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

(经2009年10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

第三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子(分)公司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应积极配合董事会办公室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报备工作,不得泄漏公司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公司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管理层发生变动;

(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宣告无效;

(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十二)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

(十三)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十四)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化;

(十五)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费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十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十七)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

(十八)证券监管机构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第三章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公司内幕信息公开前能直接或者间接获取内幕信息的单位及个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因在公司任职,可以获取公司内幕信息的公司部门及子(分)公司负责人;

(三)因履行工作职责,除前两款人员外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公司内部其他人员;

(四)因履行工作职责,可以获取公司内幕信息的外部单位及个人;

(五)公司的保荐人、承销公司股票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知情人员。

第四章 登记备案和报备

第六条 公司应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以及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等相关档案,供公司自查和监管机构查询。

第七条 出现下列情形时,董事会办公室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公司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内幕信息知情人填写完后提交到董事会办公室:(一)公司在编制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相关披露文件时;

(二)公司制定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高送转方案时,即每10 股送红股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超过6 股(含6 股);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再融资或并购重组等相关事项时;

(四)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等相关事项时;

(五)出现重大投资、重大对外合作等可能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时。

第八条 公司依法对外报送统计报表时,如报送统计报表中涉及未公开的年报、半年报等相关信息的,负责报送统计报表的经办人应要求公司外部相关人员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同时提示公司外部内幕信息知情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负责报送统计报表的经办人应及时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提交至董事会办公室。

通过统计局专用网上申报系统依法对外报送统计数据的,具体经办网上统计申报的人员纳入内部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并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及时提交董事会办公室。

第九条董事会办公室应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4号: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相关事项》的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监局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第十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门、子(分)公司负责人应当积极配合董事会办公室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及时告知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情况以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变更情况。

第十一条公司的保荐人、承销公司股票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司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及时告知公司已发生或拟发生重大事件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情况以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变更情况。

第十二条董事会秘书应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管理,登记备案材料至少保存三年以上。

第五章 保密及责任追究

第十三条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对其知晓的内幕信息负有保密的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报道、传送,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的股票及其衍生品,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本人、

亲属或他人谋利。

第十四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将该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不得在公司内部非业务相关部门或个人之间以任何形式进行传播。

第十五条公司向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未公开信息,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形成决议。同时公司应按规定向深圳证监局报送有关信息的知情人员名单及相关情况。

第十六条公司向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外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提供未公开信息的,应在提供之前,确认已经与其签署保密协议或者其对公司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制度擅自泄露内幕信息,或由于失职导致违规,给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的,公司将按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员给予批评、警告、记过、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以及适当的赔偿要求,以上处分可以单处或并处。证券监管部门另有处分的可以合并处罚。

第十八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反本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其法律追究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及时进行自查并做出处罚决定,并将自查和处罚结果及时报送深圳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第二十条 公司定期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查询并形成书面记录,有权对违法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问责和依法处置相关收益,并及时向深圳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一)对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由董事会秘书按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规定,每月底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系统进行查询。

(二)对于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由董事会办公室结合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披露或本制度第四条规定的重大事件信息披露情况,提请其申报(或说明)自其首次知悉该等内幕信息之日起至公司公开披露之日止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申报人应对申报(或说明)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性负责。公司认为有必要时(或接到监管部门通知),可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或证券监管部门申请查询、核实。

(三)上述查询、申报(或说明)材料作为档案资料,由董事会办公室按本制度第十二条规定一并予以保存。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所述《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指《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4号――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相关事项》所规定格式和内容的表格。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补充,并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与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修订的《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时,按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本制度,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项目报备管理规定

项目报备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节能项目的拓展过程,及时对项目拓展进度、项目资金使用进行备案,经分公司决定,对分公司的所有开展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制度,请业务部门遵照执行。 一、立项报备范围:市场拓展经理在项目立项前要对“目标客户”的基本情况和购买计划等信息进行了解,并对估计有成功可能的客户及时申请立项报备,并且在项目拓展跟进过程中,及时填报项目进度信息。 目标客户是指该项目的目标签约金额在10万以上,且该项目极可能在六个月内实施的客户。分公司对备案的项目实行半年有效期,对六个月后,该项目的市场拓展经理还末取得项目实质性进展的,分公司可另外更换该项目拓展经理。 二、工作流程: 三、时限要求: 1、拓展经理须在确定客户项目符合基本要求时1工作日内填报附件1、2并上报项目立项审查小组; 2、项目立项审查小组须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立项的决定;

3、经过批准立项的项目、或已经结束的项目信息由技术文秘在当天内填报附件3,并即时OA至分公司市场部全体、各部门经理及以上领导; 4、备案后的项目技术部门要在1个工作日确定项目技术负责人,并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客户项目现场调研;需要现场进行调研的,需要在3个工作日内确定现场调研安排;技术部须在现场调研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技术方案; 5、在项目有关键进展时,拓展经理必须在1个工作内填报附件4。 附件:1、节能项目立项报备申请表 2、节能项目客户信息基本情况调查表 3、项目立项汇总表 4、节能项目跟进情况表

附件1:节能项目立项报备申请表

附件2:节能项目客户信息基本情况调查表客户名称(出资方): 项目地址:

某公司 客户报备制度

客户报备制度 一、目的:为了减少跨区域销售时相同产品多重报价,同一客户多方维护,造成公司资源重复投入、浪费等问题,维护市场和价格的稳定。 二、客户范围:针对于新客户、新项目。 三、适用对象: 四、报备类型: 1、客户维护基本原则: 1.1 正常维护:销售人员根据所获得的市场信息,通过沟通与维护,录入CRM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及时进行追踪,并做定期回访。 1.2该客户已经询过价格,并由销售员记录在CRM系统中,如果此客户再去别处询价,采取先到先得原则,以最先记录入CRM系统者优先。 1.3 严格按照报价体系报价,需要采取低价策略竞争时,必须先按照“特价申请”呈报审批,经审核批准之后,再给客户报价格。 2、跨区域客户报备原则: 公司基本采取客户属地优先原则,即客户由所在地的区域负责管理,严禁跨区域销售。若本地客户外地采购造成跨区域销售时,必须先进行报备,无充分理由和报备的,不允许跨区域销售。 符合以下三个条件者,可以申请跨区域报备: 2.1 设计院或集团型公司,统一进行新产品的设计,造成跨区域销售(此前已形成采购历史的产品除外);

2.2 统一招标,分别采购的情形; 2.3 甲方使用,由乙方代购的情形。 由以上三种情况造成的跨区域销售,且各分支机构均有采购权时,填写【客户报备申请表】,注明各地分权机构的详细情况,以申请保护。 备注: 2.3.1 客户某地的分支机构,公司早有销售人员为其服务,如果在半年内有维护记录和产生订单者,此分支机构仍归属原销售员。 2.3.2集团型客户,分支机构之间互不相连,且各自拥有独立的采购权,不在此规则范围之内,采取客户属地优先原则。 3、项目报备原则: 3.1 对于5万元以上的重大信息和项目,须填写【客户报备申请表】至市场部报备。 3.2 项目信息需填写清楚,包括此项目涉及到的跨地域中间客户,以免造成重复销售,其他区域销售人员,可以按申请单上的协助请求,进行配合工作。 五、报备方式: 1、查询新旧客户信息,请至市场部统一查询,以免重复维护客户,如没有至市场部查询或报备, 发生几人同时维护同一个客户者,依惩罚措施进行处罚。 2、【客户报备申请表】经本部门部长审核以后,以书面形式传真、邮件至市场部,市场部经过审查确认,以邮件、公告、短信等形式通知南、北销售部、工程部、国际部、罗杰卓越。 六、保护措施

大客户销售部项目报备制度

大客户销售部项目报备制度 为更好地开发和管控市场,公司工程销售执行项目备案制度,所有区域对于将要参与开发的项目均需在公司大客户销售部进行项目备案,未经备案的项目开发与销售,为避免造成混乱,公司不予承认,也不予价格支持及供货和提供市场及服务支持,相关销售费用亦不予核销。 项目备案以填报《工程项目报备表》为确认依据。客户带项目直接向公司进行采购时,由销售人员或经销商填报《工程项目报备表》进行备案确认。 以此有效规范全国工程通路从立案跟踪到结案过程中资料的报备,以确保资料真实完整有效,并对公司的资源之有效运用,避免工程项目资源浪费,促使业绩之达成。 具体要求如下: 1、所有工程项目必须报备,否则公司不予承认,也不能作为考核依据; 2、工程项目报备,需填报《大客户项目报备表》由南北销售大区经理、 大客户销售部经理、营销总监进行审批; 3、项目报备审批标准: A、工程项目甲方、室内设计、施工方关键负责人核实准确,通联信 息完整,缺一不可; B、工程项目拜访次数不低于3次,工程项目进展能够清晰表述。 C、工程项目采购单一系列产品金额10万;低于此金额按零售处理, 不予报备; D、凡是出货产品需低于营销中心出货价的必须进行报备处理,如无 报备,财务部及营销管理部有权不发货; E、项目为标志性工程、精装样板间、小型会所等,视具体情况确定;

项目性质:是否样板间或形象工程。 是否样板间:此项目是否为房开商样板间采购,且有助于后续精装项目的采购达成; 关于样板间项目,具体细分为三类: 是否形象工程:项目面积虽然较小,合同金额也不大,但是项目在所在地具有地标性、形象性、突出性等特点,也被认可为符合报备标准; 战略客户项目:属于战略合作的地产商、设计公司、工装公司的项目,无论采购面积大小、项目性质如何,一律视为工程项目,允许优先报备并免审通过; 报备审批原则: 1、时间优先原则:同一项目多人报备,以时间优先顺序确认项目操作人; 2、合作共赢原则:同一项目多人报备且资源不同,可由总部协调或自行协商,确立利益分配方式,共同操作项目; 特别强调:《项目报备表》信息填写是否完整,作为报备审批的重要依据,如甲方、室内设计、预计供货数量、预计合同金额等没有明确填写或填写不完整,项目不予报备。 大客户销售部项目开发工作流程:

报备管理制度定

报备管理制度 一.目的 随着公司在市场的业务不断拓展,在各业务系统实际操作中不断出现项目碰撞现象,为维护广大客户利益、规范整个市场运作、保证销售活动有序的进行,特制定以下关于工程报备的规定。 二.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四川金兴防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销售人员及其他形式存在的销售人员(如工程代理、各地经销商及分公司)。 三.报备的原则 工程报备本着谁先报备谁先获得工程(项目)授权的原则,以保证发现机会和付出努力最多客户获得工程授权的唯一性。 四.报备的期限 项目报备有效期为1个月,1个月内无进一步完善信息和项目跟踪情况回馈,则该报备自动失效。 五.报备的前提 1、所有从事四川金兴防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销售人员及其他形式存在的销售人员(如工程代理、各地经销商及分公司)在所属区域进行工程项目操作,都要在公司总部进行报备。在取得公司总部的报备认可后,方可正式进行项目工作。 2、报备方初步介入工程并取得较完备工程信息,即能完全准

确、真实填写工程报备表中全部内容。为避免对已操作项目报备冲突,要求所有工程在进入正式报价环节前都应进行报备。 六、协调处理原则 1、以确保公司最终获得工程的供应权为目标开展工程保护和协调工作。 2、报备期限内未能提供进一步材料(资料递交、报价、施工方案、投标、《供货合同》等能证明工程供货成功率的材料)申报,该报备自动取消。 3、报备同一工程,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先报备者,但预报备超过1个月的,可优先考虑新报备者。若双方条件相当,且难以取舍,双方各写出自己的关系网及优势后,书面形式报总经理审核决定。 4、因工程项目名称等相关信息偏差,造成报备失效或已报备工程被其他代理商同时报备,后果自负。 5、工程非分期施工,报备当年有效,超过当年的需另行报备。工程是分期的则需另行报备。 七、报备的操作流程 各报备人员填写《信息报备申请表》后,直接提交给区域负责人,区域负责人附意见后报合约部;合约部根据报备的内容核实进行报备登记。 八、报备的续延 如果在报备有效期内因项目本身原因,不能提供进一步资料完

客户报备制度

客户报备制度 一、目的 公司本着发扬员工团结互助的精神,为确保各部门各员工之间工作井然有序,遵循按劳取酬的原则,合理分配销售提成。同时提高员工跟踪意向客户兴趣和能力,减少员工利益分歧,特制定本报备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重庆兆度销售工程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三、有效报备和无效报备 1.有效报备:认真填写报备表,内容必须真实有效,表格里要求填写的客户名字、电话、地址填写详细。 2.无效报备:自认为不需要报备的客户,却与同事撞单发生争议,视为无效客户;超过保护期限的客户视为无效客户。 3.报备后成功签单的客户,报备表将作为业绩提成的重要核算依据。 四、保护期限: 1.到店咨询意向客户期限为报备之日起7天有效。 2.已缴纳定金客户报备有效期为90天。 3.超出有效期视为无效报备,无效报备的客户其他员工可以重复报备或跟踪,若原跟单人员还在跟进情况下,由客户自愿选择,禁止抢单行为。 五、报备流程 1.员工有意向需要报备,先通过行政部查询客户信息,明确该客户是否属于其他员工保护期内。 2.行政部查阅历史报备信息,查询该客户是否属于保护期内的客户,能够报备的客户,同意销售人员填写报备信息。

3.确定需要报备的客户,由部门经理到行政部领取报备表,按照有效报备的要求认真填写。 六、报备的管理和考核 1.各部门员工报备表由人力行政部统一管理,每部门单独一本。 2.员工不准私自翻阅他人报备,恶意翻阅、修改、撕毁他人报备的客户信息一经发现立刻处罚。 3.员工之间不得恶意窜通、制造虚假报备,虚假报备者一次处 罚50元,第二次处罚100元,第三次直接除名。 4.当事人报备有效情况下,其他员工在有利成交条件时,无条件协助当事员工成交,蓄意破坏、阻挠成交的一经发现立刻除名。成交后由主管领导、当事员工三方协商分配。 5.报备的客户信息是属于公司财产,私自将信息泄露给其他公司 的,无论是否有效报备一经发现,罚款500元/户。私自将本公司报备泄露给其它公司获得报酬的无论多少一经发现立刻除名。 七、撞单处理 撞单:同一个客户有两个及以上销售人员报备;同一套房源客户及直系亲属在公司不同的销售人员咨询也视为撞单。 1.出现撞单情况,公司提倡共同进步,合作共赢的管理机制。可以先友好协商解决,填写情况说明将解决方案描述完整,交由人力行政和财务部各一份备档,进行薪酬核算。 2.出现撞单情况协商未果,公司将严格按照《报备制度》执行,以报备手册的报备时间、填表详细程度、跟踪情况中的预计签约金额、预计签约单

成都燃气: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交易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组织具体实施。战略管理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 公司监事会应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未经批准,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四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及登记报备工作。 第五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二章内幕信息及其范围 第六条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人员所知悉,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 第七条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合营企业、 1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完整版)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04121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完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完整版) 第一条总则 1.为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幕信息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披露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以及由此形成的具体方案;3.公司订立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要合同; 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5.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出现重大损失; 6.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7.公司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公司总经理的任职发生变动,或者公司董事长或公司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8.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10.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11.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无效; 12.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13.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 14.公司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15.公司获得政府大额补贴并因此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16.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17.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18.公司主要经营资产发生抵押、质押、出售,或者一次性报废超过该项经营资产总额的百分之三十; 19.公司主要经营资产被依法查封、扣押、冻结; 20、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21.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22.公司尚未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报、半年报、季报)。 第三条内幕信息知情人 本制度所指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是在公司内幕信息公开披露之前直接或间接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报备管理制度最新版

***有限公司工程报备管理制度 一.目的 随着市场业务不断拓展,在业务实际操作中不断出现工程撞车现象,为维护广大客户利益、规范整市场运作、保证销售活动有序的进行,特制定以下关于工程报备的规定。 二.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销售***有限公司产品的所有区域代理商及其他形式的经销商。 三.报备的原则 工程报备本着谁先报备谁先获得工程(项目)授权的原则,以保证发现机会和付出努力最多客户获得工程授权的唯一性。 四.报备的期限 项目报备期限一般为2个月。 五.报备的前提 1、所有从事***有限公司产品销售的区域代理商及其他形式存在的经销商(如工程代理及大客户)在所属区域进行销售活动,都要对公司进行报备。在取 得公司的报备认可后,方可正式进行销售。 2 、报备方初步介入工程并取得较完备工程信息,即能完全准确、真实填写工程报备表中全部内容。为避免对已操作项目报备冲突,要求所有工程在进入正式报价环节前都应进行报备。 3、确认授权前须经区域业务人员、办事处经理及公司共同认定。 六.报备金的收取 1、原则上报备方应按照1元/卅交纳备案保证金,最低不低于1万元;如遇特殊情况保证金可另行商定(例如工程体量较大)。 2、已交纳代理保证金的区域代理商报备工程 七.协调处理原则 1、以确保公司最终获得工程的供货权为目标开展工程保护和协调工作。 2、报备期限内未能提供进一步材料(工程项目使用材料决定权单位的证明 文件、书面内定或承诺为供应商的书面材料、《供货合同》等能证明工程供货成 功率的材料)申报,该报备自动取消。 3、报备同一工程,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先报备者,但预报备超过二个月的,可优先考虑新报备者。若双方条件相当,且难以取舍,由营销总经理审核决定。 4、因工程项目名称等相关信息偏差,造成报备失效或已报备工程被其他代理商同时报备,后果自负。 5、工程非分期施工,报备当年有效,超过当年的需另行报备。工程是分期的则需另行报备。 6保证金作为诚信有效的保证,约束报履行相关规范,作为违规处罚和补偿之用。(处罚和补偿情况例如:退出报备者透露信息、支持帮助他人或本人恶意冲击新报备人;或者新报备人报虚假材料赢得报备,而导致原报备人失去工程供货机会。)

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

发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文号: 证监会公告[2011]30号 日期: 2011年10月25日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等部门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意见的通知》,加强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工作,我会制定了《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现予公布,自 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 月二十五日 第一条为完善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证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有关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涉及上市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四条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五条上市公司应当根据本规定,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及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作出规定。 第六条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本规定填写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必备项目见附件),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等阶段及报告、传递、编制、决议、披露等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其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地点、依据、方式、内容等信息。 第七条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 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八条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研究、发起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事项,以及发生对上市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时,应当填写本单位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档案。 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接受委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该受托事项对上市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填写本机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档案。 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以及涉及上市公司并对上市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事项的其他发起方,应当填写本单位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档案。 上述主体应当根据事项进程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分阶段送达相关上市公司,但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送达时间不得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的时间。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六条的要求进行填写。 上市公司应当做好其所知悉的内幕信息流转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并做好第一款至第三款涉及各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汇总。

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江苏澳洋顺昌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4号: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相关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需要报备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包括: (一)可以接触、获取公司内幕信息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 (二)公司内部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外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 第二章职责及分工 第三条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日常工作。负责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相关信息,并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报备,或应其他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报备。 第四条内幕信息知情人负责在知悉内幕信息的第一时间内向董事会秘书提供个人相关资料,并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第三章报备流程 第五条当公司出现下列情形,董事会秘书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公司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提供个人相关资料,董事会秘书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提供的个人相关资料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进行报备: (一)公司在编制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相关披露文件时; (二)公司在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时,若有关方案为高送转方案时; “高送转方案”是指:每10股送红股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超过6股(含6股)。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再融资或并购重组等相关事项; (四)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等相关事项; (五)出现重大投资、重大对外合作等可能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时。 第六条公司依法对外报送统计报表时,如报送统计报表中涉及未公开的年报、半年报等相关信息的,负责报送统计报表的经办人应要求外部单位相关人员提供个人资料以供公司进行报备,同时提示外部内幕信息知情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负责报送统计报表的经办人应第一时间将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个人资料提交给董事会秘书。 第七条董事会秘书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4号: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相关事项》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监管部门进行报备。 第四章责任及处罚 第八条公司内幕信息尚未公布前,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向他人泄露内幕信息内容、不得将有关内幕信息内容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本人、亲属或他人谋利。 第九条对于违反本制度、擅自泄露内幕信息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以及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并依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追究法律责任;涉及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条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规则之修订及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是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范围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5、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6、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7、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8、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9、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10、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11、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12、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13、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

应急预案报备制度三篇

应急预案报备制度 应急预案报备制度 【篇一:公司应急预案备案制度】 xxx有限公司 应急救援预案修订备案上报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公司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 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3、应急预案的编制

3.1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3.1.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3.1.2结合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3.1.3结合本项目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3.1.4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3.1.5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 适应; 3.1.6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项目的应急工作 要求; 3.1.7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3.1.8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2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 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3.3公司应急预案体系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3.3.1针对公司存在的各种风险,由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编制的综合

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 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3.3..2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由公司安全环保部和公司技术总工组 织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①专项预案包括: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②专项应急预案包 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 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3.3..3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关键岗位、重点部位,由所 在生产车间技术员组织制定现场处置方案。现场 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3.4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4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4、应急预案的评审

报备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有限公司工程报备管理制度 一.目的 随着市场业务不断拓展,在业务实际操作中不断出现工程撞车现象,为维护广大客户利益、规范整市场运作、保证销售活动有序的进行,特制定以 下关于工程报备的规定。 二.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销售***有限公司产品的所有区域代理商及其他形式的经 销商。 三.报备的原则 工程报备本着谁先报备谁先获得工程(项目)授权的原则,以保证发现机会 和付出努力最多客户获得工程授权的唯一性。 四.报备的期限 项目报备期限一般为2个月。 五.报备的前提 1、所有从事***有限公司产品销售的区域代理商及其他形式存在的经销商 (如工程代理及大客户)在所属区域进行销售活动,都要对公司进行报备。在取 得公司的报备认可后,方可正式进行销售。 2、报备方初步介入工程并取得较完备工程信息,即能完全准确、真实填写 工程报备表中全部内容。为避免对已操作项目报备冲突,要求所有工程在进入正 式报价环节前都应进行报备。 3、确认授权前须经区域业务人员、办事处经理及公司共同认定。 六.报备金的收取 1、原则上报备方应按照1元/㎡交纳备案保证金,最低不低于1万元;如遇 特殊情况保证金可另行商定(例如工程体量较大)。 2、已交纳代理保证金的区域代理商报备工程 七、协调处理原则 1、以确保公司最终获得工程的供货权为目标开展工程保护和协调工作。 2、报备期限内未能提供进一步材料(工程项目使用材料决定权单位的证明 文件、书面内定或承诺为供应商的书面材料、《供货合同》等能证明工程供货成 功率的材料)申报,该报备自动取消。 3、报备同一工程,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先报备者,但预报备超过二个月的, 可优先考虑新报备者。若双方条件相当,且难以取舍,由营销总经理审核决定。 4、因工程项目名称等相关信息偏差,造成报备失效或已报备工程被其他代 理商同时报备,后果自负。 5、工程非分期施工,报备当年有效,超过当年的需另行报备。工程是分期 的则需另行报备。 6、保证金作为诚信有效的保证,约束报履行相关规范,作为违规处罚和补 偿之用。(处罚和补偿情况例如:退出报备者透露信息、支持帮助他人或本人恶 意冲击新报备人;或者新报备人报虚假材料赢得报备,而导致原报备人失去工程 供货机会。)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pdf

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零一二年六月

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制度》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包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 第三条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四条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 第二章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 公司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 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三) 公司重大投资行为(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和重大购置财产(含对外并购)的决定; (四) 公司尚未披露的季度、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告; (五) 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六) 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七)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八)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九) 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 (十)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 (十一) 公司对外提供重大担保,或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项目报备管理规定

项目报备管理规定 一、报备的意义 1、信誉是整个渠道体系的根基,一旦出现代理商抢渠道项目的情况、将严重损害渠道的信心,而这个信心的建立需要长期的努力。因此,需要建立有效的报备体系,把工作做到事前,减少不必要的冲突,防止内耗。 2、报备是对代理商利益的有效保护,如果代理商A先接触客户、但没有报备。这时代理商B也接触客户、取得了客户的认可并且及时报备,公司只能优先支持先报备的B代理商。 3、报备后能获得公司的售前支持。公司能够协助代理商一起赢得竞争、拿下项目。 4、当代理商报备通过审核后,公司将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帮助代理商拿下该项目。如果出现不可抗原因(如其他与客户有密切关系的渠道商介入,客户坚持从其他渠道出货等),公司将与报备的代理商坦诚沟通、共同商定处理策略。 5、如渠道没有按规定进行项目报备或报备未获批准的情况下,所产生的任何损失由代理商自行承担。 二、报备的方式 1、代理商需要完整填写项目报备表并将表格发至接口负责人处。 2、接口负责人确认项目有效后通报全体代理商。 三、报备的审核 1、报备通过审核的前提是客户已经明确需求并立项,有明确的资金预算及 预计购买日期,并且代理商开展了必要的工作并得到了客户的认可。 2、公司不承诺全部报备项目均能通过审核。未通过审核的原因可能是: (1)客户名称或联系方式错误,或者联系不上客户,或者客户联系人不认识报备渠道; (2)客户表示没有明确的产品需求,或无明确项目; (3)其他渠道已报备;

(4)对客户并未开展工作(如有些渠道把电话销售获得的客户信息直接报备,而并未开展任何实质性工作); (5)其他原因。 3、报备审核人为代理商对应的接口负责人。接口负责人必须在代理商报备后的3个工作日内审核报备,对未通过报备的项目必须说明原因。 4、报备有效期限制(时间以代理商报备时间为准) (1)项目报备的有效期可根据项目情况由代理商和接口负责人协商确定。通常中小项目为三个月、重大项目为半年到一年。 (2)有效期满后如果因为客户采购周期等原因导致项目未能完成,经公司接口负责人审核后,报备有效期可酌情延长;如果是因为代理商自身原因导致项目未能完成(如代理商未对客户开展有效工作),报备将被取消。 (3)过了有效期,且报备代理商未和接口经理申请延期的报备项目,其他代理商可以报备。 5、如代理商没有按规定进行报备或报备无效的项目,则在项目出现其他任何问题(如因其他渠道介入而丢单等),公司概不负责。 四、报备信息填写及更新要求 1、代理商报备项目时,必须按要求将信息录入完整,包括报备客户名称、客户地址、联系人信息、产品线、预签金额及日期、竞争对手、客户决策链、客户跟踪记录。 2、客户名称必须使用全称,使用简称报备无效。 3、报备项目成功后,代理商必须每隔15天上报项目跟踪记录。如连续30天未上报跟踪记录,报备项目自动失效。 项目报备表

客户报备制度1

武汉源华客户报备制度 一、制定报备制度的目的 为保证销售员工积极性,提高员工跟踪意向客户能力,遵循按劳取酬的原则,合理分配销售提成,减少员工利益分歧,发扬员工相互协作精神,加强团结合作制定本制度。 二、报备实用范围 本报备适用于销售部全体员工。 三、有效报备。 有效报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方能判定为有效报备,报备1项有不完备为无效报备。 1、报备电话和成交客户发票电话一致(购车人和配偶, 父母,直系兄弟姐妹中任意一个符合可认定有效)。 2、报备客户姓名一致(购车人和配偶中任意一个符合 可认定有效)。 3、报备A卡、B卡资料保证真实、及时有效。B卡有 经理或指定人员签字。 4、B卡有对方员工签字和时间。 5、B卡客户跟踪及时有效,客户分级H级联系频率为 1天/次,客户分级A级联系频率为3天/次,客户分级B级联系频率为7天/次,客户分级C级联系频率为15天/次,客户是否及时跟踪以是否有跟踪记录和经理或指定人员签字为依据。

跟踪不及时和无经理签字为无效报备。 6、客户跟踪正常成交保护期(以提车时间为第一日计 算第三日早10:30)内判定为有效报备。 7、江城网点、中环网点、武昌网点、光谷网点,4S店 网点以及源华公司所有二级网点报备同时享受正常客户成交 保护期。如报备有效以首次接待报备的员工为主,辅助交车的 各网点员工可提成50元或100元,各网点每天在17:30将客户 报备及电话发给市场部文员和邓勇各一份,以供参考。 8、车辆成交后发生有报备争议的提出报备争议方为第 一当事人,第一当事人做为考核第一人,考核第一人报备有不 完备的业绩归交车人(有一项不),第一考核人报备有效的, 业绩归第一当事人,业绩与交车人无关,交车人提成50元或 100元。 9、如员工当天报备正常跟踪,其他员工辅助交车的属 友情帮忙,鼓励互相帮忙合作,和谐团队,共同进步。 四、报备的管理和考核 1、员工不准翻阅他人报备,恶意翻阅、修改、撕毁他人报备的一经发现立刻除名。 2、员工之间不得恶意窜通、制造虚假报备一经发现立刻除名。 3、当事人报备有效情况下,其他员工在有利成交条件时,无条件协助当事员工成交,蓄意破坏、阻挠成交的一经发现立刻除名。成交后由主管领导、当事员工三方协商分配。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13年7月)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监事会负责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董事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工作,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并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 第四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和子公司都应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 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并报董事会秘书处备案后,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等要求向外部单位报送公司内幕信息的,应当按照本制度第三章有关规定将报送的外部单位及相关人员作为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备案并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附件一)。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等要求向外部单位报送公司内幕信息的,应当按照本制度附件中的内容与外部单位签署《保密协议》(附件二)并送达《禁止内幕交易告知书》(附件三),上述文件应报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备案。 第二章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 第七条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所知悉,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在交易活动中的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1为规范公司内幕信息治理,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爱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幕信息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有重大阻碍的、尚未公开披露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以及由此形成的具体方案; 3.公司订立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阻碍的重要合同; 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5.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出现重大损失; 6.公司要紧经营业务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7.公司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公司总经理的任职发生变动,或者公司董事长或公司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操纵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或者操纵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8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10.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11.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无效; 12.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治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米取强制措施; 13.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打算; 14.公司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 15.公司获得政府大额补贴并因此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阻碍; 16.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17.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18.公司要紧经营资产发生抵押、质押、出售,或者一次性报废超过该项经营资产总额的百分之三十;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报备制度

河南省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报备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打击假冒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的违法行为,全面提升执业能力、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河南省境内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含外省会计师事务所在河南省设立的分所)以及在河南省执行法定业务的外省事务所均适用本方法。 第三条省内会计师事务所到省外执业应当遵守当地业务报备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规定开展的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即财务报表审计业务、专项审计业务等其他鉴证业务均属于业务报备的范围。 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是指以被审计单位整体财务报告为鉴证对象、以通用目的为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对财务报告整体发表审计意见的审计项目,包括年报审计、中报审计、季报审计、月报审计、IPO审计、发行债券审计、基准日报表审计等。审计报告的用途既可以是法律法规规定的,也可以是司法鉴证目的、银行放贷目的或其他目的的情形。 专项审计业务:是指以部分财务指标为鉴证对象、或以特

殊目的为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对个别或部分财务指标发表审计意见,或通过个别或部分财务指标对专门事项进行认定并发表意见的审计项目,是除财务报表审计、验资以外的其他鉴证类业务。 第五条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报备采用网上实时报备方式。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在业务终了时,出具业务报告时,实时将有关业务信息录入省注协网上业务报备系统,填报完成后由系统生成防伪验证码和二维码。 第六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业务报告时应将带有二维码的防伪报告封面作为业务报告书的首页,并将获取的防伪验证码完整无误的打印至对外出具的鉴证报告正文每页的右上角。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业务报告时建议采用不可拆卸装订技术以保证鉴定报告的完整性。 第七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业务报告上打印有防伪验证码及二维码仅证明此业务报告是经依法批准设立的事务所出具并经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业务报备系统备案,业务报告的法律责任主体仍然是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协会不承担业务报告的任何法律责任。 第八条在河南省内执业的外省会计师事务所,每承接一项业务需向省注协提交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复印机、事务所介绍信和申领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省注协申请临时登录帐户,登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