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安徽省校内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考核办法

安徽省校内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考核办法

安徽省校内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考核办法

关于印发2011年安徽省校内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考核办法和考核

指标体系的通知

皖教基〔2013〕17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民生办: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意见》(皖发〔2009〕32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度民生工程考核办法的通知》(皖政办秘〔2011〕138号)要求,保证我省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管理、使用和养护工作顺利开展,现依据《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实施办法》(民生办〔2010〕1号)、《安徽省校内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办法》(皖教基〔2010〕6号)和《关于加强农村校内留守儿童之家管理使用养护工作的意见》(皖教基〔2011〕8号)等有关文件,制定《安徽省2011年校内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考核办法》和《安徽省校内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考核指标体系》,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考核工作开展情况及有关问题请及时报告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联系人:葛德连,电话:0551-*******,Email:gedelian@https://www.wendangku.net/doc/eb6338651.html,。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三日安徽省校内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考核办法

为规范校内留守儿童之家项目建设、管理、使用和养护工作,确保民生工程顺利实施,切实发挥民生工程效益,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意见》(皖发〔2009〕3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度民生工程考核办法的通知》(皖政办秘〔2011〕138号)、《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实施办法》(民生办〔2010〕1号)、《安徽省校内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办法》(皖教基〔2010〕6号)和《关于加强农村校内留守儿童之家管理使用养护工作的意见》(皖教基〔2011〕8号),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农村留守儿童之家考核工作在省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协调小

组的领导下,由省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协调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条考核的原则是:注重实施效果,力求客观公正;简化考核方式,

量化考核指标;实地抽样验证,统一规范操作;公开考核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条考核以日常常规工作考核和年终阶段目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省协调办年终组织开展专项考核,并结合各地日常工作开展情况,提出初步考核意见。

各县(区)的考核工作由市级协调办统一组织。

第四条留守儿童之家考核总分为45分,由考核组对照考核指标逐项进行测评打分,扣分以事实和实证材料为依据。

第五条考核指标主要分领导机制及制度建设情况、政策性保障措施出台和落实情况、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定及完成情况、软硬件建设情况、日常管理、活动开展和使用养护等六个方面。

(一)领导机制及制度建设情况

成立留守儿童协调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相应的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和执行包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并实行了有效的分级督查、考核制度;规范档案管理、建立了信息系统;按要求及时准确报送留守儿童之家建设有关信息。

(二)政策性保障性措施出台和落实情况

结合实际制定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实施办法;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办法;留守儿童之家建设考核办法;留守儿童之家管理使用养护意见。

(三)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及其完成情况

制定留守儿童之家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严格执行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四)软硬件建设情况

留守儿童之家内部建设情况符合省定标准,具体参见《安徽省校内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办法》(皖教基〔2010〕6号)。

(五)日常管理和活动开展情况

1.日常管理到位:明确专门人员;健全工作制度;落实管理职责。

2.活动内容丰富:加强道德品格培育;抓好健康文化熏陶;开展体质体

能锻炼;组织社会实践活动;培养独立合作能力;进行心理健康疏导。

(六)养护工作开展情况

规范设施设备管理;建立财产登记保管制度;做好设施设备日常维护;强化日常管理制度建设。

第六条考核结果将进行通报,计入省政府对各市政府民生工程考核总分,并作为其他有关教育考核、评先等依据。各省辖市必须对本辖区内的县(区)工作进行考核排序,有关县(区)的留守儿童工作评先评优工作必须建立在考核的基础之上。

第七条本办法由省协调办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各省辖市可结合本办法制订具体的考核细则,报省协调办备案。

安徽省校内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考核指标体系

考核单位名称: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