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请示报告制度确立时间

请示报告制度确立时间

请示报告制度确立时间
请示报告制度确立时间

请示报告制度确立时间

篇一:请示报告制度的建立

在中国共产党建设史上,请示报告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政治组织制度。早在1923年12月18日,党就为建立每月报告制度做出了准备,发出了通告。但是,请示报告制度的真正建立,还是在解放战争时期。抗日战争时期,党及其领导下的人民军队由于长期处于被分割的战争环境,党的各级组织保持着较大的自治权。这种组织形态一方面帮助了各敌后抗日根据地度过了艰苦抗战岁月,另一方面,也形成了不同程度的分散主义、地方主义和无政府无纪律状态。解放战争爆发后,随着战争形势的顺利推进,许多解放区连成一片,许多城市也已解放或即将解放,人民解放军和人民解放战争的正规性程度大为提高,全国胜利在望。这种情况,要求党迅速克服

存在于党内和军队内的无纪律无政府状态,把一切必须和可能集中的权力集中于中央。在此形势下,中央开始着手建立请示报告制度。1948年1月7日,毛泽东为中央起草了《关于建立报告制度》的党内指示,要求各中央局和分局,由书记负责,每两个月向中央和中央主席作一次综合报告;各野战军首长和军区首长,除作战方针必须随时请示报告外,每两个月作一次政策性的综合报告和请示。1948年3月25日,中央又发出《关于建立报告制度的补充指示》,规定各中央局、分局、前委对于下级发出的一切有关政策及策略性质的指示及答复,不论是属于何项问题,不论是用电报发出的或用书面发出的,均须同时发给中央一份;下级所作政策及策略性的报告,其内容重要者,亦须同时告知中央,文长者摘要电告或函告;每一个中央委员、中央候补委员均有单独向中央或中央主席随时反映情况及陈述意见的义务及权利。7月26日,中央又发出《关于严格

遵守请示报告制度的指示》,要求各地严格遵守报告制度,凡到期未作报告的必须说明理由,彻底消灭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的不正确态度,彻底纠正存在着的某些严重的无纪律无政府状态。当然,中央决定将一切必须和可能集中的权力集中起来,并不意味着要取消下级的一切权力。为了界定中央与地方、上级与下级的权限,1948年9月8日至13日,中央在河北省建屏县西柏坡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各中央局、分局、军区、军委分会及前委会向中央请示报告制度的决议》,对各项工作中哪些权力属于中央,哪些必须事先请示并得到中央批准后才能实行,哪些必须报告中央备审等作出了规定。会后,各中央局、分局、军区、军委分会和前委会均按照中央要求召开会议,开展了反对无纪律无政府状态的斗争,并将情况汇报给中央。同年11月13日,中央发出电报,要求在五个月内,一切区党委、地委、纵委旅

委军区军分区,中原局、区党委、地委三级政府党组,三级党报委员会,五万人以上的城市市委市政府及市军事机关党组,都应开会检讨请示报告制度建立的情况。之后,请示报告制度在全党全军普遍建立起来。

篇二:请示报告制度

请示报告制度

一、全院各科在责权明确的基础上,按照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遵循医院逐级请示报告制度。

二、请示报告规程:

1、医院工作中遇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经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及时向市卫生局请示、报告。

2、副院长向院长报告行政医疗工作,向书记汇报党务工作。

3、各科室负责人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工作。

4、各科室工作人员向科主任、护士长请示、报告工作。

三、请示事项内容:

1、院领导在院务会议安排科室工作的进展或完成情况,需要解决的问题。

2、工作上有重大分歧或科室负责人不便决定,需领导裁决的事项。

3、遇到突发事件,需领导帮助解决的事项。

4、科室的重要活动、重大事项,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事故需汇报的。

5、领导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6、科室负责人出差或休假时要指定专人来负责本科室的正常工作。

7、职能科室在职权范围内对工作的考核监督检查情况。

8、工作中涉及到其他科室的问题,有关科室应与相关部门主动协商配合,提出意见,未取得一致意见的应请示分管领导必要时请院长出面协调,仍未达成共识的将情况如实报告市卫生局。在问题协调解决前不得自行决定。

9、其他应该让领导知道的事项。

四、请示报告中注意的事项:

1、应按照逐级负责的原则,不得越

权、越级、多头汇报,必要时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方可请示汇报。

2、原则上以书面形式报告,遇重大紧急情况电话或口头报告后再作书面补充报告。

3、特殊事项、紧急事项和久拖不决事项可直接请示院长处理。

4、对一般性请示报告事项,应在五日内予以明确回复,特殊紧急请示报告要求当面予以回复,超过规定时间给工作造成损失的,由被请示人承担责任。

篇三:请示报告制度

篇一:请示报告制度

请示报告制度

请示报告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充分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高度的集中,以保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目录一、工作中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大问题。二、贯彻上级党委指示、决议、规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超出本级权限范围的警衔和职级的调整、官兵奖惩、士官晋级、重大经费开支、重大工程建设、大宗物资采购等。四、对所属部队的重大行动、完成重大任务、发生的重大事故案件和所在地区发生的重大事件及其他重要情况,必须按规定向上级党委及时请示汇报。

五、上级党委交办的具体工作进展情况、办理结果的报告。六、其他有必要向上级党委请示报告的重大问题。

七、对下级党组织的请示应当及时答复、批复。

以书面形式为主。

一、请示报告应当按照逐级原则办理。

二、请示报告要坚持单向性原则,不得同时向党政双头或多头请示报告。

三、请示报告要坚持时效性原则。党委研究讨论的问题需请示报告的应当在党委形成决议后1天内请示报告;部队参加重大行动、完成重大任务应当及

时请示报告,时间任务紧急的,可以边行动边请示报告,任务、行动完成后全面报告;所属部队发生的重大事故案件和所在地区发生的重大事件及其他重要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时限处理。篇二:请示报告制度请示报告制度

第一条逐级请示报告:局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按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股员向本股股长请示报告,股长向业务主管领导请示报告,原则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原则上不得越级请示报告。

第二条越级请示报告:在分管领导外出或特殊情况下可越级请示,但事后必须向分管领导报告。

第三条股(室)在本级范围内不能解决而需要有关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事先征得业务主管领导同意后,应向局办公室申请会议提案的请示报告。

第四条凡以本局名义向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的请示报告,必须经局长

批准并签署意见后方可实施,个人和股一律不得擅自作出涉及本局的一切请示或报告,经授权的除外。

第五条凡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必须按照行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请示报告。各股、室、所、队的请示报告统一归局办公室受理,经局长批示并在统一思想和口径的基础上,由办公室负责答复和办理。

第六条局务会、局长办公会、上级领导对下级的请示,必须及时明确的予以答复。

第七条请示、报告一般以书面形式进行。

考勤制度

l、全局考勤工作由局办公室统一负责监督管理。

2、干部、职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旷工,上班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外出一小时以上三小时以下的,必须向本股(室)领导请假。

3、上班实行签到,由局办公室负责监督签到工作,按规定时间未提前10分钟签到者按迟到处理,上班时间已过30分钟到办公室的人员按缺勤处理,半天不上班但又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按无故旷工处理。

4、干部、职工因事、因病请假,须凭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谐病、事假在1天以内者,由股负责人审批;超过l天以上3天以内者由分管局长审批;一周内出局长审批;一周以上者局长办公会审批;因病或特殊情况来不及请假者,事后应提交有关证明并及时补办请假手续,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按旷工处理。所有病、事假,应及时将请假条文办公室备案,否则视

为旷工。

5、考勤登记情况每月进行通报公布。

6、考勤列入年度综合考核范围,按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规定确定考核等次,事假超过十天以上的年终不得评为优秀

等次。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车辆使用及燃修管理,节约资金,保证所有车辆发挥最大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使用管理

1、车辆使用原则。局内所有车辆都是工作用车,一般情况下,股室和分管领导共用一辆车。当领导有工作且工作非常重要时,优先保证领导用车,当股室工作非常重要且急需办理时,优先保证股室用车;当领导和股室的工作在同一时间都必须马上办理急需用车时,要保证领导用车,股室用车办公室另行安排。除领导外,其他人员到外地出差一律不派车。

2、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单制度。因公出市或到乡镇一律使用派车单,由办公室请示局领导后出具派车单。没有按照规定签批派车单的,除特殊情况,不予派车。派车单每月汇总一次,由机关服务中心统计后报局领导。报销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票据要凭派车单,

对没有派车单或过路过桥费、停车费与派车单不相符的,一律不予报销。

3、车辆使用管理的要求。

(1)外单位借用车辆必须经局长同意,未经局长同意,任何人不得将车辆外借。

(2)未经局长同意,任何人不得用公车办私事。(3)未经局长同意,任何人在公休日、节假日不准用车辆。确需用车时,报请局长同意后由机关服务中心统一安排。

(4)每周五下班后,司机必须将车辆安全停放在车库内。

(5)每月的后三天为车辆相关情况统计日,司机要及时将有关数据报告办公室统一汇总。

4、加强司乘人员管理。司机要服从管理,增强敬业精神、安全意识和执行车辆管理的自觉性,严禁酒后驾车、私自出车,每天必须登记出车日志。乘车人员不得以各种借口催促驾驶员超速行使,公务用车一律不准带家属子女及亲

友、不准带与业务工作无关的其他人员,如若发生事故,由责任人负责,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车辆的燃修管理

1、车辆燃修实行单车核算,每月统计一次,统计内容包括车型、车号、行驶里程数、燃油总数、百公里燃油数和修理费用等。

2、车辆维修实行备案制度。驾驶员要根据出现的故障检查出需维修的部件,确定维修方案,并大致做出维修预算,报请局长同意后选择质量好、价格低的维修厂。如若自己做主,产生的费用单位一律不承担。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转变作风,廉洁从政。根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的指导思想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密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着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造就一支执法严格、清正廉洁的国土资源管理队伍。

第二章责任主体和内容

第四条局党组领导班子对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全面领导责任:

1、及时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支部会篇三:请示报告制度

请示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乡党委党建工作,提高党委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党章及

上级党委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对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主要包括:党员向党组织、党小组向党支部、党支部向乡党委请示报告的有关制度。

第二条党员向党组织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是:自己的学习、思想、工作情况,需要党组织帮助解决的有关问题,党内外群众中的模范事迹或不良影响。

第三条请示报告的方法是:

党员定期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生活会,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请示汇报,一般每两个月口头或书面汇报一次。也可以个别向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口头汇报。

党员外出超过三个月的,应当每季度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一次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党员自己或发现别人思想或工作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及时向党组织请示汇报。

党员对支部指定的联系对象的情况应按要求定期报告。

第四条落实党员请示报告制度,

一是提高党员坚持请示汇报制度的自觉性,引导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二是党组

织书记、委员要认真听取党员汇报;三是健全配套措施,按期召开党支部和党小组组织生活会,针对汇报情况及时做好认真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第五条党支部向党委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的情况或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说明、解释的问题。

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或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改进工作的措施和今后的打算。

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某一项工作或问题的专题调研情况。

第七条各支部向乡党委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应与党员请示汇报的内容大体相同。

第八条支部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遇到重大问题和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须请示乡党委,

定期向乡党委汇报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

第九条支部每季度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乡党委请示汇报一次,可由支部书记或支委会指定的成员代表汇报。

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确保主管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使人人明确责任,保证文秘资源网安全、和谐、全面地发展。 一、报告内容 1、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重要事项及完成情况; 2、总经理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4、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 5、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 6、领导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情况; 7、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 1、*******全体员工要执行每项工作报告回音制度,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又报告,保证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实行逐级报告制度。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 3、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宜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 4、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紧急报告,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报告主管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4小时内)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5、凡领导交办的事情,都必须坚决执行,认真落实,不打折扣,确实遇到困难应及时报告,不能有抵触行为; 6、报告事项由受理人审批或请示有关领导后审批。急事及时批复,其它事项三天内批复。特殊情况或按规定需要上报事项由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 三、纪律与监督 1、上级负责人对下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属自身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答复或处理,自身难以决断的,要及时上报,因自身答复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或应上报而没上报的,造成后果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 2、报告对象必须及时按要求如实报告,并严格按批复意见办理,办结后将办理情况向受理人写出书面汇报或口头汇报。未按要求报告或未按批复意见办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3、对一些影响*******全局的突发事件,本部门或当事人无论什么原因,没有及时上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4、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由质检部负责督办。并按有关要求,该上报的要及时上报。每半年检查一次执行情况,并写出书面报告。

党政机关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doc

党政机关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篇一: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确保主管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使人人明确责任,保证文秘资源网安全、和谐、全面地发展。 一、报告内容 1、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重要事项及完成情况; 2、总经理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4、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 5、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 6、领导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情况; 7、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 1、*******全体员工要执行每项工作报告回音制度,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又报告,保证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实行逐级报告制度。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

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 3、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宜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 4、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紧急报告,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报告主管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4小时内)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5、凡领导交办的事情,都必须坚决执行,认真落实,不打折扣,确实遇到困难应及时报告,不能有抵触行为; 6、报告事项由受理人审批或请示有关领导后审批。急事及时批复,其它事项三天内批复。特殊情况或按规定需要上报事项由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 三、纪律与监督 1、上级负责人对下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属自身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答复或处理,自身难以决断的,要及时上报,因自身答复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或应上报而没上报的,造成后果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 2、报告对象必须及时按要求如实报告,并严格按批复意见办理,办结后将办理情况向受理人写出书面汇报或口头

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修改后)

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问题的处理,确保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问题,避免问题进一步恶化,或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使项目部人人明确责任,保证安全质量、确保施工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请求报告主要内容 结合工程施工特点及本本工程整体施工环境,为更好的做好项目管控,初步涵定本工程中重大问题主要包括: 1.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 2.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问题; 3.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 4.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 5.沉井制作、沉井下沉、顶管顶进过程中质量及安全隐患的重要问题; 6.在处理重大问题中,遇到的棘手无法处理的问题; 7.现场发生重伤等安全事故 8.现场发生群殴、扰乱施工秩序等现象 9.现场高程尺寸发现较大偏差 10.现场质量出现严重问题 11.现场施工时未按要求作业,且不听指挥的 12.重点工程技术交底方案,涉及成本控制及安全质量的 三、请示程序 1.项目部工作人员要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有报告,保证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实行逐级报告制度。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人或本部门无权决定的,要逐级

报告,不得超越权限; 3.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宜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 4.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紧急报告,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上级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5.凡领导交办的事情,都必须坚决执行,认真落实,不打折扣,确实遇到困难应及时报告,不能有抵触行为; 6.报告事项由受理人审批或请示有关领导后审批。急事及时批复,其它事项三天内批复。特殊情况或按规定需要上报事项由项目经理经理会议研究确定。 三、请示报告形式 1.口头形式:一般事宜口头通知即可 2.书面形式:对于较严重问题,采用书面形式。如对业主、设计汇报采用书面形式较多。 3.会议形式:每周进行交班会形式对现场的安全、质量、进度进行汇报。 四、纪律与监督 1.上级负责人对下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属自身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答复或处理,自身难以决断的,要及时上报,因自身答复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或应上报而没上报的,造成后果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 2.报告人必须及时如实报告,并严格按批复意见办理,办结后将办理情况向上级写出书面汇报或口头汇报。未按要求报告或未按批复意见办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3.对一些影响施工全局的突发事件,本部门或当事人无论什么原因,没有及时上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须追究分项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请示报告制度

请示报告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对各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全面有效管理,保证公司的正常有序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有员工必须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第三条公司员工必须按规定逐级请示报告,不得越级请示或报告。 第二章请示报告权限 第四条必须向总经理请示报告的内容: 一、综合方面 1、部门年度、月度工作计划的制定。 2、部门工作范围和工作权限的变更。 3、公司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4、副总以下人员外出考察、学习培训。 5、举办各种展览、招待会、庆祝会和重要的工作会议等。 6、经请示公司领导批准同意的重要事项的办理结果。 10、年度、月度工作总结及其他重要工作情况。 11、公司有关人员代表公司出席外部重要会议和活动的情况。 12、员工对公司工作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二、文档管理 1、向公司外有关部门或领导报送请示、报告等文件、材料。 2、以公司名义向国内外的单位或个人发出的公文、函件、电传、传真稿、电话稿。 3、复印公司机密以上档案资料。 三、人力资源管理方面 1、一般员工的招聘、选调。 2、公司一般员工内部调动及聘免。 3、员工的借出及脱产学习。 4、一般员工的工资晋升和除名处分。 5、员工的泄密及违法乱纪行为。 四、财务方面 1、经营项目的经济可行性分析。 6、10万元以上的预算内开支。 7、年度的经费预算和上年度的经费决算。 五、项目开发、建设方面 1、对土地信息的甄选。 2、各项招标工作,招标范围和策略确定。 3、30万以下合同的签署。 4、对合同单位的评价、考核、结算工作。 5、政府领导来公司或项目现场视察。

6、物业管理规划的制定。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重要事项和特殊问题。 第五条必须向总裁/CEO请示报告的内容。 一、综合方面 1、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的制定。 2、品牌建设中所采取的重大举措。 3、与国内外单位进行合作,签订意向书、协议书、合同书等。 4、副总以上人员外出考察、学习培训。 5、举办各种展览、招待会、庆祝会和重要的工作会议等。 6、总裁/CEO重大决议的办理结果。 7、年度工作总结及其他重要工作情况。 二、文档管理 1、人携带公章外出。 2、绝密文件的借阅、借用或经办人带出公司。 3、以公司名义向国内外的单位或个人发出的机密以上公文、函件、电传、传真稿、 电话稿。 5、复印公司绝密档案资料。 6、需用公司印章联系特殊工作。 三、人力资源管理方面 1、部门副经理以上管理人员的招聘、录用。 2、部门副经理以上管理人员内部工作调换、职务升降、聘免。 3、部门副经理以上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的调整。 4、特殊贡献奖的确定。 四、财务方面 1、重大基建、投资项目的设置,重要物资设备的购置。 2、10万以上预算内开支 3、所有预算外开支 五、 六、项目开发、建设方面 1、发生工程质量、工程事故。 2、各项招标工作,招标范围和策略确定。 3、30万元以上及其他重大合同的签署。 4、对合同单位最终选择。 5、项目的检查验收和交接。 6、营销方案的制定。 第三章请示报告的程序和要求 第六条请示报告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要符合公文处理规定,要按程序经由办公室报送公司领导。 第七条请示报告事项凡属公司领导讨论决定范围的应及时提交会议讨论,属于公司领导个人职权范围内的由主管领导批办。 第八条向公司领导请示的问题,须待公司领导批复后办理。属于各部门职权范围内

建立健全请示报告制度

篇一:请示报告制度 合作市第四小学重大问题 请示报告制度 为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准确及时地解决新形势下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正确处理好上下级关系、局部与全局的关系,防止越权决策。进一步做好校园安全与维护稳定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妥善处置校园公共突发事件,建立健全校园安全与维稳工作各项长效机制,自行其是,保证上级组织的政令畅通,保证正常的校园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维护校园安全和社会的和谐稳定,特制定学校向市教育局和领导班子内部副职向正职、中层负责干部向主管领导的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一、请示报告的内容 1、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需要在校内加以贯彻落实的工作。 2、按规定应报请上级机关审批的事项。 3、按规定应向上级机关报告和对全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4、特殊问题和重要的突发性事件。 5、对分管的教学、学生管理、行政管理、学校多种经营管理、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阶段性情况、拟将出台的改革措施和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或修改。 6、分管工作中将要出现和已经发生的重大问题。 7、在贯彻执行既定各种部署、决议和决定中,遇有新的情况发生,需要对原部署决议和决定做出调整的事项。 8、对分管工作需要其它相关部门配合,协同运作的工作。 9、分管的部门或干部出现重大违纪违法问题。 10、个人生活中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情况。 二、请示报告的形式 根据请示报告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可分别采取会议,书面,带电话或口头等形式。 对阶段性工作要定期请示报告,对紧急和特殊问题要随时请示报告。 请示报告应内容准确真实,言简意明。 三、请示报告的责任 1、建立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是新形势下贯彻民主集中制,规范上下级组织之间权责关系和领导班子内部分工与负责之间关系的一项重要制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及部门负责干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这一制度,牢固地树立局部服从全局的观念,自觉的维护大局和整体利益,坚定不移地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机关的各项决定,保证上级的政令和决定在我校的落实,坚决克服本位主义,分散主义和自由主义。 2、对于因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主要责任者,应予以批评教育;对因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主要负责者,要视情况给予必要的处分或处罚。 合作市第四小学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九日篇二:请示报告制度 请示报告制度 第一条逐级请示报告:局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按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股员向本股股长请示报告,股长向业务主管领导请示报告,原则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原则上不得越级请示报告。 第二条越级请示报告:在分管领导外出或特殊情况下可越级请示,但事后必须向分管领导报告。 第三条股(室)在本级范围内不能解决而需要有关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事先征得业务主管领导同意后,应向局办公室申请会议提案的请示报告。

合肥百大集团重大事项请示与报告制度

合肥百大集团重大事项请示与报告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集团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资产安全,实现资本的保值与增值,同时规范公司日常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纳入集团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由集团公司控股或相对控股的公司为本制度的报告主体,公司经营责任人(与集团公司签定资产经营目标责任书的乙方代表)为具体的执行者(简称:主报告人);各公司对重大事项实行请示与报告制度。 第三条各公司重大事项请示与报告制度实行分级管理;即:各公司主报告人向集团公司领导请示与报告,经该公司主报告人授权的实际负责人向集团公司领导及该公司主报告人请示与报告。 第四条各公司财务总监或财务负责人按照《委派财务总监管理办法》实行报告制度。 第二章明令禁止各公司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禁止各公司对集团公司以外(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简称:集团公司以外,下同)提供担保; 第六条禁止各公司所属部门或分支机构对集团公司以外提供担保; 第七条禁止各公司对外进行股票投资及债券投资;第八条禁止各公司对集团公司以外进行委托理财; 第九条禁止各公司对集团公司以外拆借资金;特殊情况需对外拆借资金的,必须履行请示报批手续。 第三章应请示的重大事项 有下列重大事项之一者,各公司需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向集团公司请示,经集团公司签批后方可实施或表决。 第十条公司向集团内关联企业提供担保; 第十一条公司在确保其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集团公司以外拆借资金; 第十二条公司对集团公司以外投资或转让对外投资;第十三条公司进行财产抵押; 第十四条公司向金融机构举债(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第十五条公司进行分立、合并、清算和解散、增减注册资本;第十六条公司对外发行债券;第十七条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第十八条公司董事会的年度报告; 第十九条公司整体改变经营方式,实行对外租赁、承包和联营等; 第二十条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及预决算调整方案、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第二十一条公司重大资产处置—一次性处置(购置、出售、处理)资产金额达到以下任何条件之一者为重大资产处置行为: 1. 占公司资产总额的1%及以上的; 2. 占公司净资产总额的5%及以上的; 3. 占公司上年度净利润额的10%及以上的。 第四章应报告的重大事项 有下列重大事项之一者,各公司需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向集团公司报告,由集团公司备案。第二十二条固定资产或长期资产购置,其购置金额达到以下任何条件之一的行为: 1. 占公司资产总额的0.5%以上至1%以内的; 2. 占公司净资产总额的3%以上至5%以内的; 3. 占公司上年度净利润额的5%以上至10%以内的。 第二十三条可能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1. 签订重大购销经营合同(单笔购销合同金额占上年销售额1%); 2. 重大资产改良维修支出(其预计支出金额占上年利润总额5%以上或单笔装修、修理、修缮、营业设备制作金额达到或超过30万元人民币的)。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本文是关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一、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 (一)重大突发事件 全县范围内发生的或与我县密切相关急需解决的重特大突发性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 (二)重要工作事项 1.贯彻落实中央、区、州、县委重要指示、决定、命令以及县人大会审议意见过程中的重要情况; 2.中央、区、州、县委研究制定的事关经济社会和重大民生工作的政策措施; 3.中央、区、州批复的我县重大规划、重大项目情况以及对我县相关工作的重要通报; 4.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职能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工作要点、重要工作部署以及阶段性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5.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职能部门涉及全县工作的重要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建设、重要资金安排情况。 (三)重要会议 县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县人民政府工作例会以及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召开的行业会议或其他重要会议。 (四)重要活动 1.需要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出席的公务活动; 2.以县人民政府名义举办、申办的重要公务活动; 3.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职能部门组织的重要公务外出考察活动。 (五)重要接待 1.上级领导或其他重要客人,以及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企业界人士到

我县开展公务性活动的接待; 2.中央、区、州及其他地区重要媒体到我县从事新闻采访活动的接待。 (六)其他重大事项 县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县人民政府工作例会和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召开的行业会议精神落实情况以及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确定并交办的重要工作进展情况。涉及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职能部门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等事项。 二、请示报告的程序和要求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职能部门必须严格遵守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得迟报、漏报、错报、压报、瞒报。凡重大事项必须及时形成公文向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请示报告。时间紧急可当面或用电话逐级向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请示报告,事后根据事项进展情况补交公文。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职能部门向县人民政府报告;直属部门、各单位向分管副县长报告;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办公室主任向县长报告。 (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重大事项报告工作,收到各部门重大事项公文后,及时呈送办公室主任审核并逐级呈送政府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阅示,并将领导批示转相关部门办理。 (四)凡县人民政府领导批示的公文,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职能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按照批示要求抓紧认真办理,并及时将办理情况上报县政府办公室履行公文流转程序。 (五)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离开本县及邀请县人民政府领导参加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应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向县人民政府请示报告。 (六)县委督查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不定期对各部门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县人民政府将严肃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请示报告制度

请示报告制度 遇有下列问题应及时请示报告: 1、工作中发现的政治问题和失泄密问题; 2、发现重大差错、事故,严重违反通信纪律问题; 3、危及通信设备人身安全问题; 4、超出本职范围以外需解决的问题; 5、工作中遇有用户故意刁难,向班长请示,由班长解决; 6、请示报告应逐级进行,遇有紧急情况可越级进行,但事后应向上级汇报。 7、请示报告要及时、准确,并根据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对上级指示要详细记载,认真执行。如有不 同意见可提出建议,当上级坚持原意应先执行,然后按组织原则向上反映。 安全保密制度 1、严守通信机密,在任何情况下不泄露客户的任何资料。 2、严格遵守公司通信纪律,(防火、防毒、防泄密、防盗、防事故)做好安全工作。 3、严禁与客户闲聊,不准带非工作人员进入机房,凡外部人员因公进入机房,须经上级批准,并 履行登记手续。(客服系统正常运行以后执行) 4、正确使用通信设备,爱护机房设施,严禁把水杯等易损坏设备的物品放在机台上,以免发生故 障。 5、严禁在通信现场使用明火,因工作确需动用明火,应由公司保卫部门同意后采取必要安全的措 施,方可动用。 6、加强对安全、保密工作的领导,坚持定期检查(电源,插座,明火隐患,文件控制执行),消 防器材专人保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保管好工作必需物品,在更衣柜内放钱及贵重物品丢失者责任自负。 8、通信现场严禁使用自购的电热设备煮饭、热水。 客服部会议制度 1、交接会唔时,对业务增加变动情况,上级批示精神,客户建议投诉及流程、设备变动情况及时 与下一班交待清楚,且记录清楚。 2、班务会每周一次。由各班班长参加,客服部主任主持,就服务、安全、作风、培训、考勤等讲 评本周工作,通报业务处理情况,并针对特殊疑难问题的解决进行案例分析,并总结出统一的答复口径,传达到每位业务代表。 3、全客服部的业务代表会议每月 25 日前周五召开,由客服部主任主持,中心主任参加。会议内容 通报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根据质检检查情况奖优罚劣。由各班组汇报当月工作,并指出工作中现存的问题。

党内请示报告制度

党内请示报告制度 篇一:党内请示报告制度的建立及其现实意义 党内请示报告制度的建立 王定毅 1947年下半年,解放战争由战略防御进入战略进攻阶段,许多解放区连成一片,各地党和军队的领导机关过去长期保持着很大自治权的状况,已不能适应战争形势迅速发展的需要,党内存在的某些无纪律、无政府状态和地方主义、游击主义倾向严重影响着革命事业的发展,迫切需要加强集中统一指挥,将权力集中到中央,以保证中央政令军令畅通。为此,中央决定建立严格的请示报告制度。 1948年1月7日,毛泽东起草了《关于建立报告制度》的指示,要求从当年起必须改正对上级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汇报的不良习惯。指示规定,各中央局和分局书记每两个月向中央和中央主席作一次综合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该区军事、政治、土地改革、整党、经济、宣传和文化等方面活动的动态、活动中发生的问题、倾向以及解决办法;各野战军首长和军区首长除常规的报告请示外,须每两个月作一次政策性的综合报告,内容包括该军纪律、物质生活、指战员情绪等多方面情况。 指示发出后,中共中央根据形势的需要,对请示报告制

度先后作了多次补充,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军事机关严格执行。中央采用严厉督促、转批报告、综合通报和个别指导等方法,促进制度落到实处,并对执行不力的党组织和军队进行了严厉批评。 1948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央关于各中央局、分局、军区、军委分会及前委会向中央请示报告制度的决议》,《决议》对各项工作中何者决定权属于中央,何者必须事前请示并得到中央批准后才能付诸实行,何者必须事后报告中央备审都作了详细规定,从而使下级在请示报告时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避免了下级因害怕承担责任大事小情都向中央请示的不良偏向。《决议》要求各中央局、分局、军区、军委分会及前委会,具体规定区党委、省委、军党委以至县委和师(旅)团定期向上级请示报告,达到全党全军在方针上、政策上、行动上的完全一致。《决议》标志着党内请示报告制度在全党全军最终确定下来。 (作者单位:中央党校党史部) :《人民日报》(20XX年12月08日) 篇二:请示报告制度 请示报告制度 请示报告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充分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高度的集中,以保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请示报告制度存在问题

请示报告制度存在问题 篇一: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确保主管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使人人明确责任,保证安全质量、确保施工顺利开展。 二、请示和报告的主要内容 1、上级领导、部门领导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 2、架子队、施工层反应报告的重要问题; 3、施工现场遇到突发性事件; 4、现场施工过程中质量及安全隐患的重要问题; 5、现场工作层不听从指挥,不按规

范要求施工,不按要求整改; 6、桥梁、路基、附属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测量、安全事故; 7、施工现场发现设计图纸出现重大错误; 8、在处理重大问题中,自己无权决定或遇到的棘手无法处理的问题; 9、需要请示报告的其他重大问题。 三、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 1、要做到事前请示,事后报告,保证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 做到心中有数; 2、按照公司精细化管理以及项目部的规章制度要求,按流程实行逐级报告。请示报告过程中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人或本部门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 3、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宜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

4、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紧急报告,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上级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5、凡领导交办的事情,都必须坚决执行,认真落实,不打折扣,确实遇到困难应及时报告,不能有抵触行为; 四、请示报告形式 1.口头形式:一般事宜口头、电话通知即可 2.书面形式:对于较严重问题,采用书面形式。如对业主、设计汇报采用书面形式较多。 3.会议形式:每周生产例会时对现场的安全、质量、进度进行汇报。 篇二:重大技术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重大技术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实行重大技术问题上报制度,对采取设计变更、重要支护设计变更、矿压

请示报告制度(完成)

请示报告制度 请示报告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充分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高度的集中,以保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目录 序号内容备注 1 请示报告的范围 2 请示报告的形式 3 请示报告的原则 4 请示报告纪律

一、工作中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大问题。 二、贯彻上级党委指示、决议、规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超出本级权限范围的警衔和职级的调整、官兵奖惩、士官晋级、重大经费开支、重大工程建设、大宗物资采购等。 四、对所属部队的重大行动、完成重大任务、发生的重大事故案件和所在地区发生的重大事件及其他重要情况,必须按规定向上级党委及时请示汇报。 五、上级党委交办的具体工作进展情况、办理结果的报告。 六、其他有必要向上级党委请示报告的重大问题。 七、对下级党组织的请示应当及时答复、批复。

以书面形式为主。

一、请示报告应当按照逐级原则办理。 二、请示报告要坚持单向性原则,不得同时向党政双头或多头请示报告。 三、请示报告要坚持时效性原则。党委研究讨论的问题需请示报告的应当在党委形成决议后1天内请示报告;部队参加重大行动、完成重大任务应当及时请示报告,时间任务紧急的,可以边行动边请示报告,任务、行动完成后全面报告;所属部队发生的重大事故案件和所在地区发生的重大事件及其他重要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时限处理。

请示报告纪律 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第十七条的规定:“对隐瞒不报、不如实报告、干扰和阻扰如实报告或不按时报告、请示的,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对下级请示不及时答复、批复或对下级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在职责范围内不及时处置,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工作汇报之严格请示汇报制度

严格请示汇报制度 【篇一:请示汇报制度】 请示-汇报制度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节省工作时间,加强与领导的有效沟通,特制 定本制度: 一、与领导的沟通方式:请示、汇报、商讨、建议和谈心。 二、与领导沟通的程序: (1)沟通应事先列出提纲,沟通的内容要简明、清晰、准确,重点突出; (2)沟通前原则上应事先预约,如领导在办公室,敲门后不需要领导回答即可进入请示工作;如领导在接听电话、领导办公室有客人 或其他人汇报工作是应看领导的意思,是在办公室等待还是先出去 等会再来。 (3)沟通中应简要说明发生事件的时间、地点、原因、过程‘沟通 中要想领导阐述个人的建议和解决办法; (4)沟通过程中如果对领导做出的工作只是有不明白之处,应当场反应加以确认,要获知领导指示的真实意思,从而不易造成误解避 免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 (5)沟通中试用规范语言,如开头语:“xx领导,我向你请示几件 事\汇报几件事\商讨xx问题”结束语:“xx领导,以上就是今天我向 您请示\汇报\商讨的工作,您还有那些工作安排?” (6)与领导沟通后,重要紧急的事情在1小时内未得到领导明确批 示的情况下,要及时跟催并负责到底;重要不紧急的事情在4小时 内未得到领导批示的,下级部门要及时跟催并负责到底; (7)重要的事情夏季24小时内两次以上向领导请示仍未得到领导 明确批示的,可向更上一级领导请示批准执行;相对不重要的事情,夏季24小时内两次以上向领导请示仍未得到领导明确批示的,可视 作为领导同意给予办理,因此所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主管领导负责。 三、请示的规定 1、请示的定义: 请示管领导通过口头或书面的形式,请示某项工作中的问题或需要 领导做出决定的事项。 2、以下五种情况需向上级领导请示: (1)涉及方针政策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请求上级给予明确的批示;

办公室请示报告制度

办公室请示报告制度 篇一:请示报告制度 请示报告制度1、凡在工作中遇到超出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或其他重大问题、重要情况、信息,必须及时请示报告,不得擅自作主,贻误时机。2、办事人员在工作中遇有需请示报告的问题,应随时向科室负责人请示报告,科室负责人向办公室领导请示报告,请示应当一事一报,条理清楚,表述准确,除急办事项和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越级请示报告。 3、对基层请示的问题,应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的口径及时答复;凡领导批示的,按批示的意见办理,办理情况及时向领导反馈。 篇二:工作请示制度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请示报告制度 第一条制度的目的 为规范公司工作请示报告制度,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加强公司内部事务的管理,营造协调、和谐的工作氛围,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工作请示报告定义 工作请示报告是公司内部(含子分公司)下级向上级报告和请示工作,分为口头工作请示报告和书面工作请示报告。

第三条工作签报是书面工作请示的一种是指公司各部门对重要的、超出部门职权范围的需由分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的事项逐级向上请示。 第四条工作请示报告管理流程 工作请示报告采取垂直式、逐级负责的管理流程如下:1. 总经理向董事长请示报告工作,协助董事长协调公司与政府部门及相关单位的工作; 2. 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向总经理请示报告工作,必要时可直接向董事长请示报告工作; 3. 部门经理向其分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请示报告工作,一般不应越级报告工作,如其他副总经理需要了解部门工作的,部门经理亦可直接汇报; 4. 部门副经理及其他工作人员向部门经理请示报告工作,一般不 应越级报告工作,公司其他副总经理或其他部门经理需要了解工作的,部门副经理及其他工作人员亦可直接汇报。 5. 公司内部层级关系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内部层级关系管理示意图》。 第五条特殊公务请示报告流程特殊公务请示报告流程如下: 1、董事长出差,由董事长决定请示报告事宜;临时外出(市内,下同),告知董事会秘书和总经理办公室;

党内请示报告制度的建立及其现实意义

党内请示报告制度的建立 王定毅 1947年下半年,解放战争由战略防御进入战略进攻阶段,许多解放区连成一片,各地党和军队的领导机关过去长期保持着很大自治权的状况,已不能适应战争形势迅速发展的需要,党内存在的某些无纪律、无政府状态和地方主义、游击主义倾向严重影响着革命事业的发展,迫切需要加强集中统一指挥,将权力集中到中央,以保证中央政令军令畅通。为此,中央决定建立严格的请示报告制度。 1948年1月7日,毛泽东起草了《关于建立报告制度》的指示,要求从当年起必须改正对上级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汇报的不良习惯。指示规定,各中央局和分局书记每两个月向中央和中央主席作一次综合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该区军事、政治、土地改革、整党、经济、宣传和文化等方面活动的动态、活动中发生的问题、倾向以及解决办法;各野战军首长和军区首长除常规的报告请示外,须每两个月作一次政策性的综合报告,内容包括该军纪律、物质生活、指战员情绪等多方面情况。 指示发出后,中共中央根据形势的需要,对请示报告制度先后作了多次补充,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军事机关严格执行。中央采用严厉督促、转批报告、综合通报和个别指导等方法,促进制度落到实处,并对执行不力的党组织和军队进行了严厉批评。 1948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央关于各中央局、分局、军区、军委分会及前委会向中央请示报告制度的决议》,《决议》对各项工作中何者决定权属于中央,何者必须事前请示并得到中央批准后才能付诸实行,何者必须事后报告中央备审都作了详细规定,从而使下级在请示报告时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避免了下级因害怕承担责任大事小情都向中央请示的不良偏向。《决议》要求各中央局、分局、军区、军委分会及前委会,具体规定区党委、省委、军党委以至县委和师(旅)团定期向上级请示报告,达到全党全军在方针上、政策上、行动上的完全一致。《决议》标志着党内请示报告制度在全党全军最终确定下来。 (作者单位:中央党校党史部) 来源:《人民日报》(2015年12月08日)

2021年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管理制度相关系列之2021年重大事项请示报告 制度 (标准、完整、实用) 适用部门: 生效日期: 年月日

编号:FS-QG-XXXXX 2021年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报告工作, 确保县人民政府及时准确掌握并快速处置各类重大事项, 避免工作失误, 确保政令畅通, 现就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 (一)重大突发事件 全县范围内发生的或与我县密切相关急需解决的重特大突发性事件, 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 (二)重要工作事项 1.贯彻落实中央、区、州、县委重要指示、决定、命令以及县

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过程中的重要情况; 2.中央、区、州、县委研究制定的事关经济社会和重大民生工作的政策措施; 3.中央、区、州批复的我县重大规划、重大项目情况以及对我县相关工作的重要通报; 4.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职能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工作要点、重要工作部署以及阶段性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5.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职能部门涉及全县工作的重要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建设、重要资金安排情况。 (三)重要会议 县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县人民政府党组

会议、县人民政府工作例会以及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召开的行业会议或其他重要会议。 (四)重要活动 1.需要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出席的公务活动; 2.以县人民政府名义举办、申办的重要公务活动; 3.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职能部门组织的重要公务外出考察活动。 (五)重要接待 1.上级领导或其他重要客人, 以及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企业界人士到我县开展公务性活动的接待;

加强请示报告制度

加强请示报告制度 篇一:关于加强请示汇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请示、汇报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便于公司领导掌握决策信息依据,更好地掌握全局工作情况,进一步落实工作分工负责制,为提高办事效率,加强行政工作管理,现就加强请示、汇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示汇报的原则。 请示汇报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按级请示汇报的原则,部门利益服务整体利益的原则,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 二、请示、汇报的内容 1、员工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完成情况。 2、上级领导安排的重要工作落实情况。 3、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和部门之间工作协调不成需要上级裁决的。 4、对把握不准或急需确实落实的事项或工作中遇到困难需要协调解决的情况。 5、超越本单位职权范围的工作事项。 6、外出学习、出差、办事、开会,临行前要有请示,回来后要有汇报。 7、来公司参观、调研需本公司接待的领导、客人。

8、对各类突发重大紧急事项,要了解事件情况,按照要求第一时间向公司领导汇报的情况。 9、重大事情、重要人物接待、和开展各种大中型活动的情况。 10、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三、请示、汇报的方式和时间 1、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对所分管工作需提交董事长办公会讨论的工作事项,应事先向公司主要领导汇报,再由董事长办公室列入会议讨论议题。经董事长办公会集体研究确定的工作应及时布置、抓好落实、及时反馈。 2、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所在部门的工作运行、落实等情况,重要工作情况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报告。 3、对公司领导交办的工作事项,承办部门及人员要及时开展工作,不得推诿扯皮、延长办结期限、贻误时机,否则将追究办理人的责任。承办人员对交办工作要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并及时向交办领导汇报办理情况。 4、部门工作人员、部门负责人、在请示、汇报工作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将所要汇报的事项研究透、弄清楚、讲明白,同时提出切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处理意见或建议,供领导参考。对于重要事项,应根据是否必要,写出书面请示报告,交公司主要领导审批。

如何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如何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一、芒市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执行情况 1997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 * 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中办发〔1997〕3号)(以下简称规定),首次将“完善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作为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的重要内容;xx年12月根据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形势发展的需要,中央纪委会同中央组织部着手对该规定进行修订;xx年5月26日,针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出现的新问题,中共中央办公厅、* 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将原有的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与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合并,增强了透明度和可操作性。xx年12月7日,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 * 》(以下简称通知),对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保证了填报内容真实准确。根据《规定》和《通知》要求,我市在广泛学习宣传的基础上,立足实际,也采取一些具体实施措施。总体来看,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为了确保《规定》落到实处,我市坚持把此项制度作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党委 * 重点进行部署,通过印发文件、会议学习、网络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学习宣传。特别是借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机,又对此项制度进行了重点宣传。通过学习教育,使各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不是单纯的私事、家务事,而是关系到

党风政风、关系到党和政府形象的大事,是保证领导干部清正廉洁的有效措施,是了解、关心、保护干部的重要体现,进而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主动性,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 (二)细化措施,完善制度。一是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外出管理 制度。结合《规定》要求,xx年7月,芒市委出台了《芒市领导干 部外出报备办法》,规定副科级(含非实职)以上领导干部因公、因私外出时,提前3天到组织部门填报《芒市领导干部外出审批报告单》,按照逐级审批的原则,报市委办、政府办、组织部备案存档;一般干部外出由单位 * 审批并存入个人档案。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干 部的廉政档案。按照归口管理、一人一档的原则,将《芒市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统一纳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组织考察、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三是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了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承诺制度、廉政谈话制度、定期报告制度及婚丧喜庆事宜报批制度,坚持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作为每年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三)强化监督,力求实效。一是抓重点。把县处级领导干部和 各乡镇各部门一把手以及管人、管钱、管物、管事的一些要害单位负责人作为重点报告对象进行监督。二是抓节点。在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前,重申纪律要求,打好预防针,节后纪检部门对各级领导干部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坚决遏制不正之风和查处违纪违规现象。三是抓典型。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

党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3篇)

党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3篇) 党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一) 为了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上级党委的权威,正确处理好上级与下级的关系、局部和全局的关系,确保政令畅通,避免和防止各自为政、越权决策以及自行其是等问题的发生,根据自治州《部门党组工作意见(试行)》和上级党委有关要求规定,坚持重大问题能及时向上级党委请示报告的原则,特制定本项制度。 一、需请示内容: (一)对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在理解上有疑问,需请示上级党委进一步明确的; (二)工作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无明文规定遵循,提出处理办法时,请示上级党委的审定。 (三)因情况特殊难以执行统一规定,需做变通处理,请示上级党委认可的。 (四)其它未经请示不允许办理的问题。 二、需报告的内容: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总体部署和重要措施情况。 (二)党政年度整体工作思路和全面工作总结。 (三)县域内经济贸易工作出现的有关全局或重大影响的问题。 (四)具有指导意义和推广价值的经验和专题性的调查。 (五)干部职工队伍思想动态和其他工作中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突出反映。 (六)党风廉正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七)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等方面重大事故、案件、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 (八)上级党委要求上报的其他情况 三、请示报告的形式 凡需上级党委指示的重大问题必须以正式文件书面请示,属情况报告,可用口头和书面方式。根据需要可一事一报或定期综合报告,按情况缓急可分别以电话、电传、文件报告,时间紧迫的应先行电告,再书面报告。 属于全局性、综合性重大问题、重大紧急情况,应向上级党委主要领导报告。 三、时间要求 凡需上级党委批复的重大问题应提前请示;紧急重大问题和动态情况必须在当日请示报告;另有时间规定的,从其规定。 党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二) 请示报告制度是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重要体现。中央和省委对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十分重视,发出专门通知,对落实请示报告制度提出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省级文化系统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一、厅管处级干部重要情况报告制度。 1.处级干部(含厅属企业董、监事会成员、经理层高管人员,下同)应严格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x办发〔20xx〕16号)精神,于每年1月底前如实填写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向省文化厅报告。同时根据《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试行)》(组通字〔20xx〕1号)规定,接受组织部门核查。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