃圾的清运工作每天都要照常进行,包括节假日在内。 3.甲方准备一份其指派的专职服务人员的值班安排表,并必须在每周星期四交一份给乙方的管事部经理。每两周一次。甲方指派的服务人员每天的值班时间如下: 早班:____-____

晚班: ____-____ 甲方将按照乙方所制定的规章制度来管理自己的员工,每天从上午 ____-____ 至少安排____名员工在垃圾房内清理垃圾,每天清运垃圾的时间为:早班 ____-____ ,晚班____-____。 4.甲方指派的服务人员要时刻听从乙方管事部经理、其助理或当值负责人的管理,并必须把待运出酒店的全部垃圾堆放整齐、妥当,保证垃圾处理的周围环境整洁、干净达到乙方规定的卫生要求。 5.在乙方人员对垃圾房和周围环境进行定期的维修,清洁卫生工作时,甲方指派的服务人员必须给予大力协助,使得此地区的卫生状况符合深圳市卫生保疫站及街道办事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6.对于将在乙方管辖区内工作的甲方的全部指派人员,甲方要提供他们的登记照(两张),身份证和完整的人事资料。此外,每个甲方的指派服务人员必须交有效健康证,以证明他们没有传染病或其它健康问题。 7.如甲方指派人员不具备第 6 项要求,这些人员不可以在乙方管辖区内的酒店任何地区工作或逗留。甲方需另指派符合第 6 项条件的人员替代。 8.对于在乙方管辖区内工作的甲主指派人员不论在任何地方任何情况下发生的交通事故、物品遗失、人身意外、伤及第三方(财产或人员),甲方必须为他们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及索赔。 9.甲方必须承担垃圾处理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堆放、运输、处理管理和其它),这些过程与清洁乙方垃圾房里的垃圾相关。甲方处理全部垃圾时,必须严格遵照深圳环卫局的管理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其全部后果及责任均由甲方承担,而不可以向乙方提出索赔。(甲方不负责酒店任何装修垃圾。)

生活垃圾清运协议范本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环卫站 根据《XX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强高新区生活垃圾的管理,创造一个舒适、整洁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垃圾代运,根据《XX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昆发改价格(20XX)657号收费标准,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做好垃圾清运工作,不随地乱丢、乱倒垃圾。给乙方清运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负责将垃圾集中堆放。 (2)甲方不能将其他垃圾(建筑、装修、绿化、工业、含污染源的垃圾)混入生活垃圾。 (3)如发现清运方面质量问题及时通知乙方。 (4)遵照协议,按期付款。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按本协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应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委托清运的垃圾必须运送到垃圾场(中转站),按照符合环保要求的标准处理,不得未经处理随意倾倒,违规倾倒。因倾倒行为导致甲方被有关单位处罚、追偿的,则罚款和赔偿金由乙方承担。 (2)若乙方没有按时清运生活垃圾的,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及时派人到现场检查、督促清运到位。虚心听取甲方的合理化意见并及时改进,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3)乙方在清运过程中应采取有效安全措施防止车上垃圾在厂区抛、冒、滴、

漏,如发生“落渣、漏渣”等现象时,须及时将现场清理干净。 (4)乙方在清运过程中有损坏设施、设备及其他公用设施的,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5)乙方如遇垃圾场(中转站)变阻等特殊原因,应及时通知甲方主管人员,告知延迟清运,但最多不得延迟一天。 (6)协议期间,乙方须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要求。 (7)乙方应指派专人检查、督促甲方现场的生活垃圾清运情况,及时收集甲方的反馈意见。 (8)乙方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甲方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安全行车,严禁夹带甲方财物出厂,乙方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根据甲方垃圾量,及时增加收集次数。负责将集中堆放的垃圾及时清运干净,做到车走场地干净。在清运过程中,造成垃圾泼洒严重污染环境,被有关部门处罚的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三、清运方式: 生活垃圾:由乙方派垃圾清运车辆及时清运。 四、收费标准: (111.6吨/月,每年需清理生活垃圾核定总量为139.2吨/年,全年生活垃圾清运费用合计:贰万伍仟零伍拾陆元(小写:¥25056元)。 五、付款方式: (1)全年生活垃圾清运费用总金额为: 11.6吨× 180 元×12个月= 25056元。

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服务合同

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为了搞好江鸿·枫侨郡物业管辖小区内生活垃圾的清运处理工作,现甲方将该小区的生活垃圾委托给乙方负责清运处理,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共同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清运范围:江鸿·枫侨郡管辖小区所产生生活垃圾(不包括绿化剪枝及装修余泥杂物,但如果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必须提供额外有偿清运) 二、工作要求:由乙方对上述范围的生活垃圾进行清运,每天一次(特殊情况以实际垃圾量而定) 再合作则商议续签事宜。 四、清运费用及付款办法: 1、垃圾清运费包括清运费、人工费、车辆油耗、垃圾处理费及税金等。 处理费给乙方。 3、乙方收款时必须提供发票。 4、每月10日前乙方凭发票向甲方结算上个月的垃圾清运处理费。 五、双方责任: A、甲方责任: 1、甲方应为乙方进入小区作业的工作人员及车辆发放有效出入证件,以便于乙方开展工作。

2、甲方每月按时支付清运处理费给乙方。 3、甲方负责本合同第一条所指范围内的生活垃圾集中在甲方设定的清运点,以便于乙方清运。 4、甲方保证按时将所有垃圾送至垃圾清运点。 5、甲方对乙方清运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B、乙方责任 1、乙方清运工作必须遵守小区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工作监督。 2、负责每天对垃圾点的垃圾进行清运。 3、负责搞好垃圾点周边的卫生清洁。 4、对于因节假日或实际情况需增加清运次数的,乙方应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执行。 5、乙方因垃圾清运处理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及政府处罚,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违约责任:合同期间若甲、乙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否则要支付对方一个月的垃圾清运处理费,以作为违约金。 七、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合作"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专业承包合同

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 专 业 承 包 合 同 (防水专业工程) 防水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发包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防水防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方将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的防水、防腐工程,包工包料给乙方施工。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在工作过程中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地点及概况 1、工程名称: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 2、工程地点垃圾填埋场旁 3、分包范围: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图纸范围内的所有防水工程包含但不限于:综合处理车间、渗滤液处理池、深度氧化池等。(注:总包合同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总包合同中有关分包工程的各项规定(除价格细节之外的其他条款包括质量.进度等规定)如属于总包方的责任或义务,则分包方应同等承担。) 二、承包内容及工作内容:包工包料包资料。 1、屋面防水做法:一、屋面板清理平整、基层处理剂:氯丁胶稀释剂、1.2

mm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以施工图纸为准); 2、渗滤液处理池、深度氧化池的防水、防腐:池外壁、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一遍1.2mm厚;池内壁:(一)、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一遍1.2mm厚,(二)、环氧渗透底漆一遍50nm,(三)、环氧腻子批补麻面补气孔,(四)、滚涂环氧玻璃鳞片涂层两遍400nm(以设计图纸要求为准); 3、雨棚防水1.0mm厚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涂料;(以施工图纸为准) 4、以上材料必须达到国标且满足设计要求,原材料检测合格,进场资料齐全。 2、分包形式:包工包料;包含但不限于为履行本分包合同导致的所有的人工费、主材费、辅材费、耗损材料费、检验费、复试费、试件材料费、成品或工序保护费、生产工具使用费、进出场费、现场内材料搬运费及二次搬运费、场外运输费、生活费(含住宿用品、餐具、房屋租金)、交通工具租赁费或购置费、工资及工资附加费、流动施工津贴、企业与个人的养老统筹、保证质量措施费、机具采购保管费及保养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冬雨季施工材料及措施增加费、施工不可预见费、抢工费、施工技术措施费、水平及垂直运输费、场地清理费、施工垃圾外运费用、工具加工费用、完工清理费、文明施工费、工程保修费、脚手架的人工与材料费、各种办证费、节假日补助费、生活用水电费、生产用照明器材费、消防灭火费用、办公费用、资料费用、劳动保护费、分包人员工伤与医疗保险费、人员伤亡安置费、误餐费、医疗费、差旅费、本合同有效期内的国家政策或市场因素导致的任何涨价或费用上升的风险、利润、上缴税金等合同范围和合同内容所规定的与该分包工程有关的所有费用、风险、责任。本工程合同范围内不产生零工(点工),任何人签认的零工(点工)均无效。 3、分包工作期限:严格按照甲方项目部书面交底时间施工,确保下道工序按实施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保留最终追诉权。 三、质量标准: 1、以上工程中所使用的防水、防腐材料应有明确的标志、说明书、合格证(也必须达到国标,执行国标《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材料检测合格,资料齐全。工程质量按照国家规范、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及相关规范要求验收,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良要求; 2、满足施工图纸要求;

垃圾清理合同协议书

垃圾清理合同协议书 托运单位(简称甲方):_________ 代运单位(简称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为了巩固国家卫生城,确保厂区、生活区环境洁净,做到垃圾日 产日清,根据《_________省城市环境卫生有偿服务办法》规定,甲方 将日常生活垃圾(不包含施工土头、树枝等杂物和易燃易爆物品)委 托乙方运到市垃圾处理场,经协商制定合同如下,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时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清运办法: 1.采用垃圾桶_________个,放在_________,乙方每日派汽车 运一次,垃圾桶壹年半至贰年更换。 2.每日垃圾量_________桶,由甲方直接送_________清洁楼, 再由乙方转运到垃圾处理场。 3.每日垃圾量_________桶,由乙方派_________车上门收集 _________次,运往清洁楼再转运到垃圾处理场。 三、甲方应把日常垃圾按乙方指定地点装入桶内,乙方负责清运。否则可不运。 四、付款办法:甲方应付给乙方清运费每月_________元(每季 度头十天内一次性付款)结算方式采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即委托 _________银行办理)。 五、甲方应按期交纳费用,超期交款乙方增收滞纳金_________%或停止清运。乙方如没按时清运,请打电话_________联系。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随时协商或另定协议。 七、本合同期满后,垃圾量如无增减可顺延,否则另定。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双方银行各一份。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垃圾清运服务合同(标准版)范本5篇

Both parties jointly acknowledg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reach an agreed resul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垃圾清运服务合同5篇

编号:FS-DY-20673 垃圾清运服务合同5篇 垃圾清运服务合同范本5篇(一) 甲方:____ 乙方: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收购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与乙方签定协议,负责处理乙方的垃圾(包括污水)和管理垃圾房。所有清洁工作必须按照深圳市卫生防疫站,卫生局和环保局的规定进行。如有违反深圳政府的规定及行为,甲方将负全部责任。甲方必须全部负责为乙方处理垃圾所需的有效的政府认可文件或牌照及其所需费用。 2.甲方指定一个或几个人员做专职的“ 垃圾处理服务人员” 。他们将负责从酒店的垃圾房清出全部的乙方在此合同里所规定的垃圾。无论何种天气(雨天、雪天、冷天、热天

等),垃圾的清运工作每天都要照常进行,包括节假日在内。 3.甲方准备一份其指派的专职服务人员的值班安排表,并必须在每周星期四交一份给乙方的管事部经理。每两周一次。甲方指派的服务人员每天的值班时间如下: 早班:____-____ 晚班:____-____ 甲方将按照乙方所制定的规章制度来管理自己的员工,每天从上午____-____ 至少安排____名员工在垃圾房内清理垃圾,每天清运垃圾的时间为:早班____-____ ,晚班____-____。 4.甲方指派的服务人员要时刻听从乙方管事部经理、其助理或当值负责人的管理,并必须把待运出酒店的全部垃圾堆放整齐、妥当,保证垃圾处理的周围环境整洁、干净达到乙方规定的卫生要求。 5.在乙方人员对垃圾房和周围环境进行定期的维修,清洁卫生工作时,甲方指派的服务人员必须给予大力协助,使得此地区的卫生状况符合深圳市卫生保疫站及街道办事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生活垃圾处理合同范本(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1595-52 生活垃圾处理合同范本 (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生活垃圾处理合同范本(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小区环境管理工作,规范生活垃圾的清 运,给居民营造一个洁净、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 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清运甲方物业 管理区域内生活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清运地点、频次和时间 1、清运地点:甲方委托乙方清运生活垃圾的地址 为: 市区路号。 2、清运频次:乙方必须做到生活垃圾每天清运两 次。 3、清运时间:每天第一次在上午8:00前完成,第 二次在下午15:00—16:00完成。

二、协议时间 本协议有效期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1、费用:本协议下的生活垃圾清运费为¥元/月(大写:币元整/月)。 2、结算方式:每月日,乙方出具武汉市正规税务发票或税务收据给甲方,甲方以转帐方式向乙方结算。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在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甲方确保本协议下的生活垃圾由乙方清运。 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生活垃圾清运质量。有权对乙方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的“满桶、漏桶、落渣、漏渣”等不符合生活垃圾清运质量的现象要求立即整改。 3、甲方的生活垃圾一律投放到垃圾容器内,并保证送给畅通。 4、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需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须配合甲方适当增加垃圾清运次数。

渗滤液合同

译稿人:牛聃妮 修改稿 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服务合同 编写日期:2005年月日 甲方: 公司名称:WR3技术公司(以下称WR3) 公司性质:合法成立的公司 公司地址:加拿大魁北克省 Bois-des-Filion市de la Sablière, 608号 邮政编码:J6Z 4T7 法定代表人:Andre Bourbonnière 乙方: 公司名称:克鲁格公司(MANIC SAWMILL 公司森林木材产品分公司)(以下称KRUGER) 公司性质:合法成立的公司 公司地址:加拿大魁北克省 Ragueneau市Chemin d’Auteuil, 3100号 邮政编码:GOH 1SO 法定代表人: Mr Daniel Tardif and Mr Jean-Fran?ois Mérette (以下WR3和KRUGER合称为“双方”) 鉴于WR3是加拿大魁北克省的Oxycair?专利技术特许使用商,旨在提供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服务。 鉴于KRUGER是木材厂Scierie Manic Mill的所有者和经营者,该厂有树皮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的问题。 双方兹就下列内容达成一致: 1.前言 前言系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标的 2.1服务

WR3须在协议有效期内,为KRUGER的场地提供合同2.2 到 2.6条中所描述的垃圾填埋场渗透液处理管理服务(以下称“服务”),应根据克鲁格提供的信息和所附件“A”中的服务规范(以下统称“服务规范”)提供服务。 该服务合同双方承认并同意双方一致同意该合同中的所有条款,并且双方没有权利和义务超越合同所规定的内容。 2.2系统运输、安装及启动 WR3须根据附件“B”(以下称“技术规格”)中所列的WR3的技术规格、流程图、安装示意图和附件“C”(以下简称“关键路径”)中所列的时间表于2005年6月1日之前为KRUGER的场地提供、运输、安装并启动一个(1)Oxycair XPM-4系统,相关的零件和附件(以下称“系统”) 2.3系统及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的管理、服务、维修及运行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WR3须于合同期限内为KRUGER的场地提供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和管理服务,包括系统运行、控制、监控,零件更换和维修,同时提供技术支持,以确保系统处于良好状态,能够正常运行。 WR3作为处理水及副产品的管理者,须承担与二者排放相关的责任与费用,如有需要,须与有关部门协商所有必要的排放协议。此外,WR3还要负责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管理服务,并根据合同保证符合“再生水质量标准”或“预期系统处理量标准”。另外,WR3还要负责帮助KRUGER获得2.5节中所述的系统授权。 在合同期限内,WR3始终有权自担费用遵照2.4节(a)的规定对本系统和技术规范(以下简称为“系统升级”)进行检查、补充、更换、替代、修改或改善,以确保服务提供到位,系统如条款2所描述能持续运行。 2.4系统性能 a) 再生水水质标准 根据制浆和造纸厂渗滤液处理排放规定(R.R.Q., ch.Q-2, r. 12.1)的第117条和118条(此标准已修改或替换多次,附件“D”对此做出了全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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