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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等学校护理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

教育部高等学校护理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

九、2007-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护理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主任委员

郑修霞北京大学

副主任委员

李红玉辽宁医学院姜安丽第二军医大学姜小鹰福建医科大学

秘书长

孙宏玉北京大学

委员

尤黎明中山大学李春玉延边大学

王维利安徽医科大学李秋洁哈尔滨医科大学王惠珍南方医科大学李继平四川大学

白琴河南大学李斯俭武汉大学

刘华平北京协和医学院陈先华华中科技大学刘革新青岛大学陈锦秀福建中医学院刘晓英山西医科大学姜丽萍温州医学院

孙秋华浙江中医药大学娄凤兰山东大学

安力彬吉林大学胡雁复旦大学

何国平中南大学赵岳天津医科大学吴瑛首都医科大学徐丽华上海交通大学张广清广州中医药大学徐桂华南京中医药大学李小妹西安交通大学崔焱南京医科大学李小寒中国医科大学

2.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

毕节市卫生学校护理学重点专业教学指导委 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0]9号《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职成[2011]7号等文件关于加强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运行机制建设的精神,根据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建设方案、任务书的实际需求,决定成立“护理专业重点专业”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第二条通过建立本专业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引入行业、企业以及职业教育专家资源,为本专业的改革、建设与发展提供全面的咨询与指导,包括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模式改革、办学模式改革、创新教育内容、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内容管理、改革评价模式等,从而全面提升专业教学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培养与区域经济发展需求相适应的优秀实用型技能人才。 第三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宗旨是:充分调动学校现有优秀师资,参与到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建设;认真引入行业、企业以及职业教育专家资源,通过校外资源带动专业的综合性发展;通过深化校企合作,使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更加符合本地或本区域的技能型人才培养需求,从而推动本区域相关产业的发展;通过本专业的建设,带动本专业相关专业群以及学校其它专业教学与社会服务能力的提升。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任期 第四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由示范校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审核,由学校统一颁发聘书。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 第五条“护理重点专业”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由2名本专业领域的专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组成。设委员会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7名。 第六条应尽可能吸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行业协会代表、有长期且丰富的行业及企业工作经验,特别是有过一线的工作经验,对职业教育有较深的认识,能够结合行业需求来研讨专业建设要求的人员参加,在数量上2—4人。

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有关科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

高职高专生物技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主任委员 李唯甘肃农业大学 副主任委员 鲁成西南大学闫丽霞天津医药职工大学 委员 王仁雷江苏食品职业技术学院郭华春云南农业大学 翁鸿珍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邵志广镇江高等专科学校 王衍安山东农业大学廖湘萍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张满效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郭利平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朱印岗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王德芝信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陈电容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刘大成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四十、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 高职高专化工技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主任委员 曹克广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 副主任委员 李居参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任耀生中国化工教育协会 委员 周晓俊云南广播电视大学付梅莉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李忠军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史文权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陈炳和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邹良明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王挟明青岛科技大学徐瑞云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祁俊生重庆三峡学院乔子荣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廖安平广西民族学院

高职高专药品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主任委员 姚文兵中国药科大学 副主任委员 周晓明山西生物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刘俊义北京大学 委员 严振广东化工制药职业技术学院王继东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李淑惠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蒋学华四川大学 丁安伟南京中医药大学彭代银安徽中医学院 弥曼陕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王自勇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马孔琛沈阳药科大学徐世义沈阳药科大学 简辉江西中医学院张俊松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姚军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徐建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 邬瑞斌中国药科大学 彭师奇首都师范大学 四十二、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 高职高专资源勘查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主任委员 桂和荣宿州学院 副主任委员 梁慧社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姚军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委员 张传河山东胜利职业学院姚多喜安徽理工大学 樊宏伟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胡斌河南理工大学 申晓春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姜尧发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齐永安河南理工大学刘红梅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3-2017高等学校土建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

附件2 新一届高等学校土建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任委员: 王宁司长住房城乡建设部人事司 副主任委员: 赵琦副巡视员住房城乡建设部人事司 委员:(共9人) 李国强教授同济大学 朱颖心教授清华大学 崔福义教授哈尔滨工业大学 方潜生教授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王建国教授东南大学 唐子来教授同济大学 杨锐教授清华大学 任宏教授重庆大学 刘洪玉教授清华大学 秘书长: 赵琦副巡视员住房城乡建设部人事司 1、土木工程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 主持学校:同济大学 主任委员: 李国强教授同济大学 副主任委员:(共4人,按姓氏笔划排序) 叶列平教授清华大学

李爱群教授东南大学 邹超英教授哈尔滨工业大学郑健龙教授长沙理工大学 委员:(共36人,按姓氏笔划排序)于江教授新疆大学 于安林教授苏州科技学院 王湛教授华南理工大学 王燕教授青岛理工大学 王立忠教授浙江大学 王宗林教授哈尔滨工业大学王起才教授兰州交通大学 方志教授湖南大学 白国良教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关罡教授郑州大学 刘伯权教授长安大学 孙伟民教授南京工业大学 孙利民教授同济大学 朱宏平教授华中科技大学 朱彦鹏教授兰州理工大学 吴徽教授北京建筑工程学院李宏男教授大连理工大学 祁皑教授福州大学 张雁研究员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张永兴教授重庆大学 杨杨教授浙江工业大学 余志武教授中南大学 周学军教授山东建筑大学

周志祥教授重庆交通大学 岳祖润教授石家庄铁道学院 赵艳林教授广西大学 姜忻良教授天津大学 徐岳教授长安大学 徐礼华教授武汉大学 高波教授西南交通大学 曹平周教授河海大学 靖洪文教授中国矿业大学 缪昇教授云南大学 熊峰教授四川大学 薛素铎教授北京工业大学 魏庆朝教授北京交通大学 2、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主持学校:清华大学 主任委员: 朱颖心教授清华大学 副主任委员:(共4人,按姓氏笔划排序) 李百战教授重庆大学 张旭教授同济大学 徐伟教授级高工中国建筑学会暖通空调分会姚杨教授哈尔滨工业大学 委员:(共21人,按姓氏笔划排序) 刁乃仁教授山东建筑大学 王劲柏教授华中科技大学 冯国会教授沈阳建筑大学

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英语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高等职业教育英语课程教学要求(试行)》(新)-推荐下载

高等职业教育英语课程教学要求(试行) 为适应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新形势,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满足新时期国家和社会对高职人才培养的需求,贯彻高等职业教育“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的发展道路”的办学方针,实现培养高素质的技能型专门人才的目标,特制定《高等职业教育英语课程教学要求》(以下简称《高职英语教学要求》),以此作为指导各校组织高职高专英语教学(非英语专业)的主要依据。 鉴于全国各类高等职业院校的教学资源、学生入学水平、专业涉及的职业方向以及所面临的社会需求等有较大差异,各校应根据《高职英语教学要求》制定符合本校实际情况的实施性英语教学大纲,指导本校的英语教学。 一、课程性质与教学目标 高职英语课程是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必修的一门公共基础课程,是为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的目标服务的。 高职英语课程以培养学生实际应用英语的能力为目标,侧重职场环境下语言交际能力的培养,使学生逐步提高用英语进行交流与沟通的能力。同时,高职英语课程要使学生掌握有效的学习

方法和策略,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自主学习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文化素养和跨文化交际意识,为提升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及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必要的基础。 二、教学要求 高职英语课程不仅要帮助学生打好语言基础,更要注重培养学生实际应用语言的技能,特别是用英语处理与未来职业相关的业务能力。鉴于区域性经济对于人才的需求各异、不同专业的就业去向对英语能力的要求差异较大以及学生未来就业岗位对英语口、笔头沟通能力的需求不同,各校可根据专业特点,以学生的职业需求和发展为本位,制定不同的教学要求,为学生提供多种学习选择,充分体现分类指导、因材施教的原则。以下教学要求供各校在制定实施性英语课程教学大纲时参考。 (一)较高要求:适用于对学生的英语能力要求高的专业 1.掌握3,500个英语单词(含在中学阶段已经掌握的词汇)以及由这些词构成的常用词组,对参考词汇表中列出的3,000个共核词汇能在口头和书面表达时加以熟练运用。另需掌握500个与行业相关的常见英语词汇。 2.掌握基本的英语语法,能在职场交际中熟练运用所学语法

教育部属高校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 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75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管理一批高等学校(简称“教育部直属高校”),目的是在探索改革上先走一步,在提高教学、科研和服务社会方面发挥示范作用,经过世纪之交全国高校管理体制的调整,一批实力较强、学科特色鲜明的高校划归教育部管理(75所)。20世纪末,经过高校管理体制的调整,我国高校形成了中央和省级政府两级管理,以省级政府统筹管理为主的新体制,我国高校划分为中央部属高校、地方省属高校,而“全国重点大学”提法目前已不再使用。 中文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 简称:“教育部直属高校”“直属高校” 创办时间:20世纪末(全国高校体制调整)学校类型:中央部属高校 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校属性:985、211、111、珠峰计划 现任校长: 32所副部级校长、43所正厅级校 长 所属地区:75所全国分布(部分省、直辖市)院士:439人 科学研究:863、973、108个国家重点实验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1](简称“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教育部直属高校”)[2]是中央部属高校较大的一个系列, 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校徽)(19张) 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75所) 教育部直属管理一批高等学校,目的是在探索改革上先走一步,在提高教学、科研和服务社会方面发挥示范作用。 经过世纪之交全国高校管理体制的调整,一批实力较强、学科特色鲜明的高校划归教育部管理,目前总数为75所。 建国以来国家历次所确定的全国重点大学多为目前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是中央部门直属高等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 历史沿革 “全国重点大学”的由来,要追溯到上世纪50—60年代。 1959年,当时国家下发的有关文件中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

2018-2022年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

附件 2018-2022年教育部高等学校 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 一、综合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1.高等学校专业设置与教学指导委员会 二、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2.哲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3.经济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4.财政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5.金融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6.经济与贸易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7.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8.政治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9.社会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10.民族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11.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12.公安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13.教育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14.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15.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英语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俄语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德语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法语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西班牙语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阿拉伯语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日语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非通用语种类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16.新闻传播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17.历史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18.数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19.物理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20.化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21.天文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22.地理科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23.大气科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24.海洋科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25.地球物理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26.地质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27.生物科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28.心理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29.统计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30.力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31.机械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工业设计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32.仪器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33.材料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教育部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所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所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若干意见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所办企业国有资 产管理的若干意见 时间:2016-11-25 近几年来,高校所办企业不断改革创新,国有资产规模不断增大,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进步、弥补教育经费不足、服务高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成绩显着。同时,所办企业发展中也存在着产权不清晰、管理不规范、经营效益低下等问题,制约着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所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所办企业的健康发展,实现《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推进产学研用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规范校办产业的发展”的任务。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公司法》《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程(暂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校办企业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直属高校所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校办企业定位 1.高校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有利于支持教育改革与发展、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利于带动优势和特色学科建设、有利于人才培养、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高校所办企业作为产学研用相结合平台、科技成果产业化运作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定位。 2.高校作为校办企业的直接出资人,要在明确所办企业定位的基础上,制定校办企业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之中,与所投资企业建立以资本为纽

带的产权关系,加强和规范对所投资企业的监管。遵循“分级监管、民主决策、服务高校、控制风险、追踪问效”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企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民主决策机制和全过程监管制度,不断完善高校监管企业的工作机制,促进高校和校办企业的健康发展。 3.高校应完善投资进入和退出机制,调整企业投资领域,完善监管制度和措施,推进产学研用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缩短管理链条,对于因产权链条过长或经营活动长期停滞等原因难以实施有效监管的企业,应通过解散、产权转让、资产重组、调整投资级次等方式,及时进行处理,化解管理所带来的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4.高校所办企业应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事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二、理顺校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5.高校应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下称国资委),统一领导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讨论国有资产管理重大事项并提出决策建议,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考评。委员会主任要由单位主要领导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分管相关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委员会成员包括财务、资产、纪检、审计、设备、科研、后勤、基建、房产、产业等部门负责同志,国资委统一监管单位事业资产与所办企业中的国有资产。已经成立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下称经资委)的,应当作为学校国资委的有机组成部分,根据国资委的授权对所投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行使直接出资人(股东)权利,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监督管理学校的对外投资。做到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统一,责、权、利相统一。经资委的人员构成应由学校校长、分管校长以及

在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上的讲话

在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上的讲话各位顾问、各位委员:今天我们在常州召开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年度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学院2016年院务委员会会议精神,总结回顾2015年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研究确定今年的工作思路,明确工作任务,进一步推进学院的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下面,结合学院的工作,我讲两个方面的问题。 b5E2RGbCAP 年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回顾2015一、2015年,在各位顾问、委员的积极努力下,在各分院、办学点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参与下,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顺利完成了各项预定任务,取得了较好成效。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p1EanqFDPw 1.加强了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的指导。在2015年省教育厅组织的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创建工作中,经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初评、现场视导,有20个专业被认定为省级品牌专业、9个专业被认 定为省级特色专业,完成了学院年初制定的“力争创建20个左右省级五年制高职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的工作目标。DXDiTa9E3d 2.加强了对学院协作委员会工作的指导。2015年,在原有14个专业协作委员会的基础上,又成立了道路桥梁工程、动漫设计与制作、服装设计和艺术4个专业协作委员会。18个专业协作委员 会以专业为纽带,以内涵建设为主线,发挥联合优势,围绕专业内涵建设方面开展了许多富有成效的工作,解决了一些专业建设中的难点问题,有力地促进了各分院、办学点的专业建设,整体提升了学院专业建设水平。特别是学院与省电教馆签署了共同开发五年制高职教学资源的合作协议后,各位委员能够指导和督促有关教师,在各专业协作委员会的统一安排下,积极投入微课资源的开发和建设工作,目前共开发了18门课程496个微课资源。同时,2015年学院又成立了公共基础课教学协作委员会,并下设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4个学科组开展活动,以进一步推进公共基础课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学资源共享。RTCrpUDGiT 3.加强了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的开发、建设与实施的指导。各分院、办学点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意见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制定中等职业教育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和《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等有关文件,结合专业实际,修订完善了各专业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促1 / 9 进了人才培养方案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推进了专业课程新体系的构建。同时,各位委员还督促和指导各专业认真制定和有效实施专业课程标准,充分发挥了课程标准对教学工作的指导作用。5PCzVD7HxA 4.加强了优秀教学团队建设的指导。2015年7月,部分顾问、委员参与了学院优秀教学团队评选工作,对各校推荐的29个学院优秀教学团队申报材料进行了集中评审,最终确定其中18个入选学院优秀教学团队。9月,学院还组织召开了优秀教学团队建设工作研讨会,教学指导委员会顾问丁说同志举办了专题讲座,就优秀教学团队建设应注意的主要问题和努力方向进行了具体指导。jLBHrnAILg 5.加强了院级精品课程建设的指导。在各位顾问、委员的参与和指导下,各分院制订了精品课程遴选制度,加强了精品课程建设与管理,在教学模式、手段、方法等方面大胆探索,积极推动课程改革,形成了以精品课程建设带动其它课程建设、推进课程体系建设、全面提升课程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良好氛围。2015年10月,部分顾问和委员参与了2014年19门院级立项精品课程中期检查工作,检查以网上评审和集中评议为主要形式,并作了通报。xHAQX74J0X 6.加强了师资培训工作的指导。一是指导和参与了江苏五年制高职教学管理人员研修工作。2015年7月,学院受教育厅委托,在南通举办了五年制高职教学管理人员研修班,来自各分院、办学点的教务处长、系部主任、专业带头人等100人参加了为期7天的研修。部分顾问就研修方案的制订给予了具体指导,并在研修的组织和管理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二是指导和参与了专业骨

拟任江西省中小学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公示名单

拟任江西省中小学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公示名单 (第一届,共81人) 1.课程管理组(6人) 冯智武化学萍乡中学校长特级教师胡青教育江西师大教科院院长教授朱金发语文瑞金中学校长特级教师苏建华小学语文南昌百花洲小学校长小学特高黄晓浪教育南昌创世纪学校校长中学高级武绍光数学吉安白鹭洲中学教师特级教师2.教材评价组(6人) 葛德根语文高安中学副校长特级教师周卓涛物理南昌市教科所所长中学高级刘晓林小学数学遂川县水南中心小学校长小学特高华小明化学临川二中副校长特级教师周明学历史九江一中主任特级教师甘洪斌生物宜春中学教务副主任中学高级3.考试评价组(6人) 黄伟民数学南昌大学附属中学校长特级教师戴海琦教育江西师大教科院教师教授曾鹤鸣历史萍乡市教研室主任特级教师夏饶正小学数学上饶市逸夫小学副校长小学特高傅文峰化学新余市第一中学副校长特级教师杨庚仁地理崇仁县一中教研主任中学高级4.课题规划组(6人) 王胜国综合抚州市教研室副主任中学高级胡银泉物理江西师大教科院教师教授纪荣富语文上饶县中副校长中学高级

万金陵政治九江市三中校长中学高级舒俊地理南昌市第一中学教研室主任特级教师胡飞小学数学新余市逸夫小学校长特级教师5.资源开发组(6人) 钟书文出版省出版集团教材中心主任 肖连奇数学新余市教研室主任特级教师董细明政治鹰潭市二中校长中学高级熊新媛小学语文赣州文清路小学校长特级教师吴际春物理上饶二中副校长特级教师肖人翔语文万安中学副校长特级教师6.校本教研组(6人) 应道水政治广丰县教育局副局长 叶存洪教育省教育学院主任教授李建地理赣州市教科所所长特级教师肖建国小学科学遂川县于田中心小学副校长小学特高徐卓军小学思品黎川县实验小学副校长小学特高余春明语文湖口二中教师特级教师7.语文学科组(5人) 王运遂语文南昌十九中特级教师龙燕小学语文宜春市实验小学副校长特级教师袁慧玲语文萍乡市二中教师特级教师李映东语文景德镇二中教师中学高级范强语文贵溪市第一中学教师中学高级8.数学学科组(5人) 黄富林数学景德镇二中副校长中学高级陶平生数学江西科技师范学院主任教授严剑琴小学数学丰城实验小学副校长特级教师

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细则

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细则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发挥我校教学专家与教学管理专家对学校教学改革与建设的研究和指导作用,促进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提高人才培养高质量,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一、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性质和任务 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为主管校长领导下的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研究、指导和咨询机构。由学校聘请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熟悉教学规律、热心教学改革的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组成,其主要任务是协助有关部门推进专业、课程、教材、教学管理与教学研究以及教师队伍等方面的建设和改革,对学校教学改革与发展的重要问题进行理论研究、咨询和指导。 二、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1.检查督促教学方针的贯彻落实,对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建设与发展的全局性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咨询意见和具体建议。 2.审议学校教学工作规划及教学改革计划,协助学校定期组织召开教学工作会议。 3.对全校在专业设置、调整与建设,课程建设等方面的指导思想、政策、办法提出原则性意见。 4.审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培养计划制(修)订的原则。根据教育部对各学科本科人才培养目标的有关要求,以及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实际需要,加强教学质量评估问题研究,并审议教学质量、教学管理等方面的评估方案及实施办法。 5.审议新专业建设规划及实验设备投资规划的合理性与可行性。 6.审议优秀教学成果奖、优秀教材奖和优秀教师等奖项的评奖原则和评奖结果。 7.研究教师队伍建设问题,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教师培训工作,促进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及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8.向校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等机构提供有关教学方面的原则意见。

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细则参考

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细则参考 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细则参考范文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发挥我校教学专家与教学管理专家对学校教学改革与建设的研究和指导作用,促进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提高人才培养高质量,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一、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性质和任务 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为主管校长领导下的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研究、指导和咨询机构。由学校聘请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熟悉教学规律、热心教学改革的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组成,其主要任务是协助有关部门推进专业、课程、教材、教学管理与教学研究以及教师队伍等方面的建设和改革,对学校教学改革与发展的重要问题进行理论研究、咨询和指导。 二、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1.检查督促教学方针的贯彻落实,对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建设与发展的全局性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咨询意见和具体建议。 2.审议学校教学工作规划及教学改革计划,协助学校定期组织召开教学工作会议。 3.对全校在专业设置、调整与建设,课程建设等方面的指导思想、政策、办法提出原则性意见。 4.审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培养计划制(修)订的原则。根据教育

部对各学科本科人才培养目标的有关要求,以及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实际需要,加强教学质量评估问题研究,并审议教学质量、教学管理等方面的评估方案及实施办法。 5.审议新专业建设规划及实验设备投资规划的合理性与可行性。 6.审议优秀教学成果奖、优秀教材奖和优秀教师等奖项的.评奖原则和评奖结果。 7.研究教师队伍建设问题,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教师培训工作,促进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及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8.向校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等机构提供有关教学方面的原则意见。 9.审议下设的各学院(直属系)教学指导分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听取工作汇报,指导开展工作。 三、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制度 1.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学期召开1~2次。因工作需要可临时召集全体成员会议或部分委员参加的会议。 2.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二年;任期内如调离本校,由教务处推荐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报学校同意后增补。 四、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组成 1.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办公室主任一人,委员若干人。 2.主任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副主任由资深专家(教授)担任,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负责人担任,委员由各学院(直属系)行政负责人、

教育部高等学校机械基础课程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教育部高等学校机械基础课程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2007年长春会议纪要 秘书长:王黎钦 (2007年7月20日——2007年7月24日,长春) 2007年7月20日——24日,教育部高等学校机械基础课程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在长春理工大学召开了年度扩大工作会议,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52人,分别是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理工处江河同志、吉林省教育厅高教处处长靳国庆同志、机械基础课程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全体委员,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组委会及秘书处、支持单位、第三届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决赛承办单位等部分特邀代表,以及高等教育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和科学出版社等联络员单位代表,会议得到了长春理工大学和高等教育出版社的支持。 本次扩大会议是在国家启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简称1号文件)的大背景下召开的,围绕如何在本届教指委的具体工作中贯彻落实1号文件的有关精神进行了布置和讨论,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传达高教司“关于高等学校理工科本科指导性专业规范/基础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的研制”会议精神、布置和落实机械基础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的研制任务、汇总和讨论本届教指委五年工作规划的执行和调整情况、以及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的制度化建设等,金工课程组、机械原理课程组和机械设计课程组分别召开了分组工作讨论会。 开幕式上,教育部高教司理工处江河同志发表了讲话,他在强调实施教育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意义的同时,对其指导思想、建设目标及内容作了详细说明,并介绍了教育部高教司对本届教指委在研制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全国大学生大赛管理等方面的有关要求。吉林省教育厅高教处靳国庆处长和东道主、长春理工大学于化东校长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主任委员邓宗全教授对会议内容进行了布置,并强调本届教指委继续坚持务实、负责的态度,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王黎钦秘书长传达了2007年7月19日高教司召开的“高等学校理工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性专业规范(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研制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传达了刘桔副司长关于未来五年核心工作——质量工程的讲话内容,介绍了教育部高等学校计算机基础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研制《计算机基础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的过程和经验,传达了理工处李茂国处长对专业规范(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研制的具体要求,明确指出:《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的定位是指导性的、用于规范教学内容、需要在认真调查、总结和研究基础上才能制定出来的最基本的要求;研制《课程教学

2016.3.10系部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试行)

运城职业技术学院 系部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充分发挥教师在教学和研究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积极调动教师的内生动力,切实提高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学院建立和完善学院教师治教治学机制决定在各系部成立系部教学指导委员会。 一、系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性质 系部教学指导委员会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开展 工作,是教师共同参与教学事务,发表自身教学主张的平台,是各系部教学建设、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的民主组织。 二、工作职责 1.按照学院在教学管理、教学质量等方面的要求及相关管理办法,研究探索提升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质量的方法; 2.负责本系(部)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或修订; 3.负责把控专业发展方向,专业课程内容建设,制定课程考核方案;负责组织系部教师建立交流学习机制,对系部教学执行、企业合作、顶岗实习过程进行监督等; 4.向学院提供教学方面的建设意见。 三、机构及人员组成

1.学院各系(部)教学指导分委员会设主任1人,委员若干人(原则上委员中本系教职工为系部教职工总数的30%-40%,校外专家比列不得少于委员会总数20%),秘书1人。各系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可根据本系实际情况,秉持教师均可参与的原则,组建其他专业(指导类)委员会。 2.系(部)教指委主任和委员由全系教师和学生代表推举产生,秘书由综合秘书担任,主要协助系(部)教指委主任处理日常工作,并负责与系行政、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联系。 四、工作制度 1.系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2次全体会议,应建立如下材料: (1)委员会档案; (2)工作计划; (3)每次活动记录材料; (4)主要成果记录; (5)其它相关材料。 2.系(部)教学委员会的决策原则采用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程序。 3.若系(部)半数以上教师联名提议,系(部)可召开全系教工会议,对教学指导委员会人选重新推举。

关于成立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决定

安徽旅游职业学院文件 安旅院字【2009】52号 关于成立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决定 各系(部),院直各部门: 为了加强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经12月2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安徽旅游职业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自本决定颁布之日起开展工作。 附件一:安徽旅游职业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 附件二:安徽旅游职业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条例 安徽旅游职业学院 2009年12月4日

附件一: 安徽旅游职业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 主任:万文平 副主任:何钟森 成员:黄裳裳,罗云光,魏先斌,两名企事业单位专业人员待定。 附件二: 安徽旅游职业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条例 一、宗旨 本组织遵照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方向和教学目标,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活跃学术、教学思想,促进专业、课程、师资队伍、教材、实训基地等方面的建设和教改、教研、教学工作的开展,是学院教学、学术及其相关工作的咨询、审议性组织。 二、组织 本委员会在院长领导下,开展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研讨、评价或审议工作,必要时可聘请企事业单位的有关专家、教育管理专家参加有关活动。其成员由院内外专家和专业带头人组成。 教学指导委员会设立秘书处(暂设在教务处),秘书处设秘书一人(待定),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三、职责

1、新专业设置的论证、审议。 2、教改立项前的论证、审议。 3、科研立项或技术服务项目的论证、审议。 4、教学成果、教研论文、科技成果等的评审。 5、教师职务晋升前的初审。 6、教学质量的评估。 7、对外合作办学和国际交流重大事项的研讨、审议。 8、其他重大教学、科研、改革、发展问题研讨、咨询、审议等。 四、工作方式 1、通过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全体会议评议、讨论、审议相关事项。 2、通过个别交换意见进行咨询、评价或审议。 3、用论文或专论的方式,在院刊“青年”上发表,以引起全院的关注与讨论。 五、工作制度 1、教学指导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学期召开1—2次,必要时,可即时召开会议。 2、教学指导委员会活动时,属于咨询性质的议题,由秘书处整理出咨询意见,作为院务会议或董事会决策参考。 3、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的问题如属必须通过表决作出决定的项目,则形成决定时,必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会议,并有2/3以上的到会成员投赞成票方为有效。

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

XXXX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 为加强对教学工作的宏观指导与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相关规定,成立XXXX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结合学校教学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教学指导委员会旨在全面推进学校转型改革,围绕学校的办学特色,推动学校本科质量工程建设与教育教学改革,丰富教学内涵,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第二条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在校长领导下的非常设专家工作机构,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对学校教学工作进行决策咨询、审议、监督和指导的专家组织。下设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和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 第三条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遵循科学、民主、客观、公正的工作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由19-25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人,由校长担任;副主任委员1人,由副校长担任;秘书长1人,由教务处处长担任。教学指导委员会由行业、企业等校外专家、二级学院院长、教务处处长、督导办公室主任、学生处处长、师资队伍发展中心主任(或人事处长)组成,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组织审查确定,校长聘任。 第五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由学术水平较高、教学与教学管理经验丰富且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组成。 第六条各级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四年,视情况需要可以连任。任期内委员如因故多次不能履行职责或有不公行为,经所属教学指导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可以中止其聘任。补充人选由教学指导委员会、二级学院推荐,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后由校长聘任。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七条教学指导委员会应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教育教学规律,及时了解和把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趋势,充分发挥在学校教学工作中的指导、审议、评价、咨询和监督作用。 第八条教学指导委员会职责 (一)组织、指导各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学校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工

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名单

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名单 北京(21所) 北京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医科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清华大学(清华大学、中央工艺美术学院)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化工管理干部学院)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 北京语言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农业大学、北京农业工程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广播学院 中央财经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央财政管理干部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中央音乐学院 中央戏剧学院 中央美术学院 北方交通大学(北方交通大学、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针灸骨伤学院、北京针灸骨伤学院附属中等专业学校)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金融学院) 华北电力大学 天津(2所) 南开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外贸学院) 天津大学 辽宁(2所) 大连理工大学 东北大学(东北大学、黄金学院) 吉林(2所) 吉林大学(吉林大学、吉林工业大学、白求恩医科大学、长春科技大学、长春邮电学院) 东北师范大学 黑龙江(1所) 东北林业大学 上海市(8所) 复旦大学(复旦大学、上海医科大学)

同济大学(同济大学、上海铁道大学<上海铁道学院、上海铁道医学院>、上海城建学院、上海建材学院、上海铁道大学附属卫校) 上海交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农学院) 华东理工大学 东华大学(中国纺织大学、上海纺织高等专科学校、玻璃搪瓷研究所) 华东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教育学院、上海第二教育学院、上海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上海外国语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江苏(7所) 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东南大学、南京铁道医学院、南京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南京地质学校) 江南大学(无锡轻工大学、电光源材料研究所) 河海大学(河海大学、常州水电机械制造职工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安徽(2所)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工学院) 浙江(1所) 浙江大学(浙江大学、杭州大学、浙江医科大学、浙江农业大学) 福建(1所) 厦门大学 山东(3所) 山东大学(山东大学、山东医科大学、山东工业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 湖北(7所) 武汉大学(武汉大学、武汉水利电力大学、武汉测绘科技大学、湖北医科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华中理工大学、同济医科大学、武汉城市建设学院、武汉科技职工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武汉工业大学、武汉汽车工业大学、武汉交通科技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南财经大学、中南政法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

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 1.安全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2.财政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3.餐饮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4.测绘地理信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5.船舶工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6.电力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7.电子商务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8.纺织服装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9.工业和信息化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10.公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11.供销合作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12.广播影视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13.国土资源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14.环境保护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15.机械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人员组成名单 16.建材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17.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18.金融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19.粮食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20.林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21.旅游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22.煤炭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23.美发美容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24.民航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25.民政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26.民族技艺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27.农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28.气象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29.轻工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30.人口和计划生育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3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32.商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33.生物技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34.石油和化工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35.食品工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36.食品药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37.水利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38.司法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39.体育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40.铁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41.统计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教育部工商管理类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教育部工商管理类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教指工商[2007]2号 教育部工商管理类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2007年度全体会议纪要 教育部工商管理类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2007年度全体会议于2007年6月5-6日在云南昆明召开,本次会议由云南大学工商管理与旅游管理学院承办。出席本次会议的代表60余人,本届教指委委员到会30人(共37人),另外有一些院校的代表和10家出版社出席了本次会议。 大会于6月5日8点30分正式召开。会议由本届教指委主任委员席酉民教授(西安交通大学副校长)主持,云南大学党委书记卢云武教授、校长肖宪教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致词。 席酉民教授首先介绍了本届教育部工商管理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主要工作任务以及工作安排和工作进度,强调了2006年度第一次教指委全体会议时制订的各专业小组重点完成《工商管理类专业育人指南》及配套的《专业育人计划和活动大纲》、专业质量认证体系等研究工作任务。本次会议召开的主要目的是:(1)各专业小组对已经取得的研究进展进行交流,对计划出版的内容进行原则审核,讨论核心课程培训、教材出版及相关教指委活动等问题。(2)各专业小组分别进行小组讨论,并安排后续工作。 6月5日会议的主体内容是各专业小组分别进行小组工作和阶段

性成果的报告。 工商管理专业小组采用了分模块的形式进行了报告,小组召集人李维安教授(南开大学国际商学院院长)报告了工商管理专业小组在上一年度的工作进展情况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徐向艺教授(山东大学管理学院院长)、高闯教授(辽宁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高俊山教授(北京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分别就育人指南、工商管理专业质量认证体系、课程培训等做了报告。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小组召集人赵曙明教授(南京大学商学院院长)报告了全国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基本情况调研报告、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育人指南初稿以及本专业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情况,并提议讨论召开全国工商管理类学院院长年度论坛、核心课程的培训和教材出版等问题。 会计学与财务管理专业小组谢志华教授(北京工商大学副校长)报告了本专业小组的育人指南、培养方案、有关调研情况和下年度工作计划。罗飞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院长)报告了本专业小组的课程及教材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市场营销专业小组召集人涂平教授(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以“市场营销专业人才培养的初步思考”为题进行了报告。 旅游管理专业小组召集人马勇教授(湖北大学旅游发展研究院院长)报告了本专业小组的工作进展及第一次小组会议情况;田卫民教授(云南大学工商管理与旅游管理学院院长)就旅游管理专业认证体系,旅游教育发展变化,旅游专业培养目标定位,旅游专业实践教学

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对课程体系的论证报告

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对课程体系的论 证报告

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对课程体系的论证报告 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按照国家职业示范性院校项目建设要求,吉林省教育厅、财政厅联合组织了由温海峰任组长的4人专家组,对国家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方案和项目建设任务书进行了论证。 专家组认为,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建设方案内容全面,目标比较明确,思路比较清晰,总体上符合教育部关于全面提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精神。学校高度重视示范院校建设项目和工学结合的平台建设,探索并实践了“融入式”校企合作的模式,初步建立了校企合作、产学结合的长效机制。 专家组建议,学校应进一步提高对建设项目示范性的认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建设任务书内容,预期目标和验收要点,使建设任务更具体,可操作、可监测性更强。 专家组一致同意建设方案和项目建设任务书经过论证。具体课程建设内容如下: 一、课程体系改革 参照一汽大众汽车公司大众技术员/技师的技术培训课程模块及内容,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新的技术标准化汽车维修专业职业资格标准构建工学结合的课程体系。

邀请企业专家,对汽车维护、检测、诊断、修理及专项技术服务等工作过程及任务进行分析,确定专业职业能力结构。 以有利于学生学习汽车维修知识和能力,掌握“岗位工作任务”为原则,挑选出可组成课程的模块,再与其它模块合并成课程,最后确定专业课程体系。 发挥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作用,与相关企业合作,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任职要求,按现代汽车维修行业的关键技术进行课程体系建设,双方共同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发体现工学结合特色的课程体系。课程体系由基本能力培养模块、专项能力培养模块、岗位能力培养模块和职业关键能力培养模块构成。打破三段式(公共课、专业理论课、实践课)的课程体系。学生在第一阶段便能够接触专业基础课和技能课。在基本掌握本专业必须的入门技能和基本技能后,第二阶段开始工学交替,到汽修企业实习。在开发出汽车运用技术专业的能力标准后,确定岗位工作任务能力培训包,能力培训包以项目作为驱动,围绕实训项目对课程进行开发,编制人才培养方案。增强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加大生产性实训、顶岗实习、专业实训课程的比重,使学生在毕业时能够确实具备相应的上岗能力。课程体系框架见表3-2-2。 表3-2-2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专业课程体系框架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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